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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问题及建议精品(七篇)

时间:2023-10-13 16:07:10

资产管理问题及建议

资产管理问题及建议篇(1)

【关键词】医院;固定资产管理;问题及建议

固定资产是医院资产的重要组成项目,在医院资产总额中占绝对比重,它是医院开展医疗、科研、教学等各类活动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医院固定资产是反映医院经济实力和医疗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之一,医院固定资产存在形态决定着医院服务水平和发展潜力。因此,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对保障医院各项业务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医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医院国有资产更好的服务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医院绝大多数是公立医院,大部分医院管理观念仍停留在计划经济时期的模式上,资产管理分工不明,考核不严,管理人员缺乏积极性和责任心;没有建立起科学、高效的资产管理模式;在资产使用中节约意识和经济核算意识差,不计成本,效率低下;资产闲置浪费,账实不符等。

1、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不明确

首先,医院的固定资产管理没有统一的牵头部门,形成多头管理。财务部门管账不管物,总务设备等部门管物、管明细账,财务知识匮乏,各使用科室没有专职资产管理人员。在形式上,实行固定资产分部门管理,但资产专职管理人员不多,大都兼任其他工作;设备维修人员缺乏;各岗位职责不明确,没有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没有明确使用科室的资产管理责任。

2、固定资产核算方法不科学

按照现行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采用历史成本法计价,不计提折旧。资产负债表只反映固定资产原值,造成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的严重背离,不利于报表使用者了解固定资产的真实状况。医院的固定资产随着不断购买,余额越来越大,与之相适应的老化程度越来越高,却不能在账面上得到客观、及时地反映,造成固定资产价值严重失真。

3、固定资产购置缺乏可行性论证

医院为提高竞争力,都千方百计更新医疗设备。有的医院,在缺乏充分的市场调查,效益评估和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盲目投资购置医疗设备,常常使固定资产处于闲置或半停滞状态,造成资金大量浪费和资产的长期闲置。

4、资产处置随意性大

由于资产处置审批制度及程序不健全,维修工程师随意签批报废意见,部分医院仅凭资产使用者和维修工程师的意见,就可报废几十万的设备,导致资产随意处置。

5、审计监督不力

医院管理者长期以来注重于货币资金的管理,忽视实物形态的固定资产管理,没有形成一整套完善的内部控制、监督管理制度。目前医院从事专业审计人员普遍较少,有的医院甚至将内审工作合并到财务部门,致使审计监督的质量失去保证。

二、改进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建议

1、制定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制定和完善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医院资产管理工作的一项基础工程。医院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一整套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由于医院固定资产种类多、使用部门分散。必须从医院实际出发,建立“三账一卡”制度,做到财务部门有账、财产管理部门有账有卡,使用科室有卡有物,保证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制度,医院固定资产购入后,资产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验收入库工作,严格出入库制度,对固定资产要分门别类、专人保管,做到入账时有验收、领用时有登记,防止漏报、漏记现象发生。完善固定资产报废制度,要严格按报废程序的相关规定,全面审查报废手续,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技术论证,确定资产是否报废。严格资产清查制度,每年至少对医院资产进行1次全面清查,清查小组自下而上以物对账,自上而下以卡对物,对各科室财产物资进行全面清查,对清查中发现的账实不符现象要查找原因,明确责任,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处理,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落实资产管理奖惩制度,对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和保养人员进行考核,对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善的进行处罚,对效益突出的科室和个人进行奖励。

2、落实固定资产管理责任

建立固定资产三级管理模式,明确责任,制度到人。第一级是固定资产管理中心,人员可由院长、分管院长、财务负责人等组成。管理中心负责全院的固定资产管理。第二级是职能管理部门,这一层负责承上启下,是固定资产管理的关键环节,应指派责任心强的负责人,要分科室、分部门设立明细账,建立卡片,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购进、领用、维修、报废毁损情况。职能科室定期与领用科室核对,达到账卡、账实相符。第三级是固定资产领用部门,应设专人保存固定资产卡片,资产的领用、维修等事项由专人签字负责,定期盘点和对账,人员调动时及时移交。

3、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

目前,医院正逐步使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来进行医疗设备和财产物资的管理,可以更规范、更准确的进行固定资产的管理和账务处理。利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把各部门及职能管理部门的终端链接起来,真正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使医院管理者能够对全院的固定资产的分布、使用情况一目了然,从而为医院的管理、发展计划、决策提供有效的依据。

4、实行成本核算,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

医院应积极推行院科两级全成本核算,将固定资产折旧纳入科室成本范围,实行固定资产有偿占用,通过成本核算促进科室重视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利用,树立起投资要有回报,占用资产要交费的成本意识,用经济杠杆调节医院资金的投向,优化卫生资源的配置,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

资产管理问题及建议篇(2)

一、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国有企业资产利用效率低下在我国国有企业中,重复建设严重,即不断地重复购置机器设备等,资源配置极其不合理。此外由于缺乏生产过程中的有效规范的管理,大量国有资产出现闲置,这种现象使得国有资产的增值受到了极大地限制。国有资产闲置有两种表现方式:(1)在经济发展迅速、繁荣时,为了追求更大的经济利益,无限制的扩大企业规模,造成“产能过剩”,不合理的产业和产品结构使得经济发展过热期后的国有企业设置大量闲置,闲置率和资源浪费率增高。(2)在市场经济处于衰退阶段时,国有企业不能根据经济发展变化做出相应的生产调整,造成企业生产活动大量全部或部分停止,因此产生了大量闲置不用的生产设备。数量众多的闲置设备还要耗费一笔巨大的人工看管费,除此之外,为了刺激经济,企业往往还会淘汰大量的半旧设备,并购进新设备,造成了极大地国有资产的浪费。

2国有企业资产流失严重目前我国国有资产不仅存在着严重的浪费,流失问题也十分普遍。造成流失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总结起来主要由以下几点:(1)资产的经营性质的不合理转变,如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2)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3)对无形资产重视不够,导致其严重流失;(4)国有资产处置不规范;(5)管理、生产等方面的决策失误,会使得企业产生大量无效资产,从而造成资产隐性流失。

3国有企业资产日常管理不规范国有企业的管理不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呆、坏账。在我国国有企业中,呆、坏帐普遍存在,且额度大。这是因为企业为了增加企业经济规模,不断地扩大生产,赊销成为增加销售量的常用销售手段,但由于国有企业的评估只关注销售指标,管理者不重视的资金回收,大量资金难以回收,呆、坏账也逐年累增,加之缺乏最低营运成本的信用政策,国有企业的营运成本增加。二是国有企业存货管理不不合理。在存货收发过程中缺乏准确的计量或检验、长期不盘点清理过期存货,造成存货量造成账、表、物不符。此外,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无法改变财产丢失、损坏、被盗现象。

二、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建议

1针对国有企业闲置资产处置及再利用(1)开展租赁业务,使闲置资产能够被重新利用。国有企业重组改革过程中,会淘汰一大批闲置的设备,这些设备多数都是还有可利用价值的,都还能够再次投入生产。为了这些设备能够被再次利用同时为国企带来经济收益,企业可开展租赁业务。通过租赁市场不仅可以使得闲置资产再利用,还可以获得一定的资金,有利于缓解企业重组改制之后的资金短缺,促进企业经济快速发展。(2)实行个人承包,减少企业投入。鼓励个人承包国有企业前沿产品淘汰的仍具有良好的生产性能和外观的闲置设备。除此之外还可以承包企业改制重组后产生的过生厂房等,减少企业的投入。(3)进行资源再配置,发挥资源最大效能。在国有企业中,母公司要时刻掌握各子公司的生产发展状况,及时的在国有企业内部进行资源设备的再配置,即将闲置资产在国有企业内部各子公司之间互相调剂,相互调进拨,使得国有资产最大的效用,资源配置更合理,从而增加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提高其生产能力和增强抗风险能力。(4)进行资产置换,节约资金。国有企业可将闲置资产换置成目前生产急需的存货或设备,即用资产换资产的非货币易,不仅可以使得闲置资产发挥其效用,还为企业节约了流动资金和设备保管成本等开支。这也是现代企业优化资产结构的主要方式之一。(5)面向社会,公开拍卖。企业经营不善,破产或倒闭后,会留下一定的闲置资产,为避免资源的浪费和出于固定资产变现的考虑,可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拍卖。除此之外,企业还可以将厂库中过时的存货在市场中进行降价拍卖,以增加企业的可用流动资金,优化企业在社会的大环境中的资源配置。

2规范交易行为,建立对外投资担保的内部控制制度(1)规范产权交易行为。从根本上解决腐败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不仅要有决心,还要有制度上的保证。为此,国家建立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制度和监管监管制度来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这种制度性的要求降低了企业改制过程中的暗箱操作,使得改制程序透明化、群众共同监督,减少国有资产流失。(2)建立企业对外投资和对外提供担保的内部控制制度。首先,国有企业在开展对外投资业务时,对于主要负责人要做到权责统一,合理设置岗位结构,必须要有岗位间相互监督的机制。其次,员工实行岗位轮换制度。严格规定审批人员的工作范围和权限,严禁越权审批。经办人要严格遵守审批人员的批准意见进行权限内的投资。若经办人发现审批人越权审批,则应及时拒绝办理该业务、向审批人的上级部门汇报状况。此外,对外投资、担保业务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可以规范企业人员的对外投资和对外担保行为。最后,重视对外投资风险,进行投资决策的可行性评估,增加对外投资成功几率。

资产管理问题及建议篇(3)

关键词:固定资产管理;计提折旧;科研经费

中图分类号:F830.4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6-0090-02

为适应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和高校改革与发展的需要,财政部对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进行了全面修订,拟定了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的基本理念是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适当引入权责发生制,同时兼顾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的信息需求。与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比较,征求意见稿对固定资产核算的变化,是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之一。为了真实反映资产价值、合理确定教育成本、实现固定资产的补偿和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与资产管理的结合,要求高等学校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以下结合笔者工作实践对《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固定资产相关内容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见解和建议。

一、《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对固定资产管理的影响

(一)征求意见稿体现了固定资产管理改革的要求

高等学校固定资产是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实现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征求意见稿将会计核算基础从现行的“收付实现制”调整为“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增设了作为“固定资产”备抵类项目的“累计折旧”、因设备修缮及安装而暂时不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在建工程”、因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毁损等处置核算的“固定资产清理”、反映固定资产清查结果的 “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并考虑到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的特殊性,增加了“文物文化资产”一级核算科目。同时,在原有“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中增加了“出租出借或作为担保的固定资产,应设置辅助簿进行登记” 的内容,并要求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评估价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等在“其他收入”科目中进行核算。征求意见稿同时完善了会计报表体系,增加了《现金流量表》,补充了与固定资产管理相关的报表项目,规范了报表附注的披露内容,使得会计报表中固定资产内容更完整、更真实。上述内容和规定从会计核算的价值方面体现了固定资产配置、使用、补偿、清查、处置等管理环节,是对固定资产的全面、全过程和全方位的价值管理。有利于固定资产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与资产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的结合,有利于固定资产的绩效评价。体现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具有较强的科学性。

(二)计提折旧是固定资产真实性和教育成本合理性的反映

首先,计提折旧是为了真实反映固定资产价值。现行高校会计制度把“固定资产”的对应科目“固定基金”归在净资产类,由于不计提折旧,资产负债表中的净资产并不能真实的反映学校的净资产。其次,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是为了合理确定教育成本。固定资产折旧是教育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反映了培养学生的固定资产消耗程度。最后,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也为固定资产的预算提供必要的编制依据,是实现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相结合有效手段。因此,征求意见稿取消“固定基金”科目的同时,在相对应的支出科目下增加了“资产折耗”二级核算科目,用以反映固定资产损耗的补偿情况。

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应该说,《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在设计上已经有所突破和创新,内容也更加全面,具有较强的科学性,但有些问题仍需要深化和进一步完善,以下是对相关方面问题的分析。

(一)固定资产的补偿机制有待完善

征求意见稿对固定资产的补偿依据,是以计提折旧的形式,通过 “教育费用”、“科研费用”、“管理费用”等费用核算科目下设的“资产折耗”二级科目核算来归集体现。高等学校当年“资产折耗”科目的借方发生数应作为下一年度新增固定资产预算编制的参考依据。但从高校的实际情况来看,“资产折耗”科目的借方发生数并不能作为下一会计年度新购置设备预算编制的参考依据。对于科研经费所占比重较大的高校尤其如此。由于科研经费具有项目期限较短、年限不一、个人使用和用途专一等特点,使得科研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不一致,由此形成的“资产折耗”不能真实地反映科研用固定资产的补偿结果。进而导致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的相对脱节,影响高等学校的新增固定资产年度预算的科学性。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要求来看,固定资产的补偿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固定资产折旧与无形资产摊销的起始时间有待统一

征求意见稿规定“高等学校一般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而言,征求意见稿规定“高等学校应当自无形资产取得当月起按月计提无形资产摊销”。上述规定有悖会计的一致性原则。

(三)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标准有待统一

目前,教育部将现行的固定资产分为十六类,而财政部则将其分为十二类,双方的分类标准存在较大的差异,给固定资产的明细分类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同时,高校的资产管理部门每年直接向教育部上报两次年度资产决算报表,一次是按财政部的要求上报,另一次按国管局的要求上报;同时,通过财务部门按教育部的要求间接上报年度资产决算报表。由于固定资产分类标准的差异和上报要求的不同,资产数据的利用率大大下降,报表的上报难度加大,并导致三份报表存在不一致和不可比的情况。而高校现行的固定资产既没有统一分类标准,也没有明确的折旧年限标准,与征求意见稿的改革不配套。

(四)家具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价值标准有待明确

征求意见稿规定“固定资产是指高等学校拥有的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不含一年)、单位价值在2 000元以上、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有形资产”。征求意见稿同时作了补充说明“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从上述规定和补充说明中可以看出,作为固定资产确认的条件为,价值标准和年限标准同时满足,但在价值标准不满足的条件下,满足年限标准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在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的会计六分类中,文物和陈列品不提折旧;图书可作为满足年限标准的大批同类物资的固定资产管理;但一般设备中的家具怎么管理?征求意见稿没有明确规定。如果按上述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将有大量的家具资产因价值标准不满足而游离于固定资产管理之外,这既不利于固定资产的真实反映,也不利于高校财务信息的可比;如果按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则缺乏规范的价值标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有六大变化,其变化的核心只有一个:确保高等学校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可比。因此,制定家具的价值标准是实现上述目的的有效途径。

三、对《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征求意见稿)固定资产管理的建议

(一)采用代管转存的方式,实现科研经费购置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对于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采用固定资产规定的折旧年限标准。在第一次计提折旧的同时,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科研项目存续期不一致所产生的后续应计提折旧总额一次性计提到“其他应收款”科目下设的“应收科研计提折旧与累计摊销”二级科目借方,“代管经费”科目的贷方,达到科研项目指标转存的目的。科研项目结题后,按正常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每月计提折旧的同时,同金额冲减“其他应收款”和“代管经费”,直到计提折旧与转存科研项目指标同时完成。考虑到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实施后,以前年度的固定资产已在购置时全额补偿完毕,建议只对新增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补偿。

(二)统一固定资产折旧与无形资产摊销起始时间

考虑到高等学校经费使用的特点,尤其是存在科研风险的可能性,采用会计的谨慎性原则,建议对于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均采取当月计提折旧的方式。

(三)统一固定资产分类与折旧年限标准

正确确定高校固定资产分类与折旧年限标准是实现固定资产补偿机制、合理确定教育成本、实施固定资产绩效评价的前提条件。因此,建议财政部、教育部、国管局根据高等学校的实际情况重新制定或修订统一的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标准,完善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相关配套制度。

(四)规范家具作为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

科技的发展和生产工艺水平的提高使得家具的材料、质量和价值呈现多元化的趋势。传统的纯实木家具分化为实木、钢木和板式家具等。对高校而言,由于家具的使用者多为学生,使得高校在购置环节大量选择板式材料家具。目前,高校大量的板式学习用桌价值集中在150元~300元之间,使用期限不超过两年;另有数量较多的学习用椅子价值低于100元;有些椅子、凳子的价值在50元以下。致使大量的低值、容易损坏的家具管不好也管不了。从高校的执行情况来看,多数高校根据本校的情况规定了家具的价值标准,只是相关高校的价值标准不同而已。如果说设备的价值标准由500元提高到2 000元体现了与时俱进的合理性要求,那么,家具价值标准的确认也应该是合理的。因此,建议由教育部参照设备的价值标准,统一规定家具的价值标准,以实现资产数据的可比和家具资产管理的简化。

参考文献:

[1]财政部,教育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Z],1998.

[2]财政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 [Z],2009.

资产管理问题及建议篇(4)

摘 要 本文通过对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及建议。以此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并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关键词 行政事业单位 固定资产管理 问题 建议

固定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总量不断扩大,固定资产占单位总资产的比重相应的也越来越大,如何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已经成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通常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以及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要作为固定资产管理。近年来,不少行政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管理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资产管理意识淡薄、财产账实不符、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等现象。这些情况严重影响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阻碍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为此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刻不容缓。

一、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固定资产管理的意识淡薄

在平时的财务管理中,由于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受重钱轻物,重购置轻管理思想的影响,平时只关心固定资产的使用而忽视了固定资产的管理。虽然近年来通过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产核资,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得到进一步的规范,但长期以来形成的固定资产管理意识不强的情况并未完全改观。固定资产管理意识不强是导致单位固定资产闲置、流失、浪费等现象时有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2、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有些单位没有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明细账,财务会计资料不能真实的反映和有效控制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实有固定资产相差甚远。甚至还有部分单位办公楼早已竣工投入使用多年,仍挂在往来账上,没有按照财务制度规定清理入账。还有新购置的固定资产不能及时、正确地账务处理,如新购的固定资产只作经费支出,使其资产直接在账外,失去控制;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没有及时办理相关核销手续,长期挂在账上,名存实亡,造成有账无物。

3、固定资产管理体制不健全

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需要各方面的有效衔接,不仅要有金额核算,而且要有数量控制,固定资产数量金额核算需要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的通力合作。但由于许多行政事业单位未建立起完善的内部控制、制约机制,使内部各部门之间缺少相互的制约,无法保证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置于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之下。

4、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基础工作薄弱

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的采购、领用、保管、报废、清查等程序不健全,平时只在会计账面上做出反映,缺少实物登记台账,固定资产领用没有记录,手续不完备,造成固定资产资产管理责任的不明确。固定资产毁损、报废、变卖、转让时,没有按规定的程序报经审批,自行处理,不严格履行规定的程序,账务处理也不及时规范。尤其是对固定资产缺乏定期的清查盘点,日常管理工作薄弱。

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建议

1、强化固定资产管理意识。

要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强化资产管理的观念。固定资产是主要资产之一,要从思想上认识到固定资产的地位和作用,树立资产效益意识。单位领导要真正承担起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这是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薄弱的关键所在;此外还要增强财务人员及资产管理人员责任意识,日常工作中自觉遵守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保证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2、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

要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水平,就要制定科学规范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国家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一整套完备的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的采购、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健全固定资产的入账手续,保证账账、账实相符,完善固定资产的台账登记等管理账簿的建立。对登记入账的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一旦发现账实不符、盘盈盘亏都要及时整改,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对出售、报废处置的固定资产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3、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体制。

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的工作。庞大的资产仅仅靠财务部门进行管理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实行全员和全过程管理,才能管好用好固定资产,发挥其应有的效益。要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网络,形成单位固定资产综合协调管理机构、各类固定资产使用科室部门、资产使用人员,分工负责、管用结合、统一领导的固定资产管理局面。要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机制,明确责任人,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范围,层层分解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并真正落实到人。固定资产管理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因此,也必须重视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队伍建设,要选拔和造就一支思想正确、作风踏实、责任心强、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善于管理的固定资产管理队伍,加强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力度,努力提升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业务技能,保证固定资产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资产管理问题及建议篇(5)

关键词 交通部 事业单位 固定Y产 问题建议

交通运输部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价值几万、几十万乃至几百万的专业仪器设备到价值几百元的办公用品等等不一,是事业单位履行各项职能、维持正常运转的重要物质基础。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在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中,固定资产的各项管理制度形同虚设,资产管理各种问题层出不穷。

一、交通运输部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现状

(一)资产的定义

交通运输部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部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投资等。主要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或者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资产管理管理机构

国家层面来看,在国管局内部由资产管理司负责具体工作。对于交通运输部来讲,部机关本级和部机关服务中心的资产管理工作由国管局负责。

从部属层面看,按照职责分工,财政部的资产管理司、经建司、文资办分别承担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文化出版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交通运输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宏观层面存在的问题

1.国有资产管理中仍存在多头管理。现阶段,部属各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财政部、交通运输部、部属系统单位(包括长航局、海事局、救助打捞局、船级社等)分级监管,各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但是不同部门对应由哪个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权利的问题有不同理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仍存在多头管理、相关部门职责权限界定不清等问题。

2.资产管理改革未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衔接。2013年1月1日实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明确事业单位可对资产计提折旧。目前,对于资产的使用年限和计提折旧方式,国家尚无统一的标准,除海事船舶外,我部尚未出台各部属单位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标准,可供参考的只有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以及各地方政府制定的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标准。由于没有资产使用年限标准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标准,一方面,不符合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要求,另一方面,不利于今后资产的报废处置工作。

(二)微观层面存在的问题

交通运输部行政事业单位自身在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大方面的问题:

1.领导重视不够,机制不顺畅。当今大环境下,“重分配轻管理”“重增量轻存量”“重预算轻资产”。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之间衔接不够紧密的现象在各单位普遍存在。各单位领导对资产管理不够重视,有些单位无专门的资产管理机构、岗位不健全,机制不完善,导致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的运行机制不畅,财务部门与资产使用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的职责不清,协调难度大,直接影响了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和政策的落实。尤其在规模较大单位的二级及二级以下单位,实物资产管理工作多按照资产的不同类型分散在各业务部门,无统一归口的管理部门,加之职责划分不明晰,使用监管不到位,资产日常管理、账实核对、清查盘点等工作难以有效落实,资产闲置、重复配置、不当时用和处置资产现象时有发生。

2.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因缺乏科学合理的资产配置标准,当前我部各单位国有存量资产的占用,尤其是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的占用数量参差不齐,资产占有量与业务开展的需求量不相称,部分单位资产配置不能满足单位事业发展和业务工作的需求,而部分单位有盈余资产用于出租出借。国有资产在单位之间的配置不均,单位间资产占用尚不公平。

从房屋的在职人员人均面积情况来看,人均房屋面积额为7432平方米/人,而在职人均房屋面积中位数为59.28平方米/人。各单位间的房屋面积“贫富不均”,单位间差距较大。部属各单位中,房屋人均面积最大的是“海事局某个单位”,人均面积为176,581.86平方米/人;人均面积最小的也是“海事局的”,人均面积为1.42平方米/人。

从车辆的在职人员人均数量情况来看,平均每12人1辆车,车辆人均情况同房屋情况类似,单位之间的差异较大。人均车辆最多的平均每1人1辆车;人均车辆最少的平均每112人1辆车。

家底不清、账实不符、产权管理混乱的问题较为突出。

有的单位未能根据资产购置、使用和处置等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账务调整,特别是一些基建项目投入使用后,迟迟没有办理竣工验收和资产交付手续,导致资产不能及时入账,出现账实不符的问题。

3.存在一定量的闲置资产,资产使用效益有待提高。在设备使用方面,设备闲置、利用率偏低的现象在个别单位比较突出。如某单位,闲置设备占比接近30%,部分2007年购置的设备至今未使用,有的甚至尚未打开包装;有的单位利用率偏低的设备约占10%左右。此外,部分单位将设备无偿划拨下属公司使用或安装存放在系统单位。

4.资产报废、转让、出租等行为未履行审核报批程序。部里资产管理办法已出台几年,有的单位几乎没有向部里报备过资产出租和报废及转让等事项。但从检查、调研等反映的情况看,有的单位确实有报废、转让和出租资产的行为,尤其有的单位将资产长期无偿出租给所办经济实体,甚至有的单位违规将资产交由其所把实体出租,租金未纳入事业单位的财务账。

已达报废期限的资产仍在账上,造成账面虚高。检查时发现不少单位应付款高达几十笔,长期挂账,债权单位是谁根本不清楚,像这种情况该清的就应该及时清理掉,不要长期挂账。

5.信息化程度不高。第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尚未全面应用。对于部分单位来说,现有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主要满足数据的简单收集和汇总问题,并未在实际工作中全面应用。第二,资产管理信息在横向部门与纵向级次间尚未实现有效对接和共享,例如,目前财政部以及我部部分单位分别设计开发了不同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而这些信息系统的设计缺乏统一标准,且相互间不能实现数据实时共享和联网,由此,增加了我部未来统一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难度。

三、加强资产管理工作思路

加强资产管理,需要从认识、机制、科技、人员队伍方面来加强管理管理,根本我所接触的交通运输部资产管理来说,我认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重加强和提高。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重要内容,是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现实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强化单位领导责任,把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纳入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今后要向管资金一样来管理资产。切实采取措施在资产管理人员培训、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给予资金保障和重点支持,不断改善资产管理工作的条件与技术手段,为资产管理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理顺管理机制

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资产管理工作机制,做到资产管理机制与资产管理工作相适应。要将资产管理工作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即落实到部门、岗位、人员。明确财务部门是这项工作的牵头负责部门,避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及财务管理相脱节。各单位要对资产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梳理,对于职责不清晰、分工不明确的,要抓紧理清明确;对协调和制约机制不适应、不顺畅的,要抓紧调整规范。

(三)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适应新的资产管理理念需要,各单位要对单位F有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和办法进行梳理,做好制度办法的“废、改、立”工作。要针对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入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实际,完善配套制度,特别是要制定车辆、船舶及其加油管理的一些办法。严控楼堂馆所建设和公务用车购置。同时要通过加强监督、检查、评比等多种方式,切实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全面加强各环节的管理,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制度的执行力。要组织对财务、资产管理和使用等部门人员的培训,使这些人员都能熟知资产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提高资产管理工作水平。

(四)树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理念

首先,资产与预算互为前提和基础。一方面,资产存量维护与增量需求都是预算安排所考虑的基本因素;另一方面,预算安排的资金又是资产形成的主要渠道。

当今要做好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结合,做到科学合理的编制资产购置预算,就要保证好三个前提条件:一是要摸清家底,二是要有资产配置标准,三是要有费用定额标准。

(五)树立全员管理、全过程管理的理念

资产管理涉及单位各个部门和全体人员,只有每一名职工都对自己使用和管理的资产负责,每一个领导都对本部门、本单位使用和管理的资产负责,资产管理工作才有扎实的基础。资产管理是全过程管理,从资产配置的计划立项、预算申请,到资产的政府采购、基建施工、验收入库、分发领用,再到资产运行维护、有效使用,最后到资产报废处置的全过程都应进行规范管理,每一个环节都要有规章制度可依,每一个步骤都要有操作流程可循,做到环环相扣,不留缝隙。

(六)树立依靠信息化提升资产管理水平的理念

当今世界,以计算机应用为代表的现代化科技手段已经成为时代的特征,各种现代科技手段被广泛应用到各项工作领域。在政府和企业的管理中,基于计算机和网络的信息化管理大大提高了管理效率,降低了管理成本,甚至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管理革命。要想把资产工作管好,必须运用计算机和现代的网络技术。但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许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还不高。为此,探索树立依靠信息化提升资产管理水平的理念,推进各单位实物资产管理的信息化工作,用信息化的手段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七)加强资产管理队伍建设

资产管理问题及建议篇(6)

下面分别从审计评价、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责任认定和审计建议等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组成部分,归纳报告中常见的几类问题:

(一)审计评价部分:客观性把握不够。

一些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评价内容大而全,却没有相应的审计取证作支撑,有抄袭被审计领导干部工作总结之嫌,客观性和公信力不够。

如,在某县审计局实施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任期经济责任报告上,写道:某同志任职期间,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心,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为工作目标,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在保障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一是以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为抓手,夯实农村食品安全基础……确保全县无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在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中,一方面立足本单位实际,严格执法程序,非税收入征收和罚没款项收缴合法、合规;另一方面加强财政财务支出管理……审计结果表明,该局向审计组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地反映了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的财政收支情况,各项财政收支行为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有效。但审计也发现,县药监局在固定资产及部分车辆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次审计涉及的账面资料中,未发现某同志个人有违反廉政规定的问题。

这个审计评价相对于一些审计报告的审计评价部分还是有长处的,不仅关注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财务收支问题,还关注了其财务制度以及该局职能履行情况。不足之处在于:对于“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一句缺少有力的支撑。翻阅项目档案,对该局职能履行绩效的取证不足,且缺少量化评价。如,没有明确该局应完成哪些工作任务,有哪些主要职能,为完成工作任务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还有哪些措施应采取未采取,已经采取的措施有哪些不足,制度措施采取的绩效如何,“无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与采取的措施有无必然关系,是否还存有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缺乏必要的取证程序,审计评价只能以谈话、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总结为依据,语言表述就显得空洞,缺乏审计的职业判断。另外,评价中说“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有效”,但后文的问题全部是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有前后矛盾之嫌。这样的审计评价显然缺乏客观性和公信力。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部分:问题层次不高,不能有效体现审计目标。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两办》规定)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可见,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目标不仅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还关注业务的效益性,所要监督和评价的内容包括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全部活动,领导干部遵守财务方面的法规制度只是基本的义务,是否依法履职、尽责担当、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才是衡量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根本标准。

然而目前很多审计报告仍然主要反映财务问题,如上例所举的报告中列举的都是财务、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与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总体评价关联度不够大,不能使报告读者对该局长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形成清晰的认识。

还有的问题没有科学抽样,让人产生“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之感,不能反映整体情况。如,一个教育局局长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这样描述“部分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如:某年至某年区教学仪器管理站在学校仪器设备专款中列支区教育局及下属事业单位购买设备款200万元……”。该部门一共有多少专项资金,违规使用的资金占全部资金的比例是多少,均未在报告中说清楚,如何给读者提供客观的信息,如何与审计评价挂钩得出被审计领导干部在预算执行方面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呢?不能做出科学合理的评价,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目标也就无从体现。

(三)责任认定部分:标准不够统一,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较少。

一是标准不够统一。如,同一个审计机关做出的审计报告,某局局长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写道:对某局本级和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及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某同志应负领导责任;某办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写道:对审计发现的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某同志应负主管责任;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某同志应负领导责任。分析上述两个报告中定责的合理性,勉强可以理解为两个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分工不同,前者的被审计领导干部不分管财务、后者的分管财务,但是后面的单位同样是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为何领导分别负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呢?即使有下属单位负责人对具体问题承担直接责任或是主管责任,如果这个单位财务未独立核算,被审计领导干部也应该承担主管责任,而非领导责任;若下属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审计过程只需重点检查对下属单位的监管机制健全与否即可,具体的财务问题无须作为上级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而写上报告。

二是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较少。通过对某省市县级审计机关的抽查,发现大部分报告发现的问题,被审计领导干部以领导责任和主管责任为主,直接责任很少涉及。《实施细则》对直接责任的认定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从媒体报道的已查处官员的违法违规案件中,可以看出官员以权压法、独断专行、,造成国有资产(资源)损失浪费的情况屡见不鲜,与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形势大好”的局面形成鲜明对比。这种现象无疑降低了审计报告的公信力。

(四)审计建议部分:建议不完整,针对性不强,建设性作用发挥不到位。

一是建议不完整,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中都很少有针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使用的建议。二是建议针对性不强。例如,在某市委书记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审计建议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理顺体制,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和监督,切实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避免损害企业国有资产所有者和其他出资人的合法权益。首先,书记一般全面负责市委工作,在发展战略和决策思路上面发挥重要作用;县长一般主抓各部门工作,对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的建议应在县长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出现。其次,建议对象不应是部门,而应是市委、市政府,建议着眼于该市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的制度、体制建设和经济事项决策制定。三是建设性作用发挥不到位。所翻阅的审计报告中,尤其是党政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建议基本上都是:加强内部控制、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投资项目管理、加强下属单位管理等,与所在部门所承担的具体经济职责联系不够紧密。如,某县教育局长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发现了“企业职工培训重复享受政策”的问题,与当地《关于加强职工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实施意见》中“我县企业职工参加政府扶持的职业培训项目,每人每年原则上只能享受一次政府经费补助(含其他行业经费补助)”的规定不符。对应的审计建议是“要求企业职工培训机构上报电子版培训资料,以强化审查监督”。这个建议只是提出了在现有政策下,避免重复享受政策的管理手段,却未对政策本身的合理性提出质疑:以培训次数作为享受补贴的限制条件与鼓励职工参与培训的政策目标是否相符?现行政策下,由培训学校在培训实施环节发放补贴是否存在制度漏洞?因此,提出的建议是治标不治本的,仍然为违规享受补贴埋下了隐患。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分析上述问题存在的原因,既有系统性的原因,也有市县级审计机关自身的原因。

(一)系统性原因: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尚待进一步探索完善。

尽管《两办》规定及《实施细则》已经出台,但由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本身的复杂性,关于审计范围的科学界定、审计样本的合理选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的配合使用、审计定责的准确把握以及审计风险的有效规避等问题,都处于探索研究的过程。各级审计机关不同程度地面对这些难题,需要经过实践的发展和各级审计机关的共同努力,逐渐总结经验、探索解决问题的思路。

(二)市县级审计机关队伍状况与项目安排上的矛盾。

市县级审计机关,尤其是县级审计机关,长期面临队伍素质亟待提高的问题。与此同时,由于地方干部任免更换频繁,组织部门每年都会安排大量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有的县局一共十几名审计干部,每年要承担十几位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还要完成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等例行项目,参与审计署、省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或授权的审计项目。这种情况下,一些审计机关为了完成审计任务,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不能审深审透,仅浮在表面的财务问题上,如果没有举报线索或是上级领导要求,很多审计程序未按照审计准则和两办《规定》要求执行到位,仅取信于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未进行必要的测试,未合理怀疑、充分适当取证,审计报告的公允性和客观性难以保证。

(三)市县级审计机关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理解不到位。

上述两方面原因均属于客观原因。究其根本原因,还是一些市县级审计机关的审计理念有待更新。在认识上,未准确把握和正确理解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要义和主要目标,仍然将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作为审计目标,以财务管理问题作为主要的审计内容。一方面,财政财务收支只是经济活动的载体,仅关注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经济活动的绩效性无法得到科学合理地评价;另一方面,我国政府部门的财务核算体系尚需不断探索和完善,政府及其部门掌握的公共资金、公共资产、公共资源未完全纳入财务体系,因此完全依靠目前的财务信息为切入点审计业务活动,明显是不完整的。

(四)在技术手段上,未能将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和审计思路方法有机结合。

一些地区,仍然采用“大海里捞针”、“盲人摸象”的审计思路,不考虑整体的审计范围,不研究科学选定样本,先抓问题,由“事”及“人”,问题能与人勉强挂钩则已,挂不上就是没有问题。这种审计思路和方法,极大地降低了审计质量,提高了审计风险,必然不会产生高质量的审计报告。

三、提高市县级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质量的对策和建议

解决上述问题,一要依靠实践地不断发展,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操作指南、规范不断完善;二要合理安排审计项目,将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与其它审计项目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利用其它项目成果,以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年度报告等制度为补充,精简项目数量,每年有重点地安排1、2个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确保审深、审透、审精;三要更新审计理念,正确理解审计目标、合理确定审计范围、采取适当的审计方法,提高审计报告质量,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对策建议:

(一)正确理解经济责任审计目标,合理确定审计范围。

按照《两办》规定和《实施细则》的要求,经济责任审计目标是多层次多维度的目标体系,从层次上说,直接目标是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根本目标是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从维度上说,实际上是对被审计领导干部运用公共资金、公共资产、公共资源过程和结果的一揽子评估,既要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的合法合规、经济高效、科学合理,也关注其经济结果的经济性、效果性、效率性和安全性。

根据上述目标,被审计地区、部门(系统)、单位实际所用和使用的经济资源都应该作为审计范围,被审计领导干部直接决策、支配、使用的经济资源作为审计重点。如,区县、乡镇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应该是全部政府性资产及资产形成、使用、分配的全过程,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含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资金、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资金、政府性债务、自然资产资源、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及形成的固定资产(含使用、出租、出借资产)等内容。审计中,不仅应关注上述资产的存量状态的完整性和报告数据的真实性,还应关注与资产有关的决策行为、使用行为、分配行为以及最终的经济绩效。

(二)将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有机结合,提高评价的客观性。

为保证评价的公平性、客观性和可比性,根据各类领导干部履职过程中的共性事项和问题,抽象出具体的评价指标。评价指标计算,尽量以审计样本值与总体值相比、实际完成数与计划数相比、末期数与基期数相比的方式计算;将综合指标值划分若干评价档次,根据每位领导干部的得分情况确定其履职档次。在量化评价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被审计领导干部前任遗留的工作基础,以及本地区、单位(部门)的资源条件,运用职业判断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和领导干部的能力素质,适当调整量化打分的评价结果,最终做出客观公允的审计评价。

(三)科学公正界定被审计领导干部责任。

第一,确定审计重点时,要充分考虑领导干部的管理幅度和管理跨度。对内部控制测试和决策合理性评估后认为风险较小的经济事项、独立审计、决策权力较大的下属单位经济行为(如无明显线索怀疑与被审计领导干部相关)等可判断为与被审计领导干部无明显直接关系的内容,则不应作为审计重点,保证审出的问题一定能归咎责任,避免问题与责任两张皮。

第二,总结规律、审慎定责。总结各类问题所对应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证据要素,梳理各类责任的取证规律及适用的取证方法。一旦发现领导干部不作为、懒作为、慢作为、滥作为、错作为,以及个人廉政方面的问题线索,运用访谈记录、会议纪要、文件批示、账户资料、职责分工、经济后果等证据,审慎确定经济责任。

(四)审计建议效用最大化。

审计建议包括被审计领导干部使用建议和其所在地区、部门、单位发展建议。对领导干部使用的建议要与对其评价相结合,为组织部门提供明确的信息,如,该干部在决策、执行、管理等方面,哪方面的能力较强;其是否了解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的基本规律和工作重点;该同志适合现任岗位的工作,如不适合,更适合从事哪方面的工作等。

资产管理问题及建议篇(7)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以实施“123农廉工程”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改进农村基层干部作风,不断加强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和监督,着力解决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努力推动全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水平,为全区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实现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切实改进农村基层干部作风

1. 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创作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产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教活动,扩大廉政文化教育覆盖面,增强教育感染力。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基层组织建设年,在农村基层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选树勤廉兼优先进典型,举办优秀农村基层干部事迹报告会;同时注重搞好警示教育。实行乡镇(街道)、村主要负责人廉政承诺制度,开展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活动,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制定和落实考评激励、待遇保障等制度措施。

2.严格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规定》要求。继续采取举办专题讲座、报告会、培训班、知识竞赛、张贴宣传挂图等形式,加强对《规定》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组织开展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督促农村基层干部将贯彻执行《规定》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

3.集中整治庸懒散奢等作风问题。结合全区开展的“机关作风建设年”和“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针对突出问题,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完善和落实岗位责任、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绩效管理等制度,切实提高农村基层干部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对引发损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严重问题“零容忍”,促进作风转变、效能提升。

4.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健全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落实好机关干部到工作相对薄弱的农村基层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制度;坚持“便民、利民”原则,加强和改进便民服务工作,要进一步规范和充实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内容,各乡镇(街道)建立面积在300-500平方米左右的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建立服务功能齐全的便民服务室,不断完善区乡村三级配套联动的便民服务网络和“一站式”办公的服务功能,发挥现有场所和信息化资源功能,构建上下联动、层次清晰的便民服务体系。加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深入推进基层站所民主评议和办事公开工作。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基层干部驻村蹲点、结对帮扶等制度。

二、不断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

1.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收入管理、开支审批、债权债务管理和财务公开等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资产清查、评估、经营以及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等资产管理制度;资源登记薄、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以及资源承包、租赁、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等资源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全区清产核资工作成果。统一绘制现金管理、账务处理、招投标、统一采购等工作流程图,按规定悬挂上墙,便于群众监督。

2.全面推行“三资”委托服务。落实《关于在全省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乡镇(街道)“三资”委托服务中心,全面推行“三资”委托服务,实现中心统一管理、建账核算。加强服务中心建设,明确专职人员,配备必要设备,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现委托服务工作有场所、人员有保障、运转有经费。健全完善服务制度,明确职责范围,规范业务流程,保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自主进行经济活动,依法自愿签订委托服务协议,务实高效开展服务工作。

3.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处置行为的监管。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和资源开发利用,要履行民主程序,进行科学评估,涉及金额较大、农民群众关注的,要引入市场机制,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探索推广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招标投标中心、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等交易平台的做法,对农村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资产资源处置等实行统一管理、公开交易。加快推进*城区阳光农廉网建设,成立农廉网络监管办公室 ,并配备专职人员,上半年联网运行,形成以“三资”管理为重点,具备网上实时监督、问题自动报警、信息及时反馈、管理全程公开等多种功能的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加强城中村、城郊村集体“三资”监管,探索建立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监督制约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三、积极推进对农村基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1.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进一步健全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健全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议事制度,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办法,切实做到重要事项由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村级重大事务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推广村务运行“流程图”、规范化管理等做法,建立村级民主决策台账,保证民主决策按程序实施。

2.推进农村基层事务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健全例行公开、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制度,探索农村基层党务公开与其它公开制度相衔接、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统筹推进农村基层党务公开、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积极推进乡镇(街道)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认真执行新修订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建立传统公开方式与电子公开相结合、多种媒体联动的公开平台,确保及时、全面、准确、动态公开,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3.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按照《关于在全区农村实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实施细则》(*区办字〔20__〕 38号)文件要求,理顺村级配套组织“村民理财小组”与村监委的关系,将其职能归并到村监委,财务监督要盖村监委的公章,原“村民理财小组”公章收回,由各乡镇(街道)统一封存。要落实待遇和保障措施,并及时调整不履行职责、不发挥作用的村监委成员。完善监督机制,细化监督内容,规范监督流程,完善监督方式,保证依法行使监督权力。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组织对村监委的业务指导,保障村监委成员列席村“两委”会议、参与制定财务计划和财务管理制度、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和收支凭证及相关经济活动、否决不合理开支等监督权利,增强监督效果。

四、着力解决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加强对中央、省、市、区“三农”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农业补贴政策执行情况,规范补贴对象评议、资格审核和资金公示,加强对补贴发放的跟踪监督。重点检查涉农建设项目执行和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实施情况,规范项目审批,严格决策程序,强化资金监管。重点检查耕地保护、土地承包、宅基地审批等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征地制度改革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坚决纠正盲目乱占耕地、违法调整收回承包地、强迫流转承包地、违规审批农村宅基地等问题。

2.坚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切实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以及各种集资摊派行为。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公款旅游、大吃大喝、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问题。坚决纠正农村基层干部在农村事务管理、服务或基层执法中、优亲厚友、办事不公、吃拿卡要等行为。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态度生硬、欺压群众等问题。

3.集中整治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治理纠正在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开展集中查办和预防涉农惠农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深化农村平安建设,依法打击乡村黑恶势力、“黄赌毒”和各种形式犯罪。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加强农村工作,健全完善领导接访下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制度,畅通和规范农民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

4.严肃查办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乡镇(街道)干部和基层站所工作人员非法征占、侵占、“以租”转用、买卖农村土地和滩涂、荒地等资源的案件,查处在社会保障、救灾救济款物分配中违规违纪的突出问题。重点查处农村干部在征地拆迁、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独断专行、的案件,查处骗取、截留、私分征地补偿款以及各项强农惠农富农补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的案件,查处“贿选”等破坏村级组织选举的案件。建立健全农村基层案件查办工作协调机制,落实领导包案、重点案件跟踪督办、案件查办情况通报等制度,加强对涉农违纪违法案件的综合分析。

五、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

1.推广先进典型。利用多种媒体对20__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命名表彰的市级、区级和基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进行宣传,编发经验交流资料,制作亮点工作宣传片,召开现场观摩推进会,积极推介创建工作情况,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创建工作氛围,推动创建活动广泛开展。

2.精心指导培育。 总结20__年工作中形成的项目申报、结对共建、领导包靠、蹲点帮扶等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定期组织交流。各乡镇(街道)纪(工)委要继续做好选点、培育和管理,继续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培育更多的示范点。

3.强化动态管理。根据纪检工作新要求和创建单位工作实际,针对检查考核评估发现的问题,修订示范点创建标准,确保创建标准的客观性、指导性。把年度考核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对已经命名的市级、区级和基层示范点进行动态监督,对整体工作满足现状,停步不前的,提出警告,发生一票否决事项的,及时撤销命名。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协调。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联席会议等协调机构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工作协作等方面的作用,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和监督检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