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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务精品(七篇)

时间:2023-08-29 16:22:56

国际贸易法务

国际贸易法务篇(1)

国际服务贸易是指一国服务提供者向另一国消费者提供服务并获得对价外汇的交易活动。《服务贸易总协定》按照服务提供者或者服务消费者的来源以及提供服务时所在领土界限将国际服务贸易分为四种:

(1)过境提供,是指一国的服务提供者在本国境内向另一国境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

(2)境外消费,是指一成员国的人员在另一成员国境内接受服务。

(3)商业存在,是指一国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另一成员国建立商业实体的方式向该成员国消费者提供服。

(4)自然人移动,是指一成员国的服务提供者个人到另一成员国境内提供服务。

2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国际服务贸易已经成为我国改革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近年来我国的对外贸易呈现多样化发展,服务贸易在对外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大幅度上升,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总体来说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发展之态良好。尽管我国对外服务贸易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是由于我国对外服务贸易起步较晚,发展基础不稳定,与发达国家的对外服务贸易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距离。在实践中,我国的对外国际服务贸易还存在着很多不能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主要问题:

(1)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地区不平衡。我国的对外服务贸易发展不平衡,主要体现在我国的国际服务贸易收支主要集中在几个特定的发达城市和地区,例如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广东和大连等。而在经济较为落后的西部地区对外服务贸易份额较少。同时贸易交易项目和交易伙伴也是不平衡发展的,这就形成了中国目前对外服务贸易总体发展水平不高的局面。

(2)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管理体制比较滞后。我国对外服务贸易管理方面存在很多缺陷。不同级别的管理机关在服务业方面都有着自己的政策和规定,然而这些规定存在着差异,就会导致各级机关多头管理、责权不清的情况。服务业的管理不透明,导致我国服务业管理秩序混乱。

(3)我国国际服务贸易专业人员比较缺乏。目前世界国际服务业属性一种人力资本密集型的产业。在全世界范围内,服务产业的发展正处于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人力密集型转变过程。一个经济产业性质会决定该贸易活动的性质,服务贸易在贸易总额中所占的比重不断地在扩大。目前,我国的人力资源资本状况不太理想,我国在服务贸易方面的专业人员非常缺乏,尤其是新型的服务业和知识贸易方面的专业人才更是缺乏,这将会影响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

笔者认为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存在以上问题有以下三方面原因: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基础不稳定;对外服务贸易结构不合理;我国有关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的不健全。笔者将根据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趋势,主要从法律角度对完善我国有关国际服务贸易制度进行分析。

3我国国际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现状及存在问题

为了保障快速发展的对外服务贸易,我国也加快了国际服务贸易立法的步伐。但是但是,目前我国尚不存在一个具体统一的法律体系来保障对外服务贸易的有效运行。我国在《对外贸易法》规定了有关对外贸易的原则性规定,缺乏具体的详细规定,不能适应当前复杂的对外服务贸易的发展。同时,我国调整对外服务贸易还依赖于单行法规和具体的行业规范、商业管理等,例如:《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调整金融服务的法律规定,《海运条例》、《海运条例实施细则》、《外国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企业暂行规定》、《民用航空法》等调整运输服务的,《注册会计师法》、《律师法》、《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机构管理条例》等主要调节专业服务活动的相关法律。这些法律法规为规范市场,促进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这些现有的现有法律法规是从不同领域和角度进行规范的,必定会存在很多的交叉重叠,也回有很多方面存有空白之处,这会导致制度之间的不协调,从而影响我国服务贸易的顺利有效地开展。

我国服务贸易现行立法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之间存在冲突。我国的国际服务业发展起步比较晚,每个时期都会根据当时的需要制定不同的对外开放政策,根据对外开放政策也会制定相关的法规调整某一个特殊服务贸易,而不能使整个行业的立法适应新情况的出现。我国采取不同部门分别管理的方式对对外服务贸易进行管理,每个部门在制定相关的法规时都会从本部门自身利益出发,制定出来的行政法规和兴业规范之间就会出现重叠和矛盾,不利于执法工作的进行,同时还可能会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2)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立法不统一。虽然说我国的《宪法》和《对外贸易法》中都有关于调节国际服务贸易活动的基础原则性的规定,但是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以《对外贸易法》为核心的统一法律体系,对我国的国际服务贸易活动做出具体的规定。还有,在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中,只是对商业存在这种服务贸易做出相关的规定,对于《服务贸易总协定》调整的其他三类服务贸易活动规定甚少,在国际服务贸易实践活动中,往往存在很多服务贸易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调整的空白地带,我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与国际服务贸易规则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3)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在现有体系中,大部分的法律都是来调整服务贸易中商业存在贸易的,对其他三种贸易提供方式规定的比较少,这样不利于其他三种贸易活动在我国的发展。

4新趋势下完善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对策

(1)我国要加快国际服务贸易立法进程,建立统一、健全的国际服务贸易法律体系。目前在我国内服务贸易理发的工作跟不上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步伐,很多服务贸易部门都没有相应的法律加以调整,存在许多空白地带。因此,为了发展我国的国际服务贸易,我们应该加强对有关国际贸易条约、规则的研究,GATT、GATS、WTO等都是有关国际服务贸易的重要国际规则,我们要重视对其的研究,使其更好地为我国的国际服务贸易服务。

(2)我国要增强服务贸易政策法规的统一性和协调性。我国在协调和统一国际服务贸易政策和规则方面确实存在差距。在我国对外贸易管理体系中。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服务贸易的政策规定不统一,往往会导致政府多头管理的现象。各个职能部门经常从自身利益出发制定相关的服务贸易规则,导致各部门之间调整统一服务贸易活动的规则相互矛盾,出现部门内部多头管理,权责不清。为了避免以上不良现象的出现,我们要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防范。笔者从我国目前国情出发提出以下建议:第一要建立统一的国际服务贸易管理部门,专门制定我过的对外服务贸易法律规则,以及调整各个级别部门的权责问题;第二要明确地规定各级管理部门的管辖范围以及相关的责任,避免各部门之间的混乱重叠管理,减少财政资源的支出;第三要加大调整现行的各部门规则之间的冲突,做好目前的协调工作。

国际贸易法务篇(2)

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专门研究国际间商品交换具体过程的学科,一门具有涉外活动特点的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应用科学。它涉及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贸易法律与惯例、国际金融、国际运输与保险等学科的基本原理与基本知识的运用。

国际贸易具有不同于国内贸易的特点,其交易过程、交易条件、贸易做法及所涉及的问题都远远比国内贸易复杂。具体表现:(1)交易双方处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在洽商交易和履约的过程中,涉及到各自不同的制度、政策措施、法律、惯例和习惯做法,情况错综复杂。稍有疏忽,就可能影响经济利益的顺利实现。(2)国际贸易的中间环节多,涉及面广,除交易双方当事人外,还涉及商检、运输、保险、金融、车站、港口和海关等部门以及各种中间商和商。如果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会影响整笔交易的正常进行并有可能引起法律上的纠纷。另外,在国际贸易中,交易双方的成交量通常都比较大,而且交易的商品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遭到各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其他外来风险。所以通常还需要办理各种保险,以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3)国际市场广阔,交易双方相距遥远,加之国际贸易界的从业机构和人员情况复杂,故易产生巨大欺诈活动,稍有不慎,就可能受骗上当,货款两空,蒙受严重的经济损失。(4)国际贸易易受政策、经济形势和其他客观条件变化的影响,尤其在当前国际形势动荡不定、国际市场竞争和贸易摩擦愈演愈烈以及国际市场汇率经常浮动和货价瞬息万变的情况下,国际贸易的不稳定性更为明显,从事国际贸易的难度也更大。

二、教学方法

(一)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在学习本课程时,要以国际贸易基本原理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为指导,将《国际贸易》、《中国对外贸易概论》等先行课程中所学到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政策加以具体运用。教师在讲课过程中,对涉及到的内容,可有针对性地带领学生回顾一下,力求做到理论与实际、政策与业务有效地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注意业务同法律的联系

国际贸易法律课同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内容关系密切,因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步骤,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对合同当事人双方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履行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处理履约当中的争议实际上是解决法律纠纷问题,而且不同国家有不同法律,具体裁决的结果不一样。这就要求从实践和法律两个侧面来研究本课程的内容。如,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装卸时间有的国家是按连续24小时好天气工作日计算,而有的是按港口速度装卸(好天气条件下正常装卸速度)计算,装卸时间的起算和止算,应当在合同中订明。

(三)注意本课程同其他相关课程的联系

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它与其他课程内容紧密联系。在教与学的过程中,应该注意知识的相互参照、相互融通、灵活运用。比如讲到商品的品质、数量和包装内容时就应去了解商品学科的知识;讲到商品的价格时,就应去了解价格学、国际金融及货币银行学的内容;讲到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内容时,就应去了解运输学、保险学科的内容;讲到争议、违约、索赔、不可抗力等内容时,就应去了解有关法律的知识等。

(四)贯彻国际接轨的原则

为了适应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国际商会等国际组织相继制定了有关国际贸易方面的各种规则,如《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托收统一规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等。这些规则已成为当前国际贸易中公认的一般国际贸易惯例,被人们普遍接受和经常使用,并成为国际贸易界从业人员遵守的行为准则。因此,在学习本课程时,必须根据“洋为中用”的原则,结合我国国情来研究国际上一些通行惯例和普通实行的原则,并学会灵活运用国际上一些行之有效的贸易方式和习惯做法,以便按国际规范办事,在贸易做法上加速同国际市场接轨。

(五)把“学”和“用”结合起来

本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学科。在学习过程中,要重视案例、实例分析和平时的操作练习,并组织学生结合到校外参观、实习,以增加感性知识,加强基本技能的训练,注重学生能力培养。在培养规模上突出应用性,加强实践性,注意灵活性。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精心组织实施合理的教学计划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根据本门课程的内容、特点,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精心组织实施教学计划。如讲到国际贸易运输学时,应带学生到码头实地了解货物运输等全过程;讲到商品的品质、数量、包装时,应带学生去有关厂家了解商品生产、储藏的程序;讲到报关、报检、报验时,应带学生到海关了解进出口报关的各个环节,掌握进出口报关的实际业务技能;讲到合同履行时,应带学生到外贸公司了解商品进出口的各个环节,并将有关进出口业务单证印发给学生进行模拟练习,并请有关人员介绍国际贸易惯例和国际贸易中出现的典型案例组织学生对案例进行深入讨论和分析,给学生提供上岗操作的机会,从中总结出一些带有规律性的经验和才识。

2.随着贸易实践的发展,教学内容应不断更新

科技在进步,时代在发展,教学内容亦应随着国际贸易实践的发展不断更新。在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需要,加强与有关外经贸管理部门和公司的联系,了解我国对外经贸政策措施的发展变化和国际经贸最新做法EDI,任课教师就必须及时将EDI的特点、作用、操作程序较详细地向学生介绍。

国际贸易法务篇(3)

关键词:GATS;ESM:服务贸易:紧急保障措施

中图分类号:F7

文献标识码:A

一、服务贸易紧急保障措施谈判进程回顾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第10条“紧急保障措施”(ESM)规定:“应就紧急保障措施问题在非歧视原则基础上进行多边谈判。”从乌拉圭回合到多哈回合,十余年的谈判虽然没有达成实质性的结果,但谈判的内容还是在不断地深入,由最初的基础或前提性问题逐步过渡到更为具体的技术性问题。谈判过程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大约从1995年持续到1998年,在这一时间段内,谈判焦点主要集中于一些基础或前提问题。例如,ESM应该在什么情况下启动,保障措施的行使是为了保护何种利益?行使这一措施的目的何在?很多成员态度积极,就ESM相关问题提交了正式的书面意见。

第二阶段大约从1999年持续至今。此阶段的焦点集中于一些更为具体的操作问题,主要包括采取保障措施时需要遵守哪些基本准则?比如,最惠国待遇、预先通知、既得权的保护等,还包括采取保障措施的时限如何限制,如何确保自由化的目标不被改变等。虽然没有就基础问题达成一致,但对于推进整个谈判的过程是有益的。

二、服务贸易领域中制定紧急保障措施制度的必要性

(一)例外条款不能否认紧急保障措施存在的必要性。GATs所设置的例外性条款与紧急保障措施尽管在本质上都是“背离性质条款”,都具有某种形式的“安全阀”作用,但他们所适用的情况、条件和程序是完全不同的,不能因为有了例外条款就否认紧急保障措施存在的必要性。因为同例外性条款援用条件的苛刻性和程序的复杂性相比,紧急保障措施运用起来更方便灵活,实施效果也更直接显著。

(二)尚无实例并不能说明紧急保障措施是不必要的。目前,没有援用保障措施的实例并不意味着以后不会有援用的可能,随着服务领域自由化程度的进一步加深,各成员方在服务贸易市场上的冲突和摩擦必然增多,援用紧急保障措施的可能性必然会越来越多:没有援用紧急保障措施的实例恰有可能是因为目前的紧急保障措施没有具体规则,缺乏可实际操作性造成的,因此紧急保障措施具体规则的制定就显得更加必要和紧迫。

(三)可作为紧急救济手段。在各成员方对服务贸易开放的具体承诺谈判中,由于服务贸易涉及面广而且具有无形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对本国的服务贸易缺乏准确可靠的统计数据,有可能使他们对各自的承诺所带来的影响无法加以恰当地评估,对本国服务市场有可能遭受到外来损害或者威胁的紧急情况无法加以预见,因此可能出现国内市场发生急剧的不利变化。此时,如果没有必要的保障措施作为紧急救济手段,可能会导致该成员方遭受巨大的国内压力、甚至发生社会动荡和秩序失衡。

(四)有利于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发展。紧急保障措施制度的设立赋予了成员方在紧急情况下采取及时救济措施的权利,从而免除了在谈判中因担心做出国民待遇和市场准入承诺的后顾之忧,必然促进各成员方在更高程度的服务贸易自由化承诺谈判中更为积极和主动,从而会更放心地做出更大程度的减让承诺。因此,紧急保障措施制度的制定将会对新一轮服务贸易自由化谈判的顺利进行起着促进作用,其结果是更有利于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发展,而不是为贸易保护主义提供机会。

三、构建服务贸易紧急保障措施法律制度的思考

(一)实体规范应符合的条件

1、服务进口增加,所谓服务进口增加是指该服务进口数量的绝对增加或相对增加。进口增长应有程度上的要求。进口增长的确定标准要求在整体上进口趋势是增长的,且这种在数量上和质量上的增加是足够迫切的、足够急刷的和足够显著的。不同的服务贸易提供方式,确定服务产品的进口数量的方式应有所不同。

2、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害威胁,服务产业“严重损害”应被理解为对一国国内服务产业状况的重大全面减损。在确定损害标准时,应根据具体服务特征审查下列相关因素: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服务提供者向本国提供服务的绝对和相对增长率与增长量;②向本国提供服务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服务提供者总数及其增长变化情况;③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服务提供者增加的服务产品总量在国内市场中所占的份额:④增加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服务提供者向本国提供的服务对国内产业的影响,包括对国内产业在服务产品总量、国内商业存在或服务提供者总量、服务产品销售水平、市场份额、利润与亏损、就业等方面的影响;⑤造成国内产业损害的其他因素。在确定其他国家或地区服务提供者向本国提供的服务增加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时,不得将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服务提供者向本国提供的服务增加以外的因素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归因于其增加。对严重损害威胁的确定,应当依据事实,不能仅依据指控、推测或者极小的可能性。

3、因果关系。对服务贸易实施紧急保障措施的第三个条件应该是服务进口增加与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否则不得做出实施紧急保障措施的决定。在这一因果关系中包含了两层因果关系:第一层因果关系即承担GAPS义务后的未预见发展与服务进口增加之间的因果关系:第二层因果关系即服务进口增加与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之问的因果关系。如果服务进口增长之外的因素也正在造成国内服务产业的损害,则该损害不得归因于服务进口的增长。

(二)程序规范应涵盖的内容

1、调查,调查是实施保障措施的必要步骤。为了确保正当和公正的调查程序,《保障措施协议》第3条专门就调查程序做了规定,要求各成员的调查必须遵照确定的程序进行,遵守GATT1994第10条有关透明度的规定。为此,调查主管机构应该向所有利害关系方做出合理的公告,为他们提供陈述意见和抗辩的适当机会,同时考虑各方对实施保障措施的看法,调查结束后,主管机构应当公布调查结果,并做出合理的结论。服务贸易的保障措施也必须在调查确认的前提下才能实施。因此,实施调查是服务保障措施的第一步。由于主管部门更能从全局把握服务行业是否受损以及受损程度,因此调查应当既可以依国内产业申请进行,也可以由主管部门依职权主动发起。

2、通知,为了加强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对各成员保障措施立法和司法实践活动的监督,《保障措施协议》要求各成员就一些重要事项向保障措施委员会通报,包括现行涉及保障措施的法律、法规、行政程序;发起调查的原因和调查的结论。成员应在一项拟采取的保障措施生效前通知保障措施委员会,当然并不要求成员披露损害其法律实施、公共利益或影响商业秘密的机密数据。

服务贸易保障措施,完全可以参照上述标准通知服务贸易理事会,当然也包括了给利益关系方的通知。

3、磋商与仲裁,《保障措施协议》要求拟采取保障措施的成员与有实质利益关系的成员进行磋商。毕竟保障措施是对已生效的规则和承诺的违背,磋商是必要的尊重;通过磋商还有望使各方达成谅解,避免贸易摩擦:涉及到的补偿问题也需要相关利益方之间的协商以寻求解决方案。服务贸易保障措施的磋商程序当然可以借鉴《保障措施协议》的规定。能以磋商解决矛盾固然最好,但由于服务贸易领域补偿形式比较复杂,因此关于补偿的磋商往往难以达成统一意见,这时就需要引入仲裁。保障措施下的补偿与GATS第21条项下的补偿性质相同,都是因修改或撤销承诺对其他成员造成不利影响而给予相应补偿,因此服务贸易的保障措施规范中应当纳入仲裁的规定。

4、保障措施的期限与复审,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一般不应超过4年。如果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延长,例如保障措施对于防止或者补救严重损害仍然有必要,有证据表明相关国内产业正在进行调整等,则全部实施期限不得超过10年。如果某一保障措施适用期预计超过1年,应在适用期内按固定的时间逐渐放宽该措施;如果实施期超过3年,必须进行中期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撤销或加快放宽措施。中期审查的内容包括保障措施对国内产业的影响、国内产业调整情况等。

国际贸易法务篇(4)

关键词:国际服务 外包 服务贸易 方法

服务贸易是我国贸易结构类型的一部分,自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服务贸易的总额连年上涨,我国的服务贸易类型也从简单的劳动服务逐渐向旅游、金融等新兴产业发展靠拢,在此过程中,国际服务外包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有效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提升企业综合效益,在国际服务外包如火如荼的开展下,我国和全球的服务贸易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展。

一、国际服务外包的概述

1、国际服务外包的含义

国际服务外包具体来说就是企业经过具体的权衡与考量,为了能够最大程度的节约成本,提升综合效益,将企业内部的部分生产加工或者其他业务外包出去,花一笔比较少的费用交给其他人员进行业务处理,一般选择的都是经济不太发达的国家或者地区,有时很很多企业自身条件不完善,人员配置方面不足,自行完成所有的生产运营业务相对比较困难,将这些业务外包出去能够有效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另外对于承包服务业务的经济不发达的国家或者地区来说,也能解决部分劳动力就业难的问题,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尤其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与社会的进步,现在的国际服务外包也已经越来越国际化、全面化,很多企业甚至将自己内部的部分主要业务都外包出去,最大限度的实现企业资源优化配置,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扩大企业综合效益。

2、国际服务外包的作用

国际服务外包做大的好处和作用就是有效缩减了企业的时间、成本和人力资源,企业通过将服务业务外包出去,能够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里投放在企业发展战略上来,尤其是核心业务的研发工作。企业将服务业务外包出去能够帮助企业将以往花费在运输和管理上的时间压缩至最低,所谓“时间就是金钱”节省了时间就等于帮助企业节省了金钱。另外,国际服务外包中强化了国家和地区之间的交流与沟通,这也非常有利于构建稳定和谐的国际关系。

二、现阶段我国的服务贸易

1、服务贸易规模不大

我国现阶段的服务贸易规模并不是十分大,国民经济中服务贸易的比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特别是我国服务贸易行业占据的比重还远远达不到国际统计出来的平均水平。

2、服务贸易优势较小

我国的服务贸易发展稳定性较弱,经常存在贸易顺差、逆差相互交替的情况,增长速度也比较缓慢。特别是我国的服务贸易结构比较单一,尤其是计算机等高科技领域中的服务贸易总额仍然处于较低水平。

三、利用国际服务外包促进服务贸易

1、抓住机遇

在国际经济一体化、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发展下,国际之间的关系变得越来越紧密,国家之间的交流和来联系也变得日益频繁,特别是现在企业的发展规模越来越大,开拓出来的业务领域也越来越广,在此基础下,国际服务外包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企业为了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到新项目的研发设计当中,势必会选择将服务业务外包出去,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促进服务贸易的发展。

2、成立机构

想要利用国际服务外包来促进服务贸易,需要国家和有关部分就服务外包业务成立专门的组织或部门,并且委派专人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最好选择各行各业中有国际服务外包经验的专业人员,另外,为了避免发生业务争抢,或者是在服务外包过程中出现纠纷和问题,还需要成立相关的行业机构或者行业协会,全程给予必要的技术指点和服务帮助。

3、改善环境

现阶段我国服务贸易中国际服务外包还不成熟,发展还不完善,为了尽快改变这一颓势,快速促进服务贸易发展,还需要尽可能的优化与改善环境。比如说将大力修建现代化的国际机场和高铁,改善原先承接国际服务外包闭塞不便的交通,大力建设新型的现代化产业园区,并且委派专业的相关人士长期驻扎在园区内,为外包服务提供必要的帮助与服务,与此同时,国际之间也需要经常加强沟通,建立协同合作机制,从外部创立一个轻松融洽的国际合作气氛,为国际服务外包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4、吸引外资

我国想要促进服务贸易,仅仅靠将国内的服务业务承包出去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大力吸引外资入华,承接别国和地区的国际服务业务,尤其是针对计算机等高科技领域的项目,我国应该在大力发展自身的科学技术水平,提高吸引力的同时,敞开怀抱,欢迎优秀的国际企业入驻进来,通过不断学习国际企业在服务外包中传递出来的科学技术与核心理念,取其长处补己之短,运用到自身的服务贸易中来,在吸引大量外资的同时,我国的服务贸易发展也拥有了必备的资金和成本,积极建立与国际大型企业的合作,达成服务外包合作共识,全面推动国际服务外包的结构升级。

5、扩大市场

我国地处亚洲,结合自然地理环境,我国服务外包和服务贸易市场多集中在亚洲,其中又以韩国和日本为主,为了能够充分利用国际服务外包推动我国服务贸易发展,需要在此基础上继续过大国际市场,将眼光放置到更远的欧洲和美国市场上来,通过深入分析欧美市场的国际服务外包需要,积极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将国际服务外包市场推向全球。

总而言之,为了节约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很多企业选择将生产加工服务甚至是更加机密核心的业务内容全部外包给相对价格比较低廉不发达国家或地区,也是就大众意义上说的国际服务外包,在服务外包的过程中,企业有效降低了成产运营成本,而经济比较落后的国家和地区通过承接外包业务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就业问题、刺激经济发展,可谓是一举两得。在国际服务外包的辅助下,服务贸易越来越走向国际化,也变的越来越成熟,通过国际服务外包将经验和技术传递出去,优化服务贸易产业结构,有效推动了服务贸易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谭建芬.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促进我国服务业竞争力提升的研究[D].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08.

[2]曾世宏.国外服务外包与服务贸易自由化研究评述――兼析对我国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启示[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03):33-39.

国际贸易法务篇(5)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和实践性,案例教学法在实施过程中,案例涉及到多方面的知识,学生在分析讨论案例的过程中,能够提高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把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因此案例教学法能够满足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教学需求。

1案例教学法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中的运用

1.1案例设计与选择:应用案例教学法的第一步就是要选择、设计合适的案例。科学合理的案例设计才能充分发挥案例教学的作用,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案例可以来源于教材,可以是通过网络、报纸、杂志等媒体的相关新闻报道,也可以是教师自己设计的案例。教师在设计和选择案例时,要注意案例能够全面体现教学内容中的知识点,与学生职业实践联系密切,能促进学生职业能力的提高。1.2分析案例,解决问题:教师选择设计好案例之后,在教学过程中就要组织学生围绕案例,展开讨论以分析解决案例中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要根据案例的内容和问题的多少把握好讨论案例的时间,根据教学的实际情况通过纸张或多媒体展示案例。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担任指导者的角色,引导学生讨论,并控制现场,让学生在不偏离讨论主题的情况下,自由完整的表达自己的观点并与其他人进行交流。1.3撰写案例报告:学生对教师精心选择设计的案例进行分析、讨论、总结之后,要把分析的过程、结果通过文字记录下来。这种方式加深了学生对案例中知识的掌握,而且还提高了学生的总结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案例教学法的实施方式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教师在运用这种教学方法时,应结合教学实际,选择合适的案例教学形式进行教学。

2案例教学法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2.1教师对案例教学法不够重视:很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并没有意识到案例教学法的重要性,教师的课堂教学依然是以教师讲授为主,只有在教学内容过于枯燥、学生难以理解时,才会引用案例为教学增加趣味性,方便学生理解。在这种情况下案例教学只是教师教学过程中的一个补充,教师对案例教学环节没有完整系统的设计,案例也只是随意选取的。此外,很多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教师缺乏案例教学的经验及国际贸易专业实践,在组织和引导案例教学时在很多环节都有随意性,使案例教学法的优势没有充分发挥。2.2选取的国际贸易实务案例质量不高:国外关于国际贸易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与我国有很大的不同,其案例不适用于我国的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教学,国内的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可选范围窄、数量少,质量高的案例更是稀少,这些案例大多信息量和涵盖的知识少,只能作为课堂教学的补充,难以独立展开讨论。2.3学生缺乏积极性:在应试教育的影响下,学生在学习上有很大的依赖性而缺乏学习的自主自觉性。他们习惯于教师直接传授给他们知识,对案例教学法这种需要自主探讨的教学方式不习惯。国际贸易课程具有很强的综合性,涉及到商业、金融、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缺乏相关的知识和经验,对案例中的知识难以理解,从而容易使学生对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学习缺乏兴趣和积极性。

3案例教学法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运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3.1精心选择案例:案例的质量关系到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教学质量,教师选择的案例应该全面深刻的体现教学内容中的知识,具有真实性和时效性。国际贸易相关新闻作为案例不仅真实经典,而且具有时效性,可以让学生在通过案例学习知识的同时,掌握国际贸易形式、国际惯例法规的变化。同时对海关、银行、保险公司等工作人员的访谈获取的案例更符合国际贸易发展形式和学生日后的工作。有的案例不能直接应用于教学,这就需要教师对案例进行加工,使案例尽可能全面呈现教学内容中的知识点,难易程度容易被学生接受,使学生有进行讨论的兴趣。选取的案例还应具有实践性和操作性,因为这样的案例中有对外贸易工作中常见的问题和业务操作技能,促进学生对实用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3.2案例教学法与其他教学手段配合:只有将案例教学法与其他教学方法相配合,才能更好的增强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教学效果。案例教学法可以与多媒体教学法相配合,多媒体可以为案例教学提供生动的图片、视频,使学生可以清晰地了解国际贸易中的业务流程和当事人的关系。如托收、信用证支付等章节,里面的主体众多、关系复杂、业务流程繁琐,就可以通过案例教学法和多媒体展示的图示结合起来,让学生对其中主体的权利义务、彼此的关系以及业务流程的具体步骤有清晰的了解,提高教学效率。还可以将角色扮演法与案例教学法配合,可以通过让学生扮演案例中银行、工厂、买方等角色,加深对案例的理解,熟悉国际贸易中的业务操作,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3.3鼓励学生参与国际贸易实践:把与国际贸易有关的实践工作作为一个案例来进行教学,因为学生曾经参与其中,会有更深刻的体会,再以此进行案例教学法时不仅会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而且还会加深学生对其中知识的理解。如银行审核信用证的工作流程、企业根据贸易合同审核由议付行转递的国外信用证的工作流程等实践的参与,都会使学生在接触相关的案例时有深刻的理解和体会。

结束语:

案例教学法的应用能够提高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教学效果,但是实施过程中存在着案例质量不高,教师缺乏对案例教学法的重视,学生的积极性不高的问题。我们在应用案例教学法时应注意精心设计选取案例,与其他教学法结合使用,鼓励学生参与相关实践,以促进案例教学法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中的应用水平。

参考文献

[1]周璐.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中案例教学法的应用[J].林区教学,2015(12):12-13.

[2]严辉.浅论案例教学法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中的应用[J].教育界:高等教育研究,2016(2):62-63.

国际贸易法务篇(6)

【关键词】举例教学 案例教学 情景模拟 模拟实训

《国际贸易实务》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专业课、核心课程,也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主要探讨国际贸易业务的流程,操作方法以及技能,目的是让学生掌握国际贸易具体的业务程序,能够通过国际商务谈判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能够知道如何预防国际贸易中的风险,能够解决国际贸易中突如其来的难题、矛盾和纠纷。能否达到教学目的,任课老师的教学方法尤为重要,因为它将直接影响到教师的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学习效果。下面我就以近几年的任课经验来谈一谈《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主要教学方法及其效果。

一、举例教学法

在教学过程中对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进行讲解的过程中通过列举具体的、典型的实例进行解说,从而引起学生的兴趣、加深学生的理解,这就是举例教学法。

在《国际贸易实务》的教学过程中,举例教学法是普遍使用的一种方法。比如在讲商品包装的过程中,凭规格表示商品的品质,可以列举东北大豆的规格:含油量不少于18%,水分不超过13%,杂质不超过1.5%;在讲解出口信贷的过程中列举“奇瑞汽车获50亿出口信贷支持”;在讲解海上风险的过程中可以通过讲故事的方式告诉学生海上风险的种类:泰坦尼克号是在海上撞上了冰山导致沉没、英国的商船遇到索马里海盗财物全部损失。通过讲具体的实例,学生的注意力会更加集中,除了老师举例之外还可以让学生根据个人理解列举相关实例,以活跃课堂气氛、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记忆。

二、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案例为内容,根据教学目的、内容的需要,通过教师的精心策划和引导,运用典型案例将学生放在实践环境中,让学生通过对实践环境和事件本身的分析、讨论,以达到高层次认知学习目标的一种启发式教学方法,是师生的双向活动。学生在整个案例教学活动中居于主要地位,案例则在教学中占中心地位,通过案例教学,使学生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学习、变注重知识为注重能力的一种互动式教学模式,这也是案例教学法之所以被认为是代表未来教育方向的成功教育模式的原因所在。

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教学中,几乎每一章节都有大量的案例可以放在课堂上进行讨论和学习,教师可以在课前精心准备与理论知识相符合的案例,通过分组的方式让学生讨论案例中问题的解决办法,或者以情景模拟的方式:如果你是案例中的当事人你会怎么做,或者让学生思考案例对我们有何启示。

三、情景模拟法

情景模拟法主要是在交易磋商这一章节中运用,教师把学生划分为出口商和进口商两个组并给学生布置任务,如进行汽车的交易前谈判。这个活动主要包括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需要学生提前搜集资料,包括交易商品的价格、行情、交易条件、谈判对象的优劣势和风俗习惯以及禁忌,第二阶段是进行模拟商务谈判,教师进行适当的指导,第三阶段是学生对活动进行总结、老师进行点评。

在这个教学方法实施的过程中,老师一定要把控好局面,否则非常严肃的商务谈判很有可能变成了学生的笑场。而且老师一定要监督学生做好准备工作,否则模拟商务谈判很有可能中途被迫停止。

四、模拟实训教学法

模拟实训教学法是通过外贸实训平台,学生模拟国际贸易中不同的角色,如出口商、进口商、工厂、出口地银行、进口地银行等进行仿真模拟交易,使学生身临其境,把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过程中。

我校运用的是simtrade外贸实训平台,主要实训内容包括建立工厂、出口商、进口商、银行,进行交易的洽谈、合同的签订、出口手续的履行(报检、办理保险、办理运输、货款的结算、报关、退税等)、进口手续的履行(报检、报关、进口核销、货款的支付等)、办理索赔和理赔等。

在实训的过程中最大的问题就是部分同学的英文水平比较差,导致模拟交易无法进行。针对这个问题,我觉得一方面应该加强学生《外贸单证》课程的学习,在开课顺序上,应该在《外贸单证》课修完后再上国际贸易实务的实训课,另一方面提高国际贸易专业同学的进入门槛和毕业标准,这里主要指的是学生的英文水平。否则,外文水平将会成为学生就业的一大障碍。但是也有很大一部分同学理论知识学的比较扎实、英文水平又不错,当然模拟交易进行起来就比较顺利。通过三到四遍的模拟交易,大部分同学基本上能够掌握国际贸易的具体业务和流程,能够达到实训的目的。

以上是我《国际贸易实务》教学实践过程中总结的几种比较常用的教学方法,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让学生到学校所在地的外贸企业进行参观和实习,学以致用,提高学生的实际业务能力。总之,《国际贸易实务》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一切围绕这个目标而进行的探索便是教学方法的创新。各种形式的教学方法,丰富了教学,也极大地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了学生个性和才能的全面发展,使他们将来能更快地适应国际贸易的相关工作。

参考文献

[1]杜宇,佟明亮.应用型本科国际贸易实务实训课教学模型探讨[J].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0.9.

国际贸易法务篇(7)

 

关键词:国际贸易实务  案例教学  实际应用

一、案例教学在《国际贸易实务》教学中的应用

案例教学是通过对一些真实、典型案例的讲解、分析和讨论,将抽象的、一般性的书本知识融人到具体的案例分析中去,使学生从生动的、有代表性的个性中去理解书本知识,掌握必备的流程规则。《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专门讲授国际货物买卖理论和实际业务的课程。其交易过程、交易条件、贸易合约履行细项及规则,都远比国内贸易复杂。具有以下特点:

1、实践应用性强

《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专门研究和处理国际问商品交换具体过程的课程,其中涉及到贸易术语的使用,贸易合同的签订以及合同的履行,违约的处理等各环节,如交易磋商、租船、投保、报验等内容。因此,这门课程所介绍的每一个知识点在国际贸易中都有具体的操作环节,即直接指导对外贸易业务的实践应用工作。

2、与国际惯例和法律密切相关

这门课程涉及到许多与国际贸易相关的国际惯例、法律,如《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等等,这些国际惯例广泛地被世界各国接纳、使用。因此,学习国际贸易实务,必熟悉这些惯例和法律。

3、涉外性

《国际贸易实务》中所介绍的都是涉外贸易,它的做法与国内贸易不完全相同。在国际贸易交易中,洽谈对象均为国外的交易商,在交易的每一个环节中(如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过程,贸易合同的签订过程,申请开立信用证的过程,填写各种单据的过程以及到银行结汇等环节)都要使用英语这个工具来完成交易。

《国际贸易实务》所具有的这些特点,必然要求学生不仅要具备相关的理论知识,熟悉其交易流程和有关单据,而且还需具备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作为中职教育目标是培养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由此对应的中职教育应以实用为先导。在传统的教学中,《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是以理论为中心的,注重强调各个知识点,忽略了《国际贸易实务》的实际操作性,这种常规教学法片面强调理论知识的讲授,忽于实践的结合,很难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应该在明确教学目的指导下,改变过去重点讲授各个理论知识点为设计出典型的案例,让学生通过案例去理解知识、运用知识,从而对所学知识产生感性认识。通过案例的分析、鉴别,学生可以了解理论知识是如何应用于实践的,在提高学生综合分析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同时,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案例教学在《国际贸易实务》教学中的实施

1、案例的准备

根据每章节和课程总的教学目标编制案例教学计划,明确案例教学目标和内容,教师应着手收集、编写、设计与教学内容相适应的案例。

案例选择是否恰当直接关系到课堂教学效果的好坏,因而选择的案例既要与特定的教学内容以及特定的教学环节很好地结合,又要与当前进出口业务实际联系密切,更要具有一定程度的疑难性,给学生开辟一个广阔的思维空间,能够运用国际贸易实务知识深入分析并解决问题。

根据案例教学实践,在编写教案时,已经按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将案例收集在内,这些案例要涵盖国际贸易术语、货物质量、出口包装、货物的运输、保险、货物检验、索赔、不可抗力等国际贸易领域中的重要内容,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值得注意的是,教师应充分考虑到分析此案例时所需涉及到的知识点,以及讨论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并应引导学生提前查找、仔细阅读相关资料。

2、案例辨析与讨论

由于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应用性、操作性极强的课程,讲授的过程中,教师要尽量避免学生死记硬背,应该通过案例辨析与讨论,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灵活运用。

首先,教师推出案例。这一环节的关键在于巧,既要选准切人口,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又要向学生指出案例中必须注意的地方,讨论的难度,要达到的目标;

其次,学生分析讨论。案例讨论是案例教学的中心环节。在讨论中,教师将全班学生分为若干小组,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分析、讨论。而教师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引导学生讨论,教师应少讲多“点”,应允许有不同观点的同学进行辩驳,这样才能深入挖掘,达到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同时锻炼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当然,在讨论脱离了主题时,或是在一些细节上纠缠不清时激师要把讨论引回到正题上。授课教师应力争班上每个学生都至少有一次发言的机会,当学生提出的方案大致相同

时,为了确保讨论的顺利进行,教师必须给予及时的帮助,设法启示学生提出另外一种方案,引发大家的探讨,从而引导他们由“学会”到“会学”到“活用”。

例如:在本课程的教学中,贸易术语部分是重点也是难点。贸易术语中cif是目前国际贸易实践中采用得最普遍的一种贸易术语,而它的特点之一“象征性交货”很多学生不能理解,是学生学习的难点。在此,我们可以通过案例来讲授,并采用讨论的方法,增强学生的思考能力。有这样一个案例:有一份cif合同,货物已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和装运港装船,但受载船只离港1个小时后,因触礁沉没。第二天,当卖方凭齐全、正确的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单证要求买方付款时,买方以货物全部损失为理由,拒绝接受单证和付款。在课堂上,老师可以把案例讲出来后,先让同学们展开讨论,引导同学们思考在上述情况下,卖方有无权利凭规定的单证要求买方付款。

经过学生们的积极思考和讨论,可以掌握在该案例中,卖方是否有权利凭规定的单证要求买方付款主要看两方面:一方面看卖方在轮船触礁沉没时是否已完成交货任务。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按cif成交的合同,只要卖方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据,就算完成交货任务。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已灭失,买方也不能拒收单据和拒付货款。本案例中,卖方已把货物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和装运港装船,完成交货任务。因此,从这点看,买方拒收单据和拒付货款是不合理的。

从这里可以看到:在cif贸易术语下,按时提交合格的单据,是卖方完成交货任务的证明。因此,在cif贸易术语下,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这是象征性交货的特点之一。

另一方面要看发生触礁沉没风险是在装运港船舷风险划分之前还是之后。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在cif下,卖方只负责风险划分之前的一切风险。而本案例中,轮船是在离港1小时后触礁沉没,所以这一风险应由买方自己承担。所以买方以货损为由拒付货款也是不合理的。

通过老师的对案例的解释、引导,同学的积极思考和讨论,学生对cif条件下“象征性交货”的理解豁然开朗。

3、案例的总结

案例分析、讨论结束后,教师应及时总结本次讨论,指出本次案例讨论思路、讨论难点、重点,主要解决的问题,总结中要注意不要简单对案例做出结论,也不要单就某人的表现和存在的问题作出评价,而要对整个讨论情况做述评,指出讨论中的优点和不足,对案例涉及的理论问题、关键问题,给予澄清,并进一步引导学生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思考,这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关键。

三、在《国际贸易实务》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应注意问题

1、甄选合适的案例

案例选择是案例教学的关键。一般来说,选择案例要考虑案例的典型性、真实性和分析价值等原则要求。一个典型的案例往往能使学生深刻理解所学内容。另外,根据教学进展的需要,选择与教学内容有内在联系的案例,是使案例教学得以顺利进行的前提。而案例教学必须适应国际经贸易活动实践迅速发展变化的实际,如在贸易术语方面的案例选择上,传统的案例主要是fob、cfr、cif术语,但是,由于运输方式的变化,现实业务中fca、cpt、cip货交承运人的术语使用越来越普遍,在教学中必须反映这些术语的案例。又如,实务中涉及到班轮运输情形下利用提单进行诈骗的案件时有发生的内容,在这类案件中选取一些进行讨论和讲解是必要的。因此教师在选择案例时要明确案例所涵盖的知识点,要为学生设计、构造一系列典型的具有较强操作性和诱导性的案例,所有案例最好来源于实际工作中最常见的问题和最实用的职业技能。

2、处理好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之间的关系

在国际贸易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有利于学生加深对理论教学内容的理解,提高他们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学中既不能采取传统的讲授从头讲到尾,也不宜将整个课程全部都使用案例教学。基本理论知识与案例教学二者结合才能相辅相成。如在讲述“货款的支付”一章时,有这样一个案例:中方某公司收到国外开来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证,由设在我国境内的某外资银行通知并加保兑,中方在货物装运后,正拟将有关单据交银行议付时,忽接该外资银行通知,由于开证行已宣布破产,该行不承担对该信用证的议付或付款责任,但可接受我出口公司委托向买方直接收取货款的义务,对此,你认为中方应如何处理为好?对于这样一个案例分析题,如果学生连最基本的概念,如什么是信用证,什么是不可撤消的信用证,什么是保兑,什么是保兑信用证以及不可撤消的信用证,保兑的信用证各当事人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义务等都不知晓的话,就很难对该案例做出一个正确的判断。就此教师必须先讲解这些基本的概念之后,为帮助学生理解和记忆加入案例。

3、

根据教学内容,合理确定案例教学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