时间:2022-09-14 23:31:02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政治学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关键词:政治现象;政治学;政治哲学
中图分类号:D0 文献标识码:A
1、政治与政治学的产生
“政治”这种现象很早就产生了,在奴隶制社会就有过相关描述。《尚书》里说“道洽政治,泽润生民”,《周礼》则有“掌其政治其令”,《管子》中有“政治不侮”一说等等,当然,中国古代语境中的“政治”与现在所使用的“政治”在含义上显然不尽相同。在儒家学派的著作中,政治和道德始终是结合在一起论述的,它们在价值追求和功能上相差无几。西方学界一般认为,“政治”是从希腊字polis(城邦)和politieia(国家)逐渐演变而来。英语里将这个词的转而翻译为polities,因此,在词源上讲,“政治”讲的是城邦中对于公共事务管理或统治的意思。柏拉图在其经典著作《理想国》中,将“城邦的正义”、“国家的善”作为主题,通过苏格拉底的辩论,阐明了理想的城邦应该是一个善的城邦,它应该拥有智慧、勇敢、节制和正义的美德。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认为“人类在本性上,也正是一个政治动物”,而城邦就是为某种善业的社会团体。不难看出,在古希腊的文献中,“政治”这个概念的主要含义就是最高的善,就是实现正义。因此,无论是古代中国还是古希腊,政治和道德、伦理等范畴都在同一个意义上被思想家们所使用的,它们的主要研究对象都是知识、美德、正义等善的理念,政治学、哲学、伦理学没有被区分开来。
从政治思想的发展史来看,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从概念上最早对政治学概念进行界定,他在书中认为“研究最高善的科学就是政治学”。尽管他的政治观还带有浓厚的哲学色彩,但亚里士多德当之无愧为开创政治学的“鼻祖”。而真正使政治学从与哲学、伦理学的交织中独立出来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当属文艺复兴时期的马基雅维利,他的《君主论》开辟了政治学发展的全新时代。与古代学者不同的是,他不再从哲学上去揭示政治的本质,而是把政治作为人类社会中的独立现象加以界定说明其内涵、特征、意义,在他看来,对权力和权术的支配是政治的本质。因此,马克思认为马基雅维利从“近代的其他许多思想家谈起,权力都是作为法的基础的,由此,政治的理论观念摆脱了道德,所剩下的是独立地研究政治的主张,其他没有别的了”。
2、政治哲学何以可能
正如政治哲学在形式上囊括了政治、哲学两门大学科一样,厘清政治学与哲学的关系,是我们理解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哲学能够为政治共同体提供政治价值(善、正义、德行),使当权者依据政治价值制定出良好的法律,维持社会秩序,让人民过上稳定的、秩序井然的生活。同时,哲学也是需要政治学的。哲学不仅探究政治事物的一般性和普遍性知识,而且需要政治学为哲学活动的合法性进行辩护,需要在政治上为把哲学理念转化为现实提供条件。
以希腊半岛和地中海东岸为核心的“希腊世界”长期沉浸于神秘自然界,毕达哥拉斯学派的出现以及自然法传统奠定下来之后,哲学思想开始萌芽并逐步发展。最初。研究对象多是自然世界的事物,后来便应用到这种方法来研究人类的思想精神。一般的哲学家到了此时,开始集中讨论人生意义,分析人与人,人和宇宙的关系;推而广之,伦理的观念被运用到希腊的社会政治情形上去,于是,最初的伦理国家观、是非善恶标准等问题就成了希腊哲学家们终身辩论的事业,这是政治哲学得以存在的逻辑起点。
一种学说,只要能够代表一种时代的思潮,就不是凭空杜撰;研究必然存在一个对象,背后必然存在一种研究背景,由此,构建起一种学说成为可能。政治哲学的产生亦是如此。环境变迁,固有的风俗习惯、祖先留下的老旧经验,已经发现了不足以适应当时需要的一些弱点,因此产生研究的需要:它的缺点在哪里?什么方法才是最好的?有什么方法可以代替吗?当这一类批评形成趋势出现时,政治哲学便应运而生了。它的对象和背景,便是当时政治社会的情形,和时势思潮的状况。因为政治情形的扰乱是发生政治哲学的原因,故政治哲学的发生,不但是在有了政治制度之后,且是在政治制度成为困难问题之后。
而政治哲学最早在希腊得以萌芽、甚至一度繁荣,主要得益于希腊政治变迁、思想动荡以及专门能够从事思辨工作的公民团体的分化。具体说来,有三层原因:第一,政体变换。亚里士多德为写作《政治学》考察了希腊数百个城邦仍然难以穷尽,足见希腊地区城邦数量之多。在这么多的城邦中间,君主、贵族、专制、平民四种政体的频繁交替并不鲜见,正如威洛比所说,政治的成功带来了政治的危险;平民的政治进步,带来了行政方法的退步,外交知识的匮乏;哲学思想的发展,带来了社会的伦理的无政府理想。不同的制度,不同的愿景,与遗传的风俗制度、道德伦理混合在一起不断冲突、交织,你争我辩、你是我非,客观上为政治哲学提供了研究材料。第二,民治盛行。平民议会、人民法庭等等机构的设立,使希腊出现一种有趣的现象,那就是:要想以自己的能力夺取权势,就必须擅长政治议论。这种自由辩论的市场,造就了哲学家高水平的辩论技能。第三,希波战争。这场战争给希腊思想自由带来了极大冲击,进一步启发了民族的自觉,“大家都觉悟救出希腊危险的‘是人类不是上帝’”,从此,人本主义逐渐冲破了宗教的篱笆,政治哲学的核心、主题得到进一步确立。
由上可见,从产生根源上来讲,无论是哲学、政治学还是政治哲学,都是古希腊哲学家们基于希腊政治社会现实的一种理论反应,从主体上来讲,哲学家们既表达了哲学上的价值追寻,又展现了政治学上的制度追求,价值分析、道德分析、事实分析同时交集于他们的思想之中。对规范性与事实性、理想性与现实性相统一的追求,形成了政治哲学的特殊语境。因此,只有将政治哲学放到哲学、政治学共同的视野中,才能进行准确定位。政治哲学既是政治学,更是哲学,从政治学、哲学两个维度共同对人类世界进行现实关怀,最终造就了政治哲学。
3、差别之辨析
作为两门独立的学科,政治学和政治哲学都有各自的话语体系与理论规范。下面从五方面具体阐述。
由于采取了上述理论预设,博弈分析范式使人们能够在一个更微观、更精细的层次上来解析个体与整体、行动与结构之间的互动关系,较好地回避了社会科学方法论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二分带来的紧张与对立,能够更好地理解和阐释各类社会政治现象。也正因为如此,一些学者将其对社会科学的意义与微积分对经典力学与物理学的意义相提并论。〔8〕迈尔森更大胆地宣称:“非合作博弈论实际上实现了社会科学研究的统一,纳什均衡概念的提出是20世纪可与DNA双螺旋结构的生物学发现相媲美的理论贡献。”〔9〕金蒂斯虽然十分清楚博弈分析范式的弱点,但还是禁不住雄心勃勃地试图以之为一般分析框架来统一整个行为科学,因为在他看来,“博弈论对于理解各种生命形式尤其是人类变化过程具有核心作用”,并且,“忽视博弈论对一个学科来说是一件糟糕的事情。”〔10〕一旦人们将博弈分析范式应用于社会科学研究,就有可能产生如下几项比较优势:其一,由于它的理论预设具有相当大的一般性、包容性和广涵性,凡研究者认为是理性个体(人、生物、计算机)之间策略互动的现象都可以置于博弈分析范式的框架之内加以探究;其二,通过将微观个体行为与宏观社会实在置于互动的层面上加以理解和阐释,人们能够更好地化解个体与整体、行动与结构的二分与循环论证问题,在为组织、制度、历史、文化等宏观社会实在提供微观行为基础的同时也为理解后者赖以发生的各种约束和条件提供宏观的语境和背景;其三,通过对博弈情势进行数理建模,研究者可以对博弈各方所处物理环境、信息分布、主观信念、行动策略以及支付(收益)进行直观描述,从而对问题有更准确的把握;其四,由于大量使用数学语言,博弈分析范式为学术对话和交流提供了清晰、精确的形式化语言系统,为检验各种认识在逻辑上是否一致提供了一个基础,使研究者能够根据数学模型自结论回溯至假设,以便理解导致特定结论的假设条件。〔11〕其五,运用博弈分析范式进行研究,有助于研究者提出一系列量化的可检验的理论命题,以便人们根据经验事实对这些理论命题进行证实或证伪。
二、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发展阶段、代表人物与理论成果
(一)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涵义
我们知道,政治学研究始终具有海纳百川、包容并蓄的理论传统,十分注意借鉴、吸收、运用和发展其他学科的分析方法与理论成果。博弈分析范式也不例外,倘若政治学者接受它的理论预设,认为社会政治实在是有理性个人间策略互动的产物,就能够将其应用于政治学研究,使它的上述特点和优势在政治学研究领域得到充分体现。需要说明的是,在国外学术话语体系中,人们通常将博弈论看成是理性选择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2〕,或者干脆等同于理性选择理论本身,并不严格区分理性选择理论与博弈论这两个概念,也很少使用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提法。然而,国外学者所说的理性选择理论绝大多数情况下实际指的就是以博弈论为核心组成部分或者说博弈论化了的“升级版”的理性选择理论。鉴于国内外学术话语体系的差异,对二者做一概念上的区分,将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从理性选择政治学研究中抽取出来做一相对独立的系统梳理与评析,仍然不乏积极意义。这样,一则可以使我们更清晰地凸显出二者之间既相联系又相区别、既继承又发展的事实,二则也有助于我们更准确地把握国外政治学研究的发展趋势。更重要的还在于,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用语比理性选择政治学研究的用语能够更全面准确地传递出其作为一种主体间、理性主义与建构论式政治学研究的真实意涵和内在精神。另一方面,随着政治学研究的“专业化、分化与杂化”和跨学科、跨子学科交叉与融合的日益发展〔13〕,政治学研究这一概念的涵义与指称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很难严格界定。宽泛地讲,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概念至少可以包含两层涵义:一是指政治学者所从事的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二是指具有其他学科背景的学者针对传统政治学理论议题所做的博弈分析。本文主要采用第一层涵义,即政治学者运用博弈分析范式的理论预设、研究方法、数理模型而进行的政治学研究。这样,一来可以将本文限定在一个相对有限的范围之内,二来也能够将公共物品供应、公共池塘资源治理、群体合作、自由平等、公平正义与道德习俗演化等跨学科研究议题纳入视野,以真实反映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问题意识和发展现状。
(二)三个发展阶段以及各阶段代表人物与理论成果
毋庸置疑,博弈分析范式的形成与发展及其在政治学研究领域的应用推动了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形成与发展。然而,这一过程并非是一个政治学研究从属于或单向接受博弈分析范式的过程,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有其自身发展的脉络和逻辑,对博弈分析范式的丰富与完善也作出了许多有价值的理论贡献,因而有必要加以单独讨论。为了叙述方便,我们将这一过程大致划分为试探期、成型期和常规科学发展期三个阶段并侧重对各个阶段的发展水平、代表人物与理论成果进行扼要评析。
1.试探期
《博弈论与经济行为》一书出版以后,着名政治学者多伊奇(K.Deutsch)敏锐地注意到了这一理论动向,对其应用于政治学研究领域的可能性予以肯定:“在一定范围内,该方法与一些政治学理论问题的相关性是显而易见的。”〔14〕经济学家赫维茨(L.Hurwicz)也认为:“两位作者用以处理经济问题的方法具有充分的一般性,因而适用于政治学、社会学甚至军事战略学。”〔15〕他们的乐观预测很快得到验证。进入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里克尔(W.Riker)、谢林(T.Schell-ing)、罗尔斯(J.Rawls)、诺齐克(R.Nozick)、谢普斯尔(K.Shepsle)、奥德舒克(P.Orde-shook)、奥唐耐(G.O’Donnell)等人开始试探性地应用博弈论的概念、方法和模型对政治联盟、组织行为、策略投票、议会过程、国际谈判、军控与核扩散、自由平等、公平正义、政治发展与民主转型等理论议题展开研究,取得了不少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也随之崭露头角。里克尔1962年出版的《政治联盟理论》被公认为经典之作。〔16〕里克尔在书中提出了“社会法则是建立在博弈论基础上的”这样一个在当时还显得比较大胆和超前的命题〔17〕,并运用“核”(core)这一合作博弈论的重要概念提出了着名的最小获胜联盟理论,在政治联盟、组织行为、议会过程等研究领域产生了重要影响。国际政治理论家谢林不但首开先河将博弈论应用于国际谈判、军事冲突、军控与核扩散等问题的研究,还提出了“聚点”(focalpoint)均衡和“可信承诺”(crediblecommitment)的重要思想,对博弈论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并因此荣膺诺贝尔经济学奖。〔18〕比较政治学者奥唐耐通过分析阿根廷各党派之间的联盟与博弈对该国政治发展的影响而将博弈论引入比较政治发展研究〔19〕,带动了后续民主转型研究的分析范式转型。博弈论对罗尔斯、诺齐克等人的政治哲学研究也产生了直接而有力的影响。在构建公平正义学说时,最大最小法则(maximinrule)这一严格竞争博弈(零和博弈)的纳什均衡决策法则是罗尔斯推演差别原则的关键,也是人们批评差别原则的一个重要切入点。〔20〕此外,我们看到,罗尔斯从卢斯和雷法合着的《博弈与决策》以及冯?诺伊曼和摩根斯坦在《博弈论与经济行为》一书中加以明晰化的冯?诺伊曼—摩根斯坦期望效用理论中获益匪浅。〔21〕罗尔斯本人也承认:“正义论也许是理性选择理论最重要的部分之一”。〔22〕诺齐克对博弈论的运用就更为明显和彻底。在论证最小国家理论时,诺齐克依据的正是囚徒困境这一经典博弈模型。〔23〕有意思的是,罗尔斯等人对理性选择和博弈论的运用将传统的社会契约论改造为精致的道德几何学论证体系,引发了大量的后续研究,形成一个庞大的所谓的“罗尔斯产业”〔24〕,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当代政治哲学研究的复兴与繁荣。总体上看,由于博弈分析范式自身还不十分成熟以及政治学者对其还普遍比较陌生,因此从人数、成果数量和理论影响等几个方面看,该阶段还属于少数政治学者试探性地从事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早期发展阶段。
关键词 “气” 维稳的政治学 维稳新思维
分析当前社会稳定问题的新思路
当前的社会稳定问题表现多样,集体上访和是其中一大焦点。学界通常认为,集体上访的起源在于民众群体的物质利益的被侵害。但事实上,民众对于物质利益的被侵害尽管非常敏感,但这种敏感一般不会直接反映为集体上访的出现。在相当多的情形中,民众持续地卷入集体上访常常与被强加的高压、被压抑的情绪、被伤害的情感、被侮辱的人格有关。但值得注意的,集体上访又并不是完全由情绪来主导的。上访者一般在目标上是相对有限的,在手段上是比较理性的。只有在中,我们才看到情绪完全失控的情况。
社会冲突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现实性冲突,即那些目的在于追求没有得到或正在失去的目标的冲突;另一种是非现实性冲突,即释放紧张情绪的冲突。①我国当前的集体上访兼有现实性冲突与非现实性冲突的特点,人格的冲突、情绪的对抗是集体上访得以发生和持续的关键动力,但其上访目标却往往限定在物质利益上。
我们可以借用中国文化中一个常见的概念——“气”——来把握我国当前集体上访和的发生过程。②这个过程大体可分为四到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气”的凝聚。我们在这个阶段可以看到民众集体上访起源的累积性特点。由于在市场转型中某些结构性因素的影响,部分民众的权利有时会遭到不同程度的侵害。这些侵害虽然不会都直接引起民众的政治行动,但却不断加大当地的政治气压。
第二阶段:“气”的初始释放。我们在这个阶段可以看到民众集体上访爆发的机缘性特点。不断积累的高气压以集体上访的形式爆发,是需要一些特定的条件的,包括激起民众不顾一切代价去冒险的情形,以及开展集体上访所需的最基础的资源、传统和人力条件。
第三阶段:“气”的再次加压。这个阶段是集体上访整个持续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当气在前一阶段初始释放出来时,还基本上是在围绕利益展开,事情远没有到不可收拾的局面。只是到了现在这个阶段,某些基层政府对集体上访的积极分子所采取的严厉的、有时甚至是非法的打击,严重侵害了这些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由此,民众和基层政府在物质利益冲突的基础上平添了人格的冲突和情绪的对抗,并由这种人格的冲突和情绪的对抗统领了物质利益的冲突,从而使集体上访获得了持续的、坚决的动力。这就是一味采取高压手法带来的反面效果。
第四阶段:“气”的导引。尽管集体上访此时因涉及到了人格的冲突和情绪的对抗而具有了顽强性的特点,但这种行动却并不具有激进性的特点,相反地,这种处于高压状态的“气”在被释放时得到了精心的导引,集体上访无论是在具体目标上、还是在手段上都受到了相当的限定。但这种导引并非都能持续下去。因此,民众的这种行动有时还很可能进入第五阶段。
第五阶段:“气”的失控。在集体上访的积极分子被彻底打压下去、而上访者的物质利益问题又未得到真正解决的情况下,群龙无首的民众在行动上可能变得更加激进,有节制的“气”可能演化为失控的气场,这就是迭出的缘故。
我们从“气”演化的这五个阶段可以看到,基层政府的反应在维稳上的确居于关键环节。但是,这绝不是说,基层政府的反应越强硬、越敏感,维稳就越能实现。恰恰相反,目前维稳面临的一个基本困境正来自基层政府的过敏反应。
当群众的“气”因为某些因素进行初始释放时,基层政府的本能反应常常是把集体上访的组织者视为“刁民”或“别有用心者”,常常对他们采取种种严厉的整治措施。然而这种“枪打出头鸟”的做法往往只会激化已有的矛盾。如果是原来的矛盾还只是利益矛盾,而利益矛盾在某种意义上总是可以谈判、妥协的话,那么,当“气”被再次加压时,上访者的行动重心已经转向了反抗基层政府对他们的整治,这时他们的行动常常被逼入了绝地,坚定了与基层政府抗争到底的决心,哪怕是鱼死网破,也要将整治他们的官员拉下马。因此,基层政府对上访组织者滥施高压,横加打击,本来是为了遏制集体上访的势头,没想到正是这种打击成为集体上访新的动员因素,使这种行动不断再生产出来。
如果基层政府始终坚持对上访组织者实行持续的高压,集体上访的行动的确可能一时被强压下去,但事情可能会出现更坏的结果。因为,在集体上访进行过程中,尽管上访者与基层政府的对抗是持续的,但上访组织者为了规避法律风险,一般并不主张激烈的、非法的行动。也就是说,上访组织者的存在恰恰使上访行动得到了某些限制,他们往往寻求的是“踩线不越线”的行动效果。但是,当上访组织者被彻底打压下去后,有组织、有节制的集体上访很可能向无组织、无节制的转化。
可以说,集体上访与之间存在着某种消长关系。如果集体上访的渠道是较为畅通的,基层政府的反应是比较积极而宽和的,那么,即使实质问题一时得不到解决,群众的“气”有一个正当的宣泄口,爆发的可能性也会大大降低。而1990年代以来,的猛增,特别是无利益相关者的的大量出现,表明一些地方政府对集体上访处置失当,导致“气”的持续高压和失控。
20世纪60年代的环保主义和民权运动催生了当代动物伦理学。核心理论是:与人类一样,动物具有感知疼痛和移情能力(感受同类情感的能力),因此他们具有同样的“人格”和法律地位,值得尊重和保护。理论奠基是达尔文的演化论:地球上的所有物种,具有共同的祖先;人与动物之间具有亲缘关系。经过3代动物伦理学者的普及,动物伦理学在西方知识分子中广为人知,相对于这种状况,国内学者对动物伦理学还比较陌生和难于接受。
本书共有3部分20章。导论:开发利用或相互尊重地共存。第1部分 超越物种歧视,含第1-6章:1.孰生、孰死、孰为?物种歧视对同情式保护和社会正义的瓦解;2.有感知力的物种:超越旧的和新的物种歧视;3.对人的索引:为什么作为人类比作为水的存在感强?4.猿类主义和种族主义:缘起和应对;5.人种、物种与二战后联合国人权议程;6.解决动物-工业复合体。第2部分 感受和,含第7-13章:7.人类、海豚和道德包容;8.猴类、猿类和其它动物悲伤的表达;9.类人猿的读心能力:利害是什么?10.无心智理论的主体间性:跨物种比较;11.非自然行为:物种接触的障碍和洞察?12.苏门答腊岛的人权化动物;13.跨越物种的爱:刺猛蚁E.ruidum的种内合作和种间互惠。第3部分 走向和谐共存,含第14-20章:14.社会性心智和社会化自我:人类――灵长类关系的再定义;15.印尼苏拉威西岛人类与猕猴的关系;16.生命经纬线:连结保护和福利;17.家养鸟类:去工业化的养鸡场之旅;18.纠结的移情:动物伦理的可选策略;19.扩展涉人科研伦理到非人动物;20.非人动物的法律化“人格”和法律权利的可实现性。
第1作者Raymond Corbey是一位哲学家和人类学家,蒂尔堡大学副教授,兼有莱顿大学终身教职。他的研究兴趣是动物行为和人-动物关系,如类人猿的演化、采猎部落人及经济全球化。 他的另一本专著《猿类的形而上学:议定人与动物的界限》也很有影响力。第2作者Annette Lanjouw是Arcus基金会副主席,此基金会管理着世界最大的猿类私立保护基金。她曾在野外研究过倭黑猩猩、大猩猩、长臂猿。2007年加入Arcus基金会之前,她在非洲从事了20余年的猿类动物保护工作。她在动物行为生态、保护战略、组织管理、保护体制发展、政策制定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本书适合动物伦理学、动物行为学、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学者和硕博研究生。
魏玉保,博士生
关键词:政治学;国际关系学;国际政治学;学科史
中图分类号:D8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6-0003-02
对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两门学科之间关系的研究,主要是研究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而不研究属于政治学和国际关系学学科范畴的具体问题,是理论与学科关系层面的探讨,或可以说属于学科史研究的范畴。对于政治学和国际关系学的关系,从学科史的角度予以厘清,有助于合理界定两个学科的方位和边界、正确理解学科的内涵和外延、促进人们更好地把握它们的发展变化与相互间影响。
一、政治学和国际关系学的概念辨析
要进行相互关系的比较分析,首先需要考察学科的属性,即该学科是研究什么的。首先来考察政治学。政治学英文“Politics”一词源于古希腊语Polis(城邦)。西方政治学的创始人首推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柏拉图在其《理想国》中提出“善”、 “正义”和他的哲学王理想。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是西方思想史上第一部系统论述政治理论及其体系的著作,他倡导以个人幸福为最高政治目标的城邦政治论,使政治学发展成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其后大致经历了中世纪神学政治学、近代文艺复兴时期以来的权利政治学、20世纪以来现代意义的政治学等几个阶段,①有着悠久的历史。一般而言,政治“本质上是人们在一定经济基础上,围绕着特定利益,借助于社会公共权力来规定和实现特定权利的一种社会关系。”[1]政治学,则是研究政治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学科。
“国际关系”(international relation-IR)是国外学术界比较常用的词语。在英文《韦氏词典》里对它的解释是:“国际关系是政治科学的一个分支,关注的是国家间的联系并且主要关注对外政策”。从这一定义来看,“国际关系”的属性有三点:一是在学科上它从属于政治学;二是它的研究对象是国家间的关系;三是对外政策或外交是其关注的重点。“国际关系”不仅仅是指国际的政治关系,还涉及经济、军事、科技、教育、文化、宗教、卫生、民族、政党等各种联系。也有学者认为,“国际关系是超越国家界线的国际社会关系。进入世界近现代史的国际关系主要是国家以及国家集团之间的相互关系”[2],“严格来说,国际关系的领域集中在世界上政府间的关系,但这些关系不能被孤立地理解。这些关系和其他因素(如国际机构、跨国公司以及个体)是有紧密联系的;与其他社会结构(包括经济的、文化的和国内政治结构)也有联系;甚至与地理的和历史的因素也发生关联。国际关系学是交叠了几个其他领域的庞大学科。”[3]可见,国家间的关系是国际关系学研究的重点或主要方面。所谓“国际关系”,主要指国家间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主要方面的联系;“国际关系学”,则可被看作是一门研究这些联系和及其规律的独立学科[4]。
二、政治学和国际关系学的历史关联
19世纪,受西方实证主义思想学说影响,人们对政治学的独立地位、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有了较一致的看法,当时主要以国家政治行为、政治体制与机构、政治理论与原则、政治家的思想行为等为研究对象。20世纪早期,政治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现代意义上的国际关系学也产生于20世纪初,是现实国际关系发展在人们观念上的反映,是人们对国际关系认识日益加深的产物,相对来说是新学科。
传统上,国际政治学属于政治学的范畴,而国际关系学则是国际政治学的拓展。第一次世界大战是世界范围内错综复杂的国家间矛盾的第一次总爆发,国际关系成为学者们必须密切关注的焦点。1919年,威尔士工业家戴维斯在威尔士大学资助建立了国际政治系(The Department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at the University of Wales),并为国际政治专业设立了伍德罗·威尔逊讲座教席(Woodrow Wilson Chair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这种设置标志着独立的国际政治学科的诞生[3]。显然,国际关系学(IR)最初是以国际政治学(International Politics)的面目出现的,并且被许多政治学领域的学者看作是政治学的子学科。1949年在巴黎,各国的政治学者共同建立了“国际政治科学协会”(IPSA),协会确定政治学研究的对象有五项:政治理论、政治制度、政党和政治团体、国际政治关系、社会舆论[4]5。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国际政治学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国际政治研究伴随着一系列特定刊物的出现而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学科领域和范式。这些刊物包括:《外交》(Foreign Affairs,1922)、《国际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1947年)、《世界政治》(World Politics,1947年)、《国际研究季刊》(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1963年)、《和平研究杂志》(Journal of Peace Research,1964年)等,此外,英美国家都出现了国际关系方面独立的博士教程[5]5。20世纪50年代末,以国际政治现象及其规律的研究为主要内容的国际政治学成为政治学的三个主要分支学科之一,另两个是行政学和比较政治学。在学科史上,“国际关系”可以说是“国际政治”在空间范围上的延展,在时间上也存在一定的先后顺序。由于这种特征,使得“国际关系学”稍微偏离了政治学领域,与政治学的联系不如“国际政治学”与之紧密。但反过来说,国际政治始终都是国际关系学研究的重点,原因在于“国际政治”关系一直以来是各种国际关系当中最重要的一类关系。
三、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的不同
(一)学科生成、发展历程(学科史)的不同
政治学在古希腊时期就产生了,中世纪的政治学和其他学科一样,受神学统治。近代文艺复兴时期,政治学最终摆脱神学束缚,恢复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20世纪早期,政治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而国际关系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它的生成是20世纪的事,但这个过程几乎跨越了整个世纪。
国际关系(国际政治)作为一种现象也有久远的历史。其实,不管是古代的城邦国家还是现代的民族国家,只要有国家,就存在“国际关系”。“如果把古代学者的研究,诸如修昔底德(Thucydides)研究古希腊城邦国家间关系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史》(The History of the Peloponnesian War)和中国记述春秋战国历史的典籍《春秋》、《左传》、《论语》、《战国策》等视为某种“国际关系”研究的话,那么这种研究已有数千年的历史了”[5]4。国际关系学到20世纪上半叶还不能说已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直到20世纪70年代,它才有了比较像样的、可称为一门学科的轮廓。
(二)研究对象与学科特点的不同
政治学以探求政治关系的发展规律作为自己的目标和任务,因此,它的视角通常会围绕政治关系,从政治行为、政治体系、政治文化等方面去阐释政治的本质,关注国家、权力、权利等核心概念,关注人类围绕这些核心价值所做的价值选择,关注对自由、正义、和谐等终极理念的追求;国际关系学的研究背景是由世界上所有国家共同构成的一个特殊“社会”,这个社会没有中央权威,国家间的互动在本质上是无政府的。国际关系的研究不仅涉及政治因素,而且涉及军事、经济、宗教、文化、法律、生态、社会心理和意识形态等多个方面,其中关注较多的是国家的外交关系和外交政策。其研究对象非常复杂,具有明显的跨学科特点,经济学、法学、历史学、社会学等对于国际关系学都具有特别的重要性;它还涉及哲学、地理学、生态学、心理学乃至数学、统计学等众多学科,表现出十分庞杂的特点,但国际关系整体的运动规律仍是国际关系学的研究对象。①
(三)研究方法的不同
在研究方法上,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都经历了传统研究方法和现代科学研究方法两个阶段。传统的研究方法包括哲学的研究方法、历史的研究方法、规范分析方法、法学的研究方法等;二战后初期,“国际关系学界大多数学者沿用政治学或法学的一些方法,注重对国家、战争与和平等问题的研究”[4]7。战后六七十年代科学主义盛行时期,政治学、国际关系学开始利用其他科学领域的研究成果铸造本学科新的研究方法,包括经济学的方法、社会学的方法、心理学的方法、系统分析方法、结构功能主义的方法、行为主义的方法、数理统计的方法等等,统称为现代科学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上的传统与现代两个阶段是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的共性。所不同的是,由于国际关系学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学科,其研究方法也表现出复合多样化的特点,更多地具有“科学主义的”倾向,研究的问题与政治学的课题相较更为现实具体,更多采用实证主义、定量分析的方法。国际关系学的研究大大丰富了政治学学科的资料库。笔者以为,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在研究方法上不存在根本性的不同。研究方法作为一种工具,对于某一分析课题来说只要是恰切的就可以大胆采用。
四、结语
在学科发展史上,学科之间从属、分离以及综合是学科发展内在规律的表现。国际关系学传统上被认为是政治学的一个从属学科,但随着其研究领域的扩展和深化、研究成果的繁荣丰富,国际关系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的地位已经在人们当中达成了共识,大家都承认它有独立的理论体系、研究领域和研究对象、学科目的与学科价值。
同时,国际关系学与政治学之间也存在着相互支撑的关系。国际关系学虽然研究的是一个类似无政府状态的国际“社会”当中各行为主体互动的关系问题,但它始终离不开政治学所提供的关于国家、权力和权利等基本概念体系的支撑,以及政治学提供的价值规范的牵引。政治学也迫切需要国际关系学在这方面的成果来大量丰富政治学研究的资料与素材,特别是在全球化的当天,政治现象常常是超越国界的。 总之,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的相互支撑与相互分离是二者间关系的主要特点和趋势,学科发展也会受这对矛盾运动的影响。
参考文献:
[1]王浦劬.政治学基础[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5.
[2]袁明.国际关系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3][美]Joshua S.Goldste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M].Peking University Press, 2005:3.
一、当前新制度主义在层次分析方面所存在的分歧点
1.新制度主义功能与结构方面的问题
相关专家学者提出,制度的连接机制表现比较明显,相关工作人员可以通过拟定相关制度的形式,展现不同微观社会背景下相互之间的层次关系,并将相同物质的功能结合到一起。
Alexander Hicks曾经也提出了与其相关的理念,认为新制度主义研究中确实存在不同分析层次以及不同分析视角,这种视角主要表现在理性选择制度和社会学制度这两方面的差异,且差异十分典型。虽然许多专家学者都陆续提出了各种新制度主义的根本性内在分歧,但是没有得出一个统一的定论。虽然这部分专家学者已经认清了问题的核心,但是尚未解决。
新制度主义在分析层次上存在一些分歧点,这些分歧点目前都集中在逻辑适宜性和逻辑结果这两个方面。新制度主义在适宜、后果这两方面的逻辑层面存在较多的不同点,而且在对制度进行分析时,如果发现制度分析与理论构建模式不同,可能会受到传统工作理念的制约。
选择性理论属于近年来逐渐被人们所重视的一种理论,侧重于工作制度主义内容,产生在经济学的传统研究项目当中。虽然和主流的各种新古典经济学有许多相互违背的地方,但是二者之间依然可以通过一些理论进行假设,同时这也属于不同经济发展条件下的一种理性选择方式,让结果更加满足其偏好。但是在此过程中,社会学研究开始确立,并且在确立之后,其方法论也开始占据优势,因为目前我国在进行相关社会学研究时,最常见的研究方式就是利用各种方法来构建社会要素及相关发展问题以及社会意识形态个人行动塑造问题。
社会学制度主义与历史制度主义在面对特定形式制度下的人类个人行为时,一般都比较偏向于坚持适宜性逻辑,但是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思想却会让个人偏向于选择后果逻辑。不论是瑟伦还是斯坦默,都将该意义当成研究的基本要素,并根据工作开展的情况,分别提出不同层面的政治学内部理性制度以及相应的社会主义论点等。
2.新制度主义层次分析
(1)将文化路径和新制度主义的计算路径当成主要的路径来对待,同时二者也是新制度主义最关键的特征之一。部分新制度拥护者认为,适宜逻辑比较强调个体总数,并将个人总数论点集中到文化或者是相关的组织路径当中。这种自我利益、个体效益会受到文化、组织等方面的影响。在进行组织分析的过程中,工作人员需要多关注新制度主义内部的文化要素、社会要素等多种构成因素,结合认同要素,分别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界定。目前我国的历史制度主义一直以来都比较信奉社会发展背景要素,所以研究人员在对理论立场上和社会学制度主义进行研究时发现许多相似之处。
(2)从文化路径的角度出发,对计算路径加以评论。个体在做出决定时,一般情况下并不会建立效用函数,并按照这个函数,分别对成本与经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通过对新制度主义进行研究发现,新制度主义在层次方面的分歧也比较明显。从实际工作情况来看,其工作的本?|是一种能动与直观结构相互关联的处理模式。如果在当前社会发展背景下,新制度主义可以得到一定的发展,就必须不断构建可以和结构、能动相互关联的考察面。以该认知方式为基础,William Roberts Clark按照结构和能动二者之间的关系,将新制度主义划分成了不同的分支,分别为agency-centered institutionalism、structure-based institutionalism。该划分方式比较简单易懂,可以从根本上分析出不同动能之间的特点,同时还从侧面体现出这两种要素所代表的新制度主义的根本分歧点。对待结构与能动、客体性、主观性关系不同的认知问题上,要多考虑社会科学核心要点问题,利用相关论点来回答究竟是个体还是整体在社会发展中发挥主导作用。
二、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理论取向
在对逻辑清晰理论进行构建或者对严格规范问题进行研究的过程中,会凸显出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共通之处。但社会科学并不是一种徒劳无功的紧随自然科学发展而发展的学科。虽然社会课程和自然科学的内容有许多交叉点,但是毕竟二者的整体大方向不同。国内的专家学者也根据这一要点,提出了政治学科的特殊性。政治学科和其余的自然科学有本质性不同,虽然也有一些交集。政治学与自然科学都需要关注知识的获取方式,并且政治学科和自然学科基本相同,都需要对不同形式的变量进行全面研究,通过对变量进行分离、对变量进行控制的方式来获取各种自身发展所需要的知识点。在研究对象方面,政治科学的研究对象并不严格,同时也没有重复性。政治学科在确立了以后,科学化历程也代表了行为主义革命的后续发展,体现了政治科学在科学化方面所遇到的困境。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必须不断吸收来自传统工作制度的研究成果才能长期发展。政治学在我国的发展时间比较长,而且在新制度主义发展之前,政治学制度已经成为社会的主流研究制度之一,而制度研究也是当时政治学最关键的一个研究部分。政治学当中的新制度主义,尤其是历史制度主义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旧制度主义的研究成果。
在国际政治学中,“民主”仍然是一个新课题,但随着实践中国际间交往的大发展,国际民主的诉求日渐高涨。理论上,各主流学派对国际民主少有论证,但我们却不难发现其对国际民主“潜藏”的态度、诉求与“价值偏好”。本文旨在对国际民主进行学理层面的探讨,并不着重研究实践中的所谓“程序民主”问题。事实上,由于缺乏统一的主权上位,相对完善的程序层面的国际民主还很不成熟,它更多的是以民主价值“片段”的形式渗透在具体的国际事务和交往中。因此,本文将国际民主定义为一系列符合民主基本规范的价值原则,是一种“社会事实”或“社会存在”。相较于国内民主,国际民主的内涵与外延都更加丰富、宽泛。主权国家、非国家行为体、个人都是国际民主的价值载体,主权的独立与平等、国家间的合作与妥协、非国家行为体的参与和协调以及人的基本权利等都可以看作是国际民主的价值体现。
一、自由主义逻辑与国际民主
国际政治学发轫于自由主义,但其最兴盛的学派是现实主义。尽管越来越受到挑战,但可以说直到今天,现实主义依然保有其“超主流学派”的地位。对人性的悲观、对权力的争夺、对相对利益的追逐、历史的循环论判断是现实主义坚硬的理论内核。分析其理论逻辑,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判断:现实主义否认国际民主的存在。作为“超主流学派”的现实主义是国际政治理论中、特别是现实中的主导话语,以至于在英语国家中流行“权力政治乃口语中的国际政治”的说法。[1]但要更全面理解国际政治、更准确地研究国际民主问题,我们还需要看看硬币的另一面。
与现实主义不同,自由主义对国际民主持乐观的态度,从自由主义的基本理论以及其中各主要派别的思想中我们不难看出这一点。
和平是国际政治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也是国际民主的基本前提,可以说自由主义对国际和平以及对国际体系持续进步性的信心从来没有动摇过,相互依赖自由主义、制度自由主义、共和自由主义从不同的角度(经济、制度、政体)进行研究,对于国际和平得出了殊途同归的结论。实际上,各派别在理论上对国际民主问题也都给出了自己的证明,只不过没有明确提及而已。相互依赖理论对权力(非对称相互依赖产生权力)的重新发现,使人们能够重新认识国际政治中的权力关系,小国(在某种情况下)亦可以形成对大国的权力优势,大国与小国之间在获得权力优势的机会上的相对平等得到了初步证明。全球化时代,“复合相互依赖”模型的提出更是全面否定了现实主义的基本假设,说明了在存在多元行为主体的世界中,经济等“低级政治”领域的国际互动越来越重要,军事的作用正在不断地减弱,各种非主权行为主体(政府间国际组织、非政府间国际组织、跨国公司等)的治理作用日益凸显,世界事务中,更加广泛的参与和协调成为可能。“复合相互依赖”进一步弱化了现实主义权力、等级的话语,彰显了国际民主中平等、协调、参与的重要意义。[2]制度自由主义发现了无政府体系中的“市场失灵”现象,国家之间无法达成合作,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并非由于现实主义所谓的国家对相对收益的计较和对权力的欲望。而国际制度能够帮助国家解决这种由于信息缺失造成的困境,使各国之间互动的交易成本降低,让国际合作成为可能。相互联结的制度网络能够有效地制约国家特别是大国的“犯规行为”,实际上起到了保障中小国家权利的作用。共和自由主义最直接地探讨了民主问题,民主和平论集中地代表了其理论研究成果。尽管民主和平论着重于讨论国内民主体制与国际和平的问题,但其对民主的信仰、对民主价值的阐释却同样适用于国际领域。民主和平研究存在三个分析层次:单向国家层次(monadic)、双向互动层次(dyadic)和国际体系层次(systemic)。单向国家层次主要研究民主政体是否更具有和平性质;双向互动层次主要专注于文化层面的研究,认为民主国家比专制国家更容易满足现状;国际体系层次的研究是最新的发展,理论逻辑尚不清晰,但全球层次的民主与体系冲突之间的关系是其研究的基本问题。[3]虽然民主和平论是关于民主政体与国际和平之间关系的还原主义研究,但它认为国家内部民主的政治文化、行事原则、思考逻辑会不断地渗透到体系层次中去,并通过国家之间的交往不断地内化于其中。
另外,自由主义开始逐步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国际机制之所以改变,不是因为国家所宣称的客观利益发生了转移,或是由于权力分配的更动,亦非政府面临的制度化条件发生了改变,而是由于人们利益观念的改变——即由于行为者的学习所造成的。”[4]通过“学习”,国家能够对协调、合作等国际民主价值形成比较明确的认知,营造更加浓厚的国际民主环境。然而,自由主义所说的“学习”只是温特所谓的“简单的因果作用”。要发现国际社会的变化,更全面地看待国际民主的现在与未来,我们还需要建构主义的帮忙。
二、建构主义逻辑与国际民主
在建构主义的理论中,“观念”具有第一性,这样,“人”的位置就被极大地凸显了出来。在有人生存的世界上,不仅物质层面深深地印上了人类活动的烙印,而且整个世界也因人的存在而有“意义”,这并不是否定物质的客观实在性,但是,如果形容物质世界是一张“黑白素描画”的话,那么,正是观念、文化为它涂上了“油彩”。在温特的主流建构主义理论中,“国家也是人”,诸个人的共有知识或者说文化再造了国家作为“法人”或“团体自我”的观念,因此,国家某种意义上也带有身份、利益、意图等人的特征。[5]在建构主义的世界中,人和国家不再是主流理论(理性主义主流理论)所描述的物质的傀儡,而是自己行为的主人;物欲“横行”的世界是决定论意义的,而观念的意义是给人们带来了变革的希望。现实主义看不到变化的可能,它认为“过去如此,将来也是如此”,这样,现实主义研究的就不再是真实的“规律”,而是在推导一套“应然”的结论。温特在说明“我们今天认为是国际政治‘常识’的内容”时写道:“某种类型的国家是国际体系中的主导行为体,这些行为体是利己的个体,因此国际体系部分地是一个自助体系;但是国家也相互承认主权,所以国家之间是竞争对手,不是敌人,国家有维持现状的趋向,这使他们约束自己的行为,在受到外来威胁时寻求合作,因此体系部分地也是一个助人体系,这与霍布斯面临灭顶之灾式的自助逻辑有着根本不同。”[6]在建构主义论证中,我们看到了一幅国际民主发展的图景,各国从相互厮杀的恐惧中认识到了独立、宽容、合作、互助等国际民主价值的重要性,在不断的交往实践中,民主文化规范能够成为另一个“自我实现的预言”。随着交往频度的提高、时间的持续,国际民主价值的内化程度也会增加,当越过温特所谓的“倾斜点”时,国际民主文化则会有质的提升,国际民主的价值内涵也会显得更加丰富、具体。
三、英国学派逻辑与国际民主
英国学派是国际政治学理论中最具“多元主义”特质的一个流派,在英国学派的理论中,我们能够看到多种思想传统对它的影响。马丁·怀特总结出了国际理论研究的“3R”传统(现实主义、理性主义、革命主义),他认为单靠三种传统中的任何一种都不足以理解国际政治学,只有把这三种都一并用上才足以理解它。[7]英国学派尽力避免在自由主义与现实主义中间“选边站队”,而是辟出了一条“中间路线”。这并不是说英国学派是各流派之间妥协的产物或是一个不同理论的“大拼盘”,英国学派有其独特的研究视角与领域,它把由国家组成的世界看作是一个“社会”,我们从其论述中能够感知英国学派对国际民主价值潜藏的态度。
与英国学派理论内涵的多元性相一致,其在国际民主问题上的态度也同样呈现多元(矛盾或模糊)的特点。英国学派承认国际体系的特点是持续的无政府状态,但它更愿意把国际体系看作是一个无政府社会,其中存在着把各自独立的国家粘合成一个社会的各种共同价值,“秩序”与“正义”就是英国学派较为关注的两个内容。赫德利·布尔认为,“国际秩序就是追求国家社会或国际社会的基本或主要目标的行为格局”,这些基本目标包括:维持国家体系和国际社会本身的生存;维护国家的独立或外部主权;维护和平;限制暴力的使用;条约必须遵守;国家相互承认彼此的主权。[8]他认为国际社会一直存在于现代国际体系中,因为维系秩序的共同因素一直在起作用,包括:共同利益观、规定行为模式的规则以及使这些规则发挥效力的主权国家。可以看出,英国学派认为国际制度(特别是宏观的宪法性国际制度,如主权制度)、规则、共同利益能够规约国家的行为并使国家尊重彼此的主权权利从而促进合作、达成协调(妥协)、规约战争、维护和平,这是秩序格局的基本要求;国家的独立、自主等建立在秩序格局之上的目标更是体现了国际正义的价值要求。从这方面看国际民主作为一种价值规范与英国学派的理论内涵是相融的。然而,英国学派对秩序格局的维护还有另一层理解,即强调大国的责任与战争的作用。在英国学派看来,秩序具有本体论地位,它是国际社会的首要价值,是为实现国际社会的基本目标服务的,[9]大国之间的均势以及均势政策(包括战争),是国际社会追求秩序目标的重要制度或准制度。这样,小国的主权权利与合法利益荡然无存,强者统治的秩序不是将正义踩在脚下,就是披上了正义的外衣。在这里,英国学派接受了现实主义的逻辑,国际民主更是无从谈起。这与前面分析的英国学派和国际民主的高度相融性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体现了英国学派矛盾、模糊的一面。对于秩序与正义关系这个根本问题,英国学派的早期观点相对一致,大致都认为它们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但秩序在一般情况下或是在与正义相抵触的情况下具有优先价值。然而从文森特开始,英国学派在涉及到人权的国际干涉问题上表现出与自由派国际主义合流的趋势。[10]英国学派的一些新生代学者认为个人的权利、人际之间的平等具有更基础的意义,世界正义应该优先于国际秩序,[11]这种思想在某种意义上颠覆了学派前辈对秩序与正义的理解。也许在这些新生论家看来,世界主义民主或超主权意义上的国际民主在价值排序上也应该高于国际政治民主,“人权高于主权”代表了这样一种思考。应该说在英国学派内部就秩序与正义的关系并没有达成一致,国际政治学主流学派的国际民主逻辑因此在此问题上引申出来的对国际民主的价值定位也比较暧昧和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