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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行政汇报精品(七篇)

时间:2023-02-27 11:19:45

人力资源行政汇报

人力资源行政汇报篇(1)

一、基本情况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按照《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将重大事项提交局党组会或局班子会议进行集体研究;涉及专业事项邀请专家共同参与决策,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起草制定人社领域重大政策(或涉及民生政策)时,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通过后才予以发文。截止2019年10月底,我局尚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二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及清理监督工作,全面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上位法立、改、废情况,及时修改、废止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三是研究制定了《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为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并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了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及执法辅助人员、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

(二)完善依法行政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强化全程监督。坚持人社各项工作自觉接受党委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把监督向事前防范和事中监督延伸。二是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建立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网络、电话(12345及办公电话)等平台,建立舆情收集、评估和处理机制。三是强化制约监督和问责。加大对干部职工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权益等违反“四风”规定的问题,保障各项惠民政策和资金落到实处,使群众在自身受益的同时,增强监督主体意识,自觉参与监督。四是强化政务公开。严格实行信息公开、财务公开、事务公开,充分利用县门户网站、公开宣传栏、报刊等载体,定期或不定期公开涵盖政策法规、人事人才、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就业创业等涉及民生利益等内容,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对人社事业的知情权和建议权。

二、主要做法

(一)规范劳资纠纷调解制度,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一是建立健全劳资纠纷调解组织。根据劳资调解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合全县“大调解”工作,成立县劳资纠纷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局长担任,各乡镇(街道)以劳动保障所为中心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小组。2018年开始,根据省厅推进乡镇(街道)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工作需要,整合调解队伍,按要求设立以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为管辖单位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实现了统一名称、统一制度、统一台账等要求。目前15个乡镇街道加一个经济开发区均已完成调解室的布置及各项制度、标牌的上墙等工作。二是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基层调解组织作用。按照“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与企业联系直接、便捷的优势,形成与总工会、司法、法院等部门有效配合的联合调解机制,使矛盾纠纷在基层即得到及时处理,共同化解日益繁重的劳动争议。同时加强与企业调解组织的工作联系,建立常态化沟通渠道,主动深入企业开展预防排查、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咨询,协调企业开展矛盾纠纷预防调解工作,也进一步发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作用,帮助企业规范用工管理,防范用工风险。2019年我县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35起,调解131起,调解率达97%。三是创新仲裁调解机制,以柔性方式化解纠纷。为缩短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时间,减少争议双方的诉累,劳动仲裁委主动创新调解机制,实行“预调解”。“预调解”指通过现场咨询、电话投诉等方式了解劳动争议后、仲裁立案前提前调解劳动纠纷。针对简单纠纷直接电话调解,针对复杂的纠纷,现场核实,预约协商,争取当面调解时一次性成功。调解未成功的,在立案后也会视案件复杂情况再次安排1-2次调解。避免因劳动争议案件时间拖长引起双方矛盾发酵,引发更严重的矛盾激化等后果。

(二)强化劳动监察执法监督,有效解决欠薪问题。一是成立劳动保障监察派出机构。将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定位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各乡镇(街道)设立劳动保障监察派出机构,建立“一级执法、二级监管、三级网格”的劳动保障监察新体系,并已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察执法管理模式和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对辖区内企业的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动态监管,有效提升基层欠薪防范处置能力。二是建立“两金”制度予以保障。制定实施《欠薪应急周转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纳管理制度》,共筹集欠薪应急周转金460万元、工资保证金3020余万元,积极预防和解决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三是重点完善建设工程领域管理制度。在全市率先制定《建设领域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细则》,印发《工程建设项目用工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全方位落实建设领域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用工实名管理、银行工资等相关规定,从源头上预防建设领域欠薪问题。四是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制定实施《欠薪案件调解仲裁“绿色通道”制度》和《重大集体工资争议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县司法局、劳动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的三方协助机制,进一步简化手续,缩短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结案周期,努力做到案件快审快结。五是健全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处置机制。制定《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处置预案》、《防范处置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工作办法》等文件,构建责任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同时建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力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全面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2019年以来,我县相继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及根治欠薪夏季行动“回头看”专项检查等系列工作,累计出动检查人数120余人,检查在建工程项目110余次,涉及民工0.8万余人;检查工业企业、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等530余家,涉及民工2.2万余人;在元旦春节、中小学开学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恶意讨薪行为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今年1至11月,劳动监察大队快速调处欠薪纠纷230件,为1000余名劳动者追缴工资1500余万元,受理举报投诉案件34件,共为94名劳动者追缴、补缴工资79.26余万元。2017年-2019年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起。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2018年12月,我局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起,其中叶亚青因拖欠何某等12名劳动者工资共计12.6万元,我局将其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强力震慑。

(三)依法加强工伤认定效率,开展部门联动行动。一是开通24小时值机的工伤事故报案电话0570-7011011。2018年度接听报案来电共620余通,均登记在册,工伤查勘车辆2018年度累计里程数高达3万公里;二是继续加强政保合作。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龙游分公司派驻5名工作人员参与工伤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其中2名负责配合社保科工作人员开展案件调查。2019年共受理案件1561件,调查821件,经调查发现虚假和不符工伤案件17件,认定工伤案件1305件;三是推行工伤认定简易程序。确保事实清楚、申报材料齐全的工伤案件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申报皆实现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及足额结算支付。2018年度简易程序共认定437起,占认定总量的33.5%;四是与应急管理部门开展联合行动。传发《工伤事故预警信息》,针对重大伤亡突发事件及时上门开展联合调查,同时与工亡职工家属面对面交流,解释工伤认定的相关政策,安抚家属情绪,配合用人单位做好协调工作;五是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017年-2019年,共有行政复议1起(复议结果维持工伤认定)和行政诉讼7起(维持工伤认定1起,撤销工伤认定1起,撤诉4起,胜诉1起)。

(四)完善宏观调控,贯彻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监管机制。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措施有关情况机构改革后,我局已完成行政执法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的认领工作,涉及人社系统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13项,并根据人员变动等实际情况,对执法人员再梳理,建立执法人员清单。截止2019年11月底已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掌上执法”检查172户次,其中双随机检查15户次,掌上执法(移动端)已检查157户次,检查人员23人,人均检查6.8户次。2019年度我局“双随机”抽查任务完成率、抽查任务公示率、检查完成率、检查结果公示率均达到100%。

二、存在的问题

(一)社保基金稽核难度依旧存在。一是养老待遇追回难。由于目前发现待遇重复领取人员大多是外地人员,且年龄较大,部分人员因患病等原因家境贫困,而且发现时发放时间较长,追回的数额较大,当事人及其家庭成员都较难接受,抵触情绪大,即使同意退还,也大多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退还,对一些应退额较大的老年人,预计到其死亡时也无法如数退还,因此追回工作压力很大;二是针对“一人在两地同时参保”的情况,虽然对这部分人员已采取发函的方式告知本人或其所在单位,让其限期整改,但由于缺乏相关的政策依据、处罚条款,对“两地同时参保”这一违规现象还是屡禁不止;三是企业缴费基数稽核查处难。对参保率及缴费基数未达标的企业缺少相关政策制度的约束及制裁,导致企业对自身违规情况的整改不重视,继而还存在违规问题。

(二)依法行政工作人员队伍薄弱。由于人社业务涉及面广,业务复杂,涉及的各项法规政策也较为庞杂,而工作人员人手有限,面对大量错综复杂的情况往往感到力不从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0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的宗旨,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围绕车俊书记的“六问”,着重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大力加强依法行政领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质量,努力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科学发展,具体如下: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制定事中事后监管计划,整合监管事项,集中人员和力量,统一开展执法行动,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将人社业务延伸至基层和线上办理。

二是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内部评议考核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共同打击人社领域内违法犯罪行为。继续推行重大执法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用行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落实执法队伍管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管理,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和培训率保持在100%。

人力资源行政汇报篇(2)

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关键环节,是对全市深入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各项政策规定的全面检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思想上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及早布置和开始行动。今年的汇缴工作要坚持以总局企业所得税管理“二十四字”方针为指导,紧密围绕省局“以分类管理为基础、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汇算清缴为抓手、以信息化为支撑、以人才为保障”所得税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总体要求,加强分类管理,优化纳税服务,规范汇缴管理,完善工作程序,开展对汇缴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控制,使汇缴各环节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年度汇缴工作质量。

二、有效组织,分类指导,扎实开展汇缴宣传、培训和辅导

一是在宣传培训的内容上,各单位要根据省局在内网设立的“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专栏”中提供的相关政策、提示与数据,结合本地管理要求,在汇缴申报前做好企业所得税政策的解释辅导、汇缴程序的宣传培训和纳税遵从风险提示等各项工作。要加强对所得税新政策和网上申报有关变化事项的辅导,对中小企业、文化企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相关企业等国家重点支持的企业开展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将汇缴政策宣传培训到位。

二是在宣传培训的形式上,要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场所、网络报刊媒介开展工作。根据纳税人需求,及时举办汇缴政策集中培训、纳税申报填报讲评、税企座谈会等宣传活动,接受纳税人电话、网络或现场咨询,解答纳税人提出的问题,对适用特殊政策的重点企业要派专人辅导,主动送政策上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相结合深入宣传税收政策。各单位面上集中培训工作要在3月底前结束,为纳税人提供咨询、解答、个别辅导等针对性的宣传服务工作则要贯穿于整个汇缴始终,以满足纳税人的各种年度申报需求。

三是加强分类培训,不断提升宣传培训的效果。今年的汇缴培训要加强分类,更加重视区分企业类型分别开展有针对性的差别化培训宣传。培训对象不应少于主要税源企业、一般查帐征收企业、核定征收企业三个层面,根据企业特性有重点地实施宣传和服务。对房地产、汇总纳税等特殊行业特定类型企业也要开展专门政策讲解。培训辅导既要遍及所有参加汇缴的企业,培训面达到100%,又要突出重点,有所侧重,不断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影响,形成有利的汇缴氛围。

三、核实税源,核查税基,进一步加强汇缴相关基础管理

1、抓好户籍管理,理清汇缴对象。各单位要对辖区范围内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数量、分布情况进行分析,准确掌握年度应汇缴户情况,防止漏征漏管、应汇缴而未汇缴情况发生。对年度内已注销企业,以及非正常户、实行跨地区税收转移的分支机构等不需要参加年度汇缴的,也要在做好数据核对基础上,分类整理清册。

2、核对信息,开展所得税管理信息基础维护。明确税务登记、税种认定、新办企业调查等所得税基础管理事项的数据质量要求,开展企业所得税基础信息全面复核维护,对跨地区经营企业特别是总机构在省外、分支机构在我市的企业也要加强基础信息复核,充分应用决策监控系统所得税管理提示信息完成基础管理综合调查相关工作。

3、加强企业所得税涉税事项受理审核。今年网上申报增加了资产损失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受理表,各地要辅导企业按照《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5公告)规定的要求及省局25号公告问答,正确做好资产损失的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工作。对所得税优惠事项严格按照省局《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国税发〔〕93号)的规定,做好税收优惠备案受理相关工作。企业重组业务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且重组双方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也应按照税收规定进行备案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提醒纳税人注意所得税涉税事项受理、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的截止时间和管理要求,提高其税收遵从度和依法纳税能力。

四、有序安排,优化服务,全力做好汇缴申报全过程跟踪管理

1、合理安排申报进度,保证汇缴准期申报率。各单位要加强年度申报序时管理,妥善安排好不同类别企业分期分批申报。告知汇缴截止期限,从纳税人角度建议其合理安排时间,以免集中申报带来不便。除个别特殊重点企业外,要力争在5月中旬完成所有企业年度申报受理工作。市局将加强整个申报过程监控,适时通报进度,确保准期申报比例达到100%。

2、积极组织所得税网上申报工作。今年是网上纳税申报模块全省统一后的第一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统一网上纳税申报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纳税人做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网上申报工作,辅导纳税人网上申报操作,正确归集和填列数据,发现问题及时反映,以发挥网上申报逻辑控制和自动比对作用。

3、认真做好备案事项管理和附报资料受理。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5公告、省局25号公告问答、国税发〔〕93号文的规定,做好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受理等相关工作,确保纳税人享受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企业重组业务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且重组双方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要根据省局重组业务操作指南进行备案管理。对企业报送的涉税事项备案资料,要认真审核是否齐全有效,凡资料不齐全、项目不完整的要及时退回并限期补正。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提醒纳税人注意所得税备案受理的资料内容、截止时间和管理要求,提高其税收遵从度和依法纳税能力。

4、正确引导发挥中介机构涉税鉴证的作用。各单位要加强中介机构企业所得税涉税鉴证业务管理,密切关注涉税鉴证质量。凡经过中介机构涉税鉴证的,须报送汇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详细说明审核情况、纳税调整项目、原因、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加强涉税鉴证质量评审,以发挥涉税鉴证业务在汇缴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五、密切关注,突出重点,大力提升主要税源所得税申报质量

1、利用汇缴契机,着力加强主要税源企业税收宣传辅导和纳税提醒。各单位要根据预缴申报营业收入、会计利润等指标排出前位企业,对主要税源特别是达到省、市局监控标准的所得税重点税源,结合纳税申报资料、会计报表及有关第三方信息,认真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开展“一对一”沟通辅导。一是核对其预缴情况,与实际会计利润额是否一致,如有不符在企业年度申报前通知其及时补充四季度预缴申报,保证应预缴入库的税款及时入库;二是结合前期宣传辅导,开展主要税源企业基础管理事项综合调整,对总分机构、关联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重要的征管信息加强动态维护,保证征管信息完整、准确;三是对主要税源企业适用政策和主要业务所得税处理开展针对性辅导,深入企业调研,掌握了解其核算状况、会计和税收可能存在的差异,对存在的风险实施有效纳税提醒,帮助并督促企业对照税法政策准确进行纳税调整。

2、加强年度申报审核,提高主要税源申报质量。关注企业申报动态,在主要税源企业初始申报完成后及时组织年度申报表审核。审核申报表要素是否齐全、资料是否完备、数据是否完整、表内表间逻辑关系是否准确;审核申报数据与台帐数据是否吻合,与基础管理信息是否一致,与其他资料的基本勾稽关系是否准确;审核收入和支出明细、纳税调整具体项目,判断企业纳税调整是否到位,发现申报错误及时通知重新申报或者补充申报。主要税源企业年度申报质量是所得税征管质量的重要反映,各单位要充分重视,加强申报质量的监控管理,省、市局也将充分关注,在汇缴期结束后适时组织抽查考核。

3、建立完善台帐,加强重要事项备案信息管理。对规模较大、达省市局监控标准的重点税源企业要逐户建立所得税管理信息台帐,全面反映包括时间性差异、优惠享受、亏损弥补、税额抵减等所得税常规管理必备内容,对投入产出、主要物料人工耗用、关键评税指标前后各期变化等带有行业特性或个体企业规律性的情报信息也应尽量通过台帐跟踪反映,便于管理。重要事项涉及跨年延续管理或政策适用发生重大改变的,要分清不同年度税基差异对企业所得税实现可能产生的影响,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明了,增强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

六、规范核定,强化征管,坚持抓好所得税征收方式管理

1、严格对照政策,做好征收方式认定管理。各单位要对照总局、省局的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确定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对限制行业、年营业收入超千万元的企业以及当年新办企业不得核定征收。对新办企业初始征收方式认定按查帐征收管理的,应在纳税人年度申报前根据企业核算状况进行征收方式重新鉴定。各单位要督促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建帐建制和准确进行会计核算,把核定征收面控制在合理范围。

2、加强核定征收企业应税所得率管理。开展核定征收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核查,如企业经营业务与行业认定不符合,及时做好系统内行业类别更新维护。凡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与行业类型不匹配,突破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业应税所得率上下限的,要利用汇缴期及时进行调整。对某些利润率较高、效益较好的行业和企业应从高确定其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至少高于同类行业查账征收户的利润和税负水平,防止纳税人通过核定征收恶意筹划人为降低税负。

3、强化核定征收企业收入管控,防止少征税或税收流失。各单位要加强不同税种间申报收入比对,积极从源头上控管销售收入。对容易隐瞒收入、纳税申报不实的,要采取以可计量的成本费用支出核定应税所得额方式控管企业税收。对异常零申报企业和长期空挂企业,尽力做好零申报情况核查工作,最大限度地挤压虚假零申报面。

七、细化分析,排查风险,不断加强汇缴评查和后续管理

1、加强税基项目风险审核。根据市局统一布置,充分应用监控决策系统、基层管理平台开展汇缴申报结束后主要税基项目风险审核工作。各单位要总结近几年汇缴审核工作经验,在市局分析选案的基础上,结合辖区内税源税基特点,加强自身风险识别,完成二级选案。要熟悉风险审核工作流程,按规范的程序进行选案和审核操作,重点加强审核质量管理。根据工作底稿中提示项目和审核要点,认真开展应对处理。涉及主要税源重点风险事项的,要集中骨干力量专业团队重点应对。各单位要加强审核工作组织,强化过程跟踪、督查复查、结果反馈,把好审核质量关口。

2、强化所得税优惠政策后续管理。及时开展享受优惠企业有关数据分析,组织备案资料核查,按照优惠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风险水平等因素,实行分级专业化审核管理。涉及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金额较大的,要实行集中专业评审,督促辅导企业完善专项申报资料;对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等政策较复杂事项,要通过服务引导和后续管理,帮助企业掌握政策要义,明确适用口径,降低优惠政策管理风险。对确实不符合优惠政策规定条件的,要严格核查管理,防止税收流失。

3、对重点企业统筹开展汇缴评查。各单位要结合前期宣传辅导、纳税提醒、汇缴审核情况,科学规划后期管理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做好所得税汇缴评估检查工作统筹。根据企业年度申报和纳税遵从,运用各类指标和分析工具,切实选出评点,周密制定评查计划,有序安排检查工作,力保评估检查的质量和效果。要按照分层分级管理的要求,集中力量重点应对风险较大的规模企业,加强市、县局层面专业应对,推进团队实体化运作。要充分发挥管查联动在汇缴评查中的兜底和保障作用,努力提升执法威慑,力求评一户、清一户,实现以查促管促进所得税收入稳定增长。

人力资源行政汇报篇(3)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收购以及收购被否决本身,都引起国内外和业内外的极大关注。不仅在于它创造了迄今外资在华最大的收购案的记录,也在于它是《反垄断法》实施之后首个由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否决的一起收购案,更在于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大背景下,这次并购案被否决将向国际社会传递哪些信号?会产生哪些影响?

此次并购案也引起国外媒体广泛关注。法新社3月18日在发出的新闻中认为,“这笔高达24亿美元的迄今为止中国最大的一笔外资收购案被看成是中国如何应用其新实施的《反垄断法》的一次考验。”

而围绕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所引发的各利益方的种种吊诡,以及国际社会的种种猜疑,也让我们有理由相信,质疑谁否决了汇源并购案,进而重新认识法律、民粹、外资和民族企业的纠缠勾联,不再是一个伪命题。

被关注的判例

这场并购事件,被无数公众视为中国反垄断法的第一场大考。

据商务部介绍,自2008年8月1日《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商务部共受理了40起反垄断审查申请,目前通过24起,其中一起为有条件通过,即英博收购安海斯案。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是第一起没有通过审查的案例。

商务部的艰难抉择

根据中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涉及国家安全的,除进行经营者集中审查外,还应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此前,许多中资企业收购美国企业,曾领教过美国安全审查的厉害,如华为收购3COM、中海油收购优尼科,便因未能通过美国方面的国家安全审查,被拒之门外。此次中美企业角色互换,中国会如何处理?如何处理可口可乐收购汇源,实际上是在经济与政治上的一次平衡,需要有政治智慧。

对于这起收购案的审查过程,商务部介绍:2008年9月18日,商务部收到可口可乐公司收购中国汇源公司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材料。经申报方补充,申报材料达到了《反垄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要求,11月20日商务部对此项集中予以立案审查,12月20日决定在初步审查基础上实施进一步审查。

商务部的审查涉及六项审查内容。包括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经营者集中对市场进入、技术进步的影响;经营者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经营者集中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以及汇源品牌对果汁饮料市场竞争产生的影响。

商务部表示,在审查的同时,也通过书面征求意见、论证会、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调查、委托调查以及约谈当事人等方式,先后征求了相关政府部门、相关行业协会、果汁饮料企业、上游果汁浓缩汁供应商、下游果汁饮料销售商、集中交易双方等多方面意见。

商务部具体阐述了未通过审查的三个原因:第一,如果收购成功,可口可乐有能力把其在碳酸饮料行业的支配地位传导到果汁行业。第二,如果收购成功,可口可乐对果汁市场的控制力会明显增强,使其它企业没有能力再进入这个市场。第三,如果收购成功,会挤压国内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抑制国内其它企业参与果汁市场的竞争。

商务部称,为了减少集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商务部与可口可乐公司就附加限制性条件进行了商谈,要求申报方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可口可乐公司对商务部提出的问题表述了自己的意见,提出初步解决方案及其修改方案。经过评估,商务部认为修改方案仍不能有效减少此项集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

据此,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八条,商务部做出禁止此项集中的决定。

被重视的裁决风向

对商务部的裁决以及随后发表的相关阐述,分析人士指出,这表明中国政府做出的决定是紧紧围绕市场竞争秩序的维护,以《反垄断法》的标尺进行衡量界定的。这当然既能体现市场与法治理性,也利于展示国家与民族的气度。

因此,可以说,现在中国《反垄断法》第一场大考有了答案,它实际上也就庄严宣布,对跨国公司来说,中国的《反垄断法》并不是花架子。这样一来,《反垄断法》也就真正进入了国内外公司的视野。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3月18日表示,商务部会否决可口可乐收购汇源一案,这个结果其实很明确,但之前有太多人出于太多目的发出太多声音,把这件收购案跟中国是否坚持市场开放、是否要搞贸易保护主义联系到一起,这里面有人蓄意把水搅浑好浑水摸鱼,有些人是糊涂跟风。所以,中国需要在此收购案结果公布后做好对国内外的解释工作,告诉市场,这并非意味着中国对符合条件的外资收购关闭大门,并非中国要在外商投资方面搞贸易保护主义。在反垄断方面,中国对各国企业一视同仁。

梅新育称,汇源收购案被否决表明中国具体法规的健全。对于可口可乐是否会曲线收购汇源的问题,他表示,按目前可口可乐送报给商务部的方案,是绝对不可能再通过的,除非可口可乐改变收购方案再次报批。梅新育指出,他个人从一开始就反对这起并购,因此商务部的这个决定其实对商务部来说是件好事,有利于商务部的公众形象。

去年9月,梅新育就曾撰文指出:“即使这起并购案件最终能够通过政府部门审批,它也是不符合我们期望的。”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王志乐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收购案被否决更大程度上还是从反垄断的角度进行的一次技术层面的操作,并不涉及贸易保护或是限制利用外资的问题。从商务部上报、立案的案例数量来看,仅一例否决的案例并不能说明释放出了不利于引进和利用外资的信号。相反,对于中国政府而言,第一次依法做出反垄断的否定裁决,对于合理健康的利用外资,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是值得赞赏的。

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投资协会副会长张汉亚则对媒体表示,这标志着中国反垄断法已经开始发挥作用,对未来关键性行业的并购约束开始加大。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反垄断法》立法起草小组专家成员王晓晔认为,商务部作出这一决定不是为了保护民族品牌,而是为了保护市场竞争。她说,可口可乐无疑是碳酸饮料的老大,而且已经进入到果汁领域,如果收购汇源,可能采取捆绑销售等方式,势必会影响到市场竞争。她说,商务部作出这一决定正是为了保持市场公平竞争的态势。

王晓晔认为,即使从民族主义角度出发,保护民族品牌的发展也无可厚非,澳大利亚政府就曾阻止过可口可乐收购其某民族品牌,以保护国内市场有序竞争。

新闻链接 中国商务部的裁决公告(2009年3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收到美国可口可乐公司(简称可口可乐公司)与中国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

汇源公司)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根据《反垄断法》第三十条,现公告如下:

一、立案和审查过程。2008年9月18日,可口可乐公司向商务部递交了申报材料。9月25日、10月9日、10月16日和11月19日,可口可乐公司根据商务部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补充。11月20日,商务部认为可口可乐公司提交的申报材料达到了《反垄断法》第二十三务规定的标准,对此项申报进行立案审查,并通知了可口可乐公司。由于此项集中规模较大、影响复杂,2008年12月20目,初步阶段审查工作结束后,商务部决定实施进一步审查,书面通知了可口可乐公司。在进一步审查过程中,商务部对集中造成的各种影响进行了评估,并于2009年3月20目前完成了审查工作。

二、审查内容。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七条,商务部从如下几个方面对此项经营者集中进行了全面审查:

(一)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

(二)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

(三)经营者集中对市场进入、技术进步的影响;

(四)经营者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

(五)经营者集中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

(六)汇源品牌对果汁饮料市场竞争产生的影响。

三、审查工作。立案后,商务部对此项申报依法进行了审查,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核实,对此项申报涉及的重要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通过书面征求意见、论证会、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调查、委托调查以及约谈当事人等方式,先后征求了相关政府部门、相关行业协会、果汁饮料企业、上游果汁浓缩汁供应商、下游果汁饮料销售商、集中交易双方、可口可乐公司中方合作伙伴以及相关法律、经济和农业专家等方面意见。

四、竞争问题。审查工作结束后,商务部依法对此项集中进行了全面评估,确认集中将产生如下不利影响:

1、集中完成后,可口可乐公司有能力将其在碳酸软饮料市场上的支配地位传导到果汁饮料市场,对现有果汁饮料企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效果,进而损害饮料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品牌是影响饮料市场有效竞争的关键因素,集中完成后,可口可乐公司通过控制“美汁源”和“汇源”两个知名果汁品牌,对果汁市场控制力将明显增强,加之其在碳酸饮料市场已有的支配地位以及相应的传导效应,集中将使潜在竞争对手进入果汁饮料市场的障碍明显提高。

3、集中挤压了国内中小型果汁企业生存空间,抑制了国内企业在果汁饮料市场参与竞争和自主创新的能力,给中国果汁饮料市场有效竞争格局造成不良影响,不利于中国果汁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五、附加限制性条件的商谈。为了减少审查中发现的不利影响,商务部与可口可乐公司就附加限制性条件进行了商谈。商谈中,商务部就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可口可乐公司提出可行解决方案。可口可乐公司对商务部提出的问题表述自己的看法,并先后提出了初步解决方案及其修改方案。经过评估,商务部认为可口可乐公司针对影响竞争问题提出的救济方案,仍不能有效减少此项集中产生的不利影响。

六、审查决定。鉴于上述原因,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商务部认为,此项经营者集中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将对中国果汁饮料市场有效竞争和果汁产业健康发展产生不利影响。鉴于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没有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集中对竞争产生的有利影响明显大于不利影响或者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口可乐公司也没有提出可行的减少不利影响的解决方案,因此,决定禁止此项经营者集中。

本决定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被质疑的裁决

尽管这起极受关注的外资并购民族品牌事件被最终引向市场与法治视角,本身已是一种巨大进步。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商务部现在给出的答案,就不会经受各种争议与评判了。

拒绝可口可乐并购,能否获得足够的公信力与说明力,就在于这起事件到底能不能经过法律程序正义的考量,就得看《反垄断法》到底能不能为这个结果提供足够的制度支撑。这实际上就是审视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未通过反垄断调查的关键落点。

事实也确实如此,商务部的裁决在业界引起了巨大争议。

裁决程序有疵?

纵观海内外专家学者对商务部的决策质疑,主要集中在对《反垄断法》的执行程序上,尤其是商务部提出的可口可乐未通过审查的三条理由。

北京大学中国企业史研究室主任吴晓波先生认为,商务部阻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的理由不成立,饮料行业是完全竞争的行业,不应该通过行政手段来干预。知名财经作家吴晓波也对媒体表示:饮料行业是一个完全竞争的行业,政府不应该以这种手段干预,商务部应该有公开听证的这一步,反垄断法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史际春接受记者采访时也“不以为然”,他自始至终认为这一并购案完全可以获得通过,商务部的三条理由实际上都不能成立,因为果汁行业的“竞争余地太大了”。

综合各方观点,反驳理由是:商务部的第一条理由是:如果收购成功,可口可乐有能力把其在碳酸饮料行业的支配地位传导到果汁行业。截至目前,没有足够证据表明,可口可乐在碳酸饮料行业的支配地位,影响到了消费者的利益,以及其他企业的进入;没有足够理由证明可口可乐在碳酸饮料行业的支配地位就一定能传导到果汁行业;也没有表明汇源是否已经形成垄断。

商务部的第二条理由是,如果收购成功,可口可乐对果汁市场的控制力会明显增强,使其它企业没有能力再进入这个市场。首先饮料市场是改革开放以来第一个被开放的完全竞争型市场,迄今为止未有哪个企业要做饮料而因为被控制而无法进入的,相反在其他石油、钢铁、汽车、航空等领域则十分常见。

商务部的第三条理由是,如果收购成功,会挤压国内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抑制国内其它企业参与果汁市场的竞争。可口可乐要在果汁市场形成垄断,只有两种可能性:第一,它垄断了果汁的原料,譬如,它垄断了中国的苹果、橙子或葡萄基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极小。第二,它垄断了果汁销售的通路,这当然也决不可能发生。

其实所有问题集中起来,就是并购后是否真的会产生垄断。在这个问题上,商务部的解释稍显笼统,以至于留下上述诸多可供推敲的地方。

多方专家学者认为作为中国市场的第一起反垄断审查案件、饮料业最大的并购案、涉及全球最著名的饮料公司,建议开个公开听证会进行讨论。

也有专家指出,众所周知,反垄断审查是一项涉及内容广泛、技术极其复杂的工作,并且需要通过相关事实、数据来进行界定,这些都需要详实的配套制度进行阐释,否则就难以具备足够的说服力。遗憾的是,目前商务部给出的法律依据与相关阐述,还是太过笼统与原则了。

由此,市场人士建议,商务部更应

为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反垄断审查的裁决,给出更多法律解释,来消解可能招致的质疑。法治的公信力,很多时候都不是由某个判决结果来决定的,其关键就在于相关运行是否符合法律的程序正义,是否有足够的配套制度来支撑法律的运行。

即便是在目前《反垄断法》的配套制度尚未健全完善的语境下,相关部门也应该真正俯下身去,凭借既有的法律制度与法律技巧,来传递法律的权威与公信,而不能闪烁其词。更重要的是,这件事也应该倒逼相关法律配套制度的尽快完善,来让《反垄断法》对任何垄断行为,都有说“不”的足够的底气与自信。

民粹的压力使然?

中国复关及入世谈判的首席谈判代表龙永图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应该避免可口可乐并购汇源出现“政治化和民族情绪”,看来是被他不幸而言中了。

对于汇源收购案被否的结果,据新华社报道,有超过82%的网友反对这一收购计划。网民认为,从大宝、乐百氏、娃哈哈到汇源,曾经让国人引以为豪的民族品牌就这样一个个被“吃掉”了,为什么大多数民族品牌做大做强之后总是难逃被收购的歧途?网民甚至提出中国的民族品牌还能走多远的问题。

其实,产业安全和保护民族产业的争论,已经使得部分外资收购泡汤,如凯雷收购徐工案、米塔尔收购莱钢案等,也使得外资对投资中国感到怀疑。《华尔街日报》在3月19日认为,这一裁决,“更像是利用中国新反垄断法之便,保护行业领先企业、安抚国内的民族主义者。”理由是,根据来自欧睿(Euromonitor)的数据,汇源在中国的纯果汁饮料市场占据主导地位,市场占有率接近三分之一;而可口可乐在天然果汁饮料市场的份额基本可以忽略不计。可口可乐和汇源总共控制着中国软饮料市场的17.3%。这两个数据都很难说明是具有垄断性,因此否决这项交易令北京的外资企业感到大惑不解,尤其是在可口可乐的行为并无不妥的情况下。可口可乐向中国投入了巨额资金,也是去年北京奥运会的赞助商。甚至中国政府的研究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也称监管机构陈述的理由站不住脚。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撰文表示,政府对来自国内媒体的压力、特别是民族主义者在互联网上围绕该交易的争论中所作言论作出了妥协。中央党校研究室赵杰博士指出,商务部的此项裁决的前两项,较完整地理解了集中对竞争的不利影响,但其中第三项对中小企业影响的分析,可以看作是执法机关受到十九世纪末创立谢尔曼法时期反垄断就是反大、反特权的观念,与国内舆论对民族品牌崛起和国内市场拓展担忧的社会情绪的共同作用的一种委婉表达。

在此之前,商务部外资管理司副司长林哲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表示,民间掀起的民族品牌保卫战,对商务部已经造成无形的压力。林哲莹在接受记者问询时表示,商务部会综合考虑目前国内外形势,审慎对待可口可乐和汇源并购案。

对此,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日前就可口可乐收购汇源反垄断审查决定披露了详细流程,“市场进入问题是反垄断审查中必须回答的问题,是严肃的竞争问题,这与所谓民族品牌问题完全是两个概念。因此汇源是不是民族品牌不是反垄断审查需要考虑的因素,与商务部禁止此项收购无关。”姚坚说。

据北京安邦集团研究总部高级分析师贺军介绍,人们不应该以过度的民族主义情绪来评判这一收购计划,让民族主义情绪渗透到商业中来是有害的:“一个市场要健康发展,要改革,要开放,就应该欢迎各家做生意的都到这里来,一个好的市场可能是一个法治的市场,透明的市场。没有很多寻租的成本,没有很多灰色的交易,政策是透明的,投资者对于收益和未来的环境是可预期的,并且让消费者得到更多的好处。”

全球并购研究中心秘书长王巍则表示,不应轻易就对参与并购的外资企业扣上一项“行业垄断”的帽子,并煽动全国性的打抱不平。“目前这个收购是否成功,重点就要看商务部是否判断其为垄断。”他初步分析果汁行业的市场占有率分布,可以认为如果未来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成功,也并不会在整个果汁行业内形成垄断局面。这样看来,商务部这次审理可能看作是中国政府对外开放态度的考验,如果不能通过,很大程度上意味着中国商业自由契约精神的削弱,民粹主义在未来有可能危及中国经济的繁荣持续。

否决不涉及中国投资政策?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19日表示,对企业并购进行反垄断审查,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做法,是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反垄断审查的目的是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本案的裁决与中国的外资政策无关。中国一贯主张积极吸收外资,将继续扩大对外开放,为各国投资者来华开展经营创造良好的条件。

3月20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表示,中国政府禁止可口可乐并购汇源公司是根据反垄断法作出的客观裁定,完全不同于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同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表示,商务部作出禁止收购的决定,既不受外部因素的干扰,也非保护主义,本案的裁决与中国的外资政策无关。在此前一日,秦刚表示,中方作出这样的裁决是为了维护中国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中国政府始终坚定不渝地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政策,中国积极利用外资的政策没有发生变化。“在中国的市场上随处都可以看到可口可乐公司的产品,也可以看到中国的产品和来自世界各国的饮料。中国消费者既喝汇源果汁,也喝可口可乐。中国市场是充分开放的,中国的商品是丰富的。”秦刚说。

3月22日,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在该论坛上回答一位日本学者关于中国投资政策的问题时说:“有的(西方媒体)说,这件事说明,中国在投资上不欢迎外资到中国投资,我觉得这可能是一个非常大的误会。”

“可口可乐兼并汇源这件事发生在两个外资企业之间。”陈德铭的解释颇为出乎人们意料,可口可乐是总部在美国的公司,汇源果汁是一个注册在开曼群岛的外国公司,这两个外国公司之间的企业兼并不涉及中国投资政策,只涉及中国对这两个企业在中国销售产品的经营集中度的审核问题。

失意的汇源何处去?

从2008年9月3日至今,在“等待出售”的半年里,汇源果汁自身的业务扩张几近停滞,如今,朱新礼和汇源集团必须忘记可口可乐,重新上路。

而最强大的挑战,将来自昔日的求购者一一放弃汇源的可口可乐,并不会放弃中国的果汁饮料市场。

在资本市场遭遇失意的朱新礼,希望在产品市场上有所挽回。“低浓度果汁饮料”已被定为汇源的扩张目标,而这一直是可口可乐的强项。可乐,亦或汇源输了?

朱新礼曾经说:不论审批是否通过,都将顺其自然。任何优秀的现代组织,其核心都是一个上下一心的“愿景”。然而半年间,偌大的汇源,每一个人对未来的期待都被调整的两次。

在如此激烈竞争的市场上,大乱之后,必是大挫。

中国也不是唯一一个对食品饮料行业采取保护行为的国家。美国软饮料企业百事曾表示对法国酸奶制造商达能有收购兴趣,招来法国政府的直接反对。

汇源并购案被否,此前一直对并购案持强烈反对态度的国内果汁业自是喜不待言,但是作为当事一方的可口可乐公司似乎也并没有感到过于难受。

有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收购案被否决,对可口可乐来说,实质影响不大,更多的是某种程度上的“面子损失”,但对汇源来说,则或许会面临品牌和资金的双重损失。汇源之所以愿意接受可口可乐收购要约,是因为近年来存在业绩下滑,资金链紧张以及渠道存在诸多问题。

在可口可乐公司3月18日的声明中,对裁决结果表示了遗憾,并表示不继续有关收购行动。这种说法并非空穴来风。上月底发生的一件事情颇为耐人寻味。汇源董事会主席朱新礼在出席一个论坛时曾透露,在当前金融危机环境下,可口可乐董事会反对收购的声音越来越多,自己要给可口可乐全球总裁“打打气”。但仅仅两天后,汇源随即澄清公告,称汇源并不了解可口可乐任何董事对收购的任何意见,公司也没收到关于更改收购计划的任何意见。

大福资料研究有限公司分析员左国光对媒体表示,对可口可乐而言,收购被否决对其扩展大中华业务有所影响,但随着股票市场自去年不断受环球经济冲击,汇源果汁的市值不断不滑,其当初建议价现今来看实在溢价太高,所以并购案被否对可口可乐是个好消息。可口可乐可以保留更多资金作未来收购计划,作价成本或较收购汇源为低。

更有网友发出疑问,“是不是可口可乐觉得当时买贵了,现在忽悠商务部否决并购案?”

一直关注此事的国内一大型券商高层表示,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不排除可口可乐资金吃紧而放弃收购的打算。如果给放弃收购找一个合适的理由也是很容易的一件事,“只要在有些条款上加加减减,很容易做到不被政府批准的”。

对此,可口可乐公司断然否认,公司总裁及首席执行官穆泰康3月18日发表声明表示“在审批过程中我们尽了最大努力提供一切有关材料协助商务部清楚了解此项交易,我们一直希望可以与优秀的汇源团队一起推动汇源品牌更进一步发展”。

商务部研究院梅新育博士认为,商务部绝不可能和可口可乐“串通一气”,也不会存在“忽悠”商务部否决并购案的情况。

当然,汇源也没有完全输到底。在此轮收购过程中,汇源的知名度得到大大提升,各种媒体都在不遗余力地报道此事,而且这种知名度的提升不像恒源祥那样备受争议。在国际上,所有的消费者都会认为:一个可口可乐想要收购却遭到中国商务部否决的中国品牌,一定是一个了不起的品牌!

两难境地

对于汇源方面而言,更大的问题是,之前已经做好出售准备,而且也明确了战略转型和业务重心转向果汁行业的上游――果园的投资建设,将如何应对眼下的变化?北京CBCT品牌营销机构董事长李志起认为,对汇源来说禁购令无疑是个坏消息,因为汇源的战略转型和业务重心转变的想法将被推迟,这会让汇源面对的难题压力更大,没有救世主了,必须自救。在已经做好出售果汁业务的各种准备下突遭否决,制定发展战略将是对汇源的一大考验。

北京神农绿林食品有限公司是汇源成熟基地之一,与北京汇源公司常年签订经销合同。记者从该公司了解到,该公司每年给汇源集团供应2000万斤红果,这让周边村里的150户农户每年增收1万元。

资料显示,截至目前,汇源已在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30多个地(市、县)建立了工厂,连接着400多万亩水果基地。公开资料显示,在并购过程中,汇源的战略转型计划其实也在同时推进。从2008年9月至今,汇源集团先后在湖北钟祥、辽宁本溪、河北隆化等地投资建厂,累计投入已达20多亿元。根据汇源内部人士透露,考虑到与可口可乐合并后的转型,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汇源便陆续在人员安排、渠道整合方面提前做了不少准备,包括裁减涉及终端方面的渠道和品牌方面的工作人员等。

最初决定并购,朱新礼有意往上游产业链转型,并已投入了巨资。由于前期上游建设的投入,让汇源提前投资了近20亿元。目前公司的流动资金已不充裕,另据报道,未来3个月内,朱新礼将可能拿出近8000万美元资金赎回华平基金的投资。据汇源果汁2008年6月30日数据显示,这相当于朱新礼要倾尽汇源果汁目前全部账面现金。另外,还有近7亿元的流动负债将在1年内到期。

如今并购未获批准,摆在朱新礼面前的首先是如何应对销售市场激烈竞争以增强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这对于40多岁开始创业、经历无数风雨、多次利用资本运作顺利抽身的朱新礼来说,可谓进退两难。

汇源目前在全国已有22家果蔬菜汁生产工厂,汇源方面称,“并购被否之后,汇源需要重新进行招商等工作。”

寻求外部资源是上策

卖猪,还是继续养猪?朱新礼回到了选择的原点。

朱新礼的选择似乎倾向于后者――暂时放弃自己擅长的果汁上游业务,重新面对竞争激烈的下游市场。目前,汇源已经叫停了总投资近30亿元的果汁上游基地建设项目,并陆续召回派往基地的骨干人员,转战新产品开发和营销领域。

在市场人士看来,这个战略并不明智,因为低浓度果汁饮料并不是汇源的强项。据透露,汇源旗下有200多种产品,而真正赚钱的主要是传统的高浓度果汁产品。而在这个市场,汇源还将面对两个强劲的竞争对手,一个是曾经入股汇源后来退出的统一,另一个是并购汇源失败的可口可乐。

对于接下来汇源的出路,有专家指出,一是继续出售,但是找一家整体收购已不太可能,因为都有可能罩上垄断的罪名。二是自救。如果是要自救,汇源就要两条线出击,一方面进一步优化渠道,改变短板。同时上游原料的建设也不能全然放弃。汇源的产业链条拉得比较长的,朱新礼不是没有成功的可能,但是会比较辛苦。因此,对于汇源来讲,引入产业资本,既获得资金又引入有经验的高管方为上策。

继续出售?

“民族企业”这面大旗压得朱新礼喘不过气来,对其一手“抚养长大”的汇源集团数次出售均以失败告终,从德隆到可口可乐,汇源四次出售遭遇三次失败。而朱新礼“专心种果树”的愿望也不得不搁浅了。

近日,有消息称,朱新礼可能还要尝试将汇源集团出售给统一集团。

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果汁案被叫停后,统一企业(中国)投资公司总经理特别助理杨寿正日前强调,总经理罗智先不久前曾表示,汇源是一个相当不错的投资目标。

统一集团2005年早于达能和可口可乐,曾以3030万美元入股汇源果汁5%,后来受限于台湾当局投资大陆40%上限,被迫取消交易。这次可口可

乐并购汇源被叫停,台湾也放宽投资上限,为统一打开再度入股汇源的良好契机。

在上市后的两年中,统一企业发展迅速,特别是从去年下半年来,其一系列的兼并收购动作表现出其强大的扩张野心。将业务扩展到其生产行业的各个领域,是统一企业扩张的重点策略之一。

然而扑朔迷离的事,3月24日统一企业(中国)投资公司总经理特别助理杨寿正告诉媒体,无论是收购还是参股,统一都没有这方面的打算。

新闻链接 谁来关注朱新礼们的无奈?

此事之所以引起巨大反响,主要原因在于大多数人认为,汇源果汁是民族品牌,不应被外资收购。其中,最极端的批评者认为,朱新礼此举是在“卖国”。

在刚刚遭遇网民炮轰后,汇源集团董事长朱新礼曾特地出面做了解释,品牌是无国界的,出售汇源是正常的商业行为,他规劝人们不要用民族主义观点看待收购计划,并承诺将继续为中国果农和消费者服务。这是汇源最大的一笔“招商引资”,完全是一种正常的商业行为。

针对外界的评论,他说:“中国改革开放30年,就应该有一个大国的风度,大国的自信,品牌是为人类服务的。这显示了一个人的自信,一个国家的自信的问题。为什么非要打上民族品牌的烙印呢,花旗也是民族品牌,为什么没有人去关注呢?我们一定要想到,品牌是为消费者服务的。很多人一手抓着可口可乐一手还在骂可口可乐收购汇源,这个合适吗?”

全球并购研究中心秘书长王巍比较理解朱新礼的无奈,在合适的时候退出产业链的低端是明智选择,一个老人不可能继续掌舵这么一个几乎涵盖产业链上下游的企业在如此竞争的行业去拼杀,在没挑出能够胜任目前企业规模的接班人背景下,收缩战线无疑是正确选择,“做过企业的人都知道,企业很多时候是做生意做没的,选择放弃在更大程度上是负责任的表现。”

吊诡的国际猜疑

虽然中国商务部一再表示,否决可口可乐公司以24亿美元对汇源果汁集团收购的提议并非保护主义行为,同时也与中国的外商投资政策无关。但是来自海外方面的舆论对于该项否决计划的目的却一直耿耿于怀。

口水之战的焦点在于,中国方面否决收购的目的究竟在于“反垄断”还是“贸易保护”?由于该项决议是在中国企业纷纷“出海”掀起收购热潮的情况下做出的,关注此项交易的一些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有可能给那些在中国寻求并购机会的外国人浇了盆冷水,并有导致其他国家如法炮制阻挠中国海外投资项目的风险,中资企业在海外投资有可能面临报复性“壁垒”。

外方要求更清晰的决策程序

虽然中国美国商会拒绝就该裁定置评,但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USCBC)会长傅强恩(John Frisbie)3月23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09”上接受记者采访时表明,听到该消息感到很遗憾,他认为,“商务部关于汇源的决定,透明度是最重要的。”

傅强恩反复强调了“透明度”的重要性。“如果外国投资者无法知道作出这样决定的细节,他们就不了解中国政府希望他们怎么做。”傅强恩认为,这种“不了解”会使投资者在作投资决策时无所适从。

傅强恩认为,从商界的角度来说,能够做的就是尽可能多地提供信息。比如,该组织在今年1月美国政府换届后,就向奥巴马新政府和参众两院的所有议员,提供了一份关于中国贸易政策的推荐。该组织的许多会员企业也向自己的员工宣传这样的理念:贸易给自己企业带来了市场机会,给自己提供了就业机会。

中国欧盟商会(European Union Chamber of Commerce in China)3月18日则表示,希望中国政府在不久的将来公布公布该次审查结果的细节和禁止此项收购的具体原因。

中国欧盟商会表示,支持中国商务部在裁决中所述的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审查目的,但商会相信这一目的的最佳实现方式应该是:通过放宽限制、增加透明度以及降低进入市场和扩大投资行为的门槛,欢迎更多的国际投资者进入中国市场。

“在相关的决策过程中,放宽对外资的限制并提高透明度,这两点将确保中国消费者和工商业界与世界其他地区同步享用最新的技术和服务,由此为实现中国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做出贡献。在促进中国国内的市场竞争和创新以及确保中国经济未来长期发展方面,平等地获得国际领先的工业技术标准至关重要。”中国欧盟商会认为。

担心外资信心恐受挫

英国《金融时报》目前发表社评认为,北京决定阻止可口可乐对汇源果汁的24亿美元收购计划,“是不明智的”,“不符合中国利益”,这本来将成为迄今最大规模的外资收购中国企业交易。

作为去年8月实施的中国《反垄断法》迄今遭遇的最大考验,这一里程碑式的决定,不仅发出了中国不对大笔交易开放的信号,还为某些外国政府提供了强有力的说辞,其本来就对中国的海外投资表示紧张。结局很可能是,涉及目前世界上惟一有活力的大型经济体的跨境交易将会减少,各方倒退到保护主义行为。这正是中国领导人一直表态反对的。也正是这种举动加剧了20世纪30年代的全球大萧条。

可口可乐公司3月6日表示,除了投资24亿美元收购汇源外,可口可乐还计划未来三年在中国投资20亿美元。在美国市场销售增速放缓之际,中国政府的这一裁决使可口可乐公司在华扩张战略遭遇了挫折,中国现在是仅次于美国、墨西哥和巴西的该公司全球第四大市场。可口可乐首席执行官穆泰康目前正以更大力度推动该公司将触角从传统的汽水业务延伸到果汁领域,收购中国汇源果汁正是这一努力的一部分,果汁饮料市场的增长速度比碳酸饮料市场快得多。穆泰康在一份事先准备好的声明中说,“我们感到失望”,但他同时表示,可口可乐公司尊重中国商务部的决定。

又是《华尔街日报》的消息,该报记者Andrew Peaple在3月17日撰文表示,外商直接投资只占中国总投资的一小部分。尽管这类投资的数额在下降,但中国企业,特别是资源型企业,却正在海外大举并购。这两个趋势结合在一起,再加上贸易顺差预计会收窄,有可能导致中国的外汇储备停止增长。这件事颇令中国政府挠头,因为中国公众并不乐见将汇源果汁出售给外国买家,但如果中国想增加外商对华直接投资并增加其他国家对中国海外收购的善意,最好还是让可口可乐这类愿意在华投资的外国公司能够如愿以偿。

攻击中国实施“贸易保护”

在国际上,将此次否决并购的决策扣上“贸易保护主义”帽子的不乏其人,尽管商务部已经在3月20日作出了“客观裁定,完全不同于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的解释。

在各种质疑的声音中,外电对于此事的态度尤其值得玩味:美国《华尔街日报》、路透社等各大财经媒体几乎众口一词地认为,此举是出于贸易

保护主义的考虑。有人将此与美国方面对某些引人注目的中国企业收购美国公司的计划给出的结论作对比。

《华尔街日报》记者Heidi N.Moore认为,中国这一表态与美国方面对某些引人注目的中国企业收购美国公司的计划给出的结论形成了鲜明对比。

在驳回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2005年收购加州联合石油公司(Unocal)的计划时,美国国会的理由是涉及国家安全(虽然后者70%的能源储备分布在亚洲)。Bain Capital提出收购网络设备公司3Com的计划也因同样原因被否决。中国华为技术公司持有3Com 16%的股份。在这两起案例中,收购方最后都放弃了计划。这三起收购案的结果是一样的:保护本土企业免被潜在的外国投资者收购。但是,一向鼓吹自由贸易的美国引起了人们对保护主义的恐惧。

该报引用市场咨询公司的数据来说明,可口可乐与汇源在中国软饮料的总体份额“很难说明是具有垄断性,因此否决这项交易令中国的外资企业感到大惑不解”。

据“美国之音”采访报道,美国业内的律师和投资银行家们纷纷表示,中国政府的这项裁决是中国《反垄断法》的牛刀初试,它损害了中国政府反对保护主义障碍的公开立场。时值全球经济衰退之际,这些保护主义壁垒正引起各方的高度警觉。

就在裁决公告仅仅4个小时后,欧盟商会对此事发表了看法:“支持中国商务部在裁决中所述的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审查目的,但实现这一目的的最佳实现方式应该是通过放宽限制、增加透明度以及降低进入市场和扩大投资行为的门槛,欢迎更多的国际投资者进入中国市场。”

即便商务部和外交部后来都出面澄清,收购汇源案被否与贸易保护和外资在华政策无关,《华尔街日报》仍然坚称,“这一决定可能会成为对海外投资者的一个警告,表明中国可以利用反垄断法对收购交易施加沉重压力,甚至完全否决交易,尤其在人们担心领先民族品牌流失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认为会影响中国海外收购

除此之外,几乎所有的国际舆论都认为,中国的这项裁决对于中国正在澳大利亚接受审查的几桩外资并购案不利,会引起示范效应。

路透社3月18日的报道认为,这个中国《反垄断法》自去年8月1日实施以来首个未获通过的案例,或会影响到中资机构海外的收购以及今后跨国企业并购中国企业的方向。

《华尔街日报》也表示,中国商务部的决定是历经多年才得以出台的中国《反垄断法》遇到的第一项重大挑战,并将给中国并购市场乃至外国在华投资业务带来“寒蝉效应”。该决定还将加大中国企业实施海外并购的难度。

《华尔街日报》认为,中国否决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这一决定的影响正波及远在南半球的澳大利亚。已经成为澳大利亚反对党领袖人物的乔伊斯表示,中国政府对这桩交易做出的决定将会作为参照被澳大利亚政府考虑。这类交易中规模最大的一笔就是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以195亿美元收购力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其部分矿业资产的交易。当然,这桩交易的形式与可口可乐一汇源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华尔街日报》在分析原因时指出,之前中国多项收购美企以挫败告终,促使中国对美国没什么好感。也有人怀疑中国政府否决可口可乐收购汇源的交易在某种程度上是对美国政府的上述决定还以颜色。甚至有时事评论员认为这是冷战时期遗留下来的产物,即企业并购市场成为东西方间敌意的又一个宣泄场所。

该报还提醒:现在还有9起中国公司提出收购澳大利亚资源公司的交易悬而未决,中国在这个时候给贸易保护主义火上浇油殊为不智。

此前有外媒报道称,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资本趁机向全球能源和原材料市场扩张,目前国有的中国铝业有限公司投资近200亿美元收购国际矿业巨头力拓公司部分股权的交易正受到澳大利亚政府和民间的强烈反对。3月中旬,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核委员会表示会将中国铝业对力拓的195亿美元参股计划的审查期延长了90天。

外界不仅将这项决策冠上现在全球风行的“贸易保护主义”帽子,还连篇累牍地将其后果与中国对外投资可能面临的“报复性”贸易壁垒相联系,这是“泼脏水”还是一种威胁,尚不得而知。

“如果中国确实无意于搞保护主义,那做出这个裁决可能还是因为缺乏经验。”一位国际反垄断法专家表示。中国应该做好对外解释工作

对国际社会的臆测质疑,中国政府和各界都进行了批驳。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表示,否决汇源并购案并不是保护主义。在此全球性经济危机时期,强迫命令本国企业和金融机构收缩对外投资,政府救援企业以不对外投资、不关闭在本国工厂等为条件的,这才叫保护主义。

他进一步指出,如果说中国的外资政策有什么问题的话,最大的问题不是保护主义,而是对外资的超国民待遇;只要实事求是平心静气地审视这件案子,理性的投资者理当就此对中国的商业和法制环境加分,而不是抨击。因为这个结果证实了中国《反垄断法》的严肃性,有关部门没有以“加大利用外资力度”之类理由扭曲法律,而法制的可预期性正在构成一个国家商业环境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商务部研究院另一位研究人员王志乐也认为,从商务部上报、立案的案例数量来看,仅一例完全否决的案例,并不能说明此举就释放出了不利于引进和利用外资的信号。相反,对于中国政府而言,第一次依法做出反垄断的否定裁决,对于合理健康的利用外资,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不过,梅新育同时也表示,我国需要在此收购案结果公布后做好对国内外的解释工作,告诉外国投资者,这并非意味着中国对符合条件的外资收购关闭大门,并非中国要搞贸易保护主义。在反垄断方面,中国政府对各国企业一视同仁。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白明认为,此前外资企业都是通过实体层面并购中国的国内企业,这次是证券市场提出要约并购,同样都是并购,只不过是换一种方式,这种方式是研究的新课题。根据白明的阐述,要完成一个并购必须过三道槛:一个是外资槛,根据现在的外资管理条例它并购的这个行业这样的规模、这样的方式是不是我们允许的?第二是反垄断的槛,也就就是现在反垄断局的实际规定;第三是国家安全的槛。“关键是通过证券市场并购的口子一开,能并购果汁为什么不能并购你石油、移动、电信,这个到底跟国家安全有没有关系也是要研究的。”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表示,我国需要在此收购案结果公布后做好对国内外的解释工作,告诉外国投资者,这并非意味着中国对符合条件的外资收购关闭大门,并非中国要搞贸易保护主义。

新闻链接 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可口可乐兼并汇源案不涉及中国投资政策”

中国商务部裁决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掀起轩然大波,尤其引发各界对中国投资政策变动的各种猜测。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在3月21-23日举行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发表演讲时,以商务部否决可口可乐对汇源的兼并案,说明中国不欢迎外资到中国投资,是一个非常大的误会。他强调,“中国积极利用外资的政策绝不会改变。”

陈德铭特别指出,可口可乐兼并汇源这件事发生在两个外资企业之间,可口可乐公司总部在美国,汇源果汁是一个注册在开曼群岛的外国公司,这两个外国公司之间的兼并不涉及中国投资政策,只涉及到中国对这两个企业在中国销售产品的经营集中度的审核问题。

他说,因为可口可乐的碳酸饮料在中国占了非常高的比例,汇源果汁也在中国果汁市场占了比较高的比例,可口可乐又经营着果汁等等。审核的结果表明,这种兼并会造成过于高的集中度,会影响消费者的利益和弱小企业的利益,所以我们才给予否定。在否定的同时,我们仍然希望可口可乐、汇源在中国能够非常健康的发展,同时我们也同样希望其他的企业到中国来进行投资和发展。

陈德铭在回答提问时重申,汇源并购案被否,不代表中国对外投资有变化,更不能说明中国政府不欢迎外国投资,他表示这些疑虑可能仅仅是误会。

“我们仍然希望可口可乐、汇源在中国能够非常健康地发展,同时也希望其他企业到中国来进行投资和发展。”

人力资源行政汇报篇(4)

(1)以往管理评审所采取的措施的情况:由质量负责人负责汇报。汇报要点:输出要求内容、完成方式、完成情况、完成情况的持续有效性、有无进行跟踪验证、有无需要改进的地方。

(2)与管理体系相关的内外部因素的变化:由质量负责人汇报。

(3)客户满意度、投诉和相关方的反馈:由质量负责人负责汇报。汇报要点:年度收集或受理了多少申诉、投诉及客户反馈、多少正面的、多少负面的。申诉、投诉及客户负面反馈如何分析、纠正、反馈、并获得客户认证的。哪些方面是最好或问题严重的、是否借此对体系哪些环节进行了改进的。

(4)质量目标实现程度:由质量负责人负责汇报。汇报要点:提交质量目标的核算记录,质量目标是否达到文件规定要求的结论描述,是否需要对质量目标进行调整的建议。

(5)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由管理者或其授权人负责汇报。汇报要点:外部法律法规、认证机构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要求变化情况;内部组织结构、发展方向的变化情况;现行的体系文件对这些变化的要求的覆盖和细化情况;是否需要对体系文件描述进行调整的建议。

(6)管理和监督人员的报告:由管理层人员和质量监督员汇报。汇报要点:管理层人员针对体系文件中规定的职责对履行这些职责的情况、履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问题的解决情况、职责范围内改进的建议。质量监督的范围、频次、发现的问题、纠正完成情况、纠正后活动的持续有效性、监督环节的调整、合理化建议。

(7)内外部审核结果:近期内部审核的结果总结:由内审组长汇报。汇报要点:内审的时间、内审的实施整体情况、内审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完成情况、因不符合项的纠正实施了哪些方面的改进、内审合理化的建议。由外部机构进行的评审总结:由质量负责人负责汇报。汇报要点:有无外部机构的评审、哪些外部机构(认证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行政管理部门)开展了评审、评审的情况及结论、评审的整改完成情况、评审活动对那些环节进行的改进。

(8)纠正措施:由质量负责人负责汇报。汇报要点:年度各项活动中发现的不符合项采取的纠正措施的总结数量、完成情况、改进的环节。

(9)比对和能力验证结果:由技术负责人负责汇报。汇报要点:哪些项目开展了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为什么开展、开展的结果如何、如何应用这些结果、有无对存在的不符合或不满意结果进行的分析和纠正、纠正是否获得认证。

(10)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变化:由技术负责人负责汇报。汇报要点:现有的工作量和工作类型是否满足组织发展要求,是否需要增加或减少工作量和工作类型、为什么需要调整工作量和工作类型、调整哪些工作量和工作类型、需要什么支持、什么时间调整到位或执行、执行后如何验证、何时开展评审。

(11)资源的充分性:技术负责人负责汇报,人员、设备、环境等资源是否充分,更新、购置需求等。

(12)应对风险和机遇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管理层负责汇报采取相应的措施。

人力资源行政汇报篇(5)

关键词:外汇储备;巨额储备风险;外汇储备管理

一、 对外汇储备的认识

目前针对如何管理我国的巨额外汇储备,许多学者或实务工作者从各个角度提出了一系列的建议和想法,但由于缺乏对外汇储备的正确理解,导致一些建议不可行,或相互矛盾。因此,在讨论外汇储备管理之前有必要正确认识外汇储备的内涵。

外汇是央行的一种资产,其对应的负债主要是公共部门或私人部门的存款,这意味着外汇的增加同时导致了国内人民币的增加,所以外汇是不能直接用于国内消费和投资的,因为这相当于增加货币供应量,可能会导致通胀。

外汇是我国对国外的一种债权(主要指贸易顺差产生的,不是借外债),外汇相当于国外发行的“债券”,国外用这种“债券”换回了我们的产品、服务,当然我们可以用这些“债券”在将来从国外买回产品和服务,但是如果“债券”贬值了,我们买回来的少了,就受损失了,如果“债券”升值了,买回的多了,我们就盈利。在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之后,世界进入了浮动汇率的国际货币体系,持有外汇意味着要承担汇率波动的风险。

拥有外汇相当于为国外的铸币税作贡献。铸币税实质上是对货币发行并保持货币信用的一种补偿,拥有他国的货币数量越多,对该国铸币税的贡献就越大。目前,美元是最主要的外汇资产,因此美国是从铸币税中获益最多的国家。

外汇储备对实行固定汇率制度的国家至关重要。外汇储备是保障一国汇率体制稳定、国际贸易平衡、国际清偿支付的必要措施。外汇的增加主要由贸易顺差、借债、直接投资等组成。我国汇率体制实质是有浮动的固定汇率,央行对外汇资产统一管理,企业进口、对外投资、归还国外债务、外资企业利润汇出,都需要兑换外汇,因此必须保证一个基本的储备量,否则会产生支付危机。

二、 巨额外汇储备带来的问题

外汇储备对稳定一国的货币汇率体系,平衡国际贸易收支非常重要,但外汇储备并不是越多越好,巨额的外汇储备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风险和问题。

巨额的外汇储备可能面临着巨大的汇率风险。目前我国外汇的主要资产是美元资产,在美元贬值时外汇储备的实际价值会大大缩水。由于资产金额巨大,进行币种调节的空间也很有限。近两年来,美元对各种主要货币贬值20%左右,由此产生的损失数百亿美元。

外汇储备的增加会挤压货币政策的空间。外汇占款的增多要相应扩大货币供应量,增加了通货膨胀的压力,央行为了降低高外汇储备对国内物价水平的影响,须通过回笼现金,或提高利率等方式来减少货币供给,这样却增大了本币升值压力;相反,央行为了降低高外汇储备带来的本币升值压力,须通过降低利率等方式增加货币供给,这样又强化了通货膨胀。因此央行货币政策的内外目标产生冲突。

高外汇储备显示出在外汇市场上,就是外汇供给大于需求,容易造成本币升值预期。本币升值往往降低本国出口产品的竞争力,不利于就业和经济增长;同时本币升值导致本币资产价值高扬,易形成资产泡沫化;进一步加大了人民币升值的压力,美日欧等主要贸易伙伴以我国外汇储备迅速增长作为主要证据,对人民币值施压;国际投机者将此作为人民币汇率水平不合理的依据,热钱通过各种渠道涌入中国,反过来又加大人民币升值的压力。

高额的外汇储备需要付出巨额的机会成本。即如果货币当局不持有储备,就可以把这些储备资产用来进口商品和劳务,增加生产的实际资源,从而增加就业和国民收入,而持有储备则放弃了这种利益。另外,我国是急需资金的国家,而把外汇以较低的利率借贷给美国和其他国家使用,没有充分发挥这部分资金的潜力。

三、 外汇储备管理的主要原则

外汇储备是当前国际货币体系及国际贸易体系下的产物,为了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来自外界的冲击,促进本国经济的平衡发展,外汇储备管理有必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保持多元化的货币储备,以分散汇率变动的风险。按照“不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的原则,外汇币种应该多元化。可以按照下列原则(1)根据进口商品、劳务或其他支付的需要,确定币种数量、期限结构以及各种货币资产在储备中的比例;(2)选择储备货币资产形式时,既要考虑它的收益率,同时必需考虑它的流动性、灵活性和安全性;(3)密切注意货币汇率的变化,及时或不定期的调整各种货币的比例。

保持适度的外汇储备规模。一定的外汇储备是一国进行经济调节、实现内外平衡的重要手段。当国际收支出现逆差时,动用外汇储备可以促进国际收支的平衡;当国内宏观经济不平衡,例如出现总需求大于总供给时,可以动用外汇组织进口,从而调节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关系,促进宏观经济的平衡;当汇率出现波动时,可以利用外汇储备干预汇率,使之趋于稳定。因此,外汇储备是实现经济均衡稳定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手段,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各国之间经济联系增强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外汇储备并不是越多越好,毕竟其本质是将本国资金放在海外,持有它是要付出代价和风险的,因此确定合理的外汇储备规模对于维持我国宏观经济稳定至关重要。

富余外汇储备投资渠道的多元化。多元化是从国家战略的角度考虑外汇的运用。对于富余的外汇储备,一些国家在“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前提下,进行多元化的投资。如到国外进行直接投资,储备重要的战略资源等。多元化投资较为成功的例子是新加坡。新加坡财政部通过全资控股淡马锡,运用政府注入的资本在全球投资,其股东年平均回报率达到18%。日本由于本国资源缺乏,将一部分外汇储备转换成了战略物质储备,目前日本是石油储备最为充足的国家之一。

四、 对于我国外汇储备管理的政策建议

外汇储备管理应该有两层含义,一是关于合理规模内的外汇储备管理;二是超过外汇储备需要以上的外汇资产运用。对于前者,外汇储备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保持汇率稳定,防止金融危机的发生,对于后者,外汇储备管理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外汇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外汇资产的增值、保值。相应的,应该采取不同的措施来管理我国的外汇储备。

1.合理外汇储备的管理

重视储备的安全存放保管。目前,我国外汇储备大多是美元、欧元债券和主要西方货币表示的金融资产。近年来,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动荡,以及我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潜在冲突可能波及到我国外汇储备的安全。这就需要从战略上考虑,从安全出发,如何选择存放保管外汇储备资产。

根据国内外形势,确定适合我国国情的外汇储备下限和上限以及外汇储备的区间。根据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状况、对外开放程度、国际收支状况以及宏观经济政策发展目标,制定阶段性的储备调整规划。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夏斌教授的建议,我国保持7000亿多元的外汇储备是比较合适的。

按照“安全、流动、盈利”的 “三性”原则,从中长期考虑外汇储备的资产配置。在外汇储备较快增长的背景下,除国债之外,高信用等级的政府机构债券、公司债券和国际金融组织债券等,也是我国储备资产运用的重要方面。考虑到美元在国际货币体系中仍居主导地位,美国金融市场也仍是世界最发达的市场,美国无疑仍是我国外汇储备投资的重要市场。在资产结构调整时应该基于对主要国际货币中长期走势的战略研判,资产结构的调整必须是谨慎而渐进的,以防引起国际资产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从而不利于我国的外汇管理。

2.超额外汇储备资产的管理

可以考虑成立一家专门投资公司作为多余外汇资产的运作主体,来进行商业化、专业化运作。具体说来,成立由政府控股的“国家投资控股公司”是值得考虑的方案。至于“国家投资控股公司”由央行主导还是财政部主导,我们认为应该是后者。央行是货币政策的责任机构,国有金融财产的管理从职能上来说应该归属于财政部。同时也可考虑将部分储备交国际上的私人投资基金代管。事实上,当前不少国家央行都把部分储备交给一家或几家基金代管。这些基金由专家把储备按不同比例进行资产组合,并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结构。从多年的情况看,这些基金获取的收益较高。

增加外汇储备的多元化。一是考虑增加黄金在外汇资产中的比重,黄金作为天然的货币,具有良好的保值作用,并且可以作为最终的国际结算货币。我国外汇资产中黄金比例较低,只占1.5%,而发达国家一般都将外汇储备转换为黄金存储。截至2005年1月,黄金占各国外汇储备的比例分别是:美国为61.1%,意大利为55.8%,法国为55.1%,德国为51.1%,荷兰为50.5%。此外,中国也可以考虑将外汇储备转为资产储备。目前我国石油、铁矿石、锰矿石、铬铁矿等进口量大幅增长,利用国外资源的成本在惊人的大幅度上升,我国应将部分外汇储备转变为资产储备,以缓解国际资源价格上升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利用外汇储备进行能力储备建设。对实现可持续发展真正至关重要的不仅是对资源的占有和控制能力,而且要有强大的使用和控制资源的能力。能力的提高,才能最终解决资源约束。能力储备的主要手段有:(1)鼓励“走出去”战略,扶持和培养我国的跨国公司。跨国公司掌握着全球化时代资源配置的主导权,培养中国的跨国公司,对于提高我国对外开放水平,真正成为世界经济强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2)鼓励对海外重要经济资源开采权的收购。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壮大,我国对海外经济资源的依赖程度将不断提高,控制海外资源的开采权,比直接进口资源更加合理。(3)鼓励对我国具有战略意义的出境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投入。我国周边国家蕴涵着丰富的能源储藏,通过跨境输油气管道、铁路与公路的建设,对于保障资源与能源供给的安全性,加强我国与周边国家的经济贸易关系,具有重要作用。(4)引进和培养海外人才。国家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我国应该制定中长期海外人才培训规划,有计划地将政府官员、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人才、工程技术人员、专业人士(会计、法律、咨询、建筑等)派往海外进行培训。同时可以考虑在海外建立研发机构,直接利用海外土人才。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陈立.能力储备:我国外汇储备管理转型的新选择[J].金融信息参考,2006,5.

[2]杜艳.外汇储备管理的新可能[N].经济观察报,2006-2-19.

[3]王建芬.中国巨额外汇如何使用成焦点[N].经济参考报,2006-11-6.

[4]夏斌,陈道富.小步改革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时机成熟[N].上海证券报,2006-10-30.

人力资源行政汇报篇(6)

需要专业化、分层次的管理

对于外汇储备的投资管理,国际上一般分为两种思路:一种是以挪威为代表的组合管理;另一种是以新加坡为代表的公司管理。

挪威的组合管理主要是根据自身国家对外汇储备的各种需求,将外汇储备分为:货币市场组合、投资组合以及缓冲组合。货币市场组合是高流动性组合,用以满易性和预防性需求,由挪威央行下设的货币政策部门NBMP放在国内外汇市场管理;投资组合和缓冲组合则属于长期资产组合,由挪威央行下设的专业投资管理部门NBIM投资到全球的42个不同国家的金融市场。新加坡的公司管理则是依据自身国家对外汇储备的各种需求,对交易性和预防性需求,建立高流动性组合交由货币当局新加坡金管局MAS管理;对盈利性和发展性需求分别建立专业化的投资管理公司GIC和淡马锡对外汇储备进行管理运作,投资有价证券、房地产甚至直接投资等领域。

我们在这里需要特别明确的是,两种外汇储备投资管理的思路和方法虽然不同,但是无论哪种运作方式都将高流动性资产和长期资产区分开来,交由不同的机构或部门进行管理。一般来说,用以满足不同需求的外汇储备具有不同的特点,在管理和运作上需要区别对待。交易性动机和预防性动机对储备资产的流动性要求很高,并且大多和一国的货币政策密切联系。对于满足这一需求的外汇储备,就需要建立高流动性的资产组合,放在国内外汇市场上随时准备供货币当局使用,一般由货币当局或其下设部门管理和运作。而投机性需求和发展性需求虽然对于流动性要求较前两种需求要低,但是出于盈利和安全的要求,一般需要由专门的投资管理机构或部门运作,投资海外高收益的长期资产。

国际实践证明,只有用于满足盈利性和发展性需求的外汇储备资产才适合进行长期投资。对于这部分资产的管理,世界上主流的发展趋势是成立专业化的投资管理部门或机构进行管理,例如,挪威的NBIM就是央行的下设专业投资部门,新加坡的GIC和淡马锡则是财政部门出资建立的独立公司。实践证明,这两种模式在各自的国家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但是具体到一国外汇储备管理究竟应该使用哪种模式,则要和该国外汇储备的具体情况结合起来。

中国的外汇储备投资面临的挑战

外汇储备规模巨大,引人瞩目,增大了投资管理的难度。我国外汇储备规模2006年底达到10663万亿美元,粗略估计用于长期资产投资的部分规模将会达到数千亿美元,这一数字比挪威和新加坡两国外汇储备的总量可能还多(挪、新两国外汇储备合计不超过2000亿美元)。

如何把外汇储备的对外投资与国家的战略在尊重市场机制的前提下实现有效的结合?外汇储备的投资,下一步需要将投资领域延伸到有价证券以外,注意对国家资源战略、能源战略,以及支持企业走出去战略的配合,既分散了风险,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中国买什么涨什么”的情况。从国际范围内看,新加坡的GIC和淡马锡在资产的选择上都涉及到很多关系本国发展战略的重要领域,如金融、房地产甚至直接投资等。而日本的海外投资主要集中在自然资源的开发、制造业、房地产、金融、保险和运输业等部门。另一方面,实现区域和货币的多元化,参考贸易伙伴与我国的进出口贸易额进行适当配置。外汇储备在最终使用时的意义在于其具有的国际支付能力,而从这一角度来看,外汇储备保值、增值,流动性、安全性也在于保障随时可用的国际支付能力。国际上,挪威央行根据各主要贸易伙伴的进出口贸易额,将满足盈利性和发展性的外汇储备长期资产配置到42个发达和发展中经济体,31种货币,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我们在未来投资管理外汇储备长期资产时,完全可以根据各主要贸易伙伴与我国的进出口贸易额建立动态的币种结构体系。

外汇储备的投资不应出现“二次结汇”的要求,而是应当要求以外汇运用为直接目标,以免重新增大外汇储备增大的压力。中央汇金公司在银行和证券公司的注资中,实际上就隐含了这样一个问题,即这些被注资的机构往往需要对这些注入的外汇进行结汇来进行运用,否则会承担人民币汇率升值的风险。下一步的外汇储备的运用,应当重点强调外汇的直接对外运用。

面对急剧增长的中国外汇储备,各方都在寻找良策。笔者认为,成立一个新的外汇储备运作机构不难,但是真正改变外汇储备资产配置可能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中国外汇储备3600亿美元足矣

目前中国外汇储备已经超过万亿美元,远远超过应付外部流动性的资金需求。在过去几年中,中国外汇储备以每年两千亿的速度暴涨,其中最大的因素是中国在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双顺差,是中国经济出现了一些结构性的变化。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的加工工厂,很大程度上它的贸易顺差是这种结构性因素造成的。

与此同时,中国在资本项目上虽然有所开放,但总体来讲仍是封闭的。中国的外国直接投资(FDI)金额仍然非常庞大,而如果把与政府相关联的资本项目扣除,资本项目也呈结构性顺差。此外,还有海外投机资金的流入。近年人民币升值预期不断增加,人民币资产价格不断上扬,但是,中国政府在人民币汇率政策方面仍实施控制,不希望人民币有大幅度升值,其结果是中国人民银行被迫大规模地买入外币,释放人民币。近年外汇储备的暴涨已经超出了外汇储备本身的概念,而是汇率政策、货币政策运行架构的一个结果。

根据我们的计算,如果只为应付不虞之时短期外债和进口的需要,中国的外汇储备其实有3600亿美元就足矣。一万亿美元,与其说是外汇储备,不如说大部分是超额储备。

外汇收益回报有待提高

在认识到我国外汇储备来源发生深刻变化的同时,我们也有必要看到,目前中国外汇储备的收益回报并不理想:一方面,中国仍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出于经济发展需要,需要大量引进外资(并且为之提供了高达双位数的回报);而另一方面,外汇储备又放在回报不超过5%的外国政府债券之中。

对于一国来说,外汇储备的本意是为了应对紧急情况下的对外贸易和偿还对外借款需要,通常来说,正常情况下的外储管理应该符合三个原则:即安全性、流动性以及效益性(也有称作“盈利性”),这三性原则一直是外汇储备的金科玉律,必须得到贯彻和满足。目前中国外汇储备便是主要放在流动性极强的外国国债上。

但是对于超额储备的部分,笔者认为既不应该,也没有必要百分之百的遵守上述三性。部分外汇储备完全可以在充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采取比较进取的投资策略,提高回报。1万亿美元的外储中,扣除3600亿的正常储备需要,剩下有近6400亿美元的超额储备,而这部分储备目前由于大量投资于外国国债,回报不足5%,如果通过有效的投资策略,将这部分外储投资回报提高两个百分点,达到7%的水平,中国每年将多获得128亿美元的收益��这还只是最保守的估计。过去十年,海外基金的平均回报是9%。

根据官方公告,2005年全国教育经费为8418.84亿元人民币,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内教育拨款(不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为4665.6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教育支出仅349.85亿元)。换言之,如果超额外汇储备得到有效管理,即使其收益率只提高两个百分点,每年各级政府的教育拨款便可以增加21%。

谁执外储牛耳

要让外汇储备得到有效的管理,使其“有所作为”,理所当然地涉及到由谁来协调管理的问题。首先,我们应该认识到,外汇储备的性质和国库资金不同,这笔钱理论上属于全国人民,而不是属于政府。

第二,这笔外汇是人民银行通过发行人民币而买入的,在人民银行的账本上,它既拥有这部分外汇资产,同时也要承担与此相关的人民币负债,因此这笔钱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国家资产。当资金外流的时候,人民银行需要收回人民币,同时将这些储备释放出去,所以不能把这笔钱简单地纳为国家资产。

究竟超额外汇储备由谁掌管?还值得进一步讨论,但我个人认为,如果未来真的成立国家外汇资产管理公司,它可以隶属国务院,但是应该由人民银行来牵头,因为这笔钱在央行的资产负债表上。另一种做法是,由财政部牵头,不过这样做的前提是,今后吸纳外汇的资金来源由央票发行改为国债发行。

投资策略须慎重

关于这笔资产如何投资,时下争论相当激烈。毫无疑问,资金需要分散风险,同时提高回报。但是从资本市场的运作特点来看,如此大规模的资金,其流动性将成为第一障碍。举个例子,所有人都知道,中国的黄金储备在外汇储备中所占的份额非常小,将一部分外汇分散成持有黄金是理所应当的。但从实际操作过程来说,在价格敏感的黄金市场上,买卖10亿美元的黄金根本做不到,何况中国增加一个百分点的黄金持有,就是上百亿美元。

对于如此大规模的资金运作,在现货市场上买进卖出实际上很困难,散户买卖根本无须顾及价格,而超大资金运作本身便对价格构成重大影响。许多目前所讨论的投资策略实际上是不切实际的。而且一旦中国开始进行资产投资分配,相信在国际资本市场上,会出现一批以猜测和跟随中国政府投资而动来牟利的对冲基金。中国购买海外账户必须涉及政治敏感性。中国在2006年到处谈判,但并购成交项目少之又少。新加坡是政治中立国,淡马锡在收购海外资产上,比中国公司有利。

外储问题涉及政治智慧

人力资源行政汇报篇(7)

需要专业化、分层次的管理

对于外汇储备的投资管理,国际上一般分为两种思路:一种是以挪威为代表的组合管理;另一种是以新加坡为代表的公司管理。

挪威的组合管理主要是根据自身国家对外汇储备的各种需求,将外汇储备分为:货币市场组合、投资组合以及缓冲组合。货币市场组合是高流动性组合,用以满易性和预防性需求,由挪威央行下设的货币政策部门NBMP放在国内外汇市场管理;投资组合和缓冲组合则属于长期资产组合,由挪威央行下设的专业投资管理部门NBIM投资到全球的42个不同国家的金融市场。新加坡的公司管理则是依据自身国家对外汇储备的各种需求,对交易性和预防性需求,建立高流动性组合交由货币当局新加坡金管局MAS管理;对盈利性和发展性需求分别建立专业化的投资管理公司GIC和淡马锡对外汇储备进行管理运作,投资有价证券、房地产甚至直接投资等领域。

我们在这里需要特别明确的是,两种外汇储备投资管理的思路和方法虽然不同,但是无论哪种运作方式都将高流动性资产和长期资产区分开来,交由不同的机构或部门进行管理。一般来说,用以满足不同需求的外汇储备具有不同的特点,在管理和运作上需要区别对待。交易性动机和预防性动机对储备资产的流动性要求很高,并且大多和一国的货币政策密切联系。对于满足这一需求的外汇储备,就需要建立高流动性的资产组合,放在国内外汇市场上随时准备供货币当局使用,一般由货币当局或其下设部门管理和运作。而投机性需求和发展性需求虽然对于流动性要求较前两种需求要低,但是出于盈利和安全的要求,一般需要由专门的投资管理机构或部门运作,投资海外高收益的长期资产。

国际实践证明,只有用于满足盈利性和发展性需求的外汇储备资产才适合进行长期投资。对于这部分资产的管理,世界上主流的发展趋势是成立专业化的投资管理部门或机构进行管理,例如,挪威的NBIM就是央行的下设专业投资部门,新加坡的GIC和淡马锡则是财政部门出资建立的独立公司。实践证明,这两种模式在各自的国家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但是具体到一国外汇储备管理究竟应该使用哪种模式,则要和该国外汇储备的具体情况结合起来。

中国的外汇储备投资面临的挑战

外汇储备规模巨大,引人瞩目,增大了投资管理的难度。我国外汇储备规模2006年底达到10663万亿美元,粗略估计用于长期资产投资的部分规模将会达到数千亿美元,这一数字比挪威和新加坡两国外汇储备的总量可能还多(挪、新两国外汇储备合计不超过2000亿美元)。

如何把外汇储备的对外投资与国家的战略在尊重市场机制的前提下实现有效的结合?外汇储备的投资,下一步需要将投资领域延伸到有价证券以外,注意对国家资源战略、能源战略,以及支持企业走出去战略的配合,既分散了风险,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中国买什么涨什么”的情况。从国际范围内看,新加坡的GIC和淡马锡在资产的选择上都涉及到很多关系本国发展战略的重要领域,如金融、房地产甚至直接投资等。而日本的海外投资主要集中在自然资源的开发、制造业、房地产、金融、保险和运输业等部门。另一方面,实现区域和货币的多元化,参考贸易伙伴与我国的进出口贸易额进行适当配置。外汇储备在最终使用时的意义在于其具有的国际支付能力,而从这一角度来看,外汇储备保值、增值,流动性、安全性也在于保障随时可用的国际支付能力。国际上,挪威央行根据各主要贸易伙伴的进出口贸易额,将满足盈利性和发展性的外汇储备长期资产配置到42个发达和发展中经济体,31种货币,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我们在未来投资管理外汇储备长期资产时,完全可以根据各主要贸易伙伴与我国的进出口贸易额建立动态的币种结构体系。

外汇储备的投资不应出现“二次结汇”的要求,而是应当要求以外汇运用为直接目标,以免重新增大外汇储备增大的压力。中央汇金公司在银行和证券公司的注资中,实际上就隐含了这样一个问题,即这些被注资的机构往往需要对这些注入的外汇进行结汇来进行运用,否则会承担人民币汇率升值的风险。下一步的外汇储备的运用,应当重点强调外汇的直接对外运用。

面对急剧增长的中国外汇储备,各方都在寻找良策。笔者认为,成立一个新的外汇储备运作机构不难,但是真正改变外汇储备资产配置可能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中国外汇储备3600亿美元足矣

目前中国外汇储备已经超过万亿美元,远远超过应付外部流动性的资金需求。在过去几年中,中国外汇储备以每年两千亿的速度暴涨,其中最大的因素是中国在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双顺差,是中国经济出现了一些结构性的变化。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的加工工厂,很大程度上它的贸易顺差是这种结构性因素造成的。

与此同时,中国在资本项目上虽然有所开放,但总体来讲仍是封闭的。中国的外国直接投资(FDI)金额仍然非常庞大,而如果把与政府相关联的资本项目扣除,资本项目也呈结构性顺差。此外,还有海外投机资金的流入。近年人民币升值预期不断增加,人民币资产价格不断上扬,但是,中国政府在人民币汇率政策方面仍实施控制,不希望人民币有大幅度升值,其结果是中国人民银行被迫大规模地买入外币,释放人民币。近年外汇储备的暴涨已经超出了外汇储备本身的概念,而是汇率政策、货币政策运行架构的一个结果。

根据我们的计算,如果只为应付不虞之时短期外债和进口的需要,中国的外汇储备其实有3600亿美元就足矣。一万亿美元,与其说是外汇储备,不如说大部分是超额储备。

外汇收益回报有待提高

在认识到我国外汇储备来源发生深刻变化的同时,我们也有必要看到,目前中国外汇储备的收益回报并不理想:一方面,中国仍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出于经济发展需要,需要大量引进外资(并且为之提供了高达双位数的回报);而另一方面,外汇储备又放在回报不超过5%的外国政府债券之中。

对于一国来说,外汇储备的本意是为了应对紧急情况下的对外贸易和偿还对外借款需要,通常来说,正常情况下的外储管理应该符合三个原则:即安全性、流动性以及效益性(也有称作“盈利性”),这三性原则一直是外汇储备的金科玉律,必须得到贯彻和满足。目前中国外汇储备便是主要放在流动性极强的外国国债上。

但是对于超额储备的部分,笔者认为既不应该,也没有必要百分之百的遵守上述三性。部分外汇储备完全可以在充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采取比较进取的投资策略,提高回报。1万亿美元的外储中,扣除3600亿的正常储备需要,剩下有近6400亿美元的超额储备,而这部分储备目前由于大量投资于外国国债,回报不足5%,如果通过有效的投资策略,将这部分外储投资回报提高两个百分点,达到7%的水平,中国每年将多获得128亿美元的收益��这还只是最保守的估计。过去十年,海外基金的平均回报是9%。

根据官方公告,2005年全国教育经费为8418.84亿元人民币,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内教育拨款(不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为4665.6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教育支出仅349.85亿元)。换言之,如果超额外汇储备得到有效管理,即使其收益率只提高两个百分点,每年各级政府的教育拨款便可以增加21%。

谁执外储牛耳

要让外汇储备得到有效的管理,使其“有所作为”,理所当然地涉及到由谁来协调管理的问题。首先,我们应该认识到,外汇储备的性质和国库资金不同,这笔钱理论上属于全国人民,而不是属于政府。

第二,这笔外汇是人民银行通过发行人民币而买入的,在人民银行的账本上,它既拥有这部分外汇资产,同时也要承担与此相关的人民币负债,因此这笔钱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国家资产。当资金外流的时候,人民银行需要收回人民币,同时将这些储备释放出去,所以不能把这笔钱简单地纳为国家资产。

究竟超额外汇储备由谁掌管?还值得进一步讨论,但我个人认为,如果未来真的成立国家外汇资产管理公司,它可以隶属国务院,但是应该由人民银行来牵头,因为这笔钱在央行的资产负债表上。另一种做法是,由财政部牵头,不过这样做的前提是,今后吸纳外汇的资金来源由央票发行改为国债发行。

投资策略须慎重

关于这笔资产如何投资,时下争论相当激烈。毫无疑问,资金需要分散风险,同时提高回报。但是从资本市场的运作特点来看,如此大规模的资金,其流动性将成为第一障碍。举个例子,所有人都知道,中国的黄金储备在外汇储备中所占的份额非常小,将一部分外汇分散成持有黄金是理所应当的。但从实际操作过程来说,在价格敏感的黄金市场上,买卖10亿美元的黄金根本做不到,何况中国增加一个百分点的黄金持有,就是上百亿美元。

对于如此大规模的资金运作,在现货市场上买进卖出实际上很困难,散户买卖根本无须顾及价格,而超大资金运作本身便对价格构成重大影响。许多目前所讨论的投资策略实际上是不切实际的。而且一旦中国开始进行资产投资分配,相信在国际资本市场上,会出现一批以猜测和跟随中国政府投资而动来牟利的对冲基金。中国购买海外账户必须涉及政治敏感性。中国在2006年到处谈判,但并购成交项目少之又少。新加坡是政治中立国,淡马锡在收购海外资产上,比中国公司有利。

外储问题涉及政治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