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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安全调研督察报告精品(七篇)

时间:2022-08-03 06:21:02

基建安全调研督察报告

基建安全调研督察报告篇(1)

一、全程贯彻法律规定,认真执行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相关程序

《监督法》实施以来,地方人大常委会在认真学习领会的基础上,十分注重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这种监督形式的运用。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过程中,认真执行《监督法》规定的相关程序,努力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工作,为推进依法治国和民主政治建设实践和探索了一些具有指导意义的经验和做法。

(一)选准议题。选准、选好议题,是切实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的基础。《监督法》规定了听审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的确定原则和来源途径,并明确规定从各个方面发现、反映、提出和关注的问题中选择、确定议题。议题的价值取向,直接关系到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质量和效果。

地方人大常委会应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选择若干关系区域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作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静安区人大常委会2007年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推进商业发展、市容市政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试点、构建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和营造科技创新环境等专项工作报告。关于营造科技创新环境的议题,是近年来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也是该区区委、区政府落实科教兴市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区人大常委会在2006年就组织相关工委进行专题调研,通过视察和召开人大代表、民营科技工作者的座谈会等,在科技创新发展、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发现一些问题,提出了“科技发展要靠创新,政府履职要做环境”的意见建议。据此,区人大常委会确定把“营造科技创新环境”作为2007年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以督促和支持政府进一步落实科技创新工作。

(二)深入调研。调查研究、掌握实情,是切实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的重点。《监督法》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等作了规定。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围绕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可以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在会前了解议题有关工作的实际情况,有助于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

地方人大常委会在组织开展深入调研时,一是要注重与“一府两院”的互动沟通,在年初与“一府两院”领导班子双向沟通会的基础上,主动上门与承担专项工作报告的部门沟通情况,明确听审议题的重点和要求,共同商议安排好围绕议题开展的有关视察、座谈等活动,使人大的工作监督能与“一府两院”工作开展实现联动。二是要注重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把代表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主体。做到每一个听审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的调研组都有一定数量的代表参与,在具体组织实施中重视听取代表的建议和意见,并发动和依靠代表深入选区和选民当中开展调研、收集意见,使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监督更能符合现实情况,更能反映百姓真实意愿。三是要注重引导公民的有序参与,按照《监督法》的公开原则,在启动每一个议题时可以在公众网、政府政务内网、报纸、电台等媒体进行公告,并提供热线电话、邮箱地址,方便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调研中还可以通过问卷发放、实地调查、个别访谈、网上征询等形式,更多地直面群众意见。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市容市政管理的专项工作报告时,落实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成立专题调研组开展调研。调研组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工委委员和部分人大代表10人以上组成。调研采取听取政府部门汇报、组织专题视察、召开多层面的座谈会、发放民意调查问卷、学习考察外区及外省市经验等方式,还扩大意见听取范围,走访工作协作部门、上级业务部门以及管理服务对象,力求全方位、多角度了解掌握情况。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政府及有关部门,以便认真研处、及时整改,并要求在工作报告中做出回应。调研结束后精心撰写专题报告,充分以调研结果为支撑,工作评价中肯、所提问题客观、意见建议可行,为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时提供参考意见。

(三)认真听审。围绕议题、认真审议,是切实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的关键。《监督法》对专项报告送交、报告人的确定和代表列席会议等都作了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是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主体,必须在会前了解和熟悉听审议题的内容,就审议意见做好充分的发言准备,才能有效保证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

地方人大常委会应严格执行在举行会议的七日前将专项工作报告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规定,并附有专题调研报告和相关参阅材料,还要以各种形式听取代表和选民的意见建议。召开会议听审时,委员审议与代表发言相结合,常委会组成人员询问与有关部门负责人解答相结合、政府分管领导作补充或表态发言,逐步扩大常委会会议代表列席和公民旁听的范围。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试点专项工作报告时,会前一个月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每周为常委会组成人员提供中央、市、区关于该项工作的政策汇编、兄弟区县的典型经验做法、对工作对象的调研问卷结果、专业术语和知识的解释等5份参阅材料。会中注意营造良好氛围,让组成人员能够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把道理辩明,把问题说透,把建议提准;区卫生局主要负责人以及发改委、财政局、街道等多个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列席会议,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的审议发言并接受询问;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一些具有专业背景的人大代表参与审议也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就继续加大社区卫生投入、整合区域优质卫生资源、加强信息化应用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督办。重视督办、落实整改,是切实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的保证。《监督法》对审议意见交由“一府两院”处理,处理情况向常委会报告等都作了规定。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不仅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督促,也是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可行性和有效性的检验。

地方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后,应向政府送交审议意见,并加强督办的力度。采取分工负责的办法,由常委会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加强与“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研究处理情况,掌握研究处理进程,确保研究处理实效;对于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利益和人大代表关注的重大问题,人大常委会采取跟踪监督的办法,确保审议意见落到实处。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区政府“一号实事项目”关于构建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专项工作报告时,充分肯定了“床位留在家,服务送到家”的居家养老模式,提出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适当增加养老床位、加强站点管理、完善为老服务项目、动员社会资源参与”等意见。到年底,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专题视察,先后参观了社区新建的具有助学、助餐、助浴等功能的“乐龄家园”和居民区的老年综合活动室,召开了为老服务工作者、老年人代表座谈会,了解群众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满意度。据了解,2008年初全区已新增机构养老床位200余张;为促进老龄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已提出相应的工作对策;将构建扶残、助老、济困社区综合帮扶体系作为政府实事项目,体现了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

二、全面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提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监督实效

《监督法》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履行监督职权提供了法律依据。近年来,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全程依法规范听审工作的基础上,还形成了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的一些实践经验。下面介绍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在注重结合区域发展和人大常委会工作等实际情况、努力提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监督实效方面的一些比较成功的做法。

(一)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突出依法履职的针对性。地方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要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结合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开展监督,有针对性地依法履行职权。这既体现了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始终不渝遵循坚持党的领导的政治原则,又体现了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既监督又支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着力于工作的推进和落实的工作原则。

2007年,静安区委提出“高起点、外向型、国际化,坚持双高战略,打造国际静安”的发展方略,建设国际化城区成为区域新一轮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区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中,注意对照“国际静安”的指标体系,指出各项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打造国际静安”网络在线讨论时代表建言献策的内容,在审议中就各项工作如何适应“国际静安”发展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2008年,区人大常委会将“国际静安指标体系的落实”作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旨在推进政府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了依法履职的针对性。

(二)结合人大常委会原有工作基础,适应依法履职的新要求。《监督法》的出台,源于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实践和探索。因此,贯彻执行中要注意结合各自人大常委会原有的工作基础,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深化细化;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调整规范。

《监督法》实施之前,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各个工委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会前深入调研提出意见建议,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会后跟踪调研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提高审议监督实效。《监督法》实施之后,结合各工委原有的工作基础,区人大常委会制定试行了《关于工作委员会职责任务的若干规定》,对照监督法的规定,对原来已有的做法(如《监督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作进一步规范;对原来没有实施的内容(如《监督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明确要求,使各工委较快地适应了依法履职的新要求。

(三)结合人大常委会其他工作内容,体现依法履职的全面性。《监督法》对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权作了全面的规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是其中的一种监督形式。实践证明,要把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监督工作做实做好,要与处理代表意见、建议和批评结合起来,要与代表的集中视察结合起来,要与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结合起来,发挥集合效应,实现监督实效。

例如在解决居民“买菜难”的问题上,静安区人大代表多年在人代会上提出书面意见,两届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实施监督,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多次听取政府及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财经工委每年组织代表专题视察,积极推动政府采取合理布局菜场、增加便民菜点、加强规划落地等措施,最终缓解了“买菜难”的矛盾。2008年,该区人大常委会将政府一号实事――“市西中学扩建工程”作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并以此项目为重点进行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检查。

(四)结合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形成依法履职的新机制。在贯彻中央2005年9号文件,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过程中,当时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监督工作缺少法律法规的依据,《监督法》的出台,及时解决了这个症结。各级人大常委会需要在依法履行职权的同时,结合加强相应的制度建设,以提高人大常委会履职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水平。

基建安全调研督察报告篇(2)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及其“三中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理论水平;继续解放思想,坚定理想信念,更新思想观念,适应新的形势;强化服务意识,增强群众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履职能力。

2、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深入学习《宪法》、《监督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养。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参加____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评标技能及标准文件讲解、评标专家网络操作实务等培训,经考试合格获____省人民政府颁发《____省人民政府评标专家资格证书》。

3、加强经济社会管理知识学习,深入学习经济、社会、科技等方面必备知识,为开展民族自治立法打下基础。

4、积极参加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和支部组织的各类干部、职工学习,同时,做到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

5、积极参加省人大有关委员会组织的各类学习,参加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组织的“立法相关知识”培训。

6.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一是适应新形势需要,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切实树立群众观念,增强监督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二是加强工作计划性,在制定全年工作要点的基础上,将工作逐项分解细化,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三是加强联系协作。主动与州直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主动与常委会有关工委室配合协作;加强内部工作情况沟通交流,增进相互了解,营造团结务实高效的工作氛围。

1. 参与立法工作

一是按照“科学立法、依法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以州七届人大常委会五年(____-____6年)立法规划为出发点,协助州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和州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条例草案法律文本的起草、调研等工作。

二是按照职责分工,参与会同州政府法制办、州民政局通过组建条例(草案)起草组、举办培训班、到省外考察学习、深入到县市调研、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和征求省州专家意见,先后11次修改,完成了《____州殡葬管理条例(草案)》的立法流程,提交常委会审议,提请州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获高票通过。

三是参与制作了立法工作流程图。

四是积极参与上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实践活动。

积极参与上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实践活动。年内共参与组织办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发来征求修改意见的《____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草案)》、《____省节约能源条例(草案)》、《____省人力资源条例(草案)》、《____省禁毒条例修正案》、《____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草案)》、《____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草案)》、《____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条例(草案)》、《____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草案)》、《____省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条例(草案)》9部法律法规。通过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等形式,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或有关部门作了反馈。

五是积极参与组织考察学习。参与组织有关人员到外地考察学习殡葬服务管理立法工作,借鉴立法经验,提高立法质量。

2. 监督工作

参与审议“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一是州人大常委会____年审议议题确定了听取和审议《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州

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州人民检察院关于关于开展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为使常委会组成人员能比较客观全面了解全州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全州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于七月下旬先后深入到部分县市开展了相关工作调研,参与撰写并协助修改了《关于全州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开展全州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供常委会审议时参考,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后,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参与归纳整理了四条意见分别交由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限期整改回复。参与执法检查。于今年五月下旬参与组织开展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突出重点,深入到县、乡、村和基层单位,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个别走访等方式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总结做法、经验,发现问题,参与形成了可供常委会审议时参考的执法检查报告,同时,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建议,针对存在问题,参与提出了加大宣传力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相关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各级政府要加大齐抓共管力度、加强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净化社会文化环境、重视留守儿童问题等七条意见建议交相关部门办理回复。

参与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一年来,共参与接收处理州政府报来的规范性文件35件。按照《州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规定,内司工委统一登记后,分送常委会相关工委审查,有关工委均在时限内审查完毕,35件已由内司工委统一回复审查提请单位。收到群众投诉未按规定报备的规范性文件1件。按照《州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相关规定,内司委提请州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对安龙县政府制发的《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龙县黄金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府发〔____〕22号,以下简称《通知》)进行合法性审查并要求报告审查结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对该办法给予了审查意见答复,并以州府办函[____]160号文件形式送安龙县人民政府,提出了以下三点处理意见:1、请安龙县政府立即停止执行《通知》,于15个工作日内对该文件进行修改,将修改情况书面报告州政府办公室,并将修改后的文件报送州政府备案。2、如对本审查意见持有异议,请于接到审查意见函后15个工作日内向州人民政府提出申诉,并将申诉报告抄送州政府办公室。3、如逾期既未提出申诉又不纠正,州政府办公室将提请州人民政府对该文件予以撤销或变更。内司工委也已将该审查意见告知投诉当事人,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参与认真督办涉法涉诉案件。按照州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督办涉法涉诉案件暂行办法,内司工委加强与督察室的沟通、协调、联系,一年来,共参与接待来访78次,督察室移交涉法涉诉督办件28件,通过调阅原始卷宗、查阅判决、裁定、申诉状及听取申诉人反映情况等形式,逐案进行研究处理,办结率100%。对督察室拟有意见建议的11件,经请示分管领导,参与召集委室有关人员及相关法律专业人士进行会商、讨论,其中:转州法院审查办理的6件,转州委政法委4件、转兴义市人大办理的1件。年内重点参与督办了廖桂德重婚案、苏祖华、陈仕应、杨余谦、肖荣录、张大才5件国家赔偿案、张爱国受贿申诉案、刘思海民事赔偿等案件。工作中坚持集体研究,依法监督,督促办理机关及时报告办理结果,取得较好效果。

3、调研工作

全力以赴,积极配合参与民宗侨委深入到望谟、册亨、安龙、贞丰、晴隆、兴义等县市及有关乡镇、村、企业开展民族教育推进计划、三个民族乡及较少少数民族聚居村寨经济文化和较少少数民族聚居村经济社会发展、侨务工作情况调研;

拓宽监督渠道、参与调研督察组深入到望谟、册亨、安龙、兴义等县市开展对全州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情况的调研督察。4、人大机关普法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参与承担人大机关普法办职责,积极参与做好人大机关普法工作情况的资料收集、整理、汇总,撰写简报、总结、自查报告,组织协调机关普法考试等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了年度目标管理任务;参与抓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法律政策专项组牵头职责内工作,参与制定了____年度专项组成员单位考核标准,并发至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州综治办牵头开展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认真参与做好拟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常委会开展法制讲座等相关工作。全年,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有16人,参与邀请了州检察院副检察长冯安贵给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职工讲解涉法涉诉案件的成因及对策;认真参与做好州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交办的代表批评意见、建议的办理。参与办理1件,参与督办4件。

廉洁奉公是对一名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在廉洁自律方面,自觉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四要十不准规定”、《廉政准则》、《四项监督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要求自己,时刻做到慎权、慎独、慎言、慎微,始终保持清政廉洁的作风。

在思想意识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政绩观,按照“作风建设年”有关要求,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在工作中,坚持原则,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贯彻中央、中纪委对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要求,自觉抵御腐朽思想的侵蚀,防微杜渐,自觉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作斗争,根除特权思想。

在作风上,做到自重、自尊、自爱、自励、自律,反思不足,增强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的工作作风,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做事,得到了同事的信任和支持。

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做到正确地定位,处理好同事间的关系。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自觉维护领导之间的团结。在工作中做到服从领导,科学管理,关心下属,团结同志,乐于助人,弘扬正气,求真务实,力求高效,知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与身边的先进典型相比,自己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学习上抓得不够紧。主要是学习的系统性还不够,学习的深度还欠缺。二是深入基层还不够多。埋头日常工作时间较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时间较少。

1、认真学习中共十八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政治学习和提高自身素质,作为一项坚持不懈的思想建设任务贯穿于全年的工作中。

2、认真做好立法、监督工作。

3、围绕中共____州委、州人民政府的经济建设目标,深入开展调研,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我州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基建安全调研督察报告篇(3)

(一)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党的*大提出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和中纪委向党的第*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是新形势下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大举措。市局机关、宣教中心、安监协会,各区、县级市安监局的党组必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抓好贯彻执行,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级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学好*大报告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纪委向*大的报告原文,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依据和基本方向。在此基础上,要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地学习,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大精神上来。第一季度,要掀起一个学习贯彻*大精神的高潮,使广大党员干部明确反腐倡廉的重大意义,使反腐倡廉的内容和要求深入人心。各级机关、各部门要紧密联系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狠抓贯彻落实,不断开创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局面。

(二)要紧密联系全市安监工作的实际,进一步加大源头治腐工作的力度。全市安监系统要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要推行、开发运用行政审批电子监控系统,有效发挥技术监督作用。进一步强化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管理和规范,制定相应操作规程,完善行政审批决策、运用、管理和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审批权的约束和监控。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要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要认真贯彻落实以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健全完备的制度体系规范安全执法人员的从政行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要大力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能,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根据中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的工作部署,*年要全面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最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省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安监系统的实际,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要突出加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建设这个重点,督促行政工作人员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强对安监工作行政决策环节效能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进行监督检查的有效做法;二是要加强对行政执行环节效能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行为;三是加强对行政监督环节效能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建立行政执法公开制度、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市局纪检组(监察室)上半年重点研究探索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方法、对策、措施。各区、县级市安监系统也要积极主动地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四)要广泛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勤政意识。开展这一活动是市委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而建立的一项长效机制。因此,在*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中,全市安监系统的各级党组、领导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和纠正图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各级都要制订详细、周密、可行的教育方案,有计划按步骤地组织实施。领导干部要既是教育者,又是被教育者,既要亲自备课宣讲,又要自觉接受教育。要通过多种形式,把纪律教育月活动搞得扎实有效。尤其要注重联系安监系统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解决党员干部在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大力提高全员的安全观念和守纪意识,切实打牢思想基础。

(五)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业务素质。针对全市安监系统纪检监察干部专职数额比较少,部分同志从事业务工作时间比较短的实际,要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一是要配备人员。各区、县级市第一季度按“三定”方案配齐专职或兼职的纪检监察干部,并明确一名副局长分管纪检工作,二月底前将名单上报市局纪检组监察室。二是要搞好培训。三月份市局拟组织各区、县级市分管局长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为期三天的集训,采取法规学习、专家授课、理论研究、问题解答等多种形式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能力。三是要履行职责。市安监系统的纪检监察干部要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勤奋学习,扎实工作,恪尽职守,不辱使命,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监管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基建安全调研督察报告篇(4)

2008年1月29日在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焦安发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07年是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的开局之年,在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利益作为人大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建设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市进程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换届以来,常委会结合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目的,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一年来,共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6部,制定的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和改革创新促进条例,修订的有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条例和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坚持立法创新,突出地方特色。为了加快我市改革创新步伐,促进西安率先发展,常委会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决定制定改革创新促进条例,对改革创新责任机制、激励机制、保障机制等作出具有创新性的规定。这部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将对推进我市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坚持民主立法,提高法规质量。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各方面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如在修改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时,针对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通过媒体、网络向社会征求意见,使修改后的法规体现了大多数群众的意愿。在制定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过程中,认真听取和采纳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使用矛盾比较突出的部门和区县的意见,增强了条例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注重社会立法,促进和谐发展。常委会把加强社会立法,促进和谐西安建设作为立法工作的重点,加大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立法力度,充分发挥地方法规在保护公民权益、健全社会保障、加强社会管理、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如在制定城市集中供热条例时,针对集中供热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中群众反映集中的建设标准、供热价格、设施维护等问题,明确相关部门责任,既促进城市集中供热的发展,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此外,常委会还十分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下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征集意见工作,先后完成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秦岭生态保护条例等12部法律法规草案征集意见和上报工作。

二、认真贯彻监督法,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

2007年是监督法颁布实施的第一年,常委会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突出重点,依法加强和规范监督工作,积极开展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以义务教育法为重点,认真开展执法检查。为了促进我市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实现义务教育的普及、提高和均衡发展,从去年四月开始,集中三个月时间,对我市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深入市上有关单位、区县和30所不同类型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围绕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管理体制、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四个重点方面进行检查。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的报告,在充分肯定我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成绩的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市政府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此十分重视,制定措施、积极整改并向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作了报告。

常委会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注意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有关委员会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残疾人保障法、产品质量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8部法律法规的贯彻情况进行了检查。

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监督实效得到提高。一年来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节水型社会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食品与药品管理、城市快速轨道建设、曲江新区规划建设、法律援助等专项工作报告15个。为了提高审议质量,每次会议前,相关委员会都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报告内容进行视察和调研,形成书面报告,供审议时参考,增强了审议意见的针对性。"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对常委会审议意见都很重视,认真研究,积极改进工作。如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审议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情况时提出的审议意见,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认真落实,一是及时充实机构,明确任务;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开展节约用水活动;三是加强水资源费征收,用经济手段促进节水工作;四是提出地下水保护条例立法议案,做到依法节水;五是强化区县节水型社会建设,推动节水工作在我市的全面开展。

截止目前,市政府已提交关于专项报告审议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8个,使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常委会高度重视工作,一年来,共受理和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申诉控告7025件(次),均转交有关机关办理,其中要求报告结果的171件,已办结164件,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缓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工作。常委会按照监督法制定了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对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审查修改和撤销程序、备案审查时限作出明确规定,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对权力义务的设定,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

三、围绕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认真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

审议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常委会按照监督法要求,认真做好重大事项的审议决定工作,并将决定情况向社会公布。去年以来,已作出决议、决定16个。

加强财政预决算监督审查。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07年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06年决算报告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还首次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07年市本级财政超收财力安排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市本级财政决算和调整2007年市级财政收入预算的决议和决定。常委会审议认为,市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各项宏观调控政策,采取有力措施,保持了我市经济平稳快速增长。同时要求市政府及经济、财政部门,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强化财政监管,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依法作出决议决定,促进城乡建设和发展。常委会高度重视城乡建设和发展问题,先后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推进新农村建设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关决议决定。为解决城市建设资金不足问题,常委会及时听取了市政府有关追加贷款的议案,作出了关于批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追加国内银行贷款额度的决议。发展城市轨道交通是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加快发展、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和城市品位的重大举措。常委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城市快速轨道建设的专项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要求市政府严格执行国务院批准的建设规划,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加大协调力度,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发展现代农业的重大战略任务。常委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发展都市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基础上,要求市政府继续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加大农业投入,狠抓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

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与意大利庞贝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和授予英国皇家工程院院士托马斯·贝尔先生"西安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并作出了相关决议决定。

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常委会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统一起来,依法审议各项人事任免事项,共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6人(次),其中任免市政府组成人员30人(次),任免"两院"审判、检察人员60人(次),不断完善人事任免工作制度,坚持对拟任人员任前考察和表态发言、颁发任命书制度,增强了受任干部的法律意识、公仆意识和人大意识,为做好本职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

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积极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注重提高代表履职能力,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代表活动,较好地发挥了代表在人大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加强学习培训,充分调动代表执行职务的积极性。根据换届后新代表多的实际情况,采取集中培训和委托选举单位分散培训、编印学习资料和代表执行职务记实手册等办法,对代表进行了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法知识、人大工作业务等学习培训。还通过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半年召开一次政情通报会、定期向代表寄送《中国人大》、《西安人大》刊物等形式,及时让代表了解全市的重大工作及进展情况,充分调动代表执行职务、参与重大决策的积极性。

组织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提高代表履职水平。一年来,常委会委托各区县人大和西安警备区,组织代表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新农村建设、农业结构调整、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社区卫生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开展了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形成了14份视察和调研报告,推进了"一府两院"相关工作的深入开展。

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质量,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除了及时召开交办会,落实承办单位外,还将代表建议目录通过人大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通报办理工作进度情况。对一些问题比较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建议,通过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组织代表视察、有关委员会跟踪检查等方式,进行重点督办,从而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结率和满意率。据统计,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共452件,其中449件交由市级有关部门和组织承办,3件转省级有关部门参考。现已办结446件,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基本满意或比较满意。有关委员会对大会主席团交付审议的13件议案,逐件进行了审议,审议结果报告已经常委会审议通过印发本次大会。

五、依法指导区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区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是我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常委会坚持依法指导,保障区县、乡镇人大换届工作依法健康有序地进行,有效地促进了我市基层政权建设。

周密部署,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针对部分区县经济快速发展人口增加的新情况,常委会上报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增加了5个区县的代表名额,并作出了区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的决定,成立了换届选举指导小组,召开了换届选举工作座谈会,对区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从代表结构、素质条件、时间安排等方面依照法律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

加强宣传,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参选率。市及区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宣传和动员工作,建立宣传机构,制定宣传计划,统一宣传口号,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出动宣传车、张贴悬挂标语、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的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参选热情,使这次全市区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的参选率达到了95%以上。

精心指导,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一是召开选举阶段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要求,指导工作进展。二是成立7个检查组,分别由常委会副主任带队,深入区县听取汇报、走访选民,检查省、市委文件精神和常委会决定的落实情况。三是帮助区县人大解答选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编印《选举工作简报》,通报情况,介绍经验,推动换届选举工作的平稳进展,保证了全市区县、乡镇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六、常委会自身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重视思想建设。换届之初,常委会党组对人大机关提出了"忠于人民、依法从事、严格程序、简捷高效"的工作要求。去年九月,积极响应省、市委关于"西安率先发展,走在全省前列"的号召,深入开展"进一步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大讨论。党的十七大召开后,常委会及时传达大会精神,组织学习讨论,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高潮。通过学习讨论,统一了思想认识,激发了工作热情,为常委会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加强调查研究和人大宣传工作。常委会十分重视调查研究和人大宣传工作,主任会议成员带头深入实际,围绕人大制度建设、中小学生就近入学情况、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饮水保障、危险废弃物管理、新华人华侨归国创业情况等6个方面进行调研。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也坚持把调查研究贯穿工作始终。全机关共撰写调研报告和视察报告28篇,为常委会工作创新、制度创新和科学决策提供了有益的参考。为了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坚持开展"西安人大新闻奖"评选活动,定期制作"民主法制践行"和"人大之声"电视、广播专题节目,不断提高《西安人大》刊物质量,扩大人大网站影响。年前召开了全市人大宣传工作会议,进一步研究部署了人大宣传工作。

积极完善人大各项工作制度。常委会结合实施监督法,及时制定和修订了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立法计划编制规定、组织执法检查工作办法、行使监督职权情况向社会公布办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和常委会新闻宣传规则等七个规定,常委会机关还制定了有关经费使用、出外学习考察等制度,使常委会各项工作和机关建设进一步走向规范化。继续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市人大机关连续14年获得市级机关目标管理考核一等奖,获得省、市级文明单位。

过去的一年,常委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保障了人代会闭幕期间人大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但与宪法和法律的要求,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和调研论证工作有待加强;检查视察工作形式还比较单一,监督实效有待提高;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形式和内容还需进一步拓展等,这些都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

各位代表,2008年是我市实现率先发展的重要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促进西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一、坚持民主、科学立法,进一步提高法规质量

常委会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按照突出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城市管理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立法思路,将制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对已实施的开发区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改。对有关科技进步、知识产权保护、城墙保护、建筑市场管理、宗教场所管理等方面进行立法调研。立法中继续坚持民主、科学立法,加强立法协调和立法调研工作,认真组织立法论证、听证,通过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立法计划、法规草案,广泛征求市民意见,使法规制定及修改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提高法规质量。同时,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做好法律、法规草案的意见征集工作。

二、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努力搞好监督工作

常委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要结合实际,继续深入贯彻监督法,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2008年常委会将重点对产品质量法的贯彻情况进行检查。各专门委员会要认真组织代表对我市农村中小学校建设、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旅游观光农业发展、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以及法院审判监督、检察院反渎职侵权等工作进行视察检查,监督"一府两院"依法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认真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控告、申诉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三、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促进我市率先发展

认真贯彻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条例,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和联系,认真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报告和财政决算与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公共文化建设、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浐灞生态区建设、大明宫遗址公园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人才市场管理、市容园林工作等专项工作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必要时作出决议、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率先发展。

依法行使好人事任免职权。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政策和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坚持对拟任人员任前考察了解、表态发言和颁发任命书制度,不断增强受任干部的履职意识和人大意识。

四、进一步丰富代表活动内容,努力提高代表工作水平

按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市人大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加强对市、区县人大代表特别是新代表的培训,规范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促进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认真组织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及参加政情通报会,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接待代表日制度,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丰富代表活动内容,为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提供良好服务。认真落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逐步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问责制,努力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加强对区县人大工作的指导和联系,认真组织好新一届区县人大主任培训工作,支持和指导区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交流和理论研讨活动。

五、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提升常委会履职能力

基建安全调研督察报告篇(5)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总结

1、加强议案办理,积极开展调研论证工作

城建环保工委接受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所决定的《关于在我市陇海铁路以北地区建设污水处理厂》议案后,组织西工区、老城区、××工业园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和人员,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的调查论证工作,并多次到实地进行察看。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了该项议案的调查报告。经认真审议后,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把该议案转为重点建议交市人民政府办理。

2、组织执法检查,确保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从5月下旬开始,我们对《××市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起草了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并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召开了执法检查动员大会,在嵩县、栾川县及市环保、水利等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市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在郭栋副主任的带领下,深入嵩县、栾川县进行了检查。目前,检查工作正在进行中,近期将写出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审议。

3、加强调查研究,为市委决策提供依据

一是按照连维良书记及常振义主任的要求,对影响我市市区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的各种因素进行执法调查。4月份,城建环保工委多次深入我市各城市区以及新安等城市周边县进行多次调查,同企业进行座谈,同基层组织进行座谈,同群众座谈,多方听取意见,向市委提交了《关于影响我市市区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的调研报告》。连维良书记对此做出了专门批示,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确定50家重点企业进行常年跟踪监督。目前,该项工作已在全市开展,有力的推动了企业治理污染的工作进度。

二是按照连维良书记及常振义主任的要求,对我市农村地区环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城建环保工委起草了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并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召开了动员大会,在各县(市)区及环保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深入伊川、新安、西工、涧西等县检查。目前,检查工作正在进行中,近期将写出执法检查报告并上报市委。

4、做好督察工作,推动工作开展

一是组织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视察新区部分建设工程。根据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5月15日,我们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关林大道西延长线、永泰街(二期)及××博物馆新馆建设情况,详细了解工程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建议。视察结束后还专门写出了详实视察报告。

二是对中国南车集团××机车厂等十个重点污染排放企业进行长期跟踪督查。从5月下旬开始,城建环保工委起草了督察实施意见,并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召开了动员大会,多次深入新安电力集团公司、××市热力公司、××龙泉天松碳素公司等企业进行督察。截止6月底,部分企业已按照督察要求,防治污染设施建设到位,在线监测运行正常。部分企业正在按照督察的要求,逐步实施污染治理工程。

5、加强环保宣传,认真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

按照省人大的统一安排,城建环保工委已与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建委、市环保局、市监察局等相关部门联合下发了组织开展20*年××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的通知。今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是:“转变传统观念!推行低碳经济”。中国主题为“绿色奥运与环境友好型社会”。6月5日,郭栋副主任带领城环工委察看了“6·5世界环境日”环保法律法规、节能减排宣传活动。

6、组织召开省辖六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委的通知,7月2日,我们组织召开了省辖六市人大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介绍了环资工委20*年主要工作安排情况,各省辖市也介绍了20*年各自主要工作情况,并围绕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情况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二、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

城建环保工委要继续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党组和分管副主任领导下,围绕20*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努力工作,认真完成好下半年各项工作。

1、继续做好对对中国南车集团××机车厂等十个重点污染排放企业的跟踪督察。

2、认真做好对《××市城市规划条例》修改的立法调研工作。

3、认真组织好对《××市县乡公路养护管理条例》和《××市村级道路管理养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工作。

4、组织代表对交通扶贫及县乡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工作进行视察

基建安全调研督察报告篇(6)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1年1月25日在广东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玉妹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有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大战大考、对美经贸斗争的冲击、香港“修例风波”的影响和世界经济格局的深刻调整,闯过一个又一个险滩暗礁,战胜一个又一个风险挑战,充分彰显了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是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定海神针”,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省委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带领全省干部群众感恩奋进、担当作为,书写了新时代广东改革发展新篇章。

大疫大考面前,在省委直接指挥下,省人大常委会坚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防控工作的重要要求,主动担当、迅速行动,以我省立法史上最快速度作出关于依法防控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率先修订野生动物保护地方性法规,率先开展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汇编和解读,制定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专项计划,检查野生动物保护法、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对医疗废物处置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及时向人大代表发出倡议书,动员代表投身疫情防控,全省五级代表积极响应,医疗卫生战线代表奋不顾身战斗在疫情防控最前线,基层社区代表夜以继日参与联防联控,企业家代表踊跃捐款捐物,展现出新时代人大代表新风采。

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颁布后,常委会第一时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精心组织学习宣传,召开学习宣传实施座谈会,会同有关部门策划电视专题节目和宣传专栏,举办普法宣传主题活动、民事案件庭审旁听等系列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抓紧推进与民法典相关配套的地方立法工作,对民法典涉及的193项省的法规开展专项清理,修改和废止18项。

一年来,常委会认真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决定22件,作出有关重大问题的决定1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决定和自治县单行条例50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250件;听取审议19个报告,检查17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1次专题询问、4项专题调研;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3人次;与省政府、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办理代表建议898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4824件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中央、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和全国人大内刊登载反映我省人大工作的稿件858篇次。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

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及时跟进学,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常委会党组共55次会议114个议题进行传达学习;坚持突出使命学,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使命担当;坚持联系工作实际学,根据省委安排,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使命任务,就立法、监督等工作扎实开展新一轮“深调研”,以创新思路和务实举措谋划推动人大各项工作。通过学习,深化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的认识,深刻体会到必须坚持以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统揽和指导人大一切工作,才能确保正确政治方向;深刻体会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人大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最重要的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最关键的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我们认真执行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全年纳入政治要件台账管理共127项,确保件件抓到位、项项落到底,按照严格、及时、全面的要求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向省委请示报告70件次;深刻体会到必须牢牢把握人大制度、人大工作在坚持“三者有机统一”中的职责定位,自觉做人大制度的忠实维护者、实践者、捍卫者,更好发挥人大在大局中的职能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人大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去年不管是立法,还是监督等工作,都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围绕落实“1+1+9”工作部署来谋划推进,专门安排加开5次常委会会议,及时跟进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

二、紧扣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尽责,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标准化条例,审议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加快数字经济立法,检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我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实施情况,推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效能。推进外商投资权益保护立法,听取审议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决定实施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跟踪监督司法机关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障整改落实情况,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推动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开展沿海经济带西翼产业发展专题调研。拓展优化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推动我省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全力支持“双区”建设。及时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涉及我省相关法规和立法问题开展重点研究,积极推进立法进程。听取审议大湾区(九市)生态环保建设项目省级财政资金支出绩效情况报告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价,开展大湾区建设政府债券使用情况专题调研,推动强化风险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检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实施情况,推动建立健全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全力支持深圳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支持深圳抓紧梳理首批综合改革授权事项中需要修法的项目,支持深圳在人工智能、生物医学等新兴领域加强立法探索,建立健全支持经济特区立法特事特办和对口指导工作机制。

促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作出制止餐饮浪费的决定,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作出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明确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等。制定或修改学校安全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检查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推动落实管理主体责任。检查人民调解法和我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推动落实人民调解工作各项制度。开展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和规范司法鉴定行为专题调研,提出加强监管、提高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等建议。

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水污染防治条例,听取审议推进碧水攻坚战情况报告,针对水污染防治专题询问指出的8个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四级人大联动监督东江北干流污染防治,推动解决水污染防治中的突出问题。修改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听取审议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强化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在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介绍省人大依法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经验。听取审议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检查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我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

保障增进民生福祉。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重点推进稳就业、保基本民生等工作,听取审议保居民就业工作情况、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工作情况报告,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实施情况,重点督办“加快儿科建设,解决儿童看病难问题”等代表建议,跟踪监督学前教育工作情况,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中医药等立法调研。制定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条例,听取审议巩固脱贫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工作情况报告,跟踪督办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工作,持续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检查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我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推动完善侨务工作协调机制。

三、强主体、抓基层,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更好发挥代表作用。创新建议办理工作,修订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开展常委会重点督办、常委会领导带队检查督办、专门委员会归口督办、代表连续3年提出建议专项督办;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示范带动,分管副省长牵头领办、重点督办,承办单位认真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加大办理力度,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全部办理答复完毕。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1165人次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组织82779名五级人大代表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主题活动,围绕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专题组织1257人次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安排3场代表约见活动。组织865人次代表参加学习培训,加强经费保障,提高服务代表水平。

大力推动县乡人大工作取得新成效。经过3年多的共同努力,组织建设明显加强,绝大多数县级人大设置了法制委、财经委,成立了社会委或社会工委,机关工作人员全部达到16名以上;乡镇全部单独设立人大办,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人大街道工委基本配备专职主任和专职工作人员。阵地建设实现全覆盖,基本建成以镇(街)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为主、村(居)片区联络站为辅的代表联系群众体系,组织各级代表115895人次进站接待群众232667人次,收集意见建议52741件,推动解决问题43854个。支持江门市江海区人大常委会更好发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联系点工作得到全国人大充分肯定。职能作用较好发挥,履职更加规范充实,815个县、镇探索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共票决出3859项实事项目交由政府实施,并加强跟踪监督,推动民生实事更贴民意、更好落地。制度保障全面强化,制定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条例等,推动基层人大工作制度更加完善。对欠发达地区乡镇人大的工作经费保障提供支持。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离不开全体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开拓进取、担当作为,离不开“一府一委两院”的通力协作、积极配合,离不开全省人民和社会各界的充分信任、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看到,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新使命新任务的要求,与广东父老乡亲的期盼,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立法的精细化、精准度、针对性有待提高,让法律制度的牙齿真正“咬合”起来的监督工作实效有待增强,代表工作仍需不断深化和拓展,推动基层人大更好发挥职能作用有待深化,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今年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时期的开局之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新使命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立足新发展阶段,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扣“1+1+9”工作部署,依法履职,奋发进取,推动我省人大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牢牢把握党和国家事业大局,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并做好人大工作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内外环境的深刻变化带来一系列新机遇新挑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我国新发展阶段、新历史任务、新环境条件,审时度势作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大战略决策。省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出要在工作部署上充分体现“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要求,推动各项工作围绕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来展开。我们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对大局大势的科学洞察和战略运筹,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心怀“国之大者”,增强政治自觉,服从服务中心大局,找准履职尽责的切入点、着力点,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一项一项落实到立法、监督、代表、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去,努力在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中扛起人大担当、展现人大作为。

二、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习近平总书记近年3次视察广东,每次都对广东法治建设和立法工作耳提面命,期望之高、要求之具体令人难忘。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具有抓好法治建设有利条件的充分肯定,对广东立法工作要坚持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的明确要求,对把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的殷切期望,为广东立法提供了行动指南和实现路径。我们要扎扎实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以立法高质量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外商投资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积极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土地管理、中医药等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领域的立法,加快社会信用、文明行为、司法鉴定管理等涉及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治理方面的立法。加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坚持从广东实际出发,解决突出问题,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推动建立健全与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调整机制。支持深圳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健全立法人才培养机制。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畅通基层反映意见建议“直通车”。

三、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

围绕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关注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在做好经常性法定监督的同时,突出重点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完善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紧扣法律规定逐条对照检查,推动有关方面认真落实法律责任。聚焦构建新发展格局,听取审议扩大内需市场、贯彻实施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决定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就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作出决定,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出台前的报告,检查专利法和我省专利条例、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实施情况,开展粤港澳大湾区稳定产业链巩固供应链专题调研。聚焦公共卫生安全,听取审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继续检查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实施情况,听取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实施意见出台前的报告。聚焦做好新阶段“三农”工作,听取审议稳定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工作情况、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情况、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情况报告,听取审议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支出绩效情况报告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价,检查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条例实施情况。聚焦社会建设,听取审议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民办教育工作情况报告,检查制止餐饮浪费的决定、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保障情况专题调研。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听取审议水污染防治和万里碧道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我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实施情况。聚焦执法监察司法工作,听取审议“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就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作出决议。听取审议省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审议省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省检察院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报告。检查社区矫正法实施情况。

四、支持和服务代表依法履职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人大工作保持生机和活力的重要基础。要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和“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创新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工作机制,做好做实常委会、专门委员会重点督办工作,探索开展建议办理工作满意度测评,推动建立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促进问题解决率和代表、群众满意率“双提升”。推动代表活动提质增效,认真做好“双联系”工作,深化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参与,丰富活动内容,精心组织代表视察、调研、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等活动,围绕“全面推进健康广东建设”,四级人大联动组织五级人大代表开展主题活动,不断增强活动实效。提升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树牢服务代表意识,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改进代表学习培训工作,用好新建的代表履职保障系统,促进代表更好行使权利、履行职责。

五、推动县乡人大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重要任务。要坚决落实党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认真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有关工作。实施“巩固基础、强化履职”两年行动计划,推动巩固县乡人大建设成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继续强化组织建设,推动县级人大健全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镇(街)人大办公室建设和人员配备。继续强化阵地建设,切实管好用好代表联络站,达到“全覆盖、标准化、常活动、见实效”要求。继续强化职能作用,推动县乡人大健全工作机制,依法有效行使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规范和加强全省功能区人大工作和建设,在专题调研和试点探索基础上,适时研究制定相关指导意见。继续强化上下联动,密切工作协同,增强推动县乡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

基建安全调研督察报告篇(7)

一、规范举报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提高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处理举报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举报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维护正常的秩序,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坚持注重制度建设的原则,建立健全法规制度,把举报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到处理举报的程序依法公开,处理结果客观公正;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保障举报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引导他们正确履行义务;坚持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原则,明确职责,严明纪律,对和失职渎职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

经过努力,使举报工作法规制度基本健全,工作程序更加规范,处理举报的能力切实增强,举报当事人民利得到保障,举报环境明显改善。

二、加强制度建设,依纪依法处理举报

加强制度建设,必须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按照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制定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注重适时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完善举报受理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受理涉及党员、党组织及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认真对待,不得推诿、敷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要经常阅处群众来信,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应深入基层接待群众。在确保安全保密的前提下,逐步推广网上举报,拓宽举报受理渠道。完善来信处理制度。建立健全收信登记、送阅审批、转办催办、查办结案、复信回访、立卷归档等规章制度,促进举报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建立健全信息反映制度,加强综合分析,定期向领导机关和有关部门反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完善处理重要来信的请示、报告制度,避免处理的随意性。对重复来信和人数众多的联名来信,要加强跟踪督办,必要时可直接调查核实。对署实名举报,要按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以适当方式将处理结果答复举报人,并听取其意见。

建立健全来访接待制度。逐步建立完善首访责任制,坚持哪一级机关接谈、哪一级机关负责的原则,对应由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问题,要一办到底,限期将办理结果或办理情况答复来访人;对应由下级办理的问题,要加强催办督办,直至问题妥善处理。建立健全集体访应急处理机制,明确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部门的职责,并通过信息通报、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与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协调配合。出现重大集体访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及工作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积极疏导,妥善处理。要增强预见性,针对群众上访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工作预案。对严重扰乱秩序的行为,要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处置。对重大重复集体访,要分析成因,注意查处少数党员干部可能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建立定期排查制度,对重点来访人员、集体访苗头和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及时就地解决。在基层,对影响面较大、反映侵犯群体利益问题的集体访,经批准可吸收群众代表参与调查。

健立举报电话处理制度。耐心接听举报电话,做好记录,重要情况、情节要向举报人复述确认,并按政策规定向举报人作出解释或答复。对紧急、重要的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采取措施快速处理。对应由其他部门受理的问题,引导举报人向有关部门反映。

在县和县以下基层单位逐步推行举报办事公开制度。通过多种渠道,公布有关法规制度、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举报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对涉及群体性利益以及重大、复杂的问题,可通过适当方式将调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向举报人反馈。必要时可要求有关组织或人员到场说明情况,有条件的可举行听证。通过公开,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三、保障举报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保障检举、控告人合法权利。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畅通受理、办理、反映、反馈渠道,严禁对检举、控告人压制、歧视、刁难。严禁泄漏检举、控告的有关情况,不得将检举、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转给被检举、控告人员或单位。严肃查处侵犯检举、控告人民利的行为,对打击报复检举、控告人的要严肃处理。受理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回避的,要主动提出回避。检举、控告人有正当理由要求有关工作人员回避的,受理机关应作出回避决定。逐步建立和完善奖励制度,对检举、控告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应给予奖励。

保障被检举、控告人合法权利。要探索维护被检举、控告人权利的措施和办法,认真对待被检举、控告人的解释或说明,重视被检举、控告人对承办的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对未经调查或正在调查处理的举报内容,不得泄漏和扩散。对经调查未发现被检举、控告人有违纪问题的情况,澄清是非,消除影响。必要时可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诬告者要严格依纪依法给以惩处,保障申诉渠道畅通。要规范申诉的处理办法,对属于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受理范围的,由本级机关申诉复查部门处理;对不属于本级机关直接受理范围的,移送有权处理的机关。对不符合申诉条件的,应告知申诉人。要建立、审理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研究和处理申诉复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疑难、复杂的申诉复查案件。

四、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进行举报

加强举报宣传工作。要把这项工作纳入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之中,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举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使广大群众了解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和受理范围、处理举报的程序和方法,明确在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引导举报人正确行使权利。要引导群众署实名举报、逐级举报。提倡实行双向承诺制度,受理机关承诺依法及时处理举报,举报人承诺维护秩序。对于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以及应由其他单位或部门受理的问题,要告知举报人受理的单位或部门。对少数妨碍秩序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要协调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规范党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举报行为。党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按照组织原则和法定程序,负责任地进行检举、控告,实事求是地提出申诉,不得歪曲、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要正确对待组织的处理意见,不得无理纠缠。要维护秩序,不得带头参加集体访,严禁煽动、策划、访。对不听劝导,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子以严肃处理。

五、加强对举报工作及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加强内部管理。制定举报件内部归口管理办法,逐步实现举报件由举报部门统一受理、转办和管理。对分流到本机关其他部门的举报件,举报部门要掌握办理情况,定期汇总分析。建立健全案件办理和管理制度,对需要发函或直接查办的举报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定期催办督办案件,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催办督办要制定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对下级机关呈报的案件处理结果要严格审核,必要时可调卷审查或直接调查。对重要案件的处理,承办人和呈报单位意见不一致的,要集体研究决定。

加强监督制约。建立健全案件线索集体排查机制,重要案件线索由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人组织纪检监察室、室等部门的负责人共同研究处理意见。举报部门内部要合理分工,形成受理、办理、督办、审核、结案归档等环节的相互制约机制。举报工作人员应定期轮岗。逐步建立外部监督机制,重视群众对不依纪依法办理举报的反映,对违纪违法者要严肃处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下级机关依纪依法处理举报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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