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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机关作风整治方案精品(七篇)

时间:2022-12-04 00:53:07

银行机关作风整治方案

银行机关作风整治方案篇(1)

一、案件防控工作的指导思想

案件防控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进一步提高对案件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危机意识、忧患意识、把案件防控放在监管工作和银行业各项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要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预防为主,各司其职、双线问责的原则,切实改变重经营轻管理、重业务发展轻案件防控、重经济处罚轻行政处罚、重处理办事人员轻处理领导人员,以及重事后处理轻事前预防等现象,确保案件防控工作全面、扎实、有效地开展,促进寿阳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和健康发展。

二、案件防控工作的总体目标

通过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员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内控建设,建立健全内部各项工作体制、经营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业务和和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形成治理结构合理、内控严密,经营合规,操作规范,依法履职,监督有力的业务运营体系,确保案件防控工作和商业贿赂治理有效开展,杜绝各类案件的发生,继续保持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零发案率”的良好势头,使辖区银行业实现“三无”即,无各类案件、高级管理人员和要害岗位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无“黄、赌、毒、黑”等不良行为。

三、案件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案件防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职责分工,晋中银监分局寿阳监管办事处负责寿阳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本辖区案件防控工作负总责。各行(社)均要成立案件防控领导小组,组长由各行行长、联社理事长担任,成员由会计、信贷、业务拓展、科技等业务职能部门和基层信用社主任参加。

领导小组负责对本行(社)案件防控工作的开展,负责制定并上报案件防控工作措施、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和案件防控工作情况。建立反映迅速、协调运作、有序高效的案件防控工作机制。各行社每月要对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自查;每季要对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每半年要对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评价,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并向领导组报告对本行、社案件排查情况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

晋中银监分局寿阳监管办事处负责对寿阳辖区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对各行、社案件防控情况及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提出整改措施和监管意见。准确上报分局有关案件专项治理情况,初步提出对案件处置意见并上报分局党委;对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要害岗位的重点人员的日常行为进行全面监控和动态排查。根据排查情况对有不良行为的人员,提出有关处理意见或建议。

寿阳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对本行、社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实施,高级管理人员和要害岗位的重点人员的日常行为进行管理,对有不良行为的人员,提出有关处理意见并报晋中银监分局寿阳监管办事处;对发生的案件情况进行初步处置,根据案件情况提出对案件有关责任人员的初步处置意见并上报晋中银监分局寿阳监管办事处。

四、案件防控工作的主要措施与责任追究

为了使案件防控工作取得实效,现阶段,主要采取“五双”管理,即:

一是“双向包点”,就是寿阳监管办事处的监管人员和各行、社的负责人均要分别对所属机构网点进行分片包点,将每个机构网点落实到每个领导人头上,对内控管理薄弱,案件隐患较大的,“一把手”要亲自包,并定期不定期对所包的机构网点案件防控工作进行实地检查,对其存在的问题监督整改。各行、社负责人包点名单要在7个工作日内上报寿阳监管办事处备案。

二是 “双重管控”就是既要管好业务,更要管好人。二者要同时管好,人的因素至关重要。案件防控,关键在人,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和监督关,就等于牵住了案件防控的牛鼻子。各行、社要根据银监会防范操作风险13条规定和干部交流、岗位轮换、亲属回避和强制休假“四项制度”。“四项制度”要求,加强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按照“权责分明、平衡制约、规章有效、运作有序”的原则,规范业务流程,加大对其决策系统和权力运用中的制约和检查监督,真正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把风险隐患降到最低程度。

各行、社每月要对所属分支机构重要空白凭证、库存现金、计算机授权管理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每季组织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和隐患漏洞,及时加以纠正。同时,要根据排查结果和存在的风险点,监督有关机构抓好整改,并及时将每次检查查情况报寿阳监管办事处备案。

各行、社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与监督,严格把好”三关”即进人关、用人关和监督关。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特别是要切实加强对高管人员可能发生的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实施动态监管。密切关注从业人员的异常行为动态,要严格对要害岗位人员的岗前审查,对发现有违规违纪,以及涉黄、赌、毒、黑等不良行为的,一律不得任用,防止“带病上岗”,已经任用的,要立即调离。晋中银监分局寿阳监管办事处每年要组织一次或两次对辖区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和重点人员的不良行为全面排查。根据排查情况对有不良行为的人员,提出有关处理意见或建议。

三是“双向排查”,就是内部自查自纠与外部现场检查相结合。根据省局提示的“十二项重大安全隐患”,组织开展了对重点资产负债业务如大额存取款业务、票据贴现业务要建立动态监测台帐,并及时开展银企对账;要求基层信用社主任按旬对重要空白凭证、库存现金、计算机授权管理等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严密防范操作风险。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本单位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采取有效的整改的措施。尤其是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业务和和重点人员要下大功夫,检查监督要经常化、制度化。

及时发现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及时予以整改;寿阳监管办事处将及时向分局和省局报告排查情况。要经常性地组织力量对内控执行情况和前期现场检查情况进行后续检查,建立整改评价机制,提出监管意见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或整改不力的,要严肃处理。并内控管理情况列入高管人员业绩考核范围并与任职资格审查相结合。不定期开展对高级管理人员、重点人员商业贿赂行为动态排查工作,

从2009年4月开始,按照山西省银监局和晋中银监分局的统一部署,在辖区集中开展“案件风险排查”活动,农信社和农业银行确定为今年案件防控的重点。因此,农信社、农行系统排查面要达到100%,排查的范围、内容和时间要求按照省市银监局的统一部署开展。此项工作至6月底结束。要将排查情况和对违规违纪人员的处理情况上报办事处。同时,要对高级管理人员及重点人员不良行为情况进行排查,排查结束后,认真填报《高级管理人员及重点人员不良行为排查情况表》,及时全面地了解和掌握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日常行为规范、思想作风。

四是“双向监督”。就是要内部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各行、社要高度重视内部审计监督机制建设,尽快充实稽查审计人员,提高内部审计的持续性、有效性。稽查审计部门每季要对所属网点的重要空白凭证、库存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每季度要对计算机授权管理、内部授权等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排查,发现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和隐患漏洞,及时加以纠正。

各行、社要根据业务工作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对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事信贷、会计、出纳、计算机操作等重要岗位人员实行定期轮岗轮调。要明确具体的操作程序和规定,并确保纳入人事管理,防止因一个人长期主管或从事一项业务可能带来的风险隐患。各行、社基层营业网点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面每年要达到20%以上。寿阳监管办事处将出台《寿阳县银行业案件防控举报奖励办法》,下半年,办事处将组织力量对各行、社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不力的,要严肃处理。

同时,要加强与地方纪检、监察,以及公安、法院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聘请一批责任心强,敢于反映情况和揭露问题的《案件防控监督员》,首批监督员初步确定为20名左右,主要职责全方位收集、掌握有关案件防控和风险防范,以及从业人员的行为动态情况,搭建起全方位监督平台,形成信息共享机制,构建预防案件的群防群控监督网络,认真做好案件防控和风险隐患的排查工作。

五是“双线问责”,就是建立案件防控和防范风险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一把手”负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实行谁监管,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案件防控和案件查处,做到“事有人管、责任有人担”真正把案件防控和防范风险工作落到实处。办事处和各行、社分别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案件防控工作规划〉,与所属分支机构和网点负责人层层签订《案件防控工作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责任制。2009年度案件防控工作目标责任书签订仪式于3月24日在寿阳监管办事处举行。

银行机关作风整治方案篇(2)

摘要:人是最大的资源,也是最大的风险。当前,切实加强和改进对银行机构高管人员的监管,对于防范操作风险和案件发生,提高国内银行业的竞争力意义重大。以人为本,构建对银行机构高管人员监管的长效机制,一是完善法规体系,实现人本监管;二是抓住关键环节,加强行为监管;三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机制约束;四是提高档案管理科技水平,实现资源共享。

人是最大的资源,也是最大的风险当前,切实加强和改进对银行机构高管人员的监管.对于防范操作风险和案件发生,提高国内银行业的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提高银行业监管有效性的现实要求。

一、抓住关键,正视银行机构高管人员对银行业发展的作用

    以人为本,多管人少管事,鼓励金融创新,确保各种行为的诚实守信是当前国际金融监管总的趋势一作为银行机构的经营管理者和决策者,其高管人员的道德、素质和能力的优劣,直接影响着银行机构风险防范和经营发展的效果,关系到银行机构的生存

    (一)加强对高管人员的监管是贯彻现代银行监管理念的要求。

    银行监管当局对每一家银行机构的监管,无论是合规性监管,还是风险性监管,实际上是对人的监管。对人的监管分为两种途径,一是对全部人员的监管,即对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及执行状况的监管,一种是直接对高管人员监管,并通过高素质的高管人员对其内部人员实现管理,以达到规避风险、获得良好效益之目的。显然,加强对高管人员的监管是监管当局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能的合理选择。银监会成立以后,确立了“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的监管新理念,把管法人作为银行监管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就是在健全科学的法人治理构架后,通过一级法人加强对下属机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通过对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行为的管理,防范人为风险,以管好法人来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对高管人员的监管是现代法人治理规则的要求。

    公司治理结构风险是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制度性风险所在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在总行层面上建立起了公司治理框架,但这种框架更多的是形式上的架构,在内容上和实质精神上还没有达到要求,而且现代公司治理的理念和精神在其经营性分支机构仍未得到有效渗透与贯彻,影响了公司治理的有效性。按照现代公司治理规则,股份公司的董事长应当是产权方的代表,是最大股东派出的董事,银行行长应当是由董事会选举、决定或聘任的。在现行银行体制下,总行级高管人员的产生,是由组织部门考查任免的,分支行级高管人员是由其上级考核任免、地方组织部门备案的,均有行政级别。行政任免高管人员往往又要受到各种关系的制约和左右,用人往往成为平衡关系、巩固权力的杠杆和珐码。这种高管人员的产生环境和方法与现代化股份制公司的治理规则及国际惯例有着一定的差距。需要进一步引起关注的是城乡信用社高管人员的监管问题,由于城乡信用社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系独立法人,在经营与管理上较国有银行或股份制银行有着更大的自主性,因而高级管理人员对机构经营所起的作用和产生的影响更是远远大于银行分支机构。城乡信用社虽说都建立了“三会一层”,但其职责划分并不完全清晰,而且高管人员也是组织考核与任免。这种体制上的缺陷使得公司治理结构很不健全,也为银行业高管人员出现道德风险埋下了伏笔。在这种情况下,加强高管人员的市场准人和日常行为监管,使之能够正确履行职责显得尤为迫切。

    (三)加强对高管人员的监管是弥补当前银行管理体制缺陷的要求。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设置方式使得分支行的行长享有在辖区支配人、财、物等资源的权力。虽然总行一级有公司治理结构,管理上不断加强集中控制,但是国有商业银行机构设置战线长、机构多、队伍庞大、各地情况不一,在分支行行长的权力控制过于集中和缺乏有效治理的现实情况下,一些分支行在执行上级规定、按章办事等方面,仍有空子可钻,内部控制在执行时就容易变成内部人控制,影响了总行风险控制的效力。这种缺乏有效约束的权力为其违规操作、滋生案件留下了可怕的漏洞。如中行哈尔滨市河松街支行案,就是与分支机构权力过大有关。与此同时,如果主要负责人带头违反法律制度,基层员工就会上行下效,从而导致内控机制全线崩溃,“破窗效应”无限放大。特别是目前银行机构内部人员监督与举报机制不畅等问题的存在,使得有些高管人员的问题长期得不到暴露和解决。因此必须加强对高管人员经营决策等履职行为的监管,从关键环节上堵塞制度性缺陷带来的管理漏洞。

    (四)加强对高管人员的监管是防范操作风险和案件专项治理的要求。

    近些年,国内外由于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因素而引发的金融风险屡见不鲜。2004年银监会系统共依法取消244名各类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并建议各类银行机构处分违规人员4294人。而2005年以来,又接连暴露出“中行河松街支行案”、“北京‘森豪公寓’按揭涉嫌骗贷案”等一系列银行大案。分析案件频发的原因,一个重要因素就是高管人员不能依法按章履职、内部控制不力而导致内部人作案。因为在市场经济中,无论什么样的业务,什么样的经营策略和规章制度,最终是靠人来做的,受到考验的首先是人。具体到每一个银行员工,都是社会中的一员,他所处的社会环境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他的思想变化。一旦银行从业人员甚至高管人员的人生观、价值观被金钱所控制,个人利益的驱动就会使他们敢于违规操作、火中取栗,最终把手伸向国家的口袋。因此,从内部管理层面上讲,银行业务的稳健操作需要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只有经营管理水平高、执行政策能力强的高管人员才能不断严密内控制度,把制度落实到位,并以制度规范全员行为,这也是防范风险的关键。由于政策法规素质、经营管理理念、管理能力和管理方法的差异,不同的高管人员在同一个机构的经营管理成效也会不同。一个没有管理能力和管理合力的高管人员群体,必然导致有制度难落实、内控不力等问题,为内部违规操作、内部人作案提供风险隐患。因此,加强对高管人员品德素质的考核和履职能力的监管是防范操作风险、减少案件发生的重要途径。

    (五)加强对高管人员的监管是提高监管权威和监管有效性的需要。

    当前,国有银行和城乡信用社虽然进行了多年的改革,但

 二、把握现状,重视银行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银行监管部门加强了对银行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和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监管的权威和效率。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对高管人员实施监管的有关政策法规没有随改革进展及时跟进。   

银监部门分设后,出台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改了《商业银行法》部分条款,但在高管人员监管上还没有一个系统的管理办法。目前对银行机构高管人员监管的法律法规,主要还是沿用《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以及《金融违法处罚办法》等相关法规,银监会仅以文件形式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部分内容作出适用性修改,但由于执法主体与文件规定不一致,权威性上受到质疑。特别是在涉及行政处罚方面,沿用人民银行原来颁布的文件规定,不能“名正言顺”,具体操作中仍有难度。

      (二)现行法规体系对高管人员任职期间行为监管的规定不够完善。

    对银行机构高管人员的监管应该是一个连续的、完整的动态过程,包括其对市场准人、任职行为以及市场退出等的监管。目前的法规体系主要体现了对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核、取消等方面的监管,而对高管人员日常经营行为的监管规定少,且弹性大,难操作,形成了监管部门对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的多,对任职期间经营行为监管的少;对银行机构经营行为监管的多,对高管人员监管的少;对银行机构违规行为处罚机构的多,处理高管人员的少。同时,由于目前监管者与被监管高管人员的日常交流不多,缺乏日常动态的行为监管,难以控制高管人员道德风险和经营风险,导致部分高管人员为了追求业绩在任期内存在短期行为,或不尽职、疏于管理而导致金融风险不断积聚等。监管部门一般在发现违规问题时,才约见其高管人员进行谈话,后续监管缺少连续性。一旦发生道德风险,监管部门只能“救火”,损失也难以挽回。由于直接触及高管人员任职行为的监管力度不大,对履职情况没能进行有效的跟踪监控,使得银行监管有效陛大打折扣。

    (三)现行法规对高管人员道德风险防范的可操作性差:

    有效预防高管人员职务犯罪、道德风险也是当前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查,监管部门往往依据银行机构的组织考察材料进行判定,即使进行现场考察,也难以在短期内作出全面准确地评价,其结果难以保证经资格审查合格的高管人员在品行、能力等素质上的合格。同时,对银行机构提供的组织材料的真实性,目前缺乏有效的问责,也为高管人员市场准人的审核留下了缺口。

    (四)档案管理的落后使得资源共享困难。

    高管人员的档案是一种相当重要的资源,它载明了高管人员的所有信息,尤其是监管部门关注的不良行为记录。在当前高管人员变动频繁、异地交流力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由于档案不随人走,也未实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因此难以全面连续地记录高管人员的各项信息,这不仅加大了高管人员异地任职的监管成本,而且也使监管的有效性、连续性受到影响。

    三、以人为本,构建对银行机构高管人员监管的长效机制

    加强对高管人员的资格管理和日常监督,是规避决策风险和道德风险的有效途径,是防范操作风险、案件发生的关键所在,必须构建对银行机构高管人员监管的长效机制,才能确保对高管人员监管的常抓不懈。

    (一)完善法规体系,实现人本监管。

    依照现代银行监管理念要求,大力实施人本监管策略,把对高管人员的监管纳人法制化和科学化的轨道,有效地约束法人的行为。针对目前管理现状,建议尽快出台有关银行机构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任职期间行为监管管理办法,从法律上加大对高管违法案件的惩处力度,对出现风险和案件的银行机构,既要有人及时问责,又要深人追查事件责任人,迫使高管人员不仅仅是对任命他的组织负责,而且要对其任职的单位负责,对社会公众负责。

    (二)抓住关键环节,加强行为监管

    为加强对高管人员连续、系统、规范、完整的全方位动态监管,建议试行高管人员从业资格证制度,在监管环节上抓住市场准人关,在其履职时“查好岗”,对其行为“问好责”一是实行市场准人资格证书制度。要求出具拟任人申报材料的银行机构,准确评价拟任人的品德、学识、能力以及任职硬条件,对材料失真的申报机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实施任职资格审查的监管机构,要在严格审查任职申报材料的基础上,实行任职资格现场考试制度、实地考核制度和准人前公示制度,将品德差、能力弱的拟任人拒之门外,对符合资格的高管人员颁发《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从源头上选准“当家人”。二是实行对履职行为的四项监管制度。

    (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从建立科学的经营指标考核体系人手,对高管人员的经营行为进行系统的量化,通过实施现场检查并结合非现场监管情况,考核其实际工作能力,对不符合监管要求的高管人员给予一定程度的处罚,克服治标不治本的短期经营行为。

    (2)定期或不定期约见谈话制度,就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高管人员咨询、诫勉、警告和提出限期整改意见等,掌握高管人员的经营管理思路和思想动态,把金融风险消除在萌芽环节。

    (3)建立群众举报制度,把高管人员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密切关注高管人员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经商办企业、从事第二职业、赌博、不正常交友等问题和现象,促进其自我约束,力求消除各种案发隐患。

    (4)离任审查监管制度,在高管人员离任前,对其上级部门出具的离任审计报告进行审查,对问题仍未查清的机构,向其上级部门提出原高管人员不允许离任的监管意见,并督促进一步查纠落实。对发现高管人员履职或个人行为有严重问题的,按照规定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这样,通过多环节的日常监督,把高管人员履职行为序时记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和任职资格管理档案,约束和激励其自觉主动地守法合规经营,规避风险,以促进银行机构稳健运行。三是严格问责制度,增强监管效果。对银行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对机构进行处理的同时,要加大对责任人特别是高管人员问责力度,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监管原则,切实防范道德风险。对不能有效履行职责、对银行业发展造成破坏的高管人员要坚决取消任职资格,并收回高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逐步实现对高管人员行为监管的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机制约束。

    防范高管人员道德风险的“治本”之策就是建立有效的监管长效机制。一是要加快体制转换,彻底打破官本位,取消行政级别,按照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运行机制的要求,明晰股东与高管人员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分支机构高管人员上下级之间的授权范围,让各级高管人员明白自己任职的责、权、利范围。二是监督各级高管人员正确行使权力,使其各项行为均能在透明有效地监控之下,从而解决权力过度、弄虚作假和内控不力等弊端。三是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监督机制、制约机制、激励分配机制,消除制度缺陷,使得违法违规付出的成本大于收益,从内部机制上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四是坚持日常监管中的提醒,促进高管人员增强守法合规意识,进而促进其主动加强机构内部控制与管理,认真执行内控制度,查处纠正违规问题,约束下属,规避风险,全力实现工作目标。

银行机关作风整治方案篇(3)

全面深入开展治理整顿银行金融机构乱收费工作,切实规范银行金融机构价格秩序,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银行金融机构服务收费(以下简称银行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治理整顿银行金融机构乱收费工作,全面整治银行收费秩序,规范银行收费行为,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改进银行收费管理方式,完善银行收费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防范和治理银行乱收费的长效机制。纠正和解决影响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破坏社会稳定的不正之风问题,为“加快发展、重塑形象”提供有力保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价格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通过政府网、广播、有线电视等新闻媒体,主动引导社会舆论。采取提醒告诫会等方式,提醒银行金融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服从物价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执行价格、收费政策,在营业网点醒目位置公开明示银行服务价格及收费等有关内容。争取社会各界对治理整顿银行金融机构乱收费工作的支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银行金融机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由县物价局会同县银监办、人民银行县支行、县纠风办等单位深入银行金融机构对各商业银行及其营业网点强化监管。规范银行金融机构明码标价,重点规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行为,严厉查处银行金融机构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以及在标价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等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违法案件严肃处理,并予以曝光。通过检查规范和政策完善,提高银行收费的透明度,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认真做好价格举报受理工作,化解价格矛盾

对涉及银行金融机构的价格投诉,做到快速查处,确保价格投诉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实施步骤

治理整顿银行金融机构乱收费工作从2013年6月份开始,至2013年12月结束。治理整顿工作分为自查自纠、专项检查、总结提高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3年6月10日至6月30日):各商业银行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治理整顿乱收费的具体措施,严格对照收费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本实施方案所列的治理整顿的主要内容,对本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自查,对自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规范,并将自查整改结果分别报县物价局、县纠风办。

银行机关作风整治方案篇(4)

一、解放思想强管理,科学谋划抓机遇。

20**年,是我国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我们战胜了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特大地震灾害,谱写了感天动地的英雄凯歌,给我们子孙后代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我们成功举办了北京第29届奥运会和北京20**年残奥会,实现了中华民族的百年梦想。我们圆满完成了神舟七号载人航天飞行,实现了空间技术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跨越。我们克服国际经济环境重大变化的不利影响,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2009年,在***总行的正确领导和地方政府的关心指导下,在各兄弟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们始终坚持“****中心工作,在服务中发展银行信贷事业”、坚持解放思想强管理,科学谋化抓机遇,认真落实**行长在2009年分行工作会和李忠录副行长在2009年全行信贷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抢抓机遇,谋求发展;调整思路,优化结构;强化管理,防范风险。为2009年各项工作再创新高而奋斗。在信贷工作上,要求严控风险,抢抓机遇。继续稳定和优化存量信贷资产,积极培育和发展优质授信客户。2009年我们信贷工作,要紧紧把握宏观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密切关注授信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严控不良率,认真做好存量信贷资产的经营工作;牢牢抓住国家“扩内需,保增长”的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契机,培育和发展一批优质授信客户;进一步强化客户经理培训和队伍建设工作,切实完善客户经理的进入和退出机制。以“为民解忧”为要事,以“适应形势”为主题,以“求真务实”为要求,以“开拓创新”为动力,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自身建设”为手段,在“新”字上做文章,在“实”字上下功夫,在“严”字上抓管理;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以情为民,以苦为荣,以助为乐,以实为上,以德为政”的工作宗旨,奋发努力,拼搏进取,为分行的各项业务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而努力奋斗,为着眼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并于贷款增长乏力,市场份额持续缩小的问题。

内部因素:20**年-20**年,**发展银行当时业务发展良好,市场份额占比较大。20**年-20**年**发展银行引进国际战略投资者进行资产重组,业务发展受到很大影响,失去了部分原有的市场;2007年重组成功后,与战略投资者的磨合有一个过程,业务发展一般;20**年上半年,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贷款有所萎缩;20**年下半年,贷款环境有所改善,我行贷款总体规模上升很快。

外部因素:20**年**省股份制商业银行只有交通银行、**发展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4家,**发展银行当时业务发展良好,市场份额占比较大。后来随着上海浦发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等4家股份制银行入驻**,整个市场得到进一步细分,再加上后入驻的几家商业银行贷款规模增幅很快,造成前几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贷款规模在整个市场的占比进一步缩小。

三、关于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风险不容忽视的问题。

截至二00八年年末,我行个贷余额14.3亿元,较年初下降0.72亿元,累计发放贷款10.65亿元,累计收回贷款11.37亿元,不良贷款余额1.**亿元,较年初下降不良贷款0.**亿元,全年累计收回不良贷款0.41亿元,通过诉讼收回现金0.14亿元。针对20**年住房按揭新增不良贷款0.27亿元的现状,分析新增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我行采取了以下有效措施:

(一)对无实质风险的按揭逾期加大催收力度,利用电话催收,上门催收和律师函等方式,仅今年两个月已收回不良贷款260万元(含分类上调),及时化解信贷风险。

(二)对因楼盘不能按时交房,引起借款人出现断供的不良贷款,通过催收尚不能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及时对借款人提讼,运用法律手段收回贷款,目前已有多户在商议还款事项。

(三)继续执行对重点户、大户的督办制度、律师月度沟通制度,及时掌握案件进度并制定清收方案,推动案件的清收盘活进程。

四、关于小企业贷款依然偏低、加强小企业授信工作落实的问题。

根据豫银监局通股字(2009)1号监管通报,结合我行客户群结构中,中小企业占比较低的现状,**发展银行**分行2009年将以发展中小企业为重点工作,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一)成立以营销、服务中小企业为职责的中小企业银行部。

(二)三月份将在全省全面推广**发展银行总行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做的“好融通”产品,该产品非常适合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三)拟在洛阳、平顶山、焦作、南阳等市设立中小企业银行部驻洛阳、平顶山、焦作、南阳办事处,每处配备相应的客户经理和结算人员,专职为当地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结算服务。

(四)计划全年向全省中小企业授信10亿元,着力改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五、关于理财产品风险显现的问题。

截至2009年2月28日,我分行尚存理财产品2类,涉及客户634户,存量6538.7万元。其中“薪+薪4号B款”出现浮亏,涉及客户311户,存量3233.9万元。截至2月23日该产品平均净值已达到0.9078,较**年2月29日平均净值0.7914增加了0.1164。

自**年四季度以来我行进一步完善各项理财业务管理制度和规范,增强贯彻力度,建立了投诉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印发了《关于**分行建立理财产品投诉风险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关于成立**分行理财产品风险事件应急处理小组的通知》、《**分行证券基金代销业务危机应急处理方案(试行)》、《关于做好客户维护及防范投诉风险的紧急通知》、《“薪+薪4号B款”理财产品风险应急预案》、《关于下发〈**发展银行**分行理财业务操作管理规程(暂行)〉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并及时监督执行情况,能够对各类投诉事件进行快速反应和及时处理。

加强了营销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了理财队伍的专业素质,**年**分行又有27人取得AFP资格认证,使我行持有AFP认证资格的理财人员达到了56人。

细化了产品售后服务,对现有全部理财客户造册登记,细分类型,分类落实到我行专职理财人员名下专人进行回访和一对一维护服务,及时掌握客户的心理动态,有效地控制了风险,减少投诉,获得了客户的认可。

六、关于表外业务拉动明显,存款稳定性有待加强问题。

(一)为了防范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政策性风险,我分行已经加强了对表外业务的风险控制,在分行信贷管理部实行表外业务总额度控制,对各经营单位分配额度,月末、季末考核,同时对表外业务进行专人审核审批,严格把关,严格控制,保证表外业务的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

(二)在防范风险,控制规模的前提下,分行管理部加强指导作用,鼓励各经营单位资产结构合理调整,在业绩考核中均衡调配,鼓励结算资金的留存和流转,从而监控企业资金流向,以期了解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在防范市场风险的同时,对企业的信用风险有所控制,对“做存款”现象,坚决予以杜绝,一旦查出,严惩不怠。

七、加强个人信贷管理,尤其是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管理,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的问题。

(一)健全个贷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

自20**年,总、分行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个人信贷业务流程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消费信贷管理的紧急通知》、《关于**分行个人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广发**分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实施细则》、《**发展银行**分行二手房按揭款实施细则》、《关于个贷引入律师见证及中介服务的通知》及《**分行关于个贷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完善了我行零售贷款的管理制度,规范了零售贷款业务操作,有效防范了相关风险。

(二)利用征信信息,降低违约风险。

在审查、审批环节,充分利用个人征信系统,对信息记录差、有潜在风险的申请人坚决拒绝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有效地规避了潜在风险,防范恶意骗贷情况的发生。

(三)加大清收力度,化解存量风险。

1、强化个贷逾期的催收力度,对催收无果的借款人及时提讼,及早化解风险。

2、对抵质押物的足值状况要求支行进行全面自查,分行对不良贷款的抵质押物的足值状况进行重点抽查,防范抵押物市场价值波动带来的风险。

3、强化支行与律师的沟通,要求支行对律师及不良客户施加压力,紧盯案件进展,想方设法以最快的速度化解风险;

4、对重点户、大户实行督办制度,及时掌握案件进度并制定清收方案,以推动案件的清收盘活进程。

(四)加强不良责任认定与处罚。

20**年我行已将零售贷款业务纳入业绩考核系统,同个人收入挂钩,强化了考核和不良责任的认定与处罚。

(五)建立个贷管理系统。

根据总行全行集中式个人业务管理系统上线工作的安排,2月份我行个贷业务已全部上线,目前该系统正在试运行中,该系统的上线将会是我行的贷后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八、高度重视个人理财业务,加大宣传和正确引导,维护金融秩序安定的问题。

分行每日理财咨询,每周将产品收益情况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告知客户,让客户做到心中有数。

**分行严格执行监管部门和总行的规章制度,在目前市场态势不明朗的情况下,严格要求营销人员按规销售,杜绝不当营销和错误营销。

在今后的业务发展中,我行将加强个人理财业务的管理水平和制度的执行力,进一步提高理财人员的业务素质,在新发产品上注重正确宣传引导,做好客户沟通和服务,严格控制风险。

九、改善单一的存款增长模式,保证各项业务持续稳步增长。

我行一直鼓励储蓄存款的营销力度,在政策、人力、资源上予以倾斜,从而改善存款结构,科学调配资产负债结构比例,提高我行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我行2009年的发展将以银监局监管建议为主导:抓机遇,谋求发展;调整思路,优化结构;强化管理,防范风险。

一、端正经营指导思想,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本行经理工作中,正确处理规模扩张与风险防范,业务拓展与风险控制,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关系,将利润最在化建立在风险可控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

二、在业务发展过程中,要保持依法合规的经营意识,严格制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外部监管制度,规范执行每一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严防各类操作风险的发生,分行领导班子和分行管理部门要彻实履行起管理职责,加大对操作环节规范管理的监督和检查指导。

三、加强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科学的业绩考核体系,调整和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四、要定期化、制度化、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制定相应的检查监督制约机制,严格制行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制度,杜绝经营管理人员为了经营业绩违规经营的现象,保证各项制度落实到期实处,坚决禁止不符合规章制度的各种做法。

十、基于内部控制环境的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再造

1、组织再造:建立科学的委托关系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实行的是一级法人制度下的层层授权式的经营体制,从而形成了较长的委托链条。一方面所有者很难对各级机构乃至各级经理人员进行有效监督约束;另一方面造成信息传递迟缓、扭曲、监督效率降低、导致成本过高。公司化改造之后的国有商业银行将成为由国家资本、若干战略出资人和众多中小股东共同组成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组织再造,建立科学的委托关系,明确所有者、经营者的权、责、利并形成有效互动。由股东组成的股东大会是银行真正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作为股东大会的常设机构,拥有决策权,对重大方针政策进行决策;银行的高层经理人则由董事会聘任、负责日常的经营管理。在执行层面上,通过组织再造,力求各岗位管理人员和雇员各有其位、各司其职,建立扁平化组织结构和科学的委托关系,控制道德风险和降低成本。

2、制度再造:导入风险——利益分配机制

公司治理的核心是导入风险——利益分配机制,对企业为谁服务,由谁控制,风险和利益如何在各利益集团中分配等一系列问题进行制度安排。按照委托——理论,人不仅有着自己的利益,而且具有风险规避倾向。因此,在企业合约体中,经营者与所有者在利益函数方面往往是不一致的。因此必须建立起风险与收益的平衡机制,让所有者和经营者双方都承担企业经营的风险,在利益与风险的约束和平衡下,努力工作,创造价值。具体而言,对国有商业银行经营者来说,努力工作可以得到附加收入,提高经营者个人在社会市场上的声誉;对所有者来说,努力工作,不仅可以不断提高公司未来现金流折现价值,而且可以得到当期的现金流收益。

3、文化再造:构建良好的公司治理文化

尽管国有商业银行已经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开始有意识地培育自身的企业文化,但单纯靠规章制度的“硬约束”是远远不够的,国有商业银行必须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文化建设进行重新定位,从借鉴和发展的角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由上至下的公司治理文化,形成“软约束”。公司治理文化是股东、董事、监事、经理人员、重要员工等公司利益相关者及其代表,在参与公司治理过程中逐步形成的有关公司治理的理念、目标、哲学、道德伦理、行为规范等及其治理实践。培育良好的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文化,构建一种公正合规、诚实守信、廉洁正直、提倡良好的职业道德的企业文化,成为国有银行加快发展的重要任务。

十一、基于外部控制环境的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再造

1、市场环境再造:建立和完善资本市场激励约束机制

国有商业银行通过股份制改造并最终发行上市,其经营发展的状况就能够通过资本市场有效地反映出来。市场价值的变化会对商业银行产生很大的压力,促使商业银行加强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改善公司治理绩效。一方面,资本市场的强制性信息披露机制、法人治理要求等对国有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产生很大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外部市场环境再造有赖于资本市场的完善,要建立和完善资本市场激励约束机制,建立起更加灵活地进入和退出机制。

2、法律环境再造:规范风险防范和利益保障体系

公司治理涉及诸多法律问题,必须由国家通过法律加以规范,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司治理水平高低取决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质量。对国有商业银行而言,法律环境的再造包括三个层面:一是明确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必须遵循的法律法规守则,以及董事和经理人员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二是在符合法律法规框架下制定公司政策,确保经营者在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下开展经营;三是加快制定保障中小股东利益的法规。此外,还可以建立健全刑事诉讼机制和民事赔偿机制,提高商业银行的违规成本。

3、监管环境再造:实现以风险为基础的审慎监管

商业银行的金融监管包括本国央行监管和国际监管,它构成商业银行外部公司治理的核心。当前,随着金融国际化和国际金融市场的一体化,国际化银行的监管以及银行业监管的国际协调已经成为一种客观要求。根据巴塞尔委员会提出的原则,商业银行必须在股份制改造和构建科学的公司治理机制的同时,强化监管约束。目前我国银监会监管工作重心已经由合规性监管向风险监管转移,以提高银行审慎监管的有效性,这将有助于确保国有商业银行安全、稳健、高效运行,提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

十二、我们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还存在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近年来,通过商业银行自身的努力,中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已有了较大的改善。内控优先意识明显增强,内控环境得到改善,尚未出现大面积违规的现象;按照内部控制原则和防范风险的要求,商业银行调整和完善组织结构,明确职责,新建和修改了大量的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目前大多数商业银行均建立了资产负债比例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制度和审慎的会计制度,风险控制措施逐步完善;管理信息系统不断升级,信息容量不断增大,支持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需求;银行普遍建立了相对独立的统一管理、下查一级的内部稽核体系,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不断增强,对规章制度合理性和经营活动合规性的反馈、纠正机制正在形成。

一是银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待进一步完善。近年来,银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虽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与真正市场化的货币金融企业相比仍相差甚远,主要表现在符合现代银行制度要求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尚未完全确立,与之相适应的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机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股份制商业银行虽初步建立了现代银行制度的基本框架,但却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公司治理架构不健全、决策执行体系构造不合理、监督机制有效性不足等问题。所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银行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

二是银行内控文化尚未得到真正的建立。内部控制是一个需要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各级工作人员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的过程。随着银行监管力度的加大和商业银行的改革与发展,银行内部人员的风险意识得到了增强。但内控文化并未在银行从上到下真正形成,特别是基层机构的部分工作人员还未充分认识到内控和风险管理的内涵。这些都将增大银行发现和防止失误的难度,加大出现违规行为的可能性。

三是控制分散与控制不足并存。控制分散表现为规章制度数量庞大,但分散于各类文件中,缺少整合:控制不足表现为有的控制制度尚未建立或尚不健全,管理部门之间的衔接不充分。

四是部分基层机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不容乐观,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的现象依然存在。

银行机关作风整治方案篇(5)

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1以风险管理为本原则

银行是经营风险、管控风险,并承担风险损失、获取风险收益的特殊企业。好银行的评判标准不是机构多少、规模大小,甚至不是一时一地的利润多少,而是风险管理技术、管理能力、风险管理的质量、管理效益如何。从国际银行业监管演变的趋势看,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已成为各国监管当局的共识,从《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到《新巴塞尔协议》都充分地体现了这一原则要求。然而,近几年银行业风险暴露的实例和监管实践反映,风险背后还是人的风险,因为风险大多是人造成的。人的风险主要表现在经营理念、管理能力和职业操守三个方面经营理念的扭曲会导致商业银行经营和管理行为的非理性,造成巨大风险和损失,分、支行或行内主要业务部门管理人员的能力不足甚至较差,对一家机构安全、有效经营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职业操守问题、道德风险问题更是渗透到银行风险的方方面面,从国外案例看,巴林银行就因违规操作酿成巨大损失,把一家历史悠久、规模较大的金融机构毁于一旦。在国内,这类案例更是比比皆是,如万国证券的327国债风波就使这家中国改革开放后第一批大型券商之一濒临关闭,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城乡信用社出现的大量风险也都与经营者的道德风险密切相关。刘明康主席在一次全国合作金融培训1班结业时的讲话就提到:”银行案件80%在支行,支行案件80%是一把手主导和参与作案。”这两个80%已经在近几年暴露的各类银行案件中得到反复证实。

由此可见,管理者的经营理念、管理能力、职业操守对于家银行的生存和发展有深远的影响,所以,监管也好、管理也好,要充分体现风险为本的原则要求,但风险管理还得以人为本,要高度重视对银行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和履职情况的审查和考核评价,严格准入、严加管理。

2.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

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是商业银行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就法人治理而言,传统理论一直沿袭新古典经济学的“股东至上主义”现代企业理论认为,股东利益的实现或股东利益最大化并不是健全的现代企业治理的唯一目标,而只有在所有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治理、各自利益追求相对均衡的状态下,企业才可能成为真正的具有独立经济利益追求的市场主体。因此公司法人治理强调利益相关各方的权责分配以及为处理公司事务所制定的一整套规则和程序。

然而国际上并没有形成统~、通用的公司法人治理模式,各国法人治理结构的形成都有其复杂的社会、经济背景和独特的文化渊源,对此不能作简单的类比和评判。我们通常提到的两种公司法人治理模式如美英模式、日德模式,前几年,美国公司的法人治理因安然事件、世通事件也曾遭到国际社会普遍的质疑和责难。出于趋利避害、博采众长的考虑,我国现行的公司法人治理糅合了两种治理模式的基本要求,如美英模式的独立董事制和日德模式的监事会、董事会制,目的是加强制衡。从我国银行改革的具体实践看,这种复合型治理模式在操作层面上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反而使治理结构趋于复杂,治理效率日益低下。

3.风险管理模型的应用与管理模式的变革

许多国际银行已充分运用先进的风险管理模型、管理技术来管控风险,国内也有些商业银行开始尝试运用诸如内部评级法(IRB)等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进行风险管理,以内部评级法所涉及到的客户评级、债项评级、违约风险敞口管理为例,其涉及到的风险管理模型对现行的银行风险管理模式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银行机关作风整治方案篇(6)

一、抓基础,全员案防意识提升到位

近年来,通过抓案防综合治理,使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现象,存在重发展、轻管理;重数量、轻质量;重业务,轻监控;重规模、轻效益;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等经营与管理认识上偏差的现象,没有真正认识到风险管理和案件防控是银行业经营管理的永恒主题和基础性工作,对案件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缺乏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影响了案件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为此,郧县农商行坚持以人为本,从杜绝案件的源头出发,进一步加强员工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和案例警示教育,引导干部员工以对组织负责、事业负责和个人负责的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把案件防控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自觉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渗透到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从思想上构筑起牢固的风险防范“堤坝”,从而支配好自己的行为。

加强教育培训。案件发生的根源在于人的因素,治标不如治本。郧县农商行高度重视案防教育培训,将其列为年度培训计划的“必修课”,做到“逢培训必讲案防”。建立经常化培训学习机制,做到“一个检查、二个记录本、三个重点、四个小时”,确保当年在岗员工培训率达到50%以上,新招录人员培训率达100%。组织重要岗位(柜员、会计、信贷、安保、计算机、审计)专业培训,提高员工业务素质。采取集中培训与职工自学相结合、案例讨论、撰写心得体会、随机抽查学习笔记、随机抽考员工的方式进行。坚持边学习、边分析、边整改,在员工中树立安全防范无小事、内部管理无琐事、合规经营无特事的案防意识。着重解决少数员工价值观庸俗化、对信用社缺乏忠诚、缺乏“社兴我荣、社衰我耻”意识的问题;解决少数干部员工不学无术、得过且过、不求上进、业务素质低、发现、解决问题能力差的问题;解决事业心和责任心不强、纪律松驰、相互推诿、效率不高、作风不硬、怕得罪人、对存在问题和风险视而不见、对规章与命令执行力不强的问题。

强化合规文化建设。以上级行各项经营理念和治行方略、管理要求为重点,坚定不移地强化理念教育,持之以恒地强化规章制度教育和警示反思教育,使广大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明白“能为、不能为”的界限,在办理每一笔业务、营销每一个客户时,都能首先想到“制度要求我怎样做”,真正让“指示服从制度、信任不忘制度、习惯让位制度”入口、入脑、入心、入手,在全行形成“程序至上、合规为本、效益为重”的内控文化和“时时遵章、事事合规、自觉纠错”的合规文化。同时,通过培育合规文化、强化合规管理,在社会上和公众中树立了农村信用社的良好形象。

强化警示教育。制定警示教育课制度,警示教育课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重点阐述做好案件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发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严重危害。警示教育紧密联系实际,以案说法,教育引导员工紧绷案件防控之弦,常思违规违纪之害。要求纪检部门负责同志与每名员工谈话一次,重点谈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隐患、本人及其它人是否有违规行为,是否存在案件风险。针对基层网点和部门负责人进行重点警示教育,引用一些贿赂典型案件进行以案说法。

通过一系列的思想教育,使全行员工一是充分认识到案防工作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而是全行每位员工义不容辞的共同责任,营造了齐抓共管,群防群治良好的案件防范环境。二是充分认识到案防工作不是小事,而且必须从小事着手,只有从细微之处发现问题,才能防患于未然。三是更加深刻的认识到合规操作涉及银行各条线、各部门,覆盖银行业务的每一个环节。

二、抓保障,规章制度落实到位

从金融机构已发生的各类事故案件的原因分析,“十案九违规”的现象十分突出。经过近年来的改革发展,可以说,农商行的内控制度得到很大程度的健全和完善,大多数案件发生的原因不是出在制度漏洞上,而是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彻底,制度形同虚设,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起到约束作用。

为强化制度落实,提高制度执行力,郧县农商行根据“加强针对性、增强操作性、形成系统性、确保连续性”的总体目标,本着可行性、制约性和规范性的原则,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制订和完善一整套制度,把内控要求全面落实到制度上。同时,建立各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级别、处置方式、工作流程、报告路径、工作措施、责任划分及其他有关要求,形成一套完整的处理程序。确保每一项业务、每一个流程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建立起覆盖所有机构、全部业务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

三、抓关键,管理人员履职到位

许多违规问题虽然大都发生在基层或普通员工身上,但追根溯源还是与各级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有着很大关系。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管理者是一个单位的带头人和领路人,其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员工。为切实防止各类案件的发生,作为管理者就必须始终兢兢业业、无私奉献,领好头,带好路,示好范,鼓好劲。同时以自重、自省、自律来激发思想意识修养的自觉内驱力;以敢于从自身做起,敢于揭露矛盾,处处发挥模范的表率作用,来塑造完善的人格。只有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严于律己,坚决不踩红线,让员工心悦诚服,才能对下级产生极强的感召力。因此,领导干部必须用心尽责、依法履职、自觉带头遵章守纪、严格做到恪尽职守是内控管理和案件防控的重中之重。

为此,只有通过抓班子、带队伍,抓高层、带基层,落实三个责任,才能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案件防控合力。一是抓好领导职责的落实。在成立了以县农商行董事长为组长,行长、监事长、副行长为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案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明确县农商行董事长作为案件防控第一责任人并承担首要责任,行长、监事长、副行长作为经营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分管负责人、相关负责人一并承担责任。各基层支行也相应成立案件防控工作小组,明确相应的工作责任。全县至上而下形成单位“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稽核监察部门具体抓,其他职能部门配合抓、全县网点共同抓的工作格局。二是抓好网点负责人推动落实的“第一责任”。要求各网点负责人切实担当起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的责任,带领全员强化内控管理,发展业务经营。三是抓好部门职责落实。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强化落实各自管理的条线责任,加强业务辅导和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机关工作效能。

总之,通过每年制订案件防控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对全行的案防工作责任、案防工作措施、案防任务分解、案防责任追究、案防信息报送等工作做了进一步细化,明确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在案防工作中所应承担的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案防工作网络。

四、抓措施,工作监督检查到位

思想麻痹、作风漂浮、工作松懈、管理滞后是导致案件发生的重要原因。为此,郧县农商行对案防工作坚持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和一抓到底”的标准要求,突出一个“实”字,强化一个“细”字,做到实事求是,真抓实干,从大局着眼,从细节入手,扎扎实实地抓好工作督导和跟踪检查,防止工作不深不细、监督流于形式,确保诱发案件的潜在隐患、问题漏洞能够得到及时发现和消除。

深化专项检查。近年来,郧县农商行相继开展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自查”、“员工经商办企业整治”、“商业贿赂专项整治”、“内部员工贷款入股清理”、“四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借、冒假名贷款专项整治”、“小金库”清理整治、行风评议等专项检查活动。通过上述各项检查,教育、清理、整治,有效地提升了全员的合规意识,整洁了滋生案件的土壤,防范了案件的发生。

强化风险性稽核。不断加强稽核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稽核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稽核检查频率,创新稽核检查方式,提升稽核监察职能,除对基础性业务开展周而复始的常规检查外,突出对主要风险领域的监督检查,有效化解风险。同时,还推行“飞行检查”方式。在对各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汇总分析的基础上,结合非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对存在较大风险点的部位和环节进行“飞行检查”,发现问题从严处罚,提高稽核检查的有效性,提升案件防控水平。

强化风险排查。一是全面落实交流、轮岗、回避和强制休假等“四项制度”。对达到规定交流时间的高管人员,采取定期离岗、强制休假、定期脱产培训等方式,进行突击稽核审计,彻底解决领导干部长期在一个单位和员工长期在一个岗位积酿案件的问题。二是重点强化案件控制的“六个重点环节”,对“柜员卡管理、印鉴密押、空白凭证、金库尾箱、查询对账和复核授权”等内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梳理评估,逐项“补课”,确保各项案件防控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切实落实银行与客户、银行与银行以及银行内部的适时对账制度,特别是在对账频率、对账对象、对账人员等三个方面,最大限度避免资金风险。四是加强对员工异常行为的监测分析。实行员工8小时内、外行为联动监督,对涉及“黄赌毒”、经商办企业、异常消费等“九种人”密切关注、建档管理。有问题的,立即采取调离关键岗位、离职直至开除等措施严肃处理。同时,与员工家属签订《家属监督员工八小时以外个人行为规范承诺书》,建立单位与家庭联动机制,共同管好员工八小时内外的行为规范。

强化例会分析。通过召开案件防控分析例会、廉洁从业例会等多种形式的会议,认清案件形势,把握案件特点,剖析案件原因,阐明案件危害,提示案件风险,研究案防措施,提出工作要求,统筹工作安排,及时排除案件风险隐患,有效防范案件发生。每季进行一次案防分析,每月召开一次廉洁从业工作例会。会上重点分析存在的案防风险隐患、整改措施和要求,通过会议形式防患于未然,实现全年无案件。

五、抓根本,责任追究到位

巴林银行倒闭的事实已经说明,一个人搞垮一个银行并不是神话,轻者使经营混乱无序,重者使企业走向倾覆。农商行发展到今天,已经愈发成为一个结构庞大,功能复杂的经济实体,但也存在一些管理粗疏、制度松懈、处罚不严的顽症至今仍未得到根治。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如果对违规违纪者迁就姑息,得不到惩戒,后人就得不到警示,那么违规违纪、贪赃枉法就有可能前赴后继。因此,让每一位员工具备为农商行事业负责,为自己人格负责的职业精神和道德品质,加大警示、打击、惩处的力度,是从严治行、依法治行行之有效的手段,也是对侍机作案者严正警示的关键所在。“小过不戒则大过必生”。对问题视而不查、查而不处、处而不究、究而不严的后果只能致使问题蔓延,最终酿成案件。

建立整改台账,逐条整改。对查处的各类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业务条线和基层行“双线整改负责制”,查处一笔,追究一笔,整改一笔,在台账上销号一笔,并将整改和责任人处理情况向全行通报。同时,建立整改后评价机制,经常组织问题整改“回头看”,发现在整改过程中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的,从严进行追究。

建立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倒逼机制和监督机制。按照“自查从宽、他查从严,尽职免责,失职重罚”的原则,对多次检查中发现的同质同类问题,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促进内控制度得到较好贯彻执行。对检查、审计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按处罚上限严格责任追究,让违规违纪者心痛,让违规违纪者警醒,倒逼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银行机关作风整治方案篇(7)

多部门出组合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

近期,电信网络诈骗案频发,犯罪分子行为之猖獗引发公众关注。针对这一形势,从去年开始,政府相关部门对电信诈骗犯罪行为,高密度出台严打举措,措施严厉、标本兼治。

2015年6月,国务院批准建立了由23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同年7月,工信部印发《综合治理不良网络信息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行动工作方案》,部署通信行业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行动。随后的10月,国务院专门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就做好治理工作进一步明确任务和要求。

2016年9月23日,在北京召开的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上,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强调,虽然打击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发势头仍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针对当前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乱象,部际联席会议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专项行动。

郭声琨强调,凡是因行业监管责任不落实,导致相关企业单位未有效履职尽责的,要对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问责。凡是因防范、整治、打击措施不落实,导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问题严重的地区,要实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追究党政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来自公安部方面的消息显示,今年1至8月,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7.1万起,同比上升2.4倍;查处违法犯罪人员3.8万名,同比上升2.5倍;收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16.5亿元,为群众避免损失36.4亿元。

六部门下最后“通牒”

9月23日,六部门联合《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相当于给网络诈骗犯罪分子下了最后“通牒”。

电信诈骗犯10月底前不自首将从严惩处。《通告》强调,公安机关要主动出击,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依法立为刑事案件,集中侦破一批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整治一批重点地区,坚决拔掉一批地域性职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钉子”。对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人员,明确自《通告》之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涉及范围广,社会影响和危害大,因此从维护治安与公民财产权益看,应是严惩的一类诈骗犯罪。”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法专家阮齐林分析称,电信网络诈骗从法律上讲属于诈骗罪,应按照《刑法》有关法条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近年来司法层面也做了相应调整。如,201 1年,“两高”的司法解释作出了关于惩治诈骗未遂犯等规定,为司法机关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了明确的规范依据。去年11月生效的刑法修正案(九)也明确将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入刑。

在阮齐林看来,由于犯罪分子通常有组织地进行异地甚至跨国诈骗,且普遍有整套犯罪手段,导致打击难度加大,尤其是侦察、取证环节存在难度,因此未来应该在这一领域投入更多精力,提高破案率。

落实手机实名制

电信企业确保今年年底前电话实名率达100%。《通告》要求,电信企业要严格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确保到2016年10月底前全部电话实名率达到96%,年底前达到100%。未实名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要求对所持有的电话进行实名登记,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一律予以停机。

工信部此前的通知要求,各基础电信企业要确保在2016年12月31日前本企业全部电话用户实名率达到95%以上,2017年6月30日前全部电话用户实现实名登记。而此次的《通告》则是把实名制的最后期限提前到了今年年底。

在“手机实名登记制度”没有出来之前,互联网上的许多纠纷和非法行为很难取证。而“手机实名登记制度”出台之后,为立法奠定了基础,法律将可以得到执行。而随着实名制的普及程度不断提高,使用互联网的每一个人都将受到法律的监督,对互联网环境的净化有积极的作用。

其实,不少地区已开始执行不实名就停机政策。如在北京地区,10月15日起将执行非实名就停机政策,分批执行,最晚至10月底,非实名手机用户全部停机。对未实名的手机用户,云南移动将从10月25日起陆续限制其通信业务,11月8日开始做半停机、停机处理,12月30日将对非实名用户做销号处理。

清理400等电话业务

对违规经营的网络电话业务一律依法取缔。《通告》明确,电信企业要严格规范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主叫号码传送,全面实施语音专线规范清理和主叫鉴权,加大网内和网间虚假主叫发现与拦截力度,立即清理规范一号通、商务总机、400等电话业务,对违规经营的网络电话业务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对违规经营的各级商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一律由相关部门吊销执照,并严肃追究民事、行政责任。移动转售企业要依法开展业务,对整治不力、屡次违规的移动转售企业,将依法坚决查处,直至取消相应资质。

早在今年4月,工信部网络安全管理局、信息通信发展司、信息通信管理局会同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紧急约谈了三家实名制落实不到位的移动通信转信企业(虚拟运营商),要求三家企业立即对本公司实名制开展情况全面排查,认真进行整改。

随后工信部《关于加强规范管理促进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健康发展的通知》进一步要求转售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在1个月内,对前期未实名登记、虚假登记的电话号码,完成用户身份信息补登记等工作。此次的《通告》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对违规经营的网络电话业务的打击力度。

据银行工作人员介绍,除此之外,银行也有一些自己的规定来确保用户信息不被非法分子盗用。比如,对于新开卡客户,如果预留的是非本人实名登记的手机号码,银行就会对其银行卡止付,防止被盗用。在开卡时,会限制个人代开卡数量为1张,且一个人一次只能开立一张银行卡。

云南省银行业多措并举防范电信诈骗

受访的云南省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了有效保护客户权益、履行社会责任,纷纷采取多项措施全面防范电信诈骗,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富滇银行加大防诈骗宣传力度

近期,富滇银行全面开展了“2016年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周”活动,采用“线上”“线下”和“现场”的方式展开宣传。各网点用LED屏幕、液晶电视和摆放统一印制的宣传折页向客户进行“线下”的宣传;银行的官网、微信公众号和微信银行通过“线上”向广大群众普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防范在线支付风险的知识和技能;各网点结合自身实际,在街道、社区、学校、商圈等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现场”宣传活动。

另外,富滇银行还携手昆明市公安局在西山区金马碧鸡广场开展宣传活动,现场共接受100余人次咨询,发放1000多份宣传册。与此同时,富滇银行昆明晋宁支行也与晋宁县公安局联手,在人流量相对较大的晋宁县中和路嘉誉广场到郑和文化广场一带开展宣传活动,现场共接受70余人次咨询,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

通过“警银联动”开展“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方式,不仅使宣传力度得到了加大,也使宣传更加深入人心。让群众能充分认识到电信网络诈骗的本质和严重危害,有效提高了群众的安全用卡意识。

云南省中行内外结合防堵欺诈案件

今年以来,面对外部网络钓鱼、电信诈骗、木马攻击等网络欺诈手段不断翻新升级和金融机构电子银行外部欺诈案件层出不穷的严峻形势,中行云南省分行多措并举,全面加强内部管理与外部客户安全教育,全力防堵电子银行外部欺诈案件。

一是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结合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B2C支付业务交易查询与案件处置操作规范》等电子银行业务管理规定发送风险提示,及时对当前电子银行外部欺诈的最新发展趋势及特征对辖内机构进行提示,对风险防控要求进行强调与明确,为各级机构在业务发展中搭建起了“有章可循”的平台。

二是组织内部学习与培训,强化网点员工风险防控能力。各网点认真组织学习《电子银行案件业务防范与快速处置操作规程》等有关电子银行可疑交易查询与欺诈案件处置的规章制度,充分了解电子银行外部欺诈案件工作处理流程及规定,掌握电子银行可疑交易查询确认及涉案账户应急处置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工作中能及时发现、堵截、防控电信、网络诈骗,彻底核查、清理涉案嫌疑账户,进一步提高我行电子银行案件防范、协查及快速处置能力。

三是加大外部宣传,提高客户风险防范意识。综合运用网点显示屏、报媒、网站、宣传折页等多种宣传媒介,特别是积极应用微信这一新媒体宣传手段,丰富电子银行安全宣传信息与互动渠道,开展“防范电子银行外部欺诈安全宣传活动”,向广大电子银行客户普及外部欺诈事件特点、防范技巧,提升客户风险防范意识和欺诈防范水平,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筑牢防范诈骗“最后一道防线”。例如:通过本行官方微信了以“关于防范中银E令升级、交易测试等欺诈的风险提示”“记住六个‘不’,骗子再狡猾也骗不了你”为主题的电子银行欺诈风险防范安全提示,同时制作了“电子渠道反欺诈武功秘籍”H5广告在官方微信进行推送;通过各大媒体宣传本行手机银行“九大安全防护线”及安全使用常识。

四是开展专项防堵工作,提高防范外部欺诈的有效性。为有效防范不法分子通过发送非法短信附言进行的电子银行电信诈骗,在8月下旬开始开展了专项防堵活动。安排专人对相关可疑信息进行核实排查。对经网点核实确认确属典型的非法短信发送人的信息报送总行进行限制网银登录处理。

五是积极受理客户投诉并快速反馈。一旦出现电子银行外部欺诈事件,要求各机构按我行电子银行案件业务防范与快速处置相关操作规程及时进行案件的报送和处置,并妥善做好客户安抚,积极配合客户报案妥善处理客户诉求。

云南省农信社多方位打击电信网络犯罪

云南省农信社针对电信网络犯罪份子利用多数人贪图利益的心理特点,以非法手段获取客户手机、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通过短信、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诈骗的特点,按照云南银监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要求,多方面有效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首先,安排涉及电信网络犯罪工作相关的银行卡中心、会计部、科技结算中心、保卫部迅速开展工作,并及时下发《省联社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打击电信诈骗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农信社重点针对涉案、涉恐账户查控工作;银行卡开卡情况;银行卡安全管理情况;全面落实打击治理情况等四个方面扎实开展自查。

其次,针对农信社点多面广,面对客户群体多样的特点,制定了符合自身特点的实施方案。一是确保配合有权机关开展协查工作,做好涉案、涉恐账户查控工作。加快建设云南农信协助司法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实现与司法机关和银监会系统后台对接,由系统根据司法机关或银监会指令自动完成涉案账户查询、控制、布控、反馈,实现无人工干预的快速查询、快速冻结;二是健全查询机制。专门成立涉案账户资金网络查控平台测试及试点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全力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测试及试点应用工作;三是严格按照银行卡开卡程序合规办理业务,实现开卡数量限制,若超过4张再次新开借记卡的,系统将不予受理,对开立多账户存在的风险进行提示,引导客户进行账户归并,在银行卡、电子银行领用协议中明确约定持卡人不得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和安全认证工具;四是加强柜面培训,把好源头关。逐步提高柜面人员发现和堵截电信诈骗犯罪的意识、能力、责任心,强化柜面安全提示,通过转账、汇款业务严格执行“三问二看一核对”;五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子显示屏、LED滚动条、网银、微信银行、横幅、宣传折页等形式为持卡人提供了丰富的宣传活动;六是适时组织督导检查。所有营业网点布放海报机均有防电信诈骗提示语,五华、西山、盘龙等联社还摆放有昆明市公安局经文保分局提供的银行安全防范视频机,滚动播放公安部门安全提示信息;七是强化内部管理。采取从管理层到基层员工层层落实的方式,要求干部、员工结合各自岗位实际做好防范工作,加大奖惩力度。

建行云南省分行全力保护客户资金安全

作为服务社会大众的银行,建设银行始终紧跟央行政策的脚步,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保护客户资金安全。记者从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获悉,近期,建行盈江支行发现了一起群众集体开卡事件。当地一家称“世界云联银行”的机构向群众宣传到建行开卡并支付128元“网络维修费”,并发展4名“合伙人”也开卡缴纳128元费用,即可获得该公司10期股权、世袭100年福利等高额回报,导致10月5日起大量客户来该行开户、开卡。事件发生后,建行盈江支行高度重视,在积极向客户进行正面宣传和劝阻的同时,及时向上级行,当地公安、人行和银监等相关部门进行了报告。后经建行盈江支行及时处置,在当地政府、人行和银监相关部门共同努力下,化解了这一风险事件,目前相关后续工作仍在跟进。

经查,“世界云联银行”在该县有实际的工作场所和工作人员。该机构并未取得金融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属无证无照非法开展的金融活动;其工作人员和相关“宣传资料”不仅夸大平台实力和回报,且以“互联网+金融+大数据+股权收益+O2O+旅游+连锁+实体+独创全球征信体系”的方式进行虚假宣传;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的方式取得利益,通过散发传单、微信传播、开工作室等方式大肆宣传,部分群众在高额回报的引诱下已深信不疑,而且还在亲朋好友间发展“下线”,涉嫌传销活动。

此类案件严重扰乱金融市场健康发展。该类不法组织以高回报为诱饵、以骗取资金为目的动员了大批的参与者,相对在州市、县市级区域发生较多,涉及地域和人员范围有一定的广泛性。通过自称“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常在用互联网、高科技外衣包装下,用虚假、夸大的宣传资料和要求在商业银行开户的形式为其非法行为提高可信度,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此类案件具备一定的非法传销特点。

此外,7月,建行曲靖沾益支行还成功堵截了一起电信诈骗,为客户挽回资金10万余元。6月27日下午,当班大堂经理在进行自助设备巡视时,发现客户屠女士和其哥哥在ATM前一边打电话一边操作,神情异常,立即上前询问客户是否需要帮助。屠女士不耐烦地说她在网上购物需退款,对方需要验证码和绑定银行卡,这时屠女士电话那头传出一声“你根据我的提示弄就可以了,不要问银行工作人员!”警觉的大堂经理马上意识到这是一起电信诈骗,劝说屠女士赶快挂断电话,立即通知会计主管,马上安排柜台帮其查明账户信息,发现客户活期账户已被转走10万余元。屠女士顿时慌了神,询问电话那头资金的去向,电话那头却催促屠女士“赶紧把验证码告知,否则资金就无法退回”。经验丰富的主管马上安排当班柜员协助客户办理查询、挂失业务,并将情况上报上级行请求协助查询,告知客户立即报案。此时,另一名当班柜员突然想起之前有朋友遭遇过类似的诈骗,立即联系朋友寻求解决之道,最终通过大家的积极配合,第一时间查明了资金流向,及时拨打第三方平台的服务电话冻结了该笔资金,客户资金暂时安全。之后,支行一方面继续与屠女士保持联系关注事情进展情况,另一方面积极保持与上级行联系,同时还与第三方支付平系解决资金退回问题。经过不懈的努力,客户资金终于全部退回。网点主管耐心向客户解释了这起诈骗案件的主要手法,屠女士这才意识到骗局的可怕,并对支行工作人员积极为客户资金安全着想的敬业精神表示感谢。

招行再次支招防盗刷

虽说攒钱速度远赶不上北上深房价的飞涨,但假如我们辛辛苦苦存的钱,还因为诈骗、盗刷瞬间归零,那将会是什么感觉?不用说肯定是崩溃的,但崩溃也没用啊,只能当理想、青春、财富都被猪给拱了……

近期,诈骗盗刷分子又开始为新一年的KPI(绩效考核)发力了,案件有密集暴发之势,且诈骗手段一直在推陈出新。犯罪分子都这么努力,我们不拼一拼防着点怎么行?只需3分钟,招行给您还原拆解诈骗手法,支招防骗技巧。

现象一:手机突然无法接听或拨出电话。查账发现资金丢失

第一步: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了您的银行卡信息,信息包括身份证件号码、银行卡卡号、密码和手机号等。

第二步:伪造一张您的身份证件后,会试图在移动运营商营业厅挂失补办了您的手机SIM卡。目的是为了截获银行向您手机发送的信息,包括短信验证码和账务变动通知等。

第三步:通过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将您银行卡账户上的资金转出。

现象二:客户点击“银行”发送的短信链接,随后资金被盗

第一步:不法分子通过“伪基站”技术,模仿银行客服电话号码向您发来短信,“提示”您积分兑换现金、手机银行升级或过期等,然后附上“积分兑换”、“升级”的链接。

第二步:您信以为真,点击链接,结果进入了不法分子伪装的钓鱼网站,该网站页面可能会与银行官网极为相似,页面也会引导您一步步输入信息,比如身份证号、卡号、密码、手机号、验证码等信息。或者在短信链接嵌入木马病毒,您一点击手机就中了病毒,该病毒可拦截银行向您发送的各种短信(包括转账时的短信验证码和账务变动通知)。

第三步:通过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将您银行卡上的资金转出。

以上手法可能会让您出了身冷汗,在这个互联网极其便捷的时代,网络欺诈的手段也是防不胜防,一不小心您的信息就有可能被窃取,一不小心您的手机就会中木马,那如何才能躲避这些骗子,安心舒畅使用互联网呢,下面为您支支招:

1、收到95555相关短信存在疑问,无法辨别真假,不要做任何操作,请及时拨打95555客服电话进行确认(请注意:显示为95555发出的短信也有可能是伪基站所发)。

2、任何以“积分兑换、手机银行过期升级等”理由要求您录入“银行卡信息”的短信都是诈骗行为,千万不要随意点击短信链接录入银行卡信息,请妥善保管卡号、密码、验证码等银行卡信息。

3、给您的手机和电脑安装正规杀毒软件,并定期进行杀毒,勿轻信并点开手机收到的链接或图片。

4、通过正规渠道下载招商银行手机客户端,不要通过二维码、其它链接等方式下载。

5、资金转出时,银行都会校验银行卡的取款密码,因此特别提醒您,取款密码不能和登录密码一样,也不能和其它银行卡、互联网用户、网上商城的密码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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