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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经济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27 16:43:24

地理经济论文

地理经济论文篇(1)

历史唯物主义最早由马克思主义经济地理学者在20世纪70年代初期引入,而批判现实主义直到70年代末才被部分学者有意识的运用到研究中。两者是从不同角度对20世纪60年代兴起的空间定量革命进行批判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唯物主义是一种社会批判,对方法的批判受到社会批判的限定。它认为如果世界以假象或某种迷惑性的方式展现在研究者面前,那么定量方法将加强这种误解。批判现实主义起初是一种文艺思潮和创作方法,后来被西方学者发展为一种社会科学哲学,与历史唯物主义相似,也通过社会关系来理解人。它认为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与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根本不同,定量革命的自然性将妨碍它为社会人的研究提供方法论指导。20世纪70年代,与空间定量革命相比,历史唯物主义没有将空间放在优先地位,而是将其与社会关系同等考虑。激进批判的重点较少关注人们所观察到的周边事物的差异,而是注重解释差异的根本原因,其结论可归结为空间格局由社会过程所塑造。而在空间定量分析中“地理”被不恰当地约减为“距离”、“局部变化”和“特征”等。实际上,空间应是一种社会建构,而社会关系的建构却超出了空间,这造成了空间差别。在地理政治经济理论来源的历史发展中,批判现实主义在20世纪80年代进入兴盛时期,这一时期可称为“社会和空间时期”。此时,历史唯物主义更多的是作为一个背景或一种批判的衬托,且两者也出现过不和谐的声音。例如,批判现实主义不赞同历史唯物主义过于注重阶级而忽略性别、种族和阶层等。早期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地理学者多数有一个特别的方法经历,即进行过空间定量的经济地理研究,例如DavidHarvey、MichaelWebber、JohnHolmes和RayHudson等人,当代地理政治经济学的代表人物EricSheppard也有过类似经历。空间定量研究者的方法相当狭窄:技术或工具箱方法,它的实证主义观念也是有问题的。然而,也不能完全抛弃它。这就是20世纪80年代历史唯物主义与批判现实主义面临的困境。寻求历史唯物主义与批判现实主义方法的融合是一种有益的尝试。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学者们进行了这方面的尝试。抽象是批判现实主义的基础,历史唯物主义虽有不同的抽象形式但也赞同抽象这种方法。作为融合的结果,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带有批判性的历史唯物主义成为主要方法论。这种转变意义重大,主要的历史唯物主义方法使得地理政治经济学研究较少注重空间现象的描述,而是看重提供分析洞察空间不平等的能力。方法中隐含的批判观念在实践中能够产生关注普遍性与特殊性之间的平衡。纵观地理政治经济学萌芽与形成中的历史唯物主义和批判现实主义,我们可以发现:历史唯物主义较先引入,持续发展,最后成为主要方法;批判现实主义较晚引入,影响渐微,处于辅助补充地位。表面上看,是批判现实主义研究者兴趣转移的结果,实质上是科学逻辑演变与选择的必然结果。即便如此,批判现实主义的介入仍有持久影响:“偶然性”进入到主流的词汇,批判意识持久地存在,多元化的概念也符合流行的经济学方法。特别是它的以下两个结论具有重要价值:一是国家和经济是两个独立的社会关系,它们以偶然的而不是必然的方式相连接。二是结构思想,可以被历史唯物主义有效地利用,通过结构的重建和体制结构的新形式,资本可能缓和总是反复出现的积累障碍,而工人阶级也可以发展自己的社会关系以反抗剥削。当前,地理政治经济学理论甫成雏形,如何利用这两种方法增强对空间经济的解释能力,需要从它们对关键性问题的解释中寻找帮助。

二、两种方法论对几个关键性问题的解释对比

(一)抽象

地理政治经济学研究的一个关键步骤是抽象。分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二者都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历史唯物主义与批判现实主义抽象的方式有趋同之处。抽象和具体、单面与多面的统一等观念深深植根于批判现实主义。例如,人类首先按性别划分,然后按阶级等等。同类型的层次化也存在于历史唯物主义中,并且可能是其方法的最主要方面。例如,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不断穿梭于历史无关的和历史主义之间、一般劳动过程和特定的资本主义劳动过程之间、阶级社会和资本主义阶级社会之间等等。然而,仔细考察,两者的差异确实存在。抽象可分为两种形式:第一类是经验主义的抽象,这是批判现实主义的主要方式。第二类是实质的、本质的或系统的抽象,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主要方式。经验主义的抽象是从具体或多面抽象为单面。它沿着较少的实在、更纯粹的概念的方向远离现实。当然,任何将世界划分为对象的研究都需要概念,即使研究者没有意识到,从具体到概念的抽象法,在批判现实主义看来就是形成无内容方式的一种抽象。AndrewSayer认为批判现实主义主要是对形式或形式上相似的关系的抽象,而正确的方法应该是理性的抽象。这要求在所研究事物之间的本质关系的基础上进行抽象。不能以形式的相似性,如人们的贫困,来区分人,而要以其与他人的丰富的关系来区分,例如,作为国家、雇主或家庭的人。从某个角度来看,马克思也运用了这种形式的抽象,例如,将中世纪以前的古代、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视为阶级社会的具体形式。不过,此处马克思只是部分分析。此后,他更深入地指出,一切社会形态由再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生产方式所规定。这为理解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之间的区别,以及扩大再生产的特定历史形式的积累过程指明了方向。马克思诉诸经验主义抽象形式的主要目的是批判,即反对把资本主义简约为历史虚无或自然形态的做法。资本主义是一种社会形态,因此是历史的创造,它所产生的核心矛盾——剥削行为,绝不能被解释为世界的法则,或某种自然的、不可避免的过程。历史唯物主义的主导抽象方式是历史的、系统的或本质的,是通过实践而进行的抽象。它与实践的社会历史的具体形式,与现实以及更具体的、多样的、整体的历史阶段相符合。例如,对资本抽象后发现,资本不是一种物,而是一种以物为媒介的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地理政治经济学中“区位”这一概念非常重要,它离不开人类生活的具体社会形态。封建社会中自给自足的区位观念,要早于资本主义初期商品贸易所依赖的区位概念。区位成为生产中重要的考虑因素,如房地产对优越地段的追求,是在最近才产生的,也许不早于有多个区位可选择的企业的出现。抽象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抽象层次。经验主义抽象方式的结果是产生了不同的“水平”,它与越来越多的抽象概念的层次相符,趋向具体的层次与趋向其他方向的层次相对立。因此,可以通过整合较抽象的概念与其他概念再现具体:从顶端开始的一系列嵌套的先决条件。地理政治经济学者的研究已经吸收了这种抽象层次的概念,认为解决问题的方法取决于抽象的层次以及在理论概念上与历史特异性的相符程度,例如,福特主义和后福特主义呈现了资本主义社会更具体的形式。历史唯物主义的抽象中固有的一种方式是注重概念的逻辑与历史的一致性:本质的一个必要前提是本质。例如,国家不能独立于使之成为国家的物质条件。生产关系在各个时期各不相同,具体的国家处在较低的抽象层次上,在阐明特定时期的国家形式时,要首先阐明生产关系的历史。这意味着,国家从来都不仅是作为经验主义抽象的国家,而是特定历史的奴隶制的、封建制的、资本主义的或任何其他具体形式。再如,要研究资本,必须首先抽象出剩余价值,然后抽象剩余价值的不同表示形式及其在生产上能够被占有的具体形式——租金,利息和企业利润,而它们处在较低的抽象层次上。

(二)内部和外部关系

批判现实主义在抽象问题上的方法核心是一种内部和外部关系的概念。抽象的目的是要确定一种结构,在这些结构中,通过定义使对象成为由该结构所决定的运动模式的内部关系的产物。外部或偶然关系只影响运动模式的表述,而不影响模式本身。历史唯物主义的内部关系是主体与其存在的客观条件之间的关系:即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并被进一步看作财产关系。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形态中就被这样理解。“劳动者把自己劳动的客观条件看作自己的财产,这就是劳动同劳动的物质前提的天然统一。因此,劳动者不依赖劳动就拥有客观的存在。个人把自己看作所有者,看作自己现实条件的主人”。并且“个人把劳动的客观条件简单地看作是自己的东西,看作是自己的主体得到自我实现的无机自然。……直接要以个人作为某一公社成员的自然形成的、或多或少历史地发展了的和变化了的存在,要以他作为部落等等成员的自然形成的存在为媒介”。换句话说,这种财产关系,成为一些社会组织形式(例如家庭)扩大成为部落和公社的先决条件。个人只有作为这个共同体的成员才能拥有生产的物质条件。资本主义消除了这些关系,使个人自我生产和再生产的社会和物质的客观条件表现为与其自身无关:不是作为他存在的前提,而是既定的、物化的、外在于人的、并作为必要的决定因素被占有,这就是外部关系。物质生产的客观条件似乎独立于任何主观性,而主体显得独立于既存的任何客观条件。生产手段、劳动对象和工具如今表现为资本的社会形式,作为与劳动者无关的事物,它们雇用了缺乏客观性的劳动者(没有与土地等相似的客观存在的形式)。主体和客体在此被主体和客体的逆转所分离。现在,以资本为形式的客体在实现自己的过程中雇用了主体。资本似乎成为主体而工人成为以抽象劳动力为形式的客体。如果现在以劳动对象和工具的形式出现的客观条件外在于个人、物化于资本形式并因此缺乏前提,那么人们参与其中而进行生产的社会关系也是如此。例如,工资关系现在表现为马克思所说的“外在必然性”:从个人的角度来看是必然的,但从工资工作能否被找到来看是偶然的。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关系表现为自然的、继承的、个人无论是作为部落成员或在奴性的关系中与生俱来的东西。在资本主义关系中,一方面,个人从被认为从自然和不可避免的关系中解放出来,并通过劳动力市场获得了一定程度的自由;另一方面,社会关系表现出物化的、个人必须适应的东西。因此,虽然个人可以选择他的工资工作的方向,但不能拒绝这种选择。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个人的客观条件在当代社会表现为外在于主体的外部关系。如果与主体有关,则是自给自足的、没有必要前提条件的,因此没有历史的或非地理政治经济学的。无对象的主体和客体似乎独立于任何主观性:只以超出任何主观控制的资本的逻辑而存在,因而产生了矛盾,例如,没有买者的卖者和没有卖者的买者、未投资的资本、无力支付的债务、没有原材料的工厂等。简言之,资本的限制必然产生,如果生产要继续发展,就必须缓和这种限制。历史唯物主义是典型的历史主义主张:人及其存在的客观条件之间的内部关系只有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才“表现为”那种没有历史前提的事物之间的外部关系。批判现实主义则是历史无关的,具有自然主义(科学主义)的性质,它主张内部和外部可以直接应用而与主体和客体无关。

(三)整体性和多样性

历史唯物主义从整体上来认识世界,整体的组成部分凭借其与整体的关系才成其为部分。整体性就是应对处于变动中的“离心力”关系的问题,即部分和整体之间的张力不断重复出现。因此,通过一个整体的整合的力来缓解离心力,整体以其自身具体的形式而不是以其组成部分的形式而变化。批判现实主义对世界的看法是本质上的多元论,也可表示为分化的或多样性的:由众多关系的结构所组成,每种结构都反映组成它的要素之间独特的因果特征,并且这些关系可能包括偶然关系。例如,将劳动分工视为具有因果联系的独立结构,并有别于资本分工。在历史唯物主义中探讨整体性有两个限定性条件。第一点,这并不意味着对世界的决定论的理解。未来仍然是开放的也是无法预测的,不同的部分可以并能够以相对独立的方式发展,但仅是“相对地”。整体化的冲动,一致的必要性,或称之为“社会秩序”,起源于生产,一切都开始并归结于生产,并且生产始终是社会的生产。在资本中,产生的必要性表现为积累的必要性。整体性的不同部分都是生产的条件或关系。同时,整体性不是静态的,而总是在整体化的过程中不断变化。发展的自主性产生了矛盾,这些矛盾又可能产生新的机会。第二点,这是一个集合的整体,不仅是与生产有关的整体性,而且是关于生产参与者的具体活动的整体性。生产的参与者带来了整体的连贯性并重塑整体性,同时整体性又重塑了参与者。例如,人们的“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同时这也是人们仅仅为了能够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都要进行的一种历史活动,即一切历史的一种基本条件”。“这种生产方式不仅应当从它是个人肉体存在的再生产这方面来加以考察。它在更大程度上是这些个人的一定的活动方式,表现他们生活的一定形式和一定的生活方式。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人们生产了自己的世界:不仅包括他们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这些生活资料的手段,也包括他们的社会关系、文化、政治等等。将世界当作一个整体是把生产及其客观条件、物质和社会、政治、话语权、空间等都看作是生产的瞬间,如同马克思所指明的,并不是说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是同一的东西,而是说,它们构成一个总体的各个环节、一个统一体内部的差别。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这些条件都被视为独立的、物化的、有着自身的逻辑,以自己的方式发展。

(四)矛盾和变化

批判现实主义认可变化的世界。没有变化,它的系统开放性的概念,它对人性的批判,都将变得毫无意义。然而,它无法解释变化产生的原因。历史唯物主义则认为矛盾产生变化,矛盾的概念在空间经济研究中也很突出。历史唯物主义中矛盾概念的核心是对立统一:生产性的个人,或社会意义上的、不能简化掉社会关系的个体与生产条件的对立统一。生产条件可能促进、破坏或抑制生产活动,通过生产条件(制度,技术等)的变化来缓解矛盾,使生产进一步发展,但是,新的生产障碍会不断产生。例如,社会劳动分工的发展、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离、国家形式的出现,都是以剩余产品的生产为前提并促进了剩余的扩张。但是,社会劳动分工的不同部分逐渐产生独立的运动形式,可以抑制甚至破坏生产。资本主义中的直接生产者将货币工资作为其生产的必要条件,且是外在的条件,或“外部必然性”。这种外在性有一个历史过程,即马克思所说的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形态中的“自然统一”,在那里劳动者将他的客观条件看成属于他的,作为他的“无机的身体”,这些关系的瓦解让位于资本和劳动的对立统一:劳动力和生产手段被生产关系用货币财富联结起来。劳动通过工资工作有效地实现了自身的再生产。然而,资本也自我驱动去再生产自身,随后产生工资下行压力以及机器对工人的替代,工人自我生产的能力被削弱。在历史上,这是劳工运动的发展、抵抗工资削减和推动建立福利国家的原因,即矛盾的产生与缓解。与此同时,资本再生产的必要条件是劳动力。如果将劳动力逐出劳动过程,也就排除了能够产生比成本更多的价值因而能够产生资本家的利润的生产条件之一。这反过来,迫使资本需要缓和由其优势(包括其向任何空间的扩展)所造成的矛盾。“缓和”但不能克服,“不能因为资本把每一个这样的界限都当作限制,因而在观念上超越它,所以就得出结论说,资本已在实际上克服了它,并且,因为每一个这样的限制都是同资本的使命相矛盾的,所以资本主义生产是在矛盾中运动的,这些矛盾不断地被克服,但又不断地产生出来”。批判现实主义承认变化,但没有矛盾的概念。它是在二元论下的对立统一,如个人与社会、文化和经济、经济和政治等,其目标是弥合它们的差异并探索、定义、阐述它们组成二元论的两部分之间的互相依赖关系。用批判现实主义的术语来讲,就是探讨它们是如何内在联系起来的:在脱离独立的因果力量的条件下,它们如何能够被归入单一的结构。“文化与经济的辩证法”的研究就是一例。然而,它缺乏对这种二元论的历史、先决条件的考察。

(五)因果关系

历史唯物主义和批判现实主义的因果关系概念非常相似。它们反对原子论式的因果概念,即原因定量地影响结果而不改变对象或结果的性质,都坚持因果关系的行为理论,即变化因人们的行为而发生。两者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在批判现实主义的因果关系中,根本的真实性和经验世界被区分开来,它从关系结构及其运行的偶然环境中来阐明经验现实。应该指出,这完全符合上述批判现实主义所阐释的内部和外部关系之间的区别。历史唯物主义也认为世界具有层次性,但不是经验和实在之间的区别,而是形式和内容或马克思多次描述的表象和实在、形式和本质、表象和本质以及表现形式和隐含联系之间的区别。虽然表象和实在可能让人联想到批判现实主义的经验和实在之间的区别,但是马克思说的却是完全不同。他的“表象”是指意识形态的形式,与批判现实主义的“经验”的形式不同,是根植于占主导地位的、历史的、社会的生产关系,它们是“实在”的形式,虽然有时是虚幻的形式。如果表象颠倒了我们生活的世界,这仅仅是因为起作用的社会关系本身已经颠倒。例如,工资形式掩盖了劳动者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之间的矛盾。联系到内部和外部关系,那么,外部关系是表象,是内部关系这个实在的历史发展结果。这种表象被理解为生产的社会条件和所有生产关系的物化自然。事物有自己的历史轨迹,因此,正如马克思敏锐指出的,成为彼此矛盾的一部分,这种矛盾导致人们不断重申生产的中心性,在资本主义的情况下,就是以积累为中心。表象还包括国家、家庭、空间、文化和劳动分工等,它们通过前面提到的批判现实主义的经验主义的抽象得以再现。批判现实主义将低层次的抽象而产生的表象作为关系的构建物。批判现实主义对因果关系的解释遵循如下思路:首先,揭示以社会关系的结构为形式的实在,这种实在需要特定的因果关系性质,并且是经验世界的必要条件;然后指出它与偶然条件的结合是如何作为观察事物的起点。例如,DoreenMassey对企业的新的劳动空间分工及其特定的地理表现之间关系的分析。换句话说,人们需要运用前面所述的经验主义抽象方式,抽象出关系结构,以便从表象返回到实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认为,确实可能从一些经验的形式开始,如同在批判现实主义中一样,例如对地域发展不平衡或城市形式变化的研究。但是,这必须被置于资本和它的生产关系的矛盾发展中来考虑。批判现实主义分析中被认为是偶然的条件现在表现为构成一个矛盾整体的条件,这个矛盾将要被调动起来、再利用和改造,以便消除积累过程中的障碍。看似偶然的条件得到改造和重新组合成新的关系,以便能够使单个资本或资本整体来应付它们所面临的挑战。

三、结语

地理经济论文篇(2)

第一,即人口,对此学科的研究需基于对我国人口现状正确地理解,我国是人口大国,2000年之后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人口增长率虽有放缓的趋势,但增长的绝对数仍然不容小觑。第二,资源,我国自然资源丰富,但由于人口基数较大,人均资源享有量较世界平均水平低。第三,环境,环境的教育是伴随“废水、废气、废渣”环境污染问题出现而产生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洁净程度近些年成为各大媒体关注热点,生态文明教育需进一步落实。最后,以上三者之间存在一种互为作用的关系,从马尔萨斯开始,人口学就在关注环境与资源问题,人类通过劳动将自然资源要素转化成更有价值的产品,同时却破坏了自然环境,对资源造成了消耗,经济学则是在这两个过程中寻找平衡点,使得对资源的边际破坏量等于边际收益。另外,人口迁移的存在,使以上要素之间的关系呈现动态性。例如,我国人口迁入大城深圳,约80%的人口为流动人口,外来人口数量增长迅速,1979~2010年间,从0.15万人上升到798万人,至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时,每平方公里容纳了5201人,原本资源丰富的城市,在30年间,资源承载力几乎达到极限。

二、人资环经济学教育原则

1.批判性原则。

环境问题之所以出现,在很大程度上由于人类对资源的放肆开采和对后期环境污染现象的冷漠,因此给学生带来很多误区。在课堂上,对于人口和资源环境的互动,教师需引导学生带着批判性的眼光看待问题,对那些习以为常的现象进行批判性的观察和讨论。例如,污水排放,工厂污水未经净化直接流入当地河流湖泊,往往带来水质污染,生活在其中的人们或许见怪不怪,对此,教师应引导学生主动反思其中缘由。

2.区域性原则。

受自然地理环境和政治性政策的约束,我国不同地区的人口与环境特征有很大的差异,68.8%的人口聚集在仅15%的土地面积上,人口分布呈现“西疏东密”,地形起伏平缓的地区(以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华北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和四川盆地为主)聚集了大多人口,高海拔地区和沙漠地区人口密度较低,甚至有无人区存在,人口分布与自然环境息息相关,教学过程中可以引导学生讨论自己家乡的人文和自然地貌环境,了解自身所处区域的特点。

3.实践性原则。

人资环经济学的教学过程中还应遵循直观性和参与性原则,英国科学家卢卡斯曾提出,环境本身就是一种教育资源,是课堂知识的延续,也是合适的实践对象,美国教育学家杜威也曾提出“教育即生活”,是指教育要从当下出发,从实际生活出发,这样的方式对学生的习得才有意义。实践中,学生可以体验当下的环境问题和资源危机,增强参与感,培养未来公民的社会责任心。

三、人资环经济学教育实施目标

我国现行地理教材大都以人地关系为核心,从自然地理入手,逐步深入讲述至人口、城市与区域经济,人资环经济学的学科理念始终贯穿着地理教育的过程,地理教本的大多数章节也都是围绕人资环经济学展开,明确人资环经济学的教学目标,对地理学科的教育有重要意义。

1.情感价值目标。

学习人资环经济学相关模块是了解国情的过程,我国自然资源丰富,仅矿藏而言,已探明的168种中,我国有151种,其中钛、钒、镁等居世界储量首位;文化景观多样,五十六个民族,皆有其特色的人文景观,世界独一无二,是培养学生爱国情感的重要载体。同时,环境问题和人口发展政策往往是平常社会热点,通过此课程,学生应尝试在课堂学习之余了解国家政策,和基于此政策所带来的人口、资源与环境未来发展动向及趋势。

2.地理知识目标。

人资环经济学教育要求学生可以掌握人口、资源和环境三个方面的知识,再加上基础经济学理念,学生对这四个要素的理解应不是简单的拼接记忆关系,而是将我们生活的环境看成一个系统,人口置于其中与地球环境不断互动,自然资源为人口的增长和繁殖提供可靠的基础,但当人口增长过快或总量超过一定阈值,又反过来对资源带来破坏,甚至是环境污染,动态的观念有利于学生加强对人口的自然变动和环境问题的理解。

3.落地行动目标。

人资环经济学教学的最终目的在于切实改变学生的行为。人口方面,我国人口发展与国家政策连接很为紧密,例如,“计划生育”的提出,使20世纪80年代之后的生育率持续降低,把人口总量控制在了合理的范围之内,高中生是十年后的重要劳动力,也是核心生育人群,了解人口政策的制定背景和思路,有助于未来政策更好地落实。其次,人口与环境的关系在于人是主动的一方,人可以通过自身行为消耗资源,也可以改变某些生活习惯来降低对环境的破坏,人资环经济学的教育可以促进学生更积极、主动地参与环境的保护与建设。

四、人资环经济学教育实施途径探究

1.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仍应是人资环经济学教育实施的主要途径,在课堂上教师以讲授法传递知识,如人口的生育、死亡和迁移模式以及其地区间差异这类比较容易在课堂上解释清楚的专题,仍以讲授法为主,需要注意的是,教师不应照本宣科,而可以结合幻灯和视频等多媒体,多方位教学。

2.野外观察。

野外观察是较为直观的教学方法,对环境教学很适用,高中生已有一定的地理和环境知识,通过野外观察可以将课堂所学运用于实践,教师在过程中需引导学生不断思考,例如,看到水污染时可以讨论水污染的可能源头有哪些、为何有些企业知道水污染的严重性仍然会直接排污、水污染对人类发展、当地环境有什么影响等问题,人资环经济学的诸多模块知识在讨论中得以巩固。

3.网络探究。

地理经济论文篇(3)

关键词:房地产市场定位策略

一、房地产市场定位分析

(一)房地产市场定位的价值分析

进行准确的市场定位,从而锁定目标客户,是楼盘畅销的先决条件。卖点和定位是两回事,定位不清的卖点不能称之为真正的卖点。

第一,准确的市场定位是楼盘畅销的先决条件。进行准确的市场定位从而锁定目标客户是楼盘畅销的先决条件。有了准确的市场定位,后期楼盘推广才能有的放矢,我们才能够针对目标顾客群,制定相应的营销策略。比如目前北京等地比较流行的单身公寓,目标客户为都市单身白领,市场定位为为都市白领精心打造的高尚居所。

第二,精确的市场定位具有很强的市场冲击力。比如说上述小户型单身公寓,目标客户十分明确,它的对象就是都市单身白领,他们对生活要求较高,是新生活的倡导者,所以单身公寓在户型设计、配套设施、物业管理、智能化设计、装修标准、房屋总价款等方面就要紧紧围绕目标客户的切实需求,满足他们的需求,这样,楼盘推出来才能引起目标客户的注意,同时会产生很强的市场冲击力。北京等地近两年单身公寓的火爆就证明了这一点。

(二)房地产市场定位的概念分析

房地产企业的市场定位,是根据所选定目标市场上的竞争者产品所处的位置和企业自身条件,为本企业项目产品创造一定的特色,通过传播塑造并树立起一定的市场形象。它是楼盘畅销的先决条件,是楼盘营销的第一步和“纲领”,是发展商用来为楼盘设计个性和风格的前提条件,起着为策划和营销导航的作用。通常它包括市场细分、市场调研、品牌形象培育和卖点打造三方面的内容,其中市场细分是前提与基础,市场调研是核心,品牌形象培育和卖点打造则是市场定位的关键内容。

目前许多人混淆了市场定位和目标市场两个概念,认为目标市场即市场定位,市场定位即目标市场,两者混为一谈。其实两者在概念上和功能上都明显不同,目标市场是指对市场经过细分以后,确定自己的产品所要进入的细分领域,而市场定位则是指开发商根据竞争对手楼盘在市场上所出的位置,针对消费者和目标顾客群对该楼盘的特征和属性的重视程度,强有力地塑造本企业与众不同的、给人印象鲜明的个性或形象,并把这种形象生动地传递给顾客,从而使楼盘在市场上确定适当的位置,也就是说,市场定位是开发商企业要把楼盘留在顾客心目中的位置和印象。比如,广州的一个楼盘——丽江花园,目标市场是广州市的白领人士,它的市场定位是文化丰富的和谐居家场所。

市场定位不止局限在功能特征上,它还体现在档次上、情感上、个性上、文化上、与竞争对手的比较上、或以上几种集中的混合上等等。它是项目充分张扬的起点和基础,让楼盘“未成曲调先有情”。目标市场是市场定位的前提,市场定位是为目标市场服务,起一个点睛的作用,若没有一个准确生动的市场定位,整个房地产的策划和营销就显得呆板、苍白、缺乏方向性,楼盘就缺乏活力和生机。

二、房地产市场定位的具体策略

现代市场“定位”所描述的定位是一个多维的过程。根据不同的层次,它一般包括企业层而的战略定位与项目层面的产品定位和品牌定位策略。而从策略设计的角度,定位确立的过程通常包括三个相互关联的步骤:确立企业战略定位、确立产品定位、和确立品牌定位。

(一)战略定位策略

战略定位处于企业定位的最高层,它的内容与范围比后两者大得多。它要解决的是企业“做什么”,“不做什么”,“怎么做”三个问题。目前的地产开发企业已不可能做到在所有层面上满足消费需求,因而必须预先在经营目标选择上进行“舍弃”,进行差异化或集中化市场开发。如地产大鳄万科,其定位遵循“先做减法再做加法”的思路,通过对细分市场的认识与对自身能力的评价,定位于专注做大众住宅地产开发,不涉及商业地产等其他物业类型。由于其定位清晰执行到位,因此,在业界万科被喻为“三流的地块,二流的项目,一流的品牌,一流的企业”。又如中国当代知名地产企业阳光100,始终坚持自己的市场定位在“城市新兴地带”开发“新兴白领住宅”,坚持大盘开发、坚持一致化产品风格和坚持细分市场的个性化策略。

(二)产品定位策略

一个楼盘的建造,有规模之分,有产品档次之分,购买层次更是不一样。因而,产品的定位显得尤为重要,必须在消费群体或买方市场中树立起楼盘的特殊形象。产品定位是将具体产品定位在消费者心中,如消费者产生类似需求,就会联想起这种品牌的产品。它是品牌与公司定位的物质基础,因为消费者必须通过产品为媒介才可能在头脑中建立起鲜明形象。具体到房地产产品定位,就是在选择和确立目标客户基础上,通过前期营销策略的调整和深化过程,在相应固定目标客户中对楼盘的亮点子以全面发掘,并将最为突显的亮点予以全力推广或宣传。楼盘产品定位的需求面完全是因项目的档次、价格、区域、品质等综合性价比因素而异。房地产定位的关键,就在于抓住主要目标消费群体的主要利益需求,针对性地进行产品开发。它通常包括项目开发定位、价格定位和品质定位。其中价格定位的准确与否是决定消费者是否购买产品的重要因素,直接联系着企业的利润,决定着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策略共有九种:即高质高价定位、高质中价定位、高质低价定位;中质高价定位、中质中价定位、中质低价定位;低质高价定位、低质中价定位、低质低价定位。据调查,房地产的购买因素中,价格因素占30%,可见,价格始终是消费者最关心的要素之一。而从特性来分,品质涵盖了产品的选料、生产、加工、包装和消费全过程,产品质量包括性能、寿命、可靠性、安全性、经济、外观等;从功能来分,有实用功能、方便功能、舒适功能、耐用功能、安全功能、心理功能等。

(三)品牌定位策略

随着消费者需求的日趋差异化、多样化、复杂化、个性化,人们重视“情绪价值”胜过“机能价值”,这导致了房地产品牌时代的到来。品牌定位包括概念定位和形象定位。概念定位和形象定位均从产品的使用价值出发,但又不局限于其使用价值,不仅仅停留在实惠、多功能、耐用上,更讲究品位,要求产品既有实用功能、艺术功能,又要有情感功能,从而给消费者以美感和遐想。这就要求房地产企业在定位时,要有新思想、新内涵和新概念,赋予房子灵魂。同时,在传播时由于消费者接收信息的渠道繁多及多样化的人群生活方式,必须进行差异化传播,才能使项目脱颖而出。在业界,广州“美林海岸花园”通过对市场的精准把握,以“休闲”为主题,协助消费者挣脱了城市的牢笼、喧闹的气氛,将业主带到了一个充满阳光、沙滩、清新空气和绿色的大型园林社区;而珠江地产的“旭景70年代家园”,则真切把握到日标消费群体内心深处的需求,既而以70年代人的心理文化特质为主题进行品牌推广活动,以获得年轻消费群体的身份认同,使其成为广州炙手可热的楼盘。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市场定位策略顺序与消费者感知的顺序恰好相反,因为消费者总是通过对企业实际产品的消费,才建立起品牌的联想,既而在“头脑阶梯”中得到一阶之地,才可能树立起对公司的美好印象。其中产品定位是基础,公司定位是产品定位与品牌定位的集成,它对前两者起着强化的作用,更可以成为企业巨大的无形资产。

三、房地产市场定位要点分析

纵观国内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市场定位存在着不注意维护品牌的核心价值、定位不准、定位不足等误区,企业往往未进行有效目标市场调研与客户细分,主观按照自己的认识进行产品的设计与开发,结果与期望大相径庭。

(一)市场定位要根据目标顾客群的需求做出细分

市场定位是通过为自己的楼盘创立鲜明的特色或个性,从而塑造出独特的市场形象来实现的。楼盘的特色或个性有的可以从楼盘的实体上表现出来,有的可以从消费者的心理上反映出来,有的表现为价格水平,有的是质量水准等等,所以,开发商在进行市场定位时,一方面要了解竞争对手楼盘有何特色,另一方面要研究目标顾客群对该楼盘的各种属性的重视程度,了解目标顾客群的实际需求情况,将两方面结合起来进行分析,才能确定楼盘的特色或独特的形象。

定位通常表示做出公开的决策,忽略市场的其他部分,而集中于某些细分市场,采取明确的、有意义的定位的结果就是集中于目标细分市场,而不被其他细分市场的反应束缚。将市场进一步细分,并且针对非常特殊的市场是可能的。最近一些研究表明,在一个品牌的同一个广告中宣传几个不同的特征,可以使品牌让人看上去与其他同类产品差别更大,可被看作一个特殊产品或此类产品中的一个子类,甚至被看作与标准产品根本不同的产品。[]

(二)市场定位语言要精炼,切中要害

市场定位语言应该言简意赅,而不要罗嗦,让人感觉恰到好处,这样才能引起市场的共鸣,达到促销的目的。否则,在铺天盖地的房地产广告中也不会引起消费者的注意。与此同时,有效的广告要坚持下去。一个广告经理通常会对一个定位战略感到厌烦,希望进行一些改变,但广告的个性和形象就如同一个人一样,是许多年发展起来的,时间的持续价值不能被忽略。

(三)市场定位要充分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定位要与其相吻合

一个或一系列象征可以具有很强的联系性,在定位决策前应当考虑。一个定位目标应当是可操作的,并且是可衡量的。有些营销者将自己的产品假定为它根本不是的事物,以期利用市场需求或机会,这种定位看上去有些诱惑,但却是天真的,其中大多归于失败。在将产品定位前,考虑不同竞争对手的定位是很重要的。这一步包括顾客分析,什么细分变量最相关?什么利益点细分最相关?假如不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不考虑企业的实力情况,而是盲目追求时尚,这样的市场定位将会不伦不类,给客户留下虚假印象,不但起不到画龙点睛的作用,还会影响楼盘的后期市场推广。

四、实例分析

(一)xx公司市场定位背景分析

第一,xx市房地产行业背景分析

xx市房地产业的发展起步于1990年前后,1998年以前一直处于总量小、增长慢的低速发展阶段,1998年以后,在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等一系列政策的推动下,xx市地产的整体发展速度增长很快。总体来讲,xx市房市虽有所波动,但供求基本平衡,己进入较为稳定的快速发展时期,发展态势良好。

xx市住宅市场还呈现如下特征:①区域市场格局被打破,三外企业(外埠、外企、外行)纷纷进入,市场竞争日益激烈;②板块化竞争格局形成。Xx市现已形成东郊、北郊、西郊、南郊、城区五个大的区域市场,同时在区域市场内部又细分出许多各具特色的板块;③住房出现郊区化的趋势,城南逐步成为“富人”聚集区;④产品类型中中、小户型市场需求也急剧释放,购房者已由前两年单纯的追求低单价到现在要求低总价,但中等户型、中大户型仍然保持传统的强势消费;⑤开发规模追求人型化,配套设施更加完善,市场渐入品牌竞争和大盘时代;⑥住宅档次和价格出现两极分化趋势,高端地产市场反应热烈,xx市南郊己逐渐形成高档住宅群,连体别墅等高尚住宅发展前景良好;⑦房地产项目同质化趋向明显,可替代楼盘及新开楼盘不断增加,吸引潜在客户的购买注意力成本增加,项目楼盘销售压力增大。⑧二级市场将全面开放,高中低消费梯队正式形成。

第二,xx公司与项目基本情况

xx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于xx年,注册资金xx万元人民币,确立了以房地产为核心的发展战略,将住宅开发作为主导方向。拥有建筑,上木工程,财务管理等专业管理人员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25人,人员平均年龄38岁。截止到2006年底公司累计竣工面积30万平方米,连续四年来建筑工程合格率达100%,成为xx市房地产市场的领军企业。公司目前运作的项目主要有嘉利花园、嘉业家园、嘉腾大厦、湖滨别墅等。开发项目良好的发展前景和丰富的土地储备为湖滨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证。

xx项目为公司的大型不动产投资项目。项目地块所在区域空气清新、环境优美,项目地块面积较大,周边配套不完善。项目地块的位置相对较为偏离市区。公司于2000年8月取得本项目用地,拟作民用住宅开发,共征地813.338亩。北边是xx旅游度假区,南边是xx自然保护区,东边为广阔的农田,西边紧邻大学城。

(二)xx项目市场定位分析

第一,顾客定位。由于xx项目区位自然、人文、市场环境优势适宜面对中高端人群开发附加值更高的产品,且xx市高端地产呈走热趋势,xx项目与旅游生态的区域发展目标定位相符合,区域内高端住宅板块形成。所以xx项目目标消费群体定为讲究文化与生活品位的中高收入人群,即“白领、社会精英、知识英才和顶级贵族”阶层。其群体消费特征是,①人群特点。25——50岁,大多为男性,高文化、高中收入、高社会地位,注重生活品质与个人隐私,有家庭子女、社交广泛且有特定交际圈,属于典型都市成功人士;②购买动机。希望脱离普通生活与公务打扰,渴望高品质的生活质量,注重安全感与个人隐私,注重家庭幸福,注重自然环境与物业服务,部分为投资型心理,熟悉项目地风土人情,对xx旅游渡假区板块未来发展有良性期待。③职业。官员、律师、私营企业老板、外企金领或国有企业领导、外来投资人士等。

第二,产品定位。Xx项目消费群体存在大面积置业需求、崇尚高消费住宅类型、对价格不敏感,讲究讲究生活品质与格调,且具有开发高尚住宅先天的自然、人文和市场环境的区位优势,南郊“富人区”聚集效应大,板块内楼盘绝大多数都是联排别墅、独立别墅和花园洋房,有少量的低密度小高层。所以xx项目的产品定位为开发满足中高端客户需求的低密度、低容积率的高尚景观型住宅园区。

第三,品牌定位。Xx项目区位文化优势明显,而建筑与文化的结合,是房地产发展的必然结果。在竞争对手分析中不难看出,板块各楼盘顾客定位均为中高收入人士、名称特色、建筑风格等也共享历史文化内涵,很难做到差异化卖点。顾在产品类型方面,xx项目可作为xx市“首家TOWNHOUSE”,地产行业的层次与发展水平。企业营销必须配合这一产品差异点进行大力传播,以使这一特征深入人心,使消费者产生“TOWNHOUSE=xx项目”的品牌联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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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决策资源房地产研究中心.中国住宅创新热销策划[M].广东:暨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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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李书梅.目前房地产业如何做好市场定位[J].山区开发,2001,(11).

地理经济论文篇(4)

内容提要:二00七年六月一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取消了早已不合时宜的且缺陷诸多的清算组制度,取而代之的是国际通行的破产管理人制度。该制度起源于古罗马,在西方发达国家中发展得已经相当成熟与完备,但在我国却是该制度的首次露面。鉴于我国的国情与法律体系结构,对于管理人的法律地位,学理界尚存在不少的争议。本文试从《企业破产法》的目标价值出发,论证破产财团代表说乃是对管理人法律地位的最好概括。当然该学说遇到一定的理论障碍,本文分析了理论障碍同时也对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相关问题进行探讨,试图从对理论的研究中得出对司法实践中的建议,为更好地发挥管理人制度在我国市场经济的作用尽绵薄之力。全文共6500字。 论文关键词:破产管理人 法律地位 财团代表说 一、引言 二00六年八月二十七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该法引入了国际通行的破产管理人制度,乃是一大亮点之处。破产管理人是指在破产程序开始后,由破产管理人或临时财产管理人作为总管破产清算事务的专门机构,全面接管债务人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管理、处分以及从事必要的民事、辅助活动的一种制度。 破产管理人制度的渊源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时代。当时,盛行债权人的自力救济。后来,以委付财产为主要方式的财产执行制度逐渐建立并获得发展。法官依债权人之请求发给管财命令(Missio),允许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全部财产。该制度即被视为后世破产制度的起源。同时法律还规定宣告债务人财产交由债权人占有30天后,债权人可以为财产之变价而申请法院就债权人中选任 Magister,即财产管理人,由他充当拍卖财产的特别负责人,且采取总括拍卖方式。罗马法之Magister制,实为破产管理人或破产清算人制度的开端。罗马帝制时代以后,改破产财产总括拍卖为个别拍卖,其程序较之总括拍卖更为复杂,所需时间也更长久,更有设置专门的管理人之必要。立法及规定必须选任财产管理人(Curator),即相当于今日之破产管理人。[①] 管理人制度是西方发达国家破产法中最成熟的一项制度,其产生与发展与市场经济密切相关。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初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如何建立和完善管理人制度将会在理论和实践上有许多值得探索的问题。管理人是破产法重要的机构,是所有利益的焦点,具有独特的法律地位,就其法律地位,学术界尚存在不少争议。笔者认为,破产企业管理人是破产财团的代表,本文也将就此展开论述。 二、管理人制度设立的必要性 研究管理人的法律地位不得不先提到管理人制度设立的必要性,一项新制度取代旧制度总是有原因的。1986年12月2日我国公布《企业破产法(试行)》至今已经二十多年,且只适用于全民所有的制企业。《民事诉讼法》颁布后,第19章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中适用于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法律的不统一导致对破产清算机构称谓的不统一。如以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为规制对象的《企业破产法(试行)》称之为“破产清算组”,以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为规制对象的《民事诉讼法》称之为“清算组织”,而作为地方性破产法规的《深圳经济特区涉外公司破产条例》称其为“清算委员会”,而在《企业破产法》中统一称之为“管理人”。管理人制度的提出相当必要,这可以从我国破产清算制度的诸多缺陷中得以体现。 首先,我国破产清算组在组成方式上体现浓厚的行政干预色彩。按照《企业破产法(试行)》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来看,清算组由“人民法院,同级人民政府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工商行政管理、计委、审计、税务、物价、劳动、人事等部门和专业人员中用公函指定组成”。其组成方式类似政府联合办公,且多数单位出于本部门利益考虑,将本单位一些业务素质不强的清闲人员派出参加清算组,这显然导致清算组成员整体素质偏低,并且这种政府联合办公方式也使得破产程序难以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来操作,而多数成为政府各部门协调的产物。这种清算组所行使的职能,实质上是政府对经济生活的直接干预,这与我国目前的经济体制改革显然是不相符合的。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往往与破产企业有着一定的经济利益联系,由上级主管部门成为清算组的重要成员,往往导致地方保护主义,偏离了保护债权人合法利益的目标。清算组的重大问题由政府直接决策,导致人民法院沦为政府的办事机构,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的中立地位。 其次,清算组在行使职 能上差强人意。清算组的职责贯穿于整个破产程序,负责接管处理、分配破产财产,其地位相当重要,其职责直接关系到破产制度的目的能否完全实现。由于前条所述组成方式上行政干预过多,导致清算组难以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一、组成人员非专业化。从各部门抽派人员组成的清算组中绝大部分人员不具备相关法律知识,根本无法胜任清算组这一有着相当法律业务要求的工作,因此大部分成员其实是在滥竽充数。二、组成人员任期临时性。由于清算组成员非固定,导致一些成员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刺激了其利用职务犯罪。三、清算组报酬不明确,我国破产立法没有明确清算组成员报酬,导致成员没有参与破产案件的积极性,清算组缺乏积极高效运转、独立承担责任的经济支撑。[②]再则,清算组监督机构极不健全。《企业破产法(试行)》和《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企业法人的破产还债程序”未见对破产清算组监督机制的明确表达,仅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才有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对清算组的监督的明确规定。该意见的52条规定“清算组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人民法院监督”。第53条规定“清算组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并接受债权人会议监督”,但操作起来并不十分可行。首先,债权人会议不是常设机构,无法对清算组实时监督;其次,清算组由政府各部门及上级主管单位组成,对于犯有个人过失的情形,是适用行政责任还是民事责任,法院也无明确的法律依据追究其法律责任。实践中,某些清算组成员利用手中职权,钻法律漏洞,大肆挥霍破产财产,吃光用光,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 正是基于破产清算组机制具有上述弊端,在新《企业破产法》中应运而生管理人制度,其具有专业性、独立性、长期性,这些法律特点正弥补了以往清算组种种不足之处,使得企业破产程序操作更加规范明确。 三、确立管理人法律地位及价值取向 破产管理人制度起源于国外,则国外对其法律地位主要有以下三种:一说,此说法又具体分为1、破产人说。2、债权人说。3、破产人、债权人共同说。二、职务说。三、破产财团代表说。国内目前对于管理人法律地位学理界争议较大,主要有以下五种学说:一、特殊机构说(此说法为我国《企业破产法》所采纳)。二、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说。三、清算法人机关说。四、双重地位说。五、破产财团代表人说(同国外第三种学说)。 我国目前立法上采纳的是特殊机构说,认为管理人是由人民法院选任的在破产程序中独立执行破产清算事务的临时性专门机构,即特殊机构说,但笔者认为破产财团代表人说从理论上更为成熟。 值得说明的是以上种种观点各有各自理由,也各有各自不足之处,学者们往往从对不同观点提出质疑从而树立自己的观点,这样总是大同小异,难有突破,因此笔者将摒弃此种做法,力图从破产法目标价值的角度出发,从理论上论述破产财团代表说乃是管理人法律地位的最趋于完美的选择。 众所周知,破产法是规范企业破产行为,公正审理破产案件,全面保护各方当事人利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简而言之,规范行为、公正审理、保护利益、维护秩序是破产法律追求的目标,笔者对其中的“保护各方面利益”颇为感概。在一九八六年颁布的《企业破产法(试行)》中,规范的仅仅是国有企业破产行为,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虽然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仍然占绝对主导地位,但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并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一席之地,此次新《企业破产法》将调整对象扩大到所有企业法人的破产行为,这表明该法扩大了保护利益当事人的范围,不在拘泥于公有制的国有企业。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因各种原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通过重整、和解或清算等法定程序,使债务得以延续或公平受偿的债务清理制度即为破产制度。我国新《企业破产法》中对破产能力作了统一规定,其中第2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着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由其可以明确看到,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债务超过)。3、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即为破产程序启动的资格,我们从中可以看到破产法主要是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当债务人已经出现或者可能出现有损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债务人或债权人或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有权利向人民法院启动破产程序。当然,破产法也保护债务人的利益,如重整程序、和解程序的设立 ,但笔者认为保护债务人利益也即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债务人通过重整程序获得成功,其最大受益者仍是债权人。 作为破产管理人负责债务人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与分配,实质是将企业财产管理的权利赋予管理人,即由管理人取代债务人企业的经营班子,成为管理人企业的灵魂人物和决策者。③破产管理人这些具体工作的实质就是在法院的监督下,将破产人的财产依法公平地清偿给债权人,了结破产人有关的各种债权债务关系,实质在企业破产宣告后至程序终结前,管理人代表着破产企业的财产,即破产财团。尽最大可能地维护债权人的利益,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管理人是一个责权利结合的独立组织,他既独立于破产人,也独立于破产债权人。因为,企业一旦被宣告破产,企业的财产成为以破产清算为目的而存在的独立财产。该财产存在的目的便是为了公平地清偿给债权人,破产人失去对该财产的经营管理权利。在该财产清偿给债权人之前需要一个组织对其进行管理,同时代表其对外进行各种法律活动,这个组织便是管理人。他承接了破产宣告前的债权债务关系,承受了破产宣告后新的债权债务;它以自己的名义管理处分着它所代表的财团,代表其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决定内部管理事务和日常必要开支;当有行为侵犯到破产财团的利益时,管理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来维护财团利益,如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在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有损于破产财产的行为,并有权追回因这些行为所取得的财产;即便是破产企业中的董事、监事等利用职权从企业非法获取的财产,管理人也应当追回;且管理人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由破产财产中清偿……,以上种种论述表明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至该程序终结前这一段时间内,管理人实际代表着破产人的财产,为了保护债权人利益行使着破产法赋予其的一系列职能,破产财产的增长不仅能使债权人获得更多清偿,而且管理人也会按照比例获得更高的报酬④。只有这样管理人才会最大限度地收集法定的破产财产,维护破产财团的各项合法权利,保持破产财产合理的价值构成,更充分地满足债权人的清偿要求,从而实现破产法所追求目标价值。 四、财团代表说所遇到的理论障碍 财团代表说在我国破产法中之所以没有被采用,其中很大的原因在于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中没有将财产作为权利主体,从而导致该学说难以被我国大多数学者所接受。这就是财团代表说所面临的理论障碍。该障碍追根溯源归结到我国对法人的分类。 大陆法的民事立法理论将法人分为公法人和私法人,私法人中包括了财团法人,该法人以财产为基础,没有社员。财团法人有管理人,但管理人不是社员,管理人员变更不影响财团法人的存在。⑤“在财团内存在行政管理机关成员,这些成员为创立人的意思和创立人”宗旨服务“。⑥英美法系各国,将信托制度引入破产程序,确定破产管理人的地位适用以信托关系为基础的委托人制度。它便是承认破产财团为独立的财团法人,它有权委托管理人,以管理人的名义为法律行为。⑦而在我国《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法人,并没有采纳公法人与私法人的分法,这就使得破产财团代表说没有根基,成了水中浮萍,难以被接受。 笔者认为,研究管理人的法律地位不能完全囿于现有的法律体系,而应当更加注重研究应然的法律地位。任何法律的创设都是从无到有,从简单到成熟,都有一定的过程。法律代表着利益,体现着价值,它从来都不是凭白无故的产生,研究某个法律制度,更应有着长远的目光。尤其在建设市场经济的我国现阶段,新旧经济体制的更换接轨,新问题新矛盾不断产生,这是一个磨合时期,反映到法律界上也是如此,作为法律人更应用长远的目光、专业的角度来研究当今我国之法律现象。 五、我国目前相关司法实践 虽然财团法人这一概念为外国法独有,中国法人无对应概念,但是我国目前所承认的基金会就具备了财团法人的全部特征。基金会指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对国内外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以及个人自愿捐赠资金进行管理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基金会没有自己的成员或会员,基金会管理者并不是基金会成员,管理者对基金会的财产进行管理,管理者的变动也不应当影响到基金会的存在。⑧这与破产财团有着异曲同工之处,管理人便是代表破产财团对破产财产进行管理,既然我国民法上可以承认并单列出基金会法人,为会么不能承认破产财团法人呢?谁又 能保证在今后的民法典中不会出现“破产财团法人”这个概念!又如在《刑法修正案(六)》第12条新增的擅自运用客户资金罪与违规运用资金罪,均是对滥用社会公众财团资金行为的刑罚。这至少说明了我国的立法者们已经开始注意到对财团的保护,不管是基金会财团还是公众财团,它们的合法权益需要保护,法律上把它们当作拟制人来看。同理破产财团也可以作为独立的法人来看,侵犯它的权益也会受到法律制裁。 以上种种现象无非是为了说明破产财团代表说的理论障碍不是无法逾越的,而且在司法实践中已经有了初步的尝试。笔者认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发展,我国融入到国际市场步伐的加快,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赋予破产财团以独立法人地位乃是大势所趋。管理人正是该财团的代表。只有明确管理人此种法律地位,才能更好地发挥管理人应有的作用。 六、结语 本文针对以往破产法中清算组制度的诸多弊端,指明破产管理人出现的必要性,从《企业破产法》立法的目标价值角度论证了破产财团代表说是对管理人法律地位的最好概括。面对该学说所面临的理论障碍,笔者从应然的角度在理论上论证克服该障碍的可能性;也从目前我国相关司法实践中指明其可行性。结合我国目前国情以及相关全球市场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破产管理人制度不论是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中均有许多值得我们进一步探索的地方!

地理经济论文篇(5)

一、制度创新的动因与方式

经过整个80年代的发展,珠江三角洲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最快,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的一个地区。农村工业化与城市化的迅速进程,使原来隐藏在以“均包制”为特征的土地制度背后的一系列现实问题,在珠江三角洲变得异常突出。

第一,随着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珠江三角洲普遍出现了半自给性小规模土地经营基础的农户兼业化。农户的抛荒,土地的分散使用,经营规模的狭小在资源配置上造成了巨大的效率损失。由此,按照效益原则配置土地资源,改变现有分散的、狭小的、低效率的土地使用格局,造就土地集中机制,从而实行规模经营,使土地流转制度的创立提到了议事日程。

第二,随着农村城市化的快速推进,珠江三角洲每年都有大最的农地转为工业用地,地价及土地资本收益也随之提高。尤其是1992年4月广东省粮价放开,取消合同定购任务,过去隐含在粮食平议差价中的“暗税”随之取消,农户的土地使用权得以强化,加之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使土地的机会利润大幅度上涨,从而进一步刺激了土地价格的倍增。农户原来视土地为不可或缺的福利保障,现在却进一步视土地为增殖手段。在此情形下,土地的集中与流转对土地的管理使用制度提出了重新调整的要求。

第三,由于土地资源增值收益的直线上扬,如何合理地分配列益,处理好政府与农民、农民与,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社区集体的关系,并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也直接涉及到土地制度的产权安排问题。

第四,从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角度而言,在产权所包含的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中,转让权是最重要的。从产权界定是为了促成交易的角度说,对转让权的不当限制乃至禁上就会导致产权界定在很大程度上失去意义。首先,在转让权受不当限制的条件下,资源不时能流向对其评价最高的地方,资源配置效率不能不受到损害,其次转让权受不当限制必然导致有效竞争的缺乏。若产权主体相互间的冲突不能通过竞争性的转让(即“你不合适,再找别人”)的方式解决,而只能“吊死在一棵树上”,就是容忍低效率的存在成者陷入无休止的“内耗”。最后,转让权受不当限制以会导致收益权受限制。应该说,家庭承包制的产权残缺,尤以转让权受限制(这种限制既来源于产权界定上的原因,因为农户出卖土地是违法的,也起因于土地的福利保障功能)所导致的后果最为严重。

基于上述背景,珠江三角洲沿着“农地集中--使用权流转――规模经营”的线索,拉开了土地制度创新活动的序幕,进而推动了整个广东农村土地制度的变迁,在广东农村,尽管土地制度创新活动的方式多种多样,但基本的思路是:将土地所有权以宪法规定为基准,置其于集体所有制的框架,并在此基础上强化并规范农户的土地经营权(使用权)以及与之相应的收益权利转让权,进而对平均地权(均田问承包)的资源配置低效率格局进行修正,从而以产权制度建设为中心,培育土地流转的集中小机制,逐步推动土地的规模化与企业化经营。从1993年开始,顺德市、南海市、番禺市、龙岗区、宝安区等地尝试土地使用权入股进而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其中尤以南海市最为典型,南海市作为全国农村土地制度建设试验区之一,在这方面的变化利制度安排格外值得注意。

二、制度创新的价值

1、制度安排与环境的相容性。南海市在土地制长和社区产权构造出现的变化,至少满足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克服土地的细碎化与分散经营,从而使土地集中与规模经营成为可能;二是既促导了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又充分保障了土地的福利功能:三是为农业的企业化经营创造了条件。

2、产权运作成本的节约。从产权界定成本来看,南海的土地用权入股,使产权的界定与调整由实物对象转为价值形态,不仅降低了技术难度,而已操作相对简单。第一,使原来的实物形态上无法确立的排他性产权能够在价值形态上顺利得以确立;第二,农户使用权入股,社队所有权折价,使集体与农户的产权关系异常明了,从而界定费用大大降低;第三,价值形态上分散的独立产权可以在实物方面合并起来,从而提高了规模经济与资源配置效率。

3、节省内部管理成本。南海市的土地使用权入股,也使其内部管理费用大为节约:第一,单个农户的经营决策转为董事会决策,决策成本降低;第二,减少了农户之间在土地利用方式的摩擦,降低了均包制条件下农户转包发生的交易费用;第三,土地的集中招标与投标,避免了集体与多个农户承包合同的反复签订;第四,集体由对众多分散农户的组织管理转为对专业化农业公司的监督,也大大降低了管理运作费用。

三、制度涵义及启示

珠江三角洲的土地制度和社区经济产权构造的新变化,对于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制,推动农村的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的制度涵义与启迪意义。

第一,产权的可分解性造就了产权结构的多样性,从而使得人们可以根据不同的社会经济条件选择出交易费用最小,运行效率最高的产权制度形式。产权经济学的研究结果表明,不管产权属于何方,只要产权界定清晰,人们就可以通过自愿交换的合约行为来达到资源配置的满意效果。这表明,过去那种单纯地强调土地归谁所有或改变土地所有者的变革主张已经没有多少实际意义。因此,从土地所有制改革转向土地产权形式的选择安排,为我们进行土地制度的变革提供了新的思维方式。珠江三角洲的土地使用权入股的实践表明,土地制度进一步变革和新的激励机制的培育,并不意味着土地集体所有权和家庭经营权的基本界定格局要重新选择。相反,在此基础上强化农户经营权并进而对平均分配的资源配置低效率进行修正,促进土地产权流转市场的发育,恐怕是土地制度变革最为现实而有效的选择。

第二,土地使用权入股形式的土地集中机制与投资激励机制,为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关系的调整提供了新的线索。应该说农户在耕种其占有的承包地时,其土地产权是相对(但绝不是充分的)明确的,但当土地需要转包时,产权的不确定性就表现出来了。首先,原承包者转出承包地所获地租具有不稳定性,而且面临着与新承包者可能是高昂的谈判费用:其次,由于没有新的福利手段替代作为福利均包的土地,退包土地使农户面临着机会收益的损失和风险成本的增加;最后,出让土地使原承包者在土地投入的资本和分动未必能得到合理的补偿(因缺乏规则保障)。由于这些原因,出让土地将是农户产权的严重侵蚀。正因为如此,我们就不难理解农户宁肯将土地抛荒也不转包或退包的现象普遍存在。

土地使用权的股份化,既为农户提供了福利保障,也保证了对土地经营和增值收益的获取。更为重要的是,珠江三角洲的土地使用权入股,既不同于农户之间利用土地使用权市场转让土地,更是与前些时候一些地方的社区集体强行收回农户土地位用权有着原则区别,而是由集体出面以入股方式集中使用权,使农户稳定地分享一块地租,从而有效地集中土地,实行规模化经营。

另一方面,把集中起来的土地分片投标承包,从而在平等竞争中有效地保证土地产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增加了集体收入,使农村承包利更具积累功能和激励功能。

地理经济论文篇(6)

对于一门课程来说基本概念是基础,是其他理论、方法论展开的重要根基。本文围绕地理学课程中的三大概念,即经济地理学的研究对象、经济活动区位概念及区域概念进行辨析,旨在明晰概念内涵。

1 关于经济地理学研究对象的探讨

经济地理学是研究经济活动区位、空间组织及其与地理环境相互关系的学科。这一定义明确了当今国内经济地理学主要研究领域为人类经济活动与地理环境关系和经济活动的空间问题两大模块,与过去的相关教材相比具有鲜明地理学特色并体现地理学科研究优势。教材中明显将经济活动空间问题研究和经济活动与地理环境关系并重为经济地理学两大研究对象。作者认为经济地理学擅长研究的领域自然是经济活动的空间问题和经济活动与地理环境之间的关系(人地关系)。由于地理学向来擅长研究的领域为人地关系地域系统,因此对于后者大家普遍认可并容易接受。其原因为地理学的根基是区域性与综合性,对于人地关系地域系统研究来说,综合性不必费笔墨,人地关系系统包括诸多要素的综合,自然体现地理学的综合性。地理学的区域性主要体现在区域内部的一致性及区域之间的差异性,而区域差异性主要由地球的圆形形态与太阳的位置关系及地球自身的地质演化历史所决定。其中,地球圆形形态与太阳的位置关系这一基础物理条件使得地球表面的热量分布产生区域差异,即维度地带性规律。热量分布差异带来诸多自然地理要素(气候、植被、土壤)的空间差异,而自然地理要素的空间差异是地理学区域性特点的根基。地球自身的地质演化带来当今地球表面的地形地貌以及海陆分异状态,而上述差异又进一步影响水热分布状态,进而影响“区域性”。人地关系地域系统的基础是“地”,即人地关系协调的关键是地理环境的承载能力,因此从此种意义上讲,人文地理学科的基础亦是自然地理学科,这是由研究对象或研究领域所决定的。

经济活动的空间问题研究这一领域若将其独立与人地关系之外进行研究,就不是地理学所擅长的,而传统经济学比较擅长研究经济活动的空间问题。其原因有:(1)经典区位理论,如杜能的农业区位理论、韦伯的工业区位理论、克里斯泰勒的中心地理论以及廖什的市场区位理论,均为经济学家或受到经济学思维的地理学家所创。(2)上述有关区位经典理论虽关注的是经济活动的空间问题,但关注的核心问题为经济活动的空间成本或空间支出问题,而成本与收益问题显然是经济学的基本问题。(3)目前区域经济学诸多著作中介绍经典区位理论的情形常见,由此看来区位论对经济学和地理学都非常重要,两种学科均将其视为本学科的基础理论或基础理论之一。若地理学将经济的空间问题与本学科擅长的基础理论――人地关系理论相融合可能有助于本学科更好地发展。

本文认为,经济地理学应将研究对象中的人地关系概念进一步强化,而空间问题的研究需要以人地关系研究为前提即在经济地理学的空间(或区位)问题研究中,首先以人地关系的区域性和综合性研究为基础,便能更好地发挥地理学在空间问题研究上的特色与优势。为了进一步说明问题,此处简单举一例:如以某区域城镇体系空间优化为例,从单一的经济学视角分析,城镇体系的空间规划,无一例外都是按照严格的假设条件,遵循中心地体系(或其他经济学理论模式)即可。因为在仅考虑少数经济学因素(成本―效益等)的情况下,地理环境因素(综合性和区域性)的作用或影响不能够充分体现,而现实的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应首先考虑地理环境,考虑人地关系的协调性。原因是,地理环境为人类生存基础,而成本―效益等诸多经济因素是人类在保证生存基础之后的发展方面的问题。基于上述认识,本文认为在地理学教材中应将学科研究对象描述为人地关系(人类经济活动与地理环境关系)及人地关系协调基础上的区位、空间组织等问题更为合理。

2 关于经济活动区位概念的探讨

地理学众多教材将经济活动区位定义为人类经济活动所占有的场所。这一定义范围较广,年轻学生不能很好地把握其内涵。本文认为,经济活动区位有两大核心内涵,一是相对位置的内涵,即“此经济活动”与“彼经济活动”之间的相对位置决定“此经济活动”的区位的“好坏”或“优劣”,而教材所定义的经济活动所占有的“场所”一词,不能很好地体现经济活动本身的相对位置的内涵。二是须从某一视角去看待区位这一概念。例如在比较两种地理事物的区位中“谁优谁劣”,须从同一视角进行比较才具有可比性。如,北京和二连浩特的区位“谁更优”的问题,中国和蒙古国的经济贸易往来这一视角看问题,那必然是后者的区位优势显著。但从国家层面去比较区位优势,显然前者具有绝对优势。我们经常看到或者听到“什么与什么比较起来,哪一个更具区位优势”等表述,这样的表述显然忽略了两种事物的比较必须在某一个统一视角下进行才有意义这一基本常识。本文认为,经济活动区位更为容易掌握的概念表述应为,“某统一视角下,经济地理事物的相对位置”。

3 关于区域概念的探讨

区域概念在诸多领域中无统一定义,不同的学科有不同的定义。政治学认为行政界线既是区域边界;区域经济学认为统一经济特征的区域即为其边界;地理学认为区域是具有一定范围的地理空间。本文主要探讨地理学对于区域的理解或者表述。地理学对于区域的上述定义与区位定义同样,其内涵较为宽泛,没有一定的专业基础的本科生理解起来较为困难。定义表述中的“一定范围”一词,其所指范围宽泛,如,“一定范围”从小到社区,大到全球的理解均可,因此不易在学生头脑中植入清晰的空间概念,易出现歧义。由于地理学的两大根基之一的“区域性”是在自然区域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具有很强的自然地理属性。即使在人文地理学研究中,也应强调区域的自然地理属性。因此本文更倾向于将区域定义为,某一标准下,具有内部一致性,外部差异性的地理单元。其中,“某一标准”一词是为区分不同学科(或不同研究视角)对区域的不同认识(或表述)。例如,人文地理学中的文化区仅仅是从文化这一视角划分区域的,而经济区仅仅是根据经济类指标对区域进行划分的。因此“区域”在一定标准下才具有实际意义,同时在一定标准下区域内部必然具有一致性,对外必然产生差异性。

地理经济论文篇(7)

西方主流经济学在中国的迅猛传播所带来的不仅是分析方法上的大量借鉴,更重要的是改变了中国学者对于经济学研究任务、对象与范式的传统看法。当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将解释事实作为经济学的首要任务后,大量的熟视无睹的现象被纳入了经济学分析的框架。不仅国家的起源、家庭的规模、法制的建立和腐败的盛行成为经济学研究的热门话题,而且宗教信仰、伦理道德、婚姻爱情、流行疾病也成为解释的对象。对于中国本土经济学而言,最有条件和最应解释的现象无疑是中国发展路径的选择与变迁。事实上,近年来已经有大量的论著对中国经济的增长与停滞、转型与复兴作出解释。

表1.1中国人口(1500—1990)与人均GDP(1750-1990)变化情况

说明:资料来源于小罗伯特·E·卢卡斯,2003:《经济发展讲座》(中译本)第180-181页,不含 台湾 与香港数据。人均GDP为1985年美元价格。

近代中国的经济发展及 现代 化过程与西欧的工业革命无论在初始状态或是关键环节上都呈现出了极大的差异,尽管中国的近代史上出现了与西欧工业革命中同样的大规模社会动乱、战争、革命景象,但一个根本的不同是:中国的现代化是由外来武力和文明的侵略冲击之下发生的,是一个文明古国所进行的剧烈转型与痛苦的革新,而非一个“自生自发”的过程。从此意义上说,许多对西方文明进行解释的理论并不能够很合理地用于说明中国经济与社会结构上的方向选择与路径形成。

为了解答“中国发展之谜”, 中西方的学者先后强调了资本积累、技术进步、人力资本投资等变量,但是在现有的这些理论中,我们无法找到解释中国近代经济发展特殊性的恰当工具,这不仅是因为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也不仅是由于 政治 斗争与制度变迁的纠缠并行,而是因为与制度变迁、技术变迁相伴随的文化价值观念的持续变迁。尽管文化变迁对个人行为和国家发展具有重大制约作用的事实受到了古典经济学家的重视,但在新古典经济学中却被彻底忽略了,而后的新制度经济学虽然给予了足够的重视,也没能发展出一个有用的理论框架来(高波、张志鹏,2004a)。

因为中国的发展路径中所表现出来的几次大转折并非仅仅表现为制度变迁,其背后的文化变迁是深刻而重大的。“对制度形成剧烈变化做出解释时,把文化和观念因素排除在解释变量之外。这种做法可能会妨碍我们理解制度变迁” (斯坦利·L·恩格曼,2003)。然而,“除了少数几个重要的像哈耶克那样的经济学家外,大多数经济学家都忽视了决策中思想观念和信仰的作用(诺思,2004 )。”

随着对制度的深入研究,学者们认识到“如果不考虑中国、日本和韩国文化与英美等西方文化的差异,一个经济学就能比较得了和解释得清楚中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的市场经济制序与英美和欧洲诸国市场经济制序的差异。”“但无论从直观上来判断,还是从社会 历史 事实上来观察,文化在社会制序的生发、型构、驻存和演进中,无疑起着某种“原发性的”或者说“内生性的”作用(韦森,2003,第154-155页)。”从文化价值观的视角解释中国独特的发展路径无疑是具有启发意义的,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分析工具而难以被主流经济学所承认。也正因为经济学对文化价值观的排斥,历史学家特别是经济史学家、社会学家、 哲学 家成为从这一视角解释中国发展路径的先行者。

上述的解释无疑都具有一定的依据。其缺陷在于既没有一个统一的范畴和理论体系,也难以与现代主流的理性选择理论相结合,不具备进行实证检验的可能。但不能否认的是,从文化价值观视角解释中国发展路径不仅是有可能的,而且是必须面对的难题。对于中国本土经济学的发展而言,促进以文化价值观为对象的经济学研究则具有特殊的意义。实际上,只有借助于文化经济学的形成和发展,才有可能去理解“西学东渐”后中西文化冲突对于制度变革的意义;才有可能真正认识为什么“解放思想”是“

解放生产力”的前提;才有可能解释中国渐进式改革为何能够取得成功,而那些照搬西方 法律 制度的转型国家却陷入困境。上述这些问题都是西方主流经济学所无法解释的,而从中国经济发展实际出发的中国本土经济学却有可能在直面 历史 时构建起包含文化价值观变量的经济学分析范式来。这恰好是中国本土经济学的长处,也是中国经济学能够为现代经济学作出独特贡献的地方。

二、方法:文化成本分析范式

对文化概念的不同理解导致了新旧文化经济学的分野,旧文化经济学是以文艺和文化产业、文化政策为研究对象,而新文化经济学则仅从文化是特定的价值观体系这一界定出发而加以经济学分析的。深入来看,新旧文化经济学本质上的差异则在于具有不同的理论范式。

再次,新文化经济学在研究方法论上采取的是个人理性行为假设。准确地说,在人们所具有的信息和理解程度的限度内,在实际存在的选择范围中,人们试图对文化价值观作出理性选择。或者说,正是个人通过对价值观的权衡选择才形成了特定的文化。一个现存的价值观体系能提供给人们有关如何取得回报和避免代价的解释,这种解释是对现实的观念简化或模型化,它不仅指导人们的行动,而且能够节约人们决策的成本,这正是文化的功能和价值所在。在此,我们把文化理解为理性的行为者选择“消费”的一种“商品”,就像他们消费有形商品时权衡代价和收益一样。坚持主流经济学的理性行为假设方法论是因为,人们对特定文化价值观的确立、坚持和放弃一般是建立在代价/收益 计算 的基础上的,因此是理性的行为,这与人的其他行为是理性的完全一样。从这一经济学的假设前提出发,我们不把某种文化的存在归结为无知、迷信、谬见、或者是“洗脑”的结果。这一方法论也决定了对文化价值观的选择分析成为新古典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之后理性假设的又一个新拓展,也使新文化经济学与主流经济学能够在统一的框架内相容。 文化成本分析范式的出发点是这样的,既然个人选择特定的价值观或者价值观体系(即文化)是基于对回报与代价之间的权衡,那么他们对特定价值观的评价就准确反映在他们所愿意付出的代价上。他们要付出的代价是什么呢?或者说他们出的价格是多少呢?这一代价体现为人们接受某一文化价值观体系所要付出的物质的、社会的特别是心理上的代价。测量一个人对特定文化价值观体系付出代价的昂贵与否的一个简易方式,是观察要求其遵循者所要做的和不要做的事情的多少。例如社会关系受到限制与外人强加的歧视等。

上述的代价无疑可以恰当地称之为文化成本,它是指人们信奉或遵从某种习得的文化信念(或价值观体系)时所放弃的最高的心理与货币代价。由于人们普遍地遵从特定文化观念,因此,文化成本也是同样广泛存在的。具体来说,文化成本一般包括认知成本、心理成本、认同成本、信仰成本等内容。从文化成本这一核心概念出发,我们可以提出一些可实证的命题来解释大量与文化观念有关的社会现象,同时也可以深入分析文化与 经济 发展 之间存在的内在联系,揭示出制约个别 企业 、地区及国家经济增长的重要条件。

文化成本理论的提出似乎并不困难,然而,人们认识到达这一点时却经历了长期的努力。阻碍这一认识的形成有两个思想成见,一是拒绝承认文化现象可以进行经济分析;二是认为文化观念不是可以选择的,而是人们“社会化”或模仿 教育 的结果。因此,尽管大多数经济学家都意识到了文化对人们行为影响的重要性,但这些思想小溪并未能够汇入经济学的主流。但是这些思想渊源却成为文化经济学新范式形成和发展的重要的营养来源。

文化成本范式是解释个体与群体存在复杂价值观选择的有力分析工具。文化成本范式的研究方法是以一些有一般性的行为假设、公理或定律——如人的自利假设来约束行为;另一方面,又要指出一些限制行为的局限条件或情况,这样就可以推断在怎样的情况下,人的行为必然会怎样;而情况若有所改变,行为也就一定随之而变。当然,我们所关注的局限条件是当要素成本与交易成本不变时的文化成本。尽管文化成本在现实中是难以衡量的,但总可以通过一些间接的方法按照其大小给予排序,从而提出实证性的命题。事实上,一些研究成果已经显示了文化成本范式的可行性,尽管在这些研究中文化成本被具体化为“道德成本”、“信仰成本”、“心理成本”,然而其研究思路是相似的。

三、理论体系:从文化选择到文化变迁

依据研究重点的不同,新文化经济学的理论体系可以划分为四个层次,即文化选择理论、文化区位理论、文化与经济发展理论、文化变迁理论。其中,文化选择理论是学科的基础理论,而后三个理论为应用和实证内容。四个理论既有内在的层进关系,也有各自的侧重点。

从一些数据中可以看出文化选择理论是整个新文化经济学的基础,它主要是将价格理论的一般原理扩展于文化价值观领域,并对引入文化因素后的理性行为假设作出阐述。文化选择理论直接推导出的两个重要概念是文化成本和文化资本,这两者尽管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但却代表了不同的研究路径。与一般的成本和资本相比,文化成本和文化资本更加注重主观的心理方面的内容,而不是物质的或货币的内容。

从文化选择理论出发,进一步的工作是解释人们对不同区位文化选择和替代的原因。按照通常的认识,文化区位上分布上宗教信仰、风俗习惯、伦理道德、意识形态与 科学 假说等多种价值观集合。文化区位理论既将各种文化现象统一在一个框架内研究它们之间的替代关系,又有利于深入任何一个子集合进行相对独立的研究。

文化与经济发展理论是文化选择理论的静态应用,它一般从文化成本范式出发,研究文化观念与各个经济发展主体、活动之间的内在关系。这一部分的内容既丰富又贴近现实需要,当前已完成的研究成果大多体现在这一领域。依据分析的视角,可以大致上分为两类,一类是研究各类经济发展主体如何通过特定文化价值观来形成竞争优势。具体如企业家价值观研究、企业文化经济分析、区域文化经济分析、转型与文化、国别文化经济分析及文化全球化等。第二类则从特定的文化着眼,研究它们的形成与转变,包括消费文化研究、投资文化研究、创新文化研究、诚信文化研究、欺诈文化研究等。

文化变迁理论则引进了时间维度,它是文化选择理论的动态应用,既包括了对文化变迁的方式、过程与机制的研究,也强调文化变迁与制度变迁、技术变迁的关系研究。通过这些研究,有望更好地理解路径依赖现象和制度变迁的实质。在引入经济史和文化史的资料时,文化变迁理论还有助于理解 历史 上存在的大量经济增长与停滞、收敛与扩散的现象,扩展人们对于经济效率的理解。

本文对新文化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描述都只能是一幅“草图”而非“指南”,是一种整合而非独创。事实上,如果文化经济学的新范式能够成立的话,那也一定是在广泛接受批评与建议之后。无论理论体系如何安排,对文化现象及其与经济发展关系的解释则肯定是会取得进展的。

四、展望:意义与可能

新文化经济学多种范式在 中国 的兴起不仅提供了解释中国经济停滞与复兴的可能,也为经济理论的繁荣和发展增添了新的能量。借助于新文化经济学的分析范式,可以从理性选择的角度来重新解读中华文明鼎盛和衰落的秘密。事实上,缺少了这样的分析范式,经济学只能放弃对中国历史变迁的解释,这也就造成了我们难以真正理解远至春秋战国的百家争鸣,汉唐时期的佛儒之争,近至鸦片战争前后的西学东渐,同样我们也无法解说“文化大

革命”的全面倒退和围绕着改革开放的激烈思想交锋。这些文化冲突、交流、濡化、融合与毁灭的事实正是推动历史发展的潜在的主导力量,学者总是将中国的落后归咎于观念的保守,但却很少有人尝试去探索人们在进行观念选择时的约束。

新文化经济学并不仅在解释长期的历史事件中具有优势,对于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地区经济增长差异和企业发展状况同样可以作出有力的解释。例如,温州地区经济的快速增长绝不能单纯归结为制度变革以及人力资本积累的效果,特定地区的文化底蕴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区域经济增长在一定时期内并不能趋同。对于个别国有企业业绩斐然和许多民营企业昙花一现的反差,只有从企业家个人价值观和企业文化的角度才能深入解释竞争优势的源泉。

为解释中国发展而兴起的新文化经济学的意义并不仅仅局限在中国,它也将对经济理论产生重大的影响。首先新文化经济学会继续突破主流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在传统经济学的视野里,个人的价值观、理想、个性全部被抽象掉,这必然忽略了人的行为的一些主要方面。随着经济学研究的深化,无论是“有限理性”的提出,还是行为经济学关于“认知偏差”的结论,都是对经济学基本假设的修正。当新文化经济学将文化价值观因素加入人的行为变量时,这必然导致理性行为呈现出复杂表现,拓宽对人类行为的解释。更重要的是,文化价值观因素的引入,必然迫使经济学家去思考和面对偏好稳定的假设是否合理。既然我们承认文化变迁的存在和个人价值观的变化,就必须去处理经济学所忽视的偏好理论。

其次,新文化经济学将深化人们对制度变迁与技术变迁的理解。越来越多的研究者不满于将制度变迁单纯归结为“路径依赖”,因为人们对于路径依赖本身仍然是理解不多的。对于历史上大量的“发展陷阱”和“制度停滞”现象,经济学仍然缺乏深刻的认识,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文化价值观因素至少是其中必须要考虑的一个制约因素。理解制度变迁与技术变迁的过程,要求新文化经济学提供一些启示。而对于大量转型国家路径选择的差异和结果的不同,也需要从文化传统的约束上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