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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履职报告精品(七篇)

时间:2022-09-05 19:25:33

银行履职报告

银行履职报告篇(1)

  一、端正思想,迎难而上,强服务树品牌。

石泉政务服务中心是将全县33个事业单位的业务窗口集合为一体,便于全县群众办理各项事务的管理部门。由于岗位的特殊性让我深刻的认识到窗口服务不仅仅代表个人,更加代表石泉农商银行的整体形象。政务中心日常客流量较大,各项财政缴费任务重,加之全县社保卡补开卡、社保缴费致使每日业务量激增,农商行窗口也成为了政务中心最繁忙的业务窗口。虽然工作繁琐又任务艰巨,但我始终相信,端正态度,加强服务没有干不好的窗口工作。积极观察总结,寻求多方协助。在业务繁忙的时候与政务中心领导沟通请巡查督导的同事对客户进行疏导、分流,有效的缓解了客户的等待焦虑心情。政务中心农商行窗口每月办件量稳居前三,成为客户心中名副其实的便民银行窗口。强化服务水平,树立优质农商品牌。通过半年的柜面工作,对这个岗位有了更多的认识和体会。由于每日业务咨询量大。窗口服务不仅要做好客户的解释工作,更要注重综合服务能力。半年来,农商行的窗口服务得到了客户以及政务中心同事和领导的认可,屡次获得“服务之星”、“流动红旗窗口”称号,并保持服务零投诉。 

二、因地制宜,狠抓落实,强营销扩影响。

在工作方法上,我始终做到“三勤”,即勤动腿、勤动手、勤动脑,以赢得客户对我行业务的支持。如何将窗口服务延伸成为一个综合“营销点”成为我思考的重点。细化产品营销,获得信任和认同感。日常到政务中心办理业务的客户较多,利用这一优势,无论客户咨询任何窗口问题,我都会面耐心细致准确的解答,从而最大限度的获得客户对我行窗口服务的信任。再通过对不同层次,不同年龄阶段的客户进行合理分类,营销合适客户的产品。特别是近期社保卡开卡客户较多,我们都会根据客户的年龄段进行针对性营销,确保手机银行有效户任务的完成。利用人缘、地缘优势,多措并举拓宽营销影响面。我积极加强于中心各个窗口的工作人员的交流,积极向他们宣传手机银行扫码乘车,1分钱乘车,存款有礼,中心饭堂扫码等活动,并在年初组织营业部同事到创投中心各事业单位办公室进行拜年营销活动,送出对联福字共计600余对,家福贷、电子银行、存款有礼等宣传彩页共计1000余份。在宣传的同时,我都告知客户如果对农商行业务任何疑问都可以到中心农商行窗口办理和咨询。这不仅宣传的我行的各项业务,也积累了一定的人缘基础。后期咨询家福贷的客户我都积极联系同事进行上门服务,积极对接,赢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三、提升综合素养,锐意进取,强业务赢口碑。

银行履职报告篇(2)

一、抓党建的主要做法及效果

(一)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

第一,在政治建设上强化责任。为开展好本年度党建工作,作为支部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引导党员同志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落实“四个服务”;第二,在支部建设上要求进步。根据民政厅社会组织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支部深入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并积极参与2019年度社会组织党组织“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争创四星级党组织;第三,在组织建设上严格要求。严格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第四,在活动形式上创新发展。坚决杜绝政治学习流于形式,通过创新学习形式调动党员群众学习积极性,如观影、参观、调研走访等;第五,在落实服务上强化自身。我作为支部书记带领党员群众加强自身政治理论的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为更好地服务群众和会员奠定理论基础和政治前提。

(二)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情况

我结合支部实际发展需求及年轻人占比大的具体情况,在教育活动中把系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放在首位,采用集中学习(9次)为主,个人自学为辅,并通过积极组织党员群众参与习近平思想读书交流会,举办千人大型党建论坛,参观新中国成立70周年陕西成就展、党建观影活动,深入会员单位和扶贫对象地区调研等方法,强化理解主题教育精神,做到“内化于心”。

主要活动一:开设线上党建课堂。为扩大党建引领的积极影响范围,并促进协会会员的党性修养,为会员提供学习便利,协会公众号开设了“党建专题”,并定期开设线上“‘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应知应会小课堂”。主要活动二:举办大型党建论坛。我支部整合多方资源,于10月成功举办“第十五届中国企业教育百强论坛暨第二届丝路人才论坛”,论坛辐射马来西亚、新加坡、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及其他20多个省、市、自治区的1500多个企业及个人,论坛特设“红色基因与企业管理”分论坛,由中石化、中国兵器等初心理论涎生地的专家分享红色教育经验,并邀请全国五大革命圣地的优秀红色培训基地代表参展。主要活动三:参观新中国成就展。我支部组织党员群众实地参观学习了“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陕西成就展”,使全体党员群众深受教育,增强“四个意识”、鉴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促进“四个服务”。主要活动四:支部书记讲党课。“不忘初心使命 砥砺奋进前行”主题党课讲解学习,促使我支部党员干部将主题教育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紧密结合当前协会工作实际,努力践行初心使命,以实际行动促进“四个服务”。主要活动五:举办党建观影活动。为创新党建活动形式,组织我支部党员群众开展“建党伟业”观影活动。通过观看影片,对所有党员和积极分子们进行了思想的洗礼,深刻的铭记了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

此外,我支部还为党员群众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氛围,特设了党建活动室、党建读书角,购置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系列原著及相关书籍,并配齐了党旗、书报等设置,实现了“六有”,同时鼓励协会会员群众积极递交入党申请书,鼓励自学,鼓励分享心得,鼓励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追求上进。

(三)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情况

我支部深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根据条例要求按时举行支部委员会换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组织党内“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2019年度,共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课、交流谈心等活动28次。我支部根据《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按年度制定党员发展计划,根据协会的工作性质和管理特点,制定了2019年《党员发展计划》,确定以“发展质量”为核心,稳步开展发展党员工作。2019年度,共发展积极分子3人。支部严格按照党组织要求,对现有党员、积极分子开展教育培训。

(四)强化政治功能、完成重大任务情况

为积极响上级领导单位关于助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民政部门关于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要求,我支部积极参与“助力岚皋县脱贫攻坚合力团”,先后两次深入岚皋县对接扶贫细节工作,并组织专家及党组成员深入岚皋县堰门镇进步村和佐龙镇进行扶贫帮扶。第一,为岚皋县堰门镇进步村“爱心超市”重建项目计划提供配套物资重新启动运营;第二,结合堰门镇进步村实际情况计划实施“爱心菜园认领”项目,提高当地贫困户的种植收入;第三,为岚皋县佐龙镇“留守儿童关爱中心”的老师们提供儿童心理健康辅导线上课程学习;第四,与岚皋县佐龙镇“留守儿童关爱中心”负责人沟通后,我会将组织专家免费为关爱中心提供价值20万的定制化全套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设计方案;第五,号召发动会员及会员单位捐款捐物,为“爱心超市”、“留守儿童关爱中心”提供更多帮助。

二、查摆问题整改情况

支部主题教育开展检视问题时听取会员单位及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查摆出留个方面的问题,并逐一进行整改:第一,针对“在政治思想理论学习方面,存在深度不够、学习不深入”,已严格落实学习制度,督促党员深入学习,提供党性修养;第二,针对“支部党员政治思想建设还有不足和差距”,我支部已组织采购多项党建书籍及教材,积极开展党建学习,并督促党员干部落实学习笔记,扎实工作细节,将思想政治建设作为党员的第一要务;第三,针对“创造性开展建党工作能力不足,教育党员方法单一”,已丰富了党建工作形式,组织了论坛、观影、参观、线上课堂等活动;第四,针对“在完善落实制度方面,存在管理不足的问题”,已带领支部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共计23项,并要求严格执行;第五,针对“组织领导力不强,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已制定文件、通知、计划安排等公示制度,严格落实“公示管理制度”,并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第六,针对“担当作为、攻坚克难存在能力不足的问题”,为推动省内人力资源行业发展及行业标准的制定,加强与业务相关部门的联系。

三、当前党建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

目前仍存在的问题:第一,理论指导实际工作方面有待加强。理论学习与支部实际工作、会员服务的实际工作等联系不够紧密,需要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和帮助;第二,组织生活制度需要更加规范。因支部人员少,工作随意性大的特点,存在忽略会议记录、文件档案管理方面的问题;第三,对协会会员带动能力及影响力有待提高,关于省内人力资源行业发展及行业标准的制定方面还需要相关部门的支持。

银行履职报告篇(3)

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管理,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督察长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其他人员,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或者改任,应当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审核。

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不得选任或者改任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决定代为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

第四条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遵守公司章程和行业规范,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责,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中国证监会依法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基金经理等人员管理的具体规定。

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和基金经理的任免,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二章任职条件和审核程序

第六条申请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二)通过中国证监会或者其授权机构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

(三)具有3年以上基金、证券、银行等金融相关领域的工作经历及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管理经历,督察长还应当具有法律、会计、监察、稽核等工作经历;

(四)没有《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基金从业人员的情形;

(五)最近3年没有受到证券、银行、工商和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第七条申请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应当由基金管理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下列申请材料:

(一)对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拟任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的申请及任职资格申请表;

(二)相关会议的决议;

(三)前条第(三)项规定的从业经历证明;

(四)最近3年工作单位出具的离任审计报告、离任审查报告或者鉴定意见;

(五)对拟任人的考察意见;

(六)拟任人身份、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七)拟任人基金从业资格证明复印件;

(八)拟任人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九)任职条件、任职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法律意见书;

(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基金托管部门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应当由基金托管银行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前款除第(二)项、第(九)项以外的申请材料。

上述申请材料应当是中文文本,一式3份。原件是外文的,应当附中文译本。

第八条中国证监会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和审查。

中国证监会可以通过考察、谈话等方式对拟任人进行审查。考察、谈话应当由两名工作人员进行,谈话应当作出记录并经考察人和拟任人签字。

第九条申报机构应当自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机构的章程等规定作出选任或者改任的决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自取得任职资格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拟任人未按照拟任机构的规定履行拟任职务的,除有正当理由的外,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其任职资格自离任之日起自动失效。

第十一条基金管理公司免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任免董事和基金经理,基金托管银行免去基金托管部门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报送任职、免职报告材料。

第十二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应当具备本办法第六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条件。

独立董事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5年以上金融、法律或者财务的工作经历;

(二)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时间;

(三)最近3年没有在拟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及其股东单位、与拟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存在业务联系或者利益关系的机构任职;

(四)与拟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董事、监事、基金经理、财务负责人没有利害关系;

(五)直系亲属不在拟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任职。

第十三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任职报告材料应当包括:

(一)董事任职报告和任职登记表;

(二)相关会议的决议;

(三)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至第(六)项、第(九)项所列材料。

独立董事任职报告材料还应当包括独立董事具有5年以上金融、法律或者财务工作经历的证明,以及独立董事作出的本人符合前条第二款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的书面承诺。

第十四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应当具有3年以上证券投资管理经历,并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

第十五条基金经理任职报告材料应当包括:

(一)基金经理任职报告和任职登记表;

(二)相关会议的决议;

(三)具有3年以上证券投资管理经历的证明;

(四)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至第(七)项所列材料。

第十六条基金管理公司免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职务,基金托管银行免去基金托管部门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免职报告材料:

(一)免职报告;

(二)相关会议的决议;

(三)免职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法律意见书。

基金管理公司免去基金经理职务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前款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免职报告材料。

第十七条中国证监会依法对高级管理人员免职报告材料进行审查。免职程序不符合规定的,中国证监会责令其任职机构改正。

第十八条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基金经理的任职和免职报告材料进行审查。

董事、基金经理不符合法定任职条件的,中国证监会责令其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按照规定予以更换。任免程序不符合规定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

第三章基本行为规范

第十九条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应当维护所管理基金的合法利益,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与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不得从事或者配合他人从事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活动,不得从事与所服务的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基金托管银行的合法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第二十条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度规定的职责,不得,不得违反规定授权他人代为履行职务,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未经规定程序不得离职。

第二十一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董事会会议、参加公司的活动,切实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应当审慎和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应当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有效执行公司制度,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率,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安全完整,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应当协助总经理工作,忠实履行职责。

第二十三条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

第二十四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应当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及公司有关投资制度的规定,审慎勤勉,充分发挥专业判断能力,不受他人干预,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投资决策权。

第二十五条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应当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各项业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确保本部门切实履行托管人职责,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保障基金财产的独立与完整。

第二十六条高级管理人员和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基金经理应当加强业务学习,跟踪行业发展动态,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拟任人在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中作弊,或者提交虚假任职资格申请材料的,中国证监会3年内不受理其任职资格申请。

第二十八条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应当建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定期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建立考核档案。

中国证监会定期或者不定期对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档案进行检查,对高级管理人员守法合规情况等进行考核。

第二十九条中国证监会建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信息系统,记录高级管理人员从事基金业务的相关情况。

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应当依法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予以披露。

第三十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兼任其他职务的,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经营性机构兼职。

基金管理公司董事不得担任基金托管银行或者其他基金管理公司的任何职务。董事兼职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自其兼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三十一条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督察长应当在知悉该信息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一)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有关机关调查或者处理;

(二)辞职、离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务;

(三)拟因私出境1个月以上或者出境逾期未归;

(四)直系亲属拟移居境外或者已在境外定居;

(五)在非经营性机构兼职;

(六)其他可能影响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务的情形。

督察长发生以上情形时,公司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三十二条基金管理公司被行业协会、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纪律处分,或者被工商、税务和审计等行政管理部门立案调查、行政处罚的,公司应当自知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情况及负有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三十三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者督察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决定由符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的人员代为履行职务,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报告。

董事会决定的人员不符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的,中国证监会责令董事会限期另行决定代为履行职务的人员。

代为履行职务的时间不得超过90日,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因故同时不能履行职务,董事会不能按照前条规定决定代为履行职务人员的,主要股东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作出决定。

第三十五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依法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出具警示函、进行监管谈话:

(一)业务活动可能严重损害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二)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或者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力,导致出现或者可能出现重大隐患,可能影响其正常履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

(三)违反诚信、审慎、勤勉、忠实义务;

(四)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条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建议任职机构暂停或者免除其职务:

(一)最近1年内中国证监会出具警示函、进行监管谈话两次以上,或者在收到警示函、被监管谈话后不按照规定整改;

(二)最近1年内受到行业协会纪律处分、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两次以上;

(三)擅离职守;

(四)向中国证监会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大事项,或者拒绝配合中国证监会履行监管职责;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中国证监会按照前条规定作出建议之前,应当事先告知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机构。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3个工作日内向任职机构作出说明,任职机构对中国证监会拟作出的建议有异议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任职机构应当自收到中国证监会建议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或者免除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托管银行不得聘用被按照前款规定免职未满两年的人员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十八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和基金经理的离任制度,对离任审查等事项作出规定。

基金托管银行应当建立基金托管部门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制度,对离任审计、离任审查等事项作出规定。

第三十九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离任的,公司应当立即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离任审计,并自离任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审计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

审计报告应当附有被审计人的书面意见;被审计人员拒绝对审计报告发表意见的,应当注明。

第四十条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督察长、基金经理离任的,公司应当立即对其进行离任审查,并自离任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部门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基金托管银行应当立即对其进行离任审查,并自离任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

审查报告应当附有被审查人的书面意见;被审查人员拒绝对审查报告发表意见的,应当注明。

第四十一条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离开任职机构的,应当配合原任职机构完成工作移交,并接受离任审计或者离任审查;在离任审计或者离任审查期间,不得到其他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任职。

第四十二条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离开任职机构后,不得泄漏原任职机构的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非公开信息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利益。

基金管理公司不得聘用离任未满3个月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从事证券投资业务。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或者基金经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未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擅自选任或者改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基金管理公司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决定代为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人员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第四十五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一)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报告义务,或者报送的报告材料存在虚假内容;

(二)违反程序免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或者任免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基金经理;

(三)对中国证监会作出的暂停或者免除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建议,未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四)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聘用从事投资业务的人员;

(五)不按照本办法规定对离任人员进行离任审计、离任审查。

第四十六条高级管理人员和基金管理公司董事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兼任其他职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第四十七条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情节严重的,依法暂停或者吊销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情节严重的,依法暂停或者吊销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第六章附则

银行履职报告篇(4)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经济责任;社会责任;环境责任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3)25-0084-04

1 引 言

随着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不断深入发展以及履行社会责任的理念不断加深,越来越多企业主动以披露经济、环境、社会等非财务信息为基础的社会责任报告。商业银行作为特殊的企业,比一般企业负有更重要的社会责任,其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对和谐社会的构建及国家的发展有重要影响。同时,实践也表明,社会责任报告对企业自身确立社会责任理念和实现企业战略目标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1]。据统计,我国16家上市银行全部都披露了比较全面的社会责任报告,说明我国上市银行和社会公众对社会责任重要性的认识在不断加深,并积极付诸行动。对我国上市银行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和履行现状的研究不仅有助于社会各界了解、监督上市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同时也有助于督促上市银行积极履行自身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并对我国经济健康发展有着深远的现实意义。

本文根据2012年各上市银行官方网站上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对社会责任管理、经济责任、利益相关者责任以及环境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统计,最终深入研究各上市银行的履责状况。

2 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报告内容

为了监督上市银行社会责任履行的情况,全球报告倡议组织建议企业应该每年像披露年报一样,定期社会责任报告,以便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以及展示在社会责任方面的成绩和不足。浦发银行是我国首个社会责任报告的银行,从2006年开始持续到现在每年定期社会责任报告。建设银行是我国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首个社会责任报告的银行。北京银行是首个社会责任报告的城市商业银行。截至2013年3月31日,上市的16家商业银行中有9家银行已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布其2012年社会责任报告。这9家上市银行公布的2012年社会责任报告的内容框架见下表所示。

从已披露的9家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报告可以看出,大部分上市银行已经认识到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已经把公布社会责任报告作为定期披露事项。从原来的只在年报中披露社会责任到近几年大部分国内商业与银行都有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体现了我国商业银行主动的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越来越强。从报告框架中还可以看出,9家上市银行都聘请了第三方对社会责任报告做了独立鉴证和报告,保证了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报告最后的社会评价与反馈也反映了我国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报告的完成情况已渐入成熟。

从这9家上市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报告的结构和内容上看,基本上都按照监管部门法律规范的要求披露了社会责任报告,主要都是从社会责任管理、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利益相关方责任履行情况以及环境责任履行情况这四个方面进行报告,报告都能较好的、完整的反映上市银行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和问题。

3 上市银行社会责任履行现状分析

3.1 社会责任管理情况

本文针对9家上市银行社会责任管理情况的报告归纳了以下几项指标:网站上有关于社会责任的专栏、企业战略中社会责任的体现、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有专门的监管机构、社会责任履行机制的建立、对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定位以及有关负面信息的披露见图1。

从披露情况来看,9家银行全部在各自网站上没有社会责任的专栏,说明我国主要大型商业银行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在增强,对社会责任履行的认识越发深刻,报告越发规范。9家银行在其企业战略中都体现了社会责任观,将履行社会责任融入到长期发展战略中,从战略高度上认识社会责任。例如:浦发银行将企业社会责任与银行品牌战略以及银行整体发展战略相对接,将社会责任工作有机融入品牌建设以及银行整体发展战略,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运营模式。

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还体现在良好的公司治理上。从图1可看出,大部分商业银行积极完善了公司的治理结构,能够适时调整董事会的决策职责、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以及加大对管理层的改革力度,不断加强全面风险、内审、内控和激励约束机制建设。根据本文统计,9家银行中只有民生银行一家没有在报告中明确说明公司治理方面的作为。

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首先要从制度上确立管理机制和监管机构。从披露情况看,大部分上市银行都已建立了良好的社会责任履行机制并设有专门的委员会进行监督管理。只有中国银行在报告中没有明确指出监管机构,招商银行没有对社会责任履行机制的建立进行详细说明。

银行应该明确对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定位并定期汇报责任的完成情况。有8家银行在社会责任报告中对各利益相关者的需求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阐述,并披露了对利益相关者责任的完成情况。只有农业银行对这方面没有作详细说明。

综上所述,9家上市银行均已主动了社会责任报告,把社会责任理念融入到了企业长期战略规划中。在制度化管理、责任定位等方面绝大多数银行都能较好地完成信息披露,较之前几年都有了明显的进步。但就负面信息披露情况,从图中可以看出,9家银行无一例外都回避了此项的报告。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报告的平衡性和真实性。

3.2 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2012年,各上市银行依然保持了良好的业绩增长。见图2,9家银行都在报告中披露了对助力实体经济、支持中小企业以及加大“三农”服务方面做出的成绩。

服务实体经济是商业银行义不容辞的责任。上市银行更应该发挥自身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投入努力推动实体经济持续发展。例如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支持内河航道整治工程项目,参与银团贷款7.3亿元;交通银行支持沿黄河防洪堤坝和蓄滞洪区建设;农业银行积极为农田水利、西气东输、铁路建设等国家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提供金融服务,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建设。根据统计,大多数银行能够积极履行服务实体经济的责任,只有两家银行在社会责任报告中没有对服务实体经济的贡献进行详细阐述,分别是建设银行和平安银行,其中平安银行的报告中没有包括经济责任的披露,因此对实体经济、中小企业、服务“三农”方面的成绩都缺失。

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活力源泉,上市银行有责任为小微企业提供便利的金融服务,全力支持小微型企业的发展。例如:农业银行全年免收微型企业中间业务收费45项,有效降低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浦发银行深挖银行服务中小企业的潜力,全面推出“吉祥三宝”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模式[2]。从披露情况看,9家银行中只有平安银行没有对扶持中小企业的贡献作明确说明。

对于服务“三农”的责任,大部分上市银行都能坚持面向“三农”的战略定位,强化“三农”金融服务,为农业生产、农村繁荣、农民致富提供金融保障。例如:民生银行积极探索和完善村镇银行的商业模式,设置现代农业金融事业部,对三农产业链中的小微企业提供支持;中国银行黑龙江分行以存货质押、企业联保等方式,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但9家银行中出了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也还未对服务“三农”做出的成绩予以披露。

总体来看,各家银行都能较好的履行经济责任,能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挥金融机构信贷支持作用,对国计民生领域予以重点金融服务的责任。

3.3 利益相关者责任履行情况

商业银行作为特殊的企业,股东、员工和客户是其典型的利益相关者,政府、社区以及合作伙伴是其潜在的利益相关者。商业银行不仅要为股东谋取丰厚的利润,还应维护其员工、客户、合作伙伴、政府和社区等各方的利益。本文认为,银行应该履行的主要社会责任包括:提升股东价值、提高客户满意度、关注员工成长、参与公益事业以及履行反洗钱职责,维护金融安全稳定。根据各家银行的社会责任报告,统计见图3。

参与公益事业和关注员工成长成为银行最为积极履行的社会责任[3]。9家银行都在报告中详细披露了积极投身的各项公益活动及获得的荣誉成绩,各家银行基本都能做到:重视员工安全与健康,加强员工培训,提升员工的自身价值。

对于客户而言,银行应该提供优质的服务,维护客户的权益,定期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从报告情况来看,9家银行中5家银行都披露了对客户满意度的调查,工商、农业、浦发和招商银行没有对客户满意度进行报告,其中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以及工商银行虽没有对满意度进行明确说明但在报告中都有独立的披露对客户的责任。说明大部分银行已经从战略高度上重视对客户的责任,不仅为客户提供安全、便捷的金融服务,更能以创新金融产品和改善服务流程为客户提供更佳体验。

股东是企业的重要利益相关者。9家银行中有6家上市银行对本年度经营业绩做了详细说明,大部分银行都有投资者关系网页专栏,以便及时向市场及股东定期汇报财务指标。只有农行、交行及浦发银行在报告中没有对经营业绩、股东价值做出解释。政府是另一个企业应该重点关注的利益相关者。政府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合规经营,认真遵守反洗钱监管规定,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提升员工合规意识。交行、平安、浦发以及招商银行都没有在报告中披露对反洗钱、反腐倡廉方面的成绩,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对政府责任履行的较好。

总体来看,参与公益事业和关爱员工成长是各家银行认知度较高、履行度较好的社会责任。而对股东、政府以及客户等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履行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银行应该兼顾关键利益相关者和潜在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平衡各利益相关者关系,努力实现互利共赢。

3.4 环境责任履行情况

随着全球对环境问题的日益重视,低碳经济可持续发展已成为社会前进的主流方向。虽然直观上银行与环境污染关系不大,但环境责任确实是银行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之一。本文根据我国银行业承担环境责任的特殊性,主要从坚持绿色运营、参与环保活动、开发绿色产品、推进绿色信贷等方面做出的成绩进行统计见图4。

从银行自身对保护环境作出的贡献来说,最直接的就是坚持绿色运营、开发环保金融产品和参与环保活动[4]。9家上市银行都提出了“绿色办公”、“无纸化办公”的理念,并都在报告中用数据披露了报告期内为节能减排作出的贡献。如交通银行推出的“远程智能柜员机ITM”新型服务模式,该模式将银行传统的单一设备与单一柜面的服务,转变成以全行资源实时支撑的集约式在线服务,实现未来“无人银行,有人服务”的微型智能网点。

由于信贷资金的强力导向作用,银行的信贷政策对环境的影响非常显著。从各家银行的社会责任报告来看,上市银行无一例外地积极推行“绿色信贷”政策,主要从风险规范、授信审批和贷后管理方面严格控制“两高一剩”行业的融资需求。

总之,从统计结果来看,我国上市银行对于环境责任的承担力度已逐步加强,在这四个方面做的都十分完善和突出,都能坚持绿色理念,积极探索绿色金融创新与绿色运营,为绿色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4 结 论

根据以上分析研究,我国上市银行社会责任履行现状大致有以下几个特点。

4.1 上市银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与过去相比有明显好转,整体情况较好

根据对9家上市银行社会责任报告的统计分析,大部分银行在责任管理、经济责任、利益相关者责任、环境责任四个方面履行的都比较好,尤其是在企业战略中社会责任的体现、设置社会责任专栏、参与公益事业、关注员工成长以及环境责任的履行方面,9家银行全部进行了详细披露。

4.2 上市银行社会责任报告回避环境、经济等负面信息的披露

从9家银行的统计结果看,没有1家银行提到在承担环境责任的过程中存在的缺失,或者在追求经济增长过程中造成环境损失的情况。比如,各个银行一边喊着低碳环保的口号,一边滥发信用卡。而且对于满意度和投诉率的披露含糊其辞,满意度百分比通常都接近百分之百,与实际情况不符,降低了报告的可信度。像这些负面信息并未体现在银行的社会责任报告中。

4.3 上市银行社会责任报告形式大于实质

从9家上市银行的社会责任报告内容看,基本都是确定一些利益相关者并采取某些措施维护他们的利益。虽然每个项目的主题都比较清晰,但是在具体内容上,都是简单堆积一些数据进行阐述或者只强调某一方面的践行活动。

5 建 议

5.1 完善负面信息的披露机制

提高上市银行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透明度,增强报告的可信度。一个真正负责任的企业是能够正确面对自己责任缺失的一面,并不断改进和完善。

5.2 建立商业银行社会责任会计指标评价体系

虽然随着政策的引导及公众对社会责任的关注日益提高,金融机构已纷纷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但仍然缺乏一个权威的银行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5]。因此,应该结合我国银行业的特点,构建出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商业银行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以达到客观地评价商业银行社会责任履行状况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张晨,梁宏莉.关键利益相关者视角下的上市银行社会责任履行问题研究[J].财会通讯,2011(6).

[2]俞震,姜子叶.我国上市银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现状分析——基于上市银行社会责任报告的研究[J].上海金融,2009(11).

[3]于洪洁.中西方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披露的现状比较与分析[J].基层论坛,2012(2).

银行履职报告篇(5)

1.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委员会”)一直致力于解决银行监管问题和提升银行的管理水平,为此,委员会现发表这份咨询性文件,探讨有关银行合规部门(compliance function )的相关问题。银行合规部门的作用主要是辅助管理银行的合规风险(Compliance Risks)。这里所称的合规风险是指:因违反法律或监管要求而受到制裁的风险、遭受金融损失的风险以及因银行未能遵守所有适用法律、法规、行为准则以及相关惯例标准(统称为“法律”、“规则”和“标准”)而给银行信誉带来的损失等方面的风险。有时,合规风险也指诚信风险(integrity risk),因为银行的商誉有时与其一贯遵循的诚实廉正原则和公平交易原则密切相关。为了满足监管当局的监管要求,银行必须采取有效的合规政策和流程规定,以确保在违反法律、规则和标准的情形发生时,银行管理人员能够采取适当措施予以纠正。

2. 遵守法律、规则和标准有助于维护银行的商誉,符合银行客户、市场及整个社会对银行的要求。尽管遵守法律、规则及标准一直以来都是非常重要的,在过去几年里,合规风险的管理还是变得越来越正式化,并已经成为一项独特的风险管理准则(risk management discipline)。

3. 作为银行的基本指引,本文件从银行监管部门的角度,对合规部门在银行组织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说明。本文件规定的原则具有普遍适用性,但是它们必须在特定的法律和规章框架内适用。关于银行合规部门的组织结构及其职责范围,各银行之间存在重大差异。有些银行的合规部门采取集中管理模式,所有合规部门的工作人员都集中在一个合规部门工作;但有些银行的合规部门则采取分散管理模式,其工作人员分布在不同的业务部门。许多银行已经设立了一位负责整体合规的负责人(a group compliance officer)。而在一些银行中,法律部门可能单独承担咨询职责。在不同的法律制度下,合规部门的组织架构和职责范围同样存在许多差别。在有些法律体系中,合规部门须承担一些法律规定的职责和义务;而在其他一些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合规部门则无类似责任和义务。

4. 委员会认识到,就某个具体的国家而言,银行采用何种模式设立其合规部门须取决于多种因素,如银行的规模、经营的混合程度、银行业务的性质及其地理分布等。但是,不管银行的合规部门如何组织,银行均应遵循下列两大原则:(1)银行合规部门的职责应当明确界定;(2)银行合规部门及其人员应当独立于银行的经营活动。

5. 如果银行全行上下都严格遵守高标准的道德行为准则,那么该银行合规风险的管理是最为有效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银行的组织文化建设,促使所有员工(包括高层管理人员)在开展银行业务时都能遵守法律、规则和标准。银行在组建内部的合规部门时,应遵循本文件所规定的原则,而合规部门则应支持管理部门推进以职业操守为基础,建设蓬勃向上富有活力的合规文化,从而促进形成高效的公司治理环境。

6. 在理解本文件时,应联系委员会制订的其他相关文件。这些文件主要包括:

《银行组织中内控体系框架规定》(1988年9月制订)

《提升银行组织中的公司治理结构》(1999年9月制订)

《银行内部审计及监管部门与审计人员关系》(2001年8月制订)

《银行客户尽职调查》(2001年10月制订)

《健全银行经营风险的管理及监督机制》(2003年2月制订)

7. 在说明有关原则时,本文件假设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主要由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关于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经济组织都有不同的立法和监管结构框架。因此,在适用本文件所规定的原则时,应考虑具体国家及经济组织中不同的公司治理结构。

8. 本文件首先开门见山地提出“合规部门”(compliance function)的定义,之后提出银行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合规方面应履行的职责。接下来的章节标题为“合规部门的几项原则”(compliance function principles),该部分主要说明银行内部合规部门的组织、结构、职责及其他相关内容。

9. 本文件所规定的原则适用于银行、银行集团以及子公司主要为银行的控股公司等。

合规部门的定义

10. 银行合规部门可作如下定义:

“银行合规部门是识别、评估、通报、监控并报告银行合规风险的一个独立的职能部门。银行合规风险(compliance risks)则是指因违反法律或监管要求而受到制裁的风险、遭受金融损失的风险以及因银行未能遵守所有适用法律、法规、行为准则以及相关惯例标准(统称为”法律“、”规则“和”标准“)而给银行信誉带来的损失等方面的风险。”

11. 本文件所称之法律、规则及标准主要是指与银行经营业务相关的法律、规则及标准,主要包括反洗钱、防止进行融资活动的相关规定,以及涉及银行经营的准则(conduct of business)(包括避免或减少利益冲突等问题),隐私及数据保护以及消费者信信贷(如果银行从事消费者信贷业务)等方面的规定;此外,依据监管部门或银行自身采取的不同监督管理模式,上述法律、规则及标准还可延伸至银行经营范围之外的法律、规则及标准,如劳动就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税法等。

12. 本文件所称之法律、规则及标准可能有不同的渊源,包括监管部门制定的法律、规则及标准,市场公约(market convention),行业协会制定的行业守则(codes of practice)以及适用于银行内部员工的内部行为守则(internal codes of conduct)。它们不仅包括那些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还可能包括更广义上的诚实廉正和公平交易的行为准则(norms of integrity and fair trading)。

董事会在银行合规管理方面的职责

原则1:银行董事会有责任指导(oversee)银行合规风险的管理工作。董事会应当审核银行有关合规方面的制度,如章程或者其他规定设立银行合规部门的正式文件。董事会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对银行合规方面的制度及其实施情况进行审核,从而对银行有效管理合规风险的程度进行评估。

13. 银行的董事会只有确定目标,在银行组织中不断倡导并提升诚信与正直这种价值观念(values of honesty and integrity),银行合规方面的规章制度才有可能有效实施。遵守有关法律、规则及标准应是实现上述目标的一个重要途径。董事会有责任制定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控制银行的合规风险。董事会还应监控有关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包括合规方面的问题是否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等。

高级管理人员在银行合规管理方面的职责

原则2: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应负责建立合规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确保这些规章制度得以贯彻实施,并将有关实施情况向董事会报告。高级管理人员还应负责对有关合规方面的规章制度进行可行性评估。

14. 银行应当制定有关合规风险管理的成文的规章制度,以便对银行面临的主要合规风险问题进行识别,并就银行如何控制这些风险进行说明。这些规章制度应当包括所有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都应遵循的基本准则;根据情况需要,还应根据上述基本原则为员工制订更为详尽的实施细则。银行应当对适用所有员工的一般标准与只适用特定员工群体的规则进行区别,这样才有助于提高有关规则的明确度和透明度。

15. 高级管理人员在确保合规方面的规章制度得以贯彻落实的同时,还有责任保证在发现违反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时,能够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或进行纪律处罚。

16.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每年至少对合规方面的规章制度及其实施情况进行一次评估,确保有关规章制度一直具有可行性。

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或董事委员会报告一次有关合规方面的规章制度相关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包括对有关规章制度的必要修改提出建议等;上述报告应当有助于董事会成员就银行是否有效管理其合规风险问题作出全面正确的判断。

在发生任何重大违反法律、规则及标准的行为时,及时向董事会或董事委员会报告。

原则3: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应负责在银行内部设立高效的常设性的合规部门,并应作为银行合规管理工作的一项制度予以明确。

17.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为合规部门提供足够的资源,保证银行能够依靠常设性的、高效的合规部门(进行相关决策)。

合规部门应遵循的原则

地位

原则4:银行内设的合规部门应当在银行内部享有正式地位。为此,银行应在经其董事会批准的性文件(章程)或其他正式文件中对合规部门的地位、职权及独立性进行明确规定。

18. 银行性文件(章程)及其他正式文件应解决下列问题:

制定相关措施,保证合规部门独立于银行经营业务;

合规部门的职责;

合规部门与银行内部其他部门或组织的关系问题;

合规部门为履行其职责而获得有关必要信息资料的权利;

合规部门对可能违反合规方面的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调查的权利,以及(如合适)指定外聘律师实施上述调查的权利;

合规部门承担向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作正式报告的义务;以及

直接进入董事会或董事委员会的权利。

19. 涉及合规管理方面的(章程)或其他正式文件应当传达给银行所有员工。

独立性

原则5:银行合规部门应当独立于银行经营业务。

20. 合规部门应有能力主动对所有可能存在合规风险的银行部门履行合规风险管理的职责。合规部门还应有权随时就其调查发现的任何违规或可能的违法行为向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或董事委员会)报告,银行应确保合规部门不因实施上述行为而遭受管理人员或其他任何工作人员的打击报复或冷遇。

21. 合规部门应有权主动与任何员工进行交谈和沟通,并有权为履行职责之需获取任何记录或档案材料。

22. 为确保合规部门的独立性,银行应为合规部门提供足够的资源以保证其高效履行职责。合规部门的预算及合规部门工作人员的补偿机制应与合规部门的宗旨保持一致,而不应依赖于业务部门的经营状况。

23. 银行内部的合规部门可采取集中管理的模式,也可采取分散管理的模式。无论采取何种模式,合规部门都应设一位负责人(head of compliance)具体负责合规部门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合规部门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向该负责人报告工作。 在合规部门采取分散式管理的情况下,如果要求合规部门工作人员向具体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报告工作,而不是向合规部门的负责人报告工作,那么,合规部门工作人员的独立性就有可能被削弱。

24. 合规部门的负责人可以是高级管理人员之一,也可以不是。如果合规部门的负责人为高级管理人员,那么他/她不应直接负责银行业务部门。如果合规部门的负责人不是高级管理人员,那么,他/她应享有直接向不负责具体业务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报告的渠道,如情况需要,他/她还应有权绕开通常的通报渠道,直接向董事会或董事委员会报告工作。

25. 在一些小银行,合规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与其合规管理职责不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例如,合规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应承担创利(revenue-generating)工作,如交易、市场营销或客户咨询等),可以同时从事非合规部门的工作。

职责

原则6:银行合规部门的作用应作如下界定:识别、评估及监控银行所面临的合规风险,并向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建议或报告上述风险。

26. 合规部门的责任应包括以下各项(或者是下面所列的大多数)。如有关职责未规定由合规部门履行,则应规定由其他独立的部门履行。

合规部门主动识别和评估与银行经营活动相关的合规风险,这些经营活动包括:与新产品和新业务开发相关的银行业务,提议建立新业务或建立新的客户关系或者导致这种关系的性质发生重大变更等活动;

就适用法律、规则及标准等向管理人员提出建议,包括及时掌握有关法律、规则及标准的最新变动情况,并就上述变动情况向管理人员提出相关建议;

为正确实施有关法律、规则及标准,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流程(procedures)及有关文件(如合规手册、内部行为守则及行为指引等),并为员工制定书面指引;

在发现银行规章制度及流程存在缺陷时,立即对有关内部流程和方针的可行性(appropriateness)进行评估;在必要时,还应对上述流程和方针提出修改建议或方案;

监督银行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为此,合规部门可实施定期和全面的合规风险的评估及测试,定期向高级管理人员(必要时,向董事会或董事委员会)报告;报告应提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报告期间开展的关于合规风险的评估和检查工作,已发现的违法行为和/或存在的不足,以及所采取的补救措施;报告还应包括向合规部门人员及其他银行工作人员提供的培训方面的信息;

履行特定的法定职责(例如,履行反洗钱职责等);

就遵守法律、规则及标准等合规要求对员工进行教育 ,并且在银行员工提出合规方面的问题时(进行解答),充当联络站(contact point)的角色;以及

与银行外部的相关组织保持联系,这些组织包括监管当局、标准制定组织以及外部律师等。

27. 上文已述,并非所有上述列举的职责均须由合规部门履行。例如,有些银行的法律部门(legal function)和合规部门(compliance function)就是两个不同的部门;法律部门负责向管理人员提供法律、规则及标准方面的建议咨询以及为工作人员制订相关工作指引等工作,而合规部门则负责监控有关制度和流程的合规性,并就有关合规问题向管理人员报告。如果不同部门之间有明确的职能划分,那么,每个部门的职能划分必须清晰。如果合适的话,每个部门之间应当建立正式的合作机制和相关信息互通机制。如果合规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如,内部审计部门或自我评估管理控制“management control self assessment”)进行相关检查(testing),并发现存在违规行为,那么,该测试部门应当及时将上述测试结果向合规部门的负责人报告。

28. 合规部门应根据合规管理方案(compliance programme)履行其职责,该方案可规定合规部门的行动方案和计划,如具体制度和流程的实施和复核、合规检查以及就合规问题对银行工作人员进行教育等。

合规部门的工作人员

原则7:合规部门的负责人根据本文件规定的原则负责合规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29. 该原则要求合规部门的负责人对合规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适当的监督。

30. 合规部门的负责人调离岗位时,银行应将该情况报告银行监管部门。

原则8:为确保高效地履行合规管理工作,负责合规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应具备必要的资质、工作经验、专业素质和个人素质。

31. 工作人员具有较强(appropriate)的专业素质,如能全面理解法律、规则及标准及其对银行经营的影响。为保证合规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应当对他们进行定期和系统的教育和培训,使工作人员能及时了解掌握法律、规则及标准等方面的最新发展。

32. 工作人员具有较强的个人素质(此要求与其他银行员工是一样的),主要包括:综合素质、思考能力、中立和独立判断的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较强的判断力和灵活性,同时在处理合规问题上还应具有勇于挑战组织内其他工作人员的能力。

跨境问题

原则9:如果银行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开展业务,那么,银行应当通过构建合理的合规部门,确保在银行合规管理的统一框架内圆满解决银行业务经营所在地的合规风险问题。

33. 银行可能通过其当地分行或附属机构,或在其没有实体存在(physical presence)的地区开展全球性的业务。由于各国或地区的法律及监管要求千差万别,跨国银行在建立集团内普遍适用的合规管理组织框架的同时,也应重视协调和解决在特定区域内的合规风险问题。

34. 银行合规部门的组织结构及其职责应与当地的法律及监管要求保持一致。

与银行内部审计的关系

原则10:合规部门的权限和范围应根据内部审计部门的审核而定。

35. 合规风险应被列入内部审计部门的风险评估范围,而审计方案应与风险级别相当。内部审计部门考核合规部门工作时,应检查(test)合规部门为保证银行遵守相关法律、规则及标准而在银行内部实施的控制合规风险的措施。

36. 本原则表明,审计部门只有与合规部门保持独立,才能保证对合规部门的工作进行独立的考核。

与外聘人员的关系

原则11:有些特定的工作可能需要聘请外聘人员办理,合规部门的负责人(该负责人应当为银行职员)应对此外聘行为进行适当的监控。

银行履职报告篇(6)

【关键词】反洗钱 可疑交易报告 金融机构

近年来,在人民银行指导下,苏北各市金融机构一般可疑交易报送工作质量有明显提高。但重点可疑交易报告工作成效并不明显,金融机构向当地人民银行提供涉嫌洗钱犯罪的有价值情报数量偏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反洗钱工作的总体效果。为了解苏北各地金融机构重点可疑交易报送工作情况及当中存在的问题,5月下旬,人行南京分行反洗钱处对徐州、连云港、宿迁、盐城、淮安等苏北五市开展了一次专题调研。

一、苏北五市金融机构重点可疑交易报告现状

截止2011年底,苏北五市金融机构总数332家,其中,银行业118家,证券期货业45家,保险业165家,非金融支付机构4家。在重点可疑交易报告上呈现以下特征:

(一)重点可疑交易报告数量偏少

经统计,苏北五市金融机构在2010年、2011年上报反洗钱监测中心的可疑交易报告分别是413410份、914570份,涉及金额分别19803亿元、121785亿元,上报的笔数和涉及金额呈逐年上升趋势。但同期向当地人民银行报送的重点可疑交易报告仅分别为8份,16份。而同期,苏南地区(本文中指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京)金融机构分别上报反洗钱监测中心的可疑交易报告2114701份、4488623份,涉及金额分别为198774亿元、498177亿元,报送重点可疑交易报告分别为42份、81份。与苏南地区相比,苏北地区可疑交易报告数量,尤其是重点可疑交易报告数量明显偏少。

(二)重点可疑交易报告分布不均

截至目前,苏北五市金融机构重点可疑交易报告全部集中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目前还是零报告。这与一般可疑交易报告多数集中在银行业是相关联的。五市中,重点可疑交易报告较多的徐州和盐城,2010年和2011年两年分别共有8份和7份重点可疑交易报告,而淮安、宿迁则相对较少,都仅有2份,其中分别有一年完全是零报告。另外,苏北五市重点可疑交易报告目前全部集中在本币上,外币重点可疑交易尚未发现。考虑到区位因素,苏北各市重点可疑交易报告在数量、地域、币种上分布不均与各市经济金融活跃程度不同有一定的关联,但也并不存在完全的因果关系。

(三)重点可疑交易报告质量不高

苏北五市金融机构报送的重点可疑交易报告,普遍质量不高,多数存在客户尽职调查不充分,交易对手及交易背景了解不透,以及缺乏必要的类型及性质分析等问题,有的仅从交易金额和交易笔数、频次来判断是否为重点可疑。由于上报的重点可疑交易报告价值较低,导致最后向侦查部门移送的可疑线索数量较少。也是因为向公安部门移交可疑交易的线索少头绪乱,情报价值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难度大,成案率较低。近2年来苏北地区人民银行共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10起(其中,淮安截至目前还没有公安机关移送过可疑线索),最后立案及最终破获案件仅1起。

二、苏北五市金融机构重点可疑交易报告工作存在问题

(一)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有待提高

从调查情况来看,苏北五市金融机构普遍存在反洗钱意识不强的问题。由于反洗钱工作不能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多数金融机构认为反洗钱工作不仅不能够促进业务的拓展,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运营成本,甚至担心因为严格执法丧失潜在客户,在行业竞争激烈的环境下,很难把反洗钱工作提到应有的高度。多数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还停留在合规层面,认为只要合规即可免责,仍处于被动的机械式应付,没有从风险控制的角度主动去开展工作。特别是在可疑交易报送上,依然存在着较多的防御性报送问题。而对于涉嫌犯罪的重点可疑交易,普遍缺乏风险防范意识和相应的制度及人员安排,有的金融机构甚至还抱有地处苏北,不会有洗钱案件发生的侥幸心理,更有个别金融机构则对重点可疑交易怀有一定程度的排斥心理,从而导致反洗钱工作,尤其是重点可疑交易报告工作浮于表面。

(二)重点可疑交易报告工作机制欠缺

一是部门有效履职难。苏北五市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多数指定由合规管理或风险控制部门牵头负责。但反洗钱具体职责履行牵涉到会计、零售、公司、国际、信用卡等多个部门,虽然设立了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但主要工作要由合规部门去协调组织,作为普通的内设部门,其协调难度比较大。特别是涉及到重点可疑交易,需要回溯调查,工作力度往往不够。二是工作流程不完善,可疑交易报告职责履行难到位。金融机构可疑交易报告一般由营业网点柜员利用反洗钱系统分析形成,交由业务主管复核后再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上报。其中,网点临柜人员由于日常柜面本职业务工作量大,一般要利用上班前和下班后的时间兼职完成反洗钱工作,加之反洗钱监测系统根据“客观标准”自动识别和筛选的可疑交易数量较多,临柜人员基本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很难把职责履行到位[1]。

(三)人工甄别分析不足且识别能力欠强

对可疑交易开展人工甄别,是履行可疑交易报送义务的基本要求,也是确定某项可疑交易是否涉嫌洗钱犯罪的关键环节。但从调查来看,苏北各市多数金融机构限于人员编制和成本,没有设立专职的反洗钱可疑交易分析人员,对一线网点依靠反洗钱监测系统自动抓取的可疑交易,普遍存在着人工甄别分析不足的问题,容易遗漏一些有价值的重点可疑交易。另外,随着金融业务和金融产品的创新,洗钱领域的不断扩大,现有反洗钱工作人员对可疑交易识别能力欠强。在调查中,多家金融机构反映现有人员业务知识跟不上反洗钱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平时工作中发现一些似乎存在疑点的,或似乎有必要进一步分析确认的可疑交易,不敢轻易做出判断,也不知如何进一步追踪。而对于网上银行、POS机等近年来发展较快的非面对面业务,更加缺乏识别风险的能力,无法形成有效的防范机制,从而影响了反洗钱情报的获取和工作成效。

(四)反洗钱系统不完善对重点可疑交易的提炼形成制约

为履行反洗钱义务,提高工作效率,目前金融机构基本都开发了反洗钱监测系统。但从调查来看,多数金融机构存在着反洗钱监测系统与核心业务系统不能完全对接的问题。如客户风险等级划分,不少金融机构未将等级划分结果嵌入反洗钱监测系统。而像网上银行等非面对面交易,交易对手信息一般都集中在金融机构的省级分行,地市级分支机构无法查询。对可疑交易实行的有效的监测,需要金融机构对客户的了解和支付交易的完全掌握。由于系统不衔接,导致客户信息和交易信息采集不全,金融机构难以按客户为单位对交易情况进行全面监测,从而制约了对可疑交易及时分析和准确判断。

三、加强苏北地区重点可疑交易报告工作的对策与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金融机构反洗钱意识

首先是要强化各级金融机构负责人的反洗钱意识,要充分认识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反洗钱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其次是要强化金融机构员工的反洗钱意识,积极履行法律规定的反洗钱义务,增强工作责任感。同时将反洗钱工作纳入到业务合规工作考核体系中,加大对相关人员的考核力度。随着金融业务的转型和工作理念的转变,要提示金融机构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认真考虑并履行对国家对社会及对公众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加快培养反洗钱专业人才

反洗钱工作是专业性、技术性强的专项工作,要督促金融机构要针对自身的业务现状和特点,下大力气解决反洗钱岗位人员流动性高、反洗钱人员兼职且业务技能和水平低不适应等问题,培养专家型反洗钱队伍,保证反洗钱相关人员的专业性和延续性。同时,加大对员工进行新产品新业务洗钱风险,特别是可疑交易识别的培训力度,提高员工对可疑交易的甄别、分析,尤其是从可疑交易中提炼情报的能力,确保对反洗钱监测系统抓取可疑交易数据处理的及时、完整和准确。

(三)推进反洗钱工作从前台分散处理向后台集中处理的转变

鼓励金融机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查找分析自身工作模式和流程中的不足,学习工商银行反洗钱业务“系统做,集中做、专家做”的集中处理模式,创造条件逐步推进反洗钱工作从前台分散处理向后台集中处理的转变。要指导金融机构完善反洗钱工作流程,加强人员配备,特别是人工分析甄别人员的配备,在反洗钱系统自动筛选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并进一步强化人工分析甄别机制,加强对重点可疑交易监测与排查力度,提升重点可疑交易报告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四)切实做好反洗钱系统与核心业务系统的对接和整合

指导金融机构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并做好与新业务特性的衔接,在此基础上,优化反洗钱监测系统与核心业务系统有效整合。一方面完善核心业务系统与客户基础数据仓库等系统的接口,提高交易数据和客户信息的提取率,实现数据报送的全过程管理。另一方面将核心业务系统与信用卡、票据等业务的链接,将网银交易、ATM存取款、POS机刷卡以及汇票、本票、支票等业务信息直接接入核心业务系统,尽可能扩展同一交易客户可疑交易数据识别来源,为可疑交易的识别和排查创造条件。

(五)督请省级金融机构加强对其分支机构的管理和支持

加强与省级金融机构的沟通与协调,督请各省级金融机构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其分支机构反洗钱工作,特别是在履行可疑交易报告等反洗钱核心义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在省级层面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整合系统资源的基础上,着重要抓好反洗钱工作在分支机构的落实。一方面要抓好薄弱地区,加大对反洗钱工作薄弱的分支机构管理和指导力度,另一方面要抓好薄弱环节,指导分支机构加大可疑交易分析排查力度,加强反洗钱系统数据的监测分析,不断优化参数设置,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挖掘有价值的洗钱线索上来。另外,还要督请省级金融机构在人员编制和经费上给予其分支机构反洗钱工作必要的支持。

(六)人民银行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和指导

人民银行分支行要高度重视金融机构重点可疑交易报送工作,在法人机构监管框架下指导辖区金融机构采取措施,切实解决当前重点可疑交易报告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有效拓宽涉嫌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的情报来源。对含涉嫌洗钱犯罪线索的重点可疑交易,鼓励金融机构直接向侦查机关报案。要在反洗钱案例和风险控制方面加强宣传与培训,指导金融机构开展有针对性的资金监测,密切关注和经济犯罪高危地区的资金往来,进一步提高金融机构资金监测分析水平。另外,还要研究建立反洗钱激励机制。对于及时报告重点可疑交易、协助破获案件、成效突出的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调动金融机构参与反洗钱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反洗钱工作质量和水平,共同防御洗钱犯罪。

银行履职报告篇(7)

述职报告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述职述廉的重要应用文体,对人才的选拔、培养和使用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下面就让小编带你去看看公司监事长年度工作述职报告范文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公司监事长述职报告1本人现任睢宁农商行监事长、纪委书记,主抓监事会、纪委工作,分管监察、工会、基建和信访等工作。现将20____年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绩

20____年,本人重点在监督、质询、反馈、协调、参与等方面,认真履行本岗职责,在农商行经营合理性、有效性方面动脑筋想办法,加强监督与审计,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在监事会的有效监督下:一是董事会的方向把握正确,各项决策较为科学;二是行长室的各项业务指标完成较好;三是资产质量进一步夯实;四是风险防范到位,流程化操作进一步规范;五是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六是企业形象、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快速提升;七是农村商业银行成功组建。

二、主要工作内容和做法

(一)以完善法人治理为前提,提升监督制衡能力

借农商行组建之机,按照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制定《江苏睢宁农村商业银行监事会议事规则》、《江苏睢宁农村商业银行监事会履职尽职考评委员会工作制度》和《江苏睢宁农村商业银行监事会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履职评价办法》等,从制度上明确了监事会的工作程序、议事规则、监事长和监事的职责权力以及履职尽职考评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奖惩考核等,加强监督与协调,更好地服务于业务经营管理。

(二)强化履职与监督,把关单位运营方向

1.独立执事,加强监督。

认真行使监事会监督决策职权,参与董事会相关会议,对董事会制定的各项经营目标、相关规定等提出可行的建议,从监事会的角度对董事会的议事程序、议事规则的合规、合法性进行有效监督;对行内涉及高管人员聘任或解聘、利润分配方案、重大关联交易及可能损害存款人和股东权益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履行《章程》赋予的职责,为农商行发展保驾护航。

2.推动“三长”协调运转。

做好“三长”工作日志,与董事长和行长之间经常通报情况,使“三长”之间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监督,做到履职不越位、办事不错位、工作不空位,体现“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要求。20____年,本人共列席董事会6次,列席行长室会议20余次,主持召开4次监事会。

3.积极监督重要环节。

对重要岗位人事变动、大额费用支出、集体物品采购、网点装潢装修、信贷管理等重大事项决策过程实施全程监督并形成机制,增加决策的透明度。

(三)加强教育与责任落实,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把党风廉政建设、治理商业贿赂、案件防控治理工作职责分解到各部室、支行、岗位、人员,层层签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承诺书》,进一步完善责任落实体系。充分利用员工入党、干部提拔、节假日等时机,开展预防教育,切实关注“九种人”,让干部职工给爱好“上把锁”,给交往“设道岗”,自觉抵御各种腐败思想的侵蚀。

(四)做实监察和信访工作,强化问责与监督

1.加大警示教育力度。

邀请县法院、纪委、公安部门专家给全行信贷人员进行警示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图展等方式,对易发案件环节的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取得较好效果。

2.发挥监察“侦查”作用。

坚持对基层支行调查走访制度,定期参加支行民主生活会,关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思想动态,倾听基层员工和群众的意见,把建议和意见反馈给总行,发现苗头、倾向性问题及时给予提醒和告诫。

3.健全信访工作网络。

重点解决业务发展中的焦点、热点及信贷人员廉洁等问题,特别是在十八大期间,严格落实“零报告”制度,重大紧急信息随时报送,建立起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排查网络,为单位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积极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登记和查处工作,群众来信来访查结率达100%。

(五)保障权益,加大投入,促进农商行和谐健康发展

继续推行爱心工程、温暖工程、健康工程、文化工程“四项工程”,开展在职工生日当天赠送鲜花和生日蛋糕活动,为考取大学的职工子女送去励志费,为六周岁以下的职工子女发放独生子女费,“六一”儿童节为职工子女发放读书费,为干部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加大对员工的福利待遇管理,确保职工利益最大化,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同时,积极开展多姿多彩的职工文化活动,通过元旦健身走、舞动乡村、合规文化建设征文、春节晚会等活动,以此增强企业向心力与员工凝聚力,提升企业内涵。

三、政治表现和廉政建设情况

本人作为睢宁农商行监事长和纪委书记,自觉将自己置于党和员工的监督之下,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廉洁从业的自觉性,保持清正廉洁的高贵品质。同时,本人能坚持勤政廉洁,坚决做到“三不”:不以权谋私,未借工作之便为家人和亲属谋私利;不搞权钱交易,无“吃、拿、卡、要”行为;不用公款相互宴请、铺张浪费,在廉洁方面经得起考验和检验,能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

四、存在的不足

20____年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不足:监事会的监督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监督层面还需要进一步拓宽;外部监事的履职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同时,监事会深入基层的频率有待加强,在如何更好地维护职工权益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努力。

五、下一步计划

本人将进一步加强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加大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与监事会成员一道,积极参与经营管理,搞好组织配合,为董事会决策和经营班子工作提供有力的保证,促进经营决策科学化、业务管理规范化、岗位操作流程化,实现睢宁农商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以上述职,请予评议!

公司监事长述职报告2各位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我受监事会委托向大会做20____年监事会述职报告。请予审议。

一、20____年监事会工作回顾

20____年,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要求,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工作,以维护和保障股东利益为己任,履行监督职能,参与企业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范围,依据集团“一建、四统一、两监督”的管理模式和集团管理标准,履行监事会在财务监督方面的职责,着力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财务监督,坚持以内部审计为主,并开展专项检查,推动了财务管理水平上新台阶。

1、定期审查公司及各子公司财务报告,有计划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20____年按照集团内部审计计划的要求,内部审计小组完成了______有限公司20____-20____年年度财务审计;______有限公司20____年年度财务审计;______有限公司20____~20____年的审计报告传阅工作、______有限公司20____-20____的年财务审计报告传阅工作。审计指出了各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规范行为,并提出了改进建议。

2、维护企业利益,监事会加强对重点问题的审计监督。

内部审计小组对中石化西北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管理局、新疆爱克特流量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天德诚贸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在外资金和在外未结算产品进行核对,并督促结清新疆天德诚贸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尾款。提出统一发货单据、统一名称图号等合理建议。

二、20____年监事会工作要点

监事会确立的20____年总体工作思路是:紧紧围绕公司20____年的生产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紧密结合企业特点和公司管理实际,创新监事会工作方式、方法;坚持以财务监督为中心,增强当期监督的时效性和有效性,注重协调落实,提升监事会报告处理的效率和水平。加强对重大经营管理活动和重点部门的审计监督,关注公司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探索监事会对企业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切实履行法律和《公司章程》赋予的监督职责,维护股东、职工和企业利益,保障资产保值增值。

主要措施包括以下几点:

(一)、依法完善监事会的各项监督职能,规范公司生产经营各方面运作模式,确保监事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依据相关规定完善监事会工作职能,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方式,使监事会工作有法可依,转变思想,将被动监督变为主动要求监督,积极参与公司的有关会议,充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继续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的监督,点面结合重点检查,做好数据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做好数据转换工作。

(二)、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增强主动服务意识,落实专项调查处理结果,监督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

监事会作为监督机构,要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为出发点,主动深入部门和职工中去,多联系多沟通,带着问题搞研究,广泛收集意见,确保监事会日常工作务实科学细致深入开展。紧密配合董事会工作,落实董事会相关决议,保障相关决策顺利执行。

(三)、强化对重要部门的监督力度,提高监事会工作人员综合技能,提升监督水平。

坚持每年一次对集团内公司财务及重要部门的审计检查工作,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经济运行状况。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注重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加强审计、企业内部管理等各方面的学习,增强自身的业务技能,提高监督水平,切实维护所有者权益。

新的一年,公司仍然会有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齐心协力。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董事会和经营层依法开展工作,在20____年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政策和公司章程办事,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充分发挥好现有治理结构优势,牢固树立维护大局、维护股东利益的一致目标,诚信正直、勤勉工作,就一定会战胜未来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圆满完成公司20____年的任务目标。

谢谢大家

公司监事长述职报告320____年,本行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本行《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合行、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对本行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及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有效的跟踪监督,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责。现在,我受监事会委托,向本次股东大会做20____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一、20____年监事会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坚持定期会议制度,加强内部工作协调。根据本行章程和董事会的安排意见,监事会坚持了定期会议制度。每次会议召开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本行《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同时,监事会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对合行信贷、财务、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改进意见。

(二)全面履行监事会职责,加大审计、监察工作力度。主要是稽核监察部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标准,紧紧围绕省联社的案防工作意见,结合本行案防工作管理现状,加强对可能出现案件风险隐患的重要岗位、重要部位和环节、重要业务等方面进行了现场审计和检查。

1.加强案防制度学习,增强案防管理责任感。

在年初通过对往年的案防管理制度的学习,结合当前案防工作形势,拟定了20____年度稽核监察工作意见,并提出了年度案防工作计划和目标。重点加强对支行行长、主管信贷、主管会计的履职案防管控,重点排查“四个一”“五个一”案防制度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和安全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2.层层签立案防责任状、人人签订承诺书。

全员细化为52个岗位,分别签订案防责任状30份;签订条线责任书7份;签订员工案防承诺书241份;收缴案防保证金34人45000元,其中董事长9000元(年初已上交三峡农商行),分管和监督第一责任人各2000元、支行行长及部门经理各1000元。全员签订员工自控互控联保责任书239份,做到自我约束、上下制衡、左右衔接、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再以支行部室为单位与合行党委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9份,党员签定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78份。

3.积极落实省、市两级案防工作意见方面。

紧紧围绕依法合规经营,结合新业务系统操作流程进一步完善审计工作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开展序时审计和各类专项审计,督导条线岗位互控监督。强化重点人制度学习,对潜在的“习惯性违规、服从违规和不作为”进行了警示教育。督导所有网点进行了案防量化考核自评和检查。适时对86人次进行了轮岗审计,230人次强制休假审计。

4.开展了9期(274人次)反腐倡廉、商业贿赂治理等教育培训。

通过“教育为主、预防为先”,培育一种好的企业文化和价值取向。彻底摒弃“熟人文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钱就能使鬼推磨”的价值取向。

5.积极接访,细化排查维稳。

春节、两会、十一期间,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信息排查,督导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汇报或化解矛盾,加强与政府群工部的联系,确保平安无事。

6.加强对员工不良行为、重点人员及负面信息的排查。

20____年共找员工谈话59场(人)次。排查出重点人员5名,其中已解除2名,重点关注3人,已调离重要岗位1名,有2名重点关注人员未调离重要岗位,已落实帮教措施3名。

7.为防止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恶化,有效维护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平安稳定。

根据《宜昌市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及时启动了以建设和谐家庭为目标,对合行所有员工婚姻家庭矛盾和邻里纠纷进行大排查、大调处、大整治的活动。稳控不稳定因素源头,有效预防因婚姻家庭矛盾和邻里纠纷引发的“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创建“平安家庭”,以家庭的平安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和合行业务的健康发展,提升员工处理人际关系调适自我心理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8.加大了对违纪行为行的处罚力度。

对贷款违规责任人发出《处理责任贷款违规行为决定书》6份,其4名责任人共代偿9.7万元不良贷款。20____年度对一般性违规处罚52人次,处罚金额1.58万元;扣留绩效工资7人9.09万元。

(三)监事会派员会同财务、基建、审计等职能部门对本行招投标项目进行了全过程监督,并对已完工项目进行了现场审计。

(四)监事会派员参与了本行20____年的增资扩股工作,强力推进了本行资本补充和产权改革工作的顺利完成,为后期稳健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监事会对本行20____年度工作的整体评价

监事会认为,一年来,宜都农村合作银行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奋斗,全面实现了年初董事会制定的各项经营管理目标,各项业务得到了突破性的发展,顺利完成了资本补充等深化改革工作。

经省联社对我行进行20____年度决算真实性审计,宜都合行20____年度经营管理工作做到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立足于资产分类准确、拨备计提充足、做实利润、风险指标达标的要求,正确处理好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年度经营状况和成果。按照银监会根据新《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商业银行监管评级系统测试,宜都农村合作银行20____年度监管评级仍为三A级,为推动本行按现行高标准组建农商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20____年监事会工作重点

20____年,金融业面临的困难和机遇并存,改革和管理的任务依然繁重,需要我们齐心协力,奋发有为的开展工作,开创稳定发展的新局面。监事会确立的20____年的总体工作思路是:“紧紧围绕合行20____年业务发展、经营管理目标和工作任务,加强经营风险监管,注重协调落实;加强对重大经营管理活动的跟进监督;拓宽监管工作的覆盖面。”

1、按照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监督促进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进行。

更加关注合行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的协调运作;关注经营班子的和谐关系;关注各级管理人员的道德修养,尽职敬业,工作业绩等。

2、进一步建立内部审计机制,加强审计工作。

3、进一步完善相关的监督制度,不断推进监督常规化、系统化,促进企业规范运作。

4、进一步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注重监事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

监事会将继续加强会计、审计、金融等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增强业务技能,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监督水平。

各位股东:合行20____年任务目标已经明确,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依法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好监督职能,维护稳定大局;维护股东利益,诚信正直;勤勉工作,圆满完成公司20____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促进合行长足发展。

谢谢大家!

公司监事长述职报告4根据《温州港集团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制度》的要求,作为集团职工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有关规定,严格按企业职工监事程序,参与企业重大事项的监督。努力工作,认真履职,在促进企业发展,维护企业利益与职工权益方面主要做了一些工作。现将任职工监事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为了能够充分发挥职工监事作用,提高自己的参与议事和监督能力和水平,认真学习职工监事等相关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有关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通过学习,对职工监事职责有了进一步认识,强化了民主管理意识,为源头参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主动参与,促进各项管理协调发展

积极参与集团董事会的重大会议、监事会会议,参与集团重大经济工作决策、管理、重大决定的监督,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在董事会决定企业改革发展等重大问题方面发挥了参与维护作用;在企业实施董事会决议方面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在形成企业自我约束机制等方面发挥了监督协调作用。

三、忠于职能,努力发挥监督保证作用

监督管理是稳健经营的重要保障。能坚持把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贯穿于促进业务发展的整个过程,履行集团职工监事以来,在集团监事会的领导下对董事会、经理层运作及职代会决议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对监事会议题积极表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坚决执行维护监事会决议。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今后打算

通过回顾总结深深感到自己在工作上还存在许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缺乏深入细致的工作,影响了履行职务的效果。争取在20____年,依照监事会的工作制度和工作内容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履职为集团的发展效力尽责。

1、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专业能力,做一名高素质的职工监事,为履行职责提供理论政策等方面的保障。

2、关注职工合理诉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推动企业发展成果普惠职工方面发挥作用。

3、拓展监督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增强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通过列席和参加集团有关会议,提前介入有关决策事项,加强对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

各位代表,集团发展将再谱新篇章,作为一名职工监事,我将时刻牢记肩负职责,在监督决策过程、督促工作落实等方面谋求工作突破,在维护公司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奋力而为。

公司监事长述职报告5各位领导,同志们:

现在由我向大家做述职报告。

我叫______,现任______市商业银行监事长,主要负责监事会的工作,分管稽核监督部和风险控制部。一年来,监事会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银监分局、市人民银行的有效监督和指导下,在行党总支的直接带领下,以“履职责、强监督、求创新、务实效、严规范、促发展”作为整体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监事会工作的主动性和能动性,认真履行章程赋予的职责,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积极推动董事会、经营班子制订的科学发展战略的贯彻实施,初步建立了一套能够较好的促进商业银行发展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在有序运行中初见成效。

一、主动参与,认真履职,积极推动法人治理结构和风险防控体系的建设

过去的一年,是商业银行的开局之年,也是关键的一年。一年来,在我的带领下,监事会立足于商业银行科学和谐发展的全局,主动增强监督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多次列席我行董事会、行务会等重要会议,在发展战略制订、经营决策、重要人事任免,规范经营行为、风险防范、高管人员履职监督等方面,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对涉及到风险防范的问题,积极提出建议并认真研究解决方案和措施;同时,根据章程规定和实际情况的需要,我及时组织召开了20____年监事会会议,会议通过了监事会的工作报告,研究和制订了监事会下一步的工作任务和目标。

20____年,是商业银行流程再造的关键年,城市信用社式的管理制度、经营模式和业务操作流程都远远不能适应新的商业银行的经营和发展,各项制度都需要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各项业务的操作都需要进一步的严格规范。在董事长的带领下,监事会从制度建设和构建风险防控体系的高度入手,精心组织有关科室,落实金融法规、风险指引等有关规定和董事长对流程再造的高标准要求,修订完善了全行10大类、102项操作流程,内容涉及风险控制、稽核监督、财务会计、信贷管理、办公行政、人事劳资、资金管理等全行各类业务和管理的方方面面;同时,我们还组织监察稽核部、风险控制部,对修订后的业务操作流程进行严格的审核和客观的评价,紧紧围绕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业务操作流程、新业务拓展的真实性、合法性和风险性等工作重心,对在业务操作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科学的论证。我们从操作流程的合法性、科学性、全面性、审慎性等方面对全行所有操作流程进行严格的审核评价,并拿出规范性意见,切实将监督检查和风险防范落实到了业务操作流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做到制度先行、内控优先。同时,我要求监察稽核部门,对操作流程实行定期、不定期的对各操作流程进行评价,确保操作流程的及时性、有效性,通过严密的流程操作,严格控制各类风险,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初步构建和形成了以客户为心,以风险控制为主线的防控体系。

二、高度重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加强事后监督和内部稽核体系建设

强化关键岗位、敏感环节工作人员的监督展。案件专项治理是监事会常抓不懈的工作,在我的带领下,监事会全面贯彻《关于落实案件专项治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银行案件风险的通知》、《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银监会关于防范操作风险“13条”措施》等文件规定和山西银监局加强防范操作风险暨案件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通过创新措施、完善机制,全面推动案件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上半年,我们组织召开了由各支行行长、各部门经理参加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传达贯彻省、市银监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20____年全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

20____年,我一直高度重视防范操作风险的规章制度建设,三月份,要求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关于防范操作风险“十三条”和内控“十个联动”等文件精神,结合我行实际,制订了《案件防范处理应急制度》、《案件防范问责制度》,要求纪检部门建立健全问责制度,探讨建立独立问责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问责相关的考核办法,监督问责执行情况,把实施严格问责与奖励合规有机结合起来。

为进一步加强稽核部门的建设,由我牵头组织,在全行范围内公开选拔优秀稽核人员,通过业务考试和资格审查,选拔了一批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高,工作作风硬的业务尖子,充实到稽核力量。在监事会的领导和督促下,我要求事后监督中心和稽核监督部门,根据全行新业务系统上线和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监督工作的重心,更新监督方案和措施,保证监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对关键岗位、敏感环节工作人员的监督,主要包括:

一是完善基层机构负责人、重要岗位人员和敏感环节工作人员的监督约束,建立不当行为档案和相应的行为失范监督制度,发现有涉及黄、赌、毒,以及未报告买卖股票的`和经商办企业等行为的,立即建议调离原岗位并进行审计;监督落实基层主管和重要岗位人员定期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明确具体的程序和规定;

二是落实强化与客户对账制度,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全面对账工作,保证对账覆盖面,提高对账的频率,改进对账方式和手段,加强未达账项和差错处理的过程控制,实行独立审核和责任复核;

三是建立完善内部信贷、会计、资金营运、票据业务、柜台操作等各个要害岗位风险管理制度,并切实监督落实;

四是建立信贷、会计结算等各项业务的档案和台账,强化对要害岗位和重点业务全过程的即时监督。

20____年,稽核监督部门开展了多项现场稽核检查工作,重点对银企对账、不动户存款、其他应收(付)款、长期待摊费用等账务进行了检查,全年银企对账率达到了95%以上,对七家支行存在的无证户提出了整改,全年提出稽核建议19项,解决各类共性问题13条,个性问题73条,下达整改意见书92次。事后监督中心在对全市17家支行和资金结算部的业务进行监督中,累计监督业务量达3106375笔,较去年增加业务量610539笔,平均每天业务量为8629笔,平均每个监督员每天监督1726笔,监督出差错432笔,较去年减少了231笔,差错率为1.39%,较去年下降1.27个成分点。

三、加强监督,创新方式做好高管人员的动态化管理

20____年,我们实行高级管理人员“审查与考试相结合、履职监督与情况通报相结合、动态监督与档案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强化了对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我要求稽核部门对全行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全面的考核,对高管人员在任职期间的经营业绩、风险控制情况、违规违纪情况、政策执行情况以日常行为规范进行全程、全面记录和持续监督,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高管人员是否称职的依据,建立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机制,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对高管人员可能发生的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实施动态监督。

20____年,我行提拔了四名支行行长和部分部门经理,对经营业绩一般,能力不强的四名支行行长进行了降职处分,我领导稽核监督部对离任的四名支行行长进了离任审计。

四、理清思路,创新方式强化不良贷款管理工作

针对我行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强化不良贷款的管理工作,我要求风险控制部门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______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办法》,实行新的不良贷款管理制度,要求风险控制部门建立了规范的信贷管理台账,实行严格、规范化的台账管理,清一户,销一户,督促各支行针对所有不良贷款进行分类汇总,做到一户一策、一部一策。根据不同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收方案,及时深入了解有关不良贷款企业的动态,并逐月上报不良贷款户的情况、清收计划和清收进度。

针对部分不良贷款,通过风险控制部组织全行不良贷款专项会议,要求各支行对我行____年上会以来形成的不良贷款进行逐户汇报,并根据不同企业情况,研究制订了具体措施,同时,强化不良贷款催收制度,保证贷款诉讼时效的延续。对不良贷款要求各支行定期进行债权确认,不能进行债权确认的要上报总行风险控制部,及时采取措施,以保证债权的连续性。

20____年,我们按照总行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行长负责的盘活信贷资产目标责任制。对历史形成的不良贷款,新官要理旧账,努力采取措施逐步化解。对新增贷款形成的不良资产,要严格信贷风险追究制度,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并根据目标责任书,对各支行不良贷款情况进行考核。截止20____年12月末,我行五级分类不良贷款余额10626万元,较年初下降2640万元,占比2.13%,较年初下降1.87个百分点,实现了不良贷款的双下降。

五、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进一步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自我约束机制,规范监督行为,一年来,我们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学习方式,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并将所学应用于日常工作,从思想建设、制度完善、素质提高、措施加强等方面进一步提高监事会自身建设,积极促进内部监督的科学化、业务管理的规范化、岗位操作的制度化。同时,不断完善内部监督体系,健全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监督行为,保证了监督检查有章可循,查处问题有据可依。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开展反腐败斗争是我们搞好其他各项工作的根本和保证,我作为______商业银行的一名干部,首先要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考核到位。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认真学习党的指导思想,不断加强自身修养,不搞特权,在党总支的统一部署下,勇于开拓、求真务实、切实做到真抓、抓紧、抓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七、存在的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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