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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基本方法和技巧精品(七篇)

时间:2023-07-19 16:56:57

辩论基本方法和技巧

辩论基本方法和技巧篇(1)

运用有效的辩护策略来保护被告的权利,便成为对一位辩护律师最大的挑战。他不仅要有睿智的头脑和丰富的辩护技巧,更需要真正把握法律所赋予正义的涵义!

(一)说服法官

说服是辩护律师的一项基本功。辩护业务是一种最基本的诉讼业务,而诉讼的本质就是说服。一位优秀的刑辩律师可

以成为一名著名学者、教授。但一位学者、教授或法学专家未必一定能成为一位好的刑辩律师。因为刑辩业务不是讲课和传授知识的,而是一种直接的对抗。刑辩律师出席法庭辩护的目的就是要说服审判的法官,而不是公诉人。公诉人是无法说服的,因为,他们坐在法庭时已事先设定你辩护人的观点是错误的。所以,刑辩律师不要把说服的对象搞错。否则只能是事倍功半。达不到辩护目的。

(二)选准角度

选准辩护的角度是刑辩律师从事刑辩业务成功的一个关键。被告人的辩护人选错了辩护角度,在法庭上对被害人生前的行为进行攻击,从而激怒了受害方,更是让审判的法官无法接受其辩护意见,从而导致辩护的失败。

(三)、换位思考

刑辩律师要学会换位思考,换位思考不仅能帮助刑辩律师把握全面、选准辩护的角度和突破口,更有利于消除公诉人的对立情绪,说服审判法官。我曾经担任过一位公安局长受贿案的一审辩护人,庭审中,我采用换位思考的方法对刑事与民事案件认定事实的证据标准和原则进行简要论述。从而推导出“在民事诉讼”中都无法认定的证据,又如何能在刑事诉讼中认定。最后,法院采纳了我的辩护意见,对被告人做出无罪判决,公诉机关也认可了一审判决结果,没有提出抗诉。所以,我认为,成功的辩护有时不需要浪费太多的心思和口舌。换一个角度看问题,可能就是成功全不费功夫。

(四)、教被告人说话

所讲的所谓“教被告人说话”不是要教被告人说谎。是教给被告人说话的方法和技巧。我在担任一位大学生正当防卫一审辩护人时,就是用教会被告人的辩护策略达到了成功辩护的目的。在开庭前,我三次会见被告人,告诫他不要在庭审中攻击受害人(死者)生前的过错,要利用法庭上被告人自我辩护和最后陈述的机会,向法庭讲述其与受害人几年同窗的深厚友情、情急之下的自卫、防卫致死挚友的痛苦和懊悔以及甘愿承受一切处罚的“悔罪”态度。从而取得了最佳的庭审效果。当我看到审判台上拭泪的法官,听到受害人亲属失声的痛哭,我就明白,我的辩护成功啦!法院最后以防卫过当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由此可见,教会被告人说话也是辩护成功的策略。

(五)深挖证据

我们都知道,证据是诉讼之王,有其是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显得尤为重要。有些刑事案件证据更是成功辩护的关键。我在承办过一起“无期徒刑犯越狱杀人案”。阅卷时发现,全部卷宗材料仅59页。并且杀人现场留有被告人指纹。通过对仅有几十页的卷宗材料深入细致地分析和研究。最后是发案宾馆的总台小姐半张纸的证言救了被告人一条命。多年的刑事辩护实践证明,深挖证据,是许多刑事案件辩护成功的法宝。

(六)、媒体“双刃剑”

媒体一向被司法界称之为“双刃剑”,刑辩律师应慎重使用。

(七)法庭辩论技巧与谋略

法庭辩论技巧系指各方当事人及其人(或被告人的辩护人、公诉人)在庭审诉讼活动中,为保自方合法权益,达到预期目的或效果,在依据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就自己的诉讼主张所作出的全盘计划和实施的方式、方法及谋略。对律师业来讲,亦称“庭辩艺术”。

常言道:“事实胜于雄辩”,但事实得益于雄辩。司法实践中,即便有了事实和法律,也并非都能使律师辩论获得成功,这就要求律师充分施展自己的辩才和谋略。当法庭进入辩论阶段,各方之间或针锋相对,或避实就虚,或出其不意,或攻其不备,或迂回包抄,以退为进。此时,一方律师如不讲究“战术”,不懂得辩论技巧,就难以沉着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辩论言辞,更无法巧妙地应付辩论中出现的新情况,以实现运筹方略的要求。事实上,虽有好的辩论方案,但临庭辩论时,因不能把握时机,不善于采取相应的对策,使本已掌握的“铁证如山”的事实因没能发挥作用而导致辩论失利的现象是不乏其例的。

由此可见,论辩艺术在律师业务活动中占有的地位是十分重要的,它既是律师业务才能和智慧的集中体现,又是品评律师办案质量及其称职与否的标准尺度。因此,有必要对律师在庭审辩论中的有关技巧问题加以研究和探讨,以适应庭审方式改革的需要,充分发挥律师在庭审辩论中的重要作用。

一、基本功与操作技巧

人的思维只有通过表达,才能达到影响他人的作用。表达得好坏取决于表达的内容,但表达技巧也是关系到表达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一个称职的律师,不仅要有好的文字组织能力,还应具有准确、简洁、清楚、生动的语言表达能力。

(一)文字表达技巧

综合案情,理顺辩论思路,写好词、辩护词,是每一位律师在庭前必做的一项基础工作。材料的组织必须做到:1.字斟句酌,用词准确;2.调配语句,合理布局;3,篇章衔接,环环相扣;4.结构严谨,条理清楚;重点突出,详略恰当。

(二)语言表达技巧

纵观每位成功律师,在出庭辩论、时,都具有驾驭、支配辩论形势的能力。庭审制度改革为每个律师在这方面能力的发挥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在庭审辩论中,律师应当做到:1.脱稿,并善于把前言说好。在设计这方面的语气和选择言词时必须达到的效果是:①立即抓住整个法庭的注意力;②传达案件的严重性或表现出对本案的真诚;③表明对本案的信心。2.控制语速,并吐字清晰。有了好的辩论内容,还需有好的表达方式。律师在庭审辩论时,应做到口齿清楚,发音准确,音调和谐,快慢适度。力争达到声调上的抑扬顿挫,以提高论辩感染效果。3.善于入情入理。语言可以伤人,也可以感人。用辩论语言伤人,对于律师职责来说则是不道德的。但律师的辩论语言以情感人,则是可取的。使用这一语言情感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①具体案件的辩论语言感彩,要有与案情相适应的基调。②绝不能带有当事人的感彩。律师操作的情感就是经过理智语言处理过的辩论情感、法律语言情感。③情感措辞应是发而不露、放而不纵、委婉、曲折、含蓄的中性语言。

(三)形象技巧

除了文字表达、语言表达技巧外,律师还应具有良好的体态语言表达技巧。有声与无声、语言与体态的融合统一,才能体现律师精湛的表达能力。

1.柔中有刚,举止大方。律师在庭审辩论中要有风度,有气魄,不卑不亢,不趾高气扬。在辩论得势时,不忘乎所以,轻视对方;在失利时,不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发言必须权衡,切不可轻率发表无准备、无水平的言辞。在任何情形下,都应举止大方,沉稳有序,言而有据。律师应具有这种刚柔并济、以静制动、以稳求成的形象。

2.善于控制情绪。古语说:“兵无常势,水无常形”。法庭辩论情况也常常如此。律师在庭审中可能遇到事先没有预料到或已预料到的非正常的阻碍、干扰、发难等情况。这就要求律师控制自己的情绪,怒而不暴跳如雷,惊却能声色不露,即席采取有效措施,平息、安定、排除意外,做到应变自如,稳中求胜。

二、谋略及具体运用

(一)先声夺势法

此法系法庭辩论一方对另一方可能提出的问题避而不谈,而对己方极有利的问题,先在论辩发言中全面论证,以达到先入为主,争取主动的庭辩战术。实践中,应用此法须在庭审前做好充分准备,且在庭审调查阶段对己方有利的事实、证据逐一认定。然后根据事实和证据,针对对方不正确的观点主动出击进行反驳,以期掌握辩论主动权,奇取制高点,促使对方陷入被动。

(二)避实就虚法

庭审辩论中,对方的弱点往往是对方力求回避的地方,甚至对方会采用偷换论题、偷换概念、答非所问的方式,企图达到转移己方视线,扰乱视听的目的。因此,运用此法首先应善于抓住对方之“虚”,选择其薄弱环节连连进攻,一攻到底,直到把问题辩论清楚为止。

(三)设问否定法

又称舌战偷渡法,使用该法,关键是律师在设问时要把辩论的目的深藏不露,绝不能让对方察觉设问的真正意图。尤其是第一问,一定要让对方在尚未了解发问意图的情况下予以回答,只要回答了第一个问题,下个问题就由不得他不回答了。等到对方自觉难以自圆其说时,后悔也来不及了。这种使对方处处被动、自打嘴巴的战术,不失为一种极有效的辩论手段。其结果只能是让对方在不自觉中接受律师(或设问方)的观点,出其不意而辩胜。

四)间接否定法

是指在辩论中不直接把矛头指向对方,而是若无其事地将辩论对手的错误观点搁在一旁“置之不理”,郑重地从正面提出自己的独特见解,并充分论证。运用此法应注意两点:1.自方所持观点应与对方所持观点势不两立。2.自方观点应有理有据,绝不能牵强附会,哗众取宠。

(五)示假隐真法

此法系指先举与本案无关的事实证据,运用掩盖真相或本意的语言技巧,形成对方的错觉,然后出其不意,突然出击,拿出自方真实有利的证据或观点,致对方于被动、措手不及的庭审辩术。现今“当庭举证,当庭质证”的庭审方式,无疑为这一辩术提供了广为运用的空间。

(六)以退为进法

它是形式逻辑的归谬法在法庭辩论中的使用。自方先将对方提出的论题(或观点)假设为真,然后从这个假设为真的命题推导出一个或一系列荒谬的结论,从而得出原论题为假的辩论方法。此法是一种辩论性、反驳性很强的法庭辩论方法,因而推导得出的必然性结论,容易被接受,从而获得较好的辩论效果。

(七)后发制人法

兵战与舌战之间有许多共同的规律。兵战中的战略战术,也可以用作辩论的对策。先发制人可以产生优势;后发制人则可以变被动为主动。由于后发,自方可以知道对方的基本观点,发现矛盾和弱点,然后以自己掌握的材料有针对性地集中进行反驳,有时可以导致对方措手不及而险象丛生。运用时应掌握:1.暂避锐气,不仓促应战。2.精听细解,等待时机。3.抓住破绽,全力反攻。

三、最大限度地利用终局辩论

庭审辩论时间是十分宝贵的。当相互辩论接近尾声时,律师作为辩论一方必须具有控制收场的能力。通常做法是:

1.提出要求。当对方在整个辩论中已受到了辩论的影响,此时提出合理的要求,对方容易接受,也易为法庭认可,以促成双方和解结案。

2.提出问题。以提出问题为结尾,进一步深化自己的辩论主题,让审判人员去甄别和思考。

3.概括主题。用简洁明了的语气将自己辩论的全部内容概括成几句话,易加深审判人员对自方辩论观点的印象。

当然,在法庭辩论最后阶段,如发现对方纠缠不休、死不认账等情况,律师作为一方辩者还应掌握善于拒绝无味辩论的技巧。所谓拒绝无味的辩论,一是不重复说;二是当对方抓住一些无碍案件处理的枝节问题不放时,则应采取“对这个问题不予辩论”或“发言到此结束”的办法。这种近似于沉默不辩,不仅在一定时机和法庭上有着巨大的震动力,而且在辩论技巧上嘎然而止,干脆有力,听上去似乎退了一步,实质上却是进了两步。

辩论基本方法和技巧篇(2)

关键词:辩论话语;企业;危机传播;作用

在当今的社会环境下,市场主体日渐丰富,主体间的竞争自然也不断加剧,与之相伴随的是企业危机的出现。做好企业危机传播工作,考验着企业的每一个管理人员,同时也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辩论话语是一个相对比较新的理论,主要针对日常交往而言。企业危机传播的本质就是一场交流博弈,也正是因为如此,将辩论话语应用于企业危机传播中,具有一定的先天性条件。目前,很多企业努力尝试将辩论话语更好地融入企业的危机传播中,以最大限度地发挥辩论话语的作用,做好企业的危机公关工作。

一、辩论话语基本概念

杨娜、吴鹏在《辩论话语分析视域下的批判性思维研究》一文中,对辩论话语和批判性思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剖析。而通过对改编文章的解读,笔者认为,在某种程度上,辩论话语是批判性思维的外在表现形式,或者说是实现途径。我们知道,批判性思维理论中,态度和技巧是语言表达的两个基本环节,不管是态度的确定,还是技巧的应用,在交际场所中,都表现成了“辩论话语”。Van Eemeren曾指出,辩论话语是交际双方为证明己方立场或反驳对方立场而展开的特定话语交际互动。交际者通过辩论话语表达对某种观念或价值的态度,也通过策略性的辩论技巧掩饰这种态度,以达到消除意见分歧的最终目的。根据Van Eemeren的观点我们可以看出,辩论话语存在的目的,就是要将批判性思维的观点传播出来。除了Van Eemeren的观点,目前学术界对辩论话语的定义,基本是认为辩论话语和批判性思维是同一理论的不同表现形式。辩论话语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社会性和辩论性两个属性,这实际上与批判性思维理论中的态度性和技巧性相吻合。社会性,即一个人对于某一事件的社会性判断,是观点和态度的形成;辩论性,是与他人交换观点态度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无法避免地应用各种技巧。由此可,不管从整体方向把握方面,还是从具体特征方面,辩论话语和批判性思维都是紧密相连的两个概念。辩论话语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了现代交际的理论精髓,不管是一般的普通交流,还是达到一定层次的官方对话,事实上都是对辩论话语的应用,有些是套用,有些则是灵活应用,这也正是当前学术界研究辩论话语的目的。

二、企业危机传播理论

企业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现代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现代社会是多元化的社会,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特别是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国际发展一体化逐步实现;企业在发展中面临的竞争日趋激烈;计算机及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更是带来了信息的飞速传播。在这样的现实环境下,企业的危机传播变得尤为重要,不管是万科的“捐款门”事件,还是康师傅的“水源门”事件,都让我们看到了危机传播的危害。那么,具体什么是企业危机传播?当前不同学者对此的界定存在一定的差异,本文观点认为,企业危机传播属于信息时代危机传播领域中的一个分支或者特定的领域,与一般危机传播相比,其对象具有特定性,即企业。也就是说,企业危机传播,一般是指企业采取一定的手段或者措施,利用当代企业管理理论,为企业现有危机的传播加以有效控制的过程。可以说,企业危机传播对树立企业形象或降低企业形象风险等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信息技术成为新时期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技术的背景下,今天的企业危机传播,也多通过互联网实现,这极大地提高了企业危机传播的成效,同时也有效地维护了企业的形象。

通过对当前企业实际情况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当前企业危机除了突发事件外,比如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问题带来的危机、电器生产企业的安全使用问题带来的危机等,随着互联网的深入发展以及社会关注范围的变大,企业领导层的行为也可能给企业带来一定的危机。不管是何种危机,都可能直接损坏企业形象,影响企业效益。因此,做好企业危机传播工作,对于企业的长久发展而言,尤为重要。当前,企业危机显示出传播速度快、影响面积大、破坏性强、真假难辨等特征,所以企业危机传播工作的开展,也应该着重这几点。

三、辩论话语在企业危机传播中的作用

通过以上对辩论话语基本理论的解释以及对企业危机传播的一些基本情况的介绍,我们可以发现,在企业危机传播中,应充分发挥辩论话语的作用,通过辩论话语化解企业危机。笔者认为,辩论话语在企业危机传播中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辩论话语是企业危机传播的基础

从本质上说,企业的危机传播是一次语言上的交流和博弈,如何在负面信息出现之后通过一定的言语形式来对外解释、遏制谣言、稳住社会情绪,最终为企业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是现代企业危机传播的根本任务。企业危机传播的过程,在某种程度上,就是辩论话语的过程,更是语言技巧应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没有基本的个人观点(主要是企业自身观点),无法运用一定的技巧进行语言交流,企业的危机传播将无法实现,所以说,辩论话语是企业危机传播的基础。目前,企业危机传播的方式主要包括新闻会、官方网站宣传、官方微信平台推送以及微博公众平台宣传等,可以说是以现代信息平台为主。不管采用怎样形式,其主要过程都是一个表达和说服的过程,比如在新闻会上,企业的发言人往往需要首先表明企业对于危机事件的态度,之后再对态度进行阐明和深入阐述。这样的过程,也正好与辩论话语相吻合,在辩论话语理论中,表达观点、解释观点和消除意见分歧正好为企业危机传播提供一整套完整的思路。总之,如果完全脱离辩论话语,企业危机传播将无法实现,辩论话语是企业危机传播的基础。

2.辩论话语促进企业危机传播与现代技术的融合

是否能够利用最新技术解决企业问题已经关系到当前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在今天的社会环境下,技术更新速度不断加快,而技术与企业发展的融合也在不断增强,可以说,企业发展中的任何一个环节,都与新技术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中危机传播也不例外。上面我们已经提到,目前企业危机传播也逐步转向现代媒体平台,而在这个转变的过程中,同样离不开辩论话语,辩论话语可以促进企业危机传播与现代技术的融合。一方面,在辩论话语理论中,社会性始终是一个重要的属性,语言的交流离不开周围的社会环境,所以企业危机传播中应用辩论话语,自然需要与社会融合,接受社会中的新技术、新信息,无形中辩论话语就在为企业危机传播与现代技术的融合创造条件;另一方面,辩论话语的应用,本身需要交流的全面性和及时性,在说服对方的过程中,需要不断了解对方的想法,根据对方的想法选择恰当的话语,而现代社会,面对面的交流很少,特别是很多企业的业务都是面向全球的,出现危机时,其需要沟通的对象具有不确定性,并且在空间上,也是不统一的,利用辩论话语完成企业危机传播,必然要选择现代技术。所以,辩论话语可以促进企业与现代技术的融合。

3.辩论话语可以实现企业危机传播与形象重塑的结合

现代企业的资产组成,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其中的有形资产多指企业当前在产品、设备等有形物方面的资产;无形资产则指凝结在企业品牌和形象中的资产,包括企业的知名度、消费者的认可度等。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企业的生存环境也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消费者的消费理念与传统消费理念产生了巨大差异,在这样的环境下,企业的无形资产在不断攀升,特别是信息传播速度的提升,使消费者在信息掌握上由过去的劣势地位逐渐向平等地位甚至优势地位转换。在基本的消费之前,消费者可以事先了解企业相关信息,了解产品的信息,这种背景下,企业一旦有未妥善处理的危机问题,将直接影响企业形象和消费者的信赖,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盈利。辩论话语在企业危机传播中的另一个作用就是,辩论话语可以实现企业危机传播与形象重塑的结合。传统的企业危机传播,更多的侧重点是针对公关危机而公关,针对问题解决问题,一般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即使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危机,但是常有牵强之嫌。而辩论话语,要求在表明观点态度之后,利用一定的语言技巧说服对方,让自己的观点潜移默化地影响对方,甚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持续影响对方。应用辩论话语,可以让企业在化解基本的公关危机之后,在语言和观点的渗透过程中,再重新为企业树立更好的形象。在辩论话语的应用过程中,需要在向对方表达自己的观点之后,说服对方接受自己的观点,这个过程需要随时掌握对方的情绪的变化,并不断输入新的信息,这样有关树立企业形象的信息自然也可以渗入其中。辩论话语在企业危机传播中的作用还体现在其可以实现企业危机传播与形象重塑的结合。

四、结语

辩论话语在企业危机传播中的应用,正是当前企业发展与新理结合的结果。辩论话语本身在言语应用技巧中的优势,也为企业危机化解提供了良好的参考。对于现代企业而言,危机无可避免,如何化解危机、利用危机是关键,所以说,合理吸收和借鉴辩论话语是非常重要的。让语言交流与企业发展相融合,最终充分利用语言技巧,这样来促进未来的企业发展,其发展空间也将更为广阔。

参考文献:

[1]杨娜,吴鹏.辩论话语分析视域下的批判性思维研究――以《高级商务英语》教学为例[J].外语界,2016(1).

[2]张保英,丁茜茜.新环境下企业危机传播的特征及策略研究[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5(17).

辩论基本方法和技巧篇(3)

以下是整理的论文答辩问题及解决办法。

1、答辩程序有哪些?

自考论文答辩程序跟普通高校毕业生答辩要求相同。在考生论文写作完成后,由主考校统一安排相关学科的教师,组成答辩小组,进行答辩。一个学生答辩的时间,通常在30—40分钟。进入答辩现场,答辩分三步进行。第一步:考生陈述。由考生简单介绍自己的论文梗概,以及写作论文的构思和过程,对观点做简要陈述。第二步:老师提问。答辩之前,评审老师已经详细读过接受答辩者的论文和指导教师的评语,而且拟定了要提的问题。评审老师可以根据事先拟定的问题,也可以根据听取考生的自述时想到的题目,向学生提问。提问的问题可以是两三个,也可以是三四个,提问的方式和问题的数量,因不同的论文、考生的陈述而异。老师提问后,会给考生留出准备时间。第三步:考生回答提问。准备完毕,考生需针对老师的提问,一一作答。当学生回答问题完毕,被告知答辩结束,即可告退离席。最后在考生回避的情况下,由答辩小组集体商议,给成成绩。成绩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

2、答辩应注意哪些问题?

(1)毕业论文及其答辩在评分中各占一定比例,虽然论文本身的分数高于答辩的分数,但如果答辩不及格则论文分数无论多高也不能及格,由此可见答辩的重要性。因此,努力掌握答辩的方法和技巧就成为非常重要的事情。(2)进入答辩现场,给主持答辩的教师留下的直观印象十分重要。答辩者应从保持良好的仪态开始,保持态度谦虚,言辞简洁,神情镇静,回答问题自信,行为举止礼貌而得体。答辩者的仪态不在答辩的内容之中,但属于答辩形式的一部分,对答辩质量会产生影响,答辩者不得对此掉以轻心。因为答辩者的仪态不仅反映了其人对答辩的重视程度,而且能反映他的人生修养和学养,以致对主持答辩教师的评判发生影响。(3)开始答辩时,要掌握好节奏,评审老师提出问题后,可以稍作停顿,考虑一下再作答。一定要明白老师提问的准确含义,不要造成歧义的理解,如果不清楚,宁可再问一次,也不贸然作答。(4)开始回答问题时,层次感要强,要有逻辑条理,言语要简明流畅。对于自己熟悉的问题要详细地回答,对于自己不太熟悉的问题要谨慎地回答,对于自己不求甚解的问题如能回避最好,不能回避则应明言,不能不懂装懂。如果论文有遗漏,经老师提问有所触动,自己又知其原理,应敏捷地用言语做补充。(5)答辩结束时,主持答辩的老师通常会对论文和论文答辩情况做一小结,对论文及其答辩给予肯定、补充和纠谬,答辩者应虚心听取。(6)最后,答辩者表示感谢后离席。当然,在毕业论文的答辩中要重视答辩的基本方法和技巧,但也不要过多依赖技巧,最重要的是打好专业知识基础和做好逻辑思维方法的训练。做研究的基本功好了,自然很容易从容应对论文答辩,而不必过多考虑繁复的答辩技巧。3、毕业论文成绩评价标准是什么?评定毕业论文成绩的主要标准,包括几个方面,即:论文选题的学术价值和实用价值,论文观点的正确性和创新意义,引用材料的权威性及材料的合理应用和铺排,论文是否具有较强的逻辑性和条理性,论文结构和语言表述能力等。

辩论基本方法和技巧篇(4)

新刑诉法实施以来,在新的庭审模式下,公诉人的控诉职能,控辩双方的对抗性进一步增强。作为公诉人,掌握好的辩论技巧和方法对法庭辩论起着很重要的作用。而要想在法庭上取得成功,应着重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明确重点,充分准备

法庭辩论不是瓜棚下的聊大天,也不是一般的争执,它是一种有目的的诉讼权益的争辩。在这种论争中,所争辩的问题纷纭复杂,有的是主要的争辩焦点。有的是次要的分歧意见,有的直接关系案件的裁判,有的关系甚微。对此,只有明确法庭辩论的重点,进而集中兵力,毕力辩论,达到最佳效果。

公诉人在参与法庭辩论之前,应该广泛思考有关案件的所有问题,吃透案情,简明实用、有的放矢地准备辩论提纲。预防辩护人可能提出反驳的情节或问题,并事先设想和回答一些问题的要点。具体地说必须针对不同的案件,在开庭之前设置众多的与本案有关的问题(阅卷时分析案件时,案件事实、证据薄弱环节,一般就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能提出辩论的问题;公安司法机关认识有分歧的地方:社会有关方面认识不一致之处;特别是与犯罪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定罪量刑有关的问题),并拟出回答的简短提纲,使法庭辩论胸有成竹。作为公诉人必须使辩论提纲做到有备无患、预见深广、预备充分。

二、掌握主动,条理清晰

掌握辩论的主动,就是要有效地控制辨论场面。辩护人以及被告人力求在辩护阶段就案件的事实、性质、量刑等方面提出许多不同的观点,来争取法庭和旁观者的理解。对此,公诉人既不必一一反击,也不能漠视不理,而是要以有力的答辩来控制辩题的方向,争取主动。公诉人要根据庭审情况及时调整答辩提纲,选择有利时机,灵活选择答辩方式进行答辩。二是有选择地对辩护人提出的数个辩题中的一个或数个关系到定罪量刑的辩题进行答辩,对辩护人提出的细枝末节的问题不纠缠,以免影响合议庭的注意力,影响对案件关键问题的判断。

三、逻辑严密,环环紧扣

司法实践中很多案件千头万绪,情节复杂,在分析和认定有一定的难度,公诉人为维护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必须借助于推理这种表达方式,就被告人犯罪的事实,从事理、法理上紧紧扣住犯罪构成要件,一步一步地加以推论。从而顺理成章的得出被告人构成犯罪,使辩护人无言可辩。同时被告人构成犯罪的事实与公诉人所指出的适用法律条款十分恰当、准确,让事实与法条紧紧衔接,因此公诉人应当熟知相关法律条文。并熟记于心。严密的论证推理,可有效防止辩护人抓住把柄或打开缺口。公诉人在论辩时,总论点与各分论点、论点与材料之间、论点与论据之间,应该一环扣一环。

四、培养素质,创造型像

在整个法庭辩论过程中,优秀公诉人应当培养不断培养自身素质,把持良好形态。一是态度沉着冷静。在辩论时思想要特别活跃,注意听取对方的发言,区分出对方发言的合理部分与谬误之处,有针对性地进行反驳,使双方的意见渐趋一致。只有批驳了对方的谬误,自己正确的见解才得以成立。但是应该切记辩论中要从容不迫,以理服人,不不使用过激语言,不感情用事,感情用事容易失去理性控制,使头脑不冷静,从而降低分析判断问题的能力,降低辩论水平。二是学会自控。善于情感自控的公诉人,往往能够根据辩论内容需要以及辩论参与者的相互关系和诸多心理因素,正确决定辩论过程中的情感基调,把握情感表达的时机和方式。一般地说,公诉人辩论的感情基调,应该以说服为主,语气要庄重平和,用语要准确得当,情感不宜过分外露,不要刺激对方,有意造成情感上的对立。事实证明,诚恳、冷静、沉着、稳健的情绪是公诉人辩论必须的。公诉人驾驭好自己的情绪,对于提高辩论质量是有很大好处的。三是培养良好的个人人格素质。对于公诉人来讲,一个很好的个人人格素质很重要。法庭辩论总是带有浓烈的感彩。尽管法庭上要求公诉人保持高度的客观和冷静,但在语言交锋的同时总是伴随着强烈的感情交锋。一个正直、高尚、维护公正的公诉人,应该自觉地做到外表印象与内在本质(思想、品德、情操)的良好统一。学会尊重对方辩护人(合议庭),让人觉得公诉人有层次、有涵养和深度。力戒人身攻击,坚决杜绝用恶劣的语言攻击对方,不能为了一时痛快而有失公诉人身份。

五、语言讲究,注重策略

辩论基本方法和技巧篇(5)

演讲与辩论 反客为主的原意是:客人反过来成为主人。比喻变被动为主动。在论辩赛中,被动是赛场上常见的劣势,也往往是败北的先兆。论辩中的反客为主,通俗他说,就是在论辩中变被动为主动。下面,本文试以技法理论结合对实际辩例的分析,向大家介绍几种反客为主的技巧。(一)借力打力武侠小说中有一招数,名叫"借力打力",是说内力深厚的人,可以借对方攻击之力反击对方。这种方法也可以运用到论辩中来。例如,在关于"知难行易"的辩论中,有这么一个回合:正方:对啊!那些人正是因为上了刑场死到临头才知道法律的威力。法律的尊严,可谓"知难"哪,对方辨友!(热烈掌声)当对方以"知法容易守法难"的实例论证于知易行难"时,正方马上转而化之从:"知法不易"的角度强化己方观点,给对方以有力的回击。扭转了被动局势。这里,正方之所以能借反方的例证反治其身,是因为他有一系列并没有表现在口头上的、重新解释字词的理论作为坚强的后盾:辩题中的"知",不仅仅是"知道"的"知".更应该是建立在人类理性基础上的"知";守法并不难,作为一个行为过程,杀人也不难,但是要懂得保持人的理性,克制内心滋生出恶毒的杀人欲望,却是很难。这样,正方宽广、高位定义的"知难"和"行易"借反方狭隘、低位定义的"知易"和"行难…的攻击之力,有效地回击了反方,使反方构建在"知"和"行"表浅层面上的立论框架崩溃了。(二)移花接木剔除对方论据中存在缺陷的部分,换上于我方有利的观点或材料,往往可以收到"四两拨千斤"的奇效。我们把这一技法喻名为"移花接木"。例如.在《知难行易》的论辩中曾出现过如下一例:反方:古人说"蜀遭难,难于上青天",是说蜀道难走,"走"就是"行"嘛!要是行不难,孙行者为什么不叫孙知者?正方:孙大圣的小名是叫孙行者,可对方辩友知不知道,他的法名叫孙悟空,"悟"是不是"知"?这是一个非常漂亮的"移花接木"的辩例。反方的例证看似有板有眼,实际上有些牵强附会:以"孙行者为什么不叫孙知者"为驳难,虽然是一种近乎强词夺理的主动,但毕竟在气势上占了上风。正方敏锐地发现了对方论据的片面性,果断地从"孙悟空"这一面着手,以"悟"就是"知"反诘对方,使对方提出关于"孙大圣"的引证成为抱薪救火、惹火烧身。移花接木的技法在论辩理论中属于强攻,它要求辩手勇于接招,勇于反击,因而它也是一种难度较大、对抗性很高。说服力极强的论辩技巧。诚然,实际临场上雄辩滔滔,风云变幻,不是随时都有"孙行者""孙悟空"这样现成的材料可供使用的,也就是说,更多的"移花接木"。需要辩手对对方当时的观点和我方立场进行精当的归纳或演绎。比如,在关于"治贫比治愚更重要"的论辩中,正方有这样一段陈词:"…对方辩友以迫切性来衡量重要性,那我倒要告诉您,我现在肚子饿得很,十万火急地需要食物来充饥,但我还是要辩下去,因为我意识到论辩比充饥更重要。"话音一落,掌声四起。这时反方从容辩道:"对方辩友,我认为’有饭不吃’和’无饭可吃’是两码事……"反方的答辩激起了更热烈的掌声。正方以"有饭不吃"来论证贫困不足以畏惧和治愚的相对重要性,反方立即从己方观点中归纳出"无饭可吃"的旨要,鲜明地比较出了两者本质上的天差地别,有效地扼制了对方偷换概念的倾向。(三)顺水推舟表面上认同对方观点,顺应对方的逻辑进行推导,并在推导中根据我方需要,设置某些符合情理的障碍,使对方观点在所增设的条件下不能成立,或得出与对方观点截然相反的结论。例如,在"愚公应该移山还是应该搬家"的论辩中:反方:……我们要请教对方辨友,愚公搬家解决了困难,保护了资源,节省了人力、财力,这究竟有什么不应该?正方:愚公搬家不失为一种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可愚公所处的地方连门都难出去,家又怎么搬?……可见,搬家姑且可以考虑,也得在移完山之后再搬呀!神话故事都是夸大其事以显其理的,其精要不在本身而在寓意,因而正方绝对不能让反方迂旋于就事论事之上,否则,反方符合现代价值取向的"方法论"必占上手。从上面的辩词来看,反方的就事论事,理据充分,根基扎实,正方先顺势肯定"搬家不失为一种解决问题的好办法",既而均人"愚公所处的地方连门都难出去"这一条件,自然而然地导出"家又怎么搬"的诘问,最后水到渠成,得出"先移山,后搬家"的结论。如此一系列理论环环相扣。节节贯穿,以势不可当的攻击力把对方的就事论事打得落花流水,真可谓精彩绝伦!(四)正本清源所谓正本清源,本文取其比喻义而言,就是指出对方论据与论题的关联不紧或者背道而驰,从根本上矫正对方论据的立足点,把它拉人我方"势力范围",使其恰好为我方观点服务。较之正向推理的"顺水推舟"法,这种技法恰是反其思路而行之。例如,在"跳槽是否有利于人才发挥作用"的论辩中,有这样一节辩词:正方:张勇,全国乒乓球锦标赛的冠军,就是从江苏跳槽到陕西,对方辩友还说他没有为陕西人民作出贡献,真叫人心寒啊!(掌声)反方:请问到体工队可能是跳槽去的吗?这恰恰是我们这里提倡的合理流动啊!(掌声)对方辨友戴着跳槽眼镜看问题,当然天下乌鸦一般黑,所有的流动都是跳槽了。(掌声)正方举张勇为例,他从江苏到陕西后,获得了更好地发展自己的空间,这是事实。反方马上指出对方具体例证引用失误:张勇到体工队,不可能是通过"跳槽"这种不规范的人才流动方式去的,而恰恰是在"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下"合理流动"去的,可信度高、说服力强、震撼力大,收到了较为明显的反客为主的效果。(五)釜底抽薪刁钻的选择性提问,是许多辩手惯用的进攻招式之一。通常,这种提问是有预谋的,它能置人于"二难"境地,无论对方作哪种选择都于己不利。对付这种提问的一个具体技法是,从对方的选择性提问中,抽出一个预设选项进行强有力的反诘,从根本上挫败对方的锐气,这种技法就是釜底抽薪。例如,在"思想道德应该适应(超越)市场经济"的论辩中,有如下一轮交锋:反方:…我问雷锋精神到底是无私奉献精神还是等价交换精神?正方:…对方辨友这里错误地理解了等价交换,等价交换就是说,所有的交换都要等价,但并不是说所有的事情都是在交换,雷锋还没有想到交换,当然雷锋精神谈不上等价了。(全场掌声)反方:那我还要请问对方辩友,我们的思想道德它的核心是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还是求利的精神?正方:为人民服务难道不是市场经济的要求吗?(掌声)第一回合中,反方有"请君人瓮"之意,有备而来。显然,如果以定势思维被动答问,就难以处理反方预设的"二难":选择前者,则刚好证明了反方"思想道德应该超越市场经济"的观点;选择后者,则有背事实,更是谬之千里。但是,正方辩手却跳出了反方"非此即彼"的框框设定,反过来单刀直人,从两个预设选项抽出"等价交换",以倒树寻根之势彻彻底底地了它作为预设选项的正确性,语气从容,语锋犀利,其应变之灵活、技法之高明,令人叹为观止!当然,辩场上的实际情况十分复杂,要想在论辩中变被动为主动,掌握一些反客为主的技巧还仅仅是一方面的因素,另一方面,反客为主还需要仰仗于非常到位的即兴发挥,而这一点却是无章可循的。(六)攻其要害在辩论中常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双方纠缠在一些细枝末节的问题、例子或表达上争论不休,结果,看上去辩得很热闹,实际上已离题万里。这是辩论的大忌。一个重要的技巧就是要在对方一辩、二辩陈词后,迅速地判明对方立论中的要害问题,从而抓住这一问题,一攻到底,以便从理论上彻底地击败对方。如“温饱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这一辩题的要害是:在不温饱的状况下,是否能谈道德?在辩论中只有始终抓住这个要害问题,才能给对方以致命的打击。在辩论中,人们常常有“避实就虚”的说法,偶尔使用这种技巧是必要的。比如,当对方提出一个我们无法回答的问题时,假如强不知以为知,勉强去回答,不但会失分,甚至可能闹笑话。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机智地避开对方的问题,另外找对方的弱点攻过去。然而,在更多的情况下,我们需要的是“避虚就实”,“避轻就重”,即善于在基本的、关键的问题上打硬仗。如果对方一提问题,我方立即回避,势必会给评委和听众留下不好的印象,以为我方不敢正视对方的问题。此外,如果我方对对方提出的基本立论和概念打击不力,也是很失分的。善于敏锐地抓住对方要害,猛攻下去,务求必胜,乃是辩论的重要技巧。(七)利用矛盾由于辩论双方各由四位队员组成,四位队员在辩论过程中常常会出现矛盾,即使是同一位队员,在自由辩论中,由于出语很快,也有可能出现矛盾。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就应当马上抓住,竭力扩大对方的矛盾,使之自顾不暇,无力进攻我方。比如,在与剑桥队辩论时,剑桥队的三辩认为法律不是道德,二辩则认为法律是基本的道德。这两种见解显然是相互矛盾的,我方乘机扩大对方两位辩手之间的观点裂痕,迫使对方陷入窘境。又如对方一辩起先把“温饱”看作是人类生存的基本状态,后来在我方的凌厉攻势下,又大谈“饥寒”状态,这就是与先前的见解发生了矛盾,我方“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使对方于急切之中,理屈词穷,无言以对。(八)“引蛇出洞”在辩论中,常常会出现胶着状态:当对方死死守住其立论,不管我方如何进攻,对方只用几句话来应付时,如果仍采用正面进攻的方法,必然收效甚微。在这种情况下,要尽快调整进攻手段,采取迂回的方法,从看来并不重要的问题入手,诱使对方离开阵地,从而打击对方,在评委和听众的心目中造成轰动效应。在我方和悉尼队辩论“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不是社会问题”时,对方死守着“艾滋病是由HIV病毒引起的,只能是医学问题”的见解,不为所动。于是,我方采取了“引蛇出洞”的战术,我方二辩突然发问:“请问对方,今年世界艾滋病日的口号是什么?”对方四位辩手面面相觑,为不致于在场上失分太多,对方一辩站起来乱答一通,我方立即予以纠正,指出今年的口号是“时不我待,行动起来”,这就等于在对方的阵地上打开了一个缺口,从而瓦解了对方的坚固的阵线。(九)“李代桃僵”当我们碰到一些在逻辑上或理论上都比较难辩的辩题时,不得不采用“李代桃僵”的方法,引入新的概念来化解困难。比如,“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不是社会问题”这一辩题就是很难辩的,因为艾滋病既是医学问题,又是社会问题,从常识上看,是很难把这两个问题然分开的。因此,按照我方预先的设想,如果让我方来辩正方的话,我们就会引入“社会影响”这一新概念,从而肯定艾滋病有一定的“社会影响”,但不是“社会问题”,并严格地确定“社会影响”的含义,这样,对方就很难攻进来。后来,我们在抽签中得到了辩题的反方,即“艾滋病是社会问题,不是医学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完全否认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也会于理太悖,因此,我们在辩论中引入了“医学途径”这一概念,强调要用”社会系统工程”的方法去解决艾滋病,而在这一工程中,“医学途径”则是必要的部分之一。这样一来,我方的周旋余地就大了,对方得花很大力气纠缠在我方提出的新概念上,其攻击力就大大地弱化了。“李代桃僵”这一战术之意义就在于引入一个新概念与对方周旋,从而确保我方立论中的某些关键概念隐在后面,不直接受到对方的攻击。辩论是一个非常灵活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可以施展的技巧的一些比较重要的技巧。经验告诉我们,只有使知识积累和辩论技巧珠联璧合,才可能在辩论赛中取得较好的成绩。(十)缓兵之计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见到如下情况:当消防队接到求救电话时,常会用慢条斯理的口气来回答,这种和缓的语气,是为了稳定说话者的情绪,以便对方能正确地说明情况。又如,两口子争吵,一方气急败坏,一方不焦不躁,结果后者反而占了上风。再如,政治思想工作者常常采用“冷处理”的方法,缓慢地处理棘手的问题。这些情况都表明,在某些特定的场合,“慢”也是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好办法。论辩也是如此,在某些特定的论辩局势下,快攻速战是不利的,缓进慢动反而能制胜。例如,1940年,丘吉尔在张伯伦内阁中担任海军大臣,由于他力主对德国宣战而受到人们的尊重。当时,舆论欢迎丘吉尔取代张伯伦出任英国首相,丘吉尔也认为自己是最恰当的人选。但丘吉尔并没有急于求成而是采取了“以慢制胜”的策略。他多次公开表示在战争爆发的非常时期,他将准备在任何人领导下为自己的祖国服务。当时,张伯伦和保守党其他领袖决定推举拥护绥靖政策的哈利法克斯勋爵作为首相候选人。然而主战的英国民众公认在政坛上只有丘吉尔才具备领导这场战争的才能。在讨论首相人选的会议上,张伯伦问:“丘吉尔先生是否同意参加哈利法克斯领导的政府?”能言善辩的丘吉尔却一言不发,足足沉默了两分钟之久。哈利法克斯和其他人明白,沉默意味着反对。一旦丘吉尔拒绝入阁,新政府就会被愤怒的民众。哈利法克斯只好首先打破沉默,说自己不宜组织政府。丘吉尔的等待终于换来了英国国王授权他组织新政府。再举一例,在某商店里,一位顾客气势汹汹找上门来,喋喋不休地说:“这双鞋鞋跟太高了,样式也不好……”商店营业员一声不吭,耐心地听他把话说完,一直没打断他。等这位顾客不再说了,营业员才冷静地说:“您的意见很直爽,我很欣赏您的个性。这样吧,我到里面去,再另行挑选一双,好让您称心。”“如果您不满意的话,我愿再为您服务。”这位顾客的不满情绪发泄完了,也觉得自己有些太过分了,又见营业员是如此耐心地回答自己的问题,也很不好意思。结果他来了个180°的大转弯,称赞营业员给他新换的实际上并无太大差别的鞋,说:“嘿,这双鞋好,就像是为我订做的一样。”营业员以慢对快,以冷对热,让顾客把怒气宣泄出来,达到了心理平衡,化解了这一场纠纷。从上面的例子中,我们可以概括出在论辩中要正确使用“以慢制胜”法,至少要注意以下三点:其一,以慢待机后发制人俗话说:“欲速则不达。”在时机不成熟时仓促行事,往往达不到目的。论辩也是如此,“慢”在一定条件下也是必须的。“以慢制胜”法实际上是论辩中的缓兵之计,缓兵之计是延缓对方进兵的谋略。当论辩局势不宜速战速决,或时机尚不成熟时,应避免针尖对麦芒式的直接交锋,而应拖延时间等待战机的到来。一旦时机成熟,就可后发制人,战胜论敌。如第一例中,丘吉尔在时机不成熟时,不急于成功,以慢待机。在讨论首相人选的关键时刻,以沉默表示反对,最终赢得了胜利。其二,以慢施谋以弱克强“以慢制胜”法适用于以劣势对优势、以弱小对强大的论辩局势。它是弱小的一方为了战胜貌似强大的一方而采取的一种谋略手段。“慢”中有计谋,缓动要巧妙。这里的“慢”并非反应迟钝,不擅言辞的同义语,而是大智若愚、大辩若讷的雄辩家定计施谋的法宝之一。如第一例中,丘吉尔面对张伯伦的追问,装聋作哑,拖延时间,实际上是假痴不癫的缓兵之计。在这一种韧性的相持中,张伯伦一方终于沉不住气了,丘吉尔以慢施谋终于取得了胜利。其三,以慢制怒以冷对热“慢”在论辩中还是一种很好的“制怒”之术。论辩中唇枪舌剑,自控力较差的人很容易激动。在这种情况下,要说服过分激动的人,宜用慢动作、慢语调来应付。以慢制怒,以冷对热,才能使其“降温减压”。只有对方心平气和了,你讲的道理他才能顺利接受。如第二例中的营业员,就是以冷静的态度、和缓的语气,平息了对方的怒气,化解了矛盾。总之,论辩中的“快”与“慢”也是一种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兵贵神速,“快”当然好。可是,有时“慢”也有“慢”的妙处。“慢”可待机,“慢”可施谋,“慢”可制怒。“慢”是一种韧性的战术,“慢”是一场持久战,“慢”是舌战中的缓兵之计。缓动慢进花的时间虽长,绕的弯子虽大,然而在许多时候,它却往往是取得胜利的捷径。

辩论基本方法和技巧篇(6)

[关键词]墨子;辩论;语言艺术

墨子是墨家学派的创始人,是先秦时期继孔子之后出现的第二位文化伟人,开创了墨学,提出兼爱、非攻、尚贤、尚同、节用、明鬼等具有积极进步意义的思想。为了宣传他的主张,墨子四处游说,言传身教,广征博引,以理服人。墨子的辩论与众不同,技巧高超,既不像孟子那样气势奔放、咄咄逼人,也不像庄子那样纵横跌宕、变幻莫测,而是朴实无华、推理严密。墨子的辩论讲科学、重事实,有理有据。“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明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焉。”以辩来别同异、明是非,形成其独特的“墨辩学”。墨子的辩论用词准确、语言缜密、百无疏漏,这在先秦诸子中是首屈一指的。下面从两个方面来论述墨子辩论的语言艺术。

一、墨子辩论语言的表达特色

语言是辩论的物质手段。先秦时期,诸侯争霸称雄,造就了大批能言善辩的社会活动家、论辩家,他们的论辩语言各具特色,有的言简意赅,循循善诱;有的恣意纵情,奇特浪漫;还有的驳难离析,淋漓尽致等。墨子的辩论,语言简朴、平实,准确、生动。如在《墨子·非攻下》中,针对许多好战的国君常借商汤、武王的征伐行为,为自己的掠夺行为辩护,“今夫好攻伐之君,又饰其说以非子墨子曰:‘子以攻战为不义,非利物与?昔汤放桀,武王伐纣,此皆立为圣王,是何故也?’”墨子辩驳道:“子未察吾言之类,未明其故也。彼非所谓攻,谓诛也!”在这里,墨子明确区分了“攻”与“诛”这两种不同性质的战争,其语言准确击中对方要害,墨子以简朴平实的语言,表达了自己对战争性质的认识,可谓一字千金。

墨子的语言不但准确,而且精炼。《墨子·修身》篇说“慧者心辩而不繁说”,就是要求论辩语言要精炼。有一次墨子的弟子禽滑厘问他:“多言有益乎?”墨子回答:“虾蟆蛙蝇日夜而鸣,舌干辟然,而人不听之。今鹤鸡时夜而鸣,天下振动。多言何益?唯其言之时也。”墨子十分精炼地说明了墨家反对说大话空话,但不反对说有用的进步的合时宜的话。

墨子的语言不但简炼,而且生动感人。例如,有人反对墨家“兼爱”的思想,并再三向墨子发难。因而墨子与他们展开辩论,《兼爱下》记载了这次辩论,对方说墨子的“兼爱”主张虽然好听,但不实用,“即善矣,虽然,岂可用哉?”墨子立刻反驳道:“用而不可,虽我亦将非之,且焉有善而不可用者?”墨子认为如果“兼爱”思想只是好听而不实用,别说你们,就连我自己也要对它进行批判、指责,并进一步指出,哪有好东西只是中看不中用呢?墨子的语言简明生动,在先秦诸子中,是无与伦比的。

刘勰曾在《文心雕龙》中评价墨子的语言“意显而语质”,也正是总结了墨子辩论的语言特色:准确、简炼、质朴、生动。

二、墨子辩论语言的逻辑技巧

墨子具有敏锐的洞察力,他的辩论博大精深,涉及到哲学、文化、逻辑、语言、思维、心理、角色等方方面面,尤其是强大的逻辑力量,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和说服力。“就先秦时代而言,中国形成有自己独特特点的关于思维本质与规律的理论,墨家的思维形式结构论是中国‘辩学’或‘名学’的奠基。”墨子在辩论中创造性地制定了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的学说,揭示了逻辑所构成的这三种思维形式的区别。墨子的辩术是我国古代辩论科学的精华。《墨子·小取》所谈“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以及“以名取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假”、“效”、“譬”、“侔”、“援”、“推”,以及《墨子·大取》讲的“故”、“理”、“类”等,都成为墨子的辩论法宝,体现了他高超的辩论语言技巧。下面从“假”、“譬”、“援”、“推”四个方面探讨墨子辩论的逻辑技巧。

(一)“假”式反证法

《小取》:“假者,今不然也。”《经下》:“假必悖。说在不然。”《经说下》:“假必非也而后假,狗。假霍也。犹氏霍也。”“假”就是假使、假若、假如、假设,指在论证一个命题的时候,先假定与这个论题相反的命题存在,然后根据这个命题的虚假来证明原来的论题的正确性。简单地说,“假”就是为了证明某个论题,就先假说它为相反的论题并由此推出错误来的证明法,即我们今天说的反证法。“它是通过确定与论题相矛盾的判断(即反论题)的虚假,然后根据排中律,由假推真,来证明论题的真实性的一种论证方法。”在使用这个方法的时候,墨子强调,要注意假定的命题必须是错误的,才能证明自己的论题是正确的,即“假必非也而后假”,否则,不但不能证明自己的论题,相反,倒证明了论敌的论题。例如,要证明狗是没有姓的,就假定狗姓霍,而霍是霍氏人的姓,姓霍的人是不允许狗姓霍的,他们会反对这个荒谬的命题。于是,就证明了狗是没有姓的。又如在《节葬下》中,说当时的贵族统治者主张实行“厚葬久丧”,“棺椁必重,葬埋必厚,衣衾必多,文绣必繁。丘陇必巨”,“厚葬久丧”可以使贫者富、寡者众,墨子对此用“假”驳斥了厚葬久丧者的谬论:“使王公大人行此,则必不能蚤朝晏退;使士大夫行此,则必不能治五官六府,辟草木、实仓廪;使农夫行此。则必不能蚤出夜人,耕稼树艺;使百工行此,则必不能修舟车,为器皿矣;使妇人行此,则必不能夙兴夜寐。纺绩织纫。”为了批驳“厚葬久丧”,先假定它是对的,让国人都去遵守、执行,然而依从了这种主张。将会给国家造成一系列的恶果,执政者无法正常治理朝政,士大夫、农夫、百工、妇人都不能各司其职,根本无法富贫众寡,由此证明了“厚葬久丧”的荒谬。

(二)“譬”式证明法

《小取》:“譬也者,举他物而以明之也。”‘譬”就是譬喻,是说明道理的一种很重要的方法。它不同于一般的举例和形象比喻,它所举的事例必须是双方已知和公认的,而且必须以承认此物与他物属同类为前提,否则就不能达到“举他物而以明此物”的证明目的。《荀子·释难篇》:“谈说之术,分别以喻之,譬称以明之。”譬喻就是因为直言不能将其事讲清楚而产生的,对于别人不信之“故”用譬喻来讲明。所以墨家将其借来作为“明故”的证明方法,这正是王充在《论衡·目纪》中所说的:“何以为辩,喻深以浅。”墨子喜用譬,也善用譬,他根据不同的“譬”式要求,经常采取三种譬式证明法。第一,取像于其物,以说明一般的规律。如《墨子·所染》:“子墨子见染丝者而叹曰:‘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非独国有染也,士亦有染。’”墨子认为,人的思想犹如一块白布,时刻受周围环境熏陶,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染于善人则善,染于恶人则为恶,比喻习染可以改变人的性格,交游不可不慎。第二,取譬于成事,以指导人们的行为。如《墨子·耕柱》:“治徒娱,县子硕问于子墨子曰:‘为义孰为大务?’子墨子曰:‘譬若筑墙然。能筑者筑,能实壤者实壤,能欣者欣,然后墙成也。为义犹是也,能谈辩者谈辩,能说书者说书,能从事者从事,然后义事成也。’”县子硕问墨子谈辩、说书、从事三种为义的方式中,哪种最重要?墨子以现实生活中人人皆知“筑墙”一事为譬,巧妙地说明,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把墙筑起;为义和筑墙的道理一样,喜于谈辩的就谈辩,长于说书的就说书,善于从事的就从事,只有谈辩、说书、从事三者同时并举,通力合作,才能达到为义的目的。墨子如此譬喻,形象生动,使人有推窗观日、开门赏月的明快之感,易于理解,乐于接受。第三,以寓言作譬,以明辨义理。如《公输》:“子墨子见王,曰:‘今有人于此,舍其文轩,邻有敝舆,而欲窃之;舍其锦绣,邻有短褐,而欲窃之;舍其梁肉,邻有糟糠,而欲窃之。此为何若人?’王曰:‘必为窃疾矣。’子墨子曰:‘王之攻宋也,为与此同类。’”墨子以寓言作譬,铺张扬厉,步步进逼,穷理析义,不容不信,终于使喜好攻战的楚王不得不大呼“善哉!吾请无攻宋矣。”

墨子运用“譬”式证明法,或说理以阐明自己的主张,或驳斥以攻破敌人的谬论。或譬醒以激发他人的觉悟,取譬明理,把精当的论述与摹拟形象的描绘融合于一体,既给人以哲理上的启迪,又给人以艺术上的美感。

(三)“援”式推论法

《小取》:“援也者,曰:‘子然,我奚独不可以然也?’”孙诒让据《说文·手部》所云:“援,引也。”解释为“谓引彼以例此。”“援”就是援引例子,即引彼证此,这种推论方法,就是逻辑学中的类比推理。

墨子“援”式推论所用的前提必须是对方说过的话或行过的事,或者是某人说过的话(如“圣王之道”、“先王之书”、“古书之言”)或行过的事并已为对方所承认和肯定了的。根据这个前提,墨子进行推论。如在《鲁问》中,鲁阳文君对墨子说反对“食其子而赏其父”的恶俗,“有啖人之国者,其国之长子生,则解而食之……美则以遗其君,君喜则赏其父,岂不恶俗哉!”墨子道:“虽中国之俗,亦犹是也。杀其父而赏其子,何以异食其子而赏其父者哉!”在此,墨子以鲁阳文君所深恶痛绝的恶俗——“食其子而赏其父”作为前提,巧妙地推论出“杀其父而赏其子”同样是恶俗,有力地鞭挞了鲁阳文君好攻伐,使人民战死,又从而赏之的罪恶行经。这样的类比,入情入理,雄辩有力。

由于墨子的“援”式推论只要求其“然”必须相同,而不要求其“所以然”也相同,如只要承认“楚人非人”与“白马非马”这两个命题属于同类性质的命题,就可以由“子之然”类比推出“我之然”,至于为什么要承认“楚人非人”或“白马非马”的原因和根据等,就不便追究。所以,在使用这种推论方法时,可以暂时难倒对方,使自己获胜,但却不一定得到真理。

(四)“推”式推论法

《小取》:“推也者,以其所不取之。同于其所取者,予之也。‘是犹谓’也者,同也;‘吾岂谓’也者,异也。”“推”就是类推,类推是就同一类型的事物中,把还没有取得判断的这一部分和已经取得判断的那一部分相比较,从而给这一部分也定出判断来。“是犹谓”(这如同说)是用来表示相同意义的命题可以类推,“吾岂谓”(我难道说)是表示不同意义的命题不可以类推。孙中原认为“推”,“即以对方所不赞同的和所赞同的属于同类这一点为根据,来反驳对方的观点。这是应用矛盾律的归谬式的反驳方式……从推理形式上说,这是一种归谬式的类比推理。”如《天志下》载,“其所取者”“为不仁不义也”;“人人之场圃,取人之桃李瓜姜者”;“穴人之府库,窃人之金玉布帛者”;“逾人之栏牢,窃人之牛马者”;“逾人之墙垣,拘格人之子女者,不义”。所以,凡行窃者即“凡不与其劳获其实皆不义”。据此类推:今王公大人“攻伐无罪之国,入其沟境,刈其禾稼,斩其树木,残其城郭”,是“非其所有而取之”,故王公大人攻伐无罪之国是不义的。又如《公孟》载,公孟子曰:“无鬼神”,又曰:“君子必学祭礼。”子墨子曰:“执无鬼而学祭礼,是就无客而学客礼也,是犹无鱼而为鱼罟也”。这其实是归谬和类比的结合。

辩论基本方法和技巧篇(7)

关键词:商务谈判;对外贸易;语言技巧

1 商务谈判概论

1.1 商务谈判的概念理解

商务谈判是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经济活动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可以说,没有商务谈判,经济活动便无法进行。小到生活中的购物还价,大到企业法人之间的合作、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经济技术交流,都离不开商务谈判。

那么商务谈判有哪些具体特点值得我们学习注意呢?

1.2 商务谈判的个性特点

商务谈判是一项集政策性、技术性、艺术性于一体的社会经济活动,除了具有一般谈判的共性外,还有其个性特点,表现在:

(1)商务谈判以经济利益为目的。

(2)商务谈判以价格谈判为核心。

1.3 商务谈判的重要性

商务谈判的重要性具体表现在:

(1)商务谈判是商业交易活动中的桥梁和纽带。

(2)商务谈判有利于企业获取市场信息,为企业的正确决策创造条件。

(3)商务谈判是企业树立形象的重要手段。

(4)商务谈判是企业实现经济目标、取得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

(5)商务谈判能够提高管理水平。

2 商务谈判的语言技巧

2.1 商务谈判的沟通艺术

商务谈判的语言技巧表现在谈判者之间的语言沟通,贵在信息的交流,只有双方或多方明白了对方的意思表示,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反应,有效的沟通是商务谈判成功的前提。口头语言、书面文字和行为动作都是沟通的载体,它们帮助谈判双方传递信息、交流思想、增进了解、加强认识。口头沟通是有声语言沟通方式,它主要通过信件、电子邮件、传真、备忘录、会议纪要等基本方法来完成。

2.2 商务谈判中的有声语言

商务谈判中的有声语言也称自然语言,有声语言是指通过人的发声器官表达的语言,一般理解为口头语言,这种语言借助人的听觉交流思想、传递信息。它主要是通过谈判者之间的听、问、叙、辩、说服等基本方法来完成的。谈判中有声语言的要求:准确性、表述清楚、注意用词。

2.3 谈判中有声语言的沟通技巧

商务谈判中的有声语言主要是通过谈判者之间的听、问、答、辩、叙、说服等基本方法来完成的,沟通有效与否取决于以上方面的综合表现。当然涉及到听、问、答、辩、叙述、说服等各方面的技巧。

2.2.1 听的技巧

听的技巧表现在就是指谈判者要善于倾听,要有耐心地听对方的发言,不要急于表达自己的观点,阐述自己的情况,反驳对方的不同意见。其实成功的谈判者50%以上的时间是用来听的,他们仔细倾听,获取大量的宝贵信息,增加谈判的筹码。

2.2.2 问的技巧

“问”是商务谈判中谈判者获取信息的重要手段,通过提问可以发现对方的需求,掌握对方的心理。在商务谈判中,“问”主要分开放式提问和封闭式提问两大类。所谓开放式提问,是指具有广泛答复的问法,通常无法采用“是”或“否”等简单的措辞作答复。通常在谈判开始时使用,引导对方多说,进而获取相关信息。所谓封闭式提问,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在特定的领域得出特定的答复。一般用“是”或“否”即可予以答复。通常在谈判的尾声,用于缩小谈判范围,进行收尾工作。

2.2.3 答的技巧

如何才能做出较好的回答,最重要的还是实现记下最可能提出的那些问题。在谈判之前,先扮演一个挑剔的角色去对问题作出联想表演,准备如何回答那些难对付的问题。你考虑的时间越长,想出的回答会越完美。但是,我们无法预知对方可能提出的所有问题,更多的时候谈判的回答是一场即兴表演。在谈判中,谈判人员的每一句话都负有责任,都将被对方看作是一种承诺。回答不当易使己方陷于被动,这都要求谈判者回答问题时要有艺术性和技巧性。

2.2.4 叙述的技巧

商务谈判中的叙述就是基于己方的观点、立场和方案等,通过阐述来表达关于参加本次谈判的基本观点和意见,使对方有所了解。从内容上可分为开场阐述和总结陈述两种。开场阐述是各方对己方谈判观点的第一次陈述,通过对谈判观点的介绍,说明己方参加投票的基本立场及要求。总结陈述则是在谈判的各个阶段或全部谈判结束前作的陈述。一方面它要对取得的成果进行肯定性总结,另一面还要为接下来的谈判打好基础。

2.2.5 辩的技巧

在商务谈判中,由于利益、立场的差别,会不可避免地出现观点的对立,辩论则能使这种对立得到沟通和解决。谈判中的讨价还价就集中体现在辩上。

2.2.6 说服的技巧

谈判中能否说服对方接受自己的观点,是谈判能否成功的一个关键。说服是谈判过程中最艰苦、最复杂,同时也是最富有技巧性的工作。那么在谈判过程中,谈判者应当如何说服对方,顺利达成协议呢?下面我们从两个方面论述这个问题。

(1)创造说服对方的条件。

①要说服对方改变初衷,应当首先改善与对方的人际关系。

②在进行说服时,还要注意向对方将你之所以选择他为说服对象的理由,使对方重视与你交谈的机会。

③把握说服的时机。

(2)说服的一般技巧。

取得对方的信任,不要只说自己的理由。

从谈话一开始,就要创造一个说“是”的良好氛围,而不要形成一个“否”的气氛。

努力寻求双方的共同点。

强调彼此利益的一致性。

不要直接批评、责怪、抱怨对方。

要诚挚地向对方说明,如果接受了你的意见将会有什么利弊得失。

说服要耐心。

说服要由浅入深,从易到难。

不可用胁迫或欺诈的方法说服。

运用经验和事实说服对方。

2.2.7 协调的技巧

成功的商务谈判都是谈判双方出色地协调的结果。 对于成功的谈判,人们常常用这样一个例子来描述:某一家庭有两个男孩,有一天兄弟俩为吃一块蛋糕而争吵起来,谁都想多吃一点,而不愿平分,为此闹得不可开交。他们的父亲向他们建议:由一个孩子先来切蛋糕,他愿意怎么切就怎么切,另一个孩子则拥有优先挑选的权力。两个孩子都觉得这个建议挺公正,就接受了,结果,兄弟俩高兴的地分完蛋糕。这样,既满足了双方的需求,又维护了双方的关系,同时又不毫不费事地解决了矛盾,所以谈判的效率很高。

3 商务谈判的语言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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