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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文化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14 15:10:46

艺术文化

艺术文化篇(1)

本质特征体现一件精美的艺术品,带给人的不只是视觉上的美感,从艺术欣赏的角度来说,是需要创造出欣赏者与创作者之间的心灵共鸣,有意识的感觉到艺术品带给人的距离感和亲切感,只有达到对共同艺术本质的认同,这种共鸣才能得以产生。古往今来著名的艺术品令人眼花缭乱,尤其到了近现代,因为艺术市场的繁荣,艺术形式的多样化,使得我们身边的艺术世界更加立体和多元化。在这个时期的人们,多喜好回顾前人留下的艺术品,那是一个最能体现艺术起源和贴近艺术本质的创作时期,一种最简单、最能体现民族文化精髓的时代。在灿烂的中国古代青铜文化中,战国时期的青铜器是最具实用价值和烂漫气息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结构和生产关系发生变化,青铜制造工艺从商周时期的礼器和酒水器为主的器形上逐渐向生活用具上转变,其造型和装饰也由凝重、恐怖转向轻盈、浪漫。这种转变是和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现象不可分的,在思想上崇尚自由,是人类在各个时期共同的追求,艺术品作为艺术家思想的表现形式,在反映社会生活和时代特点方面尤为直观。楚文化是中华文明中闪烁耀眼的一颗明珠,独有的浪漫情怀和神秘气息令无数人为之心醉神往。在研究艺术本质问题中,无论是关乎各类起源说还是表现说,在这里都能找到合理的解释。笔者通过对楚文化代表性很强的一系列青铜艺术品的观摩和思考,选择以曾侯乙墓出土的铜鹿角立鹤进行分析,来分享我们对艺术本质问题学习的心得。

二、铜鹿角立鹤中艺术

本质的体现“铜鹿角立鹤,这是一件想象的吉祥动物,身体像鹤,而头上却立着鹿的角,造型非常别致。中国古代把鹤、鹿看作是神鸟、瑞兽,是沟通人、鬼、神的灵媒。鹿角立鹤为鹿、鹤合体,出土时放置在主棺的东边,可能意在引领墓主人灵魂升天,或祈求神灵佑护。”这是一段出自于湖北省博物馆——曾侯乙墓简介上的关于铜鹿角立鹤的文字说明,配以图片展示,使得未曾见过此展品的人有一种迫不及待想目睹国宝风采的激动。在湖北省博物馆中,关于楚文化展品和曾侯乙墓出土文物中,名列中国国宝之物不在少数,有举世闻名的越王勾践剑、曾侯乙编钟、尊盘等大名鼎鼎的文物,然而笔者在各类展品中最为心动的还是楚文化青铜器上精美的纹饰和奇特的造型。在看到曾侯乙编钟时,对形制各异的连结、底座很感兴趣,其中不乏有着像虎座凤鸟悬鼓一样的神兽结合体,还有类似于铜鹿角立鹤这样的“想象中的吉祥动物”。从艺术的起源来看,任何一种艺术形式,都和创作者生活经历有着密切的关联,无论是劳动说、游戏说、模仿说或是巫术说,它表达的是一种记忆或是祈愿。古人在创作这样一件青铜作品时,想到的可能只是它作为陪葬品所要完成的功能性,或许并未想过有一天会被挖出来作为陈列展品供世人瞻仰,所以这件青铜器是做给神灵看的,很纯净,是艺术家和神灵之间的沟通。所谓古人与神灵之间的沟通,还是基于当时的神话传说的基础,对各类神的形象性的描绘,再以艺术家个人的生活阅历,加以形象思维进行艺术创作表达。从创作者通过主观精神和其所在的客观世界的影响,对现实事物进行模仿创造,完成了这样一件作品,对于当时来说是具有实用价值的。

普列汉诺夫在《论艺术——没有地址的信》中这样说过,“劳动先于艺术,总之,人最初是从功利观点来观察事物和现象,只是后来才站到审美的观点上来看待它们。”中国古代艺术创作多是以言志、感物、缘情、畅神为其本源,从当今的观点来看,其功利意识是不那么明显的,战国时期的青铜工匠们或许没有当今艺术家那样崇高的社会地位,他们所创作的作品不过是一件产品,怀着虔诚、敬业的态度去完成自己的那份传承下来的工作。正是因为如此,这个时期的艺术作品是最为纯粹的,没有凡尘杂念的,因而从这些作品中,我们最容易感受到令人激动不已的震撼和感动。铜鹿角立鹤以其优雅的造型、完美的鹿鹤形象结合,完全可以作为楚文化青铜器的典型代表,其生动形象,使当时的审美意识展现在当代人眼前。这件青铜工艺品已经完全超越其本身的使用价值,而成为一个时期的文化艺术象征。能做到这一切,不是我们对传统文化的宣传教育、发扬光大,而是出于人的意识的本能,对艺术本质问题的共同认识。铜鹿角立鹤虽然是中国文化的瑰宝,但是西方美学艺术本质观点也能帮助我们分析其艺术价值的所在。由于这是一件墓葬用品,从其产生原因和其实用价值的角度来分析,是完全符合西方美学中对艺术本质问题的认识,尤其是对表现说、有意味的形式说等观点而言,这种假想的、充满浪漫与神秘色彩的作品,完全能令人疯狂。而从中国美学中的艺术本质观而言,这是一件不同于中国传统创作形式的作品,几乎不能代表着文人气息、儒家思想,但是究其文化产生本源来看,它属于更早时期的神话题材,神话从本质上说是人存在于自己意识中的反映,每一种文化都有属于自己的神话体系。中华民族的神话传说也是构建中华文明的精神基础,是文人思想中最为浪漫的部分,是真正超越现实的艺术创作。车尔尼雪夫斯基在其《艺术与现实的审美关系》中说,“艺术的第一目的是再现现实”,“再现生活是艺术的一般性格的特点,是它的本质”,这是对艺术本质问题上关于模仿说的精彩阐述,说的是艺术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关于“艺术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描述,在黑格尔、车尔尼雪夫斯基的论著里都有提过,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也重点阐述过此观点,艺术观赏者对艺术价值的追求也正是如此,要去追求高于生活的精神享受。铜鹿角立鹤,在器物形式上,是客观现实的模仿和再创造,但是由于其特定的功能性,使之加入了楚文化特有的神话题材内容,在视觉上给人以更深远的想象,更加深了该物本身的内涵和质量。

三,总结

艺术文化篇(2)

万宝龙将此次大奖授予了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同时也是当代著名作家、文学家、艺术家、民间艺术工作者的冯骥才先生。20世纪80年代以来,冯骥才先生便是伤痕文学、反思文学和文化小说几个阶段的代表作家之一。除了作家的身份,冯骥才先生亦为知名画家,以其中西贯通的绘画技巧与含蓄深远的文学意境,被评论界称为“现代文人画的代表”。而自2002年以来,冯先生又以“民间文化守望者”的身份投身于处于弱势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与保护工作,致力于唤起国人的文化自省与文化自尊。

冯先生曾说:“文化界要做的,就是唤醒大众对文化价值的认识。这是一项浩大的工程,不是仅凭个人即能实现的,而是要全民动员,将文化遗产保护变成一种共识。”十多年来,作为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的倡导者和领导者,冯先生身体力行,投入祖国山河大地,进行大量的、艰苦的民间文化普查,并成立了国内第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数据中心,存录了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田野普查中所获得的数百万字的文字资料、几十万张图片资料、几千小时的录音资料和上千小时的影像资料。靠着冯骥才先生执著的呼吁和奔走,人们开始意识到了古老文化的价值。

为了更好地保护中国传统文化,冯骥才先生发起并创立了冯骥才民间文化基金会。该非公募基金会是国务院颁布实施新的《基金会管理条例》之后成立的第一家以当代文化名人命名的公益性民间机构,旨在通过“民间自救”的方式,唤起公众的文化意识和文化责任,汇聚民间的仁人志士,调动社会各界各种力量,抢救和保护岌岌可危的民间文化遗存和民间文化传人,弘扬与发展中华文化。对于冯骥才先生所做的努力和贡献,国家领导人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称冯先生为中国“文化遗产的守护者”。

万宝龙国际艺术赞助大奖自1992年创办以来已经走过了22个年头,万宝龙品牌对艺术与文化事业的不懈支持吸引着全球的目光,更深刻唤起国际社会对艺术文化事业的赞助支持。每年,在欧洲、亚洲和美洲的颁奖典礼表彰了多位在各自地区努力推动文化艺术事业发扬光大,不惜献上个人宝贵时间、精力及金钱的杰出人士。自1995年至今,每位获奖者都获得了万宝龙艺术赞助人系列特别限量版书写工具作为留念。该系列以历史上不同时期的著名艺术赞助人命名,每一款都显示了万宝龙引以为傲的制笔工艺、超凡巧思和蕴藏深厚的人文内涵。亚历山大大帝、安德鲁·卡内基、教皇朱丽叶斯二世等众多与艺术史上最辉煌篇章密不可分的名字都曾出现在万宝龙艺术赞助人系列特别限量版书写工具的命名名册上,不禁让人心生赞叹。今年,冯先生获得了由万宝龙精心制作且独一无二的2013艺术赞助人系列限量版书写工具。该系列旨在向达·芬奇(Leonardo Da Vinci)的伯乐、著名艺术赞助人米兰公爵鲁道夫寇·斯福尔扎致敬,将文艺复兴时期的辉煌历史融于设计之中。

艺术文化篇(3)

关键词:巫文化艺术内涵象征意义审美特征装饰性

远古巫文化时代点燃了人类文明,是人类童年精神与智慧的启蒙、觉醒时代。[1]巫文化则是远古人类在繁衍生息中,创造的一种适应并改造自然的原始图腾崇拜文化。巫文化时期,人类已开始欣赏客观世界的形态之美;观察四季变化,欣赏自然界的物象与色彩的美丽,并且用各种技术与材料将这种感觉到的美融合为一件件奇妙的艺术品,并借助想像和创造的绘画、雕塑形象来完成自己的意志。从目前我国出土的史前文物来看,那些稚拙的艺术品都闪耀着远古人类智慧与勤劳之光,在一些洞窟壁画上,那些质朴、单纯的图像描述了远古的动人故事;一些由陶土烧制、并镶嵌着宝石的神灵头像暗示了祖先们敬神的虔诚;还有那些有着美妙装饰图案的器皿,也展现了祖先们热切表现世间美丽的心。从大量岩画、陶器中,我们看出了祖先们的非凡智慧、勤劳和想象力,他们为巫文化艺术赋予了丰富多彩的内涵和精神意义,其作品也展现出了独特的审美特征与品格。

一、巫文化艺术的丰富内涵

巫文化艺术包容了丰富的内涵,它是人们的多种意识和诸种日常经验的交织体,传载了祖先们的精神追求与生活体验。

巫文化时期,人类有着强烈的崇神观念,他们通过巫术、图腾崇拜、生殖崇拜,将原始本能和超自然世界的各种意象以独特的方式融合,形成一种古老的象征语言。这种象征语言具有两重意义,即物象本身的意义和它隐喻的观念意义,在一个具有象征意义的造型上表现出来的通常为物象自身和超越物象之上的幻象。祖先们在两者之间不会作出根本的区别,因此象征形象实际上是想象力把对原始人生存或精神有价值的幻象转化成为形象。这些形象便体现出了巫文化艺术的强烈象征意义。

远古人类通过生活,对劳动、生产等有了感悟与经验,并且也对自身性情的培养也有一定发展与经验,这些都构成了日常经验,于是祖先们便将日常生活的涵义通过摹仿性造型复制出来,例如,岩画中的狩猎、祭祀和舞蹈图等都是他们的生活写照。子孙后代们通过对这些语言和符号的解读便能在继承“图像”的同时,又能传承各种日常经验,于是远古文化更得以积累与发展。

在日常生活当中,祖先们已有了天象、气候的观察和对大事件的记录行为。伴随这种行为,一种实用性的图像和符号已产生,这种符号被祖先们广泛地应用在巫术世界和日常生活世界中。祖先们通常将象征性语言与描述性语言结合为一体,他们用“物候历法”来记载对天象的观察经验,他们通过记事图画,将自己从事社会生活的经验记录在岩画之上,随着岩画记事功能的愈趋复杂化,这种抽象符号逐渐由图案转化为文字。这些美丽的图案与神秘文字无不展示出了巫文化艺术之丰富而瑰丽的内涵。

二、巫文化艺术的审美特征

从远古出土文物的造型、装饰纹样和图案中,我们能够解读出巫文化艺术所特有的审美特征。写实性和模仿性便是特征之一,祖先们在摹仿意识的引导下,找到了模拟自然物象的方法,他们以特有的认识和行为方式进行着创造活动,形象真实感是他们试图达到的一个审美标准。但他们并不满足于完全对对象模仿的造型方式,如苏珊?朗格所说:“模仿虽然是忠实于他所见的东西,但它绝不是一种平常意义上的描写,它是建立在表现基础上的。”[2]他们往往会用特定的情绪与视觉形象真实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造型。

从出土文物的几何抽象图案中,我们还可以看到巫文化艺术的装饰性审美特征。祖先们运用几何形象将繁杂、多变的感觉世界都规范到一个理性秩序的范式中。这些带有秩序感的装饰形象与结构不受制于客观世界,意味着装饰性审美特征的成熟。而且这种抽象造型图式与方法还形成了与对象客观属性无关的新装饰形象。这便意味着,祖先们在面对繁复的外界自然,体味若干感觉时,终于能以自由的方式融入自己的程式中,形式已离开了客观对象,自由成为创作精神。

在秩序性的装饰图案中,我们还能感受出美妙的韵律与节奏。祖先通过劳动实践和对客体自然属性的认识,总结出客体规律,并对客体抽象性质有所认识、归纳。例如:韵律、节奏、和谐、平衡、圆的流畅和方形的阳刚等抽象的性质都是随着对客体规律的认识逐渐获得的。韵律和节奏美在巫文化艺术中有纯化作用,形式审美成为主体,从大量出土雕塑中,我们还可以看到雕塑韵律的具体形态,首先,原始雕塑韵律美的最基本形态来自于整体造型结构的节奏感,其次它还来自于雕塑自身三维空间造型特性,其立体造型与平面装饰之间构成的转换又形成了韵律美的另一种形态。

巫文化艺术还有另一种特殊的审美品格,即通过综合多种形象,表现超现实的神秘世界,形成幻想、虚幻性审美特征。祖先们通常把不同自然形体在特定的意义中组合,虽然局部表现形态是客观的,但新的综合体已超越了各形体的自然属性。其表现形式一般分为:同体、兽禽同体、不同兽类同体等。这类形象的审美意义是,它们在象征性内涵的驱使下,组合为具有幻想性、超自然性的形体。又如苏珊?朗格所说:“作为完全独立完整的体系。无论是二维还是三维,均可以在它可能的各个方面上延续,有着无限的可塑性。”[3]

祖先的原始宇宙观、生存方式和思维中的情感特征形成了一种本质力量,这种本质力量促成了巫文化艺术审美本质的形成。正如马林诺夫斯基所说:“巫术就是纯粹用主观意向、语言行为而宣泄了强烈情感的经验。”[4]祖先在艺术创造中,情感引导他们区分不同对象的造型特征,又使造型符号形成相交融的关系,在以情感为目的的前提下,祖先对形象的塑造进行着自由而有规律的创造,在这创造之中,巫文化艺术的独特结构和基质便不断形成。

参考文献:

[1]重庆远古巫文化学会.礼巫盛典[M]重庆出版社,2003.86。

[2]苏珊朗格.艺术问题[M]纽约.1957.95。

艺术文化篇(4)

第一眼看到蔡俊清老师的这篇文章,立即被它的标题--花文化・商贸・艺术所吸引。的确,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格局的飞速发展,日益频繁的国际贸易带动了各国间文化的交流与融合,而花艺作为一种全球通用的艺术形式,在这种交流与融合中充当了重要的角色。如今,在各种节日庆典、外交场合、大型展览、APEC会议,都少不了花艺的衬托和装扮,以营造喜庆吉祥和谐的氛围。在日本东京举办的第二届东京国际花卉及园艺贸易展,既是一次花艺的交流,更是一次文化的交流。下面,就让我们在蔡俊清老师带领下,去领略一下世界各国奇特美妙的花艺文化吧!

鲜花壁饰

时尚包装

多体组合

蝴蝶兰拱架

10月20日至22日在日本东京有明展览馆举办了第二届东京国际花卉及园艺贸易展(IFEX2005)。展馆所在地是填海形成的陆地,交通十分便捷,汽车可通过高速公路到达,地铁也能直达展馆。当你一踏进展馆就立刻会被那种特有的气氛所感染,无论你是观摹,还是商贸洽淡,都能找到自己需要的内容。

此次展会堪称日本最大,全世界有25个国家,450个团体出展,汇聚了各国优秀的花卉园艺及相关产品。花展的组织、宣传、协调工作做得很好,每一项内容都和原先计划与要求的一样,井井有条。不论你有什么要求,主办方几乎都能满足,只不过价格却贵得惊人。如做几个展板的文字,每个字收费是700日元(相当于人民币49元)。展览会场的入口管理很严,如果胸卡没带,就一定要补办后才能进场。门口桌上放有展会平面图及活动安排,便于寻找。

现场表演

吊网装饰

网架花艺

现场操作

纯洁的小花束

新颖的花束

烛火花束

异形花器插花

钢网竹筒插花

展示与洽淡

屏风式花艺

盆花包

欧风布置

参展的商品分为切花、盆栽、种苗展区;花材、包装资材展区;花加工品展区;关连杂货展区;园艺用品展区;生产资料展区;店铺什器、关连产品展区;个人创作品展区;书籍、杂志展区等九个部份。各参展商都十分注重展位的布置,根据展品特点各施绝技,表现出争奇斗艳的视觉效果。有的公司派出大牌设计师,将有限的展位装点成美丽的花艺世界。有一些展团在展位上每天做花艺表演。大田花卉市场展区的布展方式具有特色,他们由十多家花店和企业组合而成,但非常注重整体形象的表达,采取统一的包装设计,从外观上看感觉是一家。小商家间的区别是采用较艺术的分割方法解决。这样既体现出大集团实力和风采,又能照顾到小企业的独立性。

造型展示

艺术文化篇(5)

(一)加快政府保护方式的改革

改革和完善政府保护方式是文化艺术保护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多年来,我国政府的文化主管部门均将其职能设定为行政上"管"文化与业务上"办"文化,这种一统的全包方式导致我国文化艺术团体的人员严重膨胀、机构重叠臃肿,以及只讲"政治任务"而不顾经济效益的观念误区。改革和完善政府保护方式,主要是改变政府文化部门的职能,注重于文化艺术整体发展的宏观管理与保护。这种保护首先是逐步建立文化艺术的宏观调控机制,主要运用政策的倾斜来实施文化保护,并协助立法机关建立和完善文化保护的法律、法令和法规。逐步加大国家文化资金的投入与监督实施,保证文化艺术在国家投资预算中的不断增长和社会配套资金的到位与筹集。

美国、德国、澳大利亚等国均不设文化部。美国国家艺术基金委员会与国家人文基金委员会作为政府的两个特殊部分,以资助方式影响和引导国内文化艺术事务。德国采取各级地方政府管理文化事业的分权管理体制。政府不设文化部,只设文化司,负责文化体育方面的原则性大事,不管具体文化事务。英国文艺管理体制中的最高层次是政府艺术大臣和艺术与图书馆部,但主要进行宏观指导,负责总的经费划拨。法国设立文化部主管全国文学、艺术、电影、戏剧、音乐、博物馆及保护名胜古迹等门类,但主要采取统管财政的资助方式,辅之以行政和立法手段。借鉴世界各国的管理方式,我国的政府保护方式应着重从具体的"办"文化、"管文化"和统文化中解放出来,那种甚至管到某一节庆的某台节目的方法是不可取的。

美国、英国等国采取由专家组艺术基金委员会或艺术委员会,直接面对地方委员会以至艺术团体或艺术家个人,避免了对艺术事业的过多行政干预,也简化了大量中间环节,避免了臃肿的行政机构和巨大的行政耗资。

其次是逐步加大国家文化资金的实际投入与监督实施,保证文化艺术在国家投资预算中的实际增长。目前在我国现有经济状况远远无法满足文化发展要求的条件下,可以借鉴英国、意大利等国的做法,先在一定范围内试发国家彩票,用于筹集国家大剧院、国家图书馆这类大型文化项目的建设。英国皇家歌剧院因经费不足,扩建计划被搁置20余年,后来就是在国家彩票发行后他们通过申请获得了巨额资金,才开始大规模扩建的。同时,还必须保证国家投资预算与地方投资预算的同步增长。这就需要借鉴美国等国家实行的文化资金配套投入制,国家投入最多不超过30-50%,项目的地方投入不得低于1:1的比例,并逐步提高到1:3的比例,以充分发挥地方文化建设与文化保护的积极性。为此,必须建立一套严肃的资金管理法规。

其三,政府保护方式还应包含对民族传统文化,濒危艺术的特殊支持,对高雅艺术的大力资助,和重点文化设施的建设、扩充与维修。

(二)尽快建立完善法律保护方式

当代艺术保护中依靠法律形式进行保护成为各国注意的焦点,法律方式保证了当代艺术保护的法律地位与运作程序,也保证了艺术保护的公众意识与社会责任。其根本意义是通过减免税收鼓励企业和个人捐资,以达到文化艺术总投入的实际增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立法有了很大的发展,出台了《文物保护法》、《著作权法》等重要文化法律法规。1996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在"开征文化事业建设费"、"鼓励对文化事业的捐赠"、"继续实行财税优惠政策"、"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制度"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但就文化立法现状看,还很不完善,从现在正在实施的近300件文化法规性质看,部门规章占80%,行政法规占8%左右,法律、法令仅占2%左右,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当前文化艺术保护的一些重要方面,则尚无完善的法律来规范调整。如文化产业中不同艺术门类中的差别税率调控,艺术团体或艺术家艺术活动的营利与非营利的界定,以及相应的减免税收法规,向文化艺术事业捐赠或赞助的减免税收问题,艺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事业发展基金的建立和文化遗产保护法规等等。有些行政文件的通知或规定,如开征文化建设费、鼓励对文化的捐赠、财税优惠等,虽已下达,但并无法律的严肃性和强制性,地方部门往往择利而从,甚至"视而不见"。

当代世界各国的文化发展事业和艺术保护无不依赖文化的立法。用法律的方式来进行文化艺术的保护,具有导向性、全民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与严肃性。美国自1965年实施《国家人文及艺术事业基金法》以后,对于鼓励艺术团体及艺术家个人的创造性和推出优秀艺术成果、保护现存文化遗产、普及艺术事业、促进企业或私人机构对艺术的捐助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而英国国会84年批准的《刺激企业资助艺术的规定》对英国开拓文化发展与艺术保护的资金渠道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它所采取的"陪同投入制"大大激发了英国国内企业资助艺术事业的积极性。

相比之下,我国的文化立法是相当滞后的,我国至今尚无对文化艺术赞助予以税收减免的明确法律。从1985年起,我国就着手开始论证和制订《中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和《中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至今仍处在征求意见阶段。其中《中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在1996年征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意见时获得了很高评价,但至今尚未颁布实施。因此,必须加快文化立法的步伐,加强文化立法的可操作性和与其他法规的协调性,逐步与国际惯例、国际公约接轨。

(三)迅速建立市场保护体制

在当代多种因素的综合保护方式中,市场保护具有核心地位。这是由我国转变为市场经济国家这一基本事实出发的。文化艺术的市场保护包含两大方面,其一为努力发展上规模上档次的一批大型文化产业,依靠市场方式,通过文化产业自身的扩大与积累来改变我国过去文化保护的单一的输血模式,形成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当代西方不少发达国家文化产业已日益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如美国影视业,已成为全美居于前列,可与航空航天与现代电子业并驾齐驱的换汇产业。而迪斯尼娱乐业等文化产业已进军世界大型企业500强,并曾居97年世界企业前10名。而我国对世界经济的产业下游化(即由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向第三以及科技文化产业的转化)、经济文化化的趋势尚缺乏明确的意识。

从我国艺术家个人来说,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仍然固持传统经典艺术的观念,而西方许多艺术家的观念已发生根本转化。据瑞特娃.米切尔夫人在欧洲文化信息与研究中心(CIRCLE)同欧洲文化协作理事会(CDCC)联合发起的一项问卷调查的综述,现在西方的许多艺术家已经把自己视为商人或企业家。我国的一部分文学家艺术家也已精通契约、广告、传媒炒作、工业化复制与品牌效应。

其二,对于那些不能以产业形式发展的文化艺术,则必须去通过市场,寻求企业资助的道路,除了前述法律法规的制定外,从企业赞助保护方式来说,要想使其发展起来,必须保证企业投资能获得相应的利益回报。空洞笼统的表彰鼓励已不能奏效。这包括:

1.将艺术作为一种投资载体。现代艺术,尤其是通俗流行艺术,往往是高风险、高利润的产业,有可能获得高额回报。如风行世界的雅尼音乐会。

2.对文化艺术事业进行捐赠和资助,可以享受税收减免的好处,以冲抵经营成本。

3.对文化艺术事业的捐赠和资助可以获得上佳的广告传媒效应,使赞助者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

前已述及,为鼓励企业资助文化艺术事业,许多国家从政策上采取了"陪同投入制",这种方式将市场因素与文化因素予以全面考虑,既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又使艺术资助活动具有可操作性,提高了成功率,降低了企业投入的风险。

为了沟通并保证企业对文化艺术的赞助,还须建立相应的非政府的民间性机构居间运作。除了前述半官方的由专家组成的艺术委员会外,近年来,世界各国还相继成立了企业资助艺术协会。日本在1990年成立了"日本企业支援文化事业协会",有成员170余个,均为日本大企业。英、法、韩等国也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1991年欧洲成立了全欧洲的"欧洲企业资助文化事业委员会"。这些组织设有相应的机构,对企业资助文化有明确严格的规范化管理,并对资助与被资助双方进行严格监督,以保证双方各自的利益不致受到对方的损害。如在英国,企业资助文化艺术事业由"企业资助艺术协会"来执行。它负责制定资助办法,接受研究申请,直至拨款。它要求接受资助的文化艺术组织必须是法律认可的非营利组织或团体,资助的审批则由"协会"的专家委员会研究决定,这就大大杜绝了"长官意志"、"行政干预"、"走人情、拉关系"等计划体制的弊端,鼓励开放、竞争、公正、互利的新型文化保护方式。

需要指出的是,"行政干预"并不就是"中国特色",在西方许多国家中,也存在着"行政干预",并将这种干预与艺术质量联系起来,而将市场方式与艺术的粗制滥造等同起来。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西方不少有识之士亦对此有相当深入的认识与研究。艺术批评家布鲁诺.弗莱就指出:

"必须澄清一种常见的误解。人们通常认为艺术的内容完全取决于政策的选择,尤其认为没有政府的干预,只会有低水平的艺术活动与成果;而那种依靠市场价格体系作用的特定措施似乎只能同质量低劣的艺术相联系,其实这种论点是站不住脚的。实际上许多事例证明,最高水平的艺术往往是通过市场活动方得以完成的。同时,政府的资助既可能产出高质量的艺术,也可能产出质量低劣的艺术,这取决于政府究竟采取何种类型的干预激励方式。"

96年以来北京音乐厅对高雅艺术进行的市场化操作,97年中演公司对芭蕾艺术的市场运作都证明,高雅艺术经典与中国芭蕾艺术都可以通过市场方式获得艺术的成功与大众的支持。浙江小百花对民族艺术的市场化运作也证明市场保护的方式是完全合理,并切实可行的。

(四)争取广泛的社会支持与全民保护

当代艺术保护中的社会支持和全民保护具有最广泛也最强大的力量。当代社会通过多种途径特别是现代传媒营造保护文化艺术的社会氛围与社会舆论,培养和涵养一代代懂得艺术的文化大众,这是保护艺术的最浑厚的社会基础与心理根源。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化艺术的发展取决于这个国家人民对文化艺术的态度。象德国、奥地利、俄罗斯这样的文化艺术古国,人们对艺术的崇敬向往之情历经各种磨难执着不改。德国战后,人们首先重建的不是什么市政厅或购物大厦,甚至也不是急待开工的工厂车间,而是艺术馆、博物馆和剧场等传统建筑。而在美国、英国、奥地利等国,普通国民对文化艺术进行赞助则是司空见惯的事,有些赞助可能数额极小,但却表明了人们对文化艺术事业的内在理解和支持,这是文化艺术保护的根本力量所在。

艺术文化篇(6)

传承及保护农村民间文化艺术,关键是做到后继有人。民间文化传承人对实现文化价值传承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民间文化艺术因为多种因素渐渐失传,这实际上会造成重大损失。所以,必须全面发挥民间艺人在民间文化艺术传承及保护中的积极作用,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机制。积极培养并鼓励乡土民间艺术家,激发民间文化艺术活力,建立好的民间传统文化传承基础。具体来讲,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民间文化艺术传承人给予必要的扶持。通过培养农村的民间文化艺术传承名人,打造良好的文化氛围,特别通过农村的民间艺人,用艺术表演效果去感染并影响农民,提升农民改变自我意识。同时,也需要造就并培育农民身边的多样文艺能人,提升农民的科学文化素养,提升创办文化艺术的积极性。二是,全面挖掘文化艺术传承人的潜能,通过民间文艺队伍工作当成切入点。乡村文化广场是文化艺术传承人的主要活动场地,为彰显地方特点,要让文化艺术传承人主动担当民间文艺队伍组队、管理和培训方面的工作,比如成立秧歌队、小剧团等,同时,还需要对民间文化艺术传承民间队伍的质量进行全面评价,发挥好民间文化艺术传承人的组织领导作用。三是,发挥组织民间文化艺术传承人的倡导作用。积极鼓励农村民间文化艺术传承人,广泛参与到各类比赛中。通过展示地方特色文化,来激发广大群众的自我提高机能,并以此作为示范,进行积极推广,培育民间文化建设先进个人。此外,乡村歌曲在某种程度上,也能起到净化民风的作用。通过编排一些广大村民喜闻乐见的表演节目,广泛宣传民间艺人在保护民俗方面的积极作用,让群众能感受到身边的优秀文化,以此来影响广大群众,推动群众文化活动的有序开展。

二、培养农村民间文化艺术传承人的自觉意识

文化在农村的走向与发展过程来看,文化产生的力量不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渐成熟的过程,同时也是广大农民群众在开展生产与经济建设中的自觉运用与创造。但是,从农村文化艺术传承从创造到运用、发展来看,这是今后需要一直努力的方向。具体来讲,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提升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指导农民去了解、热爱自己的文化,承担起传承民间文化艺术的使用,满足精神文化需求,并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二是培养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开放意识。在全面提升农民群众文化生活水平的基础上,全面提升农民的主体意识。三是强化农民主体创新性意识培养。确立广大农民的自主性意识,能让农民在文化层面发挥其创新能力,通过不断开发农民创新意识,打造农民创新品格,提升农民的文化自信。

三、总结

艺术文化篇(7)

摄影作为广大人民群众喜爱的娱乐活动,加强摄影艺术推广,对群众文化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使得照相机的购买已经不再是一件奢侈的消费活动。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各种照相机技术的出现,使得照相机不仅变得功能更加强大,而且更加人性化,更容易被掌握。照相机产品的这种改变也为摄影艺术的推广和普及提供了有利的条件。群众文化工作者应当依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充分了解摄影艺术在群众文化推广中的作用,更好的选择群众文化中推广摄影艺术的方法,为人民群众业余文化生活质量的提高做出切实的贡献。照相机产品技术的发展为摄影艺术奠定了良好的技术条件,群众文化工作者应当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条件,定期在社区、村庄、事业单位等举办摄影艺术培训和技术交流会,以便更多的人掌握摄影的技巧,拍摄更多优秀的作品。通过优秀作品的展出,激励更多的人参与到摄影中来,从而在摄影艺术队伍不断壮大的同时,获得群众文化推广工作的重大进展。

二、摄影艺术推广的有效策略

(一)摄影艺术植根

人民群众生活摄影不仅可以以作品的形式出现,还可以以记录资料的形式出现。群众文化工作的发展,需要推动摄影活动向着更高水平的精神文化生活发展。立足当地人民群众摄影水平的具体情况,通过摄影技术培训班的举办,提升人们的摄影技术,并采取激励措施,鼓励他们追求摄影的艺术享受。不想成为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同样,不想成为优秀摄影师的摄影爱好者不是合格的摄影爱好者。要想成为优秀的摄影师,摄影爱好者就需要自觉利用一切条件,培养自己的艺术情操,培养自身的艺术创作能力和创作思维。优秀的摄影作品能够透过图像,表达自己的追求和心境,能够向人们展现其深刻的内涵寓意。而优秀的作品不是凭空出现的,需要选取生活中的真实素材进行创作。艺术本来便是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的作品创作。因此,摄影艺术需要从真实的生活中去挖掘,而最真实,给人最多创作灵感的素材,往往来源于人民群众的真实生活。因此,群众文化工作者应当定期组织广大摄影爱好者,深入群众生活,去感受山川河流、流水人家、历史古迹等,去寻找心灵的启发和灵感。

(二)遵循摄影艺术发展的规律

世界万物的出现、成长、消失都具有特定规律,只有按照事物发展的规律办事,才能获得好的效果。群众文化中推广摄影艺术也不例外,需要遵循摄影艺术发展的一般规律。学会体会人们对事物特征的感受。感受源自于人们对事物的认识,对事物的认识越深刻,其感受就越深刻。具有不同认识水平的人,对事物的认识水平是不同的,不同高度就会产生不同的认识,产生不同方式的感受,获得不同的体验。摄影爱好者因为社会经历、文化素养、生活环境等不同,对摄影艺术的认识也会存在差异,创作出的作品也就水平不一。具体来讲,摄影艺术发展规律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科学安排摄影作品中的人、景、物;合理确定拍摄角度,对摄影作品进行艺术处理;确定摄影作品标题。

三、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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