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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中的孝文化精品(七篇)

时间:2023-11-28 14:50:47

儒家思想中的孝文化

儒家思想中的孝文化篇(1)

论文关键词:儒家孝道;传统社会;社会稳定;当代省思

论文摘要:以孔子、孟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是儒家孝道的创始人,他们所推崇的孝道思想对中国传统孝道的发展具有定型和导向的意义,成为中华伦理道德体系的起点和诸德之首,对中国传统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孝道的内容、形式、功能也必然随之改变。以新的时代精神为主导,经过创造性的转换,儒家孝道必将焕发生机,为今所用。

以孔子、孟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是儒家孝道的创始人,他们所推崇的孝道思想对中国传统孝道的发展具有定型和导向的意义。在中国传统社会发展进程中,先秦儒家孝道不仅是一种“善事父母”的日常伦理规范,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中国传统道德的核心和首要精神,并逐步成为中国传统孝道的核心和主体。其影响之大,涵盖之广,最终使它发展为中华伦理道德体系的起点和诸德之首,对中国传统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一、先秦儒家孝道是中国传统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

孝是中国传统道德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没有它,中国就没有伦理道德可言”。先秦儒家孝道作为中华民族文化传统重要组成部分,受到绵延两千多年的儒家文化的推崇备至。无论从社会伦理思想观念上还是从哲学文化遗产上看,它是中国人最高的道德准绳和行为规范,至今仍然深深地影响着我们民族的社会习惯、心理素质和民族精神。说儒家孝道是中华民族的美德,这不是近代现代的发明,在中国已经说了几千年了。就现存的典籍考查,最早是《左传》,其说:“孝、敬、衷、信,为吉德。”吉者,美也。孝是美德。不管你承认还是不承认,是赞成还是反对,它已经是中华文明史以重笔渲染的大章,是不可磨灭的。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人们正在强烈地呼吁着孝道的回归,这已经成为一种潮流,是时代的要求。

(一)先秦儒家之孝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内容

罗国杰教授认为:“孝”是中华民族文化和中国传统道德的一个基本的、重要的内容,是道德行为的生长点,在调整人和人之间的道德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提高人的道德素质方面,有着特殊的意义。可见,孝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不可缺少的核心内容,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鲜明特点。西方文化、印度文化、埃及文化虽然不能说没有养、敬、爱父母的伦理观念,但世界还没有哪个民族文化像中国文化这样把孝道提到如此重要的地位上,也没有哪个民族像中国人这样如此的重视孝道。正如孙中山先生在《三民主义·民族主义》中说:“《孝经》所讲的孝字,几乎无所不包,无所不至,现在世界上最文明的国家,讲到孝字,还没有像中国讲的这么完全。所以孝字更是不能不要的……要能够把忠孝讲到极点,国家便自然可以强盛。

儒家之“孝”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主干——儒家思想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中国文化虽然是由儒释道等多种要素组成的,但其中心则是儒学,而仁学又为儒学之主要精神,但仁学之精神,却是完全由孝道出发的”,所以孝道也可以说是中国文化的核心。儒家思想的创始者——孔子关于“仁”的思想就是以“孝悌”为其根本,“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也”(《论语·学而》)。而反映先秦儒家孝文化的经典着作《孝经》在强调父慈子孝的同时,还高度重视君臣关系,即“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在家为孝子,才有可能事君以忠。于是在儒家孝道学说是支配与影响下,在历代封建王朝的提倡与鼓励下,逐步形成了以孝老、养老为主的民间社会风气。

在传统社会的发展进程中,孝观念渗透到中国文化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从政治上的宗法管理制度和选官制度、法律中对孝行的维护制度、经济政策中的保障制度、教育制度及其教育内容、社会生活中的礼仪风俗习惯、社会舆论等等各个方面,孝在各个领域中都具有应用机制,具有可操作的内容,整个社会的运行基调就在维护家庭的体制。家是国的缩影,国是家的放大,所有的关系都是在围绕着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的范式而展开而创造。

(二)先秦儒家孝道是儒家伦理的核心儒家不仅在其论着中处处皆谈及孝道之义理,而且它还成为儒家伦理的基础和核心。从儒家孝道的主要思想内容来看,它作为一种伦理道德准则,既是对亲子、君臣等伦常关系的规范,也体现了人生伦理行为的价值取向。它是人们最基本的行为规范,也是涵盖面极广、功能性极强的道德实践,儒家之孝在传统伦理道德体系中居于超乎寻常的核心和基础地位。孝道不仅影响着中国古人的思想,同时也成为支配人们行动的准则和评判人们德行的标准,成为统治阶级的“御用工具”。孝道的内涵和外延不断发展,由最初的家庭伦理规范向社会伦理规范的方向发展。因此,人们一生也许都处于孝道意识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说,成为“孝子贤孙”是古代中国人努力以求实现的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认识目标。因为遵守孝道的结果不但会带来家庭、家族的和睦与稳定,而且能使人际关系趋于和谐,这就为人生的成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且,更重要的是,人成为孝子贤孙后,将带来很高的社会荣誉,这是人仕与建功立业的基石之一。所以,在中国古代社会里,家庭生活是人们生活中最重要与最主要的部分,践履家庭伦理道德,尤其践行孝道是人生的头等大事。

二、先秦儒家孝道是传统社会稳定的伦理基础

对中国文化不无偏见的黑格尔说过这样一句颇为中肯的话:“中国纯粹建筑在这一德的结合上,国家的特征便是客观的家庭孝敬。”通过规范个人的行为来调节特定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这是道德的基本功能和主要目的。在血缘宗法社会里,最根本的就是处理以亲子关系为基点的血缘宗法关系,无论是人内在心性的修养,还对人社会行为的规范,都是以血缘的维系为价值方位。这样,作为宗族共同体最高道德准则的孝也由此被突出,并根据形势的变化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儒家不断对它进行补充、加工、深化,不同程度、各有侧重地予以宣扬和提倡,从而使其成为传统伦理道德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对传统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发挥了文化之基的作用。

(一)先秦儒家孝道既是人之善性的根源,又是为政的根本

孔子认为,孝是道德的根本,同时也是为政的根本。孝敬父母,追念先祖,并把这种风气推而广之,社会的道德风尚就会变好,人们就会具有仁德,树立忠心,天下、国家也会治理好。也就是说,孝道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紧紧地联系在一起的。孝道作为社会道德规范,在封建社会的早期阶段,对协调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关系,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安定,发展生产力,培养人们对国家、社会、家庭的责任感,也有某种程度的进步作用。孔子日:“孝慈则忠”(《论语·为政》);“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论语·学而》)。家庭的稳定最终是为了社会的稳定。士子行孝可以导致忠顺于国君,所以孝的最终指向的是“忠”。而国君做到了孝的表率,也就能使民服、民顺,实现自己的统治。孝的范围的扩大化,孝的功能的扩大化,使孝能为君王服务,成为其治理天下,管理臣民的一种很好的方式,使孝由“善事父母”走向“以孝治天下”成为可能,使孝在以往的氏族宗族个体家庭之外又添上一抹政治色彩,也成为以后历代封建王朝尊崇的理由。中国封建社会家国同构的特殊模式在这儿得到了一种体现。

在儒家看来,推行孝道,使宗法制的家庭稳固了,在宗法制家庭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宗法制政权也就有了稳固的基础。所以,孝道不仅是人的行为的根本法则,不仅是维系家庭的感情纽带,而且是治理天下的核心问题。

在中国古代,孝道对社会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受到中国古代历朝历代统治者的重视。儒家一向认为忠臣出于孝子之门,长幼顺而上下治。如果人人都做到了对父母的孝和对兄长的悌,就是一个恪守宗法制的好人。这样,喜欢犯上作乱的人就少了,不喜欢触犯上级而好作乱的人简直不会有了。也就是说一个人在家表现老老实实,外出也不会越轨胡闹。小处做好,大处自然就没有问题。曾子也说:“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论语·学而》)是说谨慎地对待父母死的问题,对他们以礼埋葬,以礼祭祀;认真追念远代的祖先,对他们按照一定的礼节来祭祀,经常怀念他们的功德。如果大家都这样做了,经常缅怀祖先的功业,认识现在的统治者和自己都是祖先的继承人,应该老老实实服从他们的统治,人人归于厚道,人人心向大宗,尊敬大宗,服从大宗统治,天下就太平了。因此,儒家认为“孝悌”和“仁”一脉相通,而且它还是“仁”的根本。仁是协调矛盾之道,稳定统治之道,孝道在当时社会生活中也一样起到了这样的作用。

(二)先秦儒家之孝本身就是一种协调亲子、宗族关系的协调性的人际道德孝道在儒家伦理道德中,被看作是人之善性的根源,孝既是一种自然亲情,又被当作主要的文化指令与人子义务加以教化,这样就从内外两个方面都确保了首先是可以协调父子关系中的冲突,把这种伦理精神扩大到家族的其他成员身上,必能而且是在实际上发挥起和睦家庭的做用。孝道作为家庭伦理规范,有维持家庭稳定的功能与作用。人们用孝道来调节家庭关系,使敬老、尊老、养老的伦理观念扎根于家庭,风行于社会,成为人们必须遵守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孟子强调用“孝悌”来教化百姓;使百姓懂得孝顺父母、尊敬兄长的伦理道德。孟子反复论证和强调“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的社会功能和作用。各个地方行政组织,建立乡学,要反复不断地用“孝悌”的道理来教育子弟。孟子说:“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粱惠王上》)孟子认为,“孝悌”的伦理观念深入人心,就能形成良好的尊老、敬老的社会风气。这样,头发斑白的老人就不至于在道路上背负重物,老年人有丝绸穿,有肉吃,使老年人的生活有所保障。儒家孝道的这些规定,是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道德。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这是中华民族所具有的一种很重要的德行,也是具有中国文化特征的内容。从古到今,中华民族对鳏寡孤独的老人都有特别的关心,在生活中给予特别的照顾。这种美德世代相传,广泛作用于社会生活,积极影响着我们民族特有感情融洽的家庭伦理关系以及扶老携幼、相互关心爱护的社会道德风貌。这种美德受到世界各民族的肯定与赞扬,是我们应该批判地继承的珍贵的道德遗产。

儒家思想中的孝文化篇(2)

关键词:儒家:孝道

“孝道”是孔子及儒家的重要思想核心之一,也是中国传统文化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正是由于“孝道”的影响,华夏民族才形成了尊老爱幼、抚幼养老的优良品德。中国古代的宗法家族社会,人际关系建立在血缘基础上的亲情关系以及等级制度上。恰巧,儒家“以孝治天下”的“亲亲”“尊尊”将亲情、等级巧妙融合,被历代统治者采纳,“孝道”传承至今依然指导当代人的生活,可见“孝道”无论对古代社会还是现代都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一、儒家孝道的发展

1.儒家孝道起源于孔子

孔子生在春秋时期,礼坏乐崩,传统宗教瓦解。孔子提出“仁者爱人”思想,即爱亲(父母)、爱人(其他人)、爱物。重建人们的信仰。子日:“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论语・里仁》孔子认为父母的年纪做孩子的不能不知道,知道父母高寿感到高兴,同时害怕父母日渐衰老。孝亲之道从小事做起,发自内心。孔子的孝道归其根本是:一、不要违背礼仪;二、一定要尊敬父母;三、态度要好,脸色温和;四、子女保持身体健康不让父母惦记。

2.儒家孝道发展于孟子

孟子生活在战国时期,他对孝道的行为规范做了更细致的说明。例如:孟子认为世人尊敬父母必须发自内心,“孝子之至,莫过于尊亲”――《孟子.离娄下》;孝顺也表现在为家族传宗接代“不小有三,无后为大”――《孟子.离娄下》。同时孟子将孝道上升到社会层面提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3.儒家孝道践行于曾参

曾子是儒家孝道的忠实实践者。曾子日:“忠者,其孝自之本与。“君子立孝,其忠之用礼之贵”――《大戴礼记・曾子立孝》人为什么要孝敬父母,一方面是发自内心的报答父母养育之恩,另一方面是希望晚年的时候自己的子女向自己照顾父母一样照顾自己。

4.儒家孝道对古代社会的影响

汉武帝时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孝治天下”。孝道的核心是:善事其父母。在宗族制度下引申为“以孝治天下”。我国古代社会是家天下适合“尊尊”“亲亲”的儒家孝道思想发展,天子是天下子民的父母,从某种程度上孝治天下减少了社会很多矛盾,并且维护了社会秩序的稳定。是社会长治久安的利器。

二、儒家孝道对当今社会的影响

儒家孝道思想深深植入华夏儿女心中,只要有家庭就会有孝道。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重,社会矛盾凸显,养老问题的解决事在必行。孝道的发扬传承是解决养老问题的重要解决办法,孝道对当代社会具有深远意义。其一,其有助于家庭的稳定;其二,有助于子女培养;最后,有助于社会秩序稳定。儒家孝道满足人们对精神的信仰,其围绕:发自内心、回报父母、尊敬父母,以礼相待。正是千百年文化传承下来的精髓,大到适用于当今社会小到每个家庭。

三、弘扬孝道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孝道是我国的传统优秀美德,弘扬孝道精神是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人们精神追求的的现实途径。孝道精神早已经不单单是个人情感问题,而是社会问题。同志指出,要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首先,传承孝道精神要通过学校的正确的教育引导、媒体正确的舆论宣传、社会孝文化熏陶,形成孝道风尚。孝道精神践行于每个家庭,蔓延于整个社会。将会实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伟大梦想。

其次,完善相关立法,让法律为孝道保驾护航。老龄化加剧养老成为社会问题,但是由于发展经济对外来文化过度吸收国人一度丢失了孝顺的的良好品德,为了是社会长治久安国家积极颁布法律为孝道撑起一片天。

最后,作为公民我们应从自身做起,将孝道发扬传承下去,支持国家立法。让我们的社会早日变成:“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

参考文献:

[1]期刊论文:张践,[J],2000年,第3期.

[2]期刊论文:金小燕,[J],文化建设研究,2014年,第76-82页.

儒家思想中的孝文化篇(3)

关键词: 中国 日本 儒学文化 文化变异

中国文化特别是儒家伦理,对日本文化的形成和发展都产生过巨大的影响。然而由于中日文化的早期构成和社会人文条件不同,因而其选择取舍的标准和基本走向也就完全不同,比较集中体现在儒家理论的“忠”、“孝”在两国儒学文化中的地位差异。

一、“忠”、“孝”在中国

“孝”在中国儒家传统文化价值理论中有基础和核心的重要地位,虽然在儒学价值体系中居首位的是“仁”,“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但是,“仁”是以“孝”为基础的,是从宗法血缘关系的亲亲情谊出发来谈论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的。例如:孔子说:“弟子入则孝,出则第,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孟子认为:“仁之实,事亲是也。”《孝经》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教,德之本也。”“孝,民之本也。”可见,“孝”和“仁”的关系不是孰轻孰重,而是根系相同。“孝”是“仁”最根本的方面及核心的内容。《吕氏春秋・孝行览第二》指出:“夫孝,三皇五帝之本务而万世之纪也。”而后,汉代明确宣布以孝治天下,所谓道有百行,以孝为先。于是“孝”成为国家生活中的根本。

“忠”也是一直被中国历代统治阶级所提倡的伦理观念,但一直没有绝对化。孔子主张的“臣事君以忠”是有前提的,即“君使臣以礼”。中国向来的“民以君轻”、“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价值取向也充分表现出“忠”不是最根本的道德标准。而且中国人也反对“愚忠”,主张忠臣直谏,辅正君王,而不是唯命是从。因而当“忠”、“孝”不可两全时,中国人往往舍“忠”而选“孝”。中国有“杀子全义”之例,却从未有过“杀父全忠”之例。李密书《陈情表》,包拯中进士却不仕而归家养母,都是历史上“孝”的美谈,“忠”在这里就不足为道了。

由此可以看出,中国儒家传统文化中,“忠”和“孝”的天平两边,“孝”的分量更重。“孝”往往是“忠”的前提。《孝经》中“君子之事亲,故忠可移于君”,汉朝时举孝廉的选管制度可以充分说明这一点。而“忠”则是“孝”的一个衍生体,把对长辈的“孝”心移植到君主和统治阶级身上,便成了“忠”心。

二、“忠”、“孝”在日本

“忠”、“孝”这两个儒家传统观念对于日本人来说,都是从中国引进的“舶来品”。而“忠”、“孝”的地位之差在两国却大相径庭。

在中国历史即将进入唐王朝之时,日本圣德太子将“忠”明确定为绝对的伦理道德原则,记载入《十七条宪法》中。该《宪法》强调了臣子对君王的绝对服从关系:天皇是独一无二的最高首领,所有臣民都要忠于天皇和服从天皇。这种“皇命绝对”的思想对日本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日本历史上很长一段时间里,掌握兵权的丰臣秀吉、德川家康等大将军执掌全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大权,但他们并没有天皇并取而代之,“忠”的思想在这里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与之形成对比的是中国不断地“改朝换代”、“胜者为王”。美军占领日本后大大地利用了这一点,在《宪法》中规定:“天皇是日本国民整体形象的象征。”二战中,如果没有人民对“天皇”的一项热情,那么法西斯找什么借口去引诱日本人上战场做杀人机器呢?

“孝”虽然在日本文化中也有重要地位,但它作为“舶来品”的痕迹更加明显。在引入中国儒家的“孝”之前,日本人没有“孝”的观念。日本早期的神话故事中日本国土和诸神的主神居然是一个不从父命、胡作非为之人。而且,日本的“养子制度”和歌舞伎、花道等艺术世家可由得意弟子继承艺名或家系的传统做法也与中国儒家所谓的“异性不养”的养子制度和做法相违背。日本法律直至1973年还保留对杀害亲属的处罚重于其他杀人事件的规定,这正说明,“孝”在日本是靠法律来维持的,也不像在中国已成为人心中的价值标准。

总之,“忠”在日本的地位要高于“孝”的地位,这种“忠”是对日本最高统治者的绝对忠诚,已经被绝对化。而“孝”并没有如此大的影响力。

三、产生这种文化变异的原因

文化分为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等几个层次,其中精神文化对于各个民族、国家来说,往往是最根深蒂固的。因而,当儒家这种传统精神文化传入日本之后,很明显不可能完全取代日本原有的精神文化,要受到日本人文条件和原有精神文化的改造,以适应日本人的自身特点。

中国的“孝”的价值取向是建立在血亲关系和以家庭为本位的社会价值意识之上的,就是在现今社会,虽然西方文化不断侵入改造着人们的思想,但是这种亲子关系仍然没有松散。“亲族企业”、“裙带关系”在社会主义的今天仍然普遍存在。而在日本人“家”的观念中,与中国重视儿孙满堂和血统延续的家族观念相比,更重视家业的兴隆和家系的延续。这是由于其国教神道教的“氏神”信仰是以地缘为纽带的。在这种重视家业和家系高于重视血统的价值取向作用下,不可能生成“血缘道德至上”的伦理价值体系。所以“孝”道在传入日本后,虽然受到统治阶级的倡导,但并未像在中国一样成为人民整个伦理道德标准的基础和核心。也就是说“孝”作为儒家文化中的一方面,并没有在日本被发扬光大。

中国儒家提倡“仁”,“仁者爱人”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同时也是统治者与人民之间的关系。孟子提出“仁政”,主张政治上以德服人:“以力服人,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董仲舒也提倡“王天下”而非“霸天下”。这种思想实际上是人本位的思想,并且排斥法律手段,在这种情形下,统治者的最高地位的绝对性实际上是打了折扣的。因为“仁”的思想是相互的,要求人民服从帝王,同时也要求帝王体恤人民;如果帝王不恤百姓,百姓自然就可以它。因而中国历史上,政权不断交替,“忠君”的概念也在混战中模糊。尤其在五代十国之类的历史条件下,三日易君、五日易王之事多得很,忠于哪个君王才叫忠呢?因此“忠”君只作为“孝”的产品。君可易,父不可易。那么,统治者只能唤起孝父的精神,进而提出“子万民”的说法,才能使人民忠于自己。而在日本,“忠”的价值取向是建立在以天皇崇拜为核心的神道信仰和“主恩从报”意识基础上的,效忠的对象是非血缘关系的天皇和自己从属的主君。在中国,“神权”和“君权”一直没有完美融合,但在日本,神权和君权得到了极大的统一。这样,对君权的遵从也就等于对神权的尊崇。抗君,也就等于逆神,对百姓有极大的震慑力。由于日本国土的狭小,人们生活环境较恶劣,因而日本的家族并不完全借血缘关系来延续生存,而是互相服从。而为了团结一致,这种对非亲族关系的人的服务成为为天皇服务的基础。

四、结语

儒家传统文化是中国古老中原土地上土生土长的文化体系,具有这块广阔的温带土地和中国人种特性赋予它的特质。这些特质在儒家文化传入日本后并不适应狭小的海岛文化和日本人种文化,因而必然会产生变异,这是辩证法的要求,是不可避免的。

文化的传播与物质的运输是两回事,因而我们在看待中国文化输出时,不能期望对方全然接受,而我们自己在输入外来文化时,也不可以全盘接收。

参考文献:

[1]范作申.日本传统文化[M].三联书店出版社,1992.

儒家思想中的孝文化篇(4)

[关键词]慈孝;儒家;现代社会

[中图分类号]B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372(2014)03-0015-04

Reflections on the Ci and Xiao culture of Confucianism in modern society

ZHANG Shi-liang

(Confucius Institute in Taiwan, Taibei 108, China)

Abstract: The personage, the family, the society and the politics are surrounded by Xiao(filial piety) in Chinese. Xiao culture has long-standing and well-established, how is it theorized little by little, in what kind of age and political atmosphere it is realized, how to manifest the human nature and gradual progress into the Ci(taking care of children) and Xiao culture with the significant of society and politics, all these are important questions. So this kind of Confucian ideas must be developed in different times to adapt to the new meaning of the times. They can not be abandoned in the long history. So to reflect it and put forward its modern sense becomes the top priority of current society. By cleaning up the origin of Ci and Xiao culture, combing the course of the theory of Ci and Xiao culture and clarifying the social function of Ci and Xiao culture in the popularizing of traditional ruling class, we reflect the rigidity of Ci and Xiao culture in the gradual evolution of history, and finally we put forward the current meaning Ci and Xiao culture.

Key words:Ci(taking care of children) and Xiao(filial piety); Confucianist; modern society

一、前言

身为中国人的我们,对所服膺之学说思想,认同的价值判断,可能有各种选择,我们可能是儒家的、道家的,甚至是法家的信徒,但不论倾向于哪一种学说思想,都很难否认在历史中长期居于主流地位的儒家对中国人思想及行为准则的影响,有许多根深蒂固的、我们认为理所当然的思维,是儒家所强调的,其中又以慈孝文化为最。通过本文,期待能厘清中国传统慈孝文化的起源,梳理慈孝文化理论化的历程,澄清在传统统中国治阶级推广下慈孝文化形成的社会功能,反思慈孝文化在历史递嬗下的逐渐僵化,进而提出慈孝文化的现代化意义。

二、慈孝文化的起源与理论化

儒家思想中的孝文化篇(5)

关键词:木雕艺术;传统文化;儒家思想;题材内容

中图分类号:J5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115(2014)11/12-366-2

一、引言

在我国,封建社会的传统木雕艺术被广泛应用在建筑装饰和家具制造中,是一种重要的艺术形式。传统的木雕装饰,在选择材料、确定内容、进行构图时,重视牢固实用与美学的协调统一,立足于从装饰角度来确定题材。木雕艺术作为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其构造形式和审美形式至今对我们都有着深远的影响,它在建筑中的美学价值一直影响至今。尤其是木雕作品所蕴涵的儒家思想,如寓意孝道的《鹿乳奉亲》《为亲负米》《啮指心痛》《单衣顺母》,寓意忠义的《赵子龙救孤》《杨家将》《苏武牧羊》,寓意读书及第的《魁星点斗》《蟾宫折桂》《庆加冠》等,这些生动有趣的内容题材兼具装饰效果与教化寓意,它使人们在休闲娱乐与健康生活中潜移默化地了解儒家思想精神,同时也是人们对于子孙后代殷切教导的一种表达。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中国传统风格,体现出中式家居风范与传统文化的审美意蕴,其艺术特色和美学意蕴根植于传统文化和审美习惯之中。

儒家思想是以孔孟为代表,是传统思想的主体与核心。儒家思想在整个封建社会中处于显学独尊的地位。各朝代统治阶级通过不断的吸取新的思想和观点,来适应定国安邦的需求,因此儒家思想广泛渗透到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的各个领域,包括在传统建筑装饰细部、室内陈设等方面都侧面反映和表达了儒家思想的理念和要求。作为传统建筑装饰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传统文化的载体,传统的木雕艺术表现儒家思想的题材就相应占据了很大一部分。在传统木雕装饰纹样的教化题材中反映最多的也是伦理教化。“忠孝节义”是儒家思想中最重要的伦理准则,木雕花板纹样中,或者使用人物故事情节、或者运用植物比拟、或者其他象征手法的装饰题材来宣扬忠、孝、节、义,以达到宣扬伦理道德的教化意义。“忠、孝、节、义”,根据封建礼教道德观念命名,反映了封建社会人们的精神思想,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民间建筑装饰的理念内涵。木雕不仅具有观赏价值,它所蕴涵的传统文化思想蛰伏了儒家思想的影子,与儒家思想中的“修身、齐家、治国”理念相融、一以贯之,并具有一定的教化功能,从各个不同角度表现了儒家文化的基本内容。木雕艺术的表现内容和形式都十分清晰地体现了儒家思想中崇人伦助教化的道德原则,也是劳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木雕艺术中蕴涵的儒家思想

古人在表达情感思想时,使用的文字语言,不会裸的显露,而是含蓄地使用借景、借物抒情传达。这种感觉化的艺术语言,与含蓄的言外之意联系在一起使观赏者容易产生更多的联想,间接丰富了文学、艺术作品的内涵。正如司空图《诗品》所说:“不著一字,尽得风流,语不涉己,若不堪忧。”刘勰《文心雕龙・隐秀》也言“隐也者,文外之重旨者也”,“夫隐之为体,义生文外”。木雕艺术也是如此。它以木材作为载体,通过艺术化的方式,将人物、动物、植物等内容呈现在有限的图幅里,表达审美思想内涵,借景抒情,借物言志,意在画外,情在景外。许多不可言传和无穷尽的美感经验,通过木雕这一特殊媒介传达着它独特的文化内涵。

(一)木雕艺术中所蕴涵的孝道思想

中国封建统治者素以“孝”治天下。在汉武帝时期,选拔人才的重要标准就是“孝”,最著名的就是“举孝廉”。这种方式是汉现和培养官吏预备人选所用,被推举的学子,除博学多才外,更须孝顺父母,行为清廉,故称为孝廉。在汉代,“孝廉”作为选拔官员的一项科目,没有“孝廉”品德者不能为官。到清朝时,考取了举人,还是用孝廉公这个名称,一直是沿用汉朝的称谓。由此可见,在整个封建社会里,统治阶级始终以孝悌观念作为统治民众的方法,也被社会各阶层所接受。“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反映了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二十四孝图》。《二十四孝图》中人物的所作所行,为古代社会各阶层民众树立了榜样,还被作为教育人们敬老爱老的范本,常被用在建筑木雕中的花板雕刻之中。如《戏彩娱亲》《百里负米》等被广为流传。另外,在中国人看来繁衍子孙是最大的孝道,正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因此,儿孙满堂、多子多福,一直是几千年来中国人的传统家庭观。徽州农村,新人在结婚时,女方家喜欢选用精工细琢制造的“花床”、衣橱等作陪嫁,来点缀他们的洞房。上面的图案以“龙凤呈祥”“麒麟送子”“百年好合”等较多,用“石榴”象征“多子多孙”,用“鸳鸯”象征“夫妻恩爱”,用“和合二仙”的故事来寓意夫妻恩爱、白头偕老,寄托人们对新人婚姻幸福的祝福和美好愿望。除此以外,还有“五子图”“送子观音”“百子图”等,表示对子孙兴旺的殷切希望。

“孝”是个会意字,其意是年幼者搀扶着长者。孟子在评论舜对父亲的孝顺时说:“孝子之至,莫大于尊亲;尊亲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养。为天子父,尊之至也;以天下养,养之至也。”历代统治者都提倡以“孝”治天下,以“孝”作为统治的核心,把孝道作为立身教民之本,建国安邦之基。表现“孝”的题材也是木雕门窗装饰中最常见的。如《二十四孝》故事中的《孝感动天》《亲尝汤药》《刻木事亲》《怀橘遗亲》《扇枕温裳》《行佣供母》《哭竹生笋》《态蚊饱血》《乳姑不怠》等,这些戏曲故事的真实性我们无从考证,但我们仍可从这些木雕艺术中,感觉到孝道不仅是道德伦理条规,更是人性的根本。

(二)木雕艺术中所蕴涵的忠义思想

忠与孝,是儒家伦理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古代是维系家庭和社会道德的两大支柱,不仅是中国古代所提倡的美德和社会责任,在现代也是需要发扬光大的传统美德。子女要孝顺父母,“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对待上司要忠诚,“君事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忠,即忠君报国,“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可见,“忠”在古代人们的心中是何等的重要。“岳母刺字”“杨家将”“木兰从军”“苏武牧羊”等以历史故事为题材的木雕纹样,都是赞扬人们忠君爱国的典范。

“忠义”作为儒家思想的一部分,既是伦理范畴,也是政治范畴。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君是天,君为父,“忠”是人臣必须尽到的责任与义务,同时也是一种人生追求,一种精神境界。明清木雕中,反映忠义的作品举不胜数。尤其是官宦家族建筑中,此类题材更为常见,如《关公千里送嫂》《桃园三结义》等。

(三)木雕艺术中所蕴涵的仁义、节义思想

“仁”是儒学的中心思想,儒学中的“仁”是与孝悌等血缘情感联系在一起的,是以孝悌为基础的。正如《学而》里说到的:“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孔子认为,孝是人们所具有的最纯朴、善良、真实的情感,而这种情感与“仁”是不可分开的,它是“仁”的根源所在,但源于孝悌的“仁”却又不等于孝悌,而是以孝悌为根源,向外层层延伸,上升到君臣间的“忠”,朋友间的“信”,最后达到博爱的境界。明清婺源木雕中以“仁”为题材的木雕作品有很多。如《访贤》《尧帝访舜》《百忍堂贺寿》《先贤逸事》《恩爱福寿》《闺训女儿经》等。这些描述的都是君臣间的仁义、朋友间的情义、夫妻间的恩爱和父女间的慈爱。木雕中艺术刻画的种种仁爱故事,是我们后世学习的榜样,唤起了我们许久不曾在意的道德关怀与社会责任感。

在封建社会里,节义中的“节”主要指妻子对丈夫的服从;“义”则是封建道德准则,这里主要指君臣之间或不同阶级、阶层的人们之间的一种道德责任。节义,在字典里解释为节操和义行。节,即气节,指坚定的信念、信仰,其代表人物有文天祥、苏武等。在木雕艺术中,常用梅、兰、竹、菊、莲等来比拟人的高尚人格。梅兰竹菊,并称四君子,它们分别代表了傲气、幽静、坚韧、淡然四种不同的品质,文人常以此比喻刚正无私的君子风度,与儒家提倡的道德规范一致,也成为历代文人们颐养身性的道德标准,因此,这些图案在书香门第的民居中较多见。义者,理义、道义、正义、公义。朱熹曰:“义者,天理之所宜。”见利思义,就是指人内心善良的道德本性。典型的代表人物就是关羽,由于其自身的英雄气概以及忠义,成为后世统治者推崇的忠义楷模,关公在现代也成为一种文化和精神。所以取材于《三国演义》的木雕花板纹样,成为民间建筑木雕装饰中热衷的题材,教育后人要仿效关羽,忠义两全。

(四)木雕艺术中所蕴涵的读书及第观念

儒家思想十分重视读书,《论语》中开篇就有“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之说。而“学而优则仕”是儒家为中国文人选定的人生道路。在明清木雕中是经常出现古人苦学的题材。如《车胤囊萤》《皓首穷经》的故事是描述过去文人一生埋头苦读的艰苦生活。还有《三进士》《五子登科》《十八学士》《庆加冠》《喜报临门》等,这些都是描述古人一生志愿在于读书考取功名的真实写照。木雕作品中还经常会发现,工匠们把《状元及第》与《告老还乡》作为相对应的画面成组刻画,这也许是古人为了取意于善始善终而特意设计的。事实上,从状元及第到告老还乡,古人并没有因为前后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状态而感到失落,相反他们认为这只是他们完整人生的境遇。另外,《乡仗奢硕》《林下优游》这些作品也是表达这种意境,讲的是某位官员功成名就后辞官荣归故里,闲暇时与友人、童仆出游,表现了一位退隐贤人的悠闲乡间生活。刻苦读书,考取功名光耀门楣,是中国古人对子孙的殷切希望。古人的这种崇儒兴文的人生价值观,间接影响了木雕的风格与题材。他们通过木雕这一传统艺术形式从不同角度诠释着儒学思想的精髓,并延续和传承了儒家思想。故《魁星点斗》《蟾宫折桂》《庆加冠》《买臣负薪》《喜报临门》《金榜题名》等传统故事,就成为木雕艺术喜闻乐见的题材。

三、结语

木雕在我国传统建筑中的运用已有几千年的历史,它不仅是中国传统木结构建筑重要的构件,也是依附于建筑构件来满足人们审美和精神的需要,使建筑更具有人性、人文、人气和人情的特点。作为装饰艺术,木雕又起到穿针引线、画龙点睛的作用,而它蕴含的儒家思想和文化意义,更有寓教于乐的作用。今天将木雕艺术的人文思想和形式运用到现代建筑和室内装饰中,使我们的建筑和室内环境更富有民族性和时代感,使室内装饰更具有文化内涵和审美情趣,更具有“家”的传统文化含义。传统的儒家思想已深深烙印在每个国人身上,已成为中国思想文化精髓的一部分,因此通过木雕反映出的文化意义,用任何外来文化完全取代传统文化的行为都是不明智的。只有对传统文化和外来文化的价值有了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才能在真正意义上做到继承与融合,做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使自己的文化得到完善和提高,顺应时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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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中的孝文化篇(6)

主题词:家庭美德 孝敬 尊老 儒家伦理

对于现代家庭关系问题的讨论,笔墨日益集中于夫妻双方关系的处理和协调,这是否意味着现代家庭中子女越来越少地关注对父母的赡养与孝敬问题?易言之,传统社会中浓厚的孝亲观念在现代家庭中还处于何种地位、起着多大的作用呢?带着这个疑问,笔者对当代家庭中子女对父母的“孝敬”问题进行了访谈调查。

调查是在烟台开发区的一个居民小区中进行的。由于地处开发区,集中了许多年轻的和中年的夫妇,与地处开发区的特点有关,这里聚集的年轻人都具有较高的学历和较好的文化素质。我们的访谈对象集中于那些与儿女生活在一起的老年人,了解他们对儿女的孝亲观念的看法。这些回答似乎反映了某一年龄段(25--35岁)、某一文化层次(大专以上学历)的城市青年(或中年)人对孝亲问题的态度。

在谈及儿女对父母是否“孝敬”的问题时,这些老人的回答大都是肯定的。然而,这些肯定的回答在我们听来,都带有一种“知足常乐”的无奈。在他们看来,能和子女生活在一起,受到儿女的照顾,就很满足了。而这种满足似乎来自于与那些歧视打骂父母、吃父母的、要父母的、拿父母的儿女的对比。从他们的谈话中还得知,对于洗衣、做饭、照看孩子等家务,他们也都心甘情愿地承担了,目的是为了在自己能干活的时候,不要成为子女的包袱。至于象子女不高兴了,说话时不在乎父母的感受、甚至带有训斥的口吻等情况,他们也以“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心态接受了。他们的精神生活,更多的是来自于与孙子、外孙的感情交流,而来自于儿女的却很少。儿女也没有很好地意识到应该关心父母的精神生活,而把孝仅仅理解为赡养父母。这与中国传统社会对“孝”的理解相距甚远。

“孝”是传统儒家文化的核心内容,千百年来一直作为伦理道德之本、行为规范之首而倍受推崇。如孔子的“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第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孟子的“仁之实,事亲也者”(《孟子·离娄上》)、《孝经》上的“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都把孝视为仁、义的根本,“人伦之公理”。后世的思想家和历代统治者也把它当作维护社会伦理关系和政治统治的重要手段,并从不同的角度、比较全面地阐述了“孝”的含义、内容以及各种具体要求。

i.

孝道为什么这样为古人所重视呢?

在儒家思想家看来,孝敬是性德,即本性中所具有的品德。儒家讲人性本善。人性的本善体现在人生而具有的恻隐之心、是非之心、辞让之心、羞恶之心的基础上。而建立在父子亲情这种自然的伦理关系之上的孝敬,最容易体现出人生而具有的恻隐之心等。因此,讲孝最容易开发本性,使本具的性德昭显。儒家仁的思想正是建立在孝这个根本的基础上的。因此,这个字绝对不能疏忽。理解了这个字,也就理解了儒家思想的精髓。从孝这个字的构成来看,孝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个老字,下面是个子字。孝这个字的含义就是说,上一代与下一代是一体、不是两个。如果有两个这个观念,那就不是孝了。上一代还有上一代,过去无始;下一代还有下一代,未来无终,无始无终是一体。在外国,中国人还保持着祭祀祖先的传统,外国人不理解,问:几百年、几千年前的祖先,认都不认得,还祭祀他们干什么?但是他们不懂得“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的道理。中国人祭祀祖先,这个情存的深厚!远祖不忘,对眼前的父母哪有不孝敬的道理呢?儒家从纵的方面讲孝的教育,从横的方面,则讲兄弟之间的悌,又把它推广到“四海之内皆兄弟”。可见,孝悌教育做好了,整个社会的人伦关系就自然会井然有序了。

推行孝道责任重大的是老师。因此,孝亲和尊师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儒家特别强调尊师重道的重要,强调老师的恩德与父母的恩德是一样的。这在古礼中表现的特别明显。在《礼记》中记载,男子20岁行冠礼。从此以后,他的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亲戚都不再叫他的名了,而改称他的字,甚至连皇帝也是如此,都称他的字表示对他的尊敬。只有父母一生都可以称他的名,还有就是老师也可以称他的名。可见,老师与父母的恩德是相等的。父母去世,要守丧三年;而老师去世,也要守(不穿孝服的)心丧三年。皇帝接见老师,也要降阶,不能以君臣之礼接见,而必须以宾主之礼接见,即皇帝站在东面,老师站在西面。可见,儒家对师道尊严是何等的重视,把孝道和师道看成是教育的大根大本。

儒家讲的孝的内容十分丰富,不仅要养父母之身,而且要养父母之心、父母之志,不能让他们常常担心。如果自己常常让父母担忧,那就对不起父母,就是不孝了。例如,到学校读书,功课不好,让母亲担忧,就是不孝;不敬老师,和同学不能相处,让父母担忧,就是不孝;蹋进社会,工作不认真负责、不尽心尽力,让父母担忧,是不孝;对长官不尽忠,是不孝,与同僚不能合作,让父母担忧,也是不孝。因此,《论语》上讲:孝就是能够做到“父母惟其疾是忧”,即父母仅为其疾病担忧,而完全不必为任何其它事情担忧。可见,一个常常怀有孝心的人,就几乎是一个完人了。因此,古代有“求忠臣于孝子之门”的说法,是不无道理的。

ii.

古代关于孝的有些论述和要求不仅在当时具有进步作用,而且对于我们今天家庭生活的和谐也仍有可供借鉴的内容。从现代社会与现代文明观念出发,儒家所讲的“孝”,其合理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赡养父母。早在《尚书·酒诰》中就提出了“嗣尔股肱,纯其艺黍稷,奔走事厥考厥长。肇牵车牛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意思是说,臣民之所以努力种植各种谷物,是为了事奉他们的父兄。农功既毕,牵着牛车将谷物运到远处去贸易,也是为了奉养他们的父母。这里就提出了赡养父母的道德问题。《诗经》上也有很多篇章,一再强调子女应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如《诗经·小雅》云:“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出我腹我”。意思是说:爹生我,娘养我。抚摸我,爱护我,养大长大教育我,照顾我啊挂念我,出门进门抱着我。因此,子女赡养父母,也是为了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作为儒家经典的《孝经》,更是把赡养父母作为庶人的主要孝道,指出:“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可见,传统儒家伦理对于赡养父母是十分重视的。有时候,甚至超出了道德范围而以法律形式加以保证,规定不孝在法律上要受到处罚。《孝经·五行章》有:“五行之属三千,罪莫大于不孝”的说法,规定对不孝者要“斩首枭之”。北齐律首创“重罪十条”,而其中不孝罪为“十恶不赦”的罪名之一。唐律规定,骂祖父母与父母的要处以绞刑,殴者处以斩刑,从而对不孝的种种罪行作出了更具体的处罚。

第二,尊敬父母。一般人认为赡养父母就是尽了孝道,针对这种看法,孔子说:“今之孝者,是为能养犬马。皆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就是说,仅仅把“养”作为“孝”的标准,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对于养犬马而言,也是“养”,不敬重父母,就与养犬马无法区别了。《礼记·祭义》上也讲,“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事奉父母,重要的是子女从内心发出对父母的真诚的尊敬之情,保证父母在精神上得到欣慰,使他们心情愉悦。所以孔子说:“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论语·为政》)。意思是说,事奉父母时保持和颜悦色是最难的。有事情子女去做,有酒食让父兄先吃,这样做就能称得上是孝了吗?对父母和颜悦色,尤其要表现在当父母犯错误的时候,不能发火:“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无怨”(《论语·里仁》)。意思是说,侍奉父母,如果他们有不对的地方,要轻微委婉的劝说,操劳而没有怨言。可见,儒家的孝道把尊敬父母视为孝行的高层次要求。养与敬相比,敬是更根本的。因此曾子说:“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礼记·祭义》),孟子也说:“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孟子·万章上》)。

第三,“尊老”。儒家把孝不限于父子关系,还扩大到家族亲戚之间,如《礼记·坊记》提出,“睦于父母之党,可谓孝矣”,主张“入则孝,出则悌”,即在家孝敬父母,出外尊敬长者,把家庭敬老观念推广到社会。自汉代以来,儒家的尊老、爱老、养老的伦理观念牢固地扎根于家庭、风行于社会。“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成为人们奉行的行为规范,要求人们不仅要孝敬自己的父母,而且也要用同样的感情去敬爱别人的父母。

在儒家看来,至少要做到以上几点,才能称得上是“孝”,以这种标准来衡量今天的“孝”子,恐怕有很多人就很难名副其实了。一些在古人看来是孝敬父母的起码要求和必备礼节,在现代许多年轻人眼中无异于“天方夜谭”。实地访谈的结果表明,要使儿女总是对父母保持和颜悦色的“愉色婉容”,已经很难做到了。至于子女偶尔不高兴向父母发点脾气,在一些家庭中已成为“家常便饭”。而这些老人却只是默默忍受了,总觉得比起那些“不肖”子孙而言,自己的儿女已经做得不错了。

受过高等教育的城市子女的孝亲观念尚且如此,一般社会大众、特别是农村子女对待老人的态度就可想而知了。对这一点虽然没有做过专门的调查,但翻开反映老农生活的报刊杂志,亲生儿女(儿媳)打爹骂娘、遗弃侮辱父母、视父母为包袱或保姆等事例随处可见,许多老人凄凉悲苦的生活活生生地展现在眼前,令人目不忍睹。这与中国儒家伦理历来倡导的养亲、尊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iii.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曾经影响中国人上千年的孝亲观念的衰退呢?

其一,对传统孝道的猛烈批判,忽视了传统孝亲观念中的合理成分。中国自五·四新文化运动、尤其是社会主义社会建立以后的十年期间,孝道连同一切封建道德受到了猛烈的批判,人们从不同角度、各个方面揭露了封建孝道的弊端与危害。不可否认,传统孝亲观念是在重视阅历和经验的农耕社会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在漫长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中受到宗法等级制度的深刻影响,“孝”的内容不可避免地带有浓厚的宗法等级色彩,有许多愚忠愚孝的内容和阻碍现代社会发展的因素。如“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论语·里仁》)、“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论语·子路》)等等。但是,应当明确的是,这些消极的因素并不能代表儒家孝道思想的主流。同时,对儒家经典中的这些论述,也不能作断章取义的曲解。由于一些人对传统孝道良莠不分的批判,造成人们思想上的混乱,在当代社会产生了不良社会后果。

其二,西方极端个人主义思想的影响,淡化了子女养亲敬亲的义务感。随着社会生活的变化,尤其是西方腐朽价值观的侵蚀,一些人的个人主义、功利主义等思想意识急剧膨胀,自我表现中心,自私自利。例如有些人受到功利主义的影响,认为,老人只有消费,没有生产,是一种累赘、一种负担,敬老观念日渐淡薄,甚至骨肉至亲,也不喜欢家中有随时需要照顾的老人同住。只有极少数需要老妈妈帮忙看家、煮饭、洗衣服、带孩子的,才愿意与老人同住。再就是父母本身有钱,不构成子女的负担,儿女才乐意与他们同住,亲自奉养。这些人心中只有自我,或放大了的自我,即妻子与儿女,没有父母,不尽人子之责,不赡养扶助父母,甚至歧视、虐待父母。这不但破坏了家庭的友爱和睦,给父母在经济上造成极大困难,在精神上造成极大痛苦,而且败坏了整个社会的道德风气和敬老传统。就这样,人们在不知不觉中把儒家的“必养且敬”的孝子标准简化为“必养”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当社会上出现了大量打爹骂娘、不顾父母之养等“大逆不道”的现象时,那些尚能赡养父母的人就成为“孝子”。这也就不难理解那些能够受到子女赡养照顾的老人们那种“知足常乐”的心情了。

当然,以上这些现象的产生,也是与我们社会生活的变动和教育的脱节是分不开的。在这种社会条件下,大力弘扬传统孝德尤为重要。弘扬传统孝德,必须首先解决思想认识问题。这是因为,现在中国正处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时期,一些持激进观点的人对曾经扮演过封建道德的孝亲观念能否在现代家庭伦理关系的协调上起到积极作用持有怀疑甚至否定态度。

iv.

那么,在当代中国弘扬传统孝亲美德的根据和价值在哪里呢?

从道德的发展来看,社会主义道德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对过去人类一切优秀道德的继承与发展。社会主义道德必须根植于民族的传统道德。社会主义道德并不是简单的肯定或否定,而是弃糟取精。尽管传统道德中含有其时代的阶级的局限性的内容,但又有其不可忽视的超越时代的可继承的内容。例如,传统孝道中的养亲、尊亲美德,一方面有利于维系人类的种族繁衍,符合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有其客观物质的基础;另一方面又有利于和睦亲情,维系人类家庭,是血缘亲情的自然表现,具有主观心理的根据。又如传统孝道中的敬亲、尊老美德,强调“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把孝悌作为仁之本,“爱人”首先从爱父母做起,然后爱其族人、爱其长上、爱其民族、爱其国家。这种推己及人的自然亲情,符合人的认识与情感发展的规律,易于为人们所接受。试想一个连自己的父母都不敬爱的人,怎么可能让他真心实意地去爱他人、爱民族、爱国家呢?可见,弘扬敬亲、尊老美德,有助于维持社会秩序,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因此,孔子有“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作乱者鲜矣”(《论语·学而》)的说法,《孝经》上也有“长幼顺故上下治”的说法。可见,孝亲观念的教育是维持良好的社会伦理秩序的根本。而当代西方国家在物质文明高度发达、法治相对健全的情况下,仍然出现了犯罪率激增、少年犯年龄下降等现象,无疑与夫妻关系失调、家庭崩溃、父子失教的状况有关。

儒家思想中的孝文化篇(7)

关键词:儒家思想 中华文化 仁与礼

一、中日“仁”的区别

中国儒学把“仁义礼智信”作为最高美德,其中“仁”是中心范畴,强调一种理想的人际关系和高层次的人格境界,它是人类最重要最根本的德。在孔子看来,如果每个人都能以真心对待家人和他人,就能达到仁,成为圣贤。

将政治与道德联系在一起,最大限度发挥仁的作用,这是中国“仁”的思想的一大特点。孔子认为,为政者必须是君子,时刻做到为民着想,克制私欲,将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奉行以德治国,并把修己治人看做是为政的根本原则。而日本则多认为政治与道德应当划清界限,日本古学派荻生徂徕的思想极具政治性,但他认为政治应从道德中独立出来,这与孔孟及朱子学根本不同。

在日本,儒学的传入要早于佛教等各种思想,其中“仁”的思想是最先传入日本,并被学者们广泛学习的。日本在部落斗争的时代,最大的缺点就是仁爱观念和天下观念的薄弱。到了德川时代,统一的政治使日本迎来了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的时期。日本阳明学派的中江藤树、朱子学派的藤原惺窝等思想家,都是倡导仁爱的。伊藤仁斎将《论语》视为“宇宙第一书”,通过精读论语,仁斎紧紧抓住了儒学的思想“仁者爱人”。同时,仁斎认为“诚”是仁爱的形成条件这与古代日本人的“清明心”相融合一致。但是随着儒学日本化的进程,仁爱思想出现了分支:

一支演化为“忠”的思想,成为武士道形成和发展的支柱思想。“忠”最早见于《论语·学而篇》,在中国儒学看来,“忠”是爱人的积极表现,是达到仁的方法;而日本则将忠推到了极致,并逐渐用忠代替了仁爱思想。山鹿素行从儒学中为武士道找到了理论依据,提倡遵“忠节、武勇、义理”等儒家伦理道德,把“忠于主君、不顾身家”规定为武士应尽的本分,向武士们灌输忠君思想。由于功利性因素,日本在继承儒学时发生了严重的偏离,忽视心性之学,局限于政治文化层面。加之,天皇被认为是天照大神,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此种天命观不需要赋予道德的意蕴;而仁政思想对君主道德上的约束,正与这种天赋的绝对至上权威相悖,所以,仁于民的说法在后来越来越不受到重视。

另一支较接近于孔子主张的仁,但是后来被神圣化,即贵族化,也就是说日本并非不注重仁,但只有高贵的皇室、神甫才能成为仁,仁通常被用于天皇的名字及年号中。这一规矩出自第五十六代清和天皇(惟仁),此后如后冷泉天皇(亲仁)、一条天皇(怀仁)、昭和天皇(裕仁)等,1000多年来除个别例外,大多遵循其例,正是因为长期受到儒家影响。从汉学文献中可以看出,在最先接触到“仁”思想的日本哲人看来,仁有着浓厚的思想文化内涵,既可以辅助政治,又可以安抚民心,稳定社会。但是如果每个人都具有了“仁”的品性,则统治者的高贵地位就无法体现,甚至会受到威胁。因此,逐渐形成了“只有天皇才是仁”的思想。

二、中日“礼”的区别

学会爱人还需要“礼”。在儒家看来,礼的制定就是为了稳定社会秩序,礼仪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它所象征的一种秩序。子曰“不学礼,无以立”。孔子主张的礼是广义的礼,在社会关系中与道德相等同起来。他认为,人的道德修养是确立人之为人的标准。君臣间的忠,父子间的孝,夫妻间的敬、兄弟间的悌,朋友间的信...处处体现人的道德修养。中国人不仅崇尚礼的言行,也非常重视礼的教育。“百善孝当先”,实践礼,要先从孝顺自己的父母开始,孝是仁的前提,是道德之本,是礼仪最基本的体现。从《弟子规》的“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叫,行勿懒”到《二十四孝》的“卧冰求鲤、刻木侍亲、埋儿奉母”...都体现着我国自古以来对“孝”的重视。

日本由于受到中国文化的影响,也高度重视礼仪。604年,圣德太子在《十七条宪法》中提出:“群卿百僚,以礼为本,其治民之本,要在乎礼。上不礼而下不齐,下无礼以必有罪,是以君臣有礼位次不乱,百姓有礼国家自治”。在这里,日本最早明确了礼的文化规范,而且是无条件的单方面的下对上的义务。奈良时代以后,日本在教科书中列入了《三礼》——即《周礼》《仪礼》《礼记》,这对日本文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但是日本将道德教育的顺序规定为:“忠皇室、爱国家、孝父母”,对天皇的绝对服从被置于优先位置,这一点与中国有着本质区别。在日本,孝被视为与忠是一致的、不可分割的,“对君尽忠即对父尽孝”。儒学家林罗山认为:“舍孝而取忠者可也。”国定教科书中曾对“孝”作了如下说明:“以家族制度为基础。举国构成一大家,皇室为吾等国民之祖宗,忠孝一致实为吾国体之特色。”这种忠孝一致的国民道德在日本人的意识中深深扎下了根,一旦与狭隘民族主义和扩张政策相结合,就会把非人性和反人道发挥到极致,进而酿成军国侵略主义的温床。

中国人重视家庭和睦,而日本人注重效忠集体。中国人喜爱以礼待人,但是由于市场经济的弊端,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渐渐地忽视了内心的礼义精神而专注于形式上的礼仪,“礼”被仅仅当做了一种待人的方法,并非涉及人的心灵境界的内在价值观。日本人的礼仪文化中强调和,主张人人安守本分,并将礼义与礼仪的作用发挥得淋漓尽致。中国人讲客观事实,但日本人更注重含蓄或是不被他人排斥,所以经常违背自己的内心想法,说出不切实际的话。所以,在孝敬父母、真心对待他人方面,中国远远超过日本。

三、小结

儒家思想一直影响至今,不管是对中国还是对日本,其作用都是不可忽视的。虽然时隔千年,但是儒学并没有过时。许多日本学者认为正是儒家思想推动了日本的现代化,许多日本企业家也一再宣称,他们的成功秘诀是将儒家伦理运用于现代企业,用涩泽荣的一句话说,叫做“论语加算盘”,即儒教资本主义。了解中日文化差异,避免文化冲突,趋利避害,实现平等交往,有利于儒家思想更好地传承下去,使仁与礼切实发挥其在社会现实中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日]青木康洋.图解日本史[M].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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