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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政策的看法和建议精品(七篇)

时间:2023-12-21 11:32:34

双减政策的看法和建议

双减政策的看法和建议篇(1)

关键词供给和需求 问题 建议

中图分类号:U12文献标识码:A

1 从供给和需求角度分析单双号限行措施

车辆的单双号限行,是为了在某种程度上缓解现有的交通压力,北京奥运会期间暂时施行单双号限行措施确实缓解了一些交通压力,且减少了环境污染。但是我们需要明白的是,单双号的限行只是通过政府的强制力强行限制了每天公路上车辆的供给,供给数量发生了变动,但人们对私家车的需求数量并没有发生改变。每天的上下班,外出仍在正常进行,限制了使用私家车,人们就只好利用其他的“对策”来应对这种“政策”。

第一种方法就是选择其他的公共交通替代私家车出行,如公交车,出租车等,这也许正是管理部门所希望的,同时对公共交通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包括:公交车供给的数量,时间的安排等。短期的放弃私家车选择公共交通,许多人可能会接受,尤其是在北京奥运会这个大背景下。但不能忽略的是,从全国整体水平来看,目前的公共交通还没有达到可以更加体现出公交优先优势的一种水准。以北京为例,北京南站开通了到天津的快车,但是由于配套设施跟不上发展,北京到天津只需27分钟,但是从北京南站下车后,道路开始变得拥堵,花费好几个27分钟才能到达目的地,这就是因为交通的衔接不够完善。公共交通带来的种种不便利性,长期下去,使许多人不愿再使用公共交通,尤其是习惯了私家车出行的人们。于是就产生了第二种方法,开始考虑购买第二辆车,两辆车分别是单双号的牌照。这样既不会违反规定,同时生活又恢复了以前的便利。所以,单双号限行措施没办法从根本上解决交通压力,富裕的人可能会买两辆车,有权力的人有自己的公车,单、双号车都有。

图1图2表示的是随着单双号限行后,均衡数量和人们为了使用私家车支付的价格之间的关系,横坐标表示均衡数量,纵坐标表示为使用私家车所支付的价格。DD表示已拥有私家车的人愿意使用私家车的需求,SS表示已拥有私家车人能提供私家车的供给。单双号限行后,由于非价格因素的改变引起供给数量的变动,供给曲线SS向左上方移动,需求曲线DD并没有发生变化。限行前,均衡数量为Q1,为使用私家车支付的价格是P1,限行后,均衡数量由Q1Q2,价格由P1P2。不难看出,限行后给人们的出行带来的不便导致人们为使用私家车愿支付的价格P上升。若长期施行单双号限行,消费者为使用私家车所愿支付的价格P还会上升,上升到一定程度后,只有人们对私家车的需求同样做出改变,达到新的均衡时才会停止。这样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人们会选择购买第二辆车,同时这会使我们陷入另一种忧虑当中,如此的单双号限行到底对交通压力的缓解能起到多大的作用?

2 单双号限行措施引发的问题

2.1 单双号限行引发的利益争议

经济学中有一个基本的假设前提,即“经济人”假设,每一个从事经济活动的人都是利己的。单双号的限行使拥有私家车的人的利益受到冲击,私人物品的合法使用权利受到了政府的控制。不同的人在汽车单双号限行问题上的利益不同:一方面,会给经常驾车出行的有车族带来不便, 并实质性地造成其权利受损和社会资源浪费; 另一方面,若放任原来的交通状态不管, 全体公民都将支付高昂的交通、环境和时间成本,不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就涉及到了外部性问题。科斯第一定理认为,在产权明确的情况下,如果交易成本为零或小得可以忽略不计,市场机制可以把外部性内在化,使资源得到最优配置。现实生活中的交易成本不可能为零,所以就需要合理的制度来减少利益的争议。

2.2 单双号限行产生的“权力寻租”

在北京实行单双号限行中,仍然存在部分车不受此限制,如具有某些通行证的车辆,可能有很多有权力的人就能得到各种单双号可以无障碍通行的证件,而普通的老百姓却无法获得,权利分配不均引发社会问题,同样值得关注。用什么样的方法能够有效管理这样的证件,使其不会破坏施行单双号限行的本意及目标?只要有权力的存在,只要这种权力缺乏有效制约,就必定会出现寻租的可能。通过市场分配取代行政分配,让权力无法寻租。

3 对缓解交通压力的建议

3.1 减少对私家车的购买需求

市场上,人们对私家车的需求同样是由众多因素决定的,包括市场上汽车的价格P*,消费者的收入I,私家车带来的便利性C,政府出台的政策G(包括各种购车的优惠政策,各种税费的改革等),其他支出E,替代品S,所以Qd=aP*+bI+cC+dG+eE+fS(a,b,c,d,e,f代表各因素所占的权重),而在以上这些影响因素中,政府能够有效地进行控制的应该是出台政策,包括为刺激消费,出台的购置税减半等,这些优惠政策会吸引更多的消费者,甚至会促进他们提前消费。因此为减少购买需求,政府可以提高一些收费的标准,增加一些收费项目等措施,如:提高黄金地段的停车费,限制新车牌照的发放量等,虽然新车牌照限量发放存在弊端,但这毕竟也是对减少私家车购买一种思考。

3.2 完善公共交通体系

如果从根本上减少了私家车的购买,那必须有私家车的“替代品”产生。和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私家车人均拥有量并不高,但高使用率确实增加了交通压力。私家车的使用率之所以高,是因为使用私家车的人认为缺少比开车更为方便快捷的出行方式,公共交通达不到需求。所以,除了暂时性的缓解措施,更重要的是要从长远角度出发,通过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高现有公共交通运输系统的服务水平,引导有车族在上下班的时候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当公共交通能够满足人们的需求后,由此花费的成本比私家车低,人们就会很自然减少私家车的使用,从而缓解了交通压力。

3.3 扩建道路

之所以出现交通拥挤现象,归其根本,是由于供求失衡造成的。私家车数量的增多,快速增加了对道路的需求,而道路的供给在短期内是缺乏弹性的。由于土地面积的有限,更无法随着需求的增加而扩张。同样需要注意的是,道路的扩建,缓解交通压力的反作用力会再次促进私家车需求的扩张。

道路属于边际生产成本为零,而边际拥挤成本不为零的准公共产品。当价格为0时,通过量将达到Q1,拥挤线QY和需求线DD相交,表明在一定的价格下,产生了拥挤现象,车辆的继续增加会阻碍交通。图中的阴影部分代表由于拥挤而造成社会福利的损失。若要减少拥挤,减少社会福利的损失,要想办法使拥挤线QY右移或减少Q1,即Q1不超过QY。道路的扩建可以起到一定的减缓作用,但这只在一定条件,在一定时期内可以缓解交通拥挤问题。

4 结语

奥运期间北京施行的单双号限行政策,使北京的交通状况大有改观, 但这种“一刀切”的做法,着实引发人们的争议,单双号限行能否长期施行?用行政手段解决市场中存在的问题,这种做法可以说只是“治表未治本”了。

现存的交通压力如何解决,需要管理部门综合各种因素进行考虑:措施的可行性,老百姓的利益等。当然,不管政府出台哪种政策,都要经过时间的检验,需要一个试行的过程。当一种政策的实施涉及到很多人的公共利益时,就更不能武断的出台。单双号的限行引发了有车一族与无车一族关于道路通行权的争论,在利益多元化的背景下,政府更应该广泛汲取民意,搭建一个公平、公正的利益博弈平台,让各方都能够充分有效地争取自己的权力和利益并使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公开化,透明化。

注释

冯玉军.单双号限行与公民社会中的权力冲突及其解决[J]. 法学家,2008(5).

顾建光,王树文. 公共经济学原理[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沈刚.从单双号限行看北京交通治理[N].2008.10.

顾建光,王树文. 公共经济学原理[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杨涛.单双号限行政策存废争议.程序正义比结果更重要[N].中国青年报,2008-9-25.

参考文献

[1] 冯玉军.单双号限行与公民社会中的权力冲突及其解决[J]. 法学家,2008(5).

[2] 顾建光,王树文. 公共经济学原理[M].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3] 沈刚.从单双号限行看北京交通治理[N].2008.10.

双减政策的看法和建议篇(2)

美国是我国第一大出口市场,我国是美国第三大出口市场。据中国海关统计,2016年,中美进出口贸易额为5195亿美元,占中国贸易总额的14.1%,比重较上年微幅回落0.02个百分点,美国仍然是中国的第二大贸易伙伴。2016年,中国贸易顺差5107亿美元,其中对美贸易顺差2507亿美元,占中国贸易顺差的49.1%,比重较上年提高5.2个百分点,美国仍然是中国最主要的贸易顺差国。据美国商务部统计,2016年,美中进出口贸易额5786亿美元,占美国贸易总额的15.9%,比重较上年小幅回落0.1个百分点,中国仍然是美国的第一大贸易伙伴。

2016年,美国贸易逆差7343亿美元,其中对中国贸易逆差3470亿美元,占美国逆差总额的47.3%,比重较上年小幅下降1.8个百分点,中国仍然是美国最大的贸易逆差国。

特朗普政府主要经济政策

主张及影响

一是增加基础设施投资,拟实施1万亿美元“美国基础设施优先”计划。二是减轻税负。降低个人所得税,公司营业税从35%降至15%。三是减少贸易逆差。施政伊始即退出TPP,重开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等,减少中美贸易逆差。四是减少行政干预。取消《多德-弗兰克法案》,高金融机构活力。五是减少能源开发限制。大力开发页岩油气、清洁煤等化石能源。六是减少政府开支。实施“紧缩政府开支计划”,预计未来十年减少政府支出1万亿美元。

下面来分析一下特朗普经济政策主张对我国工业的影响。从短期来看,对我国影响最大的是贸易政策,可能会导致我国工业品出口大幅下降,一些行业将会受到严重冲击;减税有望提升资本在美投资热情,在吸引美国企业回迁本土的同时,也将吸引更多海外制造业包括我国制造业企业落户美国;增加基础设施建O投资对我国企业而言,挑战和机遇并存。

电子行业。我国电子行业相对美国具有竞争优势,美国额外征收10%和45%的进口关税,将影响我电子产品对美国出口分别下降38.4%和92.2%。

轻工行业。我国轻工行业相对美国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美国额外征收10%和45%的进口关税,将影响我轻工产品对美国出口分别下降29.5%和82.5%。

纺织行业。我国纺织行业相对美国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美国额外征收10%和45%的进口关税,将影响我国纺织产品对美国出口分别下降34.1%和87.1%。

机械行业。我国机械行业相对美国竞争优势较弱,美国额外征收10%和45%的进口关税,将影响我国机械产品对美国出口分别下降43.5%和91.8%。

双减政策的看法和建议篇(3)

关键词:碳金融,气候变化,清洁发展机制,风险

上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气候变暖问题日益严重,温室气体排放过多是其主要原因。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遏制全球气候变暖是人类社会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为实现减排目标,世界各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在全球范围内开展紧密合作。1997年签署的《京都议定书》就是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一个典范。除了基于项目的减排机制外,在发达国家之间存在基于配额的交易机制,其代表是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ETS)。

上述与碳排放权有关的市场行为,可统称为碳交易。碳交易是一种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遏制全球气候变暖的市场机制。市场机制要充分发挥作用离不开金融的发展。所以,由碳交易催生的碳金融不仅是市场机制推动减排的基础,而且是低碳经济的重要支撑。而低碳经济的兴起也为碳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机遇。

目前碳金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一般而言,其概念分为狭义与广义两种。狭义的碳金融主要指基于温室气体减排量或者碳排放许可证的交易活动所产生的一系列现金流的统称;而广义的碳金融泛指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一切金融活动,主要包括节能减排项目的直接间接投融资活动、与“碳排放”有关的各类权益及其金融衍生品的交易活动、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企业或机构提供的金融中介服务等等①。

尽管中国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方面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节能减排形势依然严峻。要完成政府设立的减排目标,除了加强规划引导外,还必须借助市场的力量。目前,碳金融在促进碳交易市场发展方面已经取得一定成效,逐渐成为发展低碳经济和绿色经济的助推器,但提升空间仍然较大。

一、我国碳金融市场发展现状

与欧盟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碳金融的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目前国内碳金融主要侧重于直接投融资、碳指标交易和银行贷款等方面。具体而言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业务。

(一)基于项目的碳金融业务。目前国内与此相关的业务主要是清洁发展机制下的项目开发,即经核证的减排量(CERs)的交易。近年来,我国CDM市场发展迅速,市场规模快速扩大。按照UNFCCC网站的统计,截至2012年3月29日,我国共有1871个CDM项目成功注册,占东道国注册项目总数的47.32%;预计产生的二氧化碳年减排量共计36890万吨,占东道国注册项目预计年减排总量的63.79%。两项指标都遥遥领先于其他国家。

(二)自愿减排(VER)市场中的碳金融业务。自愿减排市场源于一些不受《京都议定书》约束的团体或个人为自愿抵消其温室气体排放,而向减排项目购买减排指标的行为。其交易对象是经国家自愿减排管理机构签发的减排量,即“中国核证减排量”(CCER)。目前,我国的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北京环境交易所主导制订了国内首个自愿减排标准——“熊猫标准”,搭建了VER电子交易平台,并有一些实施自愿减排的成功案例。

(三)商业银行开展的绿色信贷业务。绿色信贷业务是商业银行参与碳金融的主要模式。例如,2006年兴业银行就推出节能减排项目贷款这一“绿色信贷”品种,并创造性地引入了国际金融公司贷款的本金损失分担机制;四大行也陆续跟进,截至2010年1季度,中行在节能减排方面的授信余额已突破1800亿元,2009年建行绿色信贷项目余额就达到1811亿元。

(四)碳金融合约交易业务。除了传统的信贷业务,我国商业银行也试行多样化的碳金融服务。比如:2011年工商银行正式推出碳金融合约交易业务,为天润新能的碳排放权项目提供一整套碳金融相关产品和服务,提高了国内节能环保企业在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的议价能力;民生银行也成立了“绿色企业金融服务中心”,为绿色产业提供投资理财、财务顾问、结构化融资、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并研究试行绿色股权、碳排放权质押等标准化贷款融资模式和低碳金融产品。

此外,还有基于配额的碳金融业务。目前,这项业务在全世界碳金融交易中占据较大比重。在国内,由于碳排放权分配机制尚未形成,还缺乏发展基于配额的碳排放权交易的基础,配额交易在国内还没有正式展开。但是,我国政府已经展示了促进低碳发展和绿色发展的决心,并在配额交易方面展开了积极的探索。

随着碳排放权交易日渐为人们所熟悉,碳金融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尤其是“十二五”提出的约束性减排目标明确到2020年,我国单位GDP温室气体排放比2005年下降40%至45%,使碳金融的发展有了更为广阔的前景。

二、我国发展碳金融面临的主要风险

尽管我国碳交易市场的蓬勃发展为碳金融的推进提供了重大机遇,但是碳金融在国内仍然是新生事物,也面临多方面的风险。我们必须对碳金融各参与方所面临的风险有较为全面准确的认识才可以扬长避短,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发挥碳金融对低碳经济和绿色经济的促进作用。目前,我国开展碳金融业务主要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风险。

(一)项目风险。目前,我国碳金融业务中比重最大的仍然是基于CDM的项目开发。一个项目的成功开发需要经过设计、审定、监测、验证、签发等不同流程,而每一个项目从建设、审批到最终交付CER之间都存在着巨大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会给参与方带来一定的风险②。

在设计阶段,项目面临的主要风险是技术风险,有超过50%的项目因为技术方法的缺陷而被CDMEB拒绝。在审定阶段,发改委、DOE和CDMEB需要分别对项目进行检查、审核或重审。在监测阶段,CDM项目可能出现无法达到预期绩效的情况。截至2010年近54%的项目没有达到预期产出。在验证阶段,大规模CDM产生的CER额度要求两个以上的DOE同时审核,在DOE审定之后,还有相当一部分需要复核,还有一部分被否决。全球环境战略研究所(IGES)的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11年8月1日,有20.8%的CDM项目需要重审,有9.5%的正在重审,另 外有7.0%的项目被否决或取消。此外,漫长的程序也会给碳金融交易的参与方带来风险,CDM项目从公众评议到首次签发的平均天数为482天。

(二)市场风险。在从事碳排放权交易和减排项目开发的过程中,金融机构面临的主要市场风险包括市场规模的变动和碳排放权价格的波动。影响市场规模和碳排放权价格的因素有很多,包括全球宏观经济形势、各国的气候变化政策与全球气候变化谈判情况、碳基能源的价格、特殊事件以及天气方面的自然因素等(魏一鸣等,2010)。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碳排放权市场规模和价格都出现了大幅波动,反映出市场风险的加剧。从市场规模的角度看,碳市场的总体规模在不断扩大,但中国投资者参与程度较高的CDM市场却呈现出不断萎缩的趋势。世界银行的统计数据表明⑤,2008年到2010年一级市场CER的交易额分别下降了12%、58%和44%。CER交易的二级市场在2009年也出现了33%的萎缩。从碳排放权的价格来看,其波动幅度也蕴含着巨大的风险。以EUA为例,受欧盟配额过量发放的影响,其DEC07合约从超过20欧元的高位跌到0.1欧元左右。即使排除这种极端情况,EUETS中的碳排放权价格仍然体现出较强的波动性。事实上,CER与EUA期货价格的波动也具有高度一致性(王巧芳,2009)。

(三)政策风险。碳金融业务面临的政策风险主要是各国气候政策调整导致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碳排放权市场本身就是各国应对气候变化政策的产物,其市场供求首先依赖于各国的政策安排,而政策又会受不同利益集团错综复杂关系的影响,因此,政策方面的不确定性会给碳市场带来巨大的风险。

从长期看,2012年《京都议定书》第一个减排承诺期行将结束,尽管德班会议在最后时刻达成了继续执行第二减排期的协议,但是要在2020年后真正达成对全球所有国家都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仍会遭遇重重困境,温室气体减排能否真正成为全球性的长期政策前景仍不明朗。从短期看,一些局部的政策调整对于特定的碳金融项目也可能意味着重大的风险。比如,按照欧盟制订的法律,2013年后,只允许来自最不发达国家或者是与欧盟有双边协议的国家的CDM项目进入EUETS。因此,中国的CDM项目如果想进入EUETS就需要与所有欧盟国家达成双边协议,这无疑会给即将在中国实施的CDM项目带来较大的风险。

此外,一些政策制订和执行上的不确定性也会给碳市场带来较大的风险。比如欧盟近期单方面将航空业纳入EUETS的做法就受到了大多数国家的抵制。在不同国家的博弈中,相关突发事件的出现也可能给碳市场造成一定的冲击。

(四)政治风险。碳金融业务面临的政治风险主要是指由国家的行为所引起的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在国际气候谈判中,国家作为气候公约的缔约方,尽管不一定是交易的直接参与者,但是其违约行为会影响该国企业或个人的交易行为,对相关的碳金融交易构成风险。比如,2011年12月,加拿大宣布退出《京都议定书》,是继美国之后第二个签署后但又退出的国家。加拿大的退出必定会对其国内碳排放权的需求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此外,一些国家政局不稳导致的国际能源市场价格波动也会传导到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给碳金融业务带来风险。

除上面阐述的各种风险外,碳金融市场还存在着金融市场共有的法律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也需要引起碳金融市场参与者的注意。

三、推进我国碳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

从上一节所论述的碳金融风险出发,本文对碳金融接下来的发展提出几点建议。

(一)建立完善的碳交易平台,为碳金融发展创造稳定的制度环境。目前,我国碳交易业务和交易所平台都相对分散。碳交易业务,主要是基于CDM的项目交易和基于自愿减排需求的CER交易,商业银行参与的业务主要是与各种低碳项目有关的绿色信贷业务。这些业务的共同特点是交易相对分散,流程较为复杂,在项目的风险评估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不足。其结果是我国在国际碳市场上发言权缺失,在制度设计、规则制订和定价权的争夺等方面受制于人。交易所平台,存在着平台林立,职能重叠,监管缺失,业务不足等问题。这两方面的问题是开展碳金融业务的重要风险源。

因此,需要对国际碳市场的交易制度和定价规律进行深入研究,整合国内不同类型的碳交易业务和相对分散的交易所平台,建立并完善适应中国国情的交易规则,形成统一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和监管机制,最终建立全国范围内公正高效、统一开放、监管有力的碳交易平台,充分发挥金融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为中国碳金融的发展创造稳定的制度环境。

(二)提高参与方的风险评估与管理水平,为碳金融发展奠定坚实的市场基础。虽然我们可以通过一些方法降低或分散碳金融业务的风险,但是无法彻底规避风险。因此,碳金融业务的参与方还需要提高自身的风险应对能力,建立健全碳金融项目风险评估和管理制度。

参与碳金融交易的商业银行、基金和中介机构要能够有效地识别碳金融项目面临的技术、市场、政策等方面的风险,并评估各种风险的大小及其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而针对本单位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其它情况来确定能否参与相关项目以及参与的程度和方式。在项目正式展开之后还要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风险消减和风险控制。比如,可以创新合同条款,形成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可以利用其它金融工具进行风险对冲,可以为碳金融业务购买商业保险。只要碳金融的参与方能够进行有效的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就能够把项目的各种风险对参与方的负面影响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

(三)推动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结合,为碳金融发展建立多元化的融资体系。目前我国参与碳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参与碳金融的方式单一,侧重信贷。但仅靠信贷资金规模有限,商业银行所承担的风险过于集中。未来应着力发展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结合的低碳产业多元化融资体系。

与间接融资相比,直接融资的优点在于可以使碳交易资金供求双方联系紧密,有利于资金的快速合理配置和高效使用。直接融资还能够使资金供求双方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加强投资者对资金使用的关注,可以实现市场的信息甄别功能,淘汰那些风险太大的项目。

(四)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加强政策风险和政治风险的管理和防范。目前,国内碳金融业务的开展都或多或少地依赖于国际市场,碳交易市场的波动也很大程度上与国际因素密切相关,因此,我国在开展碳金融业务时需要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可以与主要排放国家以及全球气候谈判的利益关联方加强双边交流与合作,了解不同国家的发展战略与政策动态,为本国企业争取一些政策上的优惠。从企业的角度来看,要对合作伙伴母国的政策进行跟踪与评鉴,争取对方政府的事前承诺或担保,了解其政策动向并事先作好应急准备,通过各种途径争取自身在国际市场上的利益。

注释

①关于碳金融的定义可参见世界银行:《碳金融十年》。

②关于CDM项目风险的详细论述可参见张旻和袁文旭(2011)。

③参见世界银行报告State and Trends of the Carbon Market2011。

[参考文献]

[1]World Bank,State and Trends of the Carbon Market 2011,

[2]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1)[J/OL].新华网,2011-11.

[3]世界银行.碳金融十年[M].北 京:石油工业出版社,2011.03.

[4]王巧芳.浅议碳市场中银行的业务模式与风险[J].学理论,2009,(25).

双减政策的看法和建议篇(4)

关键词:村印章;集中管理;问题和弊端;对策

1存在的问题

1.1印章管理“双人”“双锁”制增加了专管员难度

集中管理之初,山城镇采用“双人”“双锁”制集中盖章的方法。镇农经中心在政务大厅专门设立印章管理窗口,由专人负责各村印章管理,制定公章管理制度,“双人”“双锁”制,即农经干部一人一把大门的锁,村干部一人一把装印章盒的小锁,一人无法取出公章,也没有权力取出公章。同时,合同或协议书需要盖章时需请示领导审批,审批后公章管理员还得认真审计,看看是否有遗漏,是否合理。经近几年实际操作,印章管理“双人”“双锁”制给群众带来了方便,但有时增加了专管员的工作难度。原因有:一是群众到政务大厅办事盖章,能一次办完就一次办完,绝不让群众来回跑搭费用。二是各村财务人员为印章使用专管员,不是全脱产干部,并且村里的工作不仅仅是盖章一项工作,这样就无法保证村民来盖章时立刻盖章,会延误办事效率和耽误时间。三是村民办事需要盖章的时间无法固定,特殊事项较多,往往不能在正常上班时间范围内。比如很多学生办补助盖印章都是利用休息日来,因为周一至周五在校上学,一来就是急的,一般情况寄宿生星期日下午还得返回学校,这样的情况有很多。

1.2镇村公章专管员审核不严,易出现纰漏

各村来办事盖公章的人多了,管理员忙中易生乱,看看都是证明信、介绍信之类的材料,村干部签字了,手续全了就让村专管员盖上了,形成只管程序不管内容真伪的局面,一旦出现问题,难脱干系,监管不严易造成错误。

1.3村公章借出使用时一旦出现问题,责任划分难

虽然镇专管员是印章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公章使用制度规定村公章在上级部门需要用公章时而且必须借出时,可以暂借公章。暂借公章按照公章登记制度先由领导审批,再由村干部登记备份事由、经手人、时间、内容等。虽然这些工作都做了,但村干部借公章使用,镇上专管员不能做到陪同,一旦出现问题,责任无法分清。例2013年5月份,某村村主任李某在借用公章办事期间私自在一份民间借贷协议书上加盖了本村公章,协议违约时,当事人找到政府要求理赔,经多方调查核实,当事人才说出真相,这个公章是村主任李某盖的,并不是镇专管员盖的。

1.4个别村离镇远,给村民带来不便

山城镇有32个村,距离镇政府超过15公里的村有14个,其他村都在2公里以上,路程远的村民到政府盖章有坐公共汽车的、有打车的、有自驾车的,大多数村民都是坐公共汽车,需要起早来,中午走,有时遇上特殊事,不能保证一次办成。涉及学生的,往往材料都是学生周六带回家周日带走,有时专管员有特殊事情,周日不在家,家长只能周一再跑一趟。这样给村民带来很大的不便。

2解决的对策

2.1建立健全公章使用制度

首先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即公章由镇专管员统一管理,要盖公章的村民先经过镇主管领导审核并授权签字,专管员审计核实后村领导签字,手续健全告知村民后登记,若因公章使用不当,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其次,建立公章使用登记制度,登记设立时间、事由、审批人、经手人。特别是借出的公章要及时地跟踪追回,详细登记办事地点、事由、审批人等。最后,建立“一人”“一锁”制,提高办事效率,节约人力物力,只要遵循以上各种制度,真正地做到领导审批、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2.2机制灵活,加强各部门专用章使用

例如村民盖有关新生儿的公章,建议计生部门盖一个计生专用章,在本辖区生效。户口有关方面的章建议公安部门盖户籍的专用章。涉及耕地的盖承包合同管理站的章。另外建议村里应有临时介绍信,并登记造册,村民有临时出门的需要介绍信的,村里直接就能给开,只要符合要求不违反规定就可以。这样既方便了群众又制约了村干部乱开乱盖的现象。涉及到学生各项补助需要盖村里公章的,由学校派专人来政务大厅盖章,这样既减轻了学生的压力又减轻了家长的负担。

2.3公章专管员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公章管理

双减政策的看法和建议篇(5)

【关键词】刑事和解制度;公诉权;司法请求权

一、刑事和解与公诉权概述

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刑事和解制度被正式写入刑事诉讼法,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了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的法律地位。在我国,刑事和解是指部分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在和解过程中,被害人与加害人可充分阐述犯罪给他们的影响及对刑事责任的意见等方面内容,选择双方认同的方案来弥补犯罪所造成的损害;在刑事责任处置过程中,加害人能获得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这样,被害人在精神和物质上可以获得双重补偿,而加害人则可以赢得被害人谅解和改过自新、尽快回归社会的双重机会。

公诉权是指法定的专门机关及检察机关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被害人的利益而代表国家主动追诉犯罪,请求审判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予以定罪并处以刑罚的一种权力。公诉权具有以下特点:1、公诉权是一种司法请求权,属于程序性的权力2、公诉权是一项犯罪追诉权,以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遏制犯罪,维护法律秩序为使命3、公诉权也是一项国家权力,具有专属性的法定职权,是由法律赋予公诉机关行使的一种专门权力。

二、刑事和解与公诉权行使的关系

1、刑事和解与公诉权行使的目的具有高度一致性

无论是自诉案件中的和解,恢复性司法还是刑事和解制度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降低惩罚的成本,带动司法效率,使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以更加有力的方式回归社会,以一种缓和的方式惩罚犯罪,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刑事犯罪究其本质而言是对社会秩序的一种冲击和破坏,和谐社会的核心需求就是要将被冲突和犯罪行为破坏的社会关系予以恢复,而刑事和解制度正是顺应了这一需求,它以保护被害人的利益为核心,注重发挥被害人与加害人在解决行使矛盾中的能动作用,努力为双方营造对话的氛围和空间,促进双方的谅解,在相互磨合中化解矛盾,从而减少社会冲突,达到社会和谐。而从保护被害人权益角度来审视,刑事和解也是中西方文化相互借鉴与融合的体现,符合刑事诉讼的发展规律,与我国便宜原则的追求相一致。众所周知,我国采取的是法定主义与便宜主义相结合的方式,法定原则是指只要具有犯罪的客观嫌疑,具备条件,公诉机关就必须提起公诉的的追诉原则,相对于法定原则而言,便宜原则是指虽然具有犯罪的客观嫌疑,具备条件,但机关斟酌各种情形,认为不需要时,可以裁量决定不,便宜原则充分体现了考虑刑事程序所及的各种利益并在此基础上予以衡量选择的理念,以此可以看出二者从行使的初衷到最终所追求的效果都具有高度的一致性,但并不存在矛盾之处,刑事和解是对公诉权行使的必要补充,有利于完善我国的刑罚体系。

2、刑事和解与公诉权在贯彻刑事政策上具有高度一致性

05年12月,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有关领导提出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指出宽严相济政策是我国在维护社会治安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基本刑事政策。06年3月全国人大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都相继表态,要在各自的工作中充分贯彻这一政策,06年10月,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定》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一节中指出:“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由此可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已成为我国现阶段适用的基本的刑事司法政策,各机关应当积极探索,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而以上这些正是刑事和解的思想基础,它体现了宽松的刑事政策,体现了刑法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多为有所少为的价值品味,体现了以人为本与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对于有效地打击与预防犯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当前的司法实践下中,适用刑事和解只局限于法律规定的犯罪,比较轻微的刑事案件,而这些也恰恰正是宽严相济政策中需“从宽”处理的案件类型,当然需要注意的是,达成和解不意味着必然

从宽处理,还要考虑其他情节。而公诉权作为一种司法请求权,是一项国家权力在行使的过程中也不是一味的制裁犯罪,惩罚犯罪,也需要秉承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二者在此点上是共同的。

3、从公诉权的内容上看与刑事和解也有契合性与相通性

公诉权包括实体上的诉权和程序上的诉权,实体上的诉权又包括定罪建议权与量刑建议权,重点说一下量刑建议权。量刑建议权是指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形确定指控犯罪的基础上,提出对刑种、刑期、罚金数额以及执行方式等的合理意见,并请求法院采纳的一种司法请求权。量刑建议权不同于协商性司法权,其是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的,属于检察机关的责任,往往是考虑到被告人权利的保护,法的效率价值等方面。日本《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调查终了后,检察官就事实和法律适用陈述意见”在日本,检察官陈述意见称之为“论告”。日本学者通说认为,论告乃检察官之义务。检察官论告权对法官不具有法定的约束力,但实务中检察官的论告对法官具有强有力的影响力。如果法官以求刑请求作出判决,检察官不得上诉。求刑权发挥了刑事政策的重要机能。“检察官系代表国家行使刑罚权之机关,亦为统一总合推动刑事政策之国家机关。检察官之求刑,基于检察一体原则之运营,在统一刑事政策之考量下,易形成客观基准,对法官之量刑造成相当大的影响,在全国量刑之平等上扮演着极其显著之功能。”由于求刑权在贯彻刑事政策上的重要意义,而刑事和解也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具体举措,故以求刑权来改造刑事和解具有理论上的合理性和实践上的可行性。由此可以看出量刑建议权与刑事和解的出发点是相同的,都是为了提高诉讼效率,缓解社会矛盾,最大程度的调解被害人与被告人间的冲突,只是二者在适用的主体,方法程序上有所不同,但二者可以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相得益彰。

最后,刑事和解的理论基础决定了刑事和解制度对现实社会的积极意义和价值,是对公诉权追求价值观的补充。目前由于刑事和解刚刚在刑事诉讼中予以明确规定,在施行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这就需要合理的协调好其与公诉权之间的关系,相信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发展,刑事和解制度与公诉权的关系将越来越协调。

【参考文献】

[1]田兴洪.宽严相济语境下的轻罪刑事政策研究[m].法律出版社,2010.

双减政策的看法和建议篇(6)

六方面的积极效应

基于中美两国官方吹风情况和国内外公开报道、评论,笔者认为海湖庄园会晤对中美关系的稳定发展初步产生了以下六方面的积极影响。

首先,主席与特朗普总统在这轮中美关系过渡期中经过他们两人亲自和双方工作层共同努力做出的一系列铺垫,用较短时间实现了首次会面,之后时隔仅四天又第三次通话,建立了个人友谊和工作联系,开启了最高层经常会面、直接沟通的模式,设定了特朗普年内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的议程,减少了中美关系自特朗普当选以来突出表现出来的不确定性。

其次,这次会晤勾勒了双方共同思考今后45年两国关系如何发展的历史纵深,明确了一个基本共识,即,中美作为世界大国责任重大、合作是唯一的选择,两国加强沟通协调,可以共同办成一些大事,做很好的合作伙伴。

第三,这次会晤搭建了新时期中美对话的基本架构,确定了外交安全对话、全面经济对话、执法和网络安全对话、社会和人文对话四个支柱,两军对话交流机制也有新发展(即将建立联合参谋部对话机制等)。这样的安排有助于两国聚焦对话主题、提高对话效率、挖掘对话深度,也顺应了当今世界多议题跨领域联动的趋势。

第四,就两国政府各自内外优先施政领域进行了“对表”,特别是围绕经贸、朝核问题进行了坦率交流,以高度务实的态度聚焦当前纷扰双边关系、全球贸易和地区安全形势的最紧迫挑战。中方展现了加强对美投资以促进国内改革升级、助美创造就业机会的诚意。虽然仅凭一次会晤无法解决中美间的所有问题,但还是降低了有关矛盾激化为冲突的风险,更为双方工作层的协调指明了方向。

第五,进一步加深了特朗普政府在中方高度关切的台湾、南海等问题上的认识,拉平、缩短了其“学习曲线”,推动有关问题重回可控可协商轨道。美国领导人虽没有公开重申蒂勒森国务卿3月访华时对“新型大国关系”的呼应,但仍强调了两国相互尊重核心利益的重要性,这是美方认识上的一个进步。

第六,凸显了中美执政者理解对方治国理政思维、理性处理两国关系的一面,压低了外界对中美冲突的心理忧惧和预期,压缩了某些国际行为体挑动中美矛盾以谋私利的空间,为全球经贸和亚太安全形势调整提供了正向力。

朝核问题的考验

由于双方披露的信息有限,我们不可能看到这次海湖庄园会晤的全貌,但足可以对中美关系的未来发展持谨慎乐观态度。不过,中美关系的发展路径从来都是复杂和曲折的,中美互信的搭建也从来不是一个平滑的上升曲线,在新的国际形势和美国国内政治复杂变动期就更是如此。必须避免盲目乐观,更不能对特朗普任内中美关系的变数掉以轻心。

今后一个时期的中美关系,仍要穿越现实的丛林。双方需共同迈过的第一道槛是朝核问题。由于朝鲜和美国同时相互不断示强,特朗普政府终结奥巴马时期的“对朝战略忍耐”,美国军方频繁释放已做好对朝进行定点打击准备的信号,过去那种逢美国新总统上台朝方总要通过强硬的试探来迫使对手坐到谈判桌前的招数似乎失灵了,演变成一场“谁先眨眼”的意志较量,大有“第二次朝鲜战争”山雨欲来的架势。

海湖庄园会晤之后,特朗普通过推特发出“中国不帮忙,美国便单干”“中国若帮忙,贸易问题好说”的“碎碎念”,这分明是一种在自己拿不定主意的情况下将压力转向中国的威逼加利诱策略,有关话语恰恰暴露了特朗普并不情愿推美国在朝鲜半岛陷入战争、要用贸易换取地缘政治利益的心态。至少,美朝双方不大可能在5月韩国新政府产生之前就相互贸然采取激烈行动,谈判仍是各自目标。这样的判断如果成立,中国发挥什么作用的问题确实再也无法回避,须有超越传统思维的外交智慧和重新积极斡旋的外交勇气。如果美方目标仍是促朝弃核,那么推动朝方重拾弃核目标也应成为中国全力以赴的工作方向。

百日贸易谈判计划

双方需共同迈过的第二道槛,是这次“习特会”开启的“百日贸易谈判计划”。各种消息显示,“百日谈判”本是中方提议,美方接了过去,使它看上去更像是“限时答复”,要在尽可能短的r间里取得减少美国对华贸易逆差的政绩,还要求有衡量进展情况的“中途站”。“百日谈判”使中美双方面对贸易战风险而紧绷的神经得到喘息,但传统谈判方式的改变迫使双方必须充分利用这段时间搞清楚对方到底要什么,在此基础上重新协调利益并梳理、盘活合作点,以相互妥协消除大规模贸易战的隐患,这对双方工作层的压力都是极大的,对两国地方省州利益和大局观的考验也是直接的。

目前看,美方极有可能在钢铁、服装、机电以及金融、服务等行业和美国企业赴华投资准国民待遇问题上谋求突破,中国则可能借势以更大力度敦促美方放宽对华高技术产品出口限制,推动双边投资协定(BIT)谈判在奥巴马时期基础上取得新进展,还会以中美谈判为契机倒逼国内高耗能和过剩产业的关停并转,同时面对美方在具体问题上的压力,适当扩大自美农产品进口的种类和额度加以缓冲,手握对美大宗商品采购牌加以制衡。

在“百日谈判期”内,由于美元过于强势,中国央行过去一段时间一直在采取措施防止人民币持续显幅贬值,加上为两国贸易谈判提供必要氛围、集中火力在更紧迫问题上向中方施压的考虑,特朗普政府不会再打威胁将中国列为“货币操纵国”这张牌,但开始指责中方“汇率失调”,也就是继续采取各种显性或隐性的补贴措施来扶持、保护对美出口。

现阶段看,“百日谈判期”过后,中美当可避免大规模贸易战。之所以这样判断,除了双方之间的积极协调外,一个很重要原因是美国经济基本态势良好,仍在吃奥巴马执政后期推动复苏留下的“老本”,对外挑起激烈贸易摩擦的紧迫性并不高。但即便如此,中美之间局部、小规模的贸易摩擦仍是无法避免的―包括双边渠道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和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诉讼,事实上这些年来已经是一个常态化的现象。

中长期看,特朗普的财政和货币政策并不匹配,减免公司税和大兴基建等短期刺激经济措施尚难落地,美国经济走势仍存在变数,如果资产价格收缩,股市、汇市发生大的波动,能源市场出现大的调整,联邦政府刚性支出比重突破总体经济所能忍耐的极限,对外寻找“替罪羊”以转嫁风险和压力的冲动就会再次抬头,中美贸易争端形势仍可能重新变得严峻起来。要知道,美国总统的贸易授权相当大,针对对外贸易争端发起制裁措施无须国会批准。

今后若干年,经济问题将是中美关系的真正核心问题。双方不应只关注贸易问题,也要对彼此金融风险的相互溢出有足够准备和及时处置。当前美联储的货币政策是分三步走的,就是彻底退出量化宽松、逐步加息(2017年内至少还有两次)和缩减资产负债表规模,趋向实施一种更为严厉的紧缩政策,这必然不断产生外溢效果,对中国货币和汇率政策的影响将是很大的。而中国信贷过快增长造成的金融脆弱能否得到有效治理,也将对全球金融市场稳定产生直接影响。从此角度来看,适当减少中国对美贸易顺差也是有正面意义的。总之,必须使中美沟通谈判在贸易、金融领域和微观、宏观层面上均有体现,使之真正契合“全面经济对话”的“全面”定位。“百日谈判”如能反映这一特点,可被视为中美经济再平衡的新起点。

合作机会的及时把握

中美双方需要共同迈过的第三道槛,是合作机会的稍纵即逝。这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双方综合性、高效率的把握。特朗普执政以来的表现已能证明:一方面,特朗普的各领域政策随着“学习期”延伸正加速靠近美国的政治和外交传统,另一方面,他浓重的商人思维、交易思维和敢说敢为的个人风格也确实改变着美国的内外行为方式,不应指望特朗普在总统任上展现完全常态化的正常行为方式。而此前中国的内外行为方式已经发生了变化。如此一来,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就摆在中美面前:如果两国元首会晤开辟的合作机遇抓不住,机遇会不会立即转化为挑战,重新掀起硬碰硬的较量,导致两国之间的敏感问题全面失控?对于这一点,足够的忧患意识仍是必要的。

必须承认,中美沟通仍然存在管道狭窄的问题,原因就在于本届美国政府决策的高度集中模式及其背后隐藏的不同“圈层”影响力的角逐,这种在特朗普入主白宫后发生的现象已经使包括国务院在内的诸多联邦政府部门以及众多传统顶级智库处在前所未有的“赋闲”状态,更何况尚有总计3000多个公务员岗位在政府换届过程中空缺,其中400多个属于关键职位。其结果是,除了特朗普女婿、总统特别顾问库什纳这条管道,中方仍不能确信到底还有哪些管道可以把话直接递到总统耳边,基于实证的研究报告等传统方式是否还能对美方的决策产生足够的影响。管道的狭窄和缺失必然导致沟通效果的大打折扣,即便双方工作层忙得四脚朝天,也不一定能确保所做努力可以起到直接效果。然而改变这一局面恐怕并不以中方意志为转移,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特朗普政府执政方式和华盛顿政治生态的演变,中方除了冷静观察、及时全方位做工作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

一般认为,特朗普在美国大规模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将给中美合作创造机会,中方企业也已显示了与美方企业分享设备、技术、融资、管理经验乃至直接参与投资建设的浓厚兴趣。有专家学者期待相关合作的开展能有助于缓解特朗普政府在贸易问题上的对华压力。应当看到,中美基础设施建设合作的确面临重要机会。今年1月下旬开始在美国地方州层面流传的由白宫经济委员会草拟的征求意见书显示,首批100个基建项目主要集中在交通、桥梁、电力设施上,都是中方可以发挥所长的领域。然而,这些项目涉及联邦预算审批,无法用行政令的办法绕开国会先行,发挥作用最早也要等到2018年春天。既然无法即时“变现”,中美基建合作恐怕只能从长计议,但中方仍可开动脑筋,就事论事,推动以制订联合规划、设立中美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基金等方式提前发挥它的政治效应。

双减政策的看法和建议篇(7)

高调开篇,有所建树

美国在小布什执政时期奉行单边主义政策,忽略乃至贬低国际核军控及防扩散机制,以致全球核裁军进程基本停滞,核扩散问题日益严重,核恐怖问题凸显。2009年奥巴马擎举“变革”大旗入主白宫后,重新评估国际安全态势,调整相关核政策,采取了一系列令人耳目一新的措施,重塑了美国在核领域的形象和领导地位。

其一,宣扬“布拉格议程”,重树国际核裁军领域的主导地位。2009年4月5日,刚上任不久的奥巴马总统在布拉格发表演讲,高调表明将在总统任期内不遗余力地推动核裁军进程、降低核武器的作用。他表示“要抛弃冷战思维”,并承诺“美国将致力于寻求一个没有核武器的世界”。此番被称为“布拉格议程”的讲话,获得了广泛好评和响应,并由此赢回了美国在核军控与裁军领域几近丧失的主导地位。

其二,调整单边主义外交,重获防扩散领域的影响力。奥巴马认为,核扩散及核恐怖主义的威胁甚于俄美之间可能爆发的核战争,并为此从多方面对小布什政府咄咄逼人的单边主义外交政策进行调整,寻求他国在防扩散问题上的谅解与合作。2009年9月,联合国安理会历史上首次专门就核不扩散与核裁军问题举行峰会,美国总统奥巴马以安理会当月轮值主席的身份主持会议,并因此成为美国历史上首次主持安理会会议的总统。会上一致通过了美国提出的“无核武器世界”决议案(第1887号决议)。2010年4月,奥巴马倡议并召开了首次核安全峰会,商讨如何加强核材料安保和防止核恐怖主义。在同年5月召开的第八次《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大会上,美国力推大会《最后文件》的达成。上述诸般努力,使美国重获在国际防扩散领域的影响力。

其三,出台美国《核态势审议报告》,重排核政策关键目标。2010年4月,美国国防部公布了《核态势审议报告》。作为美国未来5~10年核政策的纲领性文件,该报告将美国核政策的关键目标重新排序,把阻止核扩散与核恐怖主义放到首要位置,同时强调降低核武器在美国国家安全战略中的作用,宣称“只有在威胁到美国及其盟友的核心利益的极端情况下,才会使用核武器”。对核政策关键目标的重排,表明了奥巴马政府对降低核武器威胁和实现无核武器世界的关切。

其四,谈判新START条约,重启美俄双边核裁军进程。奥巴马上任后不久,便与俄罗斯展开为期一年多达十轮的核军控谈判,并于2010年4月签署《关于进一步削减和限制进攻性战略武器措施的条约》(新START条约)。条约规定,到2018年,美、俄各自保留的实战部署的战略核弹头不超过1550枚,运载工具不超过800件。新START条约的签署、生效,是国际军控界令人瞩目的大事,它重启了美俄停滞多年的双边核裁军进程,填补了START I条约在2009年12月到期后留下的空白,并为未来更加深入的核裁军提供了动力。

仓促收尾,诸多遗憾

虽然奥巴马政府相关核政策的实施取得了可圈可点的成就,但也留下颇多遗憾。概括而言,大致有以下六个“难以”困境。

其一,美俄进一步核裁军难以为继。新START条约签署、生效以来,美、俄双边履约正常,但两国现役部署的战略核武器仍有削减的余地,从而以较小规模的核武库维持战略稳定性。奥巴马总统在2013年的柏林讲话中曾提议与俄罗斯一道,将现役部署的战略核武器在新START条约基础上再削减三分之一,即降低至1000枚的水平;此削减建议在2013年美国国防部的《美国核武器使用战略报告》中再次被提及。然而,任期已满,奥巴马并未能与俄罗斯就进一步削减实战部署的战略核武器展开谈判,也未能“推动与俄罗斯讨论战术核武器和非部署核武器的问题”。

其二,核武器的作用难以降低。对核威慑能力的重视,使得核武器在美国国家安全战略中的作用难以降低。奥巴马一再声明,“只要核武器还存在,美国将继续保持一个安全、安保和有效的核武库”。言下之意是,美国将始终保持强大的核威慑能力。2016年10月联合国大会第一委员会(裁军与国际安全委员会)以123票赞成通过了在2017年启动“禁止核武器公约”谈判的决议,而美国投了反对票,并在投票之前积极动员其盟友反对――美国对核威慑能力的看重由此可见一斑。为维持有效的核威慑能力,奥巴马政府斥巨资大力推进“三位一体”战略核力量的现代化工作,其中包括用“陆基战略威慑”系统替代现有的“民兵III”陆基洲际弹道导弹、用“远程防区外巡航导弹”取代现有的空射巡航导弹、以“哥伦比亚”级战略核潜艇更换现有“俄亥俄”级战略核潜艇、开发新一代的B-21战略轰炸机以及对核弹头实施“3+2”的延寿计划等。

其三,《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CTBT)难以获批。奥巴马承诺要“迅速并且积极地”推进美国批准CTBT,在其任期内,美国参议院此前拒批CTBT的理由已不复存在:由于“库存管理计划”推进顺利,美国在没有核爆炸试验的情况下,也具有保持安全、安保和可靠核武库的技术能力;由于国际监测系统的部署以及各项技g性能的改进,美国及国际社会监测秘密核试验的能力已显著提升。但在过去八年中,就CTBT批约问题,奥巴马政府始终无法争取到国会内足够多的共和党参议员的支持。2016年正值CTBT开放供签署20周年,鉴于国会批约无望,奥巴马只好在卸任前另辟蹊径,倡议并推动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呼吁停止核试验以及推动CTBT早日生效的2310号决议,但该决议并无法律约束力。

其四,“禁产条约”谈判难以启动。奥巴马在布拉格演讲中,表示要致力于推动“禁产条约”的谈判。但是,对于谈判各方尚难达成共识的诸多重要问题,包括明确术语定义、规定禁产范围、对待现有核材料库存、建立核查机制和设定条约生效条件等,奥巴马政府似乎并无解决良策;对于个别国家利用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的“协商一致”原则阻拦条约谈判的行径,奥巴马政府似乎亦无相应举措。直至奥巴马离任,“禁产条约”谈判仍未启动。

其五,朝鲜核问题难以缓解。对于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的朝鲜核问题,奥巴马政府八年来采取了“战略忍耐”政策,结果朝鲜核问题持续发酵,半岛紧张局势不断升级。朝鲜在奥巴马任期内进行了四次核试验并频频进行导弹试射,尤其是在2016年一年内进行了两次核试验,且第二次核试验的爆炸威力达到万吨数量级TNT当量,为朝鲜历次核试验之最。虽然在解决伊朗核问题上奥巴马政府联合英、法、俄、中、德五国与伊朗达成的“联合全面行动计划”堪称经典,但在朝鲜核问题上,奥巴马政府并无太大作为,广受诟病。

其六,“无核武器世界”倡议难以践行。奥巴马在布拉格演讲中承诺“寻求和平、安全的无核武器世界”并“采取切实步骤走向无核武器世界”。虽然奥巴马对美国核武库实施了削减,但其削减力度小于冷战结束后的任何一位美国总统。奥巴马上任之初和离任之际,美国官方公布的美国核弹头库存分别为5113枚和4018枚,即奥巴马政府在八年内共削减了1095枚核弹头。与之相比,小布什总统在任期内削减了5304枚核弹头,克林顿总统削减了3182枚核弹头,老布什总统削减了9497枚核弹头。缓慢的削减节奏,加之大规模核武库现代化计划的实施,使奥巴马的“无核武器世界”倡议几乎沦为一纸空文。

内外影响因素

从“布拉格议程”和2010年4月连续砍出“三板斧”,即出台《核态势审议报告》、签署新START条约和召开首次核安全峰会,可以看出奥巴马在核政策的制定上有其思考、在实施上有其章法。但是,其核政策的推行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和掣肘,成效并非如其所愿。概括而言,影响奥巴马核政策的因素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来自外部,即国际安全环境的变化、尤其是美俄双边关系的改变;另一方面来自内部,即国内政治制度的制约、尤其是国会所持态度。

奥巴马上任之初,基于对国际安全环境和国家实力地位的重新评估,以倡议“无核武器世界”为抓手,进行核政策调整,试图解决核扩散与核恐怖主义这两个重大安全威胁。此后,奥巴马政府核政策的任何变化无不体现着对国际安全态势的考量。由于俄罗斯是美国在核武器领域的唯一对手,因此美国核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受美、俄双边关系变化的影响。在奥巴马第一任期内,美俄双边关系明显缓和,双方签署、生效了新START条约,并且在共同关心的核军控与防扩散领域的诸多问题上相互呼应、支持。在奥巴马第二任期内,乌克兰危机爆发,美、俄政治关系跌至冷战结束后的低点,双方在核武库现代化、导弹防御系统、《苏联和美国消除两国中程和中短程导弹条约》(简称《中导条约》)履约等问题上相互指责,这使得美国不愿采取单方面核裁军措施以及推进双边核裁军进程。

奥巴马提出的一些核政策,如推进国际核裁军进程、防止核武器扩散、加强核武器和核材料的安全和安保、阻止核材料和核技术的非法交易等,在获得国内拥护和支持的情况下,得以顺利推行;但有些核政策主张,因为受到国内政治力量的质疑或反对,尤其是受到共和党占据多数的国会的制约甚至阻挠,只能妥协或作罢。2010年奥巴马将新START条约提交国会审批时,为了确保获得三分之二强的赞成票,只好向国会承诺斥巨资对美国核“三位一体”以及核基础设施进行现代化。奥巴马曾明确表示要致力于推动美国批准CTBT,但自忖难以打通国会参议院这一关,故一直引而不发。在任期最后几个月,奥巴马曾考虑推行“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政策,但因遭到国内的强力反对而放弃,持反对意见的政府高官包括国务卿、国防部长、能源部长以及空军参谋长等,有美国媒体甚至批评奥巴马“对个人政治遗产的追求”超越了国家利益。

矛盾性及其根源

通观奥巴马政府八年来的核政策,整体呈现出明显的矛盾性:一方面倡导“无核武器世界”的理念,另一方面又对本应彻底销毁的核武器系统全面实施现代化计划;一方面宣扬降低核武器的作用,另一方面又反对启动“禁止核武器公约”的谈判;一方面呼吁推进国际核裁军进程,另一方面又不愿进一步单边或双边削减核武库;一方面重视防扩散问题,另一方面又迟迟不能推动CTBT的批约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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