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投稿指导 期刊服务 文秘服务 出版社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首页 > 精品范文 > 公民道德论文

公民道德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2-03-03 07:01:59

公民道德论文

公民道德论文篇(1)

公民一词,按照《辞海》的解释,乃是具有一国国籍的人。包括未成年人和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人在内。根据这一定义,公民的概念相当于国民,系指一国之民全体而言,固而公民教育也就是全民教育。除此之外,辞海还特别提到了我国《宪法》对于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个规定是对前一定义的补充,即公民不仅指具有一国国籍的人,而且还是宪法所规定了的权利和义务的主体。由此,与公民有关的道德教育,不仅是全民的道德教育,而且是与公民作为法定政治权利和义务主体相关的道德教育。

凭借上述对于公民道德教育的解读,本文在此想提出并希望引发人们思考的两个方面问题是:我们面临着在这样一个远非成熟的社会,并且缺乏一个道德成熟的教育者人群的情况下,如何去进行以全民为对象、以道德成熟为目标的公民道德教育,并由此促成社会的成熟,换言之,如何使内圣外王之道,不再是暗而不明,郁而不发;公民是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在海外流行的公民教育,舶入后便简化为公民道德教育。那么,在公民权利教育缺场的情况下,公民道德教育又如何展开,其展开又将会有何种可能的后果,以及公民道德教育框架内,如何处理公民作为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的关系。

为了方便详细说明上述两方面问题,本文将相关问题归结为五个困境。以下分而述之。

一、公民道德教育地位困境

什么是公民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我们不妨参考一下1968国际教育大会第六十四号建议书《作为学校课程和生活之组成部分的国际理解教育》中有关公民和道德教育的部分:公民教育的目的,除了增加学生对国家机构的了解和培养对它们的忠诚外,还应让学生熟悉国际机构在促进人类福利方面所起的作用,并给学生灌输增进这些机构未来有效性的责任感。在道德和宗教教育方面,国际理解的教学应该直截了当,清晰明确,并强调人类团结的道德基础。其目的在于培养一种对他人的道德感和社会责任感、一种为共同利益而行动的愿望以及致力于和平的决心。科学和哲学的教学应该有相同的目标。在这个论述中,比较重视公民教育中公民道德教育的部分,特别是对他人的道德感和社会责任感,公民教育的主体主要是从义务主体的方面来考虑的。在1992年国际教育大会的第78号建议书《教育对文化发展的贡献》中,再次提到发展伦理和公民价值观的意义:教育系统在伦理、公民和道德教育中应发挥一种基本的作用,并与家庭所起作用相互补充。教育系统应与其他机构一起,帮助促进人权、培养民主的行为和确定从未像当今时代如此必要的价值观,如尊重人的尊严、宽容、对话、团结和互助。在此,对于公民道德和价值观的教育,重视权利主体间的互相尊重和帮助,公民教育的主体主要是从权利主体的方面来考虑的。

公民既然是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的统一,相应地,公民教育也就应当包括两个基本的方面:公民的权利教育和义务教育。如果只重前者而忽视后者,那么社会成员将流行道德的放纵,普遍缺乏义务感和社会责任感;如果只重后者而忽视前者。那么这个社会将缺乏人道和文明而走向野蛮。这两个方面必须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进行,否则必将带来恶果。

在我们当前面临的道德混乱态中,首要的问题是社会公德的缺乏和败坏。个体的私德,虽然亦不尽人意,但儒家关于个人处理自己与他人关系的私德的规范和理念深入人心,虽历经摧折,然仍不失为人伦日用之常道。国民的社会公德状况,是一国国民精神面貌和道德素质的集中体现。在社会公德方面,传统的道德理论对此重视不够,更重要的,它受到公民权利教育的制约。公民权利教育是与公民权利的确立相联系的,公民权利教育是以教育的形式贯彻和巩固宪法所赋予每个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但它必须以立法、行政和司法系统对于宪法所赋予的公民权利的具体保障为前提。道理很简单,不存在以抽象权利为内容的公民权利教育。公民权利教育与公民义务教育,在建立社会公德方面,表现出相反相成的辩证性。社会公德的本质是社会责任感。公民义务教育的缺场,将导致国民缺乏社会责任感,公民权利的缺场及相应教育的缺场,导致的却是同样的结果。社会责任感的确立,依赖于每位公民权利主体地位的确立。惟有确立了我们的权利主体之地位,我们才真正地感受到自己是社会的主人,也才有对于社会不可推却的责任感。与此相联系,无论是公民道德教育还是范围更广的公民教育,都理所应当地包含着对他人权利、自由、尊严的尊重的道德教育。

义务感的缺失,并非是直线式地进行公民义务教育所能对治的,因为病根的大半,在于与义务相对待的另一面。在公民教育被简化成公民道德教育,公民权利教育缺场的情况下,我们能够期望公民道德教育获得何种成果呢?无论公民道德能否发挥它的作用,在后果上道德本身都将陷入荒谬:如果道德是有力的,那么缺乏公民权利保障的道德本身即是不道德的,这种不道德的道德的实践结果,无非是重复宋儒的以理杀人;如果道德是苍白有力的,那么所谓公民道德建设最终将流于口头说教和实践中的虚伪。

二、公民道德教育理论的困境

公民道德教育,是提升公民道德素质的教育,如前所述,它是针对全体社会公民的普遍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的指导理论,应当具有同样的普遍性品格。当前中国大陆起支配作用的道德理论,是培养少数的特殊精英的道德理论,亦即培养无产阶级先锋队的道德理论,或者说是培养接班人的教育。两者之间存在着相当的距离。在道德教育实践中,这种不恰当的定位也使德育教学处于一种尴尬地位:当前的德育,只是政治教育的附庸。以我们手头上赠阅的《德育信息》刊载的全国教育科学九五规划部级重点课题整体构建学校德育体系的研究与实验审评会的主题发言稿为例,该文德育工作应该面临三个基本任务:在应对国际局势中,服务于同西方在渗透与反渗透、争夺与反争夺、颠覆与反颠覆方面的斗争,因而,如何增强民族凝聚力和自信心,坚定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德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提出的新任务。在应对科技发展中,如何根据趋利避害的精神和充分利用,积极建设,加强管理的原则,用正确、积极、健康的思想文化信息占领网络阵地,这也是德育工作面临的一个新形势,提出的一项新任务。在应对国际形势方面,如何认真研究和引导青年学生正确认识国情和改革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分清主流和支流,正确对待一些消极现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是德育工作面临的又一个新形势,提出的又一项新任务。该文虽然认为应把德育工作放在素质教育的首位,但同时也强调思想政治素质是最重要的素质。我们不怀疑该课题对于德育工作的促进作用,也不否认上述问题的现实紧迫性,但是需要指出的是,上述种种问题不是德育工作的核心和重点,也不应使德育服务上述问题的解决。在现有的教育框架内,这些属于政治与意识形态领域内的问题应该是政治教育的内容范围,德育与政治教育应该有一条明确的分工,在教育内容和目的上应有一条明确的界线。在构想性的合理关系中,道德教育和政治教育的目标与功能是大不相同的:一个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教育,教的是人如何作人。一个是人之所以为一类特殊人(例如共产主义接班人)的教育,教的是如何做某一类特殊的人,(例如接班人,虽然这个概念从已有的权力更迭实践过程来看颇可置疑),后者本来应以前者为基础,但在德育实践中却本末倒置。就此一意义而言,大量从事政治教育者大谈特谈道德教育虽已为见怪不?种窒螅淮痈旧纤担死嗳瞬⒉徽嬲煤挝赖陆逃?/P>

当前的公民道德教育,其中一个重要内容是进行中华传统美德教育。中华传统美德,作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是我们中国人之所以为中国人、中华民族之所以为中华民族的文化之根,但在现实中甚为奇怪的是,我们当代的中国人,继形颐亲约旱拇趁赖拢丛谄湔毙陨洗τ谝恢至钊宿限蔚木车亍W源?quot;打倒孔家店之后,以儒家为主的传统文化一度被扫入历史的垃圾堆。进入八十年代,随着知识界和大众社会的传统文化热,传统文化又被重新拉回历史的舞台。但在另一方面,传统文化却找不到存在的合适位置。在现有的带有强烈意识形态话语色彩的陈旧道德理论体系中,传统美德赖以成立的理论根基无法确立,传统美德在道德理论上的的合法性、正当性问题仍未解决,而当前的正统理论又未赋予其一个牢靠的、合理的根基。此一问题表面看来是道德理论自身的问题,实质上仍是道德教育与政治教育不分的结果(这种混淆不分的状况也被一些学者用道德与思想不分所表出),亦即以特殊性来替代普遍性的结果。

三、教育者困境

与以什么样的理论来指导教育相应的一个问题,是以什么样的人来进行教育。在现在的道德教育体系中,道德教育者的角色有两个承担者:一是党或政府来教育广大人民群众;二是老一代对青年一代或上代对下代的代际教育。对于这两个教育者角色的担当者,我们分别予以讨论。

对公民进行道德教育,在执政者看来是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由政府来推动并主导道德教育,是中国古老的历史传统,它根源于以德育辅助治道的德治主义实践,同时也是东亚一些国家的当代特色,表现得比较明显的例如新加坡的实践。

这种由政府作为教育者并加以推动和主导的道德教育模式,在学术讨论中也被称作政府推进型的德育模式,其相对待的模式是民间主导型或社会主导型,而后者也被理解为渐进型的道德教育模式。一般认为,从积极方面来看,政府推进型的德育模式可以利用无可比拟的行政力量,大量开展道德理论研究、制定伦理规范、实施伦理道德教育,在短期内达到一定明显的效果。然而,这种看法也颇值得商榷。政府推进型这个概念借鉴于法律建设领域,也可适用于对道德领域内政府行为的描述,但政府推进这一模式在法律和道德两个领域内的作用却是极不相同的。在法律建设领域,政府(包括行政和司法两个系统)可以通过在短期内的大量立法,以解决法律领域内无法可依的混乱状态。在道德建设领域内,政府所推动的道德理论研究、规范制定和道德教育的实施,虽可表现得轰轰烈烈、如火如荼,但未必就能有助于道德素质的提高和伦理生活的有序。其间的差别在于法律领域带有鲜明的强制性,而道德领域却无法律的强制性,即使是舆论谴责的强制性,在道德松弛、价值混乱、舆论不张的今日,其作用也似有似无。如果我们借用心服口服这个俗语来区别二者的话,法律的特点是要口服而不必要心服,道德的特点是不仅要口服而且更要心服。道德惟有落实在人心,它才能化为道德主体的自觉实践。

在落实于人心,亦即使人心服方面,政府推进型的道德建设由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而面临着严重的困难:其一,一元与多元的矛盾。政府所主导的道德是一元的,这由其意识形态的一元性以及德育从属于政治教育这一性质本身所决定了的。社会的道德却是多元的,不仅社会大众道德的存在状况是多元的,而且就多元化社会结构本身来说,其道德理想和价值理念也本应是多元的;其二,多变与一贯的矛盾。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是利益的化身。政治是多变的,道德却是一个相对稳定的价值和规范体系。不仅道德如此,学术领域也是一样。在强调学术、道德为政治服务的情况下,学术与道德围绕着政治的波动而变来变去,这不仅丧失了其独立性品格,也使得学术与道德的正当性和可靠性变成令人生疑的了。在道德领域,每一次的反传统、每一次对社会价值的颠覆,如果没有一套完整、系统的新价值、新道德同时确立,所带来的必然是对道德本身的摧毁和解构;其三,一方主动与多方主动的矛盾。在政府推进型的道德建设模式中,政府是道德建设的主动推动者,而社会各方则在此推动下参与进来。在民间(或社会)推动模式下,社会各方则是道德建设的主动推动者。这里所说的社会各方,系指社会的教育系统、宗教团体、社会团体、大众传媒等。在当前的社会权力结构中,政府权力过于集中,社会力量的作用空间有限。这种现实局面也造成了人们依赖于政府界入的心理期待。从长远来看,如何把社会的事务归于社会,把社会的权力归于社会,开发社会自身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建设力,减轻社会公共事务对于政府的依赖,是道德建设的一个光明的方向。其四,修己与治人的矛盾。在政府推进的道德教育中,政府及其掌握公共权力的人员的道德水准和道德形象必然对教育对象起着直接的示范作用。其实,政府本身不是也不必是道德的化身,公共权力的运作者只是整个社会成员的一部分,他们并非是经过道德的筛选和净化而选,而且由于他们手中掌握着公共权力,还时刻存在着以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危险。可是,政府所推动的道德建设,如果连政府及其成员都缺乏道德,或者说都置其所宣扬的道德规范和道德价值于不顾,那么这种道德又有何说服力呢?

我们再从代际的角度讨论教育者角色的承担者。关心下一代、关心下一代的道德教育、教育下一代,成了老一代或年长一代的口头语。这个口头语的意义非常丰富,它既表明了一种义务,上一代(或上两代、甚至上三代,兹不细论)有教育下一代(或下两代、三代,同上)的责任,又是一种权利和资格,上一代有权利或资格来教育下一代。作为后者,在道德教育领域中表现为一种理所应当的权威话语。此一权威话语忽视了这样一个重要的问题:此种权威话语的权威性从何而来?上一代为何有当然的资格来教育下一代?答案无非是源自于两个方面:道德教育以及推而广之的人文教育,和知识教育并不一样,不是下一代自身可以教育、完善的;如果下一代自身不能实现道德的自我教育,那么年长一代的社会角色使他们必然承担起教育下一代的责任。然而,道德教育和知识教育又有一个共同的前提,即存在着道德或知识上的位差:先知知后知,先觉觉后觉。在知识领域,也存在着下一代成为先知先觉并来教育上一代的现象,例如在计算机和网络方面就是如此,这也是人们常讲的后育现象。位差在道德教育中,当表现为有德者教育无德者(在非贬义的意义上使用无德者一词)。但令我们仍然尴尬的是:当今的教育者与受教者之间,从代际而非单个个体(从个体角度我们无疑可以找出许多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君子)的比较来说,有这种位差吗?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中国传统社会道德的败坏,正是从当前那个已到了德高望众年龄的一代人开始的。这一结果虽是由决定一两代人道德状况的政治运动而造成的,因而不存在对个人道德责任的追究问题,但在此重要的是,年长一代或两代的人在教育下一代时,其在道德位差上有这样的资格吗?在如今我们经常听到的一句话是:现在的年青人,道德素质越来越差!此话常常令我疑惑,现在年青人的道德素质再差,难道比那个人整人、人斗人、人摧残人、人不把人当人的时代的人的道德素质更差吗?相对而言,当代的年青人不过是更重视自我、强调自我选择和对个人幸福的追求而已。假设说他们在重视自我的同时而忽略了他人、强调自我选择时而忽略了社会的需要、强调个人幸福时忽略了对社会的奉献是这代青年人的道德问题的话(虽然未必如此),那么上一代人在相斗中形成了根深蒂固的行世理念(不妨尝试一下寻找一个不曾被利益争夺绯闻所困扰的社会团体):缺乏互信、小团体利益(帮派群体)、不合作、对个人及小团体利益的敏感及不择手段、明哲保身、虚伪等,就有助于?饩鱿乱淮说奈侍饴穑?/P>

在对当今社会道德败坏、世风沉沦的观察和反思中,我们不能不问:决定当今社会道德状况的,不正是牢牢把握着这个社会的权力和命脉的这一代吗?道德状况总体上不佳的一代来教育下一代,我们能够预期一种什么样的后果呢?当那些口口声声关心下一代并掌握社会权力的元老公民们却在怀中抱着下一代时,当那些口口声声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的道德家、教育家、公职人员,却在身体力行地实践损公肥私、的实利哲学时,并且此种态势成为一种普遍流行的社会空气时,我们这些躲在书斋里的教育者们(尚未腐败或尚未有机会腐败)又能指望学校课堂里的几节德育课能在多大程度上提升青少年的公民道德素质呢?

当前中国社会的腐败,不是一个人、一个集团的腐败,而是在长病不治之后的全民腐败。我们当然不能由此而失去道德建设的信心,否认公民道德教育的意义,相反,由此我们才可以看出公民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公民道德教育,是在社会以及组成成员的全面性的道德问题背景下展开的,这种教育也就必须是针对全体公民的全民教育。

四、道德权威性困境

道德的功能是通过自律与他律两个方面的结合而发挥作用的。中国传统的道德观点是以儒家中孔、孟一系的性善论作为传统主流。性善论虽以其人性本善的先天根据而为道德可能性提供了根据,并以后天经验世界里的恶为道德必要性作了论证,但由于其过分相信人性经由道德的完善一途而显得片面。在实践中,儒家以礼与法的结合作为人性修养在他律方面的补充。在当代社会,道德的自律通过培养道德情操而努力实现(这一过程并不轻松,所涉困境上文已充分论述),然而道德的他律,在一个道德松弛、舆论不张、社会无力的社会里又如何实现呢?紧接着的一个问题是,道德的权威性如何确立?道德没有权威,就如同法律上的一纸空文,毫无效力可言。

道德缘何失去了其效力性和权威性?一是道德领域还未脱离政治的干涉而成为一个公共的领域,这个领域内解决问题的权力还未交给社会。二是道德他律起作用的舆论监督和民主监督机制还远不完善,在宪法所赋予的新闻自由和个人言论表达自由这些社会民主的基本要素还未在具体实践中确立和实施以前,这种机制就无法形成。以中央电视台的著名栏目焦点访谈为例,其报道的监督作用,并不在于中央电视台的收视率,换言之,并不在有多少民众知道,而在于政府高层领导人的重视。舆论监督本身并不解决问题,只有和政府权力或社会权力的结合才能发挥作用。三是就象在社会实际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虽然在原则和信念上理应坚持)在司法实践中是愚人才会相信的鬼话一样,在道德实践中,道德面前人人平等也不可思议。道德败坏与权力的结合,权力为败德的掩护,更使道德日益苍白。由以上三方面可以得出,道德领域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与文化子系统,但决不是一个毫无旁涉的孤岛。道德若要真正有力量,真正对社会发展起到良性推动作用,并使一个发展的社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就必须为道德建设提供一个相对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在当前经济体制改革快速发展的同时,相应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运行机制的改革,切实加强现代意义和国际公认意义上的民主与法制建设,才能使21世纪的中国在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两个目标和尺度上均有所作为,也才能带来一个富裕、同时也健康、文明的社会。

结语

由道德成熟的人组成道德成熟的社会,虽然这种思维本身的正确性就可质疑。但道德不成熟的人对于社会的危害却在经验范围内似无可质疑。公民道德教育,在其可预期的后果里,可能提升公民的素质,建立起社会的伦理道德秩序,培养道德健全的公民。无论是从减少犯罪、减少道德上的无序,还是从建设一个文明的现代社会,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文明的同步协调发展而言,都将有其积极作用。同时,这也毫无疑问是全民之福。然而,从事公民道德教育工作的人也应当明白,我们在从事一项十分艰难的工作:我们在各方面条件都不成熟、不完善的情况下去试图达成对公民个人作为一个公民所应具有的道德进行教育并使之完善的目标。在上述种种困境之中,反而更加凸现公民道德教育的必要性。在面对这些困境时,解决之路并不是因噎废食中止公民道德教育,而是为公民道德教育开路,解决其内外所存在的问题。公民道德教育势在必行,不得不展开,但同时,它又是在上述困境中展开,所以这样一种公民道德教育,又不得不带有缺陷:它培养的公民,不是权利的主体,而是义务的主体,培养的结果,或许有利于国家权力机构对于公民的管理,而非公民的自我管理,亦即有利于牧民,而非民主。在道德的普遍有效性问题尚未得到社会保障的时候,公民道德教育是否会象南宋的理学一样,格君心之非的一面毫无约束力,而变成一种单纯地约束民众之学。谁能保证历史不会重演。但愿上述所忧者乃杞人忧天!

〖注释〗

辞海编辑委员会编:《辞海》(1989年版),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0年12月。

《庄子·天下》

赵中建主译:《全球教育发展的历史轨迹――国际教育大会60年建议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育丛书》,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9年12月版,第354页。

同上,第503页。

詹万生:《认真贯彻两会精神继续深化课题研究为圆满结题而努力奋斗》,《德育信息》2000年第五期,北京,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主办,德育研究中心编辑。

李汉秋:《应该重视基本道德规范的建设》,载王殿卿主编:《东方道德研究》第四期,北京,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0年10月版。该文发人深省地指出:我们一提就是民主与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很好,法制建设也非常好,中央的文件讲得很清楚,思想道德建设决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性质和方向。这话讲得很好,但它都是把思想道德连在一块的,我觉得在我们整个精神文明建设这个大的系统工程中间,道德建设也应该是一个独立的子系统,至少也应该跟法律并,不能光是思想道德并提。

在参加由北京东方道德研究所、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教育研究所、国家高级教育行政学院主办及多家单位协办的公民与道德国际学术研讨会小组讨论中,此一概念由李道湘博士在回应我的发言时所提出,颇具创意,本文赞同这种提法并加以引用。

参见〔美〕莱茵霍尔德·尼布尔:《道德的人和不道德的社会》,蒋庆等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1月版。

【参考书目】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齐鲁书社本。

《辞海》(1989年版)公民条。

〔美〕莱茵霍尔德·尼布尔著,蒋庆等译:《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1月版。

王殿卿主编:《东方道德研究》第三辑,北京,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1999年5月版。

王殿卿主编:《东方道德研究》第四辑,北京,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0年10月版。

向世陵等著:《中国哲学智慧》,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10月版。

公民道德论文篇(2)

(一)群众文化滞后的现象以及带来的影响

文化不能同经济同步发展这是普遍存在的问题,这里说的同步不是亦趋亦步,而是指适应经济发展步伐。文化滞后现象自我国的存在相当普遍,特别是群众文化的建设与世界文化脱节,基层群众对文化了解有限,因此发展群众文化就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现阶段,自发组织、自娱自乐的群众文化活动可谓遍地开花,但其求新、求美的巨大热情与实际能力和活动效果相差甚远。许多优秀的民族文化得不到继承和发展,正在被历史所尘封,而精英文化与市场运作联姻所形成的“赚钱文化”和“文化赚钱”越来越火,群众文化活动由于是“赔钱的文化”和“奉献的文化”日益被冷漠。这也就使得群众文化的教化作用、在道德建设中发挥的作用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重要。

(二)道德建设风尚的正反面影响

道德状况是一个民族与国家道德风尚的体现,是社会文明进度的衡量指标之一。而现阶段我国公民的道德素质令人堪忧,与社会主义所提倡的精神文明建设存在很大的差距。当前社会道德观念消极落后,传统文化中消极落后的道德观念也被继承了下来,这就使得今天道德观念在传统文化的影响下,出现了消极的一面,对社会现象的冷漠态度,普遍有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利益面前无道德,这种现象可以说已经普遍存在于我们的社会。众所周知的“小悦悦”事件,这只是从侧面反应了人们的冷漠。老人摔倒,扶起的人却要被告上法庭。这些我们该怎么面对,又该以什么样的方式转变这种不正之风。道德的下滑会导致一个国家丧失未来。现如今道德没有一个标准的衡量标准,如何判断道德的内涵日渐困难,而新旧道德的标准没有明确的界限,使道德的建设面临的困难巨大。

二、群众文化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作用

(一)群众文化作为载体的推动作用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快速发展必须要有一定的载体,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的载体,同样,群众文化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载体,承载着社会主义的文化建设并赋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丰富的内涵和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动力和源泉。将群众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思想及先进的文化等深入人民群众的思想中,营造良好的、健康的文化氛围,提高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积极性,提倡社会主义的新风尚,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人民群众思想文化领域的主导作用。依托群众文化生活,扩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影响及作用更好的为社会主义的建设服务。利用群众文化活动传播社会主义新思想、新政策、坚持爱国主义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将文化活动的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来,增强精神文明建设在群众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团结广大群众为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做贡献。

(二)群众文化对道德建设的社会功能

群众文化的社会功能包括宣传作用、精神调剂的作用、团结凝聚的作用和普及知识作用。群众文化建设和道德建设都属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范畴,因此群众文化的建设关乎公民道德的建设,在公民道德建设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群众文化可以拟定主体进行宣传教育,以达到教化民众的作用。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推进公民道德的建设。群众文化通过组织群众活动,将群众聚集在一起,增强彼此间的交流,加深彼此的了解,培养共同的爱好,有利于民众的团结互助,以这种方式来推进公民道德的建设。发展多种方式的群众文化能够丰富人民大众的精神世界,以高尚的文化来陶冶人民群众的情操,养成正确的文化观念,进而推动社会公民道德的建设。

(三)拓展多元化的群众文化发展空间

群众文化不能拘泥于任何一个环境和方式,而应该开展多种形式,利用多种空间。如目前流行的企业文化、职工文化、校园文化、商业文化、老年文化、青少年文化等,都是新时期群众文化的发展空间,如果这些空间利用好了,那么群众文化工作就能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以职工文化为例,职工文化弘扬的是工人阶级的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以“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薄名利,甘于奉献”引领职工。以“诚实劳动,辛勤劳动,创造劳动”引领社会时尚。在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上最大限度激发正能量。因此,职工文化是提高职工素质乃至整个社会群体人的素质的摇篮。

(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营造群众文化发展的良好环境

公民道德论文篇(3)

2008年4月18~21日,由北京师范大学公民与道德教育研究中心主办的第3届亚太地区道德教育网络(Asia Pacific Network for Moral Education,APNME)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师范大学召开。大会吸引了来自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菲律宾、尼泊尔、中国等国家和地区公民与道德教育理论研究领域的近40余位知名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会。大会共收到学术论文及摘要近50余篇。本次大会在北京师范大学的成功召开,也必将成为本年度中国公民与道德教育领域与发展历程中具有重要价值与现实意义的学术事件。

20世纪以来,以西方的研究为主体,公民、道德与价值教育研究领域“见证”了许多重要而杰出的理论流派的不断涌现。在全球化背景的强劲冲击下,这些理论开始向整个世界的教育实践领域传播。但这种公民与道德教育领域内的“全球化”趋势,正在引起一些教育理论者们的关注与担忧。人们注意到这一发展过程中的许多具体的问题,例如,这些趋于“全球化”的理论到底该如何适应本土化的语境?本土实践该如何甄别与选择这些理论?选择的标准又是什么?等等。基于对这些问题的考虑,本次研讨会将大会主题确定为:“全球化时代公民与道德教育的本土选择”。

大会开幕式由本次大会主席、北京师范大学公民与道德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檀传宝教授主持并致欢迎辞。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就10多个相关主题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与探讨。这些主题基本涵盖了公民与道德教育领域内的热点问题及其最新进展。例如,公民身份的界定与认同、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普世原则与价值的多元化、公正伦理与美德伦理、道德认知与道德发展、脑科学及其在德育领域中的应用、儒家伦理与道德教育、道德情感与关怀伦理、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利他主义或爱国主义教育等,以及人权教育、价值教育、法制教育、公民身份的话语研究、德育的专业化、行动研究、德育课程与德育范式的变革等。

从研讨会的过程来看,无论是大会的主旨演讲.还是各个专题中代表们的主题报告或发言.都激起了许多精彩的互动与热烈的讨论。

在会议闭幕式上,本领域内专业学术期刊英国《道德教育杂志》(Journal of Moral Education)常务主编莫妮卡·泰勒(Monica Taylor)女士发表了热情洋溢的总结性讲话,她对会议的顺利举办表示了祝贺,并给予了积极评价。大会最终决定,下届研讨会将移师韩国首尔国立大学举行。

全球公民及亚太民族一国家的公民身份的认同之间的矛盾、德育理论的实践转化与模式、东西方不同文化背景及转型社会中公民与人权教育的本土选择等主题.成为了与会代表们集中关注和交锋的焦点。下面仅从公民身份与本土认同、品格教育与道德发展以及公民教育与中国选择等3个主要方面,就本次研讨会中一些重要的报告及会议讨论的热点问题进行简要的概述。

(1)公民身份与本土认同。

国际公民教育领域的知名学者英国伦敦大学教育学院侯·斯塔克(Hugh Starkey)博士与香港教育学 院 李 荣 安 (Lee Wing-on)教授分别为大会作了题为《公民身份与人权教育:普遍原则的本土化应用》(Citizenship and Httman Rights Education:Applying Universal Principles to Local Contexts)与《 亚洲公民身份的反思:亚洲人的认同 ?》(Reflection on Asian Citizenship: What are Asianand What are Not?)的主旨报告。斯塔克博士认为,人权是公民与道德教育以及全球化过程中正义与和平得以实现和保障的基础,这一理念破除了人权为西方专有的迷信。他提出了两种可以“本土化”的人权教育模式,并得出了教育理论包括学校教育本身都应该关注人权原则在本土语境中的应用问题与机遇的结论。

李荣安教授则从比较的角度,对东亚各国和地区的公民教育的不同的理论与实践范式,进行了深入的揭示与剖析。他主要选取了如下一些案例进行了具体的评述与分析:韩国公民身份教育语境转换中的主体观;香港与上海的全球公民身份;中国大陆地区德育中的新方法;日本公民教育中文化民族主义向政治民族主义的转型;香港政治上积极取向学生的政治社会化现象以及亚洲不同国家与地区推动公民教育的终生学习功能发展的努力。通过这些个案,他概括出了关于亚洲公民身份的基本界定与结构特征:即无论是东亚地区的“强国家”与政治体制传统、民族一国家公民教育中的文化操控、正在出现的关于公民身份与公民教育的折衷主义理念以及亚洲公民身份的流动性与不可预见性等基本趋势与本质特征,还是区域内各国或地区的不同的具体实践模式等,都对广义的公民教育的学术话语与理念的形成做出了各自的基本贡献。

(2)品格教育与道德发展。

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 (QueenslanUniversity of Technology)的多利·汉考克(DorrieHancock)女士与美国佩斯大学(Pace University)教育学院的王晓蕾教授等在品格教育与道德发展研究方面,为我们展示了女性学者在这一重要领域的独到洞察力与最新进展。

汉考克女士的演讲主题是《美德规划》(Th Virtues Project)。她运用一种批判的视角对当前“风行”于世界各个多元文化中的“新”品格教育理念及其实践进行了反思。新美德规划起始于17年前的北美地区.当时的初衷主要是为了抑制来自北美社会中不断出现的各种暴力现象,及其对家庭与儿童所造成的不良影响。两年之后,这种教育理念便开始迅速传播到了其他国家。当时,前后约有20多个国家与地区开始在学校教育与课堂教学中尝试规划实施自己的美德规划或项目,教师们也明显表示出了对美德规划的兴趣与热情。时至今日,品格教育的理念已经遍及全球90多个国家的家庭、商业与社区教育规划中。广泛传播的现实说服力、多元文化特征的吸引力、草根阶层教育者对其固有的浓厚兴趣,以及学校与教师们正向的实证反馈等因素,均绝对性地压倒了本应在新美德规划实施之前就该有的理性的哲学思考与反思。汉考克女士提出,我们应该沿着著名哲学家泰勒(Chades Taylor)教授的“解释性人文科学观”道路继续走下去,对新美德规划进行较为深刻的反思。这种反思应该从两个方面切入,其一是对于作为学校品格教育计划之美德规划的描述与解释,从历史的角度出发分析其形成的深刻根源;其二是以叙事的研究方式,在比照现实生活的基础之上,对学校美德规划的实践理论进行清楚的阐释。这两种方式的结合就有可能从多个层面,为我们描绘出新美德规划的历史意义与文化价值。 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与汉考克女士相反,佩斯大学的王晓蕾鼓授则从微观的角度,为道德发展研究提供了—个新颖而独到的视角。她的演讲主题是《错误搭配手势及其在道德发展中的功能》(Using Miamatched HandGestures as Indexes to Promote Moral Develop-merit)。她明确指出,合理地利用育语中自然产生的错误搭配手势,将为人们确定儿童的道德学习的目标与任务提供有益的帮助,而这一发现也终将“实质性”地推动儿童的道德发展。在研究中,王教授借助著名的柯尔伯格理论,按照道德两难情境中儿童道德推理能力发展的基本原理与路径,分别对处于柯尔伯格发展阶段的“前习俗”与“习俗”阶段的120名参加研究的被试儿童进行了实验与分析。她的实验表明,错误搭配手势在儿童两种道德水平的过渡期中起到了支架或桥梁作用。这一“发现”为力图提高儿童道德发展研究的理论工作者和实践中的家长与教师们提供了新的实践视角。

(3)公民教育与中国选择。

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的金生鋐教授与北京师范大学公民与道德教育研究中心的檀传宝教授等,则以大陆学者的视角为我们展示和表达了中国掌者在公民教育及其在中国语境中的本土化这一重要命题的观点与声音。

金生铉教授的演讲主题是《我们为什么需要公民教育?》。他指出,长期以来,公民教育在中国一直没有被广泛地意识到和接受,公共教育体系没有将培养拥有权利、自由与责任的理性公民作为其培养目标,公民教育的系统实践也远未实施和展开。因而,他提出了全球化时代公民教育的适切性问题。他提出公民教育的使命在于公民公共品格与品质的培养、发展和促进方面,公共教育应该按照公共精神、公民美德、公共理性与公民能力等来构建自身的目标与内容。

檀传宝教授则在其提交的《如何理解公民教育?——个中国学者基于中国背景的三点思考》的论文中指出,公民教育是—个老概念,但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依据不同社会的具体实际如何理解和实施公民教育则是—个新问题。基于中国大陆的社会背景,他认为公民教育是中国社会的现实需要,中国大陆需要勇敢破除对于公民教育的政治禁忌;各国公民教育都应当具有各自社会与文化的特质,中国公民教育应当反对简单的“拿来主义”;学校公民教育应与和谐社会的公民生活建设同步,应当反对狭隘的公民教育课程理念。

新时代背景下的公民身份认同的转型、公民教育与品格教育等主题的“复兴”等,是当代西方公民与道德教育领域中的热点,同时也是西方德育理论“全球化”进程中的“主力”,而道德发展理论与美德规划的巨大影响就是其中的重要例证。客观地来看,这些理论也的确为上个世纪道德教育领域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和创造性的贡献,而对这些理论的讨论热情也一直延续到现在。但从本次大会讨论的热点与重点来看,显然这种关注不应仅仅局限于理论探讨,而应该积饭地转向教育教学的实践领域.主动地参与实践,并为具体语境与实践中出现的、与理论相冲突的现实问题出谋划策。

公民道德论文篇(4)

本文作者:陈玉君工作单位:通大学政治学院

公共价值观是公民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

公民道德教育要指向公民道德实践,培养具有健全人格的好公民。公共价值观就是公民在公共道德实践生活中表现出的一种公共理性精神和正义感,就是公民能够在道德生活实践中正确地选择、行动,承担公共责任。现实的公民道德教育应该以培育公民的公共价值观为主要内容,培养公民的公共理性精神、正义的道德品格,培养实现公共价值精神的公民美德。公共道德生活客观存在,公民道德教育的关键是要形成担当公共价值责任、促进公共利益的公共价值观。在公民公共价值观的养成与践履方面,公民道德教育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现代文明社会的凝聚力需要一定的共享性的价值精神(公共价值)和公民一定程度的公共归属感,如果没有公共价值精神、公民的公共道德生活实践,社会秩序难以维系、社会文明难以发展。在此意义上,通过公民道德教育、尤其是公共价值观教育,使得公民形成正确的公共价值观、理性地认同社会公共价值,在道德生活实践中恰当地采取行动。在共同的、良序公共生活中,公民不但享有基本的公民权利,而且要承担相应的公民义务。换言之,公民需要具有对共同体的责任意识,需要具有基本的公共理性精神。应该说,启蒙运动开启近现代文化的同时,再一次开启了人类自身理性、理智的力量。理性担当着人类认识自身、设定生存意义、为道德生活实践奠基的任务。但是,伴随着现代科技、工业以及价值秩序的颠覆,理性沦为工具理性,成为人追求功利、达到目的的手段。理性成为效果最大化的工具,成为支配与控制人的力量。在公民道德生活实践中,道德教育要培养公民的公共理性精神。这样一种公共理性不是在任何时代、国家都能够出现,如罗尔斯所言,“公共理性是民主国家的基本特征。它是公民的理性,是那些共享平等公民身份的人的理性。他们的理性目标是公共善,此乃政治正义观念对社会之基本制度结构要求之所在,也是这些制度所服务的目标和目的之所在。”[5]公共理性作为一种现代型民主社会国家公民的一种价值精神其以价值的公共性为前提,公共理性能力在一定程度上是公民资格的一种标志。在一个民主的国家,公民应该能够知道如何以一个民主公民的身份行动、认肯合理性的价值、理解公共理性的理想。公民义务与公共价值紧密结合在一起,而且每一位公民都可以合理地期待他人能够以自由而平等的主体身份与自己对话、协商,取得一致的看法、对公共行为中的价值关系作出合理的解释。按照罗尔斯的理解,公共理性有着基本的内容规定,“第一,它具体地规定着某些基本的权利、自由和机会;第二,它赋予这些权利、自由和机会以一种特殊优先性,尤其是相对于普遍善和完善论的价值优先性;第三,它认肯各种确保着所有公民能有效利用其基本自由和机会的充分并适用于所有目的的手段。”[6]这三个方面的内容规定有着罗尔斯出于正义理论构建的考虑和他对现代民主国家的理解。当我们从公共价值观视角理解公共理性时,罗尔斯的解读至少向我们呈现,公共理性内蕴着公民间的平等自由权利与义务,以及公共善的实现是公民的责任。有序的共同体一定有着可共享的公共价值,而这种公共价值的实现依赖于公民具有一定的公共理性精神。公民公共理性精神或者说公共理性精神能力的养成对于处于转型期的中国至关重要,公民道德教育要培养公民的公共理性精神。公民的公共价值观教育在使得公民养成良好的公共理性精神能力的同时,需要注重培养公民在公共生活中最基本、也是首要的道德品质———正义。正义作为一种道德品质,在古希腊得到了应有的重视。无论是柏拉图还是亚里士多德都十分强调正义德性对于公民和城邦的价值和意义。对于亚里士多德而言,正义也就是公正是总的德性,是一切德行的总括。公正是“完整德性的直接应用。它之所以是总德,因为拥有公正之德的人也能够以此德待人,而不仅仅以此德为己。”[7]在涉及己与人的关系,我们如何对待他人的问题上,正义成为一个总的、首要的德性。公民公共价值观的养成需要公民具有正义的道德品质,而正义的道德品质的最终形成需要一个过程。在现代型民主社会的公共生活中,正义的道德品质意味着公民必须首先具有罗尔斯意义上的基本的“正义感”能力。在公民社会的公共道德生活中,公民要按照公平正义的原则行动、调适行为。公民的正义感正是这样一种按照公共价值法则,作出判断和选择的能力。这种正义感表现于行动之中就是罗尔斯所言的,“按某种正当原则行为的起调节作用的欲望”[8]。它在根本上是“理解、运用和践行代表社会公平合作项目之特征的公共正义观念的能力。”[9]正义感能力思想既蕴含着对社会共享性公共价值的存在和人们对其认可的可能,又蕴含着对公民独立人格和尊严的尊重。公民个体通过参与社会共同体的公共行为,在现实的道德生活中考虑国家、民族的福祉与长远利益,承担共同体的公共价值。我们不是在罗尔斯的正义论理论框架和原初状态下思考正义、正义感问题,而是在公民道德教育中思考我们对公民的公共价值观教育中应该培养公民的正义美德,且这种正义美德的最基本要求就是让公民具有正义感的能力。正义作为公民公共价值观的应有之义,其在公民道德生活中是一种正义美德,这种美德首先又表现为公民具备基本的正义感。在公民公共价值观的养成中,如果道德教育要培养公民在公共理性精神能力,这种公民的公共理性精神在实践中表现为非工具性式的实践推理能力,使得公民个体能够从道德上对行为的动机、社会制度本身作出批判;那么正义则是既是一个总的德性,又是一种道德实践能力。而公共价值观的教育和引导最终是要公民在公共生活中养成一定的公民美德,实现社会的公共价值。公民道德教育要包含对公共生活的价值观的实质性学习,了解价值的道德性、合理性而非程序性、工具性。受教育的公民在其中能够理解的真实内容和判断准则,在实践生活中才有可能合乎理性地作出判断和选择。公民道德教育注重公民理性精神能力、正义德性的培养,还要能够使得公民能够运用公共理性,反思公共道德生活中的问题,培育好的公民美德。在古典政治哲学视域下,公民美德是通过服务于城邦共同体而得以实现,其要义在于服从政治共同体的公共利益。因为“公民既各为他所属政治体系中的一员,他的品格就应该符合这个政治体系。”[10]随着现代公民社会的兴起和发展,公民美德的内涵也有了相应的转化。现代公民社会包含了更多民主、平等、权利义务均衡等思想。在罗尔斯的政治哲学中,公民美德就以公民的公共理性精神展开。公民美德的存在意味着,人对公共价值的信奉与承诺。在现代型社会,它表现为公民秉持正义理念,理性而有序地通过审议、协商等形式增进共同体的福祉,实现公共善。但是,我们需要看到,公民美德不是人的自然德性,它是一定社会政治文化发展的产物,它需要通过公共生活实践、法律、舆论、公民教育等方式培养公民对共同体的情感、信念与认同。如果我们说中华民族在传统的意义上注重礼仪与个人美德的养成,那么在现代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我们需要将公民理念与个体美德视为一体,进入公共领域。公民美德关系的不是静态的身份认同问题,而是一个动态的发展与实践问题。关于公民美德的具体内容和特征,已有学者指出“公民美德主要包涵爱国主义、公共参与、正义感、宽容和文明礼貌。而政治性和公共性是公民美德的两大特征。”[11]至于对公民美德内容、特征概括的是否准确与全面,此处不做评价。当我们从公民道德教育反观公民美德,尤其是在公共价值观的立场上看,我们就需要提出公民道德教育必须关注公共价值观、培养公民美德,否则不但公民道德教育流于形式,而且公共道德生活也将是空洞的、形同虚设。

公共价值观在公民道德教育中的意义

面对传统的失落、道德的滑坡、社会的转型,公民道德教育需要通过教育的方式担当起培养好公民的义务。公共道德生活领域里,公共价值的认同、公共责任的共担成为重要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在此意义上,公共价值观教育在公民道德教育中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如果我们接受杜威的观点,“全部教育都是通过个人参与到本民族的社会意识中进行的。教育的个人是具有社会性的个人,社会是一个由个人组成的有机体。”[12]那么,公民道德教育就要有“公共性”、“公度性”、“普遍性”的维度。通过公民公共价值观的教育,给予公民以实质性的价值引导,形成公民共同生活的道德基础。生活的美好与道德性在于个人能够与他人、社会和谐共处,一个有德性的人,应该是一个有着公共德性的人。教育应该教导人这种美好之所在,并引导人走向这种美好。其次,公共生活需要公共价值的支撑。公民道德教育的目标之一在于其承担培养具有独立健全人格的好公民,在此基础上,培养公民美德,形成良好社会风尚。这种公民美德在现实的公共道德生活实践中表现为公民彼此间的平等、关爱与合作,而不是强权、暴力和不平等。文明的道德风尚是通过公民实质性的道德品行而得以形成和发展。公共价值、公共价值观的教育与公民道德建设、文明道德风尚、社会伦理精神的健康发展相辅相成。公民道德教育不应该因追求形式的完善,而忽视了教育本身所承担的伦理任务。公民道德教育要让公民养成明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在所指向的公共领域中理解价值的实质内容,并适时而理性地作出判断和选择。再次,倡导价值的公共性并不否定和排除个人价值和私人领域的存在。但就社会整体和公共生活领域而言,价值要具有规范力量就不仅仅是个人的问题,而要在社会中具有普遍性和公共性。公共价值观的确立、公民美德的养成有赖于好的公共生活环境和公民道德教育的引导。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说法,“最好的政体的核心问题不是调解相互冲突的、对政治公正的要求,而是美德教育,因为美德教育是最好的政治公正要求的支柱。”[13]无论在古典还是现代,教育都起着培养、塑造人的任务。对于当下中国的公民教育而言,其更是要承担培育公民的公共价值精神。最后,在具体公民公共价值培养、形成正确的公共价值观问题上,我们还需要分析其培养的必要性、可能性以及可操作的方法、途径。一方面,我们需要审视传统伦理文化和中国当下的现实处境,将关于公民公共价值观的理论引入公民道德教育的内容体系,尤其要引入学校的公民道德教育;另一方面,将公民公共价值观的培养列入公民美德评价体系的范围之内,进一步改进公民美德评价标准、完善公民美德评价机制。同时,公民公共价值观的养成可以采取生活实践教育、模拟实验教育与典型案例分析教育等丰富的形式和方法。在一个价值多元、文化多样,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盛行的时代,我们比以往更呼唤一种真正的公共价值精神的确立。教育使人获得了解放,但解放了的个人不是碎片和单子,他们需要凝聚在一个统一的共同体中。公民道德教育如何能突破当下的困境,为公共价值的确立、公共价值观的养成提供有益的理论资源是值得我们继续深入研究的问题。

公民道德论文篇(5)

关键词:中国传统文化;公民道德建设;综述

中国的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集儒、道、墨、法、释等文化精华为一体,蕴含着丰富的宝藏。从儒家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治国之道到道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之道,从墨家的“兼相爱,交相利”人与人的相处之道到法家“以法治国”以及释家的“大慈大悲”对人性的关怀,无不闪耀着智慧的光芒,体现着中华民族的至诚的精神与信念。这种文化在历史上曾推动中国社会的繁荣发展,对整个世界文化发展也有过重大的影响。这些优秀的文化历经几千年的风风雨雨,形成了自成一格的文化传统,至今仍影响着我们的生产和生活,是我们进行公民道德教育有源头活水。

近年来,对中国的传统文化的研究硕果累累,公民道德教育方面的研究成果也蔚为壮观,然而关于中国的传统文化资源与公民道德教育之间的关系、传统文化对公民道德教育的作用、公民道德教育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分析研究都不多,而且这些为数不多的研究,也只是泛泛而谈,有待进一步深入。

很多学者都认同以下观点,即“伦理道德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也是中国文化对人类文明最突出的贡献之一。”伦理道德是对社会生活秩序和个体生命秩序的深层设计,是公民道德教育中不可或缺的文化元素。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都著书立说,呼吁重新审视传统伦理道德文化。传统伦理道德文化内容丰富,东南大学的樊和平教授把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归纳为仁爱孝悌、谦和好礼、诚信知报、精忠爱国,克己奉公、修己慎独、见利思义、勤俭廉正、笃实宽厚和勇毅力行等十大美德,认为它是形成崇高的民族精神,建立具有丰富内涵的民族道德人格的重要保证。中国人民大学的吴潜涛教授把中国的优秀文化传统归纳为爱国主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自强不息、人际和谐、追求崇高、以德治国、艰苦奋斗等传统,主张大力继承和发扬。[2]

很多学者都主张在国际竞争日趋激烈、民族发展的机遇和挑战同时存在的新形势下,坚持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深入发掘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道德传统,对于我们加强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增强民族凝聚力和竞争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3]

传统道德教育以人性论为逻辑出发点和教育前提,是古代先哲对道德教育规律的探索,富有深刻的道德理性内涵,从发展的角度看,这正是传统道德教育与公民道德教育一脉相承的原因与关键所在。

比如孔子提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恪”[4]的思想,在于强调道德教育对理想人格形成的重要作用。另外孔子讲性相近,习相远;孟子讲人性本善、人皆可以为尧舜;荀子虽讲人性本恶,但强调“善者伪也”,认为人的善行和善良品德是可以后天习得的。从表面上看,孔子、孟子、荀子对人性的看法存在着差异,但实质上在对待人性与人的善良品德关系问题上殊途同归,都十分强调道德教育的重要作用,认为人性是可以教化、可以塑造的。

关于如何对个体人进行人格培养问题,也能从传统文化中吸取养份。有学者认为:对“善”的追求是中国传统道德对个体生命价值和归宿的最终确认,也是作为个体的人不断寻求道德理性成熟的过程。现代公民人格的培养同样不能脱离人性的基础,要结合个体的道德需要,使人格教育出于自然而又归于自然。这就要关注公民的多种心理需求、生理需求,尊重他们的个人利益和个性特征。提出应该从教育规律、认识规律、身心发展规律出发,通过交流沟通,了解他们的道德需求,促进知、情、意、行的和谐发展,实现社会道德要求与个体道德需要的有机结合,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提高教育要求的层次。[5]

学者们还从良好的社会环境对公民道德建设的作用以及个人自我修养对造就公民高尚人格的作用进行了研究。中国古代思想家墨子见染丝者而叹:“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非独丝有染,人亦有染。说明道德教育的环境直接关系到每一个公民的道德素质和本性,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风貌和国家的命运。[6]公民道德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它同其它社会活动一样,都是在一定的环境中进行的,其价值和功能的实现程度受到环境的制约。因此公民道德建设环境是构成公民道德建设过程的要素之一。

传统文化中“以法治国”法家思想,对我国的公民道德教育也有着指导作用。人性的二重性告诉我们,人是动物,又不是动物。人的自然属性反映的就是所有动物所具有的生物本能,而人的社会属性体现出来的人的“本质”取决于后天的教化,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通过自我认知和环境教化而赋予自己的作为“人”的存在的内在规定性。然而人的动物性决定了人不会主动弃恶从善,所以需要用法律来约束其行为。[7]

首都师范大学的王淑芹教授的《论公民道德教育的外在机制》、卫建国在《公民道德建设要注重实效》都提出,基于我国处于市场经济发展初级阶段的实情以及当下公民道德素质参差不齐、行为自律意识还不强、特别是现代社会人员流动频繁,交往范围广,公共生活领域不断扩大,相互之间的监督变得越来越困难的现状,提出在进行慎独教育的同时,特别需要加强外部管理,要把道德教育和社会管理结合起来,对公民的道德进行养成和训练,以提高道德建设的实效。[8] [9]

道德教育是对人美好情感的激发和培养。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论语·雍也》)就是说受教育者只有把追求道德完善的视为快乐之事时,才能自觉自愿地去追求自我完善。我们今天的公民道德教育也应当把情感教育作为重要的方式方法,使人通过情感体验来形成相应的道德理想、价值观念,产生对人生终极价值的关怀,自觉主动地把道德认识转化为道德行为。

传统道德教育注重“知行统一”,认为道德认知对道德行为起着理性指导的作用,而道德行为则是道德认知的最终体现和实践,主张通过道德实践活动,实施养成教育。这对我们的公民道德教育同样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我们应该鼓励受教育者积极参与道德实践活动,随着实践的过程中受教育者发挥自主性、独立性,人格素质就会得到相应的提高,从而实现现代公民人格培育的真正目的。

不少国内专家学者对学校在公民道德教育中的作用进行了研究。大多数国家都非常重视在学校里进行的公民教育,主张用普世的、合乎现代社会要求的行为规范教育学生,让学生走出校门之前普遍接受公民道德的培养,成为合格的国家公民。因为学校有着社会上所缺乏的教学资源优势、时间优势,学校里不但可以开展直接的公民教育课程,而且还可以依靠多种学科和活动,发挥其间接教育的作用。另外学生正处于学习成长过程中,最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这时候如果能把优秀的为人处事规范和原则传授给他们,一定能取得事半功倍的育人效果。

有学者对我国公民道德水平低下的现状和原因作了简要的分析,认为是中国30年以来的改革开放,对外交往的日益增多,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西方资产阶级的政治主张、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对人们产生着深刻的影响,使人们的道德价值取向呈现多元化趋势,道德选择上出现困惑、社会道德心理失衡。[10]

关于把传统德育运用到公民教育之中,有学者提出了德育目标问题,认为公民教育必然是主体性教育, 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为其基本的教育取向, 而且是区别于“圣人教育”的“平民教育”。对我国公民道德教育目标定位太高,缺乏对不同层次公民的水平、能力分析等现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11]王颖在《当代中国公民教育历史性复兴的现实反思》中强调培育公民应该以公民拥有独立的人格为前提,避免传统文化、尤其是其中的封建臣民观念对公民民主自由的影响。[12]

相对大陆而言,台湾对教育与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问题研究比较系统、集中,最有影响的人物当属田培林先生。台中师院王财贵教授发起的“儿童读经运动”也是学者针对传统文化教育所做的贡献,让孩子从小养成温良恭让,品行端正的习惯。

总的说来,虽然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公民教育成为我国思想政治教育学界的一个热门话题,但至今为止,对公民教育的许多基本问题,理论界并没有达成统一的认识,从实践上讲,公民教育在我国开展得也很不够。特别是有关如何把中国传统文化资源运用到公民道德教育方面的研究不多,相关研究多限于对传统文化的批判与继承,发扬与光大以及公民道德教育的方式方法上,如何把两者相结合,结合过程中可能出现些什么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等缺少有力的研究。这种情况既同我国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同时也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所以,从理论和实践方面深化对这些问题的认识很有必要。以上研究为进一步研究探索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和借鉴。

参考文献:

[1] 张岱年. 方克立主编.中国文化概论[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2][3] 吴潜涛.发掘和弘扬中华民族古代优秀思想道德传统[J].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6,(3).

[4] 论语·为政

[5][6] 李莹.“德教为先修身为本”思想对公民道德人格培养的启示[J].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3).)

[7] 邹顺康.道德:是在压抑人性,还是在提升人性[J]. 道德与文明, 2005,(6).

[8] 王淑芹.论公民道德教育的外在机制[J].道德与文明,2008,(1).

[9] 卫建国.公民道德建设要注重实效[J].道德与文明,2002,(6).

[10] 王东.传统文化与公民道德建设[J].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06,(1).

公民道德论文篇(6)

【摘 要】本文主要针对广州市公民道德教育发展的现状总结出三个大方向的出路,分别是:抓好公民道德教育的三个基本环节,提升公民道德教育说服力;发挥南方志愿文化示范,增强公民道德教育感召力;重视南方传媒建设作用,拓展公民道德教育影响力。

关键词 公民道德教育;志愿;南方传媒;出路

广州市坚持以公民道德宣传、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务于城市中心工作和大局,着眼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找准公民道德建设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的结合点,并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确定道德实践活动的主题、内容和方式,把公民素质的提高与投资环境的改善、经济的发展紧密联系起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下面我们来探讨一下当前广州市公民道德教育的发展与出路。

一、注重三个重要环节,提升公民道德教育说服力

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特别要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引导人们在遵守基本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这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思想道德建设领域的基本任务和要求。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教育是基础。因此,必须紧紧抓住影响人们道德观念形成和发展的重要环节,通过家庭、学校和社会各方面,坚持不懈地在全体公民中进行公民道德教育。

(一)注重公民道德教育的三个重要环节

1.家庭是接受道德教育最早的地方

表1-1看出,所有年龄段的被试都认为家庭教育是公民道德教育的最主要来源。由此可以看出家庭教育对公民道德教育的重要性。

父母是孩子最早的老师,孩子的道德受到家庭的影响是最大的,因此父母应该严格要求自己在家庭中的一言一行,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素质,对孩子的教导要注意言传身教。优秀的父母养育优秀的孩子。父母要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对孩子进行道德启蒙教育,既要科学也要民主,让孩子在亲子互动中学习到道德理念,一方面要循循善诱,另一方面要深入浅出地对孩子进行启发。教导孩子分是非、辨善恶。在日常的家庭生活中,互相影响,互相监督,互相提高,以形成良好的家庭作风。

2.学校是进行系统道德教育的一个重要场所

由表1-1看出,小学生和初中生认为,除了家庭,学校的公民道德教育是比较重要的。这两个年龄段的学生心智尚未成熟,受学校老师的影响很大,因此,学校教育不仅传授知识,更教育如何做人。学校教育与家庭及社会教育相比,具有系统性和科学性的特点,学校的公民道德教育也应当如此。现阶段我国学校的道德教育仍存在诸多不足,效果甚微,亟待改进。例如学校学生当中考试作弊、论文抄袭等行为比比皆是,诚信缺失严重。

3.社会是学习和实践道德教育的地方

表1-1可以看出,在高中生、大学生和社会人士这三个年龄段的被试都认为社会的影响比学校老师的教导更为重要。

人一旦到了社会,就很容易被社会的风气所沾染,尤其是社会的不良风气对人的影响更大。因此,营造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对公民基本道德的教育是非常重要的。具体地说,就是运用多种方法大力普及公民基本道德知识、道德规范及各种礼仪,使得每个人都具备这些知识,同时要积极开发各类道德教育资源,充分利用爱国基地来进行道德教育,要在社会中树立各行各业的道德模范,在整个社会掀起道德模范学习的新风。

(二)结合强制手段,提升公民道德说服力

1.结合强制的手段进行公民道德教育

从道德规范出发,广州要充分运用各种有效手段切入生活,激发每个社会主体积极投身社会公德建设的热情。要综合借助行政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进行道德建设,尤其应突出社会舆论监督和法律监督的功能,采取必要的管理手段和措施,促使人们养成遵守、维护社会公德,树立良好风尚的习惯。对于那些缺乏公德建设责任感,明知故犯,屡屡践踏公德规范的人来说,采取适当的纪律,甚至法律的强制手段是必要的。

2.完善各种监督工具,对于严重违反社会道德行为适当进行曝光

为了使汽车司机遵守交通规则,广州最近实施了一项政策:闯红灯的汽车司机每次扣6分。一方面说明用于拍摄闯红灯行为的摄像头数目和质量的要求高了,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违规闯红灯的行为大大减少,达到一定的道德教育效果。

在进行道德监督的过程中,需要公共场所设置的摄像头,如果将社会中严重违反道德的众生态定期曝光于报纸或者是电视上,对于公共道德约束会起到一定的作用。如果设备够齐全,曝光及时,相信会杜绝一部分的类似烟民在公共场所吸烟、闯红灯、扔垃圾等违反道德甚至违法的行为。当然,有人认为曝光不道德行为侵犯了个人隐私,这是一个值得继续探讨的问题。

二、发挥南方志愿文化示范,增强公民道德教育感召力

志愿服务以志愿精神为价值取向和动力源泉,它与为人民服务有着内在关联和一致性。促进社会和谐、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先进文化、改善人民生活是志愿服务对为人民服务时代内涵的有力彰显和弘扬。

道德模范精神、抗震救灾精神、奥运精神、载人航天精神等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道德精神极大丰富了公民道德教育的内涵,开辟了公民道德的新境界,凸显了公民道德素质在社会稳定、民族振兴、和谐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与强大力量。

(一)弘扬志愿精神,实现公民道德教育

2010年在广州成功举办了第十六届亚洲运动会,亚运会志愿者是这个城市亮丽的一道风景线。城市志愿者来自各行各业各个年龄段的社会人群,这当中甚至有残疾人志愿者。亚运志愿活动中所体现出来的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团队合作精神、为他人服务奉献的精神为社会所称道。人们应当积极参与各类志愿者等志愿活动,在奉献社会的同时,自强自尊,完善自我,参与志愿者活动是一种公民道德教育有效的途径。广州现在提倡的“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友爱氛围,提供各类社区服务的机会,充分调动社会成员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以实现公民道德教育的目的。

(二)重点宣传道德模范,注重道德示范作用

道德示范是强化公德意识的重要途径。首先,个人示范。“从我做起,从个人做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启发他人,“内得于己,外施于人”。其次,群体示范。例如,在广州修建地铁的行动中,许多身居闹市的市民服从大局,自觉搬迁。最后,把个人示范与群体示范统一起来,既要尊重不同的利益主体,又要培养人们的整体公德观念和意识,这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道理很简单,我们生活在同一个社会环境里,公德是为维护社会共同利益而形成的规范准则,当所有人都遵守这些规范准则时,个人在社会中的利益也就受到尊重和维护,相反,如果人人都无视这些规范准则,社会就会失去调节的机能,到头来也必然影响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三、重视南方传媒建设作用,拓展公民道德教育影响力

在现代社会中新闻舆论被称为“第四种权利”,它发挥着促进社会自我完善、自我净化和自我更新的功能。而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加快了新闻舆论的全球化、网络化、信息化、市场化的进程,使新闻舆论承担起越来越重要的公民道德教育功能。

(一)南方传媒在广州公民道德教育中所发挥的作用

南方传媒独特的公民道德教育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南方传媒对公民进行道德教育不受时空的限制。在广州,仅仅是报纸就有很多份,有广州日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信息时报、南方都市报、新快报、南方周末等。读报已经成为广州市民的一种生活习惯,因此通过这种方式实现公民道德教育行之有效。

2.南方传媒是公共议题的“指向灯”。在南方传媒迅速发展的时代,人们倾向于了解南方传媒所关注的问题,并依据传媒对各种问题的重视程度,确定自己看待事物的优先顺序。

3.树立价值判断标杆,提高全社会道德水准。南方传媒利用其权威性和广阔的覆盖面,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把一整套价值判断体系确立在人们的脑海中。由于南方传媒传播信息的手段与其他道德教育方法相比,更加丰富多彩,能更好的做到“寓教于乐”,经过它所推崇的价值观就更容易被大家接受。

(二)加强对媒体和网络舆论的监督力度,正确使用网络的道德教育作用

在现阶段,舆论监督如何发挥作用,可以中央电视台的栏目“焦点访谈”为例。其报道的监督作用,在于政府高层领导人的重视,而并非取决于中央电视台的收视率即受众知晓的数量。舆论监督本身并不解决问题,需结合政府权力或社会权力才能发挥作用。当今时代是一个网络的时代,网络对不良道德的传播更甚于对正面人物的报道,很容易混淆人们的视听,例如网络一些不良图片以及视频,倡导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因而也需要加强对网络的监督程度。

网络是双刃剑,我们要利用网络来进行正面的宣传。广州市开展“网络文明传播”等主题活动,扎实推进道德模范、“身边好人”选拔和学习宣传,全面启动道德讲堂建设,着力提升市民道德素养。广州从制度建设着手,使得全市网络、网吧、出版物市场、校园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整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总的来说,电视、网络、报刊、广播等大众传媒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大众传媒时时处处都在影响着人们的道德观念和价值判断。因此,研究南方传媒的公民道德教育功能问题,不仅有利于培养广州公民的道德意识,改善广州的社会风气;而且能为南方传媒更好发挥公民道德教育的积极作用,消除其不利影响提供重要的理论依据。

参考文献

[1]郑鹏.广州社会公德刍议.探求,1996年第31期

[2]丁永刚.论大众传媒的公民道德教育功能.探索与争鸣,新闻知识,2008年第9期

[3]周小李.志愿服务对社会主义道德核心的彰显和弘扬.求索,2011年第五期

[4]谢祥清.《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刍论》.娄底师专学报,2003年10月第4期

公民道德论文篇(7)

【论文摘要】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培育对于推进公民道德教育有着重要的作用,公民道德的教育为了培养具有社会主义道德观的公民,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与公民道德教育在现实背景、目的、内容上是契合的。必须加强公民道德教育,促进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公民道德教育的双向互动。

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旨在通过“八荣八耻”的教育指导实践,树立起有利于人民与社会的人生观与价值观。而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并以此展开公民道德教育,是全面提高公民道德水平的重要途径。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了良好的道德基础。人的素质的高低也正决定了和谐社会的程度和水平。没有良好的道德规范是无法实现社会和谐的。公民道德教育对培养良好的公民道德意识和道德责任感发挥着重要的意义。社会主义荣辱观给传统伦理观念带来了冲击,并带动现代伦理学的发展,规范了公民道德教育的发展方向,这是一个相辅相成的关系。这种日益密切的关系也体现在公民道德教育的实践中。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与公民道德教育虽然不是互相对应的两个概念,但现代科技已构成了道德教育的强大社会背景,二者具有广泛而深刻的联系,处于此消彼长之中。

一、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坚持改革相应的教育思想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强烈自律意识的现代公民逐渐在社会生活的领域中出现。而随着人在经济、社会活动的日益频繁,公民个体的能动性和独立意识越来越强。人们传统的关系逐渐被现代公民道德规范所代替。在和谐社会的社会建设的形势下,党中央先后做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地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发展。[1]现代公民道德和从中国传统文化中凝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相结合,为现在以及未来我国在社会主义在新形势下的道德建设指明了方向。

荣与辱一种情感的体验,是关于荣或辱的理性而又系统与稳定的观念。中华民族是一个富于道德追求的民族,对荣辱问题历来给予了高度关注。中国古代的“仁、义、礼、智、信”规范强调个人对他人、对社会整体利益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并由仁慈、忠孝、礼义、伦常等概念分别来界定,并作为人们日常行为的道德准则。《论语·学而》中接连两章从国家和社会成员两个角度对全民的道德教育做出了具体的说明:“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从中国传统的道德观而延伸出的“八荣八耻”道德观是对社会主义国家公民应当遵守的基本思想道德规范的高度概括,也是总体上对社会主义社会主导价值体系的生动表述。[2]

“八荣八耻”涵盖了公民需遵守的普遍道德品质,如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人际交往公德和人格修养道德等。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树立荣辱观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荣辱观对遵守道德规范、体现道德准则的道德行为、道德活动加以肯定。社会主义荣辱观实际上为构建和谐社会确定了共同遵守的价值尺度。荣辱观如果得到反复、持久的正向强化和保持,就在逐渐使人超越带有被动性的荣辱情感,产生以个体主体性为主要特征的尊严感进而逐渐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了。[3]相应的,一个社会也才能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在我国传统教育模式里,道德教育往往在很大程度上脱离了公民的生活,公民的主体地位得不到实现,公民的道德教育也必然是达不到预期效果的。道德教育脱离生活成了外在的、单向的要求、灌输和约束,而不是公民自觉自愿的主动性行为。这样,道德教育完全丢弃人真正当作人去研究的方式,存留于道德教育中的只剩下抽象化了的人或人的抽象本质,具体的、现实的人,人的存在,人的活动,人的创造的丰富性、多样性、多重性则被消解或被遗漏。忽视了道德的社会化意义,不能及时反映伦理学的新成果,特别是不能适应多元文化背景下新的社会需求。从这个意义上说,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坚持改革相应的教育思想,改变过去原有的脱离生活实际外在的、单向的要求,灌输和约束公民道德教育形态,探索新的教育模式。公民道德的教育是为了培养与社会主义道德观相适应的公民。而道德也只有在实践活动中才能使正确的道德观念传播。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公民道德教育具有契合性。为此,应将公民道德教育运用到培育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实践中。只有通过公民道德教育把社会荣辱观落到实处,才能从行动上来践行荣辱观。

二、培育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加强公民道德教育需从手段上更新

从现实背景来看,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人素质的竞争日益彰显。社会思想观念、价值取向日趋地多元化,一些领域和一些地方出现道德失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有所滋长,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和差异性逐渐突出,价值观逐渐呈现出了多元化的趋势,损害了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也损害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严重地影响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从国际环境看,当前处于经济全球化,政治格局一超多强,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公民的道德教育要将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发扬光大,将时代精神融入其中。公民道德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从目的上看,培育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加强公民道德教育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人的全面发展。公民道德教育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和完善人们的道德水平。这与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的“八荣”,摒弃的“八耻”二者殊途同归,它们共同擎起以人为本的大旗。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在公民道德教育中应处于核心地位,它是公民道德的基本前提和发展目标,贯穿于整个公民道德教育过程。公民道德内容的具体化、规范化使之成为全体公民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社会主义荣辱观明确了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的正确关系准则。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全面和谐发展是各国发展的目标,公民素质的提高都是其直接目的。

从内容来看,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公民道德教育共同构成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内容。“八荣八耻”作为社会主义主导价值体系,是引领社会风尚的光辉旗帜。“荣辱观”找到了社会主义公民道德教育切入点。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旗帜鲜明地指出了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应当坚持什么、反对什么,提倡什么、抵制什么。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阐述和扩展了“道德规范”,是新时期公民道德教育的有效组成部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4] 公民道德教育要着眼于增强公民社会责任意识,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强调了为社会造福,为祖国无私奉献,勤于探索、勇于创新,热爱与关心自然,将开发资源与保护环境相结合。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抓住了当前公民道德教育中的核心问题,这就要从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入手,来指导公民道德教育活动。

从手段上来说,培育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加强公民道德教育都从手段上面需要更新。必须更新公民道德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培育手段,必须运用富有创意、丰富多样的教育与培养的方法,寓教于乐,增强各种教育形式的吸引力。同时,在加强传统的文化形式建设的同时,也特别的必须注重网络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网上活动。还要特别要强化城市的精神,开发各种信息资源,反映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造活动。使公民氛围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促进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三、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公民道德教育,共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在任何社会和时代,公民道德教育都是一个严肃而备受人们关注的话题。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提出是新时期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荣辱观表明了社会的道德底线,具有鲜明的民族性、时代性、实践性和针对性,对于加强公民道德教育,促进公民道德素质提高具有重要的意义。[5]荣辱观,将道德信念的历史性,现实性与时代性融为了一体。为达到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公民道德教育的双向互动,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其一,要反映时代要求,公民道德教育要不断创新。面对社会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在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增长的新情况下,加强公民道德教育,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引导和帮助人们自我约束、提升境界、宽容谅解,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良好的道德基础。今天,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整个民族为实现现代化而发展。社会中的一切活动都无法绕开转型期的时代影响。道德教育与道德价值观念的冲突与矛盾凸现出来。道德范围是随社会生活而相应变动的。正确认识当代道德状况及趋势,更是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基础和前提。公民道德教育必须反映时代特点、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以时代精神统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不断改进教育的内容、形式、方式方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此基础上,对公民道德教育的组织领导、教育内容、实施办法、效果评估等进行了广泛的探索、试验、论证。不断地完善丰富公民道德教育的内容,转变工作思路。

其二,重视制度建设,公民道德教育要增强可操作性。因此必须要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的“三全”的有效运作机制来确保公民道德教育的目标实现。不断探索创新新生适应教育的开展,明确其目标,使之更具应用性和操作性。形成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激励机制。在制定政策时,既要支持个人,团体合法致富,又要鼓励多为他人和社会做贡献。通过严格科学的管理,引导和规范社会的道德生活。以此鼓励更多人去完善自我道德。促进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社会风气的形成、巩固和发展。围绕这一目标,在和谐社会的建设中,培育一代明是非、知荣辱的,面向未来的新人。

其三,重在实践,公民的道德教育要建立系统。培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一个不断努力、不断追求、不断实践的过程。“换而言之,我们要呈现给学生的是‘如何实践’道德:如何在道德问题上下决心,他需要怎样的才能进行道德思考与行动”。[6]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公民道德建设收到实效的重要思想保证,通过教育和实践,大力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规范自己行为的基本准则, 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要从每个人做起,做到知行合一,言行一致。使个人行为与社会规范相协调,与公共利益相符合。道德教育必须彰显系统合力,充分发挥家庭、学校、与社会在公民道德教育中的作用,在全社会开展广泛的公民道德教育。首先搞好家庭的启蒙教育。只有充分调动家长的力量,并给予科学的引导,才能使孩子得到良好的道德教育。其次,开展学校系统的道德教育。对学校来说,要充分利用思想政治理论课这个主渠道、主阵地,学校要推动社会主义荣辱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应集中体现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明确指出,学校是进行系统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学生知识丰富、充满朝气与活力,敢于创新、开拓与进取,富于批判精神,是伦理建设的重要力量。最后,要加强全社会的公民道德教育,社会应该以荣辱观作为人们的行为准则,落实到干部和群众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需要全体公民将遵守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道德要求逐步转化为实际的道德行为。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合力还没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应共创良好环境,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为他们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形成协调一致的正合力,从而有效地发挥各自特有的功能与作用。公民道德内涵丰富,既包括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也包括社会公德。家庭、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都是道德教育的重要场所通过系统的道德教育在全社会形成既要对他人和社会承担责任,又形成自觉的行动,促进公民道德的完善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其四,形成良好氛围,大力加强社会风气建设。社会风气是社会价值导向的集中体现,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公民道德建设和社会风气建设的基本内容和基础性工作。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荣辱观是社会风气的内容,社会风气是荣辱观的实际表现。要积极营造有利于公民道德建设的社会氛围,鼓励人们积极向上,追求真善美。社会文化环境对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判断、道德情操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持久地进行宣传,以形成社会舆论氛围。通过舆论监督、调节等作用,达到引导和规范公民行为的目的,同时通过舆论的强大力量,打破落后的、不适应社会发展的、消极的道德观,宣传新的道德观,在全社会形成氛围。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离不开公民道德支撑。公民道德品性的发展和社会风气的改善是一个长期过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树立与公民道德教育也是个长期的工程。公民应身体力行,实践“八荣八耻”的要求,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这就要求充分发挥道德的特有功能,实施公民道德教育工程。在全社会培育文明道德风尚,也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培育打下坚实的道德基础。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建立系统开放的教育途径才能使公民养成良好习惯,从而推进社会风气的形成。

参考文献

[1]唐述权.党中央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五年综述[OR].人民网

politics.people.com.cn/GB/1026/4834900.html.

[2]张国臣.社会公德与构建和谐社会[N].河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8).

[3]冯秀军.荣辱观教育中的情感机制[J].河北学刊,2006,(5).

[4]龚海泉.走进新世纪的高校道德教育[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