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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民族共同体意识精品(七篇)

时间:2023-10-19 10:12:06

增强民族共同体意识

增强民族共同体意识篇(1)

以下内容由收录,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在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深刻认识到中华民族是命运共同体,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巩固各民族大团结。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必须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不断增进各民族成员对中华民族这一共有身份的认同,多谋长远之策、多行固本之举,把强化各民族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厚植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作为一项根本性、战略性任务抓紧抓好。湖北少数民族常住人口有247万,占全省总人口的4.5%,是民族工作任务较重的省份之一。湖北统战系统强化使命担当,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推动中央关于民族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不断巩固各民族大团结。

在坚持党的领导中增进政治认同。强调:“民族工作能不能做好,最根本的一条是党的领导是不是坚强有力。”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也是做好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首要的就是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做好民族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到加强民族团结的各方面,确保中国共产党始终成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中流砥柱,确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向前推进。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着力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切实增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在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中增进国家认同。爱国主义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是把中华民族坚强团结在一起的强大精神力量。指出:“爱国主义精神深深植根于中华民族心中,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基因,维系着华夏大地上各个民族的团结统一,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为祖国发展繁荣而不懈奋斗。”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站在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把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作为重要内容。不断挖掘和大力弘扬各民族爱国主义传统和精神,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研究,引导各族人民把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自觉融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中。持续深化正确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教育,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干部教育、青少年教育、社会教育,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人们的心灵深处。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引导各族群众自觉以民族大义为念、以中华民族共同体为重,把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祖国发展繁荣。

增强民族共同体意识篇(2)

[关键词]多民族国家;政治合法性;多元一体;一体多元

[作者]张文静,甘肃省陇东学院政治理论教学部助教;杜军,院东学院教育学院。甘肃庆阳。745000

[中图分类号]C95;D0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10)02-0015-004

在经济全球化、政治民主化和文化多样化的当今时代,多民族国家怎样把多个民族包容在一个统一的政治体系之中,如何加强多民族国家内部的凝聚力,增强多民族国家的政治合法性,是多民族国家面临的普遍问题。随着苏联解体、东欧剧变而来的又一次民族主义浪潮的来临,全球范围的民族分裂、民族分离主义运动、恐怖活动等,严重影响了多民族国家的政治合法性。我们应该通过各种途径来构建我国的政治合法性,维护国家的统一,反对任何形式的民族分离、分裂主义倾向;反对“”、“”、“”;反对国外恐怖势力对我国渗透和破坏。坚持在多元的基础上,实现“政治一体”与“文化一体”,以增强我国的政治合法性,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本文主要从文化层面论述通过何种途径构建国家的“共同文化”,实现文化上的“多元一体”与“一体多元”的统一,实现中华民族的共同认同,增强我国的政治合法性。

一、培养爱国主义精神

爱国主义是一种人们普遍怀有的不需要与任何人敌对的情感,它不需要象极端民族主义那样用敌意来培育。爱国主义是一种自然情感,是个人对其故土、传统、历史、朋友――尤其是对童年朋友――和亲属的眷恋,往往也是对民族国家政治制度的赞赏,一句话,是对民族的一般文化的眷恋。①最重要的是,爱国主义的本质是自发地表现出来的,自愿地承担对其他人、对作为人认同基础的民族文化遗产的责任。爱国主义作为一种对自己社会拥有责任的感情和意识,与公民民主国家有着内在的联系。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论是古代,还是近代面临帝国主义、法西斯主义侵略时所表现出的全国人民强大的爱国主义精神。我们应当继续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宣传爱国主义精神,把爱国主义当作增强政治凝聚力的重要手段,坚持独立自主、反对外来干涉、纪念抗日战争、反对、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等,实际上都是爱国主义宣传行动的具体体现。强化国家利益,调动人民的爱国主义感情,有利于提高民族凝聚力,也有利于增强国家的政治合法性。

二、淡化族群意识

随着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迅速地觉醒,在一些少数民族中甚至达到了相当强烈的程度,并且形成一种趋势。这对于少数民族的自立自强、奋发有为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从多民族国家族际整合的角度来看,渐趋强烈的民族意识对多民族国家的政治合法性来说是一个严峻的挑战。其他多民族国家提供的前车之鉴,必须引起我们的关注。

一个族群与周围其他族群具有差别的方面越多,差别程度越大,它的民族意识就越强烈;反之,差别越少越不明显,民族意识就越淡漠。@在50年代,中国少数民族获得了平等的政治地位,得到各项优惠,这种政策使民族意识和民族主义情绪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发展,表现之一就是在进行“民族识别”时申报了400多个族名。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如果做横向比较,我国部分民族(如与汉族差别较小、长期与汉族混居的满族等)和一些民族的部分成员(如在城市和政府就业,长期与汉族职工共处的人员)的民族意识在淡化,也有部分民族的民族意识有所加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民族意识的发展趋势也不同,这些变化受到国内外形势和政策的影响,也受到国外政治势力和环境的影响。

因此,我们就必须采取一些措施来淡化民族意识。第一,要贯彻民族平等的政策,从政策上缩小民族之间的差别。第二,要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使其在经济上达到与其他民族的平等。第三,要注重少数民族人大代表在人大中的比列,使其利益得到体现。第四,要鼓励各个民族之间,尤其是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多交流。第五,尊重少数民族的文化传统,鼓励其文化发展。第六,建立民族意识的调控机制,使各个民族的民族意识与国民意识保持一致。首先,要建立民族意识的评估和预警机制,对少数民族意识增强的程度做出准确的评估,对出现过度发展的境况要有所预警。其次,对民族意识中过度发展的现象,国家要保持必要的调节和控制机制。只有这样的一套机制,才能从民族关系的另一个侧面为政治合法性提供保障。通过一系列的调控和调整,使多民族国家内各民族的民族意识与国家的国民意识保持协调。

三、加强少数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实现双认同

多民族国家的政治合法性是建立在各个民族的认同基础之上。因此,加强各个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就显得十分重要。

在不同层级的政治单位系列中,民族成员往往会形成多元的政治认同。也就是说,会同时认同于不同层次的多个政治单位,如同时认同于国家、民族、地区等。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个民族将何种认同置于最高的地位就显得尤为重要。一些非洲国家之所以会出现民族间的剧烈冲突,国家处于分崩离析的状态,就是在该民族国家或多民族国家内,社会成员对民族的认同高于对国家的认同,冲淡了对国家的认同,甚至根本就不认同于国家。因此,多民族国家一旦产生政治认同危机,就有可能导致多民族国家的政治合法性危机。

马戎以问题的形式提出:在中国现有的55个少数民族中,无论是各族的社会精英还是普通的民众,他们分别都在多大程度上建立起了相互认同的“中华民族”的民族主义?由于各种历史上的原因,很可能在不同的族群中对“中华民族”民族主义的认同程度是不一样的。那些在历史上与汉族交往程度和融合程度较深的族群,那些在近代反抗外来帝国主义、殖民主义侵略斗争中与中华民族的其他族群密切合作的族群,它们的“中华民族”的民族主义认同就会高一些,其他一些与中原汉族地区文化(语言、宗教)差距较大、交流与融合程度较低,在近代反对外来侵略斗争中与中原地区合作较少的族群,这种民族主义的认同程度可能就会低一些。这些都说明了我国各个民族政治认同的多层次性。因此,我们在加强多民族国家政治合法性的过程中就必须重视多民族国家政治认同的多层次性。

现代国家不能消除民族成员作为认知主体对现实差异的觉察。更无法消除民族成员对这种现实存在的差异感到不满、忧虑并希望它得到改善的自主意识。多民族国家社会整合的目标和出发点应该是求同存异,在承认差异、尊重差异的基础上,创造一种具有更大包容性的制度空间,使各个民族都可以在不损害他族生存和利益的前提下保持和发展自己的文化和生活方式,并且在保持传统的族裔和文化认同的基础上创造一种新的、更高层次的、具有更大包容性的政治认同。使我国各个少数民族在认同于“中华民族”的前提的认同于本民族,确立一种双向认同。这种多层次的身份认

同,既是多民族国家公民民主的题中之意,也是多民族国家文化和社会生活丰富多彩的表现,更是多民族国家政治合法性的基础。可以说,不论是中华民族层面上的认同还是国内各民族的认同都在全球化和市场经济的推动下得到了空前增强。

四、构建多民族的中华文化

自古以来中国就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文化的多元性是中国的特色。多民族国家内部的文化是多元的、多层次的。正因为如此,我们需要关注哈贝马斯关于在国家层面“文化一体化”的观点。我们应该借鉴美国和印度的成功经验,在文化多元性的同时还应该强调文化的一体性,在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文化多样性的前提下,更应该强调中华民族的“共同文化”的弘扬与发展。

这种“共同文化”是一种包含了多元成分的“复合文化”。首先,它不是简单的与意识形态挂钩的“政治文化”。因为具有现代政治性的意识形态的历史一般比较短暂,缺乏历史延续性和持久性;其次,它也不是简单的以政治实体的地理边界为基础的“国家认同”,因为在历史进程中,政治实体的地理边界往往发生过多次变化,是不稳定和容易引起争议的;第三,它也不完全是以语言或宗教这样的文化传统为基础的“文化认同”,因为一个多民族国家内部的各个民族很可能使用不同的语言、信仰不同的宗教。所以,在某种意义上,多民族国家的“共同文化”应当是以上各种认同的综合体,以上的各种认同都应当是“国民认同”的组成部分。

我们在建设我国“共同文化”的过程中必须尊重我国“多元一体”的民族格局现状。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做:

第一,共同的文化是民族形成和存续的基本条件,而民族的文化要以民族的语言文字为载体。从这个意义上说,民族的语言文字的形成和发展,也是民族的一个重要标志。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各个少数民族,除回族、满族与汉族融合程度较高的民族使用汉语外,其余53个民族国家都帮助他们确立了自己的民族语言。但是随着少数民族语言的发展,各少数民族对自己的认识更加深刻,民族利益的要求也更加强烈,各民族之间的矛盾也不断。另外随着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发展,也不利于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不利于各个民族的团结。这些都影响了多民族国家的政治合法性。

所以,我们在构建多民族国家“共同文化”的过程中必须重视,语言文字的作用。我们应该在尊重少数民族语言文化多样性的基础上,在允许各民族有使用自己语言的权利的条件下,分析民族间往来中语言的变化,怎样促进语言上的相互适应来加强各民族间的信息沟通,一方面要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另一方面又要鼓励作为“中华民族共同语”的汉语的推广,使它成为全国通用的语言以适应商品流通和传播科学技术的客观要求。在少数民族地方鼓励使用双语教学。

第二,进行历史经验的总结。正如王建娥所说的:“民族建构的外延取决于司法、行政在其中得以实施的政治地域。但是,光有政治地域的统一性是远远不够的,……不能在它的公民中间建立起一种自觉的联系。这种联系必须有一定的情感和意志的基础。而‘历史’,或者毋宁说人们关于祖先的记忆以及‘对祖先的崇拜’,正提供了这种功能。”这就说明,历史在增进人民之间的凝聚力、形成共同文化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增强民族共同体意识篇(3)

【关键词】城市化;少数民族;民族意识;异化;分化

Abstract:Intheprocessofurbanization,nationalconsciousnessofminoritynationalitiesisworthpayingcloseattention,whichmakesacrucialimpactonnationalrelationsandnationalcontacts.Withthedevelopmentofurbanization,theexternalenvironmentchanged,whichleadstothetrendofdifferentiationandalienationofnationalconsciousness.

Keywords:urbanization,minoritynationalities,nationalconsciousness,alienation,differentiation

一、少数民族的城市化与民族意识研究的城市化视角

城市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集中表现,城市化是社会变迁与发展的直接动力和必然途径[1]。少数民族的城市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民族地区的城市化,二是民族人口的城市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西部大开发的进一步深化,越来越多的民族地区和民族人口卷入城市化进程之中。城市化过程本身就是城市多民族化、文化多元化的过程。由于各民族的风俗习惯、不同,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城市各民族群众经济交往活动日益增多,产生摩擦和矛盾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多,城市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必然是需要长期重视并着力解决的问题[2]。在这种形势下,以城市化的视角来探讨民族问题引起了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如城市化进程中的民族工作、宗教工作、民族关系、族际交往、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变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等都成为研究焦点。

民族意识是综合反映和认识民族生存、交往和发展及其特点的一种社会意识[3]。在城市化的新形势之下探讨民族意识问题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首先,城市化是我国民族交往和民族关系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它将多民族人口的生产生活纳入到一个共同的有限时空之中。一方面,民族交往、民族融合在此过程中得到进一步深化;另一方面城市生活人口密集、关系复杂、文化多元的特点又使得民族交往与民族关系都面临众多的考验和变数。民族意识是民族交往的产物,城市化对民族交往的巨大影响必然在民族意识上得到展现。其次,城市化的实质就是生产力进步所引起的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价值观念转变的过程。城市化对少数民族的影响是全方位的,不仅体现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上,还体现在深层次的文化、意识和观念上。民族意识作为社会意识的一种,必然对城市化过程中民族交往的现状做出相应的反映。再次,民族意识一旦形成就将对民族交往和民族关系的建构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城市化使得民族关系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性,关注这一新形势下民族意识的发展与变化对于构建和谐民族关系、维护国家和平稳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基于民族意识研究的城市化视角,本文拟探讨以下问题:城市化背景下民族意识的发生条件有何改变?城市化进程中民族意识的表现形式呈现何种局面?城市化背景下民族意识可能出现哪些新的问题与倾向?

二、城市化改变了民族意识发生的外部环境

民族意识是人们在族际交往中形成的关于自己归属于某个民族的观念。民族意识的产生不是单个民族孤立的存在所能进行的,它是“民族内部条件和民族关系外部条件相结合的产物”[4]。民族意识的走势是同民族及民族关系的趋向相伴随的。也就是说,民族意识不仅来源于民族内部的自我认同,其形成与发展还离不开外部的社会定义[5]。外部环境影响着民族意识的走向,民族意识也不可避免地打上外部环境烙印。从现实情况来看,城市化的进程从多个方面改变了民族意识发生的外部环境,从而必然对民族意识的发生发展及其特征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民族人口增多,民族成份复杂,文化多元

随着人口向城市的集中,城市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口数量迅速增加。根据2000年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城镇少数民族人口达2458万人,占全国少数民族总人口的23.09%。与此同时,城市居民的多民族化现象日渐突出。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北京、上海、深圳、成都、西安、南京、青岛的少数民族成份均在50个以上,武汉、杭州、济南、广州等城市少数民族成份也在40个以上[6]。而民族人口增长、民族成份复杂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城市空间内文化的多元。复杂而多元的城市生活使得各民族在文化传统和生产生活模式上都遭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与碰撞,各个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也在此过程中不断得到调整与适应。语言、宗教、饮食、习俗、观念、节日等方面的彼此差异,使得非我族类的思想更加明晰,族群分界和认同意识更加明显。而城市生活中交流合作的因素也使得各民族在若干方面的趋同,也存在导致民族意识的弱化的因素。

(二)民族交往深化,融合深入

城市化使得各民族的生产生活具有前所未有的一致性与关联性,族际交流与合作的深度与广度得到迅速提升。城市化的生产生活方式让不同民族成员得以相互了解、彼此合作,个体感情和民族情谊随着交往深化不断加深,在共同生产生活的过程中建构起各种不同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联系。随着民族交往的深入,民族融合也得到进一步深化。不同民族成员杂居于同一社区之中、对其他民族宗教活动与传统习俗的尊重、参与庆祝其他民族传统节日、民族语言之间的借用现象以及民族通婚的日益增多都是城市民族融合进一步深化的表现。

(三)民族交往中竞争成分增加,民族分层初步显现

城市是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生产生活模式,其主要特征就是竞争性与开放性。不同民族在共同的生产生活过程中既存在合作与交流,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竞争与分化。相对于前城市化时代而言,民族交往中竞争的领域开始呈现出从经济到政治及文化全方位深化的局面。不同民族不仅在经济生产或商业上展开直接竞争,在政治领域如本民族政府官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人数和比例等方面也是各族民众广泛关心的问题。

族际竞争不仅体现为不同民族成员之间的竞争,也体现在各个民族整体之间的竞争之上。竞争的结果就是民族分层和民族分化的出现。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各个不同民族人口在就业、教育、职业、城市化比率、从业产业、收入等方面都存在分化现象。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族际竞争与民族分层呈现进一步加剧局面。

(四)城市少数民族的散杂居化

居住模式对民族意识的影响具有两面性。民族聚居能够使本民族文化、宗教、语言等得到很好的保存,增强民族凝聚力和认同感;但民族聚居使族际交往相对减少,可能导致民族分界意识淡薄,民族意识处于模糊状态。民族杂居则正好与此相反,杂居可能引起民族文化和民族认同感的弱化,也可能因为族际交往和族际区分而增强民族意识。对于具体民族而言,居住模式对民族意识的影响方向由该民族自身文化特性决定。

从目前形势来看,城市少数民族在居住模式上主要呈现出散杂居的趋势。尽管有学者认为城市少数民族“聚族而居,聚族而业”[7],但这种聚居仅发生在部分有独特和生活习俗的民族之中,同时这种聚居也是属于大杂居的模式下的小聚居,并没有改变城市少数民族散杂居的总体面貌。散杂居对民族意识和民族关系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这种居住模式既可能因增进彼此了解与合作而促进民族团结融合,也可能因强化民族差异与民族利益而引起民族纠纷和矛盾。如何通过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来排除这种不确定性是城市化进程中民族关系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

三、城市化使得民族意识表现形式呈现分化局面

有关城市化对民族意识的影响,绝大部分学者都认为城市化、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等因素使得民族意识得到普遍增强。也有部分学者认为城市少数民族民族意识出现弱化趋势[8]。研究结论上的差异体现了学者们在民族意识表现形式上关注的侧重点不同。事实上我们可以看到,城市化使得民族意识的表现形式呈现分化断裂局面。

民族意识的内涵是丰富而复杂的。它表现为对本民族存在和发展道德义务和责任感的复杂感情。诸如民族自尊、民族自信、民族自强、民族自豪、民族优越、民族自卑等等心理感情,都是构成民族意识的重要成分[9]。民族成员基于共同的历史文化传统形成群体性意识,又在此基础上通过族际交往而形成群体共同利益感,这就是民族意识形成的过程。因此民族意识必然包含三个部分内容:文化意识、群体意识、利益意识,这三个部分构成了民族意识的整体框架。因此,民族意识的表现形式不仅反映民族生存和发展条件以及与他民族交往的环境与条件,也应该反映民族成员对本民族的特征和特点、历史及传统的认识[10]。前者反映的内容是群体意识和利益意识,后者反映的内容则是文化意识。

从群体意识和利益意识的角度来看,城市化使得民族意识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民族意识一般是从民族属性(民族成份的更改恢复、民族认同和分界)、民族交往(民族交往联系中平等地位和权利的强调,对民族侮辱歧视现象的反对等)、民族发展(自我发展能力的培育、自主发展、均等发展机遇和协同发展的要求等)三个方面认识的形式表现出来的[11]。在城市化进程中,不同民族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联系日趋强化,在民族交流合作得到深化的同时,相关民族的利益冲突也在不断地形成。在这种背景之下,民族自我归属意识发生作用,使民族个体趋向于民族整体的内聚;民族认同意识促成民族整体的形成;民族分界意识将相关民族界定为不同利益的集团;民族平等意识唤起同等地位与利益追求;民族自尊意识进一步使其民族的地位与利益追求强烈化;民族自我发展意识提升民族本位意识;民族自主自立发展意识进一步强化民族本位意识;消解民族协同发展意识[12]。在城市化的背景之下,民族差异被彰显与放大,民族竞争得以强化,民族利益感日趋明晰。学者们普遍基于这种现实认定城市化促使民族意识增强。

文化意识也是民族意识的重要构成部分。吴治清认为民族意识具体内容表现为六点,即族籍意识、族源意识、民族语言文字意识、民族地域、环境意识、民族文化意识、民族生存发展意识[13]。其他学者如张学礼、刘宝明等在总结民族意识的表现形式时均对属于民族历史文化传统范畴的语言文字、服饰、宗教、传统节日、居住饮食习惯及禁忌等有所强调。无论从当前的实证研究的结论来看,还是从理论分析上来看,作为民族意识重要组成部分和形成基础的民族文化传统意识在大部分族群中都呈现衰落的趋势。

民族意识的分化不仅体现在民族意识的表现形式上,而且体现在不同民族、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上。在城市化过程中,具有民族、人口较多、具有独立语言文字和独特生活习俗的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易于得到保存和强化,并与城市化的过程相互形塑,形成新的民族意识特征与特点。而人口较少、缺乏独立语言文化宗教等传统文化因素作为支撑的民族意识容易在城市化的熔炉中弱化和消失。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必将出现人口较少民族、长期受周边强势文化影响的少数民族民族意识的弱化和消亡,从而导致民族特性的消失。例如杜玉亭认为基诺族民族意识正在快速消亡[14],韦东超通过调查研究也发现广西百色城市地区壮族居民民族意识弱化趋势明显[15]。

四、城市化进程中民族意识的异化

城市化对民族意识的影响不仅体现在民族意识强度与方向的改变上,也体现在民族意识构成与特点的变化上。

(一)民族意识中文化虚无化

民族意识是民族文化在观念形态上的集中反映[16]。一个人民族意识产生的最原始的基础的无疑是我群之于他群的区别,而此意识的强烈程度则主要相关于、思维方式和历史文化传统等[17]。英国社会学家史密斯认为:族群是一种文化的集合体,……(族群)并凭借文化方面的一个或几个差别(如宗教、习俗、语言或组织)来相互区别[18]。文化所具备的这种相互区分的功能正是民族认同意识和民族分界意识的来源。共同的语言文字、共同的宗教和仪式、共同的节日和风俗、共同的服饰和礼仪都成为建构民族认同的基础,而在这些文化要素上的异同则成为区分“我族”与“非我族类”的重要标准。民族成员在文化的基础上产生民族认同,在民族认同的基础上产生民族区分,再在民族区分的基础上产生民族利益感。从这些角度上来说,民族意识产生与发展的基础是民族文化。

而从当前城市化进程中的民族意识发展趋势来看,作为民族意识形成基础和重要构成部分的民族文化意识呈现逐步弱化的态势。民族意识中文化虚无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在竞争与融合的大氛围之下,城市化进程中各民族文化交融过程中容易出现马太效应,以汉族文化为代表的主流文化对其他民族文化的冲击与影响得到强化,而大部分少数民族则可能出现文化加速消亡的局面。二是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少数民族文化中的一些特质,如语言、文字、宗教、节日和服饰等,都已经很少能得到展现的舞台,也就无法承担起原本承担的民族认同或民族分界功能。在城市生活中,民族认同和民族分界的标准不再是文化,而是作为民族识别结果的民族身份划分。功能的丧失也是导致民族意识中文化虚无的重要因素。

民族意识中文化虚无将会导致民族凝聚力的下降,也会导致民族意识对本民族发展的推动力和协调力的丧失,从而对民族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不良影响。同时,缺乏民族文化基础的民族意识还容易向狭隘和偏激方向发展。

(二)民族意识中情感性与工具性的疏离

民族差别与民族利益是民族意识形成的双重基石,因此民族意识兼具情感性和工具性的双重特性。一方面,民族意识作为社会意识的一种,是对民族存在的反映。它是在长期生产生活过程中,基于共同文化、共同际遇、共同心理特征的产物,因而具有强烈的情感性和排他性。其表现形式为民族自豪感、民族认同感和民族凝聚力。另一方面,推动民族意识形成与发展的“归根到底是民族的共同利益,特别是经济利益”[19]。“民族意识本质上是关切、维护自己民族的民族权益或民族利益的”[20]。对自身民族生存、交往、发展的地位、待遇和权利、利益的享有和保护是民族意识工具性的体现。这两部分共同构成民族意识的整体内容。

随着城市化进程中文化的多元碰撞,市场经济背景下利益考量的增加,个体利益和民族整体利益的逐步分离,以及随着民族意识中文化成分的虚无,民族意识中工具性和实用性的因素和考虑逐步增加。相对于民族意识的情感性作用,如族内交往、情感支持、彼此认同而言,作为民族意识或民族身分背后维系的利益因素却日益为民族成员所重视。民族意识工具化表现在几个方面:第一,从作用机制来看,民族意识在发挥动员、组织、协调作用时对民族情感和认同方面的强调在减少,而群体利益因素在整个过程中能够发挥更为强大和直接的感召力。即民族情感所起作用下降,利益因素所起作用上升。第二,城市化背景之下个体利益与本民族整体利益并非完全一致。个体民族意识的激起往往需要强烈的外部刺激,同时这种刺激指向了个体利益所在。个体只有意识到自己利益受损的时候才能积极投身入整体民族利益的维护。第三,部分民族成员为个体利益或小群体利益,如在城市拆迁、商业竞争、私人恩怨这些问题上,利用自己的民族身份,通过民族意识动员引发民族矛盾和民族冲突。在城市化进程中利用民族身份谋取利益、利用民族冲突为个人寻求好处的案例都有存在。这样一种借助民族意识的方式来挑拨民族关系、影响民族交往的行为和趋势是值得警惕的。

(三)民族意识的两极分化

从现实情况来看,城市化进程中民族意识的两极分化主要有两重意思:一是就民族意识构成自身而言,民族意识中文化意识因素日渐衰亡,而利益意识因素则日趋强烈。二是就民族意识主体而言,在城市化进程中大部分少数民族民族意识日益高涨的情况之下,部分少数民族民族意识日渐衰退。本部分主要就第二种意义上的两极分化进行讨论。

多元的文化环境、主流文化的外在迫力、各民族全方位的竞争与融合,面对城市化进程中诸如此类的外部环境,各民族都必须做出相应的改变来适应形势的发展。然而复杂多元的外部环境容易使得民族意识脱离“适度”的区间,呈现向两个极端发展的局面。一方面,部分少数民族民族意识空前高涨,甚至出现“把民族意识要凌驾于国家意识之上,把民族群体的利益凌驾于国家整体利益之上”的思想意识。这种狭隘偏激的民族意识的结果就是导致民族自利主义或民族主义的盛行,导致民族冲突、民族矛盾的易发,影响我国和谐民族关系和稳定发展的大局。另一方面,与民族意识过度强烈相对应的是民族意识的过度弱化。部分少数民族,尤其是长期与兄弟民族关系良好、民族文化与主流文化差异不大、自身民族意识较为淡薄、缺乏“民族自觉”的少数民族呈现出迅速融入整体社会,民族意识淡化甚至是消亡的局面。民族意识是民族存在的主要标志之一,民族意识的消亡将导致“族将不族”。民族意识的两极分化与我国“多元共存、和谐发展”的民族理念是不相符合的,这也是城市化进程中民族关系研究方面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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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韦东超.城市化视野下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与民族意识[J].贵州民族研究,2004(4).

[18]Smith,AnthonyD.1991,NationalIdentity,Reno:UniversityofNevadaPress.转引自:马戎.民族社会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增强民族共同体意识篇(4)

党的十八大以来,着眼于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发展,创造性地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民族工作重大命题,为新时代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多谋长远之策、多行固本之举、多做务实之事。要继续用好发展这把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按照谆谆教诲和殷殷嘱托,坚定不移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各族人民群众。要增强各族人民文化认同,扎实做好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深入开展守望相助理念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是我们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奋力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制度、文化建设,极大增强了中国人民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所有这些都是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取得的。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依据中国历史发展的基本国情和各民族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共同愿望,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既满足了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追求,又保障了中国各民族在统一的国家中共同享有政治平等、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等各项权利。进入新时代,为确保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上千万的扶贫干部深入农村牧区落实党中央扶贫任务,确保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小康。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和政党能像中国共产党这样真正关心各民族发展,把实现各民族平等和谐纳入国家整体发展战略。

作为一名党员,旗帜鲜明“讲政治”,就要牢牢站稳政治立场,始终加强自身党性锤炼,始终将思想建党摆在首要位置,始终对党和人民、法律法规保持敬畏之心,始终站稳自己的政治立场。要始终牢记共产党员的初心与使命,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服务人民、一切以人民为中心、一切向人民负责。要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发扬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精神和作风,以“舍我其谁”的气魄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一生。

加强民族团结,共同守卫祖国边疆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各民族共同开发了祖国的锦绣河山、广袤疆域,共同创造了悠久的中国历史、灿烂的中华文化。中华民族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是各民族在长期奋斗中共同培育、继承、发展起来的。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我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面貌、中华民族整体面貌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形成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

增强文化认同,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增强民族共同体意识篇(5)

关键词:民族凝聚力;和谐社会;阻滞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中图分类号:C912.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959(2008)06-0008-05

把社会发展作为一个系统工程而予与全面考虑,是当代世界发展的主导价值取向,而构建和谐社会的提出就是顺应这一趋势与潮流的必然结果。和谐社会是一个由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人的全面发展而构成的一个系统的目标体系,这一目标体系关注的是社会发展的整体,要求社会及整个民族都要有极强的凝聚力。因而,从民族凝聚力的角度把握和谐社会的建设理念,对于增强我们建设和谐社会的自觉性具有重要意义。

一、民族凝聚力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

增强民族凝聚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一种和谐的人文理念,而这种和谐的人文理念的多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民族凝聚力的强弱。民族凝聚力是把一个民族结成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并不断地推动全民族向前发展的内在动力。民族凝聚力包含民族的文化吸引力、民族向心力和社会整合力,它反映了一个民族各个阶层、群体、成员对该民族价值目标、制度规范、文化传统、权力中枢的认同程度,据此人们可以衡量出一个民族是否及在多大程度上实现团结稳定与有效运转,有多大能力应付来自各方的挑战。因而,只有自觉地培育、不断地增强民族凝聚力,才能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打下坚实的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面临着一场前所未有的社会转型,社会转型的含义不同于单纯的政治制度变迁,更不是通常意义上的社会制度的更替,它指的是经济形式、社会结构和文化心理等方面发生的全方位的、总体性的转变,这种变革以空前的速度、广度、深度向前推进。在深刻而急剧的社会转变面前,因为利益调整打破原有的社会状态,导致社会共识的减少和民族凝聚力下降;同时正常转换又特别需要稳定和环境的整体认同。原有的社会整合和动员方式往往难以适应社会的发展,民族凝聚力面临着严峻考验。这就构成了和谐社会的构建与民族凝聚力之间的矛盾。因而,化解矛盾,充分发挥民族凝聚力对社会发展的整合功能、认同功能、驱动功能和动员功能,实现民族凝聚力和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在一致性,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必然选择。

增强民族凝聚力不仅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必要条件。很难想象,一个没有凝聚力或者是凝聚力弱化的民族如何能实现和谐。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战略目标和发展指向,凝聚着千百年来人们对社会主义美好未来的执著追求。从现阶段我们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来讲,增强民族凝聚力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意义:有利于引导全国人民树立和巩固共同的思想基础;有利于调解矛盾、化解冲突,整合社会力量,确保社会的公平正义;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当前中华民族凝聚力的阻滞力表现及危害

由于民族凝聚力对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的影响和作用,因而在实践中必须对影响中华民族凝聚力的阻滞力因素进行全面分析与掌握,正视影响民族凝聚力的不和谐音符,矫正一系列失控、失范、失衡、失序现象,以民族凝聚力的提升来促进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总结起来,民族凝聚力的阻滞力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民族分裂主义的沉渣泛起。中华民族是一个复合民族,国际利用我国的这一民族特点,和我国国内的反动势力遥相呼应、相互勾结,在中国制造民族分裂主义。主要表现就是一些西方所谓的自由民主国家和人士以民主、自由、人权为幌子,鼓吹“国家过时论”、“人权高于”、“全球民主化论”等,在、新疆等问题上大做文章,企图使中国丧失功能,为中国统一制造种种障碍。活跃在国外的达赖集团、潜藏在新疆的以泛伊斯兰主义和泛突厥主义为理论基础的东突厥恐怖势力等等,这些民族分裂主义的主张虽然有所差异,但他们在分裂祖国的图谋上是完全一致的。新疆的分裂组织和反动团伙或隐或现,妄图把新疆从中国分裂出去,而鼓吹“”的达赖集团企图把问题国际化。这些分裂主义的猖獗活动给我国部分地区带来不稳定因素,为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构成现实威胁,严重的影响了边疆地区的稳定繁荣,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凝聚力的基础。因而我们要坚决打击民族主义、极端宗教势力和恐怖主义活动对民族关系的破坏,反对外国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和宗教问题对我国进行的“分化”和“西化”。

二是势力的抬头。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宝岛台湾一直游离于祖国之外。本属中国内政,中国共产党几代领导人都在台湾回归祖国的问题上投入极大的关注。但由于种种复杂的原因,特别是由于帝国主义的插手、操纵和介入,两岸关系日益复杂化。上个世纪末期开始,势力开始抬头并逐步发展,他们打着“台湾主体独立”的幌子,变本加厉地搞“去中国化”,而且为了达到拓展国际生存空间的目的,四处推行金钱外交,导致思潮泛滥,一度使台湾在分裂的错误道路上越走越远。虽然中国共产党在上主张和解、和平统一、一国两制,但台湾地区少数利益熏心的政客,置国家、民族的整体利益于不顾,为了满足他们的一己私利,为祖国的和平统一制造重重障碍,对中华民族的民族认同感和民族凝聚力造成负面影响。因而,要充分认识的真面目,真正地做到思想观念上的自觉抵制和行为方式上的自觉防范。

三、民族凝聚力的阻滞力因素成因溯源

任何一种社会现象的产生和存在都有其孕育、生长的土壤和空间。当前我国社会生活中存在的民族凝聚力的阻滞力因素也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和复杂的现实原因。追溯其根源,探讨矫正社会失范的根本途径,对民族凝聚力的提升及和谐社会的构建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影响中华民族凝聚力提升的经济根源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民族凝聚力的形成与发展受其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的制约。新时期以来,改革开放的深化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使国内各民族、各阶层、各地域经济交往和文化联系日渐紧密,有利于民族凝聚力的增强。但改革开放导致了经济利益日趋分化和多元化,不同区域、民族之间的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严重的不平衡。随着社会贫富差距逐渐拉大,出现了比较严重的贫富悬殊现象,不同民族的群体之间产生了较为严重的裂痕。30年来我国经济实现了迅猛发展,但是全国统一的现代市场体系仍未发育成熟,各地区的经济发展也十分不平衡,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利益均衡机制尚有待建立。尽管国家已经实施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以及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战略,但不合理的区域差异在短时间内不可能得到根本性的改变。民族区域的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目前还有部分少数民族处于整体贫困状态,影响着民族问题的根本解决。民族与地区之间的经济差异以及由此导致的利益差别和矛盾,不但影响到人们对民族整体利益的认同与对民族整体目标的共识,加剧了社会成员的心理失衡,而且直接影响民族整体凝聚力的提升。

(二)影响中华民族凝聚力提升的政治根源

政治因素是影响民族凝聚力形成与发展的核心因素,“社会政治的作用就在于营造民族凝聚力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长期稳定的客观环境。”[1](P75)也就是说,国家和社会政治生活的长期稳定是增强民族凝聚力不可缺少的必要条件,民族凝聚力的形成离不开安定有序的政治局面。政治中心是民族凝聚力的焦点和稳定控制的象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注重执政绩效的提高,通过发展民主政治不断提高政治文明,但改革中出现的一些为政不廉、贪污腐化、弄权渎职等现象对民族凝聚力构成了致命威胁。腐败现象严重地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不利于党和政府作为政治系统中的核心力量对社会进行有效的感召和动员,而这正是当前增强民族凝聚力的必要保证。官风政风不正必然削弱社会中心的意识形态宣传和伦理道德教育的感召力、说服力,动摇公众对社会中心与道德理想的信仰,严重损害社会各阶层尤其是普通群众的利益和感情,造成群众对党的离心力,对民族的离散力,进而导致了一定范围内民族凝聚力出现下降的趋势。

(三)影响中华民族凝聚力提升的文化根源

中华民族具有民族凝聚力赖以存在的深厚的文化底蕴。在几千年的历史发展中所形成的民族情感、民族文化、民族信仰、民族风俗等各个方面,都表现出强大的民族凝聚力。新时期以来,随着经济结构和利益主体的分化,文化和价值观呈现多元化的趋势,出现了多种多样的亚文化,反文化有所滋长,主导文化方面的削弱使老百姓无所适从和心理上的浮躁不稳。20世纪90年代以后,世俗和功利主义的文化价值在公众中大行其道,取代了以神圣化和理想主义为特征的主文化价值观念,基于主流意识形态之上的文化认同发生危机,导致了公众思想信仰的混乱。可见,改革开放解除了人们思想上的禁锢,为文化的繁荣创造了条件。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现阶段我国的文化领域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和矛盾,如传统文化价值观的滞留同现代文化价值观的冲突,引起了中国社会表层文化与潜层文化的异质性增大,社会所公开倡导的现代价值观念并未内化为人们的习惯,人们的行为往往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传统习惯和伦理道德的支配或多元文化价值观的冲击,多元文化淡化了我们的民族文化观,弱化了民族国家意识,并削弱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四)全球化带来的价值观念与意识形态的冲击

随着全球化的迅猛发展,中国逐渐融入了世界政治、经济、文化交流的一体化进程,全球化对中国社会影响与日俱增。一方面,中国在全球化的进程中扩大了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与交往,促进了中华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提高了综合国力;另一方面,当代西方,借助全球化的机会,为了实现其“和平演变”中国的野心,推行其“西化”和“分化”的战略,运用一切方式和手段向中国输送西方资本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和意识形态,以达到消解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妄想。就目前而言,西方发达国家利用其经济上的强势,无孔不入的向中国输入资本主义的价值观念和强势文化,中华民族自成体系的文化格局已经被打破,同时非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之间存在着激烈冲突,导致部分民众信仰危机、理想危机的出现。如果任其蔓延滋生,我国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就将失去广泛的社会心理基础。邓小平曾指出:“我们过去几十年艰苦奋斗,就是靠用坚定的信念把人民团结起来,为人民自己的利益而奋斗。没有这样的信念,就没有凝聚力。”[2](第3卷,P190)因而,面对着西方价值观念的肆意横行,如果没有保持应有的警醒,只能造成精神上的困惑与迷茫,民族凝聚力的离散。

四、增强民族凝聚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对策思考

当前我国民族凝聚力的阻滞力是影响民族凝聚力提升的关键,需要认真处理和协调,否则不仅对民族凝聚力的提升带来重重障碍,不利于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针对上述影响民族凝聚力的阻滞力因素分析,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不断增强民族凝聚力,构建和谐社会。

(一)发展生产力为增强民族凝聚力提供物质基础

对于一个复合民族共同体来说,增强民族凝聚力离不开民族共同体内部物质生产力的发展。因为“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3](第1卷, P72)因而只有大力发展民族经济,在不断增强民族复合体综合国力的基础上,才能获得持久的长效的民族凝聚力。但我国目前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整体发展水平不高,因而大力发展生产力、理顺经济关系、调整经济结构的失衡,不断提高国家的整体经济实力,对增强民族凝聚力尤为重要。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对国情认识的逐步深入,我国实现了从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30年来经济获得飞速的发展。从整体的角度来看,经济发展夯实了民族凝聚力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目前我国经济领域尚存在很多问题,尚未建立起合理的分配体制,贫富悬殊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如果改革中社会利益的分配不能尽快趋于合理化,或者国家不能有效地协调全社会的利益,就难以形成万众一心、奋发向上的局面。为此我们应当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促进共同富裕。

民族凝聚力是建立在一定物质基础之上的,经济实力是一个民族内部各种力量凝聚的物质基础,因为生产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前提与基础。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调整经济结构的失衡、提高我国经济的整体实力,才能为民族凝聚力的增强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也只有共同的物质利益才能使整个民族凝聚在一起,在此基础上易于形成共同的价值取向和共同的理想、信念以及社会的认同感与亲和力,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物质基础。

(二)加强党的领导是增强民族凝聚力的重要保障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华民族是否有凝聚力,取决于党的威信和它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能否真正把广大社会成员吸引在自己的周围,是决定民族凝聚力强弱的决定性因素。因而,增强民族凝聚力的关键是解决好领导核心问题。只有代表最大多数群众的利益,才能得到各族人民的认可与支持,才能获得坚实的群众基础。我党的性质、宗旨和奋斗目标决定了自己的先进性,党的先进性又决定和影响着民族凝聚力的增强。但新世纪以来,面对着当今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变化,我国民族凝聚力面临着历史性的考验,在这种情况下,党的作风关系到人心向背,关系到我国民族凝聚力提升的关键因素,我们要比以往任何时候更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维护党在社会主义共同目标实现进程中的领导地位和核心作用,从政治上为民族凝聚力的增强提供长期稳定的制度和体制环境。

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社会这一个大系统的管理者、整合者和领导者,肩负着和谐社会的建设等艰巨使命,如果它的领导不力,执政绩效低下,就整合不了社会的意志和行动,就难以维持社会的和谐。为此我们要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自觉维护党和政府的权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提高社会的和谐水平。也只有这样,才能营造一个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为增强民族凝聚力提供重要保障。

(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达成社会思想的共识,为增强民族凝聚力提供思想保障

增强民族凝聚力的重点在于构建适应新社会结构的价值体系,重新确立各民族共同接受的主导价值标准和精神信仰,重塑社会主流意识形态,为转型期思想文化的多元展开、健康互动奠定足可凭据的坚实基础。也就是说,要建设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达成社会思想的共识,为增强民族凝聚力提供思想保障。

当前思想文化和价值观念的日益多样化,这是社会转型时期思想文化发展的必然,因而更需要一种主流意识来协调与统摄。在当代中国,这种主流意识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它所包含的四个方面都是凝聚人心的精神力量。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和灵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精神动力;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精神支撑和不断超越创新的力量源泉;社会主义荣辱观则是全民族共同的道德规范。因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其普遍性、现实性和凝聚性而成为从深层次影响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方法与行为方式的根本指导思想。因而,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多样化的思想观念和社会思潮,在尊重差异中扩大社会认同,在包容多样中增进思想共识,使社会不同阶级阶层、不同水平的人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

民族凝聚力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的确立,共同的理想信念一旦确立,就会内化为人的思维方式与行为方式,内化为社会成员的个体信念与目标,进而成为支配与左右人们实践活动的持久的精神动力,具有凝聚人心的精神作用。因而,也只有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导向作用,中华民族凝聚力的提升才不至于迷失方向。

参考文献:

[1] 贺善侃. 铸就民族凝聚力与构建和谐社会[J]. 社会科学,2005 (7).

增强民族共同体意识篇(6)

关于“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创新发展心得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党的报告中明确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并写进了党章。这为新时代我们党在民族工作上的初心和使命赋予了崭新的当代特征和时代内涵,是我们党民族工作史上一次重大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开拓了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新领域,丰富了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新内涵。我省是非民族自治地方的民族工作大省,开展任何工作,都躲不开民族问题,都绕不过民族地区,都离不了民族关系和谐,必须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贯穿于甘肃工作的各方面。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前提。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我国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的统一的身份意识和强烈的国家认同,各民族都把本民族当作是中华民族的一员,都把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作为各民族最高利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共同心理特征,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回顾我们党民族工作的历史,就是一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我们党在民族问题上的全部主张,归根结底就是为各族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则是实现党的初心使命的重要前提。进入新时代,我们必须深刻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把全体中华儿女紧密地团结起来,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凝聚磅礴力量。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指出,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一体包含多元,多元组成一体,一体离不开多元,多元离不开一体,一体是主线和方向,多元是要素和动力,两者辩证统一。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程中,我们既要处理好大家庭与家庭成员的关系,又要处理好大家庭中不同成员的关系,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嵌入心中、融入血液、铸入灵魂,更加自觉地站在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立场上想问题、办事情,推动中华民族形成凝聚力更强、包容性更大的命运共同体。

增强民族共同体意识篇(7)

一、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宣传

(一)坚持思想引领。广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各级会议精神,广泛发动机关、村(社)干部以及辖区群众积极参与,聚民心,增感情,密切民族关系、党群干群关系。

(二)抓好宣传教育。在全机关干部中广泛开展“铸牢民族团结”主题教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并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机结合,切实增强民宗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

(三)聚焦创建工作。以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在街道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等,扎实创建宣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广泛凝聚共识,筑牢团结奋斗思想基础。

二、丰富教育内容,完善宣传方式

(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贯彻落实市委文件要求,在街道办、各村(社区)组织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宣传活动,增强辖区群众对各民族文化的认同感,进一步推动各民族交融,营造全民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良好风气。

(五)多种宣传方式共同发力。街道组织各村(社区)通过座谈会、讨论会、张贴宣传专栏、发放知识手册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维护稳定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知识及民族宗教政策,弘扬典型,学习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