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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商业模式精品(七篇)

时间:2023-09-03 14:46:40

农产品商业模式

农产品商业模式篇(1)

关键词:中小型农产品企业;电子商务;挑战与机遇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其应用已经涉及生活的各个方面。目前影响范围最广的就是电子商务领域。目前,电子商务不仅应用在服装、美容等行业,也逐渐应用到农产品服务中。农产品电子商务是指将电子商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引入现行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中,以保证农产品信息收集和处理的有效畅通,建立适合网络经济的农产品营销体系。最新的统计结果显示:当前涉及农产品的电子商务平台已经超过3万多家,这其中存在交易的也已经超过4千家。我国目前的基本情况是:电子商务平台虽然已经被应用到农产品交易中,但发展水平低下且农产品的收益相对较低。因此,本文将针对农产品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具体发展情况进行详细探讨。

一、我国中小型农产品电子商务现状分析

1.标准体系缺失

我国当前的农业生产经营主要是以中小型的生产经营规模为主导。整体特征就是技术比较薄弱、种植户比较分散、效率比较低下等。我国当前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特征使得我国的农产品的销售和服务等都存在很大差异。而差异的巨大性使得统一的标准很难得到制定和实施。由于对农产品标准的缺失,导致其质量也存在很大偏差并同时伴生出比较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导致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任程度大大降低。同时,目前电子商务的发展本身就存在信任感缺失的问题,导致人们对电子商务体系中的农产品的信任度进一步降低。

2.配送方式的选择问题

配送方式也就是人们所说的物流模式的选择。我国农产品电商很难把握的一关就是物流模式的选择。其最主要的原因是物流成本相对其他商品较高,并由此提高了农产品的销售成本使得商品对于某些消费者来说存在定价较高的问题。另外,物流过程中对农产品的保鲜技术当前还不完善,导致很多农产品运送到消费者手中时已经不新鲜了。随之产生的一个比较严峻的问题就是农产品的冷链技术问题。跟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农产品的冷链技术的应用还存在一定差距,导致消费者的消费需求跟当前的技术发展不平衡。

3.销售中存在问题

我国当前的中小型农产品的电子商务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由于各个方面都还不是很成熟导致的问题也比较多。比较显著的就是对销售渠道的开发以及产品的定位问题。同时,很多电商还没有形成对自己产品的定位以及相关的有效销售手段,由此导致电商厂家与消费者之间的沟通不协调、信任缺失。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当前的卖家和买家之间还没有形成较高的忠诚度。

二、中小型农产品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模式研究

根据当前的具体发展情况,发展模式基本可以分为以下四类。

1.B2B模式。

B2B的模式是当前电子商务中运用较多的一种模式,同时也运用到农产品电商活动中。具体内容指的是商品销售的各个环节由供给方和需求方之间进行协商并处理。

2.B2C模式。

B2C模式指的是中小型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将自己的产品通过提供给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方式来实施销售活动。这种模式在当前的中小型农产品的电商活动中是运用最广的一种。其中,农产品生产基地通过电商平台向消费者提品的模式是B2C模式中最常见的一种模式。这种方法应用比较广泛的原因在于供应商可以以提高自身的产品质量为主要目的,而以电商平台主要负责销售的形式来提高农产品销售和服务的目的。同时,还可以根据生产基地同电商平台的结合来提高销售的目的。

3.O2O模式。

这种模式可以把电商平台将线下的交易相互结合起来共同实现对中小型农产品的销售目的。这可以有效实现降低成本的问题,因为其是将产地和销售地直接相互联系的一种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农产品的销售渠道中可以在减少流通环节和降低成本的同时,通过互联网技术来时时了解信息等优势。这种模式中包括的内容有:电子商务平台、农产品生产基地、物流的配送以及产品的直接销售等一系列比较完整的内容。这种模式主要运用在当地的电子商务平台,且针对当地农产品进行销售。

4.第三方电子商务模式。

第三方电子商务的模式指的是将中小型农产品的生产者集中到一个电子商务平台来对自身的产品进行销售的一种手段。最简单的例子就是如今的阿里巴巴平台,几乎所有具有相关意愿并且能达到具体要求的生产者都可以集中到这一个平台来销售自己的产品。采取这种模式可以将农产品的采购、仓储、配送、营销、售后整合为一体,形成一个较完善的体系。

三、结语

目前,电子商务的发展已经涉及农产品的销售活动。要根据自身的发展特点选择合适的电子商务模式实现中小型农产品基地的农产品高额销售。

参考文献:

[1]蒋文婷.中小型农产品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模式研究[J].经营者,2015(7).

农产品商业模式篇(2)

摘要:由于农业的弱质性、分散的小生产方式、农村社会经济文化的落后等因素导致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落后于其他行业电子商务的发展,也决定了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不同于其他产品的电子商务模式。黑龙江省是农业大省,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农产品商品率极高,因此选择适合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是促进农产品流通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选择

一、黑龙江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

据省农业信息中心统计,全省120个市、区有85%以上的单位建立了机房,一半以上单位建立了网站。据统计全省涉农网站近1000个,涉农电子商务网站200多个;市(地)、县(市、区)、乡(镇)、村四级共有专兼职信息人员12000余名。通过采用计算机网络、机顶盒、电视等多种形式,全省农业信息服务网络覆盖率93%以上,基本上建立了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平台系统,并有效地利用该平台从事农产品电子商务活动,取得了比较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截止到2007年12月底,我国网民已达2.1亿人,互联网普及率为16%,农村网民数量达5262万人,互联网普及率7.25%,黑龙江省网民达476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12.5%,据推算黑龙江农村网民数量有100多万人,农村互联网普及率略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调查数据显示,全省200多个涉农电子商务网站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大体上有四类:一是政府部门的农业信息服务网站,二是农业企业间的电子商务模式(BtoB),三是农业企业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模式(BtoC),四是第三方交易市场模式。黑龙江省非常重视农产品电子商务问题,省农委下发《关于做好农产品网络促销工作的通知》,确定了网络促销的目标和具体措施。通过几年的快速发展,已经培养了一大批中高级电子商务人才,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了人才和智力扶持。

二、黑龙江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的主要模式

1.GtoB、GtoC模式,即政府商务信息服务模式。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是黑龙江农业信息网及各地、市、县农业信息网,由政府部门、农业行业主管部门以及与农业有关的科技、教育等部门主办,提供农产品价格信息、市场信息、交易信息、政策法规等服务。

2.BtoB模式,即涉农企业间的电子商务模式。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是黑龙江中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建立的中国大米网,采用BtoB模式,是中国米业第一门户网站,主要提供市场行情、供求信息、科技信息、策划营销、业内动态、止网企业、米业包装信息、网上短信等服务。

3.BtoC模式,即涉农企业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模式。目前这种模式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一是农产品销售的综合性网上超市,二是专门的农产品网上商店。如:中国伊春农产品网上大市场、肇东农产品大市场等。

4.BtoB+C模式,即涉农企业对企业与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模式。主要是指涉农企业对企业和农户进行的农产品或农业生产资料的电子商务模式。如,北大荒农产品农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专门从事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网上销售服务;再如北大荒粮食交易电子市场网通过电子订单交易、电子现货交易、电子竞买交易、电子竞卖交易多种交易方式和按期交收、提前交收、协议交收等多种交收方式,最大限度地满易商的个性化要求。

5.第三方交易市场模式。该模式是由农产品中介机构建立的电子交易市场,它主要服务于那些打算把网络营销交给第三方的农产品企业和农户。如:中国农贸交易网是由齐齐哈尔市北方公交集团和中国网库联合创办的一个实实在在的农产品在线交易平台,它为广大涉农企业和农民提供一个出售优质农产品的高效通道。

三、影响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选择的主要因素

1.交易主体的影响。交易主体参与农产品电子商务的意识和能力是制约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选择的首要因素,其影响主要表现在交易主体的电子商务观念落后。由于黑龙江省农村教育相对落后,造成了农民文化素质偏低,加上传统观念的束缚,对电子商务没有足够的信心;涉农企业对应用电子商务所带来的巨大商机缺乏前瞻性的估计,认为农产品电子商务风险大、投资周期长,这种观念严重影响了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进而影响了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的选择。

2.交易对象的影响。农产品电子商务的交易对象是自然的农产品,许多农产品具有季节性、不易存储的特点,在保鲜、运输和后熟处理上较为困难,严重影响了电子商务模式的选择,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农产品产业化经营水平低,没有形成优势,产品质量无保证等,降低了网上交易成功的机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和模式的选择;二是分散式小规模生产经营方式不利于农产品的分类与质量控制;三是农产品标准化尚未普及,虽然黑龙江省建立了1000多个农产品质量标准,但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有标不依、执标不严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农产品交易;四是农产品生产缺乏品牌意识,黑龙江省的绿色食品在全国有了一定的影响,但对品牌的培育观念淡薄,存在着以次充好的现象,影响了黑龙江农产品的品牌形象。

3.交易平台的影响。农产品电子商务离不开先进实用的网络信息平台。尽管黑龙江省建立了很多网站和信息服务站,但仍然满足不了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涉农网站数量少,且缺乏专业水准,多数网站信息以宣传和为领导服务为主,真正从事农产品交易和为交易服务的比较少;二是农业信息分类标准体系不健全,缺乏专业管理人才,许多涉农网站信息更新慢、内容抽象、缺乏吸引力,使得本来对电脑和网络不熟悉的农民难以迅速在庞大的网络中搜索到交易信息;三是网络安全存在隐患,致使网站经常会受到各种病毒的攻击,威胁到网络的安全,还有网络上的间谍软件盗取网上银行账号和密码,再加上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成为影响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因素。

4.交易环境的影响。一是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不健全,多数农产品电子商务网站没有相应的物流配送体系,多借助其他物流公司来进行农产品配送,农产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实物商品,对运输要求极为严格,影响农产品交易;二是农产品交易的电子支付体系不够完善,大多数地区的农村信用合作机构还没有开展电子支付业务,即使开通了电子支付业务,农民对这种支付方式还不是很认同;三是农产品电子商务中的信用问题,由于交易双方存在交易信息不对称问题,农民不了解交易对方的背景以及信用状况,担心农产品销售出去后拿不到货款,购买者担心交易的农产品品质出问题,严重影响了农产品的交易。

四、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选择的对策建议

1.建立第三方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模式。以龙头农贸企业和农产品批发企业为依托,以农村信息网站为基础,建立第三方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将是一种有效的手段。第三方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以区域为中心,辐射周边区域,可以有效地为农户提供电子商务服务与支持,包括农产品需求信息、价格信息、物流配送、农资信息等。

2.加快农民经纪人队伍建设。黑龙江省现有农民经纪人约20万人,为使农村“能人”在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中发挥更大作用,政府部门应积极撮合并给予一定的扶持组建各类农产品经纪人协会,使大批农民经纪人变成有组织的队伍,提高农民的信任程度,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

3.加强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一是要尽快建立范围更大的农产品绿色通道,减免相关费用;二是要扶持一批农产品流通企业,特别在省外建立的绿色食品专营销售市场企业,在政策和资金上要重点倾斜和扶持;三是要积极培育农产品流通合作组织,提倡成立农民销售合作社,使其成为农民进入市场的主要方式;四是要认真研究农产品的包装技术,提高农产品的包装质量,尤其是要提高农产品的保鲜程度。

4.加强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农产品具有品种多,级别多,地域差异大的复杂性特点,如果没有一套权威而完整的信息标准体系,用户很难有统一的语言和产品标准,很难有效地实现信息定位。黑龙江省已初步建立起以国家和行业标准为骨干、地方标准为基础的农业标准体系。黑龙江省现已制定各类农业地方标准1200多项,这些标准基本涵盖了黑龙江省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主要过程和环节,但这并没有涵盖整个过程和所有环节,仍需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按照这些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推动上市农产品质量等级化、标准化、包装规格化。

5.抓好农产品电子商务典型模式的试点工作。黑龙江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要有效推动其发展,采取以点带面、先行试点、再行推广的方式是行之有效的一项措施。政府要选择一批有一定的文化和商务知识,接受新技术比较快,比较富裕的农户和企业作为试点,给以技术上的支持,甚至给予物质上的扶持,让他们率先开展电子商务并取得经济效益,通过他们的示范作用,影响和带动周围农户开展电子商务活动。

参考文献:

农产品商业模式篇(3)

关键词: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选择

一、黑龙江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

据省农业信息中心统计,全省120个市、区有85%以上的单位建立了机房,一半以上单位建立了网站。据统计全省涉农网站近1 000个,涉农电子商务网站200多个;市(地)、县(市、区)、乡(镇)、村四级共有专兼职信息人员12 000余名。通过采用计算机网络、机顶盒、电视等多种形式,全省农业信息服务网络覆盖率93%以上,基本上建立了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平台系统,并有效地利用该平台从事农产品电子商务活动,取得了比较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截止到2007年12月底,我国网民已达2.1亿人,互联网普及率为16%,农村网民数量达5 262万人,互联网普及率7.25%,黑龙江省网民达476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12.5%,据推算黑龙江农村网民数量有100多万人,农村互联网普及率略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调查数据显示,全省200多个涉农电子商务网站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大体上有四类:一是政府部门的农业信息服务网站,二是农业企业间的电子商务模式(btob),三是农业企业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模式(btoc),四是第三方交易市场模式。wWw.133229.CoM黑龙江省非常重视农产品电子商务问题,省农委下发《关于做好农产品网络促销工作的通知》,确定了网络促销的目标和具体措施。通过几年的快速发展,已经培养了一大批中高级电子商务人才,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了人才和智力扶持。

二、黑龙江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的主要模式

1.g to b、g to c 模式,即政府商务信息服务模式。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是黑龙江农业信息网及各地、市、县农业信息网,由政府部门、农业行业主管部门以及与农业有关的科技、教育等部门主办,提供农产品价格信息、市场信息、交易信息、政策法规等服务。

2.b to b模式,即涉农企业间的电子商务模式。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是黑龙江中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建立的中国大米网,采用b to b 模式,是中国米业第一门户网站,主要提供市场行情、供求信息、科技信息、策划营销、业内动态、止网企业、米业包装信息、网上短信等服务。

3.b to c 模式,即涉农企业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模式。目前这种模式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一是农产品销售的综合性网上超市,二是专门的农产品网上商店。如:中国伊春农产品网上大市场、肇东农产品大市场等。

4.b to b+c 模式,即涉农企业对企业与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模式。主要是指涉农企业对企业和农户进行的农产品或农业生产资料的电子商务模式。如,北大荒农产品农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专门从事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网上销售服务;再如北大荒粮食交易电子市场网通过电子订单交易、电子现货交易、电子竞买交易、电子竞卖交易多种交易方式和按期交收、提前交收、协议交收等多种交收方式,最大限度地满足交易商的个性化要求。

5.第三方交易市场模式。该模式是由农产品中介机构建立的电子交易市场,它主要服务于那些打算把网络营销交给第三方的农产品企业和农户。如:中国农贸交易网是由齐齐哈尔市北方公交集团和中国网库联合创办的一个实实在在的农产品在线交易平台,它为广大涉农企业和农民提供一个出售优质农产品的高效通道。

三、影响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选择的主要因素

1.交易主体的影响。交易主体参与农产品电子商务的意识和能力是制约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选择的首要因素,其影响主要表现在交易主体的电子商务观念落后。由于黑龙江省农村教育相对落后,造成了农民文化素质偏低,加上传统观念的束缚,对电子商务没有足够的信心;涉农企业对应用电子商务所带来的巨大商机缺乏前瞻性的估计,认为农产品电子商务风险大、投资周期长,这种观念严重影响了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进而影响了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的选择。

2.交易对象的影响。农产品电子商务的交易对象是自然的农产品,许多农产品具有季节性、不易存储的特点,在保鲜、运输和后熟处理上较为困难,严重影响了电子商务模式的选择,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农产品产业化经营水平低,没有形成优势,产品质量无保证等,降低了网上交易成功的机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和模式的选择;二是分散式小规模生产经营方式不利于农产品的分类与质量控制;三是农产品标准化尚未普及,虽然黑龙江省建立了1 000多个农产品质量标准,但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有标不依、执标不严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农产品交易;四是农产品生产缺乏品牌意识,黑龙江省的绿色食品在全国有了一定的影响,但对品牌的培育观念淡薄,存在着以次充好的现象,影响了黑龙江农产品的品牌形象。

3.交易平台的影响。农产品电子商务离不开先进实用的网络信息平台。尽管黑龙江省建立了很多网站和信息服务站,但仍然满足不了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涉农网站数量少,且缺乏专业水准,多数网站信息以宣传和为领导服务为主,真正从事农产品交易和为交易服务的比较少;二是农业信息分类标准体系不健全,缺乏专业管理人才,许多涉农网站信息更新慢、内容抽象、缺乏吸引力,使得本来对电脑和网络不熟悉的农民难以迅速在庞大的网络中搜索到交易信息;三是网络安全存在隐患,致使网站经常会受到各种病毒的攻击,威胁到网络的安全,还有网络上的间谍软件盗取网上银行账号和密码,再加上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成为影响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因素。

4.交易环境的影响。一是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不健全,多数农产品电子商务网站没有相应的物流配送体系,多借助其他物流公司来进行农产品配送,农产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实物商品,对运输要求极为严格,影响农产品交易;二是农产品交易的电子支付体系不够完善,大多数地区的农村信用合作机构还没有开展电子支付业务,即使开通了电子支付业务,农民对这种支付方式还不是很认同;三是农产品电子商务中的信用问题,由于交易双方存在交易信息不对称问题,农民不了解交易对方的背景以及信用状况,担心农产品销售出去后拿不到货款,购买者担心交易的农产品品质出问题,严重影响了农产品的交易。

四、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选择的对策建议

1.建立第三方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模式。以龙头农贸企业和农产品批发企业为依托,以农村信息网站为基础,建立第三方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将是一种有效的手段。第三方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以区域为中心,辐射周边区域,可以有效地为农户提供电子商务服务与支持,包括农产品需求信息、价格信息、物流配送、农资信息等。

2.加快农民经纪人队伍建设。黑龙江省现有农民经纪人约20万人,为使农村“能人”在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中发挥更大作用,政府部门应积极撮合并给予一定的扶持组建各类农产品经纪人协会,使大批农民经纪人变成有组织的队伍,提高农民的信任程度,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

3.加强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一是要尽快建立范围更大的农产品绿色通道,减免相关费用;二是要扶持一批农产品流通企业,特别在省外建立的绿色食品专营销售市场企业,在政策和资金上要重点倾斜和扶持;三是要积极培育农产品流通合作组织,提倡成立农民销售合作社,使其成为农民进入市场的主要方式;四是要认真研究农产品的包装技术,提高农产品的包装质量,尤其是要提高农产品的保鲜程度。

4.加强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农产品具有品种多,级别多,地域差异大的复杂性特点,如果没有一套权威而完整的信息标准体系,用户很难有统一的语言和产品标准,很难有效地实现信息定位。黑龙江省已初步建立起以国家和行业标准为骨干、地方标准为基础的农业标准体系。黑龙江省现已制定各类农业地方标准1 200多项,这些标准基本涵盖了黑龙江省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主要过程和环节,但这并没有涵盖整个过程和所有环节,仍需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按照这些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推动上市农产品质量等级化、标准化、包装规格化。

5.抓好农产品电子商务典型模式的试点工作。黑龙江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要有效推动其发展,采取以点带面、先行试点、再行推广的方式是行之有效的一项措施。政府要选择一批有一定的文化和商务知识,接受新技术比较快,比较富裕的农户和企业作为试点,给以技术上的支持,甚至给予物质上的扶持,让他们率先开展电子商务并取得经济效益,通过他们的示范作用,影响和带动周围农户开展电子商务活动。

参考文献:

农产品商业模式篇(4)

【关键词】 农产品 电子商务 模式

我省拥有丰富而优质的农产品资源,如原阳大米、许昌烟叶、中牟大蒜等,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的各种农产品,已经成为河南省农村经济的重要品牌。然而,农产品销售困难一直是困扰河南省农业快速发展的一个难题。今年,素有温县“怀山药种植第一村”之称的北冷乡西保封村的怀山药喜获丰收,却大量滞销。有的农户家中有5万余斤怀山药卖不出去,有的因为支付不起刨工费用而任由怀山药留在地里。而郑州市场上的怀山药据称90%是假货。种植怀山药的农户夏有平说:“我们温县种怀山药的没有人会直接拉着山药去郑州卖,一是不划算,二是也不会卖那么贱。”究其根源,就在于小农经济的生产经营模式与现代农业工业化、信息化的要求不相适应,由此导致了农产品的结构性、季节性、区域性过剩,从而造成销售不畅。其中,市场信息缺乏和信息传播手段落后是阻碍河南省农产品销售的重要因素。电子商务在解决信息传播方面具有其他手段无法比拟的巨大优势。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充分利用代信息技术手段,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等现代交易方式。探索建立生产与消费有效衔接、灵活多样的农产品产销模式,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因此,必须在农业领域积极实施电子商务,以提升河南省农业价值链,提高河南省农业竞争力。

一、河南省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

“十五”以来,随着国家信息产业的飞速发展,河南省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也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绩,农产品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初具规模。自2003年以来,河南省农村实施了“村村通”工程,全省通信业累计投资数十亿元,实现了全省全部自然村村村通电话;同时,“退铜进光”工程进一步提升了河南省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的品质,目前,全省已经实现行政村光缆覆盖达到78%以上,宽带覆盖率达到97%以上,2971个行政村具备了上网条件,为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开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设施条件。通过开展宽带入户工程,使宽带逐步走进千家万户,全省宽带用户每年以近百万户的速度迅速增长。

另一方面,河南省探索建设多渠道农产品商务信息服务体系成效显著。2005年7月,基于河南网通宽带互联网的河南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全面启动,该工程覆盖18个地市、118个县/区。目前,“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网络”已在乡镇和行政村累计建成终端站点50125个,行政村以上基本实现全覆盖。2009年2月,由河南联通公司研发的用于农村农产品电子商务的“新农村商网TV版”正式运行。同时,“农信通”、“12316专家服务热线”、“田园快讯”等平台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多种信息平台交叉覆盖,初步形成立体化的农产品信息服务网络,河南省农产品信息服务方式更加多样。在多个系统平台的支持下,全省基本建成了从省到市、县、乡的信息网络,18个省辖市和142个县级部门建立了农业信息网,已经建成162个农业信息网站、9个农业专业网站和18个涉农网站,如“金牧阳光工程”、“田园快讯”、“新农村信息网”等,提供包括农产品生产、技术指导、流通、储存、加工、销售等全方位服务。截至2012年2月,河南互联网用户数已达4146万户,宽带用户达818.2万户,移动互联网用户3224.5万户;河南备案网站总数已超13.3万个。可以说河南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初具规模,农产品电子商务网络体系已初步形成。

二、河南省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合理模式——第三方电子交易市场模式

当前,理论界对电子商务模式的研究成果较为丰富,纵观几年来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可以归纳出几种具有代表性的模式:信息中介模式、虚拟社区模式、电子采购模式、综合服务商务模式、第三方电子交易市场模式等。这几种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都能够完成信息采集、网上等功能,都不同程度的强化了信息服务,使经销商和消费者都能够获得更加全面的资讯,而且所获得的信息基本上都是一致的,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信息不对称性,同时也降低了信息收集过程中消耗的成本;企业利用这些模式还可以进一步完善服务,提高网站人气。

然而,这几种电子商务模式也都存在各自的不足。例如:信息中介模式可为多用户提供提供的高质量的农产品市场信息、价格信息、政策信息、客户信息等,降低了企业搜寻信息的成本,但该模式并不能进行具体的农产品交易,仅仅是为农产品网上交易提供信息服务,属于电子商务的初级模式。虚拟社区模式的核心是网上论坛,可使社区成员通过相互交流,便利地获得农产品价格、动态、政策、技术等信息,但相对投入较大,市场规模有限,发展前景一般。电子采购模式市场规模大,规范透明,采购成本低,采购机会多,但要求参与者具有雄厚实力,建设投入较大,对技术及管理水平要求较高。

农产品第三方交易市场(Third-Party MarketPlace)模式是由农产品中介机构建立的电子交易市场,提供运营平台和管理平台,自身不参与网上业务,只是为农产品企业和农户提供各种电子交易或增值服务。这种模式不但能够降低企业的事前交易成本(包括农产品信息、搜寻成本、协商成本、契约成本等),还课降低企业事后交易成本(包括监督成本、执行成本和转换成本等)。第三方交易市场模式有许多企业共同参与,参与各方在享受第三方提供的专业化服务的同时,分摊了电子商务平台的建立、运营、维护费用,降低了应用该模式的门槛。

通过表1可以清楚地看出:该模式优势明显——不仅市场规模大,发展前景极好,而且该模式的一般参与者既不需要雄厚的实力,又不需要更多投入,操作技术及管理水平简单容易。因此,这种模式有利于中小农业企业及农户参与,很适合河南省当前的农业状况,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可行性。

我省的农业企业大多以中小型企业和农户个体为主,其数量在市场上占企业总量的99%,它们存在着生产规模不大、人才稀缺、信息化水平低、资金投入有限、营销网络狭小、管理模式落后等问题。从长远发展来看,电子商务必将成为企业未来生存和发展的主要方式。目前,很多农业企业已经开始运用电子商务了。但一套完善的电子商务系统需要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需要必要的技术支撑,而大多数农业中小企业和个体农户难以满足这一要求。此时,第三方电子交易市场模式的优势就更加凸显。首先是价格优势,第三方交易市场模式不需要农户有雄厚的实力和专业技术,只需要少量资金即可利用第三方网络平台。其次是技术优势,第三方交易市场配备有专业网络技术人员和管理团队,有良好的运营环境,足以满足多种农产品的在线电子交易。最后是聚集优势,第三方交易市场通过运营获得好的信誉度,从而吸引大批的企业加盟,将这些企业的数据汇集整合成数据库,有助于搜寻合作伙伴。另外,第三方电子商务模式对传统的交易中“账”和“赊物”问题能够有效杜绝。网上交易市场的功能既有交易属性也有控管属性,能够在交易的同时自动对交易流程进行有力的监管,使得质量低劣以及仿冒的商品逐渐从市场上消失。

因此,综合比较以上几种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的优劣,从我省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来看,第三方电子交易市场模式无疑是最适合我省目前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模式。

三、制约农产品第三方电子交易市场模式运用的现实问题

第三方电子交易市场的发展离不开物流业的支撑,对于农产品来说,物流仍要经由物理方式进行传输。农产品生产季节性强,以鲜活农产品为主,具有易腐烂、难储存等特点,要求快速交易、快速交运,物流配送是实现整个交易过程的最终保证。但是,我国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数量众多且分布广泛,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低,流通渠道长、交易手段落后,倾向于自营物流方式。现在还缺乏一个高效成熟的社会物流配送体系能够对实物的转移提供低成本的、及时的、便捷的服务,阻碍了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开展。当前,农业流通企业虽然在数量上有了很大增长,但大多规模较小、资金不足,以提供传统运输和仓库储存业务为主,物流设施的利用不够充分,信息化程度低,导致物流成本高,配送慢。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农业流通企业的服务观念、质量和功能与市场需求存在较大差距,电子商务的高效、快捷、低成本等特点难以体现。农产品运输过程中所涉及的中间链较多,无形中增加了交易成本,供求方和需求方之间被隔开,交易链所涵盖的通路既繁琐又不明了,交易信息的对称性较差;农民个体、小型农业企业想得到更全面的市场动态信息源非常困难。这将极大的影响农产品第三方电子交易市场的应用。

农业电子商务是利用电子方式和网络进行的商务活动的,安全问题是用户最为担心和关注的问题。它涉及到资金安全、信息安全、商业秘密等。当前,安全信用法制还不完善。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双方的主体都是看不见对方的,而此时只有法律来约束个人行为。我国在2005年4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并正式施行。但这并不是一套完整的对电子商务交易进行约束的制度。由于《电子签名法》中涉及到得的技术标准及论证机构没有统一的规范,依然还保留着“不干涉企业继续选用现实签章或选择电子签章的自由”的条款,这就使得企业在一些细节上有空可钻。另外,网络安全缺乏可靠的信用度。人们去选择一种交易方式时,首先考虑到的就是该方式的可靠性。然而,随着网络技术的进步,一些新型的以网络为载体的欺诈行为也随之出现,使得人们不信任网络,无形中导致对电子商务的不信任。而我国建立的网站交易平台,尚未把信用体系考虑进去,而是由交易主体自己把握,自然存在诸多弊端。

最后,农产品网上交易需要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应在政府主导下,从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这三个环节制定相应的标准,完善农产品的品质评价标准、包装标准、编码标准等,建立鲜活农产品的评价标准。为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必须从源头抓起,参照国际标准,对产前、产中、产后及产品的深加工等整个农业生产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标准;并把农产品标准体系的建设与名牌农产品建设相结合,以标准化工作推动名牌农产品的建设工作。目前,我省农产品标准体系的建立依然任重道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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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胡天石.中国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研究[D].北京:中国农业科学院,2005:16-21

农产品商业模式篇(5)

关键词:电商平台;“互联网+”;农业经济模式

一、“互联网+”农业经济发展概况

(一)背景

2015年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由此开起了“互联网+”产业的新发展模式。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3月15日的记者会、3月25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走“互联网+”的发展路线,这是我国新一代信息技术逐步成熟、电商平台发展迅猛、经济新常态下信息化发展的共同结果。传统产业通过内部转化,在电商平台上实现跨越式发展,农业的互联网营销也是如此,农业经济搭乘电商平台的“互联网+”模式是新型需求下,农业将会实现大的突破。

(二)农业经济遇上“互联网+”大机遇

自古以来,我国的农业都是支柱性产业,对保障地方经济发展、带动其他产业发展发挥了强大的作用。从1990年开始,我国农业的年度生产总值都在持续上涨,虽然每年的增长幅度有所波动,但是总体趋势上升。互联网目前已进入产业互联网发展阶段,传统产业实现互联网化将是大势所趋,“互联网+传统产业”需要经过互联网的引导向高端化、专业化发展,并推动传统企业进行模式创新,带动整个行业转型升级。尤其是在农业、家装、服装、汽车、餐饮等传统行业中。农业经济在“互联网+”的带动下将会加速实现农业现代化、农业产业化发展,不仅能够扩大农业的市场空间,将分散的农户产品集中起来销售,还能够减少农产品的交易环节,降低各项交易成本。

(三)电商平台助推“互联网+”农业经济发展

在互联网大力推动下,电商平台如雨后春笋般的出现在消费者面前,在电商平台上,以“互联网+”的形式推动了很多产业产品的营销。随着传统电商平台的多样化发展,电商平台类型实现了多样化发展,从主流的电商平台类型来看,主要有7大类别,如天猫商城、京东商城、淘宝、微信平台的微商、工商银行网上商城、中国移动平台、支付宝平台等等,这些电商平台都为实现“互联网+农业”发展奠定了基础。如B2C电商平台中,天猫商城为农业企业和品牌提供了平台服务,不仅可以更多的吸引客户,还能够扩大影响力和营销成果,如三只松鼠等天猫品牌就是通过电商平台才被大众熟知的,把小地方的农产品销售到了全国,乃至全世界,并且为当地的农业实现产业化生产保障了销路。

二、电商平台“互联网+”农业经济模式

总的来看,电商平台上“互联网+”农业实现了多模式的共存现状,根据对电商平台农产品来源、深度、方式的划分,主要的典型模式有以下3种:

(一)模式一:互联网平台扩张到农业领域的平台模式

很多互联网电商平台在领域内站稳脚跟之后,开始将板块延伸到农业领域,现在已经有很多互联网平台相继加入到了农业领域,称为“互联网+”电商平台的农业经济模式经典代表。在淘宝上,形成了独立的天猫商城,在商城中很多农产品、农产品企业、地方农产品都可以到上面开设网点进行线上销售,同时搜索时,也会出现独立的板块如秘喵鲜生,来出售当季的水果、水产、限售等农副产品。在京东上,除了购买家电产品之外,还可以在独立的京东生鲜中搜索到新鲜的农产品,可以在首页上查询到生鲜水果的产品信息。

(二)模式二:传统农业市场转型升级的电商平台模式

在传统的农产品交易模式中,集中的交易市场承担了绝大部分的作用,在提供农产品分类别集中交易上提供了平台,随着传统农业市场的转型升级,市场开始搭建起专业的电商平台,来满足农产品线上交易的需求。如重庆香满园电商平台,就是由重庆香满园农产品有限公司在原来的交易市场的基础上,搭建起来的。香满园将传统的农产品市场中交易的产品集中在平台上进行展示销售,从平台信息上可以看出,香满园打造的是西部农产品电商平台,从开抢啦、品牌街、宅配卡、积分商城、跨境专区、活动商品等板块来完成线上农产品销售,并把农产品分为水果、生鲜食品、干副干果、粮油副食、休闲零食、酒水饮料、冲调茶饮/咖啡、精选冻品、生活日用品、进口食品等种类,并实现了线上农产品市场的集中销售。

(三)模式三:农产品企业打造垂直电商模式

一些发展起来的农业企业,通过垂直延伸产业链,形成了“互联网+农业”的垂直电商平台营销模式,这种模式中,典型的操作方式是以“家庭会员宅配”为主,通过在农业企业中进行充值的形式,用户可以直接在第一时间,收货新鲜的农产品,并且农产品企业能够保证用户购买到的农产品无农药、有机、来源可追溯。例如农产品企业——康沛运,在长期的农产品种植基础上,垂直打造了电商平台“康沛运-新鲜直送”,来拓展农产品的线上销售,在其官方平台上,有公司介绍、产品展示、园区展示、会员中心等模块,来共同组成农产品的销售网络,并且公司网页上通过展示水稻田、新菜、蔬菜大棚、有机菜地、园区以及新鲜果蔬、休闲娱乐、垂钓设施、畜牧养殖、门店、车间等,让消费者能够全流程的监控农产品的种植、生产、采摘等流程,还提供展示每周的菜单的板块。

三、对电商平台“互联网+”农业经济模式的质疑

(一)质疑一:“互联网+”农业经济特色不鲜明

从模式一的成型轨迹可以看出,一些互联网平台在初期发展起来之后,开始向农产品延伸,提供农产品实现“互联网+”的展示、销售、服务平台,但是这种模式中,农产品的展示只是众多板块中的一个小单元,没有鲜明的特色。比如在京东电商平台上,对于多数的消费者而言,去上面都是购买核心的家电产品,对相关农产品的查询、订购很少,并且农产品在上面的销售量完全无法与其核心产品的销售量相比。由此可见,互联网平台延伸到农业领域,虽然给农业的互联网化发展提供了平台,但是却在影响力上、销量拓展上收效甚微。

(二)质疑二:难以打开销路

传统的农产品交易市场在管理农产品交易、维持交易秩序、提供专业平台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且也用于足够多的力量来投入到网络平台的建设和管理上。但是面临巨大的网络平台竞争,由传统农产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而来的电商平台,如何打开销路却成为了最大的难题。一方面原来的市场客户还没完成网络平台购物的转换;另一方面要在各大电商平台中杀出一条营销路,却非常难。

(三)质疑三:难以扩大农产品企业平台的影响力

虽然很多农产品企业有实力来搭建网络平台进行农产品销售,并且能够吸引住一些固定的客户,但是这些平台的影响力有限,能够达到的农产品销量却只限于该企业自己种植的,这只是传统农产品企业延伸产业链的一种方式,突破原有的门店销售困境的一条出路,并不能够吸引住更多的客户,难以打开销路。并且太多的农产品企业各自为战,需要为搭建互联网平台耗费巨额的费用,对原本只需投入到种植的农产品企业而言,造成的压力很大。

四、构建新电商平台“互联网+”农业经济模式的建议

(一)建议一:打造电商平台“互联网+”农业的品牌特色

从对互联网平台延伸拓展到农业领域的模式质疑可以看出,这些平台上农产品的特色不够鲜明,销量拓展程度不够,被其他特色产品抢去了“风头”,因此应该在这些电商平台上注重打造“互联网+”农业的品牌特色。首先,需要借鉴这些平台上核心产品的平台营销经验,如京东上家电产品的平台营销经验,通过突出宣传农产品的特色,达到快速打开销路的目的;其次,需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在农产品板块模式上,进行优化,核心是突出农产品的特色和竞争力;最后,必须吸引更多的买家,到平台上浏览农产品网页,并成功进行营销。

(二)建议二:打破原有农产品市场的模式

要在原来传统农产品交易市场的基础上,突破原有的固定模式,充分发挥在农产品交易的管理经验,投入更多的精力到电商平台的上,通过吸引人才的方式,与其他电商平台合作的方式,打开销路。

(三)建议三:农产品企业联合搭建电商平台

从对农产品企业搭建互联网电商平台来销售农产品的模式而言,成本耗费大、影响力难以打开、销路问题成为了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因此建议有能力的农产品企业通过合作的方式,共同搭建起同类别农产品的电商平台,一方面能够减少农产品企业的成本,可以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农产品种植经营上,另一方面可以以多企业的共同努力,打开影响力,吸引到更多的客户,并且能够共享物流。

农产品商业模式篇(6)

【关键词】贵州 少数民族地区 电商 运营模式

一、贵州少数民族地区特色农产品特点

(一)资源优势

尽管贵州地处高原山地,喀斯特尽管贵州地处高原山地,喀斯特地貌发育强烈,生态环境脆弱,但其独特的地形地貌和多样性气候特色同时赋予了贵州丰富的特色农业资源。贵州拥有药用植物资源约4419种,占全国中草药品种的80%,包括天麻、杜仲等名贵地道中药材,以及烤烟、高粱、茶叶、辣椒、油桐、核桃等特色坚果,牛、香猪、乌鸡等特色禽畜。

(二)产业基础

近年来,近年来,贵州中药材、酿酒、茶叶、核桃、辣椒等特色产业发展迅速,拥有神奇、益佰、百灵、同济堂等知名药业企业,国酒茅台与酿酒文化,都匀毛尖、老干妈等知名企业及品牌,这为贵州特色农业资源的深度开发和产业全面拓展提供了重要平台。

(三)政策优势

《农业部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贵州特色农业发展的合作备忘录》提出,农业部将在加快特色农业发展方面给予贵州支持,帮助西南贫困山区和民族地区探索加快其发展的有效路子,并在资金安排、项目布局、体制创新等方面对贵州给予倾斜支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也明确指出,向农业的深度和广度进军,重点发展特色种养业、山地农业、设施农业和庭院经济,提高农民家庭经营收入。贵州大力推进特色农业产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

二、贵州少数民族地区特色农产品电商模式选择

(一)影响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选择的因素分析

(1)地域环境因素。对于同一产品同一经营主体,在国内和国外、沿海和中西部不同地区市场的物流网络、消费习惯、消费观念和消费水平以都存在差异,经营主体必须因地制宜选择适合自己的电子商务模式。

(2)平台因素。对于同一类型的产品,在淘宝平台和京东等平台的受众规模、平台信誉、平台转化率、支付方式等因素存在差异,甚至在同一大平台上的淘宝集市的普通店和天猫商城旗舰店也存在差异,他们的运作、收益方式大不一样,像淘宝普通网店大多是通过低价格低投入规模化的运作方式来获取收益,而天猫商城则更多地依靠塑造品牌和推广营销的高投入方式钱滚钱地获取更高利润。就平台本身而言,不同的平台的运作方式、服务水平存在差异,对经营主体的业务运作和科学决策都会产生影响,所以平台不同,模式上也会或多或少存在差异。

(3)产品因素。对于干坚果和生鲜产品,由于他们在运输、仓储、和消费的及时性等方面要求不同,对于物流条件和成本要求不一,在运作模式上自然存在差别。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成本、效率与可管理性)农产品规模化种植、集约化运营,不仅可以提高运营效率,而且可以降低边际成本,获得更多溢出收益。农产品电商运作模式的选择必须考虑上游产品供应是否规模化和自身运营的集约化程度来定夺。资本与风险因素(技术、实力与信任感)对于大部分农产品种植户都是很想通过电子商务将自己的农产品外销异地,以减少压货风险,并及时回收尽可能多的利润,但由于种植户群体里的大多数农民资金有限,不可能全部具备大型企业全平台混合运作的实力,也没有能力承担相应的风险。各模式电商平台的背后是技术和营销管理,需要相应的资本投入才能引入相应的技术和团队支持电商平台的运作。

(二)贵州民族地区特色农产品电商运营模式选择的建议

农产品运营企业或组织在选择创新农产品电子商漳J绞笔艿降挠跋煲蛩乇冉隙啵而这些因素对农产品电子商务运营模式的影响的效果不一,企业在进行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选择时可借鉴本文表或图中的因素权重数据信息进行决策。

(1)做好企业信誉与农产品质量。企业信誉与农产品质量对消费者体验的影响较大,在消费者体验为王的今天,任何电子商务模式都必须认真做好消费者体验,尤其重视企业信誉与农产品质量对电商模式选择的影响,在企业信誉不是很好时,农产品电商设计模式时可以适当借助政府的公信力提升自己的信誉。农产品质量则要从各个环节严格把关,要设计相关质量标准严格执行。

(2)考虑网站平台的易操作性与标准与规范的设计。农产品电商平台网站的性能的最主要影响指标是易操作性,其次是平台标准与规范,这两个因素影响到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的选择,对于缺乏标准与规范的农产品,其电商模式一定要加强相关标准与规范的建设。因为农产品涉及到千家万户的生活,网购农产品的消费者涉及到城市乡村、老人与年轻人,还涉及到很多农产品生产种植商,他们的知识层次和计算机操作水平不一,农产品运营商要根据自己的电商模式涉及到的用户和消费者设计自己的电子商务网站,使其对大多数用户都具有P操作性。

(3)充分考虑营销成本与营销效果。好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可以以最低的营销成本获得最大的营销效果,农产品运营商在选择电子商务模式要充分考虑营销主体工作的方便性,尤其要考虑不同模式的营销的成本以及营销效果的差异,根据这些因素选择适合自己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

(4)充分考虑农产品的特色和生产周期。农产品主体属性中,农产品的特色影响排序第一,其次是生产周期,农产品运营企业在选择电商模式时要充分考虑产品的特色与生产周期,一般地方特色浓厚的农产品可能适合在当地消费,其模式就需要围绕本地化设计,而全国范围内的特色农产品的销售范围就比较广泛,其模式又有区别,而生产周期也会影响到农产品的销售模式。

参考文献:

[1]李红,尚永华基丁供销社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研-以山西为例.[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02).

农产品商业模式篇(7)

关键词:农产品流通 电商化 P2C2B2F模式

引言

农产品流通关系国计民生,越来越引起大家的关注,近年经常出现农民的菜卖不出去,而市民抱怨菜价太贵的怪象。究其原因,就是我们传统的流通方式出了问题,流通环节过多,流通链条过长,急需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手段解决农产品的流通问题。本文从农产品传统流通模式的问题出发,深入分析了农产品流通电商化一般模式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新模式——P2C2B2F模式,以期为解决农产品流通的问题做出贡献。

农产品流通分析

(一)农产品传统流通方式以及主要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农产品流通主要采取“产地收购——产地市场集散——销地市场集散——商贩零售”的现货交易模式,这种模式弊端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市场化组织化程度低,生产者与购买方没有稳定的供销关系,无法通过交易次数的集约化和商品储存的集约化来实现规模效益,加大了农产品流通环节的风险;二是品牌意识淡薄,自身经营特色不突出,提供的服务简单,难以形成品牌效应;三是信息化建设落后,产供销等环节严重信息不对称,致使“谷贱伤农”式悲剧频发;四是流通环节过多,呈现出中介主体过多,产销流通链过长的局面。每个流通环节都要花费交易时间,产生交易成本,抽取部分利润,从而导致流通时间长、市场效率低、农产品价格节节上升。

(二)农产品流通电商化的作用

农产品流通电商化就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计算机为代表的电子手段服务于农产品的流通,实现农产品网上销售,有效连接农产品产供销体系的重要途径,对于农产品的流通有重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削减中间环节。传统中介组织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借助信息网络和购销网络,将规模小、经营分散、自销能力弱的生产农户组织起来进入市场,增加农户的市场竞争力, 降低经营风险。利用电子商务,为生产者和消费者进行交流创造了条件,供求双方信息获取能力、产品自销能力和风险抵抗能力大大加强,对传统中介的依赖性也大大降低,因此可以削减中介环节。但需要说明的是,电子商务可以减少中介环节,但不能完全消除市场中介,社会分工的必然性仍需要有专门从事农产品流通的组织。

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电子商务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这不仅能降低农产品流通的运输保鲜成本和时间成本,也能节约交易中介的运营费用及抽取的利润。另外,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生产者能直接、迅速、准确地了解市场需求,生产出适销、适量的农产品,避免因产品过剩而导致超额的运输、储藏、加工及损耗成本。再者,以电子商务中介代替传统中介能节约包括信息搜寻成本、摊位费、产品陈列费用、询价议价成本等在内的交易成本和因信息不通畅而带来的风险成本。综上,电子商务能够有效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

电子商务有利于消除农产品流通中的信息不对称。市场分割、信息不对称、缺乏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是农产品价格不稳定的主导因素。首先,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全国各地的农产品市场能有效联通,形成一个大市场。其次,农产品虚拟市场可以容纳大量的交易者,实现交易的集约化和市场的规模化。再者,电子商务的自动化也大大减少人工成本和人为干预,不仅使交易的边际成本接近零,而且让每个交易者都享有平等的信息获取和交易机会,保证了市场高度的透明性和公平性。总之,电子商务可以打破信息闭塞、市场割据的局面,为农产品流通创造公开透明的信息环境。

电子商务能有效拓展农产品流通的时空界限。传统的农产品交易会受到时间和空间的约束,一般都在固定的时间和固定的地点完成,电子商务具有24×7的全天候服务功能,再加上互联网的全球化特性,将使得农产品流通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为流通各方创造更为方便的交易环境。

(三) 农产品流通电商化一般模式分析

农产品流通电商化一般模式。电商化能够解决农产品流通中的一些问题,各地均有农产品电商化的尝试,总体来看,我国农产品流通领域电商化主要采取了信息模式、B2B模式、B2C模式、C2C模式、团购模式等五种模式,详细情况如表1所示。

上述五种模式各有优劣,对农产品的流通都发挥了一定的积极影响,然而,无论哪一种模式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流通的问题,农产品电商化急需创新思路,采用新的营销模式。

农产品流通电商化新模式—P2C2B2F模式

(一)P2C2B2F模式简介

P2C2B2F模式是以合作社(Cooperative)和农产品销售企业(Business)为中心,将分散的农户(Peasant)和分散的家庭(Family)整合,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电子商务活动,详细情况见图1。该模式适合于一般日常农产品的销售,有利于供求双方建立比较稳定的购销关系,做到按需定制,按量种植,从而有效降低农产品种植和销售的风险。

(二)P2C2B2F模式主要特色

组织化程度高。该模式依赖“双中心”即合作社(C)和销售企业(B),合作社可将分散的农民(P)集中,销售企业(B)可将分散的家庭集中,从而构成组织化程度相对较高的买方市场和卖方市场,规避一般交易模式中农民(P)或者家庭(F)组织化程度较低的问题。

按需定制,按量种植。在该模式中,对于大米,普通蔬菜等常规农产品,可由销售企业根据其服务的家庭的需求量向合作社按需定制所需要的产品种类和数量,然后由合作社指导农民按量种植,从而有效避免供求失衡的状况。

降低流通成本。该模式能有效减少冗余的中间环节,规避农产品种植和流通过程的风险,提高农民的抗风险能力,因此,能够显著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成本,从而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

信息沟通一体化。运用信息技术,可保障四大主体能及时在线交流,沟通信息,针对市场变化及时应对。

(三)P2C2B2F模式交易流程

P2C2B2F模式交易中,由销售企业(B)负责在线汇总农户需求,然后由合作社(C)组织产品的供给,从而保证农产品流通的批量化、便利化、高效化、经济化,具体交易流程如图2所示(F代表农户,B代表农产品销售企业,C代表农业合作社,P代表农户,L代表物流公司)。

(四)P2C2B2F模式实施的关键问题

必须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在电子商务交易中,信息化是最基础的环节,P2C2B2F模式能否有效运行,必须依赖于交易主体之间信息沟通的顺畅,因此必须在家庭、销售企业、合作社、农户构建起基础信息实施。

加快农业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长期以来,优秀的人才不愿从事农业,懂电子商务的农业人才更是罕见,农业电子商务人才短缺是制约我国农产品电商化的重要原因,对此,必须重视农业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一方面需要借助有关院校开设农业电子商务专业和农业电子商务课程,另一方面必须加强对年轻一代农民的电子商务培训。

须加强专业化的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物流是农产品电商化流通中不可回避的问题,传统的社会化物流主要针对大众产品,而农产品大多是特殊产品,包装、运输、仓储、配送等各环节一般都需要特殊处理,普通物流公司很难保证农产品的高效、安全配送,因此必须培育专业化的物流配送企业,为农产品电商化服务。

加快信用体系建设,降低“道德风险”。电子商务交易有其特殊性,高度依赖交易主体的诚信,而长期以来,我国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相对滞后,对电子商务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阻碍,因此必须从政府、企业、社会等层面构建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保证交易公正合法运行。

结论

农产品流通中存在着中间环节过多、流通成本高、信息化程度低、信息化程度低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电商化是一个重要的途径。但是,无论是传统的B2B、B2C、C2C、团购模式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笔者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新模式—P2C2B2F模式,P2C2B2F模式是以合作社(Cooperative)和农产品销售企业(Business)为中心,将分散的农户(Peasant)和分散的家庭(Family)整合,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电子商务活动。该模式具有组织化程度高、信息集成化等优势,适合于一般日常农产品的销售,有利于供求双方建立比较稳定的购销关系,做到按需定制,按量种植,从而有效降低农产品种植和销售的风险。P2C2B2F模式在实施的过程中,需要重点解决农村信息化建设、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农业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信用体系建设等几大关键问题。

综上所述,该模式对于解决目前的农产品流通问题,充分利用电子商务服务于农产品流通,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具有较强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为解决农产品流通问题拓宽了思路,丰富了手段。与此同时,农产品因为相对其他产品更加复杂,要解决农产品的流通问题,不是完全依赖电子商务可以解决的,更不可能依赖某种电子商务模式解决问题,因此,需要我们不断创新思路,不断用新的方式,新的模式来解决问题,为我国三农问题做出贡献,让农民更多分享社会发展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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