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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投资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2-02-09 06:04:23

跨国投资论文

跨国投资论文篇(1)

在国家大力支持和推动下,我国在实施“走出去”战略上取得了可喜成绩。截至2004年年底,我国累计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368.2亿美元;对外承包工程累计完成营业额1140.28亿美元,合同额1562.94亿美元;对外劳务合作累计完成营业额308.2亿美元,合同额361.1亿美元,累计派出各类劳务人员319.3万人。为了进一步扩大成绩,对中国企业跨国投资的理论进行研究,将有利于更好地实施“走出去”战略。为了更好的说明,本文将“走出去”的理论探讨主要放在对外的直接投资上。

一、现有跨国公司理论的简评

现有的跨国公司理论,按其理论依据和分析方法可分为四种类型:第一种是以产业组织理论为基础的理论,如垄断优势论和寡占反应论;第二种是以贸易理论与工业区位理论相结合的理论,如产品生命周期论;第三种是内部化理论;第四种是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它们是各有其侧重面,有的是从产品的差别生产、垄断和要素市场角度出发,有的着重解释资本市场的不完善性,还有的是把研究重点放在公司内部的管理与决策过程上。主要有:

(一)垄断优势理论

这是由美国经济学家海默(S.H.Hymer)首先提出,后来经金德尔伯格(CP.Kindleberger)和凯夫斯(R.E.Caves)等美国经济学家的发展逐步形成了理论体系。垄断优势理论将不完全竞争理论引入国际直接投资领域,从不完全竞争出发研究国际直接投资,从而突破了传统的研究方法,开创了一条研究国际直接投资的新思路。美国跨国公司进行国际直接投资基本上符合这一理论。该理论不足之处在于,它不能解释发达国家的一些没有垄断优势的中小企业近年来纷纷进行国际直接投资的行为,也不能解释经济发达国家之间相互投资的不断增加的现象,更不能解释发展中国家企业近来对外直接投资的现象。

(二)寡头垄断理论

1973年美国学者克尼克波克(F.T.Knickerboker)分析了美国、加拿大187家跨国公司的投资行为,提出了寡头垄断理论。寡头公司的主要目的不是利润最大化,而是获得相对的市场份额。寡头垄断竞争的结果必然引起直接投资。只要一个寡头企业在外国建立生产中间产品或原材料的子公司,其他寡头公司也不甘示弱,跟随而上。该理论用寡占反应行为较好地解释了经济发达国家之间相互投资的现象。对20世纪70年代美国、加拿大出现的“蜂拥效应”进行了论证,说明寡头企业之间存在一种既竞争又依存的关系。但它还是不能解释发展中国家对外投资增加的现象,也不能解释没有垄断优势的中小企业对外投资增加的现象。其适用范围也有局限性。

(三)产品生命周期理论

二战后,美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增长,美国经济学家雷蒙德•弗农(RaymondVernon)对美国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进行了实证研究。1966年他在《产品周期中的国际投资与国际贸易》一文中指出,美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与产品生命周期有密切关系。产品生命周期理论是以垄断优势理论为基础的,只是它更强调跨国公司在对外投资的同时,也应注重投资国所拥有的相对技术优势。不过该理论也有一些局限性。它所解释的投资区位的变化只适用于当时美国跨国公司,而并非普遍规律。这反映了国际投资发展的变化要比产品生命周期更为复杂。

(四)内部化理论

这是英国经济学家巴克利(P.J.Buckley)和卡森(M.Casson)在1976年提出的。该理论的起因是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不断扩大。为什么跨国公司不利用现存的世界市场同其他国家的企业实行一定的国际分工开展贸易,而是另辟蹊径,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建立企业的内部市场,利用内部贸易来配置资源呢?巴克利和卡森通过对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进行分析研究,逐步建立了内部化理论。该理论发展了垄断优势的理论,并将国际贸易同国际投资结合起来。它强调把各种垄断优势加以综合利用。还较好地解释了企业为什么将知识产品放在内部市场转让而不在外部市场转让的原因,解释了跨国公司从原材料采集到加工制造等生产过程内部化的原因,说明了跨国公司水平一体化和垂直一体化的由来。不过,内部化理论也存在缺陷,例如对企业为什么到国外投资及投资的地理区位没有做出解释。

(五)区位优势理论

这是艾沙德(WaLterLsard)教授提出的。该理论是对直接投资理论的发展,它不仅解释了投资者为什么到国外投资的原因,而且还对投资的地理位置做出了较好的回答。

(六)国际生产折衷理论

该理论的奠基人是英国经济学家约翰•邓宁(JohnHarryBunning),起因是二战后出现的各种国际直接投资理论存在的局限性,这些理论都只是从某个角度对国际直接投资进行解释,没有普遍性。从1973年起,他运用折衷主义的方法对各种国际直接投资理论进行概括性和综合性的分析,将垄断优势理论,内部化理论和区位优势理论三者结合起来形成国际生产折衷理论。邓宁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与前面所讲的各种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相比,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它是针对经济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行为而提出的,适用范围仍然不够广,仍不能很好地解释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

(七)比较优势理论

20世纪70年代以前流行的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主要是以美国跨国公司为研究对象,这些理论不能很好地解释日本的对外直接投资问题。日本小岛清教授根据日本当时对外投资的情况,提出了新的理论——“边际产业扩张论”,也称为比较优势理论。该理论是根据双方国家的比较优势来解释对外直接投资的,因而是一种宏观理论,它很好地反映了当时日本对外投资的特点。它比较适合新兴工业化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直接投资。但也存在不足:它否定了垄断因素在直接投资中的作用,回避了发达国家通过对外直接投资维护不合理的国际分工格局的后果。

对以上理论的简评,说明了这些理论基本上是在分析西方跨国公司的基础上形成的,也说明了探讨适合中国企业“走出去”理论的重要性。如何从理论上来解释或用什么样的理论来指导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行为呢?比如,先走到哪里,用什么方式进行等等,均需要在理论上弄清楚。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指导“走出去”的行动。

二、对中国企业跨国投资的理论探讨

笔者认为,通过说明资本整合与市场的关系,能奠定中国企业“走出去”理论的基础。对企业来讲,资本整合与市场的关系就是如何运用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本文在此用“资本整合”来代替“资源”,是为了更好地说明资本为什么要向外移动,即对外投资,也就是“走出去”。

(一)对资本整合的说明

资本整合实际上就是资本运作的过程。一个企业或企业家的资本整合力的高低,决定他的资本运作成败。资本整合受主客观两方面的限制,主观受资本运作水平高低的限制,客观受当地投资环境的限制。在资本整合中,影响资本移动的主要受当地投资环境的限制。某地的投资环境差,必然导致资本整合向投资环境好的地方流动。在此要强调的是,资本整合环境的好坏,包含多种内容,除了常讲的软环境和硬环境外,还包括各种资源、配套设施等等。资本整合常常受到客观投资环境的限制。比如,某种矿产资源的供给不足,即使从主观上来讲企业自身的资本整合很强,但也无法进行下去。因此,在国内受到投资环境的限制,必然就会导致资本整合向国外寻找移动的机会。

(二)对市场的说明

市场是反映资本整合效果的晴雨表,资本整合的好坏最终均要在市场上体现出来。市场由于本身的限制,它对资本整合提供有效支持的能力是有大小之分的。它对有的资本整合可以提供有效的支持,但对有的资本整合就不能提供有效的支持。在市场不能提供有效支持的情况下,会导致资本整合向国外市场移动。比如,国内某资本整合的产物具有很强的优势,但国内市场不能继续支持,要继续发挥该资本整合的优势,必须向外发展;再如,某资本整合的产物在国内市场已经没有多大优势时,但在国外市场仍然有优势,为了延长资本整合产物的生命,该资本整合也会向外寻找移动的机会。

(三)我国企业资本整合向外移动的三种主要原因和模式

1、国内市场与资本整合向外移动结合型。这种情况是国内市场可以提供有效的支持,但资本整合在国内受到投资环境的限制(主要是资源上的限制),只好到国外去资本整合,从而导致了“走出去”。具体讲,这是为了国内市场而导致资本整合向国外移动的方式。由于国内市场能提供有效的支持,这种方式的重点是在国外进行新的资本整合。在这种方式下,就要在国外寻找那些是资本整合环境好但市场不能提供有效支持的国家和地区。比如,澳大利亚的铁矿,那里的资本整合环境好,但当地市场对铁矿不能提供有效的支持。再如,文莱的石油,同样是这样的条件。这种方式的主要目的,是寻求国外的资源来弥补我国资源的不足。因此,在进行该类型投资时,一定要注意被投资国的国情。现在,所有国家对不可再生的资源均有一定的规定,往往会因为国家法律限制或人民感情等问题而导致投资受挫。

2、资本整合向外移动与国外市场结合型。这种情况与前面那种相反,是国内市场不能提供有效的支持,但国内资本整合力很强的情况下发生的。由于国内市场不能提供有效支持,为了继续扩大或延长资本整合的优势,从而导致了“走出去”。具体讲,这是为了国外市场而导致资本整合向国外移动的方式。在这种方式下,就要在国外寻找那些资本整合条件好,并且市场能提供有效支持的国家和地区。在这种类型的投资中,当地国家的政策或享受的政策有时会产生强大的力量,会导致向好或向坏的方向发展。当地提供非常优惠的引资政策,可以吸引外资的进入,特别是能享受别国一些优惠政策时更是如此。比如,欧美在纺织品上给柬埔寨很多优惠政策,尽管柬埔寨当时的投资环境并不好,但是导致大量的外资进入,建立了许多制衣厂。

3、资本整合向外移动与研发结合型。这种方式是为了利用国外更好的投资环境,重点是放在研究&开发上。比如,我国家电企业,有的就在日本设立了研发中心,可以充分利用当地更有利的条件从事研发活动,包括更好地利用该国的人力资源。该类型合作还可以有效地利用时间空间。比如,一汽与欧美合作,利用时差将某种设计分三地进行,中国设计8小时,欧洲设立8小时,美国设计8小时,一天就可以干完在本国需要3天才能完成的设计工作。

(四)国家因素对资本整合向外移动的影响

现在,除了很少数的自由贸易区外,绝大多数国家在外经贸上都有一定的限制,主要采取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形式进行。尽管世界建立了WTO的机制,但是这些限制或多或少依然存在。国家因素有时会对资本整合的外向移动会有更大的刺激。也许正式因为有了这些限制,才导致资本整合向这些国家移动,从而避开这些限制进入该国市场。但是,有的限制会对资本外向移动形成障碍。比如,像美国从政治上考虑,可能对中国公司收购该国的石油公司设立障碍。因此,与我国关系好的国家,特别是与我国建立了自由贸易区协定的国家,将是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首选。多利用当地的优惠政策,尽量在其特区、开发区等有优惠政策的地方投资建厂,对资本整合是有利的。另外,投资管理本地化对以上3种资本移动均重要,这有利于在国外进行资本整合的成功。

(五)针对性地选择已有的跨国公司理论来指导“走出去”,有利于更好地在国外资本整合

1、利用小岛清教授的“边际产业扩张论”和产品周期论,可以把那些在我国已经处于边际的产业或生产设施转到能延长其生命的国家去。

2、现在的国际市场是相对垄断的市场,如何运用垄断或寡占的理论去获得更稳定的效益是只得思考的。

3、谢宁教授认为,如果企业有垄断优势,而没有区位优势和内部化优势,那么它只能将其垄断优势外部化,即向其他企业转让其垄断优势。如果企业拥有垄断优势和内部化优势,而没有区位优势,那么它只能在国内扩大投资,不能到国外去进行直接投资,只能通过扩大产品出口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只有当企业同时拥有垄断优势、区位优势、内部化优势才能到国外进行直接投资。垄断优势是国际直接投资的基础,区位优势是降低国际直接投资成本的前提条件,内部化优势是获取国际直接投资利润的保证。中国企业要“走出去”,就要练就好这三项基本功。

4、利用区位优势理论,就能较好地在已经与我国达成自由贸易协议的地区开展“走出去”活动。比如,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就可以运用该理论的有关内容来指导“走出去”。

5、待到国外设点多了的时候,就可以运用内部化理论来获得内部分工化的效益。

以上说明,正是资本整合与市场的关系在两国之间均出现了不平衡,导致了资本整合从一国向另一国移动。因此,可以将这种分析概括为“资本整合与市场的双不平衡论”。最后要强调的是,不管用什么理论来指导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行为,“平等互利,合作共赢”是中国企业始终要坚持的一项原则。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走出去”的长期稳定良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叶京生主编《新编国际经济合作教材》,立信会计出版社2004年9月版。

跨国投资论文篇(2)

《2002年世界投资报告》中显示2001年全球范围内的国际直接投资总值为7350亿美元,而跨国并购总值为5940亿美元(虽然无论是国际直接投资还是跨国并购的总值都比2000年有相当大的下降,但跨国并购在国际直接投资中的主体地位却并没有动摇)。UNCTAD(联合国贸发会议)于2002年10月24日公布了全球直接投资的预测数字,预计2002年全球国际直接投资额为5340亿美元(比2001年下降27%),但由于中国持续推动企业结构调整和市场开放,以及由加入WTO所带来的促进作用,国际直接投资会继续流入到中国的技术含量高的制造业以及服务行业。预计中国吸收的国际直接投资会达到500亿美元,从而成为世界上国际直接投资的最大流入国(美国预计2002年流入国际直接投资440亿美元)。但是应该看到,由于我国政策的限制,国际直接投资进入我国一般都是采用新设投资的方式,《2002年世界投资报告》中显示,2001年我国吸收了468.8亿美元的国际直接投资,但只有不到5%是通过跨国并购的方式进入我国的,其余的都是采用新设投资方式。

从2002年11月3日开始后不到10天内,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和《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等三个重要文件。这些文件和证监会此前已经的《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和《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相结合,使得我国资本市场的开放领域形成了从入世协议框架下的证券业和基金业的开放,到外资直接参与国有产权和非流通股权的并购转让市场,再到允许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直接投资A股市场等渐次展开的全方位开放局面,我国资本市场的每一个环节和组成部分基本上为外资的进入建立了政策通道。

UNCTAD(2000)认为以下几种因素可以解释跨国公司对跨国并购的偏好:一是跨国并购可以获得东道国的战略性资产,如商标、特许经营权、专利、专有技术以及当地的分销渠道等;二是直接到海外去并购资产可以迅速地渗透到当地的市场,这样可以在跨国公司激烈的争夺海外市场的竞争中抢得先机。总之,东道国的资产对跨国公司而言具有超越其自身内在价值之上的更为特殊的策略价值。因为它使跨国公司在对东道国的产品市场的争夺中处于一个更加有利的地位,这种策略价值显然是新设投资所不具备的。

跨国公司对华投资有两种方法可供选择,即跨国并购和新设投资,而跨国并购日益成为一种流行的对外投资方式而受到更多跨国公司的青睐。面对日趋增多的跨国公司在华并购行为,那么就需要了解这两种投资方式本身到底有什么不同?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本文构建了一个模型对此进行解释。

二、模型分析

在本部分构建的模型一方面揭示了国内资产较高的战略价值是购并产生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又证明了国内资产的战略价值越高,参与并购的跨国企业的利益反而越小,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开放经济条件下均衡的所有权结构问题。

(一)基本假设

假设东道国H的某一产品市场上在最初的封闭经济条件下只有一个企业d在供给产品。企业d拥有的经营性资产定义为。现在这一市场开始对外开放,这可能是因为国内需求增加了,国内供给不足以满足需求,或者政府缔结了关于投资自由化的合约,或者是因为跨国直接投资的交易成本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大大降低了,还可能是由于产品生命周期理论的作用。总之,现在跨国并购或新设投资是可行的。我们还假设在世界市场上有m>1个相似的跨国企业。现在它们都可以在H国直接投资。可以预见,在市场完全开放后国内均衡的所有权结构有两种可能:一是国内资产被某一跨国企业所购并,同时其它跨国企业选择新设投资或产品出口等方式进入东道国市场,我们定义这种所有权结构为k[m];二是国内资产仍由国内企业经营,所有跨国企业都只能选择新设投资或产品出口等方式进入,定义这种所有权结构为k[d]。向量k[,m]或k[d]如下式所示:

附图

以(1)式为例,向量中第一个因子代表国内企业拥有的资产。因为跨国并购已经发生,所以国内企业拥有的资产为零。第二个因子表示并购了国内资产的跨国企业在东道国所拥有的资产,参数α>0表明跨国企业和国内企业在运用这些资产的效率上是有区别的。其余的因子显示了没有并购成功的跨国企业的情况。其中N[m]家跨国企业通过新设投资进入东道国市场,投资量分别为k[,G]。剩下的M-N[m]-1家跨国企业选择出口方式,从而在东道国没有直接投资。

当所有权结构为k[m]时,分别定义π[,d](k[m])、π[,A](k[m])、π[,G](k[m])和π[,E](k[m])为国内企业、并购企业、新设企业和出口企业的利润。类似地,当所有权结构为k[d]时,分别定义π[,d](k[d])、π[,G](k[d])、π[,E](k[d])、为国内企业、新设企业和出口企业的利润。均衡的产品市场有以下三个基本的假设和特征:

附图

假设1表明不论跨国购并是否发生,只要新设投资的企业越来越多,企业的利润就越来越校这个假设的合理性在于新设投资增加了东道国市场的供给,压低了产品价格,从而使东道国各类企业的利润被摊保

在假设2中出口的利润设定为零。之所以这样假设是因为东道国可能实施关税保护,使出口贸易无力可图。相对而言,并购或新设投资由于绕开了贸易壁垒,可以获得正的利润。这也是直接投资的一个基本动机。另外,跨国购并发生后,国内企业丧失了经营性资产,从而无法再获得利益,即π[,d](k[m])=0。

假设3中,参数α其实代表了跨国企业使用国内资产的效率。α越大,跨国企业使用的效率越高。α>0是因为跨国企业会将自身的优势和国内资产的优势结合起来,并产生互补效应,从而创造出更大的价值。比如将跨国公司的管理经验、专有技术和东道国既有的分销渠

道、品牌优势相融合,就可以产生更多的利润。所以假设。同时,这种并购又会给新设投资进入者以更大的挑战,削弱新设投资的竞争优势,减少其预期收益,即。另外,如果并购没有发生,这种互补效应就不存在,即。

上述假设和其它的一些相关性研究是相符的。如Farell和Shapiro(1996)证明了在古诺模型下,一个母公司增加投资会增加自身的利润并减少竞争者的利润。在上述假设中,互补效应a越大,并购企业的资本存量的值越大。

(二)新设投资

现在考虑跨国公司新设投资的利润。当某一跨国公司没能购并到国内资产附图时,它只能以固定成本G在东道国新设投资。从假设2中可以看到,在东道国H新设投资和跨国并购都是有区位优势的。然而,成功的新设投资企业的数量N[1]也是有限的。

这首先是由于新设投资的风险。正如文献回顾中提到的,新设投资者缺乏对东道国市场的了解和竞争优势。定义成功的新设投资的可能性为p[1]。其次,东道国的市场容量也是有限的,就如假设1所表明的,过多地进入东道国市场会减少既有企业的利润。因此,成功的新设投资的数量N[1]的临界值是:

附图

同时,成功的新设投资的可能性p[1]可定义为:

附图

(三)跨国并购

由于国内资产重要的战略价值,跨国并购将会在M个跨国公司之间引发竞价竞争。为了讨论方便,假设并购过程采取拍卖的形式。M个跨国企业对国内资产同时投标,国内企业既可以接受投标,也可以拒绝。如果第i个跨国公司的投标价格是b[,i],则向量b=(b[,1],。b[,2],…,b[,m])∈R[m]为一个投标集合。如果不止一个跨国企业的投标被接受,那么出价最高者将购并得到国内资产;如果几个投标价格是相同的,则这些跨国企业有相同的机会并购成功。总之,整个购并过程是一个非占优纯策略下的纳什均衡。

为了简化讨论,假设国内企业d不能去并购跨国企业。这可能是因为国内企业财务实力不够或者缺少运营大型跨国企业的经验。还假设跨国企业相互之间不会有并购发生,这样假设是考虑到跨国企业之间的利润已经平均化,而且跨国并购要得到各国政府当局的政策允许。

跨国并购的过程就是各个跨国企业对国内资产的估价过程。的价格A存在三种可能,即:

附图

V[,mm]是存在竞争性并购条件下,跨国企业对的估价。即如果某一跨国企业没有并购,将为其它跨国企业所购并。由于假设M个跨国企业都是相似的,因此V[,mm]是这种情形下任一跨国公司对的估价。V[,mm]是一个机会成本的概念,即V[,mm]是没有并购成功的跨国企业对国内资产所愿意支付的价格。V[,mm]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并购成功后可以获得的预期利润,二是如果并购不成功而采取新设进入时可能获得的利润。当具有很高的战略价值从而并购成功后预期利润很高时,V[,mm]会相应增加;同时根据假设3,如果的战略价值很高,当并购没有成功时,转而采取新设进入可能获得的利润就会大大减少。两方面作用的结果是,如果的战略价值很高,或者说并购后产生的互补效应很强,那么并购价格将相当高昂,它甚至超过了并购所能带来的利润的增加。实质上,高昂的并购价格来自于战略性资产的负的外部效应。

V[,md]是非竞争性并购条件下,跨国企业对的估价。即如果跨国企业并没有并购,则将为国内企业继续持有。V[,md]和V[,mm]的区别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如果某一跨国企业并购没有成功,它新设进入的利润将有所不同,因为国内企业和跨国企业使用的效率是不同的;二是新设进入在并购发生和没有发生时成功的可能性不同,这一点已由(7)式揭示。

V[,d]是没有并购发生时资产的价格,因为(4)式中已假设π[,d](k[m])=0,所以V[,d]就是国内企业持有时所能获得的利润。

对的三种不同的估价可以组成6种排列组合,由表1所示的6个不等式表示。

表1对企业经营资产的不同估价所组成的组合

不等式定义

I[,1]V[,mm]>V[,md]>V[,d]

I[,2]V[,mm]>V[,d]>V[,md]

I[,3]V[,md]>V[,mm]>V[,d]

I[,4]V[,md]>V[,d]>V[,mm]

I[,5]V[,d]>V[,mm]>V[,md]

I[,6]V[,d]>V[,md]>V[,mm]

在上述6种排列组合情形中,跨国并购可能会发生,也可能不会发生。这是跨国企业和国内企业之间,以及跨国企业相互之间的一个博弈过程。博弈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是并购或新设投资后跨国企业所能获得的净利润。分别用Ⅱ[,A]、Ⅱ[,G]、Ⅱ[,d]来定义并购后跨国企业的净利润、新设投资的跨国企业的净利润以及国内企业的净利润,因此有:

附图

博弈的结果将决定均衡的所有权结构(EquilibriumOwnershipStructure,EOS),这个结果实际上是非占优纯策略下的纳什均衡。该纳什均衡可用表2表示。

表2跨国公司与东道国企业以及跨国公司之间的博弈均衡

附图

表2揭示了不同情况下的均衡所有权结构,以及并购企业、新设企业和国内企业各自的净利润。由表可见,在I[,1]、I[,3]、I[,4]成立时,跨国并购一定会发生,只是并购价格以及各参与方的净利润有所不同。在I[,5]、I[,6]成立时,跨国并购不会发生,国内企业将继续持有自己的资产。当I[,2]成立时,并购可能发生,也可能不会发生,这主要取决于跨国企业对国内资产的战略价值的认识。根据这个纳什均衡,还可以推导出一个重要定理(定理1),即如果国内资产的战略价值足够高,那么跨国并购就一定会发生(证明略)。

三、跨国并购和新设投资的盈利性分析bsp;(一)跨国并购的盈利性分析

上述定理反映,国内资产战略价值α的高低是跨国并购是否发生的主导因素,但对高战略价值资产的并购并不等于会有高的盈利。如果只有一个跨国企业参与并购,那么的战略价值越高,则并购后的盈利越大。但在竞争性并购条件下,情况却截然相反。有如下定理:

定理1:当跨国并购为竞争性并购时,国内资产的战略价值越高,并购后跨国企业的净利润可能越校证明:设E(Ⅱ[,NA])为竞争性并购条件下,新设投资者的预期净利润,则参与并购的跨国企业的净利润可以表述为:

附图

由(14)式可以看出,参与并购的跨国企业的净利润就是竞争性并购条件下新设投资者的预期利润。本来,国内资产的战略性价值越高,并购企业所能获得的利润也越大。但并购的净利润还需减去购买国内资产所支付的价格A。它是参与并购的竞争者们愿意支付的价格,也是随着并购资产的战略性价值α的增加而递增的,所以抵消了并购者利润的增加。结果并购者的净利润表现为新设投资者的预期利润。

有三种效应可以用来说明定理2,第一种效应是产品市场的竞争效应。在(14)式中,假设p[m]是外生的,即国内资产的战略性价值α的变化并不会对新设投资的盈利可能性p[m]产生任何影响。因此,对(14)式求偏导数:

附图

产品市场的竞争效应为负数说明了国内资产的战略性价值越大,并购者的净利润反而越小,因为竞争性并购下并购者的净利润等于新设投资者的净利润。它说明如果国内资产战略价值越大,新设投资者在产品市场上遭受的竞争压力也越大,其净利润自然也越校在这里,产生了负的外部效应。

第二种效应称作投资价值效应,它和第三种效应“进入竞争效应”都假设新设进入盈利的可能性p[m]是内生的,随着国内资产的战略性价值α的变化而变化。因为E(Ⅱ[,NA])=p[m]Ⅱ[,G],所以:

E(Ⅱ[,NA])=p[m](Ⅱ[,G](N[m]+N[m])-Ⅱ[,G](Nm]))+p[m]Ⅱ[,6](N[m]+N[m])(16)

投资价值效应和进入竞争效应分别由(16)式的前后两个因子表示。由假设3(5式)已经知道,的战略价值越高,新设进入盈利的可能性越小,所以p[m]/α是个负数,也即进入竞争效应为负。另一方面,的战略价值越高,成功的新设进入者就越少。由假设1(3式)知道,国内市场的竞争者越少,竞争就越趋缓和,竞争者的净利润就越多,因此投资价值效应为正。

总之,当p[m]外生时,国内资产的战略价值越大,跨国企业(不论是并购者或新设进入者)的净利润就越校这是由于竞争性的跨国并购造成的外部效应所导致的结果。当p[m]与α相关时,产品市场竞争的效应和进入竞争效应为负数,投资价值效应是正数,所以当α增大时,跨国企业(不论并购者或新设进入者)的净利润可能增大,也可能减少。

(二)新设投资的盈利性分析

如果某个跨国企业想通过直接投资方式进入东道国的市场,而跨国并购又没能成功,新设投资是另一种可供选择的方式。但新设投资面临着不能成功的风险。本文已经提出了不能成功的两个理由:一是新设投资者缺乏对东道国市场专有知识的认识;二是新设投资者在东道国市场上面临着跨国并购企业和其它新设投资企业的竞争,这些因素都阻碍了新设投资企业的成功。这些额外的风险也使成功的新设投资者要求得到更多的净利润。于是有下面的定理:

定理3:如果跨国并购已经发生,那么新设投资成功的跨国企业在东道国获得的净利润不会低于跨国并购企业在东道国获取的净利润。证明:由表2可知,当I[,1]、I[,2]、I[,3]或I[,4]成立时,跨国并购才会发生。

附图

综上所述,当I[,1]、I[,2]、I[,3]或I[,4]成立时,Ⅱ[,G]>Ⅱ[,A]。即跨国并购发生时,成功的新设进入者要比跨国并购者获取更高的净利润。如果国内资产的并购价格由国内企业和某个跨国企业单独协商决定,则跨国并购与新设投资相比是有利可图的。但当若干个跨国企业对国内战略性资产同时竞价时,国内资产的价格在竞价中被高估了。在均衡的并购价格处,跨国企业中的并购者和非并购者的预期利润都是相等的。然而,考虑到新设投资的风险,成功的新设投资者将获得更高的净利润,这实质上是一种风险溢价。

四、跨国并购对股票市场的影响

跨国并购引起并购企业和目标企业股价的异常变化已经有大量的实证研究。这些研究通常观察并购发生那一时点之前和之后一段时间(如几个星期)并购企业和目标企业股价的反常变化。股价变化代表了资产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者对跨国并购的评价和今后盈利性的预期。如Scherer和Ross(1990)在大量实证研究之后得出结论:跨国并购使目标企业的股价上扬,股东获利;而并购企业的股票价格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

这里试图对此现象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假设股票市场是完善而有效率的,市场投资者是理性且信息充分的,即股价波动大致反映了企业目前的经营状况和未来的盈利预期。那么,就可以用跨国并购后双方企业净利润的变化来解释股价的波动。即当净利润增加时,股价也随之上升;当净利润减少时,股价也下降;当净利润不可预测时,股价也无序波动。跨国并购对并购双方股价理论上的影响可总结如表3所示。

表3跨国并购对并购双方股价理论上的影响

附图

在第1栏中,国内企业并购发生后的股价在理论上应高于并购发生前的股价。这是因为并购价格A≥V[,d]。对国内战略性资产的竞价竞争抬高了国内资产的价格,使其高于国内资产的内在价值,并且这份租金被国内企业获取了。

在第2栏中,并购发生后跨国企业的净利润用Ⅱ[,A](k[m])表示。假如并购没有发生,该跨国企业的净利润可表示为:E(Ⅱ[,c](k[d]))=p[d](π

[,G](k[d])-G)。当I[,3]或I[,4]成立时,可以证明Ⅱ[,A](k[m])>E(Ⅱ[,G](k[d])),即并购增加了跨国企业的净利润,从而相应提高了其股票价格。相反,当I[,1]或Ⅱ[,2]成立时,Ⅱ[,A](k[m])<E(Ⅱ[,G](k[d])),并购产生的负的外部效应使并购的净利润大大降低,甚至低于没有发生并购时跨国企业新设投资的净利润,从而使跨国企业在并购后股价反而下跌。

在第3栏中,我们将跨国并购企业的股价和新设投资跨国企业的股价相比较。前面已经讨论过,竞价竞争使跨国并购企业的净利润和新设投资企业的预期净利润相等,即Ⅱ[,A](k[m])=E(Ⅱ[,G](k[m])),所以并购并不会使跨国企业的股价相对于新设投资者发生变化。值得注意的是,在I[,4]的条件下,由于跨国并购企业承担了跨国并购的成本,所以净利润比新设投资者有所减少,股价理论上应该下降。

在第4栏中,跨国并购企业的股价始终低于成功的新设投资企业的股价。定理3中我们已经证明了成功的新设投资者的净利润要高于跨国并购企业的净利润,又考虑到证券市场上投资者的理性和股价将大致反映企业盈利,所以结论是成立的。

五、结论

本文对跨国并购和新设投资这两种直接投资方式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比较。

首先论证了跨国并购为什么会发生。我们以为这主要是因为国内资产所具有的战略性价值,即跨国公司将自己的优势资产和东道国国内资产相结合时,会产生一种互补效应,从而迅速增强跨国并购企业在东道国市场的竞争力,定理2就明确提出:当国内资产的战略性价值足够高时,跨国并购就一定会发生,这从一个侧面揭示出跨国并购的必然性。本文还把这种互补效应用参数α来明确表示,并揭示了当α变化时对并购双方以及新设投资者收益的影响。

其次,我们还论证了跨国并购发生的条件以及在不同条件下并购的价格;论证了各种可能性下均衡的所有权结构以及并购双方、新设投资者的收益分配等。结果发现,由于各个跨国企业对国内资产的竞价竞争,国内资产的价格会提升到高于或大大高于其内在价值的高价。这种溢价作为一种经济租,被国内资产的所有者占有了。并购成功的跨国企业并没有比新设投资者多享受到什么额外好处,而且,国内资产的战略性价值越高,由于激烈竞争所带来的不利的外部效应,直接投资者的净利润还会越来越低,同时,我们把这种结果分解为三种效应,并分别讨论了它们对参与并购的跨国企业的影响。

最后,我们还用跨国并购带来的各利益相关者的净利润的变化去分析完善而理性的证券市场上的股价变化,并恰当地解释了跨国并购对证券市场的实际影响:即为什么跨国并购会提高目标企业的股票价格,而对并购企业的股价影响是不确定的。这是因为在跨国并购中,目标企业由于竞价竞争而实实在在地获得了一份资产溢价,而并购企业在并购后获得的净利润在不同条件下,以及针对不同的参照系而言,其变化是无序的和不一致的。

当然,我们对现实世界中跨国并购的解释受到一些假设条件的制约。比如,笔者假设跨国企业在综合实力、信息获取以及议价等方面都是对称的,至少是大致相当的。这种近乎于完全的自由竞争的假设可能脱离了实际。又如,本文中假设新设投资有不成功的风险,并用这种风险溢价解释成功的新设投资者将获得比跨国并购者更高的利润。然而,跨国并购也是有风险的,比如对资产战略价值的评价,对东道国市场前景的预期,以及不同的企业文化是否能成功融合等。当然,如果这种风险与前者相比足够小,那么本文的结论将仍然成立。

收稿日期:200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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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投资论文篇(3)

当代世界经济发展中,直接投资越来越成为经济国际化与全球化的主要驱动力。国际直接投资的一般含义是指,居民(含自然人和法人)以一定生产要素投入到另一国并相应获取管理权的一种跨国投资活动。其核心内容体现在:(1)生产要素的跨国流动。生产要素,可以是有形要素,也可以是公司品牌、管理技能等无形资产。(2)投资方拥有足够的经营管理权。关于服务业对外投资的界定比较复杂。一些服务业的跨国投资行为可以使用传统的股权控制定义进行界定,如跨国银行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贸易服务公司在国外设立办事处等。但有许多服务业的跨国投资过程,难以实现或不宜使用股权控制模式。在这种情况下,实践中区分服务业直接投资与服务贸易的标准主要是:直接投资利润收入来源于外国股权所带来的收益(与服务贸易的不同在于,服务贸易仅与接受服务者支付的销售额、佣金、使用费有关)。(注:卢进勇等:《国际服务贸易与跨国公司》,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31页。)按这一标准,可以将许可证和管理合同等服务业广泛使用的投资方式包括在直接投资的范围内。因为这类方式虽然不涉及控股权,也没有实施交易内部化,但由于其收入是以国外被许可方或管理合同买主利润收入的百分比计算的,所以应算作服务业直接投资。

服务领域国际直接投资的发展与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是相一致的。20世纪70年代初,服务业只占世界对外直接投资总量的1/4,这之前,国际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原材料、其他初级产品,以及以资源为基础的制造业领域。80年代以后,服务业的跨国直接投资不断升温,跨国投资逐渐成为服务业国际竞争的一种主要形式,在全球跨国投资总额中所占份额日益增多。联合国跨国公司中心《1993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1970年,发达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中,第二产业占首要地位,其份额达45.2%,第三产业(即服务业)只占31.4%;1985年,在服务产业领域的对外直接投资已达42.8%,超过第二产业的38.7%;到1990年,服务产业的对外直接投资超过了一、二产业的总和,达50.1%。发达国家服务产业所接受的外国直接投资,1970年仅为23.7%,1990年达到了48.4%。相比较来说,流入发展中国家的外国直接投资,主要是在第二产业。服务产业领域的投资,从1970年到1990年只从23.5%增加到29.5%。说明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发展阶段的局限,服务产业的对外开放和国际化过程明显慢于发达国家。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服务领域的国际直接投资在全球直接投资总额中一直呈占据半壁江山以上的格局。

在服务业跨国投资的发展中,一个突出特点就是跨国并购的大发展,成为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尤其是20世纪如年代以来,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促使全球经济结构调整和竞争加剧,也促进着全球服务市场的整合和服务业跨国公司之间的并购和重组,跨国并购浪潮一浪高过一浪。《2000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全球外国直接投资已由1998年的6000亿美元上升到1999年的8655亿美元,一年增长三成,跨国并购额由1998年的4800亿美元上升到7200亿美元。表1是1987-1999年全球跨国并购以收购方计的产业和部门结构情况。

表11987-1999年全球跨国并购的产业和部门结构(收购方)单位:百万美元

附图

资料来源:联合国跨国公司中心《2000年世界投资报告》(英文版),第251页

表中数据显示,服务产业的跨国并购在全球跨国并购中的份额在不断上升,1987年所占比重为30.57%,1990年上升为45.44%,1999年高达55.76%。服务产业的跨国并购的主要部门是信息、金融等极具增长潜力的产业,而且正向跨行业并购演变。在1999年,金融业的并购占全球并购的份额为23.22%,占服务业内部的比重达到41.65%,运输、仓储及通讯部门在1999年的并购业绩也不俗,并购额占到全球总额的16.49%,占服务业内部的29.58%。

二、服务业跨国投资快速增长的原因

服务业跨国投资的发展,是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增强、全球国际直接投资总量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发生的。毫无疑问,制造业企业跨国投资的发展,需要更多地依赖贸易、金融、通讯、运输等生产的支持,对服务业跨国投资产生拉动作用。然而,更重要的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服务产业发展中技术与制度变革合力的推动。

第一,发达国家国内服务管制制度变革的影响。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经济出现严重的“滞涨”,西方经济理论界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自由主义经济思潮的重新崛起,强调政府放松管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重新成为占主导地位的经济思想。同时,微观理论层面,有关政府管制理论以及自然垄断产业理论研究的新进展,促进了西方国家在金融、电信、邮政、交通运输等服务领域大规模的管制变革。放松产业进入管制,打破垄断,促进竞争,是管制变革的中心内容。进入管制的放松,开始是对国内企业,然后是对国外企业,由此使服务业出现了放松管制与大规模企业兼并相互影响的两股潮流,促进了发达国家之间服务业投资规模的迅速扩大。以电信业为例,1991年底,英国国内电讯开始有限竞争,1996年6月英国解除国际长途垄断,12月第一个对外彻底开放电讯市场。短短几年内,英国开出150多个电讯经营许可证,1996年底开出44个外国公司许可证。1996年所有欧盟成员国加瑞士和挪威决定在1998年元旦,全面开放电讯市场。现在许多国家,不但在长话和增值业务等部门已经引入竞争,在本地网层次上,数网竞争也被允许。

第二,服务贸易自由化国际性制度安排的推进。服务业所包含的产业门类非常广泛,其中许多涉及国家、国家经济安全、社会就业等问题,因此在“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之前,服务业一直没有纳入全球贸易自由化体系之内。服务贸易自由化问题,在1986年成为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新议题,其最终成果是《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达成与生效。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服务贸易的内容包含4个方面,即过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其中商业存在方式就涉及市场准入与跨国直接投资。《服务贸易总协定》扩大了全球贸易体制的涵盖领域,初步形成了制订规则、组织谈判、解决争端三位一体的全球服务贸易协调与管理体系,对降低或消除各成员方对外国资本的进入壁垒,推进服务业国际投资,起着相当大的作用。

第三,信息技术的发展,导致服务企业组织管理成本的降低和规模经济边界的拓展,同时也促进了服务企业跨国投资方式的变革。20世纪80年代以来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的突破性进展,为许多服务活动的跨国交易创造了可能性。服务企业的信息化管理,从根本上改变了收集、处理、利用信息的方式,也对决策和响应速度提出了新的要求,从而导致组织形式的巨大变革,原来的金字塔型的结构,向扁平化的“动态网络”结构发展。一方面,计算机系统取代中层监督控制部门的大量职能,加强了决策层和执行层的直接沟通,使中层管理的作用大为降低,从而减少了管理层次和信息失真,削减了机构规模,提高了管理效率,这是企业规模向国际化扩张的重要条件。

服务企业的国际化网络拓展有很多方式,除了传统的在国外建立分支机构、股权合作等方式外,20世纪90年代以来,非股权合作方式更为流行,如特许经营、管理合同等方式。这些方式可以让公司的“特殊资产”声誉、品牌形象、积累的经验等,实现更好的增值。如大多数连锁旅馆或连锁餐饮业都采取了以公司网络方式运行的特许连锁制。这种关系更灵活和成本更低的合同形式,使公司得以在世界范围充分发挥他们的特殊才能,同时集中全力实现“人格化”产品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并做到更好地监督与品牌形象紧密相关的服务质量。从技术手段看,信息技术的发展,给大企业和银行提供了更多的在全球范围内监督其资产发展状况和加强在全球运作的可能。电子信息网络使大公司可以更好地通过一体化管理节省交易费用和减少与这些费用有关的办公费用。

第四,服务产业的特性决定了跨国直接投资对服务业国际化扩张的重要性。随着发达国家服务产业进入壁垒的取消或放松,一些大的服务性公司为了赢得更多的市场份额,致力于建立国际化生产网络,越来越多的服务企业成为全球性企业。这一方面是由于服务营销的特性所要求,在服务生产与消费过程中,很多情况下,需要与顾客有着密切关系和直接接触,因而对外投资在争夺和占领市场方面具有特殊地位;另一方面相当多服务部门具有网络型产业的特征,如电信、交通运输以及金融等,规模报酬递增明显,即生产规模越大,单位产品的成本就越小。正如弗朗索瓦·沙奈在《资本全球化》一书中所指出:“一个公司必须削减或最大程度减少尚处于分割状态的、本质上不完善的世界市场上进行交换和面对面直接管理带来的交易成本,这一能力直接受制于对某一国际网络的控制。有了这种控制,公司就可以进一步把地方化优势同公司本身的优势结合起来。”(注:弗郎索瓦·沙奈:《资本全球化》,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第207页。)

三、服务业跨国投资发展对世界经济的影响

服务产业跨国投资的发展对世界经济产生着多重效应。

1.对全球服务产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这主要从3个方面表现出来:一是促进全球服务产业的资源优化配置与重组,从而扩大各国服务产业发展的市场空间,各国服务企业可以在规模经营和国际化经营的基础上,增加服务产品的生产和供给。二是加剧各国服务业竞争,竞争直接带来产业效率的提高,促进服务企业的生产和交易成本下降以及消费者福利的增进。同时也促进着服务方式创新、服务质量的提高。航空运输和某些电信服务的价格大幅度下降就是全球服务市场竞争加剧的直接成果。三是有利于新技术、新产品、新的管理方法在全球的扩散。

以电信业为例,1990-1995年,短短6年时间,全世界国际长途通讯时间从333亿分钟增加到680亿分钟,翻了一番多。(注:资料来源:国际电信联盟(ITU),转引自刘吉等《信息化与知识经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27页。)金融服务竞争产生的发展与效率提高效应也很明显。经合组织银行经营情况统计表明,大部分国家银行的工资开支占总收入的比重下降了,营业费用与总收入相比也下降了。如美国互助储蓄银行,在1979-1984年间,工资开支占总收入的比例为69%,1990-1992年间,这一比例已大幅度下降为28%;日本大型商业银行,工资开支占总收入的比例,普遍从1979-1984年的40%,下降到1990-1992年的30%。英国商业银行这一项目的比例,也从1979-1984年的45%下降为1990-1992年的37%。这是竞争促进成本下降的效应。(注:BankProfitability,OECD,转引自张汉林《强国之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58页。)同时证券市场的交易费用也趋于下降。如表2所示。

表2伦敦股票交易市场平均佣金率变化

附图

资料来源:伦敦股票交易所。转引自张汉林《强国之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60页

2.加剧了全球服务业的市场整合与企业重组,在相当多的领域,大型服务跨国公司的垄断地位越来越强,呈现出寡头结盟垄断的局面。从行业分析看,金融与信息业的市场与企业整合尤为激烈。通过跨国投资与兼并,大型或超大型金融垄断企业不断在竞争中产生,金融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出现此消彼长的格局。1990年,按资产额排列的全球第一、第二名的银行是日本第一劝业银行和富士银行;1999年,全球第一、第二的位置已经为美国的花旗银行和美洲银行所取代。(注:[美]《机构投资》杂志,网址:http//,2000年1月17日。)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银行并购事件数不胜数。1998年4月6日,美国花旗银行与旅行者银行公司合并为花旗集团,合并后的花旗集团资产总额近7000亿美元,超过了当时占据第一位的东京三菱银行。在业务范围上,花旗集团涉足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投资业等金融业的所有领域,能够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金融超市服务。规模的巨型化已成为银行业经营的一种趋势。

电信、传媒业的并购,近年来最著名的是,2000年美国在线收购时代-华纳,成为美国历史上乃至世界上最大的一宗兼并案。两家公司合并之后,成为一家集电视、电影、杂志和因特网为一体的超级媒体公司,它将时代华纳旗下的世界级大众传播、娱乐、新闻及先进的宽带传输系统与美国在线的互联网产业及基础设施(包括商标、网上社区、电子商务)紧密结合在一起,在行业内形成强大的竞争优势。

服务领域跨国投资与并购的发展,使服务跨国公司得到快速发展。在美国《财富》杂志每年一度的“全球500强”评比中,服务业公司在绝对数量和相对比重上都有了较大的增长,其所占比重超过了工业、农业跨国公司份额的总和。1999年所占比重达到61.2%(见表3)。

表3服务业公司在“全球500强”中的比重(%)

附图

资料来源:根据《财富》“全球500”强资料整理

3.服务产业国际投资成为推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重要力量。从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历史来看,服务产业的国际化或全球化的发展晚于农业与工业的全球化发展进程,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服务贸易与服务业国际投资增长,意味国际资本在农业、工业和服务业3个产业领域向国际市场全面渗透。服务业的跨国投资发展,不仅是经济全球化的主要内容,而且成了促进全球化的重要条件。

通过服务业的国际投资,在全球范围形成一个更大的服务交易网络,这有助于跨国公司内部分工和专业化的进一步发展,以提高他们的竞争力。例如,全球化中国际竞争的加剧,使制造业需要更为廉价而又可靠的连结全球的通讯和运输网络以维持出口业绩;同时,由于更短的产品生命周期和“及时”生产的采用,国外厂商购买产品对时间的要求日益紧迫,只有高效率的通信与运输系统才能满足这种要求。

服务业的国际化经营,促进了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在更大范围、更多层面上的扩张,带给更多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机会。以电信、运输和金融服务业为代表的现代服务技术的进步,已卓有成效地降低了国际服务链的相对成本,跨国生产所需的最小规模变得越来越小,使得不同生产规模的厂商都可以利用国际服务链进行高效分散的生产,更多的企业参与跨国化的生产经营活动。全球跨国公司数量的快速增长,就是一个明证。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的统计,1997年,世界跨国公司总数为53000家,1999年则达到63000家,是1970年7000多家的9倍。

4.进一步调整着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分工中的利益分配。服务业国际化经营促进了国际分工的深化,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首先是强化了它们的垂直分工,即发达国家高新技术制造业和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业与发展中国家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分工;同时,正在强化它们之间一种新的分工形式——加工工序与生产服务的分工。这使发展中国家在整个国际分工中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将导致世界财富向服务业竞争力强的发达国家进一步积聚。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生产服务与加工工序的分工中,发展中国家充当的是发达国家的生产加工基地,影响产品价值链的诸多重要的生产服务环节,如产品设计、新产品、新工艺开发和海外市场的拓展、原材料的采购供应、资金的筹集调度和财务控制等高附加价值的业务,都由发达国家掌握。这种分工,虽然能够为发展中国家带来就业、产出增加等效应,但在总体利益分配上,发展中国家只能分配到极少的一部分产品加工所得。而且作为发达国家制成品的生产加工基地,发展中国家还要付出环境恶化的代价。

在国内服务市场开放中,发展中国家虽然可以通过引进外资、外国先进技术促进服务业发展,但由于国内服务企业与跨国公司竞争力相差悬殊,本国服务企业的成长空间会受到严重挤压。同时,由于金融、通信、信息、数据处理等服务部门涉及国家、机密和安全,国家经济安全也会受到威胁。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发生,充分表明了金融开放与金融风险的关联性。特别是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发展,使全球置身于一个全球性的统一网络中,也在不断加大着发展中国家经济所面临的外来风险。需要正视的是,由市场开放所引发的外来风险的袭击,是目前发展中国家自身的管理与调控能力所难控制的。

四、若干启示

1.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以及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导致国际竞争的热点向服务经济领域转移,使服务产业成为许多国家直接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重要战略性产业。国际服务市场需求的高增长性、新型服务产品的高附加价值性以及服务产业对资本、信息、技术等关键生产要素控制的重要性,使它成为21世纪世界经济发展竞争的战略制高点。

跨国投资论文篇(4)

论文摘要:国有化风险是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目前已成为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活动中面临的最为突出的问题,国有化风险对投资国、东道国、跨国公司三者的关系都十分重大,直接影响到跨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资金流向、发展趋势以及全球性战略的实施。本文针对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中所面临的国有化风险进行分析 ,并在此基础上从投资国、东道国、跨国公司三个方面提出了防范国有化风险的途径和方法。 国有化风险是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自本世纪中叶以来,拉美及中东国家纷纷对跨国公司的海外子公司实行国有化,国有化由此成为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活动中面临的最为突出的问题。对于投资国来讲 ,国有化风险直接关系到跨国公司海外投资的安全性以及投资利益的保护,对于东道国来讲,国有化风险关系到东道国家对自然资源的主权,对于跨国公司来讲,直接关系到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资金流向、发展趋势以及全球性战略的实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本文拟就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中面临的国有化风险以及风险防范等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 一、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面临的国有化风险 所谓国有化是指一个主权国家依据其本国法律将原属于外国直接投资者所有的财产的全部或部分采取征用或类似的措施 ,使其转移到本国政府手中的强制性行为。 根据国家的主权原则 ,一个主权国家对其境内的外国投资者实行国有化,属于主权国家的国家行为,是一个国家主权的体现。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采取国有化措施是行使其对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的必然结果 ,是民族独立和解放的一种重要手段。东道国对外资实行国有化措施 ,已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承认和支持。联大1962年通过的《关于天然资源之永久主权宣言》规定:“收归国有、征收或征用应以公认为远较纯属本国或外国个人或私人利益为重要之公用事业、安全与国家利益等理由为根据。”联大1974年 通过的《各国经济权利义务宪章》第2条规定:“每个国家有权将外国财产的所有权收归国有、征收或转移 ……。”西方发达国家也被迫承认东道国的国有化权利,如1951年6月19日英国政府向伊朗政府递交的照会宣称:“陛下的政府代表自己和该公司承认伊朗石油工业国有化的原则。”1956年 8月在伦敦举行的苏伊士运河会议上,德国、英国和美国政府发布联合声明:“对埃及政府作为一个主权国家而享有充分的主权权利,包括对外国人的资产实行国有化不持任何异议。” 本世纪50年代以前,人们很少看到国有化的事例,但是,自本世纪60年代以后,发展中国家就出现了国有化的高潮。据统计,从50年代到70年代,100多个发展中国家中有半数以上的国家对外资实行了国有化,共发生了1954件国有化案件,其中50年代发生国有化412件,60年代为406件 ,70年代约1136件,可见国有化的步伐一再加快。从地区分布来看,亚洲为219件,中东为464件 ,非洲为826件 ,拉美为454件〔1〕。从行业分布来看 ,国有化的行业有半数以上集中在采矿、冶炼、石油、农业等部门。从国别来看 ,英美两国受国有化的影响最大,1960~1964年期间 ,在所有报道国有化的事例中 ,英国子公司半数以上主要分布在农业、银行业和保险业。70年代 ,美国子公司日益成为国有化的主要目标 ,受影响最大的是石油和采矿、分支银行、公用事业和运输业 ,大型子公司承受国有化的压力最大。就美国子公司看,资产超过 1亿美元的公司 ,其没收的比率比资产少于100万美元的小型子公司大50倍。1960年到1979年之间,在被国有化的342家美国子公司中,有158家发生在拉丁美洲,占46%,而52家被国有化的英国子公司中,则有419家发生在东南亚和撒哈拉以南的非洲〔2〕。尽管东道国实行国有化的权利在国际社会得到了普遍的承认 ,但问题在于东道国在实行国有化权利的同时是否应附加条件限制对此,西方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一直存在着尖锐 的对立。西方发达国家习惯上将国有化划分为两种:合法的国有化和违法的国有化。并且认为合法与违法的标准就是看国有化是否具备以下这些原则: 1.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即国有化必须符合公共目的或公共利益,许多国际条约中也把“公共目的”或“公共利益”作为征用合法性的要求。1962年联大通过的《关于天然资源之永久主权宣言》中规定征用要以“公用事业、安全或国家利益等理由为根据”。在许多国家的宪法里也有类似的规定。 2.符合法律程序的原则。国有化和征用必须遵守正当的法律程序 ,这也是国有化合法性的要求,否则,可能会涉及到国家责任。 3.不违反条约义务的原则。即国有化应受国际条约和国家承担的契约义务的限制 ,违反条约义务的国有化是非法的 ,这是“条约必须恪守”的国际法原则的具体体现。 4.支付公正补偿的原则。即把是否支付“公正”补偿作为判断国有化合法性的一个标准。 5.不歧视的原则。即国有化必须无不正当歧视 ,东道国在实行国有化时,必须对其境内所有的外资同等对待 ,不得对特定的某一国家的外资实行国有化,这是国家主权平等原则所要求的。 由于东道国的国有化事件严重威胁着跨国公司对外投资者的利益 ,同时也影响到东道国吸引外资的环境 ,因而从本世纪70年代以来 ,直接的、一次性的剥夺投资者的国有化,已为以间接的方式逐步影响投资者利益的间接国有化所取代 ,呈现出间接国有化即当地化的发展趋势。 由于东道国的国有化严重威胁了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安全 ,损害了其根本利益 ,因而成为对外直接投资政治风险中最主要的风险之一 ,国有化措施对投资安全和利益的影响还在于是否在国有化之后给予充分的补偿。国有化之后是否给予补偿?应给予何种补偿?补偿的根据何在 ?对此,国际社会存在着以下三种不同的观点和原则: 1.全部赔偿原则。即赫尔原则,这是美国国务卿赫尔 (Hull)在1938年提出来的,认为实行国有化的国家有义务以“充分、即时、有效”的方式对财产被国有化的外国投资者支付全部赔偿。这一原则是以私有财产不可侵犯为基础,以保护既得权益和反对不当得利为法律依据。 2.不予补偿的原则。东道国采取国有化措施之后,不存在对被征收财产的外国投资者进行补偿的国际法律义务,因而不必予以补偿。这一原则的主要根据是国家主权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既然国有化是东道国行使主权的行为,是一国主权范围内的事情 ,应由国内法决定,采取国有化措施是维护自己主权的权利,不应予以补偿。至于在一定情况下,基于外交政策的考虑或出于国际礼让,或其它外交上的原因,可给予一定补偿,但不是法律义务。 3.适当补偿的原则。这是发展中国家的学说和主张,比较符合实际。关于适当补偿原则的根据存在着分歧,发展中国家认为 ,这一原则的合理根据是公平互利原则和国家对其自然资源永久主权原则。在国有化补偿的实践中,一般都是采取适当补偿的原则,特别是通过“一揽子协议”(lumpSumExpreement)给予部分补偿 ,如伊朗征用美资石油公司,是补偿原金额的 1 0 % ,战后东欧国家国有化的补偿额都是部分补偿。我国在国有化的实践中也采取适当补偿的做法,如1979年中美政府达成的解决资产要求的协议中,我国同意支付8050万美元作为对解放初被国有化的美国资产的补偿,这只相当于被中国收归国有的美国总资产的41%〔3〕。 二、国有化风险的防范 跨国公司在对外直接投资中要保证投资的安全,必须对国有化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风险的防范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一)母国方面 跨国公司的母国为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提供的风险防范主要有: 第一,建立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保证制度。这是跨国公司母国为了保护与鼓励本国的 跨国公司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国内法制度建立这一制度的主要动机是通过对本国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的政治风险 (包括国有化风险 )提供法律保证 ,以达到促进本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增强本国国际竞争地位的目的。这种保证制度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 :一是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二是通过国内立法进行保护。 其一,一般来讲 ,各国的海外投资保证制度都对汇兑险、征收险和战乱险三种政治风险进行保险,由资金雄厚的有政治后盾的国营公司或政府机构充当承保人,并且一般只限于经东道国批准并符合母国对外经济政策的合格投资。 各国海外投资保证制度对投资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权利义务及其运作程序所作的规定基本相同,主要包括:(1)跨国公司向海外投资保险机构申请投保 ,经审查批准后,双方签订保险合同,投保人履行定期交纳保险费的义务。(2)一旦发生承保范围内的风险事故,由海外投资保险机构根据保险合同向海外投资者赔偿损失。(3)海外投资保险机构取得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者的所有权和请求权,向造成该项投资损失的东道国求偿。 其二,通过国内立法进行保证。如美国的《对外援助法》,日本的《输出保险法》等等。 第二,母国与东道国之间签订的保护投资的双边条约。母国为了对海外投资者面临的国有化风险提供保证,通常与东道国缔结双边投资条约,为国有化风险提供条约,使其成为两国政府的共同保证,以与其国内法的保证相互配合,加强其保证的效力。而东道国为了吸引外资,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也给外资以安全感。各国签订的双边投资条约中关于国有化的规定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关于国有化的方式;二是关于国有化的条件。几乎所有的双边投资条约都规定国有化必须遵守的某些条件,如公共利益、非歧视性、补偿和司法审查。如日本与埃及1977年的协议规定:缔约国各方国民和公司的投资和收益,在缔约地方的领土内不得实行征收、国有化、限制或具有相当于征收、国有化和限制效果的其他措施,除非符合下列条件: (1)该措施是为了公共目的采取的并符合正当法律;(2)该措施不是歧视性的;(3)给予及时、充分和有效的赔偿。荷兰、德国、美国、英国的样板条约都具有大致相同的规定。我国与外国签订的双边投资条约与上面的规定基本内容也是一致的。如我国与瑞典1 982年的投资协定第3条规定:“缔约任何一方对缔约另一方投资者在其境内的投资,只是为了公共利益,按照适当的法律程序,并给予补偿,方可实行征收或国有化,或采取任何类似的其他措施,补偿的目的,应使该投资者处于未被征收或国有化相同的财政地位。征收或国有化不应是歧视性的 ,补偿不应无故迟延,而且应是可兑换的,并可在缔约国领土间自由转移。”〔4〕 第三,母国通过参加多边条约和多边投资保险机构为对外直接投资提供国有化风险保证。 1985年世界银行年会通过的《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为对外直接投资的国有化风险提供了条约保证,该公约在其承保的险别中规定,该机构承保征收和类似措施的风险,即“由于东道国政府的责任,而采取的任何立法或行政措施,或懈怠行为,其作用为剥夺保权人对其投资的所有权或控制权,或剥夺其投资中产生的大量效益,政府为管理其境内的经济活动而通常采取普遍适用的非歧视措施不在此列”。 为了促进对外直接投资向发展中国家流动,世界银行1988年4月12日成立了多边投资保险机构。该机构的业务之一就是在“接受投资的国家的议会组织或政府剥夺投资人的所有权或应有的经济利益遇到风险时”,以及“对接受投资的国家政府取消合同投资者无处申诉,申诉被无故拖延和无法得到法律保障时”,“凡加入这一机构的国家其公民代表的法人机构可以申保,这一机构则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承保”〔5〕。 由于多边投资保证机构和保险机构承保对外直接投资国有化风险,因此,当跨国公司成为该公约或机构的成员之后,对外直接投资的国有化风险就可以在一 定程度上进行控制 ,国有化赔偿问题可能会成为国际求偿的对象 ,这样就为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的国有化风险提供了国际法上的保证,有利于促进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发展。多边投资担保机构作为一个全球性的国际组织,在控制对外直接投资的国有化风险、促进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方面是有重要的作用。 (二)东道国方面 防范东道国的国有化风险对跨国公司和东道国双方都有好处。对于跨国公司来说,可以获得更多的机会向利润丰厚的发展中国家投资,占领更大的市场 ,推行全球性战略 ;而对于东道国来说,可以从大量的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中,选择吸收高质量符合本国发展要求的投资 ,更好地利用和掌握外国资本中的先进技术,并且可以消除跨国公司和东道国之间的不信任感,有利于双方的友好合作,推动国际经济向前发展。 为了保护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合法权益,许多东道国都通过宪法或外资立法对国有化风险提供保证 ,明确规定只是在法律限定的条件下才实行征收或国有化,并给予补偿,以此来维护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安全,吸引外资,发展本国经济。关于国有化保证的国内立法,各国的实践均不相同。有的国家只通过宪法作出国有化保证。如印度宪法规定:“除非根据规定对取得资产给予赔偿外,对任何财产不得进行强制取得或征用。”埃塞俄比亚宪法规定 ,除非基于政府根据特别征用法所定条件发布的命令,并通过司法程序协商 ,确定支付公正补偿,对任何人的财产不得进行剥夺。墨西哥宪法规定:“除非为了公用并支付赔偿,不得征收私人财产。”阿根廷、马来西亚、菲律宾、南斯拉夫等国的宪法也明确规定 ,征收财产必须为了公共利益,通过法律手段和法定程序 ,并予以“公平”、“公正”或“充分”补偿。中国宪法第 1 8条规定:中国允许外国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依中国法律规定在中国投资及从事其他活动,它们的合法利益和权利受中国法律保护。 除了在宪法上的保证之外 ,许多国家还在其外资立法中对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提供保证,保证的范围通常还较为广泛。印度尼西亚外资法规定:“除非国家利益确实需要并且合乎法律规定,政府不得全面地取消外资企业的所有权,不得采取国有化和限制该企业经营管理权的措施。”在采取上述措施时,“政府有义务进行赔偿。赔偿金额、种类以及支付的方法,按国际法原则,在当事人之间协商解决。”埃及关于外国资本投资及自由贸易区法规定:“除通过合法程序,项目不得被收归国有或征用,投资也不得被没收、扣押和查封。”苏丹1980年的《鼓励投资法》规定:“除非为了公共利益,依据法律并对投资者支付公正补偿 ,不得实行国有化 ,补偿的价值是在国有化时对投资者的财产估价后的时价。”泰国1970年的《投资促进法》则保证不对所鼓励投资的企业的活动实行国有化。我国的外资立法对国有化也有规定,1986年颁布的《外资企业法》第5条规定:“国家对外资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外资企业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实行征收,并给予相应的补偿。”〔6〕 我国目前的国际投资保险制度不同于资本输出国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为了外国或港澳地区投资者在我国境内的投资面临的政治风险提供保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颁布了《外国投资保险(政治风险 )条例》,将外国投资的政治风险列为重要的财产保险内容,对于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投资的政治风险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三)跨国公司 从微观的视角来考察,对国有化风险进行防范时,跨国公司本身是最为关键的因素。跨国公司对国有化风险的防范可以三个阶段来进行,一是投资前期,二是投资中期,三是投资后期。不同阶段的风险防范的侧重点是不一样的。 1.投资前期阶段。 跨国公司在对外直接投资前期阶段,主要是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可行性研究,在研究的基础上,可以评估投资的风险程度并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跨国 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是对具体的对外投资项目所作的可行性分析,在进行对外直接投资时,首先要对东道国的投资环境进行分析 ,这是从宏观上对东道国的投资风险所作的可行性研究,在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国别评价报告”,说明东道国在国有化风险方面所具有的客观状况。 在“国别评价报告”中,在对国有化风险进行分析时,要注意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进 :第一 ,东道国国内法即外资立法中关于国有化风险的保证状况。第二 ,东道国与跨国公司母国是否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双边协定中是否有国有化风险的保证条款,保证的内容和范围如何。第三,东道国是否参加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是不是公约的成员国,是否承担公约所要求履行的国际法义务及其保证责任。投资前期阶段的风险防范的目的是将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尽可能避免风险,防患于未然。 2.投资中期阶段。 投资中期的风险防范主要是指跨国公司根据在其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种种严重影响投资安全性与收益性的事件与因素,随时采取调整措施,以保证对外直接投资目标的顺利实现。 在对外直接投资的过程中 ,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变化,会出现许多难以预料的情况,因此,跨国公司要建立起一套富有弹性的调整手段,具体办法有: 第一,投资主体的调整。即跨国公司采取与东道国当地政府或企业共同投资,建立合资企业,这是一种积极的调整手段,通过投资主体的分散从而使投资风险也分散,因为共同投资要求投资主体共负盈亏,共担风险。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采用这种方式可以将一部分风险转移到当地合资者身上,从而可以避免当地政府采取不利的政策,将风险分散。 第二,投资对象的调整。即跨国公司将投资的地域、行业、产品等分散化或多样化 ,这种调整方式的实际应用价值较大,如美国在东南亚的一家跨国公司,投资初期集中在油脂制造业,随着当地国有化呼声的高涨,该公司迅速将一部分投资转移到其他行业,从而避免了国有化的风险。 第三,投资方式的调整。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将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互换。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是常用的两种投资方式 ,前者以购买股份和成为合资企业投资者等形式投资,按资产产权比重定期分红,取得股息收;后者以银行信贷、企业、商业信用等方式投资,这可获得稳定的利润。当国有化风险增大时 ,跨国公司将股权出卖或转为银行信贷、母公司的买方信贷等债权形式;而当债务危机增大时 ,跨国公司又将其贷款转换为股份投资,这种转移尽管有一定困难,但可以减少风险。二是进行投资币种的转换,即跨国公司为了防范风险将其投资币种转换为当地货币。 第四,投资战略的调整。即跨国公司推行当地化的投资战略,增大跨国公司的当地化程度。本世纪70年代以来,许多发展中国家要求实行外国投资当地化,即“逐步国有化”,其结果实际上就是使一部分风险转移到“当地”,并使国有化风险大大降低。 第五,投资经营策略的调整。跨国公司在对外直接投资中,能否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及时地调整投资经营策略 ,直接关系到跨国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当跨国公司与当地政府发生冲突时,跨国公司应从长远利益出发,尽量与东道国保持友好的关系,宁可牺牲眼前利益,采取积极合作的政策,这有利于避免国有化的风险。 3.投资后期阶段。 当国有化风险严重危及跨国公司的生存,难以采取有效的措施时,只能从东道国撤退。抽回投资采取撤退的战略,必然会造成许多经济损失 ,应当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同时采取多种措施,尽可能地减少损失〔7〕。 注: 1〕〔3〕〔4〕〔6〕 参见姚梅镇主编:《比较外资法》,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9月第1版,第764、803~ 804、785、784页。 〔2〕 〔英〕尼尔·胡德和斯蒂芬·扬著、叶刚等译:《跨国公司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0年10月第 1版,第314~316页。 〔5〕 《人民日报》1988年4月25日第10版。 参见王东京:《国际投资论》,中国经济出版社1993年2月第1版,第203~209页。

跨国投资论文篇(5)

中图分类号:F8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594(2007)01―0047―04

收稿日期:2006―06―08

跨国公司投资越来越成为全球经济的普遍现象。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利用跨国公司投资来促进本国经济发展是引进外资的重要目的之一。国内外学者经验性研究表明,跨国公司投资对东道国国内投资的影响十分突出,具体表现为对东道国国内投资产生挤出效应、挤入效应或者中性效应。如果跨国公司投资导致国内总投资增加额小于跨国公司投资的增加额,甚至出现国内总投资的减少,说明跨国公司投资在一定程度上替代或挤出了国内投资,此时称跨国公司投资产生了挤出效应;与之相反,如果跨国公司投资导致国内总投资增加额大于跨国公司投资的增加额,则说明跨国公司投资带动或促进了国内投资,此时称跨国公司投资产生了挤入效应;而若跨国公司投资的增加导致国内总投资等量增加,说明跨国公司投资对东道国投资具有中性效应。

一、相关文献回顾

关于跨国公司投资与国内投资之间关系的早期研究来自加拿大。Lubitz(1966)基于加拿大1950-1962年间的季度数据研究了跨国公司投资对加拿大国内资本形成的影响,结果表明l美元的跨国公司投资导致加拿大2-2,5美元固定资本总额的增加,即跨国公司投资对加拿大国内资本的形成产生了挤入效应。Borensztein、Gregorio&Lee(1998)建立了引入外商直接投资(FDI)技术扩散的内生经济增长模型,并且利用69个发展中国家1970-1979年和1980-1989年两个10年的数据对理论模型进行检验,结果发现FDI会刺激国内投资,导致国内总投资的增加量约为FDI流入增加量的1,5―2,3倍,即FDI“挤入”了国内投资。与以上学者的研究结论相反,Frances Van Loo(1977)考虑了FDI对进出口、消费支出的影响,进而间接影响国内投资,研究结果表明外商直接投资对加拿大国内资本形成产生挤出效应。Manuel R,Agosin&Ricardo Mayer(2000)在对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1970-1996年间39个国家的面板数据(Panel Date)分析结果表明:跨国公司投资对亚洲各国的国内投资产生了很强的挤入效应,对拉丁美洲各国却产生了挤出效应,与非洲各国的国内投资则无显著的关联性。

近年来,国内部分学者也就跨国公司投资对中国国内投资的影响问题进行了实证研究。王小鲁和樊刚(2000)研究结果显示跨国公司投资对我国资本形成产生了显著的挤入效应。而杨柳勇和沈国良(2002)经过实证研究却发现:从长期来看FDI“挤出”了我国的国内投资,即跨国公司投资存在着挤出效应。王志鹏和李子奈(2004)就FDI对我国东、中、西部地区资本形成效应进行实证研究,结果显示:我国东部地区的FDI对国内投资有明显的挤出效应:中部地区则有明显的挤入效应;西部地区FDI的挤出效应不显著。但是,国内学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全国范围内FDI对国内资本形成的影响上,对长三角地区跨国公司投资的资本效应研究文献尤其是使用面板数据模型进行研究的文献较少。

为了更准确深入地研究占全国吸引外资近50%(商务部研究院,2005)的长三角地区跨国公司投资的资本效应,本文采用面板数据(Panel Date)分析方法,选取长三角地区16个城市的统计数据,建立相应的计量经济模型,对长三角地区跨国公司投资的资本挤入挤出效应进行实证分析。

二、跨国公司投资资本效应的模型设定与数据选取

(一)跨国公司投资资本效应的计量模型对东道国而言,跨国公司投资可以被看作是影响其国内投资的一个外生变量,因为它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跨国公司的战略以及世界经济形势等。因此,一国国内总投资,可以看做是国内投资 与跨国公司投资 之和,于是我们有方程:

由宏观经济学投资理论可知,影响τ时期国内投资 的主要因素有产出水平、利率水平以及前期投资等情况。但在我国目前的经济体制下,投资很大程度上体现着政府的行为而不是企业行为,利率对投资的影响并不明显。因此,我们这里仅考虑产出水平与前期投资对当期投资的影响。即τ时期国内投资主要受t-1、t-2等时期的产出水平与投资水平的影响,这里我们取滞后两期。则:

跨国公司投资 用外商直接投资(FDI)数据代替。同时考虑到时滞效应,t时期跨国公司投资不仅由τ时期的投资转化而来,而且还可能由t-1、t-2等时期投资转化而来,这里我们也取滞后两期,即:

由(1)、(2)、(3)式我们可以得到:

其中:,为总投资占GDP的比例:F为FDI占GDP的比例;G为GDP增长率;α为常数项;ε为残差项。

在 显著的情况下,我们使用长期反应系数 来测定跨国公司投资对国内投资的挤人挤出效应:

经过Wald约束检验:如果 ,则表示跨国公司投资对国内投资既没有挤入效应,也没有挤出效应,即增加1个单位的FDI将使总投资亦增加1个单位;如果 ,则表示跨国公司投资产生挤入效应。即1个单位的FDI可带来多于1个单位的总投资;如果 ,则表示跨国公司投资产生挤出效应,即1个单位FDI的增加使总投资增加小于1个单位。

(二)面板数据模型与传统的截面数据或时间序列数据分析方法相比,作为两者结合的PanelData模型是一类利用面板数据分析变量间相互关系并预测其变化趋势的计量经济模型。模型能够同时反映研究对象在时间和截面单元两个方向上的变化规律以及不同时间、不同单元的特性。面板数据模型综合利用样本信息,使研究更加深入,同时可以减少多重共线性带来的影响。

由于面板数据具有两维性,因此如果模型设定不正确以及由此造成参数估计方法的不当,将对参数估计结果造成较大的偏差,因此我们有必要在采用面板数据结构建模时首先对模型的设定形式进行检验。单方程回归的面板数据模型一般形式为:

通常来说,依据模型参数变化,面板数据模型可分为以下三类:

对单方程回归的面板数据模型设定形式的检验主要就是检验模型参数(截距和系数)在所有截面单元和时间上是否是相同的常数,即用无约束模型和有约束模型的回归残差平方和之比构造F统计量,经过F检验完成面板数据模型的设定。具体检验原理与过程可以参见高铁梅、王金明等(2006)。

利用本文选取的面板数据对模型的设定形式

进行F检验表明,模型(2)优于模型(1)与(3),即我们采用变截距的单方程回归面板数据模型。变截距的单方程回归面板数据模型具体又分为确定效应模型和随机效应模型两种。由于我们仅就长三角地区16个城市的数据资料来研究该地区的跨国公司投资资本效应,故宜选择确定效应模型。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用于检验长三角地区跨国公司投资资本效应的面板数据模型为:其中,i=1,2,……16,表示各个截面单元即16个城市。其他各字母含义与(4)式相同。

(三)变量定义与数据选取我们选择长三角地区16个城市1999~2004年的面板数据(Panel Data)对该地区跨国公司投资资本效应进行检验。具体指标数据选取如下:

1,总投资:消除价格因素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考虑到消除价格因素后各指标的连续性和可比性要求,我们采用国内生产总值(GDP)指数来消除价格因素。

2,FDI:消除价格因素的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由于统计资料上FDI数据是以美元标价的外商直接投资额,在分析中我们首先将其用美元对人民币的年均汇率折算成以人民币标价的外商直接投资额,再使用GDP指数来消除价格因素。

3,GDP:各省市的实际国内生产总值。

以上相关数据,均来自2000-2005年版《中国城市统计年鉴》所提供的长三角地区16个城市统计数据。

三、实证结果及其分析

依据选取的面板数据资料,利用Eviews4,0软件,采用能够对截面单元异方差性和同期相关性进行修正的SUR估计方法对方程(6)进行计量分析,结果如表1所示。

由表1我们可以看出, 的系数不显著,说明滞后两期的FDI、GDP对长三角地区现期的总投资影响不明显。而 的系数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现期和滞后一期的FDI、滞后一期和两期总投资I、滞后一期的GDP均对现期的总投资有显著影响。

再由式(5)计算可得,在长三角地区长期反应系数 为2,093,且Wald检验表明长期反应系数等于1的概率仅为2,6%,这表明在该地区跨国公司投资存在明显的挤入效应,即若跨国公司投资占GDP的比例增加l%,总投资占GDP的比例将增加2,093%,国内投资占GDP的比例将增加1,093%,跨国公司投资促进了国内资本的形成。

与国内部分学者如王志鹏和李子奈(2004)的研究结论相反,我们的实证结论表明,处于我国东部的长三角地区跨国公司投资与国内投资之间存在“互补关系”,跨国公司投资的资本挤出效应并不存在。笔者认为,由于本文研究使用的数据均来自长三角地区,我们的实证结论更符合该地区跨国公司投资的资本效应情况,即长三角地区利用外资带动了国内投资的增长,促进了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进一步分析,我们发现跨国公司投资对长三角地区的资本形成效应主要体现在产业连锁效应和示范与牵动效应两个方面。产业连锁效应主要表现为跨国公司投资通过带动前后辅投资而对国内投资产生乘数效应。李清娟(2003)的研究结果可以说明产业连锁效应的存在。她对上海市产业集聚化的研究结论显示,跨国公司的进驻。有助于上海各个开发区形成产业集群,带动当地相关上游或者下游企业的配套投资,如惠普公司和通用汽车落户上海,带动了数家相关配套企业的成群相聚。李锋、赵曙东等(2004)的研究表明,苏州在电子信息产业已经形成围绕跨国企业配套协作的本地企业集群,目前已经建立起鼠标、彩显、液晶显示器等多个大规模生产基地。示范与牵动效应主要表现为由于跨国公司投资的进入而带来的市场竞争加剧,迫使国内企业进行技术革新、提高生产效率,从而使国内企业投资量增加。赵英军和王晨辉(2005)实证研究了跨国公司投资对浙江工业部门的竞争效应,认为跨国公司的进入促进了国内企业增加在研究开发、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的投资。这些学者的研究结果可以为我们实证的结论做一定补充说明。

四、结论

对跨国公司投资资本效应的研究,不仅是一个学术问题,而且是重要的政策问题,因为它既关系到对现有的引进外资政策的评价,也关系到这一政策的未来走向。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跨国公司投资对国内资本形成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在吸引国际投资竞争加剧、国际产业转移步伐加快的大背景下,为了抓住新一轮的发展机遇,长三角地区应该进一步积极、合理、有效地吸引跨国公司投资,扩大引进外资的规模,利用跨国公司投资的资本挤入效应促进国内资本的形成,进而提升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

跨国投资论文篇(6)

论文摘要:自从实施“走出去”战略以来,中国企业的跨国经营管理活动日益频繁,文章以跨国经营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为中心,在回顾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组织文化、战略定位、职能管理、资源配置等四个视角归纳了跨国经营中存在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提出了以经营绩效为选择标准、外生因素和内生因素为制约要因的跨国人力资源管理的选择模型。 论文关键词:跨国经营;人力资源管理;海外子公司;走出去战略 中国企业在跨国经营中人力资源管理存在哪些不同的模式?企业如何选择合适的管理模式?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从企业的组织文化、战略定位、职能管理、资源配置等视角,归纳中国企业跨国经营人力资源管理的不同模式,从企业经营绩效、外生因素和内生因素等方面探讨中国企业如何选择跨国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一、企业跨国经营面临的人力资源管理新问题 自从2000年中共中央正式确定“走出去”为我国一项开放战略、“十五”计划启动“走出去”战略以来。中国企业的跨国经营管理活动日益频繁。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08年底,中国8500多家境内投资主体在境外设立对外直接投资企业1.2万家,非金融类境外企业实现销售收入5343亿美元,年末境外就业人数达102.6万人,其中外方雇员45.5万人;在此基础上,2009年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22个国家和地区的2283家境外企业进行了直接投资,累计实现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433亿美元,累计对外直接投资已超过2200亿美元。另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2009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全球外国直接投资在世界范围内遭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对外直接投资额有所下降的背景下,中国的外国直接投资却逆势而上,在全世界排名第13位,在所有发展中和转型经济体中排名第三位。金融危机导致汇率剧烈波动和国外资产价格下跌等原因为中国公司创造了走出去的机会。 实际上,中国企业到海外投资经营已经有十余年的经验,1996年海尔集团在印度尼西亚、金城集团在哥伦比亚开始投资、1997年万象集团在英国、华立集团在尼泊尔投资经营,成为第一批开展跨国经营的企业;近年来,以联想收购美国IBM家用电脑业务、TCL收购法国汤姆逊多媒体公司全球电视机业务、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收购韩国双龙汽车公司为代表,大批中国企业开始大规模并购海外企业,跨国经营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大企业实施全球化战略的同时,大批中小企业也走出国门,开始了跨国经营之旅,经过多年的跨国经营实践,中国企业在海外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中国企业在海外经营时,面临着与国内不同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技术环境,尤其是海外子公司的雇员绝大多数来自于东道国,如何在海外子公司开展人力资源管理活动是中国企业跨国经营中面临的新课题,总结中国企业跨国经营中形成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研究选择适用的管理模式的一般规律,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关于跨国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理论综述 跨国经营中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研究主要涉及跨国经营理论和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国内外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了大量研究。 1 跨国经营模式的研究。Perlmutter(1969)提出了企业跨国经营EPG三模式,后来发展为跨国经营的EPRG模式,即本国中心主义(Ethnocentrism)、多中心主义(Polycentricism)、地区中心主义(Regiocentrism)和全球中心主义(Geocentrism);近年来,Schuler(1992)、Dowling(1999)提出了战略性国际人力资源管理的整体框架模型,指出“外

跨国投资论文篇(7)

一、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进入模式

从我国吸引对外直接投资的历程来看,跨国公司对华直接投资的进入模式的选择正经历着从出口-合资和合作-控股-独资这样一条道路,这也是企业跨国经营发展的普遍模式。因此,FDI大致可以分为出口进入型、契约进入型、投资进入型和国际战略联盟四种进入模式。1.出口进入型。长期以来,出口一直被作为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重要方式。从宏观角度看,出口有利于增加国内就业、增加国家外汇收入、提高本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因此出口一直受到各国政府的鼓励。同时,从企业的角度看,为了降低国内竞争所带来的风险和进行自身扩张,它常被作为各国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初始选择。出口主要有直接出口和间接出口两种形式。然而,出口进入模式也有一些缺点。如出口企业的收益易受汇率的波动和政府贸易政策的变动的影响;出口企业进退国际市场和改变营销渠道的灵活性不足。2.契约进入型。即跨国公司通过签订合作性契约这一非股权合作形式进入国际市场。契约型进入模式虽然可以使企业无须在外国领土上进行大规模资金、技术投入也能在国际市场上分获一杯羹,但容易造成管理上的失控和冲突。3.投资进入型。跨国公司通过跨国并购或绿地投资拥有全部股权,以及参股、控股等股权合作形式进入东道国市场,主要包括独资经营和合资经营两种模式。投资进入型FDI具有控制与管理自由度较高,利润较高等优点,但也存在许多缺点,尤其对东道国而言,当东道国对外依存度较高时,一旦跨国公司发生资金抽逃或技术转移,则会带动一系列的后续和连带投资资金的抽逃,形成外资回流或抽逃的“多米诺”效应,易促发东道国货币的贬值和对外融资结构的恶化。

4.国际战略联盟。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有共同战略利益和对等经营实力的企业(或特定事业和职能部门),为达到拥有市场、共同使用资源等战略目标,通过各种协议、契约而结成的优势互补或优势相长、风险共担、生产要素水平式双向或多向流动的一种松散的合作模式。

二、影响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模式选择的因素

现有的文献中交易成本理论被用来广泛地解释跨国公司对外投资模式的选择。交易成本理论认为对外直接投资进入模式选择主要依赖对控制与资源风险与回报的权衡,选择企业交易成本最小化的进入模式。下面本文将主要运用交易成本理论解释影响跨国公司的对外投资模式选择的因素。

1.东道国经验。早期学者认为,东道国的环境因素以及跨国公司对东道国市场的认识和适应程度决定了跨国公司的经营方式的选择和变化。Tse et al.(1997)认为东道国在吸引FDI方面积累的经验有利于跨国公司选择股权合作的进入模式。

2.区位因素。区位优势理论认为跨国公司进行FDI必然要受到区位因素的影响,区位优势不仅决定了FDI决策倾向,也决定了FDI的行业结构和进入模式。而这些区位因素主要包括四类:市场因素、贸易壁垒、成本因素以及投资气候(Duning,1993,2000)。以我国为例,地区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主义使外国投资者认为中国的每个地区是一个独立的市场。此外,中国同许多国家一样,为吸引FDI提供了许多优惠刺激等等,如设立特别经济区和沿海开放城市。这些都是影响跨国公司FDI进入模式选择的因素。由于跨国公司认为在这些地区运作起来更容易且风险较少,因此,他们往往倾向于在这些地区采取股权形式进行投资。

3.资源承诺。资源的可获性和控制需要也决定了FDI的进入模式选择。对跨国公司而言,较高的资金密集度要求企业扩张需要更高的资源承诺。这种承诺不仅制约了企业的资金和人力资源,同时还增加了企业面临的商业和政治风险。因此,当投资规模大,需要寻找合资伙伴分散风险时,跨国公司倾向选择合资方式来回避风险。 此外,跨国公司在向国外转移专用性资产时更倾向于选择较高控制程度的占股结构。虽然交易成本理论认为资源承诺与高控制模式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但实证结论却不总是支持这种观点。如Taylor et al(2000)发现当资源(如资本)承诺较高时,日本跨国公司倾向于采取较低控制模式进入国外市场。

4.文化差异。地区或民族文化对FDI进入模式选择的影响是公认的,因为它对企业的影响是全方位、全过程的。Hennart和Larimo(1998)对此论述了两派思想。一派是所谓的“民族性”理论。该理论认为国家在心理特征上是系统地发生变化的。跨国公司在东道国子公司的所有权结构反映了这些东道国的特征。

5.产业特有因素。产业特有因素影响跨国公司的进入模式选择。产业特有因素包括资产集中度(强度)、产品的多样化程度、产品生命周期等。Scherer & Ross(1990)认为在一个产业中,企业需要大量资本投资才能获得垄断优势和长期内的超额利润。这是因为进入壁垒和退出障碍的存在将其他企业拒之门外。因此,如果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资产集中度越高,跨国公司为追求长期利润越可能选择独资模式,这有利于获得由于市场垄断地位产生的可持续财务回报。从另外一个角度,企业的资本集中度越高,对资源的依赖性越强,反而增加了经营和政治风险。Agarwal & Ramaswami (1992)认为FDI进入模式的选择通常是在这五个特征因素的一种折衷选择。这些综合因素影响各国跨国公司从事国际生产的倾向、水平与方式。除了上述影响因素外,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进入模式还受到公司自身因素,如跨国公司的国际经验、公司资金、技术、人力资源等的影响。

三、对我国企业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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