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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培训总结精品(七篇)

时间:2023-02-28 15:52:40

出纳培训总结

出纳培训总结篇(1)

为使基层一线人员及纳税人熟悉掌握各平台软件的操作应用,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为操作失误,特对系统平台培训工作明确以下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培训时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组织培训:1、软件上线前,2、软件上线后有重大修改且影响正常操作的,3、12366和基层部门根据纳税人和一线操作人员的意见反馈,认为有必要进行培训的。

二、培训原则

(一)培训组织以职能与需求相结合,重在对口。

对上级部门部署推广的软件,根据职能对口的原则,由相应的业务处室牵头组织并具体实施;对本级开发的软件,由需求的组织者负责软件应用培训,需求的提出和组织是基层部门的,根据职能对口,由相应的业务处室负责;大集中系统按模块分类,根据与省局条线对口原则,由业务处室分别负责。

(二)培训方式以集中与日常相结合,重在平时。

培训可以采取集中授课和日常练习两种形式。集中培训由相关业务处室主动开展,以系统使用的岗位、人员为培训对象,分别按照相关岗位、人员要求设置培训内容。日常练习由软件操作人员主动进行,在各软件的模拟环境进行练习。

(三)培训内容以操作与理论相结合,重在实践。

根据培训对象工作的内容、方式和要求不同,培训内容应分别有所侧重,但总体注重操作实践,同时兼顾基础理论。

三、培训职责

培训工作涉及到众多职能部门,各处室和各参与单位应各负其责,协调配合。

(一)计算机中心和征科处协同负责电教室的建立和维护,包括计算机配置、内部网络以及软件模拟环境和上机练习的自动化考勤系统。

(二)市局征科处负责培训工作的总体安排和统筹协调;负责协同配合其他业务处室开展软件培训。

(三)各职能处室对自己职能范围内的软件负有下列职责:负责制定具体培训方案;按照分批分类培训的要求,结合培训人员数量确定培训场次;负责各单位师资力量的培训;负责对纳税人培训的演示光盘、服务手册、操作手册的制作;负责解答税务干部和纳税人在培训和实际操作过程碰到的各类问题;负责上报需省局解决的各类问题。

(四)外包服务公司负责培训的技术保障,包括网络联通、环境搭建以及设备支持等。

四、培训流程

(一)内部培训流程

培训组织部门制定培训计划、制作培训教材(简易操作手册)、确定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和培训地点、现场授课、模拟操作、培训相关问题答疑、组织考试、问题收集、问题反馈。

培训结束后,培训部门要及时将培训材料下发各单位,各单位应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包括授课PPT讲义、软件操作手册、大集中系统运维热点重点问题等材料),并及时向组织培训部门反馈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纳税人培训流程

培训部门制定培训计划、制作教材、确定对象、现场授课、纳税人模拟操作、问题收集并解答反馈。

对纳税人的培训要依托“纳税人学校”平台组织,按照《“纳税人学校”管理办法》开展。对纳税人培训结束后,培训单位要及时将培训材料在地税网站,供纳税人下载学习。

五、培训工作机制

(一)问题收集解答机制

业务处室为软件问题收集的第一责任人,应明确专人负责基层部门和12366反映的软件使用中的问题,及时解答并整理形成“系统操作常见问题”,下发各单位学习。对系统开发原因,培训部门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省局对口处室反映,需要省局大集中项目组解决的,将问题汇总后由征科处统一上报。

(二)过程监控机制

在培训过程中,应注重培训质量和效果。培训部门要加大对各单位师资培训,及时跟踪税务干部和纳税人的反映,出现问题应及时沟通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有重大问题立即向上级汇报。

(三)考核奖惩机制

为了有效检验培训效果,市局将开发大集中系统操作考试软件,供培训部门对培训对象进行操作考试。培训结束后,培训部门要组织对培训人员进行上机考试,并通报考试结果,对考试优秀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连续三次以上上机考试不及格的个人实行待岗学习。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软件系统的熟练操作是推进我市税收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方面,也是进一步规范征管工作要求、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市局的工作意见,加强领导、全面落实。

(二)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培训工作应积极稳妥地分步、分类实施。各部门要制定积极可行的培训工作方案,确定每批次的人数、场地和师资人员,明确各阶段的任务目标和责任人员。对纳税人的培训要加强宣传引导并统筹组织,不给纳税人增加负担。

出纳培训总结篇(2)

Abstract: The quality of tax cadres is the basic guarantee for implementing objectives of the tax authorities. It determines the quality and innovation ability of the work in tax authorities. With the deep development of tax assessment and other work at present, the quality of part of the first-line staff for tax payment assessment can not fit the business skills. In order to understand the quality of the tax payment assessment staff, we design the questionnaire of quality and ability for the tax payment assessment staff. Through giving out, retrieving, processing and analyzing the questionnaire, the empirical analysis of the quality and ability of tax payment assessment staff is carried out and the training strategies for quality and ability of tax payment assessment staff are put forward.

关键词: 纳税评估;素质能力;分级、分行业培训模式

Key words: tax payment assessment;quality and ability;training model by different grades and trades

中图分类号:F27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36-0051-02

0 引言

①研究目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规(2013-2022年)〉的通知》中提出“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方向分为综合管理、税收业务和税收信息化管理3类。培养对象主要为全国税务系统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突出工作业绩、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如果把领军人才“千人工程”比喻为“塔尖”,那么,税务系统纳税评估人员素质能力的培养,它是专业化人才“万人工程”培养的一部分,它就是“塔体”,而基层业务骨干人才“十万人工程”就是“塔基”,它们为“千人工程”输送领军型人才奠定基础,提供支持。

②研究创新之处:

1)归纳出“税务系统纳税评估人员素质能力体系”。为组织和个人提升纳税评估素质能力提供了具体的发展和建设方向。

2)实证性研究税务系统纳税评估人员素质能力现状。纳税评估人员素质能力属于实践性方面的能力,而许多素质能力的研究大部分是解释性的研究,对纳税评估人员素质能力深入课堂和税收实践进行研究的非常少。本课题成员多年致力于提升税务系统纳税评估人员素质能力的培训教学和研究工作,借助于实地调研,面对面的访谈,召开专题座谈会、问卷调查表等形式,对税务系统纳税评估人员素质能力进行为期一年的量化分析和实证分析,用收集的第一手数据形成纳税评估人员素质能力分析说明,整篇研究体现“用数据说话,用实证分析得出结论”的特点。

1 税务系统纳税评估人员素质能力现状调查分析

1.1 调查问卷表数据统计分析

1.1.1 调查对象基本情况统计分析

本调查表在我校举办的全国税务系统纳税评估行业模型及案例培训班、江西省国税纳税评估研讨班,采取分层样本测试,共发放问卷125份,回收123份,回收率98.4%,有效问卷 123 份,占回收问卷的 100 %,调查问卷的基本情况见表1。

表1的数据显示,被调查者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占95.1%,表明各基层单位选拔培训的纳税评估人员具备较高的学历背景,有较系统的理论功底;财会专业的占35%,法律和计算机专业的占18.7%,在岗位分布中的数据显示,股级干部与普通干部占到49.5%,一半以上的纳税评估人员是最基层税收一线的税务干部。

1.1.2 问卷调查各指标题项统计分析

表2反映的是税务系统纳税评估问卷调查题项排名分布在前十位的分值情况。

表2反映,得分前十位的题项有6个题项集中分布在品德素质和身体素质中,说明广大税务系统纳税评估人员具有优良的品德修养和职业素养,热爱税收征管工作,把税务系统内的思想水准高、业务精良的骨干选拔、推荐从事纳税评估工作。

1.2 目前纳税评估人员素质能力方面存在的不足

我们通过问卷调查数据和访谈信息分析,并总结我们参与税务系统纳税评估人员培训教学的感受,认为税务系统纳税评估人员素质能力在提升中还存在以下普遍问题:

1.2.1 税务系统纳税评估人员的应变能力比较欠缺

题3“您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题9“您具备在评估中控制局面,打破僵局的能力”结果反映这两题得分均排在后十位,是需要在培训中加强和提高的部分。

1.2.2 税务系统纳税评估人员的信息采集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相对不足

题13“您具有对纳税评估疑点进行准确推断的能力”、题17“您具备一定应对税收执法风险的能力”、题20“您具备与相关外部部门的沟通能力”都反映了纳税评估人员在评估工作中的信息采集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但遗憾的是,这些题项得分都排在后十位。受训学员在实训教学中,对从第三方获取信息的能力还欠缺,而这种驾驭评估工作的技巧与方法通常是在培训学习和长期工作实践中积累起来的。

2 提升税务系统纳税评估人员素质能力培训策略思考

2.1 遵循以需求为导向的纳税评估特色培训目标

通过面对面访谈和下基层调研,以及召开座谈会,我们得出以下基本结论:第一,在访谈中大部分人认为,不是所有的知识都需要通过培训才能获得,如税收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等业务知识,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考试考评、知识竞赛、传帮带和网上答题等由干部自学获取,各税务机关和培训机构应当建立系统的练习题库,供广大干部进行自学巩固。第二,纳税评估中各种岗位综合能力是纳税评估人员的“立业之本”,如对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防范及应对措施、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纳税评估约谈方法与技巧、对各个行业财务报表的分析与处理等,都需要通过培训来提高。

2.2 设立分级纳税评估培训模式

“分级纳税评估培训模式”是将纳税评估的培训按照专业化的要求,划分为不同级别,设置培训目标、培训课程体系进行培训的一种模式。根据培训对象的层次不同,将纳税评估人员划分有业务骨干、领导干部纳税评估培训项目。

①业务骨干纳税评估培训项目。本项目立足于纳税评估业务和研讨专题,主要开设以下课程和培训活动:《税源管理专业化与纳税评估》、《行业纳税评估指标与方法的案例分析》、《税收执法风险防范》、《财务报表审核与分析》、交流各单位“行业纳税评估模型与案例”的做法与总结“行业纳税评估模型与案例”的操作性和规律性,提供了学员之间的相互学习和交流机会。

②领导干部纳税评估项目。本项目主要针对税务系统分管纳税评估业务的领导干部,将为领导干部提供一个在学术环境中思考、提高、创新的机会。主要开设以下课程和培训活动:《税源管理专业化与纳税评估》、《行业纳税评估指标与方法的案例分析》、《税收执法风险防范》、纳税评估管理中的主要问题、纳税评估与遵从风险、纳税评估工作的经验交流等。

2.3 健全以人为本的激励保障机制为重点的人才开发观

对纳税评估人员开展热爱税收事业的教育活动,要坚持“以提高税务干部热爱税收工作为导向,加强税务机关的团队凝聚力为目标”来安排培训课程,注重安排唤醒其对税收事业热爱的培训教育项目,使纳税评估人员的精神状态更加健康,人性更加完善,团队凝聚力更加增强,纳税评估人员热爱税收事业的热情得到最大发挥。

坚持激励约束相结合的培养机制。推行科学的业务等级制也是提高纳税评估工作质量一种有效的激励方式。通过这种方法,有效调动了纳税评估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并增强了纳税评估人员责任意识和自我提高意识,对纳税评估工作具有较好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梁俊娇.纳税评估方法与案例[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2]刘佳,陈娟.纳税评估实务操作与规范指南[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

出纳培训总结篇(3)

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的群众路线相关理论,按照“改革走在前列,发展绩效突出,社会管理一流,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认真贯彻执行“七五”普法规划,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努力践行“为国聚财、为民收税”,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全面建成惠及全县人民的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我局按照《某县“谁执法谁普法“考评办法》文件要求进行开展普法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健全机构,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召开了全体税务干部动员大会;责成普法小组办公室认真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和本年度实施计划;党组每年均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业务培训,确立各部门、单位骨干人员为法制宣传教育联络员和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并成立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至少进行了业务培训1次。普法工作已纳入我部门绩效考核内容,有专职的普法联络员,普法固定资产。

二、积极开展税收法制教育宣传,优化税收法治环境

一是拓展宣传载体。以某税务QQ群、微信平台等载体开展政策宣传;利用税法宣传月等契机,以开展广场咨询、政策培训等形式进行集中宣传;利用税收政策培训会,开展重点、难点事项的重点宣传。二是丰富服务手段。对“营改增”大辅导、企业减负增效的税收政策进行归集开展专项宣传服务;积极进行税法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等税法宣传“六进”宣传活动,大大提高了广大群众对相关税法知识的知晓率。三是突出宣传重点。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汇缴培训、对小微企业、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解读等涉税法规的宣传,纳税遵从度得到提高。四是扩大宣传范围。我们紧紧围绕税收宣传月宣传主题开展了税收宣传活动,利用多种载体进行税法宣传,如利用办税服务厅大屏幕、公告栏、短信平台、电视台以及印制宣传材料等形式,适时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政策法规、纳税人权利义务、办税流程等内容。“七五”普法以来,共向纳税人电子宣传信息20000万余条,编制并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开通“某税务-网上纳税人之家”QQ群。通过“某税务-网上纳税之家”QQ群可以适时发布涉税通知,进行涉税辅导和纳税提醒,上传涉税单表,受理纳税人咨询,使纳税人能快速地享受到某税务提供的多项便捷服务。举办税收政策解读会,由征收管理科牵头组织开展征管改革内容的宣传,增进纳税人对税务部门的了解;由纳税服务科牵头组织开展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解读,帮助企业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收政策确定性服务,组织县局领导、分局领导、业务科室负责同志深入重点税源企业,开展政策确定性沟通服务,帮助企业防范涉税风险,提高企业税法遵从度。组织税收业务培训,由纳税服务科组织开展企业汇算清缴培训以及关联申报和非居民税收业务培训,提高企业汇算清缴水平。为更好的服务于“营改增”纳税人,多次组织“营改增”纳税人进行涉税辅导,使有关营业税纳税人平稳过渡到增值税纳税人,不给纳税人带来因政策改变而产生负面影响。

三、找准“着力点”,强化法制教育培训

加强对税务人员培训、提高了税务干部的执法素质作为普法教育工作的重点。一是结合“春训”活动,制定《“春训”教育培训计划》和《全年教育培训实施方案》。二是改进学习、培训模式,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局班子成员带头学法,起到了共同学习、共同提高的作用。今年我局组织部分税务干部前往总局培训学院进行分类别的小班化培训,9月我局将组织全体税务干部赴镇江大学进行知识更新培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市局统一组织的领导干部培训班,培训结束后均组织考试大大提高了税务干部的法律素质。三是充分利用内部局域网,设置了“廉政教育”、“税法解读”等栏目,引导干部职工学法、守法。

四、规范执法行为,大力开展依法治税

围绕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促进依法治税水平不断提升。一是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我局构建了全面、清晰、严明的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二是通过运用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税收执法行为的计算机自动考核,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得到了有效监督。

认真组织开展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按要求对所属单位及税收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考核;按规定严格实施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对因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税收执法过错行为的责任人给予经济惩戒和行政处理。按月对机内发布信息进行监控检查,及时对税收执法过错行为进行纠错、整改、追究,对解决执法随意性的问题起了积极作用,促进了税收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五、加强领导,夯实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基础,为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提供保障。

1、要求各分局加强与党委、政府和社会群体组织的联系。各分局经常向党委、政府汇报税收法制宣传活动情况,取得党委、政府的支持,与社会群体组织加强联系,利用社会中介力量大力宣传税收法制工作。

2、落实“七五”普法经费保障。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落实经费保障,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推进“七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出纳培训总结篇(4)

根据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社[20*]107号)和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冀财社[20*]9号)《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唐山市财政局、唐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资金管理办法》(唐财社[20*]44号)文件精神,为用足用好再就业政策,鼓励用人单位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用人单位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给予再就业服务补贴。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益性岗位补贴

经县政府批准或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吸纳安排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对象就业,财政部门将对用人单位根据其工作性质给予适当比例的岗位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月300元。

申领补贴须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岗位补贴资金申请报告、下岗失业人员名单、《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经县劳动保障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副本、上季度企业为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发放的工资表、考勤登记表、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等凭证材料。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后转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核定后直接划入用人单位的银行帐户。

机关事业单位和市属企业接收的下岗失业人员的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

二、关于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包括: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各类服务性民营企业(指商贸、餐饮、服务业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社区服务型实体等,按吸纳接收下岗失业人员数进行补贴。再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以上年省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奔政发[20*]18号文件规定执行,每季缴纳一次。县财政按先缴后补的办法提供补贴,个人缴纳部分仍由个人负责。

用人单位在申报缴费时应将企业(单位)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的缴费情况单独列出,每季度后,按规定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对上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并提交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报告、下岗失业人员名单、《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副本、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出具的上季度企业(单位)为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缴费的明细帐、企业在银行开立的银行帐户。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转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核定后拨付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暂定执行到20*年底。

三、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补贴

㈠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再就业培训

农广校、综合职校、各类技工学校、行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教育培训中心、经批准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均可竟标开展再就业培训。培训方式采取长短期培训互补,定向培训、非定向培训相结合;开设多工种、多门类的培训项目,除县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确定的项目外,各培训机构还可选择其它市场紧缺技能项目进行培训。学员经培训考试合格由培训机构发给结业证书,或由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签注合格章。

㈡加强对再就业培训基地管理、指导和服务

按照“条件公开、申请自愿、公平竞争、合理布局、择优认定”的原则,参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推动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18号)精神,结合我县再就业培训工作实际,认定一批培训质量较高、社会信誉较好的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作为培训基地,由劳动保障部门为其颁发培训许可证或资质证明,同时报县财政部门备案。

对培训基地实施培训效果评估制度,将培训合格率、培训后再就业率、创业成功率以及学员满意程度作为评估的重要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对培训效果明显的培训基地,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效果不明显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培训基地资格。要指导培训基地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信息调整专业设置,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要进一步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质量,为培训基地提供培训需求信息,并做好培训结业学员的就业服务。

㈢关于培训经费补贴办法

1、建立和完善培训经费补贴和培训后再就业挂钩机制。根据培训后的再就业率和创业成功率对各培训基地进行经费补贴。定额由县劳动就业服务局、财政局会同培训机构按所学专业确定,每人最高不超500元。超出部分由学员自付。

2、培训经费由培训机构先行垫付,待培训合格并再就业后由县财政拨付;经培训合格并就业的按定额100%给予补贴,对培训合格尚未就业的,先按合格人数和补贴标准拨付培训补贴50%,半年内实现就业的,再按实际就业数和补贴标准补足差额。

3、培训补贴报审申领程序:培训基地在开班前需填写《再就业培训使用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经县劳动、财政部门依据有关政策审核后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持以下材料向县劳动就业服务局申请培训补贴。

⑴职业培训机构资格证明;

⑵培训下岗失业人员的培训合格证明;

⑶培训下岗失业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自谋职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⑷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

⑸《再就业培训财政补贴资金审核认定表》;

⑹《培训下岗失业人员花名册》;

⑺上月工资发放及社会保险费缴纳凭单;

⑻不符合领取《再就业优惠证》条件的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需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和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

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对上述材料审核汇总后转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核定后拨付培训补贴。

四、关于职业介绍补贴

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免费介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企业下岗职工就业成功并签定半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职业介绍机构可以持以下材料于每季度向县劳动就业服务局申请职业介绍补贴。补贴标准每人不超过120元。

1、职业介绍许可证副本;

2、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

3、介绍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介绍下岗失业人员花名册;

5、企业上月工资发放及社会保险费缴纳凭单;

6、《职业介绍补贴申请审核认定表》;

7、不符合领取《再就业优惠证》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需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上述材料审核汇总后转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核定后将职业介绍补贴直接拨付给职业介绍机构。

五、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各项再就业服务补贴报告制度和档案备查制度

㈠培训机构在申请培训补贴时,只能按每位下岗失业人员享受一项技术培训服务补贴计算,不得重复申请。

出纳培训总结篇(5)

(一)职工教育经费会计处理相关规定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规定,举办职工教育的企业、基本建设单位和行政、事业单位所提取的与职工培训、继续教育有关的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并且应该面向单位全体员工,使费用支出情况公开化、透明化,从而使所有职员都能享受公平的培训教育机会。职工教育经费的具体列支范围包括:为组织各类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如各种岗位培训、技术技能培训、出国进修等,而发生的业务费、公务费、管理费、兼职课酬以及设备购置费等经费支出;为单位职工支出的职业技能鉴定费用和职业资格认证费用;单位选送职工到相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先进单位进修或代为培训而支付的进修培训费;为鼓励职工通过自学加强自身修养、提高岗位技能而支出的奖励经费;与职工教育有关的其他开支。

除上述规定外,下列各项费用不应在职工教育经费内列支,应按有关规定核算。(1)按规定支付给专职教员以及脱产学习的学员的工资、薪金等,不属于职工教育经费的列支范围,应按相关单位的具体规定开支。(2)按规定应由学员个人负担的购买相关学习用品的费用,如购买文具、教科书以及其他参考资料的支出等,不应在职工教育经费中核算。(3)单位根据职工培训或继续教育的需要购买相应的设备与设施而发生的费用开支,凡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列入职工教育经费,而应按相关规定分别从规定项目中列支,如基本建设投资、企业更新改造资金或行政、事业费等。(4)单位组织职工教育活动所需的场地,包括教室、宿舍以及实习基地等,应尽量在单位现有房屋中调剂解决;对于必须新建职工教育场所的的老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相关的建设经费可在企业更新改造资金或基本建设投资中开支。

(二)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企业应依法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并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账户进行会计核算。企业计提职工教育经费时,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2.5%计算,并按职工工资的用途进行分配,借记“在建工程”、“生产成本”、“研发支出”、“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企业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一般由企业代管,可在工资总额2.5%的范围内掌握开支。发生各项支出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相关科目。若企事业单位实际发生的用于职工教育的开支超过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则超过部分,按不同的用途进行归集和会计处理,借记“在建工程”、“生产成本”、“研发支出”、“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如果企业计提的工会经费中有一部分是用于职工业余教育的,则应按职工业余教育经费的规定进行列支和会计核算。

二、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务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职工教育有关的经费支出能够全额在税前扣除,但本年度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只能在未来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这样就在扣除时间上作了相应的递延。其中,工资、薪金总额是税法准予企业在税前扣除的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一)当期实际发生额与计提数相等 当企业本年度实际发生的与职工教育有关的经费支出等于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5%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时,依据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的处理结果一致,不会产生纳税调整差异,不涉及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

(二)当期实际发生额小于计提数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按规定比例2.5%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在当年没使用完的部分,不得在本年度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于税前扣除,即企业本年度实际发生额小于计提数,从而产生纳税调整差异。但由于该差异不能在未来期间结转扣除,因此企业在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时,一方面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税前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整增加该差异额;另一方面,应将其视同永久性差异处理,从而不需要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这一规定有利于解决一些企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长期不使用,甚至挪作他用的问题,鼓励企业保持对职工教育的足够投入,保证国家推进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落到实处。

(三)当期实际发生额大于计提数 当企业本年度实际发生的与职工教育有关的经费支出大于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2.5%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时,产生纳税调整差异,此差异在发生时直接计入了当期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该差异能够在未来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属于特殊项目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因此,企业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不仅应当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税前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整增加该差异额,同时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贷记“所得税费用”,其中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25%。在未来年度转回时,一方面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该年度税前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整减少转回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转回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所得税费用”,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

[例]A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为1000万元,该企业实际使用的与职工培训、继续教育有关的经费支出总额为30万元,按规定比例2.5%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为25万元,即实际发生额大于计提数,按照税法规定企业本年度可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为25万元,从而产生了5万元(30万-25万)的纳税调整差异,该差异能够在未来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A企业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一方面,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在税前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整增加该差异额5万元;另一方面,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25万元(5万×25%),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00

贷:所得税费用 12500

在未来纳税年度转回该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则做相反的分录,借记“所得税费用”,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直到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全额转回为止。

三、职工教育经费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协调

经过上述分析发现,职工教育经费在会计与税务处理中存在一定差异,为了在实务中协调处理好这些差异,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企事业单位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为了保证经费专项用于企业人才培养最需要的地方,尤其是对生产一线员工技术技能的培训和企业高端人才的再教育,使职工教育经费的效用最大化,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同时,企业应掌握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相关限制性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涉税风险。

(二)合理加大职工教育经费在税前扣除的力度 对于部分不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核算的培训教育经费,应在会计核算时做好此类培训教育费用的清楚正确归集,从而合理加大职工教育经费在税前扣除的力度。例如:根据《意见》的相关规定,企业除按规定比例2.5%提取并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能够于税前扣除外,以下几种与职工培训教育有关的费用也可在计算所得税时于税前扣除:(1)企业新建项目时,应充分考虑到部分岗位对职工技术技能的特殊要求以及新机器设备的操作难度等因素,在项目投资中按国家规定标准计提一定金额的培训教育费用,并进行科学归集;(2)企业进行技术更新改造和新产品研发时,应按规定从相关项目投资中提取一部分职工培训教育经费,并做好相关费用的清晰正确归集;(3)基层工会按规定留成的工会经费(行政拨交工会经费的60%部分)中,应按一定比例预留一部分经费(留成经费的25%范围内)用于职工教育与培训,并列入工会预算按规定开支使用。

(三)充分利用国家对企业技术创新的优惠政策 企业应该用好、用足关于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使用和税前扣除的相关政策。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只有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与职工教育有关的经费与按计税工资总额的2.5%计提的金额一致时,才可在本年度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于税前全部扣除。一方面,当企业实际使用的与职工教育有关的经费超过计税工资总额的2.5%时,超过部分不能在该年度于税前扣除,应做纳税调增,递延于未来纳税年度结转抵扣,由于货币具有时间价值,因而会损失一定金额的利息收入;另一方面,当企业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少于计税工资总额的2.5%时,节约部分也不得在税前扣除,应做纳税调增。因此,企业应充分利用各项优惠政策,掌握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关于职工教育经费的处理差异,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税收筹划,节约纳税支出,增加企业利润,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出纳培训总结篇(6)

--地税公务员初任培训感想

一、培训学习的收获

二、培训学习的心得体会

这次初任培训对我感触很深,收获很大,有许多心得体会,总的来说,要做好自己本职工作,争当一名优秀地税公务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提高政治思想觉悟。认真学习党的理论,认真学习地税的制度规定与工作纪律,树立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思想,做到无私奉献。要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求真务实,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紧密结合岗位实际,“精益求精,一丝不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地税事业的发展作出自己的努力。

二要提高地税业务工作能力。不断学习地税法律法规与政策方针,提高自己的素质能力,精通税务、财会知识,熟悉纳税人情况,懂得数据分析、能够通过数据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把自己打造成靠得住、有本事、过得硬的税收执法队伍中的一员,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出纳培训总结篇(7)

2020年工作总结与2021年工作谋划

     今年以来,在市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成安县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税收各项工作,紧密围绕国家税务总局“四力”要求,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多项工作得到上级领导肯定批示好评。

一、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迎难而上,全力以赴组织收入。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冠疫情和国家大规模减税降费要求,既要保持总量平稳又要考虑县政府财力需求,组织收入面临多重压力。对此,我们多措并举保财力,坚持原则提质量,迎难而上完任务。一是加大组织收入力度。对全县税源情况进行分行业、分税种、分业户深入调研分析,切实摸清税源底数,根据调研结果精准发力,科学分解税收任务,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局领导分组督导,每周定期汇总收入进度并进行考核。对进度情况实施日汇总、周报告、月总结制度,对进度落后的单位负责人帮其分析原因、找准根源、补齐短板,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狠抓收入目标落实。二是管好重点税源。把重点税源作为组织收入的关键所在,加大重点企业税源监控力度,每月至少一次深入企业解剖式分析企业生产、销售、资金及税收收入等增减变化涉税基础信息,加强涉税信息各个节点控制管理,切实提高税收预测的准确性。

(二)精准施策,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我局始终将减税降费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以务实有效的举措,暖心贴心的服务,全面落实国家出台的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坚持“减到位、免到位、降到位”,倾力为市场主体添活力,助力“六稳”“六保”大局和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应知尽享。依托各类新闻媒体、信息公开网站、办税服务厅、微信公众平台、上门辅导等途径,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开设税收政策云课堂、云讲堂,定期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解读直播培训”,主动向纳税人、缴费人及时精准推送减税降费政策“大礼包”,帮助纳税人全面掌握和用好用足各项政策红利。二是优化服务方式,推进便利办税。全面及时落实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非接触式”服务,充分发挥“智慧办税厅”“自助终端”的功能,实现了100%实体办税服务厅业务覆盖和“7x24”小时不间断的“一站式”办税方便纳税人。在精准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的同时,推出“一企一策”个性化服务,为企业复产、稳产提供税收支持。三是减税降费效果明显:

(三)稳步提升,党建工作开创新局面。以创建模范机关为目标,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完善新“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体系,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刷亮“党徽映照 税徽闪耀”税务党建品牌。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制定党委理论中心组和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和自学计划,开展专题学习研讨12期。带动各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紧盯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活动,激发党员行动力。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形成一个支部就是一个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二是落实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县局《成安县税务局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表,推动“两个责任”协同贯通。县局党委领导班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冲锋在前,有力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分包税务局小区成立临时党支部,充分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对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及时总结宣传上报,传播正能量。三是涵养党员意识。通过党员集体过好“政治生日月”活动,“沉浸深度阅读 构建书香税务”读书月活动,提升党员综合素养。依托“全息式”学习室搭建“知税堂”线上培训直播间,持续开展线上直播培训,促进干部队伍素质持续提升。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为完成中心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四是创建模范机关。制定《成安县税务局“让县委放心 让纳税人满意”的模范机关实施方案》,提升机关工作水平。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围绕队伍素质、组织设置、制度执行、阵地建设、党建活动等5个方面,实施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创建对党忠诚、全面过硬、风清气正担当有为的模范税务机关。五是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落实“全民健身,全民阅读”,开展“工间操”、乒乓球比赛等运动,增强队伍凝聚力;持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成“红翔”志愿服务队和党员志愿先锋队,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税收宣传、困难帮扶、助学敬老等志愿服务活动,树立良好税务形象。

(四)规范管理,税收征管质效不断提升。一是提升征管数据质量。每天通过系统监控,提醒未采集的纳税人进行实名采集,保证已达起征点的纳税人实名采集率达100%,电子档案采集做到应采尽采,保证档案采集率达100%。针对金税三期系统问题错误数据及时组织修改,数据错误修改率达到100%,且未有逾期。认真做好数据清理工作,按照市局下发数据任务,严把进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数据清理工作。针对市局下发的疑点数据,加强基础征管风险疑点分析,及时整改到位,并强化后续管理措施。二是进一步落实《征管规范》工作。通过强化规范培训、开展考试测试,加强《河北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贯彻落实。各相关业务岗位通过 “钉钉”软件参加培训,提高操作能力,进一步规范征管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三是切实抓好申报入库工作。征期内定期对各分局申报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分局进一步加大申报提醒工作力度,有效夯实申报、入库等基础工作。对未申报纳税人的未申报原因进行分析,加大催报催缴等后续管理工作力度,不断提升征管质效。四是加强电子税务局的推广使用。加强业务培训学习,积极向纳税人推广,最大程度覆盖全体纳税人。强化运维保障,安排大厅专职人员解决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中遇到的问题,汇总整理,及时反馈。

(五)健全机制,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建立税收风险管理机制,认真学习和掌握税收风险管理相关知识,积极组织风险任务分析应对,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是跨区域风险管理协作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已经发起和接受的跨区域风险协作任务,建立了跨区域协作风险任务台账。接受外省、市协作任务1条,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认真处理。二是统筹推送风险任务,组织风险任务应对。统筹了省、市三类风险任务,扎口推送给有关部门开展风险应对,并对各批风险任务按要求进行跟踪督查复核。截至10月底,完成税源管理平台共推送应对风险任务141条。按照市局安排,开展商贸风险任务应对工作。深入分析问题成因,查找管理薄弱环节,堵塞税收漏洞。三是积极做好与市跨区稽查局的对接。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做好收集分析、联系反馈、案件收尾、税收违法案件举报、发票协查等业务衔接工作。

(六)落实政策,持续加强依法治税。一是顺利完成汇算清缴工作。我局应汇缴2327户,已汇缴2327户,汇缴率100%。汇缴过程中认真审核每一户申报数据,及时更正错误,保证数据质量;认真审核小型微利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确保符合条件纳税人真正享受相关优惠。二是认真落实研发费加计扣除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精准辅导研发费加计扣除纳税人28户,研发费投入3483万元。为14户纳税人进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把关,加速折旧和一次性扣除金额753万元。三是圆满完成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缴12797人次,共为3600余名自然人办理退税,退税金额181.84万元。对我县2300余家扣缴义务人单位进行全方位多轮次宣传,并安排税务干部深入企业为广大职工宣讲个税改革政策,保证优惠政策红利宣传到位。四是顺利完成经营所得汇算清缴。顺利完成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汇缴1165户次,汇缴率100%。补缴税款57.88万元,退税1.99万元。 五是做好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目前为止,本年度可清算项目4个,清算完成两个,入库763万元;其余两个项目正在审核中,审核完成后将及时送达审核结论,积极组织税款入库。六是做好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落实。享受政策纳税人8184户次,减免税额1504万元。政策落实过程中,排查疑点数据1036条,涉及减免金额249.98万元,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七是认真开展资环税复核。完成了92户税源数据更新,完成了3户新增纳税人税源数据录入和27.15万元税款追征。

(七)创新举措,纳服工作进一步提升。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为抓手,不断提升办税质效和纳税人满意度。一是创新思路开展培训辅导。把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工作以及最新政策解读作为重点工作,通过“钉钉”、微信工作群组、短信服务平台、办税服务厅宣传、宣传资料印发等形式,线上线下、多角度、多渠道进行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税费优惠相关政策”“电子税务局”“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等多项税收新政策,有效的向纳税人进行了政策宣传。二是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开展。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制定的《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2020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对分局长和业务骨干进行了“纳税信用评价管理培训会”,多次召开“纳税信用管理推进会”,有力保障了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的有序开展和顺利完成。三是开展纳税人满意度工作座谈会,抓好纳税人满意度问题整改。共召开了纳税人满意度分析讲评会和纳税人需求交流会6次专题会议,了解企业面临的困难以及对满意度相关的意见建议,精准施策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四是聚焦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进一步增强纳税人获得感。围绕33项常见办税事项制作办税明白卡,在办税服务厅、税务分局向纳税人发放,同时将新办纳税人综合套餐在政务中心开办企业窗口摆放,方便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办税缴费。建立“税收服务联络员”制度。将我县450余户企业列入重点服务清册,由税收管理员担任税收服务联络员,推送“税收服务联络电子名片”,畅通税企沟通渠道,推动税收服务精准化、高效化。五是聚焦“非接触式”办税,进一步推进办税便利化。按照申报缴税走“网路”、资料传递走“邮路”、发票领开走“近路”、个性服务走“线路”的基本思路,185项业务实现“非接触”办理。设立自助办税服务厅,有序推进实体厅与智能厅业务“分流”,智能办税厅和智能办税点逐步成为办税“主平台”。积极推进办税服务“三化建设”,使得办税服务厅标准化、智慧化、团队化建设更上一个台阶。

(八)强化监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严防“四风”。1月14日,召开春节廉洁警示教育暨廉政文化推进会。传达学习市纪委关于春节期间廉洁纪律规定,与各单位签发了廉洁提醒单,严格廉洁纪律。时时通过微信提醒、电话督导,确保上级部署、工作要求、纪律规定、典型案例通报等及时传达学习到位;多次深入分局、分包小区对疫情防控、各分局人员在岗、食堂安全管理、值班值守落实及各分局落实主体责任、工作纪律、纳税服务、履职尽责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严防问题发生。二是认真开展作风纪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召开了专项整治部署动员会。并组织干部对中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精神、省局违法违纪问题通报、《警鉴》等进行集中学习。为增强廉政意识和法纪观念,组织了集体廉政宣誓。充分利用微信群、钉钉等平台,组织辖区广大纳税人认真开展扫描二维码网上解答调查问卷活动,查找问题,严格整改。结合省市局发布的十二项43种重点问题,召开自查推进会,汇总梳理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深入5个分局就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相关内容的学习、办公用房、人员在岗、履行请销假手续、物品摆放、工作日饮酒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家庭助廉活动。5个分局分别建立了干部家属廉政微信群,定期发布廉政信息、党纪法规和助廉倡议等。三是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创建了廉政文化建设品牌。通过干部整理个人家风家训,汇编成干部家风家训征集图册,使每名干部的良好家风在身体力行中传承,德能勤廉在传承家风中凝聚,廉政文化建设成效于润物无声之中提升。

(九)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扎实做好职级套转准备工作。按照省、市局职级套转工作安排,及早行动,认真工作,仔细核对每一名干部职级套转相关信息,完成职级套转备案表。加强与地方相关部门沟通,详细了解地方工作进度,填写《地方职务职级并行推进情况表》并按时报送市局。按照市局工作要求,按时完成王秀福、王禄贵等两名临近退休干部职级晋升工作。为一下步全局职级套转和晋升工作打下基础。二是持续深化干部素质提升工作。依托“全息式”教育培训工作法,运用“钉钉”软件群直播功能,创新搭建“知税堂”线上培训直播间。挖掘内部师资力量,组成“讲师团”,组建学习兴趣小组,推动结对学习,在全局范围内营造了“人人学业务、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组织全局35岁以下青年干部参加信息技术、货劳、征收管理等13个岗位的线上练兵比武考试,被市局挑选参加第一轮信息技术、进出口税收、税务稽查岗位笔试的干部人数在各区县名列前茅。三是全力推进“学习兴税”平台建设。推荐一名平台管理员,参加全省管理员培训,学xxx台管理应知应会知识并向股室全员进行培训。推进全体干部下载激活“学习兴税”手机APP,激活率达到100%。四是全面加强青年干部培养工作。制定《2020年度青年干部培养方案》,制定了奖励激励措施,提高青年干部学习积极性。推进青年干部报考“三师”,保证35岁以下青年干部“三师”报考率100%。

(十)精益求精,积极推进办公室工作。一是做好后勤保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严格按照上级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制定了应急处置预案,购买红外线测温仪、口罩、消毒液、医用酒精、喷壶等防护用品并发放,保障机关日常工作顺利开展。第一时间在机关办公楼设立体温检测点,对机关食堂、楼梯、会议室、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清洁消毒、日常通风、防疫检测等工作。二是强化信息宣传。根据办公室工作实际,确定一人统管,全员参与的宣传计划,按分工不同将省市局信息简报和《河北税务》《邯郸税苑》及报纸宣传进行定篇登记,确保宣传任务全面落实。严格稿件审核把关,有效保证信息质量。定期统计全市各个县区局在媒体关注及信息简报等媒体的上稿情况,进行对比,督促完成信息宣传任务。省局纪检组长对我局稿件进行肯定性批示。三是抓好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绩效目前位次全市第9 ,得分375.261分。数字人事,按市局要求完成了2019数字人事的轧账和自查工作,完成了季度评鉴工作,及时提醒单位干部完成工作纪实,对评鉴人和被评鉴人关系进行维护。四是认真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税收政策,召开税企座谈会,问需、问计、问难于纳税人。在县人民广场和十二生肖广场开展税收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0份。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组织收入压力较大。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三项主体税种应对收入的增长起支撑作用,但受疫情和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我县主体税种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下降,重点行业的减收明显,完成任务存在较大困难。

(二)对减税降费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力度还需加大。今年税收优惠政策力度大、涉及税种多、政策解读复杂,对税收宣传和培训带来很大挑战,部分纳税人没有得到充分学习,对政策理解不够透彻,同时内部除业务科室、分局外,还有部分税务干部对减税降费政策掌握没有达到100%。

(三)纳税服务工作仍有待提高。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纳税人对纳税服务的需求不断提高,在服务的人性化和多元化方面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为纳税人服务永远在路上。

三、2021年工作谋划

(一)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一是继续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回头看”,认真自查,系统回顾,对照问题台账,梳理整改落实。二是强化党建思想引领,充分发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带动作用。紧抓各支部建设,通过督促支部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作用。三是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做好县纪委“两个责任”监督平台日常工作和资料上传工作。四是继续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工作。五是开展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党建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六是继续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志愿服务等工作,做好省市两个文明动态系统资料完备上传工作。

(二)在组织收入上稳扎稳打。一是牢牢把握税收底线。继续严肃组织收入纪律,结合本地税源实际,科学分解税收工作任务,坚决与市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应收尽收,决不虚收。二是定期做好税收分析,深入开展税收工作调研,摸清税源底数,加强征管基础,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做好“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税收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强化税收政策落实。个税方面,针对今年个税综合所得汇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在今年的经验基础上提前谋划和安排好明年的申报工作,进行提前预判,做好预案。继续强化个税经营所得管理。对不建账、账目不健全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强化申报质量管理,提高数据质量。企税方面,继续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继续落实好企业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并加强优惠数据的后续管理工作。

(四)持续深化纳税服务工作。一是继续落实各项优质的纳税服务制度,继续推广“非接触式办公”、电子税务局,积极推广智能办税服务厅,保障好办税服务厅整体运行平稳、高效,并做好办税服务厅一线岗位培训等后续工作。二是围绕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完成办税服务厅“三化”建设。三是继续做好绩效考核工作,积极对照市局绩效工作要求,完成好培训辅导、投诉处理等重点绩效指标。

(五)全面加强从严治党工作。一是突出特色,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根据市局关于“一县一品”廉政文化建设要求,结合成安实际,突出“家风家训”,力求硬件求精,软件求实。二是严格要求,全力加强监督工作。根据市县纪检工作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好日常监督和重点工作监督,切实落实好监督责任,促进整体税收工作的良好开展。

(六)加强人事教育工作。一是持续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在教育培训中,充分发挥“全息式”工作法上下联动、左右横通的优势,发挥好师资作用,开展各类宣讲、授课活动,提高全局教育培训工作水平。二是努力提升练兵比武考试成绩。创新优化工作方法,继续组织各类分岗位和全员业务考试,提升练兵比武考试成绩。

(七)认真做好非税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社保费扩面工作,提高参保意识。二是开展业务培训,提高重视程度。强化对税务干部的培训力度及考核力度,健全考核机制,不断提高税务干部的社保费知识水平。

(八)抓好绩效和数字人事工作。绩效管理方面,继续推进行“周提醒,月通报,季总结”制度。每月由绩效办牵头组织各部门至少召开一次绩效工作推进会,保持当前排名情况下,争取再上台阶。数字人事方面,保持思想的高度重视,落实《成安县数字人事管理方案》,加强督导数字记实工作。

(九)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聚焦“四力”要求以及市局工作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税收重点工作。持续压实防控责任,加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堵源头,抓过程、抓环节、抓细节,推行“非接触”式办税模式,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进行办税,全面开展“承诺制”容缺服务,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十)做好资产管理和基建工作。一是加强资产管理。完成资产处置和资产盘点工作,加快两证办理工作进程。二是关注基建施工进度。配合基建办公室开展基建管理工作,根据工程进度完成资金结算、审计和验收等工作。

 

 

成安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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