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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合同管理精品(七篇)

时间:2024-03-28 16:57:39

规范合同管理

规范合同管理篇(1)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乙 方(购房人):

有效证件::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乙方所购房屋为:商业用房 写字楼 其他 合同编号:

该物业座落于:建筑面积(以测绘部门测绘结果为准):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就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执行《物业管理条理》并根据有关政府对商业区的管理规定,及实际发生进行各项管理及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收集清运,公共雨污水管道的疏通等;

(四)公共绿化、建筑小品、水环境、公共健身场地及器械等的养护管理;

(五)协助管理小区及周边公共秩序、消防、治安防范等事项;

(六)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包括对物业使用的禁止实施管理;

(七)物业档案资料的收集、保管;

(八)物业其他共同事务的管理服务,包括物业代收代缴费用事项;

(九)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条 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行业规定与双方约定的范围和质量标准。

第三条 乙方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标准为:

商业用房: 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第五条 乙方交纳费用时间:首次入住时以开发企业规定的入住日期起向甲方一次纳一个年度的物业管理费。以后年度的物业管理费,商户应于上年度物业管理费到期前1个月的20日之内,按时履行向物业公司一次性缴纳全年度12个月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将物业出租给他人使用,如乙方与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乙方负有连带交纳责任。乙方应将其约定事项及时书面告知物业管理企业;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和其它费用。

第七条 乙方不得将所应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转嫁给第三方,甲方只向乙方收取该费用。

第八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和市场调解价及实际运营成本核算调整。乙方向甲方缴纳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包括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改造的费用。

第九条 乙方同意对物业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费用按其实际发生的成本,测算均摊。

商铺除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外,应及时交纳政府规定的各项相关费用。

第十条 商铺的业态经营种类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许可范围。特定经营娱乐、餐饮等行业,须事先经政府工商、环保、防疫、治安、城管、消防等部门核准,并取得许可文件后方可开业。

第十一条 商铺设置店招、户外广告等,应按照小区统一款式和质地等要求设计或编制方案,必须经物业管理企业确认并向政府主管部门(如工商、城管、市容办、灯光办等)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商业区内设有中央空调,夏季制冷;冬季供暖,并有专人负责设施设备日常养护及修缮工作。乙方应在每年供冷季(11月15日)之前一次纳全年(供暖、供冷)的费用,收费标准为74元/建筑平米/供暖、制冷季,商户应由产权人交纳,租户由使用人交纳,其中房屋的租金中均不含供暖、制冷费用。 第十三条 乙方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公约》;在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装修管理手册》履行《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产生的装修、办公、生活垃圾自产自消,自行清运,严禁乱弃乱放;如不便清运,经物业公司同意,将垃圾放到指定地点,按3元/平方米收费。

第十四条 乙方或物业使用人不得占用、损坏物业的公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特别是消防设施)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的,应事先通知物业公司,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壮,造成损失,应给予赔偿。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应明确设备、设施的管理界限及范围,根据所管辖的来分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责任界限:

第十六条 乙方按照安全、公平

、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如因乙方或物业使用人自身使用原因,造成公用设施设备损坏(如:下水堵塞),产生的一切后果自己负责,并负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乙方在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范围内进行营业,如因乙方或物业使用人在经营中与小区内住户产生矛盾,或因某项规定出现扰民等现象,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负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 由于乙方商铺门店自身原因,造成消防设备设施违反相关规定,影响到正常操作,经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受到一切处罚由乙方自己负责。

第十九条 由于安全隐患启动应急预案时,由毗邻部位抢险,乙方给予配合,经有关部门同意,必要时可以破门而入,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以下情况物业管理企业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物业管理企业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物业管理企业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除上述条款外,其他不可归责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事由。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企业不得违反本协议的约定, 擅自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如有特殊情况可作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按本协议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如服务不到位,乙方可要求物业管理企业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条 乙方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的滞纳金,同时有权对乙方停止部分物业管理服务。

第二十四条 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及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甲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 四 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截止业主委员会与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止。

甲 方: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乙 方:业主(签字或盖章):

规范合同管理篇(2)

关键词: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规范性;内部控制

引言

近些年来,国家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培养应用型合格人才,对高职院校办学加大了投资力度,促进了高职院校的发展。在政策的扶持下,高职院校得到了更多建设资金,在教学设备、仪器、办公设施等方面的物资采购日益增多。尽管高职院校按照《政府采购法》来执行物资采购,但是在部分零星物资采购的过程中依旧存在着一些问题,特别是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规范性不够,制约了采购来的设备物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且也容易产生廉政风险[1]。高职院校必须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来加强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提高采购合同管理的规范性。

1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特点与方式分析

1.1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概念

高职院校零星物资的采购是指国家创办的高职院校为满足学校教学、管理等工作需求,依据一定的程序开展对教学、实验、实习和办公等过程中一些耗材、设施、维修等零星物资和服务的购买,其单次采购的总费用一般不高于10万元。这种采购的主体是高职院校,采购的内容是高职院校办学或者办公所需设备物资以及相关服务等。除了设备设施的采购外,高职院校中的一些服务项目(如物资的报废处理、设备的搬迁、咨询服务等)也属于零星物资采购的范畴[2]。

1.2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特点

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虽然也属于政府采购的范畴,但是与一般的政府采购相比,有着不同的特点。(1)单次采购的物资价值小。高职院校采购的零星物资大都是价值不大,单次采购一般在10万元以下,有的采购甚至只有一、两万元或甚至几千元。这就容易造成投标方的投标兴趣不大,特别是在设备及维修工程上,参加采购的企业不多,有时还会造成公开招标的失败。(2)高职院校的零星物资采购计划性不强。虽然高职院校资金使用大都纳入了地方的财政预算,其物质采购的资金需要在年度预算中体现,但是由于零星物资采购大都是一些临时性和突发性的物资需求,难以在前一年制定下一年度预算时加以准确确定[3],这就容易造成年度预算中很难完全体现出零星的物资需求,也就不好科学地安排零星物资的采购计划,使得其采购的计划性不强。

1.3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方式

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由于其单次采购的价值较小,往往达不到《政府采购法》及地方采购规定中公开招标的标准;同时,它又需要利用国家资金,因此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要求。采购方法一般是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以及单一来源采购。其中单一来源采购是在只有一家供应商的情况下高职院校才选用的零星物资采购方式[4]。

2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

高职院校的零星物资虽然单次采购的价值不高,但是长期累计的数量较多,其最终形成的价值也是可观的。例如,一个部门的打印机所使用的打印纸虽然不多,但是全校各个院系和部门一年累计使用的打印纸就非常多了,累计价值也较大。为了对这些零星物资加强管理,需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高职院校的制度,对这些零星物资采购的立项、采购方式的选择和合同的订立及归口管理、合同履行等环节实施严格的管理[5],以保证采购合同的合法性与规范性,确保合同得到有效执行。

2.2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规范性欠缺及原因分析

从我国高职院校开展零星物资采购的实践来看,采购合同管理在整体上欠缺规范性(如表1所示)。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缺乏规范性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重视度不够,缺少对合同的统一管理。由于零星物资单次采购的价值小、计划性不强,造成了人们对其重视程度不足,认为能够买来使用即可,忽视对其规范性管理。在实际操作中,缺少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也未对零星物资采购合同进行统一的分类和连续编号管理。(2)零星物资采购制度不够完善。高职院校简单地遵循一般的《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来开展零星物资的采购工作,往往造成不适应现实情况的难题[6]。如选择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因单次采购的合同价值太小,供货商往往不愿意参与公开投标。(3)对采购合同的前期准备工作缺乏管理。高职院校缺少对零星物资采购的立项论证,工作准备不足,对采购的必要性以及相关采购的内容、物资的技术规格参数等研究不透彻,合同要求不明确。(4)采购合同的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高职院校采购主管部门与监管部门对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的管理没有形成完善的管理体系,内部控制机制不规范,管理职责不清,合同风险控制不力,对合同的审核存在漏洞。对于影响重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文本,未经组织业务部门、法律顾问、财会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核。

3加强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规范性的对策研究

高职院校零星物资的采购合同管理不仅关系到采购物资的有效使用,以及院校的教学与科研工作,而且也是高职院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到校风、党风建设,应该从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来认识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认真研究和采取有效措施来实现合同管理的规范性。

3.1高职院校要从全校廉政建设的高度来认识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工作

高职院校应加强领导,明确零星物资采购管理的归口部门。为了便于实施统一管理,可由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者单独设立的招标采购管理部门来统一负责零星物资的采购工作。

3.2建立与完善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制度

从零星物资采购的立项、技术论证和采购过程管理以及合同验收、物资使用等各个环节完善制度建设,听取各院系、部门、社会采购管理部门和供货商以及招标机构的意见,集思广益,对不适合高职院校实际情况的采购与合同管理制度进行修改,使得采购合同管理制度能够适用于高职院校的零星物资采购。明确相关制度规定,要求各部门、院系提前做好各项零星物资的采购计划,并将其列入年度预算。

3.3采购主管部门须强化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工作

由高职院校的零星物资采购主管部门统一零星物资的采购公告,实施统一公开招标,以避免各院系单独采购零星物资因合同价值过低,供货商投标意愿不强的弊端。主动与供货商沟通交流,合理选择采购方式,根据情况规范使用竞争性谈判和邀请招标以及询价等方式,尽量避免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7]。

3.4采购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零星物资采购的监督检查力度

高职院校的纪委、监察部门以及效能建设管理部门都是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的监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内部控制职责,加强采购立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的合同监管工作[8]。在重要和价值较高的零星物资采购中,监察部门或者校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要牵头组织采购部门、国资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邀请相关专家共同提前审核招标文件与评分办法,防止采购中出现违法肢解、规避招标以及评分歧视等行为。同时,监管部门要积极参与零星物资招投标和进场验收环节的监督,发现采购不符合规范要求或者采购物资不符合合同条款,要立即指出并要求相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以确保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规范性。

3.5合同的归口管理

各高职院校的专业与发展历史不同,管理机制也不一致,所设立的部门也不相同,这使得对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部门也有差异性。有的学校由采购管理办公室管理零星物资采购合同,有的学校由校长办公室管理,也有的院校由监察或审计部门管理。为便于统一归口管理,可设立校采购管理办公室来负责校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的管理;同时采购申请部门要负责合同的执行情况管理,组织对物资进校后的检查和验收,并邀请校采购管理办公室、财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共同参与,各部门均同意验收合格后方可按照合同规定进行付款。

4结语

规范合同管理篇(3)

【关键词】合同档案;规范化法

人和法人之间签订的以实现一定的经济互惠利益为目的,明确了协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各自应负的具体责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称之为合同。合同是解决签订者之间利益纠纷及维护各自权益的重要凭证,是重要的民生档案。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规范的交易行为促生了越来越多的合同,对合同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成为保证经济有序发展的重要环节。

一、合同档案建立的必要性

著名法学家庞德有一句名言:“商业时代的财富,大部分是由合同构成的”。首先,企业应当建立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的主要因素,是受到国家经济快速发展,以及世界大环境日新月异的变化带来的深刻影响。当今社会市场环境下,企业管理者须顺应时展潮流,增强法制观念,积极参与到国际大平台中,与其他企业进行各种合作,取长补短,提高自身发展实力。但合作的同时,双方为了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就要签订合同和协议,对同一类的合同文件进行管理,必然出现一系列合同档案,对合同档案的良好管理是企业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途径,因此,企业应建立完善科学的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另外,企业任何一部分经济活动都需要签订合同进行记载和规范,当运行过程中出现纠纷时需要利用合同档案进行解决,所以,合同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必须引起管理者重视。

二、合同档案管理工作主要内容

(一)合同档案的收集。合同档案的管理首先是对组成合同档案的相关合同的收集工作,主要是收集时间、收集内容及收集方式。1.收集时间。合同档案有自身的形成和运动规律,有些合同的履行时间较短,在几天左右就可以履行完合同约定内容;有的合同履行时间较长,如重大项目建设工程类合同,通常需要几年乃至更长的时间。根据合同履行的时间,决定了合同档案收集时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把握,不能等到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再归档。2.收集内容。形成一个合同档案,其内容应该包括合同审批、招投标、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和争议解决等与合同项目相关的文字材料,要齐全完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合同审批阶段的文件材料、合同签订方面的文件材料、合同履行阶段的文件材料。3.收集方式。合同档案的内容和性质、管理模式影响着合同档案的收集方式,要从源头保证合同收集的齐全和完整。(二)合同档案的整理。1.合同档案的分类工作。对合同档案的分类首先离不开对合同的分类,现行档案分类方法没有把合同档案作为一个单独的一级科目进行整理,不过不同企业单位中的分类方法各不相同,有的为合同档案设立了单独门类,并在系统中设置了档案模块,有的归入不同的类目中。2.合同档案的保管期限划分。合同档案的保管期限确定的基本依据是合同本身的价值,不同合同档案的保管期限划分标准不同,如文书类档案是永久、30年、15年;科技档案是永久、长期和短期。另外,合同中的有效期是合同档案确定保管期限的重要参考。3.合同档案的排序。合同档案在收集了齐全的具体文件材料以后,要按照一定的顺序将其列入合同档案中,确保合同档案之间的联系。4.变更、续签合同的归属。合同变更是指合同没有履行完毕时,因为事实情况需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改变原有的合同内容的相关事宜。5.合同档案归档文件目录的填写。合同档案建立以后,要对其进行编号以方便查阅,另外,合同的签订往往涉及多方,需责任者在合同档案上签字明确责任人,最后还要注明合同档案成立日期。

三、合同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改进建议

(一)解决合同收集难的建议。《合同法》第32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合同成立。”因此,签字和盖章是档案收集管理的关键点,公司可以在盖章时就对合同进行编号,方便了合同的收集工作。或者实行统一格式的合同审批单,审批单里要注明合同的内容、发生的金额、责任人、经办部门等信息,审批单应该一式三联,在订立合同以后,第一联和合同一起到档案部门归档;第二联交给财务部门作为记账凭证;第三联由签署合同的部门作为凭证自留。这种方式记录了合同签订的全过程,使档案收集过程更加严谨。(二)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合同的重视。应该指定专人负责合同档案的管理,加强管理者的管理意识。第一,要做好档案管理的宣传工作;第二,加强对合同保管员的培训工作,增强其合同保管相关理论和责任意识;第三,要加强全公司对合同管理制度的认知,查阅要制度化,以免合同丢失或损坏,否则将追究负责人的责任,并给予处罚。严格的制度落实可以避免合同发生问题时,责任人相互推诿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管理人员意识薄弱的问题。(三)提高合同档案管理的信息技术水平。档案信息化是档案管理部门采用的现代化信息技术,有助于对项目相关材料的收集和整理,把分散的信息集中起来进行系统化、标准化管理,不仅有利于合同需要人及时查阅,也保证合同档案的安全性。公司要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计算机培训工作,加大信息管理意识,营造良好的信息管理氛围。

四、结语

在合同档案管理中,还存在着很多急需解决的问题,这不仅需要企业自身提高档案管理工作者的素质,还需要合同签订的双方为合同档案的管理共同负责,充分认识到合同档案建立的必要性,从而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对合同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参考文献】

[1]姚雪琴.浅述企业合同档案管理工作[J].办公室业务,2011(S1):104.

规范合同管理篇(4)

中图分类号:R248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349(2010)10-0087-01

本院近年来由于招聘正式护士较少,年老护士退休等原因,原有的在编护士数量不能满足临床的需要,聘用护士的比例逐年上升,目前本院合同护士使用数将近70人,有37人已签定合同,22人准备签订合同,占全院护士总数的30%。护理部如何加强对合同护士的管理,保证临床护理质量,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是摆在护理管理者面前的难题,现就存在问题和对策探讨如下。

1 目前存在问题

(1)合同护士素质差异大,大多数刚从学校毕业,从事,临床护理时间短,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差,在工作中有的护士责任心不强,情绪不稳定,容易发生差错,(2)本院合同护士多来自区、县级的学生,人文知识教育和熏陶的机会比较有限,表现在不善言语,护理过程只会操作不注重交流,不能针对患者特点进行正确指导,对患者缺乏关心,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差,(3)思想不稳定,择业动机不同,学习目的和价值取向不同,认为医院对其不够重视,加之福利待遇低,普遍存在临时观点,对未来缺乏信心。(4)在临床护理工作中,有的主动性差,操作不熟练,对危重患者的病情观察和急救能力低,对理论及操作只停留在一般常规性的工作上。(5)在工作中缺乏与患者的沟通,缺乏应用评判性思维方法去解决工作中的问题。(6)多数合同护士来自困难家庭,对待遇需求较高,和正式在编护士存在有一定差距,容易产生自卑情绪。

2 对策

(1)护理部对新招录的护士每季度进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技能、职业道德、医德医风、医疗安全等素质教育,使合同护士知道责任心是保证安全的前提,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2)加强人文素养教育和训练,如组织护士节的活动,要求合同护士参加文艺会演、知识竞赛、技术操作比赛等,以发挥合同护士的特长,增加自信心,护士长在科室加强对合同护士的教育,鼓励其进行人际关系沟通,学习与人的相处。(3)医院与其建立良好的劳动关系,保障合同护士的合法权利,在保证合同有效性和合法性的前提下,用责、权、利规范合同护士的行为,以保证临床的工作质量,(4)在临床实际工作中,由护士长、高年资护士和有经验的护士做好规范性带教工作,重视管理,按规范化要求完成培训计划,(5)加强三基培训,严把质量关,针对不同的基础进行训练,由浅入深的进行培训,对临床上不同的护理问题进行提问、分析、探讨,逐步培养并提高合同护士观察病情、处理问题的能力,(6)教育正式在编护士要从工作、生活上关心爱护合同护士,树立正式在编护士与合同护士在医院工作中都是护理队伍中一员的思想,使合同护士树立信心,安心工作。

3 讨论

管理合同护士,进行岗前培训,技术操作的训练,人文素质的培养,有利于规范合同护士在,临床工作中的护理行为,明确服务对象,端正服务态度,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思想,激发合同护士的学习热情,熟练掌握护理专业知识。

规范合同管理篇(5)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范性

Abstract: the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evaluation of the main projects including: legitimacy, the standardization, practical, systematic and scientific. Which means engineering contract normative management system to the conduct of the contract standard, and the management behavior predicted, guidance and evaluation, reward the legal action, to illegal behavior to sanctions or warning.

Key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normative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工程合同管理的内涵

合同指的是当事人之间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终止、变更、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能够对市场交易进行规范,使交易费用大大节约。在整个工程项目过程中,参与方和项目之间,例如,供应商、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商和业主之间,形成了众多的法律合同关系,例如,设备材料供应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设计合同和勘察合同等。工程合同能够对环境、安全、质量、工期、成本等总体性目标进行确定,对当事人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整个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工程合同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中之重。

2、工程合同管理规范性的特征

工程合同管理具有以下六个方面的特征。首先,工程合同具有周期长的特征。整个工程需要持续很长的时间,应该针对其特征对建设项目有计划的实施。这些特点都使履行合同的周期性和连续性增加,最终使承包合同的周期增加。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会出现初始签订合同时没有料到的情况,因此,应该针对实际情况的特征,按照实际情况和合同内容进行实时、有效的管理,最终使工程能够按时竣工。

第二,工程合同具有效益显著的特征,要想将工程的目标落实到实处,就应该对项目的各个环节、全过程和整个项目进行高效的合同管理。将合同管理作为工程全过程的核心,对整个工程项目实施动态的管理,最终实现建设的目标。在建设工程的过程中,应该增强合同的一致性,明确整个项目的整体目标。如果没有合同管理,就很难形成系统的项目管理措施,无法高效的实施管理。高效的工程合同管理能够最大限度的降低纠纷,使诉讼费用减少,通过一定的索赔手段,获得合法的收益,同时,将合同管理作为企业争取经济效益的有效手段。

第三,工程合同管理具有复杂性的特征。由于工程具有施工周期长的特征,因此,有许多意外事件,使合同变的十分复杂,应该按照实际情况的变化实施合同,对合同进行动态化的管理。由于合同的变更大,因此企业需要进行大量的反索赔、索赔和签证工作,需要对合同变更进行系统、全面和迅速的处理。

第四,工程合同管理具有系统性特征。我国目前的项目工程都是系统的、复杂的工程,具有投资金额大、建设时间长、技术复杂和不确定因素众多等特征,项目的数量多、合同种类多、参与方多。因此,在每一个工程合同之中,都存在着一个合同的寿命周期,包括合同终止、履行、生效和成立的全过程。在对整个过程进行管理的过程中,有更强的系统性,因此,应该从不同的角度对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合同进行管理,实现工程项目的最终目的。

第五,工程合同管理对法律的要求很高,因此,在实施工程合同管理的过程中,不仅需要了解普通的法律知识,还应该对专业领域的知识精通。因为在建设领域需要的合同文本、规范、标准、法规和法律数量十分庞大,因此需要不断对相关知识进行更新。

第六,工程合同管理需要较高的信息化水平。管理工作具有准确性、工作复杂和繁琐的特征。在实施工程的过程中,会涉及到众多的工程资料和文件,如果仅仅使用人工管理的方式,会消耗大量的大力、物力、财力,信息传播的速度十分缓慢,无法按照预期计划对信息进行处理、整理和搜集。因此,要最终实现对信息的高效利用,应该建设现代化的合同管理体系,提高对合同管理的有效性。

3、建设规范化的合同管理制度

因为在履行工程合同的过程中,需要相关部门和企业之间的配合,为了实现合同的规范性特征,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首先应该执行合同会签制度。在办理合同的过程中,企业和项目的其它部门和业务部门应该定期举办会议,进行研究,对合同的相关条款提出具体的意见,针对业务部分进行会签工作。通过会签制度,能够加强项目部门和企业之间的协调和衔接,保证合同的履行程度。

第二,建立合同的批准和审查制度。为了保证签订合同的有效性和法律性,应该在签订之前完善批准手续和审查手续。可以委托相关事务机构对合同进行审查,由企业法人或者主管进行批准。当出现重大合同的时候,可以组成相关的合同管理组织,采取集体协商的办法。

第三,完善对合同印章的管理。对于财务用章、合同章和公章的管理,应该对审批权限进行明确的规范,将一章一登记和一章一申请等制度落实到实处。应该由专门人员对公章进行管理,在总经理授权之后对加盖公章进行批准,防止他人的状况,避免其他人增加合同的内容,在能够产生效用的合同中应该对时效期限进行标注,不能够开空白的介绍信。应该使用专门的印刷纸张印刷委托书,不能够随便印刷或者打印,应该对授权人的授权、职务和姓名进行明确,并且应该有法人的签名。在盖公章的时候应该留下盖章人自己的标记,在日后能够方便的辨明真假。合同章在一般情况下,是在协议书和工程合同上使用的,应该经过批准、审查和会签之后,才能够由负责签约的人员进行盖章。财务专用章应该由财务总监或财务总管负责,在日常使用的过程中,应该做到一章一登记。

第四,落实合同交底的制度。在签订工程合同之后,应该由项目部的人员执行,项目部门的管理人员、管理中层、班子成员和项目经理,都应该对合同之中的条款认真学习,分解。分析整个工程合同,部门的主管应该向负责人对主要的风险和内容进行说明和解释,及时进行合同交底的工作,使项目部门的每一个人都熟悉合同的管理程序、要求、规定和主要内容,对法律责任、工程范围和合同责任有深刻的了解。

第五,完善合同管理过程中的评估制度。在合同运行和管理的过程中对相关的行为进行规范,保证合同管理的规范化运行,建立一套完善的评价体系。

4、结语

总之,合同管理的目标是在订立合同之后,通过对合同的履行,对项目进行协调。监督、指挥、组织和计划,使项目部门的每个环节之间相互配合、相互联系,有助于对合格的项目进行验收,使企业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进行,最终提高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使工程的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参考文献:

规范合同管理篇(6)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化对策

一、目前我国房地产企业建设工程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合同的管理是贯穿在整个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过程中,这包含着从项目设立之初的设计到项目竣工的验收,期间所涉及到合作单位比较多,不仅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企业、造价咨询企业还包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商、分包商以及材料的供应商等。根据合同管理的相关阶段,可将合同分为形成阶段、签订阶段、履行阶段以及结算阶段。上述的四个阶段中,房地产企业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当中都存在中这样那样的一些具有普遍性的问题。以下五点是笔者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总结出的问题:

(一)房地产企业的法律意识普遍较为淡薄,相关的合同管理制度相当不健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房地产企业中的合同管理也逐步得到建立并发展起来。我国早在1993年就制定了比较统一的合同法,工程的合同制度就以法规的角度得到确立,从此,双方签订的合同就成为了各企业间契约关系的一种凭证。但是,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企业的合同法律意识还是相当淡薄的,对于合同的管理往往都是持漠视的态度,更有甚者对合同和合同法律之间的关系还不清楚,依法来订立合同并履行相关条约的意识还是欠缺的,这就埋下了较多的风险隐患。

(二)在合同的形成过程中存在的管理问题

房地产企业跟潜在的一些签约方进行一系列的商务考察以及招标活动的阶段就是合同的形成阶段。这期间由于房地产企业的项目总体开发进度时间比较紧迫,所以部分企业在进行招标之前,缺乏了解、审查对方企业的实力、企业的资质以及项目施工水平等情况,有甚者在没有进行商务考察的情况下就直接委托对方开展施工作业,由于合作对象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就多次的更换施工单位有时会出现停工现象,这样就势必会给企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三)在合同的签订阶段中存在的管理问题

双方在正式签订合同确定相互的契约关系阶段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1、双方经常签订阴阳合同,而阴合同不是降低了工程的价款、下浮了让利或者增加了付款条件就是延长了付款的期限、缩短了工期或肢解了工程,这都存在着比较大的风险隐患。

2、合同签订主体的资格审查相当不严。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合同主体要有民事权利能力以及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但是,在合同的实际签订中,部分企业对合同签约的主体审查不严格,合同签订的对方人没有授权委托书。这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

3、在签订时存在合同的文本有漏洞,相关要素不齐全的问题。当前我国大部分的房产企业所签订的施工合同都是自行编制的,不是采用国家建设部和工商管理局所修订完善的范本。这些自行编制的合同文本可能有以下几个问题:由于合同管理人员的知识水平不一,可能存在漏洞的风险;签订时没有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在合同中设立了一些霸王条款,使施工单位的相关责任义务增加,对施工单位的相关处罚变相加重;有些条款存在违背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

4、有些企业存在着先开展工程施工,然后再签订合同的问题。因为许多项目工程的工期进度比较紧张,所以存在着施工先行,然后再增补合同的现象,有的甚至是在施工竣工以后再补签合同,进而导致了双方在项目工程的质量、材料的单价、数量以及工期等方面的互相推卸责任的问题。

(四)在合同的履行期间存在的管理问题

在合同签订完成后,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开展施工并推进项目的开发的时期就是合同的履行阶段。在这段时间内合同的管理主要存在着三个不重视的问题,即不重视合同的交底工作;不重视合同在签订以后的管理工资;不重视相关资料(证据)的法律效力。

(五)合同的后评估被忽略

合同的后评估任务主要做的就是总结一下合同的实际执行情况,总结推广那些好的经验,及时改正那些过时的而且不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条款,为以后的工程项目开发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作用。就目前我国的房地企业来说,很多都忽略了合同履行之后的相关后评估工作。

二、房地产企业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对策

(一)增加房地产企业的法律意识,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合同管理制度

1、房地产企业可以建立一整套能适应企业当前的发展状况的而且比较切实可行的还能比较有效的调动相关责任人的一些合同管理制度,这样才能保障企业的执行力,同时也避免了企业在签订合同、履行合同以及变更合同的时候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另外,在一定程度上这也避免了企业人员的变动对于合同管理工作所产生的影响。

2、房地产企业的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房地产项目开发以及招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使他们都能比较熟悉的使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房地产企业可以定期的组织并开展法律知识的专题讲座使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意识得到逐步的强化。严格按照我国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绝不签订阴阳合同和私下合同,若必须签订协议,其中的一些重要条款也需要保持一致。

(二)强化合同的管理工作

房地产企业要重视施工合同范本的编制,对于那些国内外比较成熟的合同管理经验要积极的吸收和采纳,合同范本的编制要严谨,合同的条款表述要做到统一,从而避免了分公司和相关项目部门对条款任意改动所带来的风险。合同的范本要经相关职能部门的的讨论审核,并充分的吸收相关部门的所提的建议。要尽量做到用词的严谨清晰,对于模糊的词汇要慎用。合同的范本至少要包含以下六点内容:统一约定合同价款的支付;工程延误处罚条款;详尽约定工程质量的相关检验标准;双方自身约束的条款;约定材料上涨问题;约定好项目设计的变更以及现场签证所造成的工程量增减问题。

(三)强化房地产企业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全工程管理工作

合同的管理是贯穿于工程的全部过程中的,由于工程的质量、工程的工期以及工程的造价都是按照合同来执行的,所以合同的管理需全工程、全员,不断的发现问题,积极的总结相关经验,在问题出现的第一时间就要寻求解决办法,使合同得到逐步的补充和完善。房地产要积极做好同项目的招投标公司以及监理公司的相互配合,工程项目的管理要严格按照的合同来执行,充分保证工程的质量标准能符合合同的要求,工程的进度要符合合同中约定的进度,工程款要按时支付。

(四)合同管理需要聘用专业化较强的人才

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也就意味着房地产企业需要设立相关的专门人员、专门机构来进行这项工作,不要再把合同的管理视为其他科室的工作。另外,由于合同的管理工作所涉及到的知识面比较广而且比较复杂,也需要企业招聘一些专业化较强的管理人才。采用公开招聘以及内部选拔的方式,把那些专业化较强的人才分配到公司的总部、分公司以及各岗位上轮岗,将有利于其更为系统的掌握管理知识。同时,企业也应该注重专业人才的培训工作,以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

(五)企业可以建立相关的合同分析考核制度

合同的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合同的履行情况要进行实时的跟踪和总结,以避免可能会出现的一些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从这个角度来讲,企业需要建立相关的合同分析考核制度比如,对项目工程进行定期的分析、实时核查合同的履行情况,并形成检查报告。

结论

合同管理具有长期性,合同的管理内容比较庞杂、合同的管理所涉及的人员比较多、合同的管理展示了国家的干预性以及合同的管理具有较高的风险性等都是房地产企业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所具有的特殊性。从它的这些特性来说,房地产企业要做好法律知识的学习、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以及标准管理程序的制定工作。另外,企业还需要编制较为合理的合同范本并聘用专业化较强的管理人才,完善相关的合同分析考核制度等。

参考文献:

[1]王广驰.房地产企业工程合同管理的问题及对策[J].大众科学.2008(11)

规范合同管理篇(7)

关键词:规范;合同管理;规避;法律风险

合同作为一种实现合同当事人利益的手段或者工具,具有动态性,双方当事人通过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根据我公司近几年来诉讼案例来看,因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引起的纠纷占到了80%以上,因此,如何对合同全过程进行管理,来降低或者规避企业法律风险,成为目前企业合同管理的重点。下面笔者从合同审核、签订、履行、收尾管理及证据的收集来论述如何规范合同管理。

一、合同签订前法律风险的防范

(一)签订前对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核

首先合同相对人应该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尤其具备独立的责任能力。合同相对人不应为法人的职能部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或直属机构。拿劳务分包合同来说:签订劳务合同的主体必须有相应的资质,对劳务分包合同重审核以下内容:审查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公司业绩、履约能力、信誉状况等情况。

合格的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分包方主体必须具备:经过当年年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和法人委托书及工程技术人员上岗证等五证――这五证是一个建筑施工单位的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基本标志。

(二)对合同委托人的身份及权限的审核

首先审查委托人身份和委托资格。要注意审核负责签订合同的单位或个人是否已取得相应的合法授权,以防无权或超越权限订立合同。合同签订人不应为无权、超越权或权过期的人员。其次授权的权限要明确到具体事务,不能用全权负责等表述。另外要注意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注意履行的主体要与签订合同的主体保持一致。

(三)对合同形式的审查

要以合同对方资质的合法性、合同价格的经济性、合同条款的完备性、合同内容的严密性合法性为主要审核内容做好合同管理评审和审查工作。企业要下发的合同示范文本,要避免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合同,防止纠纷的产生。

(四)对合同内容的审查

(1)合同必备条款的审查:首先合同用语要明确,尤其是对下对外合同的标的及数量、质量、价款及支付方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要约定明确,不得模棱两可。

(2)关于违约责任:应当注意审查对方起草的合同中有无不平等的违约责任条款和加重企业责任的违约责任条款。对于违约金和利息的约定,如果要约定只能是同期存款或贷款利息。

(3)管辖条款约定,不能既选择诉讼又选择仲裁。约定诉讼管辖地,应约定为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约定仲裁的,必须明确具体的仲裁机构名称。

二、合同履行中风险的防范

应充分注意合同的法定期限和约定的期限。主要是指企业因超过法定规定的期限而丧失合同法规定的一些法定权利的行使权。因此,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经翻阅和审核合同备案件,一旦发现问题就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1)严禁将外部队伍管理纳入企业的管理序列。首先不要将一些分包队伍以文件、会议纪要、发放工牌、安放标志牌等形式进行“内部队伍序号”管理,以防以企业名义签订合同或购买货物,发生债务后一走了之,企业可能承担“表见”法律责任。

(2)做好农民工的管理工作。一方面将农民工工资发放到每个人手里。另一方面贯彻执行安全质量管理办法,减低人身伤害的发生,要求分包方为农民工购买人身伤害保险,从结果处理降低损失费用。

收集好劳务队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并做好现场劳务人员的登记工作。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应不定期进行核实,保证与登记在册的人员一致。

(3)授权管理。合同对工程计价程序要做出明确约定,每次计价确定的工程价款在《验工计价单》上签章确认人必须持有分包方有效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分包方进行原地面标高移交,施工方的签字处应该是“确认人”或“对表格以上内容确认无异议”,并且签字人员须持有分包方出具的有效的书面授权委托。工程技术部门在核定工程量时,《工程量汇签表》上必须设定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及分包方的签章处,并且签字人员须持有分包方出具的有效的书面授权委托,以确保工程量汇签表的有效性。

对于物资设备合同而言,合同中必须约定对材料供应商所供材料数量的确认以项目授权人员并加盖项目公章的收货单为准,材料员出具的收据、欠条等不能作为材料供应商供应材料的依据。

财务部门向分包方支付工程价款或办理借款时,领款人须持有分包方出具的有效的书面授权委托,并且付款备注中详细写明是关于双方某年某月签订的合同的付款。

(4)结算办理。定价不定量的合同,在合同必须要按实际供应的数量进行决算。定价定量的合同,没有履行完毕或不履行的,要及时签订终止履行合同的协议。

对分包方必须另行签订书面《决算协议》,在结算书必须写明基于本工程项目,双方不再有债权债务关系,也不存在工程量及工程价款方面的任何异议。

在合同履行中最重要的是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做好沟通;如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及时和合同相对人沟通,签订补充协议或者要求对方提供不追究企业违约责任的书面承诺。同时,要注意收集对方违约的各项材料,并及时向对方书面通知其违约情况,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

三、合同收尾阶段的管理及证据收集

项目合同收尾工作要作为项目管理经营责任指标之一加以考核。对合同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与归档,并对合同的变更与增减情况、合同履行情况、合同的付款情况、合同争议的解决情况以及合同的终止情况进行评价和总结。

做好收尾阶段的合同管理同事要时刻保持收集证据意识,注意及时收集、保管合同书正副本、资信调查、项目资格审查、意向书、招投标文件、合同交底和工程量表、预(结)算报表、工程图纸、技术标准、规范、工程技术(安全)交底、计价单、结算单、领款单、领料单、借据、签证、日志,以及通知、传真、电子邮件、双方会议纪要、信函往来等所有原始书面资料纪录,必要时,报法律事务部门咨询、协助处理。资料保存的时间从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2年期限。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合同纠纷》[S].中国法律出版社,201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