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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水利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01 16:29:40

农田水利论文

农田水利论文篇(1)

1.1地位作用重要,需要高度重视。“水利是农业的命脉”,精辟地表述出农田水利在发展农业生产和改善农民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由于有了完善的灌排设施,良种、化肥、耕作栽培等先进农业技术才有用武之地。但是,作为基础设施的农田水利,投入多,见效慢,管理难,本身直接经济效益不明显,多表现为间接的社会效益,在一些地方易受忽视。对农田水利的重要地位作用,需要不断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1.2群众性强,需要广大农民参与。农田水利遍及全国各地,与所有农民的生产、生活都有密切关系,是一项群众性的事业,每年都要发动近亿劳动力从事已建成工程的清淤维护岁修、水毁工程修复和新工程的兴建。群众性、互助合作性是农田水利的重要特点之一。

1.3公益性较强,需要政府扶持。农田水利既有农田灌溉、水产养殖和生活供水等兴利功能,也有防洪、除涝、降渍、治碱、防治地方病等除害减灾功能;既可以为花卉、蔬菜、果园、养鱼等高附加值产业服务,又承担着大田作物灌排,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任务。

1.4具有垄断性,需要政府加强宏观管理。按受益农户多少区分,小型农田水利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农户自用的微型工程,如水窖、水池、浅井等;另一类是几十户、成百上千个农户共用、规模相对较大、具有农村公共工程性质的泵站、水库、引水渠等。受地形、水资源等条件限制,多数公共工程具有天然垄断性,不能像乡镇企业那样搞市场竞争、破产倒闭。灌溉所用水资源,属国家或集体所有,是公共资源。所有生活在当地的农户都有公平用水的权利。用水权是农民生存权的组成部分,为农民生存条件服务的公用水源和公用设施不适合让私人垄断。

2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战略地位

2.1基本国情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华民族的发展史是一部与水旱灾害斗争的治水史。尽管我国耕地面积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持续减少,但灌溉面积总体上稳定增加、灌溉水平不断提高,保证了我国农业的稳定发展。改革开放后,一方面农村体制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另一方面,也使过去在农业基础设施、农业和水利科学研究等方面积累的能量得以集中释放,彻底扭转了中国粮食长期严重短缺的局面。2.2社会稳定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是安天下的产业,“三农”问题始终是中国改革与建设的根本问题。我国的经济结构能否顺利调整,国民经济能否发展得更快一些、更好一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业基础是否稳固。只有加强农业基础,确保农产品供给,才能顺利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只有加强农业基础,开拓农村市场,才能支撑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只有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稳定,才能保持整个社会的长期稳定。

2.3国家食物安全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我国目前的农产品主要产于灌溉耕地,加快现有灌区的持续配套和更新改造,是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的战略举措。由于农业用水总量不可能大幅度增加,扩大灌溉面积、提高灌溉保证率,均只能依靠提高灌溉水的利用率和水分生产率。此外,高效现代农业对灌溉保证率、灌水方法与技术的要求更高,对灌溉的依赖性更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必须与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相适应。

2.4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我国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包含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民收入稳定增加以及生活质量的提高等具体要求。如果我国农业不能解决未来16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不能成为支撑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基础产业,那么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就从根本上失去了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是“基础的基础”。农业能否得到可持续发展,还取决于其自身的综合竞争力,而良好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才能保证大幅度降低农业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3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措施

3.1加大各级政府的投入力度。首先,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只是手段,直接的目标是着眼于解决“三农问题”,根本目标是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好基础。无论是为了保障国家食物安全、发展农村经济,还是为了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以支持水资源向生态环境、城市和工业转移,最大受益者都是国家;其次,农民和农业已为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作出了巨大贡献和牺牲,在“三农问题”成为突出问题时,在农业和农村有困难时,即便是为了自身的利益,工业和城市也应该支持农业和农村,国家财政应该向农业和农村倾斜;第三,农民负担重、农民尚不是土地的所有者,要求农民投入太多的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不现实的。因此,国家和各级财政理应加大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投入力度。

3.2充分利用WTO规则。如果仅从主要农产品价格来看,在加入WTO后,我国农业确实面临很大挑战。如果说农业是加入WTO后受冲击最大的产业之一,那么也可以说农业是加入WTO后国家支持与保护空间最大的产业。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江大河治理、农业与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农村水环境建设等均可纳入WTO“绿箱政策”的支持范围,属于政府对农业基础设施服务的支持。

3.3重视农田水利科学研究。现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所要解决的问题和面对的挑战,无论从技术的广度或深度,都是前所未有的,国家应加大农田水利科学研究、示范与技术推广的资金投入。不仅要研究有效、适用的技术,还需要有一大批高素质的农田水利研究与管理人才,需要在全国形成适合我国农村体制、经济发展水平和区域特点的农田水利技术支撑体系。重视和加强农田水利科学研究,不仅是时代的需要,也符合WTO规则,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突出的问题是“三农问题”,而农业基础脆弱和水资源总量不足、时空分布不均又是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制约因素,因此,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着眼全局、着眼长远、着眼发展的战略举措。

我国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不仅有丰富的经验,而且深得广大农民的欢迎,有丰富的人力资源,关键在于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的支持和投入力度。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既是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政治稳定的需要。在目前农业、农村远远落后于工业、城市发展的情况下,政策利益适当向农业倾斜,有利于共同富裕和协调发展。

农田水利论文篇(2)

组织制定规划方案,政府严格审批把关。我们先后制定了《穆棱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总体规划》、《穆棱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穆棱市防洪预案》等一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和方案,全部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讨论通过后,提交市委常委会议审定,进一步提高了规划、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有效地保证了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稳步实施。项目资金捆绑使用,协调部门合力建设。坚持把农委、财政、国土等涉农部门的项目资金捆绑使用,努力实现效益最大化,形成合力,共同建设农田水利基础设施。

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是基础,资金是保证,实施建设是关键。需要及时捕捉各种信息,有针对性地进行编制项目、储备项目、争取项目。目前,穆棱市编制储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已达37个。在工作中,采取了“一个项目确定,一名领导挂帅,一笔经费落实,一套机构成立,一定期限完成”的“五个一”的工作机制予以强力推进。几年来,累计争取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22个,争取到位专项资金5420万元,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注重政府的建设主体地位的同时,还要培育多种建设主体、多种机制作为补充。为此,我们大力推行工程产权改革,按照“明晰所有权、出让使用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保护收益权”的原则,积极开展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截至2006年,全市620座“五小工程”已有502座实行了产权制度改革,承包、租赁和拍卖比例达到81%,为基层水利发展注入了活力。还有,成立灌区农民用水协会,出台扶持政策,鼓励农民成立自主兴办、民主管理形式的用水协会,全市7个灌区已组建了11个用水协会,参与农户数量达到3900多户,管理的灌区斗渠条数达141条,灌溉面积达3.1万亩,有效地调动了农民自主兴办和管理农村水利工程设施的积极性。再者,开展民办公助项目建设。紧密结合国家有关政策,积极开展了以“民办公助”的方式兴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试点工作,2006年农民自筹144万元、争取国家补助62万元,建设了自兴、双兴和更新3座小型抗旱蓄水工程,新增灌溉面积3800亩,有效地加快了我市农田水利建设步伐。

除了政府主导,市场补充外,还要坚持把全民参与作为补充用工、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基本进程的有效手段,建立稳定建设力量的长效机制。一是组织集中攻坚治理。我们在积极引导农民以开展“一事一议”的方式增强治理主体主动投工投劳自觉性的同时,组织市直28个党委、47个部门和省直单位共2800余人,连续6年对治理难度较大的流域,开展了集中规模治理攻坚会战,累计完成治理面积3.4万亩。二是建立补充用工机制,形成水利建设新格局。面对严峻形势和现实困难,坚持把组织开展全民会战和市直部门攻坚战作为稳定建设力量的有益补充,通过连续多年开展的市直部门会战,不仅进一步扩大了生态建设宣传面,提高了全民的水土保持意识,而且成为我市补充治理用工,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扎实推进生态市建设进程的有效途径,初步建立了补充治理用工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了“水保搭台、政府导演、全民参与、部门攻坚”的水土保持工作新格局。

破解建设投入资金不足难题

新形势下农田水利建设面临的诸多问题中,投入不足、资金紧张几乎是各地特别是中西部地区遇到的最难逾越、最难以解决的问题。没有投入,再好的规划与蓝图也很难实施。陕西省合阳县虽然经济并不发达,财政也较为紧张,但却较好地解决了投入不足的问题。

抓投入是合阳推进农田水利建设的突破口,我们已经初步形成了“政府民营多元投入,县乡村组四级联动”的良好运行机制。

加强管理,用活项目资金。用实用活项目资金,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是解决投入不足问题的基础。多年来,我们一直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各级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县乡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现场抓的工作机制。县上制定下发了《合阳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坚持集中连片,规模治理;坚持对重点水利工程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施工合同制,建立了设计、施工、监理、验收一整套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坚持实行“统一规划设计,统一质量标准,统一组织机械,统一检查验收”,加强工程管理,严格质量标准。在项目资金使用上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抓住国家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力度,积极争取并保证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按照要求专户储存,专项使用,逐级负责,专项审计。在“用实”的同时注重“用活”。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省财政部门关于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要求,坚持“政府统筹、渠道不乱、用途不变、资金捆绑、各记其功”的原则,以乡镇为单位,将农田水利、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扶贫、财政支持等涉农水利项目资金整合起来,捆绑使用,加强统筹协调,避免重复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农田水利建设持续深入开展。

以奖代补,激励民营投入。投入的多少决定农田水利建设速度的快慢。合阳是国家重点扶贫开发县,又是旱塬农业大县,农民增收缓慢。农村税费改革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投入机制发生了很大变化,单纯的政府投资已远远不能满足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需要。为拓宽投资领域,吸纳方方面面的资金投入,我们狠抓了政策引导。县上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合阳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意见》、《关于民办水利的若干规定》、《五小水利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优惠政策,全面推行“谁治理、谁受益、长期不变、允许继承和转让”的政策,加强小型水利产权制度改革,千方百计鼓励扶持大户或股份合作兴办水利水保工程。同时,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投资回报机制,调动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建设。鼓励和支持民营水利发展,通过拍卖、租赁、承包和收益权抵押等方式广泛吸纳民间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建设。对社会团体、法人、个人投资农田水利工程,参照民办公助的形式,县上设立专项补助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适当补助奖励。目前,已基本形成了以政府投入为主,民营、农民个人、水管单位投入为辅的多元投入机制。

一事一议,群众筹资投劳。农田水利建设是一项政策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依靠广大群众。近年来,中央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政策,减轻了农民负担,促进了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但农民过多依赖政府的观念依然存在。为此,县上制定了《合阳县村级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办法》。《办法》本着自愿互利、注重实效、控制标准、严格规范的原则,严格区分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与加重农民负担的政策界限。地处我县定国水库灌区的王村镇北王村,在今年灌区平地工程建设中,积极推行“一事一议”制度,采取村民代表提出建设项目,村委会讨论形成意见,交村民大会形成决议并付诸实施的办法,较好地解决了群众筹劳筹资的难题。这种办法缓解了投入不足的压力,使农民真正成为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投资主体。

政府政策奖励,民营个体投入,群众筹资筹劳,初步缓解了投入不足的现实压力。

建立新的机制

———访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司长李代鑫

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司长李代鑫近日在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上表示,今年我国农村水利工作基本思路已经确定,将重点深化灌区“两改一提高”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坚持不懈地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发挥水利工程的整体效益。

李代鑫说,从面上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主要问题是,原有的投入政策、组织方式等被打破,新的机制和办法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开展农田水利建设难度大。因此,要按照国务院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从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健全政府投入机制、健全农民参与机制、健全建设管理机制、健全规划编制机制五个方面,加快建立与完善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一是促请尚未出台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实施意见的地方,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出台实施意见或实施办法,使新形势下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有章可循;二是抓紧编制《县级农村水利规划指南》,为各地编制和实施县级农村水利规划提供指导;三是继续探索“一事一议”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新途径、新办法,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和出台全国的指导意见;四是争取扩大小型农田水利“民办公助”项目中央和省级投资规模,引导和带动受益农户增加投入;五是加快推进以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用水户协会为主要组织形式的小型农田水利管理体制改革,为建立和完善工程运行的长效机制提供保障;六是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信息报送工作,包括月报、简报和阶段报告,为宏观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李代鑫说,“十一五”农村水利各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其中《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全国节水灌溉规划》、《全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十一五”规划》已通过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咨公司组织的评审。此外,农村水利建设中央投资增幅较大。与此同时,农村水利改革继续深化。目前全国已有11个省(区、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实施意见。

李代鑫指出,今年,按照中央关于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稳步发展粮食生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总体部署,灌区将深化“两改一提高”工作,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争取国家加大对大型灌区建设的投资力度,加快节水改造步伐。力争大型灌区节水改造投资规模能在2006年的基础上有所增加,在加大骨干工程改造力度的同时,重视田间工程的配套和改造,争取节水灌溉示范、小型农田水利“民办公助”、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投向骨干工程改造已基本完成的田间工程。尽快出台《大型灌区骨干工程节水改造基本完成评价标准》,争取到年底基本完成20个左右大型灌区骨干工程节水改造任务。

二是在全面推进灌区水管体制改革的同时,开展田间工程和用水管理的综合改革。积极贯彻落实水利部等三部委《关于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意见》,明晰田间工程产权,大力推进农民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力争到2007年底,大型灌区由用水户协会参与管理的灌溉面积达到40%左右。通过推进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积极探索灌区农业水权转换试点,为实现水资源节约使用和优化配置、增加灌区节水改造投资来源积累经验。积极开展以用水户协会建设、田间渠系改造、终端水价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田间工程和用水管理综合改革,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改造与改革的整体效果。

三是进一步加强灌区行业管理和项目管理,保障改造与改革取得实效。要修订出台《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及灌排设施补偿办法》、《灌区管理办法》、《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为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提供依据。同时,要狠抓落实,加强监督检查,把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效果同下一年的项目安排挂钩。继续做好《全国农业灌溉用水状况分析》专题研究,部署各地开展农业灌溉用水效率的实时监测和分析,为科学评价用水效率、评估节水灌溉发展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而科学指导灌区和节水项目建设布局、改进项目管理、加强灌溉行业管理提供依据。

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

安徽省泾县水务局局长朱山东

农村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农户已经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农民可以自行择业、自主经营。国家根据形势需要,取消了“两工”,水利兴修不能再像过去那样完全依靠行政手段组织农民投资投劳,而农田水利建设投资需求巨大,完全依靠政府承担难以做到。包括农民在内的各方的参与,是必要的也是关键的。如何调动他们的参与积极性呢?

泾县农建工作曾一度滑坡,农村水利的基础地位越来越薄弱,保障能力越来越弱化。对此,县委、县政府及时开展调研,摸清情况,调整思路,针对农田水利建设范围广、内容多,既有公益性的,又有经营性的特点,一方面对公益性较强水利工程,加大各级财政的投入;另一方面对一部分经营性的水利工程通过市场机制解决投入问题。经过几年的实践表明,这种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投入格局,是确保我县农建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一是积极争取中央项目资金的支持。主要是整合土地治理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平垸行洪及安全人饮等项目的国家投资支持,这是近几年我县水利兴修的重头戏,也是重要抓手。二是县级财政加大对水利的投入。我县是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可用财力非常有限,为了促进农建工作,我县每年都要从财政上安排近500万元投入水利建设,其中财政预算内安排了40万元用于“以奖代补”工程,以工代赈和扶贫安排400多万元的水利建设项目,40多万元的“以奖代补”工程项目,每年可做近80项农民迫切需要修建的小型水利工程,实际工程造价可达200多万元。“以奖代补”工程这种形式既可克服政府财力不足,又激发了群众投身水利建设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另外关键是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水利兴修的受益者主要是农民,通过政策倾斜、资金扶持、技术服务等方式充分调动受益农户投资投劳的积极性,使他们成为水利兴修的主力军。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水利的积极性。按照“谁建设、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通过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招商引资等多种形式兴办民营水利,民营水利通过对现有中小型水利工程的拍卖、租赁等,盘活了现有水利资产,促进了资产保值增值,同时为新建工程提供了增量资金,创造了一个“投资水利能赚钱”的良好社会氛围。

过去搞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性不强或没有统一的规划,有的存在盲目建设、片面追求政绩等不讲效益、劳民伤财的现象,不仅造成投入的浪费,而且严重损害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的投资分散或重复投资问题突出,资金使用效益差。国家财政投入毕竟是有限的,如何把这笔资金用好,用到刀刃上,认真做好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是基本前提。我县组织水务、国土、财政等部门做好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达到摸清情况、明确任务、指导和规范工作的目的,同时还起到协调有关部门、整合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作用。经过批准的规划,所有相关部门和单位都严格执行。我县县级水利规划中含有全县防洪规划、土地复垦规划、农业综合开发规划、水库除险规划等。

组织上创新,坚持民主决策、群众自愿的原则,完善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充分尊重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尊重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利,实行民主管理。农民自己能够兴办的工程,政府放手让农民去做,实行“民办公助”;需要政府组织、农民参与的工程,也要与农民协商,尊重他们的意愿,体现农民的利益,征得他们的同意,变“要”为“我要干”,具体办法就是实行“一事一议”民主协商机制。

近几年通过“一事一议”方式修建了不少即将报废的水利工程,如云岭镇,其建设村江村塘由于渗漏严重,成了多年不能蓄水的废塘,下游近百亩农田抛荒,给农民造成很大损失。2005年通过“一事一议”,群众自愿集资和村集体经济,共计筹措了3万元资金对该塘进行切坝换涵,加高培厚、砼面板砌护,大塘维修后连同抛荒的农田公开拍卖,拍卖的收入再投入到水利兴修上。该镇汀潭村的云岭金矿每年要向村级财政交纳土地承包费2万元,这些钱每年都被平均分配到村民手里了,在旱情面前,他们转变了思路,通过村民大会表决,将承包费全部用于水利建设。黄村镇安吴村的红跃电灌站及渠道的防渗处理,由于投资较大,通过村民大会表决将林场收入全部投入,仍然缺口不小,又通过村民自愿集资2万元完成了该工程的实施。

农田水利论文篇(3)

1.1地位作用重要,需要高度重视。“水利是农业的命脉”,精辟地表述出农田水利在发展农业生产和改善农民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由于有了完善的灌排设施,良种、化肥、耕作栽培等先进农业技术才有用武之地。但是,作为基础设施的农田水利,投入多,见效慢,管理难,本身直接经济效益不明显,多表现为间接的社会效益,在一些地方易受忽视。对农田水利的重要地位作用,需要不断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1.2群众性强,需要广大农民参与。农田水利遍及全国各地,与所有农民的生产、生活都有密切关系,是一项群众性的事业,每年都要发动近亿劳动力从事已建成工程的清淤维护岁修、水毁工程修复和新工程的兴建。群众性、互助合作性是农田水利的重要特点之一。

1.3公益性较强,需要政府扶持。农田水利既有农田灌溉、水产养殖和生活供水等兴利功能,也有防洪、除涝、降渍、治碱、防治地方病等除害减灾功能;既可以为花卉、蔬菜、果园、养鱼等高附加值产业服务,又承担着大田作物灌排,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任务。

1.4具有垄断性,需要政府加强宏观管理。按受益农户多少区分,小型农田水利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农户自用的微型工程,如水窖、水池、浅井等;另一类是几十户、成百上千个农户共用、规模相对较大、具有农村公共工程性质的泵站、水库、引水渠等。受地形、水资源等条件限制,多数公共工程具有天然垄断性,不能像乡镇企业那样搞市场竞争、破产倒闭。灌溉所用水资源,属国家或集体所有,是公共资源。所有生活在当地的农户都有公平用水的权利。用水权是农民生存权的组成部分,为农民生存条件服务的公用水源和公用设施不适合让私人垄断。

2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战略地位

2.1基本国情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华民族的发展史是一部与水旱灾害斗争的治水史。尽管我国耕地面积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持续减少,但灌溉面积总体上稳定增加、灌溉水平不断提高,保证了我国农业的稳定发展。改革开放后,一方面农村体制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另一方面,也使过去在农业基础设施、农业和水利科学研究等方面积累的能量得以集中释放,彻底扭转了中国粮食长期严重短缺的局面。

2.2社会稳定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是安天下的产业,“三农”问题始终是中国改革与建设的根本问题。我国的经济结构能否顺利调整,国民经济能否发展得更快一些、更好一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业基础是否稳固。只有加强农业基础,确保农产品供给,才能顺利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只有加强农业基础,开拓农村市场,才能支撑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只有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稳定,才能保持整个社会的长期稳定。

2.3国家食物安全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我国目前的农产品主要产于灌溉耕地,加快现有灌区的持续配套和更新改造,是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的战略举措。由于农业用水总量不可能大幅度增加,扩大灌溉面积、提高灌溉保证率,均只能依靠提高灌溉水的利用率和水分生产率。此外,高效现代农业对灌溉保证率、灌水方法与技术的要求更高,对灌溉的依赖性更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必须与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相适应。

2.4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我国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包含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民收入稳定增加以及生活质量的提高等具体要求。如果我国农业不能解决未来16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不能成为支撑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基础产业,那么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就从根本上失去了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是“基础的基础”。农业能否得到可持续发展,还取决于其自身的综合竞争力,而良好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才能保证大幅度降低农业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3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措施

3.1加大各级政府的投入力度。首先,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只是手段,直接的目标是着眼于解决“三农问题”,根本目标是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好基础。无论是为了保障国家食物安全、发展农村经济,还是为了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以支持水资源向生态环境、城市和工业转移,最大受益者都是国家;其次,农民和农业已为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作出了巨大贡献和牺牲,在“三农问题”成为突出问题时,在农业和农村有困难时,即便是为了自身的利益,工业和城市也应该支持农业和农村,国家财政应该向农业和农村倾斜;第三,农民负担重、农民尚不是土地的所有者,要求农民投入太多的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不现实的。因此,国家和各级财政理应加大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投入力度。

3.2充分利用WTO规则。如果仅从主要农产品价格来看,在加入WTO后,我国农业确实面临很大挑战。如果说农业是加入WTO后受冲击最大的产业之一,那么也可以说农业是加入WTO后国家支持与保护空间最大的产业。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江大河治理、农业与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农村水环境建设等均可纳入WTO“绿箱政策”的支持范围,属于政府对农业基础设施服务的支持。

3.3重视农田水利科学研究。现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所要解决的问题和面对的挑战,无论从技术的广度或深度,都是前所未有的,国家应加大农田水利科学研究、示范与技术推广的资金投入。不仅要研究有效、适用的技术,还需要有一大批高素质的农田水利研究与管理人才,需要在全国形成适合我国农村体制、经济发展水平和区域特点的农田水利技术支撑体系。重视和加强农田水利科学研究,不仅是时代的需要,也符合WTO规则,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突出的问题是“三农问题”,而农业基础脆弱和水资源总量不足、时空分布不均又是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制约因素,因此,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着眼全局、着眼长远、着眼发展的战略举措。

我国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不仅有丰富的经验,而且深得广大农民的欢迎,有丰富的人力资源,关键在于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的支持和投入力度。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既是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政治稳定的需要。在目前农业、农村远远落后于工业、城市发展的情况下,政策利益适当向农业倾斜,有利于共同富裕和协调发展。

农田水利论文篇(4)

1.1喀斯特山区土地整治概况

我国的喀斯特地形面积分布为世界之最,其中尤以西南岩溶地区为代表,包括贵州、云南、广西、重庆、四川、湖南、湖北、广东8个省(区、直辖市)。据统计其的碳酸盐类岩石面积约130万km2,“石多土少、雨多地漏、土薄易旱”的地质状况严重制约了喀斯特山区的农业发展。云贵高原区土壤涵养能力低、蓄水保水能力差,再加上喀斯特山区地质漏水严重,其工程修建难度较大,很容易造成工程性缺水。同时贵州还是石漠化最严重的地区,土地整治工程不仅涉及传统的土地平整、道路和水利工程,还应该将生态环境治理融入其规划设计中,达到土地整治和石漠化治理双重目的。自然条件差,加之人为不合理的土地利用活动,使得我国石漠化地区人口多,人均耕地资源少,粮食作物产量低,农业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更加凸显,进行以生态恢复和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土地整治工程显得尤为重要。

1.2喀斯特山区农田水利工程的定位

“水是农业生产的基础,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喀斯特山区传统的农业用水只能靠雨水,而以云贵高原为主的喀斯特山区雨水分布很不均匀,冬天雨水少而夏季雨水多,且小区域内气候变化差异较大,谷底下雨山头晴热,隔山天气不同等局布气候差异极为常见,这些都严重地制约其农业发展。众所周知,以云贵高原为主的喀斯特石漠化区域每年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干旱发生,其中春旱尤为严重。因此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工程,强化农田水利工程的布局和设计,充分结合喀斯特山区现有的特殊地势地貌优势,构建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为主的整治模式,最大限度地兼顾喀斯特山区农业生产用水和农村人畜饮用水是农田水利工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3目前农田水利规划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喀斯特山区土地整治工程农田水利的布局和设计应充分结合其地形地貌实际,最大限度地发挥水利工程的蓄水、灌排水功能。经过对喀斯特山区土地整治规划设计的调查,笔者认为喀斯特山区农田水利工程规划及设计存在以下几点问题:首先是工程布局不尽科学合理,布局没有充分考虑喀斯特地质实际。喀斯特区域的地表植被覆盖率较低,其地表保水蓄水能力差,雨水形成地表径流后在地表的流动时间和距离均较短,而修建多座低标准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不具备短时间蓄大量水的能力,则易造成次生地质灾害;其次,工程设计标准过低,影响工程质量,如沟渠底层设计用C10打底、C15砌筑,这直接导致部分工程修筑后还未经验收,仅雨水冲刷、土壤吸水膨胀便可将其毁坏,给土地整治工程带来负面影响;再者,土地整治宣传力度不够,农民对其缺乏了解,农民参与程度不高,参与愿望不强。农民未参与规划使得部分规划不尽合理,且给工程后期管护带来一定影响。农民作为农村土地整治工程的主要受益者,其参与的积极性高低是影响工程综合效益大小以及效益能否实现的重要因素;最后,规划设计没有很好地兼顾农业生产和人畜用水问题,喀斯特石漠化地区农业用水和人畜用水难问题已成为社会问题,而实际在规划设计中存在重农业用水轻农民生活用水的现象。

2喀斯特山区农田水利工程的优化布局

2.1农田水利工程优化布局理念

“优化”即为追求更高的效益,首先是社会效益。因此喀斯特石漠化地区农田水利工程要以解决农业生产用水和农村人畜饮用水为使命,规划设计时要结合具体项目区实际地形、地质条件,做到因地制宜科学合理。2014年中央1号文件继续关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问题,并提出“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口号,这为继续促进农村、农业的不断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政策。喀斯特山区人口密度大,要实现农民的持续增产增收,农田水利工程的属性作用更加突出。优化布局农田水利工程有一些具体的要求,如规划设计要以因地制宜为原则,要加大土地整治工程宣传力度,提升农民参与土地整治的积极性,加强规划设计人员的设计培训,提高设计的合理性和实用性,兼顾农业生产用水和农民人畜用水,实现工程效益最佳化。

2.2喀斯特山区农田水利优化布局类型

喀斯特山区土地有着田坝少,梯田多,旱地多水田少,且旱地多为分散的坡地等特点,这种特殊的地理条件决定了喀斯特山区农田水利工程具有以蓄水和排水为核心,以小型水利工程为主的特征。喀斯特山区土地整治农田水利工程主要包括蓄水、排水和附属工程3类,其中蓄水工程为蓄水池,排水设施包括排水沟、拦山堰等,附属设施有涵板、沉沙凼。喀斯特山区用水包括农业用水和农户人畜饮用水两部分,蓄水和排水工程相互衔接构成排蓄水体系。可根据水利工程的功能将喀斯特山区蓄排水分为农业用水、农户人畜饮用水、农业用水和人畜用水兼顾3种类型,再结合实际地形地貌,其工程布设主要有4种类型。第一种为农业用水型,布设在旱地集中连片,地形变化比较统一的坡地山腰。旱地集中连片,坡面汇水面积足够时,可修筑容积较大的蓄水池,保证农户平时急需施肥打药时用水;同时需在坡面中上部修建拦山堰将坡面径流汇至与等高线垂直的排水沟,再经沉沙凼将水流中较大石子沉淀后排入蓄水池,蓄水池蓄满后可通过排水沟将多余的水排往低处。第2种农业用水型水利工程布设在旱地集中区域,且充分利用道路系统形成汇水面,使得道路和蓄水、排水工程与地形很好地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保证旱地农业用水。第3种为农户生活用水型,布设在离居民点较近的位置,或是现状已有水井,该位置有稳定的地下水源,修建蓄水池能很好地将地下水储存,便于农户人畜饮水。第4种为农用和农户生活用水兼顾型,在自然条件较好的“田坝”区,可充分利用现有的水资源,选择恰当的位置布设能兼顾农业用水和农户生活用水的水利设施。喀斯特高原地区有很多“高原盆地、田坝”,且其多数有溪流汇集,因地制宜布设排蓄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形成更加丰富的水利网络体系,可在满足农业灌排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居民生活用水,实现水利工程效益最佳化。

3喀斯特山区利水型社会构建

在资源困乏的21世纪,走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发展之路已成为共识。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基础物质之一,水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是不言而喻的。人均淡水占有量偏少早已是我国国情,加之存在农业用水浪费、污染等问题;地下水位下降使淡水的使用成本不断加大;所需的技术科技含量不断增加;工业用水的不断加大;城镇化的加快使得城市生活用水急剧增加这些问题都成为当今社会的负面因素。因此构建利水型社会成为今后发展的必由之路。喀斯特山区利水型社会的构建可以从农业和农村两个方面出发,结合喀斯特地区农村面积广、人口多的特点,构建喀斯特山区利水型农业和利水型农村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加大对农民节约用水观念的宣传力度,使得农民逐渐树立利水农业和利水社会的价值观。在倡导人与社会、生态和谐发展的背景下,逐步构建人与水和谐相处的理念;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增强农民“爱水、护水、利水”的风尚,减少农民生产生活对水的浪费和伤害。(2)加大对农村利水型农业和利水型社会的投入,构建利水社会科技体系。加强对利水农业和利水社会的人力和财力投入,寻找适合山区农民节约集约用水方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的利水科技体系。(3)构建利水型社会发展的政策体系。利水型社会的发展需要各种层面的政策作支撑,如建立鼓励利水社会发展的政策,利水社会基础支撑体系,以及构建长期投入机制等。总之,构建喀斯特山区利水社会是一项服务于“三农”发展的系统工程,主要从农业生产用水和人畜饮用水两个角度出发,建立一个和谐发展的人—水体系,实现人—土地和水—环境的协调统一。

4结论与讨论

农田水利论文篇(5)

菏泽市属鲁西南地区的一部分,全年平均降雨量达1000多mm,但降雨量过于集中,造成春旱夏涝,很不利于农业的发展。于是,菏泽地区建成许多蓄水、引水工程,所有这些水利设施的管理都是依照谁受益、谁负担和谁拥有谁主管的原则进行管理的,一般来说:支渠以上的设施都是由供水单位自行管理,但支斗农毛渠(直接进入农田)却是由乡镇、村、组建设与管理,这里所讲的农田水利建设主要指支渠以下的建设管理。从近年来农田水利建设的规模和建设效果来讲,新建项目没有一项,毁损却十分严重,使得设施总量不增反减,再者灌区内水质污染和水土流失加速水利设施完全丧失输水功能。具体表现三个方面:

1、经济利益中下的水利设施完全失去经济的扶植,农民对水利不再用"公益"去认识。

(1)前人种树,后人乘凉。洙赵新河、东渔河等河流10万多人义务投劳、上工修建的三边工程,兴建于七十年代。其支渠建设也相应配套,但之后,几乎没有更多的配套建设。特别是近年来,在市场经济冲激下,要想有更完善、更配套的水利建设可以说是不可能的。每一处建设都关系经济,没有钱寸步难行。在国家把有限的财力投入在一些防洪工程上,再加上镇乡财政和农民对水利的狭隘认识,农田水利建设这一块,就成了被人遗忘的角落。

(2)农田水利设施破坏严重。多年来新建设的调水、分水、提水、排泄设施在疏于管理的同时,也遭受着人为破坏。一些值钱的设备被地方组织变卖,或被人盗窃。这与人们对水利认识的不足有着直接的联系,当然更多的是对经济利益的追求。

(3)水质污染,渠系自然损毁严重。在洙赵新河流域,仅有洙赵新河工程为当地提供生产、生活用水,但由于渠系途经长,渠系所经之处有群居地、工厂生活垃圾、生产排放物等,甚至农民生产剩余物、畜牧排放物和死尸等,都很自然也方便地污染着洙赵新河水。灌区人饮用水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不需处理直接饮用洙赵新河水,中下游人民到了"谈水色变"却又无奈的地步。另外,水利工程发挥的好坏最关键还是要建设。支渠工程年年建年年修,功能却一年不如一年,渠道淤积堵塞,堤毁渠亡。人们对工程建设仅有一点信心更是到了绝忘的极限。

2、管理不适应现代经济的发展。

(1)虽然现有的水利工程大多都是在六、七十年代修建的三边工程,土沟土渠,渗漏十分的严重,渠系水利用系数极低。但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水利建设却没有停止。始终保持着每年的彻底掏沟(渠)、除草、蓄水,呈现的是小沟通大沟,大沟通河流的状况,基本实现灌溉自流化。可是现在,市场开放了,经济也发展了,原有的划段管理,分级管理、受益管理模式,都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不再适应现代经济的发展,于是,沟渠内杂草从生,淤沙满沟,甚至个别地方出现了把庄稼种在沟渠里的现象。在洙赵新河流域,因为支渠以下管理不善,造成水涝与水旱,于是有上游淹死,下游之说。

(2)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水利设施呈现分割状态,无法发挥水利工程整体配合优势。市场经济条件下,每户人在产业结构上各有不同,造成用水季节和用水量的不同,出现水利设施功能的发挥不同步现象。靠整体发挥效益的水利设施,在独立系统下就失去原有的功能和自身的发展,其结果是水库失修,河渠干涸,工程毁坏。

3、政策制定和经济发展抑制水利建设的进程。

在水利灌溉区域,我们清楚地看到这么一种与时不俱进的现象。一是受益户对水利建设不再有义务建设和自觉交纳水费的观念,农村的义务工已成为历史。二是村级基层干部有力无法使,干涸的村级财政无法保证水利建设中的正常开支,招投标的工程建设更是一纸空文。另外,水利建设最根本的保证是水费,而在洙赵新河流域140万的水费,每年收取率不足70%。收取的水费除去管理费、手续费,所乘费用根本不能维持正常的水利维修与管理,更不用说的水利设施配套建设。

三、出现问题的原因分析

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发展农业经济,靠现有农田水利状况是无法保障的,但一边要发展,一边却又在退化,这不是十分矛盾吗?分析其原因可以为我们改善农田水利发展提供一些参考。

1、计划经济的思想认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法得到保证。首先是思想认识发生偏差:

(1)一是国家财政投入比例小。近年来,国家为保证大江大河安全或者环境保护,把资金投入在防洪工程和稳定项目上,极少把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就菏泽市来说,农田水利资金仅限于水毁工程和节水配套工程,争取的资金也因为这样那样地被分割不少。二是地方乡镇与村组对水利建设投入不够、认识狭隘。按分级管理原则,支渠以下一级的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由这一级的政府负责,其建设投入也由其承担。但说到投入,无论是乡镇还是村组都是入不敷出,即使能向上级争取资金,地方领导都会为自已建政治功绩,修建一些地方民众最直接最受益的事,如修建公路、建设集镇等。决不会把这些本不够宽余的资金投用于不见功德又不能立马见效益的水利建设,那水利建设怎么办?村组依赖乡镇、乡镇依赖水管单位,水管单位又按分级管理原则,如此循环……。

(2)对原建水利设施保护不力。在计划经济时代修建的水利设施大都存在不科学与不合理性上,人们对那些不能发挥水利功能的设施进行了最为直接的经济转换。如提灌机械拆卖、水闸门拆除,更有的把认为渠堤上的条石挪作他用。问其原因:最简单也最实在的回答是经济实惠,利益所趋。

(3)水土流失与人为污染丧失了水利设施的功能和降低了人们对水利建设的信心。水法明文禁止向水渠内排放任何有污染水质的物质,同时也规定了渠系的保护与管理范围。但由于农田水利灌溉对象为农民,农民意识在灌区内甚至全国都较为普遍。生产后的农作物垃圾、畜养物排放物、死尸等不费力地去搬运处理,直接进入邻近的渠道内。污染了水质,使得下游居民生活用水水质无法保障。再有,在渠道保护与管理范围内随意种植、开垦、修筑建筑物等,破坏了渠道的运行安全,也增加了水土流失,加剧了渠道淤积,洪水期,因渠系不畅通,排洪不及时,又造成水了毁。在这种反复建设又不能治根条件之下,谁还愿意建设水利工程呢?

2、从计划向市场机制转换的结果是水利设施管理制度存旧,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管理体制。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旧体制已不适应现行体制,但新的体制还没有完全确立,使得农田水利管理和建设的主体不清,也没有有效的约束机制,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用水、管水、建设三者之间的恶性循环。

(1)水利上的谁受益谁负担,水是商品的理念深入人心,农民认为农田水利建设就应该由水利工程单位管理,而水利工程单位最根本的生存来源就是水费。水费价格仅包含由工程单位管理的工程费用,而村组一级的工程管理则不能从水费中支出。市场讲究的是经济,建设更需要经济,水利建设所需经济恰恰是从水费和受益的义务中来。更有在市场面前说不清的就是水是商品,法律赋予了的,既然是商品,我没用水那就不交水费,更无义务可言。然而,水利设施的维护,决不会因为风调雨顺而不会出现水毁,不出现淤积。天旱之时,再说用水,水从那里来,水又怎么来,……?

(2)在用水上,农民对种田也不在再是增收的手段,而是养家糊口的的主要目的。各自为营的用水方式使水利设施疏于管理维护,利用自然降雨和辅助其他设备来解决农田灌溉成为农民普遍做法。如此一来,用水成本的增加,导致用水户对输水设施的管理更为疏远,最终是水利设施无人用也无人管,投入不能产生效益,又限制各方对水利设施的投入,用水、管水、建设矛盾从从,恶性循环。

3、政策的制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制约农田水利建设的规模化开展。

许多水利政策、规范、技术性要求都产生于北方地区,其区域的不同并没有随实际的差别在政策等方面有更大的区别,仅随市场经济的深入而统一。计量收费,按方收费及价差节水等等政策的制定,出发点就是用经济的杠杆使其用水户节约能源,搞活水利经济。这在国外特别是以色列最具代表性,且非常适应地方经济的发展,这在我国部分地区实现这一政策,农田用水中的漫灌、跑灌现象实为普遍。按随着市场经济的广泛推进,人们看到的是经济利益的趋使,在同一件议事的比较中,一个人就有一个看法,往往是"一事一个议,决定早过时"。令人忧虑的是,至今为止,我们水利建设似乎没有充分认识到这种合法性却不合理的危机正在悄然来临,对于整个基层政治权威的冲击就会产生怎样的恶劣后果。

四、对当前农田水利建设的建议

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按照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变革要求,把农业推向市场已是整个农村工作的主题。大气候影响下,农田水利也要破除原来那种国家、集体建设和管理,农户无偿或低费用用水的方式,进入市场机制。但是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并不能完全市场化,而是有规范和政策性偏向的市场化。

1、对于农田水利主体设施应加大投入,加强管理。

首先,农田水利建设工程耗资大,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报率低,国家应该全力承担。因为自身经济实力有限以及对水利利益的追求使得市场经济条件的各种组织不愿承担这种风险。其次,对社会上其他资金投入到农田水利建设有很好的引导作用。只有对农田水利设施的主干部分实施配套,水管单位或社会团体才会把对主体部分的重视放入到支斗农毛那些本由受益户自行管理、建设的工程建设中,主、支才能共同发挥作用。

加大投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是相符的。一是经济实力可以保证。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实力大大增强,特别是现在,在世界经济增长普遍乏力的情况下,中国的经济却保持了8%左右的增长率,完全有能力支持农田基本建设。二是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对基本农田的粮食直补就是有力的证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正是通过这种减和补的方式来保证农民对基础设施的建设。

国家对农田建设的投入可以重新树立农民对政府的信心和威望。在农业灌溉区,逐渐发现,多数农民对政府官员、村级领导的不满,两者充满不信任,甚至敌视。更有甚者,政府的工作还需要水管单位人员出面才能得到农员的支持和理解。农民的话说:只有对农业建设投入的部门才是直得信任的。

2、土地制度的改革应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以促进农田水利的建设与管理。

土地制度上应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政策下重新核实土地实有灌面,保证有效灌面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确保农民对按面积收费的信任度。改变原有谁受益谁负担为谁投资谁受益,鼓励农民、集体和社会团体投资。充分发展小型水利工程的效益,解决建设和管理在市场机制下的作用,利益就是市场下最原始的动力。菏泽市水利建设正在试行的成立用水户协会来管理正是这种模式的体现。但这种格局的改变其前提是在国家对水利主体工程配套后,剩余的具有独立的区域或独立的灌面下才能得以保证。

3、向市场经济转变应符合市场发展规律

当前的农田水利建设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受益区域的建设与建设区域的差异在于同一条水利工程跨越不同行政区域。最具代表性的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受益建设区可能在本受益地域上。建设的难度在于市场经济下的利益冲突,一边是公益事业必须的,一边又是自身的利益。两者的矛盾是不能兼得的。要改变这种现象:一是实行市场体制下的农田建设,建设的不再由受益户义务户负担,而是统一缴纳建设费用,由水管单位来统一规划建设。二是重新规划受益区域的建设地段,实行差额补助建设的办法。建设方式实行采取公司化运作管理,加强建设的规模化和透明度。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可以利用市场机制来解决,其系统内的公益性特点却不能完全依赖于市场。政府还是应该从政策和法律法规上进行调控和引导,完全市场化的农田水利经营管理,应从税、费中支持和服务。具有公益性的水利工程,应在市场化中考虑计划性的规划,制定必要的用水、防洪制度,约束市场化的管理行为。

农田水利论文篇(6)

在兴修水利上,最棘手的问题是资金与劳力。这几乎是所有水利建设都要遇到的难题。正如曾巩所说:“至于修水土之利,则又费材动众,从古所难。”[1](卷13《越州签湖图序》)先看劳力问题。水利建设,一般工程比较浩大,历时较长,需要劳力多。据史载:堵塞黄河小吴口,计役314.4万工;[2](P7634)开漳河用700万工日、滹沱河八九百万工日。[2](p6275)如此浩大的工程,自然需大批劳动者。郏亶筹划苏州一项水利工程,需历时三年,预计用20万劳力。[2](P5960)①修二段河,“所聚人夫十余万”。[2](p5576)元丰六年(1083),治理洪泽河,预“计工二頁五十九万七千,役民夫九万二千一月,兵夫二千九百两月”。[3](《方域》”之10)水利建设常常受到自然条件和生产条件的制约,需要避开汛期和农忙季节。故兴修水利通常要集中劳动力、集中劳动时间,在当时落后的生产力条件下,其难度与劳动强度可想而知。如何因民所利而兴利,是摆在宋神宗、王安石面前的一件大事。

王安石变法时期,采用了募役、差调并重,有偿劳动、无偿摊派相结合的办法,鸠集农田水利建设劳动力。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种情况:

1.利用军队号称宋代募兵之一的厢军,是代民充任杂役的各种专业兵的总称。章如愚说:“古者,凡国之役;皆调于民。宋有天下,悉役厢军,凡役作营缮,民无与焉。”[4](后集卷41《兵制门·州兵》[5](p4639)一般无征战的厢军,“名额猥多,自骑射至牢城,其名凡二百二十三”。[5](p6466)其中番号为“堤防”、“堰埭”的厢军,应属于专门兴修水利的专业兵。据《宋史·兵志》载:建隆以后的200多个厢军番号中,驻扎于成都的防河兵、杭州的“捍江都”兵、通州、泰州的“捍海”兵,[5](p4658,4664)从字面上看应属于水利兵。宋仁宗景祐(1034~1038)中,浙江“置捍江兵士五指挥,专采石修塘”,“每指挥以四百人为额”,至南宋理宗宝祐三年(1255)尚有300人。[5](p2396、2397)在宋神宗熙宁以后的厢军中,“关河”、“广济”、“堰军”、“捍江”(3指挥)、“防河”等番号也都是水利兵。[5](P4672,4680,4684,4690)在熙丰时期,上述专业水利兵当然要参与水利建设。熙宁三年(1070)八月,宋神宗批示:天下水利兴修所役过“若干兵功”,岁终应呈报司农寺。[2](p5224)次年,开修漳河,“役兵万人”。[5](p2351)熙宁六年,枢密院诬奏:“淤田兵多死,每一指挥,仅存军员数人”。经查,“死事者数不及三厘”。[5](p2371)熙宁九年,修御河用厢军“一千七百余人”。[5](p2356)熙宁十年七月,据文彦博报告:曹村护理黄河的埽兵士多在“别处占使”,“见在只有兵十七人实役”。[2](p6942)参与兴修水利的厢兵,除了专业水利兵外,应当包括临时调遣的非专业厢军。元丰二年(1079),调发壮役兵2000,京东厢军1000,滨、棣二州修城拣中崇胜兵5指挥,共约5000人,赴洛口兴工役。[2](p7220)次年,岁调“客军”(即非专业兵)9000人,专门修治黄河、汴河等。[2](p7425)元丰六年春,堵塞曹村黄河口,有20万兵参加。[6](卷15《塞曹村决河》)是役,当包括不少临时抽调的非专业兵。

厢军是宋代募兵的一种,是职业兵、雇佣兵,有薪水,靠国家供给养。因此,无论专设的水利兵或临时差调的厢军,都属于召募性质。不过,由于史载不详,无法知道熙丰时期有多少水利兵、有多少兵参与水利建设,成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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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原文“二千万”,《长编》本卷后校勘为“二十万”。

2.征调氏夫征调民夫,是鸠集兴修水利劳动力的惯用手段。宋制:调发丁夫治河“岁以为常,皆用正月首事,季春而毕”。[2](P186)宋代厢军虽是充当百役者,但其中水利军数量毕竟有限,许多水利工程仍需征调大量的民夫来劳作。宋仁宗时宋祁曾说:厢军“月费廪粮,岁费库帛,数口之家不能自庇,于是相挺逃匿,化为盗贼者不可胜算。朝廷每有夫役,更藉农民以任其劳。”[7](卷101《上仁宗论三冗三费》)厢军所负之役,往往落到民夫头上,水利之役自不例外。

在宋神宗之前,调民夫兴修水利,岁皆有之。宋仁宗时,荆湖南路监利县“濒江汉筑堤数百里,民恃堤以为业。岁调夫工数十万,不足,取之旁县”。[8](卷38《著作佐郎周君墓志铭》)

熙丰时期,亦常调用民夫。熙宁初年,张峋知鄞县,是县广德湖经久不治,“西七乡之农以旱告”,张峋“为出营度,民田湖旁者皆喜,愿致其力”,“用民之力八万二千七百九十有二工,而其材出于工之余”,修水田二千顷。[1](卷19《广德湖记》)①鄞县广德湖改造,取于民愿,因力而致,但也属于差调民夫性质。熙宁年间,郏亶提举两浙水利,经度苏州一项水利工程,提出鸠集人夫计划时说:苏州五县之民,自五等已上至一等,不下十五万户,若每户出工七日,则可调发百万夫。[9](卷19《水利上》)②熙宁六年(1073)六月,“诏河北春夫不得过五万人,岁以为式”。[2](p5970)熙宁七年九月庚寅,诏:“河北旱灾,民方艰食,惟河防急切及修城,许量调春夫”。[2](P6242)同年十一月王寅,知谏院邓润甫言:“淤田司引水淤酸枣、阳武县田,已役夫四五十万。”[5](p2371)元丰六年(1083),黄河决于曹村埽,调发民夫50万修治。[6](卷15《塞曹村决河》)征调民夫,带有摊派性质,但以一乡一县或一州为单位,利用农闲季节集中劳力,集中攻坚,不失为解决水利建设劳工问题的策略之一。宋仁宗至和二年(1055),昆山县主薄丘与权说:“古制:役民兴作,经费寡而售效速”,[9](卷19《水利上》)即谓此义。不过,过多地摊派征调,难免扰民。提举两浙水利官郏亶,在苏州主持水利建设,“凡六郡三十四县,比户调夫,同日举役。转运、提刑皆受约束,民以为扰,多逃移”,甚至引起吏民“骚乱”,郏亶被追官。[9](卷19《水利上》)[2](P5960,5824)这是摊派民夫致民“骚乱”之一例,说明了征调民夫不利的一面。

3.募饥民兴水利使用厢兵治水,厢兵数量有限;征调民力兴水,有扰民招乱之忧:欲解决农田水利建设劳工问题不得不另想办法。熙丰时期,不少水利工夫源自所招募的饥民。此即所谓的以工代赈,将救饥恤灾与农田水利建设相结合,是解决劳工问题的好办法。

宋神宗时,与兵役实行招募制、职役实行雇佣制并行,河役等杂役也实行召募制。与差调明显不同,召募原则上既要“取民自愿”,还要付给一定报酬。尽管在实行中会存在强迫和少付或不付酬金的现象,但比起完全无偿征凋、硬性摊派多少有点进步,值得肯定。宋神宗以前,一些地方官尝试过利用招募方式鸠集劳力。如景祐中,范仲淹知苏州时,兴修水利,适逢荒歉,于是“日以五升,召民为役,因而赈济”。[10](卷11《上吕相公并呈中丞咨目》)欧阳修在颍州时,也曾实践过。[11](卷3下《兴工作以食饿夫》)但是,这种鸠集劳力的方式在宋神宗时得到大力推广。熙宁五年(1072)二月。宋神宗诏赐两浙转运司常平谷10万石,赈济浙西水灾州军,“仍募贫民兴修水利”,[2](p5586)说明这种工赈在此之前曾经推行过。次年六月,正式诏颁工赈法:“自今灾伤年分,除于法应赈济外,更当救恤者,并豫计合兴农田水利工役人夫数及募夫工直,当赐常平钱谷,募饥民兴修。如系灾伤。辄不依前后敕赈济者,委司农寺点检奏劾以闻。”[2](p5966)此法规定招募饥民兴修水利,募夫给工值,由常平钱谷专项充给。同年,负责两浙水利兴修的沈括请求:“常、润二州岁旱民饥,欲令本路计合修水利钱粮,募阙食人兴工”,得到宋神宗批准。[2](P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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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是役“以熙宁元年十一月始役,而以明年二月卒事”。

②郏亶经度两浙水利始于熙宁五年十一月癸丑,止于六年五月乙丑,见《长编》卷240,245,第5824、5960页。

他还说:“浙西诸州水患久不疏障,堤防川渎多皆堙废,今若一出民力,必难成功。乞下司农贷官钱,募民兴役”。宋神宗又诏从其请。[2](p5990)[12](卷73《水利》)沈括是农田水利专家,又是浙人,“知其利害,性亦谨密”。[12](卷73《水利》)他吸取前任官郏亶好大喜功、征调民夫、招怨败身的教训,懂得“民力饶裕、易于兴工”和“民间晓然知其为利”而“乐于趋役”[2](P5990)的道理,其募民兴修水利的主张,正基于此识。而“每以劝农事为急”[12](卷73《水利》)的神宗、王安石则是有求必允、全力支持。熙宁六年九月,淮南东路、两浙路又以灾伤求赐,宋神宗下令各拨常平司粮3万石,募饥民兴修农田水利。[2](p6011)是月辛酉,又诏增两浙、淮南东路各3万石,“并依戊申诏旨施行”工赈。[2](p6014)同年十二月,再次诏赐淮南西路转运司常平米3万石,募饥民兴修水利。[2](P6059)熙宁七年,持续旱灾,灾民很多,为防止民流田废乃至农民起义,宋神宗诏令“灾伤路委监司各分地检计,合兴农田水利及堤岸、沟河、道路栽种林木土功之类可以募夫者,并具利害以闻”。[2](p6111)同年十二月,淮南东路转运司乞增赐上供粮10万石,“募饥人修水利”,诏“与上供粮五万石”。[2](p6298)南方工赈盛行,北方也比较常见。熙宁七年(1074)八月,诏“京西转运司具赈济流民事状,司农寺具所兴修农田、水利次第”。[2](p6234)同年九月,诏从河北西路转运司之请,“灾伤路召募缺食或流民兴役,朝廷赐米外,其于农田、水利及修城壕者,悉给常平钱谷”。[2](P6242)是年,知耀州阎充国,募流民治漆水堤。[5](p2372)

募饥民兴修水利,尤值珍视。它可将赈饥与兴利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比单纯地赈饥效果要更佳。王安石批评定州煮粥救饥说:“若聚人每大口日给一升,小口给半升,即饥民须废业待给,如此则容有不暇炊煮者。今救饥偯饭凡半年,若以作饭之米计口偯与,令各营生,官所费无加,而饥民得实惠,不妨经营衣食,犹胜于聚,而粥饭不能救死,徒成疫疠也。”[2](p6458)因此,王安石主张“募人兴修水利,即既足以赈救食力之农,又可以兴陂塘沟港之废”,[2](p5777)即“今[令]及未困,募之兴利”。[2](p6458)正是基于此种认识,在王安石主持变法的几年中,工赈得到了大力推广,而其罢相后,尤其是在神宗独自操持新法的几年中,史书罕有记载。①

据载,熙宁某年,“岁恶民流”,淮南东路转运副使蒋之奇,“募使修水利以食流者。如扬之天长三十六陂,宿之临涣横斜三沟,尤其大也,用工至百万,溉田九千顷,活民八万四千。”[5](P10916)工赈之效由此可知。朱熹评论说:“诸兴修农田水利,而募被灾饥流民充役者,其工直粮食以常平钱谷给……既济饥民,又成永久之利,实为两便。”[13](卷17《奏救荒画一事件状》)南宋人董熠称赞“工赈”是“以工役救荒者也”,治流民根源而“易为力”之法。[14](卷上、卷中)绍兴六年(1136)九月,温州进士张頠言:工赈“一举而两得;”[3](《食货》7之43)在南宋,工赈也非常流行。②这些事例说明,王安石之大力推行工赈,从理论上、实践上讲都是可行的,其影响也是深远的,体现了他一贯主张的通过发展生产而增加赋入的开源思想。

推行工赈法,除获得救饥与兴利直接效益外,还可在一定程度上堵塞兵冗之弊,是解决宋初以来冗兵问题韵重要途径。饥民一般是厢兵的直接来源之一③,饥民入伍次数减少,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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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据《宋会要·食货》7之18至30、《长编》、《长编纪事本末》等史书,工赈法盛行于熙宁年间,而罕见于元丰年间,或与主持变法者变换有关。

②《宋会要·食货》7之40至77.8之1至32,均有记载,从略。

③参见拙文《“易进难退”兵制与北宋前期之冗兵》,载《烟台大学学报》2003年2期。

军的数量也就相应地减少。熙宁四年(1071),厢军兵额为227627人,[2](P5556,5384,6375,8397)①比治平时少27万、比庆历时少20万(5)(p4576)。由此可知,熙宁时期工赈又收到裁冗减费(即节流)的效果。综上所述,熙丰时期水利建设的劳力来源有三:即军队(包括水利兵和部分非水利军)、差夫、募夫(主要是饥民)。与北宋前五朝相比,募夫作为劳力的比例要明显大一些。就宋神宗一朝而言,由于水利建设主要集中于熙宁期间,所以募饥兴役的次数多、地域广,既有利于发展生产、开辟财源,又可收控制冗兵、节裁冗费之效。

二、熙丰农田水利建设的经费问题

一般而言,水利建设经费包括:民夫报酬或募夫的工值、木石等建筑材料费与土地占用费。②诸项开支为数不小。熙宁九年(1076),知制诰熊本说,修御河“自兴役至毕,凡用钱米、功料二百万有奇。今后每岁用物料一百一十六万,………约费钱五万七千余缗”。[5](p2356)元丰三年(1080)二月,知州王孝先说,“淤田、营田司自熙宁七年至十年费钱十五万五千四百余缗”。[21(p7352)元丰六年(1083),修浚洪泽湖,预计用麦米11万斛、钱10万缗。[3](《方域》17之10)

热衷于农田水利建设的宋神宗与王安石对水利开支并不吝惜。王安石认为,“兴农事自不费国财,但因民所利而利之,则亦因民财力而用也。”[2](p5172)熙宁五年(1072)十一月,王安石与宋神宗讨沦水利经费问题,王安石建议:“陛下若捐常平息钱助民兴作。何善如之!”宋神宗慨慷地说:“纵用内藏钱,亦何惜也。”[2](p5832)由于水利经费得到保证,熙丰时期水利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这一时期水利经费来源与筹集,概括说来,盖有以下诸项:

1.摊派于民摊派水利经费自古皆然,宋神宗时也不例外。熙宁二年(1069)十一月十三日诏降的《农田利害条约》中规定:水利经费先“纠率众户”,“民力不能给者”许“连状借贷支用”,百姓应“出备名下人工物料”,而不出或不按时出者即“有违约束者”,要给予“科罚钱斛”。[15](p263~264)熙宁三年(1070),李竦计算一项水利建设的工料经费说:“以顷亩多少为率劝诱出备工料”。[3](《食货》7之22)熙宁五年至六年间,提举两浙路水利官郏亶经度苏州一项水利工程:“自三等(户)已上至一等不下五千户,可量其财而取之,则足以供万夫之食与其费矣”。[9](卷19《水利上》)沈括代替郏亶提举两浙农田水利,采取按田亩出钱的办法,“令一亩田率二百钱,有千亩即出钱二百千”[2](P6557),郏亶、沈括摊派经费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抑制富户。因此,郏亶遭到当地有力之家“践蹂”,[2](p5824)沈括也遭到田产在苏州的参知政事吕惠卿的强烈抗议。[2](p6557)。同理,农田水利法遭到当时反对派的抨击、诋毁,农田水利也被列入司马光所说的朝政“六大缺失”之一。[7](卷117《上神宗应诏言朝政缺失》)

2.鼓励富民出资在私有制占绝对统治地位的宋代,土地多为私人、尤其为少数大地主所拥有。政府所进行的农田水利建设对下层老百姓固然有利,然受益最大者莫过于大土地拥有者。若上述按户等高下、资产多少摊派对富户有明显的强制性的话,那么晓之以理、劝其出资,则是取其自愿。熙宁二年(1069)颁降的《农田利害条约》就明确规定:“如是系官钱斛支借不足,亦许州县劝谕物力人出钱借贷,依例出息,官为置簿及催理。诸色人能出财力、纠众户、创修兴复农田水利,经久便民,当议随功利多少酬奖。其出财颇多、兴利至大者,即量才录用。”[15](p264)熙宁五年十二月二日,宋政府重申这一政策。[3](《食货》7之25)于是,便有自出钱兴修水利的现象。史载:金州西城县民葛德出“私财修长乐堰,引水灌溉乡户土田”,宋神宗诏授金州司士参军,赐度僧牒10道。[2](p6217)[5](p2371)熙宁八年二月,司农寺上言“乞更酬奖”葛德之举,宋神宗再次颁诏赐度僧牒10道。[2](p6348)熙丰时期一道度牒不过130贯[16](p743),10道才为钱1300贯,数量不大,仅仅是对私人出钱兴利的一种奖励,但体现了政府能兑现承诺的精神。这在封建时代同样显得可贵。从现有文献记载来看,私人出资兴修水利比较罕见,宋政府两次颁诏“奖谕”葛德,就说明这种义举十分少见,更说明富人主动出资者稀有,在熙丰农田水利建设中作用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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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长编》卷228,熙宁四年十二月丙寅,第5556页。又见《长编》卷350,元丰七年十二月末,第8397页。但《长编》卷221,熙宁四年十二月辛丑,第5384页,记神宗语曰,“厢军五十余万”。而《长编》卷262,熙宁八年四月甲子,第6375页,记王安石语曰,“今厢军诚少,禁兵亦不多。”据此。熙丰军数22.7万是可信的。

②此据施正康:《宋代两浙水利人工和经费初探》,载《中国史研究》1987年第3期。此文虽论述两宋两浙地区,但可以大致反映水利经费开支项目。

3.政府拔支组织大型水利建设,改良兴造农田,是国家经济职能之一。对农田水利颇感兴趣的宋神宗与王安石,对筹措水利经费付出了切实的行动。或无偿调拨,或给予借款,次数之频、数量之大、形式之灵活,非其它朝代所能相比。其拨款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类:

第一,动用“陂湖遗利钱”。“陂湖遗利钱”是国家“公田之赋”。据曾巩称:越州有鉴湖,溉田“由汉以来几千载,其利未尝废也”。“宋兴,民始有盗湖为田者”,“至于洽平之间,盗湖为田凡八千余户,为田七百余顷”。[1](卷13《越州签湖图序》)[5](p2406)宋政府自不会轻易地让私自围湖造田者恣意逃税,不知从何时起开始征收田租。陂湖属于国家所有,鉴湖田租当是“公田之赋”。这笔收入比较可观,宋徽宗政和元年(1111),有人说:“越州有鉴湖,租三十万,[在]法许兴修水利支用”。[3](《食货》7之33)①引文中所述“[在]法许兴修水利支用”,当指熙宁之法。据记载,熙宁七年(1074)四月八日,沈括说,“先奉朝旨许支两浙陂湖等遗利钱兴修水利。近勘会本路先管遗利钱额,及再差官根究.兴修见未周遍,已见贯万[疑为‘石’]不少。”[3](《食货》7之27)越州湖属于“两浙陂湖”,因此“在法”即是指熙宁七年的“朝旨”。朝廷允许支用陂湖等遗利钱以兴修水利,是官府支持水利经费的一种形式。

第二,官府借贷。宋代借贷业比较发达:就债权对象而言,有私人之间借贷、官民之间借贷、官府之间借贷;就性质而言,有商业借贷、消费借贷和生产建设借贷。宋神宗时,农田水利建设多属于官府间、生产建设性借贷。熙宁二年(1069)所公布的《农田利害条约》就明确规定:

应有开垦废田、兴修水利、建立堤防、修贴圩焊之类,工役浩大、民力不能给者,许受利人户于常平广惠仓系宫钱斛内,连状借贷支用。仍依青苗钱例,作两限或三限送纳。[15](p264)

熙宁五年(1072)十二月二日、元丰元年(1078)四月,重申这一规定说:

开废田、兴水利、建立堤防、修贴圩焊之类,民力不能役者,许受利人户具合费用数目,贷常平等钱谷,限三年两料输足,岁出息一分②。[2](p7069)[3](《食货》1之29、7之25、7之30、53之12),[5](p2373)

这一规定是官民之间的借贷,利息仅为一分,但毕竟是有偿有息借贷。

熙丰农田水利建设中的借贷常常为官府之间的借贷。熙宁八年(1075)四月,诏从王安石之请说,“江宁府昨借常平钱米修农田水利,如限满未足,更展一年”。[2](p5400)③此则史料记述的是江宁府与提举司之间的借贷关系。同年十二月,“诏司农寺以河北两路坊场钱或借免役宽剩钱二十万,给河北水利司”使用。[2](p6633)元丰二年(1079)四月,又诏司农寺出坊场钱10万缗给导洛通汴司使用。次年二月,又诏给导洛通汴司坊场钱20万余缗,用作兴修经费。[2](p7231,7354)河北水利司、导洛通汴司为兴修水利的机构,这几则史料记载的是司农寺与之借贷或转借关系。就史料记载来看,熙丰时期围绕水利经费而发生的官方间借贷关系,一般不提利息与利率,大概官方间关于水利经费的借贷没有利息,仅还本即可,即属于官府间互相转借、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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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宋史》卷97《河渠七》,第2406页,记南宋初为10万斛。

②《长编》卷289,元丰元年四月壬戌,第7069页;《宋史》卷95《河渠五》,第2373页;《宋会要·食货》53之12,《宋会要·食货》1之29、7之30。关于出息问题,史载不一致。《宋会要·食货》7之25记为“二分”,其它均为“一分”。既为长期贷款,又是鼓励性借款,可能为“一分”息。

③“昨”指“熙宁七年正月”,据《长编纪事本末》卷73《水利》第2344页,记赐江宁府常平仓5万石修水利。

第三,赐给水利经费。皇帝“赐给”水利经费,一般都无需偿还。其实这些钱谷都来自百姓,只不过以“皇恩”的名义部分返还给百姓。但这种“赐给”对象是农田水利兴修者,即投资于生产建设,还是值得肯定的。前文已论述,国家为解决水利劳工伺题,将救饥与农田水利结合起来。同理,为解决经费紧张之势,政府用有限的钱谷将救死扶伤与农田水利建设有机地联系起来,一举两得。

宋仁宗时,名臣范仲淹算过这样一笔帐:饥荒时,国家用9000石或15000石米作水利经费,兴修水利工程,保证旱涝有收,则苏州一年可以纳两税米30万石,又可提供“官私之籴”米数百万斛。政府投入与产出比至少为一比二十或一比三十。[10](卷11《上吕相公并呈中丞咨目》)这个道理,王安石与宋神宗都十分清楚。王安石曾说:“募人兴修水利,即既足以賑救食力之农,又可以兴陂塘沟港之废”,一举两得。[2](p5777)宋神宗对于工赈也明确表态:“纵用内藏钱,亦何惜也。”[2](p5832)[5](p2370)因此,在熙宁时期,以“赐给”名义下诏拨支钱谷、募民兴利的情况甚多。

熙宁五年(1072)二月,诏赐两浙常平谷10万石。赈济浙西水灾州军,“仍募贫民兴修水利”。[2](p5586)熙宁六年六月,诏:“自今灾伤年分,除于法应赈济外,更当救恤者,并豫计合兴农田水利工役人夫数及募夫工直,当赐常平钱谷,募饥民兴修。”[2](P5966)“当赐常平钱谷、募饥民兴修”是一原则性规定,故无明示数量多少。同年十二月,赐淮南西路常平米3万石,募饥民兴修水利。[2](p6059)熙宁七年正月,诏赐江宁府常平米5万石兴修水利。[2](p6077)是年二月,河阳府报告说,连年灾伤,常平仓赈济斛斗不足,乞兼发省仓,“诏赐常平谷万石兴修水利及赈济饥民”。[2](p6082)同年八月,诏从河北西路转运司之请,“灾伤路募召缺食或流民兴役,朝廷赐米”。[2](p6242)同年十二月,诏淮南东路于司农寺内“与上供粮五万石”,“募饥人修水利”。[2](p6298)熙宁八年三月,又赐京东路常平米5万石,募民兴利。[2](p6361)

除了诏赐钱谷外,还诏赐度牒之类。元丰二年(1079),河北水利司缺经费,出主簿、斋郎告牒募人入钱,久无应募者,于是“赐澶州度僧牒六百五十”道,[2](P7282)以每一道130贯计,约为钱84,500贯,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助。

皇帝诏赐的钱谷一般是不用偿还的。但也有个别现象,似乎要偿还。如熙宁七年(1073)正月,诏“赐江宁府常平米五万石修水利”。[2](p6077)但是一年后,即熙宁八年四月,又诏令“江宁府昨借常平钱米修农田水利,如限满未足,更展一年”。[2](p6400)当然,二次诏令是否所指一事,恐仍须进一步考证。即便如是,恐也是个别现象。

上述关于筹集水利经费诸方式中,借贷与赐给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几乎所有借贷、赐给钱谷的事例,多集中于熙宁期间,这不是摘取材料之故,而史载确实如是。这个现象说明,赞同支持农田水利建设的宋神宗,于熙宁年间一再诏令赐给、借贷钱谷,鼓励兴修农田水利,与王安石的努力和争取分不开;元丰期间,王安石罢相,单独主持新法的神宗显得力不从心或无暇顾及农田水利建设,导致农田水利建设大大减少,水利经费开支也随之减少。故史载自然甚少。二是,诏令借贷和赐给的钱谷,多来源于常平仓。这说明常平仓在熙宁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而此前诸朝常平仓谷少本小,很难发挥支援生产建设的作用。宋代常平仓之所以能在熙宁时发挥突出的作用,与王安石的常平新法的实施有着密切关系。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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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马玉臣:《王安石对宋代常平仓的改革及其影响》,《烟台大学学报》2002年第1期。

三、余论

总之,农田水利建设中“从古所难”的劳力与经费问题,在宋神宗、王安石的努力下得到了较好地解决。平心而论,其解决劳力与经费问题的途径,并无太多的创新之处,都是北宋前期于局部地区所实施过的,只是在宋神宗时期进行了“扬弃”,并在全国通行之。从这个意义上讲,熙丰变法,既非王安石所说的“祖宗之法不足守”[12](卷59《王安石事迹(上)》,又非司马光等人批评王安石“尽变更祖宗之法”[17](卷60《与王介甫书》(第一节)),而是对“祖宗之法”的某种“扬弃”。这一点当引起研究熙丰变法者注意,否则,会夸大变法的影响。此其一。

其二、常平钱、坊场钱、免役钱等,在熙丰时期农田水利建设经费的筹措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些钱投资于生产建设,诚可谓“因民所利而利之,则亦因民财力而用也”[2](p5172)。由此可以说,熙丰变法取得了综合效益,青苗法、免役法等与农田水利法一样值得肯定。

其三、熙丰时期农田建设在劳力和经费的筹措上,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形式,如“以工贷赈”、按户等(或资产)出钱、鼓励富户出资以及政府低息或无息借贷等,都值得我们借鉴。

正是由于劳工与经费得到了妥善地解决,熙丰时期农田水利建设取得了巨大成绩。这诚如王安石评价所说,“自秦以来水利之功,未有及此”。[2](p6440)关于熙丰时期农田水利建设的成绩,学界已作充分研究,无须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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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水利论文篇(7)

1.1缺乏完善的节水灌溉管理。

由于国家对节水灌溉工程的重视度提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也加强了监管的力度,这就使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有效的提高了工程的质量。但在工程建设完成后,很多部分对于节水灌溉工程的管理重视度缺乏,这就导致节水灌溉工程在农业管理中的使用价值得不到很好的发挥。

1.2节水灌溉工作缺乏合理性规划。

科学合理的对节水灌溉工程进行规划,是确保灌溉效率的关键。但在当前节水灌溉工程设计过程中,很大一部分设计人员只是单纯的依靠勘察资料来进行设计,或是依靠自身的设计经验来进行设计,对于当前农村发展的实际情况缺乏参考,这就直接导致了节水灌溉工作中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最后的所带来的后果即是水利工程节水灌溉的效果大打折扣。

1.3农村种植结构不合理。

目前我国很大一部分农村,由于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很多农民仍固守着传统的种植结构,这样就使农田水利工程节水灌溉的作用很难充分的发挥出来,所以需要加快对农村种植结构的调整,确保节水灌溉的作用能够充分的发挥出来。

2完善农田水利工程节水灌溉的有效措施

2.1加快节水灌溉技术的改进。

充分的运用节水灌溉技术,可以有效的提高农作物的产量,推动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长期以来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往往利用水资源的调配技术、节约用水管量技术等来对农田进行灌溉,但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这引起节水灌溉技术与现代化农业的发展需求已存在着不适应性,所以需要采取更先进的节水灌溉技术来推动技术的改进,有效的提高农田水利工程节水灌溉的工作效率。目前在节水灌溉技术上利用了卫星定位系统和计算机技术,通过卫星定位系统对农作物的生长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了解到农作物对水和营养的需求,同时通过计算机来对各项数据进行分析,从而根据分析的结果来对农作物各个时期所需要的水量和营养素进行灌溉或是施肥,不断的改善农作物的品质,确保实现农业的增产丰收。先进技术的应用,有效的减少了不必要的灌溉,不仅有效的节省了生产成本,而且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率。

2.2结合农业发展情况对工程进行完善。

水是我国宝贵的资源,节水工程灌溉的建设可以在提高农作物产量的基础上,减少水资源的利用量。节水灌溉工程的建设在规划阶段比较重要,它影响了节水灌溉建成之后的使用效果,因此,在这一阶段设计人员应该尽可能的考虑当地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或是农村的地理特点,同时还要参考勘察资料以保证节水灌溉工程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建设节水灌溉工程是为了推动农业的发展,建设过程中应该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将科学发展观作为节水灌溉工程的指导理念;对于水资源的分配管理应该落实“总量控制、配额管理”的原则,根据农业灌溉的需求对每一个灌区的水量利用指标进行确定,保证农业灌溉工程的高效性和节水性。只有真正将节水灌溉工程的建设和农业的发展结合在一起,才能真正发挥灌溉工程的有效性。

2.3重视对节水灌溉工程的管理。

加强对农业节水灌溉工程的管理,是提高灌溉工程使用效率的一种有效措施。当前我国存在一种普遍现象,就是在节水灌溉工程的建设前期各部门的重视程度都很高,并且会亲临现场实施指导工作,但是在工程建成后相关部门就疏忽了对工程的管理。针对这种情况相关管理部门应该提高认识,转变工作态度,根据节水灌溉工程管理的需要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并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安排专人定期对节水灌溉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工程项目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些问题,安排专人进行检修,最大程度的提高农村节水灌溉工程的使用效率。

3加强农业节水灌溉的科学管理和研究

3.1基于农业节水灌溉的特点,开展农业节水灌溉的科学研究应注意的事项

一是要采取开放方式,吸纳多学科专家参与;二是要科学总结建成工程的管理运用效果,从中取得经验和改进方向;三是跟踪农民生产进行监测,取得的科学数据直接为改进生产管理服务。

3.2开展农业节水灌溉的科学研究分两个层级。

一是宏观战略研究,意在为灌区建设找出正确方向,使之与流域的和区域的水资源配置相适应。二是微观的技术性研究,意在解决生产管理的技术性问题,并为落实宏观战略研究提供支撑。

3.3农田水利是防汛抗旱最重要的基础设施。

从农业生产的诸多条件分析,减少旱灾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最有效的措施是改善农田的排灌条件,把现有灌区的中低产田改造成为旱涝保收的稳产高产农田。多年来,农田水利工作围绕推进水价改革,进行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续建配套、组建农民用水协会,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重点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保证了国家粮食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解决问题的思路就是要以农民用水自治为核心,以完好的水利工程体系为基础,以科学合理的终端水价制度为保障,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和效益,减轻农民用水生产成本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4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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