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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金融危机解决方法精品(七篇)

时间:2023-08-29 16:22:36

公司金融危机解决方法

公司金融危机解决方法篇(1)

关键词: 金融危机 金融法治 市场主导 基本法治要素

中图分类号: F831.59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6-1770(2009)010-058-05

本次美国金融危机发生之前,以美国等国为代表的发达的金融系统和健全的金融法治体系,一直是世界各国包括中国学习的对象。对中国而言,这不仅表现在我们具体金融法律制度的构建,如监管体系、公司治理制度、金融控股公司制度等深受美国模式的影响,也表现在我们的学术界对美国金融法治体系推崇备至。然而,金融危机爆发后,人们回过头来却发现美国如此发达的金融法治体系,却未能阻止金融危机的爆发和蔓延。甚至有人认为,美国的金融法治体系对金融危机“基本上是无能为力,不仅事前无能为力,事后也是毫无办法”。②基于此,很多人对美国金融法治体系开始产生质疑乃至否定。在这种情况下,有些人对中国是否应当继续学习和借鉴美国金融法治体系,以及中国金融法治建设的方向产生怀疑。针对上述质疑,本文将讨论以下问题:金融发展所需的基本法治要素,金融危机对金融法治要素提出的挑战,今后中国金融法治建设的取向。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发展的基本法治要素

西方现代金融模式,一般被分为以英美为代表的市场主导模式和以德日为代表的银行主导模式,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化步伐的加快,这两种金融发展模式有相互借鉴并融合的趋势,虽然到目前为止这两种模式还是在很多方面存在诸多不同,但都是通过金融交易的方式来完成金融资源的配置,这也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原则在金融领域的体现。因此,无论是在市场主导模式还是在银行主导模式下,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金融产品或服务交易的完成都需要以下基本法治要素的保障:

(一)明晰的产权结构。金融交易是产权的交换,而交易主体可以贷出其资金,出售其金融产品或服务的前提在于其具有清晰可确定的产权;

(二)良好的金融企业制度和金融企业治理机制。金融交易是金融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没有金融市场主体则没有金融市场交易。在金融市场中的市场主体除了自然人、工商企业之外,大量存在的是作为组织体的金融企业。金融市场交易的活跃程度取决于大量的金融企业存在,并提供丰富的金融产品或服务。这不仅需要有符合人们需求的各种类型的金融企业供人们选择,还需要这些金融企业具有良好的企业治理机制来保护股东或债权人的利益;

(三)充分的金融市场信息公开。人们参与市场交易的目的在于获取自己所需要的利益。利益能否切实取得,则有赖于市场主体对交易对象、交易产品或服务等相关信息的充分把握。同其他商品市场相比,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更加严重。金融产品或服务的交易往往是是无形的,其具体情形到底如何完全有赖于产品或服务提供者的描述。因此金融市场信息更需要充分的公开;

(四)合同自由。只有金融市场主体可以自由地选择所需要的金融产品或服务、自由地选择交易对象、金融产品,金融市场交易才能顺畅,这体现了合同自由的精神;

(五)良好的金融产权保护。金融市场主体参与金融市场交易的目的在于获取所需的金融产品或服务。如果其获取的产品或服务不能被有效保护,则必然会损害其参与金融市场交易的热情;

(六)有效的金融合同履行。金融市场主体达成的交易,如果不能切实履行,会损害金融市场主体的利益,因此,必须要有切实的合同履行机制,确保合同顺利履行,使违约者受到惩罚;

(七)公正的司法体制。公正的司法是金融市场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金融市场主体在交易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纠纷和冲突。这些纠纷和冲突,有些会在市场主体之间自行得到解决,而大量的则依赖于司法体制的解决,因此公正的司法体制也为金融交易所必需。

二、金融危机给金融法治的基本法治要素带来的挑战

金融危机的发生,不仅使人们对美国金融模式产生了怀疑,也使得一些人对金融发展所需要的某些基本法治构成要素提出挑战。

(一)对市场主导原则(市场自由原则)的挑战

如前所述,市场自由原则,或者市场主导原则自现代金融业产生以来一直就是金融法治的基本理念。虽然自1929年大危机及其以后的一段时间,从市场准入、金融机构业务能力限制、资本充足率、价格等方面确立了对金融市场的监管。但这并未损及市场主导原则,金融市场主体也努力从各个方面来规避市场政府监管,从而导致政府监管始终处于从属地位。而且,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金融自由化的推进,在市场与政府监管的力量对比中,市场作用越发突出。

此次金融危机的爆发,源于华尔街的过度金融创新,源于金融机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过度贪婪。英美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是金融市场主体的自由,是由市场主导的。因此,有人对市场自由原则提出质疑,认为是深受“新自由主义”影响的市场主导原则抛弃了政府监管,从而导致了金融危机的发生,并提出应当通过强化政府干预来重塑金融市场。③更有甚者提出应当始终坚持政府对金融市场的主导地位④,从根本上否定市场主导原则。

(二)对金融企业治理机制的挑战

还有人从金融企业治理机制方面提出质疑,认为公司难以进行自我监管。质疑者指出:“在过去20年里,我们都认为,基于现代治理机制上的公司是理性的,它们能够自我监管,因而不需要更多地教育和外部监管。这是陈旧的观念,有限责任公司的建立就是确保公司能承担风险。事实上,有限责任公司承担风险的功能在高科技公司领域是表现成功的。但是,我们有必要区别高科技公司和投资银行,高科技公司通过承担风险来获取高收益是正常的,而投资银行是否应当承担类似的高风险则值得思考。”⑤

(三)对金融市场信息公开原则的挑战

针对市场信息公开原则,质疑者认为其作用有限。美国的典型做法是公布信息让公众了解。这样做的基本理念是,市场应当为投资者决策提供充分的信息。质疑者认为,这一想法实际上只是一种理想,透明度在现实中是有限的。特别是,当涉及到多方合约、多方交易伙伴时,由于监控能力跟不上,银行自身都难以实时了解自己的状态。所以,长期资本管理公司和雷曼兄弟公司的倒闭给世界带来了很大的震惊。

三、中国金融法治建设的取向

面对金融危机发生后针对金融法治理念及某些金融法治构成要素的质疑,中国的金融法治建设究竟应当向何处去?

(一)中国三十年来金融法治化建设的趋向

自1978年算起,中国的金融法治建设已经进行了三十多年。三十年来,中国的金融法治建设具有强烈的迈向市场主导的趋向。

到目前为止,中国金融法治的主导因素仍然是政府或者说行政权力,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政府主导了金融市场法律规则设计。回顾三十年来的中国金融改革,其基本历程表现为由计划金融体制向市场金融体制的转变。在计划金融体制下不存在金融交易和金融市场,因而也不存在金融市场法律规则。改革开放以后,在向市场化转型过程中,由于此前并不存在金融市场,因而行政权力承担着培育市场的重任。由于市场系政府一手培育而成,因此也就没有通过市场自发演进而形成的市场法律规则,这些规则基本上全部由行政权力主导设计完成;其次,政府掌控了金融市场中的“剩余权利”。所谓剩余权利,是指金融法律规则没有规定也没有禁止的权利。在市场主导金融法治化的国家,剩余权利通常属于金融市场私法主体,尤其是金融机构享有,以便于其实现金融创新。中国则与其相反,通常情况下属于政府掌控:当遇到法律没有禁止,也没有允许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并不能认为就是当事人具备可以自由选择权利,而是要通过行政系统打报告“请示上级主管部门”批准⑥;再次,政府主动或被动的承担了金融市场的纠纷解决职能。中国金融市场的纠纷,大多发生在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同投资者、金融消费者之间。在纠纷中,投资者、消费者通常处于弱势地位而导致经常利益受损。此类纠纷从性质上看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应当通过仲裁或法院解决。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投资者、消费者不愿或难以通过上述途径解决,而只能求助于政府。

即便如此,在中国金融法治趋向问题上,我们依然看到了迈向市场主导原则的趋势:回首三十年中国金融法治建设的进程,我们可以发现,中国的金融法治进程实质上就是政府放权,金融市场主体成长为参与市场竞争的独立私法主体的三十年。三十年来,各类金融机构,包括改革开放之后作为新兴事物出现的证券公司都经历了由政府部门完全控制到部分控制然后成长为自主经营、自主决策的现代企业,乃至成为上市公司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金融机构取得了政府部门让渡并经法律认可的权利,并产生了自身的利益。为了自身利益,金融机构一方面希望能从政府部门那里取得更多的自,希望政府部门能够有效约束和规范其权力,减少对金融机构的干预,另一方面在金融业务运作过程中,金融机构为了自身利益积极向金融消费者等主张自己的权利。金融机构的这种权利意识,一方面为自己争取到金融创新的空间,另一方面也有效的防范了金融风险,促进了金融发展⑦。

(二)市场主导原则应是以后中国金融法治的基本理念

金融危机的发生,使人们对市场主导原则提出质疑乃至否定,中国应当怎么办?中国是否还要继续坚持我们三十年来通过改革所形成的迈向市场主导金融法治的趋势?尽管这一过程迄今为止还未完全完成。

我们认为,尽管金融危机的发生同金融自由化,尤其是金融市场过度创新有关,但这种理由仍然不足以挑战乃至否定金融法治建设的市场主导原则理念,以政府主导原则来取代。这是因为:首先,在金融资源配置方面,政府配置并不会比市场配置更好,而往往是更差。计划金融体制的失败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其次,中国在本次金融危机中的幸免于难也不能归功于我们政府主导的金融法治基本理念。本次金融危机中,中国的金融体系经受住考验,受损较小,因此有些人就开始强调要“始终坚持政府对金融市场的主导地位”⑧。事实上,中国的金融体系之所以能有今天的成就,恰恰在于政府不断放权让其走向市场,这恰恰说明了市场主导原则的成功。

对于中国而言,在金融法治基本理念问题上,我们应当坚持已经初步形成的迈向市场主导原则的理念,并最终让市场主导原则成为中国金融法治建设的基本理念,这是因为:首先,在计划金融体制下,金融供给短缺使得中国不得不进行金融改革,这已经证明了原有政府主导金融资源配置模式的失败。金融体制中市场因素的增加才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金融供给与金融需求严重不匹配的局面;其次,我国目前政府主导金融市场的原则仍然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金融供给不足,全国80%的中小企业没有金融服务,对7亿农民的金融服务基本上是空白,虽然政府部门努力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却依然收效甚微。而排除于政府主导之外的民间金融却发展得生机勃勃;再次,如果说,政府主导原则在以往由于中国作为后发国家,天然具有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优势,可以通过学习国外较为成熟的金融创新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中国金融需求,因此具有一定合理性的话,那么随着中国的日益发展,可供我们学习的较为成熟的金融创新会越来越少,而迫使中国不得不自己做金融创新的时候,政府主导就已经完全不具有合理性了。

因此,市场主导原则应是以后中国金融法治的基本理念。

(三)继续完善金融发展法治环境构成要素是中国金融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

既然中国应当把市场主导原则作为中国金融法治的基本理念,那么继续完善金融发展法治环境构成要素,就应当是中国金融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如果说,由于滥用市场主导原则和金融发展法治环境构成要素而导致的过度金融创新是美国金融法治的烦恼之源的话,那么金融创新不足导致的金融供给不足则是中国金融法治的烦恼之所在。为了解决这一烦恼,促进中国金融有序、有效运转,我们应当在以下方面继续加强金融法治建设:

1.推进金融产权制度改革,建立明晰的金融产权

放宽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的限制,改变完全由国有资本控制金融企业的状况,以推动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的建立;明确金融产品或服务产权界定规则,为金融交易奠定基础。金融产品或服务不同于有形商品,也不同于虽然无形但具有明确产权界定规则的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往往都是建立在金融合同之上,这就导致如果缺乏相应的产权界定规则,往往会使金融产品到底属于谁的判定出现困难。因此明确的产权界定规则显得非常有必要。

2.丰富金融企业制度,为金融市场主体参与金融交易提供多种企业制度选择,并继续推进金融企业公司治理机制完善

目前,中国现行法律对金融企业的组织形式限制较为严格,大多规定为只能采取公司形式。事实上,公司只是诸多企业组织形式之一,除此之外普通合伙、有限合伙、合同公司、互助组织、合作社等企业组织形式也各有其适用余地。⑨

在美国金融危机中,虽然有人对公司治理机制提出责难,认为其没有有效发挥作用,因此对公司治理机制提出质疑,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公司治理机制目的在于解决公司股东、债权人和经营管理层之间的委托问题,美国金融公司失败的原因在于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由于缺乏兴趣及信息而失去参与公司治理的兴趣,从而导致公司高级经营管理人员获得与其义务不相称的权力和利益,才造成如此大的危害。所以公司治理机制应当是被加强而不是被质疑。对中国而言,国有银行经过近几年的股份制改造,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这是中国金融机构能够在金融危机背景下仍然取得较好业绩的重要保障。下一步完善的目标应当放在如何使经营管理层更多地考虑中小股东利益,以及如何处理好经营管理层由权力部门选任的问题上。

3.继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实现信息充分公开

在本次金融危机中,信息公开机制也受到责难,认为在实践中很难做到信息充分公开,因为即使金融机构也难以实时了解自己的状态。如前所述,金融市场是一个信息极度不对称的市场,交易双方需要一种信息公开机制来了解信息并作出交易决定。在本次金融危机中,确实出现了金融机构对自己信息都不能完全掌握的情况。这恰恰表明了信息公开机制的重要性,如果强化了金融机构及其经营管理人员对信息公开的责任,相信有助于其更好地了解自己的风险并控制风险。中国的金融市场中信息不对称非常严重,导致金融投资者、金融客户利益经常受损。改进的方向在于强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只要其未充分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就应当使其承担责任。

4.继续完善合同自由,确保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的顺利进行

如前所述,在中国金融法治化过程中政府掌握了金融市场中的“剩余权利”。在金融改革之初,市场发育尚不完善,无论是金融机构还是投资者、金融消费者对金融市场风险未能有充分认识的情况下,由政府掌握金融市场中的剩余权利,确定金融产品和服务合同的类型和内容显然是符合中国国情,是合适的。但是经过三十年的金融改革,尤其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中国的金融市场发展无论是广度还是深度都是改革开放之初的状况所无法比拟的。尤其是在当前中国金融业一方面面临着从传统盈利模式向现代盈利模式的转变,另一方面,人民群众的金融服务需求也逐步增强。在这种背景下,金融创新应当成为金融改革的重点之一。如果金融市场中的剩余权利仍然由政府来主导,不仅难以发挥金融机构自身的主动性,也难以满足投资者、金融消费者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

5.加强金融产权保护,切实保护金融机构、投资者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目前,中国一方面逃废债务现象还很突出。部分借款人社会信用观念淡薄,缺乏偿债意识,认为无偿占用银行资金是正常。一些政府部门在诚信建设过程中未能采取有力措施,守信者未得到有效的保护,失信者未得到严厉的制裁,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现象未能及时得到彻底纠正,弱化了企业的偿债意识;另一方面,投资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未得到有效保护,他们非常容易受到金融机构“霸王合同”的侵害。

6.确保金融合同履行

合同履行是促使金融资源合理配置的关键环节。目前,在中国,合同违约率,包括金融合同违约率还很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金融市场作用的发挥。为确保金融合同履行,一方面要完善征信机制,确保不守信者无处遁形;另一方面要加强违约处罚机制,提高违约者的违约成本。

7.发挥司法体制在金融发展中的作用

现代社会,司法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条防线,司法失真将使社会失去起码的公正,使人民失去对政府的信任与信心。司法的作用在于解决纠纷。在金融市场中就存在着大量的金融纠纷,虽然多数纠纷能够在司法体制中得到解决,但也有很大一部分纠纷由于司法体制自身的原因未能在司法体制中得到解决,比如,因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而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2001年9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证券市场上发生的侵权行为而引起的民事赔偿纠纷案件下发了“暂不受理”的通知。在涉及金融机构的大量争议中,最高人民法院大量使用“明传电报”的形式通告各级法院“暂停受理、暂停审理、暂停执行”某类案件。虽然司法机关实施这些措施都有其自身的理由,但法院的拒绝受理本应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案件,无疑是对投资者、金融消费者的利益损害,显然是不利于金融发展的。此外,司法地方保护主义盛行,也在极大程度上损害了司法权威,损害了金融市场主体利益。目前,中国正在进行司法改革,司法体制的一些痼疾将会得到解决。那时,司法在保护投资者、金融消费者利益方面将会发挥更大作用。

注:

① 本课题是李扬主持的200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标课题“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我国金融体系现代化”(批准号:07&ZD013)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② 吴志攀:《金融监管的中国模式》,《金融时报》2008年12月29日。

③ 陆克文:《“第三条道路”的使命》,《金融实务》2009年第3期。

④ 吴志攀:《金融监管的“中国模式”》,《金融时报》2008年12月29日。

⑤ 戴维・威斯布鲁克《走出危机――重新思考我们的资本市场》,《金融论坛》2009年第11期。

⑥ 吴志攀著:《金融全球化与中国金融法》,广州出版社2000年1月版,第210页。

⑦ 胡滨、全先银:《法治视野下的中国金融发展――中国金融法治化进程、问题与展望》,《财贸经济》2009年第5期。

⑧ 吴志攀:《金融监管的中国模式》,《金融时报》2008年12月29日。

⑨ 美国投资银行由合伙制完全转向股份公司制导致其合伙人也就是后来的高层经营管理人员责权利发生显著变化并变得极为不平衡或许就是其在本次金融危机中全军覆没的原因。

参考文献:

1.戴维.威斯布鲁克《走出危机――重新思考我们的资本市场》,《金融论坛》2009年第11期。

2.胡滨、全先银:《法治视野下的中国金融发展――中国金融法治化进程、问题与展望》,《财贸经济》2009年第5期。

3.陆克文:《“第三条道路”的使命》,《金融实务》2009年第3期。

4.吴志攀著:《金融全球化与中国金融法》,广州出版社2000年1月版,第210页。

5.吴志攀:《金融监管的中国模式》,《金融时报》200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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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金融危机解决方法篇(2)

近期,人民银行、财政部、证监会等国家部委联合了《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实施办法》、《关于证券公司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就被处置券商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作出规范性安排。面对当前资本市场的严重状况,为了重树个人投资者信心,维护社会稳定,首先对个人债券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给予依法保护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应该看到,目前资本市场的危机已经直接冲击到国家整个金融秩序的稳定,而能否尽快化解这一系统性金融风险、稳定国家金融秩序,关键在于能否切实有效并且妥善处理和化解机构风险。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应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相应的机构权益保护政策,明确对证券公司涉及机构债权及客户托管资产给予依法保护。

风险传递呈现多米诺骨牌效应

追根寻源制度性缺陷亟待消除

中国资本市场的持续低迷和证券业的行业危机,使一大批机构特别是金融机构深陷其中。造成这种系统性风险的根本原因,在于中国证券市场的投融资体制长期存在严重制度性缺陷。几年来,资本市场的持续深度下跌,不仅造成广大个人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损失惨重,而且在一大批投资机构、融资机构和以券商为主体的证券经营机构中直接引发了“多米诺骨牌”式风险传递效应。先是以私募基金形式出现的庄家一个个爆仓,相继引爆了如中科系、银广夏、东方电子、农凯系、德隆系等一大批上市公司发生危机,接着便是南方证券、大连证券、闽发证券、汉唐证券、德恒证券、五洲证券等一大批证券公司陆续被接管经营或被关闭清算,以致全行业大小机构几乎都不同程度陷入了生死困境。尤为严重的是,资本市场的市场风险和证券商的行业危机这一系统性风险,正在向整个金融业和其他行业迅速渗透、传递并不断扩散放大,导致一大批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社会保障机构和福利机构甚至财政机构等市场直接或间接参与机构也不断被卷入风险之中。虽然我们很难精确统计出近年来证券市场究竟给机构投资者和融资者造成多少风险资产,但其中陷入机构之多、波及行业面之广、特别是对于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金融业造成的直接损失和潜在风险是相当严重的。值得关注的是,直至目前这种风险传递蔓延趋势并未得到有效遏止,不仅已暴露出来的被处置券商中的机构风险尚未有效化解,而且还有如银河证券、华夏证券等一大批大型券商纷纷濒临高危状态,其背后都隐藏着大量的机构潜在风险资产。因此,政府监管部门应该对于机构、特别是金融机构在问题券商、高危券商中的风险资产及其严重性给予充分的估计和关注。

回顾中国证券市场的整个发展过程,我们就会发现每次市场重大波折的最终受害者总是金融机构。这其中固然有金融机构违规、券商经营不规范等原因,但根本的原因则在于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融资体制从始迄今一直存在着严重的制度性缺陷。和西方私有制为基础的发达国家资本市场不同,中国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一开始全都是通过政府行政配置来实现的:政府一方面决定股票发行即融资需求,另一方面又同时控制市场投资准入即资金供给。不可否认,在中国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初期由政府创建证券市场,也许只能采取这种资源配置方式。但问题在于这种人为资源配置一直是不平衡的:入市合规资金供给始终不能跟上股票上市的融资需求。根据最新统计,自中国新兴资本市场建立以来,1378家上市公司共通过股票市场融资8791亿元,其中国有控股即参股上市公司984家,融资额6276亿元,占总融资额的71%。而这期间国家通过政策准入配给的合规入市资金又有多少呢?实在是少得可怜。在1997年证券投资基金产生以前,市场上基本不存在多少合规的机构投资者,金融机构和一切国有企业都是被禁止入市的,证券公司自有资金的投资规模实际上很小,进入股市投资的居民储蓄资金一直十分有限。基金公司经过五六年的发展才逐渐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的主力机构,然而其资金规模至今不过3000多亿。至于近年准入的社保资金、保险资金及其国有企业等机构投资者才刚刚开始进入市场,实际入市资金规模之少都是可以想见的。长期以来,市场监管部门一味看重市场扩容和落实上市公司的融资计划,而很少关注市场合规资金的相应增加,以致造成我国证券市场融资需求与合规资金供给长期的不平衡。可以说,十多年来中国证券市场正是在这种合规资金供给与市场融资需求一直存在巨大缺口的条件下,很大程度上仰赖证券商一手引来非合规资金入市、一手挪用客户资产融资来支撑其发展的。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内,客户托管资产、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都没能和券商自有资产相分离;甚至直到今天,客户托管的债券资产依然是由证券商一手与登记公司质押回购并负责一级清算。在长期不给券商放开合规融资渠道的条件下,这种资产托管制度和清算制度本身就为券商挪用客户资金和资产留下了方便之门。显而易见,如果不给非合规资金进入市场留下通道,仅凭政府准入的合规资金,绝不可能实现这1378家公司上市和8791亿元融资目标的顺利实现。一面是不断增长的融资需求和不断扩大的市场扩容,另一面却是长期不能相应放开甚至多方限制合规资金入市,在这种投融资体制下,“钱”从哪里来?限制合规资金入市只会导致大量违规资金流入市场。

生死困境抽刀断水水更流

化解风险债权保护是关键

这几年中国资本市场已经凸现的金融风险表明,机构的证券投资及其金融资产一旦出现重大风险,势必首先冲击到为其提供经纪服务和提供融资的证券经营机构,而券商的资金流断裂及其导致的危机,进一步将这种金融风险不断放大扩散,并迅速传递到其融资银行等债权机构、其背后的出资股东机构、在其席位上投资交易和托管资产的客户、以及与其投资的股票相关的上市公司等直接或间接的市场相关机构和社会公众。问题的严重性不仅在于这种风险的发散范围、传递链延伸及其放大效应难以估计。更为可怕的是,当风险和危机来临时,市场相关的个人、机构以及行业都会本能地捂紧自己的钱袋子,这种全面收缩的风险防范意识及其种种自保措施,无异于从不同方向同时拉紧绳头,致使本来也许可以自我化解的市场风险点很快被拉成了风险死结。近两年中国证券市场的危机死结就是在这种“拉绳头效应”作用下形成的:广大公众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机构融资人及其相关行业监管部门都在全力防范股市风险殃及自身,面对市场危机,四面堵住资金入市,八方出手抽回资金;人们在防范风险的美好愿望支配下,逼得市场一跌再跌,逼得庄家一爆再爆,逼得券商一倒再倒,导致市场风险不断加剧,行业危机不断加深,直到最终把局部的市场风险演化为波及整个资本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通过对资本市场金融风险传递过程分析可以看到,机构,包括金融机构在风险发生、风险传递和风险扩散放大过程中发挥着主要作用,往往是一个个机构的理性防守行为却事与愿违地引发了非理性的社会后果,导致了市场风险的进一步加剧扩大。因此,防范风险、化解风险、控制风险并有效阻止风险的扩散蔓延,妥善处置好机构风险问题是个关键。当前,为了稳定国家金融秩序,防范证券市场风险进一步向金融机构及其他金融行业传导扩散,必须紧紧抓住机构这一风险传导主渠道,采取有效措施果断截断机构间的风险传导链条。还必须看到,在金融风险处置中,保护机构债权与保护个人债权同等重要,对于稳定金融秩序都是不可或缺的政策措施。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信托、保险机构,其资产安全事关千千万万的存款人、投资人和投保人的切身利益;这些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流断裂和信用关系危机都可能会引发社会性的挤兑风潮。虽然目前资本市场传导给银行、保险等机构的资产风险还不至于引起整个金融业的系统危机,然而这些风险如果不能得到有效妥善处理,对于当前正在推进的中、农、工、建等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改制上市必然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同时也会对于国家金融体制改革期脆弱的金融秩序带来不小的冲击。所以,国家应该高度关注资本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化解问题。在风险券商的处置和高危券商的重组中,对于机构债权和客户托管资产同样明确给予依法保护是十分必要的。这样做既能有效阻止金融风险在机构中的进一步传导扩散,又能同时保护社会公众利益,从根本上维护国家的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

政府买单处置历史负担

规范市场建立长效机制

长期积聚的金融风险确实已经到了政府最高经济决策层不能不高度关注并下大决心给予解决的时候了。

第一,国家投入一定的资金代价,一次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以实现资本市场的制度重建和对证券业的综合治理,是十分必要的。在证券监管部门对风险券商、高危券商清理整顿和前期处置的基础上,央行及其汇金、建银等金融投资机构近期开始介入了券商的重组。国家通过央行再贷款等形式向券商提供流动性融资,通过直接注资介入高危券商股权重组,既有利于当前资本市场金融风险的有效化解,也有利于证券市场的制度重建和证券公司的整顿重组,充分体现了国家投入资金彻底解决资本市场当前危机与长远发展问题的战略决心。目前我们正在进行的金融体制改革正是国家经济体制改革整个进程最后的攻坚战,一大批大型国有独资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中农工建等商业银行的改制上市,将标志着中国金融市场建设和国家经济体制转轨的最终实现。为了保证这一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国家下大决心投入一定的资金,对资本市场以及整个金融业长期积聚的历史遗留负担、不良资产和金融风险进行集中剥离处置是不可避免的。正像周小川行长所说的,政府对金融机构转轨期间形成的和历史遗留的包袱要认账、要剥离、要买单。这是我们为实现社会经济转轨和建设市场经济必须支付的经济成本和历史代价。应该看到,经过这些年改革的成功推进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今天面对金融体制改革的最后突破,已经完全有能力、有条件来支付这种改革的成本,并且有实力支持政府为资本市场、金融市场花钱买个新机制。其实,要解决当前资本市场和证券行业的问题,所需要付出的代价也许还不及中国银行业剥离的不良资产的十分之一,但它对于较彻底解决中国资本市场长期存在的制度性缺陷,对于重建一个健康规范的新的市场机制、新的市场秩序以及对于整个国家的市场经济体系的全局影响,都具有极其重大的战略意义。

第二,对于风险券商实施处置和重组的首要目的是稳定金融秩序,因此,由央行和汇金公司直接介入风险券商的处置和重组,能够确保对投资人与债权人实施依法保护,更有利于直接有效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之大局。实践表明,由商业性投资机构托管或并购风险券商,在商业利益原则的引导下,往往会对处置对象取其利而避其害,尽量逃避其所承担的债务负担和社会责任,甚至对机构特别是国有机构的债权实行“一风吹”的不负责任的做法,最后的处置结果往往是不仅没能有效化解反而进一步加剧了金融风险。和商业机构不同,由国家央行及其授权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来直接处理风险券商问题,能够有效确保化解风险、稳定金融这一政府金融管理职能的贯彻执行,而且能够把化解金融风险与建立市场规范发展长效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目前,为了尽快遏止证券市场金融风险向整个金融业和其他行业的扩散蔓延,必须首先对客户包括机构客户和个人客户托管资产给予明确的法律保护。特别是明确保护被券商挪用了的托管资产,以维护投资者包括机构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其次,在风险券商的处置和高危券商的重组中,还必须明确对于机构的债权特别是由于券商违规对机构形成的侵权之债给予依法保护。机构债权问题不能妥善处理,对国家立法的严肃性、对市场机制建设和社会诚信制度建设,特别是对于企业机构、金融机构长期培养起来的市场信用关系及其利益约束机制,都会造成极大的破坏。所以,在风险券商处置及其对证券业的综合治理过程中,对机构债权、特别是金融机构的债权给予依法保护,不仅能够非常有效地快速遏制金融风险在机构间、行业间的传导蔓延,稳定金融秩序,而且还会对中国资本市场、金融市场以及整个市场经济体系建设发生深远的积极影响。

公司金融危机解决方法篇(3)

2007年美国华尔街的“次贷危机”引爆了当时那场国际金融危机,这场金融危机的余波直到现在也仍然存在。虽然美国作为这场的危机的发源地和始作俑者已经逐走走向经济复苏,然而中国、日本、西欧等多数国家仍然挣扎在危机带来的经济社会萧条之中。“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这句话深刻表明了经济全球化、世界多极化的历史条件下,由于世界各国之间经济连通性的增强使得金融危机极易在短时间内大规模爆发。这场世界范围内发生的经济危机是否已经触底尚不可知,但是就当前世界经济的现状和走向而言它已经撼动了迄今为止已经存在80多年的美式资本市场和公司治理体系,以美元为核心的国际货币金融体系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资本主义所倡导的自由经济制度也受到了极大的质疑。

综观这场金融危机可以发现“资产阶级社会的症结正是在于,对生产自始至终就不存在有意识的社会调节,”,这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过剩是产生经济危机的实质,然而面对资本主义社会周期性发生的不可避免的经济危机我们真的就只能坐以待毙吗?难道危机发生前夕我们真的不能有所预期吗?———当然可以。无论一家上市公司的报表粉饰得如何完美,我们总可以通过会计、审计、管理等手段发现其中的问题并加以解决。因此,在此次危机发生之后出现了这样一种怪象:华尔街的金融大佬们“枪口”一致对外,将这场危机的部分归因于公允价值计量原则的失真从而夸大金融危机的严重程度,此种观点也得到了部分美国国会议员的支持。

由此也引发了国际上对会计责任的质疑。我国会计界针对国际上关于金融危机是否归咎于会计行业这个问题开展了广泛的讨论,主流观点认为虽然不能完全将金融危机产生归因于会计行业,但是会计行业的确具有无可推卸的责任。诚然,华尔街的贪婪与傲慢,美国现存金融体系的老化与破碎以及美国政府的监管不力都从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经济危机,然而这并不妨碍市场和经济发展对会计创新的迫切需要———在会计方法、原则、程序等方面推陈出新。透过以往几次较为严重的经济危机的治理经验,我们可以发现会计出现问题并不可怕,关键是要从危机公关中积累经验,进行切实有效的会计创新。本文试图从财务会计创新、审计创新、管理会计创新三个方面讨论在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创新点,以期对防范金融危机产生良好的效果。

二、财务会计创新

财务会计的责任是生成一系列的财务信息以反映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和信息化时代的到来,财务信息越来越重要。我认为在刺激金融危机中,财务会计的处理在两方面存在问题:一是金融产品计价所采用的公允价值计量法。由于金融产品具有价格容易的特点,因此在危机发生前夕金融产品的公允价值并不公允,这就使得公允价值计量法夸大了危机发生前的金融繁荣、夸大了金融危机。金融界大佬们从公允价值计量法中牟足了利益,因而他们对公允价值计量法的指责大有“过河拆桥”之嫌。虽然金融危机和价格操纵会使公允价值严重背离实际价值,然而危机的发生具有必然性和周期性,因此我们并不能够否认公允价值在正确反映资产负债价值上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二是原则导向,这是安然事件之后美国会计准则制定过程的新倾向,也引导了世界潮流。之前,美国一直实行“规则(或条文)导向”的原则。“规则导向”便于操作,但有漏洞;原则导向“包揽一切”,但操作困难,而且直接降低财务报告在会计主体间的可比性,加上现行会计准则的“选择性”以及公允价值所依托的职业判断。可以说,本次金融危机中财务报告的可比性被降到最低点,这与全国性或全球性证券市场对统一信息的需要是相背离的[3]。针对上述质疑,笔者认为财务会计创新要从三个方面进行:

(一)会计准则方面的创新

一是会计准则的制定要充分考虑到会计监管主体的需要。也就是说会计准则应该为监管主体施行监管工作提供便利。二是在坚持收入成本相对应的前提下,对现有资产以及负债按历史成本与公允价格进行双重反映。这就要求我们走出“要么历史成本、要么公允价值”的误区。三是尽量降低会计准则执行过程中掺入主观因素的可能性。这无疑会增加会计准则制定的难度,但是有利于简化准则执行,降低人为操纵、“钻制度空子”的可能性。

(二)财务管理方面的创新

财务管理作为广义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创新对会计创新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财务管理创新主要包括管理目标的创新和管理观念的创新两个方面。财务管理目标为企业的财务管理指明方向,其制定受到企业所处经济环境、行业水平、政府政策、国际形势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应该具有时代性并且要以人为本。所谓具有时代性是指,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应该结合时代特点适时而变,而不是一成不变获单方面寻求降低成本费用等;以人为本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第一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同时也要关注员工全方位的发展,第二点则是要充分认识到人在财务管理目标的制定中发挥了主观能动作用,因此企业应该注重引进高素质财务会计人才以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除财务管理目标创新外,企业还应进行财务管理观念的创新。物质决定意识,而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伟大的创新往往来源于大胆的设想,因此观念创新对于促进财务工作的合理性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企业要不断进行财务管理观念的创新,同时也要注重培养财务管理人员的观念创新意识。

(三)财务工作人员的创新

在上文已经提到过企业应注重培养员工的创新能力,那么应该如何才能提高员工的创新能力呢?财务人员的会计创新能力体现在其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的与时俱进上,因此提高员工的创新能力就要培养员工的职业判断力的经济预测能力,这就要求企业要对员工进行不定期的培训,使其了解最新的经济动态和会计准则等方面的变化。此外,企业还要建立科学的选拔机制,不断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他们的工作创新能力。

三、审计创新

审计的责任是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审计师作为“第三者”,应该处于超然独立的地位,然而近年来却屡屡出现审计合谋现象,原因就是审计师获得了合谋的利益却不必为合谋带来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这也是本次金融危机中应该质疑审计的首要问题。审计是一种以营利为目的服务事业,其特性决定了关注自身经济利益的同时也会注重社会效益。然而令人费解的是对于那些财务造假被曝光的上市公司,审计师却出具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审计不再以实际发生的业务为基础,而是以审计委托人想要的结果为出发点来伪造审计报告,客户关系取代审计业务能力成为那些所谓的审计公司以及大牌审计师的“核心竞争力”……诸如此类,审计行业出现了很多不尽如人意的现象。审计的变革迫在眉睫:一是要明确审计师查找舞弊的责任;二是要将审计业务与咨询业务相分离,防止审计公司过分依赖大客户;三是修改无保留意见的“标准式”审计报告的措辞,首先加入查找舞弊责任;然后将那些显然有悖于“公众利益优先,社会责任第一”的措辞删除。我认为想要从根本上解决审计合谋的现象、提高审计的质量关键是要引进审计的间接委托模式和审计“四方关系人”。

鉴于对注册会计师的选聘权与审计监督权的分离,审计直接委托模式的理论已经不能符合间接委托模式的现实,因此我们有必要采用间接委托模式对审计合谋的现状进行分析,并重新定义审计关系人,将审计关系人分为审计直接委托人(所有者)、审计委托人(审计委员会)、审计人(注册会计师)、被审计人(管理当局),为了提升研究的准确性,本文将采用“四方关系人”对审计合谋产生的原因和防范对策进行探讨。在间接委托模式下,公司所有者与审计委员会之间是直接委托关系,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之间是直接委托关系,间接审计委托模式下的双重关系决定了公司所有者与注册会计师之间仅仅只是转委托关系,公司所有者不但需要审计委员会切实代表其利益,并且还需要审计委员会成员能够采取适当的途径向注册会计师传递公司所有者的全部需求,一方面由于企业所有者与审计委员会的利益并非完全一致,因此利益要求在由公司所有者向注册会计师传递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利益损失,公司所有者势必要承受来自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合谋所产生的风险;另一方面,由于公司所有者与管理者之间利益对立,而审计委员会与被审计者之间利益关系并非完全矛盾,因此公司所有者很可能也要受到来自审计委员会与管理当局之间合谋的压力,承受另一重的风险[4]。综合以上的表述,我们可以发现,与审计直接委托模式相比,间接委托模式下仍然需要分别进行管理当局、注册会计师的决策行为分析,不同的是间接委托模式将注册会计师所承受的来自审计委员会的解聘压力纳入博弈分析同时也关注了所有者与审计委员会的决策行为。此外,审计间接委托模式不如直接委托模式更能够代表公司所有者的利益。在间接委托模式下审计合谋的可能性加大,公司所有者的利益更有可能受到损害,加大了对审计合谋问题研究的复杂性。

四、管理会计创新

公司金融危机解决方法篇(4)

今年3月18日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债权银行联合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无锡尚德破产重整申请。尚德的本外币授信余额折合人民币已达到71亿元。

一时之间,光伏行业上市公司普遍存在严重负债问题再次被置于风口浪尖。纵观这些公司的融资策略大多以短期债务为主,面临着较高的违约风险。在如今外有欧美“双反”政策和欧债危机,内有过度竞争和产能过剩的环境下,光伏企业的资金链无法承受其严重的债务压力,融资已成为最致命的问题。为此本文通过对同样身处负债经营及融资困境的上市公司——赛维LDK的探讨,试图对如何从根本上改善这种状况提出一些建议。

不能承受之轻的负债

2008年后我国的光伏行业持续增长,中国太阳能电池产量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成为全球太阳能电池第一生产大国。2011年欧债危机、2012年欧盟及美国对华的“双反”调查及中国经济的放缓、行业产能过剩,光伏行业的市场形势急转直下,全产业链业绩下滑。曾经风光无限的光伏“巨头”们如今面临着三大不利因素:政策转向、债务危机、融资受限,光伏企业面临着新一轮“寒冬”的考验。

据美国投资机构MaximGroup统计,截至2012年6月,中国海外上市的光伏企业债务累计已高达175亿美元,折合大约1110亿元人民币,平均负债率高达70%以上。即将到期的债务引发的财务危机和因资金链断裂引发的融资问题是中国在海外上市的10大光伏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赛维LDK是继无锡尚德之后的又一个中国太阳能产业巨头,是国内乃至全球领先的垂直一体化光伏产品生产企业,现如今负债率居海外上市光伏企业的榜首,糟糕的经营业绩透射出目前光伏行业的“寒冬”已透骨至深。对于这样一个光伏龙头企业,曾经风光无限,为何如今却泥足深陷财务危机和融资困境中无法自救,甚至接近破产边缘?

赛维LDK的负债及融资现状

2007年赛维LDK在纽交所上市,公司的总资产逐年增长,资产负债率也随之急剧上升,从2007年的47.08%急速增长到2012年第三季度的94.01%,赛维LDK处于过度负债经营状态,资产结构已经严重失衡,股东权益降到历史最低点,企业的基本财务结构不稳定。赛维目前存在的问题如下:

(1)激进型筹资政策。公司的营运资本长期处于负数状态,大部分长期资产由流动负债提供资金来源。现金及短期投资额虽然逐年增长,但增长额不能平衡其短期负债高额增长所带来的债务压力。如今多晶硅价格持续走低至生产成本以下,产品销量、价格均大幅度下降,大量积压的存货不仅使价值降低而且受产能过剩、市场需求减弱的影响导致其变现能力差。公司流动资产质量差,此时不应大幅度增加负债而应减少负债,但投资于物业、厂房及设备的金额仍然是不断攀升,即便是2011年市场行情较差,赛维LDK的固定资产投资仍然较上年增加了8.87亿美元,2011年的权益资本/固定资产的比重不足21%。企业产能扩张所需的资金大部分来源于负债,债务的偿还能力又差,企业面临很高的财务风险和违约风险。

(2)负债结构不合理。赛维LDK的负债期限结构在2007年上市时的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重最高,但在接下来的两年内发行长期债券或借入长期负债使得负债结构得到了很大的改善。2010年长期负债的减少或逐渐到期和短期借款的大额增长,流动负债比重加大,但2010年市场需求达到顶峰,带动销售额的大幅提高掩盖了公司过度依靠负债经营的危机。2011年产能过剩,市场需求减弱,企业销售额下降、成本上升,经营出现问题的同时遇上高额的利息,企业陷入债务危机。根据2012年赛维LDK第三季度的财务报告,显示出企业的资本大幅度缩水,权益资本降到历史最低,负债率却达到顶峰,企业面临严重的财务危机。适合光伏行业的资产负债率限额有待探索。

(3)融资结构和资本结构欠妥。企业资产负债率、产权比率偏高,显然赛维LDK的融资策略是以短期融资为主,长期债券为辅,股权融资比重较低。尽管2011年年报上首次出现优先股,公司开始对以负债为主的融资结构进行改善,但由于不断滚动产生的短期负债和借入的债款使得其作用微乎其微。在市场需求狂热时期,对影响资本结构内部各因素之间的关系不明确,影响企业的风险应变能力。对影响资本结构的外部因素忽视或过度看好,急于扩大市场的占有份额而忽视市场风险,影响企业的投融资决策。企业未全面考虑应以何种方式融资及其所带来的风险是否在公司的承受范围之内。

(4)再融资受限,投资者对公司信心降低。由于赛维LDK目前不仅经营业绩下降而且面临严峻的债务危机和信誉危机,加上近期的退市风波,投资者对赛维LDK的信心大打折扣。基于赛维存在的上述种种问题,企业要重新融入大量资金解决现已存在的财务困境、资金链断裂等问题很困难,再融资成为企业能否走出困境、渡过这段危险期成功存活下来的关键。

融资困境的四大原因

赛维LDK对于目前存在的财务危机也积极实施了一系列策略来解决公司面临的种种危机。其一是通过出售、抵押部分资产用于偿还相关采购款项,如转让太阳能电站项目、产品抵押等偿还账款或获得资金,解除退市危机并降低合并资产负债率;其二与同行合作,降低行业内部竞争,如与易成新材、新大新材重大项目紧密合作,与奥克股份达成战略合作意向等;其三改组董事会,引入新股东和国资,缓解短期资金压力。赛维LDK采取上述三种方法来改善企业的危机,有一定的效果但筹集的资金额度均很少,仅仅只能缓解短期压力,总体上对于其数以亿计的负债来说实在是杯水车薪,远远解决不了存在的问题。赛维LDK没有从根本上寻找到问题的原因,从而也无法募集到足够的资金来改善公司状况。

一个公司的发展受内外部双重因素的影响,外部市场需求、政策变动不仅直接影响公司经营业绩,还通过内部融资结构影响公司的财务风险。赛维LDK为何从与无锡尚德并驾齐驱的光伏巨头沦落到濒临破产的局面,与其自身的战略失策及公司治理不无关系。经过上述对赛维LDK负债状况和融资现状的分析,对赛维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如下:

(1)资金管理不善,使用效率低,创造内部现金流能力严重不足,资金链存在问题。应收账款、存货占企业流动资产比率大,特别是存货占有大量比重。存货管理不善,过度依赖国家政策,未考虑市场需求,大量生产,周转率低下,不仅占用资金还要因此付出大额仓管费用。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低,流动资产质量低下,资金回笼时间过长得不到有效的利用,影响企业的经营和发展。

(2)市场需求下降,行业产能过剩。光伏行业近年来高速发展导致产能过剩、同业竞争,现如今又遇到市场需求下降及政策转向,使得公司的销售额下降,经营业绩十分糟糕。不仅产品滞销,成本也得不到政府补贴,企业陷入经营困境。光伏企业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普遍偏低,加上信用政策的宽松,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产能过剩,需求下降导致存货滞销,企业大部分的销售额需要靠大量的赊销和宽松的信用政策来支撑。

(3)公司监督机制不完善。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着一定的问题,监督机构对管理层的监管不力。企业的关联方交易混乱,部分高管控制企业向关联方输送利益,谋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而非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投资者与高管之间信息不对称,无法真正了解公司情况也无法对管理层进行约束。

(4)公司管理层战略失策。其一是企业对外部市场过度看好,在不考虑市场产能过剩情况下盲目扩张,如今经营业绩下滑,大量扩张的物业、厂房及设备停产,不仅占用的资金无法收回而且对品牌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企业的投资战略失策;其二,融资策略不合理,不符合现代企业管理理论。融资策略过度偏向负债融资,追求低成本而忽略其潜在的高风险。按照融资的啄序理论,先内源后外源,先债务融资后股权融资,赛维LDK显然对内源融资未予以足够的考虑,尽管在外源融资中贯彻落实了债务融资,但过度的负债经营也是企业现状的因由,企业应考虑如何加重股权融资比例来稳定公司的财务结构。

融资优化对策

产能扩张及成本、价格等的下降带来新的需求是新兴产业的发展模式之一。尽管现在光伏行业产能过剩、步入低谷,但这同时也是新一轮发展的开始。从长远来看,光伏行业作为战略性新型产业的前景依然是十分广阔的。赛维LDK只要能成功摆脱经营危机和财务危机并重新回到正轨,就能再一次走上快速崛起的资本道路。建议先解决资金及经营方面存在的问题,再逐步对融资结构进行调整,归纳如下:

(1)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企业自身的“造血”功能。首先是企业的存货大量积压占用资金问题,企业可以对存货采用诸如及时制供应(JIT)等这类模式,根据市场需求情况的反馈,控制存货,减少库存,节约成本;其次是大量的应收账款,调整企业的信用政策等减少账款或者对账款进行追回,企业也可以通过转让应收账款,既可以实现融资又可以改善流动资产质量;最后是对于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投资可以维持企业现如今的策略,一方面可以出售部分资产归还欠款,一方面可以与同行合作共同开发。合作可以发挥协同效应,减少同行之间的价格竞争。

(2)注重行业创新,进行技术革新。光伏企业可以对产品进行创新来吸引消费者、产品跨领域合作等,重新引发新的市场需求,如三星的一款新型的笔记本可以通过太阳能进行充电等。企业可以拿出部分用于扩张构建物业、厂房及设备的资金投放到创新产品的研发上,把握住商机,差异化竞争产品使企业获得超额利润的同时还能强化品牌力度,有助于赛维LDK重获投资者亲睐。

(3)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使融资能够多元化发展。面对又一次的“寒冬”降临,企业的纵向一体化及横向“抱团取暖”已经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发行股票方面,企业可以考虑向同业定向增发获得股权,既可以避免同业竞争又可以共进退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发行债券方面,如果可行可以考虑发行可转换债券,前提是要向公众释放企业未来发展良好的信号,企业也可以考虑根据公司的情况创新债券的品种来吸引投资者。光伏企业的主要债权方是银行,企业应主动与银行积极协商,争取贷款到期后能够续贷,既可以获得足够的资金维持正常经营又可以避免违约导致企业信誉下降。

公司金融危机解决方法篇(5)

关键词:金融危机;公司治理;股权结构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1)06-0031-02

1 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分析的背景

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公司治理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金融危机影响了紧密联系的世界经济和各国家的众多企业,这些企业是受害者,也是被谴责者,不少观点认为金融危机应归咎于这些企业,暂不言论这些观点正确与否,目前应关注的,就是如何在金融危机中,进行有效的公司治理。

整个世界经济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这个经济体中无数的企业,由此可见,企业发展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世界经济能否持续发展。企业是经济发展的载体,企业结构却是公司发展好坏的直接因素,不同结构的的企业,对企业的发展就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包括企业危机应对能力。股份制是现代公司的主要实现形式,在此基础上产生了所有权与管理权相分离的关系,公司治理就是在这一基础上形成的,是企业不同利益主体在企业这个组织形式下的博弈,是企业所有者与企业管理者的矛盾和依赖的机制。

2 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的内在关联性分析

公司治理是企业多方面、多角度的一个整体的治理概念,包含有不同的内容,囊括了诸如外部的法律环境、投资者保护和内部的股权结构、股东构成和组织机构等,是一种在所有者、高级管理阶层、董事会和公司其他利害相关者之间的多重博弈形式。其中,公司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产生的根本,是这一治理的基础与主体内容,在金融危机下,我们看到了各种公司的种种不同表现,为何企业应对金融危机能力不同呢,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我认为,很重要的一点,应该来源于不同企业股权结构的差异。金融危机下,由于股权结构差异的存在,对企业应对危机的能力产生了深刻影响,进而可以把优化股权结构,作为公司治理的一个有效途径。

股权是一个股份制企业存在的根本,股权结构能直接决定一个企业的组织结构,股权在各个企业中有自己的构成形式,且通常存在很大的差异,无论是企业性质上的差异、还是企业地区上的差异,都是现存于企业中的一种必然,不可能用一个具有相对治理优势的公司股权模式,来硬性地作为行业标准,否则,对股权结构的调置就会弱化其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甚至可能起了完全相反的作用,达不到公司治理的目标,更会由于公司股权结构的不合理,对企业现期业绩和未来绩效产生不利的影响。

公司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的关系,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股权是公司治理的存在基础,是整个治理的产权基础,无论是在整个治理过程中的协调,还是在评价对整个治理结果的影响,都占有重要地位。特别是在金融危机中,这种关系表现的更为强烈了。公司股权结构首先决定了各股份的构成比例、股东通过持有股份产生一系列的权利与义务,组织了不同形式的股东大会,进而决定了整个内部监控机制的构成和运行,是公司治理中的内部治理主体。公司股权分置,决定了企业的治理成本、激励机制和监控机制,不同公司的股权结构,会对企业的组织结构产生实质性影响,一个股权较为集中而又没有管理层参股的企业,组织中的各个机构不具有相对规模,独立性方面比较弱,机构人员所具有的管理职能就会难以有效履行,迫于被更换的压力而听从于控股股东,最为典型的就是家族控股企业股权结构使得公司治理所表现的低效率;而一个股权相对分散,不存在绝对控股的大股东,那么企业中的机构人员可能就会更为完善,独立性会较强,管理层的职能更能得到充分发挥,无论是哪一类企业,都是产生于不同股权结构的关系,公司治理都是必然的,最终的治理效果也由此决定。

3 不同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绩效影响的分析

从理论上说,当一个公司股权相对集中,并出现一个绝对控股股东时,绝对控股股东会拥有更强的话语权,而其他一些相对控股股东,在企业中的话语权就会急剧减弱,利益紧随着绝对控股股东,在这种股权相对集中的情况下,绝对控股股东能够对企业实施实质性的决策,相对控股股东只能紧紧追随绝对控股股东的决策,股权难以得到有效制衡,众多小股东是股权竞争中的弱者,加之公司管理层没有股权,超级股东的“一人决策”很容易成为企业的决策,由此产生权竞争的程度较强,企业更换具体的管理层人员就会显得较为频繁与易行。管理层及其组织结构常常形同虚设,公司治理会背离原本的关系,不再是企业所有者与企业各级管理者的博弈,而更多的表现为依所有者所言行事,绝对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现象的发生比例往往高于股权分散的公司,进行有优势的企业并购行为,但并不能真正对企业发展有利,只会造成企业资金的滥用、误用,由于竞争过于强化,会导致公司治理的低效率,甚至是公司治理的没必要性,完全听任于股东的组织形式,不能真正减少风险,即使部分减少了风险,也会由于一系列不合理组织机制的消极影响所抵消。

当一个公司的股权相对分散时,由于各个股东都没有绝对控制企业的能力,对公司的相对影响力,没有哪一个股东能够对企业实施绝对控制,众多股东的参与有利于企业股权达到制衡,加之管理层的股权激励机制,管理层虽然不能满足各股东的具体利益,加之管理层也有不同于治理层的利益与目标,但必然会考虑到股东和整个企业的长远目标,在各种复杂利益与目标的交叉中,公司治理就有了存在的必要性,治理效果也会更加明显。在这种类型的企业中,公司管理机构较为健全,内部牵涉也较强。管理层不用完全听任于某一股东,管理职能能够真正得到执行,虽然这样会加剧公司的风险,使公司治理存在现实的必要性,但这种分散的股权结构,更有利于股东加入到公司的管理之中。多角度决定公司治理方向与治理进程,通过优化的企业股权结构,加大对公司管理层人员的股权激励机制,使得公司管理层也能对企业拥有资产权益,提高管理层的管理积极性,使得公司治理层与公司管理层的目标具有趋同性,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这可以看作是公司治理所要达到的一个目标之一。

在金融危机下,不同企业应对危机的能力,是否和企业股权结构存在某一种正相关关系呢,即具有更分散股权结构的公司,是否具有更强的应对危机的能力,必须通过实证的方法来检验这一相关关系,为了分析金融危机下,公司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业绩的影响,重点选择了我国股权较为集中的家族企业和股权结构较为分散的股份制企业为案例,进行近似于实证的对比分析,在金融危机背景下,检验股权结构与企业应对危机能力的相关关系,也为公司治理的绩效提供一个评估指标。

鉴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某一股东持股比例的20%和50%可以作为我进行股权结构分析的分水岭,因为持股比例低于20%、高于20%和低于50%、高于50%,股东就会采用不同的会计方法来核算股权投资的成本与收益,这些不同的方法,或多或少会影响到公司治理的绩效,近似把持股超过50%的某一个股东称为“超级股东”,拥有绝对话语权,像我国一些家族企业,控股权远远超过50%,话语权更加绝对了。而持股比例低于20%、特别是10%以下,股权制衡就会很明显,最终在整个金融危机中,表现出了较好的应对危机的能力。

像广东榕泰、健康元药业(原为太太药业)等企业,是我国较为典型的“家族式企业”,整个家族控股远远超过50%的股份,而像中国华源集团这样股权较为分散的,最大的股东控股权也远远低于20%,分析这两类企业应对金融危机的能力,我们选取了营业利润这一指标来说明,如表所示:

如上图,可以看出所选择的几家上市公司,由于股权结构的差异,导致了这些企业在金融危机中的表现有如此大的差异,应对金融危机的能力显著不同,股权结构更分散的企业,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较小,有较强应对危机的能力,能够在危机中实现利润,实现发展,而股权较为集中的企业,应对危机的能力则会较弱一些。

4 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近似认为一个优化的股权结构,必然能对公司治理产生积极的作用,作为公司治理的根源与治理的内容主体,股权结构会对公司治理的其他方面产生深刻影响,诸如股权结构所决定的股东结构、公司管理组织结构、企业资产结构、外部监督机制和法律环境等,这些治理内容,必须组合成一个有机的结合体,才能有效地达到公司治理的预期成果,顾此失彼的做法往往是公司治理失败的主要原因,而股权结构的突出地位,决定了股权结构治理的先行性,从优化企业股权着手,根本上进行有效的公司治理,在金融危机中,这一点更为关键。通过金融危机的一次实时检验,在公司治理方面找到一个突破口,进行有效的股权结构优化配置,现在看来,依据企业自身情况,多方面、多角度、多途径地进行,才是可取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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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陈小悦,徐晓东.股权结构、企业绩效与投资者利益保护[J].经济研究,2001,(11).

公司金融危机解决方法篇(6)

回顾这一轮堪称惊心动魄的救市行动,证券公司作为中国资本市场最重要的参与者,从一开始就倾力投入。7月6日,21家证券公司按照约定以净资产15%出资,合计筹集1280亿元维稳资金,交给证金公司统一运作,投资A股蓝筹股ETF,缓解了市场的恐慌情绪。随后,多家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接连向市场喊话,提振投资者信心。

市场公认,中信证券作为中国证券行业的排头兵,在此次救市行动中承担了重要角色,不仅及时向监管部门建言献策,为证金公司入市提供专用席位,而且在市场最危急的时刻,迅速利用数百亿元自有资金,在证券期货和现货两个市场大举增持,成为股市维稳力量。

本轮救市因何而来,中信证券有何思考?7月16日,《财经》记者在北京麦子店街中信证券大厦10层专访了中信证券总经理程博明。作为冲在救市前线的证券高管,程博明始终态度坚定地支持采取救市行动,结合此轮行动,他建议对危机进行系统总结与反思。程博明说,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仍然需要坚持市场化改革与创新,不能因为发生了危机使改革出现倒退。 详解救市

《财经》:外界对救市有争论,因为在大力救市之前,中国并没有出现金融机构倒闭或遭遇挤兑的现象,回头来看,你认为此次救市是否必要?

程博明:金融市场稳定是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本次救市的目的就是要避免股市断崖式下跌,以及由此引发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和市场流动性危机。对这次救市,虽然国内外也有一些不同声音,但那不是主流。目前,市场信心得到恢复,市场交投逐渐活跃,股指趋于企稳。应该说,本次救市还是成功的。

从专业角度看,我们认为本次救市的必要性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市场非理性下跌只能依靠外部力量来阻断。从6月中旬到7月初,短短半个月的时间,上证综指最多时下跌超过30%,创业板指数下跌40%,出现了千股跌停、千股停牌等现象。市场快速下跌,导致杠杆资金连续平仓,平仓导致市场进一步地下跌,从而迅速形成恶性循环。此时依靠市场自身的力量已经无法自行解脱,只能依靠外部力量的介入才能打破这种负反馈机制。在6月底和七月初的这一段时间里,A股市场出现了某种程度的失灵,政府必须及时出手,才能避免更大的危机。在经济发展史上曾经有过一次深刻的教训,1929年美国放任股市暴跌,引发了全球范围内的经济大萧条。我想,这是任何国家都不愿意重演的。

其次,金融风险正在扑面而来。过去两周的局面是十分危险的。伴随着大量股票停牌和跌停,基金公司的现金流动性迅速枯竭,很多公司无法卖出股票满足投资者赎回的要求,基金公司及其代销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面临赎回和挤兑风险。与此同时,证券公司的两融资金逐步进入止损线,如果市场继续暴跌,高达2万亿元的两融资金将全面进入平仓流程,这不仅会加剧市场下跌,而且会导致一些证券公司的经营出现困难。金融市场是相互联结的,股票市场和证券行业的危险局面会通过各种方式向其他金融领域扩散,从而威胁到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一旦全局性的金融风险爆发,通过产业链上下传导,必将蔓延到实体经济层面。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次救市是一次金融保卫战。

第三,金融安全面临挑战。由于中国股市的散户化特征,股市非理性下跌引发了一定程度的恐慌。谣言、小道消息满天飞。移动互联网时代,这种恐慌情绪以几何级数的速度传播,甚至向全球范围内扩散。有迹象表明,国际资本和某些国外势力抓住这一时机,在海外和香港市场大肆做空与中国相关的全球资产。7月上旬,全球范围内与中国相关的资产全线暴跌。如果我们不能坚决果断处置,“做空中国”很可能会成为全球资本大鳄们的一次盛宴。他们的目的一旦得逞,中国经济增长的前景很可能迅速黯淡下来,中国改革开放形成的大好局面将倒退很多年。某种程度上,金融安全也是国家安全。

《财经》:市场比较一致的看法是,这次股灾主要由于高杠杆触发的踩踏和流动性枯竭,这在以前A股市场从未发生过,各方始料未及。遇到这种新的极端市况,监管者和市场参与方应如何认识和协调?

程博明: 这次救市的过程的确充满各种波折和不确定性,甚至是惊心动魄的,对于监管层和市场参与方也是一个不断学习、纠错和认知提升的过程,对资本市场未来更健康稳定地发展也积累了不少经验。从我们的角度看,这次救市主要体现了以下特点:

首先,整个救市过程由政府统筹安排,层层推进,充分体现了这次救市的国家意志和坚定决心。一开始证监会站在救市最前沿,之后公开加入阵营的有央行、银监会、保监会、财政部、国资委和公安部等部门,地方政府和大型国有企业也逐步加入进来,社会各方的力量都被积极动员起来。这是救市最终取得成效的关键。

其次,政府救市和市场自救相结合。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等市场主体依托资本市场生存,一开始就明确提出“救市就是救自己”。7月4日21家券商联合公告出资1280亿元救市、4500点以下原有自营盘不减持的承诺。25家公募基金也号召同业加入救市行列。证券金融公司为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成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的坚强后盾。

第三,救市过程是一次社会自组织和自学习过程。这次集中力量救市在资本市场历史上是第一次,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但是,决策者能够根据每日市场状况不断调整措施和策略,每一天的救市经验被迅速迭代,从而改进后续救市手段,这一点在证金公司入场护盘的逐日操作上体现得淋漓尽致。此外,救市工具多样化,多点布局。除证金公司直接护盘之外,其他救市措施也纷纷出台,如大股东及董监高承诺六个月内不减持;限制融券行为;减少股票抛压;多渠道增加入市资金供给,鼓励上市公司增持;收缩场外配资;扩大场内配资的承受力;限制和打击恶意做空行为等等。总之,要用一系列组合拳巩固救市成果。

《财经》:这些做法显然起到了一定作用,但这是否是中国特色的救市行动?

程博明:当然不是。上述这些救市做法是符合国际惯例的。实践证明,也是行之有效的。以美国为例,在动用国家力量统一部署方面,无论是1987年股灾还是2008年次贷危机,美国财政部和美联储这些代表政府力量的机构都积极参与进来,不管是喊话鼓励市场信心,还是动用真金白银进行流动性支持,都是做得比较彻底有力度的。

在组织市场自救方面,1998年长期资本管理公司破产危机中,美联储出面组织安排了美林、摩根为首的15家国际性金融机构对其注资接管,并且大幅降息化解了这次危机;在救市工具多样化方面,次贷危机救助中,同样限制对金融股的做空行为,美联储直接收购有毒资产,将金融机构国有化等等。由此可见,在市场失灵的危机时候,各国政府对市场的干预都是高效而有力的。 反思股灾

《财经》:随着股灾逐步平息,中国资本市场如何从危机模式过渡到常态模式?

程博明:过去两周是中国资本市场救市最惊险的时刻。目前,股市的流动性危机解除,应该说,救市已经基本结束了。当前面临的问题是,对资本市场的管理如何从危机模式向常态模式过渡。

我们认为,从危机模式向常态模式的过渡,一定要恢复市场的自身功能和运行机制,不要把危机阶段的行政化手段延续下来。在危机阶段采用的一些特殊性、临时性的手段,比如暂停IPO和再融资,暂停融券和期货卖空等措施,在进入常态阶段后,应逐步取消。一旦市场恢复了正常功能,政府这只有形的手应该坚决退出。

当前有一种呼声提议成立股市平准基金,将救市护盘机制常态化,我们认为这是值得商榷的。这一做法的最大争议在于道德风险,国家永远为股票涨跌背书,有损资本市场的三公原则。历史上,股市平准基金只在亚洲国家出现过,并没有成为全球市场的惯例。但是日本和台湾的平准基金实践并不成功,而大家最津津乐道的香港盈富基金其实并不是股市平准基金,只是一个完全市场化运作的公募基金。香港金融保卫战之后,特区政府只是利用盈富基金套现了救市时买入的股票,并没有利用盈富基金长期干预股市。

我们认为,从危机模式向常态模式的过渡,还是要采取市场化方式进行,可以考虑充分积极发挥市场主体和专业中介机构的力量。这次救市过程中,市场专业机构的行为和表现是可靠的、有担当的、可信赖的。当然,救市过程出手要快要重,而退出过程出手则要慢要轻,避免形成二次冲击和二次危机。这个分寸是比较难拿捏的,但很关键,这也是非常考验所有市场参与者智慧的。

《财经》:不少人反思认为,很多创新型的产品和工具,某种程度上对本轮股灾加深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比如杠杆资金,比如股指期货。因此有人指出,金融市场的过度创新导致了此次危机,你怎么看?

程博明:这次危机暴露出的很多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也要靠发展的手段解决问题。所谓发展的手段,就是既要加强监管,又要保护好创新积极性。

以杠杆交易举例。虽然这被认为是导致股市过度调整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我们认为并不能因此禁止杠杆交易。我们建议,要加强对场外配资的清理,完善场内融资融券规则体系,将所有杠杆交易都纳入监管,让杠杆交易行为在阳光下运行并继续发展。

这也是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例如美国1987年股灾由程序化交易引发。但美国并没有因此禁止这一创新性的交易模式,美国证监会随后引入熔断机制,以消除程序化交易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程序化交易继续得到发展,目前仍是美国资本市场重要的交易模式之一。

在中国,金融创新在一些时候容易受到危机的阻断。比如1995年327国债事件以后,国债期货市场被停止了18年。2002年证券行业风险集中爆发后,证券公司客户保证金被迫实施第三方存管,证券公司作为金融机构的基础受到很大削弱。

这次股市非理性下跌发生以后,有一种声音认为,这是资本市场近年来的改革创新导致的危机,甚至认为应该回到严格管制的老路上去。但我们认为,发展中的问题还是要通过发展来解决。中国资本市场无论是广度还是深度,都与境外成熟市场存在很大差距,金融创新不是多了而是少了。在市场发展的过程中,我们需要金融创新,但也要紧密跟踪、分析相关工具可能带来的风险,及时采取纠正的措施。我们希望这次危机应该成为资本市场继续前行的动力,坚持放松管制,鼓励创新,同时加强对创新过程的监管。

《财经》:A股市场暴涨暴跌,投资者反应强烈,监管理部门和市场参与者分别应该吸取哪些教训?

程博明:针对A股市场今年以来的剧烈波动,我们进行了认真反思,有三点主要看法。

首先,所有的杠杆交易都应纳入监管,并保持全市场的适度杠杆水平。这段时间A股的暴涨和暴跌,核心原因就在于杠杆水平过高,特别是那些没有纳入监管的场外配资,有的杠杆高达5倍甚至10倍。

实际上美国的次贷危机,也是场外金融衍生品杠杆加得过高,最终违约而引发的。因此建议:一是要在清理整治的基础上将场外配资纳入监管,并加强对各类杠杆交易的监测;二是要建立逆周期的资本市场杠杆调控机制,在市场过热时限制融资融券、股票质押、股票衍生品的保证金比例,使其保持在合理范围;三是建立杠杆交易强制平仓的场外处置机制,以应对股票强制平仓后带来的对场内市场的连锁反应。

其次,完善A股市场的多空机制,促进资本市场价值发现功能的提升。在上半年市场暴涨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的做空机制,不少仅靠讲故事的股票被炒得很高,而很多绩优股被错杀。因此建议:一要加强股票本身的多空平衡交易机制,加强融券业务发展,扩大券源,允许券商动用客户证券开展融券业务,并扩大融券标的范围,研究推出证券借贷等交易工具。二要进一步丰富套期保值工具,丰富金融衍生品种类,短期看要在危机度过后尽快恢复股指期货做空交易,长期看要扩大ETF期权、股指期货标的范围,尽快研究推出个股期权等。

第三,要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这次股市大跌,很多入市不长的个人投资者在并未完全了解杠杆交易风险的情况下,大肆进行融资交易,结果付出了惨痛代价。7月9日市场大跌,很多分级B基金下折,此时依然有大量散户买入分级B基金,当天成交45.7亿元,而在后期反弹中这些错误的投资造成了巨大的亏损。在境外成熟市场,杠杆交易、分级产品更多是由有经验的个人或专业机构投资者来参与,很少散户参与。因此,建议证券经营机构要详细了解客户的相关情况并评估其风险承受能力,提供与其相匹配的产品或服务。对于融资融券业务,要保持一定的门槛,不能把杠杆交易推广到所有个人投资者。

《财经》:这次救市过程中,证券公司充当了重要角色,怎么看待证券公司在本次救市中发挥的作用?

公司金融危机解决方法篇(7)

Ps:我们的寒假作业有一项是:对金融危机的成因和各国政府对其采取的救助措施,谈谈自己对这次金融风暴的看法和观点(论文形式,2000字左右)。以下是我的论文,请各位有经验的读者给我提提意见,谢谢合作!

一、我所理解的“金融危机”成因

我认为导致次贷危机的原因是美国政府的目光短浅和过于自信。

1.次贷危机的产生

根据资料,我了解到,所有的一切都起源于“次贷危机”。1999年,互联网开始流行。在布什时代,互联网的热潮逐渐退去了,美国要寻找新的经济活力。于是,他们将目光集中在了房地产上。政府提供60倍的按揭贷款。所以申请贷款的人越来越多。2007年,美国人的按揭贷款已和国内生产总值一样大。而且,后来有很多申请贷款的人无法还款,这种无法还款的比率越来越高,引发了次贷危机。

2.全球金融危机的产生

次贷危机,是不足以产生金融危机的。2000年,在美国出现了一种法律监管不是很完善的CDS信用违约互换,CDS成为了最时髦的金融产品。因为没有很强的法律监管,CDS这个金融产品被越来越广泛地使用。在发生次贷危机的同时,还发生了一些事情。以前美国证监会规定只有在股票上涨时才可以卖空,现在股票下跌时也可以卖空。这个变化加速了股票的下滑。以上内容加上次贷危机、CDS的膨胀和大企业的降息,引发了金融危机。

3.我的观点和想法

这次金融危机是政策上失误所造成的后果。政府在决定按揭贷款这一政策的时候,没有考虑这一政策的弊端,没有为自己的决策留后路,而是一味地追求经济腾飞。政府、组织似乎是照顾了中低收入的人民,却使企业与公司亏损、破产。经济是一条环环相扣的链子,从小商铺到企业,从股票到银行……一环连一环,一个环会影响相邻的两个环。如同多米诺骨牌一般,事情发生得太快,连政府都来不及控制,只能花费大把的资金追随在事态后面,试图控制大局。

次贷危机的“危”在于贷款款额过大,就算人民把贷款全部还清,国内生产总值就全部赔进去了,美国的经济将无法自给。何况,人民无法还清贷款。再加上,政府为了刺激经济,不断降息,会导致通货膨胀;钱不值钱,贷款的窟窿不但没有变化,还有可能会缓慢变大,形成了恶性循环。从上述资料看,政府似乎是非常富裕的,但是那些资金都是从各种税中来的,且其中企业、公司所交的税占大多数。很多企业、公司都因为政府的降息,导致收入减少,股票也因为美国证监会的政策改变而一路下跌,越下跌,卖空的人越多,也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把企业、公司的本金全部抵消了。而且美国是一个影响力巨大的发达国家,每个国家几乎都和美国有各个方面的关联,美国出了事,世界必定都会受影响;因此美国的金融风暴就刮遍了全球。

二、各国政府如何面对金融危机

“救市”这个词是在“金融危机”后出现的。“救市”的意思就是对金融危机采取救助措施。

平息金融风暴的方法我并不十分了解,但是我认为现在各国政府使用的方法只能缓解暂时发生的状况。要真正平息金融风暴,我认为需要长一些的时间。毕竟金融风暴就是慢慢到来的,所以我们要做的是等待以及在最短的时间内酝酿出最好的解决方法。

1.各国采取的措施

金融危机发生以后,各国政府都采取了一定的救市措施。主要采取措施的是美国和欧洲的许多国家,举几个例子:

德国政府将拿出最多5000亿欧元用于救市,英国政府宣布向皇家苏格兰银行、哈利法克斯银行和莱斯银行注资370亿英镑,法国将拿出最多3600亿欧元用于金融救助。而美国则已拨出7000亿美元救市,还有4500亿备用。政府只有拨出大量的资金,才能填补贷款和股票下跌形成的经济漏洞。

这些出资救市的国家基本上是发达国家,而我们生活的亚洲似乎没有受到非常严重的打击,这对我们来说算是一件幸运的事情。

2.我的观点和想法

如上述观点一样,我认为金融风暴不是能轻易平息的。其实美国政府拨款救市的原因不仅是因为要维持国家正常运作,还有安定民心,重新给予企业、公司信心的作用。它要告诉人们:“既然这个经济漏洞已经出现了,就要有耐心,有信心。”

我认为除美国外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国家应该循序渐进,不要浪费太多资金用于环缓解暂时的经济困难,应该想办法让大企业、公司恢复运作能力,因为一个国家的财力大部分是靠这些企业、公司作基础的。

而关于美国的救市措施80年前,美国也曾经有过一次经济大萧条。当时的政府就通过把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分开营业从而降低了商业银行的风险,保证了储蓄用户的利益。再经过时间的磨合,和财富的积累,使美国的经济又飞上了世界的顶端。然而现在,我们又面临了更大的金融危机,所以,我认为美国的企业家、政府应该用长远的眼光研究出一套完善的救市计划。我认为美国政府首先应该解决的问题是保证人民的生活质量,第二步才去考虑怎样填补经济漏洞,最后再考虑如何使美国经济再度腾飞。

三、总结和疑问

1.总结

对于这次金融风暴的成因,我的观点是:这是政策有漏洞导致的全球性灾难。而对于各国救助措施我的观点是:每个国家都应该循序渐进,制定长远的计划,保证人民生活质量,并且尽快让企业恢复生产力,拉动经济的脚步。

2.疑问

1.起源于美国的金融风暴影响了许多国家,包括中国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但是并不如欧美国家严重,为什么我们身边很多人都开始节俭,营业场所也开始降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