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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普查工作方案精品(七篇)

时间:2023-02-28 15:49:11

人口普查工作方案

人口普查工作方案篇(1)

一、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风险防控工作。各乡级人口普查机构负责本地的风险防控工作。

(二)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增强预警分析,强化预研预判,做好应急演练。高度重视风险预防和处置工作,做好风险防控的各项准备,必要时提前启动预案,防患于未然。

(三)规范流程,加强管理。规范工作流程,严肃工作纪律,将风险防控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轨道,提高对突发事件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和紧急处置能力。

二、风险的主要种类

(一)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风险。主要表现为统计对象未如实提供统计数据,普查人员未入户调查,以及普查机构虚报不实数据,存在人为干扰数据报送等,造成统计数据虚报或瞒报。

(二)方案执行风险。主要表现为人口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执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不统一、不规范、不完整,影响普查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

(三)工作进度风险。主要表现为由于公共卫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导致全县普查工作进度无法正常推进。

(四)舆论导向风险。主要表现为出现不利于普查组织实施、结果等工作顺利开展的社会舆论,导致普查对象不配合普查工作,社会公众对普查结果存在质疑等情况。

(五)数据保密风险。主要表现为因管理不善或人为事故,造成涉及国家秘密或普查对象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的个体资料或汇总资料丢失、泄露。

三、各环节主要风险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对于人口普查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事件,全县各级人口普查机构要认真梳理,制定预案,明确分工,严格流程,积极应对,妥善处置。

(一)严格执行普查方案。

1、坚持普查方案的统一性。普查方案是组织实施普查工作的总纲和基础,是对普查各项工作的规范。各级不得对普查方案进行更改。

2、保证执行方案的规范性。认真学习、熟练掌握普查方案和实施细则规定,在工作中严格落实执行,确保普查工作规范统一。

(二)做好普查现场登记。

1、对于采取普查员入户方式进行登记的户,必须由普查员入户采集数据并向申报人逐一核实普查项目,决不允许不入户而编造数据;必须由普查员独立、亲自、及时报送数据,绝不允许任何人代替普查员报送数据。入户登记要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全部入户。

2、对于采取互联网自主填报方式登记的户,普查员必须根据摸底情况把控登记质量。如果自主填报情况与摸底情况有差异,普查员应当上门核实,不应出现漏人等情况。

(三)确保数据采集进度。

在公共卫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等情况发生,影响到本地的普查数据采集进度时,需及时报告上一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并提出解决方案,批准后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全县数据采集工作按时完成。

(四)做好数据审核验收。

1、按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及有关实施细则中数据检查、审核与验收的规定,随报(传)随审,分级审核。发现错误及时更改。

2、针对普查登记数据中存在的逻辑问题和通过比对部门行政记录资料发现的人口漏报问题进行重新核查并上报。重点进行重名重身份号码审核,核实乡镇街道间重复登记的户或人,确认其信息是否匹配,剔除重复登记的数据。

3、根据普查方案要求,对普查摸底、登记复查、编码等环节进行抽查与质量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必须返工,直至达到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对实际登记情况差异或变动较大的乡镇街道,要组织核查组进行实地调查后方能验收。

(五)确保数据处理安全可靠。

1、加强对原始资料数据的安全管理,建立数据备份、复制、对外提供审批流程和授权机制,防范数据被擅自复制、留存或对外提供。

2、加强对部门资料的管理。对获取的部门资料要专人负责管理,严格资料使用管理,防止部门资料丢失、泄露。

3、对于登录数据采集管理平台的计算机,必须安装正规软件,每日查杀病毒。发现染毒计算机,切断染毒计算机的网络连接,停止一切工作操作,保护现场。同时,立即启动病毒应急处理流程,升级防病毒软件并进行全面杀毒,在最短时间内恢复计算机的正常运行,并在确认没有病毒和安全漏洞后恢复计算机网络连接。数据采集电子设备,在使用期间,要进行杀毒,不得下载不安全软件,确保数据安全。

4、加强数据处理相关人员安全管理。加强数据采集平台账号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分配数据处理人员权限。数据采集平台操作人员须经安全培训,离岗、离职时应及时取消其账号和权限等。对于中途退出调查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及时注销已分配的普查小区,并及时更换新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

(六)规范普查数据。

1、依据《统计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统字〔2018〕76号),对拟的数据提早明确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人员范围,并报保密部门备案。数据前,要认真分析研究数据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制定针对性强的舆情问题清单及预案,按规定提前公布数据时间,做好数据的解读和说明工作。

2、在全县人口普查主要数据之前,各乡镇、街道不得提前本地人口普查数据;各级人口普查机构人口普查公报,应当经上一级人口普查机构核准。

3、不得公开、对外提供涉及国家秘密和单个普查对象的数据。

4、事先加强普查数据匹配性的审核评估,组织公报数据解读,集中解答媒体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疑点问题。

(七)确保普查数据资料管理安全。

1、加强对普查数据资料使用的安全管理,对外提供普查资料,公布普查数据,应以上级人口普查机构审核认定的普查资料为准。

2、实行普查数据库或资料交接制度,如遇机构或人员调整,必须对所建立的普查数据库或数据资料办理交接手续,确保普查数据库和资料的连续与完整。

3、各级普查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数据导出。

(八)强化普查宣传动员。

1、按照《国家统计系统重大统计新闻舆论事件应急预案(试行)》,有效应对舆情。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组牵头,制定重大舆情应对方案,联合相关单位共同开展舆情监测和研判工作。

2、发生普查相关重大舆情突发事件时,要及时报告上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当地政府,迅速起草应答口径,按程序审批后,采用适当形式和渠道传播,必要时联系相关部门控制负面舆情和不实报道传播蔓延。

3、对失实报道,应及时与有关媒体和当事人联系沟通,责成其立即采取措施减少不良影响;对媒体曝光的普查数据造假问题,组织核查组赴有关乡镇、街道调查核实情况;对普查对象不配合登记问题,强化依法普查宣传,提升普查对象对普查工作认知度和配合度;对电子采集设备登记、互联网自主填报等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突发问题,通过媒体及时通报事故后续处理情况。

4、加强系统舆情管理的联动性,各地应建立舆情监测、研判和应对工作机制,并做好与上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衔接,统一开展舆论引导、应对工作。

(九)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1、通过举报电话、举报信件、举报电子邮件、领导批示、媒体反映、业务部门移交等多种渠道,及时掌握人口普查违法线索。

2、认真做好人口普查违法举报的登记、受理和报告,及时组织普查数据的核查及执法检查工作。

3、对人口普查违法责任单位和个人,特别是干预人口普查数据的领导干部,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合作,确保责任追究到位。

4、通过失信人员公示等渠道,对干预普查、拒绝接受普查、提供不真实普查数据,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案件,以及对省、市人口普查工作懈怠轻慢、经检查仍屡查屡犯的地方,坚决予以公开通报。

5、妥善处理群体性违法案件。对于大规模不配合普查事件,当地人口普查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行政动员能力,开展针对性的宣传动员,并迅速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必要时,要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起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作用。

(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1、对普查中接触、处理或知悉国家秘密的人员纳入人员管理,对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保密教育,签订保密承诺书。同时,做好数据处理场地中包括印有数据的废纸在内的各类介质保管工作,对数据处理场地的废纸必须经碎纸机粉碎。

2、加强普查法律法规教育,提高保密意识。对于重大失泄密事件,按照《国家统计系统统计信息重大失泄密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试行)》的规定,依法依纪迅速处置。

3、依法被判处徒刑的人员,由当地公安机关和监狱进行普查,填写指定格式的电子普查表,并移交所在地县级普查办公室。县级人口普查办公室指派专人接收,并负责安全保密。

4、对于部门资料中含有内容的资料,要按相关密级文件的交换方式提供,严禁使用非专用的移动存储设备拷贝数据。

5、未经允许,严禁非数据处理人员进行数据处理操作。

6、有关保密单位的数据处理、销毁等其他事项,参照《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保密单位名录管理及统计数据采集报送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统办字〔2014〕23号)执行。

四、组织领导

县人口普查办公室成立预防风险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别由县人口普查小组领导小组副组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各内设工作组组长和有关成员担任。预防风险办公室负责制定预防风险方案,接收突发事件风险报告,组织实施风险应对工作,协调全县人口普查系统预防风险工作。

预防风险办公室实行工作组组长负责制。各工作组职责分工参照《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

各级人口普查机构要根据本地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组建相应的预防风险办公室,根据本地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制定预案,负责接收县人口普查办公室下达的工作指令。各级人口普查机构预防风险办公室要及时上报本地的预防风险情况,明确职责与分工,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五、工作制度

县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预防风险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值班制度、报告制度。

(一)联络员值班制度。

在普查工作期间,县人口普查办公室各工作组要明确各个工作项目预防风险工作的联络员或负责人,公布其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相关人员在岗和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负责接收风险事件的情况汇报,由预防风险办公室统一处置风险事件。遇到特殊问题、不能判定或需要上级协调的问题,应及时请示、汇报,不得延误。

对于地方或部门报告的问题,属于本工作组职责范围的,要负责解决;涉及其他工作组的,要与其他工作组协调解决后,将意见反馈地方或部门;属于其他工作组的工作事项,要完整、准确填写值班记录,及时转交其他工作组处理;对于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判断是否会引发系统风险,并及时上报。

(二)报告制度。

各级人口普查机构要建立本级风险预案,并确定各项工作联系人。一旦出现突发性事件或工作风险,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有关人员必须立即向本级人口普查办公室领导汇报。各级普查机构预防风险办公室要及时向上一级普查机构报告。报告应包括时间、地点、原因、事件详情、损失情况、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处置措施等内容。在接到上级指令前,应在职权范围内进行相应的应急处置。

县人口普查办公室预防风险办公室要立即对接报情况进行研判,根据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决定是否启动工作预案。对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要在启动应急预案的同时,及时向市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报告和向有关部门通报。

人口普查工作方案篇(2)

一、“两员”的选派办法

(一)选派目的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后,原塘头乡并入金川镇,现县城城区普查登记人口将达8万多人,比“五普”时增加4万余人。因此,第六次人口普查与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金川镇的普查范围更广、任务更重、情况更复杂。为确保县城人口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县城人口数量和分布状况,按照每个小区200—250人的标准和地理区域切块的原则,县城共划分11个普查区、240个普查小区,需选配普查员240人、指导员48人进行入户登记工作。

(二)选派条件

1、遵章守纪,诚实守信,作风正派,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2、身体健康,口齿清楚,能胜任人口普查的入户调查工作;

3、熟悉县城情况;

4、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能充分理解普查表的指标含义,并能工整、清楚地填写普查表;

5、工作认真细致,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有独立完成工作的能力。

(三)选派任务

1、普查员选派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办法》第28条规定:“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由县(市)人民政府负责选调配备,可以从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选调,也可临时从社会招聘”,结合我县县城实际情况,县城城区普查工作由城区所有单位共同分担,240个普查员在城区所有单位内选派,各单位选派人员数量根据各单位级别和在编人数及所属宿舍容量确定(各单位分配名额见附件1)。另外,根据各物业公司对其所服务的居民小区情况较熟悉的实际情况,由各物业公司负责对其所服务的居民小区的普查工作,县房地产管理局负责其所属物业公司的人员选派工作。

2、普查指导员选派

结合城区工作实际情况,考虑到普查指导员工作要求,城区各普查区的普查指导员原则上由各居委会工作人员担任,县城各单位选派人员特别优秀的视情况也可担任普查指导员。

(四)工作要求

1、人口普查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单位都有义务、有责任积极参与人口普查。因此,各单位务必站在全局的高度,严格足额推荐普查人员(主管部门还要负责下属单位人员推荐),确保所选派人员的素质,并将推荐名单表(见附件3)于2011年8月20日前报县人普办。各单位所推荐的人员由县人普办审核确定,对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有关单位必须及时重新推荐。因普查员的选派不及时、不到位而影响普查工作进度的,将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如推荐人员确有困难的单位,可聘请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如聘请不到人员的,可按每差1人1500元的标准缴纳普查经费,由金川镇统一聘请。

2、推荐单位要确保被推荐的干部、职工在本单位的各种福利待遇不变,并支付普查业务培训的资料费。同时,要根据实际工作天数,结合各项工作完成的质量情况,由金川镇人普办开具工作天数证明后,按下乡补助和公杂费补助标准给予相应补助。

3、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严肃性,各推荐单位要确保被推荐干部、职工有足够的时间从事人口普查工作。在普查任务完成以前,不得调动普查员做普查以外的工作,更不得中途换人。

4、被选派的“两员”要严格按照工作安排,做好各个时期的业务工作。所有普查人员要在金川镇人普办的统一组织安排下,按照工作进度和普查质量的要求,积极完成各项人口普查工作任务。

二、“两员”的职责与任务

(一)“两员”的职责

1、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依法独立开展普查工作;

2、学习人口普查知识,掌握人口普查的摸底、登记、复查、手工汇总等各种工作技能;

3、做好宣传工作,向群众耐心细致地宣传人口普查的意义、内容、方法、时间和保密规则,提高群众对人口普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觉参与人口普查;

4、遵守保密规则,自觉为普查对象保密;

5、尽职尽责,圆满完成人口普查的各项具体任务。

(二)“两员”的具体任务

1、做好培训、试点工作。按时参加县人普办、金川镇人普办组织的人口普查培训班,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学习,经考试合格的发证上岗并参与人口普查试点工作。

2、做好摸底工作。普查登记前,要逐户逐人的认真开展清查摸底工作,做到区不漏房,房不漏户,户不漏人。

3、根据摸底情况编制出户住姓名花名册,并绘制出小区示意图。

4、分发《给住户的一封信》,做好入户宣传工作,并与户主约好正式登记时间。

5、做好普查登记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普查方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认真详细地填写普查表,做到普查对象和普查项目两个方面不重、不漏、不错,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普查指导员负责长表的登记,普查员负责短表的登记。

6、做好复查工作。普查登记结束后,要通过自查、互查等方式,对普查对象的重漏、普查项目的对错以及普查表填写的正确与否进行审核,发现差错,据实更正。

7、做好手工汇总工作。按普查方案规定,及时完成普查资料的手工过录和汇总工作,并对登记的正式表格进行编码。

8、做好普查表的保管、整理、封装及交接工作。

据预测,“两员”从调查摸底、绘制小区示意图到全部数据记录汇总需60天左右(具体工作时间预测见附件2)。

三、“两员”管理办法

(一)考勤机制

金川镇人普办要建立考勤机制,每次召开会议、组织培训、布置工作都要进行考勤,并将考勤情况反馈到各单位。

(二)奖惩机制

各普查员的误工补贴要与工作完成情况紧密挂钩,对那些工作表现好、成绩突出者,由县人普办、金川镇人普办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那些工作中被动应付、马虎了事、工作质量验收不合格者,责成该普查员及时进行返工,直到按要求完成任务为止;若造成全县人普工作部分返工或者全部返工的,要对普查员所属单位实行经济罚款,并承担返工导致的所有费用;情节严重的,依据《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统计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给予处罚。

(三)普查员业务学习和工作情况汇报制度

普查指导员要掌握自己所负责的普查小区的普查员在业务学习和工作开展中的表现,并向金川镇人普办汇报,由金川镇人普办反馈到其所在单位,作为考核依据。

人口普查工作方案篇(3)

一、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户口整顿工作,全面调查掌握本辖区内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境外人员的情况和数据资料,清理解决户籍

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户口登记项目更加齐全、准确,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完善,人口资料信息更加准确翔实,为全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进一步夯实户政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方法步骤(一)前期准备阶段(2012年7月22日至7月30日)。

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户口整顿督导工作小组。镇成立柏塘镇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和六个督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副镇长黄伟华担任组长,周志雄(柏塘派出所所长)、陈国育(平安派出所所长)、吴锦泉(党政办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邓仁仙(柏塘派出所教导员)、杨向东(平安派出所教导员)、李锦锋(镇计生办主任)、钟春雷(社会事务办主任)、邹建辉(统计办主任)组成。

督导小组负责分片督导各村的入户整顿工作,排名第一人为该小组组长。

一组:陈海华(派出所)、黄雪峰(派出所)、王月琪(农业办)、何育光(经济办),负责督导鹅寨、龙头、低陂、车田、黄塘;

二组:石伟强(派出所)、李学新(派出所)、邹东荣(综治办)、袁立强(计生办)、陈庆祥(民政办),负责督导邹光、石岗、上田布、高桥、新陂、屯里;

三组:黄启华(派出所)、胡小换(派出所)、朱炳新(计生办)、梁景新(国土所),负责督导蕉木、横岭、鸭公、水陂、罗塘、石湖、富新、洋景;

四组:邓仁仙(派出所)、钟日红(派出所)、钟春雷(社会事务办)、龚振锋(村建),负责督导柏塘居委、柏市;

五组:孔传新(派出所)、徐伟华(派出所)、廖一飞(环保办)、胡月华(武装部),负责督导平安居委、平安、坳头、白岭、矮围、黄栏、黄新、陂头;

六组:温欲忠(派出所)、黄依连(派出所)、邹建锋(村建)、洪小辉(财管所),负责督导小洞、古洞、平南、禾水、山前、燕光、下洞、上洞、旱田。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动员部署,7月28日召开户口整顿工作会议,29日召开全镇户口整顿工作动员大会。

三是选调和采用各种形式培训户口整顿工作人员。向镇党委、政府报告户口整顿工作,落实专项经费,配备必要的装备。

四是派出所应确定以居(村)委为基本单位,做好户口整顿区域的划分。核对清理门牌,全面掌握人口居住地的基本情况,绘制辖区平面图。

五是做好户籍资料的清理,利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警综系统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子系统及境外人员子系统打印辖区全部实有人口基本资料。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整合资源,尽量使用手提电脑携带人口数据信息上门核对。

六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入户核对阶段(2012年7月30日至8月15日)。

各村(居)委文书和村小组长在督导人员的指导下携带实有人口资料和相关登记表格逐户、逐人、逐项核对,重点查清登记常住人口中重户重口、人户分离、未成年人立户作户主和户口待定人员,因参军、死亡等原因应销未销户口人员以及未登记的暂住人口和境外人员,注意发现和登记项目差错。以此次户口整顿为契机,加大力度彻底清理本村“空降户”问题,如实掌握实有人口的底数和基本情况。对常住人口,除了核对主项信息外,要重点核对户籍地址、与户主关系、户口性质、出生地、籍贯、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服务处所、居住状况(居住或不居住)、现居住地等项目。将入户调查表填好后,汇总上交各督导小组,由督导小组核查后分别交柏塘派出所、平安派出所汇总,及时上交县公安局。要结合居住证发放工作,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前期已核查的暂住人口信息,这次不需要重复核查。外国人核查工作,要充分利用出入境部门的最新信息。

(三)问题整改阶段(2012年8月15日至8月31日)。

对入户核对阶段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及时解决、纠正。对常住人口中出生、死亡、迁入、迁出等未及时办理登记手续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户口登记。

对工作中发现公民有两个以上常住户口的,经调查核实后,依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保留其中一个常住户口,注销其他重复户口;对采取非法手段办理虚假户口的,要依法注销其户口并严 ***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户口待定人员,要依据相关规定经调查核实后给予落户或恢复户口;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按照省公安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切实解决出生小孩入户问题的意见》(粤公通字[2003]23号文)的规定,给予登记落户;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与居民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差错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变更更正。做到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计算机存储的人口信息和居民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

户口整顿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入户核对、登记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境外人员信息相应录入常住人口信息系统、警综系统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子系统及境外人员子系统,更新有关信息项目。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户口整顿是保证人口普查登记质量的基础,对加强和促进户籍登记和人口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派出所要切实提高对户口整顿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户口整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大力支持户口整顿工作,确保每项工作要求都能落到实处。

(二)各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户口整顿工作庞大而复杂,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政策性很强。全镇各相关单位要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注意协商与沟通,并及时向镇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汇报,加以妥善解决,要保证被抽调人员到位工作。镇政府包村干部要发挥优势,对所负责的村(居)委的户口整顿工作负责。

(三)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户口整顿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各村(居)委、镇政府包村干部和派出所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户口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配合与支持。

(四) 加强督促检查,认真总结评比。各督导小组要切实负起责任,深入各村委指导、检查各村的入户调查工作,各村文书、小组长及其他工作人员要灵活把握工作时间,认真开展上门登记,做到登记信息每日一清,每日一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人口普查工作方案篇(4)

一、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户口整顿工作,全面调查掌握本辖区内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境外人员的情况和数据资料,清理解决户籍

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户口登记项目更加齐全、准确,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完善,人口资料信息更加准确翔实,为全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进一步夯实户政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方法步骤(一)前期准备阶段(2012年7月22日至7月30日)。

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户口整顿督导工作小组。镇成立柏塘镇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和六个督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副镇长黄伟华担任组长,周志雄(柏塘派出所所长)、陈国育(平安派出所所长)、吴锦泉(党政办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邓仁仙(柏塘派出所教导员)、杨向东(平安派出所教导员)、李锦锋(镇计生办主任)、钟春雷(社会事务办主任)、邹建辉(统计办主任)组成。

督导小组负责分片督导各村的入户整顿工作,排名第一人为该小组组长。

一组:陈海华(派出所)、黄雪峰(派出所)、王月琪(农业办)、何育光(经济办),负责督导鹅寨、龙头、低陂、车田、黄塘;

二组:石伟强(派出所)、李学新(派出所)、邹东荣(综治办)、袁立强(计生办)、陈庆祥(民政办),负责督导邹光、石岗、上田布、高桥、新陂、屯里;

三组:黄启华(派出所)、胡小换(派出所)、朱炳新(计生办)、梁景新(国土所),负责督导蕉木、横岭、鸭公、水陂、罗塘、石湖、富新、洋景;

四组:邓仁仙(派出所)、钟日红(派出所)、钟春雷(社会事务办)、龚振锋(村建),负责督导柏塘居委、柏市;

五组:孔传新(派出所)、徐伟华(派出所)、廖一飞(环保办)、胡月华(武装部),负责督导平安居委、平安、坳头、白岭、矮围、黄栏、黄新、陂头;

六组:温欲忠(派出所)、黄依连(派出所)、邹建锋(村建)、洪小辉(财管所),负责督导小洞、古洞、平南、禾水、山前、燕光、下洞、上洞、旱田。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动员部署,7月28日召开户口整顿工作会议,29日召开全镇户口整顿工作动员大会。

三是选调和采用各种形式培训户口整顿工作人员。向镇党委、政府报告户口整顿工作,落实专项经费,配备必要的装备。

四是派出所应确定以居(村)委为基本单位,做好户口整顿区域的划分。核对清理门牌,全面掌握人口居住地的基本情况,绘制辖区平面图。

五是做好户籍资料的清理,利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警综系统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子系统及境外人员子系统打印辖区全部实有人口基本资料。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整合资源,尽量使用手提电脑携带人口数据信息上门核对。

六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入户核对阶段(2012年7月30日至8月15日)。

各村(居)委文书和村小组长在督导人员的指导下携带实有人口资料和相关登记表格逐户、逐人、逐项核对,重点查清登记常住人口中重户重口、人户分离、未成年人立户作户主和户口待定人员,因参军、死亡等原因应销未销户口人员以及未登记的暂住人口和境外人员,注意发现和登记项目差错。以此次户口整顿为契机,加大力度彻底清理本村“空降户”问题,如实掌握实有人口的底数和基本情况。对常住人口,除了核对主项信息外,要重点核对户籍地址、与户主关系、户口性质、出生地、籍贯、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服务处所、居住状况(居住或不居住)、现居住地等项目。将入户调查表填好后,汇总上交各督导小组,由督导小组核查后分别交柏塘派出所、平安派出所汇总,及时上交县公安局。要结合居住证发放工作,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前期已核查的暂住人口信息,这次不需要重复核查。外国人核查工作,要充分利用出入境部门的最新信息。

(三)问题整改阶段(2012年8月15日至8月31日)。

对入户核对阶段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及时解决、纠正。对常住人口中出生、死亡、迁入、迁出等未及时办理登记手续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户口登记。

对工作中发现公民有两个以上常住户口的,经调查核实后,依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保留其中一个常住户口,注销其他重复户口;对采取非法手段办理虚假户口的,要依法注销其户口并严 ***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户口待定人员,要依据相关规定经调查核实后给予落户或恢复户口;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按照省公安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切实解决出生小孩入户问题的意见》(粤公通字[2003]23号文)的规定,给予登记落户;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与居民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差错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变更更正。做到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计算机存储的人口信息和居民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

户口整顿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入户核对、登记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境外人员信息相应录入常住人口信息系统、警综系统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子系统及境外人员子系统,更新有关信息项目。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户口整顿是保证人口普查登记质量的基础,对加强和促进户籍登记和人口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派出所要切实提高对户口整顿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户口整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大力支持户口整顿工作,确保每项工作要求都能落到实处。

(二)各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户口整顿工作庞大而复杂,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政策性很强。全镇各相关单位要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注意协商与沟通,并及时向镇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汇报,加以妥善解决,要保证被抽调人员到位工作。镇政府包村干部要发挥优势,对所负责的村(居)委的户口整顿工作负责。

(三)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户口整顿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各村(居)委、镇政府包村干部和派出所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户口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配合与支持。

(四) 加强督促检查,认真总结评比。各督导小组要切实负起责任,深入各村委指导、检查各村的入户调查工作,各村文书、小组长及其他工作人员要灵活把握工作时间,认真开展上门登记,做到登记信息每日一清,每日一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人口普查工作方案篇(5)

普查试点,试什么

普查试点首先要做到目标明确,着重处理好“普查试点试什么”的问题,需要把握好三个方面的内容。

普查方案。普查方案是开展普查工作的依据,每次开展普查工作前,国家统计局都会拿出很长的时间来制定普查方案,以确保普查工作的有序进行。在方案制定后,就需要对普查方案进行检验。

一是检查方案的科学性,看其能否达到摸清情况的目的。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试点要研究“三上”企业的组织结构情况,在正式开展经济普查工作前,需要确定是由产业活动单位单独填报普查表还是由法人单位代替产业活动单位填报普查表;二是检验方案的可行性,即普查对象能否如实申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人户分离试点,就是研究对人户分离的人口能否利用有关行政部门的行政记录替代居民申报,人户分离的人口在居住地申报还是在户口登记地申报。

普查登记表。普查登记表是实现普查目标的重要途径,通过普查指标可以了解需要普查的情况。而普查登记表的指标含义能否被正确理解,普查的期限是否与实际情况相吻合,普查时点是否合适,都需要对其进行实际填报检验,才能正式确定。

数据处理。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普查数据处理更加快捷,而数据处理的程序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遇到哪些问题,是需要进行实际检验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采用光电录入的数据处理方式,由于数据处理程序对数字识别过于敏感,要求编码员填写数据要尽量规范,否则编码格内指标项中的数据显示会将“7”识别为“1”,影响了数据的准确性,这在以后的普查工作中都是需要注意的。

普查试点,如何试

每次普查除国家统计局安排专项试点和综合试点外,各省市统计局都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开展试点工作,普查试点涉及大多数地区的统计部门,更好地把握“普查试点怎么试”,需要关注以下三个环节。

规范流程。普查试点不是为了展示工作成绩,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真实工作的情况。要严格执行试点工作方案,不能回避矛盾,不能擅自处理问题,不能“摸着石头过河”,要放在全面开展的普查工作的环境下进行,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试点的成果在正式普查中得到应用。

认真组织。由于试点工作距离正式普查还有很长的一段时间,试点普查代替不了正式普查,容易产生到正式普查时才认真组织的错误认识。个别试点地区存在着普查方案已经确定,试点的情况就不会影响普查方案的意识,从而出现应付的倾向。鉴于试点工作的重要性,承担试点工作的地区必须要高度重视,组建强有力的试点机构,精心选择有代表性的试点地区,强化宣传动员,让试点对象了解试点的意义,以便积极配合。

做好总结。将试点工作成果转化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推进的有效措施,需要对试点工作情况进行认真地总结和研讨,找出问题、制定对策。各级部门在听取试点工作情况时,一定要让参加试点工作的一线人员参加,让其仔细介绍工作情况,畅所欲言地讲工作体会,不要怕琐碎,不要怕“事小”,只有这样才能去伪存真。不要层层汇报、层层加工,以免信息递减或忽视细节,从而导致无法将正确的意见吸纳到普查工作方案中。

破解普查试点的瓶颈

普查试点是一个严密的工作过程,要注意克服三种倾向,确保普查试点的工作质量。

克服仓促草率。试点时间一定要安排得宽裕,对于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必须安排充分的时间来完成,坚持一边开展试点工作,一边发现问题,以便于试点工作成果的积累和转化。要以高度的责任心来认真做好试点工作,为正式普查提供帮助。试点工作一定要踏实、细致、深入,不能浮于表面。普查试点一定要在上级部门直接指导下开展,从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到后期研讨,上级部门都必须亲自参加,要了解每一个环节,才能发现问题,对方案进行完善。

人口普查工作方案篇(6)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为探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验,推动全区“六普”工作的顺利进行,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组办公室将全市的人口普查综合试点工作放在我区办事处海楼路、南温泉、黑泥地三个社区进行。我们召开这次会议的目的,就是动员全区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到试点工作中来,共同为“六普”工作探索和总结经验。今天,市“六普”领导组组长、市统计局王崇明局长及市试点领导组相关领导也应邀到会作指导,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政府及区人普领导小组向市“六普”领导小组组长、市统计局王局长及办公室所有成员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大家长期以来给予我区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刚才,市普查中心副主任同志介绍了试点方案,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同志对试点宣传方案作了说明,我认为方案是可行的,措施是到位有力的。区级相关部门也作了发言,大家的发言都很好,我很赞同。随后,王局长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按照王局长的指示,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综合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区是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外来、人户分离和流动人口规模在全市最大,人口信息最为复杂,在全市最具代表性。办事处是区政府所在地,辖22个社区居委会,截止到末,有入住户数34382户,人口97849人。在全区20个乡(镇)、办事处中经济发达程度最高,交通便利、人户分离现象较为严重,流动人口规模较大,有利于取得人口普查所包含的各种复杂信息。办事处所辖的社区具有城区、城郊结合部、村庄三种不同的城乡结构,在全区和全市都具有地域代表性。选取的海楼路、南温泉、黑泥地三个社区分别代表三种城乡结构,能充分反映人口普查的复杂性和代表性。综合试点工作将对三个社区居委会的25个普查小区,4414户人家,14467人进行试点,要求从普查的组织、宣传、“两员”选调培训、小区划分、户口整顿、摸底、入户登记、复查、事后质量抽查、快速汇总、质量控制及数据处理等环节都真实地模拟全过程演练。通过综合试点,发现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获取人口普查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的经验,为我区及全市人口普查工作探索和总结出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经验,为正式的普查登记奠定扎实的基础。综合试点在我区进行,是对我区人口普查组织协调工作、各部门分工协作、以及普查队伍业务素质的一次综合检验。试点的成败不仅关系到我区“六普”的进展,而且关系到全市人普工作的全面推进。同时,本次试点是正式普查的一次预演,是为了探索经验,锻炼队伍,培训骨干,为人口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涉及到人口普查的全过程。同时,通过它可以检验我区人普组织工作;搞准人口总量的各项措施和对普查方案的理解和熟悉程度。为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市人普领导组的安排部署上来,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要求上来,进一步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举全区之力搞好此次综合试点工作。

二、明确目标、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好这次综合试点工作

(一)进一步明确这次试点的目的

一是演练人口普查流程,检验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试点是确保普查方案科学可行、普查组织保障有力的必要前提,是普查成功的必要保证。通过对试点方案的完整演练,认真研究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发现方案实施中的重点、难点,详细总结各环节工作过程,检验普查方案和各项细则是否科学可行,检验各项组织工作是否严密有效,为全市执行好国家的人口普查方案和细则、组织实施好人口普查工作提供经验借鉴。二是积累组织普查的经验。需要通过试点,模拟普查的全过程,查找实际操作中的问题,积累组织实施的经验。区普查办、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和界定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切实担负起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职能,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在普查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中多发现问题,多提出建议,多研究措施,多总结经验,努力把综合试点工作做细致、做扎实、做出成效。三是锻炼普查队伍,提高“两员”选调和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人口普查需要一支素质好、能力强、热情高的普查队伍去执行,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调和培训是搞好普查工作的关键。要将试点工作与培训结合起来,把试点的过程变成培训的过程,分阶段、抓重点搞好培训工作,尤其是要做好入户登记的业务培训。通过试点参与普查全过程的演炼,充分吸取经过实践检验的好经验、好做法,为下一步组织和指导全区、乃至全市大规模的业务培训打下坚实基础。四是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措施。此次普查存在锁定调查对象难度加大、不可预见因素增多、提高数据质量压力增大、普查成本不断增加、普查员选任、入户登记困难等问题。这些问题在普查中如何解决,都要通过试点来回答。

(二)熟练掌握人口普查的各项业务要求,认真研究试点中可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综合试点一定要严格按照试点方 案和市人普办制定的各项实施要求去执行。我区参与此次试点的人员要系统地掌握人口普查工作流程,认真研究和分析入户登记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特殊情况、特殊问题,结合实际组织好各地的业务技术工作和入户登记工作。

三、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此次试点工作参与人员规模大,人数多,认真组织好参与人员的住宿、学习和观摩工作任务繁重。我们作为具体承办者,要当好东道主,为参会人员提供一个好的学习和试点环境,营造良好的学习和实践氛围。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区第六次人口普查部门职责的要求,统一思想,服从大局,发挥部门优势、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试点和正式普查登记工作。

一是区普查办:接受市普查办的业务和技术指导,负责与市普查办进行业务联系,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协调,拟定试点区域具置;负责指定地域的实地勘察、划界、划分普查区与普查小区并绘图;负责组织抽调相关基层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进行人口情况摸底、填写住户摸底底册;负责组织相关基层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参加培训并开展入户普查登记;负责进行手工过录及计算机数据处理等。

二是区公安分局:负责户口整顿及试点工作,摸清户籍人口、流动人口、人户分离人口、应落未落户人口、应销未销户人口等情况,并将有关资料提交区普查办,供普查登记时参考。我区此次试点要求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同时进行。此项工作,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开展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要求在6月27日前完成。

三是计生局:负责查准出生人口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提供搞准全区出生人口所需的育龄妇女及生育情况资料,流动人口资料。组织基层计生干部和群众参与、配合普查登记工作。每月7日以前提供各乡镇出生、死亡人口台帐。

四是区委宣传部:负责牵头宣传工作的组织实施。要求调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联系电视台在试点期间进行全市人口普查综合试点的新闻报导和宣传,营造普查氛围,使广大群众尤其是试点区域的群众理解和支持人口普查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对有关的领导宣传试点的意义,特别要讲清试点数据仅为总结经验、指导普查工作服务,不作为评价本地区相关工作的依据。同时,要做好群众的宣传工作,告知所有参与试点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为被调查户提供的家庭和个人信息保密,以消除他们的顾虑,如实反映情况。认真组织好有关单位和人员,精心排练,圆满完成7月1日的普查试点启动仪式的文艺演出任务。

五是办事处:负责协助区普查办组织开展好普查综合试点工作,完成“两员”选调和搞好群众宣传工作。配合区人普办公室对选定的区域按社区划分普查区,并在普查区内25个普查小区中再按标准确定普查员和指导员,“两员”的选调工作必须在6月5日前完成。绘制试点普查区、普查小区地图,并标明普查区、普查小区的边界线、主要建筑物、道路和人员情况等,此项工作必须在6月10日前完成。负责试点区域群众的宣传动员工作,在适宜的地方悬挂和张贴普查标语和宣传资料并认真组织入户登记工作。

(二)严格纪律,依法普查

担任入户登记任务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人员要注意依法进行普查,合法取得普查资料,严禁使用非法手段,伪造普查数据。对弄虚作假或干扰人口普查工作的,要依法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三)积极探索,认真总结

参与试点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要勤于思考,勇于实践,把试点中摸索出的一些好经验、方法及时总结出来,为正式开展普查工作提供参考。同时,对试点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做好记录,并逐项进行研究,向市、区人普办提出意见和建议。区人普办要认真总结试点工作过程,真实反映试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办法,为市普查办积累组织实施经验,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原则和方法,用以指导全市人口普查工作。

人口普查工作方案篇(7)

政策宣传及舆论引导

高度重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政策宣传及舆论引导,科学制定人口普查的宣传方案。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区域性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切实规范区域性人口普查宣传的政府职能、组织机构、工作目标、阶段任务、工作思路、保障措施、基本投入、工作方式、部门配合、调查研究、信息通报等方面的运行。实行人口普查宣传工作量化考核。要把构建学习型、服务型和创新型统计,与第六次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有机结合,探索建立人口普查宣传工作量化考核机制,切实把机构组建、资金投入、任务分解、调研指导、信息反馈、奖惩规定、部门参与等内容进行指标量化,及时纳入对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年度考核。

改变基层的普查工作由统计部门孤军作战的运行方式。要切实建立人口普查宣传动员“部门挂帮”机制。要在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的基础上,以指标量化方式把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分解到部门,要求各成员单位到指定的地方开展宣传动员。贵州省遵义市在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中,推行了“部门挂帮”取得了突出成效,收到了部门报送的专题调研报告36篇;普查办组织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在报刊发表属名文章27篇,有效推动了第五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高效运行。遵义市教育局、民政局、质量检验监督局、工商局等13个单位,共计自行投入资金9.86万元,支持了挂帮乡镇普查工作的开展,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创新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思路和宣传方式,要在科学决策的基础上(来源:文秘站 ),借助网络、电视、报刊等公共资源,切实开展好人口论坛、人口研究、有奖征文、新闻采风、关注民生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充分整合党政领导、部门职能等强力社会资源,提高基层人口普查宣传的针对性、社会性和感召力。要及时总结基层在开展人口普查宣传中的典型经验,以政府网络、报刊、电视、远程教育为载体,推广经验,鼓励基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把政策法规宣传和正确舆论引导贯穿于人口普查的全过程。

业务培训与分级试点

开展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业务培训与分级试点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为确保基层业务培训与试点达到预期目的,应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培训与试点要公开透明。一要结合实际依法制定普查培训与试点《方案》,明确区域性普查任务、目标、责任、措施、考核、奖惩等事项,报经政府审定后,送人大、政协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督。二要把培训与试点的主要内容、方式和基本要求向社会公布,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职能,使培训与试点在阳光下运行。三要建立培训与试点责任制。基层在开展普查培训中,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的责任制;要建立基层业务培训教员与学员的相互考评办法,切实把重大的普查业务培训与试点纳入当年对单位和个人的工作实绩考核,建立健全基层人口普查业务培训成果通报机制,确保政府资金投入效果和公众监督。

培训与试点要坚持科学规范。一方面,要严格遵守《统计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地人口普查机构、人力、资金等实际,确保基层人口普查试点《方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前瞻性,把区域性培训与试点的主要任务、基本目标、工作方式、组织机构、工作成果,分阶段以规范的方式向成员单位通报,并主动接受主流新闻媒体的公开监督,以此提高区域性人口普查培训与试点的效率和质量。另一方面,要把经政府审定的区域性人口普查培训与试点《方案》,以人口普查办公室的正式文件形式印发基层,并报送人大、政协和上级人口普查办公室依法进行工作监督,改变一些地方在普查培训与试点中随心所欲的工作方式。

培训与试点要坚持资料完整。一是授课要严谨规范。要求基层培训授课人员,要在吃透国家《方案》和有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把普查表中每一个指标的内涵和逻辑关系以通俗易懂的方式,作深入浅出的知识性、实践性、现实性相结合的讲解。二是培训与试点结果要通报地方党政。一方面,把教员授课情况和学员参与培训与试点的成绩,以客观、真实的指标量化方式,及时通报有关领导和基层单位,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依据;另一方面,要对试点中主要指标的科学性作出评估,对区域性人口普查工作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有重点的前瞻性研究部署。三是对试点的普查区或小区资料要进行对比。为提高区域性普查工作质量,基层对人口普查试 点的资料,要与常规统计数以及计生、民政、公安等部门人口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总结成功经验或教训,以引导党政和有关部门对基层人口普查工作的更加重视和支持。

数据质量监督与管理

为切实提高普查的数据质量,监督管理责任要到位。

首先,制定数据质量管理操作规程。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中,要把基层普查数据质量监督管理责任到位。比如:相关的制度建立、政策宣传、组织机构、部门协调、资金投入、业务培训、调查研究、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应当是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业务操作中的指标解释、逻辑关系,数据收集、处理、审核、评估,信息反馈、资料管理等方面工作,应当是业务干部的责任。在提高数据质量中,基层普查办要在当地政府和上级普查办的领导和支持下,结合实际及时分别建立健全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切实把领导责任与业务责任落实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