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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博士毕业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23 15:14:13

国外博士毕业论文

国外博士毕业论文篇(1)

中国俨然已经成为博士“大国”,博士帽曾经的耀眼光环也随着博士人数的增加而暗淡。

今年的5月27日,一场特别对话活动在华东师范大学举行,对话的双方一边是中国第一代博士,他们如今功成名就,在各个领域担当权威和领军人物,而另一方则是年轻的博士生们,他们要面对的是就业压力、科研重任。

不同时代的博士毕业生,面对不同的困难与困惑,博士们的境遇,折射了时代的改变。

致30年前的青春

11位“新中国第一代博士”聚会在大学校园里,个个神采飞扬。30年前的5月27日,经历过了十年“”,中国的学术界开始在一片百废待兴中渐渐复苏。继教育部1977年恢复高考,1978年恢复研究生招生后,这一天,18位中国国内培养的“土博士”,在经历了论文评审和答辩之后,终于师成出山。1983年的 5月27日,18位博士在人民大会堂被集中授予博士学位,成为新中国的第一批博士。

当年被外界戏称为十八勇士的青年学子,如今已均年过花甲,成为了国内知名高校的院士、校长及教学名师。

马中骐,博士学位证书编号为10001,在当年18人中,他是第一个进行论文答辩的,历史选择他成为新中国第一名自己培养的博士。中科院高能物理研究所毕业后,马中骐留所工作至今,长期从事理论物理研究,学生早已桃李满天下。

在华东师范大学的聚会上,马中骐展示了一份珍贵的资料——30年前的博士答辩现场录像。由于年代久远,录像画面不是太清晰,但黑白的影像再现了当年真实的场景。画面中,马中骐用幻灯片演示论文内容,不时在黑板上进行演算,尽管设备简陋,答辩过程却是一丝不苟。

就像黑白影像的简单一样,30年前,攻读博士学位是一个艰辛而又单纯的过程。受“”影响,李尚志曾在四川大山里当乡村教师,教书之余,他没有放下数学,心中的信念是,“国家总有一天需要数学人才”。当命运给了李尚志重新回到大学的机会时,他毫不犹豫地抓住,成为第一代博士。面对30多年的命运变迁,如今任教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李尚志教授感慨:“因为有这种特殊的经历,所以我们会特别珍惜搞科研的机会,这一点可能现在的学生没办法体会。”

太多还是太少?

1983年首批博士授予大会之后,时任复旦大学校长的苏步青在座谈会上说出了一句让人意想不到的话:“这么多博士怎么办?”许多人不明其意,全国才刚刚培养出18名博士,怎么就多了?后据一位当时在场的《人民日报》记者回忆:“他已经预感到将来我国授予的博士会非常多。”

据2010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具有博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单位已达到347个,在校博士研究生共计24.6万人。与1983年首届的18人相比,这个数字增长了1万倍有余。据权威人士透露,目前,我国拥有博士授权资格的高校和博士人数均已经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博士学位授予国家。

博士多了是坏事吗?面对近些年逐渐加大的就业压力,一些本科生开始为了逃避就业压力而选择读研暂避风头,这几乎已经是众所周知的现象。一些人一口气读到博士,毕业时却发现,还是要面临同样的就业难题。

有人无奈感叹:“博士无用。”但很多用人单位却提出了另一种看法:造成学历贬值的原因,并非是扩招后引起的博士数量增加,而是庞大的数量背后,暗藏的质量问题。

30年前首批18名博士的超豪华导师阵容标准,注定会成为一个难以复制的瞬间被载入史册。5月27日的座谈会上,一位当年的老博士提到高校扩招时感叹:“我们第一批博士生,导师几乎都是院士及各领域内的顶尖学者,而且每人只带一两名博士。不像现在这样,有的人同时带40多个学生,我都不知道怎么个带法。”

“博士培养得多了,自然良莠不齐,这是很自然的现象。现在媒体关注博士群体,不应该单单看到博士队伍中一些专业水准较弱的人群,还应该看到一些优秀的、好的代表。扩招增大了博士队伍的基数,优秀人才的绝对数量自然也随之增大。说现在培养博士的整体质量不如我们第一批,但这当中每年优秀人才的绝对数量肯定大于18个吧。”对于博士质量下降的说法,李尚志却持不同的意见。

读博动机

上世纪90年代从北京大学医学院毕业的博士赵烨德,现为一名优秀的整形外科医生。赵烨德毫不客气地批评:“现在的医学博士,普遍太水了。”不久前,赵烨德刚刚拒绝了一位即将毕业的博士到医院实习。这位博士生的简历显示,学生在硕士阶段从事的是寄生虫专业的研究,而考博时却跨专业选择了整形外科。“现在的年轻人,在专业上则太过功利,只考虑就业和待遇,却很少有对学术负责的。寄生虫领域刚刚涉足没多久,屁股还没坐稳,就有跳到外科领域要给人开刀。”赵烨德表示,他更倾向于接收硕士时就学整形外科专业,或者是有医院临床工作经验后再选择读博深造的毕业生。

在后续的采访中记者发现,大多数改换专业的考研者,都是根据就业情况、报考人数与录取人数之间的比例、甚至是与导师的关系来选择,很多导师在考虑录取标准时,也会掺杂学术以外的考量。

一种观点认为,博士毕业生质量的下降,与单一的评价标准有关系。在赵烨德看来,不同专业需要有不同的考核标准,对于一些偏向于理论研究的专业,可以以毕业论文作为学位考核的惟一标准,对于一些偏实用性的专业,则应该考虑对学生的实践经验设定硬性要求。“学位培养没有细化的标准,导致一些学生在考研、考博时乱跨专业,结果学而不精。”

赵烨德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整形外科的博士为例,3年一共6学期,第一学期上马列毛邓和英语等公共课,之后的两年名义上用于做课题写毕业论文和手术临床,到了最后一学期开学,就要交论文,之后的两三个月要在与导师的沟通中一边对论文加以修改,一边准备答辩。这样的情况下,许多博士生在3年的读博生涯里,充其量只在手术临床实习6个月,甚至很多人根本没有拿刀的经验,只要论文通过,就毕业了。“这样的博士毕了业,哪个医院敢要?当然,其中很多人选择留校任教,自己没做过一次手术,却又开始教别人拿手术刀。”

英国、日本等国推行“论文博士”机制,规定论文博士生只要在3年—10年在读期间与导师做交流论文,而毕业时也同样要拿出相当于博士毕业生学术水平的论文,答辩合格后即可获得和全日制课程博士生同样的学位。2008年,国务院学位办副主任郭新立曾表示,国内不存在所谓的论文硕士和论文博士,若发现这类情况,教育部将“决不手软”。

文辰辉说,当初自己之所以选择生物专业,就是因为听了当时流行的一句话:“生物学是21世纪的科学。”文辰辉告诉记者,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生物专业很热门,录取分数线最高。“我们清华大学生物系那一届招进了30人,几乎全是各省的理科状元。当时,我选择生物的想法就是,我考了最高分,当然要上录取分最高的专业,就好比花最贵的钱,一定要买标价最贵的东西一样。”

正是这样一个抽象而空洞的概念,决定了文辰辉接下来11年的学业方向。文辰辉的同学大多有着同样的想法,“我们30名本科生,其中起码有20人和我一样,仅仅是因为一句口号,就选择了这个专业。”

5年本科结束之后,文辰辉的同学们绝大多数选择读研、读博,这其中也包括他自己。文辰辉说,虽然前5年几乎完全不热爱生物,但在之后赴美深造时,他还是选择了这一专业,在哥伦比亚大学度过了6年的硕博生涯。

“到美国后,有一种强烈的感觉,美国课堂上导师启发式的授课,和学生发散性的思考方式,让我有如新生。”后来,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文辰辉曾从事科研工作,但最后还是选择接受MBA教育,成为一家投资公司的董事。

“我在打算读MBA之前,征求过导师的意见,她虽对我的离去感到惋惜,但仍然支持我的选择,并为我写了推荐信。那时是1998年,美国经济泡沫时期,投资市场很好,再加上我在美国的哥伦比亚大学,本来就是巴菲特的母校,所以学生选择经商的很普遍。当然,学过的东西都不能算是白学,学习生物时养成的思维方式、思考逻辑,使我终生受益。”

另类博士

30年过去,首批18名博士后来尽管经历各不相同,却无一人“下海”,仍在从事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坚守着老一辈学者的育人传统。马中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曾表示:如果做不出什么成果,就对不起这个‘第一批’,我们每个人都有这种责任感。如今,社会环境不同,博士生们选择怎样的人生道路,却有了不同的考量。

苗青,历史学博士,现在是上海滨海古园的历史研究员。

1999年本科毕业后,苗青有过长达8年的教师经历。“我从小热爱历史,本科学历史,毕业后又在一所中学教历史。”工作的时间越久,苗青越觉得只在课堂上教授浅显的历史知识,无法满足自己对历史研究的渴求。抱着这样的心态,2007年,苗青又一次走进大学,开始了自己硕博连读的生涯。

“很快到了要找工作的时候,历史这种专业,不教书其实很难找到对口的工作。”苗青回忆,当时他曾尝试着将简历投给几所高校,希望能教授大学历史公共课,但都没有回音。在一次学校的招聘会上,苗青看到了滨海古园的招聘信息。“滨海古园作为一个公墓招聘历史研究员,可见这里是有文化追求的。”苗青告诉记者,能继续从事历史研究,是自己择业的最重要考量,正是因为这样,苗青最终向滨海古园投递了简历。

国外博士毕业论文篇(2)

广西民族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欢迎报考广西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广西民族大学按学科专业统一招生,2018 年有民族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三个学术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及学习年限

学制 3 年,学习年限不超过 6 年。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三)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且必须符合《广西民族大学 2018 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人员设置的具体要求。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中的要求。

(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现役军人考生,须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现为定向就业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原为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研究生。

四、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8 年 1 月 22 日-3 月 23 日。2018 年广西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年只进行一次,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 内 登 录 中 国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网 博 士 生 报 名 系 统(yz.chsi.com.cn 或 yz.chsi. cn)填报相关内容。

(二)报名费根据桂价费函〔2012〕568 号文的规定,非同等学力考生交纳报考费 360 元(含初试、复试费),同等学力考生交纳报考费 540 元(含 3 门加试科目考试费),考生报到时按照我校财务处的规定交费。

(三)提交材料考生须于 2018 年 3 月 25 日前,向我校提交(或邮寄)下列材料:

1.在博士报名系统填写相关内容后,生成《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1 份,务必填写最后一页的相关内容;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各 1 份;

3.《博士研究生政审表》1 份,写明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现实表现,并写明是否同意考生报考,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

4.学历证书复印件 1 份(硕士学历教育者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同等学力者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

5.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 1 份(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若为同等学力,则必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1 份;

6.身份证及学生证(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复印件各 1 份;

7.考生本人近 5 年来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著作、教材和科研成果目录;

8.已获硕士学位者及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1 份(加盖公章);

(2)所有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各 1 份。

9.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的复印件 1 份(加盖公章);

(2)符合《广西民族大学 2018 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人员设置的具体要求的材料;

10.凡持国外或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复印件 1 份;《专家推荐书》和《博士研究生政审表》可在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下载。

(四)资格审查、领准考证考生本人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 9:00-16:30 持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带研究生证)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报到,并领取准考证,同时考生须携带以上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五、考试博士研究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

1. 初试时间:2018 年 5 月 12 日-13 日。

2. 初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 初试科目:每门初试科目满分均为 100 分,考试时间均为 180 分钟,全部笔试(闭卷),初试科目为:

(1)外国语(不考听力,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

(2)业务课 1;

(3)业务课 2;

(4)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及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同等学力考生必须考政治理论)。具体考试科目见《广西民族大学 2018 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 1. 复试时间:2018 年 5 月 14 日-15 日。

2. 复试地点及方式: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安排,具体复试时间、地点、要求向报考学院咨询了解,复试一般采用笔试、面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及实验操作等多形式结合的方式。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3.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还要加试(笔试)两门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的时间、地点向报考学院咨询了解,加试科目见《广西民族大学 2018 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4. 跨学科考生、专业硕士学位毕业考生在复试时需要加试的,加试的时间、地点向报考学院咨询了解,加试科目见《广西民族大学 2018 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六、体检

(一)时间、地点考生于 2018 年 5 月 15-16 日(须空腹)到我校指定的医院体检(具体医院另行通知),一般不做复查。不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执行。

七、录取

(一)录取对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录取基本要求者,我校将根据初试和复试综合评定的总成绩排序,结合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政治理论、两门加试科目其中有一门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考生在拟录取时须将人事档案调至我校,定向就业考生须在拟录取时签订相应的协议书。考生因报考问题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就业单位产生纠纷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学费及学习

期间待遇(一)学费每生每学年 10000 元。

(二)学习期间待遇按教育部及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另行公布。

九、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有关 2018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文件规定有冲突的,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国外博士毕业论文篇(3)

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市。校本部地处人民大街中段,净月校区设在风景如画的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选拔方式

选拔方式有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

采用申请考核选拔方式的学院(部)有:历史文化学院(含世界古典文明研究所和世界中古史研究所)、马克思主义学部、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学院、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科学学院、环境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具体考核细则请见《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细则》。以上单位不再采取普通招考方式招生。

硕博连读的生源对象为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具体选拔方式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关于做好2018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注: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非学历教育,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 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5.心理健康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6.现役军人考生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7.非应届在读硕士研究生一律不准报考,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8.部分招生学院(部)对跨学科考生有特殊要求,具体请见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注: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报名流程

1.所有考生(含硕博连读)须在2018年2月4日—2月28日登录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yzb.nenu.edu.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能补报,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实名制注册,证件号码注册后无法修改。

(2)学历和学位证书上如有多个编号,须填写位数较长的编号,国外学历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含汉字部分)。

(3)须上传近期免冠彩色蓝底JPG格式电子照片,尺寸为:宽150像素,高200像素,图片大小不超过100KB。

(4)报名费(200元)须在线支付,不接受现场缴费,报名费支付后一律不退。

2.所有考生(含申请考核)须在2018年2月28日前将《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报名成功后下载,使用A4纸打印,确认无误后本人签字)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科,否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不予准考。因网报信息与登记表信息不一致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寄送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综合办公楼322室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科,邮编:130024,联系人:朱嘉熹,电话:0431-85099608。

为确保材料的及时送达,建议使用顺丰速递或邮政EMS。

五、初试(仅限普通招考)

1.初试时间:2018年3月24日—25日。

2.初试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初试科目: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4.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打印时间为:2018年3月21日—25日。

六、复试(仅限普通招考)

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的单科复试分数线,不划定总分分数线,外国语成绩不计入总分。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要求由各招生学院(部)另行通知。

跨学科考生复试前还应加试(笔试)所报学科专业一至两门硕士主干课程。若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未注明加试科目,则不需要加试。

招生学院(部)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科需要成立一般不少于五人、由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须交验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毕业硕士生学生证(应能够明确在校类别及学制)原件及复印件,或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硕士证明原件;往届生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硕士课程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报考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推荐信应对申请人思想品德、道德修养、科学作风、治学态度、外语水平、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工作成果、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作出简要评价。

(5)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已完成部分的论文文稿。

(6)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注:资格审查材料须全部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材料序号装订,复试时交至报考学院(部)。

七、录取

各招生学院(部)在综合评定考生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初试和复试成绩及报考材料的基础上,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招生办公室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录取审核通过并在报名系统中公布的为准。

八、学习方式、报考类别、修业年限、学费与奖助办法

1.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可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时,根据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注:2018年我校招生专业中,仅教育学部的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其他专业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2.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以下两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录取后自动转为录取类别,不能更改。

(1)非定向就业。入学前将全部个人档案、工资关系(有过工作经历的非应届考生须提供)转入我校,且在读期间不再转出的考生须选择“非定向就业”,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就业。各类专项计划、非全日制及我校教职工须选择“定向就业”,无需将个人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入学前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培养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在职考生(除各类专项计划、非全日制及我校教职工)均须将全部个人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报考类别选择“非定向就业”。

3.修业年限

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或4年。

4.学费与奖助办法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学年10000元,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学年12000元。

我校将加大资助力度,确保优秀博士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奖助办法参见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改革方案。

九、专业学位博士及各类专项计划相关说明

(一)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招生单位:教育学部)

1.招生领域:

(1)学校课程与教学。

(2)教育领导与管理。

2.报考条件:

满足本简章第三条报考条件后(第2点应届硕士毕业生除外),仍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2)“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和学校教学管理人员。不招收高校专任教师及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人员。

(3)“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招收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暂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3.报考类别均为“定向就业”。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

1.须满足本简章第三条报考条件。

2.原则上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3.我校所有全日制招生专业均可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民计划)考生报考,非全日制专业不招收少民计划硕士研究生。

4.报考资格的确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教处负责。

5.须在2018年2月28日前将加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高教处)公章的《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科,否则不予准考。

注:少民计划登记表上填写的信息须与网报信息一致。

6.报考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入学前须与省教育厅签订定向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省市工作。

(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部)

1.报考条件:

满足本简章第三条报考条件后(第2点应届硕士毕业生除外),仍须符合以下条件: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

2.须在2018年3月5日前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寄送至马克思主义学部。

3.其他要求参见马克思主义学部2018年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四)“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单位: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

1.报考条件:

满足本简章第三条报考条件后(第2点应届硕士毕业生除外),仍须符合以下条件:

(1)高校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和高校学生工作系统优秀骨干。需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2)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2.须在2018年3月5日前将《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寄送至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

3.其他要求参见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2018年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国外博士毕业论文篇(4)

哈尔滨医科大学2018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深入推进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改革精神,全方位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发挥和规范导师在选拔录取中的作用;为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和培养质量,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经研究决定,我校在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试行“申请-考核”制方式。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质、专业知识、外国语水平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博士毕业要求

1、毕业学位论文要求

研究生在申请学位前应发表SCI收录的原著学术论文,其类型应为论著,不包括综述、Meta分析、会议论文、个案报道、摘要等。导师应为通讯作者,论文和导师署名单位应为哈尔滨医科大学。收录学术论文的SCI期刊应达到单篇影响因子≥5.0或累计影响因子≥7.0,影响因子计算方法同硕博连读博士生要求。其他有关发表学术论文和学位申请的有关要求同全日制统招博士研究生。

2、培养过程要求

以“申请-考核” 制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如在开题报告、中期考核中无法达到我校相关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则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处理。

三、组织形式及职责

“申请-考核” 制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是博士招生的重要方式之一,采取学校和学院分级考核和管理。由研究生学院进行报名形式审查、学校统一组织考核选拔、导师所在学院考核的形式进行。

四、招生专业目录

根据学科及人才队伍建设发展需要,以“申请-考核”制进行博士招生的导师见《哈尔滨医科大学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1)。

五、申请考生条件

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国家卫计委、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有关指标,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申请考生原则应按所获硕士学位的二级学科专业进行报考,以国家招生专业目录为准;且必须为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即2018年9月1日前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

3、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科研成果者。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身心健康。

5、英语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不招收除英语外的其他语种):

(1)国家英语六级考试≥425分;

(2)新托福(IBT)≥90分或老托福(PBT)≥580分;

(3)雅思(IELTS)≥6.0;

(4)GRE≥305/1200;

(5)第一作者收录学术论文的SCI期刊达到单篇影响因子≥5.0或有国外留学经历满一年者。

6、报考类别必须为非定向,录取后调取全部档案,全日制脱产学习。

六、申请材料及办法

(一)申请材料

1、《哈尔滨医科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2),其中包括个人总结陈述、硕士期间科研工作总结、个人研究成果及博士在读期间研究设想等(中文2000字以内);

2、各类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及复印件等;

3、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硕士阶段科研成果、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SCI文章、专利、省级以上课题、省级以上科研奖励或是否有成果转化等)复印件及SCI收录论文检索证明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一份(请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网址:chsi.com.cn),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查询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申请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具体申请办法及程序详见chsi.com.cn/xlrz/。

(3)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材料:①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一份(请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网址同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已经获得硕士学位考生提交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请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网址同上),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查询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申请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具体申请办法同上。

(4)《哈尔滨医科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见附件3)2份(须报考学科相关的正高级职称推荐人填写并签字);

请将以上报名材料A4规格纸张打印或者复印,考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将本人打印及复印材料按上述顺序左侧装订成册,所有证书(证件)原件切勿装订入册。

(二)申请办法

1、网上报名

2017年12月1日8:00-12月10日16:00登录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上报名系统(网址:yjsy.hrbmu.edu.cn:807),提交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

2017年12月11日(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地点为研究生学院A227会议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对考生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缴纳报名费300元。

3、12月15日,考生领取准考证。

4、学校综合考核

学校考核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以面试为主,其中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考生做中文PPT(2007版本),英文科研汇报10分钟,并对专家提问进行答辩5分钟。考核内容包括外国语能力、专业知识、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等。

5、学院考核:学院专家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6、学校和学院考核总成绩排名第一者参加导师面试,导师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研究生学院按照考生考核成绩及导师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八、录取类别和学费标准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须缴纳学费,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学制3年。

九、助学金政策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体在读博士研究生,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元。

十、监督机制

1、严格实行公示制度,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对考核过程中出现的投诉、申诉问题,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

1、资格审核未通过或综合考核未被录取的申请者,仍可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选拔。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提供的佐证材料不真实;

(2)应届生入学前没有毕业或无法获得硕士学位等。

3、信息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

联系电话:0451-86630322,86671349,联系人:朱老师,于老师;

请考生随时浏览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以便了解最新信息,主页网址:yjsy.hrbmu.edu.cn/。

本简章由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哈尔滨医科大学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国外博士毕业论文篇(5)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学教育,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时期:1949年至1957年法学教育的初创时期;1958年至1976年法学教育的挫折和停滞时期;1977年至1993年法学教育的重建和恢复时期;1994年以来的急速发展时期。

(一)法学教育的初创时期(1949-1957)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当时全国53所高等院校设有法律系,有在校法学本科生7338人。 [1]1952-1953年进行"院系调整",对原有53个法律系进行整合归并,创设四所政法学院,即北京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并在六所综合大学设置法律系,即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东北人民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北京大学法律系、复旦大学法律系和西北大学法律系,构成新中国法学教育的"四院六系"。 [2]在一举废除中华民国时期的全部法学教科书之后,代之以从苏联引进的各种法学教材 [3],并聘请苏联专家担任主要科目的授课教师。 [4]至1957年才出版了新中国自己的第一套法学教科书。 [5]至1957年,全国累计招收法律本科生12569人,毕业法律本科生10856人,当年有在校法律本科生7954人。 [6]

(二)法学教育遭受挫折和停滞时期(1958-1976)

1956年开展所谓"整风反右"运动,强调阶级斗争和否定法治的左的思潮泛滥,凡是主张法治和主张法律具有继承性和社会性的法学教师均受到批判并被划为"资产阶级",导致了中国法学教育的急遽萎缩和衰败。1959年撤销了主管法学教育的司法部。四所政法学院被下放地方,并压缩招生规模。 [7]

1964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四清运动"),各政法院系师生被分批编入四清工作团(队)深入农村参加"四清运动"。 [8]至1966年5月,"四清运动"升级为""。包括政法学院在内的全部大学停课,称为"停课闹革命"。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被撤销,称为"砸烂公、检、法" [9]。 整个国家陷入无政府状态。1966年,包括政法学院在内的全部大学停止招生,1968年政法学院和综合大学法律系被撤销,仅保留北京大学、吉林大学两个法律系。中国法学教育出现了长达10之久"停滞期"。 [10]

(三)法学教育的恢复时期(1977-1993)

结束,需要重建法律机构和法律体系,恢复法律秩序。首先就是重建在中被撤销的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还要重建50年代被废止的律师制度,急需大批应用型法律人才。国家领导人多次谈及法官不够、检察官不够、警官不够、律师不够。 [11]

为了重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恢复律师制度,采取了所谓"专业归队"的应急措施,即将分散在各地各行各业的法律人才调回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或者鼓励其重操律师职业。但据资料显示,1949年至1976年,全国仅毕业法律本科生23618人。 [12]按照邓小平的意见,中国建立高度的民主和完备的法制需要50万律师 [13],区区2万多人,即使至结束时都安然健在,且全部"归队"到各律师事务所,也只能是杯水车薪。据1983年对全国各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干部队伍的统计,属于大专以上学历的占8%;属于高中和中专学历的占33.6%;属于初中学历以下的占58.3%。其中,法律大专以上毕业的占3%;接受过短期法律知识培训的占54%;未接受过法律知识培训的占43%。 [14]可见,尽快恢复发展法学教育,加快培养法律人才,是中国在结束后所面临的最重大、最紧迫的课题。 [15]

1978年西南政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等法律系开始招生,当年全国法律专业招生人数共696人。 [16]紧接着,北京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相继重建、开始招生,各综合大学也陆续重建法律系开始招生。至1993年,已有5所政法学院和130个大学法律系,已培养

专科、本科、硕士、博士5万多人,有在校生4万人 [17]。此外,还有114个成人高等政法院系,已培养成人本科、专科学员10万多人 [18]。还有58所中等司法学校,已培养中等法律人才近10万人。 [19]基本满足了改革开放后重建法律秩序、法律机构对于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 (四)法学教育的急速发展时期(1994-)

随着法律在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增大,人们对法学教育的认识也在深化。特别在1993年决定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和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之后,国家对法学教育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新任务,不仅要继续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培养大批高素质的法律人才,而且要为各级政府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培养大批高层次、多样化的法律人才。导致中国法学教育的飞速发展。据1998年的统计,全国开设法学专业的普通高校214所,在校生8万余人;另有成人高等政法院校150所,在校生8.6万人;中等法律学校57所,在校生2.2万人。 [20]

1998年"高校扩招",高等教育规模急速扩张,进入所谓"大众化"发展阶段 [21],设置法学本科的普通高校激增,招生规模成倍增长。全国设有法学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1998年为214所,2001年为297所,2004年为269所,2005年增至564所,2006年达到606所。据2005年的统计数据,当年新招法学本科生108779人,法学博士生2305人,法学硕士生22465人;在校法学本科生414309人,法学博士生7520人,法学硕士生57752人;毕业法学本科生76140人,法学博士生1191人,法学硕士生12912人。 [22]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教育的创设。至90年代中期,高等法学教育虽有很大发展,但培养法律人才的数量和类型都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中国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建设法治国家和加入WTO,急需大批高层次的应用型法律人才,有必要开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的新途径。于1994年论证、提出方案,1995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借鉴美国法学院JD教育的成功经验,创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教育。开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高校,1995年为8所,1997年为13所,1998年为22所,1999年为28所,2003年为49所,2004年增至60所。从1996年开始至2006年,累计招生近50000人,其中已获得学位18102人,现有在校生近30000人。 [23]

现今中国已经形成多类型、多层次的法学教育体系,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普通高等法学教育,包括政法学院(大学)和综合性大学法学院,以及财经、理工、农林、医学等单科性大学的法学院、法律系,主要培养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应用型法律人才(法学本科、法律硕士);少数培养学术型法律人才(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第二种类型,是成人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包括法律函授、法律夜大、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官学院、检察官学院、政法干校等,主要培养法律辅助型人才(法律专科);第三种类型,是中等法律职业教育,包括29所司法学校和27所司法警官学校,培养中级法律人才。 [24]

二、中国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的类型

(一)法学本科教育

新中国建国初期学习苏联的经验,实行"院系调整",建立四所单科性政法学院,并在六所综合大学设置法律系,即所谓"四院六系"。四所政法学院为四年制本科教育,培养目标是业务型法律人才,即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培养业务干部,统称为"政法干部"。六所综合性大学的法律系为五年制本科教育,目标是培养理论型法学人才,即为各综合大学、政法学院及法学研究机构培养法学教师和研究人员。

改革开放初期重建法学教育,四所政法学院与大学法律系的本科教育均为四年制,其培养目标相同,均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目标;而培养学术型法学人才的任务,改由各政法学院和部分大学法律系的研究生教育承担。

80年代至90年代中,各政法学院和大学法律系曾经按照法学"二级学科" [25]设置专业,如法学专业、经济法专业、国际法专业、行政法专业、诉讼法专业等,并相应将法律系拆分为法学系、经济法系、国际法系、行政法系、诉讼法系等。90年代中期在教育主管部门要求之下,各政法学院和大学法律系改为按照"一级学科"设置本科专业,亦即将原先的法学专业、经济法专业、国际法专业等合并为一个专业:法学专业。

法学本科教育的对象,是经国家统一高考合格的高级中学毕业生,统一实行4年学制。法学本科教育的课程设置,分为五类课程:第一类为公共必修课;第二类为专业基础必修课;第三类为专业选修课;第四类为实践教学必修课;第五类为综合素质选修课。其中,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必修课和实践教学必修课,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科目,学校和学生均无选择、变更余地。专业选修课和综合素质选修课,由各校根据自己的师资、教学条件开设,学生自由选修,达到所要求学分即可。 [26]

法学本科学生,在四年期间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法学学科的基本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且有从事法学研究工作或担负法律实务工作的初步能力的,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27]

(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属于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 [28]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按法学"一级学科"设置,不做细致的专业分类。 [29]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要求掌握法学基本原理,掌握从事法律职

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30]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招生对象,是通过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并经培养单位复试录取的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 [31]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习的学制为三年;非全日制学习的学制不超过四年。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采取灵活多样的实践形式,着重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培养。研究生毕业并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总学分不得低于75学分。采取灵活考核办法,着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发现、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和方法。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按法学"一级学科"设置课程,分为三类课程:第一类为必修课程、第二类为推荐选修课程、第三类为自选课。其中,第一类必修课12门(32学分) [32];第二类推荐选修课8门(要求选修13学分) [33];第三类自选课(8学分)。必修课科目和第二类推荐选修课科目,均由该《培养方案》统一规定,第三类自选课由培养单位自行确定。

考虑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没有法律专业教育背景,也没有从事法律职业的实务背景,2006年修订后的《培养方案》,特别增加第四类实践必修课程(12学分):法律文书课(起草合同书、公司章程、诉讼文书、仲裁文书等的训练,由律师、检察官、法官讲授);模拟法庭训练课(由教师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辅助指导);法律谈判课;法律实践课(在法院、检察院或律师事务所实习2-3周)。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撰写学位论文(10学分)。考虑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2006年修订后的《培养方案》规定,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不限于学术论文的形式,可以案例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代替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的字数一般不少于2万字,由三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其中须有一位校外专家)评阅;学位论文答辨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一至两名实务部门或校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课程考试合格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34]

(三)法学硕士学位教育

法学硕士学位属于学术学位。 [35]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招生对象,是具有学士学位的法学本科毕业生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应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 [36]国家统一划定各学科硕士研究生录取分数线,由招生单位决定录取。法学硕士学位教育的目标,是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37],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从事法学研究、教学或独立担负专门业务工作能力的学术型法律人才。 [38]

特别要说明的是,与一些发达国家把硕士学位作为攻读博士学位的过渡型学位不同,中国的硕士学位是一个独立的学位。中国的硕士学位教育是独立的培养阶段,学制较长(一般为3年),要求较高的学术水平。 [39]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3年。 [40]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系统理论学习、进行科学研究和参加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办法。在指导方式上,采取导师 [41]个别指导为主,集体指导为辅的方法。 [42]

课程设置分为:第一类公共必修课: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选读;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第一外语课。第二类专业基础和专业必修课,一般3-4门。第三类社会实践必修课;第四类选修课。学习方式,采取自学、听课、讨论等方式。课程学习阶段结束时,进行一次中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能力。 [43]然后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不少于3万字。在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答辩前,应由两名副教授以上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由3-5人组成,至少有一名外单位的专家。答辩不合格的,可在一年内修改,重新答辩一次。 [44]硕士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由答辩委员会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建议,经院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审查合格的,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四)法学博士学位教育

法学博士学位,属于中国现今三级学位的最高学术学位。特别应注意的是,中国的博士学位研究生教育,既不同于将博士生作为导师的科研助手、不重视课程学习、通常无须修课的欧洲模式,也不同于着重课程学习、须修满大量学分的美国模式,而是兼采欧美两种培养模式的长处,具有中国自己的特点,即在实行导师制的同时,也有课程学习的要求,但不要求修大量的学分。 [45]

法学博士研究生教育,以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如具有高等学校的讲师职称)者为招生对象。 [46]培养目标是,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厚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能够在科学研究中取得创造性成果的高级法学理论研究人才。 [47]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能少于3年。导师个别指导和课程学习相结合,着重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优良学风、探索精神,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能力。课程设置:(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必修课);(2)外语课,第一外语(必修课),第二外语(选修课);(3)专业基础课(必修课);(4)专业课(必修课);(5)选修课。课程学习,采取自学、听课、讨论等方式。 [48]

课程学习经考核合格,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博士学位论文,时间不少于1学年。博士学位论文一般为10万字。 [49]按照《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博士学位论文应当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并在科学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根据《学位条例》第六条规定,博士研究生,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达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者,授予法学博士学位。

三、中国法学教育面临的问题

(一)法学本科教育存废之争

中国法学本科教育长期分为两大阵营,一是原来属于教育部的综合大学法律系的本科教育,目标是培养从事教学和科研的学术型法学人才,二是原来属于司法部的政法学院

的本科教育,目标是培养从事审判、检察、公安和律师实务的应用型法律人才。进入九十年代,综合大学法律系本科教育与政法学院本科教育在培养目标上已经同一,其结果是,法学本科毕业生既不符合学术型法学人才的要求,也不符合应用型法律人才的要求。在九十年代中期,借鉴美国法学院的经验,创立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目标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之后,发生了法学本科教育存废的争论。 [50]目前争论虽仅局限于网络等媒体,但问题重大,值得关注。 (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宭境

创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教育,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学教育制度中最重要的一项改革措施,经过10余年的不断探索和试验,逐渐成为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主要途径。现在面临的问题有二:

其一,由已有培养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的高校开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造成同一法学院既培养法学硕士研究生,也培养法律硕士研究生,尽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加强教学与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要求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以弥补法学院在法律实践方面的缺陷,但往往难于切实贯彻落实。许多法学院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在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培养方式、教学方法、课程内容等方面,都与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没有实质差别,最终导致所谓"学术型人才缺理论,应用型人才缺实践"的问题 [51]。

其二,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缺乏实质性的联系,法律硕士研究生从事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职业的前提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和国家公务员考试,而检察院、法院或者律师事务所等法律职业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才时,对法律硕士学位获得者并不优先考虑,造成法律硕士研究生在毕业之后能够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的人数极少,大部分法律硕士毕业生不得不在法律职业之外另谋出路,与创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初衷相悖,且造成法律教育资源的浪费。因此,有学者建议将司法考试与法律硕士生入学考试合二为一,将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与司法研修合二为一,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即有从事审判、检察与律师职业资格。 [52]

(三)法学硕士学位教育的困惑

现行法学硕士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参照苏联的副博士学位,主要特点是要求过高,3年时间要完成修课与学位论文写作的任务,并且与博士阶段的学习缺乏衔接。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目标,是为从事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培养学术型人才。只是十年前法学硕士研究生人数还很少,毕业后一般都有机会进高校做教师。但自高校"扩招"以来,在校法学硕士研究生人数激增,而毕业后能够进入法律教学和研究机构的人数极少。除少数报考法学博士研究生外,绝大多数法学硕士学位毕业生都选择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或国家公务员考试,进入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公证机构和各级政府部门。

绝大多数法学硕士只能从事实务工作,而培养目标却坚持学术取向,造成法学硕士学位教育中的许多矛盾、冲突和左右摇摆,结果弄得非驴非马,不知所措。并且,大批法学硕士研究生涌入法律实务部门,挤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就业机会,造成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冲击。因此,有的学者建议压缩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 [53],普遍的观点认为,应当缩短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学制,降低其学位论文的学术要求,甚至主张取消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将法学硕士学位教育作为攻读法学博士学位的过渡阶段 [54]。

国外博士毕业论文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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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以教育部和江苏省最新文件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坐落在六朝古都南京,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江苏省属重点大学,目前拥有国家重点学科6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10个,江苏省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5个,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19个;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2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专业(不含一级学科覆盖)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7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专业(不含一级学科覆盖)10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2个。学科覆盖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门类。7个学科在全国第三轮学科评估中进入全国前十,4个学科跻身ESI全球前1%。

我校博士生招生方式包括普通考试、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等三种,报考方式分为按专业报考和按导师(组)报考等两种,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等两种。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参加预报名,取得报考资格后报名有效,具体要求参见我校《关于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定向就业考生资格审定工作的通知》及其它相关规定。

一、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考试招生方式报考的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7年9月1日前毕业,不包括非学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下同)】。

(2)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4.考生的科研要求:

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且年龄超过35周岁考生,近三年【2014年1月1日之后(含1月1日)至2017年3月10日前(下同)】须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或主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厅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论文、项目、奖励须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

5.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6.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硕士提前毕业且以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的,须有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在校博士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在入学前办理完成就原读学校退学手续。

8.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取得报考资格。

(二)以申请-考核招生方式报考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

2.符合学校和报考学院提出的其它条件,学院提出的其它条件须经学校审核同意。

(三)以硕博连读招生方式报考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5、6各项的要求。

2.我校全日制非定向一年级、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3.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等及以上,具有较强的创新和科研能力。

4.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合格。

5.符合报考学院提出的其它条件,学院提出的其它条件须经学校审核同意。

(四)报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思政教师专项)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5、6各项的要求。

2.已获硕士学位。

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核心期刊论文,或主持厅级以上(含厅级)科研项目,或获厅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奖励。

(五)报考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辅导员专项)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5、6各项的要求。

2.已获硕士学位。

3.在高校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编在岗,且满3年的专职辅导员(招收比例占70%以上)和高校学生工作系统优秀骨干(限在岗的副处级及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

4.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省级期刊论文。

(六)报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5、6各项的要求。

2.已获硕士学位。

3.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人员(不含民营教育机构及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4.具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5.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省级期刊论文。

(七)报考“学校发展计划”博士生专项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5、6各项的要求。

2.报考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我校全日制非定向一年级、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2)原则上来自国内高水平大学、中科院、在第三轮学科评估中排名位列前30%学科的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应届硕士毕业生。

(3)在高水平大学(国外一流大学毕业的考生在申请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明)、中科院、在第三轮学科评估中排名位列前30%的学科获得学术型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4.原则上,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40 、IELTS≥6.0、TOEFL≥85或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会议论文除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国外博士毕业论文篇(7)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单证的专业学位考生须在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才能报考);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统招硕士生,且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⑴已修完报考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

⑵在报考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性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两篇或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 报考国家非定向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岁,报考定向博士生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 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三、报名

1.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初试、录取等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2014年博士生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1日—11月30日,届时可通过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 考生须按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在提交信息成功后,须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打印并签字确认。

4. 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2013年12月5日至20日期间,将如下材料及报名费寄或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日期以寄出时邮戳为准,只接收EMS):

⑴打印并签字的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⑵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⑶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且必须在入学前补交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⑷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复印件;

⑸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复印件;

⑹身份证复印件;

⑺同等学力考生免交材料⑶—⑸,需另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已学习硕士课程的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复印件、职称证明复印件、在报考学科、专 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的证书复印件等。

⑻境外硕士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报名费200元,直接到我校研招办或通过邮局汇款交纳。

5.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通过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见网上通知。

6. 2014年我校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招生人数按照教育部下发的规模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试地点为华北电力大学。

1. 初试时间为2014年3月15日、16日,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毕业硕士生免考)、外国语(听力在复试进行)、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2. 复试为综合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科学研究作风、创新意识、综合运用理论能力、 实践动手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包括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考试等。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 点、要求在复试前见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六、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和录取类别。

研究生不再划分计划内和计划外名额,转而分为:

1. 全日制研究生:无工作单位,非在职全脱产学习,入学时档案、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可转户口,毕业时按照国家政策参加就业派遣。

2. 非全日制研究生:有工作单位,在职脱产或不脱产学习,入学时不转档案、户口,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我校招收的博士生实行弹性学制,全日制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非全日制(在职)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4-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5-6年。

七、其它

1. 博士生的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招生目录中的人数仅供参考。

2. 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 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 考生可登录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2014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导师情况,博士生招生有关信息将在本网页实时。考生咨询导师及参考书目的有关问题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

4. 联系方式

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为:第四教学楼B区211室。

考生来函邮寄至: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2206。

联系电话:(010)80798475,传真(010)80795820。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yjsy.ncepu.edu.cn:8080/zhaoshengxinxiwang/。2014年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将及时在该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