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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工作方案精品(七篇)

时间:2022-10-03 14:37:12

应急工作方案

应急工作方案篇(1)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省应急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中省驻安单位等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考核。

第三条应急管理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市应急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的组织领导,市应急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单位考核内容

第五条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应成立应急管理委员会,成立或明确专门的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应急办或明确职能部门),将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延伸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单位,明确应急管理责任领导,确定专职或兼职应急管理负责人,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网络体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应组建各类专家咨询库,为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处置提供科学的决策参考;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增强应急救援力量。

第六条预案体系完善实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应制订和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推动应急管理预案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形成覆盖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对预案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及时总结评估演练效果,适时进行预案修订,增强预案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要建立与驻地武装部队、民兵预备役的长效联系机制,积极开展联合应急演练。

第七条值守应急快速有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应坚持24小时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重要岗位、敏感时期、节假日要实行主副班值班制度,专职应急值守人员应为单位在编人员并熟悉业务、尽职尽责。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级别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和敏感信息,注重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效果,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真实性,并及时续报相关信息。专业部门要加强对各类灾害的预测预报,及时向有关部门、群众预警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工作。各单位应积极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在应急处置中做到决策正确、流程顺畅、协调有力,杜绝发生次生衍生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及时做好总结评估工作,科学评估应急救援效果,总结经验教训。

第八条应急保障坚实有力。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应开展包括人、财、物等方面情况的各类应急资源的普查,建立物资储备数据库和调用方案。对各类救援队伍在编制、装备等方面予以支持。要结合人口密度和各地易发公共事件,科学合理规划应急避难场所,并逐步完善水、电、通信、卫生、消防、广播等设施,使应急避难场所在关健时候发挥作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应统筹规划建设综合(专业)应急平台体系,横向与各专业部门相联,纵向与上一级应急平台互联互通,实现监测监控、信息报告、综合研判、指挥调度等功能。

第九条科普培训深入广泛。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应积极组织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干部、基层干部、企业负责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处置公共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通过各种媒体和手段,利用宣传日、宣传周等活动,积极开展《省公众应急指南》普及工作,面向公众广泛地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应急管理知识和紧急情况下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的常识教育,增强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第十条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规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开展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创建工作,严格按照“四进五有”要求和省市关于创建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标准,切实加强示范点组织机构、应急预案、制度建设、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应急保障、科普宣教培训、应急队伍建设、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和应急联动处置工作,努力提高质量,增强示范效应。

第十一条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确定领导和专兼职信息管理员、报送员,扎实做好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努力提高报送信息质量,积极反映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各县区、高新区管委会每月向市应急办报送应急管理信息不得低于12条,市直有关部门每月向市应急办报送应急管理信息不得低于6条。

第十二条落实上级要求及时到位。各单位积极完成市政府、市应急委和市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落实市政府和市应急办关于应急管理工作决策、部署、指示和意见坚决有力。

第三章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第十三条应急管理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先进工作者应从事应急管理工作1年以上,在本年度内能够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应急管理工作,且成绩显著。

第十四条优秀应急值守员评选条件。优秀值守员应在应急值守岗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在本年度内能够遵守制度、工作规范、作风过硬、恪尽职守,勤于学习、精通业务,协助领导处置突发事件迅速有序,事迹突出。

第十五条有下列问题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取消当年先进参评资格:

1、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突发事件,或者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导致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

2、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突发事件信息,或者通报、报送、公布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

3、未按规定及时突发事件警报、采取预警的措施,导致事故灾害发生的;

4、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突发事件或者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不服从上级政府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的。

第四章考核程序

应急工作方案篇(2)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认真分析安全形势,加强组织纪律观念,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工作方针,切实把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切实抓好安全稳定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按照“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到位、有效控制、高效处置”的原则,统一领导,分级指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提高单位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单位安全稳定。

以“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以实现单位本质安全和能灵敏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为目标,不断健全完善反恐怖、防范安全风险管理体系,逐步建立起有效的单位安全保护和防恐预警、防控、应急保障机制,努力实现单位应对高风险状态下的安全保护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设立XXXXX反恐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我局的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XXX XXX  

反恐怖工作办公室设立在综合科科,由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反恐怖各项日常工作,并负责传达贯彻反恐工作精神。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保持警惕,防范恐怖袭击事件发生。

本单位职工要充分认识反恐怖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反恐怖工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敌情观念、忧患意识和工作紧迫感,坚决克服各种麻痹大意思想。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反恐防爆能力和安全意识,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有效防范恐怖袭击事件的发生。

(二)全面检查,开展整顿,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对区行政中心的安全防范工作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迅速整改,彻底堵塞漏洞,及时向区政府办公室报告,并联合公安部门梳理。要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大力开展专项整顿,进一步强化措施,从根本上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落实责任主体,加强执行力度,全力抓好反恐维稳工作。

1、开展精细排查,做到超前防范。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排查,切实把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列入管理,强化源头治理。对扰乱正常秩序的行为,加强与属地公安机关的联动,及时依法采取有力措施,维护社会稳定。

2、加强人防、技防两方面的工作,落实24小时盯防工作,严防漏管失控。要通过加强保安队巡逻、门卫排查力度、监控室全面筛查等人防、技防各项措施重点关注区行政中心,防止突发敏感问题发生。完善工作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细化处置方案,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第一时间响应,快速妥善处置。

3、综合科要加强沟通协调,从大局出发,坚持以人为本,主动出击,确保“事要解决”、“案结事了”。规范工作流程、接访程序、信息报送等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快捷、准确、畅通的信访维稳信息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优势和党员作用,切实做到不稳定情况能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置和及时化解,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访矛盾越级上行或激化演变。

(四)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全力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严格遵守反恐怖情况报告制度,畅通信息传递渠道,反恐怖工作办公室在遇到重大紧急情况或获取情报线索后应迅速上报。严格落实反恐怖工作责任制,确保反恐怖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从组织人员、装备等方面做好各项充分准备和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备勤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五)应急措施。

当遇到恐怖袭击事件时,须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白天,全体员工统一听从反恐怖工作办公室指挥。综合科负责安定人心,防止“乱中乱”;各科负责人组织好本科室员工听从统一指挥,按指定任务行动,力保不发生人员伤亡或少受损失。同时立即报案;并由反恐怖工作办公室按受报情况如实向区政府办公室上报情况、并向公安机关报案求援。在报案前后和报案过程中,物业值班室负责组织保卫人员进行现场护卫和控制可能发生的混乱,发现有破坏人员当场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

夜间发现恐怖袭击事件时,值班人员调动行政中心在岗保卫人员控制可能发生的混乱,并立即电话通知反恐怖工作办公室,及时向区政府办公室上报情况,向公安机关报案求援。由反恐怖领导小组指挥干部职工采取相应行动。如可能发生危险情况,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施救,尽可能减少损失。

四、责任追究。

凡因发生下列情况以及敷衍塞责、工作不力、责任心不强、制度不落实等,以致酿成影响和发生问题的科室或个人,将严格执行问责,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一)对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与要求落实不到位,工作出现遗漏并造成危害后果的;

(二)出现脱岗或在岗未履行工作职责,失职、渎职的;

(三)对相关反恐工作标准、规定和工作制度未执行或执行不严格,导致出现工作漏洞或隐患而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未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重要目标或重点部位设置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并实施重点防护而造成危害后果的;

(五)因漏报、迟报相关防恐信息而造成危害后果的;

(六)对防恐督导检查通报的问题和隐患,未按照要求和规定时限进行整改的;

应急工作方案篇(3)

(一)编制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编制本工作方案。

(二)编制依据

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辽宁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辽宁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朝阳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工作方案适用于*县范围内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

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群测群防和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乡镇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设立*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正县级调研员冀雅军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办主任、应急办主任姚海廷同志和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李显林同志担任,成员单位由县国土资源局等二十个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徐桂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发生中型以上灾情时,组成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专家技术组、抢险救灾组、医疗救护组、转移安置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新闻报道组、善后处理等现场处置工作小组,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二)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组织领导和指挥全县中型以上突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决定启动县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协调、调配应急抢险救灾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组织力量深入灾区协助当地政府抢险救灾;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抢险救灾工作落实情况。

(三)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是负责县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二是组织协调抢险救灾,会同专家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和灾民紧急撤离路线、安置地点;三是负责抢险救灾综合信息收集、汇总和报告灾害情况,以及会议、活动的组织及各类文件的归档管理等项工作。

(四)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和成员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

1.县应急管理办公室:组织、协调全县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

2.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专家和专业队伍对地质灾害的成因、险情进行分析论证,会同气象部门进行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建立应急监测系统并结合气象资料提出趋势判定意见,指导地方政府制订应急响应措施;组织、协调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管理工程,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

3.县人民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调动民兵和预备部队参加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4.县发改委:安排灾后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争取项目建设资金。

5.县经贸委:负责协调电信、电力、商业、医药、铁路等部门的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乡镇企业的抢险救灾工作。

6.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现场和灾区社会治安,设立警示标志和范围;迅速组织交通管理和疏导,及时有效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全力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灾民的转移。

7.县民政局:协助灾区有关部门做好避险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生活;负责对救灾款物的分配、发放和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8.县财政局:负责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安排,拨付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9.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协助转移受灾学校师生员工,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10.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协调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地质灾害危害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11.交通管理部门(县交通局、县公路段):负责组织协调所管公路建设工程活动中导致地质灾害和既有公路沿线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线的安全,确保道路畅通;及时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设施,保证救灾物资运输。

12.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协调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导致地质灾害和既有水利工程范围内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组织对主管河流、水库实施调度和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协助县管以外河流地质灾害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

13.县安监局:负责协调相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矿山因工程活动或自然因素导致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14.县卫生局: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员,做好灾区疫情监测预警;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指导督促卫生部门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预防和有效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15.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救济食品、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16.县旅游局:负责组织、协调旅游景区(点)主管部门处置因工程活动或自然因素导致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17.县农电局:负责保障地质灾害应急抢险的电力供应;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恢复。

18.中国联通*分公司、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电信*分公司:负责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应急指挥信息通信畅通。

19.县气象局:负责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灾区的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

20.县报社、县广播电视局负责新闻报导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应急指挥部的要求,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为抢险救灾工作做好应急配套服务。

三、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县国土资源局和县气象局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要依照群测群防的要求和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对照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的具体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级。

(一)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社会影响极大者;

(二)大型:因灾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者;

(三)中型:因灾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社会影响较大者;

(四)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社会影响不大者;

五、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一)速报时限要求

1.特大型(Ⅰ级)、大型(Ⅱ级):乡镇人民政府和地质灾害导致者或受害者的行业主管部门应于灾害发生后2小时(通讯中断、灾害性质难以界定的4小时)内报县人民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同时速报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市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灾害导致者或受害者的上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

2.中型(Ⅲ级)、小型(Ⅳ级):乡镇人民政府和地质灾害导致者或受害者的行业主管部门应于灾害发生后及时报县国土资源局、县人民政府,同时速报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市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灾害导致者或受害者的上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县国土资源局接到小型以上灾情报告后,立即报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决定启动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在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赶赴现场处置。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有关部门接到突发地质灾害报告后2小时内报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速报的内容

地质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时间、地点、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六、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开展先期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决策,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并将灾情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地质灾害事故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一)分级响应程序

1.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启动各级人民政府应急预案。上级预案在下级预案先启动响应状态的基础上启动。上级预案启动后,下级预案继续处于启动状态。

2.特大型(Ⅰ级)、大型(Ⅱ级)地质灾害的应急响应工作,按有关规定在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省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指挥、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3.中型(Ⅲ级)地质灾害的应急响应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市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指挥部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4.小型(Ⅳ级)地质灾害的应急响应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县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指挥部指挥、协调、组织城建、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二)应急响应职责

1.现场指挥部职责,执行县人民政府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响应指挥部的指令;迅速了解灾情及前期处置情况,成立救灾工作组,研究制定应急施救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将情况向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响应指挥部报告。

2.现场指挥部各工作组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县、乡镇两级人民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领导组成。主要职责: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处置工作;及时沟通传递和报告现场情况。

(2)专家技术组:由县国土资源局有关人员和地质环境方面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对地质灾害险情进行调查、监测,制定抢险救灾技术方案,为抢险救灾决策服务。

(3)抢险救灾组:由现场指挥部根据实情确定其组成,主要职责:制定抢险救灾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4)医疗救护组:由县卫生局和有关医疗单位人员组成。主要职责:组织对伤员救治,防治和控制疾病的爆发流行。

(5)转移安置组:由县、乡镇两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制定灾民转移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6)安全保卫组:由县、乡镇两级公安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职责:组织警力对现场进行警戒,必要时,实施强制转移和交通管制。

(7)后勤保障组:由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应急物资、通讯、运输、供电、供水、食品等方面的保障。

(8)新闻报道组:由现场指挥部负责人和新闻媒体人员组成。主要职责:组织有关新闻单位报道施救工作情况。

(9)善后处理组:由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灾民的善后处理。

七、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物资、装备保障

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响应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响应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专业应急响应与救灾队伍、乡镇、村、组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等,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响应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响应与救灾能力。

县人民政府要储备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用品等方面的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供应。

(二)通信与信息传递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地质灾害应急响应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的信息共享。

(三)应急资金保障

县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地质灾害应急响应专项资金,把地质灾害应急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搬迁避险,灾民救济等经费急需。

(四)宣传、培训和演习

各级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应根据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应急抢险救灾演习,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八、后期处置

(一)灾民生产生活和恢复重建

灾情稳定后,灾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责任单位应立即开展拟定生产、生活安排计划,组织群众大力开展生产自救;组织专家评估重建能力和灾害造成的损失,制定恢复重建计划,落实资金,迅速开展恢复建设工作。

(二)经费和物资

已动用的救灾物资各部门负责及时按原规模补足;实施预算的各项经费支出由审计部门及时组织审计;经审计核定的各项应急经费支出由财政部门及时兑付、结算。

(三)灾情评估

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灾情进行评估,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意见和建议,上报总结报告。

九、奖励与责任追究

(一)奖励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奖励。

应急工作方案篇(4)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进一步完善防汛抗旱指挥和协调机制,细化部门间职责,健全部门间衔接配合工作机制,压实相关部门和地方责任,落实好应急预案演练,扎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立足改革发展,健全责任体系

根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防汛抗旱体制机制意见的通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印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中央、省、市、县有关防汛抗旱机构改革精神,充分发挥县防指在防汛抗旱工作中的牵头抓总作用,按照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筹协调的原则,发挥各行业部门的作用和专业优势,形成防汛抗旱工作合力。严格按照《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分工和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赣汛办〔2020〕22号)文件要求,落实好县防指和县防指办工作职责(领导、组织、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防汛抗旱工作,研究部署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监督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组织拟订全县有关防汛抗旱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并贯彻实施;负责建立防汛抗旱预案体系,组织、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实施和演练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指导乡镇落实行政区、水工程、蓄滞洪区等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和防汛抗旱包片分工责任,制定并下达乡镇及有关单位年度防汛目标任务书,督促指导各乡镇下达防汛目标任务书;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防汛抗旱督导检查工作;负责制定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方案或工作规程,建立信息共享、会议、会商、调度、抢险救援等工作机制;组织编制并审批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以及重点水工程度汛方案,督促指导全县分级编制并审批重要河流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以及水工程度汛方案。负责灾害预警信息。根据相关部门短临预报预警信息,提醒乡镇和相关部门做好相关防御工作及受威胁群众转移安置工作;负责县级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和应急救援装备统一调用。特殊时期,实施全县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和应急救援装备的统筹调用;负责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开展巡堤查险、抗洪抢险、应急救援及救灾等工作。组织参与防汛抗旱对外救援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重大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编制蓄滞洪区运用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统一全县汛情及水旱灾情。督促指导水毁基础设施修复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开展河流行洪通道清障。负责按规定开展防汛抗旱表彰奖励工作。

强化各级防汛抗旱工作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加强党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压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逐级、逐部门、逐工程落实行政责任人。严格按照“一个中心,三个重点,五个确保”的目标任务,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保安全,逐级下达防汛抗旱目标任务书,明确任务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建立完善分级责任制、分包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技术责任制、值班责任制等在内的各项责任制,健全防汛抗旱责任体系,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二)对标职能转变,明晰部门责任

严格按照《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分工和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赣汛办〔2020〕2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厘清县防指及其办公室、县防指成员单位的职责边界,充分发挥各行业在防洪抗旱减灾、应急抢险救援、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中的作用,形成全县防汛抗旱整体合力。

应急管理部门职责细化:负责将防汛抗旱体系建设纳入全县防灾减灾等规划,并督促落实;负责县级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和应急救援装备购置、储备、管理,督促指导乡镇应急管理所做好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和应急救援装备购置、储备、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负责协调将防汛抗旱应急体系建设资金、县级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援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配合财政部门开展中央、省自然灾害救助(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援)专项资金、县级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援资金申报、安排及监督实施等工作;负责调动各类防汛抗旱抢险救援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并按规定程序申请调动、武警部队及预备役部队、武装部参与防汛抗旱抢险救援工作;负责水旱灾害灾情统计、上报和工作;负责组织重大水旱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相关工作,承担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和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或参与防汛抗旱自然灾害事件调查、灾害影响评估;负责建立防汛抗旱信息共享平台及决策应用系统,并纳入全县应急指挥平台系统建设;负责防汛抗旱应急管理、水旱灾害防御知识和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组织指导防汛抗旱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推广应用;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抗旱抢险救援社会捐赠管理、分配并监督使用;负责防汛抗旱日常值班,统一防汛抗旱值班信息。

水利部门职责细化: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水旱灾害防治工程体系建设;督促指导水利行业水工程落实各类责任人;负责组织编制县水利局防汛抗旱部门应急预案,督促指导乡镇水管站编制防汛抗旱部门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督促指导水利行业水工程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编制及按程序报批,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开展行业内防汛抢险专项演练;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以及重点水工程度汛方案,报县防指审批后,依据县防指授权实施权限范围内水工程防汛抗旱调度、应急水量调度,并指导全县水工程防汛抗旱调度、应急水量调度;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指导全省雨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预报,雨情、水情、旱情等监测信息及预测预报信息,江河湖库洪水预警;负责组织指导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承担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县级水旱灾害防御物资、装备的购置及储备管理,督促指导水利行业各类水工程管理单位做好防御物资购置、储备工作;负责组织指导蓄滞洪区日常管理、安全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防汛抗旱督导检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水利行业各类水工程做好日常巡查防守、险情报送和险情的先期处置工作;负责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工作,组织、指导防汛抗旱水利行业专家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水毁修复工作。

(三)强化管控措施,降低灾害损失

防指成员单位要在各级防指的统一协调下建立防汛抗旱信息共享机制,特别是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农业、气象、水文的信息共享。包括:基础信息共享、实时信息共享、预测预报成果信息共享、工作动态信息共享、总结分析材料共享等。

各级防指要统筹协调、统一指挥,按照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原则,进一步强化管控措施,建立健全联动协调机制。一是要建立防汛抗旱会商机制。根据不同阶段工作要求,按照《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组织会商研判防汛抗旱形势,通报汛情旱情灾情和工作动态,提出工作部署。二是要建立检查督导机制。按照防汛抗旱工作不同阶段的工作要求,分汛前、汛中、汛后建立完善防汛抗旱工作检查督导机制。包括汛前准备工作检查督导,汛中防汛抗旱责任落实、防汛值班值守、工程巡查防守、抢险救援等检查督导、汛后水毁修复、灾后重建检查督导等。三是要全面建立完善《防汛抗旱专项应急预案》。各相关部门及行业管理单位、各工程管理单位、责任部门要全面建立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对特定灾害类型,如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城县洪涝、旅游防洪等,各级主管行业、责任单位要建立完善《防汛抗旱应急专门预案》、明确和细化风险防控、水情监测预警预报、应急救援处置、灾后重建等内容,作为各有关方面开展具体应急处置和指挥救援工作的依据和遵循。四是要建立本区域防汛抗旱“防抗救”衔接机制。要深刻领会“常态救灾与非常态救灾”的关系,各级防指按照分级属地负责的原则,根据水旱特点,明确各级、各部门在防汛抗旱工作中“防抗救”责任。突出发挥各级地方政府和行业部门的防汛抗旱中“防抗救”的全过程常态减灾作用,确保险情、灾情早发现、早处置,避免小险变大险,小灾变大灾。要突出发挥应急管理部门在组织协调军分区、武警、民兵、综合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抢险救援队伍、社会救援力量在非常态救灾中的作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五是要建立统一的防汛值班值守机制。明确值班责任、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工作纪律,统一值班信息报送时段,及时报告重要信息,及时处置责任范围内工作。六是要牵头组织开展联合防灾救灾综合演练;水利及其它相关部门,应根据本行业防汛抗旱要求,针对特定灾险的抢险救援组织开展专项演练。建立健全综合防汛抗旱演练和防汛抗旱专项演练机制。七是要加强与上级防指、同一流域上下游防指之间的协调配合。涉及防汛抗旱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上级指挥机构。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各级预案的衔接。根据防汛抗旱形势或上级防指统一安排部署启动应急响应,上级防指启动应急响应、下达工作指令后,各级防指分别根据本地情况和上级安排部署,及时启动响应,按照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工作。水旱灾害防御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首先由有管辖权限的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同级人民政府组织本地区力量具体开展,当涉及跨地区或较重大灾害需要支援时,应当报告上级防指请求协调协助和支持。

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对辖区影响防汛抗旱的因素全面排查,按照部门职责对行业组织防汛抗旱风险隐患全面排查,以问题为导向,突出薄弱环节、重点隐患排查,扫除盲点。重点对防汛抗旱组织领导、责任落实、预案修订和实施、值班值守、应急队伍和物资落实、已建涉水工程运行、在建涉水工程度汛方案、防洪抢险应急方案及各项防汛准备、水毁工程修复、河湖设障整治、监测预警设施设备运行、山洪地质灾害防御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各项检查深入有效,防汛抗旱关键环节落实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薄弱环节,逐区域、逐座工程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必要时通报、约谈相关责任人,逐条跟踪督查整改,逐一销号,确保影响防汛抗旱安全问题全部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强化追责问责制度,以铁的纪律保障防汛抗旱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应急值守,加强舆论宣传

要充分发挥综合性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地方各类专业救援队伍的“一专多能”作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要充分发挥有关企业如属地涉水施工企业在工程抢险专业方面的优势,建立防洪抢险抗旱工作合作机制。要充分发挥社会应急力量在防洪救援中的积极作用,建立紧密的工作联系机制。要加强与军队、武警部队、武装部的密切联系,时刻保持枕戈待旦的应急状态,确保在防洪抢险时随时拉得出、冲得上。要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组织转移、巡查防守和险情抢护,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要优化力量部署,建立各类抢险救援队伍间工作协同机制,形成防汛抗旱抢险救援“一盘棋”,快速、高效组织开展抢险救援行动。针对工程险工险段,坚持“靠前部署,就近保障”,预置巡查抢险队伍,确保群众转移安全高效,工程险情及时处置。

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充实值班带班人员,明确值班职责,确保防汛抗旱信息畅通、应对及时。要加强值班值守纪律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因值班值守不到位酿成事故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要加大主流媒体、主渠道的宣传力度,做好分析研判和热点引导,健全与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的沟通联系机制,及时准确信息,努力掌握话语权,赢得主动权。要广泛开展防汛抗旱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普及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活动,不断提高群众防灾避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工作,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根据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各自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应急工作方案篇(5)

一、指点思想

切实实行县政府应急治理本能机能,坚持以报酬本、预防为主、依法治理、正面指导,经过各类有用方式,普遍宣传和普及应急治理司法律例和相关知识,进步全社会对应急治理工作的参加认识和责恣意识,促进《突发事情应对法》深化落实,为构建调和新发明平安不变的社会情况。

二、组织指导

县政府成立宣传周活动指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孙洪军任组长,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县政府应急治理办公室主任姜文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应急办、农经、经贸、教育、公安、城建、民政、国土、交通、水利、海洋与渔业、卫生、环保、广电、体育、安监、旅行、动监、地动、气候、消防、食物药品监视治理、供电等部分和单元担任报酬成员的指导小组,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县政府应急办,担任详细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响应的组织指导机构。

三、活动布置

(一)组织方式。由县县政府应急治理办公室牵头,各乡镇、县直各部分共同,新闻媒体参与,企事业单元及社会集团一起参加。

(二)宣传内容。以《突发事情应对法》为主线,依照天然灾祸、变乱灾祸、公共卫生、社会平安等四大类别,辨别开展指导论谈、预案解读、案例分析、经历交流、专家讲座、科普宣传、设立宣传板等活动,并在县县政府网站设置专栏进行宣传。

1、指导论谈。指导小构成员单元担任人要承受县新闻媒体采访,结合部分和单元本能机能,引见本部分、本单元抓好应急治理工作的经历及进一步贯彻施行《突发事情应对法》、《县突发事情应急预案文件汇编》下步工作布置。

2、预案解读。指导小构成员单元要结合《突发事情应对法》、《县突发事情应急预案文件汇编》,对本系统、本行业突发事情应急预案进行解读,并印成宣传单进行发放宣传。

3、案例分析。指导小构成员单元要结合案例,深化分析激发缘由、措置方法等,并在宣传活动周时期向群众进行宣布道育,增强群众自救认识和身手。

4、经历交流。指导小构成员单元要构成工作经历资料,进行交流,促进工作。

5、专家讲座。约请有关专家,举行《突发事情应对法》讲座,组织各乡镇、相关部分和单元进行集中学习。

6、科普宣传。县新闻媒体要设立专题、专栏,播发、刊载《突发事情应对法》以及有关应急治理司法律例和相关知识。

7、设立宣传板。月27日,在兴隆三百门前设立集中展区,指导小构成员单元要辨别制造宣传板,规格为长3米、高1.5米,要附带图片和文字阐明,每个单元要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担任发放宣传单和承受群众征询等。月28日—31日,展板由各单元在本单元门前等适宜地位摆放。县县政府要在重点道路和明显地位吊挂口号横幅,各乡镇也要设立展板、吊挂口号横幅。

8、网站宣传。要在县县政府网站上宣传《突发事情应对法》、《县突发事情应急预案文件汇编》以及宣传周活动开展状况。

应急工作方案篇(6)

一、工作目标

为认真贯彻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落实2021年全国地震趋势会商会精神,按照全省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省应急管理综合考核办法》防灾减灾救灾年度考核指标,完成2021年县震情跟踪和应急准备相关工作,防范地震风险,为县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可持续发展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领导,以推进防震减灾现代化、信息化建设为目标,提升震灾风险戒备能力,提升地震安全保障服务能力。承担防范化解地震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地震灾害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

(二)树立震情第一观念。按照“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总要求,以防震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讲话为遵循,强化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落实全社会共享共治理念,落实属地职责,整合资源,加快防震能力建设,做好建党100周年地震安全保障服务工作。

(三)强化防震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上级部门的防震信息共享,落实我县年度震情跟踪交流协作,扩大震情信息服务范围,提升震后快速研判服务能力。

三、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县、乡(镇)工作合力,切实推进震情分享上报,现成立县震情跟踪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震情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部署,协调统筹各项任务落实,加强信息共享互通,及时报送震情,导控涉震舆情,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和实地检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应急保障股),办公室承担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四、工作内容

围绕全年常态、震后、重点时段震情跟踪工作,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震情会商和短临跟踪研判工作。执行震情会商制度,全面了解掌握我县和邻近县(市、区)地震趋势相关信息,为做好我县震情跟踪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如发生有影响或有破坏的地震事件、出现重大短临异常,及时报请市应急管理局、省应急管理厅、省地震局专家指导会商,并做好会商记录。

(责任股室:应急保障股)

2.及时排查宏观异常现象。及时核实跟踪各类宏观异常,对宏观异常及时开展现场核实工作,收集资料,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确定异常的可信度,判断异常与震情的关系。对于重大宏观前兆异常,要及时上报省地震局,报请省地震局派出专家组进行联合核实。

(责任股室:局应急保障股、各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3.加强应急值班值守。落实与省应急厅、省地震局值班工作对接,按上级值班值守要求开展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遵守值班纪律。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如遇2.0级以上地震,按照突发事件紧急信息报送工作要求,30分以内完成信息初报,2小时内报告事件发生及处置的具体情况。做好重大活动期间和特殊时段地震值班和信息上报工作,确保震情跟踪工作到位。

(责任股室:局应急指挥中心)

4.加强新闻宣传与舆论引导。结合“5.12”防灾减灾日等时间节点,做好日常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强化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络,发现涉震舆情,及时分析研判,通过新闻发言人、专家接受采访等方式,进行热点回应;对县境内地震谣言及时澄清辟谣,做好舆情导控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相关工作情况及时向市应急管理局、省地震局报告,加强上下联动,做好权威发声。

各乡(镇)发现涉震舆情,应及时进行处置并向县震情跟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各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5.加强地震应急准备。理顺地震应急处置机制,规范应急流程,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培训及演练,提升救援队伍震后现场处置能力;开展中小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地震疏散逃生演练,提升群众应急技能。

(责任股室:局应急指挥中心、应急保障股、各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6.做好震后应急处置。各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在辖区发生有感地震后,据属地原则,应主动立即开展灾情收集和现场应急工作,及时报告县应急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根据预案和当地实际情况,派出现场工作组和救援力量协助事发地乡镇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必要时,请求市应急管理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地震局派出应急力量到现场指导处置。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及时向市应急管理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地震局报告。

(责任股室:局应急保障股、局应急指挥中心、各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应急工作方案篇(7)

一、有序用电应急工作方案的制定原则

(一)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原则。严格遵循“削峰填谷、避峰限电”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实施调度,确保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快工作指导转变,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积极推进合理用电、节约用电,实施有序用电,优先保障重点用户电力供应,着力压缩高耗能、高排放和落后生产能力企业的电力需求,加强电网调度管理,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二)按照有保有限、确保重点的原则。要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医院、学校、金融机构、铁路。

交通枢纽、供水供热、农业生产、广播、电信等涉及公众利益和重大安全的重要用户用电需求。避免因电力供应紧张引发的公共安全问题和社会问题。

(三)分级限电的原则。根据电力供应的紧缺情况,划分四个等级的限电预案(附后),并实施相应的分级限电方案。

二、供需形势分析及组织机构

1.我省电煤严重缺乏,库存急剧下降,电网发电能力不足致全省实行限额用电。按照国家发改委“上大压小节能减排”工作的统一部署,随着2012年一些地方小火电厂的关停和发电用煤紧张的影响,在用电高峰时全省电厂发电明显不足,会对我区的正常供电造成较大影响。

2.成立区有序用电应急工作方案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供电公司。

3.成立区有序用电执法检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调控目标及依据

1.刘同志在2012迎峰度夏电视电话会议的讲话精神

2.省、市煤电油运暨电力迎峰度夏工作会议精神

3.济政办发明电[2012]3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关于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开展节用电有序用电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4.济经调度字[2012]18号《关于加强市电力负荷控制系统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

四、工作措施

(一)负荷预警及信息

1、由区供电公司负责负荷预警和信息。当电力负荷紧张时,及时向区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在新闻媒体电力供应信息。

2、加强舆论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对全区供电形势及限电情况进行报道,让广大客户及时了解供电情况。积极加大宣传力度,在即将到来的高温期间号召全区单位、居民提高节约用电意识,控制空调、电扇等制冷负荷;关闭或减少全区的路灯、霓虹灯、灯箱广告、灯饰等商业广告负荷。

3、加强应急管理,优先保证居民生活、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等重要客户正常用电;坚决停止不符合产业政策、违规建设和淘汰企业的用电,大力压缩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用电。

4、采用多种手段加强负荷监控,优先使用负荷控制系统进行限电。尽量减少限电拉路,将限电影响降到最低。按照I、II、III、IV级应急方案(附后)的次序进行有序用电、错峰移峰,确保方案执行准确及时。

5、超前做好处置大面积停电等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做好应对停电、保证安全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6、引导个中小企业在22:00-7:00低峰时段内合理安排企业生产,尽最大限度减小生产负荷。非连续生产的企业应制定避峰用电方案,合理安排生产班次,避开9点半至12点和18点至21点高峰用电,多用低谷电;制定实行企业周休错峰方案。在每日用电高峰时段限制全区范围内以世纪创新水泥有限公司、鲁能工业园、柴油机厂等大型企业的用电负荷,促使大客户主动避峰限电,采取其他有序用电措施。

(二)客户端需求侧管理

1.电力客户要对现有的315kVA及以上专用变全部安装负控终端或GPRS终端,其他专用变压器用户全部安装GPRS终端。对企业用电实施动态管理。

2.对于一般小生产用户、临时施工用电用户,根据电力供应缺口情况进行有效控制和监督检查。在严格贯彻执行有序用电应急方案的同时,严格落实《自备电源管理制度》,对使用自备电源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逐一摸底统计造册,落实相关安全责任制;与自备电源使用者签订《双电源管理协议书》,进一步夯实在有序用电期间的安全管理,避免因使用自备电源产生倒送电。

3.行政企事业单位、宾馆、饭店、大型商场以及娱乐场所照明和电能降温,提倡使用绿色照明和节能产品,增强节约用电观念。对于电能空调降温,温度设定要进行适当的控制(夏季降温不低于26℃,冬季取暖不高于20℃),减轻高峰负荷对系统的压力。

4.工矿企业要积极采用高效节能技术和设备,加强管理,优化用电方式,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三)加强有序用电的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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