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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的建议精品(七篇)

时间:2023-06-19 16:21:09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股权激励的建议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股权激励的建议

篇(1)

恰当地激励经营者,对于提高国有企业经营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有重要意义。单纯或过多地依靠固定报酬,导致经营者获得的报酬与所付出的努力、所承担的风险不相匹配,难以激发经营者的积极性。股权激励将经营者的收益与企业捆绑在一起,不仅有助于激发经营者的积极性,降低成本,而且也体现了对人力资本要素贡献的认可。因此,有必要改革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报酬结构,增加股权激励、股票期权等多种激励方式。

一、进一步完善现有的股权激励制度

关于资本市场。资本市场的信息传递和交易的透明度以及规范程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真实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股票市场的过度投机性不能再通过政策托市的方法解决,应该让市场发挥其自主调节的作用,使股票价格如实反映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要加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建设,建立健全上市公司的信用制度和诚信问责机制。我国资本市场的核心功能是提高全社会的资金配置效率,促使资金向效率最高、竞争力最强的企业流动,所以,要调整发展资本市场的战略,修正现有资本市场的功能定位。

关于股权激励的授予对象。从国外的实践来看,股权激励的授予对象大致有三种情况:经理人员、核心业务骨干和有突出贡献人员、一般员工。但是在我国的国有企业中实行的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除了包括公司经理人员外,还应包括董事会成员。原因有两点:董事会成员作为国有股东的人,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所有者代表,他们由于没有剩余索取权而缺乏对经理人员进行有效监督,其行为有可能偏离股东利益,把董事会成员也纳入股权激励范围将有利于解决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的问题;二是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上市公司大部分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成,历史的原因使得董事会成员兼任公司高管人员的现象非常普遍,这从我们的实证研究中可以看得出,并且仍有一部分企业存在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的情况,所以董事会在企业经营决策方面具有重大影响,因此对董事会成员实行股权激励就成为现实的需要。

关于激励方式。任何一种激励方式都有其不足,因此,应当实行多元化激励,以避免单一的激励方式存在的弊端。总的来说,应当固定报酬与风险报酬相结合,现金报酬与股权报酬相结合,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我国现有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期限往往都很短,容易造成短期行为。目前,应当加大长期股权激励的比重,并提高执行的期限。对于股票期权的行权期,设定在5年左右可能比较合适。对于不同行业、不同成熟期的企业,其激励的方式和结构应有所差别。对于那些受外生事件影响较大的企业,ESO等与股票市价相联系的报酬比重不能太高,应适当提高固定报酬的比重或联系其他指标决定风险报酬的水平;而对于那些受外生冲击影响不大的企业,与股票市场业绩相联系的报酬比重可适当高些。

关于对行权资金来源的金融创新。不宜过多地采用直接授予股票的方式,除采用股票奖金、业绩股份等方式外,还应采用股票期权、优先认股权,以避免经营者无成本获取股权而丧失股权的激励效应。对于股票期权、优先认股权等方式行权资金的来源,可采用抵押借款的方式,即以股票作为抵押从银行或公司取得借款。国内银行进行金融创新还存在着不少局限,目前还不能提供这种服务,而且还有一些法律障碍,这给股权激励的本身又提出了新的难题。当然,如果银行能提供这种服务,不仅对于经理人来说是福音,而且对银行的业务也是独辟蹊径。

建立完善的业绩评价体系。指标体系的设计,应当结合采用财务指标(如利润、投入产出率、经济附加值EVA、成本利润率EPS、ROI、ROE等)和非财务指标(如销售增长率、市场占有率等),避免采用单一的即期财务指标,以减轻人为操纵的影响。该文原载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主办的《环球市场信息导报》杂志http://

总第522期2013年第39期-----转载须注名来源此外,还应将公司的指标与同行业、同地区的企业相比较,消除外生变量对业绩的影响。为了使上述业绩评价真正发挥作用,应加强对有关数据的审计,尤其在授予股票奖金或行权前,更应进行专门的独立审计,以防止经营者通过操纵数据来获取不当激励。

二、完善股权激励的外部制度环境

更新思想观念。股权激励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革命性的金融创新,是国有企业的一种跨越式发展,跨越式发展必须以思想的跨越为前提,没有思想的解放,观念的更新,就建立不起新机制,也就不可能实现跨越式发展。国有企业效率低的根源是观念落后和体制不适应,而体制不适应的重要根源仍然是观念问题。尤其是股权激励机制,需要针对承担不同经营者责任的激励对象拉开收入差距。不管是员工还是其他管理人员,都应把过去那种“吃大锅饭”的陋见抛弃,否则企业的薪酬差距就难以“拉下脸”来实施。股权激励是一种历史性的壮举,对于传统的文化是一项挑战,所以必须树立改革创新的精神,冲破思维惯性的束缚。

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对经营者的监督约束机制。股权激励与约束效果能否顺利实现,需要公司内外部均对经营者进行有效的监督。无论是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都应当加强董事会建设,具体包括:提高董事会的独立性,并以独立董事为主建立薪酬委员会或类似机构。应减少关联董事的比重,因为关联董事与公司存在的各种联系会损害其形成独立判断的能力,因而难以在经营者报酬等事项上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 提高董事会的专业性,要求董事(尤其是独立董事)应具有企业经营和财务知识,并有足够时间参加公司事务,从而能够在报酬激励、信息披露等问题上发挥监督制约作用; 对董事在报酬激励决定等事项上不作为而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行为,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此外,还要提高监事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发挥监事会在经营者报酬方面的监督职能,包括引入独立监事制度。

改革国有企业经营者选任和考核制度。建立完善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是股权激励计划顺利实施的前提。根据亚当斯的公平竞争理论,工作报酬的相对公平性是十分重要的。股权激励制度必须在责权利对等的基础上实施,否则极易造成公司经营者之间的矛盾,股权激励也就名不副实。作为国有企业的最大或唯一所有者,政府(国资部门)有权提出经营者人选,但政府必须是站在大股东而不是领导者的立场上来选择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应当逐步从目前的主要由政府任命经理人员过渡到通过市场筛选合格的职业经理人。应改变国有企业经营者是国家干部的观念,对于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考核,应当侧重于经营能力。这并不会损害政府作为国有企业大股东的地位,政府仍然可以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来实现对国有企业的控制和监督,维护国有资产的合法利益。

篇(2)

关键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指标

中图分类号:F24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ki.16723198.2017.06.039

1引言

股权激励起源于19世纪美国,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引入股权激励制度。1993年,深圳房地产龙头企业万科首先引用了股权激励,公司认为此举是顺应市场改革,并能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留住公司员工的措施,成为我国首个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代表公司,随后股权激励开始如雨后春笋般,在中国内地被上市公司所广泛采用。根据委托理论,公司治理中,公司股东与公司高层管理者之间存在委托关系,公司股东委托经理人经营管理股东投入的公司资产,展开对如何解决双方的利益冲突、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的问题下,因此产生委托成本,学术界普遍认为管理层股权激励的方式,作为一种着眼于长远的激励模式,股权激励原理是针对符合激励对象的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授予公司股票期权,通过授予管理层一定经济权力的方式,使得被激励对象的部分利益与公司股东利益趋同一致,并且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公司决策、分享公司利润、承担决策风险,降低公司股东的委托成本,能够很好统一股东与管理层双方的最终利益,能够在长期对企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其中近年来普遍的研究中,不同学者采用不同指标和模式,多数认为管理层得到股权激励的刺激能够较好把握发展机遇、提升企业的绩效,公司层面的业绩行权考核指标多用于限制性股票期权激励模式中,构造双固定模型实证分析了上述两种激励方式对企业财务业绩的影响,发现两种方式对业绩增加起到正面影响,尤其是限制性股票激励对上市公司业绩的激励作用明显大于股票期权激励的效用(蓝梦茜,2015),学者浦晓辉提出股权激励对公司绩效显著正相关的假设,并以我国上市公司为样本,用多元回归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实证结果表明,管理层持股比例与上市公司综合绩效之间存在一定的正向相关关系,但由于存在以下几个原因,首先管理层的对激励的反应有限,再者企业所处的竞争环境中尚存外部不确定因素,再加上财务数据的舞弊风险有可能导致样本数据产生偏差,从而影响结果(蒲晓辉,2010)。因此研究如何通过设计良好的公司层面行权业绩指标针对被激励的管理层行权考核而言,成为一个研究话题。

2我国目前股权激励情况简述

2005年,中国证监会颁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同年进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盘活中国资本市场,为股权激励模式的在中国全面铺开奠定了基础。并于2015年底再次就该试行文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其目的包含结合社会各方面诉求,进一步明确激励对象;根据深化市场改革的方针,允许上市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后,在一定程度上灵活、自由发挥等,尤其在征求稿附件中提到将原激励考核的业绩水平与历史业绩水平相比较的做法取消,给予上市公司在制定和决策上更加大的空间和余地。

根据wind资讯金融终端,本文搜集了从2011年1月至2016年12月的54家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公告,其中上市公司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

近五年的数据显示,在我国绝大多数的沪深A股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的公司层面行权业绩考核指标仅侧重于考察财务指标,54家上市公司都采用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以及两种指标同时采用,少数上市公司在考察净利润同时,考察营业收入、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其中净利润表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我国股权激励业绩行权指标存在问题

从统计结果来看,虽然仅有54家上市公司数据,但经过仔细分析,发现当前我过股权激励机制考评指标体系存在如下问题。

3.1指标性质单一

根据搜集数据显示,我国上市公司在行权业绩考核指标选裆瞎于单一,结构简单,仅仅注重了公司的经济效益,无法全面客观反映最终激励结果。在多元化时代中,单一的性质的指标往往难以满足公司多元化发展的需要,极有可能使得股权激励的被激励对象,往往为了获取自身利益,不考虑自身道德问题,甚至造成企业在上市公司高管的管理下,导致公司运营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3.2指标数量过少

多数上市在公司层面的行权业绩指标设计中,往往只考核1~2个财务指标。虽较少的指标虽然简化了考核的流程,并可能存在某些指标可能涵盖了多个指标的考核内容标或者能够分拆成为多个指标组合运算,但是往往却容易一叶障目,不能够清晰的反映激励中存在的细节,完全难以发挥股权激励作为一种长期有效的激励措施。除此之外,较少的评价指标不能客观、全面的反应被激励对象的业绩,容易打击其工作积极性,甚至导致其心理失衡,不能达到预期激励目的。

3.3指标易于操纵

多数上市公司采用的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指标,侧重于公司的经济效益方面,同时指标个数较少,在现行的股权激励机制中,很有可能引发某些被激励对象为了自己利益,通过自身或者与他人合谋采取不正当的财务盈余管理的手段,提高公司收益,达到考核目标,除此之外,根据陈艳艳学者研究,多数公司在设置行权目标的考核标准上,利用管理层权力制定较低的行权考核标准,削弱股权激励的效用,变相输送利益,造成股东财富损失(陈艳艳,2012)。

3.4指标多盲目抄袭、可复制性强

在市场化的改革背景下,统计发现多数上市公司采用相同的业绩考核指标,不结合公司自身的内部和外部环境,依据简单、快捷的考核原则,采用盲目的复制其他上市公司的考核指标,这样的做法使得激励的目的未必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容易偏离公司的发展方针,最终打击被激励对象的积极性,同时制定股权激励的薪酬委员会将产生工作依赖性。

4指标设计的建议对策

经过上述分析,我国现阶段的管理层股权激励在行权指标考核时,所设计的指标单一、易于操作和缺乏个性等问题,在此从上市公司设计指标的角度出发,提出一些建议,其中部分建议具体内容有待进一步的研究探讨。

4.1吸取行业以往经验

上市公司薪酬管理委员会在进行每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制定时,要搜集同行业中已经公布的激励方案,针对每个方案的授予期、锁定期、解锁期的业绩情况,通过大数据回测的方式,寻找股权激励方案实施前后,目标公司的业绩改善状况,分析其最终的激励效果,选取标杆公司或者在某一方面指标设计具有的特点的方案加以研究,适当参考优秀同行的前车之鉴,有利于自身公司在指标设计时,节约设计成本,选取部分具有相对高的效度的指标。

4.2结合公司所处实际情况

上市公司在制定行权业绩考核指标时,应当充分考虑自身公司所处的外部环境和公司内部环境,其中外部环境包括政治环境、社会环境、技术环境、经济环境,内部环境包括企业资源、企业能力、企业文化等方面。波特五力分析模型、SWOT、PEST等分析方法,分析企业自身所处的环境,制定出符合自身发展的激励计划。由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特殊性,涉及股票期权,则针对经济环境中的资本市场环境应特别给予重视,如在2008年金融海啸席卷亚太地区,不少已经提前公布股权激励实施方案的上市公司,由于受到金融危机波及,许多上市公司未能达到事先约定行权条件,导致许多上市公司不得不终止股权激励实施,故上市可考虑选择市场低迷时期颁布激励方案,提高股权激励的激励效用,因为较低的行权价,从长远上分析,当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在锁定期逐渐转好,A股市场指数不断走高的过程中,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也将进一步上涨,使得被激励对象手中的股票期权具有更高的价值。

4.3采用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传统的股权激励模式中,针对行权业绩条件的考核往往只重视个别财务指标,因此造成了指标体系结构单一、易于操纵,因此建议上市公司在考核过程中,可以借鉴绩效考核的模式,采用层次分析法和模糊平均法设计综合性指标体系,即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相结合,其中财务指标可涉及偿债能力、运营能力、盈利能力、发展能力、现金流量五个维度,股权激励的目的在于通过股票期权的方式授予被激励对象,促使他们努力为公司工作,以较高的利润回报上市公司股东,因此在上述财务指标的五个维度考察中,针对盈利能力的指标考核结果应占较大权重;非财务指标可涉及创新能力、竞争能力、企业社会责任三个维度,考察非财务指标的目的在于加强公司内部对被激励对象的监管力度,降低公司管理层道德风险,上述各个维度可再细分具体考核指标,最终借助计算机汇总层次模型得分进行评价激励效果。通过全方面、多维度的考察测评激励效果与预期目标的吻合度,同时防止被激励对象通过简单投机、操纵利润数据达到行权要求。

5总结

上市公司采用股权激励作为一种能够通过融合委托双方的最终目标的一种激励模式,能够有效缓解委托问题,以及降低委托成本,将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能获取部分财富让利于公司高层管理者,为公司留住高层管理人才、吸引人才提供了新的模式,将上市公司高层管理者作为被激励对象,设置恰当的业绩考核指标,是整个股权激励的关键环节之一。文章通过分析得出上市公司的薪酬委员会在制定管理层股权激励业绩行权考核指标时,可考虑采用综合指标体系,以全面评价股权激励的效果,进而提高上市公司业绩,回报公司股东。

参考文献

[1]陈艳艳.管理层对股权激励行权条件的操纵行为及经济后果[J].现代财经(天津经大学学报),2012,(09):95105.

篇(3)

关键词:股权激励;关键因素;建议

一、股权激励的本质和目的

股权激励是一种以股票为标的物的长期激励制度,它是企业股东在经营者实现了其设定的业绩目标的条件下奖励一定数量本企业股票的分配形式。股权激励实质上是处理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矛盾的方式,出发点是在所有权和经营权之间建立一种持续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将经营者的利益和企业长期利益相结合,使人力资本能为企业做出持续而稳定的贡献,可以形成经理人与股东之间共担风险的机制,是对人力资本价值的承认,是有效激励人才的手段,也是将隐性的控制权收益透明化、货币化的方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试行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规定,我国的股权激励方式主要是: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业绩股票、股票增值权。

现代企业与古典企业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的相互分离,企业所有者将经营权让渡,而保留剩余索取权;而经营者接受股东的委托管理其资产。为了平衡经营者自身利益最大化和股东价值最大化,需要通过激励约束机制来解决问题。

建立股权激励的主要目的是将经营者与所有者的利益捆绑,使得两者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目标趋于一致。一方面,让经营者取得激励股权,能够获取股票的资本利得与红利,另一方面,也让经营者承担一定的营业风险,使经营者关注短期收益,同时更注意公司的长期发展。在理论上,这种创新的产权和分配方式能防止经理人的短期行为,让企业的高级人力资源发挥最大效用,提升公司价值。

二、股权激励的作用

(1)股权激励可以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

首先,股权激励制度有利于提高经营者决策水平。如果做出决策后既直接影响公司利益又间接影响个人利益,那么经营者会谨慎对待。决策者为了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他们可能选择出最佳可行方案。其次,股权激励制度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股权激励制度会起到良好的导向作用,提高经营者的积极性、竞争意识、责任感和创造性。经营者在利益导向下努力工作,一般可以获得良好的经营业绩,因此企业管理效率会大幅提高。最后,股权激励有利于避免短期行为。经营者在任期和固定薪酬下为了追求更高的报酬,可能会牺牲企业的未来发展机会。所有者一般更关注于企业未来的价值,而经营者只在乎任职期的业绩,因此就产生了短期行为。股权激励可以提高经营者的报酬,减少其短期行为的发生并给予长期发展的眼光。

(2)股权激励有利于降低公司委托成本

委托关系的建立基础即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所有者作为财产委托人需要支付包括以薪金、红利为主的显性成本,同时还包括由于经营者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或不作为丧失发展机会所造成的隐性成本。建立股权激励制度可以激发经营者积极性,做出高质量的决策,降低隐性成本;另一方面,股权激励避免了公司支付大量的流动性资产作为经营者的报酬,因此节省了显性成本的支出。简言之,股权激励使得经营者通过努力改善企业经营水平,提高盈利能力,从而抬高公司股价,经营者通过激励股票收益。

(3)股权激励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现阶段,我国部分国有企业存在国有股权过分集中的问题,因此不利于形成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股权激励,可以为公司股东结构注入新鲜血液,使公司股权进一步分散化、多元化构成规范的治理结构。股权激励使企业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进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提高企业员工参与度,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优化决策机制。股权激励的推行还可以将分配机制、利益机制和风险机制与企业经营者的利益紧密联系,顺应企业改革号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三、股权激励成功实施的关键因素

(1)市场环境

市场环境是影响股权激励实施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主要受到法律法规、经理人市场、资本市场等因素影响。首先,完善的法律法规从税务、会计、审计等角度规范了股权激励的实施条件;其次,经理人市场机制的完善度有利于推动形成有效的优胜劣汰用人机制,企业选择出最适合公司成长的经营者,从而一定程度影响了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最后,资本市场的有效性越高,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越好。随着证券投资基金公司、保险公司、QFII等投资队伍的扩大,我国资本市场的有效性不断提高,股价更接近其内在价值。

(2)行业状况

股权激励有效成功实施的主要行业因素包括:企业自身性质、行业生命周期以及行业垄断情况。一般情况下,传统行业对人力资源的依赖性低于新型经济企业,因此股权激励制度可能在新型经济企业中发挥优势。垄断性行业的企业多数利润来源于其特性的行业性质,但是经营者的管理决策仍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实施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效率,最有效的发挥人力资本创造的价值。

(3)公司情况

从公司情况层面,实施股权激励过程需考虑公司的战略、现金流量以及绩效考核制度。第一,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应与公司未来的战略相结合。为了更好、更快的实现战略目标,企业会在技术、产品、研发人力等环节制定具体战略计划,而股权激励可以把多环节有机串联,形成协调效应。第二,企业绩效考核制度也决定了股权激励实施的效果。如果企业考核制度不科学完善,考核制度流于形式,这可能会导致企业产生“大锅饭”心理形成逆向淘汰,甚至出现奖懒惩勤局面,打击经营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造成管理效率低下。基于此种情况,股权激励方案无法实施的作用。

四、优化股权激励方案实施建议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现阶段,我国相继出台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试行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但更需要结合我国实际经济情况与国际经济背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企业建立科学的股权激励方案。

一方面,相关法律部门需要完善《公司法》明确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必须具备专门职能部门与专业人员;提高股权激励对象出售股票的比率限制,调动经营者积极性。另一方面,相关税务部门修改完善股权激励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文件明确股权激励所得如何纳税、何时纳税、向谁申报;其次出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如准予企业扣除计入“资本公积”科目中股权激励的相关成本、降低股票期权持有方行权的所得税率,这有利于推动激励对象行使权利,有利于我国企业建立建完完善的股权激励方案。

(二)完善薪酬指标及考核体系

企业建立科学的薪酬体系,将其中的股权激励政策控制在合理的范围,避免激励过度造成激励成本大于其激励价值或激励过低约束机制失效无法起到激励作用。同时,企业必须建立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发挥股利激励作用。企业股东可以参照内国外同行业优秀企业相关业绩指标结合自身情况横向纵向比较,从经济环境、政策环境、企业文化与战略多方面设计定性、定量指标,并要求经营者不得低于历史水平,从而激发管理能力。

(三)完善监督机制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不规范存在弱效应,加之政府宏观政策调控等因素造成了股价与公司价值的偏离,因此在股权激励过程中需要严格的监督。首先,具有股权激励方案企业需要设置相关部门,定期对外宣布执行情况包括重大意外情况、会计政策等;其次,加强股权激励相关信息披露列报制度,以表内项目在企业财务报告与经营报告中反映,相关司法部门应重点关注打击虚假披露,引导建立股权激励制度;最后,充分发挥社会审计要求企业的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执行、结果需要通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相关报告。(作者单位:贵州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 黄柱坚.论股权激励的风险控制[J].企业经济,2009(02)

篇(4)

【关键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问题;对策

一、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治理层面存在的问题

1、资本市场不健全。首先,资本市场上股价的波动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例如国家政策、经济周期、公众信誉度等。其次,我国资本市场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信息不对称,庄家操纵股市等现象,因此,高管人员的努力程度和公司业绩及股票市场价格不成比例,降低股权激励的作用。

2、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从我国法律法规的发展历史看,股权激励的政策环境还不成熟,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着许多的困难。譬如,已颁布的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股权激励计划有效;股权激励计划在税收和会计制度方面缺少相应的规定;对于股权激励方案中的业绩考核指标也只有建议性的参考。

3、经理人市场不成熟。大多数的经理人都是由行政部门命令,如果经理人的选拔不能通过公开公平的市场手段完成,那么经理人的个人素质得不到保证,因此即使是在毫无瑕疵的大环境中,股权激励都无法有效、实施,其积极作用无法发挥。

4、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监管力度不够。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干预过度等致使我国资本市场的监管力度不够,一系列的不良后果随之产生,例如提供虚假信息就给上市公司提供了机会,提高了管理人员操纵股权激励的可能性。

(二)公司管理层面存在的问题

1、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指对公司进行管理,控制,及运作的机制和规则。尽管我国目前许多上市公司已经形成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一体化的管理体系,但在实际运作中,我国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仍由内部人构成。通常管理层自主决定股权激励的相关决策,使股权激励变为管理层 “自己奖励自己”,失去了其本来的激励意义。

2、股权激励自身缺陷。①股权激励对象考核方法单一。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业绩考核方法而言,基本为传统的业绩考核标准,主要是使用净利润增长率、ROE或 EPS 等,使用的财务指标不全面,非财务指标涉及也较少。

②股权激励机制的激励力度有待加强。管理者的持股比例较低,使其无法将股东利益与自身利益紧密结合起来, 甚至导致管理者追求短期行为,导致股东的权益受损害。

③股权激励行权指标过。低问题。上市公司的行权条件参考于经营业绩,然而,行权要求的门槛太低,净资产收益率都低于实际净资产收益率,十分容易就达到要求,这使得激励计划有变相成为福利计划的趋势。

3、管理层存在道德风险。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管理者的任期普遍有限,加之与股东的利益方向具有不一致性,使得上市公司的高管很容易会在其任期范围内更倾向于采取短期经营行为,以谋取更高的自身利益。

4、缺乏股权激励必要的配套制度保障。①会计制度层次。公允价值估计没有可参考的、具有建议性的规定,各个企业采取的方法大不相同;股权激励费用的分摊规定不够详细,增加了公司的随意性。②税收制度层次。股票期权的行权日,激励对象无法从股票交易中获取利益,但却立即交纳个税,对股权激励计划的施行也造成了负面影响。

二、改善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措施

(一)政府治理层面问题的改善措施

1、加强有效稳定的资本市场的建设

适度扩大股市规模,提高上市公司的入市质量;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大执法力度;改善投资结构,大力发展规范的机构投资者;严格对资本市场中中介机构的监管。

2、建立健全各种相关法律法规

健全法律法规对实施激励计划的企业进行规范和管理;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内外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股权激励在公开公平的基础上,得到全方位指导,监督与保障。

3、建立和完善经理人市场

加快经理人市场的建设,不断完善选拔制度,废除经理人行政任命制度,充分发挥市场的选拔、监督作用,为经理人创造公平竞争、严格监管、有效流通的市场环境。

4、加强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监管

监管部门在审核、批复企业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监管股权交易及企业信息的披露时,都必须采取最高要求,严厉杜绝、打击一切不正当行为,并且作为政府部门,不能有、受贿等恶劣行为。同时审批速度需加快,尽快实施符合要求的股权激励。

(二)公司管理层面问题的改善措施

1、优化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完善独立的董事制度,应适当增加独立董事的比重,引进外部董事;加强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会的评估审核监督,定期了解财务、经营状况;严格控制好财务报表,防止发生舞弊,避免股权激励成为管理层的“自我激励”手段。

2、合理设计股权激励方案

①股权激励模式的选择要多样化。不同的激励模式都有各自的优缺点,在选择时可结合公司的行业性质、企业特点等因素选用混搭模式,从而达到最优的激励效果。

②股权激励强度要适中。激励不足,管理者很难尝到被激励的好处,从而积极性不高;激励过度,使得获得奖励相对容易,管理层就没有理由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来为公司服务。

③业绩考核制度的建立要科学。采用多种业绩考核指标结合的激励体系,也可考虑财务与其他非财务的指标相结合,对反映公司业绩的定量指标进行专门的独立审计。

3、降低管理层的道德风险

培训上市公司管理层,使其认识到自己所承担的管理职责和在公司长远发展中的重要性;管理层应严己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4、为股权激励提供的保障制度要配套

篇(5)

P键词 股权激励 指标 净利润 效果

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特点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由于信息不对称,人与委托人之间会发生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矛盾,因此产生委托问题。Jense和Mecking(1976)首先提出采用股权激励使公司高管与股东利益一致,学术界沿着这一研究思路,进行广泛探讨。

一、文献综述

为解决委托问题矛盾,国内学术界广泛研究薪酬设计、高管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各种形式的管理激励机制。林庞大和蔚(2011)实证研究发现股权激励与业绩呈弱相关,股权激励与企业性质有关,非国有控股公司的股权激励效果更好。卢邦贵(2014)通过统计分析发现实施股权激励前后上市公司股价有明显上涨。张向丽和杨瑞杰(2015)发现中小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效果较好,且授予股权激励幅度越大,业绩增长越快。袁振兴(2016)通过个案分析发现股权激励的门槛过高,会导致员工丧失实现高业绩的信心,激励效应难以发挥作用。现有的研究文献主要注重分析股权激励与业绩总体和个案研究,没有考虑样本公司所处行业、规模等因素,本文从这些方面进行探讨研究。

二、研究假设与方法

无论是业绩激励性薪酬设计,还是高管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实施各种形式的管理激励机制的目的是股东权益最大化。因此,股权激励会对公司的价值带来正面的提升。如果股权激励效果符合初衷,那么公司高管薪酬总额、人均薪酬、人均净资产等指标均应对公司的人均净利润产生正面影响,且这种影响大于未实施股权激励。由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实行股权激励的公司,各项财务指标与人均净利润的相关性高于同类公司。

假设2:实行股权激励的公司,高管薪酬总额、人均薪酬、人均净资产对人均净利润的贡献优于没有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

本文选取研究样本时考虑数据的可得性、可比性,选取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和民生银行作为研究对象。因为都是规模相当的股份制上市银行,样本期内,招商银行2007年正式实施股权激励,而另外兴业银行未实施,民生银行2014年推出股权激励,可以作为对比。我们选取的样本期间是2007年12月至2014年12月的季度数据,使用国泰安CSMAR数据库数据。

三、统计结果与分析

(一)相关性分析

招商银行实行股权激励后,各项财务指标与人均净利润的相关性低于同等规模的公司。股权激励的初衷是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优化各项财务指标,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但如表1统计结果所示,招商、民生两家银行的高管薪酬与净利润呈现反相关,本应是正相关的促进作用,反而反相关,表明现有的薪酬激励制度与业绩脱钩,存在问题。人均薪酬与净利润之间,招商银行显示出不相关,而另外两家银行表现较好,人均薪酬与净利润显示出显著的正相关,表明业绩与员工收入有良好的促进作用。资产与净利润呈现正相关,表明银行净资产对净利润起到正向的提升作用。我们认为假设1没有通过验证。

表1 三家银行人均净利润与各项指标相关系数表

银行名称 高管薪酬总额 人均薪酬 人均净资产

招商银行 -0.10 0.00 0.45

兴业银行 0.28 0.50 0.58

民生银行 -0.39 0.47 0.58

实行股权激励没有优化公司人均净利润的分布。我们通过对样本数据统计分析发现,招商银行的净利润均值介于另外两家银行之间,统计分布、风险水平(标准差)与另外两家区别不大,表明股权激励并没有降低银行风险水平,也没有提升盈利能力,这有待进一步考量股权激励设计的具体内容。

我们用上述变量作为解释变量,并引入季节性虚拟变量,对人均净利润的回归分析,建模测算。结果显示,招商银行的前三名高管薪酬总额、人均薪酬和人均净资产对人均净利润的贡献并没有优于另外两家银行,假设2也不成立,因此,我们认为招行的股权激励效果不明显。

(二)原因分析

招商银行股权激励设置缺乏激励性,缺乏关联性设计。招商银行在2008年3月公布A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关键指标6项(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增长率、平均资产收益率、非利息收入比例、准备金覆盖率、不良贷款率),否决两项指标(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资本充足率)。其中,前6项指标参照对象为上市银行(4家国有商业银行和9家股份制银行等)的平均值,总分100分,各项指标按一定的比例单独计算。后两项指标满足的条件为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参照对象的115%,资本充足率不小于8%。如果前6项指标综合评分不低为100分且后两项指标同时满足时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有效期10年,禁售期5年。总额度为1.47亿股,分两批授予激励对象。第一批激励对象共8000万股,购买价格为2008年3月18日招商银行股票收盘价或3月18日前30个交易日招商银行股票价格平均收盘价两者中的最高价的50%。因为在招行公布激励计划时,其业绩效益已经超过激励计划设置的条件,因此失去激励作用,这亦印证前文的统计分析。

四、对策与建议

探索多种激励相结合、股权激励覆盖更全面的计划。从前文分析中可以看出,股权激励的效果并不理想,尽管实施7年之久,但是至今仍然没有显示出盈利能力的相对明显提升。而与业绩挂钩的薪酬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在一些上市公司得到较好的效果,应当从这些方面进行探索改进,增强全员的主人翁意识。

在设计股权激励计划时要兼具过程性指标和结果性指标,而且指标要具有增长性与可比性。虽然招商银行选取净利润增长率等8个指标作为激励考核依据,但是没有考虑自身的成长性、历史经营业绩、规模等因素,笼统地运用4家国有商业银行和9家股份制银行作为对比,参考意义弱化。

高管薪酬与业绩关联性较弱,需要制定相应的股权激励――业绩关联机制提高公司效益和价值。建议考虑规模、历史业绩、经济环境,综合设计一套考核体系,提高激励效果。此外,要提高各项指标间的联动性,增加薪酬激励的弹性,可上可下,随考核指标动态调整,更具市场化特点。引入市场化激励机制使银行绩效考核的目标清晰、评价客观、结果真实反映绩效,引导银行职业经理人在经营期间更多地注重长期利益,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改变股权激励的福利化倾向,真正发挥其激励作用。招商银行的激励方案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但是其实现条件过于宽松,遭到市场诟病,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应充分征求市场、中小投资者的意见,这不仅对于股权激励,乃至于对整个金融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都是有益的。

(作者单位为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 林大庞,苏冬蔚.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基于盈余管理视角的新研究[J].金融研究,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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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业绩考核

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一系列的正面作用,它是在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后,在委托理论和人力资本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是公司治理理论在企业经营管理实践中的具体运用。

1 我国股权激励的实施现状

我国的股权激励制度起步较晚。2005年5月起,我国证券市场开始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为上市公司管理层实行真正意义上的股权激励提供了制度基础。次年《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的颁布,都标志着我国的股权激励机制开始步入法制化轨道。其后2008年证监会又连续出台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第1号、2号、3号备忘录,这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都为加快股权激励这种长期激励模式在国内企业的应用奠定了基础。

1.1 股权激励的实施广度

从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分布来看,所涉及到的企业涵盖了证监会规定的行业分类中划分的13个行业中的一多半,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技术业、社会服务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建筑业以及批发和零售贸易等。所涉及的行业类型和实施范围还算广泛,其中制造业占实施股权激励企业的多数。制造业在我国工业中占主导地位,发展相对比较成熟,并且在所有上市公司中制造业所占的基数本来也大,所以我国现行的股权激励基本是以制造企业为主要实施载体。

1.2 股权激励的模式选择

实施股权激励的模式可谓是多种多样,如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业绩股票,员工持股、虚拟股票等等。从我国实施股权激励的现状来看,我国以选择股票期权的激励模式主,基本占总数的一半还多。

股票期权模式分享的只是公司市场价值增加的一部分,对公司现金流基本没什么影响。对激励对象而言,当预期业绩指标达不到时他们会选择放弃行权规避风险,自身也并不会遭受什么惩罚性措施。综合上述优点,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股票期权模式会受到众公司追捧了。相比较而言,员工持股计划多数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然而,股票期权的价值是严重依赖于股市的上升的,在股价持续下跌的状况下,此种模式很有可能失效。

1.3 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规定,实施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共有3种:(1)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2)回购本公司股份;(3)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从我国的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状况来看,股票来源以定向发行为主。

另一方面,股票期权的股票主要来源为公司库藏的股票或增发的新股。目前我国缺少系统的配套制度支持,对于管理层和员工的激励所使用的股权来源受到了较大的限制,甚至存在着法律上的障碍。同时,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由于资本市场制度性缺陷而较难确定。这种阻力尤其以上市公司更为显著。

2我国实施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

2.1 资本市场的弱有效性问题

股权激励的核心思想要求股票的市场价格必须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包含所有与公司经营有关的信息,而且包含专家对公司经营情况和经济情况的预测。

我国证券市场虽然发展迅速,但仍处于初期发展的弱有效性阶段。我国资本市场股价波动和企业经营业绩并非完全相关,信息不对称现象非常普遍,因此政府相关政策与社会资金的移动对于股票市场的影响是很大的。

2.2 经营业绩评价体系的缺乏科学性

一方面实施股权激励,要求经营者的收入直接与股票价格或股权的价值变动有关。但现实中,二者的变动不仅取决于经营者的努力,同时还受到诸如总体经济形势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目前股权激励对经营者的绩效测评侧重的是企业经营管理的绝对业绩,而非比较业绩,这对于不同行业和不同规模的企业来说,激励作用的差别很大。

2.3 公司治理制度的不完整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给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带来了很大障碍。首先,上市公司两职合一现象比较严重;其次,“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再次,在我国尤其以国有企业为主,国有股一股独大的问题很突出,大股东中国家股东和法人股东占压倒性多数,相当一部分法人股东也是国家控股。在“一股独占、一股独大”的情况下,由于所有者虚位,“内部人控制”现象仍十分普遍。

在此情况下,就会出现在实际运作中形式大于实质,形成“人治”大于“法制”的状况。在“人治”的情况下引入股权激励制度,会出现经营者为自己定薪定股,从而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严重的影响激励制度的效果。

3 完善我国股权激励机制的建议

3.1 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

有效的股权激励机制的形成是以完善的资本市场和经理人才市场体系为背景的。因此,我国要实施股权激励,首先要建立比较完善的资本市场法律法规体系,加快新型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的升发和利用;其次,要逐步培育竞争性的经理人才市场,使经理人员职业化,实现企业和经理人员的双向选择,促进经理人员的自我约束。

由于我国的经理人市场并不健全,很多国企的经营者也不是由真正承担风险的资产所有者从竞争市场来选择,而是由政府丰管部门任命,具有很强的政治因素,因此只有加强经理人的风险意识和竞争意识,股权激励机制才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3.2 完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

完善合理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是股权激励制度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因素。各公司由于所处的行业、发展状况等的不同,必然要求其设计应该灵活,切不可死板硬套其他公司模式。在制定过程中可以尝试多样化的业绩指标和指标组合,最好做到绝对指标与相对指标并用,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并用,物质与非物质奖励并用,建立客观综合的指标体系。

3.3 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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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激励的内容

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它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经理人和股东实际上是一个委托的关系,股东委托经理人经营管理资产。但事实上,在委托关系中,由于信息不对称,股东和经理人之间的契约并不完全,需要依赖经理人的“道德自律”。股东和经理人追求的目标是不一致的,股东希望其持有的股权价值最大化,经理人则希望自身效用最大化,因此股东和经理人之间存在“道德风险”,需要通过激励和约束机制来引导和限制经理人行为。

股权激励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长期激励。从员工薪酬结构看,股权激励是一种长期激励,员工职位越高,其对公司业绩影响就越大。股东为了使公司能持续发展,一般都采用长期激励的形式,将这些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构筑利益共同体,减少成本,充分有效发挥这些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达到公司目标。第二,人才价值的回报机制。人才的价值回报不是工资、奖金就能满足的,有效的办法是直接对这些人才实施股权激励,将他们的价值回报与公司持续增值紧密联系起来,通过公司增值来回报这些人才为企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第三,公司控制权激励。通过股权激励,使员工参与关系到企业发展经营管理决策,使其拥有部分公司控制权后,不仅关注公司短期业绩,更加关注公司长远发展,并真正对此负责。

二、股权激励对上市公司业绩影响分析

股权激励是指职业经理人按照相关规定通过一定形式获取公司部分股权的一种长期性激励制度。恰当的股权激励可以将企业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发展战略有效地结合起来,使职业经理人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从而实现上市公司业绩与职业经理人双赢。一旦股权机制得以成功推行,对上市公司来说,将形成两大积极影响:一是上市公司经营者的创造力得到极大的提升,上市公司业绩增长的动力将极大增强。股权激励推出前,上市公司经营者的收入与上市公司的业绩并不直接挂钩,但在股权激励推出后,由于上市公司业绩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上市公司经营者获得激励股权的数量与价值高低,这就促成了上市公司经营者励精图治,为上市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二是根据相关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只有完成公司治理整改报告后才能报送股权激励材料,这使得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将更趋完善。这一方面使得上市公司管理效率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有利于防止上市公司出现高管内部控制的迹象,从而为上市公司业绩的稳定增长提供积极的支持。

三、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建议

1.将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纳入公司战略规划中

通过实证分析说明股权激励会给公司绩效带来正向影响,因为现有的持股比例相对较小,虽然股权激励效果不是很大,但是时间证明管理层股权激励水平与公司绩效的正相关关系在统计上是显著的。另外由于股权激励的政策法律环境已经逐步完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为了更好地激励管理者,应该将实施股权激励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来完成,涌过完善股权激励所需的内部的条件,尽快制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2.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企业应该加强独立董事制度建设,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防止因为追逐经济利益而使独立董事成为公司所有者控制公司重大决策的工具。在独立董事的任选过程中,也应该详细考核独立董事的身份即与公司的关系及专业知识水平,让其在董事会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