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SCI发表 期刊服务 文秘服务 出版社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首页 > 精品范文 > 社区业务工作计划

社区业务工作计划精品(七篇)

时间:2022-07-08 06:51:34

社区业务工作计划

社区业务工作计划篇(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决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努力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物业配合”的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不断提高城区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推动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二、目标任务

全面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以现居地管理为主,流出和流入地相互配合的管理体制,依法落实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物业管理公司法人代表计划生育责任制,健全完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制度,强化对人户分离、下岗失业、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

的综合治理,确保城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指标达到省、市要求。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落实和规范属地管理机制

1、国家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由所在单位负责。单位干部、职工下岗后,单位有生活费发放或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等经济来往的,由原单位管理;与原单位无任何联系的,由原单位将其下岗人员计划生育信息资料移交到现居住地并办好计划生育移交接管手续,由*镇负责,纳入社区管理。

2、正规管理的居民小区和商贸小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将住户和业主人口基本信息移交物业管理公司后,物业管理公司要确立1-2名工作人员对小区人口信息进行核实和完善,并按要求将人口信息变动情况报所在社区。各社区负责对辖区的小区居民和业主提供各项人口计生宣传、管理、服务,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予以配合落实到位。

3、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的流入人口,以*镇管理为主。出租房主对入住人员的人口信息进行收集,报所在社区(村委会)。房主与*镇签订计划生育合同,社区(村委会)负责辖区内租房户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

4、个体工商户由工商部门在对业主进行工商注册、年审时对业主人口信息进行登记,并定期将信息提供给*镇,由*镇、社区进行计生管理服务。

(二)全面落实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的法人代表是人口与计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要求依法建立并实行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制,做好本单位(含临时工、流动人口、下岗分流人员)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协助计生部门抓好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自觉接受计生部门的指导、督促、检查。

(三)全面做好城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城区居民住宅小区的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工作

1、各企业要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建立并完善管理服务制度,确保责任到位,管理服务到位。

2、城区居民住宅小区要依法落实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责任,已成立物业公司的,由物业公司负责管理服务,未成立物业公司的,由开发单位负责管理服务。居民住宅小区要设立计划生育服务室,配备专(兼)职计生工作人员,协助计生部门开展工作。

3、加强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进一步完善由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共同管理、并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管理机制,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和“抓雇主管雇工、抓房主管房客”的原则,切实抓好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在常规管理的基础上,对出租房屋实行“四个一”的管理,即一表(房屋出租户登记表)、一簿(暂住人口情况登记簿)、一牌(房屋出租户标记牌)、一知(房屋出租户流动人口须知),做到“人

来登记、人走注销”。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有关乡镇、部门要加强对城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健全县、乡(镇)、村(社区)、组、中心户长五级流动人口管理网络,落实责、权、利,妥善解决工作人员报酬,社区计生专干津贴每月不低于70元,社区小组长每月60元,住宅小区专干(服务员)每月50元。要加强对专(兼)职人员的培训,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的能力。要加大经费投入,县财政在计生事业费中每年拨付*镇城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经费12万元,确保城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所需经费足额落实到位。

(二)健全网络。县人口与计生委负责指导、协助*镇加强城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镇政府设立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组,由一名副科级领导专门负责,做好城区人口计划生育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六个社区负责本辖区(含居民住宅小区)计划生育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各社区按一定人口比例设立若干个社区居民小组,负责本小组辖区人口计划生育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有一名专(兼)职计生工作人员负责本小区计生管理服务工作。县直各单位计生办人员要配合做好城区人口计生管理,负责本单位宿舍集资楼、出租房、门店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三)综合治理。公安、工商、建设、房管等流动人口相关

职责部门要按照各自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建立完善本部门履行计划生育职责的具体制度,配合当地政府在各自范围内做好城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在新生儿上户、办理《暂住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发放施工许可证、办理房产证、出租屋管理中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证明,并每月将有关信息反馈给当地计生部门。

(四)清理清查。充分发挥“一干两长”(社区干部、社区小组长、中心户长)作用,摸清城区流动人口底数,对城区流动人口实行“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纳入常住人口信息微机管理。每月由*镇政府组织各社区和东、南、西、北门村委会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出租房进行一次集中清查,对房东、租房户、门店从业人员计生情况造册登记,落实计划生育管理属地。县人口与计生委行政执法大队每年协助*镇政府开展三次以上流动人口清理,对违犯计划生育的人和事严肃处理。对流入*镇的本县外乡镇计划外生育对象,由*镇调查核实后移交对象所属乡镇,并办好移交手续,对象所属乡镇负责征收社会抚养费、上报出生及落实相应节育措施,同时按应征金额的10%提取工作经费,由县财政拨到*镇。

社区业务工作计划篇(2)

“十五”时期,我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以群众的满意为宗旨,面向群众,依托社区,把人口计生工作全面融入到社区,落实到社区,做到明确“一个职责”,加强“三个建设”,坚持“四个结合”,做到了管理手段信息化,思想理念国际化,服务内容多样化,服务质量优质化,宣传教育全面化。

一、明确“一个职责”

街道办事处每年都与社区居委会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状》,按照区人口计生局《常州市天宁区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规范》的要求,建立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明确社区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责,要求社区居委会应本着现居住地管理的原则,承担本社区内常住人口、外来人口的避孕药具发放、计生科普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计划生育随访服务等有关的人口计生工作。同时,要将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纳入社区居民自治工作中,开展计划生育民主议事评议,落实好群众计划生育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本社区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并与本辖区内的属地小单位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双向协议书》,督促属地小单位按照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好职工应享受的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二、加强“三个建设”

1、加强队伍建设。街道每个社区都成立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配备了4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的计生主任和计生协管员各一名,建立了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由社区书记担任协会会长,组织协会开展各项工作;成立了楼道小组,选取计生协会会员、计生志愿者、退休老党员、老干部、低保户等人员担任组长,负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信息采集等工作。目前街道共有协会会员9800多名,注册志愿者160名,楼道小组长1200多名。为了调动社区计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从去年开始,我街道实行了计生协管员职位“晋级制度”和年终“奖励制度”,对爱岗敬业、能吃苦,业务精,有突出贡献的计生协管员,直接提拔为社区干部,对工作积极负责,不发生计划外生育的社区计生人员,年终给予不低于1000元奖励。去年润德半岛社区的计生协管员王义珍,由于认真负责,工作出色,被直接提拔为社区党支部书记,同时提拔的还有锦绣社区的计生协管员王映红,虹景社区的戚美娟等三位同志,今年街道又提拔了四位业务熟悉,吃苦耐劳、工作积极的计生协管员。同时,街道每年都组织社区计生工作人员进行不少5次的集中性业务培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

2、加强阵地建设。“十五”以来,街道先后投入资金20多万元,在16个社区居委会建立了人口学校、计划生育服务室、悄悄话室、视听室,并为每个社区配备了以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政策法规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版面,还在社区居委会和楼院附近设置了固定的人口和计生宣传标语、宣传橱窗和公示栏,街道16个社区共有23块内容温馨的计划生育固定标语,营造了浓厚的计划生育宣传氛围。

3、加强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责和标准,计划生育协会章程等。针对社区人户分离和空挂户的计生信息不清楚这一突出问题,05年下半年,街道设计并统一印制了北环路街道社区家庭联系卡,将每户每人姓名、性别、婚姻状况、节育措施、联系电话、户口情况、工作单位、身份证号、就业证号及小孩独生子女证号等计划生育需要的信息全部汇集在一卡上,组织社区计生工作人员逐楼逐户逐人进行登记,做到区不漏楼、楼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用了二个月的时间按现居住实有人员为基准,重新建立社区居委会的计划生育一户一卡,提高了计生信息的准确度。

三、坚持“四个结合”

1、坚持计划生育居民自治与社区居民自治工作相结合。社区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居民自治制度之中。年初社区制定的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向社区全体居民进行公示,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居民公开。定期组织居民召开座谈会,研究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年终向居民代表大会报告人口计生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接受居民监督。利用社区公示栏,常年将计划生育优惠政策、服务项目、再生育一孩审批、公益金的申请等计划生育事项向居民公开,让居民知晓和监督。

2、坚持计划生育服务与社区综合服务工作相结合。不断拓展计生志愿者队伍,充分利用社区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室”、“悄悄话室”、“视听室”的作用,开展计划生育“零距离”服务。从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入手,做育龄群众的贴心人。街道在社区设立了“下岗女工温馨话室”,实施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开展“关爱女孩成长,关心母亲健康”活动,实施“关爱女孩行动”工程。如翠南一社区计生协开展了“奉献爱心,拯救小生命”募捐活动,救助身患“血癌”的女孩—李佳荣小朋友。3、坚持新型生育文化建设与社区文化建设相结合。为了将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深入到每个家庭,使生育文化融入到社区文化中,让广大居民在自治中进行宣传,在宣传中达到自治,我们利用社区的宣传橱窗、黑板报,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理论、政策、法规宣传,开展“生育文化”进楼道活动,在每个楼道设立了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计生宣传栏;利用社区人口学校、会员之家举办生殖健康专题讲座,普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知识;利用各大节日、纪念日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营造有利于提高人口文化素质的氛围,增强了新型生育文化的渗透力。北环社区计生协创作《男娃女娃都是花》,曾荣获市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节目优秀奖。翠北社区创作的《四大嫂谈体会》荣获区计划节目优秀奖。

社区业务工作计划篇(3)

建立和实行“现居住地管理、单位负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新体制,改变过去以户籍地管理为主的工作模式和方法,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解决市场经济形势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升城区工作水平的根本途径;是推进和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新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镇规模不断扩大,流动人口不断增多,大量的“单位人”逐步转变为“社会人”。

所谓“现居住地管理”,就是指镇区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及村对居住在本辖区内的所有育龄对象(含外来人口)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职能。

“单位负责”,是指镇区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担负起做好本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

各级各有关单位必须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创新思路和方法,从服从全局、推进事业发展这一根本出发,按照新的管理体制和模式,做到管理职能不变,工作责任不变,考核办法不变。认真制订实行和加强“现居住地管理、单位负责”的各项制度和措施,推动计划生育工作健康稳定发展。

二、建好网络,落实责任,进一步明晰管理关系

落实“现居住地管理、单位负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新体制,首先要切实加强基层网络建设,建好一支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明晰管理关系,真正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工作人员落实,目标任务明确,社区、单位各司其职。

(一)工作网络

1、各街道办事处要配备1-2名计划生育专兼职人员,并确定一名计划生育专职统计人员;

2、各社区和村要配备一名计划生育专职人员;

3、楼组:每3-5幢楼(含村辖范围内的居民住宅楼、300人以上)和每个村民小组要配备一名计划生育信息员。

4、机关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配备一名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管理责任

1、街道办事处:

(1)负责对所辖社区居委会及有关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管理。

(2)做好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和服务工作,并按规范要求指导社区开展随访服务。

(3)做好辖区内计划生育信息的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

(4)做好意外怀孕对象补救措施的落实工作及督促违法生育对象按时足额交纳社会抚养费。

(5)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发放工作。

(6)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

(7)协助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村、社区居委会:

(1)负责做好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做好常规随访和上门访视工作。

(2)负责年度人口计划的编制和执行。

(3)负责辖区内有关计划生育信息的采集、变更及统计上报工作。

(4)帮助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和照顾再生育一个孩子报批手续,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发放审核工作。

(5)做好意外怀孕对象补救措施的落实及协助做好违法生育处理工作。

(6)做好本辖区内有关单位计划生育管理责任的签订和考核。

(7)协助办理流出人员婚育证明。

(8)做好外来人口的婚育证明查验、服务和管理工作。

(9)建立和健全计划生育各类管理台帐。

(10)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公开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建好计划生育协会,并经常开展活动。

3、楼组信息员:

(1)掌握和报告育龄妇女婚、孕、育、节信息;搬家迁移信息;住房出租信息;

(2)发送计划生育宣传资料。

4、机关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

(1)负责做好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以及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为已婚育龄对象进行生殖健康检查等服务。

(2)配好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

(3)做好本单位及下属机关、企事业意外怀孕对象补救措施的落实工作,确保本系统及下属单位无违法生育。

(4)承担本单位员工的计划生育四项手术经费;按规定兑现计划生育的各项奖励政策。

(5)依法做好外来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及管理和服务工作。

(6)负责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报告居住在厂区、单位集体宿舍内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信息。

(7)按有关职能做好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相关工作。

(三)明晰管理关系

按照上述管理职责要求,各街道、社区(村)及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任务,切实承担起责任,建立沟通联系制度,互通情况,相互协作。所在社区(村)按现居住地管理要求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孩生育服务证》以及计划生育信息的上报、避孕药具的发放等工作;需要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居住在厂区和单位内集体宿舍的人员,有关工作仍由所在单位的计划生育干部负责到所属社区(村)报告和办理)。企事业单位、居民住宅楼座落在村辖范围内目前尚未有社区接管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日常管理和服务都由所在行政村负责,从而进一步促进各项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三、分级管理,强化考核,确保“现居住地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实施分级管理。在实行“现居住地管理”的前提下,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分级管理目标责任制。

镇负责向党委系统(单位)、驻单位、大型集团企业、镇属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及村下发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务书。

各党委系统(单位)、驻单位、大型集团企业负责向下属企事业单位、机关及团体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向所属社区居委会以及辖区内单位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

各类门店,由所在街道委托社区负责分别与其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责任书。

各村负责向辖区内除党委系统(单位)、大型集团企业以外的单位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

(二)建立工作例会制度。镇、街道及村和社区居委会要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分别召集所属管理责任单位的计划生育干部及楼组计生信息员参加。主要通报当月工作的实施进展情况,报告、传递有关信息,部署下月工作任务。各党委系统(单位)和大型集团企业,要根据工作任务和要求,定期召开下属单位、企业计划生育干部碰头会,掌握基层情况,明确工作要求,并督促下属单位与所在街道、社区落实现居住地管理措施和责任,确保管理到边到底。

社区业务工作计划篇(4)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发展城市社区服务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稳定低生育水平。以满足社区育龄群众不断增长的计划生育需求为出发点,合理利用社区资源,发挥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驻社区企业、社区群众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作用,形成资源共享、各方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局面。通过在全区开展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社区活动,树立一批计划生育管理规范、服务良好的先进典型,加快建立与城市社区建设相适应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体制,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以满足群众需求为指导,围绕群众需求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等需求,为其提供有针对性、多样性和个性化的服务,解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

坚持体制和机制创新,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计生服务、社区实施、协会推动、群众自律”五位一体的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机制(“政府引导”是指各级政府将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纳入居民自治的整体工作之中;“计生服务”是指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通过创设活动载体,为社区开展居民自治提供服务;“社区实施”是指社区是居民自治的实施主体,依法做好居民自治工作,保证群众的民、知情权、参与权、评议权和监督权;“协会推动”是指计生协会发挥在带动群众自律、吸引群众参与、监督政府行为等方面的优势,不断地推进居民自治;“群众自律”是居民自治的目标,充分发挥群众在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坚持横向联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动员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公司等广泛参与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坚持属地化管理,居民自治。督促驻社区单位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实行居务公开,组织、引导居民参与计划生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的努力,在第一轮创建的基础上,使全区26个社区达到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社区的基本标准。

四、基本要求

各街办要严格按照省计划生育先进社区标准,结合本街办实际,认真研究落实,制定创建计划生育先进社区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区上将在10月份对各街办上报的计划生育先进社区进行考核评估。

(一)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各街办要认真抓好试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逐步将创建活动向面上推广。

(二)在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要针对流动人口、下岗职工、人户分离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抓好管理,健全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依法实行综合治理。

(三)坚持标准,严格考核。各街办要根据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先进社区的工作标准,结合本街办实际,严格考核,保证质量,使树立的先进社区真正起到辐射带头作用。

社区业务工作计划篇(5)

当前城市社区人口计生工作主要存在如下问题和困难

(一)有的地方对做好社区计生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部分街道党政领导对计生进社区缺乏信心,认为城市计生工作难度大,街道财政困难,不可能为社区配备足够的计生工作人员,把计生工作交给社区不放心,不能积极主动推进计生进社区。二是部分社区工作人员觉得计生工作“棘手”,使计生工作在社区基本没有开展。

(二)管理体制和工作关系尚未理顺。近年来新组建的社区如何开展计生工作尚在探索中,相关的工作制度还不健全、责权还不明确,街道计生办与社区之间、社区与属地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公司之间的工作关系还没理顺,“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还没落实到位。

(三)社区计生工作组织网络尚未建立完善。新建社区一般只配备了1〜2名计生工作人员,没有形成以“社区――楼片――物业服务公司(属地管理单位)――楼洞”为链条的计生工作组织网络体系。

(四)社区内下岗职工、失业无业人员的计生“四术”费及普查费无解决渠道。目前,已婚育龄群众计生四项手术费及生殖健康查体费的解决办法是:农村和流动人口的由财政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由所在单位承担;下岗、失业、无业等社会人的由个人承担。

(五)社区计生管理服务存在现实困难。目前社区普遍存在“一多、一快、两不”现象,即出租房屋多、人口变动快,邻里之间不了解、入户调查不配合。这些复杂情况的存在,导致出现了“七难”现象,即入住人口底子难托清,育龄妇女婚育情况难掌控,计生信息难掌握,管理服务难见人,漏管现象难杜绝,违法生育难发现、难追究。

做好城市社区人口计生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明确社区计生工作责任。制定文件明确街道、社区、属地管理单位和居民小区物业服务公司,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职责,由计生局指导其开展工作,并通过建立考核奖惩责任制,制定工作制度,实行“一票否决”、责任追究等措施,确保工作关系得到理顺,确保单位和个人责任落到实处,通盘考虑,抓紧抓好。

(二)健全完善社区计生机构。成立两个组织:一个是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居委会主任兼任组长,统筹抓好社区人口计生工作;一个是社区计划生育协会,具体负责开展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配备四级网络队伍:一是配备社区计生工作人员,负责社区日常计生工作;二是配备计生协管员,负责其辖区内计生信息收集和计生管理服务等工作;三是社区内所有属地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公司都配备专(兼)职计生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本小区内的计生信息报送和管理服务工作;四是选配好楼长,担任计生信息联络员,在社区内建立起严密的组织网络,解决有人干事的问题。

(三)加强部门协作机制建设。要建立一套能准确掌握信息并且能实施有效管理的工作方法。加强综合治理部门对计生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形成政府为主导、社区为基础、各部门齐抓共管、管理与服务一体化的城市计生工作新格局。

社区业务工作计划篇(6)

一、强化领导抓统筹

一是成立了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一名科级干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二是对照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做到任务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三是深入宣传,加强教育,积极开展综合服务计生工作。劳动监察人员经常深入企业、矿区等用工单位,加强对用人单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主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认识,不断引导用工单位树立正确的招聘观念,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落实同工同酬。就业创业服务人员采取措施,有力督促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将劳务输出与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紧密结合,优先安排计划生育户就业,激励计划生育户创业和外出务工、创业,切实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落实到基层。

二、强化措施抓落实

近年来,我局以计划生育家庭优惠优待政策兑现、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为重点,以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为主线,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全面落实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和优惠政策,积极为计生家庭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逐步用利益关系引导和调节群众的生育行为。

一是出台独生子女户优惠政策。为有效调动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确保计划生育家庭劳动和社会保障,我们及时出台了独生子女户优惠政策。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及子女实行优先提供培训和就业机会;依法优先将独生子女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维护独生子女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以及到劳动力市场求职的计生户免收各种费用并优先安排;对进城务工的农村计生户在职业技能培训、提供用工信息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兑现工资,维护进城务工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等各项政策。

二是积极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我们在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工作中,充分体现“四个优先”,即对计划生育家庭“优先登记、优先培训、优先介绍、优先就业”。

2、积极做好下岗失业人员中计划生育家庭再就业服务工作。一是全区各劳动保障事务所积极协助社区居委会为辖区计划生育对象上门模底,登记注册,并输入电脑实行微机管理,使下岗失业人员计划生育对象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在每次招聘会活动中优先招聘计生对象及计生家庭中的零就业家庭;三是有针对性、实效性地对计生对象和计生家庭有一技之长的子女进行了免费技能培训。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区通过认真落实社保补贴、免费职介、免费培训、岗位补贴、税费减免等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共为794名计生对象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为980名下岗失业计生对象实施了免费培训,为1150名下岗失业计生对象提供了免费职业介绍,为下岗失业计生对象扶持资金77.7万元。市农业机械公司下岗失业计生户周玲艾,市汽车运输公司下岗失业计生户金锦,就是在再就业政策帮扶下,周玲艾加盟了一家珍珠奶茶店,金锦创办了杰诚蛋糕房,通过自主创业,重新走上了岗位。

3、在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和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等活动中,我们还积极加强与辖区各用工单位联系,挖掘岗位,有重点地介绍一些计划生育困难户的劳动力就业。期间,我们对计划生育困难提供政策咨询、报名登记、职业指导、跟踪管理一条龙服务,帮助解决计划生育困难户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2008年以来,共安置计划生育困难户就业人数780人。

4、在招考雇员小学教师和政府城建雇员时,资格审核过程中,明确要求查验由计生部门出具的有效计划生育证明,切实解决好计划生育家庭有关待遇。其中,在小学教师招考过程中,成绩合格者优先安排独生子女20人,在城管综合服务大队招聘过程中,优先聘用独生子女55人。

四是加强劳动用工监察力度。一是我局紧密结合劳动保障监察和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在办理招(聘)用合同工和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时,严格审核其《婚育节育证明》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凡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罚或处罚期限未到的不予办理。二是劳动监察和就业再就业服务窗口督促辖区内所有用工单位,在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要求合同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三是在劳动用工专项检查工作中,我们不断加大对企业落实《劳动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计生法律法规和劳动有关权益待遇的规定,进行严厉查处。其中,集贤川府阁一名员工,是宝丰县张八桥镇的一名独生子女,在接到其投诉酒店拖欠工资时,我们做到及时受理,快速调查,为其讨回了全部拖欠工资。平顶山嘉泰汽车修理公司职工曹坤坤,是河南商丘的一名独生子女,在讨要拖欠的1200元工资时,多次未果,我们接到该员工的举报后,在做好思想工作和安置工作的同时,按照快受理、快查处、快结案的“三快”要求,展开调查取证,全体工作人员牺牲双休日,连续奋战,终于依法全额追回拖欠的工资。

社区业务工作计划篇(7)

今年的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是我们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一次重要会议。刚才,×××区长所作的工作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过去一年我区计划生育工作,并对我区今年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完全赞同。下面,就如何抓好我区今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计划生育工作是党和国家始终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关系到新世纪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因此,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是要认识到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保障人口安全的需要。人口安全问题是一个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安全问题。目前,全国普遍存在的人口低增长率与高增长量并存、人口素质不高、出生人口比例失衡、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剧、就业压力加大、流动人口管理等问题都是摆在党和政府面前的主要社会问题。这些问题在我区也不同程度地客观存在,因此,我们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看待这些问题,进一步强化人口安全意识,把人口安全战略纳入到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中,尽早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口风险降低到最小限度。

二是要认识到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人口、资源、环境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三大要素,其中人口要素是第一位的,人口与资源、环境既息息相关,又在三者之中起主导作用。我区身处林区,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是我们的必然选择。当前,国家对大兴安岭地区实施的“天保工程”、部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西部大开发、老工业基地改造等发展政策为我们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创造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和有利条件。但我们应该看到,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和资源问题越发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如我区作为首府城市,流动人口多,不便于管理的问题;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难的问题;人口分布不均衡影响城市总体规划的问题;农村人口素质不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相对较低的问题,都是制约我们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坚持人口与发展的综合决策,确保人口数量、人口素质、人口结构、人口分布等因素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要求相适应,实现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

三是要认识到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努力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需要。中国是一个泱泱大国,除了是讲我们国家地大物博之外,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我们国家人口众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正视人口这个最主要的问题,必须把国民生产总值和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紧密联系在一起。到2020年,我国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一个重要的指标是使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3000美元。这个目标的确立,是在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基础上做出的,如果人口失控,这个目标就很难实现。我区人口基数虽然不大,但对流动人口、农村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还是个难点,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在农村。因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加大对流动人口和农村人口的管理力度,始终保持全区稳定的低生育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要明确任务,完善职能,加快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改革和创新

新形势下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对我们的各项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省、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都要求我们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必须做到“六个转变”。即:工作任务由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向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重视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口安全转变;工作方针由严格执行生育政策,贯彻落实“三为主”向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全面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水平转变;工作目标由单一的控制人口总量向控制人口总量、降低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调整人口结构,重点解决好出生性别比偏高和人口老龄化等问题转变;工作机制由就计划生育抓计划生育向部门协调、齐抓共管、动员全社会力量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问题转变;工作方式由依靠政策约束、行政命令向依法管理,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实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还群众主人地位转变;工作内容由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为主向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跟进国际社会发展潮流,开展生殖保健,提供优质服务,帮助群众少生快富奔小康转变。要按照这些要求,努力转变我们的工作职能,积极探索新方法、新经验,尽快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和工作机制,以适应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产工作发展的需要。

一是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广大计生家庭牺牲个人利益,舍小家,顾大局,为国家做出了重大贡献,随之而来的如家庭劳动力问题、养老保障问题等等,为这些家庭增添了一些不可避免的困难。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生育,帮助他们实现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更重要的是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从制度上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我区已经出台了一些优惠和奖励政策,力求对计划生育家庭予以补偿,但一些政策还没有很好地落实到位,非公职人员特别是一些下岗失业人员的独生子女奖励费还没有兑现。因此,我们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和理解这项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奖励、优惠、扶持等方面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要切实加大独生子女家庭的物质奖励力度。教育、卫生、建设、农业、畜牧、计生等部门在制定政策时,要体现出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惠。妇联、科技、民政、工商、企业、税务、国土资源等部门,也应该从实际出发,对贫困的计划生育家庭予以政策扶持,改善他们的经济和生活条件。

二是要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保障机制。探索建立计划生育家庭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社会保障制度,是党和政府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后顾之忧,促进群众婚育观念转变的重要手段。当前,我区计划生育群众的老龄化问题日渐突显,还有许多家庭急需解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等问题。要尽快建立起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保障机制,把计划生育家庭纳入整个社会保障规划,同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结合起来,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逐步到位,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三是要加快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实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是民主法制建设对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的要求。要发挥基层协会的作用,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真正确立人民群众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体地位。一方面要在城市中深入推进计划生育社区自治。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流动人口的数量增加及下岗、失业人群流向社会,城市动迁、住房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造成了大量的人户分离,给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新的难度和压力。尽快建立健全“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大事。近年来,我区的社区建设得到加强,社区工作人员的素质有了很大提高,社区的党组织建设、服务体系的网络化建设等都取得了很大成绩,同时在计划生育融入社区建设方面进行了探索,但还需要加大工作力度。要进一步理顺社区内各成员单位和社区的关系,有效地解决部分人口管理不到位、责权不清的问题,实现整体推进,依托社区资源,建立和完善社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另一方面要在农村中深入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要还权于民,由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对村民自治工作机制的落实要进行统一规范,特别是要大力推行涉及计划生育的政务公开、事务公开、财务公开、民主参与和监督细则公开的计划生育“四公开”。发动和依靠村民,共同管理村内计划生育事务。版权所有

三、要加强领导,齐抓共管,确保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

全面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既是党和政府的重大责任,同时也是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保证。全区上下要切实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努力形成“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单位管理、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一是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近年来,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之所以能够健康发展,是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的结果,是广大计生战线的同志们辛勤努力的结果,是有关部门全力支持、密切配合的结果。要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机制。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考核,并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衡量一个单位和党政领导干部工作业绩和选拔奖惩的重要内容。对因工作失误发生重大问题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要定期召开会议,有关部门要坐在一起,面对面地研究解决资源共享、利益导向、社会保障等重点难点问题,真正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抓实、抓牢。

二是要努力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工作。适应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要求,需要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队伍。因此,计生部门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方面,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服务水平。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增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的业务能力,为群众提供更加满意的服务。另一方面,要努力提高参与经济工作的能力。今年是招商引资年,我区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加快经济发展的首要工作任务来抓。广大计生干部要积极行动,以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开展全方位的招商引资工作。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加强与其它地区人口计生系统和亲朋好友的沟通和联系,向他们宣传我区的生态优势、宣传我区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宣传我区的良好投资环境,扩大我区的知名度,积极为我区的经济发展出力。

三是要不断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投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的公益事业,必须建立稳定的财政保障制度。我区计划生育经费投入水平虽然逐年有所递增,但与实际工作需要还有一定距离。有的单位计划生育业务经费还十分紧张,影响了正常工作的开展。对于这些问题,各单位、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不断加大投入予以认真解决,切实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有效开展和广大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财政、审计和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落实地委、行署《关于贯彻〈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若干规定意见》,对违反规定和要求的要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