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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机床实训报告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08 15:29:38

数控机床实训报告

数控机床实训报告篇(1)

1

班级、人数

22机4

22机5

实训时数

6

实训方式

讲授法+演示法

讨论法+练习法

实训

名称

实训1:数铣实训安全操作意识教育、铣床结构认识

实训准备

华中数控铣床、铣床安全操作规程、防护鞋、护目镜、工装、实训报告

实训目的

1、了解数铣实训室的安全注意事项

2、能正确按照标准着工装、戴护目镜、穿防护鞋

3、能正确处理在数铣实训室紧急事故

4、通过实训树立起自我保护意识

5、了解立式机床的组成结构及主要机构的工作原理

实训重点

1、正确着工装

2、数控铣床的工作原理

实训难点

1、如何正确快速处理实训突发事件

实训安全

1、数控铣实训车间用电安全、人生安全、设备安全

实训过程

1、 清点人并纪录

2、 安全要求及数控铣床安全操作规程11条

3、 讲解安全事故案例、示范正确操作动作、学生着装演示

4、 辅导、并评价

5、 小结实训过程

6、 要求填写实训报告

7、 记录实训情况

实训情

况记录

安全情况

数控机床实训报告篇(2)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将全市1 083家民营医疗机构分为医院、门诊部、私人诊所三类,剔除不能诊断传染病的362家专科门诊部和私人诊所(美容专科、牙科)后,按医疗机构类别分层,每层按10%比例采用单纯随机抽样的方法,共抽取89家民营医疗机构,其中医院/门诊部48家,私人诊所41家。在抽样获得的48家医院/门诊部中,每家机构采用随机抽样法各抽取3~4名临床医生(共抽取187人)为本次调查对象,同时将48家医院/门诊部的传染病报告专职人员(48人)及41家私人诊所的医生(41人)也作为本次调查的对象。

1.2 方法

本次调查采用自填式问卷调查方式,由被抽取的医院/门诊部临床医生、传染病报告专职人员及私人诊所医生三类人员分别对应“民营医院/门诊部临床医生传染病报告知识调查问卷”、“民营医院/门诊部传报人员传染病报告知识调查问卷”和“私人诊所传染病报告知识调查问卷”进行作答。调查内容包括对《传染病防治法》掌握情况、传染病报告知识知晓情况及报告行为等。

1.3 统计分析

对各类问卷分别进行总分及相同问题得分统计,每个单题计1分。“民营医院/门诊部临床医生传染病报告知识调查问卷”总分为18分,“民营医院/门诊部传报人员传染病报告知识调查问卷”总分为16分,“私人诊所传染病报告知识调查问卷”总分为18分,三套问卷中相同问题总分为8分。

采用Epidata软件建立数据库。对近似正态分布的定量资料计算均数±标准差(x-±s),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方差分析。若资料呈非正态分布或方差不齐,用Kruskal Wallis检验。对分类资料计算百分率,组间比较等用χ2检验。采用SPSS 14.0软件进行统计学描述与推断。

2 结果

2.1 医务人员传染病报告知识得分情况

医务人员中,医院/门诊部48名传染病报告专职人员、187名临床医生以及41名私人诊所医生在传染病报告知识问卷中相同问题的得分中位数分别为5.77、5.13、3.20分,由于资料不满足正态性,经Kruskal Wallis检验,差异有统计学意义(H=14.65,P0.05),而私人诊所医生与医院/门诊部传染病报告专职人员和临床医生平均得分间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均

2.1.1 传染病报告专职人员 医院/门诊部中高级或副高级、中级、初级、无职称传染病报告专职人员的平均得分分别为9.71、11.86、10.78和9.56分,经方差分析,差异无统计学意义(F=1.90,P>0.05)(表1)。将医院传染病报告专职人员的传染病报告知识平均得分(10.41分)与门诊部传染病报告专职人员平均得分(9.09分)进行比较,差异也无统计学意义(t=0.01,P>0.05)。

2.1.2 医院/门诊部临床医生 高级或副高级、中级、初级、无职称的临床医生平均得分为13.35~15.35分,不同职称临床医生平均得分间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F=1.11,P>0.05)(表2)。不同科室临床医生的平均得分为12.33~17.20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F=0.56,P>0.05)。将医院临床医生平均得分(12.51分)与门诊部临床医生得分(12.60分)进行比较,其差异无统计学意义(t=-0.20,P>0.05)。将接受过培训的临床医生平均得分(13.18分)与未接受过培训的临床医生平均得分(11.84分)进行比较,其差异也无统计学意义(t=1.71,P>0.05)。

2.2 医务人员单题知晓率

医院/门诊部的传染病报告人员、临床医生和私人诊所医生对相应问卷中相同的问题,除“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乙类病种1、2”应答正确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外,三类人员对甲类、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病种数及网络直报报告时限的应答正确率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表3)。

将三类医务人员单题正确率进行两两比较,除“乙类几种”单题传报人员正确率高于临床医生外,其余单题传报人员与临床医生正确率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除“乙类几种”临床医生与诊所医生正确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外,其余单题传报人员、临床医生的正确率均高于诊所医生。

2.3 医务人员传染病报告行为

医院/门诊部的临床医生均能在1 d内将填报的传染病报告卡交至传染病报告人员手中,但门诊部医生在半天内将传染病报告卡报送至传报人员的比例(68.57%)高于医院医生(48.57%)(χ2=27.47,P

3 讨论

3.1 医务人员传染病报告知晓率较低,应开展有效的培训

在日常传染病报告及管理工作中,诸如皮肤科、儿科、内科等涉及传染病诊疗较多的科室,医务人员应当更为熟练地掌握相关知识,但是本次调查未发现医院/门诊部中不同科室、不同职称、是否接受过培训的医务人员其传染病报告知识得分存在差别,仅体现为私人诊所医生知晓率较医院和门诊部的传报人员及医生低的现况,可见医务人员对传染病报告的知晓程度与现行传染病报告工作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反映了现行已开展的传染病报告知识的培训流于形式,培训效果尚欠佳,部分科室分类较细的医疗机构未能针对不同科室做出相应的培训。医务人员对以《传染病防治法》为根本的相关法规知识缺乏,由此导致依法防病意识薄弱\[2\],影响传染病信息报告质量。

有研究表明,对医务人员进行有效、切实的传染病报告知识培训后,报告知识知晓率、传染病信息报告质量与培训前相比有所提升,其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3\]。建议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在开展相关培训时,首先应深入普及《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报告知识\[4\],规范统一培训内容,将培训范围自公立医疗机构明确外扩至民营医疗机构,调整培训频次,开展针对性培训。第二,对传染病报告人员和不同科室(尤其是涉及传染病诊疗较多的科室)、不同职称临床医生的培训要有所侧重,并考虑单独分批次培训私人诊所医生。第三,应强调培训效果,不以完成培训频次为目标,需建立考核机制,落实培训效果。第四,根据不同单项得分情况,着重对知晓率较差的方面,诸如传染病病种的归类与罗列、传染病报告时限等内容开展培训。同时各民营医疗机构应配合有关法规宣传,定期以多种方式强化相关传染病知识岗位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医疗机构全员传染病防治知识水平和素质\[5\]。

3.2 报告行为不够规范,应优化报告方式,加强监督管理

设置传染病报告专职人员的民营医院/门诊部中,临床医生填报纸质传染病报告卡后,均能在当天将传染病报告卡传达给传染病报告人员,但是递送流程及方式多样,不利于信息的整体把握与报告质量控制。建议同一医疗机构内部统一报卡信息传递方式,参考公立医疗机构的做法和经验,尽量采用“传染病报告人员统一收取”、“疫情交换箱”等事半功倍、较为成熟的运作方式。本次调查发现,有些临床医生仍存在“未要求报告”及“没有必要报告”的观点,反映了这些临床医生尚未知晓并掌握传染病防治法,导致基础法律\[6\]无法得到良好实施,由此提示监督部门应重视此现象,结合培训与督导检查,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4 参考文献

[1]赵晓华,徐凌忠.我国传染病报告管理发展现况及影响因素应对分析\[J\].预防医学论坛,2009,15(2):160-162.

[2]张益兰.蚌埠市私立医院传染病管理工作现况调查\[J\].安徽预防医学杂志,2005,11(6):321-322,335.

[3]许爱香.陕县传染病报告卡质量评价\[J\].中国民康医学,2005,17(7):390.

[4]李志群.齐齐哈尔市私立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调查分析\[J\].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报,2007,28(1):72-73.

[5]杨海,王戬.西安市临床医生传染病防治知识考核现况\[J\].职业与健康,2007,23(3):192-194.

数控机床实训报告篇(3)

引言

医疗器械是现代临床诊断、治疗、疾病防控、公共卫生和健康保障体系中最为重要的基础装备,其发展不仅需要新的科学技术的应用支撑,更需要通过科学的临床试验研究,确保新的科学技术应用于人体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国家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申请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应当进行临床试验。临床试验是获得临床评价基础数据的重要途径之一,其真实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关系到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判定,关系到人的生命安全。由于医疗器械本身具有学科交叉、种类繁多、不同类型产品风险差异大、新技术应用快等特点,只有建立科学有效的质量保证和控制体系,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过程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才能保证产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本文将依据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结合日常工作经验,浅谈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过程的质量控制和监查要点。

1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是指在国家认可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中,对拟申请注册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确认或验证的过程。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其目的不仅是为了保护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过程中受试者的权益并保障其安全,也是为了保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过程遵从临床试验方案和相关法规条例,保证其试验记录和报告数据准确、真实,研究结果科学可靠。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过程质量的保证和控制,主要是指通过质控步骤和独立于临床试验的质量保证管理部门按照标准操作流程进行系统检查、评价而达到质量的保证。目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过程的质量保障体系主要包括4个方面:第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及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管理条例;第二,医疗机构医学学术委员会及医学伦理委员会对临床试验方案的科学性以及受试者的安全性的审评监督;第三,经资质认定的医疗机构及其临床研究管理部门对临床试验申办方和研究者的资质、临床试验实施全过程的审查和监管;第四,研究者及申办方的监查员对临床试验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形成内外部的监查。

1.1临床试验管理法律法规及条例

1.1.1《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临床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国卫医发﹝2014﹞80号)(下称﹝2014﹞80号)

2014年10月16号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其中第三条、第五条以及第六条,对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及其管理部门和伦理委员会作出了要求和规定。

1.1.2《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令第650号)

2014年3月7号由总理颁布。其中第十八条提出,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遵从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以及向管理部门备案。

1.1.3《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局令第5号)(下称2004年局令第5号)

2004年1月17号由国家局。其中第三条明确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定义;第四条提出了伦理方面应遵从的道德原则;第二十一条明确了承担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即为经国家局资质认定的药品临床试验基地。

1.1.4《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食药监械函〔2012〕68号)

2012年8月28号由国家局。其中第二条明确了质量管理规范的范畴;第三条提出应遵从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原则。

1.1.5《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食药监械管便函〔2014〕75号)

2014年12月5号由国家局。其中第六条规定了承担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1.1.6其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相关通知

(1)2014年8月21号国家局《关于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14年第12号)。

(2)2014年8月21号国家局《关于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14年第13号)。

(3)2014年8月25号国家局《关于需进行临床试验审批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14年第14号)。

(4)2014年9月30号国家局《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4〕235号)。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的监督管理从以前按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oodclinicalpractice,GCP)的原则进行,到目前按照已颁布或逐步征求意见中的医疗器械相关的个性化法律法规实施和进行。由此可见,国家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给予了极大的重视,法律法规正逐步完善形成体系,同时也采用了相关国际标准,按照医疗器械的不同风险等级,从医疗机构的资质认定及管理程序,医学学术委员会及医学伦理委员会的设立和审核,临床评价的方法选择,临床试验方案的制定,临床试验实施过程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为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过程的质量保证和控制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1.2医学学术委员会及医学伦理委员会

依据﹝2014﹞80号规定,开展临床研究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成立伦理委员会。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学学术委员会及医学伦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的科学性、伦理合理性进行审查。旨在保证受试者权益、安全和尊严,促进临床试验科学、健康地发展,提高公众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信任和支持。参照2012年11月2号由国家局的《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医学学术委员会及医学伦理委员会由多学科背景的人员组成,包括从事医药相关专业人员、非医药专业人员、法律专家、以及独立于研究/试验单位之外的人员,至少5人,且性别均衡。确保伦理委员有资格和经验对临床试验的科学性和伦理合理性进行审阅和评估。伦理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不应受任何参与试验者的影响。医疗机构医学学术委员会及医学伦理委员会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的审查监督秉承4个原则,即知情同意原则、医疗最优化原则、医疗保密原则和生命价值原则,确保受试者充分知情自主作出选择参与临床试验,并以最小代价获取最大效果,同时其隐私得到保密、其生命价值得到尊重。伦理审查分为初始审查、跟踪审查、复核审查。其要点包括临床试验研究的科学设计与实施、研究的风险与受益、受试者的招募、知情同意、受试者的医疗和保护、隐私和保密以及涉及弱势群体研究的特殊审查。伦理审查的文件涵盖临床试验方案、临床试验方案增补、招募病人使用广告、受试者知情同意书、病人教育材料、诊治与补偿等。伦理委员会对临床试验的审查监督权力包括批准或不批准一项临床试验、对一项已批准的临床试验进行跟踪审查、终止或暂停一项已批准的临床试验。任何有关人体的试验开展前,都必须先行伦理审查,并且获得伦理委员会投票决定的书面同意意见,即伦理审查批件。在临床试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临床试验方案修改、病例报告表修改、知情同意书修改或严重不良事件,申办方和研究者均应及时报告伦理委员会,并调整相应的工作。医疗机构医学学术委员会及医学伦理委员会从人员组成,工作原则,审查类别、要点、文件、方式,以及审查监督权力上,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科学性和受试者的安全性给予了重要的保障。

1.3经资质认定的医疗机构及其临床研究

管理部门依据﹝2014﹞80号文规定,医疗机构开展临床研究应当取得相应法律法规的资质,药物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能力,并按相应要求获得资格认定;开展临床研究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成立临床研究管理委员会,临床研究管理部门在临床研究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临床研究的立项审查、实施控制、档案管理等具体的管理工作。同时,依据2004年局令第5号规定,承担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是指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药品临床试验基地。药品临床试验基地,即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是经国家局认定的有资质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其资质认定主要依据2004年2月19号国家局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试行)》。对临床试验机构进行资质认定,是保证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权益并保障其安全的有效手段,亦是保证临床试验研究质量的重要措施。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有素质的管理人员、严谨的质量控制和保证体系、科学的归档资料管理体系以及临床试验相关的辅助科室和实验室。在接受一项临床试验前,机构管理人员根据试验用医疗器械的特性,对相关资源进行评估,从而决定是否接受该临床试验;一旦接受该临床试验,便严格依照GCP以及《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全过程,包括方案设计、实施、监查、核查、检查、数据采集、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等进行管理监督。确保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数据真实、完整、可靠,确保医疗器械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得到真实可靠的评价。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由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承担,虽然看是节省了资源,但是也出现了很多弊端。其一,由于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数量有限,本身就需要承担和监管很多药物临床试验,难以再承担和监管目前正飞速发展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其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质认定主要关注药物相关的标准原则,并未覆盖医疗器械的个性要求,对医学相关工程技术研究人员也缺乏关注和要求。目前,为了细分药物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管理工作,从机构个性遴选上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加以保障,国家局也已经《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开展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进行资质认定的工作。在此之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仍由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承担和监管,此后,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将由经资质认定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承担和监管,其临床试验质量将得到更科学有效的保障。

1.4研究者及监查员

研究者是临床试验机构中负责实施临床试验的人,在一个临床试验机构中是一组人员实施临床试验,研究者即是这个组的负责人,也称为主要研究者。研究者必须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和资质、试验用医疗器械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必要时应经过有关培训;熟悉申办者提供的与临床试验有关的资料、文献和要求;有能力支配、协调和使用进行该项临床试验的人员和设备,且有能力处理试验中因使用医疗器械发生的不良事件和其他关联事件;熟悉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和伦理规范。2004年局令第5号第十一条“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方案应当由负责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和实施者共同设计制定,报伦理委员会认可后实施”。只有具备承担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资质的研究者,才能采用明确的诊疗评价、可操作的量化指标、合理的统计方法等设计出科学的临床试验方案以及相关的标准操作规程,以保障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科学合理性。监查员是由申办者任命并对申办者负责的具备器械临床试验、医学和药学、以及项目管理等相关知识的人员,其任务是按照有关要求监查临床试验过程、报告临床试验进展情况和核实有关数据。监查员是研究者和申办方之间的主要沟通桥梁,其工作主要为了确保临床试验遵从试验方案,数据记录准确、完整,遵从法律法规以及试验的顺利进展。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实施定期监查,是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保证和控制至关重要的途径,是保证完成高质量临床试验的重要措施。由此可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科学性和真实性,离不开研究者对临床试验的科学设计和有效实施,也离不开监查员对试验实施过程的监督和核查,以此形成的内外部监查管理,是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过程质量保证体系中重要的组成。

2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查要点

获得有效、完整、真实的临床试验数据不仅需要科学严谨的试验设计,更需要对试验的执行情况实施有计划和有保障的监督。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查工作不仅是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保证体系中重要的一部分,也是申办方对产品临床试验实施过程的主要监督途径。科学严谨的监查工作才能促成高质量的临床试验,因此,以下将以监查员的角度,从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前、临床试验进行中、临床试验结束后3个阶段谈谈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监查工作及监查要点。

2.1临床试验开始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

开始前,监查员的工作主要包括试验用医疗器械以及器械相关记录文件的准备、试验研究文件的准备、试验人员的确定及培训。

2.1.1试验用医疗器械以及器械相关记录文件的准备

试验用医疗器械必须经过适当包装与标签,标明为临床试验专用,不得销售,不得用于非临床试验受试者,且需由被授权专人管理,由研究者负责其使用。其相关的记录文件包括统计师提供的随机盲底、检验报告、产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条件记录、包装标准操作流程、准备情况、以及其数量、装运、递送、接收、储藏、分配、使用、剩余器械的回收与销毁等信息记录表单。

2.1.2试验研究文件的准备

试验研究文件可分为试验中心文档、研究者文档、申办方研究文档。试验中心文档主要是临床研究管理部门和伦理委员会申请及备案文档,主要包含申办者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生产许可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检验报告及产品技术要求、自测报告、临床使用操作说明/研究者手册、动物试验报告及国家局临床批件(首次植入第三类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方案/病例报告表/知情同意书(招募受试者广告、受试者学习材料)、研究者简历及GCP证书、监查员授权书、临床试验委托书及材料真实性申明、以及依据各医疗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等。研究者文档主要是临床试验过程中各环节所建立的标准操作流程、签署的知情同意书、病例报告表、应急信封、研究报告等。申办方研究文档主要是临床试验研究资料、自行设计的适用表格、与研究者的沟通信件、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批件、临床试验合同等文件。

2.1.3试验人员的确定和培训

临床试验参与人员应包括专业负责人、主要研究者、研究者、研究护士、药师、研究协调员、辅助科室医生或技师。根据不同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验,以及临床试验方案的要求和特殊操作流程需要,试验参与人员由主要研究者授权,签署临床试验职责分工授权表、签名样张以及填写确认联系方式。临床试验参与人员的培训应当包括GCP培训、试验方案培训、试验操作培训。通过临床试验启动会等方式,确保试验参与人员熟悉GCP管理规定、临床试验方案以及能正确使用试验用医疗器械,并保存相关培训记录,如会议PPT、会议签到表及会议记录。

2.2临床试验进行中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进行中,监查员的工作主要包括常规访视、临时访视、向伦理委员会报告及提交文件。

2.2.1常规访视

常规访视指监查员在依照原先的监查计划,在与研究者约定时间和地点后,按期到研究机构进行临床试验访视和监查。常规访视的频率可以按照筛选期、治疗期和随访期进行计划安排。筛选期通常可安排在首次入选病例、入选一至两周、入选高峰期;治疗期通常可安排在各中心第一次治疗、第二次治疗、治疗一至两周,治疗一个月;随访期通常可安排在各随访点随访一至两次。常规访视的要点主要有:

(1)受试者的安全与受益:是否已签署知情同意书,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记录报告以及处理进展等;

(2)试验进展:受试者的筛选和入组的进度,随访的进度等;

(3)符合法规和伦理的要求:临床试验方案或知情同意书修改是否经伦理委员会备案批准等;

(4)研究人员及设备:研究人员是否变更以及是否需再培训,研究设备是否定期校准;

(5)研究方案、标准操作流程依从性:入排标准、随机方法等是否依从方案,偏离情况是否有记录;

(6)病例报告表审阅和原始数据核查:是否一致、完整、清晰;修改是否符合规定;

(7)试验器械及用品等使用登记:是否及时、完整;是否需补充;

(8)其他:研究者文档资料是否完整、及时更新;随访窗口期是否严格按照要求;试验用品是否在有效期内;物品运输情况记录等。

(9)与研究人员沟通讨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预约下次监查时间。常规访视之后,书写监查报告,追踪未解决问题的处理,追踪随访后的信件,必要时召开下一步工作计划会议。

2.2.2临时访视

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如若出现研究者变更、入组困难、出现严重不良事件、试验方案修改、出现特殊问题,或应对相关管理单位的稽查和视察,监查员应及时安排访视,积极配合研究者处理相关的问题。

2.2.3向伦理委员会报告及提交文件

在临床试验过程中,临床试验方案修改或增补、病例报告表修改、知情同意书修改或严重不良事件,均应及时向伦理委员会报告,并提交备案的相关文件。

2.3临床试验结束后

在临床试验结束后,监查员需要进行最后拜访研究者,以及按照监查清单,确保所有文件放置在相应部位,确定文档资料完整,所有病例报告表正确并送回申办者处,解决遗留问题、完成监查报告并知会伦理委员会终止临床试验。最后监查清单主要包括试验器械及物品的所有记录表格及已用和未用器械的处理,病例报告表信息完整且均有研究者签字、所有质疑均得到解决,知情同意书均正确签署及保存,研究者试验报告记录正确完整,研究中心文档、研究者文档以及申办方研究文档均完整保存。

3结论

数控机床实训报告篇(4)

本院引入PDCA循环管理法,计划、检查、实施、处理相关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及时反馈和持续改进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中存在的不足,使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不断改进、不断提高。

1 P-plan

1.1寻找存在的问题及分析原因 根据问卷调查以及本院自查情况,传染病疫情报告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是:①临床医师不能明确传染病报告是否需要首诊报告。②患者的现住址不能详细填写。住址填写不详细是疫情报告卡的主要缺陷。③临床医师对现住址的定义不明确。④临床医师临床知识欠缺,临床诊断病例与实验室确诊分不清;乙肝、丙肝、血吸虫病急、慢性不分。⑤患者提供假姓名、假职业、假住址或干脆不提供。

1.2分析原因 ①对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知识机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相对不够。②临床医师对传染病报告卡重视程度不够,疫情报告意识不强,报告传染病有消极心理。③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费时间,工作量大时容易出现疏漏。④有些患者对传染病报告依从性差,不肯提供信息。⑤制度执行差。⑥监督检查力度不够。

1.3 p-plan:因果图,见图1。

1.4 2013年9月份上半月传染病报告卡合格情况,见表1,图2。

1.5设定整改目标和计划

1.5.1目标 目标值=现况值+改善值

2 D-do

2.1组织培训,尤其对医院新进人员培训后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让每位医务人员了解到传染病报告卡也是一种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提高传染病报告质量,对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2.2强化意识,发挥每位医生的主观能动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每位医务人员不但要熟悉和掌握传染病报告的程序和时限,还要求每例传染病都要规范填写传染病疫情报告卡,因为报告卡的内容越详细越具体,对控制传染病就越有价值。因此疫情人员在收取传染病卡片时应随时进行口头培训。

2.3加强环节管理,提高传染病疫情报告控制质量。疫情管理员每天对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传染病错报、漏报、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报告卡及时向填卡人核实。

2.4提高患者对传染病报告的依从性。医务人员要热情,提高患者的信任度,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

2.5加大检查力度。疫情人员加强与临床科室及医技科室的沟通,及时通报阳性结果,避免迟报。

2.6严格考核奖惩制度。

3 C-check

见表3,图3,表4,图4。

医院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实行三级质量控制:临床科室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每天对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本的准确性进行检查、审核,确保及时、准确、无漏项;检验科、放射科检验人员每天检查检验结果并电话向预防科报告;预防科每天检查传染病报告卡、门诊日志、检验科、放射科传染病阳性报告登记,并进行相应病例的漏报检查;医院每月进行传染病疫情数据统计、分析、反馈。

4 A-action

效果确认:

目标达标率=(改善后-改善前)/(目标值-改善前)%

=(81.82%-35.29%)/(70.58%-35.29%)

=132%

严格执行《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奖罚制度》,把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质量作为医生质量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每月进行传染病疫情报告数据的分析及传染病报告质量的信息反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收集与研究,并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促进传染病管理质量的持续提高。

数控机床实训报告篇(5)

近年来,随着血液分析仪在国内检验科迅速普及,使血常规检验的参数逐渐增多,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而且为临床医生提供了更广泛的参考数据,对临床医学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血液分析仪的飞速发展,使血常规检验进入了新阶段,这是医学检验的一大进步。但是在血液分析仪使用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影响检验质量的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本文就笔者在临床检验工作中就血液分析仪与白细胞镜检结合运用的经验,与同行交流。

1 血液分析仪的分类和工作原理

目前,各类血液分析仪主要完成两大功能,一是细胞计数功能,二是细胞分类功能。根据检测原理大致分为两类:电阻抗法和光散射法。国内实验室特别是基层实验室用的多是电阻抗法,故在此简述电阻抗法血液分析仪在白细胞计数和分类计数原理。根据电阻抗的原理,不同体积的白细胞通过小孔时产生的脉冲大小有明显的差异,依据这些脉冲的大小,可对白细胞进行分群。仪器可将体积为35-450fl的血细胞,分为256个通道 (channel),每个通道为1.64fl,根据细胞大小分别置于不同的通道中,从而显示出白细胞体积分布直方图。经溶血素处理后脱水的血细胞体积大小,取决于脱水后细胞内有形物质的多少。淋巴细胞为单个核细胞,颗粒又少,细胞小,一般在35-98f1;粒细胞(中性粒细胞)核分叶多,颗粒多,胞体大,多在135-350fl;单核细胞、嗜酸性粒细胞、嗜碱性粒细胞以及原始细胞、幼稚细胞等,多在98-135fl,称为中间型细胞。因此根据细胞体积大小,可初步确认相应的细胞群:第一群(35-90fl)是小细胞区,主要分布的是淋巴细胞;第二群(90-160fl)是单个核细胞区,也称作中间细胞,主要包括单核细胞、嗜酸性粒细胞、碱性粒细胞、核左移的各阶段幼稚细胞或白血病时白血病细胞。第三群 (160fl以上)主要是中性粒细胞。仪器根据各亚群占总体的比例,计算出白细胞各亚群的百分率;如果白细胞胞各亚群的百分率与同一标本的白细胞总数相乘,即得到各亚群细胞的绝对值。可见,电阻抗法血液分析仪白细胞分类只是根据细胞体积的大小,将白细胞分成几个群体,在一个群体中可能以某种细胞为主(如小细胞区主要是淋巴细胞)。但由于细胞体积间的交叉,可能还有存在其他细胞。因此,习惯上称为“三分类”的血液分析仪是不够确切的。建议使用“三分群”一词描述电阻抗法血液分忻仪的白细胞分类。

2 血液分析仪的优缺点

高科技术联合检测和电子计算机在血液分析仪的应用,使血常规测量参数不断增多,检验速度快,自动化程度较高,便于标准化操作,有利于质量控制,结果基本能满足临床需要。但国内基层医院使用三分类的血液分析仪较多,受限于细胞计数和分类的原理,对细胞分类具有较大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不能识别各种异常血细胞及血液寄生虫,这是仪器分类不能代替的主要表现。

3 临床检验工作中白细胞分类存在的主要问题

3.1少部分检验人员基本功较差,过分依赖仪器,缺乏对血液分析仪原理的了解,对异常结果未作全面分析,盲目发出检验报告,使检验质量有所下降。

3.2个别检验人员对仪器的性能掌握不完全,就急于上机操作,对白细胞直方图分析不够,不了解异常报警的含义,对于是否需要显微镜检查,不能作出正确判断。

3.3有少数实验室自从使用血液分析仪后,只要医生未注明,不再做显微镜检查,仅凭血液分析仪发出白细胞分类计数的报告,从而造成漏诊或误诊。最常见的漏诊和误诊是仪器报告中间细胞增多,镜检为白血病细胞;仪器报告淋巴细胞增多,镜检为大量幼红细胞;仪器报告中性粒细胞增多,镜检为大量嗜酸性粒细胞;仪器报告小白细胞(W-SCR)增加,镜检为异型淋巴细胞等。也有的漏检疟原虫。

3.4由于厂家或销售公司对产品夸大宣传介绍,使有些检验人员误认为仪器分类结果可替代镜检分类,造成了检验人员忽视血常规的形态学观察。

4 建议和方法

4.1加强实验室管理。建议各单位在购进血液分析仪后,科室负责人不仅要对仪器有充分了解,而且对临床需求情况也要熟知。要选派素质较高、综合能力强、基本功扎实的检验人员去使用和维护,制定标准化操作手册,手册中应包括血常规检验一定要推血涂片,明确规定白细胞分类过筛后不能发出报告的标本,要进行染色镜检。防止由于忽视形态学观察而造成漏检或误诊,给临床诊断工作带来不良影响。

4.2重视岗前培训。通过上岗前培训可使先进仪器能够得到正确使用,充分发挥仪器的功能,保证检验结果的可靠性,为临床提供重要的诊断依据。培训的重点应放在分析直方图和散点图的变化规律,掌握异常报警的含义和对仪器的维护、保养等方面,创造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3强化质量控制意识。要加强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质量控制意识,质量控制贯穿分析前、分析中和分析后全过程。健全发报告前复核制度,要由经验丰富、基本功扎实的检验人员复核,尤其要强调显微镜检查。在质量控制中要将仪器检测结果与镜检结果进行比对。对于白细胞系直方图的高峰、缺峰,血小板直方图异常等,显微镜检查常可解释异常图形和异常报警,而对仪器无法辨别的细胞,可通过镜检来确认,应该说,形态学观察是最重要和关键的复核,也是主要的质控内容之一。

4.4加强基本功训练。应加强三基训练,熟练掌握血片染色技术和质量控制,对正常白细胞、异常白细胞、有核红细胞等形态能正确识别,。

数控机床实训报告篇(6)

以《全国消除疟疾监测方案(2015版)》和《____自治区消除疟疾实施计划(2011—2020年)》为依据,贯彻预防为主的科学防治方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实施各级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县、乡(镇)相关临床医师的疟疾防治基本知识培训,提高监测报告的敏感性;加强全民疟疾防治健康教育,切实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形成群防控的工作局面;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不出现本地感染疟疾病例和输入性继发病例,继续巩固全县消除疟疾成果。

(一)疟疾年发病率

全县保持不出现本地感染疟疾病例和输入性继发病例。

(二)发热病人血检和质控管理

1、县直医疗单位、疾控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开展发热病人疟原虫血片镜检的比例要达到100%;血检对象:“三热”病人(临床初诊为疟疾、疑似疟疾、不明原因发热者)和到过国外(非洲、东南亚及南太平洋地区等国)回归人员。

2、发热病人血检率。

按照《全国消除疟疾监测方案(2015版)(中疾控传防发[2015]139号)的要求,以乡镇为单位,年“三热”病人血检总人数不低于辖区人口数的0.5‰;疟疾主要传播季节5~10月血检人数不低于年血检总人数的80%。镜检后的血片(阴性血片和阳性血片)要妥善进行保存,以备上级查验。各单位血检任务数详见附表1。

3、县疾控中心要对各乡镇卫生院进行镜检质控督导,保证发热病人血检工作质量。复核各医疗单位10%的已检阴性血片和所有网报疟疾病例血片。

4、流动人口血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卫生部、公安部等5部《流动人口疟疾暂行管理办法》(卫防字[1985]41号)和__《流动人口疟疾管理办法》及《__县流动人口疟疾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田政办发〔2012〕180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县疾控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要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对大型流动人群聚居地,特别是是外出非洲、东南亚等国务工回归的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定期搜索传染源,以便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防止重症病例的发生,降低死亡率。流动人口血检任务数为300人次。

5、疟疾病例实验室检测率、实验室确诊率100%。所有的疟疾病例均需保留血片备查。

(三)传染源管理。

报告的疟疾病例,100%要经实验室确诊;确诊的病例要在24小时内按全国疟疾病例治疗方案(见《消除疟疾技术方案(2011年)》附件1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实施治疗,治疗比例达到100%;100%疟疾病例3天内完成流行病学个案调查(按自治区疾控中心2016年下发的调查表进行(附件4))。治疗后一个月血检复查,对失访人员要提供佐证材料(有调查记录、失访原因等)。

(四)抗复发治疗。

对上年的间日疟病人在流行季节开始前进行抗复发治疗(每年的3月下旬至4月中旬),服药率达100%(有禁忌症及外出除外),全程足量率达100%;对失访人员要提供佐证材料(有调查记录、失访原因等文字说明)。对疑似疟疾病人,在采血的同时要给予假定性治疗,治疗率达100%,同时保留血片以备复查;确诊病例及时根治。

(五)病灶点病例主动筛查与处理。

在病例网络直报后1周内,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活动性疫点和非活动性疫点开展病例筛查,内源性病灶点血检率要求达该点人口数的10%以上;外源性病灶点的血检率要求达该点总人口数的5%以上。所有活动性疫点处置率达100%,有详细处置报告(如疫点人口资料、蚊媒调查结果、处置措施、影像资料)。对于筛查发现的疟疾病例,应及时进行规范治疗、开展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并及时进行报告。

(六)技能培训。

1. 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疟防人员和乡镇卫生院防保人员,接受疟疾防治知识技能培训达100% ;县直医疗单位和各乡镇卫生院镜检员,接受疟原虫血片镜检技能培训率要达100% 。

2. 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内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传染病科和发热门诊)临床医生,接受疟疾防治诊治知识培训率要达100% 。

资料要完整(有培训方案、通知、签到、日程、培训教材、考试、照片、总结等)。

(七)病例报告、治疗和个案调查。

诊断后24小时内报告率达到100%,疟疾病例规范治疗率达到100%,3日内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率达到100%,阳性病人抽取4-5ml抗疑血于3天内送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认。

(八)主动病例侦查。

各乡镇均需主动开展病例侦查,主动侦查血片占全年血片总数的40%。

(九)传疟媒介监测。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或结合本地实际工作需要,适时开展传疟媒介监测或疟疾再传播风险评估工作。

(十)健康教育。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适宜场所,采取多种形式,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人群疟疾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且资料完整(计划、健康教育教材、照片、总结)。

(一)加强领导,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各医

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疟疾防治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分管领导和防疫专干要全面了解、掌握辖区内的疟情动态,发现疫情要及时上报,不得漏报和瞒报。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控制。(二)多部门协作,构建疟疾防控网络

加强与财政、教育、广电、商务、公安等部门的联系,相互配合,共同开展疟疾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卫生网,县疾控中心要有2 名以上专职寄防人员,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保院及乡镇卫生院要有1 名专(兼)职疟原虫镜检员。所有乡(镇)卫生院均能够开展发热病人血检工作。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高疟防知识知晓率

各单位要结合4.26疟疾宣传日,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宣传栏等方式进行疟防知识的宣传,提高居民和学生疟疾防治知识的知晓率和自我保护意识,尤其是外出(非洲,中南亚)务工人员和其家属。并保存宣传资料、发放登记表、现场工作影像等资料备查。

(四)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疟疾诊治能力

采取逐级培训的方式,县疾控中心负责各单位师资培训及镜检人员培训;各乡卫生院负责本单位人员和辖区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的培训,县直医疗单位负责本院的急诊科、内科、神经内科、儿科、传染科、防保科的临床人员的培训,年至少开展疟疾防治技术培训1次。

培训内容的重点是:疟疾病例的识别,疟疾诊断和治疗,疟疾防治知识的传播,尤其输入性疟疾的及时发现,报告和治疗。

(五)加强检查督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县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疟防工作督导,每年至少2轮次。检查工作方案的执行、血片制作、疫情控制、镜检质量和疟防资料等情况。要有督导记录,指出存在问题和提出整改意见。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县卫计局汇报,及时解决问题,确保疟疾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数控机床实训报告篇(7)

为防止我市脊灰野病毒输入,进一步提高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系统的敏感性,及时发现和解决AFP病例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维持我市无脊灰状态,根据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继续迟缓性麻痹病例监测工作督导的通知》(鲁卫疾控函[2013] 29号)的通知的要求, 2013年8月7日~9日,我局抽调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对4个县级以上综合医院、7个乡镇卫生院和1个企业医院AFP病例监测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有关督导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一)监测敏感性:2012年1月1日—2013年8月6日全市共报告AFP病例7例,发病率为1.3/10 万;监测系统敏感性较高(见附表)。

   (二)监测及时性:7例病例报告后48小时调查率、14天内双份便采集率、便标本7天内送达率均为100%,60天随访表及时送达率均为100%(见附表)。

   (三)合格便采集率:7例病例采样均达到了100%(见附表)。

  (四)主动监测报告情况:2012年1月1日—2013年8月6日全市各监测医院应报AFP病例监测旬报表684份,及时报告的684份,及时报告率为100%。

   二、现场督导情况

    各医疗机构均有专人负责AFP病例监测工作,多数监测医院制定有AFP病例监测报告程序和工作制度,开展了儿科、神经内科等重点科室相关医务人员AFP病例监测知识培训。各镇卫生院固定专人负责院内AFP病例主动搜索,填写《AFP病例监测旬报表》,按时报市疾控中心,并对临床医生开展相关知识培训,各种资料齐全、记录完善。

    督导组现场抽查的12家医疗机构相关科室的110779份门诊日志和出入院登记,未发现AFP漏报病例。

   三、存在的问题

(一)AFP病例主动监测工作手段单一。部分医疗机构对自身职责不明确,主动监测工作流于形式;个别乡镇卫生院门诊日志未如实登记就诊情况且项目不全。

(二)临床医生AFP病例相关知识掌握不够。督导过程中发现部分临床医生对AFP病例知识缺乏, AFP病例报告意识欠缺。对AFP的14种疾病的分类和采样要求相关知识掌握的不足。##

   四、下一步措施:

(一)加强AFP相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使各医院医生明确AFP诊断标准、采样要求,严格做好AFP病例调查、合格标本采集、及时送检、病例随访工作。

(二)各医疗机构要加强AFP病例自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加强医院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联系,保持我市AFP监测系统高敏感性,继续维持无脊灰状态。

(三)临床医生特别是村、乡两级医生对AFP病例的诊断水平和报告意识仍需加强,在发现AFP病例后应立即上报,提高报告的敏感性和及时性。

 

附:2012-2013年***市AFP病例监测工作情况

 

 

 

                                  2013年8月9日

 

 

 

 

 

 

 

 

 

附表

   2012-2013年***市AFP病例监测工作情况

年 份

发病数

 

AFP病例48小时流调

 

采集双份合格

粪便标本

 

标本7天内送

省疾控中心

 

AFP病例60天后随访

 

病例数

%

 

病例数

%

 

病例数

%

 

病例数

%

2012

2

2

100

2

100

2

100

2

100

2013

5

5

100

5

100

5

100

5

100

合 计

7

7

100

7

100

7

100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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