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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会计实训总结精品(七篇)

时间:2022-12-30 10:14:59

税务会计实训总结

税务会计实训总结篇(1)

【关键词】会计专业,实训,模块设计

会计工作具有明显的阶段性,具体可以划分为建账、日常处理和期末处理三个阶段,每一阶段都有其特定的工作内容。为了使学生更好地掌握会计工作内容和提高实务操作能力,我们结合会计工作内容、会计岗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研究,初步设计了会计实训必需的四大模块,即建账、主要经济业务账务处理、出纳岗位工作、纳税登记,并从这四大模块入手,分析、阐述高职会计专业的学生在学习相关会计课程后,如何让学生有目的、直观的、仿真的进行会计工作的训练。

一、建账模块

任何企业在成立初始,都面临建账问题。即根据企业具体行业要求和将来可能发生的会计业务情况,购置所需要的账簿,然后根据企业日常发生的业务情况和会计处理程序登记账簿。所有我们要求学生实训的第一模块,即必须掌握如何“建账”。一个企业至少应建四本账册:一册总分类账;一册现金日记账;一册银行存款日记账;一册活页明细账。

二、主要经济业务账务处理模块

经济业务账务处理主要包括日常经济业务处理、期末业务处理和会计报表三部分。这一模块的会计工作内容多,在选择实训内容时,既要选择有普遍性的经济业务,又要选择有特殊性的经济业务。下面阐述该模块的主要实训内容:

1、日常经济业务处理——会计凭证填制和审核。(1)根据实训资料采用专用凭证进行会计凭证的填制、整理、传递;(2)根据实训企业的日常业务采用通用凭证编制相关记账凭证。

2、日常经济业务处理——登记账簿

根据实训企业资料及前期会计凭证进行日常账簿登记,通过实训操作,能够让学生达到以下要求:(1)掌握各类账簿登记的一般技能要求;(2)熟练规范地根据前期工作成果登记日记账、明细账,并按全月三次汇总编制科目汇总表;(3)掌握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下汇总记账凭证的编制方法,以及总分类账的登记方法;(4)能够采用适用的错账更正方法,对实训中出现的各类错账进行更正。

3、期末业务处理——对账、结账。(1)根据实训企业的资料及在前期日常工作的基础上,进行期末账务处理,并登记相关帐簿;(2)编制总帐科目试算平衡表、核对银行存款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3)对帐无误后进行月末结帐;(4)整理并装订会计凭证、账簿。

4、期末业务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表。(1)根据实训企业资料及前期工作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2)根据实训企业资料及前期工作结果,编制利润表。

三、出纳岗位工作模块

出纳是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办理本单位的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及有关账务,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章及有关票据等工作的总称。出纳工作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它要求出纳员要有全面精通的政策水平,熟练高超的业务技能,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下面阐述该模块的主要实训内容及具体要求:

1、明确工作目标。在进行该模块实训操作前,首先要学生掌握出纳岗位的工作目标。

2、工作态度和能力要求

在掌握以上出纳具体工作目标的基础上,结合实训企业的具体业务,通过实训操作,能够让学生达到以下要求:

(1)工作态度要求:要做好出纳工作首先要热爱出纳工作,要有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职业习惯。作风的培养在成就事业方面至关重要。出纳每天和金钱打交道,稍有不慎就会造成意想不到的损失,出纳员必须养成与出纳职业相符合的工作作风,概括起来就是:精力集中,有条不紊,严谨细致,沉着冷静。精力集中就是工作起来就要全身心地投入,不为外界所干扰;有条不紊就是计算器具摆放整齐,钱款票据存放有序,办公环境洁而不乱;严谨细致就是认真仔细,做到收支计算准确无误,手续完备,不发生工作差错。

(2)技能要求:打算盘、用电脑、填票据、点钞票等;

(3)能够填制与审核现金收支业务原始凭证如:工资表、报销单、借款收据、领款收据、差旅费借款、报销单等;并能模拟现金收付款业务的办理。

(4)能够填写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等银行结算票据并模拟银行结算业务的办理。指导教师先示范,然后再由学生操作。

(5)能够辨别出纳凭证:包括与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有关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并据以登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日结出余额。如 重要的凭证进账单,指导教师先示范,然后再由学生操作。

(6)能够进行期末对账及结账,月末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与现金总账、银行存款总账余额核对;月末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四、纳税处理模块

该模块是在各门会计课程中几乎不被重视,也是学生掌握较差的一部分,但在实际会计工作是不可缺少又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因此将纳税处理单独作为一模块来设计实训是必要的。

1、总体目标设计:由于税种较多,学生在进行实训操作时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我们选择有代表性的两个税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进行实训。通过这两个税种纳税处理实训,帮助学生掌握从事企业会计工作所需要的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相关理论知识,能应用理论知识进行应纳税款的计算与核算,并据以填制纳税申报表、办理纳税申报工作等。

2、实训内容及其方法设计:

(1)增值税纳税处理内容及其实训方法设计

主要内容: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增值税纳税申报的程序与方法。实训步骤及方法:①根据模拟企业某月经济业务资料,分组训练确定企业当月销项税额;②根据模拟企业某月经济业务资料,分组训练确定该企业当月进项税额;③根据模拟企业某月经济业务资料,分组训练计算该企业当月实际应纳增值税税额;

方法:教师先借助多媒体教学方式,演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的填制及纳税申报程序,让学生直观感受增值税申报缴纳的具体业务处理,为学生动手训练提供参考;然后再让学生进行实训。

(2)企业所得税纳税处理内容及其实训方法设计

主要内容: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税的纳税调整和应缴所得税税额的计算;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预缴与年终汇算清缴)等。实训步骤及方法:①根据模拟企业经济业务资料,计算企业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据实预缴的所得税税额;②根据模拟企业经济业务资料,独立计算年终汇算清缴时模拟企业全年利润总额;③根据资料,独立确定应税所得额中纳税调整项目,并据以计算模拟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④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确定税率并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汇算清缴应补(退)税额。

该课题论文只是我们研究会计专业实训教学的一个开始,以后我们将在这一基础上结合实际应用不断总结和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邓泽民:《职业教育教学设计》,中国铁道出版社2009.3(职业教育设计丛书)。

[2]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会计基础实用基础》(精品课程)

税务会计实训总结篇(2)

一、模拟企业办税实训教学的基本现状

1.对税务实训重视不够

当今中职校的会计专业课程体系构建侧重于会计综合模拟实训、会计分岗位实训、会计基本技能实训、小键盘、点钞、沙盘等。在理实一体化转型改革过程中,技能越来越被重视,但是企业办税实训还是一门被疏忽的技能。例如,会计分岗位实训划分了很多岗位模块,具体包括:出纳岗位、材料岗位、成本核算岗位、工资岗位、固定资产核算岗位等等,唯独缺乏企业办税员岗位技能的教学模块。因此,很多承担会计实训课的教师对涉及办税实训的技能基本上都含糊带过。

2.教师税务实践经验不足

中职校的会计专业理论老师同时也身兼会计实训指导老师一职。教师需要指导学生对企业办税岗位进行实操,这就要求教师本人熟悉社会现行的企业办税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操作流程等。然而,目前我们的老师大部分是大学毕业后,直接应聘到学校,担任专业教师,没有真正到企业中去亲身体验税务会计工作的实际操作内容和业务环境,其自身税务实践经验非常匮乏。因此他们对学生的税务实训指导,也只能凭借着自己对教材的理解和想象进行,缺乏实训经验,甚至停留在纸上谈兵的状态,其指导与解释缺乏规范性和真实性,不能满足社会需求。

3.税务实训教学形式单一

税务实训教学形式多以教师的教为主,学生被动地跟着教师指导的步骤一步一步模仿着学,最终导致学生只能领会表面的操作技能,一旦实训内容稍作调整,学生就不知所措。可税务实训往往是以虚拟一家公司(通常是制造业)作为实训案例,根据该企业一定期间的经济业务设计资料,要求学生按照规定的业务流程进行模拟税务会计处理。从内容上看,税务实训包括办税业务规程模拟、增值税计算和申报模拟、消费税计算和申报模拟、营业税的计算和申报、企业所得税计算和申报、个人所得税计算和申报等常规办税业务类型;从手段上看,包括手工申报纳税模拟实训和网上申报纳税模拟实训。可见,企业办税实训教学形式靠单一的教,是培养不出应用型税务会计技能型人才的。

二、教学做合一在模拟企业办税实训教学中的应用

1.做中学,学生自主探究

教学中,笔者根据各税种及其办税业务流程确定教学单元,按教学单元要求给学生分配任务。对于教学班级进行分组,学生每四人组成一个探究组,角色分别为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主角)和会计,每组抽签决定探究内容。比如领购发票的工作流程,学生课前可以上国税网站或办税大厅,实地参观收集与领购发票相关丰富的资料,把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归纳做成PPT,然后学生按角色分工,自编、自导、自演领购发票工作流程的情景剧,在课堂上进行展示。由学生自己动手完成实训任务,寻求解决企业办税实训工作流程问题的办法和技巧。这样就可以让学生带着探究的精神去行动,虽然每组解决或完成任务的程度不同,但这个探究的过程会让学生发现许多乐趣,完成了解决问题的知识积累和操作积累,达到自主探究学习的真正目的,比不劳而获更加有价值。

2.做上教,教师答疑解惑

学生自主探究学习,不是取消教师责任。在模拟企业办税实训教学过程中,教师的任务是做上教,而不是讲;学生的任务是做中学,而不是听。通过教师的巧妙引导,促进学生主动学习。在这个过程中教师要做到以下三点。

(1)课前指导。实训教师课前不仅可以下企业锻炼,也可以通过税务局的工作人员咨询、网上办税大厅、多种类型企业办税员等各种渠道收集企业办税实训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操作流程的真实信息,做到心中有数,弥补实训经验不足。对学生课前自主探究时碰到的问题给予深入指导,帮助学生树立自主探究的信心,更好地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2)课中辅导。实训教师课中应做好辅导教学。课堂上,分组的学生结合课前准备的PPT,面对全班同学进行企业办税实训工作流程情景剧展示。教师辅导方式一种是对学生展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给予答疑解惑;另一种是等学生展示完把正确的工作操作流程用PPT和学生的作对比,让全班同学来找茬,教师再把对比的结果一一归纳,写在黑板上。对于学生错误的理解要做好分析,提出解决方案,这样既能方便学生抓重点,又可以强化规范技能操作;最后一种是生活教育,播放关于税务新闻案例或税务宣传片的视频,丰富我们书本上学不到的税务知识。

(3)课后总结。实训教师课必须做好课后总结。课后总结也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学生总结,对于不足的地方教师加以补充;一种是教师自己总结,要有规范的企业办税工作流程图,简单易懂,直观。

3.教学做合一,师生互动合作

温家宝曾提出,职业教育就是把教学、求知和做事结合在一起,做中学,做中教。这一讲话为新形势下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指明了方向。实施做中学、做中教,突出教学过程的互动性、趣味性、真实性与针对性,把教与学有机地结合起来,达到教学做合一,可使学生在做中生成会计职业能力,提高会计职业道德水平。所以,中职校企业办税实训课中师生互动合作的教学做合一是会计专业教育的重中之重。

师生互动合作的教学做合一是从两个层面来理解的:首先是生生互动合作,以做为中心,经过小组策划讨论,在课堂上互帮互助互学。学生在学习中不再有心理负担,不会感到紧张和茫然。为学生创造一个宽松愉悦的学习环境,人人参与,人人有机会,人人能品味成功的喜悦,人人做学习的主人。其次是师生互动合作,要求实训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要善于挖掘教材中的激励因素,并把下企业取得的税务实训宝典传授给学生,教学做合一让学生视学习是一种精神需求和发展需要,深深感到课堂学的就是工作需要的。

三、教学做合一在模拟企业办税实训教学中的应用成效

教学做合一是陶行知先生生活教育理论体系最早形成的一个基本原理,对于推进教育改革,实施素质教育,培养社会需要的一代新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模拟企业办税实训的教学过程中渗透教学做合一思想,学生通过做的方式主动学,愉快学,教师在做的过程中教,教得也快乐,那么,在这种师生和谐合作的氛围中教学做合一所产生的成效是最大的。

1.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自学能力

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税务知识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年年更新变化,必然要求会计专业人才有较强的自学能力。教学做合一就是从生活教育入手,让学生认为学了企业办税对生活工作是有用的。学生面对色彩丰富、直观形象的课件、动画、视频,好奇心被激发,学习兴趣高涨,自然会提高学习效率。模拟企业办税实训的学习不仅不是负担,反而成了一种乐趣,从而我们的企业办税实训课会更加充满活力。

2.培养学生信息收集处理能力

教学做合一以做为核心,在学生做课件的过程中可利用多种信息工具和信息资源培养学生信息收集处理能力。比如说培养学生收集信息的一般方法有:书报查阅法、电脑网络等多媒体查阅法、询问法及多种方法综合运用的综合法。处理信息的一般方法有:相互交流法、分类整理法、探讨分析法。学生可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从实际出发,选择适当的收集处理方法,搜集企业办税实训的社会信息,将课外的信息补充到课堂中来用,开拓视野。

3.增强学生企业办税技能应用能力

税务会计实训总结篇(3)

【关键词】四段教学法 模仿练习 评价 会计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3)19-0181-01

会计模拟实训,要求学生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根据记账凭证记账,再根据总账和明细账编制会计报表。这就要求学生学会实际操作。但学生平时学习理论知识较多,动手能力较少,感觉会计课程枯燥无味。如何能激发学生兴趣,比较直观、快速、准确、规范地教会学生呢?笔者认为使用四段教学法比较合适。四段教学法提倡在教学中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突出教学中的兴趣性、直观性和动手操作能力的培养。

四段教学法包括:组织准备、教师示范讲解、学生模仿、归纳练习四个部分。现将四段教学法在增值税申报表中应用的具体过程实施总结如下:

一 教学对象

职业中学校“会计专业”二年级学生。

二 教学目标

通过实训,使学生能够正确填制增值税申报表;能够熟练处理增值税业务;了解增值税的申报程序。

三 德育目标

通过增值税申报,培养学生细心、认真、一丝不苟的学习态度及严谨求实、遵规守纪的工作作风。

四 任务引领

教学任务:(1)根据所给的业务计算企业应交的增值税。(2)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增值税申报表。(3)进行增值税申报。

五 教学内容与时间安排

教学内容:(1)掌握增值税申报表的填制方法。(2)了解增值税的申报程序。

时间安排:本次实训课教师讲解示范和学生模仿用时20分钟,学生练习用时30分钟,归纳总结用时10分钟。共计60分钟。

六 教学辅助

会计多功能实训室;税收基础教材;电脑、投影仪、纳税申报系统软件。

七 教学用具与材料

八 实施过程和步骤

1.准备阶段

第一,本节课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能够准确计算增值税,并按照规定填写增值税申报表,同时进行申报。教师要提前准备好教学用具与材料,描述《增值税申报》内容,展示教学用具;讲述申报表的填制要领和申报的步骤。

第二,学生:领会任务;熟悉申报的要求。

2.示范阶段

第一,教师:根据所给的业务计算应交增值税,将填表和申报的过程示范操作。同时解释每一步怎么做,使学生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教师安排操作时要合理,让每个学生都能看到教师的示范过程。

第二,要求学生仔细观察申报过程,便于模仿操作。

3.模仿阶段

第一,安排2个学生到台前进行纳税申报,其他同学在旁仔细观察。对模仿过程中出现的错误,教师要随时纠正,模仿完毕,让模仿者讲出自己的心得体会,其他同学予以评价。然后分小组进行练习,教师巡回指导。

第二,学生要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和亲眼观察到的操作步骤运用到实践中,并经过多次练习直至学会。

教师给每名学生发一套学习资料,学生自己准备实习用具,练习2次。第一次练习完,小组进行评讲,组长代表小组在全班总结;第二次练习完,小组交叉讲评,以利学生申报能力的提高。

4.评价阶段

在学生完成自评和互评后,教师对学生的活动过程及结果进行评价,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进行总结;学生进行自检、互检、小结,并与教师的总结进行比较,明确不足之处,便于提高运用能力。

实训结束后,每位学生结合实训情况写好实训报告。

通过四段教学法在会计实训教学中的应用,不难发现:这种教学方法直观、实用,对调动学生自主学习能动性很有帮助,非常有利于创造性人才的培养。

税务会计实训总结篇(4)

一、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一是印发《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地税系统督察内审工作的意见》。针对目前全区地税系统督察内审机构、人员,以及工作开展情况,在总结近年来督察内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修订完善并下发《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地税系统督察内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阐明加强督察内审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督察内审工作职责和各级地税机关督察内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及工作机制,对督察内审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二是印发《自治区地税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在总结近年来地税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参照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结合我区地税实际,制定下发《自治区地税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以明确程序、方法,进一步规范我区地税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完善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

二、加强督察内审队伍建设。

一是建立督察内审人员“人才库”。为加强督察内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税收执法督察和财务审计工作,今年将在全区地税系统内选拔精通税收、征管、稽查业务,熟悉法律、财会、计算机等方面知识的人才,纳入“人才库”管理。将制定下发《督察内审人才库管理办法》,对督察内审人才库实行分类动态管理。

“人才库”人员的选拔和任用本着推荐、择优的原则,结合本人工作岗位、自身素质,按专业系列自荐、推荐报名,经所在单位、部门审议后报地(州、市)局预审、汇总,最后由区局考核确定。选拔中区局将优先考虑在历次执法督察和财务审计工作中取得过优异成绩、有出色表现的干部。

二是举办执法督察骨干培训班。为不断提高督察内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拟定于上半年举办一期执法督察骨干培训班。对具备一定税收执法经验的业务骨干,进行为期10天左右的培训。对参加近2年区局组织的执法督察工作的干部优先考虑,届时将邀请扬州税院教授、区局相关处室业务骨干授课。

三是加大分级、分类专业化培训力度。积极参加国家税务总局举办的督察内审业务培训班,以及自治区内部审计协会举办的财务审计培训班。

四是注重岗位练兵。认真开展审前查前培训和以查代训,鼓励开展督察内审理论探讨和实践调研活动,努力提高督察内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三、统筹安排内部审计工作。按照党组安排,将在全区地税系统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督察内审工作检查组,对不少于30%的地(州、市)地税局开展财务审计。要求地(州、市)局对县(市)局的审计面达到100%,区局将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今年要统筹安排内审项目,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突出审计重点。

一是加强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重点对“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情况进行审计;对项目资金使用和固定资产管理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逐步开展绩效审计。

二是加强对政府采购和基本建设的审计。积极开展政府采购审计,并选择重点基建项目尝试开展跟踪审计。

三是深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国税发【__】129号”文件规定,抓好任前审计和离任审计,进一步强化任中审计。加强对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本级重大经济决策和本人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情况的重点审计。采取措施,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增强审计内容的科学性、针对性,更好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领导干部考核任用和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四、认真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工作。为了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有效监督,更好地发挥督察内审的职能作用,今年将进一步加大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力度。

一是开展税收执法专项督察。结合__年开展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情况,分两次于上半年和下半年适时组织全面的税收执法专项督察,督察面100%。针对税收政策落实和税收管理的薄弱环节,重点对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情况、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实、纳税评估、资本交易税收管理、特别纳税调整等实施税收执法督察,以通过对税收执法中若干个重点环节的征管行为进行专项督察,达到严格税收执法,加强干部队伍监督和管理的目的。

二是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将执法责任制考核与其他税收工作考核相结合,加大对地税系统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指导。继续构建人机结合的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机制,研究符合地税系统实际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与激励办法。

三是按时报送各类报表。按照总局要求报送__年税收执法督察数据统计表、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数据统计表、结构性减税专题报告和督察内审工作总结报告等。

五、有效推进成果运用。成果运用是督察内审工作的最终环节,成果运用程度直接影响到督察内审工作的质量与效果,今年我们将有效推进督察内审成果运用。

税务会计实训总结篇(5)

关键词:

驾培业务;会计核算;收入确认;税务处理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07-0140-02

1 关于开票问题

目前在学员在参加培训时,驾校报名点开票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收款后开具收据。正式发票要等到学员考试合格后,方能凭收据换取发票。二是收款后开具全额培训发票。

收到学员的培训款后,不论是开收据还是开发票,在会计业务的处理上会涉及到收入的确认、税收的缴纳。在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规定,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广州税务局的“穗地税函[2006]4号”文件中明确培训劳务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当月应纳税额=当月培训劳务应纳税营业额×适用税率

当月培训劳务应纳税营业额= ∑(纳税期限内向培训学员收取的驾驶培训收入及各项价外收费-免税收费)

可见,驾培业务在学员交费时就是驾培公司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不论是开具收据或是发票。

笔者认为,在开票环节上,应该采用第二种方法,即收款后直接开具全额培训发票。第一种方法开具收据有两个弊端:(1)收据换发票时手续比较繁琐,会计对每张收据都要一一审核,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增加了学员的麻烦。(2)开收据会让学员对公司的税收方面产生误解,增加公司的负面影响。

2 收入的确认

驾校报名――理论学习―理论考试(科目一)――基础驾驶(技能培训)――桩考――路考(内场)(科目二)――路考(外场)(科目三)――领证(如图1)。

图1 驾培业务流程

(1)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计算当月的培训收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四号―收入》,对于提供劳务收入:

第十条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

第十一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③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十二条 企业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

①已完工作的测量;

②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③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对于驾培这一特殊行业,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过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科目一考试,科目二考试和科目三考试。培训一个学员基本上需要45天左右,时间跨度为2~3个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驾培公司在确认收入时,理论上合理的方法是正确估算出正常培训一个学员所需要付出的培训时间(学时),而且在每期期末公司能够正确计算个学员当月培训的时间(或者是学习进度,即将培训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学员通过科目一考试,第二部分为通过科目二考试,最后的部分为通过科目三考试,学员通过第一部分,可认为劳务完成1/3,同样通过第二部分,可认为劳务完成2/3,依次类推)。学员的培训费乘以当月培训发生的时间(或者是当月增加的学习进度,如:某学员上月已完成科目一考试,当月培训并通过科目二考试,可以认为培训任务已完成2/3。该学员当月接受学习培训的进度增加了1/3),计算出该学员当月应计的收入,最后汇总当期培训的所有学员,就是这个驾培公司当月的实际收入。但实际上驾培公司很难做到这一点,原因有很多。首先,公司在下个月确认收入时需要把每一个学员预交的培训费减去上期已经确认完的收入,再按本月产生的学时(或增加的学习进度)计算当月的收入,对于一个规模较大的驾培公司来说,一年培训十万个学员,而且具体个学员的培训费、时间进度都有可能不同,对个学员培训费分几次确认收入,工作量较大,造成会计无法确保收入数据的正确性。

其次有的学员报名上了一个星期的课,后来就没有时间来参加培训了,下一次参加培训的时间可能会间隔几个月。夏期班的学员今年考试没有通过,到明年暑假再来。还有有的学员学了几天又因各种原因决定不学了,产生退费,对这种学员的培训费只能先挂在预收账款里,而且需要个别单独挂账。

再者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计算结果,在会计期间(月度之间和年度期末)会存在较大的收入确认差异,对于“相同时间长度、不同招收人数、相同培训合格人数、期末未合格人数增减存在差异情况下”,笔者做过测算,收入的确认与其他方法计算的收入会产生较大的差异,并可能会产生虚增收入的风险。同时在成本核算上,也很难对按学时(学习进度比例)计算收入的学员人数所发生的成本进行配比,既不符合收入准则对收入确认条件的规定要求,在具体核算中也无法实施收入和成本的配比原则、同时也存在按预估收入相对应存在较多成本费用金额未确认或确认滞后的现象。这种核算办法计算营业收入,可能会使相关业务人员在月度核算、年末调整埋下了调增或调减营业收入和利润的缺口,运用不当会产生人为调节利润的可能。

以上情况使得会计核算无法运用完工百分比法来计算当期收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四号―收入》,第十四条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但笔者认为驾培公司若按当月的实际成本来确认为当期的收入,也不符合驾培公司实际的经营状况,并且不利于对公司的业绩考核。

(2)以当月开票金额确认当月的收入。

驾培公司若采取收款直接发票,会计根据发票在当期确认收入,会虚增当期的营业收入,此时主要的培训成本还没有发生(教练员的工资费用、教练车的成本),并会导致当期利润虚增。这样对当年来说,所得税费用会明显增加。

(3)以科目二合格学员的名单确认收入。

此时,培训成本基本发生2/3,但仍会发生学员退费、并且由于科目二合格学员名单的不确定性而带来会计确认上的困难,后续成本还将发生等不确定因素。

(4)以科目三合格学员的名单确认收入。

这种方法是以培训学员科目三考试合格作为确认收入的基本条件,同时也是个别确认法。以每个培训学员作为确认收入主体,以其缴纳的培训费作为计算收入的依据。学员报名时直接开票,会计核算记入预收账款。每月末按当月从公安取得的科目三合格人数清单,从预收账款中转出相匹配的学员预交的学费,确认本月培训收入。月末不计算在训学员应考虑的已完成学习进度(或不计算约当完成量)。

笔者认为按“科目三合格”作为驾培公司核算收入实现的依据,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和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要求,既清晰又直观,同时取数来源真实(直接从公安车管所取得合格人员清单)、可以稽核,既符合收入可以可靠计量确认、又符合收入和成本配比原则,达到“取值便利、核算清晰、可以复核”的核算效果。同时通过科目三合格人数确认收入,也体现了税收筹划的理念。能够较好的体现驾培业务经营实绩,有利于公司实施经营考核和提升管理,也有利于绩效考核指标的设计和评价。

3 日常会计核算

3.1 驾培收入

收入是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它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驾培收入,是指经营汽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并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员收取的培训收入,包括学员的理论教材费。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包括:为车管所代收的考试费、代收的红十字会救护培训费、代收的保险费、代收的数码照相费等。

收入科目设置:驾培营业收入主要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两个会计科目。

(1)主营业务收入。具体帐务处理方式为:报名点收到培训费进“预收帐款”科目贷方,月末根据公安考试科提供的科目三考试合格学员名单从“预收帐款”科目借方转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

(2)其他业务收入。核算的是代收代办红十字证、代收保险费的返回手续费收入等。

3.2 成本核算

公司在营运生产中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分别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1)主营业务成本可分为:

①职工薪酬:包括职工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公积金。

②折旧费:核算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

③车辆修理费:核算教练车的车辆修理费。

④燃料费:核算教练车的车辆用油、用汽燃料费。

⑤车辆保险费:核算教练车的车辆保险费用。

⑥设施维护费:核算车队使用的训练场地、训练用龙门架、铁柄、铁杆等设施维修、维护费用。

⑦租赁费:核算车队使用的训练场地租赁费用。

⑧事故费用:核算车队使用的车辆发生事故后由单位承担的费用。

⑨水电费:核算车队使用的训练场地、办公场地的水电费。

⑩公费:核算车队领用的办公用品。

B11通讯费:核算车队的电话费、通讯补贴。

B12开训特检费:核算教练车在开训前进入考试场地前的车辆特检费用。

B13营运间接费用:核算从营运间接费用中转来的各项需要先归集后分配的各项间接费用。

B14低值易耗品:核算进车队使用的未列入固定资产的小型设备、办公桌椅等。

B15考试费:核算考试合格后支付的考试费。

B16公务车费:核算车队使用公务车的燃润料、轮胎、修理配件、保养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公务车驾驶员年审体检费、换证费、车辆年检费、事故费、保险费。

(2)营运间接费用。

营运间接费用是营运过程中所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各种间接费用,包括教务中心、市场部及各报名点费用、安全机务部及汽车修理、综合办场地建设工程、物资采购、水电修理、汽配仓库保管的各项开支。月底本科目全部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营运间接费用”科目。

3.3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核算营业收入按税率计算应交的营业税金和附加税。驾培公司每月应以当期预收账款的增加数(即当期开票总金额)作为当期营业税应纳税额。

3.4 期间费用

税务会计实训总结篇(6)

一、领导重视到位 培训计划落实

首先,我局领导从培养一支执法为民,执政为民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入手,从不同方面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不仅是体现了党员先进性,为群众办实事,切实维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而且是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是认真贯彻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措施。对此,我局领导非常重视公务员培训和考评工作,对税务干部培训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先后多次召开局务会,专门研究部署我局公务员培训工作,并在全年工作安排中明确提出要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和措施。结合税务人员《公务员法》的学习,把我局今年公务员培训的重点放在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上,又突出放在《公务员法》、《税收征管法》、《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小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上,不断提高干部的执法能力和的综合素质。

其次,是以抓好年初安排政治业务学习的基础上,又重点抓好《公务员法》的学习,迎接《公务员法》的考试。从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的学习培训工作,每项工作都成立了领导小组,由一把手局长毛元同志亲自负责抓管。今年以来,按照到地区地税局《关于做好公务员法》有关考试的要求。为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培训考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长xxx同志任组长,副局长xxx等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xxx等同志组成。考评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科,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

第三,有重点地抓好《公务员法》培训工作的计划安排和布署工作。年初,便下发了《关于印发2005年政治业务学习计划的通知》,安排开展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涉税行政法规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教育。7月,又结合实际下发了下半年《关于政治业务学习计划的通知》和做好迎接自治区地税局组织的《公务员法》考试的措施,我们先后利用一个星期的早晨半个小时的时间,积极组织干部学习《公务员法》。与此同时,有针对性按照地区地税局转发《关于对全区地税系统2005年度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考评的通知》精神,又着重对考试考评工作进行了安排。为了保证公务员培训工作落实到位,我局在组织和人员给予保证。目前,我局内部设立有人事科,共有3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全局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培训制度健全 激励措施到位

2005年,我局在2000年整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又专门对《人事教育管理制度》、《业务学习制度》、《干部学历教育管理制度》等与公务员培训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了补充完善。其内容不但包括了培训学习的组织落实、培训学习内容以及学习方式和学习纪律,而且还规定要定期对干部进行考核,凡达不到标准者一律扣取相应的工资。 三、培训任务落实 专业素质得到提高

第一、积极安排有关人员参加自治区地税局举办的培训班。今年,我局共有8人次参加了自治区地税举办的8期培训班,其中:副局长xxx同志参加了全疆地税系统青年后备干部在湖南长沙市税务高等专科学校为期45天的培训(更新知识培训);稽查局副局长xxx加了全区稽查审理人员为期7天的培训班(专门业务培训)和全疆地税系统在喀什举办稽查业务为期7天的培训(更新知识培训);法规科科长xxx同志6月在江苏扬州参加全国税务系统涉外税务审计规程培训为期8天的培训班(专门培训)和4月参加全疆地税系统全疆地税系统货运业务税收为期4天的培训(专门培训);监察室主任xxx同志参加了为期10天的“全疆地税系统纪检监察培训(更新知识培训);稽查局干部xxx同志参加新疆地税系统少数民族汉语言为期180天的培训(专门业务培训)。计会科干部xxx同志参加了全疆地税系统计算机xdsm6.0为期7天的培训(更新知识培训)。

第二、积极安排有关人员参加地区地税局举办的培训班。今年,我局共有11人次参加了为期5天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培训》班(专门业务培训)。 26人次参加了为期3天的税收会计手工操作培训班(专门业务培训);45人次参加为期1天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更新知识培训)。9名少数民族干部取得了汉语hsk中等b级证书、1人取得了初等b级证书。按照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税务干部提高汉语水平的实施意见》中“力争用三年时间,使80%的少数民族干部达到hsk四级以上水平”的要求,我局充满信心;

7人次参加了xxx市委党校举办的为期5天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更新知识培训)等。

今年我局干部的培训工作思路,以为税收中心工作服务为主线,以提高税务干部执法能力为出发点。通过加大各类学习培训工作的力度,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广大税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税收业务素质,使之在实际的具体工作中能熟练、准确地运用,使广大地税干部知法和执法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为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奠定了牢固的思想基础和业务基础。

四、经费保障到位 培训工作全面落实

在我局的各项规章制度中,专门制定和完善了《经费管理制度》和明确了《学费报销审批程序》。按照地区地税局转发《自治区地税局关于印发《全区地税系统在职人员学历学位教育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学历管理和参加学历的审批程序,加强计划管理,合理安排,做到了有步骤、有重点,争取在最短的时间里,使全体干部达到大专以上的学历。在经费保证上,我们把钱用在刀刃上,公务员培训一经研究确定以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学习培训经费,做到了正确、节约地供应和使用资金,坚持量入为出,少花钱、多办事,提高资金使用效果,除保证正常办公开支外,坚持做到了决不因经费原故而使公务员培训工作受到影响。

2005年,我局公务员培训经费目前实际支出数为2.645万元,人均培训经费数为311.18元,培训经费占税务事业费的3%,有力地保障了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公务员培训成绩明显 提高培训质量还需努力

一是摸清专业底细,找准培训切入点。为做我局公务员的培训工作,首先是注意做好公务员培训的基础工作抓起。今年年初,我局利用一年一度对每名干部进行岗位目标责任制考评的机会,对全局干部的业务水平以及如何加强培训工作进行了一次调查摸底,对我局人员素质基本情况有了新的认识。今年7月在我局《两权监督》的自查和接受地区地税局《两权监督》考评的工作中,对公务员培训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不足,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并且广泛听取了干部职工对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召开局务会,认真分析研究。明确了下一步进行公务员培训的目标和要求。通过分析,我局认为应进一步加大税收法制教育的培训力度,特别是执法水平、执法程序的提高。并制定了相应的培训计划,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来保证培训工作的落实。

税务会计实训总结篇(7)

一、研究背景

2011年11月16日,我国“营改增”试点工作启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及其相关政策。

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市率先正式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7月3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第212次常务会议决定精神印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明确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等8个省(直辖市),其中北京9月1日起,将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并成为全国继上海之后,第二个试行“营改增”的城市。

二、研究设计

(一)调研目的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税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由15名大学生组成,分别来自资产评估、税务、财政学专业。希望通过本次调研活动,结合增值税改革试点方案,对北京市增值税改革进行预测,并根据调查的企业情况,分析后提出对增值税改革的合理建议。

(二)前期准备

本次调研活动历经近1个月的前期准备,项目申报成功后,策划了活动方案,决定采用调查问卷、分组调查的方式进行,其中调查问卷分为实地调查和网络调查,同时实践团也对“营改增”相关政策进行了学习,有助于后期设计问卷和实地调研。

(三)问卷设计

本研究设计了三个类型的调查问卷,分别以“营改增”试点企业、增值税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人为调查对象,团长联系了北京市平谷区、丰台区两地的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的领导,得到了有关工作人员的大力支持,调查问卷经过了三个阶段的设计,“预调查—修改完善—定稿”,由选择题、填空题、建议题组成。调研活动从8月6日开始,第一个调查地点是平谷区,根据税源的分布情况,前往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城关税务所进行调研活动。8月7日,开始对丰台区地税局调研。8月9~10日,为了获得更多平谷区的数据,继续进行调研活动,8月13日起,在其它地区进行调研。调研活动于8月15日截止,通过实地调查和网络调查,共收到150份有效问卷。

三、调研分析

(一)样本情况

本次共调查150家企业,分别填写三种问卷,分别为“营改增”试点企业问卷、营业税纳税人问卷、增值税纳税人问卷。其中,“营改增”问卷67份,营业税纳税人问卷35份,增值税纳税人48份,在本次调研中,并未采访到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根据样本情况统计,本研究发现有限责任公司有60家,私营企业37家,国有企业17家,总体来说分布比较合理,详情见图1。

(二)企业“营改增”试点培训调查

问卷设计的问题是:

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征税的税务机关是否对管理、税务、财务、运营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

A.全面培训

B.对部分人员开展了培训

C.没有

在这题中,本研究先对三种不同类型的纳税人进行统计,原因是有的企业规模较大,存在多种经营方式,纳税类型并不单一,因此有必要先进行全面统计,如针对“营改增”纳税人的问卷填写企业以增值税应税项目为主,填写的行业类型为其主业。

本次调查的150家企业中,“全面培训”的有20家,占13%;“对部分人员开展了培训”的有73家,占49%,“没有”的有57家,占38%。为了更好地了解“营改增”企业的培训情况,我们这里单独对“营改增”试点企业问卷进行分析。在试点企业中,“全面培训”的有14家,“部分培训”有36家,“没有”的有17家,经过培训的有50家,占调查企业中的74.63%(14+36=50,50÷67=74.63%)。

在面向各类型纳税人的调查问卷显示,截至8月15日,仍然有一部分的企业暂未接受有关“营改增”政策的培训,详见图2。原因可能为纳税人企业的任一业务均不涉及“营改增”的征收范围或是虽有涉及,但短期内影响不大,暂未接受培训。值得一提的是,在调查中仍然有部分非“营改增”纳税人表示对“营改增”政策的关注,希望加入试点范围。

对比看来,将要试点的“营改增”单位已接受了有关“营改增”试点政策系统的培训,同时在调查的前期准备中,也发现北京市部分区税务局已经对部分企业开展了培训,帮助企业尽快学习。

(三)企业相关人员学习情况调查

对关于“目前相关人员对北京市增值税试点方案(包括税率、抵扣、申报等)是否已经深入了解”问题的调查结果如表1、表2。

从表1、表2可以看出,大部分的企业,无论是否在试点范围,有超过八成的企业对“营改增”政策开展了学习,表现出了国家税收政策变化的高度关注,比如,某银行在接受我们的采访时表示虽然银行暂不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但工作人员希望接受相关新政策的培训,以便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对比两表,本研究发现,“营改增”试点企业对“营改增”的相关政策比较关心,在调查企业中,有91.04%的企业对营改增试点方案的税率、抵扣、申报等进行了学习,仅有8.96%的企业目前暂未学习。

结合图2(“营改增”试点企业培训情况统计图),本研究发现有近75%的企业接受了税务机关的培训,但这里发现有约91%的企业已学习“营改增”政策,说明北京市“营改增”进程进展顺利,企业积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