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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发展的方向及重点精品(七篇)

时间:2023-08-31 16:22:28

农业发展的方向及重点

农业发展的方向及重点篇(1)

[关键词]农村物流; 双向物流发展;发展建议

[DOI]10.13939/ki.zgsc.2015.20.025

1 农村双向物流发展的现状

1.1 物流的基础设施落后

物流基础设施落后主要表现在道路、运输工具、通信水平、商品储存保管水平上。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基础设施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公路的村村通就为农村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在一些边远地区,交通不便仍阻碍着农村发展。不仅仅是交通条件,通信设施的落后也成为农村物流发展的障碍。农村向内物流受到阻碍,不利于农村生活水平、消费水平以及经济发展,农村向外物流受到阻碍,不利于农村收益的增加并降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总之,农村基础设施落后是农村双向物流发展的主要阻碍。

1.2 农村物流发展的时机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农村的消费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同时农村的文化教育及现代技术产品的不断普及为农村物流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机会。一方面,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以及农民思想观念的转变使得网络购物、电话购物在农村不断发展。同时在外工作的农村子女越来越多,为家里邮寄物品也变得越发重要。另一方面,在农村生产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农产品的规模种植生产,向城镇的及时运送问题需要解决。这些都推动着农村物流的不断发展。

1.3 农村物流缺乏人才和先进技术

一方面,在农村双向物流发展中,需要具有高素质、经验丰富并且具有管理能力和应急能力的人才。另一方面,合理先进的物流设备、运输工具、农产品保鲜以及城市产品的运送安全都是农村双向物流发展的必要条件。

1.4 农村物流受到中国农村经济发展模式限制

中国的大部分地区农村居民居住分散,人口密度低,家庭分散经营,没有形成规模的生产模式。从农村向内物流的角度分析,分散的居住环境不利于物流网点的合理设置,会增加城市产品向农村运送的成本投入;从农村向外物流的角度分析,家庭分散经营种植缺乏规模性,使得农产品的统一收购以及农产品简单加工点的设立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农村经济发展模式的限制使得物流业的发展面临较高的成本同时要求更合理的网点布局设计,这加大了农村物流发展的压力。

2 农村双向物流发展的意义

2.1 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和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一方面,向外物流发展能够有效降低农产品的储存成本和流通成本,从而降低农产品生产中的供应及销售成本,起到改善农业外部环境的作用,提高农产品的质量从而提高竞争力。另一方面,向内物流的发展使得农用生产资料和其他城市物品的运送成本降低,从而降低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农村双向物流的发展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又通过成本的降低提高产品收益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2.2 方便农村的消费,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

农村向内物流的发展使得农村的生产资料以及各种生活品的消费变的更加便利,随着科技的进步以及网络等电子商务的普及和推广,农村的网络预订及购物为商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时机。同时打破农村和城市消费的地域,缩小农村城市的消费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的合理发展。

2.3 农村物流体系的建立增加农村劳动力就业机会

物流业的发展必然伴随着各种就业机会的增加,为农民增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物流业网点的服务、网点间的运输、物流的联系等都必然给广大农村提供最有利的劳动就业机会和条件。建立和发展农村物流体系,一方面直接开辟农民新的就业渠道,同时,通过物流产业发展带动的城镇化消费需求的增加与改善所直接和间接促成的其他第三产业的兴起,便能够使农村的剩余劳动力直接分散就地消化吸收。

2.4 农村双向物流的发展有利于农村的城镇化建设

农村物流业的发展带动农村城镇化的脚步。一方面,从经济发展的角度进行推动。物流业的发展不仅从农产品的对外运输中提高竞争力和质量,还会吸引更多的城内资金或者村内集体资金投向农产品加工业以及其他服务业。由于运输业的发展带给投资更多的机会,在农产品生产地进行加工减少中途损耗、运输成本等。对于农村内部的发展来说增加农产品的销路,还可以进行农村集资自己办厂促进本村经济利益提升。另一方面,随着物流业以及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的服务业也会随之不断产生和提高,运输的道路服务、餐饮服务、居住服务等都将带动农村的城镇化进程。

3 农村双向物流发展的建议

3.1 加大政府投入并通过政策鼓励对农村物流的投资

政府充分认识到农村物流业发展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合理设计农村物流的宏观布局,制定农村物流的标准化制度,是农村物流的发展和起步建立在合理有序的制度之上。同时,在政府自身财力物力投入过程中,通过各项优惠政策以及科学的宣传吸引更多的投资流入农村物流业的发展建设中。

3.2 加强物流管理人才和物流技术的创新

通过宣传使农民树立现代物流观念来促进农村现代物流的发展,同时加强物流人才的培养。农村双向物流的发展建立在合理的管理和站点间物流交流联系、物品运送效率之上。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信息载体,以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将现代物流知识、物流技术等送到农村,向广大农村群众普及现代物流知识。同时,重视人才的培养,特别是既了解农业生产经营特点,又掌握现代物流知识理论的人才培养。加快现代物流人才的培养,对现代物流及农村物流的发展至关重要。

3.3 加强农村双向物流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村物流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就向内物流发展而言,应加大农村网络信息平台和快递站点的建设以及合理的运输路线;就向外物流发展而言,农村交通设施建设、农资及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农产品仓储设施建设、农产品加工配送中心的发展和建设等是非常必要的,还要不断加强农民合作组织、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组织的物流职能,使我国农村物流组织得到发展。

3.4 加强农村物流的中介组织和信息化建设

建立和发展农业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提供信息技术服务,进行市场价格协调与行业管理,合理进行纠纷和风险问题处理,切实维护农民和企业的合法利益。同时,在农村物流业的信息化建设中,在原有农村经济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加强通信网络硬件的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生产者、销售者之间的计算机联网,共享资源、共用信息,以实现对物流各环节的实时跟踪、有效控制与全程管理。此外还应在适应农村现代物流的基础上进一步搞好农资及农产品信息处理与工作,搞好市场信息咨询服务。

参考文献:

[1]李乐,骆东奇,郭英.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村物流发展现状与对策分析[J].农村经济与科技,2009,20(6).

农业发展的方向及重点篇(2)

价值取向问题是农村教育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它直接关系着农村教育改革的走向。农村教育改革的价值取向在近百年的历史变迁中一直在游离与回归之间徘徊。伴随着我国近现展历程,农村教育改革也历经艰难险阻与苦苦抗争。20世纪初,教育的主阵地移居城市,农村教育被当时政府淡忘。农村社会的日益衰败,导致农村文化和农村教育也随之衰落。黄炎培、晏阳初、陶行知、梁漱溟等教育家开启农村教育改革的先河,以此来拯救危难时的中国。黄炎培与赵叔愚、冯锐等人商议,联合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中华教育改革社、中华职业教育社及东南大学农科和教育科成立“联合改进农村生活董事会”,分别在江苏、河北等地开展农村教育改革实验。晏阳初在对农村社会进行充分调研后,发现农村问题主要体现为四大病症,即愚、贫、弱、私,于是邀请李景汉、陈筑山和汤茂如等人成立“乡村教育实验区”,将农民作为平民教育的主要对象,以“农民化”和“化农民”的教育思想为指导,通过学校式、社会式和家庭式的途径实施文艺、生计、卫生和公民“四大教育”。以文艺教育培养农民的知识力,生计教育培养农民的生产力,以卫生教育培养农民的强健力,以公民教育培养农民的团结力,以此来攻克农村社会的四大病症。陶行知回国后,全身心投入农村教育事业。他认为乡村教育是“立国之根本大计”,普及教育重点应在农村,并提出“改造农村的根本问题是对农村教育进行根本改造”,建设适合乡村实际生活的活教育。为此,陶行知在南京郊区创办了晓庄乡村师范学校,后又办有试验民众学校、晓庄医院等。梁漱溟同样认识到乡村建设与乡村教育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乡村建设应以乡村教育为方法,而乡村教育需以乡村建设为目标。为此,梁漱溟创办了乡农学校,实行“政教养卫合一”,“以教统政”,并将学校式的教育和社会式教育“融合归一”。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为落实邓小平同志提出的“科教兴农”战略,党和国家积极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一方面,“三教统筹”成为农村教育改革的重点方向,另一方面,注重农科教结合,共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如,1992年,《国务院关于实行农科教结合,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通知》明确指出,“培养一大批扎根于农村的科技力量,提高广大农民的素质,是科教兴农的重要环节”,开启探索农科教结合的新模式;1994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提出,“县、乡两级政府把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分级统筹管理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落实科教兴农战略”。由此可见,近现代以来的教育思想家们在农村教育改革历程中奠定了“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结合”的理论基础,近三十年来我们更是从宏观层面上认识到农村教育改革的重心在于“三教统筹”与“农科教结合”协调发展,在统筹发展农村基础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同时,将农业、科技与教育紧密结合,把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人才培养和科学技术的普及、推广结合起来,使之尽快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三教统筹与农科教结合协调发展的现实可能:农村教育改革的环境变化

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将发展目标定位于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这既是教育综合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农村教育改革的出发点和归宿。之所以重提三教统筹与农科教结合协调发展,那是因为农村社会转型过程中,农村教育改革需要适应农村的新特点和新变化,统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协调发展,密切结合农业、科技与教育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向前发展。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是实现城乡共同繁荣的根本,近些年来农村教育改革的环境变化为三教统筹与农科教结合协调发展促进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现代化提供了现实可能。

第一,农村教育改革的系列政策导向为三教统筹与农科教结合协调发展提供了现实可能。由于农村教育在我国社会发展中的突出地位和作用,历年来党和国家在制定相关教育改革政策时都无一例外地将农村教育作为改革的重点和重心,政策导向偏重于对农村教育加大扶持力度,加强资金投入和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农村教育改革方向则立足和定位于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发展,推进三教统筹与农科教结合协调发展。譬如,2001年6月,教育部和农业部颁布实施《关于在农村普通初中试行“绿色证书”教育的指导意见》,使“农科教相结合”和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三教统筹”发展的先进理念得到新的发展,在农村初中引进“绿色证书”教育,对学生进行一定的现代农业技术教育,既为学生升学奠定了基础,又为学生将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创造了必要的条件。2003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坚持为‘三农’报务的方向,紧密联系农村实际,实行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三教统筹’,有效整合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农村学校的综合功能,提高办学效益。”

第二,农村城镇化建设与新农村建设为三教统筹与农科教结合协调发展提供了现实可能。伴随着全球化发展趋势,世界各国及地区经济、政治、科技和教育等事业相互影响,国与国之间的产业发展互动更为密切,以市场为主导的社会发展及产业调整促进了农村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步伐。大量劳动力向沿海及发达地区转移的同时,劳动密集型产业也在向人力资源、技术资本过渡。一方面,农村就地城镇化形成的新型小城镇需要农业、科技与教育合力作用来促成当地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科技兴农、教育助农”的农科教结合发展成为必然。另一方面,外出务工人员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提升又依赖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长教育“三教统筹”的受教育及培训形式,“三教统筹”成为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转换的有效途径。特别是近年来,农业由分散型向集约型、规模型农业发展,农产品及乡镇产业的兴起,更为三教统筹与农科教结合协调发展提供了平台。

第三,农村教育改革实践及所取得的成就为三教统筹与农科教结合协调发展提供了现实可能。从建国初至今,我国“三教”统筹发展扎根于农村地区。21世纪初叶,当“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任务得以实现之时,则已经反映出“双基”攻坚战略下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之间互为动力,共同促成了青壮年文盲在中华大地上逐渐消逝。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以及城乡义务教育实现免费普及,更让国家及地方政府能够集聚更多人、财、物等教育资源,统筹发展基础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并发挥农业、科技和教育联动作用,推动现代农业和现代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也为三教统筹与农科教结合协调发展提供了充分的支撑。

三、三教统筹与农科教结合协调发展的重新审视:农村教育改革的未来方向

国家早在“十一五”教育规划中就提出农村教育发展的总目标:一是巩固“两基”取得的成果;二是全面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三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促进农村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国家“十二五”教育规划更是将农村社会发展的动力归因于农业、科技和教育结合协调发展,提出优化合理配置农村教育资源,促进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三教交叉、渗透、补充和发展。从某种意义上来看,三教统筹与农科教结合协调发展的整体构想既符合农村教育发展的内在规律,又符合农村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但三教统筹与农科教结合协调发展却在推广与普及方面收效甚微,陷入了“只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境地。为此,如何才能使三教统筹与农科教结合协调发展走出困境、得以推广,值得重新审视。

首先,三教统筹与农科教结合协调发展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受特殊环境的影响和制约。如前所述,三教统筹与农科教结合协调发展改革思路的提出最初在20世纪80年代,当时正值改革开放初期。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成为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发展的前提条件,为此,同时通过发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方式来普及生产知识和技术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条件;与此同时,“科教兴国”、“科技兴农”适应改革开放初期的基本国情,将农业、科技和教育三者结合,共同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是改变农村面貌的重大举措。然而,随着教育双轨制度的逐步废除,教育的过早分流转为教育的全民普及,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特有地位逐渐被基础教育所取代,这期间包括早期小学、初级中学及高中设置的职业技术班、成教班及职业高中、部分中专陆续被取消或整合。加之,大学扩招制度的诞生,放宽了高校入学门槛,从而为普通教育的兴盛奠定了基础,也导致了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事业的日益衰败。

其次,三教统筹与农科教结合协调发展重新得到国家及地方政府重视,成为农村发展的动力。从农村社会发展实际情况来看,农村社会的现状不再是能够通过分散式农业生产可以改变,必须通过科教兴农,向规模型和现代化的农业转型发展。先前靠体力外出务工人员在沿海及发达地区的工矿企业及服务性行业的数量渐趋饱和,知识技能型农民工需求日益增加,培训上岗和持证上岗成为农民转型的前提条件。上述变化让三教统筹与农科教结合协调发展重新得到国家及地方政府重视,统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协调发展,通过教育普及农业科学知识和技能,提高科技务农质量和水平,从而带动整个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农业发展的方向及重点篇(3)

关键词:循环经济 农村逆向物流 发展模式

循环经济下发展农村逆向物流的意义

循环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逆向物流,逆向物流是实现循环经济的必要手段,只有构建起顺畅的逆向物流,才能形成闭环的循环流程,物质才能高效、低成本循环,否则循环链将断裂,循环经济将不能实现。

农村逆向物流是指在农村范围内(县以下地区),农村居民用于生活、生产的资料沿着原方向返回,以及对已经废弃的产品进行再制造、再使用、再循环的过程。农村逆向物流物品品种多样,传统的农村逆向物流主要包括三部分,即生活垃圾的逆向物流、日用品逆向物流、农用物资和农产品废弃物逆向物流(徐建国,2010)。

农村逆向物流的建设将会是我国新农村建设中极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发展新农村逆向物流对于促进新农村建设、完善整个农村逆向物流体系、繁荣农村经济、改善和保护农村环境、满足和拉动农村需求等都具有重要意义(王新利,2007)。

笔者通过对农村逆向物流的实施方式、运行模式进行比较和分析,希望对农村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农村逆向物流的运作主体

(一)以村民为运营主体

由于农村逆向物流链条初始端大多都是由村民自身完成的,所以,以村民个体为运营主体也就是村民自身把逆向物流物品送到指定的地点。这种模式由于多靠村民自觉完成,因而成本较小,但是受主观能动性的影响,其回收的效果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对村民的素质要求较高。

(二)以乡镇政府为运作主体

其实施主体为乡镇级行政单位,所属各村均为参与者。由乡镇政府成立专门的部门或组织,负责对农村可再生物品进行回收,从事商品回流等逆向物流相关事务。这种方式便于实现规模效益,但相对成本较高。

(三)以第三方物流公司为运作主体

这是指通过合同形式将农村逆向物流回收处理中的部分或者全部业务,以付费等方式,交由社会上专门从事逆向物流服务的企业负责实施。在这种市场化运作模式下,企业成为农村逆向物流的主要实施者,乡镇政府和各个村庄都应给予一定的辅助支持,使得村镇资源能够重新利用,农村环境能够得以优化,同时要根据当地逆向物流规模、交通条件、地理因素等恰当选址并设置合理的回收中心。这种由专业的逆向物流服务商对回流产品进行处理的模式专业性较强,可以减少回流品的不确定性,降低成本,规模经济性比较明显,信息反馈也比较及时。

发展农村逆向物流的渠道

(一)共用正向物流渠道

逆向物流共用正向物流渠道,即农村完全利用原有的正向物流系统实现逆向物流的功能,逆向物流的设施、运输、路线相对正向物流系统没有变化。这种方式的优势在于降低了物流成本,风险性低,但劣势也非常突出,容易造成业务重叠,与原有正向物流渠道中的节点发生冲突。

(二)新建逆向物流回收中心和处理中心

为了避免共用正向物流渠道方式的缺点,农村可以选择新建逆向物流回收和处理中心,以期形成规模效益,从而降低逆向物流的成本,提高逆向物流活动的经济效益。其实施的方式可以是如下两种:

1.各村自建回收中心和处理中心。由农村自建回收中心和处理中心,一方面可以避免由于业务重叠的原因与原有正向物流渠道中节点发生冲突;另一方面有利于农村可以更及时地为村民服务,主要缺点在于,农村要开展组织新人员、设立机构、购买设备等活动,负担过高的成本。

2.建立联合回收中心和处理中心。鉴于逆向物流业务的特殊性,如果是农村自身单独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中心和处理中心,必然需要大量的投资,除了少数村庄外,大部分村庄自身没有实力去独自建立回收处理中心。联合建立回收中心的优势在于能够分担成本和风险,减轻单个农村的资金压力,提供更为专业化的服务,但是,对新建回收中心的管理业存在各个农村文化的融合障碍等问题。

综上,从逆向物流渠道这个角度分析所实施的三种逆向物流模式各有利弊,可以通过表1进行综合比较。

农村逆向物流的回收物品

(一)生活垃圾的逆向物流

农村生活垃圾污染不仅仅是制约新农村发展建设的一大顽疾,同时也是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之一。根据生活垃圾的性质,将其分为有回收价值的生活垃圾和无回收价值高污染的生活垃圾两大类。

第一类:有回收价值的生活垃圾。此类生活垃圾主要分为五类:焚烧类、堆沤类、入池类、喂食类和可回收类,为有效处理这五类生活垃圾,应采取分散处理和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级管理机制(见图1):

户分类。以户为单位对房前屋后进行垃圾管理,对日常生活垃圾进行简单分类处理。一是将草木腐殖质、瓜果皮、灰土等可腐烂降解的垃圾分拣出来,送至田间肥田,这样既减少了垃圾转运量,又生态环保增加了土壤肥力;二是将其余生活垃圾按类送至垃圾箱,由村收集后进行处理或运转。

村收集。在人口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的地方建造垃圾池(台),合理配置垃圾箱,并设公益性保洁专员,报酬由村落负担。保洁员主要负责村内公共区域内的卫生清洁管理。其中,对收集的生活垃圾中非高污染的部分,可以村为单位,进行集中填埋。

乡/镇转运。以乡/镇为单位设立垃圾填埋点。垃圾填埋点要根据人口密集度、自然地理环境、交通运输条件等特点科学设置。村落的生活垃圾在集中收集后要运转至乡镇级填埋点进行集中处理(距离较远,交通不便的村落除外),转运车辆可由各村采取承包或租赁的方式解决,发生的运输及人员费用可以是政府财政支持,也可以是村落自主解决,亦可以是两者结合。

县填埋。县级政府要建立标准化生活垃圾处理场。其垃圾处理厂的设计规模、容积、占地、服务年限、工艺、处理方法等均应进行科学的设计和规划。投入运行后,农村以及乡镇的生活垃圾都将转运到这里进行填埋、碾压或覆土处理。作为生活垃圾处理的最终环节,是垃圾处理成败的关键。

第二类:无回收价值且高污染的生活垃圾。比如打碎的瓷器、农用塑料薄膜、废电池等。对于这种无回收价值且污染大的生活垃圾,更需引起重视,村落应设有不可回收专类垃圾箱,协助村民树立分类意识,由村统一收集后交由乡运转至县级垃圾场进行最终处理。由于其高污染性,所以对此类垃圾不仅要及时处理,源头回收也要及时。

(二)日用品的逆向物流

农村生活的日用废弃物种类众多,大致可以分为塑料系类、金属类、玻璃类、橡胶类、衣料类、纤维类等,其中金属类、纸类和塑料类等已经较好地得到了广泛和自发的回收利用(马香娟等,2009),随着农村经济水平和消费水平的提高,电子消费品和电子废弃物的数量也都呈明显的上升趋势,电子废弃物的逆向物流也显得日趋重要,如废旧家电的回收等等。因此对农村电子产品逆向物流进行管理时,应参考欧盟等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将生产者责任延伸理论作为指导思想,从宏观角度对农村废旧电子产品的发展进行指导(王亮,2010)。

(三)农用物资和农产品废弃物逆向物流

首先,农产品废弃物包括植物类废弃物(农林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余物)、动物类废弃物(牧、渔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余物)、加工类废弃物(农林牧渔业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残余物)。通常农业废弃物主要指农作物秸秆和禽畜粪便。

农产品废弃物具有差异性、分散性、季节性等特点,基于此,农产品废弃物回收利用必须向规模化、市场化、专业化方向发展,积极引导农民建立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效改变分散经营的格局,促使其走上规模化生产发展道路,这就为农村逆向物流发展的专业化和社会化提供了重要的组织条件,为企业进入农村发展逆向物流创造有利条件。

开展农产品废弃物逆向物流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实现:一是由产生农产品废弃物的农户联合回收;二是由需要农产品废弃物的企业回收;三是由第三方逆向物流企业回收。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剧以及社会分工专业化程度的提高,应鼓励第三方物流企业集团进入农村市场,在我国现代农业废弃物物流产业发展过程中起到示范作用,并进行资源整合。

其次,生产资料中被广泛使用且可重新利用的包装物、容器(箱、托盘)等。这些包装物除部分破坏不能修复外,其余均可以回收循环反复使用。

最后,可进行再制造的物品,包括农机具等的重要零件,可以将这类物品收集后加以检验和拆分,进行再制造后可出售。

发展我国农村逆向物流的相关建议

在我国,逆向物流的发展还处在理论研究和实际规划阶段。制约农村逆向物流发展的因素有很多,诸如对逆向物流认识不全面,环境保护意识淡薄,法律法规不健全,责任机制不完善,缺乏先进管理技术,资金支持不足等,鉴于此,笔者提出如下发展农村逆向物流的建议:

一是政府加强宣传,积极引导,树立现代逆向物流管理理念,提高全民的资源和环保意识,提高逆向物流对可持续发展重要性的认识,鼓励广大农民积极主动参与农村逆向物流的发展建设。二是政府应制定和健全逆向物流产业法规和政策。在逆向物流产业的发展过程中,扮演好管理者、扶持者和建设者的角色,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方式积极支持和扶持从事农业废弃物逆向物流业务企业的发展,建立健全逆向物流的市场规则。三是抓好示范点。引导和扶持有条件的标杆农村发展逆向物流,培育农村逆向物流市场,以便发挥集散效应和发散效应。四是借鉴国外经验充分发展第三方逆向物流。

结论

作为整个逆向物流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农村逆向物流是从地域的角度出发,从整个逆向物流中分支出来的。农村逆向物流具有分布区域范围广泛、交通条件差异大、服务层次差别大等特点,此外,各地区的人文、经济条件不同,经济和物流发展水平的不同都导致了农村逆向物流的巨大差异性和多样性,因此要因地制宜地发展农村逆向物流。本文论述了构建农村逆向物流对人类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并对农村逆向物流的发展模式做了初步探索,在与时俱进的发展过程中还会有新的问题出现,还需要对其进行持续深入的关注。

参考文献:

1.Marisa P.de Brito,Dekker R·A.Framework for Reverse Logistics.ERIM Report Series Research in Management,2003

2.徐建国.农村逆向物流发展模式初探[J].商品时代,2010(9)

3.王新利.论农村逆向物流及其网络模型设计[J].中国流通经济,2007(2)

农业发展的方向及重点篇(4)

一、财政支农与财政对农业投资

从统计口径上讲,财政支农通常有大、中、小口径之分。其中小口径的财政支农只计算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的事业费,即通常所说的“两类资金”;在小口径的基础上加上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农业科技三项费用以及农村救济费,就构成了按中口径计算的财政支农;在中口径的基础上加上财政通过其他间接渠道对农业实施的种种支援与补助,如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采用财政补贴办法优惠供应农用生产资料和大型农业机械、减免农业税、对种粮农民进行补贴等等,就构成了按大口径计算的财政支农。通常所说的财政支农就是按大口径统计的。中国加入WTO后,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必须遵循世界贸易组织《农业协议》第二部分“国内支持条款”的要求。“国内支持条款”将国内支持分为可免除削减承诺的国内支持(即“绿箱”政策)和要求削减承诺的国内支持(即“黄箱”政策)两个方面。“绿箱”政策是指:政府执行某项农业计划时,其费用由纳税人负担而不是从消费者转移而来,没有或仅有最微小贸易扭曲作用,对生产影响很小的支持措施,以及不具有给生产者提供价格支持作用的补贴措施。属于该类措施的补贴被认为是绿色补贴,可免除削减义务。遵循《农业协议》的要求,中国政府财政对农业的支持应当尽可能地在“绿箱”政策所涉及的领域做文章。因此,笔者主张改变财政支农的说法,用财政对农业投资来代替。因为财政支农是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生产建设型财政相匹配的一种说法,其支持农业的领域有许多超过了“绿箱”政策的范围,同时又有许多不符合公共财政的作法,而财政对农业投资则是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一种说法,并且可以完全符合“绿箱”政策的要求。

简单地讲,财政对农业投资是指政府财政用于发展农业的一种资金投放方式,是公共财政支出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政府通过财政杠杆实施的、以支持农业发展为目的的各种直接与间接的经济行为的总和。借鉴财政支农的统计方法,财政对农业投资相当于按中口径计算的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但要从后者所包括的农业事业费中除去水利和气象部门的事业费(因为水利和气象是为全社会服务的),还要从农村救济费中除去不符合“绿箱”政策所允许的自然灾害救济补贴之外的一切费用。因此,从统计口径上来说,财政支农涵盖了财政对农业投资。从财政对农业投资的基本概念可以看出,财政对农业投资不同于我们平时所说的财政支农。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财政对农业投资是限定在公共财政框架和世界贸易组织(WTO)《农业协议》中“绿箱”政策所允许的领域,而财政支农则是与生产建设型财政相匹配的一种说法,其支持农业的领域较财政对农业投资的领域要宽。

二、财政对农业投资的理论阐析

(一)财政对农业投资的要素构成

财政对农业投资体系运行过程涉及的要素主要有三种:一是财政投资主体及资金管理者,主要是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以各级财政部门为代表;二是财政投资受益主体,主要是农户(农场)及其相关产业组织(农产品加工、包装、运销、贸易等企业);三是财政投资中的中介组织,主要是政府涉农部门(农业主管部门、农技推广部门和农业科研部门)以及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等市场中介组织。

(二)财政对农业投资的功能特征

从农业领域资金来源的实际情况看,目前我国农业投资形成了以国家投入为导向,以农户和集体投入为基础,以信贷、外资和横向资金流动为补充的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投资局面。财政对农业投资除了具有增加农业产出、增加农民收入的经济效果外,相对于其他投资主体而言,还具有以下功能特征

1 政策性与间接性

国家财政担负着从财力分配上支持国家经济建设中基础产业(包括农业)和先导产业的重要职责。财政对农业投资的出发点主要是贯彻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努力为农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以及农业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条件。因此,与农户、集体、信贷、外资等不同,财政对农业投资更注重从国民经济全局出发去探求支农支出总量、结构与政策实施等一系列问题。相应地,政策支农的具体制定与实施,常常以政策文件的形式层层下达,它是国家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政策的权威性。而另一方面,财政对农业投资又具有一定的间接性。财政对农业投资在其流转过程中,由于采用自上而下,层层落实的方式,常会因资金管理的多环节和资金投放的多重去向而产生种种“渗漏效应”,包括财政对农业投资方向的偏离、效果的弱化、行为的失效,甚至更为严重的是导致财政对农业投资的非农化。

2 导向性

财政对农业投资的投向和数额,犹如一张晴雨表,反映着政府部门对农业的重视程度。一般来说,财政对农业投资的变化对其他农业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能产生同方向的影响。因此,财政对农业投资时应充分发挥其导向作用,对那些能代表农业发展方向、促进农民增收、协调城乡发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领域进行重点扶持,从而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上给农民及其他农业投资主体以明确的引导,使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农民收入不断增加。

3 职能不可替代性

财政对农业投资的职能主要通过不以盈利为目的资金的巨额投入和集中使用来体现的,这是其他农业投资主体所不能替代的。信贷支农,金融部门必须核算经营成果与盈亏状况,贷出的资金不仅有偿使用,而且必须按期收回,这是由金融部门的企业性质决定的;农户对农业的投入除了具有明显的趋利性外,还由于地域分布的分散性和农户间存在的财力不平衡性等原因,一般难以集中农户财力去承担大型农业基本建设;集体经济组织虽掌握一定的财力,能搞些单个农户无力承担的中小型农业投资项目,履行组织协调乡村经济活动的职能,但对于所需资金庞大、建设周期长的大型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就显得无能为力了。同时,集体经济组织亦难以超越地域界限去协调大范围的农业发展格局,而只能从所在地区的集体利益出发,安排本地区的农业投资计划。由此可见,金融部门、农户和集体经济组织等农业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难以替代财政对农业投资的固有职能。

(三)财政对农业投资的目标

在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国已加入WTO的宏观背景下,适应公共财政的要求,财政对农业投资的目标可分为直接目标和间接目标两种。

1 直接目标

财政对农业投资的首要的直接目标是为农业发展提供充足的公共物品,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服务性设施等,从而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解决农业领域的“市场失灵”问题,改善农业生产环境和农民生活条件;财政对农业投资的另一个直接目标是增加农业投入,减轻农业发展的资金约束。

2 间接目标

财政对农业投资的首要的间接目标是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增加农产品产量,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财政对农业投资的另一个间接目标是发挥乘数效应,利用其对社会资金的吸附和导向功能,引导更多的资金投入农业,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格局。

三、优化财政对农业投资行为的路径选择

在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框架以及" 中国已加入WTO的宏观背景下,优化财政对农业投资行为,必须遵循合理的原则,确定正确的投资重点领域,切实转变财政对农业投资的职能。

(一)优化财政对农业投资行为,必须遵循合理的原则

优化财政对农业投资行为,在投资领域(或项目)的选择、投资数量的确定、投资过程的执行、投资结果的考核及监督等一系列关键环节,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在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对农业投资所应遵循的原则具体可概括为以下四点。

1 公共性原则

市场经济要求财政退出竞争性领域,由微观管理转向宏观调控,财政对农业投资同样要遵循这个原则。因此,政府财政要考虑退出一些竞争性领域,以为社会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为主来安排对农业的投资,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 产业导向原则

农业内部结构的合理优化对农业的发展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至为重要。财政对农业投资所选择的农业发展项目必须符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对代表农业产业发展前景的重点产业进行先期性财政扶持,从而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

3 效益优先原则

财政对农业投资,必须讲求效益。政府财政对农业领域的任何一项投资活动,都应追求取得最大的综合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坚持这一原则,既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又有助于弥补我国财力有限的现状。

4 科技领先原则

对先进的农业科技发展项目,先进的农业生产模式、管理方式实行财政扶持,使其得到优先发展,从而带动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另外,政府财政还应加大对农业科研和农村教育以及农技推广的投资力度,不断提高科技对农业发展的贡献率。

(二)优化财政对农业投资行为,必须确定正确的重点领域

遵循财政对农业投资的基本原则和《农业协议》的要求以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财政对农业投资的重点领域主要应该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

1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是稳定和提高农业生产能力的根本途径。当前,在一些地方,农业基础设施老化、农业生态环境恶化是导致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的根本原因,已严重制约着农业的发展。因此政府财政应加大投入,着重解决乡村道路、水利设施、农网改造、水土流失等问题,为夯实农业基础发挥作用。

2 农业科研与农村教育

科技对农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是巨大的,农业要进步,农村经济要发展,离不开科技和人才。公共财政体制下政府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目前我国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仍很低,这与我国现有的农业科技水平低是紧密相关的,而农业科技水平低,与政府财政投入少不无关系。统计资料显示,“八五”期间,财政用于农业科技开发的费用不及财政用于农业支出总额的1%,无法满足农业发展的需要。要扭转这一局面,政府必须承担起农业科研投资主体的责任,对社会效益高、投资大、风险高、周期长的农业科研项目,财政应予以重点支持和扶植。政府财政应当保证以下方面的资金供应:农业优良种子(苗)、生物技术等基础研究;科研成果的应用和推广;科技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农村义务教育;农民科技教育等。

3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目前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已严重制约了我国农业的发展。为此,财政对农业投资应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农产品产销脱节问题。一是健全农业信息服务体系。我国农业信息的不准确、不及时、不全面以及信息横向交流障碍重重,是导致农业生产结构性过剩的主要原因之一。财政要帮助解决一部分启动资金,购置信息设备,加快农业信息传播网络建设,既将农业市场信息及时传输给农民,又将当地农产品产销存信息及时向外发布。另外,财政部门还要利用信息来源多,联系面广,辐射面广的优势,直接开展信息支农。二是加强市场体系建设。为尽快形成连结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的纽带,政府财政应当增加投入,重点支持产地农产品市场建设,促进农业生产的区域化、专业化,扶持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产品的生产,培育具有当地优势的主导产业。三是加大为农业服务的中介组织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各种农业中介组织或专业合作社。

4 改变贫困地区落后面貌

这是从我国国情出发,政府财政要做的事。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贫困地区的存在必然要拖整个农业发展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后腿。因此,通过转移支付等方式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是各级政府财政责无旁贷的事。农村教育水平的提高,对改变农村贫困面貌是至关重要的,而且对于贫困地区来讲,教育是纯公共产品。因此,政府财政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应把贫困地区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普及和农民文化素质的提高放在首位。另外,要加大对农村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居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降低农村贫困地区与外界进行物资和信息交流的成本。

5 农业自然灾害救济

农业是一个弱质产业,是三个产业中受自然条件影响最大的产业。农业抗击自然灾害的能力弱,当受到自然灾害袭击时,受损害程度很大。因此,当农业生产或农村居民遇到自然灾害时,政府应当及时安排救灾支出,对灾民进行救济以抗灾复产,保障农民的生活权利,这是政府的职责,但政府财政在安排这部分支出时,应遵循世界贸易组织《农业协议》的要求,即:必须是实际发生的灾害;必须基于实际损失,救济量不能超过实际损失量。

(三)优化财政对农业投资行为,必须切实转变财政职能

在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框架下,优化财政对农业投资行为,不光要遵循合理的原则,确定正确的投资重点领域,还必须切实转变财政对农业投资的职能。

1 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

财政对农业投资要逐步从琐碎具细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从农业的一般生产和经营领域退出,减少生产经营性投资和一般技改投资,逐步减少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突出重点,有保有压,集中财力提供农业发展所需要的公共环境和公共基本条件,如大江大河的治理、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改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财政对农业的管理和调控主要运用间接方式,面向宏观领域,重点是建立农业生产的保护机制和调控机制,如抵御市场风险机制、抗灾、救灾、扶贫和农村社会保障机制、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机制等,从而保持农业的稳定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

2 由分散投入向集中投入转变

由注重生产性投入转向公共性投入是公共财政支出结构的重大调整,与此相适应,财政对农业投资的重点也要发生变化。因此,在制定实施财政对农业投资政策时,必须将资金用到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重要方面和环节上,保证农业与农村经济中重点项目、环节和方面的优先发展。农业涉及领域的广泛性和农业投入的有限性决定了必须集中力量保重点而不能四面出击,面面俱到。财政对农业投资应该保证重点项目,压缩一般项目,取消无效项目,集中财力办大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合力,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撒胡椒面”、“抹万金油”的做法。

3 由单一的所有制形式向多种所有制形式转变

农业产业结构的单一和农村经济所有制形式的单一不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活跃发展。按照“三个有利于”和财政对农业投资必须有利于促进不同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原则,只要对农村整体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经济形式,政府财政都要进行扶持与调控。对投" 资回报率高、经济效益显著的产业项目,不管是哪种所有制形式,政府财政都应予以大力支持。由单一的所有制形式向多种所有制形式转变,既是坚持效率与效益原则和“三个有利于”原则的客观要求,也是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对农业投资的必然选择。

4 由注重产品项目向注重农业生产环境与结构优化转变

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对农业投资应着重于为农业发展提供优质的公共物品(完善的基础设施、优美的生态环境、先进的农业科研等),着重于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产权经营制度和流通体制改革、财政投资和农业财务活动监管、农业生态环境和农民利益保护以及农业资源管理配置等方面发挥政府财政的管理调控职能,从而改善农业的整体环境。另外,财政对农业投资还要注重农业与农村整体经济结构的调控与优化,要善于调整广义的农、林、牧、副、渔之间的结构比例以及狭义农业中的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的结构比例,同时还要调整整个农村经济的结构比例,活跃整个农村经济。

5 由单纯重视数量的增长向既重视数量又重视质量转变

政府财政应增加对农业的投资,这是勿庸置疑。长期以来,讲财政对农业投资问题,只注重投资的数量,而不重视质量(即财政对农业投资所取得的效益)或重视不够。在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对农业投资必须改变这一状况,应以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中心,靠财政对农业投资效益的提高来弥补我国财力不足的现实。

参考文献:

[2]金峰峰 从农产品及农业的特殊性看财政支农支出的范围[J] 当代财经,2000,(8):29~32

农业发展的方向及重点篇(5)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模式 历史沿革 制度构建 土地流转

党的十报告指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一方面,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向非农产业以及城市转移,农业经营劳动力供需呈现结构性不平衡的特点;另一方面,留守农村农户经营分散化、零星的土地,无法进行规模化以及集约化的农业生产,农业生产效率低效,而且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不健全、土地确权工作尚未完成也给我国农业经营效率的提高提出了挑战。本研究尝试从农业经营模式的历史沿革着手,探讨我国农业经营的模式种类与内涵,为实现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以及组织化的农业经营制度的构建提供借鉴,为最终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制度路径。

我国农业经营模式发展历史沿革

从其历史演进来看,我国农业经营模式主要经过了以下几个阶段①:第一阶段,新中国成立伊始的个体经营模式。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为农民实现“耕者有其田”提供了法律依据。之后,农民不但拥有土地所有权而且拥有土地经营权,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第二阶段,农业合作化时期的集体经营模式。之后农民虽然分配到了梦寐以求的土地,但对土地等生产资料的平均化配置导致了农业生产的严重效率低下,导致农业生产资料严重短缺,集体经营模式兴起;第三阶段,时期的集体经营。农工业合作社经营模式之后,农业土地政策所有制改革方面又实行了所谓的“三级所有”的制度,掀起了运动;第四阶段,新时期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模式。改革开放以来,新时期的经营模式完成了从包产到户到包干到户的双层经营模式的转变。包产到户要求通过生产队统一组织生产任务,进行统一分配、统一核算,农民收入的高低取决于自身经营的好坏以及集体经济的制约;第五阶段,新型农业经营模式阶段。新型农业经营模式的特点在于生产关系上倾向于规模经营,生产力水平上倾向于集约生产以及精细化生产②。

综上,我们可以对中国农村经营模式的发展进行一个基本的梳理:从生产关系决定的农户经营形式以及经营规模来看,我国农户经营经历了包产到户、兼业农业、专业户到专业大户的发展轮廓;对于生产力水平所决定的农业经营范式来讲,经历了从粗放经营、集约经营到具有中国特色的精准农业的转变。

新型农业经营模式的选择与创新路径

新型农业经营模式的类型。从农业经营的制度形式来看,新型农业经营模式主要包括兼业户、专业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具体来看:以农业经营包产到户模式为基础的兼业经营的内涵在于将剩余劳动力投入到非农部门的选择过程,季节性与钟摆性兼业是主要表现。从分工角度来看,兼业经营是一种农户经营分工彻底化的重要过渡形式,符合经济学中理性农户追求效用最大化的要求;专业化农户是农户兼业经营的重要目标形式,农业兼业经营虽然实现了一定程度的专业化分工,但是农户主业与副业的经营形式并没有改变土地分散、零散化的局面,土地流转以及集约规模化生产停滞不前,不利于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因此朝向分工明确、集约生产、规模集中的专业户的经营模式是农业发展的重要趋势,专业户具有兼业经营不具有的精细分工协作、企业家精神以及市场适应能力;专业大户是专业户发展的重要方向,适度规模经营是专业大户的重要特点,其具有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农业业务素质强、市场意识好等特点,结合了家庭经营与规模经营的优势,通过土地流转以及要素集聚演化而来;家庭农场是农业经营形式的一大创新。家庭农场是家庭从事农业经济活动而衍生的内部分工的结果,融入了现代化农业生产技术、适度规模经营以及企业化管理的重要要素,逐渐演变为家庭农产企业③。

新型农业经营模式的选择。新型农业经营模式的选择需要确立重要的参照标准:区域性资源禀赋与地区特点、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发展的适应性要求以及农业生产市场化以及规模化的基本要求。

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的重要趋势。小农经营模式占据我国农业经营模式的主导地位,而且也会长期与其他的经营模式共同存在。小农经营不必然导致土地利用效率的改善,而规模化土地利用的资源配置能够显著改善土地利用效率。在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空间范围之内,规模经营的要求必然淘汰传统的手工农业经营模式,实现规模效应的资源配置效率需要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土地流转自由以及土地的规模化集聚等,小农经济不具备以上特点,所以进行,使得土地自由流转集中,实现适度规模经营是农业经营模式发展的趋势。

专业农户+精准农业发展模式选择。农业经营的专业化以及规模化是判断其实现价值的重要标准,我国的基本农业经营模式和国情决定了短期内大规模化的农业制度不能实现,众多中小农户在分散化的土地基础上实行土地的集约化利用是发展的重要方向,规模化若不能够取得重要突破,就需要从粗放化的农业经营模式转为集约化的经营模式,实现农户的专业化经营。从实施步骤来看:根据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以及地域条件,对于分散化小农户、机械化程度较高的大农户以及规模化经营水平较高的经营地区,应该区别化处理。规模化以及机械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应该开展精准农业的试点,建立专业农户精准农业示范区,进而不断推广。在落后的分散化的经营体制之下推行农业信息化的精准管理模式。

并行不悖的多元化农业经营模式选择。生产力发展不均衡,生产关系演进多层次,收入水平、技术水平以及农业生产的机械化程度的差异都决定了我国农业经营方式不能够大一统,而应该实践并行不悖的多元化农业经营模式。现实生活中农业经营模式的发展路径存在很大的差异,不同区域可以尝试发展相同的农业经营模式,同一区域也可以在不同的时间点以及不同的政策背景下发展不同的农业经营模式④。现实国情下,小农经济、专业农户、专业大农户以及兼业经营均广泛的存在,但是专业农户的精准化生产是我国的目标农业经营模式,短时期内不能够实现,所以应该允许多元化的农业经营模式的存在,不能在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忽视地域差异、资源禀赋差异以及地域文化特色差异而采取“一刀切”的政策。

新型农业经营模式的创新实践路径。农业经营模式的创新实践需要坚持以农户价值实现为基本导向,结合区域资源禀赋及地域特色差异,走规模化、专业化以及精准农业的发展道路。首先,应该根据区域资源禀赋的具体特点选择农业经营的主体以及经营的方式,这就需要考虑到目标发展区域内是否存在土地或者劳动力资源短缺的问题。其次,要选对人。所谓选对人就是发现具有专业化农业经营素养的人才,选对人是农业经营的核心⑤。作为理性经济人,具有专业化素养的农民能够给农业经营组织带来效益的提高以及资本的积累,对农业经营模式的改革带来较强的经济激励效果,有利于实现农业经营全员生态链的锻造,客户个体行动理性带来集体行动不理性的委托人问题。再次,充分把握农业经营模式的生命周期特点,根据其成长的周期制定针对性的问题解决方案。在起步阶段,农业经营结构单一、功能单一而且发展速度水平比较低,就应该坚持既存的农业经营组织规模;在成长阶段,随着农业经营模式不断成熟,内部资源不断整合、优化提升,机会主义开始泛滥,个体理性导致的集体不理性问题严重,此时应该在组织结构上进行适当调整,考虑到经营者的异质性导致合作的异化。最后,应该大力发展农业企业龙头,走农业产业化道路。农业经营不是空话,应该走企业管理和产业化发展的道路,强调农户利益的实在性,在实践中获取价值。

新型农业经营模式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

随着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规模不断扩大,现代农业进入战略化结构调整,我国新兴农业经营模式尤其是以龙头企业以及农业专业化合作组织、农村合作社等发展模式成为了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也不可避免的面临着很多体制机制障碍⑥。

土地管理制度不健全。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属集体所有,农户仅仅享有土地部分承包经营权,虽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某些成熟的试点地区推行土地物权化、长期化以及流转的改革,但政策不到位以及旧有的按照人口调整土地的观念阻碍了农民的积极性,因为缺乏对未来土地增值以及收益的有效预期,土地流转的意愿不强,已经成为制约农业经营模式规模化的重要障碍。此外,国家对农业生产建设性用地管制较为严格,很多规模化的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农业生产建设用地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限制了规模化农户的融资能力。

城乡分割户籍管理制度依然未能放松。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速,以及为满足城市与农村在医疗、健康、养老以及住房等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需求,国家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做出了很多有益的尝试,但是大中城市,尤其是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的户籍门槛依然非常高,2013年11月12日刊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决定》放宽了中小城市的户籍限制,严格限制特大城市规模,是一项战略之举。我国目前出外务工人员接近2亿人,但很多农户外出务工意愿不强,影响了土地流转的灵活以及农业经营模式规模化的实现。

农村金融制度滞后。虽然从政策层面已经达成发展农村中小金融的共识,但对于金融机构来讲,考虑到农村金融监管难度大、系统风险发生的概率高,从而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实行严格的限制政策。这就直接导致融资需求比较大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以及其他农业专业化合作组织资金短缺,很难从正规的途径获得信贷支持,对自身经营规模的扩大以及专业化水平的提高造成很大的制约。从保险制度来看,农业保险制度在中央财政保费补贴的基础之上,覆盖范围以及保费比例不断提高,但总体上依然处于农业保险的低水平发展阶段,具有总体上覆盖范围窄、赔付水平低、农户及地方政府参与积极程度不够的问题,保险机制的风险分散以及转移功能难以得到有效的发挥,制约了我国多样化农业经营模式的发展。

农业技术服务机制不完善。新型农业经营模式需要先进的农业技术服务支撑,但从我国发展实际来看,农业技术服务机制不健全,对农业经营投入力度不够。在今后的发展当中,农业行政部门、科研部门以及相关农业院校应该充分发挥自身功能要求,深入基层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亟需的农业技术服务,提高农业技术服务的覆盖范围。另外,地方基层农业服务人员服务基层意识比较薄弱,因为政府专项支持财政补贴不到位,考核机制不健全,很多农技人员不愿深入基层。

创新新型农业经营模式

为进一步发展新型农业经营模式,要在我国农业经营制度基础上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农业经营支持政策,不断培育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以及农业专业化组织,以农业产业化以及发展农业产业龙头为突破点,创新农业经营模式,实现农业经营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以及组织化的实现。

加强土地管理,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加强土地的确权工作是保障农业经营主体土地使用权的重要前提。首先应该对农户的土地所有权进行确认,通过土地确权使得农户对未来土地流转收益具有稳定的预期,有利于提高农民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其次,应该完善农业经营的利益分配机制,建立土地流入农民与土地流出农民之间的利益联盟,通过完善以及探索土地入股分红以及租金动态调整的方式保障农户收入,稳定土地流转关系。再次,应该完善土地流转的服务管理机制,可以尝试建立土地信托服务以及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明确土地流转的法律边界,遏制农村土地非农业化利用。最后,积极探索农业生产性建设的用地制度,尽可能少占用耕地,多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以及荒废地,并且在政策允许的范围之内允许一定比例用于建设包括粮仓等基础设施。

深化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是创新农业经营制度的前提,农业专业化合作组织以及农业服务部门的大力发展是保障农业经营制度的重要内容,农业合作社以及农业产业龙头企业是农业经营制度创新的重要载体。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破除机制体制障碍,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应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业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土地市场化交易机制、农村金融信贷支持、多方农业经营主体利益共享机制以及为掌握农业技术的高端人才创造条件,提供政策帮扶。鼓励农业产业化发展,通过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提高自身专业化水平以及商品的质量。最后,应该在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前提之下,探索农业现代化的多种经营模式,为创新农业经营制度提供可能性。

加强农业技术人才培训,大力推广农业信息技术。政府应该加强农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为农业经营模式创新提供人才支持。培训的内容不仅仅要包括传统农耕的基本知识,更要围绕现代农业经营的发展进行专业化培训,包括培训其对农业经营规模化、集约化的理解与认识,培育其对农业产业化组织的管理才能,使其成为新世纪的掌握现代农业技术的专门复合型人才。此外,应该加强对农业技术的推广,建立精准农业推广技术体系,以农村职教中心为载体,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头作用,形成多层次、多渠道以及趣味性并存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

(作者单位:西南大学荣昌校区商贸系)

【注释】

①曾福生:“中国现代农业经营模式及其创新的探讨”,《农业经济问题》,2011年第10期。

②李嘉,何忠伟:“体验经济下的休闲农业经营模式研究”,《经济导刊》,2011年第12期。

③徐光良,严力蛟,何一波:“ 鄞州区东吴镇休闲观光农业经营模式现状与对策”,《浙江农业科学》,2012年第9期。

④韩国明,高建海:“乡村能人与欠发达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供给”,《农村经济》,2008年第5期。

⑤楼栋,孔祥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多维发展形式和现实观照”,《改革》,2013年第2期。

⑥张照新,赵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困境摆脱及其体制机制创新”,《改革》,2013年第2期。

农业发展的方向及重点篇(6)

[关键词] 服务业 体制改革 “十一五”发展

“十一五”乃至2020年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阶段,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我国服务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在此时期,能否为服务业的发展选择行之有效的对策思路,不仅关键到服务业自身的持续和健康发展,而且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有鉴于此,本文将对我国服务业发展的对策思路进行初步探讨。笔者认为,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对策选择,需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按照因类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科学定位服务业发展的政府职能,明确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具体方向

1.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定位服务业发展的政府职能。服务业具有高度的异质性,因此,按照因类制宜的原则,明确定位服务业发展中的政府职能,是促进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要科学定位服务业发展中的政府职能,应主要依据不同类型服务业所提供的服务是否公共物品以及公共物品属性的强弱,兼顾该类服务业供求关系的现状及其变化趋势。为此,要注意区分以下三种情况:

(1)属于纯公共物品的服务业,应当主要根据其惠及范围和需求特点的不同,强化相应层次政府的投入或供给保障责任。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在城乡最基本的公共服务业领域,尤其要强调政府的投入或供给保障责任。尤其是在那些纯公共品属性较强、惠及范围较广的领域,如中西部地区的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公共卫生、农村最基本的社会保障领域,要特别重视强化中央和省级政府的投入责任,加大相关专项转移支付的力度,以改善其发展条件。

(2)属于私人物品的服务业,应当实行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的发展方向(详述见后文体制改革部分)。

(3)属于准公共物品的服务业,则应根据其供求平衡状况及其变化趋势、供求变化规律和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的现状,适度调整政府职能的定位,科学地把握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与改善政府支持的关系,加快扭转政府职能“越位”或“缺位”的问题。一般而言,处于发展的启动阶段或初级阶段的该种服务业的市场供求缺口越大,在短期内增加供给越困难,越应加大税收优惠、政府补贴或以奖代补的力度,以促进其增加供给;该种服务的排他性越强,公共品属性越弱,则越应实行企业化经营。反之则相反。在对某类服务业的发展提供税收优惠、政府补贴或以奖代补的过程中,要注意培育其自我发展能力,防止过度依赖政府而导致其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衰竭。

2.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明确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具体方向。基于对服务业发展中政府职能的科学定位,按照我国服务业发展的现状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确定的“十一五”时期的主要任务,在“十一五”时期内,我国服务业的发展应当坚持以下方向:

(1)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支持农村服务业的发展。在统筹城乡发展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发展农村服务业,这有利于缩小地区差距,增加农民收入。“十一五”期间,我国在支持农村服务业发展方面,应当重视以下三点:一是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以改善农村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重点,致力于发展农村最基本的公共服务业。如加强和改善农民培训,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二是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有所侧重地加强村镇布局规划的调整,促进农村人口的适当集聚,为农村服务业的聚集和加快发展创造条件。在此基础上,要加快应用现代经营方式和信息技术改造传统的农村服务业,促进连锁经营等新型服务业业态向农村拓展,提高农村传统服务业的运行效率和经济效益。三是以推进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农业建设为中心,积极支持面向农业产业链的各类农村中介服务组织和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农业产业链的有效延伸和农业结构的升级。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技术经济研究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农业良种供应和市场营销体系、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和服务平台建设等。

(2)围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积极支持生产型服务业特别是金融保险、工业设计、物流、信息和法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如通过金融政策的倾斜、对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补贴、财政资金的引导性投入以及税收优惠等,支持生产型服务业特别是现代生产服务业的发展。在此过程中,要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原则,重点瞄准以下方向:第一,鼓励生产型服务业走向连锁化、联盟化和集成化,实现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带动下的群体性发展;第二,鼓励制造业的服务环节同企业剥离,实现专业化发展;第三,积极增强对服务业国际转移的承接能力,并将承接服务业国际转移的过程,转变为加快我国服务业观念更新、业态更新和增长方式转变的过程;第四,加快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服务业,增强服务业的自主创新能力,鼓励服务业的产品创新、品牌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营销方式创新;第五,将加强人才资源的开发和高层次人才培训,作为发展现代生产型服务业的基础工程。虽然在现代经济中,工业和农业的发展都越来越取决于人才的支撑状况,但今后,一方面,现代服务业对高层次人力资本的需求强度将更高,高层次人才对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更具有根本性的决定作用。如果说,在工业和农业的发展中人才起乘数作用,那么,在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中,高层次人才则起乘方作用。另一方面,随着服务业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国内外服务业之间争夺人才的竞争将日趋激烈,在此过程中民族服务企业的竞争劣势将日趋突出。如果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快改变我国服务业人才资源相对薄弱的状况,我国现代生产型服务业的可持续发展将不容乐观。

(3)围绕和谐社会建设,促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不同阶层之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为此,要按照以人为本、以农村为重点的原则。第一,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城乡劳动力培训体系建设,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引导服务于劳动力市场的中介服务机构健康发展,加强对劳动力市场和就业信息平台建设的政府支持。要结合加强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建设,用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和改善城乡劳动力培训,并将其作为发展服务业的重要手段和内容。第二,要进一步加强对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和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政府支持,强化政府的投入保障和政策引导责任。将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点放到农村地区,放在完善疫情信息网络、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健全疫病防治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上。“十一五”期间,要基本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基本养老保障、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和规范化的政府救济制度的框架,初步健全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病有所治、贫有所济的保障机制。第三,加强城乡信息化平台建设,积极有效地支持发展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和电子社区服务,促进城乡信息交流的通畅顺利,促进城乡服务业的功能升级和健康发展、有序扩张。通过切实有效地推进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对城乡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转变的带动作用。第四,以城市社区和农村居民点为重点,积极发展公共服务业。

农业发展的方向及重点篇(7)

关键词:农村劳动力,剩余劳动力,劳动力转移

国内外农村劳动力转移理论

(一)国外理论

刘易斯理论。刘易斯的二元结构农村劳动力转移理论指出,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两部门,传统农业部门和现代工业部门。传统农业部门,劳动生产率低,拥有大量的剩余劳动力。现代工业部门,劳动生产率高,对劳动力需求大,有较强的吸纳能力。因此,随着工业部门规模不断的扩大,农村剩余劳动力会被完全吸收,二元结构消失。

舒尔茨理论。舒尔茨认为,农村存在剩余劳动力是由于对农业的投入不够,对农业投入各种先进技术等现代生产要素,在更高层次实现资源优化组合,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农村剩余劳动力会内部吸收。

费景汉拉尼斯理论。该理论强调在扩张工业部门的同时,应推动农业生产率的提高,使农业发展和工业发展平衡,一方面农业对工业可以为工业部门提供所需的劳动力,另一方面也为工业部门提供农业剩余。当农业剩余不能满足工业部门的需求时,劳动力转移就会停止。

乔根森模型。乔根森认为,只有当农业剩余大于零时,才有可能形成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当农业总产出和人口增长相一致时,农业技术不断发展,农业剩余规模不断扩大,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会转移到工业部门。

托达罗理论。托达罗认为,发展中国家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正加速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工业部门的主要原因是城乡实际收入差异、城市失业率和就业率的大小。只要预期的城市实际收入大于农村实际收入,劳动力就会从农村向城市转移,反之,劳动力就会从城市转移到农村。

(二)国内观点

国内有学者认为,经济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因素之一,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劳动力转移越活跃,经济结构与就业结构越是适应,劳动力转移越灵活。在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中西部向东部转移,从经济发展水平低的地区向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转移,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速度,东部地区及其周边农村劳动力转移较快,西部不发达地区转移速度较慢。对教育在劳动力转移中的作用研究表明,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主要是以文化水平较高的青壮年劳动力主体从农业向非农业转移。

有观点认为,乡镇企业是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渠道,转移区域由分散型向集中型转变,东部沿海地区以网带面,整体吸纳,中部地区转向带状吸纳和极点吸纳并重,西部地区据点发展,城镇吸纳、就地转移、外推流动相结合,转移规模和回流创业并存,其中外出转移回流创业是我国未来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新模式。

我国学者还从制度角度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进行了分析,如户籍制度,土地流转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在不同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制度上的约束致使我国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的流动远远滞后于其他要素的流动,从而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国外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模式及经验

(一)英国

英国的劳动力转移从15世纪末开始,到19世纪50年代基本完成。15世纪的圈地运动是农村劳动力发生转移的重要因素,农业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建立,导致大量农民失去生产资料变成无产者,因此提供了大量的有较强流动性的劳动力。18世纪下半叶开始的工业革命使英国的产业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农业基础地位不断下降,工业、服务业在城市中发展迅速,大中型城市的不断建立等都在不同程度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及转移方式的改变,总的来说英国农业剩余劳动力基本流向第二、三产业,由农村流向城市。制度方面,早期英国人口流动受旧有法律制约,如《济贫法》,之后的工业化过程中原有法律不断修改,最终这些限制都被取消。英国劳动力转移中另一典型特点就是英国大量海外殖民地使本国农业剩余劳动力得以对外转移。总之,英国的国家政策、工业革命、城市化、农业现代化、海外殖民地从各个方面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二)美国

美国劳动力转移从19世纪20年代开始,到20世纪70年代基本完成。美国地多人少,工业化初期不存在大量剩余农村劳动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模式具有自发性。19世纪20年代美国开始工业化,农业人口向城市转移的过程与其工业化、城市化、农业现代化同步。交通现代化是美国劳动力开始加速转移的重要因素。19世纪20年代到30年代,全国开始兴修筑路,从公路到运河再到铁路一系列的筑路工程,使美国交通条件有益于劳动力转移,如19世纪30至50年代的西进运动,美国第一次大规模地区人口转移。内战之后,黑人奴隶得到解放,北方资本家到南方投资,南方开始工业化,19世纪70至80年代,南方农村黑人农民大量向城市转移,农业人口向非农业转移。19世纪末,美国全国基本实现工业化,这期间的农村人口转移数量多,地域跨度大,历时久,同时美国基本实现了城市化。20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农业也开始了现代产业化,商业性大农场的超强竞争力,使农场规模不断扩大,农场数量减少,农业的现代技术、高科技含量,使农业劳动生产率迅速提高,农业剩余劳动力最后一次大规模转移,之后人口开始从大城市向中小城市和农村转移。

(三)日本

日本农村剩余劳动力从20世纪初开始,到20世纪末基本完成。日本地少人多,其转移模式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日本政府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进行干预,采取跳跃式转移和农村非农转移相结合,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大城市转移。二战初期,日本城市及工业受到严重破坏,人口大量集聚农村。二战后,日本积极进行土地改革,重新分配土地,建立小土地私有制,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流入城市。随着日本经济的高速持续增长,日本第一产业就业人口比重下降,第二、三产业就业人口上升。日本政府积极推进城市化,20世纪50年代开始合村并镇,建立新城市,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内部转移。20世纪60年代,日本政府重点扶持规模较大的自立经营农户,鼓励小农脱离农业往非农业转移,20世纪70年代,日本政府推行大城市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制定一系列促进农业和工业,城市和农村协调发展的战略,既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又有利于吸收转移出来的劳动力。另外日本教育优先的发展战略也促进了日本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1965年至1973年,日本公共教育投资年均增长速度为17.6%,这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可以和非农产业发展相适应,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转移提供有利条件。

(四)印度

印度是人口大国和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全国人口的75%以上,并且还伴有较快的人口增长速度。印度的人口压力巨大,土地稀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突出。印度的工业化道路强调发展资本密集型基础工业和重化工业,劳动密集型产业所占比例较小,限制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对农业的不重视,使农业发展一直处于滞后状态。城市第二、三产业也不能有效的吸收劳动力,为此印度政府大力发展农村工业吸纳劳动力。凡是可以在农村生产的工业项目都留给农村发展,同时为了保证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印度政府实行了大型就业计划,通过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全方位的技术培训,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由于城市工业吸纳劳动力有限,不能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印度政府重点扶持农业发展条件好的地区,鼓励这些地区优先发展,吸纳农业劣势地区的剩余劳动力,农村区域间的劳动力转移,一方面促进了先进农业地区的农业和非农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为其他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转移条件。

从这四个不同国家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可以看到,政府政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城市化对农村劳动力转移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

(一)当前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特点

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最初是就地转移,离土不离乡,改革开放后,大部分是异地转移,离土又离乡,1982年出乡就业人数为200万人,到2004 年出乡就业人数达10260万人;农村剩余劳动力主要来源于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2004中西部外出劳动力占全国外出劳动力的70%以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输入地主要是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和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转移产业方面,在20世纪80年代以第二产业为主,20世纪90年代后以第三产业为主,2003年,转移到第二产业的劳动力占40%,第三产业占60%。未来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将大量向第三产业集中;转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基本是文化水平较高的青壮年,其平均年龄在31岁左右,70%具有初中及以上水平;在组织形式上,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目前多是通过亲友、同乡介绍外出,但随着我国政府农村劳动力就业部门等各方面的完善和努力,农村剩余劳动力有组织的外出就业成为未来趋势。

(二)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的相关对策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大力支持乡镇企业的发展,乡镇企业作为我国的特色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要吸纳单位。20世纪90年代中期,由于我国宏观调控,取消了对乡镇企业的减免税等优惠政策,使乡镇企业筹资难度加大,其有机构成和吸纳劳动力的成本不断提高,再加上我国乡镇企业绝大多数分散在乡镇一级,难以产生城市化的集聚和辐射效应,在激烈竞争中,生存及发展空间有限,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逐渐下降。因此,作为农民就业的重要渠道和载体的乡镇企业必须进行相应改革,在考虑地区优势的同时,改革其融资方式、生产方式、产品种类创造,扩大其规模,提高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

我国小城镇在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上有限,我国小城镇起点低、规模小,基础设施不完善,第二、三产业发展缓慢,不能提供足够的就业机会。在我国大力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加大小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发展优势产业,如印度方式,凡是可以在小城镇生产的工业项目都留给小城镇发展,积极推进小城镇经济发展,使其成为未来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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