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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管存在的问题精品(七篇)

时间:2023-06-28 16:51:01

招投标监管存在的问题

招投标监管存在的问题篇(1)

关键词 工程招投标 监督管理 加强监管

中图分类号:TU723.2 文献标识码:A

1工程招投标中对监督管理的规避问题

在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招投标的参与方通常以特殊的方法绕开相关的法律法规,逃避有关建设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最终对国家、社会的公共利益造成损害。其常见的规避监督管理的行为如下:

1.1招标人规避监督管理的行为

招标人通常在项目进行招标的过程中,给出各种缘由不招标,或者将项目分解成多个子项目。部分建设单位和部门采取片面强调工期紧、工艺特殊、项目技术复杂等来规避招标。还有些建设单位会分解原本按法律规定需要强制进行招标的项目化为数个子项目,而使得子项目不满足法律上的强制招标规定,或者分阶段分批次的拆分整体项目,从而制造项目不需要招标的假象,继而规避法律的规定。

还有一些投标方通过违规操作的方式,用合法形式来掩盖非法的目的。部分项目招标单位为了规避监督部门的管理,会依照自己的利益来更改标准的招标程序,将本应公开招标的项目不登报或缩短有效期,有些则进行萝卜招标,即招标文件倾向部分投标人。

1.2投标人规避监督管理的行为

在招投标市场中,合理低价法的推行有效的降低工程成本,促进公平竞争的手段。然而部分投标人却利用这个规则,恶意低价中标。在随后的施工过程中以各种虚假方式和借口迫使业主方增加工程款。

还有部分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非法串标,相互勾结。在预先商议好中标人和中标价格后,其它投标人哄抬价格,牟取暴利。尽管这种做法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保护投标方的利益,但其本质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实践表明,使用这种手段的投标方通常是倒卖工程的人,他们行为扰乱了招投标市场的正常秩序。

另外还有部分投标人伪造资质证书、虚报资质等级,虚报工程业绩等,严重扰乱工程招投标市场,为工程质量埋下隐患。

2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对策

2.1完善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

尽管目前招投标法和各地方的法律法规已经颁布实施,但是很多细节上仍然有待完善和改进。在实践中,不断的有新问题,新的规避方式涌现出来。这就需要各地方的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变化,从规章制度上遏制这些不正之风。也只有在法律法规上做出明文的规定,才可以使得监督管理部门在进行监管的过程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而招投标双方也将威慑于法律的威严,遵从正规的程序,从而保障整体招投标市场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2.2建立事后跟踪制度

由于招投标法律法规往往关注的是招投标的实施过程,在招投标结束后,法律法规的监督管理效应就相应的减弱。这也为很多不法之徒提供了可乘之机。很多采取特殊方法规避监督管理的参与者都抱有这样的侥幸心理,只要招投标操作不违反法定程序,就很难按照法律法规来界定招标的违法问题了。在实践中,招投标监管方满足于程序合法的情况相当普遍,招投标参与方,包括招标方、投标方和监管方默认程序合法即为合法。然而,尽管程序合法表面上可以保障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但事实上确是相反的。招投标活动并不局限于招投标程序上,招投标程序只是招投标运作的先后次序,而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合法性是要在保证不违反法定程序外,投标当事人、评标专家及中介服务人员的行为也要合乎规范。目前,此类不违反法定程序的违法行为相当普遍,比如行贿受贿、挂靠投标、围标串标、分包转包、阴阳合同及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等,程序上不违反法律规定,但实质上却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极大的危害了招投标的公正性。因此,监管部门不应满足于程序上合法,还要对招投标各方主体及招投标有关人员在场外的活动加以监督。而这一切的前提也都基于法律法规的完善,使得监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法可依,及时对不法行为做出处理。

2.3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担保制度

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的买方市场,决定了招投标参与方的市场不均衡性。该不均衡将导致招标人与投标人的不平等交易,甚至造成投标人之间的恶性竞争。而此类问题正是滋生招投标过程中规避监督管理行为的诱因。因此,在提倡招投标参与者进行自律自查的同时,还要完善工程招投标的担保制度。实践表明,当监管部门认定招投标参与方有违规违法行为时,很难进行适当的追索和惩罚。而通过完善工程招投标担保制度,将有利于督促招投标双方的自律行为,强化各方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而改善当前工程管理中责任不清的状况。

相信在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我国的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场将向着更加公开、公平和公正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 邓惠琴.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的弊端分析[J].山西建筑,2004,30(1).

招投标监管存在的问题篇(2)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思考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目前,随着《招标投标法》及各地相继颁布的法律法规,已经形成了较完整的招标投标法律体系,也为进行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作了较为详尽的指导,不过随着经济发展,各个领域总会出现各种新的问题,本文主要从现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监管方面阐述招投标领域中存在的问题、相关建议。

一、现阶段存在的问题

1、没有实现工程造价最低这一目标

现阶段的工程招标投标、绝大多数还不是真正的市场经济的较量, 没有充分体现质量、工期满足要求的条件下工程造价最低―――这一招标的根本目的, 制约了招投标工作的进一步开展。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非公有经济成分日益壮大, 如果还采用原有的招标评标方法, 还是玩数字游戏, 还存在过多的人为因素, 而不能充分体现市场经济中“价格”这一永恒的主题, 标底是“100”, 中标价却非评定为“101”, 花自己钱的投资者就会琢磨琢磨, 再有投资建设时, 出现规避和虚假招标就不难理解了。

2、“钓鱼工程”泛滥

随着合理低价法成为招投标市场中占主导地位评标方法后,“钓鱼工程”应运而生,所谓“钓鱼工程”,就是指建筑承包商设法以低价中标,然后在施工中再通过一些其他手段,如采取变更设计、增加现场签证等办法,以迫使业主方增加工程款项。由于“招标投标法”中规定了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在实际招投标工作中,很多投标人都采取这种“钓鱼工程”方式,以低价中标,作为评标专家和招标人,很难以投标价低于成本来否定这种“低价”。

3、监督监管体制不完善

一是招投标监督管理制度不完善。《招标投标法》颁布以来,国家各部委、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各种政策措施、命令,各级行政监管部门也制定大量了的文件来强化对招投标的监管,但对招投标活动监督监管的措施还是不够完善,难以形成切实有效的监督监管。

4、招标机构的行为有待于进一步规范

由于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方式,已由审批式管理依法改变为过程监督、依法登记备案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大多数招标操作都是由招标机构来完成。招标单位既是招标的组织者,又是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并占其三分之一的份额,限于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方面的因素,极有可能利用自己特殊地位帮助业主有倾向性的选择中标单位。更有甚者,竟背离业主逃避监督,与某一投标人勾结,设置障碍,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首先,招标业务的承揽,没有招标投标取得的方式,可以说属于直接委托的范畴,业主有着很大的主动权,这就有可能导致单位取得业务的不正当竞争,和利用自己特殊地位帮助业主有倾向性的选择中标单位的结果,还没有一个很好的可操作、量化的评价标准。例如有资料表明,对于一项工程的施工发包招标,采用传统的“综合评估法”与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办法相比,中标价将相差15%左右,而在实际工作中,评标办法的确定单位有着充分的自由。再有,对于招标单位人员有时直接表达建设单位领导的意图,成为实现个人目标的工具;泄露标底,参与组织虚假招标投标的行为都相当隐蔽,加之参与者都是受益者,很难予以查处。

二、对策

1、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

工程造价是建筑市场运行的核心内容, 建筑市场上存在的许多不规范行为, 大多数与工程造价有关。长期以来, 我国发承包工程计价中调节双方利益、反映市场价格等方面显得滞后, 特别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方面, 缺乏合理完善的机制, 甚至出现了一些漏洞。实现建筑市场招投标领域的良性发展, 除了发挥法律法规和行政监管外, 充分发挥市场规律中“竞争”和“价格”的作用是治本之策。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是促进建设市场有序竞争和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是适应我国加入 WTO融入世界大市场的需要, 是实现招投标领域良性发展的必由之路。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 应成为今后各级监督管理部门一段时 期 的 首 要 任务 和中心工作。此外, 还要加快履约担保和工程保险等配套措施的实施。

2、完善工程招投标担保制度

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的买方市场,决定了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市场不均衡,这个不均衡,一是很可能造成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不平等交易,二是会造成投标人之间的恶性竞争。这些都可能产生招投标过程中的规避监督管理行为的产生。如前文所述的招标人违规操作,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拖欠工程款、“阴阳合同”;投标人的“钓鱼工程”,陪标、围标、抬标、串标等等违规行为。

3、加大对《招标投标法》的宣传力度,完善招投标监管体系

应把《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以及政策性文件的贯彻、落实作为在工程建设管理领域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鉴于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存在的问题,立法机构应颁布《建设工程招投标实施条例》。同时,针对现行的招投标地方性政策文件的不足,也应进行适当调整。

4、加强对招标机构的约束

必须加强对招标机构的约束,促其规范做从业。要依法加强对招投标程序和过程的监督,同时还要加强对招标文件及其他备案资料的审核,对于文件中重要的条款要严加掌握,防止招标人背离三公原则,要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依法进行。发挥监察局、检察院共同参与监督的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和约束业主的行为,减少对干扰。监察局、检察院共同监督的内容应向深层次发展,不应只停留在表面的程序和过程上,应按照中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三次会议精神,从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严禁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不顾禁领导干部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为个人、亲友谋取私利上入手,进一步规范国有投资及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工程业主的行为,促进招标行业的有序竞争和发展。

结语:

由于潜在的社会权力的种种特点,加上信息传播方式和手段的层出不穷,要实现内幕信息的完全控制,几乎是不可能的。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的反腐败治理,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艰巨任务,必须将工程招投标活动与工程担保结合起来一起管理,从根本上解决招标人、投标人的违规问题。

参考文献:

[1]杨莹. 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长春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1:53-56.

[2]邢晓春,陆平. 探析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问题及对策[J]. 城市建筑,2012,13:68-69.

[3]韩真友. 试析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 中华民居(下旬刊),2013,08:258-259.

招投标监管存在的问题篇(3)

【关键词】工程、招投标管理、公平公正

引言

近几年,我国工程方面的招标投标工作已经取得了长足进展,招标投标已经成为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对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预防和减少腐败,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招标投标活动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譬如,招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现象还时有发生;投标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竞标的情况还比较严重等。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招标投标事业的健康发展。如何通过机制和体制的创新,真正体现招标投标活动所应遵循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这一基本原则,使那些违法违规者无懈可击、无空可钻,笔者认为应着重抓好以下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方面要解决好根源的问题。另一方面是遵循市场客观规律办事。

笔者针对所提出的上述观点,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工程方面的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并有针对性的探讨解决办法。

一、目前工程方面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招标人方面

招标人方面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将应公开招标的变为邀请招标,将应邀请招标的变为直接发包;私下操作、明招暗定,人为缩小招标公告范围、缩短报名、投标时间和设小标段,滥用资格预审权利,随意改变或设定评标标准,地方保护主义、排斥和限制潜在投标人;不依法履行招标成果,强迫中标人降低报价,垫资承包等。

笔者以为,上述问题产生的根源:一是法律法规不完善。在赋予招标人自主选择招标机构、享有资格审查、制定招标文件等诸多权力的同时,却没有对等、细化招标人应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的条款。二是监督制度不配套。招标人在整个招标活动中的运作程序不公开、不透明,一些招标人行政权力过大,背后又有“领导”过问,使行政监督流于形式、形同虚设;加之招标监督部门目前的监督形式大多是重事前监督和过程监督,而对招标人是否真正履行合同和落实招标成果的事后监督,却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三是招标人工作为政府官员所掌控,本着少投资多上项目、小投资干大项目的原则,违背市场经济规律,威逼利诱投标人低价中标,以达到自身要政绩的目的;四是标底编制人员缺乏经验,不能真实合理地反映工程造价,给项目实施和领导决策造成重大隐患;五是部分官员徇私枉法以权谋利,泄漏标底或者暗箱操作;六是地方政府处于对本地企业的保护和保障税收等目的,制订了诸如外地企业进入备案制度,而且是一项目一办理,将一些真正有实力的企业挡在门外,置国家法律的威严于不顾。

2、招标人方面

招标人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完全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招标,包括错误的、不合法的要求,配合或与投标人合谋骗取中标,自身人员业务能力低、职业素质差、缺乏实践经验等。

笔者认为,上述问题的产生根源一是招标行业市场不规范,承揽业务靠拉关系、处感情,而不只是凭借本身真实的业务水平和服务品质;二是招标行业门槛低,企业规模小,投机行为严重,为降低成本,其从业人员多是刚毕业的学生或者经验不足,甚至是兼职人员,而且业务涉及行业面广、专业繁多,根本无力编制招标文件,甚至还要向投标单位学习了解专业知识,只能是勉强蒙混赚取费。三是对招标人的不规范行为、不公开运作,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衡,在实际中表现在:招标公告时间包含节假日的,公布的报名电话无人接听或者始终占线的,直接劝说投标人放弃报名的,让投标人承诺同意提前数天开标的,给投保人和评委通风报信的,泄漏其他投标人信息的等等。

3、投标人方面

投标人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串通投标,挂靠资质投标,以弄虚作假和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在中标后擅自转包和违法分包等。

笔者以为,上述问题产生的根源主要在于一是招标人盲目提高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取得参与资格挂靠大品牌或者大单位资质;二是投标人以盈利为目的,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和企业资质升级的需要而采取串标、围标等不正当手段,以保证以理想单价中标和实现企业资质升级对业绩的需要的目的,为企业长远发展、扩大承揽工程专业范围绞尽脑汁;三是投标人为了保证盈利或者转嫁风险等目的而采取转包或者非法分包等形式。

4、评标专家方面

评标专家方面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评标行为不规范,一些专家不能从客观公正的立场出发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要么按照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的事先“意会”去评标,要么在接到评标项目后到处打听、接触并盲目承诺投标人,以寻求不正当的经济回报;或者为了赚取有限的评标费而敷衍了事。

上述问题产生的根源:一些专家缺乏必要的职业素质,把评标简单的理解为既然受聘于人就要尽可能地满足别人的“意愿”;评标专家大多数是兼职的,在招标人(招标机构)、投标人行为不规范的现实下,加之监督部门对其动态管理的跟不上,往往会抛弃其职业准则,把其“副业”看作挣钱的一种方式;评标专家评定结果不公开,缺乏社会尤其是作为招投标主体之一的投标人的监督;再者评标专家中有一定比例的评委来自招标人,他们在评标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甚至直接“决定”着评标结果。

5、招标监督者方面

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在监督过程中行政缺位。重事前监督、轻事后监督;有的发现问题而不去制止和纠正;有的接到招投标的投诉和举报,要么不去认真、及时地开展调查而草草应付,要么查出问题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执法显得苍白无力。

上述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尽管有监督者自身法制观念淡薄、职业素质不高和管理上存在一些漏洞等因素之外,主要是我国招投标现行的管理体制不健全和部分地方官员腐败所带来的不良后果。

二、解决办法浅析

1、建立科学的监管体制和运行机制,保证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运行

要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体制,笔者以为,首先要弄清什么是“科学的”和找准缺乏有效监督的症结所在,然后去“对症下药”、堵塞漏洞,方能达到科学有效监督的目的。

招标投标是市场经济呼唤公平交易应运而生的一种有组织的交易方式,是一种国际惯例。所以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的制定,不能只从行政监督角度去人为的考虑,还要从市场经济发展的本身去寻找出路。不能把招投标活动孤立于市场经济之外,要遵循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去制定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体制。

2、建立统一、权威的招标投标督察机构

针对我国工程行业招投标现行的管理体制实际,笔者建议:打破各行业、各部门分头实施监督的格局,成立统一、权威的各级政府招标投标督察机构,隶属于纪检监察部门,以发挥纪检监察的作用,同时,相对固定监察人员,实行终身追责制度,辅助严厉的违规处罚措施,从而有效规范招投标监督者的行为,为招投标参与各方和社会各界开辟一个通畅的招标投标举报投诉渠道,以此来推动整个招投标行业的健康发展。

3、建立统一、有形的招标投标市场

招投标法定程序是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和保证,严格规范招投标程序运作,将招投标活动的各个环节置于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能有效约束招投标当事人的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笔者建议,建立由当地政府管理、不隶属于任何行政部门的统一的招标投标有形市场,按照“统一进场、规则一致、程序公开、量化评判”的原则,促进招投标运作程序的公正、透明、规范,同时,能有效预防各行业、各部门因重复设立所造成的资源浪费和新的行业限制,而且将大大加强各行业和部门的工作交流和沟通,提高整个招投标行业的监督水平。

进一步细化招投标管理办法,明确包括技术标、商务标或者经济标和资格预审在内必须量化评分,从而减少人为操纵的环节和空间,这样不仅避免滋生腐败,大大净化了招投标市场,也能切实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得以体现。

建立统一的评标专家库,提高评标的公正性、客观性

对现有分散在各行业、各部门的评标专家库进行整合,建立国家、省两级的跨行业、跨部门的统一评标专家库,分专业、分级别、分区域设置,解决一些地市专家面窄、人数有限、串通评标的现象。建立健全评标专家管理制度,实施统一的资格认定和职业化标准,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评价和档案管理,严厉监督处罚机制,根据实际需要、考核结果及时对评标专家进行替换或补充,实现对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切实保证评标专家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5、重视评标环节,严格评标程序

在整个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要由招标人或其人的具体工作人员在专家信息库中提前24小时随机抽取,并对招投标各方保密,从根本上杜绝招投标各方事前做评委工作而左右评标结果的可能性。在评标程序上采取独立评分、评标委员会复议的方式;在评标方法上以技术标为基础,综合考虑商务标和经济标;在评标步骤上,采取定性评议和定量打分相结合的原则;评委要事前研究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项目特点难点,对投标文件也要进行认真仔细的研究,对存在异议的地方当场询问、澄清,对投标人提供的证件、业绩等要当场审验。所有参加评标的工作人员在评审过程中须与外界隔离,断绝一切联系,不得离开评审现场,并上交其通讯工具。最终由评标委员会作出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并第一时间向投标人公布。

结论

如何解决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政府和招投标参与者需要认真思考和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在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工程建设任务日益繁重,对国家和地方的GDP影响也是举足轻重,甚至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幸福指数。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切实发挥作用,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行为势在必行。这不仅需要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方共同去遵守市场规则,而且需要政府加大对工程招投标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惩腐败、转变思路,以市场经济为导向,逐步规范市场经济体制,体现市场对资源的自主、合理分配,克制人为干预。从程序上和制度上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为我国建设事业发展创建一个良好的氛围。

参考文献

招投标监管存在的问题篇(4)

关键词:电子招标;问题思考;建议

中图分类号:F270;F72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5-0000-01

引言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包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行政监督平台。传统招标投标方式主要以纸质作为媒介、交易主体面对面进行交易,但这方式存在极为严重的缺陷,比如交易不够隐蔽、不够安全、交易步骤多等。而电子招投标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能够保障交易内容的隐蔽性、安全性、快捷性,对于招投标活动有着促进作用,开展电子招标投标工作也更加方便。然而开展电子招投标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急需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一、电子招标投标工作中的几点问题

1.电子招标投标不统一

电子招标投标的推行必须使工作向标准化方向发展,而形成的标准若是存在差异,就会轻易引起市场封锁和技术壁垒现象。目前我国招标投标管理政策在每个地区、行业中都存在明显的差异,缺乏统一的招标投标标准,且各行业的技术标准、产品标准等都没有完成统一的局面,将来必定会对电子招标投标的资源造成不必要的损失[1]。

2.系统安全性和可靠性不足

网络安全问题一直是各行业企业需要思考的重要问题,开展电子招标投标活动都需要接入互联网,那么就必然会遇到一些网络安全事件。例如,网络受到外界攻击,如竞争对手或黑客,也可能内部工作人员故意破坏和泄密重要的商业机密;在使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时,系统安全性存在问题,导致投标方的信息暴露在网络上;病毒侵入到系统中,破坏重要的信息、数据,使其缺乏真实性、可靠性,所以需要经常备份重要的文件,同时加载防毒软件,进而保护系统正常运转。

3.缺乏健全的管理体制

各部门和管理机构存在职责范围不明确的现象,导致职能出现交叉重叠的现象,职能分割不均匀,监督管理难度增加,最后形成管理模糊、职责混乱、职能不明的局面,极不利于进行各相关部门和管理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从而影响主导部门对招标投标电子化的推动效果。

二、解决电子招标投标中存在的问题的方案

1.充分运用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功能

招标项目各种相关信息和公共信息集中收集、整合以及的任务,可以利用公共服务平成,这样有利于完成信息集约和交互共享。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一定的开放性,允许人民群众和其它企业通过免费注册登录系统,并依法开放部分的招标投标信息,同时依照相关规定,完成行政监督平台的信息交互共享[2]。

2.改善电子招标评定标的方法

现阶段我国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主要采用综合评估法,然而该法存在严重的漏洞,内容极为单一,评估结果受人为干预因素较多。因此,在评标定标的时候,应结合多种评标定标方法,以技术操作规则,防止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交叉作弊行为。如某些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评标定标的方法可以结合综合评估法、合理定价抽取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等,尤其针对以国有资金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更是需要注意多项评标定标方法的联合应用。

3.采取招标限制措施,招标投标中控制自由裁量权

在实际监管过程中,若出现一些问题,形成无法把握或认定困难的局面,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明确的规定。对于相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中介机构的不良行为,采取招标限制措施,以此规范各招标投标主体的行为。

4.完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操作规范

首先,规定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相关操作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如系统的研发、认证、运营以及检测等。其次,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的信息分类和编码标准采用统一的规定,并实现各类电子招标投标信息的交互共享和互联互通。再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数字证书允许兼容互认。最后,连接不同层级的公共服务平台和交易平台,实现覆盖全国范围的电子招标投标互联互通网络。

5.完善电子招标投标信息技术处理规范,提高交易的安全性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对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极为重要,那么就需形成一套包括信息保密、权限设置、身份识别、信息留痕、安全规范、容灾备份等的规定,以确保交易安全性。同时还要提高用户身份标识和鉴别、电子签名、储存安全、访问权限、数据备份与恢复、安全缺陷等要求,以及改善机房、网络、主机、系统软件等运行环境的条件[3]。

6.加强在线监管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随着招标投标的电子化,新的主体不断地出现,如系统研发、建设、运营等,而且信息技术的引入,致使监管方式和内容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其一,将部分信息公开,提高社会监督力度;其二,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将信息集中分析,有利于追踪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其三,充分利用信用机制。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可以依法相关行政处理和决策或市场主体的业绩信息和信用情况,以此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其四,确定监管要求和执行者。相关监督部门可依法建立行政监督平台,并公布其职责范围和权限内容。交易平台和公共服务平成对接交互、互联互通,以便共享信息,为行政监督平台实施监督行为提供基础条件,进而保证电子招标投标工作正常、健康运转。

三、结语

电子招标投标比传统招标投标更安全、隐蔽、快捷,形成常用招标投标体系是必然趋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是推进招标投标电子化的基本保障,对于该系统的安全性就有严格的要求。电子招标投标工作存在一些安全问题,这是行政监督部门和交易主体急需思考的问题,在此,笔者建议应充分发挥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的功能,通过互联互通、共享信息,实现在线监管,提高监督质量,以确保电子招标投标工作能够正常运行。

参考文献:

[1]汪才华.招标投标制度中一些问题的思考及建议[J].招标采购管理,2015,01:31-33+42.

招投标监管存在的问题篇(5)

油田招标投标管理一直是油田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项目之一,是影响一个油田企业经营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油田企业经营模式和理念的体现。油田工程招投标才股管理还是不完善,存在急需解决的问题。中此次论文探讨的主题就是对油田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以期找出问题的根源所在,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提高油田企业管理的效率,促进窝工油田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有序化建设,加快油田事业的发展。

中图分类号:TP3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0-0160-01

1.油田工程招投标管理问题的研究

在我国大中型油田招投标管理现状的实际调查过程中,可以对油田招投标管理现状的工作总结如下:第一,油田招投标管理遵循的规章制度不完善。这是研究发现在油田招投标管理中的遵循的规章制度虽然灵活,但是这样的规则就会造成工作局面活动性大,不稳定;第二,是油田招投标管理评定量表不合理,对于许多专业的问题涉及的不到位,关于参与招标企业的限定门槛不够专业和细化,致使招投标管理混乱;第三,油田工程招投标中标之后的签订工作存在的问题。由于油田工程管理人员的松懈或者照抄照搬其他行业的合同,在签订合同存在滞后和规定不适用的现象。

2.油田工招投标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随着对油田过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现状和问题的研究以及对油田公司管理细化的分析,可以发现油田招投标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具体有;首先,是对油田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规则不够规范和细化。这是在对油田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源头上出现的工作不到位,在这些规定的文本中还不能与油田工程招投标管理发展同步,文本的要求单一,内容不够详尽,招标文件形式也不尽完善,套用建筑行业的招投标现象还存在,针对油田自身特点的招标规范和要求还需完善。其次,是对油田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机制和部门不健全。在对油田工程总《招投标管理管理程序》规定下,对招投标的评分量表也不太合理,对招投标管理中的客体进行物资购买明确要求、建筑服务技术项目招标的具体要求都不到位。在招投标判断人员的选取上,不尽专业化、相关行业涉及范围波及面窄。最后,是对参与招投标采购的管理人员的职业综合素质要求不高,这造成了中标之后的某些合同不够规范和专业的现状。

3.解决油田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

3.1 严格执法,加大对违法乱纪的监管

我国颁布一系列法律法规,在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因此要加大严格执法的力度,实现对操作程序上的监督与交易现场形式上的监督,对于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违法必究。

另外还要转变监管方式,加大对于招投标企业的监管。首先,要加大对于招投 标的备案制度,切实落实好招投标书面报告制度,对招标结果进行及时的公示;其次,为建筑企业建立信用档案,将招投标过程中企业存在的不良行为进行备案,并将企业的信用状况与招投标联系起来,对于信用严重程度存在问题的企业,禁止其投标。另外,也可建立民众投诉举报机构专门受理招标中的不法行为。除此之外,剔除地方保护主义观念,依法行政对于招投标的管理来说也是相当重要的。

3.2 加大打击力度,防止暗箱操作

加大打击力度,导入宽免制度,“黑名单”制度、招标负责人终身负责制等防止暗箱操作。首先加大处罚力度,在刑法中增加串通招投标罪的罚金额或徒刑期限,而且主刑与附加刑同时适用,对串标行为起到威慑的作用。其次可以借鉴宽免制度,使有关机关尽早发现违法行为并采取相应措施。在规定宽免制度时,要保证其透明性和确定性,同时还鼓励揭发其他串通者的行为。还可以通过公布发现串通招投标行为的招标人名单,将其加入“黑名单”,规定在一定年限内不能进入该市场。最后实施招标责任人终身责任制度,消除串标、陪标现象。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则可以对其进行惩罚。这样就可以预防一些行政干预的因素,避免了招标投标中的陪标现象,从源头上杜绝了工程腐败现象的形成。

3.3 规避招标的技术手段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现象,主要是招标单位的寻租导致的,可以通过一些技术手段从源头上解决规避招标的问题。具体的措施有几个方面:一是加强工程监管;二是变革工程发包依据;三是否需要公开招标的发包依据由原来的初步概算变为有权部门审核;四加大工程跟踪监管的力度。除此之外,转变观念、鼓励公平竞争、实施科学的评标方式也是有效的解决措施。

油田工程招投标管理是对油田招投标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有效的规范,也是对油田企业生产经营的有效监督和管理。油田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就在于管理不到位。针对油田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具体的措施和策略如下:第一;从油田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方式和方法来看;需要油田招投标管理机制严把质量关,首先是对招投标采购评价和决策人员品质的严格要求,杜绝贪污受贿现象。其次是对参与招投标采购企业严把质量关,对参与招投标采购的企业进行综合评比,横向性业务质量和纵向性范围的对比,同期中标业务的质量和业内对其的评价的同,比关注其实施工程的进度和质量,以及后期的服务,从源头确保油田工程施工采购的质量;第二,从油田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机制上来看,需要进一步对招投标的具体细则根据油田工程设施的具体要求来规定,在油田招投标管理中以及后期的采购工作中做到公开、透明、公平。要把招投标信息向全社会公开,选取优质优良的企业进行招标工作准备,把招投标采购的具体操作程序的公开,杜绝暗箱和内幕,把招标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和相关部门的监察;第三,从油田工程招投标管理人员着手。需要选取综合素质高的人员参与从油田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选取专业的资评人员对招标企业进行综合评定,涉及到的行业一定专业和广泛,提高服务人员的职业素质,即使跟进招投标工作的进度,以便对招投标进行动态的分析和自主决策;第四,结合网络手段,打造网络数字服务平台,为油田招投标管理提供模拟分析图表,对参与投标的企业进行测试和监管,应用网络监管平台,对招投标和管理实施全程的监控和实时管理。这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效率提高的有效途径,也是弥补油田企业管理中存在的漏洞,提高油田企业对油田管理人员进行行为规范的主要手段和内容,杜绝油田工程招投标中的黑幕,提高油田企业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的必要措施。

4.结论与认识

油田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故而解决也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我们在油田工程招投标管理的实际操作过程中,不断地发现油田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找出问题的根源,进行解决。希望通过此次对油田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与解决的研究,可以为大家在解决以后油田工程招投标管理中的问题提供方向和策略指导,促进油田工程招投标管理效率,提高油田企业经营的效率。

参考文献

招投标监管存在的问题篇(6)

关键词:建筑工程 项目招投标 管理

引言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带动了城市建筑项目的逐渐增多,为了取得一项建筑工程的最大效益,合理规划管理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是很关键的。一项工程施工工程招标企业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施工企业的自身利益,关系到人们的人身财产安全。但目前工程施工的招投标管理却存在很多问题,如包办方和承办方的行为不规范、法制宣传力度不够、监督管理松散等。对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此,加强严格的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一、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中存在的一些的问题

(一)发包方不规范的行为

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的主体是发包方,对于招标项目管理是否达到有效的性,必须从源头抓起。现实中我国很多建筑工程项目并没有报建,规避工程招投标管理。只是施工单位临时调配,并不是长期的单位员工,没有很强的专业性,工作的积极性受到了极大的影响,更是没有较高的责任意识,没有对工程质量加以重视,工程竣工后,获得工钱了事,一旦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根本无法找到责任人,对项目管理也带来诸多的不便。同事还有一些发包方,压级压价进行招标,赚取牟利,一味地追求低标价、人情价等,忽视对工程质量的考量。

(二)承包方不规范的行为

承包方是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的主要对象,也是工程实施的主要负责人。而且我国部分承办方却存在很多违规行为,如在招标中,私通发包方,联合行动,相互串通投标报价,并达成协议,排挤其他人的公平竞争,引起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中恶性竞争现象出现。同时承包方在工程期间,为了获得更多利益,偷工减料,在工程成本上打主意,违规操作使工程中质量问题受到严重的威胁。

(三)缺少完善的法律约束

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的方式力度不强,缺少完善的法律约束,即使我国在此方面已经出台了相应的法律,如《招投标法》等,当在实际应用中并没有真正使工程的招投标管理走向规范化,对法律宣传力度不够,对招投标进行监督、仲裁的机构尚不健全,监督工作严重滞后并缺乏力度。

(四)监督管理方面比较松散

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中,并没有相关单位进行对其行为进行监督,出现了设置不合理条件,假信息,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规避监督,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现象。同时工程建设的企业与承包商串通,对工程材料的数量、质量都进行虚报,偷卖建材,逃避监督。

二、对规范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建议

(一)加强重视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该加强对招投标的有效管理,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稳步发展,防止不顾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盲目扩大建设规模。同时部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招投标领导还要加强自身的干部廉政意识,端正工程建设的指导思想,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要,为了一己私利与承包方暗中勾结,破坏招投标的公平竞争环境,对承包方审核不严格,影响日后出现工程质量问题。

(二)良好的投标预算准备工作可以提高市场竞争力

良好的投标预算准备工作也是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价进行合理管制。首先,要组建一个强有力的投标团队,合理规划对投标的应急预案,使招标书的设计更具有科学性,不仅能够招标到拥有合理施工方案,先进的施工技术的承包单位,而且还能使工程造价的成本降低。其次,建筑企业除了要根据国家规定的定额争标外,还要对自身企业的实力进行权衡,合理制定工程造价支出,使投标报价书更为先进性,保持合理水平让投标方案能够顺利实施。最后,工程中标后,建筑单位要和工程单位签订公平合理的工程合同,合同条款要详细,语言表述要清晰,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一旦出现一方违约现象,违约一方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就要根据工程合同进行相应的赔偿和解决,为工程造价管理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

(三)完善招投标的有关制度,严守法规程序

国家应该加强相应的招投标制度的完善,要围绕国家的《招标投标法》和《建筑法》对法律进行不断的修正,确保实施招标投标项目的各个环节都能在“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良好竞争环境中进行。同时对在实际操作中已暴露出来的一些规避招投标的行为和做法,要深入调研,采取措施加强规范和完善,对于情节严重者,要严惩不贷,肃清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管理环境。

(四)强化对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的有效监督

要建立一支完善的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队伍,增强施工监督者的专业素质,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招标投标的执法监察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对于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违规操作、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要予以查处,同时还要利用公众舆论加强监督,从源头上杜绝一切影响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的行为,一旦发现,及时呈报。

结语

通过以上对我国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分析,可见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是工程管理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我们必须在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中的各种腐败问题,严格纠正不正之风的存在,为工程项目招标营造良好的环境,为工程项目的建设选择一个责任心强、正规的招标公司,进一步保障工程施工的质量。

参考文献:

[1]潘云华;魏春福;陈景荣;卢赟凯;文峰;;加强对高校附属医院基建项目招标工作监督的探讨[J];现代医院管理;2008;(01):12-13

[2]李云涛;浅谈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J];网络财富;2009;(09):18-19

[3]阿永琴;招标过程中的委托方行为及其控制[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06):21-22

招投标监管存在的问题篇(7)

中图分类号:TE3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40-0375-01

0 引语

油田招标投标采购管理一直是油田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项目之一,是影响一个油田企业经营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油田企业经营模式和理念的体现。油田工程招投标才股管理还是不完善,存在急需解决的问题。中此次论文探讨的主题就是对油田工程招投标采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以期找出问题的根源所在,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提高油田企业管理的效率,促进窝工油田工程招投标采购管理的有序化建设,加快油田事业的发展。

1 油田工程招投标采购管理的现状以存在问题的研究

在实际的对我国大中型油田招投标采购管理现状的调查过程中,可以对油田招投标采购管理现状的工作总结如下:第一,油田招投标采购管理遵循的规章制度不完善。这是研究发现在油田招投标采购管理中的遵循的规章制度虽然灵活,但是这样的规则就会造成工作局面活动性大,不稳定;第二,是油田招投标采购管理评定量表不合理,对于许多专业的问题涉及的不到位,关于参与招标企业的限定门槛不够专业和细化,致使招投标采购管理混乱;第三,油田工程招投标中标之后的签订工作存在的问题。由于油田工程管理人员的松懈或者照抄照搬其他行业的合同,在签订合同存在滞后和规定不适用的现象[2]。

2 油田工招投标采购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随着对油田过程招投标采购管理工作现状和问题的研究以及对油田公司管理细化的分析,可以发现油田招投标采购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具体有;首先,是对油田工程招投标采购管理的规则不够规范和细化。这是在对油田工程招投标采购管理的源头上出现的工作不到位,在这些规定的文本中还不能与油田工程招投标采购管理发展同步,文本的要求单一,内容不够详尽,招标文件形式也不尽完善,套用建筑行业的招投标现象还存在,针对油田自身特点的招标规范和要求还需完善。其次,是对油田工程招投标采购管理的机制和部门不健全。在对油田工程总《招投标管理采购管理程序》规定下,对招投标的评分量表也不太合理,对招投标采购管理中的客体进行物资购买明确要求、建筑服务技术项目招标的具体要求都不到位。在招投标判断人员的选取上,不尽专业化、相关行业涉及范围波及面窄。最后,是对参与招投标采购的管理人员的职业综合素质要求不高,这造成了中标之后的某些合同不够规范和专业的现状[3]。

3 解决油田工程招投标采购管理存在问题的策略

油田工程招投标采购管理是对油田招投标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有效的规范,也是对油田企业生产经营的有效监督和管理。油田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就在于管理不到位。针对油田工程招投标采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具体的措施和策略如下:

第一;从油田招投标采购管理工作的方式和方法来看;需要油田招投标采购管理机制严把质量关,首先是对招投标采购评价和决策人员品质的严格要求,杜绝贪污受贿现象。其次是对参与招投标采购企业严把质量关,对参与招投标采购的企业进行综合评比,横向性业务质量和纵向性范围的对比,同期中标业务的质量和业内对其的评价的同,比关注其实施工程的进度和质量,以及后期的服务,从源头确保油田工程施工采购的质量;

第二,从油田工程招投标采购管理的机制上来看,需要进一步对招投标的具体细则根据油田工程设施的具体要求来规定,在油田招投标管理中以及后期的采购工作中做到公开、透明、公平。要把招投标信息向全社会公开,选取优质优良的企业进行招标工作准备,把招投标采购的具体操作程序的公开,杜绝暗箱和内幕,把招标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和相关部门的监察[4];

第三,从油田工程招投标采购管理人员着手。需要选取综合素质高的人员参与从油田工程招投标采购管理工作,选取专业的资评人员对招标企业进行综合评定,涉及到的行业一定专业和广泛,提高服务人员的职业素质,即使跟进招投标工作的进度,以便对招投标进行动态的分析和自主决策。

第四,结合网络手段,打造网络数字服务平台,为油田招投标采购管理提供模拟分析图表,对参与投标的企业进行测试和监管,应用网络监管平台,对招投标和采购管理实施全程的监控和实时管理。

这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效率提高的有效途径,也是弥补油田企业管理中存在的漏洞,提高油田企业对油田管理人员进行行为规范的主要手段和内容,杜绝油田工程招投标中的黑幕,提高油田企业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的必要措施[5]。

4 结语

油田工程招投标采购管理存在的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故而解决也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我们在油田工程招投标采购管理的实际操作过程中,不断地发现油田工程招投标采购管理存在的问题,找出问题的根源,进行解决。希望通过此次对油田工程招投标采购管理存在的问题与解决的研究,可以为大家在解决以后油田工程招投标采购管理中的问题提供方向和策略指导,促进油田工程招投标采购管理效率,提供油田企业经营的效率

参考文献

[1] 王琦;科技项目招投标机制研[J].经营与管理,2012,(8):12~14.

[2] ,浅谈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J].知识经济.2012.03.

[3] 李翠平,王银肖,王丽.工程招投标中低价竞标的可行性分析[J]经济论坛,2004,(3):139~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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