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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工作计划精品(七篇)

时间:2022-05-19 12:47:36

司法局工作计划

司法局工作计划篇(1)

(一)人民调解有了进一步的加强

1、建立***县矛盾纠纷集中调处中心。这一做法得到了县主要领导的高度好评,目前各项工作基本准备就绪,中心主任由县委领导担任,中心成员由公安、法院、司法、等单位组成,中心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同时从镇乡(街道)抽调一名人武部长或政法委员任专职副主任,常驻办公室工作人员×××名:法院、公安局各抽调×××名经验丰富的同志任常驻调解员、司法局抽调×××名年轻同志担任内勤,受理重大疑难纠纷、跨地域矛盾及县领导重视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还将建立起联席会议制度、联合调处制度、专家论证制度。建立矛盾纠纷集中调处中心,有利于整合资源,建立起快捷、便民、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

2、深入推进“矛盾纠纷不出村(社区)”活动。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矛盾纠纷不出村(社区)”活动的实施规划》(宁党办[**]42号)文件,我县“矛盾纠纷不出村(社区)”专项活动自**年开展至**年底结束,**年的创建目标为“矛盾纠纷不出村(社区)”的村占各镇乡、街道行政村×××,2009年、**年分别达到×××、×××,今年计划在工作开展较好的村召开现场会。为了更好地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我县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新型报酬制度,目前试点工作正在开展之中。具体方法为:由各镇乡(街道)根据每个村的规模大小、调解工作的任务轻重,在年初制定每个村调解员的最大奖励金额,每个月根据各村的上访情况和矛盾上交情况予以统计,并在全镇范围内通报,在年底按照矛盾上交量、越级上访量、调处案卷的质量等方面予以量化,并将统计结果与联村干部、村主要干部、调解干部年度考核、发放奖金挂钩。今年以来,全县各镇乡(街道)和各村调委会调处各类纠纷×××起,调处成功×××起,调解率和成功率分别达到了×××和×××,共排摸各类不安定因素×××起。

(二)基层基础有了进一步的夯实

根据省厅“做强内设所、整合混合所、发展直管所”的思路,我县积极推进司法所建设,并在上级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继续推进派驻司法所建设。与周围县市区相比较,我县在推进直管所建设有一项得天独厚的条件,我县乡镇(街道)司法助理员的编制都在局里,目前我县司法行政总的编制为×××名,其中乡镇司法助理员的编制为×××名,按照每个直管所配备×××名司法所长、×××名工作人员的标准,在今年再建×××家派驻所,在3年中建立×××家,其余×××个镇乡(街道)暂时按照混合所标准予以配置,司法行政编制上不存在困难。上阶段,对全县各司法所的基础条件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调研,基本确立了派驻所建设的推进计划。

2、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指导各镇乡(街道)司法所深入开展规范化建设,促使司法所在制度建设、工作职能落实、办公设施改善上更加规范,使司法所的软硬件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社区矫正有了进一步的规范

1、部门联动有新进展。各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并已正常开始运作,三月中旬召开了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以及时的沟通和解决。

2、广泛宣传有新动作。建立了多元化宣传渠道,采用宣传橱窗、黑板报、电视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在农村(社区)居民中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规定,让社会各界关注社区矫正工作,以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

3、工作落实有新保障。加强了志愿者队伍建设,从退休教师、机关干部等人群中选取了热心该项事业的人,定期对其进行集中培训,并建立了薪酬和奖励制度。同时在工作中把好接收登记、思想教育关、公益劳动、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等“五关”。目前,我县共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名,(管制×××人,缓刑×××人,假释×××人,暂予监外执行的×××人,剥夺政治权利×××人),半年来,无一人再犯新罪。

同时,各镇乡(街道)社区服刑人员和归正人员的数据库得以进一步完善,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培训工作深入开展,探索建立外出社区服刑人员调查和跟踪管理工作。

(四)法制宣传有了进一步的深化

1、创办了《***普法》。普法报已经刊出了首期,共印发了400×××余份,下发至各镇乡(街道)、各机关事业单位、各企业、各行政村(社区)。《***普法》报的创办,进一步丰富了我局普法工作的载体,目前我们的普法载体有《***普法》报、***普法网、各镇乡(街道)的普法小报、与电视办的《法在身边》专题节目、与《今日***》联办的律师咨询栏目等,已形成了“有声、有色、有文、有形”的全方位普法格局。

2、推动重点人群法制宣传教育。组建了学校法律咨询与法律教育讲师团,并通过课堂教育、课外教育、社会实践、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对青少年进行深入的法制教育;制作了6期与新农村建设密切相关的电视专题节目,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和“四民主”建设,结合村民民主管理工程建设,全面开展“村级民主管理推进年”活动,目前共有×××个村、×××个社区达到了三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标准;以县长学法为推动,对中青年干部和新任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测试,开展全体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县政协及普法办对部分考场进行了巡视,促进了我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工作;组建了切业法律咨询和法制讲师团,并开展“诚信守法企业”评选活动,提高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

3、开展“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开展了“五五”普法工作自查,市政法委王永年书记带队到***检查“五五”普法工作,对***的几点做法作了充分肯定,认为***的普法工作领导重视、亮点突出、载体丰富、部门协作密切。

(五)法律援助有了更深入的提高

法律援助工作一向是我县司法行政的亮点工作,同时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民心工程。法律援助中心通过以下几项措施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效应。

1、加强法律援助的宣传。通过法律咨询、下发法律援助工作资料、法制培训等方式努力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社会影响,加大法律援助的深度、广度、力度。

2、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在原有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了乡镇(街道)法律援助站、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同时在外来人口集中居住点设立了联络点。

3、加强了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建设。建设专职法律援助工作者队伍的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这项“阳光事业”,不断壮大我县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证。截止到今年5月底,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件(其中民事×××件),来电咨询×××起,接待来访645批次。今年5月初,省厅陈志忠副厅长来***调研法律援助工作,充分肯定了***的工作和创新举措。六、法律服务有了更实质的举措

目前,我县首家司法鉴定所——***县天童骨伤医院司法鉴定所的准备工作就绪,目前已通过市局的初审,报送省厅审批,司法鉴定所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满足我县及周边县市区群众进行人身损伤的鉴定,为群众在法律服务方面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如果工作开展顺利、引导得当,则可收到“三赢”的效果:于群众而言,可以更快捷方便地获得法律服务;于医院及司法鉴定所而言,作为一家民营医院,无疑是树立了一块新的品牌,增加了业务量,提供了拓展新市场、开展新服务的好机会;于司法行政部门而言,在法律服务便民措施上也上了一个台阶。

另外,按照市司法局“一村一顾问”的部署,我县开展了“法律服务乡村行,共建和谐新农村”主题实践活动,目前×××个镇乡(街道)已与法律服务单位联系结对、×××个行政村都配好了农村法律顾问,受到了基层组织、群众的欢迎和好评。同时,出台了《***县律师事务所考核办法》、《***县基层法律服务所考核办法》、《***县公证处考核办法》,对法律服务单位进行量化考核、规范管理。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凝聚民心。根据“五五”普法中期检查汇总的情况,对好的单位的经验进行总结推广,开展评先创优活动,联合各有关部门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和“依法办事示范单位”评比,以先进带后进,以先进促后进。以县长学法工作的进一步深入为契机,继续深入推进各单位、部门的学法工作;以普法报、普法网、电视、广播、报刊、农民信箱等为载体,以文艺汇演、法律咨询、有奖竞答等为形式,通过组织、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普法工作,深入营造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排解民忧。村级换届选举已经全部结束,我们将一方面抓好人民调解员的网络建设,组建好人民调解员这支队伍,把有公信力、懂法律、年富力强的村民吸收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来;另一方面将抓好人民调解员的素质建设,继续组织集中封闭、以会代训、远程教育平台、发放光碟等方式的培训,开展庭式观摩,促进人民调解员互相交流学习。同时,在试点的基础上,把新型人民调解员报酬制度在全县进行推广落实。拓展人民调解的范畴,在法院已建立人民调解室的基础上,探索与检察院联动建立轻微刑事案件诉前调解制度。以县级矛盾纠纷集中调处中心的建立为突破口,树立品牌,形成辐射,带动其他部门和基层单位更好地发挥调解作用。

(三)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维护民权。积极探索我县法律援助工作新举措,围绕“提高、规范、完善”做好文章,完善县、镇乡(街道)、村(社区)三级网络及健全与局、总工会、劳动局、法院、工商局等部门的联动机制,通过事前把关、法律援助联系人制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机制、完善奖励惩处机制、实行案件旁听、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方式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司法局工作计划篇(2)

司法局工作计划【一】  一、高度重视,强化局务公开工作领导

今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将继续坚持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落实具体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督促、审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做到领导、机构、人员和经费“四落实”。

二、完善公开制度,大力推进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重点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等相关制度,形成科学、规范、严格的内部约束机制,保证政务公开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是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建立完善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考核机制,把局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是根据市政府的统一要求,按时完成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并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司法行政各项政策法规、机构设置、办事指南、最新政务动态、各种新出台的文件等。四是完善政务公开栏,根据司法行政业务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需要,在局机关显著位置上墙公布司法局主要职能、科室职能、办事指南、业务流程等内容。五是扩大政务公开途径。加强与其他传播媒体联系,充分借助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渠道及时公开司法行政重大事项;六是在干部大会、民主生活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上对机关重大事项、经常性工作、阶段性工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实行公开。七是进行政务公开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保存工作,为当前和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

三、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的基础上,指导本系统加大对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等事关群众利益事项的公开力度,保证党和政府各项惠民政策、帮扶政策落到实处,要指导督促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等单位编制好办事公开指南和目录,公开收费标准,规范好公开程序和办事行为,切实通过有效途径提高政务公开力度和服务水平。

四、强化监督检查

市司法局机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机关各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检查有无公开不及时或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政务公开信息,并通报检查结果。同时把各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将检查考核结果情况作为评选先进科室的重要依据。

司法局工作计划【二】

*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务实、创新、规范、高效”为目标,全面实施八大工程,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为推进我市“三生融合幸福温州”总战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围绕不断提升教育改造质量,大力实施劳教(强制隔离戒毒)“教育改造”工程

今年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要停止使用劳教制度。我们要积极适应劳教制度改革,根据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要求,适时停止劳教制度,加快形成转型发展体制机制,确保制度改革之年工作有序、场所安全、队伍稳定。要全面推进市劳教所扁平化管理,撤并整合成7个管教大队,精减机关科室人员,使一线民警达到民警总数的75%以上。着力构建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和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各项制度,确保场所持续稳定。要组织开展“教育改造质量年”活动,进一步创新教育矫治模式,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心理矫治工作,加强社会帮教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要深化戒毒模式探索,大力推进戒治流程规范化,增强戒治手段和诊断评估的科学性,稳步推进戒毒康复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劳教场所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力量推进基础建设工程,确保在建工程项目年底前全部竣工。要加快推进安防一体化建设,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围绕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大力实施人民调解“和谐”工程

我们要以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和网络体系建设为抓手,不断深化矛盾纠纷化解,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发展,全力以赴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一是要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建设。全面巩固完善村(居)、乡镇(街道)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深化和推进海渔事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提高化解行业和专业领域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大力推进人民调解质量工程,投入使用人民调解信息化管理系统,统一卷宗内容及格式范本,实现调解内容、调解程序、调解文书规范化,全面完成全市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外观形象标识建设。要健全完善以奖代补、等级评定、优秀案例发布、工作考核等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使人民调解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发展道路。

二是要壮大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积极吸纳退休法官、检察官、法律工作者、社会志愿者等加入人民调解员队伍,建立“两代表一委员”人民调解志愿者队伍。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通过开展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组织调解旁听、观摩庭审、调解技能竞赛等活动,对人民调解员特别是新任人民调解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是要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和研判工作。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舆情分析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报送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组织开展好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对排查出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要逐级上报、明确责任、集中攻坚,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围绕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大力实施法律服务“护航”工程

我们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总基调,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拓展工作领域,提升服务水平,积极营造深化改革开放、推动实体经济振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良好社会环境。

一是要深化司法行政服务经济领域改革。深化司法行政服务金融综合改革工作,动员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12项主要任务,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打造金融法律服务专业团队,构建多元化金融法律服务体系,开辟司法行政服务企业绿色通道,为政府金改政策、民间金融模式创新、金融机构设计、金融产品研发推广、融资平台搭建等提供法律论证和风险研判。

司法局工作计划篇(3)

2008年,我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以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为核心、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为主线、提高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水平为重点、建设绿色农业特色经济和现代化农业示范基地为发展方向、解决农民最关心的问题为切入点、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主要内容,全面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积极、全面、扎实地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真正使新农村建设成为惠及我县广大农民群众的德政工程、发展工程、民心工程。

一、新农村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实我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工作。

根据《关于下派第二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员的通知》精神,我局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抽调基层股业务骨干陈新跃同志作为勐满镇大广村委会的新农村指导员,积极投入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其生病的情况下,及时作了调整,重新指派了法律援助中心执行主任自忠平同志接替,并配发了一辆摩托车继续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为下田房村小组赠送了1套广播器材,为勐腊镇北路社区居委会和补蚌村委会新农村(社区)图书室赠送了3个书柜和600余本与农村、社区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书籍。为补蚌村委会投资修建法制宣传活动水泥场地270平方米一块。

我局作为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娘家”人,在其派驻期间,局领导十分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多次电话叮嘱其注意饮食,保重身体。一如既往的给予他们工作上的大力支持,为下田房村小组排忧解难,为新农村建设出谋划策。为真正做好挂钩工作,局领导多次带队深入下田房村小组,通过与村小组干部座谈和走访农户,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和需求,广泛听取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对下田房村小组的基本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并根据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工作计划和帮扶措施,努力为当地提供信息、资金等方面的服务,用实际行动帮助群众解决思想及生产、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确保了挂钩工作的顺利进行,作出了实实在在的工作。

(二)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确保新农村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援助条例》和《云南省法律援助办法》,正确引导社会贫、弱势群体和特殊案件当事人、上访人员通过法律程序、调解等综合手段解决纠纷,形成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平台,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补充的覆盖全县的法律援助维权网络。同时,发挥政法、政府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团组织在维护农村贫弱群众权益方面的行业优势,形成落实法律援助责任的联动机制,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全面协调发展。认真落实了法律援助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拓宽了司法救济渠道,为农民工、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开辟了“绿色通道”,组织指导律师参与处理涉法突出问题和,为涉法事项依法有效解决和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一年来,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2653次,共有5348人得到了法律服务,涉及7种民族。根据“四统一”原则,受理、审查、指派、承办刑事、民事法律援助案件58件,其中:提供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4件,已结案10件,未结案4件;申请民事法律援助案件44件,受理42件,不予受理2件;已结案35件,未结案7件。提供代书99件,装定整理档案卷宗47件,为群众挽回损失和取得利益74.03万元。深入辖区内1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检查、督促指导45次,并对2007年以来各站承办的案件进行了回访、座谈,特别对案件受援人对执行落实情况做了重点检查,共回访29件29人(2007年度辖区内承办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29件),案件回访率达100%,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满意率98%。发放了2376份法律援助联系卡和3000份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挂历。

(三)强化依法治理“龙头”意识,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

结合我县实际,积极创新工作理念,大胆改变工作方法,不断丰富工作载体,唱好部门戏、特色戏,全面实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活动,着力抓好了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让群众喜闻乐见、自觉参与、使群众在参与中得到教育和提高。

一是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活动。1、利用多媒体投影设备,精心组织了一系列集小品、歌舞和专题片为一体的DVD光盘法制文艺节目,在县城街心花园、县城中小学校和村委会及村小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社区(农村)的宣传活动,主要播映了《云南省“法治之春”文艺调演优秀节目荟萃》、《绿色的安宁》——云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题文艺片等一批法制题材节目,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2、深入10个乡镇、4个国营农场开展了大规模的法制宣传进农村(社区)教育活动,治理突出和治安混乱的村(寨)。悬挂反警示教育挂图,播映电影《自食其果》、《揭开“门徒会”骗局》、《花街》等反宣传影片。3、汇同其他部门深入勐捧镇,采用上街宣传、设立咨询台、图片展览、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进行科技周宣传活动。4、针对胶农与云林茶厂的矛盾纠纷,深入尚勇云林茶厂1队、2队、3队、4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坚持从提高自治水平入手,增强农民群众民主自治意识。提高农村的民主法治建设水平,增强村民的民主自治能力。在发展经济,开展科技、教育、文化建设的同时,重视和加强农村的民主法治建设,努力构建民主法治、管理有序的新秩序。在深入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学习教育的同时,深入推进“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引导农村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保障农民群众当家作主和依法自治的权利。2008年2月20日至3月5日,对全县10个乡镇4个社区落实“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检查组详细听取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并逐项检查了痕迹材料、查阅了台帐资料后,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实地指导,促进我县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深入健康地发展。在勐腊镇补蚌村委会创建的“民主法治村”,2008年11月被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民政厅授予“第三批省级民主法治村”荣誉称号。

三是开展送法律书籍进村(社区)活动。针对我县农村(社区)普法缺少法律书籍,特别是缺少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书籍,一定程度上给群众学法带来不便。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向各成员单位发出了开展“送法律书籍进村(社区)”活动的倡议,得到了各成员单位的积极响应,共捐赠了涉及《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涉农的各类法律书籍。为保证法律书籍得到有效的学习和使用,结合“法律进乡村(社区)”的主题活动,协助基层农村和社区建立法律图书室,并在此基础上,推动基层农村、社区与机关、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接对与互动,提高普法的实际效果。

一年来,我县司法行政共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670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22446份,举办法制讲座14期,发放《物权法》读本250余本,放映法制题材宣传教育、警示光碟25场,受教育群众144831人,捐赠各类法律书籍18776册(份)。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局无项目和资金,帮扶乏力,不能满足群众需要。

三、2009年度工作计划

(二)找准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性。充分结合实际,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明确新农村建设各个阶段的目标,坚持从实际出发,从解决农民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利益问题入手,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着力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实施新农村建设的近期目标和远期规划。

(二)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在抓好《法律援助条例》和典型案例宣传的同时,继续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

司法局工作计划篇(4)

一、抓基层基础建设,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础

1、全面推进省级“现代化文明司法所”的创建工作,争取年内50%的司法所达到省级现代化文明司法所的标准。

2、积极推进凤翔街道、滨江街道两个司法所的建设工作,做到人员、编制、办公场地、办公设备四落实。

3、积极推进区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中心建设。

4、对各镇7个司法所的门窗进行维护、更换、喷漆,外墙改造等工作。

二、抓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

5、以党员干部的群众路线教育为契机,抓好各党支部的改选、党员发展和优秀党员评选工作。

6、加强干部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干部参加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业务培训,鼓励干部参加各种形式的在职教育,不断提升业务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

三、抓法制宣传和法制创建工作,不断增强全区公民的法律意识

7、继续深入开展“3·15”、“6·26”、“12·4”等特定日期和重要节假日的专题法制宣传活动。

8、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抓好青少年、领导干部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工作,年内开展2次全区副科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辖区各中小学校开展2次以上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在流动人口相对密集的中山路和朱云路新增两个法制宣传栏。

9、抓好民主法制示范村的创建工作,力争在三门坡镇和云龙镇各创建1个省级民主法制示范村。

四、抓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0、抓好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案件的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开展1次全区调解档案评选活动,推动全区人民调解档案规范化管理。

11、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和“公调对接”机制体制,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交通事故等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五、抓特殊人群的管理教育工作,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12、加强联系与沟通,牵手爱心企业,争取在海府地区新建两家“特殊人群过渡性帮扶基地”,努力扩大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率。

13、加强与人事部门协调,争取举办一期特殊人员就业技能培训。

14、开展一次全区性的刑释解教人员摸排工作,切实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心理、生产生活、婚姻家庭、就业等情况。

六、抓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司法局工作计划篇(5)

今年以来,我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紧紧依靠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责,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努力营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和公平和谐的社会环境。1-6月份,全县共受理调解2526件,调解成功2443件,成功率96.7%,非正常死亡案件38件,全部得到有效化解;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88人,累计期满解除社区矫正对象219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622人,警告12人次;全县7家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859件,其中刑事156件,民事(经济)578件,行政15件,非诉讼81件,其他29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共374件,其中民事案件239件,刑事案件133件,公证2件,接待来访、来电920余人次。

(一)创载体,增强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的实效性

1、打造“微平台、大普法、润万家”普法品牌。以“微平台、大普法”活动为载体,深入实施“六五”普法,建立首家普法信息资料库,充分利用短信、微博、远教平台等新型媒体,以简单易读、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拓展宣传面,增强实效性。对整理的5000条普法短信分三个层次进行发送:一是领导干部层面通过“普法手机报”进行发送;二是“二代表一委员”层面通过局短信平台进行发送;三是农村村民层面通过村务短信通进行发送,确保覆盖人数达15万人以上。同时在司法微博开设“微普法”专题,真正把普法的单向灌输关系变为双向互动关系。此项活动在6月份全面启动,目前局短信平台已发送信息量达5000余条。

2、组建重点工程“法律服务团”。整合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工作职能,助推重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目前,与福溪街道一起成立了“始丰湖公园法律服务团”,开展试点工作。下发了《县司法局关于在“三改一拆”行动中认真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同志要充分认识在“三改一拆”行动中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以土地管理、城乡规划等为重点的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化解“三改一拆”行动实施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在接待当事人有关涉及“三改一拆”法律咨询时,明确违法建筑不受法律保护,积极说服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3、开展“保民生、促和谐、法律援助大行动”。推进法律援助“六零”服务,完善援助网络建设,建立劳动局、林特局、公安看守所等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在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开设法律援助工作窗口,为群众就近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初审法律援助申请等服务。组建“名律师法律援助团”、“青年精英律师法律援助团”、“法律援助志愿团”等三大法律援助团队,集中开展大型法律咨询和专项法律援助活动,为困难群众提供专业贴心的法律援助服务。完善“12348”服务热线,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针对一些复杂疑难的法律问题,承诺三日内一定给予回复。

(二)强基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按照《省星级规范化司法所考评办法》,开展创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工作,努力使全县基层司法所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基础装备水平明显提升,司法所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4月份,我局在福溪街道召开了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会,今年确保7个所创建成功,到2015年,全县三星级以上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达标率达到100%。

2、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深化。按照市局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重大不稳定问题摸排化解活动,对土地征用、村务财务民主化管理等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而可能引发的问题,做到了主动参与,提前排查,巩固形成矛盾减少在源头、纠纷发现在苗头、小事化解在村头、大事控制在镇头的“四头工作法”。依托县联合调解中心,部署开展“流动调解进乡村”活动,以“流动调解庭”等形式,组织调解员进乡村、进社区,切实化解一批影响较大的矛盾纠纷,以示范调解促进农村调解工作规范化。加强行业调委会建设,充实完善调解人才库,制定调解员分类培训计划,首期调解员培训班已于五月下旬举办。完善联动机制,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建立健全反应灵敏的预警机制、条块结合排查机制、多管齐下的联动机制、高效规范的处置机制,全面推行警调、诉调、检调、政调及访调“横向五联”衔接机制,切实把纠纷解决在基层。

3、社区矫正模式不断创新。编写《社区矫正实务手册》,进一步规范入矫、在矫、解矫三个阶段各个环节工作的具体操作流程。联合社区矫正志愿者进行定期走访,创建社区矫正对象定位手机抽查工作机制,安排专人不定时开展电话抽查,强化“人机结合”监控。5月中下旬由局领导带队对15个司法所的服刑人员突击、限时、集中点名点验,到场率97.3%。新编写200条社区矫正警示短信,时刻提醒矫正对象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组织矫正对象参加森林防火等公益劳动和集中教育活动,6月初对58名犯非法经营、信用卡诈骗罪的服刑人员开展了分类集中教育。开设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发放免息创业贷款,完成过渡安置工作。今年以来,累计技能培训57人次,就业(就学)指导95人次,成功安置社区矫正对象27名

(三)重提升,增强司法行政队伍战斗力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订《县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坚持与各项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2、开展“党员党性教育日”活动。开设司法讲坛,以“每月一课”形式,组织开展“三看三比”活动,加强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廉洁自律和转作风教育,加强业务培训,激发广大干警“实绩论英雄,大干争上游”的激情。

3、开展“律师形象提升年”活动。围绕“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这一律师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采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等措施,提高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水平,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律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

二、下半年工作的思路

(一)基层工作抓重点

1、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固本强基”工程,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公开招录补足司法所缺额人员,努力使司法行政机关与司法所形成上下协调、运行有序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开展“对标”创建活动,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司法所实战能力。

2、深化大调解体系建设。完善“纵向五级、横向五联”的大调解工作体系,积极探索公调联动工作机制,尝试设立我县首个警民联动调解室。进一步充实调解人才库,落实调解员分类培训机制。深化“十佳人民调解委员会”、“首席调解员”、“金牌调解员”评选工作,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进一步调动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进一步完善五调联动机制的同时,下半年人民调解的工作重心是夯实人民调解自身基础,以创新谋发展,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向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以有效缓解政府综治工作压力,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为目标,突破传统模式,全力打造一批以“和合”为统一品牌的具有专业调解水平的专职人民调解室,通过吸收民间组织、民间力量参与社会矛盾调处,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3、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依法履行司法行政社区矫正执法主体和工作主体职责,进一步深化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法律化建设。加强对重点矫正对象的管控,层层落实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失控和再犯罪,确保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二)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创特色

1、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出台《民主法治村(社区)动态管理办法》,引导基层自治组织进一步健全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提升“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质量,在申报的基础上争取新增市级“民主法治村”3家、省级1家。

2、抓实“法律六进”活动。以“学法学分制”和“一季一法”来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工作;筹划“法律农村千里行”和“流动大舞台”法制文艺演出,与县文化馆合排合演了法制文艺一台戏,从7月开始到各乡镇(街道)进行巡回演出。

3、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依托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窗口化”、“一条龙”、“一站式”的法律服务,真正把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成为司法行政机关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窗口”。深化法律援助工作,通过“一推进”、“二完善”、“三落实”、“四优化”、“五行动”,真正实现“应援尽援”。继续完善律师陪同各级领导接待制度;严格执行农村法律顾问考核奖惩办法,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公益性法律服务。

(三)队伍建设新进展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深入基层、融入群众,在感同身受中不断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切实做到公正廉洁执法、依法诚信执业、热情服务群众。

司法局工作计划篇(6)

一、为全面贯彻落实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三官四员”进村(居)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提升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能力和人民群众对本系统的满意度。县司法局将在全县开展人民调解员、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进村(居)工作,选调人民调解员、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共计80多名奔赴全县291个村(居)委会,为广大人民群众近距离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及时帮助人民群众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各种矛盾纠纷和涉法涉诉问题充分展现本系统的法律服务资源优势,使基层民调网络的进一步健全,基层法律服务的进一步深入,律师、公证工作的社会效益进一步明显,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社会进一步和谐稳定,人民进一步安居乐业。

二、举行机关效能建设暨政法干警大走访座谈会,广泛征求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对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管理、监督、指导全县的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在本县设立的律师机构。管理和指导全县的人民调解工作和组织网络建设,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以及司法助理员工作。管理、监督、指导全县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管理和指导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三、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能援则援”、“应援尽援”,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和“打不起官司”的问题,确保困难群众依法获得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最大限度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目标,降法律援助申请准入门槛,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放宽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执行,对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农民工按2倍执行。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农民工在劳务方面或返乡创业、就业因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导致利益受到损害,农民因购买种子、化肥、农药、饲料等质量低劣产品导致经济损失以及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在人身财产权益等方面受到损害的事项,纳入援助范围。整合全县法律援助专职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和社团法律援助组织的工作人员等法律援助资源,加大办案力度,做到“贫者必援、弱者必帮、残者必助”。在工程实施中,我局还做到领导亲自挂帅,任务层层分解,县、乡(镇)、村(居)三级法律援助网络联动,简化申请程序,创新工作机制。保障了法律援助好事好办、实事实办的效果。

四、协管和指导全县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法律咨询专线电话(**)。

司法局工作计划篇(7)

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

一是开展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及证明类事项清理工作。对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系统清理,县政府各部门同步清理自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经过清理,拟废止1件,拟修改4件。对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进行清理,本次拟清理取消申请材料涉及12个单位323项,直接取消非必要的申请材料56项,已通过内部数据共享及申请人承诺、部门核实等方式取消81项,剩余186项待实现数据共享后取消。二是落实述法制度。对接县委组织部开展了年终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述法活动,印发了《关于201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县管干部年度考核的通知》,首次将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述法纳入述职内容。三是强化考核考评。2019年度法治责任落实工作共考核了75家单位和部门。四是部署工作任务。召开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办公室第三次会议和执法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文件,安排部署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依法治县工作任务。

(二)强化依法行政工作

强化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范围。二是开展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共评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300余件。三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上半年,已开展2020年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组织全县180多名暂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培训考试,目前已全部通过专门法律知识考试,正在进行通用法律知识考试报名工作。

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梳理全县行政裁决事项,公布县政府部门行政裁决事项清单(第一批),切实推进行政裁决工作,积极履行裁决职责,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加强合法性审查,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凡是未经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提交县政府会议研究,未经集体研究通过的,不得公开。5月,邀请市司法局政策法规科科长来县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专题培训,县直单位负责人及法制审核人员近200人参加培训。

(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召开“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推进会,组织全县30余个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组重点成员单位和部分乡镇参加会议,部署了各单位和乡镇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对照验收指标体系,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档案资料整理。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建立了由县四套班子领导牵头,县普法讲师团成员全程参与的宣讲工作机制,县四套班子领导分赴联系乡镇开展宣讲活动,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法治宣讲活动30余场次。

多形式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抓住普法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重点法律、法规、规章和党内法规等宣传工作。共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赠送《宪法》、《国家安全法》和各类法治宣传资料2000多本。县司法局组织“映山红遍漫山岭法治护航伴你行”专项行动,开展法治宣传、执法监督、法律服务、人民调解进进景区活动。

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申报创建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申报创建县第五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活动。

开拓“互联网+法治”新渠道。发挥“一网两微”宣传优势,继续开播《法治》、《法治之声》,办好普法,推进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各类渠道的法治元素进驻。上半年,“法治之声”栏目已录制12期,开播11期,广大听众反映良好;“法治”栏目1期。

(四)全力做好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

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上半年,全县各类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14次,发现隐患522件并予以消除,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20件,成功调处1818件,成功率达99%。一是规范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制定2020年度人民调解员培训计划,为全县65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统一制发了工作证,推行专职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二是落实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对全县2019年度乡(镇)、村(社区)两级调解组织以及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制作的人民调解口头、书面卷宗采取互评互查方式进行审核,发放个案补贴509880元。

加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上半年累计接收84名社区矫正对象,累计解除矫正91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97人,手机定位179人,提请撤销缓刑2人、提请治安管理处罚4人、给予警告5人,居住地变更协商18人。一是加强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管控。经过排查共梳理重点社区矫正对象10名,均已落实局领导联系、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包片、司法所定人的“二级包案”责任制,管控率达到100%;顺利解矫3名涉恶社区矫正对象和1名精神障碍社区矫正对象,并做好安置帮教衔接工作。二是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监管措施。严格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各项环节,加强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的考勤考核工作,开展社区矫正巡查点验活动,上半年,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对全县24个司法所共195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突击抽查点验教育;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定位监管,我县手机定位率和定位成功率均达90%以上。三是落实对社区矫正对象社会适应性帮扶。落实承包田3人次、落实社会保险5人次、指导就业或就学37人次。完成21名社区矫正对象的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四是充分利用社区矫正服务专业社工力量。购买社工7名,开展集中教育学习10场次、心理健康讲座3场次、受教育社区矫正对象达300人次,为2名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咨询。五是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制定《社区矫正法》学习方案,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加省厅组织的学法培训视频会议、参加省厅社区矫正法在线学习,同时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社区矫正法》,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社区矫正法》有奖竞答。六是加强与公检法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共享。向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通报社区矫正对象《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知书》84人。七是构建“1334”社区矫正工作新格局。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加强信息化工作,上半年已提交社区矫正案例5篇、每月向市局推送5条社区矫正信息,信息全部被市局采用、被省厅采用9篇,被法制网等外网平台采用5篇。

切实抓好安置帮教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在册安置帮教对象946名,帮教率达100%,就业安置率达90%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一是加强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建设。强化全国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常态化应用,实现服刑人员信息核查率、回执率达到100%。上半年,我县通过该系统共计核查人员73人。二是不断推进远程探视工作。联合村(社区)工作人员,将远程帮教会见系统的作用宣传到每一名服刑在教人员家属。上半年,我县远程探视申请75次,探视成功41次。

(五)持续增强公共法律服务基础力量

加强司法所建设。一是谋划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根据省、市要求,实施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2020—2022年)行动计划,印发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督促各司法所启动实施提档升级三年行动。二是完成司法所形象识别系统建设。上半年,全县24个司法所(办)全部完成形象识别建设。三是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上半年,开展业务培训4次,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

拓展服务平台全覆盖。一是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县建立了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4个乡镇(开发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229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覆盖率达100%。二是完善网络服务平台。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项目全部在12348法网店铺上线并产品,群众可自行注册账号,根据需求选择自助式服务、电商式服务和互动式服务,实现足不出户即可获得法律服务。深入乡村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将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乡村倾斜。上半年,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解答群众来访咨询218次,全县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以及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共解答群众来访咨询1927人次。

增强服务水平专业化。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加快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落实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全年法律援助案件目标任务760件,截止目前,已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87件,完成率50.9%,已办结法律援助案件共344件,结案率88.9%,解答法律咨询和接待群众来访1000余人次。一是落实民生工程。争取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的重视和支持,落实法律援助工作经费,进一步提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法律援助的积极性;适度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做到“应援尽援”;做好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加大农民工、残疾人、贫困人口、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对案件结构和承办人员结构进行适度调整,加强对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业务指导,开展值班律师法律业务培训,对值班律师实行动态化管理;法律援助经费由局单设科目,做到专款专用,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及时足额合规发放。三是完善便民措施。在新城区建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并投入使用,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应用,开展在线咨询、在线申请和在线投诉,畅通网上服务渠道;推进全案全员全流程应用,法律援助中心及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实现案件即办即录、谁办谁录、全流程应用;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规范化建设。四是深入开展宣传。发放《法律援助服务手册》、法律援助明白纸、宣传页、便民联系卡1500余份,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城乡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相关政策。

提升律师工作水平。截止目前,全县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801件,担任法律顾问39家,解答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全县基层服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234件,担任法律顾问32家,解答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一是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素质。二是推进律师制度改革。推进律师三项改革试点工作,目前我县律师三项改革试点工作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总体部署,序时推进。三是组织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引导律师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组织律师开展学雷锋、妇女维权、助残日等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活动期间,20多名律师走进社区(乡村)、学校、企业,解答群众咨询500余人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800余份。

(六)着力加强党的建设工作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印发《2020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2020年政工工作计划》,上半年,党组中心组学习6次,组织全局干部参加省厅举办的司法行政大讲堂2次,11人次参加县委组织部和上级举办的理论学习等培训班,开展特色党日活动6次;开展“三个以案”专项警示教育,制定方案,分别召开全县司法行政干部和全县律师管理工作动员会议,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十多十缺”专题检视整改活动。制订下发关于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中开展“十多十缺”检视整改活动的通知》;出台《县司法局作风效能建设督查办法》,下发作风效能处理决定2期。

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局党组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督促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联系支部党建工作;抓党员发展工作,有发展入党积极分子3人,发展对象1人,预备党员1人,党总支新接收党组织关系转接2人;抓好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机关支部党员均按时缴纳党费;抓好非公党建工作,坚持“”正常开展,持续开展“三个以案”专题警示教育,签订了《律师诚信执业承诺书》;每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门前三包”活动,经常性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文明单位进小区、党员进社区活动。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舆论引导,加强全系统突发舆情处置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组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微信群、县普法QQ群,利用各类宣传载体扩大司法行政工作影响力。截止目前,共计报送577条信息,其中被中国法治新闻网、中国法治等国家级网站采用113条;被省司法厅、农网等省级网站采用32条;被市司法局、新闻网等市级网站采用38条;被县人民政府、文明网等县级网站采用21条。

(七)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能力

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今年上半年共组织帮扶干部走访贫困户7次,帮助贫困户销售农产品6万余元。

做好疫情防控维稳工作。一是开展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印发《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明白纸1万份,实行企业防疫联络员制度,选派212名防疫联络员,派驻到全县140家企业、72个项目建设工地进行复工复产帮扶,同步开展“送法进企业”法治宣传活动;人民调解员充分利用基层调解微信群、qq群等线上载体,及时掌握疫情矛盾纠纷线索,通过微信视频及时化解矛盾纠纷30余件。二是做好疫情期间特殊人员管理工作。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在抗击疫情中有1人无偿献血300毫升,4人捐款计14700元,参与志愿者服务8人计200余工作日;接收2名假释社区矫正对象,与监狱进行对接,确认其经过危险性评估、体检、测温、核酸检测等且材料完备,排除没有任何感染的因素后,与监狱警察当面无缝对接,将防疫风险降到最低;将县外返回的刑释人员作为重点帮教对象,加强与防疫部门协作,全力协助做好对其居家隔离14天等工作,确保帮教的刑释人员“零疫情”“零感染”。

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上半年,召开党组会2次,中心组学习会4次,工作安排部署会1次,局领导多次前往梅山、开发区等司法所(办)专题调研、指导专项斗争开展;各司法所开展法治讲座5场次、节点活动12场次、进校宣传14场次、入户座谈宣讲15场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向市局报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好干警、好经验、好事迹材料及典型案例各4篇,向县扫黑办、县公安局移交线索1条;汇总统计涉及扫黑除恶行业整治的“三书一函”情况,针对收到的3份检察建议书和2份司法建议书,逐一分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制定下发《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律师累计涉黑涉恶刑事案件69件,办结51件,未办结18件;将扫黑除恶知识融入社区矫正对象日常学习教育中,集中开展教育12场次,发放宣传单页300余份,社区矫正对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晓率达100%;在册涉恶社区矫正对象1名,已纳入重点人员管理。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落实招商引资责任,成立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上半年新引进金元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吸汽猫桌面空气净化器、N95口罩生产项目,目前上企业均在县内完成了注册公司等事宜,预计下半年投入生产。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完善依法治县工作规划,推进“三组一办”工作信息互通,加大重点工作督察考核;召开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要求,细化目标任务,措施落实,开展综合类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确保通过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目标验收评估;抓好《县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落实情况、推进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情况。

(二)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强化法治文化建设,做好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三)创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加强调解员能力建设,开展行政调解专题调研,研究制定行政调解指导性意见,健全行政调解制度,统筹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

(四)做好特殊人群管理教育工作。一是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推进县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加快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开展“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深入推进“1334”工作新格局。二是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推进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工作落实,持续打造“黄丝带帮教行动”品牌。

(五)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做好城乡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的实施工作,抓好重点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标准化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站点设施建设,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站点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建立健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六)持续推进司法所工作。启动实施提档升级三年行动,开展省级示范司法所创建复评并指导各司法所开展市级示范司法所创建工作,探索建立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的司法所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七)强化党建工作。持续抓好“三个以案”主题教育工作;突出抓好支部规范化建设;履行新时代党建工作责任,探索创新“党建+”司法行政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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