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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所重点工作计划精品(七篇)

时间:2022-04-16 21:10:34

国土所重点工作计划

国土所重点工作计划篇(1)

一、指导思想

竭尽全力配合好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对我市的土地督察工作,做好督察前资料、数据收集和土地督察地方自查数据系统填报工作,通过本次土地督察工作查找出我市土地利用和管理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以便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全面提高我市土地利用和管理水平,为经济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二、督察内容

(一)土地宏观调控政策执行情况;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

(三)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

(四)土地利用和闲置土地处置情况;

(五)征地补偿安置政策落实和维护农民合法土地权益情况;

(六)土地税费收支管理情况;

(七)土地执法监管情况;

(八)土地登记情况;

(九)土地抵押融资情况;

(十)国土资源部“1+8”土地组合政策特别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试点执行情况;

(十一)农村建设用地保障特别是宅基地保障情况;

(十二)发改、规划等相关部门涉及土地行政审批情况;

(十三)其它有关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

三、例行督察前需要我市提前收集的相关材料

2014年土地例行督察,有关部门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并由提供部门和业务负责人在提供的纸质材料(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签字,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1、2012年以来(截止到土地例行督察起始日,下同),全市(包含乡、镇、开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政府工作报告,市级以上重点项目(请注明项目为部级重点项目、省级重点项目或市级重点项目的建设情况,包括项目名称、位置、用地面积、建设情况、资金投入以及用地审批、供应、使用、耕地占补平衡等情况);

2、2012年以来全市以地融资和融资后资金使用情况,政府负债情况;

3、土地利用和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汇编;

4、新旧两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1997-2010年/2006-2020年)文本(大纲)及图件(乡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均要提供);

5、全市新城、新区、各类园区设立批准文件、用地审批资料、机构设立文件、控制规划图件和文本;

6、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台账、省级分解下达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的批准文件及年度计划指标的执行情况;

7、2012年以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卷宗、供应土地审批卷宗土地登记卷宗(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抵押登记卷宗)、增减挂钩卷宗,涉及规划调整、耕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补划、违法案件处理结案补办用地手续的,必须提供相应的批准、验收、处理文件(包括图件、数据、报告、资金使用、查处违法案件法律文书等),全部卷宗附与之相配套的台账(一并提供电子版台账);

8、1:1万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一并提供电子文档),2009年以来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进展情况材料;

9、基准地价级别图、基准地价价格表、基准地价内涵及使用说明等;

10、发改、财政、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按要求提供全市房地产用地项目、建设进度情况,重点提供保障性住房批准立项情况、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用地供应规划、计划及实施情况、保障性住房计划供应套数和建筑面积及实际实施情况等方面资料;

11、2012年度全国卫片执法检查成果及工作开展情况;

12、审计部门对本地区的审计成果;

13、土地资源管理系统年度工作总结、土地管理基本概况、典型经验做法材料;

14、根据督察工作开展情况,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所有材料由市国土资源局统一收集整理,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提供所需材料,市国土资源局要在2014年3月28日前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同时统一上报至市土地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领导

为更好地完成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2014年“土地例行督察”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土地例行督察办公室,全面负责土地例行督察的全面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资源局,主任由李广玉兼任。

五、工作要求

国土所重点工作计划篇(2)

【关键词】土地储备规划;可行性;成果内容

1. 土地储备规划的概念

土地储备规划是各级政府在一定的区域内,根据其当地自然地理、社会经济等条件,对所储备的土地在空间、时间、规模上进行总体安排和布局。

2. 土地储备规划的背景

我国开展土地储备工作相对较晚,管理模式长期处于模仿和探索阶段。由于缺乏规范可行的管理模式,土地储备工作一直处于人手管理的形式。随着时间的推移,储备项目的增多,越来越容易产生混乱,给日常管理工作带来很多不便。2007年,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了《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进一步完善国家关于土地储备的法律法规,加强土地调控,规范土地市场运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

在此基础上,土地储备工作为实施区域土地开发,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为交通、城建和部分国有资产经营单位通过土地收储运作推动基础设施和公益建设项目的运作。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土地储备规划,储备土地不能很好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衔接,造成无法合理用地,产生了较多历史遗留问题。为提高土地储备的可操作性和效率,有效指导以后的土地储备工作,需要编制土地储备规划。

3. 编制土地储备规划的可行性

(1)政策上可行

近年来,土地储备作为土地市场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已成为各地土地管理部门关注的热点和工作重心。为了更科学有效地指导土地储备工作,各地纷纷编制土地储备规划(计划),大大促进了土地储备工作的有序、有效进行。特别是《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的颁布实施,为土地储备规划的编制提出了新的指导思想。其中:第七条要求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财政及当地人民银行相关分支行等部门应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市场供需状况等共同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因此,编制土地储备规划(计划)符合国家的政策要求。

(2)技术上可行

目前以数字化虚拟、地理信息系统(GIS)为基础的空间信息技术在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行业的应用越来越深入,包括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等重大项目,实现了图、数和空间的无缝结合。通过完备的数据库成果,能够科学管理土地资源,减少工作失误,提高工作准确度。因此,运用空间信息技术进行土地储备规划也是大势所趋,并且能实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等成果衔接,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编制土地储备规划在技术层面上可行。

(3)经济条件成熟

我国开始推行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以来,经济增长一直保持在高位水平上。在近20多年的经济发展中,国家在对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方面认识不断深化,经济调控的手段日趋多样化,调控的水平不断提高,标志着中国经济的增长日趋成熟,省、市、县等各级政府均积累了一定的财政基础。经济条件的成熟,衍生了对土地储备规划的需求,土地储备规划同样也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催化剂,为经济发展提供思路和方向,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由此,编制土地储备规划能够得到各级政府有力的资金保障,经济上可行。

5. 编制土地储备规划的工作内容

土地储备规划是一项系统性、专业性很强的专题规划,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1)开展前期专题研究,调查和分析土地利用、储备开发、供应的现状特点;(2)调查和分析土地储备工作的组织结构、工作流程、工作绩效与经验,把握城市土地储备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关键点;(3)协调上层次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提高土地储备规划的可操作性;(4)对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供应潜力、规模、布局等进行全面摸底;(5)依照城市空间发展规律,正确预测规划期土地储备的需求的范围;(6)根据土地储备的现状调查和预测结果,制定土地储备规划方案,从土地储备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等对储备土地进行合理安排;(7)重点阐述规划期内土地储备的近远期目标以及各阶段(年度)的任务、计划及资金安排等;(8)分析土地储备规划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9)提出符合地方发展的相关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10)编制土地储备规划图件,做到文本、图件、数据一致;(11)建立土地储备规划数据库;(12)安排方案成果的部门讨论及开展专家咨询工作;(13)提交成果验收。

6. 土地储备规划的成果内容探索

目前,我国还没有对土地储备规划颁布详细的规程规范,各地开展土地储备规划,其成果内容五花八门,没有统一的成果标准。在参考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等成果要求的基础上,土地储备规划的主要内容应该包含以下方面:

6.1 文本

(1)总则:描述规划项目的目的、原则、依据、范围、期限等;(2)现状与目标:描述规划对象的地理区位、历史沿革、社会经济,以及土地储备的现状情况,土地储备的目标等;(3)土地储备潜力测算:主要分析和预测规划对象各类型储备土地的潜力;(4)土地储备规划方案:主要描述土地储备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安排等;(5)近期重点储备计划:主要描述近期重点安排的土地储备项目;(7)效益分析:主要计算土地储备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6)规划保障措施:主要描述实施本规划的相关建议和举措。

6.2 编制说明

(1)项目概况:主要描述规划项目的由来、意义等基本情况;(2)规划编制过程:主要描述规划编制的流程、方法等;(3)基础数据说明:描述规划采用的基础数据的来源、种类等;(4)问题研究与分析:主要分析当前土地储备的问题和不足;(5)规划方案说明:描述确定规划方案产生的依据、数量、时序关系等;(6)规划方案可行性评价:从社会发展、经济增长等方面描述本方案带来的效益。

6.3 规划图册

(1)土地潜力分析图:反映土地储备潜力等级和空间分布;(2)储备土地空间分布图:反映当前土地储备的空间分布;(3)储备土地结构图:反映储备土地的结构种类;(4)储备土地时序图:反映土地储备项目的时序安排;(5)轨道交通储备规划图:反映轨道交通的土地储备空间分布和时间安排;(6)工业用地储备规划图:反映工业用地土地储备的空间分布和时间安排。

参考文献

[1]何芳 叶嫔华 土地储备也应编制规划 中国土地2006年11期.

国土所重点工作计划篇(3)

“差别化”意义非常

在这份经过改革的土地利用计划草案中,一个最为新鲜的词就是“差别化”。 所谓“差别化”,主要有两个层面的意思。一个层面是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性、人口资源状况的差异性等,以及国家不同的区域发展政策,采取不同的计划管理,在分解计划指标的时候充分考虑这些差异性。另一个层面是根据各地土地管理工作的绩效和水平,例如节约集约用地、耕地保护、执法监察等一系列工作的差异性,进行“奖优罚劣”。第一个层面的探索,其实这些年一直在进行,后一个层面的推进,则是科学发展观在计划管理领域的一个实践。

细想起来,这一改革思路的形成,也是土地计划本身的属性决定的。回顾土地利用计划的发展历程,我们能够更加清晰地看到这一脉络。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原来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被打破,国民经济计划的领域大大缩小,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却作为鲜有的指令性计划得以保留。我国对土地利用计划实行指令性管理,未取得计划指标,不能批准用地。尤其是2004年将土地作为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基本手段之后,计划的强制性、约束性作用凸显,从调控土地利用走向调控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层面。

土地利用计划的地位越来越高,作用也越来越明显。地方分解计划指标,从原来的局长办公会,到市长办公会、省长办公会,有的还是常务会来讨论。计划对于落实规划、落实国家调控政策、促进集约节约和耕地保护等,都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等方面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这就使得每年下达的计划指标,都会受到各地的高度关注,同时也使得用地计划在土地管理中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也就是说,计划作为实施土地差别化管理的一个基本工具,时机已经成熟。

改革源起“科学发展试点”

事实上,对计划管理进行改革,应该说源于去年初国土资源部党组深入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活动。就是这次活动确定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作为今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主要思路。也正是在这个思路指导下,提出改革计划管理方式,建立用地计划的奖惩机制,发挥计划的导向作用,根据各地在耕地保护、集约用地、土地执法以及计划执行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实行差别化管理。从而改变土地管理管好管坏一个样的局面。

2008年年初,国土资源部领导曾在一份调研报告上作出批示,大意是各地差异大,各个方面新情况、新问题不少,要求抓紧研究土地计划管理的差别政策。在接下来的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工作中,国土资源部将实行计划管理的差别政策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方面,列入了整改方案。落实这些要求,去年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工作主要围绕以下四件事展开:

一是出台了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办法。要求以计划管理台账和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依,据,开展计划执行情况评估考核,提出计划评估考核结果和指标奖惩建议。土地利用计划“奖优罚劣”的思路初步形成。

二是开展了2007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这是我国第一次对土地利用计划的台账管理、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考核。同时,对考核情况进行了全国通报。这次考核虽然还处于“尝试”阶段,但却收到了很大效果。其最大的收获是让各地意识到,计划管理正从单一的业务转向土地管理的方方面面。

三是提出了落实差别政策的初步方案。起草了关于实行土地利用计划差别化管理的若干意见,总的考虑是从完善计划指标体系,优化计划的指标配置,改进计划的分解方式,落实计划的奖惩措施这四大方面提出了计划差别管理的初步方案。

四是奖惩措施初步得到落实。依据计划考核和补充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土地执法等工作绩效,全面实施计划指标奖惩。用地计划鼓励先进、惩罚落后的导向作用得以显现。

“深圳会议”为改革奠定基调

2008年年底召开的全国土地利用计划工作座谈会,可以说是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工作的重要转折点。会议选择在中国改革的前沿阵地深圳召开,似乎一开始就注定了这次会议浓厚的“改革”意味。

正是这次会议为土地利用计划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奠定了基调。会议将主题确定为:以改革的精神,进一步推进土地利用计划工作,争取更大作为。要求各地以改革的眼光来审视计划工作的过去,以改革的思维来谋划计划工作的未来,以改革的勇气来推进各项决策的落实。同时提出了“变分散管理为统一管理,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变平均管理为差别管理,变单一管理为复合管理,变粗放管理为精细管理”的计划改革新思路。传递出变过去单纯的指标管理为服务国土资源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发挥计划对整个土地管理统领作用的核心理念。

同样在这次会上,国土资源部规划司负责人向全国各地的规划、计划工作负责人提出“重新认识计划功能”。第一,计划是规划实施的重要手段。规划是管长远、管大局、管总量、管方向的;而计划是管近期、管增量、管速度、管时序的,长远规划要依赖计划来落实,这就要求计划必须与规划衔接。过去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规划和计划相脱节,两张皮。第二,计划是宏观调控的主要闸门。宏观调控有多种手段,但是落实在生产要素的调控上,一是资金,二是土地。近年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作为土地调控的闸门,在抑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防止经济由偏热到过快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功不可没。同样,在当前国家扩大内需的新形势下,计划仍然大有可为。第三,计划是制度创新的有力杠杆。在国家相继批准的一批综合改革试验区,以及最近国务院批准的集约节约示范省等一些改革试验中,都能看到计划的影子,计划一定程度上成了改,革试验的发动器。第四,计划是差别管理的基本工具。根据各地耕地保护、集约用地、土地执法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实行土地的差别化管理,是改革的大势所趋。

改革思路逐渐明朗

细读这份《草案》,至少有以下几点引人关注。

一是充分体现了对中央扩大内需决策的贯彻落实。要求各地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优化结构”的原则,合理安排土地利用计划,切实发挥计划的调控和引导作用,确保国家保增长、扩内需目标的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一要优先满足保增长、扩内需建设项目用地需求。积极配合新增中央投资计划,合理安排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切实保障列入中央新增投资计划建设项目的用地,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带动经济增长。二要切实保障促进科学发展的建设用地需求。安排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程、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等的用地计划,严禁计划指标用于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既保障经济发展,又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三要切实加大民生领域建设用地供应力度。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领域建设用地,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安定。

二是体现了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要求适度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并按照新农村建设部署,加大农村建设用地指标安排力度,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民住宅建设必要的用地,统筹城乡发展。将农村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统一安排,保障农村建设必要的用地。各省(区、市)要合理测算农村建设用地需求,在分解下达市、县土地利用计划时,必须将农村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单列,计划指标安排量不得低于国家下达当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的5%。同时要求加强监管,确保农村建设用地指标专项使用。

三是体现了发挥计划对整个土地管理统领作用的理念。要求将所有涉及用途转变的用地,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建设、未利用地开发、围海造地等,纳入年度计划统一管理。创造条件,逐步将存量土地的使用纳入计划,确保各地批地和用地都严格控制在土地利用计划范围内;进一步完善计划台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计划安排使用报告制度,计划台账管理要与审批统计、供地统计、变更调查等紧密衔接。

国土所重点工作计划篇(4)

关键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协调

Abstract: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city, how to do a good job of planning is very important. This dissertation, land planning, city planning from the city construction, analyzes land planning of the city planning, and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such as dry unified development planning and city planning of land.

Key words: general land use planning; city planning; coordination

中图分类号:F301.23

在城市建设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都涉及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对一定区域未来土地利用在时空上做出的超前性计划和安排;城市规划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对城市发展的计划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是城市各项建设工程和管理的依据。因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下文简称“两规”)存在密切联系,特别是在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上需要相互协调,否则用地控制将无所适从。从其基本作用来看,城市规划指导城市建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土地利用。但城市建设离不开土地利用,土地利用也不能脱离城市建设。两者在规划空间上的统一、编制内容上的重叠和管理对象上的交叉,使得这两个规划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进行衔接和协调。

1“两规”的编制现状

我国的城市规划工作起步较早,新中国成立后为适应国家建设事业的需要,从20世纪50年代就开始广泛编制城市规划。以后几经波折,20世纪70年代后期又开始了大规模编制城市规划。至今,很多城市都已经完成或开始编制第3轮城市总体规划。总体而言,城市规划经过大量的实践,相对比较成熟,无论从规划人才培养、规划编制队伍建设,还是从规划管理队伍来看,都比较强,但在规划理论与实践中仍有许多不完善之处。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做的总体安排和布

局。它是土地利用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起步较晚,无论是在理论研究还是在实践工作中都不成熟,专业人才培养、规划编制队伍、规划管理队伍都在发展建设之中。

2“两规”的矛盾

2.1“两规”处于不同的成长阶段。在发达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和其他规划的基础,城市规划布局高度服从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我国正好相反,这主要是由于在我国城市规划的长期实践中,吸收和借鉴了国外优秀的城市规划理论与方法,规划编制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规划编制较为成熟,规划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也较强。相比之下,土地利用规划在我国开展不久,20世纪80年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才起步,但未得到深入贯彻,直至1996年才得以全面展开。由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滞后,而且没有相应的法律保障,所以,城市用地基本限于按照已颁布的城镇规划蓝图来办理用地手续。即便有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建设中随意突破和变动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摊大饼”式膨胀扩展。同时,由于规划本身很少与用地计划、用地管理等紧密联系,而且还存在着“重编制,轻实施”的倾向,因而在城市土地利用管理中,一直很难体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与约束力。

2.2“两规”编制不同步。1998年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了原则性规定,明确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城市规划法》的颁布早于《土地管理法》,为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提供了法律保障,因此在城市建设中发挥的控制作用明显。再加上“两规”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分属于两个不同的部门,其工作起点、基础不同,往往在各地的

编制过程中规划的起点和期限也不同,这样使得“两规”在表述城镇用地规模时存在明显不同,所得结论缺乏可比性。

2.3“两规”编制所依据的基础资料和统计方法不一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的是土地详查资料及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的更新成果,信息的获取首先应用遥感技术,然后经实地调查、核实、纠正而形成的,可信度较高;而城市总体规划依实地调查资料存在一定差异。此外,两个部门统计口径不一致也是造成基础数据不一致的原因之一。如:城市规划部门在统计城市建设用地时,往往将已划入城市总体规划区但还没有建设的郊区或部分农村也计入城市现状用地,土地部门则以实际成为城市建设用地或已办理了建设用地手续的用地作为现状城市建设用地,所以城市规划统计的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大于土地利用详查及变更调查数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人口现状数据来自于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和公安局、计生委的调查数据;城镇人口指城镇建成区的常住人口,在暂住人口较多的城市,城镇人口也包括暂住人口(即居住1年以上的人口)。城市总体规划中提出的城市人口,是指居住在或相当于居住在城区内,享用和消耗城市水、电、气、路等基础设施的人口总数。它不仅包含城区中的非农业人口,还包括居住在城区范围内的农业人口和暂住期1年以上的外来人口。因此,城市总体规划预测人口范围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这造成前者预测的人口数据明显高于后者。

3协调“两规”的意义

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宏观指导一个地区城镇建设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的两个十分重要的规划内容,两者既相联系,又有许多不同。“两规”都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依据,通过对用地布局的分析和研究,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科学制订规划用地分区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率,实现城市建设的健康稳定发展和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在当今“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指导下“,两规”必须相互协调和衔接。因此,理清“两规”的关系,实现“两规”相互协调和衔接;同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从其基本作用看,城市规划指导城市建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土地利用,但城市建设离不开土地,土地利用也不能脱离城市建设,由于两项规划在核心内容和根本目标上的一致性,使这两个规划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进行协调和衔接,在实施过程中,两者也紧密联系,城市规划最终要落实到土地开发和利用上,规划的核心是土地利用,如何使土地有度开发和有效利用与规划管理密不可分,所以,协调好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十分必要。在新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建设部也下文,要求各地建设部门加强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强调城市总体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一致。因此,协调好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也是协调好城市经济建设与持续发展的关系。

4协调“两规”的基本思路

4.1重视城镇体系规划。协调两规,比较理想的状况是编制区域规划,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体系规划作为区域规划的两个专项规划进行编制和协调,这样两者间的矛盾就比较容易解决。但目前这种区域规划缺少《区域规划法》作为法律依据,缺少规范及实施主体,编制时间过长,效益不明显,各级政府目前很难下决心组织庞大的队伍,花费较多的时间和费用来编制这样的区域规划。

比较现实的是由政府组织编制各层次的城镇体系规划(省域、地市域和县域的),这项工作目前正在全国各地广泛开展,其主旨是顺应加快城镇化进程的需要,为区域城镇体系的合理发展确定发展战略,为中心城市发展定位,选择重点发展城镇,以及围绕城镇体系发展的一些区域规划内容。这一轮城镇体系规划不是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编制,而是单独编制的,实际上是以城镇为中心的小型区域规划,目的之一是指导新一轮的城镇总体规划修编。各级国土部门及土地规划编制部门应抓住这个机会,积极参与城镇体系规划各阶段成果的论证、评审和鉴定,提出见解,以明确各级各类城镇的发展规划、预测规模和人均指标。

从编制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角度考虑,科学、合理、有权威的城镇体系规划是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在城镇体系规划中确定的重点发展城镇群地区、城镇密集地区、城镇发展轴的主要地段,都要留有比较充足的城镇发展备用地,在这些地区一般不安排基本农田。在耕地占用指标的分配上要向中心城市、重点城镇倾斜。

统一技术规范。根据原来两个规划各自使用的标准,进行协调统一,重新确定一个两项规划都适用的用地分类标准,统一规定两个规划的规划期限以及所采用的有关数据的统计口径。通过统一与规划有关的各种规范、标准、技术手段和编制方法,以达到两个规划在基础数据和规划指标等方面的协调一致。

这里需要协调好3个方面内容:①城市规划区范围。规划区范围划得过大,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难以管理,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土地管理部门间的矛盾也会较多。从城市发展建设的实际需要考虑,城市规划区范围不宜过大;②人均建设用地规模指标。从建设现代化城市的角度考虑,对一些用地条件许可的城市,人均用地可适当超过100m2,但不允许超过120 m2;重点建制镇的建设用地可以适当放宽,但对一般镇、乡、集镇和村庄建设用地以及分散的乡镇企业用地要严加控制;③两个规划的用地分类指标。主要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城镇、村庄、工矿用地等要进一步细分,使两者有对应关系。就目前而言,可以在城市规划区内仍采用城市用地分类,当然为了适应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可对其做适当的调整与修正,而在规划区外采用全国土地利用分类,这样既可以避免用地分类标准上的相互冲突,也为两个规划的协调提供了有利条件。此外,两个规划的城镇人口指标也要统一,建议统一为城镇建成区的常住人口。

城市发展方向协调统一。

要使“两规”在城市发展方向上达到协调统一,必须先确定城市的性质,这对城市发展规模和发展方向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根据我国国情,保护耕地应作为城市发展用地时首要考虑的问题。其次应结合区域范围内的土地适宜性评价和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基础设施的建设情况,在确保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城市的发展方向,即向宜建区和基础设施有所延伸的地方拓展。

参考文献:

[1]李德华.城市规划原理[M].3版.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2]王万茂.土地利用规划学[M].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0.

[3]陈银蓉,梅昀,汪如民,等.城市化过程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协调的思考[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6,16(1):30-34.

国土所重点工作计划篇(5)

【关键词】国土资源;管理;新农村;土地;建设;意义;

我国国土幅员辽阔,民族众多,各个地区的经济政治、历史文化、自然地理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在我国新农村建设中,各个地区所面临的问题也不可能截然一致。如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我们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必须首先考虑的,是新农村建设用地过程中所面临的共性问题。

一、国土资源管理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

1、新农村建设需要国土资源部门强化农村土地管理

(1)国土资源部门在土地管理上首先不能有重国有土地管理,轻农村集体土地管理的思想,要将农村集体土地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不能偏废。其次是法律法规要到位。重点要制定和完善农业承包经营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等法律法规。第三是管理措施要到位。农村土地管理体制要加强,乡镇土地管理机构要加强,基层土地管理人员素质要提高,以利农地保护和管理。

(2)完善土地用途管制,严格限制农地转用。要按照用途管制的原则,确保农地农用,确保农村各项用地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途使用。要按照科学性和现实性的原则,建立农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代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要编制科学性、指导性、操作性较强的乡、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鼓励土地承包权的合理流转,扩大农业经营规模。在确保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发展的前提下,千方百计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3)全面推行农村土地整理。农村土地整理包括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整理。它不仅改善农、林、水、路排灌系统,增加耕地面积,而且还可以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是维护农村风貌和自然景观,增进农村休闲游憩功能的一项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

2、新农村建设需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全面支持

(1)新农村建设需要科学合理编制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新农村建设要在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编制好土地利用规划或村庄建设规划。通过优化镇村布局,合理安排农村建设特别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引导居民适当集中,从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上为广大农民进行政策引导和技术支持。

(2)新农村建设需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国土资源部门通过组织农民开展农村建设用地以及农用地的整理,不仅能够迅速改变农民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整治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而且还可以大大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防范自然灾害,实现增产增收。

二、国土资源管理对新农村建设的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站在全局高度,基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有能力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促进农村的阶段作出的伟大战略决策;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造福农民、惠及子孙后代的宏伟工程。这项战略,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稳定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而国土资源部门是建设新农村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一直十分重视支持 “三农”工作。尤其近几年,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把土地“闸门”,积极参与宏观调控,加强规划和计划管理,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大力推进土地整理,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加大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力度,为“三农”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我国大部分国土资源分布在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国土资源部门责无旁贷。无论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还是地质工作,都与农业、农村和农民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新农村建设中,国土资源部门任务十分艰巨。要积极开展农村用地规划工作,主动介入新农村建设的各类相关规划工作;要在进一步摸清农村用地现状的基础上,明确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和规模,搞好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要合理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要在加强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及时保障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新农村建设用地,特别是急需的基础工程建设用地。

三、加强国土资源管理 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

1、加强农村用地的规划管理,为新农村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保障。要充分发挥好土地利用规划对村庄、集镇等专项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努力提高土地规划的实用效能,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科学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合理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重点安排生、生活、公共基础设施等急需的基础工程建设用地,进一步提高审查报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国土资源部门要主动介入新农村建设的各类相关规划。

2、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保障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国土部门支持新农村建设,首先是保护耕地,保护基本农田。要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严格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考核的内容,并签订责任书,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同时通过在土地证书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标注的形式落实到承包农户,确认基本农田面积、位置和质量,明确承包农户保护基本农田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要加大违法用地执法力度。加强土地执法巡查,坚决查处违反规划,侵占基本农田的违法用地行为。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

3、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提高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和水平。重点加强乡(镇)国土资源所的建设,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落实基层国土资源所的机构、编制、经费,减轻乡(镇)的负担。加强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充分发挥乡(镇)国土资源所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都要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不断提高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结束语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工作的重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热点。国土资源管理与新农村建设密切相关,建设新农村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支持新农村建设。

参考文献:

[1]李安成;;国土资源管理与新农村建设的思考 [J];华北国土资源;2007年02期

[2]杨临萍;;在新农村建设中推进土地制度创新 [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6年08期

[3]张现勇;;平阴县强化国土资源管理促进新农村建设 [J];山东国土资源;2008年01期

国土所重点工作计划篇(6)

土地储备需与城市规划紧密配合

城市土地储备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必须得到规划、计划、建设、财政、土地管理等城市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支持和配合。部门之间配合互动的状况,直接关系到城市土地储备的运作成本。例如,政府将城市土地纳入储备库后,如果规划条件不能及时明确,城市土地就无法及时推向市场,而城市土地的储备时间越长,资金的压力就越大,势必影响城市土地的再投放和资金回笼。

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的土地储备机构往往与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分属不同系统,只进行一些简单的业务往来。比如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储备中心与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业务关系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土地储备中心拟定土地储备计划后,交由规划部门核查会签,主要是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和用地性质;二是在办理储备土地的前期许可和后期出让时,由规划部门根据批准的详细规划核定规划条件。可以看出,这种业务关系更多地流于程式,比较机械。事实上,土地储备应当与城市规划建立非常密切的互动关系。

从法律法规看,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用地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城市规划法》也明确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因此,土地储备必须要遵循规划先行、服从规划的原则,其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对宏观,主要对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做出限定,而城市规划则是从操作层面为土地储备工作提供具体的规定和要求,成为土地储备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

从经济效益看,土地储备一个重要的效益来源是土地增值带来的回报,从而形成土地经营的健康资金链。储备土地的增值大体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通过储备期内城市建设的完善、城市品位的提高而带来的普遍增值;二是用地性质的转变,如工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带来的性质增值;三是建筑容量的提高带来的数量增值。城市规划则是实现以上三种增值的必要途径和手段。

从操作层面看,我国过去的土地政策造成了现在一些土地的权属关系比较分散和复杂,如果全部回购,将给处于启动阶段的土地储备机构造成巨大的资金压力。通过城市规划指导下的“规划储备”方式,可以将一些已列入改造计划但近期收购难度较大的土地,先纳入规划储备库,再根据市场条件变化,择机进行储备。这样可以大大减轻土地储备机构的资金流转压力。

土地储备实施过程中城市规划的全程参与

通常来说,土地储备工作分为收购、储备和出让三个阶段,为了更有效地发挥土地储备的作用、实现土地储备的价值,就必须使城市规划工作贯穿于这三个阶段之中。

1.收购阶段,规划部门需配合土地储备机构重点解决的问题是:

(1)确定储备土地的选址和范围。不是所有的土地都适合或应当纳入土地储备的范围。从用地类别看,经营性用地,比如居住、商贸、娱乐以及部分工业用地,可以纳入土地储备的范围;从用地选址看,土地储备应集中资金重点储备政府规划的增值潜力大的土地,例如规划大型公园周边土地、规划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土地等。因此,规划部门应当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基础上,从用地性质、区位、周边规划发展等多方面,帮助土地储备机构有重点地确定储备对象,特别是选择当前市场形势下易被投资者接受的地块作为土地储备对象。

(2)为土地的储备方式、时限等提供参考意见。如果土地储备机构对所有可储备的土地都通过征购、置换等直接储备方式进行储备,将可能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和投资风险。规划部门可以配合土地储备机构,从城市规划的角度,将一些近期增值空间有限、储备难度大或者位于城郊边缘的地块纳入规划储备库,运用规划手段对地块进行控制,待时机成熟再进行储备。此外,对于已明确进行储备的土地,规划部门也应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对储备时限提出建议,与土地储备机构共同确定短期、中期土地出让计划,使土地出让计划同城市规划结合起来,以利于土地利用的连续性和城市规划配套设施的建设。

2.储备阶段,规划部门需配合土地储备机构重点解决的问题是:

(1)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储备时间的长短,取决于城市发展对土地的需求、规划条件成熟度、政府财力承受能力等多种因素。一般国外城市土地的储备期为2年~3年,较长的达7年~10年,储备期内往往赋予土地临时用途。目前我国对于已储备土地的临时使用缺乏相关管理措施,致使储备土地在未开发前长时间处于荒废状态。规划部门可以根据储备土地所处的位置、规模以及周边建设情况,对部分储备地块实行年租和短租政策,研究提出储备土地临时使用的有关意见和规划条件。这样既充分发挥城市土地资源的价值,增加国有土地资产收益,也有利于满足一些城市土地的短期需求者,实现规划资源的合理调配。

(2)地块详细规划的编制。对于尚未编制规划的土地,在储备期应由土地储备机构组织编制详细规划,报规划部门审批。其中,依据各部门综合讨论确定的出让土地计划,对近期出让土地的详细规划应当要求具有一定的深度,从开发强度、城市景观、市政配套、公建配套等各个方面细致地做出要求。对于中远期出让土地,特别是规划储备土地,应更多地从容量限定、路网结构等进行总体控制,便于将来与周边地块开发相衔接。在用地性质、容积率等具体规划参数方面则应留有一定的空间,便于政府根据市场的变化进行合理调节。

3.出让阶段,规划部门需配合土地储备机构重点解决的问题是:

国土所重点工作计划篇(7)

关键词: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技术土地整理开发整理

引言

土地整理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它涉及旧城改造、拆迁安置、区域规划、开发整理后土地面积和权属重新划分等各个方面。而所有这一切都必须建立在测绘工作的基础上,因此测绘数据是最基础、最原始的资料,是决策正确的基本保证。因为测绘工作贯穿了土地开发整理的所有过程,它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概(预)算的准确性,在科学决策、节约投资、规范工程行为等方面都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1、地籍测绘技术在土地开发整理中的应用

土地开发整理必须要做好统一规划开发,具有一定的规模性、统一性、整体性。对于那些不规则的界线进行裁弯取直,避免要打破原有的土地权属界线,为了利于将来整理后土地重新确权定界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求在项目前期进行准备的地籍测量,为土地登记、土地统计提供准确的权属界线和各种地类界线(包括地块界)的平面位置和面积。同时,地籍测绘也是对土地利用的现状调查补充。当前我国的土地利用现状图是在国家测绘部门所提供的测绘资料大、中比例尺地形图的基础上,都是通过土地的利用现状调查,利用航片、调绘片编绘所来。在土地的开发整理所有过程中反映了更为详细又准确内容的专用地图和地籍图,是在土地的使用现状所做好调查成果基础,要再次调查与补测、修测后编绘的。为了能够满足土地开发整理后重新划分权属界线和面积的需要必须进行一次准确的地籍调查和地籍测绘,必须让土地所有者和土地的使用者甚至是四邻参加,取得他们的确认、签字,以免日后出现纠纷。

1.1土地整理项目的前期决策和设计阶段

在该阶段,对项目中的地形地貌,旧村的复垦以及旧城中的改造所涉及的搬迁人口以及损失评估,旧城镇的地下管线、道路,土地开发整理中涉及的所有破碎地形地貌的详细数据描述,其范围内的农业基础设施、林地、坟墓的分布、面积等各方面的信息,在准确性、现势性上都是有这相当高的要求。这些所涉及到工程项目的可行性对比分析、建设计划的审查审批、前期的工程方案优劣判断、工程详细设计和工程概(预)算的准确性、工程的经济指标的对比分析、土地的开发控制、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等,分别为环境管理部门、工程设计部门、城市规划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农业管理部门、水利部门、电力管理部门等提供不同的属性信息,供其决策、设计、协调,作出最迅速、最准确的反应,监督实施情况,控制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

1.2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中期控制阶段

在这一个阶段主要就是提供数据给两个方面:一个就是项目监督控制部门比如城管部门、规划监督部门、农田是设施监督管理部门、水利部门等。随着现代土地开发整理制度的日渐成熟,这项控制及协调工作可由统一的工程监理部门来代替完成。二就是该工程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按照专业测绘单位所提供的前期测量成果及设置的专门控制点(界)石和通过审批的设计方案来进行施工测控就可,对测量中的专业技术要求也不是很高,除了施工过程中所牵扯到很复杂的如沉降、变形观测等有时要专业队伍施测外,一般的施工单位的自有力量均可完成。

2、工程测量在土地开发整理中的应用

2.1为决策科学化提供基础信息数据支持

决策科学化的根本依据与支持条件就是资源、环境、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经济、统计等基础信息数据的获取和共享。理想的测绘成果上还要附加这些要素,反映开发整理区域的地形、地物、交通、水系、境界、房屋、人口等各方面的现状信息,集中成为数据库,面向不同决策部门提供不同的基础信息数据。

2.2节约投资

土地开发整理是投资相当大,工程施工过程要严格根据以概算控制预算、以预算来控制工程决算的步骤进行,从一开始就要为资金的节约、控制打下坚实的基础。这就要求有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方案要做到这点,必须有一套精确、详细的工程项目测绘成果,必须具有现势性,充分的反映开发区域内的一切现状,它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设计方案的优化选择投资的合理计算、准确的效益分析、概(预)算的精确计算等。

2.3规范工程行为

土地开发整理一定要遵守每种施工验收规范,而这些规范所执行的先决条件是有科学可行的工程设计施工也一定要严格根据工程设计进行,要做好符合实际的设计,测绘资料就必须详实,能反映出设计所需要的一切数据。

3、几点体会

(1)合理的明确好测图比例尺。起伏变化少和一些地势比较平坦地区的土地在开发整理项目一般要求就是1∶200就可以符合各方要求;而起伏变化多、地貌破碎、通视困难的区域应该达到1∶100。

(2)合理的布设高程网点。平坦的地区一般都可以60m为网格施测,地貌破碎、地形变化复杂的地区施测高程点网格间距不能大于40m。

(3)关键点测量必不可少。要加测高程趋势变化点、坎顶、坎脚线的位置和标高,沟、地窑等量注面积及比高。

(4)主要就是要充分详细。测绘的效果图上除了所反映居民地、林地、园地、沟、渠、水系和电等各方面的现状地物及其使用年限外,还有一些旧村复垦、旧城的改造地方,也是要统计出各户的房屋面积、新旧的程度、建筑密度、人口密度、容积率,园地、林地树木的种类、年龄、面积,坟穴的位置、数量等。

(5)测区应埋设足够的标石,注记高程和坐标,以利进行工程施工控制。

4、结束语

现在国土资源部所提出数字国土计划,利用先进的软件、全野外数字化测量系统和机助成图系统等来进行实地数据采集以及必要的现场属性调查数据、更新测量、更新资料,基础信息的现势性和可用性就会大大的提高。测绘技术在土地开发整理中将会得到更加广泛地应用。

参考文献:

[1]曹文军.双辽市农民集体所有权确权登记实践探讨[J].吉林农业,2011(3):6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