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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济文化精品(七篇)

时间:2023-09-22 09:50:32

社会经济文化

社会经济文化篇(1)

21世纪是一个全球普遍经济化的时代。对于这一点,已经不会有多少人再去怀疑或心存不满--我们现在其实就已经处在了一个经济社会的自行有序的发展进程之上,这个进程所展露的具体态势,就是以一种不可遏止的力量把我们直接引入新世纪的黎明;我们不仅已经亲身体会到这一力量的巨大强制性,我们也已经从这个经济社会最初的强势表现中产生了前所未有的物质成就感和精神自信力,并且期待着它能够给我们带来更为持久的收获。

当然,全球普遍经济化时代的最明显特征,不仅在于它有着直接的经济学意义,即它形成了一种物质高速增长的普遍效应,在社会物质形态的积聚与丰富方面提供了全球一致的发展趋势,为社会进步确立了广阔的经济前景。更为重要的,是经济化时代在强调自身物质层面的具体利益特性的同时,同样也产生了对于一种适应经济社会价值情势的文化体系的建构要求,亦即在社会的经济实践过程中成功地造就出一种新的人文态度、人文意志和人文实践。它表明,面对新的世纪及其时代特征,文化的建构必须能够提供一种有效的价值立场,从而为人类在新的世纪带来新的生活可能性。

因此,在我们探索、设计新世纪的文化建构策略时,在我们寄希望于新世纪的人文前景的过程中,我们首先应该对这种新文化的基本立足点、新人文的内在实践特性,有一种适合于经济化时代要求、满足人类在经济社会中普遍利益的总体把握和理解,在此基础上形成我们对于新文化的基本认识。

在我看来,对于"审美化文化"的建构,正是我们在思考21世纪人类生存与发展问题的时候,所寻求确立的一种全新的文化意识或曰文化理念。

这种"审美化文化"的核心,是在强调人类生存实践、生存需要的普遍性之历史前提下,在公正地对待经济社会的基本价值观念与人的日常生活的直接动机之基础上,充分张扬"爱、和平与美"的人类精神追求及其价值表现的平凡性与常态性,亦即在人的日常生活的形象之维上,克服那种形式化的美学意识形态,恢复人的具体生活的直观性及其感性魅力。

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说明。首先是"审美化文化"建构与"形式化美学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问题。我们所谓"形式化的美学意识形态",是指那种建立在文化一元性之上,以精神的抽象性、理性的至上性和审美的主观超越性为指归的古典形态的人文/美学体系及其价值标准。在这样一种人文/美学体系、价值标准中,人的生存现实的基本前提及其合理性,无一例外地都被制度化为理性权力的自律活动和结果;文化"正当性"的实现,在彻底拒绝了人的直接欲望的可能性、日常动机的必要性之基础上,仅仅是作为一种先在理性的规范展开与功能而存在并获得自己的合法化。尽管"形式化的美学意识形态"也赞美、有时甚至是高度诗意地想象了"人"的本体生存的理想之境;就像在柏拉图、奥古斯丁、培根、斯宾诺莎、康德、谢林、黑格尔等人,或中国的儒道释哲学那里,"人道"始终是一个令人倾心神往而又要求着不懈的真理性探求的话题。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在古典世界观或价值体系范围里,"人"、"人道"从来都不是一个具有其自身自然合法性的对象。 换句话说,对于精神抽象性的偏好,对于理性至上性的执着,以及对于感性有限性和缺陷性的理性防范和伦理超度,始终构成为古典体系中"人"与自己的文化的最基本的美学关系。也因此,在古典形态的文化建构、价值确立中,其美学形式只能是不断寻求一种哪怕在最直观的层面上同样对于理性至上性的有效叙事方法。如同我们在古典艺术体系中所看到的,感性的审美欢悦总是被牢牢掌握在理性强大而沉着的制约力之中,"不逾矩"既是艺术行为之于这种文化价值理性的最明确的表征状态,同时也是艺术体系本身作为一种美学意识形态的合法化功能的实现。如果说,在这样的美学意识形态中仍然存在着对于日常过程中人情世故的表现;如果说,在这样一种以理节情、以理辖情的文化制度中仍然保留了"人道"的追寻,那么,这种"表现"、这种"追寻",首先突出了"人"对"理"的服从与信仰,突出着理性的无尚威严及其冷峻庄重的审美效应。由是,在形式化的美学意识形态中,我们所看到的,便是一种排拒日常生活的生动性和世俗利益的具体性,直接连接着意志力的强化、伦理精神的无尽修炼与崇尚自我牺牲的"神圣"意识。

正因此,在古典的人文/美学体系里,其最常见、也是最基本的价值话语,就是"和谐"与"崇高"的理想性话语:"和谐"强调着"理" 节制"情"或"情"融于"理"的合法化实践;"崇高"则表达了个别性对群体性、个体对社会的自我主动牺牲的必要承诺与内心景仰。

一句话,作为古典人文/美学体系的精神守护制度,"形式化的美学意识形态"实际上已经把所有一切感性的存在过程、人的世俗目的性与需求,统统逐出(或者说是纳入)了理性的唯一合法的权力形态之中。一切超常规的、超个体的、超现实的东西,在理性的胜利欢呼声中被指定为一种精神的存在方式而获得了"人性价值"的褒奖。反过来,人的一切常态的、具体的、生动的东西则成了"无意义"的证明,并且被归入到"美/审美"的对立面而遭到遗弃。

我们所提倡的"审美化文化"建构,恰恰是要对抗于这样一种作为古典人文/美学体系之精神制度的"形式化美学意识形态"。事实上,在我们把" 充分张扬’爱、和平与美’的人类精神追求及其价值表现的平凡性与常态性"、" 恢复人的具体生活活动的感性直观魅力"理解为 审美化文化"的建构核心的时候,我们所力图表达的,首先就是一种极具现实意识形态力量的文化"反抗"--反抗理性以"历史"的线性形式对整个人类生活实践的引诱,反抗理性将那种以个体自我牺牲所换来的"和谐"与"崇高"当作人在现实中不可拒绝的光荣加诸我们的头上,反抗理性以制度化的强制话语把我们从享受生活的实际欢娱中拖了开去。可以这样说,寻求 审美化文化"的建构,所要求的就是;第一,个体与社会能够回到同一个价值天平之上,人们可以毫无顾忌地环视、搜求自己最普通平常的利益与满足;人是作为一个具体的存在,而不是处处体现为"理性的公民",不仅能够充分自觉到自身自然欲望的合法性,而且能够坦然面对社会的强制而勇敢地捍卫和实现自己的基本人性。第二,文化"审美化"的合理价值尺度,不是一种屈服于理性权力暴政的文化标准,而能够重新直面人的普遍的日常生活过程及其基本欲望;能够重新在文化价值体系内部肯定人的世俗情感的合法身份,从而以一种新的美学方式恢复人类对于"爱、和平和美"的感性体会,真正实现人与自身生活的直接同一。

这样,我们所意欲实现的新世纪中"审美化文化"之于"爱、和平与美"的体现,在根本上就是反对了古典人文/美学体系,即反对"形式化美学意识形态"的一种新的人文/美学形式。这样一种新的人文/美学形式,不拒绝理性、社会或群体的客观性,但它不会因此降低甚至否定人的感性合法性以及与之相联的人的存在的全面性;它并不拒绝人在精神理想层面上对于无限展开的和谐世界、崇高理想的心灵期待,但它不会将之视作人的存在的唯一根据,并且同样不会因此而放弃人在现实世界里对于自身世俗性权利的自爱与自尊、自信与自立。对于新文化的"审美化"建构来说,感性之维不是像它在古典体系中所呈现的那样是一个"被囚禁的无赖"形象;相反, "审美化文化"的建构目标,就是要恢复人与生活之感性关系的堂皇的叙事性魅力,使之成为人"活着"的现实根据。

还有一个问题要说明的是:"审美化文化"的建构在充分正视人的具体感性存在过程中,如何能够保持"爱、和平与美"的人类精神追求及其价值表现的平凡性与常态性?也就是说,作为一种新的美学形态的实现,"审美化"的具体实践形式又是什么?因为有一点是没有疑问的,那就是"审美化文化"不能仅止于对古典人文/美学体系的反抗或批判,它应当同时是一种具有强有力的建设的价值体现。"形式化美学意识形态"尽管有着种种片面性、反人性,但不可否认的是,它同样也有着特殊的建构功能,即它在长期的历史延衍进程中,不断地从自身体系内部生成了一种对于人、人的生活实践目标的直接规范力量,并且保持了这种规范力量的稳定性和制度化。对于"审美化文化"而言,我们要求的也是它能够为人的生活实践确立起具体明晰的规范性指向,以便文化的现实过程得以在这样的指向上形成持续的展开。

在我看来,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充分借助一种现实的实践力量,这就是现代经济社会的大众世俗性价值体系。事实上,古典人文/美学体系之所以能够产生出以理性为制约的价值形态,"形式化的美学意识形态"之所以能够成为一种有效的文化规范,在很大程度上,就在于其直接依赖了某种"精英社会力量"的不懈努力--作为一种将社会文化权力高度政治化和集中化的实践,"精英社会力量"本身的存在合法性正是直接建立在理性话语的极端排他性基础上的,因而它在自身实践中必定强调对于整个社会和具体生活活动中普遍人性与世俗情感的有效控制,以便保证社会规范的制定过程始终掌握在"社会精英"的手中--尽管这最终也只不过是少数人的文化意志体现。那么,与古典人文/美学体系相反对的"审美化文化"建构,同样应该为自己找到一种具体有效的现实实践力量。这里,我们必须指出,由于在很长的时间里,大众世俗性价值体系一直是被当作"真价值"的对立面、永恒精神/理性的超越对象而存在的,所以,我们把现代经济社会普遍的大众世俗性价值作为一种新的文化建构依据,首先就要破除世俗/超越、感性/理性、物质/精神的二元对立意识(一元文化形态的实质正在于通过强调这种二元对立性而将其中的一元加以了绝对化),重新审视世俗存在的价值指向,尤其是将它放在现代经济社会生活的具体过程中来确定其文化合法性维度。这样,在"审美化文化"中,一方面,感性力量将第一次真正作为一种文化建构依据出现在人的实践过程之中;另一方面,对于大众世俗性价值体系的借助本身,同样也产生出一种非常具体的文化可能性,即人的日常生活的现实满足为有效实现"爱、和平与美"的常态性与平凡性带来了直接成果。人的文化在这样的过程中,才真正是属于全体人的、亲切可感的和直接享受的。

于是,"审美化文化"建构将成为我们生活的自觉,而不是不能触摸的无尽等待;文化的"审美化"才真正确认着人的存在的全面性,而不是将人仅仅当作一个"被投入"的对象而想方设法为之设立各种各样的文化命令,最终却又导致了人与人的生活的严重分离。

当然,由于很久以来,感性与理性的对立、矛盾一直被人为地绝对化了;特别是,由于大众世俗性价值体系常常在反抗理性、反抗超越性的过程中存在一种将自身表象化的倾向,因而,"审美化文化"的建构,同样需要警惕成为另一种"形式化美学意识形态"的危险--感性力量扩张为社会文化实践中的绝对强制性制度,在拒绝理性之维的同时也把自己想象为一种无限的权力。在这方面,90年代中国文化景观已经给我们提供了一种参照:当经济社会极度膨胀的物质欲望仅仅作为一种感性消费力量腾空出世,当经济社会的大众世俗性价值体系成为整个社会中唯一的存在,文化的"审美化"便变异为丧失人之生存本体根据的虚浮"影像"--一种纯粹满足了人的感官嗜好、只是讨巧地表现了人"活着"的方式而不体现"活着"的内在目的性的生活"包装"。① 这种情况下,"审美化"过程便在实质上背离了它内在的人性全面的创造要求,"审美"呈现了它的直观物质形式却又再一次失去了对感性/理性、物质/精神、个体性/群体性之对立性的扬弃。质言之,倘若"审美化"仅仅成为一种感性形象而不是人的存在的文化证明活动(自我确认)的话,"审美化文化"建构就有可能重新落入制度化的强制性结构之中,在张扬人的感性合法性的同时却又导致了这种力量的本体基础的急剧的自行消解;人在获得了大规模的官能快乐的同时,却又失去了文化再生的创造能力。对此,我们在提倡"审美化文化"建构时,应当有非常清醒的自觉。

新文化的建构当然是对古典人文/美学体系的置疑或更新,但却不应该沦落为以一种形式的极端对于另一种形式的极端的简单代换。"审美化文化"建构将带来人的全面发展的新的可能性,造就出经济社会中新的人文前景--它不但是对人类物质生产与满足活动的一种积极回应,更是对人的生存整体性的积极肯定。

我们期待着新文化的诞生。我们迎接着新世纪的文化黎明在东方升起。

社会经济文化篇(2)

关键词:吉林市;文化文物景观景点;概况;利用情况;规划设想

吉林市是国务院批准的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文物古迹丰富,在全省以至东北三省占有重要地位。为加强对吉林市文化文物景观景点的规划和开发利用,发挥文物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丰富历史文化名城内涵,展示历史文化名城独特风采和魅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笔者想谈几点对我市文化文物景观景点的规划设想:

1吉林市历史文化景观景点概况

据调查,吉林市共有各类文化遗存1075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01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1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4处。

较有代表性的有距今230000~160000年前古人类居住址——寿山仙人洞遗址;著名青铜时代考古文化“西团山文化”的命名地——西团山遗址;我国东北最大的汉魏时期墓葬群、夫余王国前期都城——帽儿山墓地;高句丽北疆军事重镇——龙潭山山城;唐渤海国长岭府址——苏密城;金代开国元勋、尚书左丞相完颜希尹家族墓地;我国东北仅存的明代摩崖石刻——阿什哈达摩崖石刻;东北文庙之冠——吉林文庙;吉林省最大的寺庙群——北山寺庙群;清代祭祖圣地——小白山望祭殿遗址;东北第一座近代工业遗址——吉林机器局旧址;我国著名建筑学家梁思成先生亲自设计的原吉林大学教学楼和吉海铁路总站旧址;保存较为完好、典型吉林民居建筑——王百川居宅旧址等。

2吉林市重要文化文物景观景点利用情况

2.1阿什哈达摩崖石刻

它是明代永乐至宣德年间(1420年~1432年)钦委造船总兵官、骠骑将军、辽东都司都指挥使刘清三次领军至此兴役造船的地点,现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位于吉林市江南乡阿什村,除展示2处碑刻外,建立了《吉林明清船厂历史陈列馆》,向人们展示我市明清两代的造船历史和我市城区的演变史。

2.2吉林文庙

始建于清乾隆元年(1736年),建成于乾隆七年(1742年)。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吉林改设行省,移地拓建新庙,宣统元年(1909年)建成,现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除展示省内现存规模最大、等级最高的古建筑群外,制作了《孔子生平事迹展览》、《中国科举制度展览》、《东北三大怪展览》等基本陈列,对外开放。

2.3龙潭山山城

位于吉林市区东北,距市中心约7km,建于公元410年,是我国最北部的高句丽山城,现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山城内有城墙、“水牢”、“旱牢”、南天门等遗迹和龙凤寺等主要景点,目前龙潭山已辟为森林公园,对外开放。

2.4吉林北山寺庙群

位于吉林市区西北,“玉皇阁”始建于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关帝庙”始建于清康熙四十年(1701年),“药王庙”,始建于清乾隆三年(1738年),“坎离宫”初建于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现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寺庙群为宗教祭祀场所,对外开放。另外,北山碑林、北山烈士塔、北山烈士陵园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也以不同形式对外开放。

2.5丰满万人坑

位于吉林市丰满区白山乡孟家村五队的丰满东山上,1937年,日本侵略者修建丰满水电站,该遗址为修筑丰满水电站死难劳工埋葬区,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解放后,为纪念丰满死难劳工,建立丰满劳工纪念馆,展示了当时劳工“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悲惨的劳动、生活史实,对外开放。

3吉林市文化文物景观景点的规划设想

3.1西团山遗址公园

位于吉林市船营区欢喜乡吉兴村辖区内的西团山上。西团山遗址是东北著名的青铜时代(西周初至秦汉之际)文化遗存,由古代秽人所创造,是东北地区最早发现并命名的考古学文化——西团山文化的命名地。遗址主要由墓葬和居住址组成。从20世纪二三十年代起,国内外有关专家多次进行考古调查和发掘,出土了大量具有历史和研究价值的文物。

鉴于西团山遗址在新中国东北考古学上的重要历史地位和影响,拟将各类形制的墓葬、居住址发掘后进行展示,同时建立西团山遗址博物馆,使西团山遗址成为集科学保护管理、博览展示与研究基地为一体的综合遗址群体。西团山地区将成为吉林地区集文物保护、遗迹展示、旅游观光为一体的历史文化街区。必将促进吉林市的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成为吉林市的一处人文景观和经济发展的又一个增长点。

3.2吉林机器局旧址

位于吉林市昌邑区东局子街松江路11号,光绪九年建设完成。该局是三品钦差大臣边务督办吴大澂为供吉林、黑龙江两省武器弹药,加强边务,对付沙俄入侵而奏请修建的。清光绪三十一年,改建“吉林造币局”,生产出我国首批机制“厂平”银币,在我国近代军事、经济史上占有重要位置。

吉林机器局现建存厂房3处,角楼、围墙保存相当完好,可利用空间较大。应进行合理规划和修缮,建立吉林近代工业博物馆,其中包括吉林近代工业史展览和吉林城市建设展览。目前吉林市博物馆已对该馆的建立进行了规划。

3.3龙潭山山城遗址公园

位于吉林市龙潭山上,是高句丽北疆最重要的一座军事城堡,整个山形呈不规则多边形,四周高,中间低。城垣借山势沿山脊用夯土或碎石构筑,高矮宽窄不一,周长2396m。山城的西、南、北各有一门。现存“水牢”、“旱牢”及马面、马道、了望台、房址等遗址。龙潭山山城是高句丽中期建造的典型的军事城堡,是研究高句丽疆域和城池建筑的重要实物资料。

目前,该城址已经作为国家重点考古项目准备进行全面发掘。待发掘后,建立龙潭山遗址博物馆和龙潭山山城遗址公园,对城墙、马道、了望台、房址等文物本体和出土文物进行展示。

3.4玄天岭炮台遗址公园

始建于清光绪十九年(1893年)。是清末为抵御沙俄入侵所建炮台的遗址。建筑由炮台和弹药库两部分组成,现在其基址保存较好。

目前该遗址已经由吉林市园林管理处进行修复,修建了真武庙和避火图等。鉴于该炮台修建的初衷是为抗击沙俄入侵,吉林市在清末以来屡遭列强,建议在此地建立爱国主义教育展览馆,展示自康熙时期雅克萨自卫反击战以来历次抗击外来入侵战争中涌现出的英雄人物和感人事迹。

3.5明代阿什哈达造船遗址公园

位于吉林市江南乡阿什村。阿什哈达造船遗址是明代永乐至宣德年间钦委造船总兵官、骠骑将军、辽东都司都指挥使刘清三次领军至此兴役造船的地点。现有两块摩崖刻石,是明朝经略东北,经营吉林船厂的有力见证,现有“吉林明清船厂历史陈列馆”对外开放。

这里背依群山,面临松花江,视野开阔,既是吉林市夏季旅游热线,又是冬季雾凇的最佳观赏点。“刻石”周边及山间可规划开发仿明军事营地,设置中军帐、狩猎场、议事厅、兵营等设施,建造仿明战船及其他船只,明代阿什哈达造船遗址公园。

3.6帽儿山墓地遗址公园

位于吉林市丰满区江南乡永安村、裕民村和龙潭区龙潭乡天太村境内,总面积15km2。帽儿山墓地是吉林省已知最大的一处汉代遗存,分为4个墓葬区、两个遗址区。目前,学术界普遍认为东团山下的平地城——南城子是夫余王国前期都城。1989年~2002年,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此进行了较全面的钻探和试探性发掘,出土大量汉代遗物,初步确定埋藏有土坑木椁墓、土坑墓、土坑封石墓和积石墓等形制墓葬近万座。

目前,帽儿山墓地的考古调查发掘和研究工作还处在初级阶段,许多历史记载和学术上的谜团需要今后做大量的工作来进一步证实。作为与高句丽文化、渤海文化齐名的夫余文化,其历史作用和历史地位甚至高于前两者,通过考古调查发掘,并对各类形制的墓葬进行展示,在此基础上建立帽儿山遗址博物馆,展示出土文物。建立帽儿山遗址公园,其影响和效益可与集安的世界文化遗产——高句丽王陵相媲美。

3.7吉海铁路总站旧址历史街区(影视基地)

位于吉沈铁路435.01km处,是吉铁分局的重要货运车站。1929年吉林省长张作相为同日本人抗争修建吉海铁路的同时修建了吉林总站站舍。由我国著名工艺美术家及建筑家林徽音设计,世界著名建筑设计大师梁思成审定的具有德式特色的大型尖屋顶建筑。“吉海铁路总站”造型新颖独特,具有典型的欧式建筑,保存了我国20世纪二三十年代外来建筑风格,在国内现已不多见。

社会经济文化篇(3)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传统文化;促进;冲突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实行了30 多年的计划经济政策。此后为推动经济社会的快速进步,1992 年党的十四大创造性地把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结合到一起,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中国的市场经济就是有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1 传统文化在市场经济形成过程中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毛泽东同志曾说:“一定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1 ]中国传统文化是历史发展的积淀,不置可否的是:传统文化中的部分因素曾与我国的计划经济相适应,反作用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应运而生和不断建设,传统文化中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部分渐渐成为市场经济运行中的障碍,传统文化摒弃掉了一部分与市场经济发展不相容的因素,获得了创造性的转化和创新性的发展。

1.1 平均主义到“先富帮后富”

在中国古代社会的统治阶级、平民百姓中,“均田”“均富”“均贫”的思想弥漫。孔子的名句“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妇孺皆知,这种平均主义的思维方式代代传承。直到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在计划经济时期实行了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人们对平均分配产生了一种天然的认同感。平均主义的计划经济政策给经历了封建压迫、外国侵略以及绵延战争的中国人民以极大的精神鼓舞,使得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经济得到恢复发展,促进了经济社会的进步。同时,平均主义思想产生的进步作用是因时因地而论的。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平均主义的美好理想与现实的残酷在人们的内心产生了激烈的冲突,平均主义的束缚逐渐体现了出来:人民生活水平没有明显提高,个人的努力与报酬出现脱节,某些人还会因自身物质条件较好于他人而存在心理包袱,等等。在市场经济运行阶段,邓小平提出的“先富帮后富”思想受到人们青睐。“先富帮后富”思想意味着允许物质分配上的差别,人们可以在法律范围内从事经济活动率先实现富裕,再带动周围的其他人一起走向共同富裕,传统文化中的平均主义思想也不再受社会追捧。

1.2 “重义轻利”到“义利统一”

义一般是指道义,强调尊重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即公利。利在狭义上指物质利益,广义上包括一切功利。义利观早在古代西周时期就已经萌芽,但作为理论形态的义利思想则是在春秋时期才出现的[2 ]。在中国古代各类思想争鸣中,重义轻利思想逐渐成为主流。孔子在义利之间主张着“君子义以为上”,孟子主张着“去利,怀仁义”。西汉的董仲舒对孔孟的儒家思想进行了继承和发展,提出了“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自西汉时期起,儒家思想起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据了统治地位,儒家的“重义轻利”思想便逐渐发扬光大。历史发展到市场经济运行时期,人们正当的自我利益最大化成为不争的事实,传统的“重义轻利”已不符合市场经济的价值观念。正如邓小平指出:“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3 ]人们努力实现自己的个人利益又照顾到公共利益,“义利统一”就体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一致。

1.3 “随遇而安”到积极进取

“随遇而安”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思想之一,简单来说就是指人在任何环境下都能感到满足。庄子有言:“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朱熹在其书《四书章句集注・孟子集注・尽心下》中谈道“言圣人之心,不以贫贱而有慕于外,不以富贵而有动于中,随遇而安,无预于己,所性分定故也。”在古代社会,百姓们安贫乐道,对自己当下“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状况和社会地位感到满足。这种状态有利于社会统治的稳定,因而受到统治者的青睐,这与中国古代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也是分不开的。但是“随遇而安”的思想容易流于懒惰和庸俗。市场经济是竞争性的经济,无论人们是否愿意,都必须开拓进取,参与到各类竞争中,否则将会失去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这种积极进取意识最大限度地调动了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每个人的聪明才智都能得到发挥,这便是对传统文化中“随遇而安”思想的积极突破。

2 市场经济在传统文化积极因素促进下的发展和完善

中国市场经济不断取得发展和完善,这得益于各项方针政策的指导,也得益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积极因素作为无形的力量对其加以促进。这正印证了马克思所提出的:“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传下来的条件下创造。”[4 ]

2.1 市场经济建设受传统文化中的和谐思想指引

中国传统文化中一直崇尚“和为贵”和“天人合一”等和谐思想。在当今的市场经济建设中,必定要吸取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谐思想,使之服务于市场经济建设,否则市场经济将难以为继。和谐思想表现在市场经济建设中,就是追求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人际关系、人与自然关系。其一,在市场经济建设中,要兼顾效率和公平,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同时也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其二,中国市场经济中的竞争越来越激烈,难免出现各市场主体间的摩擦。传统文化中所提倡的人和人之间的“和为贵”思想有利于人与人之间消除信任危机并保持融洽关系,更好地进行经济活动。其三,传统文化中蕴含着“天人合一”的思想,认为人与天的关系是和衷共济的,重视在经济发展中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当前发展绿色生态产业就是在市场经济建设中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的充分体现。

2.2 市场经济环境受传统文化中的诚信思想熏陶

中国传统文化中历来重视诚信。孔子曰:“民无信不立。”孟子说:“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墨子言:“言不信者,行不果。”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传统文化中所倡导的诚信思想几乎关乎每一个人。其一,诚信思想成为当代公民认同的道德原则。诚信思想早已融入中华民族的血液之中,人们具备着良好的诚信观念,能以诚信为荣,以失信为耻。若每个人都能遵守诚信,将大大增强人们参与竞争合作的信心,还能降低市场交易的风险和代价。其二,诚信思想成为市场经济主体活动的行为准则。企业家和企业要努力树立信用,生产的产品要明码标价、货真价实,否则会影响其销售,更严重会影响企业的兴衰存亡。当前中国坚持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诚信法治化道路,正在不断完善符合市场经济需要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努力从根本上铲除失信行为,这将更加有力地保障市场经济环境的健康有序。

2.3 市场经济发展受传统文化中的自强不息精神鼓舞

自强不息精神最早记录于《易经》中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论语・述而》中有这么一句话:“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孟子・告天下》中也有名句:“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自强不息的基本内涵是:人的一生会遇到重重困难,所处的环境不会一帆风顺。但是要永远坚持不懈地努力,将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自强不息精神从古到今代代传承,造就了中华民族奋发图强、开拓创新、昂扬向上的精神姿态。在当今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个人秉承自强不息精神,追求提高自我能力,寻求激烈竞争中的一席之地;企业不断改进自己的设备和技术,以降低成本、增加利润,在竞争中占据主动优势。虽然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不够完善,同时还面临着激烈的全球竞争。即使面对经济发展中再大的风险和挑战,也要坚决靠自强不息的精神,顽强拼搏,努力突破重重困难和障碍,取得经济社会发展更广阔的空间。

2.4 市场主体从传统文化中获得现代管理智慧

在市场经济中商场如战场,经济形势瞬息万变,行业竞争群雄逐鹿,市场主体要想在经济活动中作出正确抉择,中国传统文化中就蕴含着大量现代管理智慧。兵家的孙子提倡“知己知彼”,就是要对敌我双方的情况了解透彻,才能在激烈多变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取胜地位。“水因地而制流,兵因敌而制胜”就是讲市场主体要根据敌情而制定战略战术,在经营活动中灵活多变,做到“先谋而后事”。道家最为核心的就是“无为”思想,华为公司创始人任正非认为“无为”思想是企业管理中的最高境界。管理者要做到不大包大揽,面对有才干的员工,不要干预他的具体事务,充分发挥员工的工作热情和聪明才智。这样反而可以使企业充满发展活力,以较小的管理投入获得较大的管理效益。除此以外,《中庸》中“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的观点,《墨子・亲士》中“缓贤忘士,而能以其国存者,未曾有也”的观点,都指出了人才的重要性,依然值得各类企业加以学习。现代企业注重人的因素,加强人才培养和储备,都是对这些观点正确性的证实。

3 市场经济与传统文化的现存冲突

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仍在继续,但是传统文化中的消极因素还未完全消失,这些消极因素与当前市场经济中的某些新观念相冲突。因此,必须要重视这一冲突现象,这对逐渐认清传统文化中不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糟粕部分,继续充分发挥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积极因素在市场经济发展和完善中的重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3.1 市场经济中的“服务型政府”观念与传统文化中“官本位”观念存在冲突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提倡建设“服务型政府”。政府要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摒弃人治思维,树立法治意识;摒弃特权思想,树立服务理念。但现实情况是,政府职能转变仍有不少阻力,一个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传统文化中的“官本位”思想仍在社会中弥漫。中国的封建专制时期长达2000 多年。封建专制期间的社会阶层结构划分有“士农工商”的说法,显著特点是官贵民贱、官尊民卑,即取得官职的人拥有较高的地位和较大的权利,这体现了浓厚的“官本位”观念并延续至今。这些“官本位”观念与当前国家倡导的“服务型政府”理念格格不入,阻碍了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经济社会的进步。

3.2 市场经济中的法治观念与传统文化中的人治观念存在冲突

“把经济的和政治的、宗教的和道德的、民政的和军事的许多权力都集中在一个人身上,是以亚细亚生产方式为基础的最明确无误的文化特点。”[5 ]这种文化特点就是指中国古代社会推崇的人治观念,即国家的君主或家族的最高统治者习惯用个人的意志来解决问题。中国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是法治,最根本的特征就是“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用来反对个人权力过分膨胀而对他人的侵犯。在法治经济中,人们的权利和自由受到保障,可以自愿、平等地进行商业活动。而传统文化中的人治观念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和专断性,这是目前制约市场经济法治化的一个重要原因。

3.3 市场经济中的公平竞争原则与传统文化中的“重公轻私”观念存在冲突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公”与“私”的观念总是蕴含着褒贬意味。“公”往往意味着高尚和先进,“私”往往意味着狭隘和片面。这种“重公轻私”的观念延续至今,使得国内的民营企业不能享受市场经济中的公平竞争原则。民营企业在发展中很容易受到国有企业挤压,特别是“当市场受到波动和价格控制的时候,就使得民营企业处于一个不利的弱势地位,尤其是在市场波动的情况下,它往往最先受到打击”[6 ]。并且还容易忽视对民营企业的保护,比如民营企业在受到产权侵害时难以找到有效的救济途径。最近一段时间,个别人甚至发表了一些怀疑、否定民营经济的言论,把现在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曲解为新一轮“公私合营”等,这些观点违背了市场经济体制下所有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原则。

4 充分发挥文化对经济的促进作用

马克思指出:“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7 ]中国传统文化有几千年的历史且没有中断,说明中国传统文化是能够与时俱进的。虽然中国传统文化在市场经济面前似乎显得先天不足,某些观念与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新观念存在冲突,但仍要尊重历史的积淀,借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完善的契机,更好地发挥文化对经济的促进作用,从而建立名符副实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4.1 站在市场经济的角度审视传统文化

其一,中国的市场经济从计划经济转变而来,对计划经济条件下所形成的价值观念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否定。例如中国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了以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为核心的集体主义观念。中国自古就有宗法血亲制度,本人认为这是集体主义观念的渊源。在集体主义观念作用下,中国的各类政策决策迅速且容易被人们接受并执行,降低了不少组织管理成本,充分发挥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把集体主义观念融入中华民族的血脉之中,可以形成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进而保障市场经济的顺畅稳健建设。其二,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是处于经济全球化背景之下的,经济全球化推动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交流,各种文化之间相互影响、相互渗透。中国不可避免地接触到西方国家价值观念。一些西方国家大力宣传“西方中心论”,认为西方价值观是优越的和“普世”的,他们在文化交流中推行着文化霸权主义,甚至一些国家试图通过文化渗透的方式达到颠覆中国的目的。面对这些文化交流中的阻碍,要坚决立足于中国传统文化中大有裨益的积极因素,树立高度的文化自信,同西方的错误思潮做斗争。正如所说:“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8 ]其三,在中国的市场经济发展和完善过程中,商品拜物教客观存在,并且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面对市场经济中的缺陷,要坚决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风尚,而社会主义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弘扬必须立足于中国传统文化。核心价值观中传承传统文化的优秀基因,如勤劳节俭、克己奉公、廉洁自律等人格操守箴言,这与市场经济追求物质利益并不矛盾,且在防止和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斗争中起重要作用,有助于净化中国市场经济的经济氛围,对于更好地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具有深远意义。

4.2 充分发掘传统文化自身的经济效益

社会经济文化篇(4)

[关键词]苏商;历史传统;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江苏

一、“苏商”的渊源是江苏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历史推动力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江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经济连续30年高速发展,年均增长12.6%,高于全国2.8个百分点;2008年地区生产总值突破3万亿元,比1978年增长34.6倍;人均GDP接近4万元,相当于5500美元,比1978提增长26倍;财政总收入接近7000亿元,比1978年增长113.6倍,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700亿元,增长43.7倍;销售收入过百亿元的企业超过100家,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49%;国有、民营、外资经济增加值占全省经济总量的比重分别达到37.2%、36.O%和26.8%;与220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贸易联系,2008年进出口总额达到4000亿美元左右,比1978年增长940倍,其中出口2400亿美元左右,增长574倍;外商投资企业达8万多家,世界500强企业有348家在江苏投资;境外投资项目1384个。今日之江苏,是东部发达省份和全国名副其实的“经济大省”,科教领先、文化昌盛、商贸繁荣、人民富裕、风气清明、社会进步。江苏全省面积10.26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600万,经济总量一直名列前茅,并拥有教育、文化、卫生、环保、安全等数十项全国第一。

在江苏这片神奇的热土上,“苏商”是明清时肇起于苏州太湖东、西山的“洞庭商帮”,虽然没有大进大出的经商技巧,却依赖着天赐的农耕时代的“鱼米之乡”,无需四处奔波,就能衣食无忧、殷实富裕。繁衍生息在这块土地上的江苏人,更乐意实践着一种男耕女织、田园牧歌式的理想,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商业文化和伦理精神,在自强、灵秀、包容、守规等内核中表现出一种典型的人文关照精神,尽管还带有明显的历史和地域局限性,但是“苏商”的开拓、诚信、精细与务实的精神,对江苏经济社会发展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兴“业”的传统历来是江苏地域最大的经济特征,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和重要的精神基础之一,也为当年提供清代十分之七的税收和十分之三的田赋和今日仅以1%的土地创造了全国超过十分之一的财富奠定了实实在在的物质基础。“苏商”精神在当代江苏的现实发展格局中也表现出一定的传承性,至今文化的烙印仍然存在于区域特征之中,成为江苏人的一种自豪感、认同感、归属感和使命感,向人们展示出那历久而弥新的人文背景和历史底蕴。

二、江苏经济社会文化的历史演进与发展脉络

据司马迁《史记》记载,早在远古时代,江苏还是地广人稀,火耕水耨,处于尚未开化的野蛮时代,就表现为文化英雄荜路蓝缕,艰辛创业,戡天役物,从蛮荒之地创造出一片新天地,如吴之泰伯、延陵之季扎、徐之彭祖,还有春秋时著名的春申君等,一直到近代形成了四个历史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先秦。中华文明是以华夏文明为主融合包括东夷、淮夷、百越等在内的各民族文化而成的集合性文化。在华夏民族兴起的同时,其他民族也在发展。夏商及其以前,江苏境内除北部一小部分属于华夏势力范围外,大部分地区为非华夏人所据。江北为淮夷,江南为百越,到商周交替之时,远离华夏各自延续的局面被冲破;子游从学孔子,传播了发达的礼乐文明;泰伯奔吴,带来了当时先进的中原文化,开创了灿烂的江南文化,结合百越民族建立了吴国;在范蠡的故里,婉转吟吴歌,一部“吴越春秋”演绎了千百年,书写了民族工商业的史诗,向世人展示了不朽的文明记忆;江北淮夷在以今天泗洪半城为中心建立了徐国,战国时,徐国渐趋没落而亡;现今江苏境内先统一于吴,既而为越,进而为楚,直到公元前224年并归于秦而成一统。

第二阶段:秦汉至东晋南朝。江苏在秦末汉初就已经得到较大开发,特别是以徐州为中心的淮北地区,秦末大泽乡陈胜、吴广一声号响,天下烽烟四起;三国的分裂局面使江淮成为南北政权争夺的焦点地区,孙吴定都建康,北方士族和难民大举南迁;东晋南朝,随着江南地区的大规模开发和入口大量迁移浪潮的出现,长江流域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开始领先黄河流域。

第三阶段:隋至宋。公元589年,隋灭陈统一全国是对金陵(今南京)为中心的江南地区的沉重一击;隋炀帝兴修运河,再次恢复了江北诸地区在全国的承南启北的地位;大运河的运行,使扬州、姑苏(今苏州)、山阳(今淮安)等地作为重要转运口岸进一步兴起,与此同时,南京、徐州却在衰落;江南经济中心转移到苏州;江北以扬州、淮安为中心的区域性特征初步形成;唐宋繁华的扬州城俨然是东南第一都会,成为财赋、漕运、盐铁转运中心,有“扬一益二”(益指令成都)之说,江苏在全国的地位已是举足轻重。

第四阶段:元至明清。元朝重修大运河,既加强了江南在全国的经济中心地位,也奠定了江北运河沿线在全国的运输枢纽地位,这种优势区位,造就了今日江苏南北共同的繁荣;明朝中后期,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中国最早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稀疏出现在苏州地区,这是中国近代商业开始兴起的标志;江苏的淮安、扬州、苏州与浙江杭州并称运河沿线“四大都市”,作为河道治理中心、漕运指挥中心、漕船制造中心、漕粮储备中心、盐运集散中心,奠定了“运河之都”的历史地位。

三、“苏商”的产生发展与基本特征

1855年黄河改道山东人海,运河年久失修,运力下降枯竭。1853--1864年太平天国鏊战东南,扬州、苏州兵荒马乱,最终天京(今南京)沦陷i源于江苏的上海开始逐步兴起。资本主义文明东来,海运安全度增高,漕运改为海运使运河风光不再,扬州的银号、钱庄东迁上海,苏州扮演的经济中心角色也转移到上海;虽然徐州因铁路枢纽而重新兴起,南通因达海通江而被誉为“中国近代第一城”,但随着津浦铁路的贯通,扬州、淮安开始衰落,由全国性中心城市降格为地区性中心城市,甚至县域中心城镇,对苏北带来的打击是致命的。

值得指出的是,“苏商”的崛起和发展特别是率先创办实业和创建新式学校表现得尤为突出,构成了近代中国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在素有“中国民族工商业四大实业家”之称的张謇、周学熙、荣宗敬、荣德生兄弟四人中,除周学熙外其余三人都在江苏。“苏商”曾经创造了巨大的辉煌,规模实力空前壮大,创办的实业无论数量和规模都引人注目,尤其是以张謇和荣氏兄弟等为代表的“苏商”风貌,崇尚实业、中西合璧、交汇融合、经世致用、重教崇文、兴办实业、兴办教育,形成了新的境界,铸就了工商精神,折射出爱国恤民的思想,走出了一条自己发展的道路,堪称民族工商业的翘楚,是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体现,对抵抗西方资本主义的侵略、促进近代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都有着一定的推动作用。上世纪50年代,毛泽东在与黄炎培、陈叔通等人谈及民族工商业时强调:民族轻工业,不要忘记张謇(南通);民族化工业,不要忘记范旭东(南京)。

所谓“苏商”精神,就是江苏籍和非江苏籍人士以及企业和企业集团,在江苏大地上生产、经营和进行贸易流通等经济活动所体现的商业文化和商业精神的结晶,既是商业道德的集中体现,又是经济活动的经验总结。其实质主要表现在:

社会经济文化篇(5)

毋庸置疑,公共文化服务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过程中处于重要的战略地位,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在个别领导干部的心目中,还没有把公共文化服务摆到应有的战略位置,这就难免出现“说起公共文化服务重要,干起来就忘掉”的情况;还有在一些人的观念中存在着一些模糊的认识,认为人的经济权利重要,社会权利也重要,谈起文化权利就觉得没有经济与社会权利重要,有意无意忽略文化权利的重要性,等等。凡此种种,都是没有正确认识公共文化服务战略地位的表现。

文化权利是现代公民的基本权利,社会成员是否能公平享有文化权利、是否能公平占有并享用文化资源、是否享有充足的公共文化服务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在推进文化公平方面做出了一定努力,我国文化公平有了一定进展,如广播人口覆盖率从1989年的73%上升到2005年的94.5%,电视人口覆盖率从1989年的77.9%提高到2005年的95.8%。但是,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依然不足,依然存在许多文化不和谐的现象,需要我们认真解决。

我国公民的文化权利实现度较低

主要体现在休闲与文化支出占居民最终消费支出的构成偏低,2005年,我国城镇居民用于娱乐文化用品与娱乐文化服务的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仅为6.62%;而1991―2002年,在韩国、日本、加拿大、美国、荷兰、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居民最终消费支出构成中,休闲与文化支出的比重分别为7.68%、9.65%、10.87%、9.62%、11.04%、12.70%和12.26%。我国公共文化基础设施较为缺乏,无法保证公民平等、便捷地享有文化资源,如纽约有图书馆204座、博物馆150座;东京有图书馆194座、博物馆160座;而北京2005年仅有公共图书馆25座,博物馆34座;上海仅有公共图书馆28座,博物馆25座。

文化发展出现了地区间的“鸿沟”、城乡“二元结构”与阶层间的“差序结构”

如中西部文化发展明显滞后于东部地区,农村文化发展滞后于城市,贫困阶层的文化边缘化等等。从地区文化差异的角度来看,我国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存在较大的文化差异。如2005年,东部地区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人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为1438.92元,而西部地区仅为960.92元,仅为东部地区的2/3左右。又如,2005年北京市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人文化娱乐服务支出为584.43元,而新疆为102.33元,仅为北京的17.51%左右。从阶层文化差异的角度来看,我国存在着不同阶层文化享受的明显差异,贫富阶层之间的文化不公平程度较高。如2005年,城镇居民家庭中最低收入户用于文娱用品的支出仅为43.28元,而最高收入户为874.88元,最高收入户为最低收入户的20倍。从城乡文化差别的角度来看,我国地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落后,公共文化资源总量偏少、质量不高的问题仍很突出,为农村服务的文化机构运转存在较大困难,公共文化机构运转乏力。

公民参与文化生活的缺位与不均衡并存

公民文化参与存在文化背景、受教育程度、社会地位、地域等差别,弱势群体如贫困户、农民工的文化权利不能得到充分保障。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农民工的文化生活依然单调乏味,相当数量的农民工很少参加文化活动,农民工文化权利的实现度较低;政府针对农民工的公共文化服务十分薄弱,一些地方将农民工排斥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之外,形成了针对农民工的事实上的文化障碍与文化排斥,积累了许多文化资本的欠账。

建设和谐社会,首先要建设和谐文化。我国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推进文化公平,确保文化服务供给面向全体公众,确保所有人平等地享有参与文化活动与从事文化创造的机会。要将促进文化公平作为重要的社会政策,要确定公民的最低文化指标,确定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和实行这一标准的条件;要消除文化贫困,减少文化不公平,使全体公民在利用文化空间、文化设施、文化工程等方面具有相同的参与度。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关键在于政府行为到位

公共文化服务的目标就是实现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文化权利。群众的文化公共需要构成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的动力与内容。这就要求政府研究群众文化生活的结构、指标、传播方式和内容,以及群众文化的发展趋势,为老百姓提供多层次的公共文化产品及服务,实现雅文化与俗文化、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外来文化与本土文化的相互平衡。因而,要以相应的公共文化服务指标来衡量政府文化工作的绩效,如某地区文化工作总量、人均占有文化设施的面积、人均参与文化活动的次数等等。

目前,我国公共文化事业的发展相对滞后,妨碍了我国精神资本与文化资本的积累。如1990年,我国共有公共图书馆2527个,2006年共有2778个,17年间仅增加了251个;1990年我国共有文化馆2955个,2006年,减少到2834个,不仅没有增长,17年间还减少了121个。而且,公民参与文化活动与文化创造比例较低,艺术表演团体发展滞后。1978年我国共有艺术表演团体3150个,1990年减少到2805个,2006年共有2866个,从1990年到2006年17年间仅增加了61个。针对这种情况,需要政府采取切实措施,要加大政府财政向公共文化领域的投入力度,要逐步将公共文化支出占政府总支出的比重提高到3%―5%的水平;要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体系,建立覆盖城乡的六级(国家、省、市、县、乡镇、农村与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体系、文化保障体系以及群艺馆、文化馆站、图书馆网络体系;要积极发展文艺类社会团体,积极发展文化产业领域的非公有制企业;鼓励社会弱势群体积极参与文化生活,自办文艺表演团体等等。总之,要通过这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文化事业的大发展,以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战略地位相适应。(作者系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社会经济文化篇(6)

关于知识经济问题,是我国学术界当前正在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但总的说来,讨论的重点主要集中于它的技术层面,很少涉及到它的社会文化层面。

什么是知识经济?现有相关文献的阐述大同小异,多是引用“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所下的定义。

我个人的认识是:“知识经济是工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深化,其基本特点表现为它是以人的创造性知识(广义理解的知识)作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从而使经济的发展不再属于资源依赖型,而转化为知识依赖型(依赖于人的知识的发展程度)。由于地球上的资源总是有限的,而人的头脑中的知识却可源源不断地开发出来,因而知以经济作为知识依赖型的经济,自然就可保待长期持续发展。”

现在的问题是:上述关于知识经济的界定中,广义理解的创造性知识怎样才能源源不断地开发出来呢?这就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问题,而胄先是一个社会文化问题。即涉及到“非人性化”(dehumanized)与“人性化”humanized)的问题,如果知识经济只涉及到非人性化的技术问题,那就只能称之为技术经济,而不是知识经济;

为什么这样说呢?这是因为,创造性知识是人的创造性思维的结晶,是人的大脑的产物。但任何人都不是一个孤立的人,而是作为“社会人”以至“文化人”而存在,总是生活在定的社会关系中。历史和现实都充分证明:人的大脑能个能独立自主、精神焕发地进行创造性思维,从而相应地产生创造性知识,是有条件的。也就是说,它首先同人们所处的大环境、人们所赖以生存的社会、经济条件有着直接的联系。这是因为,“创造性思维不同于一般思维,往往表现为具有超常性(不墨守成规)、它有个性(独出心裁)、富有开拓精神、独创性与灵活性。”而要使真正具有上述特征的创造性思维得以自由驰骋,从加使异彩纷呈的创造性知识得以源源不断地大量涌现,又有赖于与此相适应的催人奋进的社会大环境的激发和孕育才有可能实现。这也正是至今仍有许多人总是带着极其美好和仰慕的心情,追思我国公元前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争鸣的时代和西欧14世纪到16世纪文艺复兴时代的根本原因所在。因为这是中、西文化史上的两个黄金时代,都是真正的“思想大解放,科学、艺术处于大变革、大发展、大创造的时代,也是科学、艺术上英才辈出、群星灿烂的时代。”这两个中、西文化史上黄金时代所产生的订多出类拔萃的大师们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和闪耀的思想光辉,可以看作是他们所处的伟大时代精神的生动反映,至今仍熠熠生辉,令人无限敬仰。

关于创造性人才(具有创造性思维的人才)辈出与社会大环境的关系,我国晚清大学者龚自珍对此也有极为深切的感受。从他所写的一首脍炙人口的著名诗篇:“九州生气情风雷,万马齐暗诚可哀。我愿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材。”可以看到,其中的前两句充分反映了他对封建社会末期的思想禁锢压抑了创造性人才成长的无限惋惜和哀叹。而后两句则充分表达了”他强烈要求进行社会变革,为创造性人才茁壮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大环境的热切追求和无限向往,因而他的这一寓意极为深刻的诗篇,就是今天读来,也足以振聋发聩、发人深省。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发展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由于知识是人的头脑的产物,是同每个人的精神状态紧密联系的,因而它就决不可能是单纯的自然科学技术问题,而应首先看作是社会文化问题。发展知识经济,使它真正为人民造福,首先要尊重人的价值、尊重人格的独立和人的尊严,突出人的主体地位,做到以人为本、技术为用。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激发每个人的创造性思维,为促进知识经济迅速而健康的发展,提供无穷尽的精神和智慧的源泉。

二、知识经济的形成与发展同宏观与微观经济管理体制之间的关系

(一)从宏观上看

首先要明确,在我国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要形成和发展知识经济,是完全不可能的。我们可以设想,如果没有二十年来的改革开放,特别是如果没有1992年春邓小平南巡讲话的推动,以加速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扑面而来的以创造性知识为基础的经济将无法在我国生根、发芽和结果,从而使我国又将失去一次重大的历史机遇,即导致我国经济的发展将无法融入世界性知识经济发展的大潮流,而陷入步履维艰的困境。

那么,知识经济为什么必然会同我国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水火不容呢?

从社会文化观看,须从经济与文化的关系谈起。

关于经济与文化的关系,正如“毛泽东在其所著《新民主主义论》中说:‘一定的文化(作为观念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的社会和经济。’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中国一个新时代的开始。当时,根据毛泽东提出的‘一边倒’的国策,在经济上照搬苏联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其主要特点是:采用国家所有制,所有企业除极少数属于集体所有外,都属于以国家为代表的‘全民’所有,国家通过下达指令性计划进行‘大统一’的直接管理;在财务上实行‘统收统支,统负盈亏’,企业没有独立自主的经营权。经济体制上的‘大统一’,要求文化上的‘大统一’与之相适应。‘大统一’的文化,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上,表现出一元性、依附性和驯服性的显著特点。

一元性是指强调‘社会本位论’,个人作为社会整体的一分子,不应有独具‘个性’的自我追求,个人的人格独立和正当利益得不到应有的尊重,要求每个人‘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否则,就会被诬为‘个人主义’严重而受到批判。

依附性与一元性相联系,强调任何人不能游离于一定的社会组织之外,其工作和生活必须依附于一定的组织,从而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一个无所不包的层层依附于上级的金字塔式的依附网络。

驯服性是指强调个人对组织必须绝对服从,不容任何人在思想上和行动上有任何‘越轨’之处。要求人们以做组织的‘驯服工具’为荣。

这种‘大统一’的文化,一方面将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应遵循的道德准则和社会成员中极少数先进英雄模范人物‘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范相等同,严重脱离社会客观实际,势必导致‘假、大、空’风气的滋生和蔓延;另一方面,它对人的‘个性’的扼杀,也对社会成员主动性和聪明才智的发挥起到严重的窒息作用。”由此而形成的知识界“万马齐暗”的局面,怎么有可能为知识经济的形成与发展提供无限生机的精神动力与智慧源泉呢?

市场经济体制则与此不同。它是建立在自由而普遍的商品等价交换的基础上的经济。“等价交换”的原则,其基础是确认交换双方地位的平等,并不因金钱或权力、地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别。而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又有利于调动人类可贵的开拓进取、不断创新的精神,即我国优秀文化传统中“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周易·乾卦第一》)和“止于至善”(《大学·孔经》)的精神,这两个方面的结合,就表现为力求达到永无止境的更加完美境界的精神。经济生活中这种精神的发扬,有助于促进人的人本立场、主体意识和人性智慧的回归。从而可以为知识经济在我国的形成和发展奠定牢固的人文基础。

从以上关于知识经济形成与发展宏观基础的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到,它所涉及到的首先是社会文化问题,而不是技术问题。对有关问题如果不从社会文化的大视野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就有可能使人们的认识陷入机械论或工具论的泥潭而不能自拔。

(二)从微观上看

再从微观上看,在企业内部建立合理的权力结构,实行真正民主的、人性化的管理,借以为知识经济在企业内部奠定微观基础,在西方经济发达国家,也走了一段很长的弯路。本来西欧14-16世纪的文艺复兴运动(The Renaissance)和17-18世纪的启蒙运动(The Enlightenment)所倡导的“人本主义”和“天赋人权”的思想,已经促成了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制度的建立,使广大公民(citicens)至少从理论上看,在社会政治生活中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如可参与议员和总统的直接选举等等。可是,在企业内部,长期以来,所实行的仍然是纵向的专制独裁式的集权化管理,广大员工仍处于无权的状态,他们所进行的一切活动都为等级森严的官僚体制所控制。从而使广大员工在企业内部的主人翁地位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以及智慧和创造力,因受到种种压制而无法充分发挥。

如不彻底改变这种情况,知识经济在企业内部的落实自然无从谈起。

本世纪中叶以来,在西方企业内部兴起的“产业民主运动”(Industrial Democracy Movement)正是以彻底改变上述违反历史进步潮流的情况,作为其基本出发点。“‘产业民主运动’认为,企业内部传统的专制独裁式的管理等级制度所形成的管理权力结构,必须作重大的、带根本性的变革,使之与反映历史进步潮流的 ‘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相适应。即认为欧洲文艺复兴运动和启蒙运动所提出的‘人本主义’和‘天赋人权’的思想,不仅要体现在整个国家的政治、社会生活中,同时也应体现在企业的内部管理中。广大员工在企业内部管理中处于无权的状况必须根本改变,要在企业内部实行‘产业民主’,将原来纵向的专制独裁式的管理转变为横向(扁平式)的分权化的民主管理,借以使员工和经理人员处于平等地位,享有同样的参与权力,把人本主义、民主管理的思想贯穿于企业管理过程的始终。从而使企业真正成为一个民主的、人性化的组织(Humanized Organization)。只有这样,才能使每个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精神充分发挥出来。”为知识经济在企业内部生根、发芽、结果形成广泛的人文基础。

三、知识经济的形成与发展将对现行管理会计体系产生重大影响

社会经济文化篇(7)

〔论文摘要〕重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文化体系,一要找准这一道德文化体系构建的现实基点,明确这一道德文化的基本要求;二要妥善处理好相关的五种关系;三要积极建立市场经济主体的行为调控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使变革时代的道德文化建设落到实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给我国道德文化建设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如何重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文化,是当前需要我们深入探讨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文化建构的基本要求

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不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文化体系必然具有自己的特点。为此,我们首先必须讨论这一道德文化体系建构的基本要求。

1·必须体现市场经济的“共性”。我国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受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的支配,因而就有许多相应的运作规则。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那种只满足计划经济需要却忽视社会成员个人利益的道德价值观和行为规范体系,显然已经无法起到规范、调节人们行为的作用。在这一背景之下建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文化体系,应该与市场经济内在需要结合在一起,否则,道德的调节作用就无法显示出来。现代市场经济在其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系列适应社会化大生产,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促进社会进步的基本规范,这是人类集体智慧的结晶,并不反映特定的社会制度属性,它具有普适性,是同质文化。如产权明晰、自由择业、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契约观念、法治意识、效率意识、宏观调控、协调发展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精神文化建构,必须汲取、借鉴全人类创造的优秀文化成果。

2·必须突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个性”。任何社会的道德文化体系,都是由该社会的本质制度所决定的,具有一定的阶级性,我们所建立的市场经济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建构这一道德文化体系的一个重要依据就是必须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它必然要反映社会主义制度和价值理想的要求。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占统治地位的价值理想,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为核心内容的思想文化。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文化,应该是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的高度统一。这是当代中国先进文化建设的主旋律是保证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的精神支柱。其中社会主义是这一精神支柱的最高层次,集体主义是基本价值取向,爱国主义是普遍要求。

3·必须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经济主体的经济生活实践,是我们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文化体系不可忽视的现实“基点”。这就要求我们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提到治国方略的高度,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个新认识,其意义在于道德文化建设不再局限于对“法治”建设的补充、辅助,而是“德法并举”。“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是同样重要的治国之策、安邦之本。这一治国方略的实施,迫切需要我们从新的角度认识现阶段道德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自身发展的要求,概括、提炼、制定切实可行的道德原则和规范,使之在经济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1]

4·必须把单边求利意识转变为人己互利意识。经济活动是人与人之间的经济交换。这种交换应当遵守平等竞争和人己互利的原则。但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许多人认为只有损人才能利己,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产生了种种经济不正义行为,即“唯利是图+不择手段”行为,它违反了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经济正义则要求人们“图利+合理合法经营”。当前,我们必须积极培养经济正义精神,努力提高经济主体的道德品质。

5·必须追求“超越性”的道德价值。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有利于推动社会全面进步,有利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因此,应该形成一种“超越性”的价值追求。(1)把单纯谋利的动机升华为一种社会成就感和责任感。众所周知,经济行为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利益,但是一旦物质冲动成为经济行为的唯一诱因,经济活动就容易失去理性,人们往往只想从市场捞取什么,不想为市场贡献什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把大众利益放在首位,使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具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共同富裕而奋斗的高尚动机。只有这样,才能提高经济主体的文化品位,形成崇高的社会责任感把贪图享乐意识转变为一种追求生活价值的崇高理念。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必须走出享乐主义的泥坑,树立起“节俭才是美德”的崇高意识,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真正展现出崭新的精神风貌。

二、建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文化需要处理好若干关系

1·正确处理市场原则与道德原则的关系。市场所通行的基本原则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在追求最大利润的同时恪守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因此,这就有一个怎样处理利益追求的最大化与遵守道德规范的关系问题。我们是处在初级阶段上的社会主义,是发展中国家在市场竞争中,鼓励社会成员最大限度地获得经济发展的高效益,谋求最丰硕的物质利益。但是,市场竞争的固有缺陷和负面效应给我们的道德文化建设带来一定的消极影响。但是市场经济与道德并非“二律背反”。“自由市场经济中,‘经济人’追求利益最大化是以其道德为保证的,市场主体应该在人格上、法律上是平等自由的,离开了对他人利益的关心,市场主体自身的利益是难以实现的”。[2]

2·正确处理主导道德与多元道德的关系。我国的市场经济是一种多元经济形式并存的多元化经济,这就决定了经济发展的多极状态,加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等,决定了道德主体层次的多样性、思想状况的多极化,决定了我国现阶段不可避免地存在着道德的多元化,这种多元化的道德状况与我们所提倡的主导道德的关系,也是在建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文化体系时所必须关注的。我们在倡导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和“五爱”规范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道德的同时,还要承认多元道德存在的合理性,凡是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反映时代精神和丰富多彩的现实社会生活,有利于改善道德风尚、推动社会进步的道德原则和规范都有存在的价值。以“为人民服务”在职业生活中的要求为例,克己为人、无私奉献是为人民服务;勤实肯干、保质保量干好分内工作是为人民服务;以谋利为目的行为,只要手段合理合法,同样是以自己的劳动为人类创造财富而为人民服务。[3]

3·正确处理经济自由与奉法精神的关系。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今天,我们既要提倡经济民主与自由,又要提倡奉法精神。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经济主体自由进入市场,并在公正原则引导下自由竞争。经济自由包括自由择业、自由流动以及生产经营管理上的各种自主权。但是,经济自由不等于推行“极端利己主义”。经济自由在本质上是理性的,因为经济自由必须由伦理道德和法律制度来调控,没有奉法精神的监护,道德文化建设就会失去保障,经济自由将走向贪婪、无序的境地。

4·正确处理理想性与现实性的关系。任何道德文化体系的构建都应体现理想性与现实性的统一,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文化体系更是如此。黑格尔说过:“真实的理想并非应该是现实的,而乃是现实的,并且是唯一现实的东西。如果一个理想太美妙了,以至于在现实中并不存在,那么这个理想本身必定有缺陷。”[4]在现阶段的道德文化体系的建构中,我们必须彻底摈弃“左”的做法,一定要立足于大多数社会成员思想道德的实际水平,要将先进性的要求与广泛性的要求结合起来,对不同层次的社会成员提出不同的标准,而且就目前而言,最为紧要的是在现实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抓好最基本的具体道德原则和规范的实行,使之真正变为市场主体可以接受和履行的东西,从而发挥引导、规范、调节市场主体行为的作用。[5]

5·正确处理“经济人”与“道德人”的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人”与“道德人”的关系是人们关注的焦点。“经济人”与“道德人”既存在分裂性,又存在统一性:(1)“经济人”是“道德人”实现完善的物质基础。从道德发展规律来看,经济是道德的基础,道德随着经济发展而不断发展。“经济人”作为市场经济关系的体现,必然要成为作为道德关系承担者的“道德人”的物质基础。人为了满足生存需要,就必须进行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而为了满足生存需要就必须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从而产生道德需要。没有“经济人”的利益需要,“道德人”很难得以形成和完善。(2)“道德人”是“经济人”获利最大化的伦理保障。“经济人”要获得最大利益必须在有效运行的市场经济秩序中进行,维持和调节市场经济秩序的手段主要包括:市场制度、法律、政府的宏观调控和道德。如果把市场运行比作一辆高速运行的汽车,那么上述四种调节就好比汽车上的四个轮子。“经济人”好比驾驶员,离开了道德规范也许能跑出一段路程,但为此付出的风险成本将随之增大。缺少伦理道德的支撑,缺乏“道德人”的伦理要求,就会导致市场秩序紊乱,也就失去了公平和效率。反之,如果所有的“经济人”都讲道德,市场交易成本就会降低。

三、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的道德行为调控体系

1·建立规则系统。规则系统是道德行为调控体系的基础构件或指令部分,其作用是为人的行为选择明示方向,从“可为”和“不可为”这两个方面来规范人的行为。建构规则系统应该注重五个方面:(1)要有价值一律性。即各类规则均应以“自由、平等、公正”等市场经济社会价值原则为核心来建立,在规则系统内,上下规则之间,不同种类规则之间,相互不应存在矛盾。(2)要有全方位性。追求利益最大化是“经济人”的基本动机,因而这套规则系统要覆盖整个市场经济社会。(3)要有周密性。即规则系统对各种不正当谋利行为的认定与限制应尽可能地全面而细致,使之无规则上的空隙可钻。(4)要有及时性。随着社会体制或经济政策的调整变化,不正当谋利行为有可能获得一些新的规则空隙和机会,因此,禁止规则应“因时而化”,尽快予以弥补或完整。(5)要有可操作性。规则的制定应语义明确,标准清晰,可以量化,切合实际,便于施行。

2·建立传释系统。传释系统是道德行为调控体系的传导部分,其作用是将规则系统的内容向市场主体传达,使之普遍知晓。不仅要让他们知道哪些事情是不能做的,而且要让他们知道为什么不能这样做的道理,从而自觉地遵守规则。市场经济社会,是规则空前繁多的社会,仅基本规则和常见规则就为数不少,在此情况下,如果想让市场主体普遍记住并理解各种规则,显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唯一可行的方法是在规则传释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实行多样化的原则,即实现传释者、传播媒体和传释方式的多样化。传释者的多样化可增加传释力量,传释媒体的多样化可扩大传释面,传释方式的多样化则在传释者、传播媒体的多样化的基础上提高传释效果。

3·建立评价系统。评价系统是市场主体行为调整体系的反馈部分。其作用是注视市场主体行为选择动向,监察个人特别是市场管理者的行为方式,及时将现实生活中所发生的各种公开的或隐蔽的违规行为及其危害反映或揭露出来。所谓道德评价,是指人们在道德生活中根据一定的道德准则,对自身或他人已经发生的行为,以及其他道德现象所作的善恶性质及价值判定。它通过赞扬和谴责、鼓励和批评,示范劝阻,以肯定或否定的办法,使人们的行为纳入社会准则所需求的轨道。它被人们比喻为“道德法度”的审判。这里关键要形成的是强大的社会舆论,我们的宣传媒体是其中的主要力量。道德评价的标准要一致,不能在此处表扬的人物换一个场合成了嘲笑的对象;不能片面解释道德标准,或者为了引人注目,故意嘲弄甚至羞辱主流道德标准。如果这样,这种舆论不仅不能担负起道德评价的责任,反而会成为社会道德缺失的原因。建立道德文化评价体系,还要体现“道德有用”的观点。只有“道德有用论”得到充分体现,道德的内化方可进入良性轨道。

4·建立保障系统。要搞好道德文化建设除需要健全道德内部诸要素之外,还需要有相应的外部支撑——道德文化建设的保障系统。这就需要加强法制建设。保障系统是市场主体行为调控的运作部分,其作用是保证各种社会规则的实施,维护规则的尊严和权威性,仲裁各种行为争端,主持社会公正,并对各种违规行为迅速做出相应的惩罚。必要的惩罚有利于道德约束的“硬化”,有利于个体的道德意志上升到群体道德意志,有利于人们在遵守制度中实现从他律到自律、从必然到自由的超越。建立保障系统,需要对违规行为进行必要的惩罚。

有效的惩罚具有两个特征:(1)及时。必须予以惩处的不正当行为一经发现,就应立即惩处,以免其继续发生而危害他人或社会。(2)严惩。对不正当谋利行为的所罚要大于其所得,令其得不偿失。这样,才能把不正当谋利行为变成一种高成本、高风险的行为选择,使人们不敢轻易染指。另外,保障系统在结构上必须具备三个要素:一要有科学的运作依据或处罚条款。二要有严格执行者或惩罚人。通过严格执法,保护道德建设的良好秩序。三要有多种惩罚手段,包括经济的、法律的和行政的等,从而针对不同类型的不正当行为给予恰当的、有效的惩罚。[6]

参考文献

[1]、[3]、[5]陈延斌·建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体系论要[J]·道德与文明,2002,(2)·

[2]李桂平·论市场经济秩序的伦理建构[J]·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科版),2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