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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技术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应用

时间:2023-03-15 11:20:06
大数据技术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应用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在政府的要求之下,由各个审计相关的管理部门按照一定的法律法规要求,对各个层级的职工进行监管,监管的主要内容是该职工在任职期间所管辖的机构或单位的经济开支是否合理,目的在于确保各个部门的财政收支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目前,由于大数据技术在经济责任审计领域的应用尚处于初级阶段,在实操过程中,必然面临着很多已知或未知的困难与挑战。大数据技术促使数据采集、数据整理、数据分析都更为高效,但是也带来了数据的爆发性增长,巨大的数据规模和技术变革带来的新型风险对审计人员的审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想发挥好大数据技术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的作用,就要对应用过程中的限制因素加以分析,并积极采取措施消除该限制,构建更加科学有效的大数据技术应用场景。

一、大数据技术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应用

(一)在数据采集方面的应用作为审计工作的基础,数据采集工作能否高效、准确地完成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也会直接影响经济责任审计最终的效果。特别是目前较多单位都是集团公司,涉及的单体数量较多,各单体之间信息化水平较不统一,数据管理的水平也参差不齐,导致集团层面数据采集工作较难统一进行,难以对获得的数据进行直接汇总和分析[1],缺乏可比性。而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则能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大数据技术能够将集团内各单体使用的不同软件系统或信息系统的数据进行深度挖掘、集中采集,不仅能够对单位内部的数据进行有效提取、拷贝与填报采集,还可以实现对政府数据的集中采集。在授予大数据技术利用权限的基础上,通过数据连接端口来定时读取政务服务网上的财政、银行、税收、社保等数据,并将这些数据统一保存在集中的数据管理平台,能够方便统一调取。除了内部信息和政府信息,大数据技术还可以对第三方数据库的数据信息进行采集,如企查查等工商信息网站,以获取关于企业经营状况、诉讼情况等的直接信息[2]。大数据技术实现了对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预算数据、决算数据、内控管理数据、财务数据等的快速集中采集,实现了对不同渠道、不同结构、不同格式的数据的采集与储存。

(二)在数据整理方面的应用审计工作最为核心的内容就是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与分析,因此数据整理工作是确保审计有效的基础。初步采集到的数据往往存在重复率高、部分缺失、可读性差等问题,如果靠人为地辨认这些问题并对原始数据进行修补、去重,工作量将十分巨大。利用大数据技术则可以快速、批量处理此类问题。大数据技术可以更为高效地进行数据审核、数据筛选及数据分类。例如,大数据技术通过辨别不同渠道的数据是否存在重复冗余或明显的逻辑错误,能够将此类数据通过设置代码阈值直接从数据库中加以识别,进行删除处理,或者提交给人工进行甄别与修改。另外,大数据技术可以根据数据使用规律对数据进行适当的分类。例如,经济责任审计涉及被审计人员的考勤时,能够将考勤数据单独归类快速抓取异常的考勤信息;涉及被审计人员的科研成果时,可以将成果数据按照时间先后进行排序,赋予各类成果不同的加权系数,使数据结果可以直观地体现出成果的重要性。

(三)在数据分析方面的应用数据分析工作需要分析小组主导介入,其结果也将直接影响经济责任审计的准确性。大数据技术深入这一核心工作模块,能够将分析小组人员的时间、精力更多地释放出来实施深入的、复杂的分析,从而提高数据分析的效率。同时,大数据技术通过规避人为操作性或主观故意性失误,提高了数据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数据分析,不仅能够关注到因果关系,还能够利用线性回归分析、关联分类算法等专业的数据分析方法,在后台挖掘数据之间的关联性,识别数据间异常的逻辑矛盾[3],在一定程度上比人工分析更能做到“一心多用、一数多查”。由于大数据分析具有及时性的特点,往往能够现场直接得出分析结果,方便数据分析小组及时发现审计异常疑点,并当即向被审计单位或人员索取证明资料以排查该疑点,大大提高了审计的效率。

二、大数据技术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应用的限制因素

(一)缺乏健全的相关审计制度要想保证大数据技术在经济责任审计领域发挥应有的效果,就必须具备健全的审计制度。目前,大数据技术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应用过程中,由于相关制度或者法律不完善,整个审计流程中会出现较大阻碍。尽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助力国家审计数字化平台的构建,鼓励将大数据技术应用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现互联网审计,但实操过程中缺乏明确的权威性、指导性文件,无法为互联网审计的实现提供基础与保障。较常见的情况是,既有的法律法规往往只规定各级审计机关需要在审计通知书下达之后,才有权根据其审计诉求来要求被审计方配合审计工作,具体表现在要求其提供审计所需的资料、报表、凭证等[4]。这种事后进行数据采集的制度规定,其实不利于审计工作的定期、高效开展。目前,由于缺乏电子审计证据采集的相关制度规定,审计机关没有权利定期采集需要的审计数据,或者在定期采集相关部门的电子数据过程中会遇到较大的阻力。虽然大数据技术赋予了经济责任审计更多样化的审计技术与手段,但因为相关审计制度的缺失而无法顺利开展。

(二)缺乏高效的数据采集渠道和技术在将大数据技术应用到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最为关键的步骤就是高效、完整、准确地进行数据采集。但是当前“信息孤岛”成为提高数据采集效率和效果的重要阻碍,不仅增加了数据采集的复杂程度,还会因为采集的数据不全面而提高对被审计对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客观性。例如,大数据采集技术往往需要采集方案具有一致性才能够突显其高效性,但是,目前不同单位的信息化建设水平不一,内部的功能模块也存在着一定差异,信息化平台能够实现的功能也不一样,影响了数据采集的进度。另外,由于审计过程中需要采集的数据较为分散,很难形成数据之间的有机关联,也难以在分析阶段发现数据之间的逻辑矛盾,不利于识别审计的疑点,所以,最终大数据技术在审计过程中应有的优势不能得到很好发挥,即使可以对这些采集到的数据进行二次加工,也需要花费较多的人力、时间,还可能产生一定的人工差错。

(三)缺少复合型审计人才由于将大数据技术引入经济责任审计的时间不长,整个应用过程还没有形成完善的配套措施。原有的审计人员依然以传统的审计方法为主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没有主动、提前地深入学习相关的大数据技术,导致审计部门缺乏复合型的审计人才。审计部门往往需要在大数据技术相关的审计平台搭建过程中或者审计实践过程中,远程借助技术人员的帮助,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工作的效率。即使审计部门也招聘了一些有技术背景的人才,但是由于其缺乏审计的实践经验,对审计思路的理解存在着一定的偏差,难以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部门内部的人才之间也需要较长时间的磨合,甚至还可能形成难以避免的冲突,增加了工作的难度。由此可见,复合型审计人才的缺失,使得大数据技术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应用变得举步维艰。

三、加强大数据技术在经济责任审计应用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相关审计制度,形成规范性操作指引相关审计制度的完善需要从上层决策部门到下属的执行部门共同出力献策,明确制度的空白点,推动审计制度的不断完善。首先,应当在法律层面积极出台相关配套的制度,明确大数据技术应用过程中相关技术的合法性。同时,明确数据采集范围与权限,打消数据采集对象对于隐私信息泄露的顾虑。其次,还需要积极制定数据采集的具体标准,加强所采集数据的统一性、可比性,也便于被采集对象事先做好数据整理与规范,提高采集的效率。再次,要建立固定的数据采集机制,将采集方法、时间、范围纳入制度规范,既可以避免审计人员利用大数据技术牟取私利,还可以定期监督被审计对象的责任履行情况,形成持续性审计,提前发现疑点,从而及时规避风险。最后,审计署等审计部门应当保持对审计准则的持续学习,同步建立大数据技术应用的操作流程指引,健全数据平台相关的制度,将制度、细则的遵守情况纳入审计项目整体质量的考核,提高审计人员执业的合规性。

(二)加快构建大数据平台,推进数据整合与处理要想实现大数据技术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应用,就要搭建好大数据技术应用的“地基”。审计部门应积极进行审计技术的创新,对既有的审计信息平台进行充分的改造与升级,建立高效的数据处理平台。同时,为了打破“信息孤岛”现象,各审计机构之间应当形成数据联动或者共享,共同搭建起模块统一的数据管理平台,统一导出数据的规格,提高后续的数据统一整合与处理能力。政府还可以考虑打通各个审计机构的数据壁垒,包括工商局、税务局、审计局、社保局等,实现数据的联动联用,这些数据既便于审计部门采集用于经济责任审计,也能够成为自身被审计时最为直接的数据来源,大大降低数据采集的冗余度。当需要对某一个单位进行经济责任考查时,就可以直接调取共享数据平台上的相关数据。另外,在大数据平台构建过程中,也应当配套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新的系统与技术必然会带来新的风险,要确保审计数据的可靠性、准确性、完整性,就要对系统的各个流程及审核环节严加把控,确保输出的数据可以为审计所用[5]。

(三)培养大数据技术人才,打造高素质审计团队随着目前业务模式的不断复杂化,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范围在不断地扩大,审计的复杂性也在不断提高,大数据技术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很好的支持。但是大数据技术使用的最终落脚处在人才,若没有人才,那么技术再先进,都无法被有效使用。可见培养大数据技术相关人才、打造具有复合背景的审计团队对于实现大数据技术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应用至关重要。一方面,要加大对审计人才的招聘力度,为审计团队提供新鲜血液,完善审计团队的结构,尤其要重视引入具有互联网审计经验的人才。同时,对于这些新引入的人才,要对其适当赋权,营造有利于其发挥个人工作特长的工作环境,提高团队的合作与学习意识,确保团队磨合顺利。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既有员工的培养,通过组织培训、座谈会、交流会等形式,切实加强人员之间的沟通,取长补短。尤其要注重调动年纪较大的审计人员的学习与工作积极性,给每位审计员到一线审计的机会,使其了解审计实践过程,熟悉大数据技术应用的具体场景,督促其紧跟技术发展的步伐,勇于在工作中进行创新性的实践。此外,相关审计部门应当积极研究制定有效的考核与激励政策,对审计团队乃至审计员个人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将考核指标与审计工作要求紧密联合起来,为其提供物质、金钱、岗位晋升等多样化的激励措施,充分调动审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与效果。

四、结语

在大数据时代,互联网技术、人工智能等已经成为日常管理与工作过程中的必要技术手段,不仅能够将工作人员从枯燥、低价值的烦琐工作中解放出来,还能够极大地提高数据分析能力,为经济责任审计提供新的审计思路。因此,各审计机构应当尽快实现审计思维模式的转变,即从传统的因果型思维模式向现代化的相关性思维模式转变,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多地发现审计疑点,更好地适应大数据技术给经济责任审计领域带来的新变革。

参考文献

[1]王豪.大数据时代经济责任审计的新思考[J].西部财会,2022(4):70-72.

[2]夏军,李旭,李正毅,等.大数据技术在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应用探析[J].中国内部审计,2021(12):32-37.

[3]牛如海,徐莉芹,王梦雅.大数据背景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研究[J].经济师,2021(7):96-97.

[4]邱尚艳.大数据背景下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路径研究[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20(15):114-115.

[5]陶畅,尹珍丽.大数据时代经济责任审计的变化及应对措施研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20,23(2):41-42.

作者:王璇 单位:宿迁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