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投稿指导 期刊服务 文秘服务 出版社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首页 > 精品范文 > 交通规划标准

交通规划标准精品(七篇)

时间:2023-05-26 17:45:43

交通规划标准

交通规划标准篇(1)

1.国外发展现状

(1)英国

英国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的领跑者,也是低碳交通战略规划的开创者。一是注重宏观政策体系建设。2002年7月《未来机动车发展战略》(PFV),为低碳汽车和燃料的研发、引进与推广制定了一个全面的决策和行动框架,同时成立低碳汽车伙伴关系(LowCVP)和内阁低碳小组,以确保该战略的顺利实施和有效监督。2007年5月的低碳交通创新战略(LCTIS),率先提出低碳交通的概念,为鼓励低碳交通技术的创新和研发制定一个全面框架,分别对道路、航空、铁路以及海运部门的低碳技术进行了梳理,并制定了包括市场手段、强制措施、财政支持及信息宣传与意识提升等从低碳交通技术研发到商业化推广的鼓励性政策方案。[21]进入低碳经济转型时期后,2009年7月《英国低碳经济转型计划》,确定了2020年交通碳排放总量在2008年基础上减少14%的目标以及可再生能源比例、新车二氧化碳排放量等具体目标,并提出实现减排的关键领域和渠道,确定全面发展低碳交通的重点方向。[22]2009年11月《英国低碳经济转型计划》配套方案——《低碳交通:更加绿色的未来》,为未来10年低碳交通发展制定了总体战略规划。二是积极推行能效及碳排放标准。英国推行的运输装备能效及碳排放标准包括车辆碳排放标准、船舶能源效率设计指数等;英国在《未来机动车发展战略》之后,根据战略要求设定了两个明确目标:到2012年10%的新车二氧化碳排放量等于或低于100g/km(2002年英国平均新车二氧化碳排放量为178g/km);到2012年,每年新运行的公交车中至少有600辆要满足比2002年平均排放量低30%的排放标准。三是实行财税激励政策支持低碳交通发展,包括补贴低碳汽车、车辆税改革、燃油税调整以及税收优惠等,开发新的商业模式,用以支持低碳燃料汽车的市场发展,并考虑将交通的碳排放纳入英国或欧盟的排放交易体系。英国政府通过对公众的信息宣传和意识提升,提供低碳汽车和燃料的专业信息,提升消费者低碳意识;引导公众和企业选择低碳交通方式,促进个人和企业选择公共交通、低碳驾驶方式,对公共部门设定强制性目标等。

(2)日本

日本高度重视资源和环境问题,提出了发展交通循环经济的理念。在具体行动中通过政府产业政策的作用,采用先进技术,发展绿色运输,鼓励新能源交通工具,注重轨道运输及智能交通建设。[23]日本用了不到欧美1/4的时间内,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现代化交通运输网。一是低碳战略规划。为推进运输部门的节能技术开发,日本颁布了《下一代汽车发展战略》,提出把日本建成“下一代汽车研发生产基地”的目标及系统战略的新思路,规划了车用电池、生产资源、基础设施、国际标准化等发展目标及行动路线图。并设定2020年至2030年分车种推广目标:到2020年下一代汽车推广目标为20%~50%;到2030年达到50%~70%。鉴于混合动力车从简易型到高度型燃效可比传统汽油车提高10%~20%,电动车的二氧化碳排放仅是汽油车的20%~30%,预计下一代汽车的发展将是日本节能减排取得成效的突破点。二是政策减碳。日本于2008年6月制定了关于低碳社会行动计划,把转变生活方式作为减排的关键途径;制定了全球温暖化对策(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对策),包括自动车交通对策、构建环境友好型交通体系等。通过实施绿色标识制度、领跑者制度等,提高汽车的节能减排性能。[24]三是技术减碳。日本出台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政策主要涉及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PHEV)、纯电动汽车(BEV)、燃料电池汽车、生物质能源、智能交通系统(ITS)等方面的技术创新。日本通过对汽车运输企业等展开生态驾驶管理系统的普及,推动生态驾驶,提高燃油使用效率约15%。日本除大力发展下一代汽车外,还在铁路领域推进混合动力机车等节能车辆及高效电力设备的技术研发,推进超级节能船舶的研发,进行船舶能耗指标的标准化研究等。

(3)美国

美国建立了最早的碳交易所,最早执行了排放标准,制定了完善的政策法律和战略计划,在低碳战略、政策法规、碳交易机制、碳排放标准、综合交通与科技研究应用领域具有领先性。一是低碳战略规划方面。美国以制定和战略或规划的方式明确低碳交通发展的基本目标和拟采取的政策措施,其战略规划的重点集中在交通运输业低碳化发展和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研发生产与推广两个领域。[25]二是综合交通运输方面。高度重视交通设备的标准化和各种交通方式的联合运作,提高运输效率,减少能耗。目前,美国已拥有世界上最完善的综合运输体系,形成全国统一、权责清晰的综合运输管理体制,在规划、设计和建设的各个环节,高度重视综合枢纽和大型换乘中心的建设,解决好各种交通方式之间、综合交通网点与线之间、城市对外交通与内部交通之间的协调与连接,实现各种交通方式的立体、无缝、便捷连接。三是低碳法规制度方面。制定包括低碳交通在内的低碳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严格的排放标准,实施积极的环境经济政策,建立综合运输体系等。《能源政策与节约法》确定了针对小轿车和轻型卡车的公司平均燃油经济性标准,对达不到燃油经济性标准的汽车生产商或车主进行罚款和征收高油耗税。2005年颁布的《能源政策法案》中为每辆新型混合动力轻型车提供高达3400美元的税收抵免。四是碳排放标准方面。美国是世界上最早执行排放标准的国家,也是排放控制指标种类最多、排放法规最严格的国家。美国的汽车排放标准分为联邦排放法规即环境保护署(EPA)排放标准和加利福尼亚州排放标准。美国在能耗及排放统计上拥有完善的排放检测,美国环保署排放测算模型,并制定相关行业的标准。如2007年美国加州S-01-07执行指令,建立了低碳燃料标准,该标准旨在通过减少交通运输燃料生命周期内的碳强度来削减加州温室气体的排放,实现到2020年加州由交通运输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减少10%的目标。五是碳交易机制方面。美国在2003年建立了世界上最早的碳交易所——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实行非强制性自愿原则,并建立排放标准。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后,美国政府将不会为企业颁布二氧化碳排放配额指标。六是科技应用研究。美国十分注重应用高科技提高现有交通运输系统效率,解决不断增长的交通运输需求与环境、能源、资源之间的矛盾。

(4)欧盟

欧盟作为一个整体,十分注重综合运输体系的发展,强化铁路、内河和海运的整合,减少公路运输。20世纪90年代以来,欧盟了一系列战略、规划和政策,旨在减少交通运输对环境保护的不利影响。欧盟是碳交易机制的实施者与推行者,坚持建立一个安全、清洁、高效、一体化、可持续的现代化交通运输系统。[26-27]一是交通运输可持续发展战略与环境保护政策走在世界前列。交通运输在欧盟经济中有着重要的地位,欧盟大力推行可持续交通政策,核心内容是交通政策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在应对能源问题上,欧盟采取可持续能源政策推广新技术,启动节约能源的计划,发展使用清洁燃料的车辆,鼓励能效提高和替代能源技术的发展。欧盟的第五个环境行动计划——《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新战略》(1992~1999年)将交通运输业列为共同体优先采取可持续发展行动的领域之一,提出了交通可持续发展的具体策略。1992年2月的《共同体有关可持续交通策略》提出了保持可持续交通的主要措施。2001年,欧盟委员会了第六个环境行动计划——《环境2010:我们的未来,我们的选择》(Environment2010:OurFuture,OurChoice)。2001年9月,欧盟委员会了面向21世纪的《2010年欧洲运输政策白皮书》,提倡“可持续交通”原则,鼓励使用对环境影响较小的交通方式,特别是对石油依赖程度小的交通方式,将可持续交通作为欧洲交通运输发展的共同政策;欧盟可持续能源政策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促进替代燃料和低排放燃料的发展,通过使用替代燃料提高运输工具的能量效率,同时降低对燃油的依赖性。2003年5月,欧盟通过了一项旨在促进交通领域使用生物燃油的指令,根据该项指令,到2020年,用于交通的燃料要有20%是新型燃料。二是高度重视综合运输体系的整合与优化。1997年开始,欧盟委员会就致力于支持联合运输,为了实施联合运输,欧盟指令实施针对货物的“混合运输”(CombinedTransport),目的是通过对铁路、内河和海运的整合,减少公路运输。欧盟提倡的泛欧交通网络(TEN-T)对环境友好的交通方式也是一个促进,TEN-T的主要内容是改善基础设施,促进智能交通网络。

(5)其他国家

德国、加拿大等其他国家也都分别研究制订了交通运输可持续发展中长期计划。德国积极引导公路运输向水路、铁路等低碳运输方式转移,加快发展多式联运,开展绿色物流关键技术研究,促进可再生能源技术在交通领域的应用,实行交通技术创新,实施节能减排财税激励政策,制定强制性标准规范,政府宣传、示范和引导、积极制定碳排放交易等综合交通节能减排政策。加拿大建设“氢公路”,氢巴士车队服务2010年加拿大冬奥会。

2.国内发展现状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与低碳发展,做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并组织开展低碳交通运输相关研究,切实加强统筹低碳交通运输规划指导。一是制定低碳交通运输的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2007年至今,国家先后制定了《节能中长期规划》,《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作为重点领域进行统筹部署。2008年交通运输部编制印发了我国交通运输行业第一个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中长期规划纲要》,2011年了《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这两个规划在总体上提出到2015年、2020年我国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与低碳交通中长期发展思路、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与保障措施。原铁道部分别于2007年和2012年4月制定了《铁路“十一五”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铁路“十二五”节能规划》,明确提出铁路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重点任务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等。2008年中国民用航空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民航行业节能减排规划》,2011年中国民航局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民航业节能减排目标,要求到2020年燃油效率年均改善保持在1.5%并力争实现航空排放零增长,2050年二氧化碳净排放量比2005年要减少50%。目前,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核心指标、重点任务与工程等已纳入到国家《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十二五”综合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民航“十二五”发展规划》、《国家铁路“十二五”发展规划》等综合通规划之中。其中,《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确定了绿色交通建设目标,力争行业总悬浮颗粒物和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比“十一五”末降低20%。二是出台了低碳交通运输实施方案等配套政策,推行低碳交通城市试点。交通运输部的《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指导意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公路水路交通发展政策》、《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指导意见》、《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实施方案》、《交通运输行业“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等文件分别提出了2015年、2020年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与绿色低碳发展的指标和任务。为加快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两批共26个城市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印发了《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城市试点实施方案编写内容参考提纲》,组织开展了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编制研究工作,重点围绕碳排放管理体系、基础设施、运输装备、运输组织、智能交通和公众信息服务等6个方面科学规划。目前,26个城市试点实施方案已通过交通运输部组织的审查批复,进入组织实施阶段。试点工作还要求试点城市组织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或低碳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规划的编制研究,目前广州、烟台、淮安、无锡、蚌埠等城市已经组织开展相关研究编制工作。此外,许多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一些大型交通运输企业都纷纷编制了节能(减排)与低碳发展规划。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安徽、江西、河南、贵州、海南、重庆、福建、广东、上海、江苏等多个省(区市)交通运输厅,广州、深圳、烟台、乌鲁木齐等城市正式编制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或中长期专项规划,如上海市交通运输与港口管理局制定印发了《上海市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湖北省低碳交通发展规划(2011-2015)》已经通过专家评审,无锡、淮安等市也开展了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战略规划研究;中远集团、中海集团、中国交通建设集团、上海港、天津港等企业也研究制定相关战略规划。三是组织了低碳交通运输发展宏观战略研究。近年来,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等部门组织相关研究机构进行了初步研究探索,并形成了相关战略规划与政策指导文件。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了《新时期加快推进绿色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战略研究》、《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研究》、《交通运输碳排放统计监测与低碳政策研究》等重大战略与政策课题;国家发改委当前组织开展的中国低碳发展宏观战略研究课题,其中《中国交通低碳发展战略研究》作为其中重点之一,拟研究提出中国交通运输发展战略目标、战略重点、实现途径与战略措施;中国工程院咨询研究项目和美国能源基金会资助项目《中国交通运输中长期节能问题研究》,重点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资源优化配置的视角对中国交通运输中长期节能的目标、方向与政策等问题系统深入研究。此外,相关省市也正在组织开展相关战略性研究,如广东、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科技计划项目《广东省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河南省绿色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战略研究》。总之,我国低碳交通运输规划已经全面进入理念倡导、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阶段,具备较好的研究工作基础,为进一步完善、提升与系统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我国低碳交通运输规划研究存在的问题

我国在交通运输行业低碳交通规划相关领域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工作。但是,面对新时期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特别是随着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国际压力的不断加大、交通运输部“大部制”改革之后管理职责的调整变化等,低碳交通运输规划范围和领域也应相应予以拓展,统筹综合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另外,在低碳交通运输规划编制中,要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更加强化定量分析方法和模型,以增强规划编制的理论性、基础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同时,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低碳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必须做好相关的制度设计,实现“政府主导、市场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有机统一。总体看,当前我国低碳交通运输规划相关研究领域还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缺乏完善的规划理论与方法支撑,尚未权威的编制指南。目前我国交通运输节能低碳规划尽管已有法律和部门规章作出了明确要求,但低碳交通运输规划理论、方法、模型等基础性研究尚不多见,规划编制缺乏有力的理论与方法支撑,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仍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交通运输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统计监测等基础性研究严重滞后,[28]成为了重要瓶颈制约;现实中许多地方和有关企业还没有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编制相关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与低碳发展专项规划,更没有将其纳入交通运输发展总体规划;已编制规划的地方或企业,其规划编制的经验性和随意性较强,规划编制和审批程序、编制方法和核心内容等有待规范,影响了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无法保证目标的合理分解和有效落实,行业目标和重点将有可能落空。二是缺少国家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的顶层设计与总体规划。综观当前国内既有研究成果,由于体制,对公路、水路、铁路、民航等单一运输方式的研究相对较为关注,大多是从单一部门角度集中在节能减排、提高能效等方面的研究。但从构建绿色低碳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视野来看,对于建设绿色低碳型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缺乏战略规划层面的顶层设计,各种运输方式低碳发展、协调发展的目标和重点任务还不明确,发展路线不清晰。三是缺乏适应低碳技术与管理创新的配套政策体系设计。目前,我国对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成熟技术的研发推广相对较为重视,但对气候友好交通技术的前沿跟踪、战略规划等前瞻性研究相对滞后;从政策工具手段来看,行政监管、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的应用相对较多,而对碳排放交易、节能减排自愿协议、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机制研究探索刚刚起步;对国内节能减排政策制度研究相对较多,而对于国际气候谈判如何增强话语权、发挥引领作用,如何通过国际合作促进国内能力建设,尚缺乏长远谋划和部署等。

三、低碳交通运输规划研究的发展趋势

交通规划标准篇(2)

根据《湖南湘江新区新型智慧城市顶层设计》及《湖南湘江新区2021年城乡规划编制计划》的相关要求,围绕梅溪湖国际新城的定位和规划发展需求,结合“交通强国”、“新基建”国家指导政策,有必要构建交通设施管理精细化、交通治理精准化、出行服务品质化以及具备新城特色的智慧交通体系,全面提升区域交通运行安全和效率、用户出行体验和管理效率,将梅溪湖国际新城打造成为安全便捷、畅通高效、绿色智能的智慧交通示范科技创新城。为更好地开展本项目规划编制工作,特制定设计任务书,具体内容如下:

二、编制依据

(一)《湖南湘江新区新型智慧城市顶层设计》

(二)《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

(三)《住建部工信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试点通知》

(四)《湖南(长沙)车联网先导区创建要求》

(五)《长沙市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六)《长沙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18-2035)》(在编)

(七)《长沙市2050战略规划》

(八)《长沙市交通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

(九)《长沙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十四五”专项规划》

(十)《湘江新区综合交通规划》

(十一)《梅溪湖国际新城(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

(十二)《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东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

(十三)《长沙高新区枫林路以南片(含中联重科智慧产业城)控制性详性规划》

(十四)规划范围内其他相关已编规划、研究成果以及交通年报数据

(十五)规划范围相关道路施工图及城市交通现状调查数据等资料

(十六)湘江新区核心区智慧交通专项任务书

三、规划范围

研究范围:对湘江新区核心区交通进行统筹分析、研究,重点研究梅溪湖国际新城、枫林路以南片(中联重科智慧产业城)区域,面积约为38km2。

规划范围:梅溪湖国际新城一期、二期(东南片),面积约为28 km2。

规划年限:2021 年作为规划基年,规划期限至2025 年,展望到2035年。

四、编制内容和深度

(一)形势研判

结合国内外智慧交通发展态势,分析梅溪湖片区在智慧交通建设方面的发展现状,以及需求、发展思路。

1、国家政策、行业发展、技术发展解读

开展交通强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数字交通、交通信息化等相关的国家政策与行业发展实施方案的解读,开展大数据、智能网联、人工智能、云计算等先进技术与智慧交通融合应用的技术发展趋势与国内外类似案例分析,总结其优缺点、行业壁垒,以及智慧交通发展战略、建设思路、有关政策支持等内容。

2、梅溪湖片区交通情况分析

开展梅溪湖国际新城交通运行现状调研,梳理分析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公共交通、停车、标示标牌等基础设施内容,总结存在的问题。

梳理梅溪湖国际新城智慧城市、智慧交通软硬件设施、智慧交通发展现状情况,从规划到实施、管控运营模式全方位梳理动态交通运行、静态交通发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矛盾,总结片区智慧交通的控制要素,并提出片区智慧交通系统实施的必要性分析。

3、智慧交通发展思路和目标

在传统“重建设,轻运营”项目规划建设思路下,现有智慧交通系统缺少有效的运营管理机制,难以提供高品质的社会服务和产品应用。本次规划须以保障项目未来运营服务质量为前提,以运营思路引导项目前期规划建设,形成“规划-建设-运营-评估”闭环式智慧交通整体解决方案。

(二)具体方案内容

1、规划分析

梳理相关上位规划,考虑片区交通需运行实际需求,确定片区智慧交通规划定位,研究梅溪湖国际新城智慧城市交通系统的建设需求,确定智慧交通建设的发展目标和总体架构。

2、明确功能定位及对象

研究片区智慧交通在路网及停车中的功能、作用、服务对象。

3、片区智慧交通系统设计

根据智慧交通基础建设的需求以及智慧交通系统的服务领域,将智慧交通系统的设计分解为(1)区域智慧交通需求分析;(2)智慧交通总体框架设计;(3)交通信号控制系统设计;(4)交通视频监视系统设计;(5)交通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设计;(6)交通信息采集系统设计;(7)交通信息发布及服务系统设计;(8)、交通标识标牌系统设计;(9)智慧公交系统设计;(10)智慧停车及诱导系统设计、(11)数据传输及通信系统设计、(12)交通信息平台设计等相关系统设计。

4、建设标准与规模

研究分析目前国内领先并且成熟的技术路线,最终选定适合梅溪湖国际新城智慧交通的各个子系统选型和技术路线,提出近期、中期、远期建设计划(2021年-2025年按时序详细铺排具体建设内容),提出建设标准,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及建设形式。

5、运营及维护

充分考虑智慧交通系统的多样性、兼容性以及信息互通性,提出各系统运营维护方案、相关政策支持以及体制管理建议。并提供可实施的运营方案,涵盖建设、运营主体,运营模式,资金保障等内容。

6、投资匡算

对片区智慧交通实施方案进行投资匡算,评估对应的交通效益。

7、智慧交通规划管控措施及建议

(1)提出片区智慧交通详细规划实施路径与保障措施,包括强化组织管理机制建设、加强后续资金保障与管理、健全智慧交通培训制度、健全新型技术研发应用保障机制等,有序推动智慧交通建设项目的实施。(2)提出行业指导政策建议,对标全国先进,突出片区特色,推动智慧交通、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发展相关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完善,建立、健全本地智慧交通标准规范,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开放监控、管理、服务等核心关键数据,建立数据互通共享机制。(3)提出智慧交通规划条件核发、方案审批等规划环节管控措施建议,确保先进性和实用性。

(三)规划深度

规划文本的编制深度达到详细规划深度,指导具体项目方案设计。

五、规划编制要求

(一)规划提交成果

规划成果必须符合本任务书的规定,并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本次规划研究成果应提交: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图集、基础资料汇编。

规划文本应当表述规划结论,内容明确简练,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规划说明书应当对规划文本做出详细解释,并需要详细阐述研究过程以及规划结论的推导依据。图集所表达的内容应当清晰、准确,与规划文本内容相符。

本规划提供最终成果为《梅溪湖国际新城智慧交通详细规划》成果,纸质报告各10份,光盘刻录电子文档1份。

(二)编制时间安排

本规划计划实施周期为2021年7月15日-2021年11月14日。

序号

工作阶段

工作内容

时间安排

1

启动阶段

项目启动及实地调研,完成现状调研资料收集、问题与需求分析、规划目标、发展思路与策略研究工作

7月15日—8月5日

2

初稿编制阶段

智慧交通顶层设计与框架体系

8月8日—8月12日

3

规划设计(初稿)编制及汇报

8月16日—9月30日

4

补充调研

10月1日—10月10日

5

征求意见阶段

规划设计(征求意见稿)编制

10月12日—10月20日

6

征求并收集各相关单位意见

10月21日—10月25日

7

专家评审阶段

规划设计(送审稿)编制

10月26日—11月4日

8

项目专家评审会

11月5日—11月11日

9

规划设计(终稿)编制并提交

交通规划标准篇(3)

【关键词】生态规划;民生关怀;生态城区;绿色社区

1. 前言

(1)快速的城市化进程使得2012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2.6%,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城镇化发展关系到区域、城乡的统筹发展,关系到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1],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居民面临着住房、工作、交通、生活等不同方面的问题。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发展,民生保障与居民幸福生活成为世界各国在城区规划发展过程中的重点关注之一。以人为本和生态保护应是城区规划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城区的发展应以居民在城区内的舒适生活为根本目标,指导优化规划布局、完善配套设施、创造舒适的室外环境、共享公共资源等成为实现民生保障与居民幸福生活的重要途径。

图1LEED ND民生关怀内容分析(2)本文主要关注城区开发过程中的民生关怀,首先分析了美国绿色社区认证标准(LEED-ND)、国内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对民生关怀的相关要求,然后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对比分析,通过异同点的比较与研究对我国城区规划与开发进行思考,最后结合天津市解放南路生态城区的案例对城区规划中的民生保障进行了实践研究。

2. LEED评价标准中的民生关怀内容

美国LEED(Leadership in Energy and Environment Design)标准是美国绿建协会(U.S. Green Building Council)提出的以商业运作为主要运行模式的国际化的认证体系,包含街坊(LEED for Neighborhood Development)和建筑(LEED for New Construction, Core and Shell Development, Schools, etc)两个层面的标准[2]。LEED ND主要从选址及连通性、邻里模式设计等体现对民生关怀的关注[3],提倡紧凑型开发、选址在对私家车依赖少的场地、建设混合使用的邻里中心、规划混合收入人群的多元社区以及邻里学校,同时注重慢行系统设施与环境的建设,包括自行车交通网络与停放设施、可步行的街道、绿树成荫的街道、减弱区域内的热岛效应等(图1)。

3. 国家绿色生态城区标准中的民生关怀内容

《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1]民生关怀内容主要体现在对规划布局的优化控制和城区生活配套设施的合理配置两方面(图2),要求“城区内50%以上的街坊包含居住用地(R2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类)、商业服务业用地(B类)中的任意两类用地”,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科学,道路交通规划合理便于公众绿色出行。同时注重城区内混合收入人群的住房设置要求“城区中保障性住房套数占住房总套数的比例不小于20%”,“城区内公共(开放)空间应供大众免费使用。政府运营的公共开放空间全部供居民免费使用”,城区内设置技能培训中心,设置老年人社会服务设施。在慢行系统方面要求城区内规划建设连续的自行车和步行交通系统。在室外环境方面要求降低热岛强度等[5]。

4. LEED ND与国家绿标中的民生关怀内容对比分析

4.1LEED ND标准、国家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在民生关怀方面具有相关的要求,综合比较各标准中相关内容,其相同点主要体现在:

(1)LEED ND与国家绿色生态城区标准均鼓励临近已开发区域进行城区的规划与开发,充分利用既有城区的基础设施条件。

(2)均要求通过科学的规划布局为居民生活、工作提供便利的基础条件,空间上的短距离与通达性是居民生活便捷的保障,也是居民采用慢行交通方式出行的前提。

(3)均对室外环境、绿色交通等提出要求,通过创造舒适的微气候与室外环境,促使居民采取自行车、步行等慢行交通方式。

(4)均在居民共享公共资源方面提出要求,通过要求公共空间的可达性与共享性、混合收入社区的建设等实现社会资源的公平享用,从而在规划设计阶段确保对社会各阶层的民生保障。

(5)两个标准不仅关注合理的选址、完善的设施配套,而且重视规划过程中公众的参与,强调在规划设计过程中公众的参与。

(6)均提出了无障碍设计要求,体现对特殊人群的关怀。

4.2其不同点为:

(1)国家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提出了历史文化的可持续性要求,关注规划对历史文物的保护以及城区有一定历史文化特色的既有建筑的保护与改造再利用。

(2)国家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提出了针对老年人群体的社会服务设施配套要求,表达了对特殊群体的关怀。

5. 生态城区规划中民生关怀的实践案例

综合分析国内外的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后,我们在具体项目实践中尽量采用各标准的优点而完善各自的不足,本文以天津解放南路生态城区作为案例进行分析。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是解放南路生态规划民生关怀方面的目标,生态规划中设置了民生保障一级指标,并在设置了对应的从属级指标对一级指标进行细化,通过区域、街坊、建筑三个层次的控制与实施来达到生态规划对民生关怀的要求(表1)。

6. 结论

LEED ND标准与国家绿色生态城区标准都在规划布局、设施配套、资源享用等方面体现了民生关怀,要求首先注重空间规划的科学与合理,实施混合开发,在空间上为居民便利生活提供前提条件;其次,要求对生活配套设施进行科学合理的设置,为民生保障提供必要条件;最后通过混合收入社区规划、公共设施的开放性、规划的公众参与等措施实现社会资源的公平共享。两个标准中民生关怀的理念与内容对城区规划与开发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具体实践可依托于生态规划、交通规划、景观规划等专项规划进行民生关怀相关技术措施的落实。

参考文献

[1]李迅,刘琰,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特征与态势,中国绿色建筑2013,2013年4月,P31~43.

[2]李宝鑫,刘小芳,李旭东,芦岩,关于绿色建筑与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中雨洪管理内容的对比分析,生态城市与绿色建筑,冬季刊2012,P36~39.

[3]王有为,王清勤,赵海,曹博,学会标准《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编制简介,中国绿色建筑2013,2013年4月,P203~207.

交通规划标准篇(4)

一、充分认识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重要性

城市公共交通是由公共汽车、电车、轨道交通、出租汽车、轮渡等交通方式组成的公共客运交通系统,是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益事业。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符合城市发展和交通发展战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缓解交通拥堵的重要手段,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二、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坚持城市公交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的方针,树立公交优先就是人民大众优先、公共服务优先、公共利益优先的理念,在现阶段形成以大运量公共汽车为主体、出租汽车等其它公共客运交通方式为补充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构建多功能、一体化、现代化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和高效、通畅、舒适、便捷的新型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安全便捷出行需要。

(二)主要目标

到2012年,达到以下目标:

1.公共汽电车平均运送速度达到20㎞/h以上,发车正点率达到90%以上,建成区任意两点间城市公交可达时间不超过50min;

2.公共汽电车交通覆盖率按车站服务半径300m计算,建成区大于50%、中心城区大于70%;

3.城市公交在城市交通总出行中的比重达到30%以上;

4.城市公交线路网密度中心区达到3km/k㎡~4km/k㎡,边缘地区达到2km/k㎡~2.5km/k㎡;

5.平均每万人拥有公共汽电车数不少于15辆标准车,公交车总数达到4220辆标准车(按2008年末市市区人口281.29万人测算);

6.停车场按国家标准(200㎡/标准车)设置,新增用地1013亩;

7.公交车辆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燃料,新增车辆尾气排放达到国Ⅲ标准,减少空气污染。

三、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加大政府投入,加快车辆购置和场站建设

1.将城市公交投入纳入市财政预算。市政府每年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5%,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提取10%专项用于公交换乘枢纽场站建设、公交车辆更新购置、公交科技进步投入。

2.严格规划建设公交场站。对租用农民土地所建的临时停车场,符合城市规划的采取政府征收、划拨方式;将公共交通场站和配套设施纳入城市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计划,作为新建居民小区、开发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工程项目配套建设内容,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未按规定配套建设公共交通场站等公共设施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验收。

(二)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企业营运管理水平

1.对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行成本规制管理。即:在合理界定城市公交企业成本范围和建立单位成本标准基础上,确定各种财政补贴额,使企业补后规制成本利润率达到一定水平。同时,把补贴与企业服务指标、成本控制水平相挂钩,促使企业精打细算、降低成本、提高营运管理水平。

2.建立公交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确保公交职工年均工资不低于市在岗职工年均工资水平,保证公交职工队伍稳定。

3.结合城市规模、人口、经济发展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合理确定票价,并在一定范围内打折优惠,实施低票价,鼓励和吸引更多的市民出行首选公共交通,有效缓解城市道路拥堵。

4.加快公交智能化、信息化建设,逐步构建智能交通系统,尽快完成公共交通出行查询系统,车辆运行显示系统、运营调度系统、站点和停车场站管理系统建设,提高运营管理科技含量和水平。

四、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工作责任分解

市城乡规划局

对新建和改建道路红线宽度在50米以上(含50米)或有条件道路,规划设置公交专用道;在城市开发区、大学园区、大型公共场所以及大型居民小区规划配置公交场站设施,公交停靠站根据公交线网规划覆盖客流通道,以保证城市未来发展主要区域公交需求。

对规划确定的城市公共交通保养场、停车场、枢纽站、首末站、出租车服务中心等城市公交项目用地严格控制,用地变更严格履行规划调整法定程序。对违反规划侵占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编制《市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并做好与《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衔接工作和年度项目计划、城市公交停保场站建设规划,完善项目审批手续。

对城市公交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管运作,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引进快速公交运营系统,尽快建设BRT1号线;优化线网结构,开辟和调整公交线路,新增公交车辆;加强公交企业经营、服务质量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营运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交智能化发展。

市财政局

将城市公交发展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落实到位,建立规范的公交成本费用评价制度,合理界定城市公交企业成本和单位成本标准;对公交企业成本和费用进行年度审计评价,建立规制成本下的补贴、补偿和补助机制,保证公交企业补后规制成本利润率达到6%。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将城市公交发展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依据《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对分年度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时核准、备案和上报、批复。

市国土资源局

优先安排城市规划所确定的公交保养场、停车场、枢纽站、首末站等项目用地;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属于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首末站、调度中心、整流站、车辆保养场等项目按照划拨方式供地。不得改变用途。

市物价局

合理编制公交票价方案,协助省物价部门科学合理制定我市公交票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将公交专用道、出租车停靠点和快速公交道路等建设项目纳入年度城市建设投资计划,与城市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在不设置公交专用道的路面距路口100米处拓宽道路设置公交专用道。

市交警支队

减少对公交车的通行限制,设置公交优先交通信号系统,加强公交专用道管理,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公交专用道监控系统并有效管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企业提供职工工资收入合理增长政策指导,对公交企业执行国家工时制度以及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费用缴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工作组织领导机构

交通规划标准篇(5)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创新、精致、幸福”和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以解决农民“行有所乘”为根本目标,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形成资源共享、衔接有序、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镇村公交发展格局,为城乡居民提供全方位的均等化交通出行服务。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推进镇村公交发展是政府强化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县(市、区)、乡(镇)政府是推动镇村公交发展的责任主体,交通、财政、规划、公安、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管理服务,为镇村公交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2、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推进镇村公交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需求特征,探索合理模式和路径,调整好各方利益,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不断总结,稳步推进。

3、政策创新、保障到位。推进镇村公交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要树立城乡一体、均等服务、以人为本、节约经营的发展理念,创新制定政策措施,提供组织领导、财政资金、道路设施、站亭建设的综合保障,切实提高镇村公交运行质量和覆盖水平最大程度地方便群众出行。

三、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确保全市60%以上乡镇开通符合标准的镇村公交,其中重点中心镇100%开通。镇村公交公司化经营率100%,运行车辆GPS安装率100%,运行车辆符合国家排放要求100%。

具体年度目标:年,优先选择重点中心镇,确保邗江区5个以上,各2个以上乡镇开通镇村公交;2012年,邗江区80%以上,30%以上乡镇开通符合标准的镇村公交,其中重点中心镇100%;2013年,50%以上乡镇开通符合标准的镇村公交;2014年,0%以上乡镇开通符合标准的镇村公交。

四、建设要求

1、镇村公交的责任主体。县(市、区)、乡(镇)政府是发展镇村公交的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要编制县域镇村公交线网规划,出台镇村公交发展的扶持政策。

2、镇村公交的内涵。镇村公交是指以乡镇为单位或者相邻几个乡镇为片区,连接乡镇至行政村(镇与镇之间、村与村之间),具有公交基本特征的客运线路。

3、镇村公交的标准。镇村公交实行公司化经营、低票价运行,运作模式实行“五定五统一”(定线路、定班次、定时间、定站点、定票价,统一车型、统一标识、统一调度、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管理);正常运行时间一年以上,服务质量考核优良,旅客满意度达到90%以上;建有农村客运站的,镇村公交进站经营,并与县乡客运班线实现无缝衔接;班次平均间隔时间应满足出行需求;统一选用符合基本技术要求的经济型车辆,统一喷涂镇村公交标识;车容车貌良好,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统一安装卫星定位终端设备;公示服务承诺、监督投诉电话和线路走向图;镇村公交的开行和运行符合《省农村客运班车安全保障工作规定》有关要求。

4、镇村公交的经营主体。镇村公交的经营主体为现有专业客运企业或是其成立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必须实行公司化经营,禁止挂靠和承包经营。

5、镇村公交的管理主体。镇村公交管理的主体为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地乡镇交管所在当地运管机构指导下负责辖区内镇村公交经营秩序管理和农村客运站驻站管理。

五、实施步骤

镇村公交的发展分为试点先行、全面推进、总结提高三个阶段。

1、试点先行。各县(市、区)政府研究编制镇村公交发展规划,出台镇村公交发展扶持政策,制定可操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按照“试点先行”的原则,全市选择邗江区杭集镇作为镇村公交开行的试点乡镇,各县(市)优先选择市级重点中心镇进行试点。在试点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大力推进镇村公交发展。

2、全面推进。各地按照镇村公交发展的总体目标,全面组织实施,有序推进镇村公交发展计划。

3、总结提高(2015年)。进一步巩固已取得的成果,全面提升镇村公交的服务与质量,建立镇村公交发展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1、基础设施。根据镇村公交发展规划,各县(市、区)政府对不符合客运车辆安全通行条件的农村公路和桥梁,应优先提前列入改造计划,采取新建、拓宽、路肩硬化、增设错车道等有效措施加快改善,确保道路安全通行条件。镇村公交发展规划应围绕乡镇总体规划和路网、集中居住点规划,按照“路、站、运”一体化的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客运站、亭建设。全市镇村公交发展计划涉及的路、桥新建、改造项目要提前完成,所有涉及改造或新建的路、桥须在2013年前完成。

2、政策扶持。经考核验收,省交通运输厅对开通符合标准镇村公交的乡镇实行“以奖代补”政策,每个乡镇奖励资金40万元;市将给予一次性专项奖励;各县(市、区)、乡(镇)政府都要出台和落实配套支持政策。镇村公交发展涉及的客运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除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下达的专项补助外,地方财政要加大投入,确保配套资金的落实。

3、财政补贴。镇村公交实行低票价,其经营性亏损以及承担的社会公共服务等政策性亏损,由各县(市、区)财政、当地乡镇在考核、考评、审计的基础上,全额予以补贴补偿。镇村公交的税费征收项目全额免征。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交通、财政、规划、公安、安监、国土、审计、税务、物价、建设、监察、宣传、科技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镇村公交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编制镇村公交发展规划,并具体组织实施镇村公交发展工作;财政、审计部门负责对镇村公交经营企业运营成本、收入进行审核以及财政补贴资金的落实和监管;公安、安监部门要加强镇村公交及农村公路安全管理和监督;规划、国土、建设部门协助做好镇村公交发展规划,落实农村客运站亭(牌)、首末站、调度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及相关优惠政策;税务部门按照政府要求落实对镇村公交企业相关税务优惠政策;物价部门联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核定镇村公交运营票价;监察部门负责镇村公交各项工作实施落实的效能监察;宣传、科技部门负责做好镇村公交发展的宣传报道和新技术应用指导;各乡(镇)政府具体实施农村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落实镇村公交相关补贴政策,负责协调处理镇村公交相关工作;其他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配合工作。

交通规划标准篇(6)

关键词:属地管理;两化管理;各阶段管理重点

中图分类号:C913.32文献标识码:A

一、管理模式概述

1.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实施全过程,严格推行和执行“一模两化”的管理方针。

所谓“一模两化”:“一模”就是“小业主大监理”的工程管理模式,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理,并建立严格的监理组织体系;“两化”就是“施工现场标准化、施工作业规范化”。“一模”是基础;“两化”是常态;安全、质量管理可控是最终目的。

小业主大监理的核心目的是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能,要求监理单位自觉往前站,主动监理、有效监理,同时,在自身能力范围内为业主提供其增值服务。

施工现场标准化的核心目的是保证安全,要求各种施工机器具、材料及构配件按国家、行业、企业标准进行5S定置管理,使施工现场保持常态。

施工作业规范化的核心目的是保证质量,要求每道工序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及规范落实到实际施工中,使各道工序规范化作业保持常态。

2.为了规范管理界面,确保施工的有序、高效进行,在全过程中,严格执行确定的“施工现场属地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属地管理指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材料、设备进出、成品保护及人员准入等方面的规范化管理,以及现场各专业作业工序安排、公共资源配置、接口界面协调等管理工作。其属地划分如下:

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车站设备安装装修阶段主要分为两类属地:

一类是车站区,以车站公共区及设备区为属地,以风水电安装单位为属地管理单位,以风水电安装监理单位为属地监理单位,以风水电安装项目工程师为属地管理业主。

另一类是轨行区属地,以车站及区间轨行区为属地,以轨道施工单位或供电施工单位为属地管理单位,以轨道监理单位为属地监理单位,以轨道工程项目工程师为属地管理业主。

设备安装、装修阶段施工现场管理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在现场协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现场协调办公室、总调度室的具体协调下,以车站区、轨行区为单位落实施工现场管理职责,规范管理界面,确保施工的有序、高效进行。

二、 实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之目的和措施

施工现场标准化的核心目的是保证安全,要求各种施工机器具、材料及构配件按国家、行业、企业标准进行5S定置管理,使施工现场保持常态。

首先,要求施工单位进场后进行现场总平面布置,制定标准化工地创建方案。根据方案确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合同及劳务用工管理目标,并分解量化到人,随着工程进度对现场各个管理环节及时完善,不断细化,各类要素持续优化改进,促进现场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对施工现场人、机、料、法、环五大要素的管理做出标准化要求,进行5S定置管理,实现场容场貌的秩序化。

对工程施工活动的各个环节实行程序化管理,做到质量与安全管理环环相扣、层层把关,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尤其是通过监督、检查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不断巩固和扩展标准化工地,提升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三、 实行施工作业规范化的目的及措施

施工作业规范化的核心目的是保证质量,要求每道工序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及规范落实到实际施工中,使各道工序规范化作业保持常态。

督促各施工单位在其项目内进行规范化管理,在项目内实现规范化施工作业,就是要求作业现场每道工序按施工标准、规范、规程要求的材料、方法、工艺标准来进行施工作业,使每一道工序做到有章可循。

通过全员、全过程按标准及规范要求进行作业,来保证工程质量全面达到标准及规范的质量要求,杜绝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站采取实行各专业“样板”点工程,以点带面,保证整个工程质量达到标准及规范的质量要求

四、各阶段管理重点

1.实施前准备阶段

(1)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到位

及时督促施工单位人员到位(包括装修施工以及设计配合主要负责人),建立相关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完成安全、质量报监工作。

(2)协助业主进行各类交底、图审工作

向装修单位进行业主建设管理交底、设计交底、质监交底、安监交底、监理交底、安全交底、质量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等。

(3)督促装修单位实测实量细致深化施工图

督促装修单位对土建具备条件的地方进行实测实量,现场密切关注机电安装单位的进度、前期的设计、机电安装单位的施工图深化结果、现场的实际高度、位置,依据实测实量结果深化施工图,完成最终的排版图;现场过程中进行跟踪,及时发现问题,避免标高、位置等发生错误造成大面积返工,难以满足装修效果。

(4)材料供货计划

督促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排版图的工程量清单,结合土建、机电安装单位、各系统单位进度详细列出甲供材料供货(需求)计划并提交业主设备物资部,过程中及时沟通,配合业主设备物资部完成甲供材料的采购,确保材料能够按时到货;同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乙供材料的进场时间,确保乙供材料按时到货。

(5)督促装修单位完成工期策划

1)认真梳理各站土建、轨道、机电及个系统单位施工进展及计划情况,开展场地、工期及物资供应策划工作;

2)进行工期策划,合理安排人员及资源配置;

3)根据工期策划确定供货需求计划。

(6)场布策划

接受地盘管理单位的管理,对其施工领域进行场地规划及布置(策划5S定置管理方案)。

1)合理规划临时堆放场地及临边防护;

2)根据场布策划与属地管理单位(机电安装单位)场布策划衔接,临水、临电、材料堆放场地、材料设备成品保护对属地管理单位提需求。

3)场布策划满足属地管理单位要求。

2.施工实施阶段

(1)质量管理

以规范化施工为基础,确保每道工序按规范、规程要求的材料、方法、工艺标准实施。

(2)现场管理

严格监督执行批准的场布策划,以标准化现场为基础,通过可视化、定置化管理实现标准的常态化。

(3)关注甲供材料供货时间,协助业主设备物资部及时供货,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对甲供材料进行现场验收及保管工作。

(4)协调各施工场地、工序、接口

强化现场协调,统一认识,在有限的时间、有限的资源下保证工程的有序进行,协助业主建立现场协调管理各项会议制度,包括月协调会议、周协调会议、每周轨行区施工与运输计划协调会和不定期的专题会议。

特别关注相关工序的转换和与各专业接口界面的划分及处理,避免返工问题。在公共区吊顶施工要考虑与各专业管道的施工前后顺序;在站台层公共区吊顶要考虑与屏蔽门门机顶箱的接口处理等;在进行墙面装饰施工要考虑与动照专业、消防给排水专业及综合监控等专业的配合;在进行地面施工时要考虑与扶梯、屏蔽门专业、AFC专业的配合。

交通规划标准篇(7)

一、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优先地位

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益事业。我市城区人口密集,道路交通资源有限,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加,城市主要道路趋于饱和,车辆行驶速度降低,道路交通拥堵、群众出行不便、交通环境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现代化城市建设。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的有效措施,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重大意义,大力支持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优先地位,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步伐。

二、明确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城市公共交通为人民生产生活服务的方针,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科学管理、协调发展”总体要求,突出公共交通公益属性,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全力打造全省领先、全国一流公交服务体系,为市民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经济、环保的出行服务,提升公共交通的竞争力和出行分担率,为共建共享“三生融合·幸福温州”提供有力的交通保障。

(二)总体目标。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的主导地位确立,基本形成以轨道交通(市域铁路)和快速公交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社区巴士为辅助,出租车和水上观光巴士、轮渡为补充,干支协调、结构合理、高效快捷,与城市规模、人口和经济发展相适应,规模上可承担中心城区居民基本出行需求,范围上辐射周边20公里范围内中心镇,品质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有保障有力、服务优质、设施完善、运营安全、管理规范等特征的公共交通体系,争取进入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行列。

到2015年,市区公共交通发展阶段性目标: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30%以上;城市公交线路总条数达到150条以上;公交准点率达到90%以上;建成区高峰时段平均候车时间小于5分钟,平峰时段平均候车时间小于7分钟;万人公交车辆拥有率达到10标台以上;建成区公交线网密度达到3公里/平方公里,郊区公交线网密度达到2公里/平方公里;500米站台覆盖率,建成区达到70%以上,中心城区达到90%以上;公交车辆运营平均时速达到20公里以上;乘客平均换乘系数控制在1.5~1.7之间;公交车辆更新率年均12%以上,空调车和国Ⅲ以上标准车辆达100%;建成20个公交换乘中心;公交车辆环保定期检验率达100%,上路车辆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率达100%。

三、科学编制和实施公共交通发展规划

(一)完善公共交通规划体系。坚持规划引领,及时修编、全面实施《温州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温州市城市公共交通规划》,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公交线网、公交枢纽、停车场站、公交专用道等专项规划和实施计划。

(二)着力提高规划编制质量。认真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准确把握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律,全面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切实增强规划的前瞻性、系统性、科学性。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和土地配置模式,尤其是瓯江口新区等新开发功能区块,要通过调整用地模式创造有利于公共交通发展的环境,建立城市公共交通与城市发展形态的和谐关系。坚持以公交走廊作为城市的发展轴,以大型站点为城市发展节点,进行居住、工作、商业、公共设施等土地高强度混合开发,促进组团内职住平衡,降低出行强度,减少潮汐式通勤交通。

(三)保障规划全面落实。严格执行公共交通规划,定期对公共交通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违反规划、侵占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及其建设用地的行为,保证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发展用地需求。规划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对城市公共交通配套设施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四、加快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确立城市轨道交通的骨干地位,坚持“人跟线走”和“线跟人走”相结合、线路建设和物业开发相结合,加快编制实施市域铁路网规划,建立市域铁路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机制,切实发挥轨道交通引导与支撑城市空间结构优化调整作用。

(二)加快快速公共交通(以下简称BRT)建设。深化BRT建设前期研究,在主要客流走廊且条件较好的道路适时启动BRT建设,充分发挥BRT速度快、可靠性好、运量大的优点,与轨道交通共同组成城市公交骨干网络。

(三)加快公共交通专用道路系统建设。制定和落实公共交通在路权使用、交通管理及信号设置等方面的优先措施,调整公交车辆与其他各类车辆的路权使用范围,科学设置公交优先车道、专用车道、专用线和专用街道,依法查处社会车辆随意占用公交专用车道、干扰公交车辆优先通行行为,保证公交车辆对优先车道的使用权。有条件的道路交叉口,公交车辆可不受禁左、禁直等交通管制措施限制,提高公交车辆运营速度和准点率。

(四)加快道路微循环系统和慢行道建设。实施道路微循环工程项目和交通设施改造项目,重点改造主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主要“交通节点”,打通一批断头路,提高路网的集散能力和可达性。加快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建设,改善城市中心商业街区慢行交通系统环境和大型居住区、大型购物中心慢行交通条件,科学合理规划建设人行立体过街设施、斑马线,开展公交接驳点的步行改造,推进慢行道联网成片,并与绿道网相衔接。

(五)加快换乘枢纽、首末站、港湾式停靠站建设。坚持与开发区、功能区、新城、组团建设相结合,与城市综合体、居住区、学校、医院、商场等大型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相结合,加快换乘枢纽和公共交通场站建设。依托火车站、机场、长途汽车站、旅游集散中心、高速公路入城口等交通节点,加快推进交通枢纽和换乘中心建设,实现公共交通与市外交通有序转换。与轨道交通同步建设驻车换乘停车场,实现轨道交通站点、公交汽车首末站的同台、同站“零距离”换乘。完善公共交通场站设施,加快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和停保场建设,逐步实现占道停靠的公交车退道进站。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方便残疾人乘坐公交车。

(六)加快智能公共交通系统建设。大力建设信息化、智能化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建设乘客服务信息系统、公交运行安全保障系统、公交智能收费系统、线路运行显示系统和营运调度指挥系统,构建公交数字化查询、服务和指挥运行综合系统,最大限度地方便乘客出行,实现公共交通指挥调度和管理智能化。

五、完善公共交通线路网络体系

(一)加快市区公交一体化进程。市、区两级联动,加快市区城乡交通改革步伐,完成现有12家城乡巴士公司33条线路公交化改造工作,实现城市公共交通向郊区、农村延伸,提高市区公交覆盖率,尽量减少服务盲区,形成市区、郊区紧密联系的城乡公交一体化公交线网格局。

(二)稳步增加地面公交线路。每年新增路线不少于8条,增加营运里程,扩大覆盖面。公交线路向新建大型居住区、商业区、城市综合体、工业园区、高教园区、旅游景区等区域延伸加密,方便功能区居民出行。根据城市公交发展情况,适时更新、购置车辆,缩短公共交通车辆发车间隔,延长服务时间。

(三)有序调整优化公交线网。适应城市发展和市民出行新变化,有序推进公交线网调整优化,逐步建立由骨干线、区域线、接驳线组成的功能清晰、布局合理的新型公交网络。优化公交线路、站点设置,合理确定公交单线里程长度,避免过多重叠线路,在市区车流量过大的路段试行公交线路错站停靠,提高公交运行速度和服务效率。

(四)规范公共中小型汽车运营。在公交低需求区域,根据实际投放公共中小型汽车,发挥优势,合理引导,规范发展。引入支线小公交,积极发展大型社区、组团与轨道交通站点、BRT站点间的支线公交。进一步完善出租汽车行业监管机制,加强质量信用考核,提升出租车服务质量。

六、加大公共交通发展政策扶持力度

(一)加大公交车辆更新投入。公交企业根据实际需要每年应及时增加和更新一定比例公交车辆,对新购和更新的公交车辆,市财政予以适当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市财政和交通运输部门提出意见,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原则,将城市公共交通建设所需资金纳入市、区及功能区财政预算,依据财力统筹优先安排。对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确定的首末站、专用车道、候车亭、换乘枢纽站等公共基础设施,由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在城市建设中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城市公交停车场、保养场、调度中心、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等其他基础配套设施,由企业自建自用,建成后予以一定补助。

(三)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对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确定的停车场、保养场、首末站、调度中心、换乘枢纽等设施,其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采用划拨方式供应,不得随意挤占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或改变土地用途。

(四)完善补贴补偿制度。建立科学的公交企业成本评价办法。对公交企业执行政府指令性任务、开通冷僻线路、承担社会福利(包括老年人、学生、残疾人、军人等各项乘车优惠)所增加的支出,在对公交企业的成本和费用进行年度审计与评价,合理界定和计算政策性亏损的基础上,给予合理补偿。

(五)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完善城市公交站场的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在“十二五”期末前暂免征城市公交企业新购置公交车辆的车辆购置税。公交新建停车场及其用房、车辆保养场、始发站、枢纽站等建设项目免缴城市公用设施配套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按规定缴纳确有困难的,由纳税人申请,经税务等机关部门批准后,酌情予以减征或免征。落实公交企业技改优惠政策。

(六)完善公共交通价格体系。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票价倾斜政策,通过制定合理的公共交通价格政策体系,增强公共交通吸引力,引导形成合理的客运交通体系结构。改革公交票制,实施票价一体化。推广使用电子票务,实行公共交通换乘优惠。

(七)统筹推进城乡客运发展。统筹协调城市公交与市域客运、农村客运发展,提升市区与瑞安、永嘉等地跨区域公交服务水平。各县(市)政府要因地制宜,出台相应政策,加大城乡客运投入,完善设施和服务网络,大力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逐步实现城乡客运基本服务均等化。

七、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

(一)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逐步开放公交建设和经营市场,鼓励各类投资者以合资合作或委托经营方式参与城市公共交通事业的投资、建设和经营。公交企业要以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不断深化国有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改革,加强企业管理,降低成本支出。支持公交企业采取盘活现有资产等方式筹集资金,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渠道,提升企业活力。

(二)加强市场监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运营安全、服务质量、服务装备、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监管、考核。完善服务质量监督考核制度,建立以服务质量为主导的资源分配激励机制,引导公共交通企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建立城市公共交通市场监管制度和社会评价体系,通过满意度测评、市民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等,建立有效的服务质量评估监督体系。

(三)优化服务理念。公共交通企业要树立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理念,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努力打造诚信企业,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公共交通行业从业人员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教育,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做到诚信服务、礼貌待客、安全营运、规范操作。健全完善公交站亭、站牌及车辆广告等设置标准,全面进行公交站牌标识和车辆广告清理整治,提升公交企业形象。

(四)稳定职工队伍。根据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特点,建立职工工资增长与社会效益相联系的机制,确定职工合理的工资水平。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工资制度,确保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的足额缴纳,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狠抓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城市公共交通安全防恐应急预案,加强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落实安全营运责任制。依法查处侵占、破坏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危害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加强公共交通车辆反盗反扒治安专项工作,严厉打击车上扒窃案件,保护广大乘客利益。

(六)促进节能环保。倡导“绿色出行”理念,组织开展“城市公共交通周”和“无车日”活动,鼓励公交出行。加快老旧车辆和高污染车辆的更新速度,大力发展大容量、低能耗、环保型的公交车,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鼓励使用纯电动、混合动力等新能源公共交通车辆,不断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节能环保水平。

(七)试行交通需求管理。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经验,深化政策研究,引入交通需求调控机制,调整小汽车停车收费制度,提高中心城区高峰时段的停车收费标准,引导小汽车合理使用,优化交通出行结构。对重点区域的重点时段实行管制,对拥堵程度高的区域实行高峰时段只出不进、或按车牌尾号限行等制度,限制中心城区小汽车通行数量。做好公共交通规划与公共停车设施规划的衔接,在城市规划区边缘、高速公路出入口建设公共停车场,实行低价或免费停车政策,设置快速接驳到市中心的公交线路,方便换乘进城。

八、构建公交优先发展的保障体系

(一)加强体制机制保障。进一步转换政府职能,发挥政府在实施公交优先战略中的主导作用,完善适应公共交通发展要求的公交管理体制。建立市交通运输、发改、公安、财政、规划、住建、国土资源、城管与执法等部门参加的协商制度,形成部门联动机制。

(二)加强制度标准保障。制定《温州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规范政府、企业、乘客在城市公交客运市场运作中的行为。建立健全公交规章制度,完善公交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体系,在场站设施、车辆配置和服务质量等方面,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实施,使公共交通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