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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代购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30 11:30:34

海外代购论文

海外代购论文篇(1)

【关键词】晚清;海军购舰;背景;过程;评价

对于晚清海军购舰的研究,在学界并未受到重视,经历了一个逐步探索、发展的过程。关于国内的研究概括,笔者分为:晚清、民国、新中国成立后三个阶段去论述。

晚清关于海军购舰的记述相对较多、较杂,主要是私人的笔记和杂谈,具有代表性的有:徐建寅著的《欧游杂录》;李凤苞著的《使德日记》;曾纪泽著的《曾纪泽日记》、《使西日记》;郭嵩焘著的《伦敦与巴黎日记》、《郭嵩焘日记》等等。这些成果为我们提供了梳理晚清购舰史的史料。

晚清关于购舰的记载,内容主要是购舰的经历、人物、舰船的优劣等等,而缺乏有深度的研究。

民国对于晚清海军购舰的研究,以池仲的《海军实纪・购舰篇》为代表,在《购舰篇》中,池仲较为详细的记载了晚清购舰的背景、经过、人事等诸多方面的史事,为晚清海军购舰史的研究留下了宝贵的资料,乃研究晚清海军购舰的必读之作。

除池仲外,孙正容的著作《清咸同间购轮还轮事件始末》对李泰国―阿思本兵轮案记载详细。民国赵尔巽等人编撰的《清史稿》中,志第一百一十有《水师志》,志第一百一十一有《海军志》,也是研究晚清海军购舰的重要史料。

由于时局动荡,民国时期关于晚清购舰的记载显示出少而贵的特点。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对于晚清海军购舰的研究逐步走上了平稳发展的道路。

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有:姜鸣的《北洋购舰考》(《复旦学报》1984年第3期)、罗肇前《李鸿章是怎样开始购买铁甲舰的》(《福建论坛》1993年第4期)、张家瑞的《李鸿章与晚清海军舰船装备建设的买与造》(《军事历史研究》1998年第3期)、周金明的《晚清海军建设始末》(《文史春秋》2002年第5期)、刘阵华的《晚清政府向西方购买舰船过程与其中的人事考察1874―1884》(华东师范大学2006届硕士学位论文),此外还有戚其章的《洋务运动与中国近代海军》、贾伟川的《洋务运动时期海外军用设备采购的途径》等优秀论文。

具有代表性的著作有:吴杰章、苏小东著的《中国近代海军史》、戚其章著的《北洋舰队》、张墨、程嘉禾著《中国近代海军史略》、张侠等人编撰的《清末海军史料》、海军司令部编辑的《近代中国海军》、陈霞飞的《中国海关密档》、姜鸣著的《龙旗飘扬的舰队―中国近代海军兴衰史》、王家俭著的《李鸿章与北洋舰队》、陈悦著的《北洋海军舰船志》等对晚清海军购舰也有所论述。

这一时期,是晚清海军购舰研究的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论著明显增多,研究人员不断增加,但是,研究并非做到了尽善尽美,仍处于一个初步阶段,仍有许多的问题没有深入,存在分歧和争议。

第一个分歧,购舰的目的。有的学者认为晚清购舰其实质是巩固清政府的统治,镇压人民起义。与此相反,一些学者认为,晚清购舰的主要目的是对外反抗侵略。

第二个分歧,购舰的性质。有的学者认为晚清购舰性质是反动的,并没有起到捍卫国家和领土完整的作用。但是,一些学者认为,晚清购舰性质是积极的,是中华民族积极向外学习,捍卫我国领土的活动,虽然其也有“镇民”的目的。

第三个分歧,购舰开始于何时。《清史稿・海军志》记载:“中国初无海军,自道光年筹海防,始有购舰外洋以辅水军之议。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文丰疏言购吕宋国船一艘,驾驶灵便,足以御敌。旋谕隶水师旗营操演,并谕绅商多方购置。是为海军购舰之始。” ①池仲在《海军实纪・购舰篇》认为,同治二年(1863年),天平轮船的购买“实为中国向外国购船之始” ②;戚其章在《洋务运动与中国近代海军》一文中认为,“1839年,林则徐以钦差大臣节制广东水师,到广州查禁鸦片。为了加强海上的防御,以防范英国侵略者的武装挑衅,他曾从美商手里买进一艘1080吨的商船,改为兵船使用。这是中国购买西方船只的开端。” ③

关于这个分歧,笔者认为产生的原因在于看问题的角度和史料的收集整理不同造成的。戚其章强调最先购买外国船只,从目前史料来看当然是林则徐购船最早,可是按照传统史学界以1840年6月作为鸦片战争起点并作为近代历史分期的观点来看,1839年并非近代。《清史稿・海军志》的记载又太朦胧和模糊,到底吕宋国船买没买,买几艘,买的是商船还是军舰?如果买的是商船,则属于商业贸易的范畴,如果买的是军舰,则属于二国军事贸易活动的范畴,我们缺乏进一步的史料,难以考究。池仲在《海军实纪・购舰篇》中所提出的时间又太迟,天平轮船是军舰还是商船,也缺乏史料,难以考究。

第四个分歧,推动购舰活动进行的原因。贾伟川在《洋务运动时期海外军用设备采购的途径》一文中列出了十点原因,主要有:一、林则徐、魏源的推动和提倡;二、清政府高层的推动;三、洋务派官员的推动和尝试准备活动;四、镇压太平军的需要;五、外国侵略者的怂恿;六、自己造船损耗太大;七、列强对造船技术的垄断;八、李鸿章的个人因素;九、日本的刺激。戚其章在《洋务运动与中国近代海军》一文中认为购舰的主要原因有,一、防范西方侵略。二、调和阶级矛盾,镇压太平军。三、购舰较造舰省、快。四、防御日本。

关于这个分歧,笔者认为推动购舰活动进行的原因是“复杂的”和“多面的”,有“内部的”也有“外在的”。“复杂的”是指推动购舰活动的主体的复杂,既有清廷的最高统治者,也有清廷的普通官员,既有购舰活动的坚实者,也有购舰活动的投机者。“多面的”是指推动购舰活动的因素多,既有政治上的考虑,也有思想上的准备和动员,既有经济上的可行性,也有军事上的需要。“有内部的也有外在”是指晚清购舰活动是在中外二种合力作用之下的结果,清廷有购舰的需求,欧美列强则有出卖军舰并染指晚清海军的欲望,日本和欧美列强有侵略的欲望,清廷必然有防患未然的考量。欧美列强卖不卖军舰,又何时卖军舰,清廷买不买军舰,又何时买军舰,都是一种微妙而激烈的争夺。

关于国外学界的研究现状,由于作者学识有限,发现国外学者对晚清海军购舰研究的史论名著比较少,仅有英国人赫德的《赫德日记―赫德与中国早期现代化》,对于晚清购舰活动有一定的论述。此外,德国的乔伟曾写过《德国克虏伯与晚清军事的近代化》一书,较为详细的叙述了德国克虏伯厂对晚清军事的近代化的影响。澳大利亚的冯兆基的《军事近代化与中国革命》一书,对海军的装备也进行了一定的研究。

注释:

①《清史稿・海军志》。

②池仲:《海军实纪・购舰篇》。

③戚其章:《洋务运动与中国近代海军》,《齐鲁学刊》,1982年02期。

【参考文献】

[1]《清史稿・海军志》.

[2]池仲:《海军实纪・购舰篇》.

[3]戚其章.洋务运动与中国近代海军[J].齐鲁学刊,1982(02).

海外代购论文篇(2)

遭遇海关新规代购要变天?

海关总署新规对跨境电商实施监管;个人代购恐失去价格优势,电商做好准备了吗?

海关总署“56号文”自8月1日起生效,“海代”要变天的呼声此起彼伏。按照新规,今后未以《货物清单》、《物品清单》方式办理报关手续的跨境电商和海外代购等行为,将都涉嫌走私。

分析人士指出,一些经营不规范、没有正规进出口渠道和手续的跨境电商企业,淘宝上的众多以海外代购为主业的淘宝店等,未来的业务将受到不小的冲击。根据相关规定,现存的微信朋友圈海外代购模式也可被视为走私行为,人人可举报。“考验友情的时刻到了”。有声音如此感慨。

“海代”走出灰色地带

“56号文”实施后,个人物品将按行邮税进行征税,未经备案的私人海外代购将被定为非法。

8月1日,海关总署《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2014年第56号公告)正式实施,将对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和个人进行监管,让“海代”有法可依。

海关总署“56号文”规定:不管是个人到国外购物,还是电商企业做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都必须接受海关监管,提交相应的货物清单,办理报关手续。

业内人士向有关记者解读称,“56号文”实施后,“个人跨境购物以《物品清单》方式办理电子商务进出境物品报关手续的步骤,被明确下来。购买的物品将按行邮税(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的简称)征税。

某境外直购电商平台负责人向相关媒体表示,政策上整顿个人代购的色彩比较明确,“现在私人海外代购未经备案,都是违法的。”

“从政策上看,总体从严,也是情理之中。之前各种方式方法公开、半公开处理,其实对监管、税收的影响是负面的。不过,在监管严格之后,相关从业者的压力也会越来越大。”中小企业外贸服务平台一达通总经理魏强称。

跨境电商已有准备

根据政策要求,跨境电商整个过程的数据需要纳入“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与海关联网对接。此外,进出境货物、物品信息也要提前向海关备案。对此,大型电商企业表示均已有所准备

对于海关的这一政策,大型跨境电商似乎已经做好了准备。

“对我们来说,56号文的要求不是今天才出现的新事物。2013年,杭州、重庆等5个城市曾进行跨境物流试点,在试点过程中,已经有一些海代、支付企业向政策靠拢,取得了海关申报资质。”快钱海外业务部总经理仇晟告诉记者。“对我们来说,是实操方面的变化。”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辽宁亚太律师事务所董毅智律师也对相关记者表示,“其实,大的企业平台已经早有准备,阿里巴巴在海外进行了多起并购,其中不少和电子商务相关,京东也是如此。它们计划走出去,跟国外合作,将经营规范化。”

据了解,在过去半年,阿里巴巴先后斥资9000万美元,对美国物流服务商ShopRunner和奢侈品网站1stdibs进行投资。

天猫相关负责人表示,“56号文”对于天猫国际规模性的正规跨境物流电商是一件好事,更好的规范了行业中的企业。“对于天猫国际来说,我们和全国六个跨境试点都有合作,建立了完善的清关、仓储、发货和税务流程,已经走通了跨境电商第一个最佳保税模式。”

记者致电同样经营“海外购”业务平台的京东,但对方拒绝对政策作出评论。

代购将渐失优势

当税收得以规范后,私人海外代购的价格、订单信息都将受到规范,依靠灰色地带创造的价格和便利优势可能将越来越小

“看来走向合规化了,国家想要税收了。”某从事美国商品海外代购人士向记者表示,看到文件的第一反应就是这样。

仇晟表示,当信息不透明时,“海代”们可以通过海外采买的方式牟利。以后再想要钻漏洞不是那么简单了。特别是税收规范以后,海外代购的价格差别越来越小,优势变得不再明显。另外,买家可能还需要主动提供个人身份证、订单信息、采买目的等等,便利性也将变差。

“目前应该没有什么影响。”前述代购人士判断,能监管到的还是那些大型的公司和网站,对个人影响不大。“以后可能慢慢变化,主要是在关税这里,按照规定,个人做的有逃税的嫌疑。”

仇晟也表示,政策不会突然改变,应该还是渐进性,逐步规范。

不过,董毅智提醒海外代购人士称,“法不责众”是十分愚蠢的想法。“既然有了相关政策,作为个体就不要去赌执行力度。”

在知名的前空姐李晓航代购案件当中,对其处罚力度(以走私普遍货物罪一审被判决11年,后改判3年)曾一度引起广泛议论。“与其说,大家都闯红灯,逮住一个重重惩罚,不如都遵守同样的规则。法律面前做到人人平等。”董毅智称。

代购火爆催生“假海代”

随着海外代购日趋火爆,一些“假海代”也随之出现。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上月,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分局在罗湖口岸片区查获案值500万元的奢侈品。

据执法人员透露,这些假奢侈品不但外观与真品无异,就连提供的票据票根都应有尽有,足以以假乱真。厂家将整套的假冒奢侈品和票据卖给小经营户,小经营户再通过“朋友圈代购”或“网上代购”销售。

海外代购论文篇(3)

关键词:海外并购 金融支持 金融所有权优势

在后金融危机中国企海外并购活动频繁时期,以往产业资本参与支持的海外并购已力不从心,迫切需要金融资本的加入来解决“资金瓶颈”问题,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完美结合能更好的促进中国企业跨国并购顺利完成。在当前跨国并购已逐步替代绿地投资成为中国海外投资最主要形式的背景下,对于海外并购金融支持的专门研究已迫在眉睫。本文在理论上以微观企业分析和宏观金融支持相结合为视角分析中国企业海外并购金融支持问题,为海外并购研究提供理论分析框架。

海外投资金融支持理论研究回顾

国外学者有关海外投资金融支持的研究较少,主要有Gary C.Hufbauer, Rita M. Rodriguez(2001)《21世纪的美国进出口银行―一条新途径?》收录了美国进出口银行成立65周年的相关研究文章,主要介绍美国进出口银行的经营环境、对美国企业出口的支持作用及所面临的问题等。

国内学者对于海外投资与金融服务支持方面的研究主要包括两方面:

一方面是中国“走出去”战略框架下,将政策性金融服务支持与商业性金融支持相结合宏观总体把握金融服务对于海外投资的支持。严明(2005)在《海外投资金融支持―以中国企业为对象》第一次全面的阐述海外投资与金融服务支持问题,是国内第一部研究海外投资金融支持的专著。其研究主要有以下特点:研究对象比较广泛,其所研究的海外投资支持问题主要指“走出去”战略框架下的对外直接投资,包含了对出口、对外工程承包、绿地投资、海外并购等“走出去”内容的总体支持探讨;第一次建立了海外投资金融支持问题研究的理论基础,此专著理论上沿着钱纳里“双缺口”理论分析思路,在凯恩斯国民收入决定理论的框架下,建立海外投资金融支持需求分析模型,其突出的理论贡献弥补了以往此研究领域的理论空白;对有关概念和理论进行系统的分析和总结,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海外投资及金融支持风险分析和手段分析,其涵盖内容全面深入;对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金融支持现状分析客观全面,同时介绍了国外发展情况并予以中国借鉴,提出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金融支持的发展与战略选择等。

另一方面是单纯从政策性金融服务的角度讨论其对于海外投资的支持。佟志广(1996)以中国进出口银行的业务实践探讨了政策性进出口金融支持功能。白钦先、徐爱田、欧建雄(2003)详细介绍了世界各国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及管理体制并予以比较。虞瑾(2006)从理论论证和最小二乘法实证论证外汇管制放松、国内金融深化、政策性金融支持等三大政策量化指标推动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必要性和影响力,并提出完善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金融政策支持体系的对策建议。黄人杰(2007)认为政策性资金的运用应当以间接模式为主,通过以少量的政策性资金带动巨量社会资金的杠杆效应,改变商业性机构和社会投资者的风险―收益分布,提出要进一步研究开发型金融和以市场化方式实现政策性目标的运营机制等问题。

以上文献主要从理论的角度定性分析“走出去”战略框架下的海外投资的金融支持问题,其涵盖的范围较为广泛,不仅包括商品和劳务的对外输出,即对外贸易和对外承包工程等对外经济交往形式,还包括资本的对外输出,即绿地投资、跨国并购等跨国合作经营开发等对外经济交往形式,对于以跨国并购方式的对外直接投资的金融支持的专门研究还尚属空白。同时还发现,以往文献中定性研究居多,主要讨论政策性金融支持的功能作用,及其与其他形式的金融支持之间的关系,研究视角主要在国家战略层面和宏观政策层面。然而对于中国企业自身而言,海外并购过程中何种形式的金融支持是其迫切需要的,如何针对企业金融支持诉求因地制宜地实施金融支持促成企业海外并购,是本文关注的问题。

海外投资金融支持理论研究的应用分析

本文试图将微观企业金融实力融入宏观金融支持分析中,一方面在理论上将严明(2006)海外投资金融支持需求理论研究成果应用到海外并购金融支持研究中,论证政府与金融部门对企业海外并购支持需求的必要性,另一方面将企业自身金融优势置于OIL框架下作为企业所有权优势的一部分,将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对企业的支持通过企业财务金融实力表现出来,表明宏观金融支持有利于增强微观企业金融所有权优势,以此研究海外并购金融支持问题,起到抛砖引玉作用。

(一)海外并购金融支持“双缺口”需求理论

本文借鉴严明(2006)海外投资金融支持需求理论,沿用“双缺口”理论的分析思路,对海外并购的金融支持需求进行理论分析,总结不同类型的支持需求。设在某一时点上,一国的资本数量为Ct。封闭条件下,一国资本供给来源于企业自我资本积累E、金融储蓄S和政府税收T之和。资本需求主要由企业自我资本积累的使用E、社会资本I和政府支出G组成。因此有:

Ct= E +S +T =E +I +GS +T =I +G

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将外国资本(仅讨论跨国并购的对外直接投资形式)流动考虑在内,用Ci表示外国资本流入,Cx表示跨国并购对外资本流出,有:

Ct= E+S+T+Ci=E +I +G+CxS+T+Ci =I +G+Cx(Cx-Ci)=(S-I)+(T-G)(1)

通过变形推导得出上式(1),等式左边代表一国跨国并购资本流动情况,等式右边(S-I)表示该国金融部门对企业资金支持(商业性金融支持),(T-G)表示该国政府部门财政支持(政府财政补贴资助及政策性金融支持)。等式(1)说明一国的国际资本(跨国并购)流动与该国国内的资金供应状况和国家财政情况有关,当一国出现资本跨国流动、本国的资本存量发生变动时,本国金融部门与财政部门也相应调整,最终达到国家经济均衡。

当一国跨国并购形式的资本输出大于资本流入(Cx-Ci)>0,金融部门的融资支持与政府部门的财政支持之和必大于零,说明如果出现因企业跨国并购引起的资本输出除了有企业的内源性融资支持,必然会引起金融部门的外源性融资和政府部门的财政资助。

将外国资本流入移至等式右边,等式(1)变形:Cx=(S-I)+(T-G)+Ci(等式2)由于外国流入的资本Ci大多进入国民经济各个实体经济生产流通领域成为生产性资本或准生产性资本来实现资本价值的增值,其以现金形式流入金融系统的量很少,转化为本国对外投资的资本(成为融资来源)可能性非常小,因此外国资本流入很难有效支持本国跨国并购,Ci趋向0,由此等式(2)可简化为:

Cx=(S-I)+(T-G)(等式3)

如等式(3),当本国进行海外并购的资本输出时,Cx>0,为保持等式平衡,相应的本国的金融支持和政府政策财政支持也增加,且跨国并购规模越大,商业性金融支持和财政金融支持需求也越大。跨国并购资本流动Cx规模受到金融部门融资支持(S-I)和政府部门财政支持(T-G)限制。当金融部门认为当时海外投资风险太大,不愿意承担融资支持而导致商业性金融支持不足时,出现“金融支持缺口”。此时为保持经济平衡,需要财政部门提供财政政策性支持来填补此缺口。相反,如果政府因财政支持力度较弱出现“财政支持缺口”时,需借助民间金融储蓄的力量,调动社会中潜在的商业性金融资源支持跨国并购。若此支持来源因高风险而意愿不强,政府可提供相应的风险保障措施免除商业性金融支持的风险问题。

以上理论分析表明,企业海外并购有强烈的资金和政策支持诉求,其规模受限于金融部门的商业性金融支持和政府部门的财政金融政策性支持。

(二)OIL框架下外部金融支持与企业自身实力结合的企业金融所有权优势分析

海默(1960)在垄断优势论中提到跨国公司一方面自身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另一方面借助其在国际上良好的资信顺利获得国内、外金融市场的融资,而邓宁在OIL框架下概括为企业的融资信用优势和融资成本优势(1983)、金融资产优势(1993)。Jens Forssb・ck, Lars Oxelheim(2008)则将金融要素纳入企业所有权优势中论证其对促成跨国并购的重要性,其将企业金融特有变量总结为企业股票价格销售率、海外上市、负债成本、阿特曼财务危机预警机制、政府补助、税收减让、自由现金流等。Oxelheim(2001)提出支撑所有权优势三大金融策略:获得并保持全球性成本和资本可获得性;获取财政补贴或税收减让以增加自由现金流;实施价值创造为基础的风险管理项目。

由以上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根据中国企业情况加入融资担保与投资保险服务的政策性支持因素,形成基于企业金融所有权优势的海外并购金融支持理论分析框架。本文认为资金实力是海外并购企业的金融优势的中心,企业需考虑如何最大化利用资本进行海外并购的同时使成本最小化,其中包括资信实力、融资来源和成本、相关政策支持三大要素。企业拥有良好经营业绩形成的资信实力并能获得低成本的外源融资和政府财税政策支持的优势就是企业金融所有权优势。具体而言,资信实力体现在企业控制内部现金流能力(自由现金流)和反映财务风险控制能力的公司信用评级(阿特曼财务危机预警模型Z值)两方面;低成本外源融资表现在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资本性融资(市收率、海外上市)和债务性融资能力(负债成本);政府财税政策支持是使企业获得来自政府的财税支持(税收减让、政府补助)、融资便利及融资担保与投资保险的能力(融资担保与保险);通过内部经营和外部支持结合增强企业的金融实力形成所谓的企业金融所有权优势。

本文认为,对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不应盲目进行金融支持,应以企业自身实力为基础,提供针对性多形式多渠道支持,不仅可保证国家资产安全,而且可以避免由于政府政策支持力度加大使一些本身实力较弱、资信较差的企业逆向选择而所引发的道德风险问题。因此支持思路如图1,对企业自身实力测评基础上,商业性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低成本的商业性融资和海外上市融资服务以填补金融支持缺口,政府针对性政策为实力和资信不同的企业提供相应的税收补贴支持和政策性融资支持填补财政支持缺口。

结论与未来研究方向

本文将国内有关海外金融支持理论与国外学者OIL框架下对企业金融因素的研究成果研究相结合海外并购金融支持问题,认为应在企业内部资信实力基础上提供商业性金融支持和政府财税金融支持来增强企业的金融所有权优势,从而促成海外并购。限于文章篇幅,本文在理论视角上为海外并购金融支持研究提供分析框架,为后续的实证研究提供理论基础。

参考文献:

1.严明.海外投资金融服务支持―以中国企业为对象.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2.黄人杰.政策性金融对我国企业跨国经营的金融支持研究.国际经贸探索,2007,4

3.陈群.金融支持实施“走出去”战略的相关探讨.福建金融,2006,6

4.白钦先,曲昭光.各国政策性金融机构比较.中国金融出版社,1999

海外代购论文篇(4)

“我认罪,但有异议……”

李晓航曾是海南航空公司的空姐。离职后,她于2008年在淘宝网开了一家销售化妆品的小店,没想到祸由此起。2009年,李晓航在网上购物时结识了在韩国三星公司工作的褚子乔。2010年6月,褚子乔与女朋友分手,失恋的苦痛使其难以自拔。身为朋友,李晓航随后飞赴韩国对其进行安慰,此举让褚子乔万分感激,希望能对李晓航有所回报,于是帮李晓航建立了一个免税店的账号,并教她如何操作,还曾几次帮助李晓航结算款项。在庭审现场,褚子乔称,“我们公司开有免税店,员工有福利账号。”其后,李晓航多次携带从免税店购买的化妆品入境,但并没有向海关申报。

根据检方指控,2010年~2011年8月,李晓航与褚子乔经预谋,由褚子乔提供免税店账号,并负责在韩国结算款项,由李晓航伙同其男友石海东多次在韩国免税店购买化妆品携带进境,通过淘宝网进行贩卖,共计偷逃海关进口环节税人民币113万余元。

在庭审现场,李晓航哽咽:“我认罪,我没有想到自己犯了法,我只想赚点儿生活费。”而今,输入李晓航的淘宝店网址,已经变成了一家服装店。

姑娘,你中了“原子弹”

根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检方指控罪名成立,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分别判处李晓航、褚子乔和石海东有期徒刑11年、7年、5年,并各处罚金50万元、35万元和25万元。

“我出国的时候也从免税店买东西,入关的时候从来没有申报过——这方面的法律我不懂。这个姑娘判11年,我大概能够判半年吧为什么我们的法律有时会出现大部分人都觉得不合理的判例呢?”判决一出,舆论哗然,果麦文化传媒董事长路金波第一时间发微博如是说。

“淘宝网是新生事物,无论什么规定,应该从规定起执行,而对过去不予追究!”当当网CEO李国庆在微博上称。但法律显出硬邦邦的一面,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亚普认为:“该空姐的行为已经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根据现在的法律,判决并不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3条规定,走私货物、物品偷逃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税务专家郭伟则认为,李晓航此举是中了“原子弹”。“从案件本身来说,我认为判决结果毋庸置疑;从税法的角度来分析,如果严格按照法律去执行,那么每年都会有很多老板被抓起来。国家之所以网开一面,对于大多数的税务违规只是采用补税、罚款方式而不去处理企业的相关负责人,主要体现的是法律的威慑力,就像武器中的原子弹一样。”

空姐引导海外代购大军

在北京首都机场生活区,街边有很多无名小店。这些小店多数没有什么特别明显的招牌。飞国内航线的某航空公司机组人员吴译(化名)在没有飞行任务时,就喜欢带女友到这里转转。因为,“在这些小店能买到很多有意思的外国货,别的地方买不到”。

据悉,这些小店多数以卖化妆品为主,很多买主都是“慕名”而来,其货物来源便是经由航空公司机组人员在海外代购。“这是专门‘收货’的有营业许可证的店。这些店都很火,卖的东西比国内便宜,比国外贵一点儿。我们有时候需要什么东西,就让国际航班的同事带,也经常在那儿买一点儿。”

“只能说她(李晓航)太倒霉了。其实现在航空公司做海外代购已经形成产业链了,尤其是国际航线比较多的国航、南航等公司,很多人都在做。”吴译说。由此可见,李晓航事件,只是海外代购的冰山一角。

海外代购的先行者大多是海外留学生,他们帮亲朋好友在国外购买各种商品,逐渐形成了收取10%代购费的“行规”。

目前,网络上的海外代购主要分两种形式:专业海外代购网站和个人代购网店。前者提供更完整的海外代购流程和服务,后者一般在淘宝上开个网店,价格比专业海外代购网站要便宜。而其中,境外导游和空姐都是代购的主力军。

一位在淘宝从事代购业务的商户说,李晓航经营的网店交易规模不算大,“在淘宝化妆品网店中连前200名都未必能排进,如果都以走私罪论处,涉及人数可能多达10余万”。

殃及淘宝众店主

据悉,淘宝全球购频道创立于2007年,是国内规模最大、海外代购商家最集中的平台。2011年《淘宝网全球购行业解析报告》则显示,全球购频道有近3成卖家都是像李晓航这样的个人代购。

虽然与公司化运作的代购网站相比,个人代购只算小打小闹,但其利润十分可观。以奶粉为例,一位网店店主介绍,每罐奶粉可获利10元~30元不等,“只要价格别太高,保证是正品,一天卖掉20多罐奶粉很轻松,一个月下来能赚1万多”。

“判得有点儿重,以后做海外代购得更加谨慎了。”眼下,淘宝网海外代购的不少店主已然心慌了。

事实上,“前空姐代购获刑”只是今年有关部门加强海外代购监管力度的信号之一。2012年4月海关总署出台新政,规定所有境外快递企业必须使用EMS清关派送包裹,不得按照进境邮递物品办理手续。这意味着代购人通过第三方海外转运公司进行托运的包裹,很多须按照贸易货物通关,需要被检查补缴税,这使得快递价格直线上升,涨幅甚至超过50%,代购当然也随之受到很大的影响。

就海关政策本身而言,调整主要是为了让代购产品以正常途径入境,防止税收流失——有消息称,海外代购每年至少给我国造成数10亿元的进口税流失。

不过,虽然风声渐紧,但萌生退意的店主并不在多数。“生意确实越来越不好做,但李晓航案子的影响,还不至于让海外代购大规模退潮。”很多淘宝卖家纷纷表示。

能否放水养鱼?

尽管淘宝上还没出现海外代购卖家集体大逃亡,但危险已经逼近。

有业内人士指出,从关税的角度看,如果提高售价,将费用转嫁给消费者,会失去竞争优势;如果不涨价,在此事件的影响下,卖家的利润会越来越薄,越来越多的卖家或许不会愿意为了薄利而继续冒险。

“对于网上交易的丰厚税收,税务部门岂能视而不见、放水养鱼?而商户则对今后是否在淘宝网上把生意做大产生了怀疑——在恐慌的环境中做生意,这就是当下海外代购的现状。”税务专家郭伟这样形容。

海外代购论文篇(5)

论文关键词:海外并购,财务绩效,EVA分析,杜邦分析

 

一、引言

自上世纪80年代末起,逐渐发展壮大的中国企业踏上了海外并购之路。而以加入世贸组织为契机我国掀起了一股海外并购的热潮,一批实力雄厚的企业纷纷在海外寻求并购目标。中石油中海油的频繁出手,联想拿下IBM的PC业务,工商银行巨额收购南非标准银行股份等案例成了国际金融界被经常谈起的话题[2]。

金融危机以来,鼓励中国企业出海抄底的声音一直不绝于耳,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步伐也在不断加快。IT是技术进步最快的行业,企业的并购和重组成为发展的重要途径,跨国并购更是频频发生。本文以京东方并购韩国现代TFT-LCD业务为例[3]进行分析,通过EVA分析对并购绩效进行评价并辅之以杜邦分析方法深入挖掘其原因,从实证角度论证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是否真正创造价值,对我国IT企业海外扩张战略提供借鉴。

二、相关文献综述

Anand和Delios(2002)结合OIL的分析范式指出投资者自身的核心优势资源和东道国的目标资源性质,决定了跨国并购创造价值的可行性。Aulakh和Kotabe(1997)认为,企业在国外市场经营和整合资源的能力受其组织结构、历史经验及目标资源的技术特征等因素制约,这些内生因素对于以跨国并购方式进入海外市场后对本国母公司及海外子公司的绩效有重要影响。Kim和Hwang(1992);Hennart和Reddy(1997)从文化差异论角度进行分析指出,在跨国并购整合过程中,并购双方要合理应对民族文化差异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双重文化差异增大了并购整合的难度,并购双方很容易出现彼此不信任、缺乏合作的情况,这将制约资源转移的效果和效率,限制目标公司财务绩效的提升。

国内外很多学者从实证角度考察并购绩效。Mueller(1980)对1962年至1972年不同国家的兼并研究表明,法国、荷兰及瑞士企业兼并后盈利能力下降企业管理论文,而英国企业的样本则优于对照组。Peer(1950),Ryden和Edberg(1980)等人认为并购后企业的利润减少,而Baldwin(1995),Ikeda和Doi(1983)和Gugler等人(2003)的研究表明企业并购后利润增加。李东富(2005)、李祥艳(2006)认为并购后中期企业财务绩效下降,长期利润增加。王燕锋(2007)则对TCL的海外并购进行了实证研究,分角度剖析了TCL海外并购失败的原因。王海(2007)对联想并购IBM的PC业务前后的研究发现,双方博弈的结果是联想明显处于劣势。

由于上述研究存在着诸多不足,如对中国当前背景分析缺乏代表性和EVA分析方法的缺失,本文主要针对个体案例进行EVA和杜邦分析来评价并购对股东价值产生的影响。

三、本文方法设计

研究公司财务绩效的方法主要有平均股价研究法、积累平均收益率分析法、事件研究法、会计研究法及个案研究法。考虑到中国企业跨国并购尚处于起步阶段,案例个数及其并购前后的财务经营绩效数据都很有限,我们采用个案分析法,配以会计研究法下的EVA分析和杜邦分析法进行有针对性的客观深入地研究。个案研究法是指对某一个体、某一群体或某一组织在较长时间里连续进行调查,从而研究其行为发展变化的全过程。其突出优点是客观具体深入。通过对单个公司并购行为引起的财务绩效变化的分析,深入挖掘并购给公司经营带来的变化及可能的原因,排除多个样本研究中成功与失败案例互相影响引致并购的结果被夸大或缩小的情况,从而得出对于单个公司比较准确的并购绩效判断(李东富2005)。且对于企业决策者和股东,借鉴其他相似公司并购前后业绩变化状况及具体原因,从而完善自身的并购战略显得非常重要。

(一)经济增加值

经济增加值(Economic Value Added, EVA)也称经济利润,与基于会计指标的传统业绩评价指标相比,EVA是衡量企业价值和财富创造更加有效的度量标准。从数量角度说,EVA等于税后净营业利润减去债务和股本成本,是所有成本扣除后的剩余收入,反映了一个公司在经济意义上而非会计意义上是否盈利;营运的真实情况及股东价值的创造和毁损程度论文参考文献格式。EVA的具体应用公式如下:

EVA=NOPAT-WACC×A

=EBIT×(1-t)-WACC×A

WACC=D×Rd×(1-t)/A+E×Re/A

其中:EVA为经济增加值;NOPAT为税后净营业利润;WACC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A为总资产;EBIT为息税前收益;t为所得税率; Rd为债务资本成本;E为权益资本;D为负债。权益资本成本Re可进一步通过资本资产定价(CAPM)模型计算得出,即Re = Rf +β ×(Rm - Rf ),其中Rf 为无风险收益率,Rm 为市场平均回报率,Rm - Rf 即为市场平均风险溢价,β系数反映该公司股票相对于整个市场的系统风险。

(二)杜邦分析法

杜邦分析法是一种从财务角度评价企业绩效的一种经典方法。其基本思想是将企业净资产收益率逐级分解为多项财务比率乘积,有助于深入分析比较企业经营业绩。其最显著的特点是将若干个用以评价企业经营效率和财务状况的比率按其内在联系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指标体系,并最终通过权益收益率来综合反映。

权益净利率=(净利润÷销售收入)×(销售收入÷总资产)

×(总资产÷股东权益)

=销售净利率×总资产周转率×权益乘数

下面我们主要通过因素分析法——连环替代法来进行分析[4]。连环替代法是指确定因素影响,并按照一定的替换顺序逐个因素替换,计算出各个因素对综合性经济指标变动程序的一种计算方法。利用因素替换找出影响分析对象变动的因素及程度,是对传统静态杜邦分析的进一步发展。方法如下:

设F=A×B×C

基数(本分析中设2000年为基数)F0=A0×B0×C0

实际F1=A1×B1×C1

基数: F0=A0×B0×C0………………(1)

置换因素A:A1×B0×C0…………………(2)

置换因素B:A1×B1×C0…………………(3)

置换因素C:A1×B1×C1…………………(4)

其中:(2)-(1)为A因素变动对F指标的影响;(3)-(2)为B因素变动对F指标的影响;(4)-(3)为C因素变动对F指标的影响。F表示净资产收益率;A表示主营业务利润率;B表示总资产周转率;C表示权益乘数。

四、案例实证研究

2003年2 月12日,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宣布公司以3.8亿美元成功收购韩国现代显示技术株式会社(HYDIS)TFT-LCD(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业务。京东方成为中国第一家拥有TFT-LCD核心技术与业务的企业。液晶行业是一个资金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市场风险较大,且国内的TFT-LCD产业在当时刚刚起步,技术尚不成熟,因此京东方希望通过并购韩国现代显示技术株式会社(后者因深陷财务困境,急于出售其资产)的TFT-LCD业务达到技术和产品升级的目的。

为了剔除行业经营周期性因素可能对结果产生系统性偏差,更准确地反映京东方并购案对其绩效的影响,本文选择并购当年总资产规模与京东方接近的同方股份和行业均值作为参照。[5]

(一)EVA分析:

由于京东方于2001年1月上市,EVA分析法选择并购前2年至并购后5年进行分析,即t∈[-2,5]。本文选择可比企业同方股份及行业EVA值(依据行业中值的各项指标计算得出的)进行比较分析。两企业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及行业均值的各项指标均来源于Wind资讯。Re计算模型中的Rf采用国家当年发行的5年期凭证式国债年平均收益率,Rm - Rf根据美国标准普尔500家股票的回报率相对于1926—1992年长期政府债券收益率的长期集合平均溢价在5%—6%之间企业管理论文,我们取其平均值5.5%为市场平均风险溢价, β可通过Wind数据库计算得出,Rd采用中国人民银行3-5期贷款基本利率[6]。

在此基础上,为了更深入揭示企业的竞争优势,对EVA进一步分解,分为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EVA、投资活动产生的EVA、运用债务杠杆产生的EVA、其他活动产生的EVA。四部分的计算公式如下:

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EVA =营业利润+财务费用 - 生产经营资金×权益资本成本率;投资活动产生的EVA , 即投资收益- (短期投资+ 长期投资)×权益资本成本率;运用债务杠杆产生的EVA , 即(短期债务+长期债务) × (权益资本成本率- 债务资本成本率);其它活动产生的EVA , 即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支净额- 所得税费用。

图一显示,在分析期内,全体EVA均呈现负值,电子元件行业利润空间较小,行业风险较大。并购前京东方的EVA略低于行业均值和同方股份的EVA,并购当年位于二者之间,但是并购后第一年开始京东方的EVA值大幅下降,下降速度远超过同方股份和行业均值的降幅,仅仅在2007年有所反弹[7],2008年又下降,说明并购并没有增加京东方企业的整体价值,却损害了投资者的价值,并且并购使其风险加大,具有不确定性。

表一:EVA细分情况

 

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EVA

投资活动产生的EVA

运用债务杠杆产生的EVA

其他活动产生的EVA

年份

京东方

同方股份

京东方

同方股份

京东方

同方股份

京东方

同方股份

2001年

-15618.7

-5278.1

-10254.7

-2261.8

4754.9

2776.5

-192.0

-4131.5

2002年

-26974.1

-21083.0

-845.8

-2896.3

11288.2

3770.9

-4151.1

-1214.3

2003年

-21942.3

-38182.7

-12639.8

-2803.6

31107.1

7797.6

-3336.0

-3318.8

2004年

-150577.7

-45726.5

6455.9

-9239.3

46443.7

13230.1

381.2

-3212.6

2005年

-292988.0

-60163.5

-14684.2

-4453.6

77942.5

13246.5

-1301.9

-1009.8

2006年

-391415.8

-71395.3

106277.9

-7163.7

44626.2

15771.8

11524.8

2221.7

2007年

-1650.2

-72552.5

-19660.3

2271.2

19618.8

15267.9

30258.8

-1876.1

2008年

-215708.4

-135690.9

-25284.3

-6054.7

23522.9

23550.8

海外代购论文篇(6)

关键词:银行效率;海外并购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7.14.049

1 引言

银行业在我国金融业中处于主体地位。入世十五年,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和走出国门的政策已经取得了卓有成效的进展。中国商业银行的海外并购逐渐展开,从2006年起,中资银行的海外并购热潮逐渐掀起,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三家国有商业银行的海外并购的消息不断出现,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也纷纷出手。

由于进入国外金融市场的壁垒限制,中资银行海外并购的数量和规模都相当有限,对于银行海外并购行为的效率影响实证研究较少。本文试图利用较新的数据对中资银行海外并购进行分析,以期能够制定有效的应对策略保护金融安全和稳定,引导中国银行业效率提升,这对中资商业银行乃至中国境内的金融市场未来的发展有重大意义。

2 海外并购与中国商业银行效率的实证分析

2.1 变量选择

2.1.1 被解释变量

本文为从不同角度全面衡量银行效率,使用代表性的财务指标作为被解释变量。通过对比,选取存款增长率(DER)和单位资产其他业务收入(OOIAA)分别反映银行传统业务发展能力和创新发展能力;资产收益率(ROAA)是分析盈利能力的常用指标,成本收入比(CIR)能够反映银行经营效率;资本充足率(TCR)是监测银行抵御风险能力的重要指标,拨备覆盖率(LLR)则考察的是银行财务的稳健性和风险可控性。

2.1.2 主要解释变量

从1996年至今,中资银行的海外并购并不多,只有某些年份才存在并购行为,主并方也局限在有限的几家银行,本文选择是否存在海外并购行为的虚拟变量OSMA作为解释变量,其中0代表未并购,1代表并购。

2.1.3 控制变量

现阶段研究银行开放与效率的文章多是采用Claessens等人选择变量的方法,将控制变量分为国家层面控制变量和银行层面控制变量两部分。综合我国实际情况和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也将控制变量分为这两部分。

国家宏观经济状况会作用到整个金融市场,加上中国银行的利率设定受到人民银行的约束,因此国家层面控制变量包括:国家经济规模(ECO)、通货膨胀率(IR)和实际利率(IM)。银行自身的经营成果会从微观层面上影响银行效率,银行层面控制变量包括:银行规模(TAS)、盈利模式(NIM)、贷款质量(IL)和是否上市(IPO)的虚拟变量。

2.2 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鉴于海外并购行为的集中性、数据的连贯性和可获得性,最终本文研究样本是具有海外并购行为的6家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

本文选取的样本区间为1996年至2014年。这是基于数据可获得性和时间阶段性所确定的区间。

6家商业银行各项财务数据主要来源于BankScope数据库和Wind数据库,补充数据来源于1997年-2015年各期《中国金融年鉴》。国家宏观变量数据来源于2015年《中统计年鉴》,利率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2.3 模型设定

本文模型以Claessens等人2001年所做的一般线性方程为基础,再加以演变得到。海外并购的回归方程如下:

Efficiencyit=α8+β8Bankit+γ8Conuntryt+μ8OSMAit+εit

其中,是衡量第i个银行在第t年的各项效率指标,包括:存款增长率(DER)、单位资产其他业务收入(OOIAA)、资产收益率(ROAA)、成本收入比(CIR)、资本充足率(TCR)和拨备覆盖率(LLR)。

Bankit是一组i银行在t年的控制变量,包括:银行规模(TAS)、盈利模式(NIM)、贷款质量(IL)和是否上市的虚拟变量(IPO)。

Conuntryt是一组t年的国家控制变量,包括:国家经济规模(ECO)、通货膨胀率(IR)和实际利率(IM)。

OSMAit为第i家银行第t年是否有海外并购行为的虚拟变量。

α是截距项,εit是随机误差项。

2.4 实证结果

在平稳性检验的基础上,经过各回归方程的Hausman检验,模型的随机效应更加显著,因此,本文采用随机效应模型回归方法。

中国商业银行海外并购的案例较少,筛选出的6家样本银行按照模型回归后的结果见表1。

总体来看,海外并购的影响还是比较显著的,这种行为对改善银行稳定性、提升创新发展能力有明显效果。而对于传统业务的发展和经营结构则产生了负效果。

3 结论

中资商业银行的海外并购刚刚起步,案例并不多,因此本文通过计量得到的结果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仍能从中看出一些问题。

首先,中资商业银行的海外并购提升了银行的稳定性和创新发展能力。中资商业银行在进行海外并购前,必定对自身的资本金和呆账、坏账做出调整,以期能够成功突破国外设置的壁垒,成功进行并购。而并购完成后,因为吸收了境外当地银行的资源,自身资本金、资产结构能够得到优化,分销渠道得以拓宽,也获得了国外银行不同的经营模式理念,从而可以优化产品结构,创新发展能力必然得到提升。

其次,中资商业银行的海外并购对传统业务发展和经营结构造成了负影响。中资商业银行海外并购完成后,有很长一段时间的整合期,整合期内各项资源并没有得到有效合理的配置,经营结构这种需要长期作用改变的指标在短期内会呈现负增长状态。同时中资商业银行意识形态与国外的金融市场也存在冲突,国外金融市场可能会对中资商业银行的业务进行抵制和更严格的监管,中资商业银行在发展自身擅长的传统业务时可能会遇到阻力,从而使其效率下降。

最后,海外并购行为不仅依靠银行的个体发展能力,和国家的政策导向也有很大关系。银行可能会根据自身的规模水平、盈利水平、管理水平,在恰当的时机拓展海外业务,但是如果国家需要一些金融业海外并购的案例作为政策引导,那么国有银行无论在性质上还是规模上都是最有利的政策执行者。这是政治、经济等原因造成的影响,而这种影响是比较明显的,因此本文在这部分研究中只是从数据上予以观测,更深层次的问题并未在计量结果中体现。

参考文献

[1]Claessens S.,A.Demirguc-Kunt,H.Huizinga.How Does Foreign Entry Affect Domestic Banking Markets?[J].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2001,(25):891911.

[2]Schulz H,.Foreign Banks in Mexico: New Conquistadors or Agents of Change?[J].Working Paper,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2006.

[3]郭关夫,叶欧.并购对港台商业银行经营业绩的影响[J].经济论坛,2009,(17).

海外代购论文篇(7)

【关键词】人肉代购 互联网 新税制

一、引言

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和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对品牌的意识不断增强,国外的品牌逐渐的受到大家的青睐,除此之外,国内的商品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国内发生的三鹿奶粉事件以及今年的假疫苗事件等会引起大家的恐慌,使人们对国内的产品产生担忧,同样会使国内消费者会将自己的消费目标对准国外。

关于海外代购已有大部分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过阐述,譬如,林波和徐林萍从化妆品代购的现状和营销策略分析,通过4P理论(产品、价格、渠道、促销)来规范化妆品代购市场;丁祉含是从法律角度通过海外代购在税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三方面分析海外代购。

大部分学者都是从法律和营销方面分析的,很少从某一种代购方式角度进行分析,未能全面的诠释海外代购的现状以及未来的发展现状,通过对”人肉代购”进行分析,研究海外代购的未来前景。

二、“人肉代购”现状

(一)新税制之前

由于收入的提高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消费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发生了改变,追求高质量的物质需求,引发人们开始崇尚国外知名品牌,人们可以通过淘宝、天猫、京东等购物平台和实体店进行购买,对于实体店来说,譬如,人们买国外化妆品会选择屈臣氏,在那里有国外各种知名品牌的销售。无论是在购物软件还是实体店,都是加过关税的价,同样的品牌在国外专柜上的价格比国内的价格便宜很多,但是对于“人肉代购”的商品来说,价格更加便宜,甚至是国内专柜价格的一半,因为”人肉代购”的商品并没有加关税,消费者不但可以通过代购商买到自己心仪已久的化妆品,还可以以国外商品的低廉标价买到,只要支付一定的代购费用,这样会使大家更倾向于“人肉代购”。

对于消费者而言,由于国内海外代购市场需求比较大,海外代购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完善,导致海外代购市场鱼龙混杂,所以代购同样存在一定的风险。虽然在实体店购买的产品一般情况下可以放心,但是由于价格差距过大,人们还是会选择代购。针对代购存在一定的风险,对于”人肉代购”来说,也制定了相关的策略,譬如;现在流行的一种”人肉代购”是微博代购,由店主去国外采购再运回国内,消费者在购买时写下对应的暗号,等待店主改价就可以,海外代购同样存在风险,可能买到假产品,而在微博代购需要卖家对应产品的小票,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假货状况。

对于”人肉代购”的物品来说,它的优势在于价格比海外代购商的价格更便宜,更受消费者的热捧,这是代购的另一种特殊方式。

(二)新税制之后

4月8日的新税制: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零售单笔交易限值为2000人民币,个人额度限制20000元新税制将主要涉及交易额、税率两方面内容,具体而言,新税制提出跨境电商进口零售单笔交易限值为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额限值为2万元;税率方面,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限制的部分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征税。单个不可分割商品价值超过2000元限额,按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全额征税。

改革后的税制在于加强中国海关的抽查,由于平常不交税的人肉代购会因为过关抽查率的提高被罚交税。而“人肉代购”来说,代购回来的商品价格比较低赚取的利润相对比较少,一旦被缴纳关税则有可能入不敷出,因为来回路费比较昂贵,这样会导致不会有太多人想去做“人肉代购”。

新税制的改革有利于自贸区的发展,由于采取“保税进口”模式,在该模式下,进口电商可以提前批量采购以海运/空运方式将商品运至保税区内的保税仓免税备货,收到消费者订单后,商品会直接从保税仓库经报关报检后发货。而出仓商品只需缴纳相对低廉的行邮税。通过“保税区”,相比海淘转运到货速度可提升7~15天。使消费者能够快速收到货物。这样会使“人肉代购”的商品在市场中的份额逐渐降低。

三、“人肉代购”的前景分析

“人肉代购”与电商的差别就是关税,为了促进消费者消费国内化妆品,新出台的跨境电商税的改革使各种电商、消费者、贸易公司以及代购商相应的营销策略以及价格方面都要做出极大的改变。新税制的改革,引起海外代购的运费提高,和个人的进口零售单笔成交额做出限制,使代购商在购买物品时在数量上受到一定的限制;第二新政策的实行,会使海外代购的价格优势不太明显,有利于保护保护国内小企业的利益,以促进国内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又可以提高国家的财政收入;还有其他客观因素的影响,如上海自贸区的成立,更好地满足国内市场的需求,使消费者在国内就可以买到放心的产品,新税制的出台有利于自贸区更好地发展,大力的推进跨境电商的发展,促进中国同国外经济贸易商的往来。

综合上述的分析,新政策的实施,最大的牺牲者可能是”人肉代购“,主要是由于海关的抽查率提高,大大降低了偷税与漏税的可能性,加上路途费用的昂贵,导致大部分人不再去做“人肉代购”。第二是国家对跨境电商的发展大力支持,例如,。由于国内建立综合实验保税区以及自贸区的成立,会使个人代购市场缩小。因此新税制的出台在一定程度阻碍“人肉代购”的发展,甚至会使“人肉代购”时代的消失,最终可能会被跨境电商完全代替。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