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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规划总体要求精品(七篇)

时间:2023-05-17 16:38:57

村庄规划总体要求

村庄规划总体要求篇(1)

为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形成以市区为中心,建制镇为依托,经济繁荣、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城镇体系,提高城镇化和新农村发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乡镇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是统筹城乡发展、建设新型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需要,是促进集约发展、节约土地的必然选择。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各地组织开展了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乡镇、村庄还没有修编或编制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二是原有乡镇总体规划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此,各地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乡镇、村庄规划编制目标

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在年年底完成以下规划编制工作目标:

(一)全面完成市域范围内乡镇规划的修编工作。乡镇规划是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的基本依据。在规划修编过程中,要按照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要求,结合现状,科学预测,充分论证,确保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实效性和长远性。要对现有乡镇规划成果进行重新审核,凡规划期限不到2020年或期限到2020年但内容深度达不到规划要求或不适应发展需要的都要进行修编或调整完善。其中,市区的镇等7个镇的总体规划,不仅要完成修编任务,还要完成上报市政府审批的工作。

(二)全面完成市域所有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各地应在乡镇规划的指导下,根据村庄的经济与发展,自然与资源条件,合理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安排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住宅布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保护乡村自然生态和传统风貌,塑造各具特色的乡村空间形态。

三、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要求

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以市城镇体系规划、各县(市)城镇体系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并与基本农田保护区等专业规划相协调。

乡镇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有:乡镇性质与规模、发展方向、乡镇域村镇体系规划、乡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以及镇区近期建设规划及规划实施的措施等。对建制镇的工业园区、居住小区、旅游景点、主要道路、广场等重点建设地段及重大建设项目,还应编制详细规划。

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有:规划区范围,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垃圾收集、畜禽养殖场所等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配置、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建设要求,以及对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的具体安排。村民公寓建设规划的内容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执行。

四、乡镇、村庄规划编制主体和审批程序

各县(市)的乡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主体和审批程序按《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

市区的乡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由各城区政府和各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编制。乡镇总体规划经各城区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村庄规划,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各城区政府和各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其中东津镇、尹集乡、卧龙镇、欧庙镇、伙牌镇、牛首镇的村庄规划需经各驻地规划分局审查同意后,报区政府批准。

五、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本次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市政府已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各地要成立工作专班,精心组织,加强督办,不折不扣地完成乡镇和村庄规划编制任务。要具体落实规划编制责任,市城乡规划局负责整个市区的乡镇总体规划的督查、审查和报批工作;各城区、开发区建设局主要负责辖区乡镇规划的组织、协调、审查和上报工作;各县(市)城乡规划局负责本辖区的乡镇总体规划的督查、审查和报批工作;各乡镇政府具体负责组织本乡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

(二)加强检查考核

各地要加强对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按编制工作计划抓好工作调度,确保村镇规划编制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在12月15日前,各地要组织考核组对本辖区内的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形成报告上报市政府。

市政府将于12月底组织考核组对各地乡镇、村庄规划编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予以公布。对未能按期完成规划编制任务的地方,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村庄规划总体要求篇(2)

1、组织落实。作为规划建设组牵头单位承担了区村庄布点规划组织编制工作,积极指导乡镇做好村庄体系规划、中心村和自然村村庄规划以及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召集五横、、三乡镇进行工作部署,明确工作内容、职责和时间节点要求,同时在全区6个乡镇(街道)组织开展各层次规划的基础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座谈以及完成合同谈判签订等工作。目前,全区村庄布点规划和上报的全省美好乡村建设第一批10个中心村地形图测量12月15日前已全部完成,为各层次规划编制提供了重要的基础保障。

2、规划编制。按照有关法规要求,区村庄布点规划、镇乡镇总体规划、10个中心村村庄规划的三个层次规划编制工作已全面展开,其中由市建委牵头由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村村庄规划于12月17日在合肥完成了规划初步成果,已向省住建厅总工、市建委有关领导和镇村主要领导进行了第一轮汇报,由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分院编制的区村庄布点规划、村6个中心村村庄规划的基础资料收集工作已于12月4日基本完成,待按合同屡约后,将于下周进行三个层次规划的初步方案汇报,由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的镇、村村庄规划和由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村村庄规划村域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和市规划局审查,镇政府正在开展3个中心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以上规划均由具备规划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院编制,除镇总体规划外,其余规划年内完成。

3、村庄整治。为进一步加快中心村村庄环境集中整治抓治理见成效,以“村容整洁、环境优美”为目标,从根本上治理农村“脏、乱、差”现象,建设局会同区行政执法局、区环卫处,起草了《关于开展中心村庄环境集中整治的通知》,待区美好办下发,《通知》要求全区10个区级中心村和一般中心村村庄分别于2013年1月15日和2月15日两个时间节点各乡镇村近期完成工作任务和内容,目前部分村庄已结合农村清洁工程、危房改造等民生工程启动了村庄整治工作。

二、下步工作计划和举措

省市美好乡村建设工作要求时间紧,开展的美好乡村建设不同层次的规划编制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但对我区的近远期城乡统筹规划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意义重大,我们将抢抓新时期城乡统筹规划发展的战略机遇,高标准编制规划,高品位建设美好乡村。近期下步工作将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1、抓规划编制。加快三个层次规划方案意见征求工作,推进各规划方案在区、乡镇、村等各层面的征求意见会议召开,修改方案统一意见后尽快形成规划成果进行评审报批,力争全区村庄布点规划元月中旬完成,中心村规划元月底完成。

村庄规划总体要求篇(3)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年10月11日全省村庄规划工作会议和年12月15日全市村庄规划编制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目标要求,确保全面完成全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任务。下面,就如何做好我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我讲3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从省市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来看,加快推进我县村庄规划已刻不容缓。

在刚刚过去的年,省市村庄规划工作会议相继召开,拉开了全省村庄规划编制的序幕,在全省村庄规划工作会议上,白书记作了书面指示,刘平副省长作了重要讲话,明确要求用三年时间完成全省村庄规划编制任务,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高度,把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一项刚性指标,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充分调动各有关方面的积极性,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全面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在全市村庄规划工作会议上,何副市长要求各县区政府、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从我市农村实际和广大农民的迫切需要出发,充分认识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编制村庄建设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充分发挥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对城乡空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综合调控的作用,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省市两级的村庄规划工作会议,都明确了2012年要全面完成所有村庄规划编制的目标任务,留给我们的时间已不足两年,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极为紧迫,需要全县各级干部上下一心,团结一致抓好落实。

(二)从农村形势的发展变化看,实施村庄规划十分迫切、刻不容缓。

近年来,国家和省、市对“三农”问题十分关注,支农惠农政策的力度不断加大,农民收入逐年增长,农村经济发展迅速,以我县为例,“”以来,年均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达12.36万人,多数外出务工农民工作在城镇,城市的生活对他们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他们不仅带回了资金,还带回了现代文明的理念,他们既要丰衣足食,又想择善而居,迫切需要改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做好村庄规划,让广大农民群众看到未来生产生活的美好前景,能有效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村庄规划编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能有效促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

(三)从实际来看,推进全县村庄规划编制刻不容缓。

我县地理环境复杂,山高谷深、民风民俗浓郁,80%以上的人口居住在农村,农村长期以来无序乱建现象突出。一是村庄规模小,布局散乱。许多民房“靠水而居”,“沿路而建”,零零散散,极不规范。二是基础设施配套难,环境差。小而散的居住状况,使得农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量大、建设成本高、使用效率低。不少村庄道路窄、路况差,交通十分不便,安装有线电视、架设饮水管道十分困难。三是规划意识淡薄,规划严重滞后,导致村镇规划体系不完善,山水人文等资源优势得不到充分挖掘和利用,造成社会资源浪费问题十分突出。四是我县地质灾害频发,农村民居大部分选址不合理,部分处于泥石流和地质灾害多发地段,,需要通过规划引导群众灾前避让。五是大部分集镇管理机构不完善、人员配备不齐全、执法水平有待提高,管理不到位,脏、乱、差的现象很突出。不少地方出现了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的状况,加之村级以上干部缺乏全局观念,管理不严,责任心不强,相关管理部门缺乏工作力度和应有的措施,导致村庄建设无序,布局混乱的被动局面。因此,编制我县村庄建设规划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势在必行。

综上所述,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从我县农村实际和广大农民的迫切需要出发,充分认识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编制村庄规划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充分发挥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对城乡空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综合调控作用,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全市村庄规划工作会议和“统筹城乡、整体推进、优化布局、分类指导、典型示范”的要求,我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从年起到2012年底,两年内完成全县所有村庄的规划编制工作。其中:镇、金塘乡、蒙姑乡、大寨镇、药山镇、崇溪乡、中寨乡、马树镇、炉房乡、包谷垴乡、老店镇必须于年12月以前完成辖区所有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新店乡、东坪乡、红山乡、小河镇、茂租乡必须于2012年1月1日启动,2012年12月以前完成辖区所有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上述总体目标和年度工作任务要求,当前重点要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制定工作计划,加快编制进程。

今年要完成辖区所有村庄规划任务的乡镇,要紧扣目标任务,结合工作职责,抓紧时间研究制定详细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村委会和相关责任人,确保切实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的编制进程。明年启动并完成村庄规划编制任务的乡镇,要超前思考,提前谋划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要认真借鉴、学习先启动、先完成村庄规划编制的乡镇经验,确保规划编制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严格编制内容,确保编制质量。

规划对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起着决定性的引导和调控作用,是城乡建设、发展的蓝图和依据。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县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有效开展好行政村总体规划和自然村建设规划工作,确保规划编制质量。其中,行政村村庄规划要求完成“两图一书”,即现状分析图、总体规划图和总体规划编制说明书;自然村(居民点)规划要按照“三图一书”要求编制自然村建设规划,即现状分析图、建设规划图、住房建筑方案图和建设规划编制说明书。在规划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删繁就简、简单明了、通俗易懂、便于操作,能够有效指导农民建房和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对在新农村建设中已编制“一方案三规划”的村,要按这次村庄规划编制要求,进一步做好优化规范和完善。

(三)创新编制方式,提高编制效率。

村庄规划编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要在调动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村民代表的工作热情和创造精神的同时,充分利用卫星影像图、地形图等现代信息技术和设备。做到既确保规划编制民主、公开和科学,又有效解决专业规划编制机构编制规划成本过高等问题,最大限度地提高编制效率,降低编制成本。

(四)严格审批程序,强化成果使用。

要坚持编制与使用并重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严格规划审批程序,强化规划成果应用。行政村总体规划要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自然村建设规划要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报村委会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要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调控作用,对违反规划建盖房屋的,要及时制止并相应核减或取消国家和省级有关补助资金。完成规划后的农村民居建设要做到按规划选址、按规划审批、按图纸施工、按要求验收,彻底改变村庄建设不规划、不设计、不验收的现象。

(五)突出地方特色,发挥资源优势。

要按照“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发挥优势”的原则,结合各乡镇人口分布、区位条件、文化特色、产业特点、资源状况等时机,采取撤并、改造、保护、扩建、新建等多种形式,统筹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妥善处理建设发展与环境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关系,合理规划布局。做到即相对统一,又突出特色,发挥优势,满足群众多样性的实际需要。通过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即有效解决好村庄布局过于分散和盲目撤并等问题,又有效提高资源使用综合效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在规划编制工作过程中,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规划符合村庄实际、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六)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板报、宣传册等新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及时了解村庄规划编制的重大意义和现实作用,积极引导他们认识到开展村庄规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使用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措施,确保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当前,离全面完成村庄规划目标任务,实际上只有不到两年的时间了,对于今年要完成村庄规划编制任务的乡镇,实际上只有不到一年时间,时间非常紧迫、任务异常繁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及时启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千方百计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按照“县区负总责、部门抓落实、乡镇实施、群众参与”的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确保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为切实做好我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协调领导,县委、政府已成立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县村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长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人员根据本乡镇村庄规划编制的工作量合理进行配置,新农村指导员、村委会负责人、大学生村官必须参与,主要负责按时按质提供本乡镇各村的基础资料并完成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相关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全省将建立村镇规划档案管理电子信息系统,加强对村庄规划成果的动态管理,相关信息要及时录入,实行档案化管理,确保对村庄规划相关信息的快速查询。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配合城乡规划建设部门,逐步建立、完善我县村庄规划档案管理电子信息系统。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

村庄规划是一项系统工程。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既各司其职、又协调配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力度,明确职责要求,形成工作合力。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要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加强对各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各乡镇在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县国土、农业、林业、环保、交通、水务、地震、气象等有关部门要服从大局,相互协调,主动服务,及时提供规划编制所需的卫星影像图、地形图以及地震、环境、气象、地质等方面的基础资料;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要求,克服“等、靠、要”等思想,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措施,明确职责任务,切实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各项工作。

(三)筹集资金,提供保障。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平均每个村的规划编制成本要控制在3000元以内。省财政按照每个村补助1000元的标准,市财政按照每个村1000元的标准安排了配套资金,专项用于各县区村庄规划编制补助,不足的由县级财政自筹。我县财政困难,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各乡镇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特别注重成本控制,合理使用财政资金,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

(四)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要按照分级负责、各司其职的要求,建立健全分级培训制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要切实做好对各乡镇参会人员的培训,各乡镇参会人员培训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乡镇干部、站所专业技术人员、村干部、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和大学生村官等进行规划技术培训,采取现场指导和组织技术培训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队伍素质。通过分级培训,使相关人员能够真正胜任规划编制工作,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五)加强督查,严格问责。

村庄规划总体要求篇(4)

【关键词】城乡统筹;村庄规划编制;措施

早期传统的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对于许多方面的问题没有正面对待,造成了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一直处于滞后状态。尽管,有的地方在实践中结合实际发展需要采取了先进的模式,但因管理经验上的缺乏而造成各种规划问题,依旧阻碍了农村经济建设的顺利实施。鉴于这些情况,对城乡统筹形势下村庄规划编制的相关策略深入分析意义重大。

1村庄规划编制存在的缺陷

1.1 规划体系问题

1.1.1 重镇级,轻村级:当前,我国的村庄规划正在广泛开展,这对于现代化农村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而在现代化经济发展背景下,我国的村庄规划出现了很多的不足。对于各种级别区域采取的规划措施都不一致,导致了区域规划之间的差异过大。地方政府在政绩利益的影响下,常常把重点集中在了镇的规划上,特别是对镇区规划更为关注。但在村庄层面的规划和建设则没有给予充分关注,这就造成了整体规划体系的失衡。

1.1.2 重村庄,轻体系:有的区域对村庄规划给予了相应的重视,但在执行政策上却依旧摆脱不了传统的规划管理思想。造成了村庄规划编制局限于村庄内部工作,对于外在的建设体系却没有给予高度关注,这些就造成了村镇总体规划并没有明确镇层面和村层面的内容。村庄体系总体规划缺陷,导致了村级规划没有在科学指导下完成,从而引起了整个村庄规划的失效。

1.2 规划内容设置问题

1.2.1 指导不足,效率低下:受到我国现有的国家政策影响,很多农村地区的居民所处的地理位置不一,整体上呈现出数量大、分布散、规模小等局势。但受到各种经济状况的影响,不少农村资源未能得到充分运用。各个地区的村镇千差万别,我国县城以下建制镇和村庄的规划只是参照了《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而这一文件在村庄规划中的指导作用存在缺陷。

1.2.2 规划失误,不合实际:各地村镇规划编制过程中未能坚持实际出发原则,导致了最终规划编制的方案与实际情况严重脱轨,政策规定的内容无法正常实施运行。例如,新建村庄人均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不超过130平方米,人均耕地不足1亩的村庄每户宅基地不超过133平方米。尽管这类规定在理论上有着理想的规划效果,但在实际执行时却遇到了很多不同的阻碍,这些会影响到整体规划编制作用的发挥。

1.3 规划制定相关的问题

1.3.1 主体不清,规划困难:在《办法》内容规定中提到:“村镇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但这一内容并未把城乡、村镇之间的区域划分规定在内,造成了很多村庄规划编制内容难以取得理想的效果,间接地制约了农村区域的规划建设。另外,乡(镇)政府将主要规划力量放在了镇区规划,特别是对于整体经济规划不足的区域,这些都造成了统筹规划制度难以顺利实施。

1.3.2 脱离群众,单独运行:村庄规划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农民处于一个相对和谐的发展环境,但在规划过程中农民参与规划的情况仍需加强。对于规划内容的编制主要是根据国家政策运行,还没有全面顾及到农民的感受,这些造成了农民参与规划的积极性无法被带动起来。因存在部分村庄规划的编制者对农村的认识不够全面、深入,在规划编制环节缺少村民意见反馈情况。

1.3.3 环节复杂,协调欠佳:我国由于村庄规划编制经验尚显不足,对于村庄规划技术标准的制定还没有达到先进的水平。由此引起的诸多规划问题也制约了农村地区的发展,村庄规划与城镇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性欠佳,有些村庄建设用地指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得不到落实,影响了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 村庄规划编制方案的改进

2.1 编制技术改进

为满足新时期农村发展的需要,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积极完善现有的运行体系,从根本上处理好村庄规划存在的问题,这样才能满足新型农村建设的需要。村庄体系规划对城乡统筹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能指导政府做好多个方面的政策调整与改进,保持整体观念上的先进性。在合理研究制定地方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定的基础上,如试行的《杭州市中心村村庄规划编制导则》,结合批复的县(市)域总体规划和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各个乡镇的镇(乡)总体规划;然后结合批复的镇(乡)总体规划对村庄规划实施编制。

2.2 内容改进

我国是一个地大物博的社会主义国家,农村作为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必须要掌握好相应的计划安排。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开展改进优化工作,对规划编制内容进行调整更新。在村庄规划编制办法必须要完善相对适用性较强的村庄分类指标体系和分类指导,这样才能更新现代化农村体系建设。结合规划对象在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等方面的不同,可将规划对象分类,如先重点编制中心村,在总结编制经验的基础上,推进编制一般村庄的规划编制。

2.3 规划编制过程的建议

2.3.1 明确编制主体:综合研究表明,村庄规划是由多元利益主体共同参与的一项群体决策活动。受到不同利益驱使的影响,村庄规划的参与主体之间形成多方博弈的局面。对博弈过程中利益平衡点的正确把握将成为村庄规划科学制定和有效实施的前提和保证。目前,我国多数农村的管理体系是“县主导、乡主管、村主体”管理体系,在规划管理中要充分明确这三方的责任事权。

2.3.2 重视规划的动态性:村庄规模小,社会结构简单,过于具体的蓝图和目标无法保证实现,反而降低了规划的严肃性。村庄规划编制应该改变现有思路,不再单纯的注重目标导向和控制蓝图的实现,而是随乡村社会经济发展进行动态调整,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切实提高乡村生活、生产活动的质量。另外,还需加强农村的体制与政策创新,为村庄规划提供制度保障。转变政府的管理理念,调整政绩考评标准,将“提高农民,转移农民,保障农民”作为政府管理理念的重要内容。只有这样村庄规划才能得到充分重视,农村才能实现持续发展。

2.3.3 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村庄规划的制定需要对农业生产方式、农村生活方式和农民生活需求的深入了解,因而村庄规划不能忽视农民的力量,离不开农民的积极参与。建议村庄规划的现状分析部分应包含村民意愿调查,调查结果应作为附件,加入村庄规划的成果当中。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全方位、多角度地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规划审批之前要履行公示和村民代表大会同意程序,规划依法审批后要张榜公布并广泛宣传。要充分尊重村民的主体地位,切实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3 结语

面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战略要求,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这不仅是现代化农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的必备要求。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应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避免“就村论村”,必须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着眼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统筹考虑村庄的功能、数量和发展方向,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参考文献

[1]孟庆,马兵.规划由“城市”向“城乡”转变的思考[J].规划师.2008(05)

[2]赵虎,王兴平.基于城乡统筹理念的村镇规划改进措施探讨――以江苏省为例[J].规划师.2008(10)

村庄规划总体要求篇(5)

从我国国情和各地实际出发颁布实施了《城乡规划法》,更进一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规划依据。

一、制定村庄规划的必要性

城乡一体化的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乡之间的联系日益交融,互为影响。但原有的规划管理制度是建立在城乡二元结构基础上,就乡村论乡村,由于缺乏合理的规划引导,出现盲目建设、无序建设的现象,造成了土地资源。社会资源的浪费。这种规划制定与实施模式已经不适应城乡统筹的需要,影响了城乡协调健康发展。为了落实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必须做到规划先行、全盘考虑、统筹协调,避免盲目建设。

乡村规划制定和实施的管理制度化要求。乡村规划制定和实施的管理相对滞后,缺乏充分的社会参与和专家论证,对行政权力缺乏必要的制约,一些乡镇规划、村庄规划盲目模仿城市规划。由于没有体现农村特点,难以满足农民生产和生活的需要,无法真正实施,造成一些地方政府、村委更是随意变更规划、甚至无视规划进行建设。另外农村的建设量大,村庄规划管理力量薄弱,导致村庄建设散乱,管理手段不足,难以应对日益增加的农民住宅、公益设施和乡镇企业等建设的要求。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近年来,农民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农民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变化。但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相比,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农民的生活质量不高,乡村各项设施建设依然落后。改变现状最急需的就是制定村庄规划。

缩小城乡差距的要求。解决我国城市问题的关键在农村,只有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建设起让城里人向往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让农民过上令城里人羡慕、让乡下人自豪的健康生活,中国的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这其中的关键在于缩小城乡差距的方式,即不是把农村城市化,而是切合农村实际将农村规划好,建设好、使农村生活现代化,农民过上幸福的日子。

二、需要注意的问题

要坚持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对村庄规划应根据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

要充分考虑农民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对规划的要求。制定和实施村庄规划,应当以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为基本目标,坚持循序渐进、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建设以及公益事业建设与管理,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科学引导,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合理确定乡和农村的发展目标,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城乡可持续发展。

村庄规划采用公示及公众参与制度。为了保证规划的可操作性,规划编制人员在进行现状调查、取得相关基础资料后,采取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征求村民的意见。村庄规划要进行多方案比较并向村民公示。村庄规划成果完成后,必须要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方可由相关部门审批。

必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统一规划。乡村规划建设应切实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统一规划,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这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资金问题的解决。在目前阶段,应考虑以政府为主导,选择试点,以政府采购的方式,由政府出资,聘请规划机构和有关专家以及有相应能力的非营利组织深入农村,为基层服务,落实、完成新农村的新规划,参与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政府为农民谋求长远利益、建设城乡和谐小康社会的具体行动。

三、村庄规划后的实施总结

加强乡村规划,使村庄的建设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是改善村民生活环境、促进村庄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对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新型农民,综合提升农村可持续发展实力有重要意义。村庄规划实施总结重点在于了解规划的科学性、适用性以及可操作性。实施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村庄规划的编制完成情况;村庄依据规划进行建设的情况;规划实施过程中与土地利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衔接的情况;规划实施中的主要问题等。农民是村庄的建设者、居住者和使用者,也是规划最直接的利益相关方,规划实施的好与坏,农民最有发育权。因此,农民意见的征求是规划实施总结工作中最重要的部分,有关政府部门在进行规划实施总结时,要采取多种方式认真听取农,民意见。村庄规划的实施总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以便及时反馈规划实施中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规划,提高规划实施管理效能。

村庄规划总体要求篇(6)

 

关键词:村庄;发展模式:实施策略

一 村庄演变的背景

海盐县(含8镇2区,总面积507.3平方公理,根据海盐县总体规划所确定的规划区范围)现有农业人口28.817万人(2003年统计数据),行政村104个。

海盐属于嘉兴地区,在历史上背负着“天下粮仓”的盛名,是江南著名的“鱼米之乡”。这里的农民祖祖辈辈以种粮为生,由此形成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习性,大大小小的村庄是他们传统的生活聚居地。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空间快速向外拓展及各类工业园区的建设,城市用地急剧膨胀,导致城市边缘地带大量的传统村落和耕地不断地被“圈”入城市范围以内,由此形成了以居住职能为主的、不同于一般城乡社区的“城中村”,另一方面由于上世纪80年代以来乡镇企业和规模化畜牧养殖业的凌乱布局和无序发展导致农村污染严重,传统村落的居住环境日益恶化.而富裕起来的农民建房由于缺乏有效的规划、引导和控制,规模扩大化、形式功能单一化及村庄配套设施的滞后导致村庄传统特色的消失和居住环境的进一步恶化.而由日照、通风、占地等问题引发的农村纠纷日益增多。

造成村庄问题的实质在于:一方面是改革开放后的城市大拓展时期,城市在缺乏资源和远见的背景下,城市为获取发展空间而采取的妥协性征地政策导致产生了大量的“城中村”,而另一方面政府对农村,农业的投入却在减少,包括资金投入和管理投入等各方面,而热衷于招商引资,开发各类工业园区,再加上村庄规划的滞后、政策之间的矛盾、管理的松懈、农村管理人员的素质等方面的问题造成农民建房的无序和混乱,耕地被蚕食,居住环境在不断恶化。从而使许许多多的村庄面临着历史转型的十字路口,现有的村庄将何去何从?

二 村庄的现状特征

平坦的地势和密集的水网使得海盐的农村村庄呈现匀质性的特征,或者形象一点可以说是满天星状。

2.1 村庄规模小  根据海盐县村庄现状调查汇总,县辖行政村104个,自然村达3953个,平均每个行政村有38个自然村,而且有一个共性就是。规模越小的村庄,户均占地面积越大(既有用地空间受制约小的原因,更有制度、管理方面的原因),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该县村庄分布之散,自然村平均规模之小,农村建房侵占土地资源之严重。

2.2 土地粗放使用

人均建设用地面积超过150平方米,大大超过市区居民人均建设用地面积(根据总体规划,我县干200 5年市区居民人均建设用地面基本处于自由式的无序建设状态,村民住宅大多为2—3层独立式砖混结构建筑。大多数的农村居住点沿河分布,在远离城镇建成区的村庄,目前还保留有小桥、流水、人家的江南水乡田园风光的特点。

2.3 公建设施滞后

学校、医疗卫生、商业网点、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质量都严重滞后于经济建设的发展和村民的需求,缺乏公共活动场地,供儿童和老年人使用的外部环境设施和绿地等更是无从谈起。

2.4 基础设施缺乏,居住环境恶化

村庄内道路狭窄、曲折、不成系统,排水设施不合理或基本没有排水设施,导致内涝,环卫设施缺乏,存在不少卫生死角,脏、乱、差现象较严重。有些村庄内,居住用地,乡镇工业用地、商业用地互相交织,居住环境更差。

2.5 住房形式单一,功能落后  村庄内住宅建筑形式单一.功能落后缺乏有效引导,村庄特色逐渐消失。由于农民房屋建设缺乏科学设计指导和地方政策对农民建房规定过分简单的划定,缺乏合理的规划和引导,到现在还在沿用功能明显不合理,建筑形式又十分单一的3—4层楼房。

三 村庄发展模式及实施策略

分散的村庄进一步固化了农业经营的分散化和土地经营的细碎化,使得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难以实现,不利于农业产业结构优化,也增大了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的难度,进而影响城市化进度,最终会影响到城市发展速度。

针对不同类型的村庄分别采取拆迁安置.撤并、迁移、就地发展等不同的措施,并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逐步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实现农民的小康和农业的现代化,这是海盐在城市化过程中必须正视的问题。

针对目前“满天星”式的村庄分布状况,应根据《海盐县城市总体规划》中提出的对城市空间发展规划的要求,将县域用地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规划,在整体上对各类区域的性质和性质给予界定,把县域划分为重点城镇、产业发展区,一般城镇、产业发展区,农业生产区等三大区域,针对不同区域内的村庄制定不同的村庄发展的模式,并提出相应的规划、整治措施。

3.1 重点城镇、产业发展区内的公寓化模式

重点城镇、产业发展区内指武原镇城区、大桥新区等城市重点发展区,主要以城市建设用地及二、三产业发展用地为主。其村庄的发展模式采用公寓化模式,对区域内村庄按条件成熟状况逐步以整体形式进行改造.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按城市住宅区标准统一建造公寓式小区。

实施策略:(1)政府统一规划引导,市场主导建设,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参与改造。(2)统一建设,成片改造,有计划地逐步推进。公寓化改造必须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实行统一建设、成片改造。同时改造项目应纳入垒县的土地开发供应计划,以免造成土地供应失控,冲击房地产市场。(3)土地彻底国有化,完全消除改造的产权障碍。

3.2 一般城镇、产业发展区内公寓化与农民新村相结合的模式.

一般城镇、产业发展区主要指各建制镇的镇区及其工业功能融资区,主要为城镇建设用地及第二产业发展用地。在该区域内采用公寓化和农民新村相结合的模式。农民新村是以集中联排式低层为主的住宅区。农民新村模式鼓励村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实施策略:1).规划城镇建成区以内,在有条件的村庄推广公寓化改造模式。一般村庄采用农民新村形式予以改造,农民新村以复合式公寓和联排别墅为主要住宅形式。2).统一规划,逐步推进,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改造为主,允许其它单位参与改造。这种方式一可降低改造成本,二可筹集改造资金,三可保证新村的建筑质量和整体环境。3).各乡镇因根据自身条件和特点,制定出台各种政策和办法推动小城镇的发展。

村庄规划总体要求篇(7)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村庄建设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认真实施一系列惠民工程,村庄建设速度明显加快,基础配套设施、农民住房条件及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但由于多种因素制约,村庄布局不合理,土地节约集约水平不高,基础设施共享度低,农房建设设计档次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不能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加强村庄建设工作,改变村容村貌,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符合“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有利于改变农村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改善农村生产条件,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方向,把解决村庄建设难问题作为全面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以做好规划间的衔接、加快村民居住点规划选址、鼓励适度集中建房、保障农房建设用地、简化审批手续、加大宅基地调整、加强农房建设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依法处理违章建筑等为重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政策措施。

二、理清思路,明确村庄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拉动投资、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为主线,以加快城镇化进程、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为目标,以政府统筹、政策引导、群众主体、科学规划、试点先行为基本原则,结合省委省政府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村庄人居环境治理的总体要求,有序开展村庄建设,节约集约用地,协同推进城市和小城镇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加快改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三)目标任务

1.总体目标任务: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积极稳妥,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的要求,大力支持村民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改善居住条件,引导能够集中成片改造或建设的地方先行启动,让经济条件较好、建房积极性较高的农户率先启动,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分期分批展开,确保建设有成效、群众得实惠。

2.具体目标任务:通过试点启动、典型示范、以点扩面,力争到2010年末,全市基本建成10—15个交通便捷、设施配套、环境优美、居住舒适、功能齐全,既富有现代气息又具有地方特色的村庄建设试点村。到2012年,全市达到村庄建设试点村50个。

(1)各区(县)每年要确定1—3个村庄建设试点村,有条件的区(县)要加快推进。

(2)试点村要编制村庄建设(治理)规划,农房集中点改造或建设户数原则上达到30户以上。

(3)试点村的农房改造建设应符合村庄建设(治理)规划,统一建筑风格。

(4)各区(县)要抓紧确定并启动第一批试点村的村庄建设,力争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建成出成效。

三、突出重点,抓好村庄建设的关键环节

村庄建设要坚持城乡统筹、以人为本、科学管理、惠农便民的方针,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房质量和防灾抗灾能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农房规划建设布局,科学集约土地利用,注重农房风貌设计,规范农房审批程序。

(一)深入调查,摸清底数。各区(县)要立即着手进行农村住房建设及改造调查摸底,重点调查近些年我市重大建设项目需征地拆迁、城镇规划区内需改造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乡镇驻地、交通干道沿线村庄及农户数量,城镇规划区外需要旧村改造、整村迁建、合村并点的村庄及农户数量等内容。要逐村逐户建立农村住房建设档案,为编制规划、制定政策、开展工作提供依据。

(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的原则,在城乡统筹发展规划、村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成片推进新农村示范片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近期、中期和远期发展的目标,科学编制村庄建设(治理)规划。合理确定规划控制区的范围,以及村民居住点建设的数量、选址和规模,协调安排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设施等,实现区域共建共享。凡需异地建设、改造户相对集中、30户以上的村民居住点都应编制村庄规划。要打破“夹皮沟”,提高村庄布局水平,突显村庄特色、乡土气息和生态保持;打破“军营式”,提高村落规划水平,体现山水田园风光;打破“火柴盒”,提高民居设计水平,突出川南民居风格。要强化村庄建设(治理)规划对农房建设的基础性指导地位,积极引导农民在村民居住点集中建房。农房改造和建设必须依据规划有序实施,改变农房建筑形式单调呆板、功能不全、缺乏多样化和地方特色等现象,达到既实用又舒适美观的目的。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各区(县)要尽快确定每年的村庄建设任务和具体的村民居住点,并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逐级落实目标责任,定期督查调度,年终检查考核,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区(县)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制定计划、组织实施;乡(镇、街道)负责具体抓落实。农民群众既是村庄建设的主要参与者,又是直接受益者。要把增强农民的主体意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贯穿工作的全过程,激发农民群众积极投身村庄建设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各区(县)建设局每月向市规建局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规建局汇总全市情况后报市政府。

(四)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村庄建设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坚持因村制宜,分类指导,综合考虑地域、经济条件等差距较大的因素。对具备条件的建房农户,政府主要给予政策支持和技术服务;对没有能力进行危房改造的困难群众,积极争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予以扶持,鼓励社会捐助、单位帮扶。工作中要结合各地不同的实际情况,采取旧村改造、整村迁建、合村并点与农户分散自建相结合,严格防止出现两次拆迁,重复建设,造成新的浪费。近期,要以重大建设项目需征地拆迁异地重建、省和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片的新民居建设以及国家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以下简称“双挂钩”)等项目实施为重点,迅速启动村庄建设试点村的建设。各区(县)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和实施方案,包括建设方式、用地规模、取得建设用地的方式,集中居住农民的户数及人数,分期建设计划、配套设施建设计划、项目建设投资来源、实施单位等。

(五)加强监管,规范运作。区(县)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对村庄建设管理职责,加强对农房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和服务指导。要认真贯彻《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农房建设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要加强农房设计管理,不断提高农房设计质量和水平。要适时开展农房设计方案竞赛活动,编印并免费发放农房设计方案图集,鼓励农房建设选用市、区(县)建设部门批准的通用图集。要加强农房施工管理,认真执行《建筑法》及建设部《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建质〔2004〕216号)的相关管理规定。要加强对集中连片农房建设和农户自建房的现场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施工队伍和村镇建筑工匠培训,确保农房施工质量和安全。要健全乡(镇、街道)农房建设管理机构,调整充实管理队伍,不断提高村庄建设管理水平。

四、加大扶持力度,推进村庄建设工作有效开展

要采取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筹资方式,加大对村庄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加大资金整合力度,集中现有各部门、各专项的涉农资金在不改变管理渠道和投向的前提下由区(县)统筹协调,按照村庄建设(治理)规划的要求,集中用于整村推进的相关项目建设。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调动金融、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一)资金扶持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村庄建设的资金扶持力度,对村庄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房改造建设给予积极支持。

1.市政府从2010年起设立村庄建设专项引导资金600万元,各区(县)要相应设立引导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各地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重点向省市新农村建设示范片中的相对集中建设的试点村倾斜。

2.各区(县)要安排土地出让收益统筹用于相对集中的村庄建设,解决道路、供水、排水、垃圾处理等公共基础设施的资金问题;对“双挂钩”农村居住点土地增值收益,可用于公共基础设施部分建设和农房改造建设;因重大建设项目征地需拆迁异地集中建设的村民居住点,要统筹解决基础设施建设。

3.要整合发改、国土、交通、农业、水利等各方面支持新农村建设资金向试点村倾斜,具体由区(县)统筹安排。

4.重大建设项目征地拆迁重建村、城市规划区内城中村、城边村和建制镇驻地村庄进行统一建设改造,用于安置农村居民的住房,按规定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城市规划区外旧村改造、整体迁建和农民自建住房,不收任何费用。

(二)用地支持

按照“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坚守耕地红线,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1.要抓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机遇,统筹安排好农村居民点、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二、三产业发展用地。在规划修编中对城镇、村庄周围的基本农田进行合理调整,为村庄建设和农房建设预留建设用地空间。

2.要积极争取利用好“双挂钩”政策,逐步扩大双挂钩范围和规模,最大限度地改造农村居民点。

3.村集体开展旧村改造节省出来的土地,复垦后由村集体组织管理使用。

五、加强领导,落实村庄建设的各项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加强村庄建设与农房改造建设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力推进。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确定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根据实际情况,突出当前工作重点,加强分类指导,抓好典型示范,采取先易后难、集中突破、树立样板、以点带面等方式,尽快打开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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