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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工作方案精品(七篇)

时间:2022-06-22 08:53:21

实施工作方案

实施工作方案篇(1)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机制

为做到“就地就近”用工要求,实现招工促工目的,我镇把年招工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议事日程,明确招工任务,落实招工措施,并成立了就业再就业既企业招工用工领导小组,由镇长游侦同志为领导小组组长,纪检书记陈袖华为副组长。成员为劳保所所有干部及各村劳动保障协管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事务所,分管领导为办公室主任。具体抓日常事务工作,并落实分管领导为我镇招工工作第一责任人,劳保所干部为直接责任人,各村书记为本村招工工作第一责任人,协管员为直接责任人。根据我镇各村的实际情况,现将的招工工作任务下达到各村,(各村招工任务数见附表)望各村认真抓好落实,切实完成招工任务,并及时制定本村招工实施方案。

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动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

我镇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对县工业园区企业用工信息进行细致、广泛的宣传。一是通过镇村二级干部下村入户宣传工业园企业用工的优惠条件,政府对工业园务工者优惠政策等等。二是通过电视广告、出墙报、张贴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三是充分利用圩日进行宣传。将工业园企业招工用工信息、优惠政策宣传发到每个市民手中。四是定期召开招工现场会,要求企业老总亲自到场,组织招工,面对面地与群众进行宣传沟通,承诺用工条件及用工保酬。使他们对工业园企业有个更清楚的认识,五是要求各村委会经常召开群众会,加大宣传力度,逐户上门宣传,把企业用工信息直接送到农户家中,动员其家人,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回乡创业。

三、抓住“黄金”时期进行招工

坚持常年招工的基础上,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点抓住春节期间;六、七月份的初、高中毕业生和农村“双抢”结束时期;十、十一月份农村冬闲时期几个“黄金”时期进行招工。推荐几个好的用工企业,并组织他们到企业实地参观,让他们放心、称心。

四、建立劳动力资源档案,开创劳动用工渠道。

我镇建立劳动力资料档案20000多份,全部录入电脑,制作劳动力资源库。进行微机动态管理,各村建立相应的劳动力资源台帐。一是建立外出务工人员的台帐,及时掌握他们的就业动态信息,并摸底登记,分类建立台帐,为县工业园储备务工资源。二是要建立在家务农(富余)劳动力资源档案,逐户调查摸底,了解在家务农(富余)劳动力就业有什么愿望、要求。根据他们就业愿望,建立富余劳动力档案。针对他们的就业要求,镇招工办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务工能力。促进富余劳动力可在家中转移就业。三是建立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的资源台帐。把这些毕业生的基本情况记录归档,录入电脑,进入劳动人力资源管理网络。实行网上招聘用工。

实施工作方案篇(2)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总体要求,立足县情实际,围绕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这条主线,以“精简、效能、统一”为目标,以经济杠杆为手段,因地制宜,优势互补,合理确定建制村的规模和数量,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激发农村改革发展活力,促进和加快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二、总体目标

通过并村改革,减少建制村的数量,扩大建制村的规模,优化建制村的布局。村级组织建设得到加强,班子结构优化,管理能力提高,经费保障到位;村级经济得到发展,形成产业特色,集体收入门路拓宽,农民收入增加;农村面貌得到改善,整合资源要素,集中力量办大事,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村级自治能力得到增强,管理制度健全,村规民约完善,真正建立起“村为主、乡负责、县统筹”县域治理机制,实现“优势互补、规模适度、实力增强、班子更优、机制更活”的目标。

三、合并标准及任务

全县建制村数量控制在163个以内,合并建制村395个以上,减幅约70.79%,可以多合并,但不能少于规定的合并数量,更不能将村委会改居委会抵扣并村任务,并村工作在2016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按照省定A类平原湖区的标准确定我县各乡镇合并村的指导数(见附件)。

四、工作原则

1.坚持乡镇负责。各乡镇党委、政府是并村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此项工作。乡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乡镇长和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2.坚持合大并强。并村方案要综合考虑历史沿革、风俗习惯、人文渊源、河流水系、山脉走向、资源分布和产业布局等具体情况,合理确定村级规模。

3.坚持民主协商。并村方案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经相关村的村民会议适当形式通过方可上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并村方案不得随意变更。

4.坚持依法依规。并村工作要严格依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坚持农民享受的政策不变,农村山林、土地、及其附着物、水利、资源等权属不变,农业经济利益关系不变“三个不变”原则。要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和开发利用历史文化名村、历史文化遗址遗迹和具有地域特色的村庄。

五、工作步骤

全县并村改革工作由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和部署,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1.宣传发动。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并村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全县并村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分级召开动员会对并村工作进行安排动员。各乡镇、村通过会议、广播、宣传资料、横幅标语、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把并村工作政策宣传到位,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为并村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2.清产核资。各乡镇成立村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班子和力量指导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集体资产、债权债务和村干部任期财务等进行全面清理审计,摸清家底,核定权属,做好登记,张榜公布清理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在合并调整期间,冻结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和杜绝新的债务产生,确需发生的日常运转经费开支经集体研究报乡镇审批后由个人先行垫付。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所有账务和日常运转支出移交乡镇村账代管中心代管和代付。

3.制订方案。一是征求意见。各乡镇在制定并村方案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重点摸清现有各村规模、地域面积、耕地、人口户数、自然条件、历史沿革、人文渊源、资源分布、发展现状、村级集体资产、债权债务和群众意愿等基本情况,并就并村的基本思路、新村布局、资产及债权债务处置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二是拟定方案。各乡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尊重民意,提出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三是通过方案。并村方案要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经村民会议以适当形式表决通过。村党组织要加强领导,做好群众工作,切实保障和支持村民会议合法有效召开。如遇紧急情况、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四是报批方案。各乡镇把按程序形成的实施方案报县民政局审核、县人民政府审批,并由县人民政府统一报市民政局备案。报批方案包括以下内容:⑴关于并村工作的请示。应当包括并村理由、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合并具体方案(村的合并、新村命名、办公场所地点等)、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内容;⑵村民会议记录;⑶村民会议决议;⑷村民签字意见表;⑸并村前后有关村地域面积、耕地、人口、户数、党员人数、村“两委”干部等基本情况;⑹并村前后区划图。

4.组织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由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实施。一是公布实施方案。召开村组干部、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公布并村批准方案,让群众知晓。原村“两委”牌子、公章由乡镇统一收回。二是设立新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新合并设立的建制村要成立新村临时工作委员会,工委书记由乡镇党委决定,其他成员由乡镇党委提出意见,在合并前几个村的村支“两委”成员中产生,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新村临时工作委员会尽可能减少干部人数,少数情况特殊的新村也可以由合并前原有村干部组成新村临时工委。临时工作委员会负责主持新村全面工作直到2017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完成为止。过渡期间,原村的村“两委”成员补贴发至2016年12月31日。三是接管集体资产财务。新合并设立的建制村的集体资产财务交接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主持。所有财务账目、现金、存款统一移交转入新村账户;原则上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按原范围分配不变;原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按性质分类处理,逐步化解;原学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集体土地等集体资产一并转入新村资产分类统一管理。四是筹备选举。所有的建制村(包括新合并设立的建制村)村民委员会在2017年上半年进行换届选举,各乡镇要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统一部署,组织做好新一轮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村级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5.检查验收。并村工作结束后,县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并村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检查验收后,总结经验,形成书面材料报县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六、切实解决好并村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1.关于新设建制村名称的确定。建制村的命名要按照《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充分尊重地域特征、历史沿革、文化渊源,考虑地方知名度和群众认同感,选择著名地名、历史用名、文化特色名,尽可能以原有建制村拟作为中心村的,或者最有影响力的,或者当地历史文化名村命名,或者使用融合名。对争议不定的村名,由乡镇党委政府确定备选方案后报县民政局地名办按相关程序认定。

2.关于新设建制村驻地的选择。村委会驻地应当选择已成为或可以发展成为本区域内经济、政治、文化中心的位置,且尽量靠近本辖区中心,要按照方便群众办事和发挥现有资产作用的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方案,征求村民代表会议意见,报县人民政府确定。

3.关于村级债务的处置。原村债务要按照“界定权属、分清类别、利益不变”的原则进行清理锁定,不能因债务处置问题影响并村工作的推进,新设立建制村后一并移交,逐步化解。

七、政策配套

1.实行项目统筹安排。对合并后的新村统筹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从2016年7月起新增项目安排到合并后的新村中。县直相关部门要做好规划,严格标准,整合项目,统筹安排。合并前的村争取的项目资金或已安排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仍由原村享受和实施。

2.实行一次性奖补。乡镇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并村目标任务的,每合并减少一个村一次性奖补4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和提升村级公共服务能力,同时可以用于化解村级历史债务。

八、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县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协调和指导;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并村工作中违规违纪人员的追责工作,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组织部门要合理调整设置村党组织,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宣传部门要加强并村工作宣传与舆情处置;政法、部门要加强并村工作中的处置;农办、财政、农村经营管理等部门要加强村级集体资产及债权债务处置指导工作,对违规处置和变相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财政部门要切实保障并村工作所需的工作经费;公安、档案、国土、统计、林业、水务、交通、卫生、住建、审计、民族宗教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民政部门要主动向县委、政府做好汇报,当好参谋,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争取各方面支持,确保并村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2.抓好新村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在并村工作中,认真谋划和实施合并后新村的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并村方案中要体现新建制村的农村社区建设规划。要指导新村按照规划统筹使用新村运转资金、项目奖补资金,多方争取社会资金投入,完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优化政府公共服务,落实村民自治,培育社会组织服务,逐步实现政府服务与村民自治良性互动。

实施工作方案篇(3)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突出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手段,巩固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进一步提高商务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积极推进法治实践,为全市商务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和法治环境。

二、普法对象与主要任务

普法对象:市商务局机关、各县(市、区)商务局、直属企事业单位全体在职人员。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要加强对《刑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物权法》等法律的理解和掌握,要及时学习和宣传“六五”普法期间新出台的与人民群众生活权益相关的法律,不断增强守法意识,为维护法律和自身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应有的努力。

2、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市场经济法律法规是从事、管理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直接法律依据。进一步学习宣传流通、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提高全市商务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促进企业和社会公众对商务法律的了解。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围绕群众关切、反映强烈和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要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促进形成有利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学习宣传公司法、合同法等民商事法律制度,进一步学习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3、深入学习宣传国际经贸规则。深入了解和运用国际经贸规则,是实施互利共赢对外开放战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保障。要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世界贸易组织规则,进一步增强履行入世承诺、应对贸易摩擦和解决贸易争端的能力。要继续学习宣传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等方面的条约、规则、惯例等,进一步增强对国际经贸规则的了解、把握和运用。

、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和目的是推进法治实践。要着力推进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法制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大力提倡和学习宣传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经济管理。要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

制度。要积极探索和推进依法行政的实践形式,全面推进商务系统依法行政。三、组织领导

市商务局成立“六五”普法领导组,负责制定并领导实施全市商务系统“六五”普法的工作方案,决定“六五”普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省略)

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全市商务系统“六五”普法实施方案,安排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商务局和直属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和普法督导检查等工作。

各县(市、区)商务局要指定一名领导负责“六五”普法工作,成立“六五”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本县(市、区)商务局“六五”普法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和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部署安排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活动。

四、工作步骤

全市商务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20__年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__年3月前,市商务局制定全市商务系统“六五”普法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商务局制定本县(市、区)“六五”普法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县(市、区)商务局要将“六五”普法工作方案和“六五”普法领导机构、工作机构组成情况报市商务局“六五”普法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并提供一名以上普法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组织实施阶段:20__年下半年至2015年。依据本方案和各县(市、区)商务局“六五”普法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本方案和各县(市、区)商务局“六五”普法方案的贯彻落实。市商务局将不定期对全市商务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开展督导检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市商务局组织全市商务系统“六五”普法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通过自查、抽查等方式,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同时组织迎接市“六五”普法全面考核,推动“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完成。

五、工作要求

在实施“六五”普法过程中,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责任,认真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服务社会水平。

1、加强依法行政法制制度建设。要大力推进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立法,为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提供法制保障。要切实加强自身制度建设,完善行政立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2、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大力推进领导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支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

、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要继续推进公务员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培训活动,培养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将法律知识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的重要依据。要加强廉政教育,将法制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和服务社会水平。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和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机构的横向工作联络网,建立和完善县(区)、市二级商务法制宣传教育机构的纵向工作联络网,形成健全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加强专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加强法制宣传队伍的组织协调、培训指导和规范管理,切实发挥各类法制宣传队伍在商务法律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最大程度地实现全省普法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全市商务法制宣传教育的整体水平。

、进一步创新丰富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和形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开辟商务法制宣传栏、专题、专版,固定时段、版面、栏目,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积极开展商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大众传媒法制宣传教育主渠道作用。建立和完善普法网站或网页,加强商务法制宣传,发挥现代网络传媒优势,扩大商务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

、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月、纪念日和法律生效日等时机,通过网站、期刊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商务法律知识。要在日常工作积极宣传商务法律知识,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促进企业和社会公众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

实施工作方案篇(4)

为切实做好我镇春旱防控工作,按照积极、科学、沉着、科学救灾原则,采取可操作性的措施,最大程度减轻我镇春旱的影响和损失,保障XX镇全域的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X委办【2020】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XX镇位于县城东南部,距县城14公里,现目前幅员面积36.67平方公里,辖10个行政村、137个村民小组、1个独立居民小组、总户数5586户、总人口20089人、其中农业人口19376余人、有耕地面积23200余亩。

由于近期天干、酷热基本无降雨,XX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全镇的10个行政村进行了全面排查春旱受旱情况。通过全面排查发现全镇的群众节水意识不高、水资源利用率不高、加之近些年农村年轻劳动力外出务工、剩下的都是年老体弱的老人和小孩,故各村的水利工程缺泛管护、甚至部分全部损坏,大中型骨干工程基本没有,调节能力不强。因此XX镇人民政府召开专门抗旱会议,成立专职工作小组,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原则,加大资金投入,对全镇春旱特别严重的村、社实施新建人工机井、小机井、以及XX塘、XX堰的整治维修。组织全镇人民全力抗旱以保证全镇群众有水用、用好水、安全用水及保障农业生产用水。

二、加强组织领导

XX镇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吴进、镇长潘学刚为组长,分管副镇长李红任副组长,镇直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春旱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安排、统筹协调、资金及时下拨到位、监督检查全镇的春旱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责办公室,由镇水务站陈善英、龙林负责日常的事务工作。

三、加强宣传力度

XX镇人民政府要组织专门的宣传队伍、组织专门的宣传车、深入各村、社进行春旱防控的宣传,让群众充分认识到蓄水、节水、保水的重要性。

四、春旱防控措施

在做好新建、整治相关防旱措施前,我们要组织全镇群众管护好现有的水利设施和蓄水量、首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用水。

在管护好现有水利设施的情况下加快新建、整治项目的建设。

XX镇的抗旱资金分配方案如下:

(一)、XX村提灌站的电机更换。

补助资金:1.4万元,已经实施。

(二)、XX村XX堰维修整治。

补助资金0.5万。已经实施。

(三)、金坡村4组XX塘整治。

资金预算补助1.2万元,未实施。

(四)、全镇新建人工井,小机井14口,预算补助资金1.4万。

已实施未验收。

(五)、旱情严重的村社人畜饮水转运费预算0.5万(五月)。

实施工作方案篇(5)

一、控烟的目的

为患者和医院职工创造健康良好的就诊和工作环境。提高医务人员戒烟意识,掌握戒烟方法和技巧,降低医务人员的吸烟率,保护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完善医院控烟制度,建立科学的医院控烟模式,推动医院控烟工作持续开展。

二、创建无烟医院目标

1、医务人员率先戒烟,创造医院无烟环境,并积极参与社会控烟工作。

2、早日达到《“无烟医院”评估标准》,争创“无烟医院”。

三、目标人群

(一)干预对象:全院职工。

(二)宣传覆盖对象:病人及病人家属。

四、实施步骤及办法

(一)准备阶段 (10月-11月)

1、成立医院控烟领导小组。

2、制定创建无烟医院实施方案。

3、召开创建“无烟医院”控烟工作动员会,部署创建工作。

(二)实施阶段 (11月-2011年10月)

1、建立科室控烟工作小组。由各支部组织各科室成立控烟工作小组,科主任任组长、护士长任副组长,负责相关科室控烟工作。

2、医院设立控烟宣传员、控烟督导员和巡视检查员。

3、制定控烟工作制度,控烟考评奖惩制度及奖罚标准,将控烟内容纳入医院工作计划,并做好控烟工作记录。

4、制定医院控烟措施。

(1)院内工作场所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

(2)院内所有的室内不摆放烟具、烟灰缸。

(3)医院职工、病人及家属不得在办公室、病房及户内楼道吸烟。

(4)组织控烟宣传教育活动。利用院内局域网、宣传栏、院报、展板等进行控烟宣传教育。

(5)向医务人员发放《控烟知识宣传材料》,对医务人员进行控烟知识、控烟方法和技巧培训。

(6)院区设立户外吸烟区。

(7)不接受烟草商资助和采用任何标明有烟草广告的物品。

(8)医院内小卖部不出售烟草制品。

(9)设立戒烟医生和戒烟电话。

实施工作方案篇(6)

一、改造范围和方式

改水范围包括陈堡集镇和全镇17个行政村(东南村、镇郊村、向沟村、校果村、宁乡村、唐庄村、蒋庄村、曹黄村、武泽村、四林村、蔡堡村、陆陈村、沈卢村、东彭村、袁家庄村、里堡村、高里庄村),12699户,4.6万人,采用方法:一是实施城乡一体化供水。全镇所有行政村都将通过城市供水管网的延伸,纳入城市供水网。二是合理布局二级水站。通过改造二级水站,达到改善供水质量,提高优质服务的目的。

二、资金筹集方案

经测算,完成全镇改水,需镇、村、个人三方筹资约1500万元。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通过村级民主议事会议,进行专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在筹资过程中,各村要依照资金预算方案,严格执行筹资政策,拟定筹资标准,经村“两委会”集体研究后,及时提交全体村民议事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上报镇政府审核批准后实施。具体如下:

全镇17个行政村,12699户,农业人口42697人,农村劳动力18058人,耕地面积54595.2亩。以户和受益人口来进行筹集资金,原则上按每户100元、每口200元(居民户按照纯农户平均标准筹资)计,可筹集资金980万元,其余不足部分由镇政府统筹解决。各村筹资中原则上30%的资金由政府统筹安排使用(待规划、预算确定后,明确具体统筹标准)。其余资金及上级配套资金按镇、村、个人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和工程进度,和按程序拨付到各村改水专用帐户。

工程设计、监理、改水办经费由镇政府统筹安排。

工程中涉及的赔偿、路面修复等其它处理费用均由各村自行落实、解决。

三、工程进度

2013年:完成全镇勘查、设计、规划,对部分用水特别困难、急需改造的村,先进行村到户管网的改造。

2014年8月:基本完成全镇所有村的改水任务。

四、工程实施方式和施工要求

我镇与城市供水网并网的一户一表改造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其中村到户工程招标,在镇政府监管下,以各村为主组织实施;总管到村工程招标,以镇组织实施。工程所需的主要管材由镇按照市委要求以招标形式确定具体材料品牌及价格后,由镇组织采购。改水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由镇委托市自来水公司负责,做到“一村一张管网规划设计图,一村一份资金预算方案表”。并请建设局为主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竣工验收。

总管道和村内管道走向,遵循沿路、就近、不破路、全覆盖的原则,在节约施工和管道成本的同时,尽可能利用原有的管道,保证将水送到每户的室外水表。二级供水站要通过管网改造,增加过滤、消毒设施,建造清水池,提高供水质量,满足群众需求,水质主要指标要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保证农村用水安全、卫生。二级水站改造标准,根据市改水办提出指导意见,由镇制订具体改造方案后实施。

五、责任单位及职能划分

抓好新一轮改水,有利于根本上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有利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承担责任,把发动群众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方法,通过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改水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宣传改水的政策并讲清广大群众自身责任,让全镇百姓充分了解、支持和参加新一轮改水工程建设,形成加快全镇新一轮改水工程建设的强大合力。

1、镇改水办

组织本镇改水工程的实施;提出本镇与城市供水网并网范围和二级水站保留范围;负责制定本镇的改水完成时间表;向市改水办提交改水计划;定期向市改水办上报改水进度;组织本镇到村到户改水工程的招投标;落实改水所需的镇、村、个人配套经费,并在工程实施前汇入镇改水专户;负责本镇改水前期工作,解决在改水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参与改水设计图会审和竣工验收;其它相关工作。

2、镇水务站

负责组织总管道到村工程;负责落实全镇改水工程设计、监理,组织改水工程验收、移交,理顺与市自来水公司在上述工作环节中的关系;做好工程材料(甲供)招投标工作;负责改水工程施工队伍的审核、组织和管理工作。

3、镇国土所、村建站

负责全镇改水规划;负责提供镇、村地形图;及时向市、镇两级改水办通报农村规划的拆迁用地情况;配合改水工程设计。

4、镇财政所、农经站

财政所根据工程进度和配套资金落实情况,按规定程序,按时足额拨付经费。农经站协助村一事一议筹资并建好各村改水专户。

5、镇集镇办

负责集镇施工的监管和矛盾协调。

6、镇供电所、电信分局、广电站

对水管管道施工中有影响的线路进行迁移和整改,确保施工进度。广电站还需做好宣传工作。

7、镇派出所、综治办

负责在施工过程中的纠纷协调处理。

8、企服站

负责全镇企业管道施工的协调和矛盾的处理。

9、卫生院

负责饮用水安全的检测和防疫事项的处理。

10、农路办

负责施工过程中道路的破损恢复。

11、镇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做好改水工程涉及的招投标工作。

实施工作方案篇(7)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的要求,以推进“三个转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能源节约和污染物减排为手段,紧紧围绕大气污染治理这一重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32号文件精神,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完善环境监管制度,举全市之力实施环保综合治理,使我市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中确定的各项措施,加快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继续实施建筑节能工程,推广使用地热、风、电等清洁能源,推进城市能源结构改善;加强水源地保护和水磨河污染治理工程,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加强工业节能改造和污染防治工作,完成节能降耗目标,实现排污总量削减;加强环境监测、科研和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管水平;开展城市生态建设、控制中心城区开发强度,增大环境容量等,对城市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实现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总天数的70%以上,使城市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得到有效控制。

三、主要措施

(一)抓好大气污染治理。

1.完成全年二氧化硫总量减排任务。

(1)落实重点减排工程。

电力行业脱硫工程。加强电厂脱硫改造工程的督促和协调,确保华电新疆苇湖梁发电公司2008年12月完成脱硫设施建设,形成9500吨的脱硫能力,并确保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公司2008年9月开工建设脱硫设施。

燃煤锅炉并网改造工程。完成2000台燃煤小锅炉和47家单位84台分散燃煤锅炉并网改造,南区热网新增热电联产供热面积600万平方米。

供热企业除尘脱硫工程。对“**”期间无法实施并网改造的53家供热企业和超标排放的14家供热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安装高效除尘和独立脱硫设施,使脱硫效率达到70%以上,形成年减排二氧化硫1473吨。

工业企业烟气治理工程。落实重点工业企业的烟气治理项目,确保中石油乌石化公司炼油厂硫磺回收装置、化肥厂锅炉烟气脱硫、新疆新化化肥公司锅炉烟气脱硫的正常运行。加快中石油乌石化公司自备电厂、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公司焦化厂等重点工程减排项目的进度,年内减排二氧化硫6230吨。

(2)加快调整城市结构。

严格落实城市规划。按照城市总体规划,控制中心城区开发强度和密度,天山区、沙依巴克区等商住密集区原则上只拆不建,将建设重点转向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有效增加中心城区的环境容量。

关停重点污染企业。落实供热规划,南区热网覆盖范围内万嘉热力二分公司、新胜供热站仅作为热电调峰热源保留;依法淘汰和关闭中心城区10家高污染企业。

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审批。严格新建项目的环保审批管理和批后监督,确保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规定的标准和总量指标之内,杜绝污染企业向我市转移;新建工业项目全部进入工业园区。

(3)严格环境监督管理。

完善减排三大体系建设。建立科学的污染减排指标体系、准确的减排监测体系和严格的减排考核体系。提高环境执法监督、监测能力,将污染减排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实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在现有55套烟气和10套水质在线监测的基础上,2008年在市属环保重点企业再安装50套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实现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

开展详细的污染源普查。及时准确地完成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对全市工业、农业、生活、集中治理设施进行全面普查,掌握各类污染源、点的生产和污染物排放情况,通过对普查结果的分析,明确环境管理重点,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

确保企业实现达标排放。确定各级环保重点企业名单,督促其采取节能减排措施。规范企业管理,通过核定排放总量、发放环境许可证、建立动态档案、加大检查频次、实施年度检验等措施,确保企业实现达标排放,实现污染减排。

2.严格实施工业及建筑节能。

制定工业节能减排规划,确定79家重点用能企业,实施分级管理、重点监管。通过调整工业布局和产业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淘汰高耗能、高排放、低效益的落后生产项目。落实对**经济技术开发区、米东化工工业园两个园区、新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国电新疆红雁池发电公司等企业的循环经济实施方案初审工作。对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公司、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华电新疆苇湖梁发电公司、新疆新化化肥公司、神华新疆公司、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公司和新疆乌苏啤酒公司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在“**”期间关停环鹏公司后峡发电厂的1-4号(4×0.3万千瓦)机组、国电新疆红雁池发电公司1-4号(4×2.5万千瓦)和7-8号(2×5万千瓦)机组。

推进城市供热体制改革,加快建筑节能改造步伐,积极推进分户供热和按热计量收费。完成既有建筑和供热采暖系统节能改造示范工程20万平方米,实施清洁能源建筑应用试点示范工程20万平方米,新建改建综合节能率达50%以上的节能建筑300万平方米。实施城市热网联网运行措施,提高现有供热热网、热源的利用效率。

3.实施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

积极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检测,防治尾气污染。严格执行《**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对超标排放的机动车加大治理和淘汰力度,年内完成6万辆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在天津路、友好路等主干道设立公交专用道,鼓励和引导市民优先使用公共交通。加大车用油品监管。鼓励使用低硫高品质车用燃料,强制使用车用燃油清净剂和添加剂,提高油品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开展道路交通整治,对过境的超标排放车辆、尤其是排放量大的载重运输车辆实施分流,减少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4.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

提高天然气、电、地热等清洁能源的使用范围,在城市热电和集中供热无法覆盖区域内开展清洁能源供热项目的建设,建成各类清洁能源使用示范项目10个,扩大清洁能源供热面积。

推广清洁能源及优质煤。提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输配能力,并向供热领域倾斜。通过煤炭洗选、制气等洁净化技术,对原煤进行加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低硫煤50万吨,保证锅炉用煤的硫含量低于0.5%。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使用。扩大风力发电开发规模,提高风电的上网供电比例。实施太阳能大面积集热工程、生物质能源和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的试点工作。

5.继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

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做好城市道路、街巷的清扫、保洁,提高洒水频次,提高机械化清扫率,消除卫生死角。开展文明施工工地创建活动和运输车辆的遮盖、防抛洒遗漏,控制和减少扬尘污染。实施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市市容环境。

认真落实《餐饮服务行业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做好餐饮业的环境管理。通过对室内外烧烤实施差别收费和更换环保炉等措施控制烧烤污染,安装油烟净化器对油烟进行治理。通过发展城市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推广使用电、地热等清洁能源,解决居民自建房分散燃煤污染问题。

积极做好人工降雪作业,充分利用人工影响天气的手段,改善扩散条件,减少污染物累积,降低重污染天气出现的频次。

6.加强环境科研工作。

继续深入进行大气污染治理对策研究,在10月底之前完成与清华大学合作的大气污染成因课题研究,提出符合我市实际的大气污染治理措施。积极与国家环境保护部衔接,争取技术和资金支持,积极配合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编制完成《**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积极争取中国—意大利第二期空气污染合作项目,准确掌握冬季大气污染的状况和时空分布,为城市规划建设和治理大气污染提供科学依据。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

1.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落实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措施,制定搬迁计划,对乌拉泊水源地范围内的现有污染源实施搬迁。组织开展水源地保护区专项执法,及时查处和制止违法建设。

加强水源地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开展饮用水源水质中有机物的监测,按水源地环境监测标准,筹备在乌拉泊水源地新建水质监测自动站、移动实验室,初步建成**市主要水源地监控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水源地环境监管水平。

完成乌拉泊水源地周边砂场的关闭和开采坑的回填,尽快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重点排污企业的污染防治。

2.实施水磨河流域污染治理。

深入开展青格达湖污染治理工程,重点对水磨河流域周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存在严重污染的各类小企业、小餐饮、畜禽养殖厂进行核查,对直接将废水排入河道的单位依法进行关停和搬迁。对沿河40家重点污染源进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改造。完善沿河排污管网的建设,减少入河污水,提高污水集中处理量。

3.提高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能力。

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力争年内完成米泉污水处理厂、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公司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并投入运行,河东污水处理厂扩建、河西污水处理厂项目完成主体工程。计划2009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7万吨,使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能力达到65万吨,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形成减排化学需氧量(COD)3800吨的能力,力争提前1年实现“**”时期COD总量控制目标。督促中石油乌石化公司等大型企业完善自建污水处理系统,提高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率。完成54公里城市排水管网建设,使城市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和集中处理。

4.全面推动中水回用设施建设。

完成七道湾污水处理厂污水再利用项目、高新区第二产业园中水示范项目和头屯河区中水灌溉等中水回用项目建设,通过严格管理和执法监督,落实新建、扩建、改建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店、综合楼、高层住宅配套建设中水回用设施。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1.加强工业噪声污染防治。

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格执行城市噪声环境功能区划,在噪声敏感区域不得建设、使用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设备。对噪声排放超标的单位实施限期治理,未完成治理或治理不达标的一律关停或搬迁。加大固定噪声源的环境投诉处理,处理率达到100%。

2.严格施工和社会噪声管理。

严格对建筑工地的噪声进行管理,对夜间施工严格审定,对未经批准,擅自夜间施工的单位及以商业目的使用高音喇叭、音响设备等产生噪声污染行为加大管理和处罚。加强对因家庭装修、饲养宠物等产生的生活噪声的协调处理。

3.加强交通噪声管理。

对在用车和新增车辆的噪声进行严格检测,对超过标准限值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加大对在禁鸣区域、路段鸣放喇叭行为的处罚力度。完善道路及相应噪声防治设施建设,减少因车辆拥堵而造成的交通噪声。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提高工业废物的综合利用。

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发挥税收优惠等引导政策,延长产业链,提高资源的有效利用,减少固体废物排放。完成电石渣水泥生产项目和具有一定规模的煤矸石、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鼓励开发炉渣等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技术。

2.加强危险废物管理。

随着自治区北疆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的建成,年内完成公安部门收缴的危险废物的转移和集中处置。同时,对各大中专院校、医疗机构、农业部门留存的废弃化学试剂、农药等危险废物实行集中收缴处置。严格监督对医疗垃圾的安全处置。

3.加强生活垃圾管理。

建立城市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理体系,完善大浦沟垃圾填埋场、城建环保公司垃圾堆肥厂及餐厨垃圾处理场的运行和管理,积极建设米东区、头屯河区和达坂城区无害化垃圾处理场,不断提高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自2008年6月1日起实施塑料袋有偿使用的通知精神,严格控制“白色污染”。

(五)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1.结合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完善市区园林生态系统建设。

继续做好沙依巴克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水磨沟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加快四工种苗场人工湿地和十七户湿地保护公园的建设,继续实施和平渠水景、绿地改造工程。完成“三北四期”人工造林(含荒山绿化)8000亩,完成新增庭院绿地1500亩,新增街旁绿地及小游园500亩。

2.加强对风景名胜区的环境管理。

完善城市周边旅游景区的环保设施,合理开发景区,减少人为造成的生态破坏,重点强化南山风景旅游区的植被、景观、地貌等的保护工作。结合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和郊区禁牧等措施,实施生态恢复。定期组织风景名胜区环境执法专项检查,及时查处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3.开展农村环境保护。

推广沼气、秸杆等生物质能应用技术,改善农村用能。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保证饮用水安全和环境的改善。普及喷滴灌技术,发展节水农业。鼓励集约化种植、养殖,控制农药、化肥施用量,减少农膜残留。

(六)开展辐射污染防治。

1.对全市石油化工、矿业开采、医疗机构、学校、通讯进行辐射污染源普查,建立档案和数据库,全面掌握城市辐射污染源。

2.监督拥有放射、辐射设备和仪器的单位按照安全管理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避免造成环境影响。

3.加强对废物进口及利用单位的监督管理,严把准入关,杜绝辐射废物进入我市。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环保目标责任制,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全面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将年度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并加大对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各项责任目标的完成。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将按照环保一票否决原则,追究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加大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察执法水平。

加大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按照国家标准配备监察人员、工作车辆及监测设备,在中心城区街道、社区配备环保协勤员协助开展环境执法,负责对辖区内各污染物排放源点的值守和监管,发现超标排污情况及时制止,并监督整改。加强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成立专门的环境巡查队伍,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落实规划和区域环评。

认真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新建项目(工业项目)和规划进行详细的环境影响评价,落实环境第一审批权,从源头控制污染。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杜绝高污染、高能耗企业的新建及污染向我市的非法转移。根据城市环境容量,科学调整城市产业结构布局,加强城市规划控制和引导,认真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建设、工业园区、重点区域的规划要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四)完善环保重点企业制度。

在明确200家市级环保重点企业的基础上,确定各级环保重点企业名单,督促其开展节能减排等各项措施建设。规范企业环境管理,通过核定排放总量、发放环境许可证、建立动态档案、加大检查频次、实施年度检验等措施的落实,督促企业主动实施污染防治,确保企业实现达标排放。制定合理的政策措施,支持和引导企业积极采取污染防治措施,集中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实现污染减排。

(五)完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制度体系。

尽快出台《**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细则》《**市环境许可证管理办法》《**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市饮服行业污染管理办法》《**市建筑工地环保管理办法》《**市城市烧烤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建立总量控制制度、环境许可证制度、重点工业企业环境管理制度等。制定冬季大气污染执法专项行动方案、污染源调查方案、污染物总量减排方案、新建项目禁批、限批方案、机动车污染防治方案等,切实提高环境保护能力。

(六)加大减排专项资金投入,强化污染防治资金保障。

积极做好项目的储备,争取国家、自治区的专项经费支持,更多地利用国家补贴、国债资金及国际、国内赠款、贷款,加大对我市大气污染治理及生态建设等方面的投入。筹措专项资金,对供热企业实施高效脱硫除尘设施的改造、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能力建设、环境科研和环境宣教工作开展等给予资金支持,确保全市每年环保投入占当年GDP的2%以上。

(七)加强环保科技宣教,增强环境治理工作成效。

引进先进的科研成果和治理技术,培育环境产业,为环境治理特别是大气污染治理提供科技保证。做好环境宣传工作,完善“红黑榜”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环境工作的进展和成效,通过环境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的方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大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透明度。建立和完善公众在环境政策、规划制定和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听证制度,使全社会都参与到环境保护和监督中来。

五、职责分工

(一)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头屯河区、米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全面负责2000台燃煤小锅炉和分散锅炉的并网或清洁能源改造。

2.负责制定计划,扎实开展污染减排工作,认真落实总量控制指标。

3.全力做好辖区内燃煤和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督工作,每周对各类污染排放设施现场执法频次1次以上,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4.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积极协助辖区环保部门做好本辖区分散小锅炉拆并改造的宣传动员,认真组织落实,并对分散小锅炉的正常运行实施监督。

(二)市目标办。

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纳入《**市2008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任务之中,对承担目标任务的单位实施严格考核。并将工作完成情况与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结果紧密结合,对不达标的单位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三)市环保局。

1.负责2008年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动员及督促检查工作。

2.制定明确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分解到位,制定总量控制计划,对辖区重点企业实施总量控制,监督完成年度总量削减任务。

3.继续开展大气污染成因课题研究,编制完成《**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划》。

4.加大对全市污染排放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监督电厂脱硫等重点污染治理项目的落实。严格进行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审批,杜绝新建污染项目,新建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80%。

5.对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的14家单位及53家供热企业除尘脱硫设施实施限期治理,并监督限期治理任务的完成。

6.完成机动车污染控制中心4套机动车尾气排放工况法检测系统的建设。

7.协助市目标办研究制定《**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标准》,配合做好对各区(县)、各相关部门城市环境保护综合治理目标的考核工作。

8.加强对水磨河周边污染源的管理,监督建设水污染防治设施,依法清理、关停违法排污小企业。

9.完成辐射源排污申报,建立档案,全面掌握全市辐射源。

10.加强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对超标排放噪声的企业或工艺实施限期治理。

(四)市建委。

1.做好南区热网和天然气二期工程的建设保障工作。

2.协助市环保局加强对集中供热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及治理改造的协调管理工作,对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集中供热企业进行强制治理改造。

3.完成2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新建建筑全部达到节能标准,建成节能建筑300万平方米,综合节能率达50%以上。

4.完成“**”城市供热规划、供热事业发展规划和建筑节能规划的编制。

5.协助市环保局、乌昌财政局落实各项污染治理资金。

6.做好分户计量设施建设,为供热制度改革提供保障。

(五)市水务局。

1.监督落实污水处理项目按计划建设。

2.加快城市排水管网建设,重点做好水磨河流域排水管线的建设。

3.做好中水回用示范工程建设。

(六)市发改委。

1.协调落实电厂脱硫的支持政策,落实城市中部和北部区域的热网和城市热电发电机组扩建项目的建设。

2.落实重点环境保护项目的建设。

3.编制《**市能源发展规划》。

(七)市经委。

1.完成重点工业企业“**”期间节能重点目标任务指标的核准,与相关部门共同建立节能指标体系。

2.落实“**”期间万元GDP能耗降低20%的目标任务。

3.牵头完成中心城区10家严重污染企业的搬迁工作。

4.积极开展《**市节约能源规划》的编制工作。

(八)市规划局。

1.依据《**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南控北扩,东延西进”的城市发展战略,合理开发城市的东、西、北部区域,减缓中心城区的人口建设密度。

2.严格规划管理,合理控制城市中心区的开发强度。

3.按照建设服从规划,规划服从环保的原则,对需要做环评的新建项目,须经环保部门审查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办理规划手续。

(九)乌昌财政局。

1.拓展环境治理资金的筹措渠道,确保全市每年环保投入占到当年GDP的2%以上。

2.协调有关单位落实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空气质量监测子站建设等项目资金。争取从年度排污费支出预算中安排更多的经费用于企业除尘脱硫设施技术改造。

(十)市公安局。

1.会同环保部门做好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对在用车进行年度检测。

2.严厉查处机动车违规鸣喇叭的行为。

3.加强社会生活噪声管理工作。

(十一)市市政市容局。

1.做好市容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工作。

2.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和洒水频次,降低扬尘污染。

3.完善城市垃圾处置,加强渣土管理,做好垃圾的收集和无害化处理,使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到90%。

(十二)市执法局。

1.严厉查处散装货物或运输建筑垃圾不作密封、包扎、覆盖,任意焚烧树叶或者垃圾等废弃物,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塑料、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为。

2.协助各区(县)、市市政市容管理部门,落实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加强对建筑工地设置护栏、护墙、厕所或者作遮挡、停工场地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的管理。

3.加强对施工工地噪声管理,严厉查处未经批准在居民区、教学区、疗养区进行夜间建筑施工行为;加强对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未采取有效措施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等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的设备、设施,其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造成环境噪声污染行为的管理。

4.对违规建设的燃煤锅炉房依法查处,协助各区(县)完成燃煤锅炉并网改造工作。

(十三)市科技局。

1.支持利用电能、天然气及风能、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的试点项目的示范。

2.鼓励高效治污设施的研制开发。

(十四)市林业局。

1.做好城区绿化美化建设行业指导工作,加强对燕尔窝风景区的管理与恢复工作。

2.结合退耕还林和“三北四期”防护林建设,实现林地面积比上年增加5%。

3.完成中心城区地面的摸底调查和绿化工作。

(十五)市农牧局。

1.实施干旱荒漠生态系统建设,建设1—2个禁牧及生态恢复区,开展退牧还草工作。

2.做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控制农药、化肥施用量,减少农膜残留。

3.在农村推广使用沼气。

(十六)市旅游局。

加强城市周边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工作,进行2次以上植被、景观、地貌等的保护工作检查。

(十七)市安监局。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并定期进行相关单位的安全检查。

(十八)市卫生局。

做好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工作,加强医疗机构放射源的安全管理。

(十九)市商务局。

负责监督塑料袋有偿使用工作,严格控制“白色污染”,严格车用清洁油品的销售监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要将环保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精心组织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各项环保目标任务得到落实。

(二)加强宣传动员,形成强大声势。

各区(县)、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进行广泛宣传,不断提高各族市民群众参与环境保护尤其是参与大气污染治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全面营造全民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共建和谐宜居首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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