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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学校食堂工作计划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06 16:03:49

监督学校食堂工作计划

监督学校食堂工作计划篇(1)

一、主要内容

(一)试点范围和时间。从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省从2012年3月起启动试点工作,我州8个县市均被纳入试点范围,涉及学生29万多人。

(二)补助标准。中央财政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

(三)改善就餐条件。各县市要结合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统筹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和农村薄弱学校改造等义务教育工程项目资金,认真制定农村中小学学生食堂建设规划,加强农村中小学食堂建设,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对规模较小的农村边远学校,要安排专项资金,改造、配备伙房和相关设施,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要配备合格的食堂工作人员,并妥善解决待遇和专业培训等问题。

二、重点工作

(一)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综合考虑本县市农村中小学食堂现状、饮食习惯、物产资源特点、交通运输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供餐内容和方式。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研究制定试点实施方案。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各县市要根据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建立食品供应准入制度,制定和完善食品采购制度。学校要统一建立食品采购登记台账,严禁采购“三无”产品。中小学校食堂严禁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严禁采购、储存和使用亚硝酸盐。中小学食堂一律不得对外承包。各县市和学校必须建立和完善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严格管理财政补助资金。各县市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经费管理办法,将财政补助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补助资金应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防止套取和冒领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切实加强食堂会计核算,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定期全面公开学生营养改善经费账目,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四)提高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标准。从年秋季学期起,将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每生每天小学4元、初中5元。提标后,全州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

(五)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市要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办法,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监察、审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促进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计划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定期督导。各县市要主动将计划实施情况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要将工作方案、进展情况、运行结果向社会公示,督促农村学校成立家长、学生、教师代表共同参加的营养改善计划监督小组。要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六)加强营养教育。要积极向广大学生、家长、教师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学校要将营养健康教育纳入课堂教学,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

(七)做好宣传工作。各县市和州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准确、深入宣传这项惠民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阳光工程。

三、组织领导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实行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各部门、各方面协作工作的管理体制。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分工负责,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学校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扎扎实实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明确工作责任。县市人民政府是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制订本地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实施方案和配餐指南,确定供餐模式和供餐内容,对本地区的学生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负总责。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承担具体落实和相关管理责任。

监督学校食堂工作计划篇(2)

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有县四家班子在家领导、县直部门和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284所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教育战线相关同志参加的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推进会,这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书记在外出差,对召开这次会议十分重视,专门对召开好会议提出了要求。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国务院、省、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会议精神,安排全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全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更好实施。刚才,副主任组织学习了省、市关于营养改善计划的相关工作会议精神,传达了市长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县教育局通报了全县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中学、小学作了交流发言,同志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作了安排,会上还签订了责任状,印发了相关文件,希望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必须深化实施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认识

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是国务院为改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状况而实施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我们要增强对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重要性的认识,全力推进营养改善计划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贯彻上级重要部署的具体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高度重视中小学生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近年来,中央先后启动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新建和改造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近550万平方米,改善了农村学校食宿条件。总书记在2011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要启动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总理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去年10月,国务院决定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提高农村学生尤其是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水平,我县被确定为全国680个试点县之一,中央财政今年将解决我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2700余万元,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贫困地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为更好地推进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省、市相继召开了会议,下发了相关文件,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了全面部署。最近,省、市又专门召开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推进会议,对推进营养改善计划作进一步调度和安排。我们要充分认识抓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这项得民心、惠民生的德政工程抓实抓好。

二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迫切需要。我县是贫困县,学生的营养状况相对较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的健康成长。目前,我县有的寄宿制学校食堂建设滞后,配套设施缺乏,就餐条件较差,一些非寄宿制学校中,离家远的学生如何吃午饭问题突出。中小学阶段是青少年身体发育的关键时期,这一阶段如果营养不良,将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更谈不上全面发展。孩子们能否在学校吃上热饭、营养餐,是每个家庭、每个父母乃至全社会关注和牵挂的一件大事。国家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就是要切实解决孩子上学吃饭问题,不断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上级部署,正在统筹推进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并研究每年解决480余万元资金,用于解决学生食堂工人工资和学生就餐补助。因此,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必须要干,只能干好,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从讲政治惠民生的高度认识和对待此项工作。

三是提高全民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的营养状况,不仅关系着个人的成长发展和全面发展,也关系着整个民族素质的养成和提升。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营养状况,早在一百年前,英国就开始实行针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校园餐计划,上世纪中叶以来,美国、法国、日本等国也纷纷建立较为完善的学校供餐计划,不仅有效地改善了国民身体素质,也快速提升了教育发展水平。当前,我县一些贫困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学生营养不良问题,不仅影响到青少年健康成长,也影响到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的提高。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对于巩固“普九”水平、提高国民综合素质具有重要作用。我们一定要站在事关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将国家大好政策落实下去。我认为,如果食堂都办不好,学校也很难办好。对这项工作,只要校长重视,把学生当作自已的孩子来对待,把资金比照自已的工资来有效使用,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就一定能实施好。希望校长们不要认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是负担,而应视作责任,不能自甘落后,务必抓实抓好。

二、必须抓住实施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点和难点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学校要周密部署,抓住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中的关键环节和难点工作,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

一是抓好责任体系建设,形成推进合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个从农田到餐桌,从营养健康到生命安全的系统工程,单靠一个学校、一个部门难以抓好,需要政府加强统筹,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相关部门必须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责任的高度,按照责任分工,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既要主动作为,又要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实施。各乡镇、村要充分履行“属地管理”的职能,在统筹协调、监督指导、食品安全、民主管理上主动介入,在家庭托餐评定、供餐监督、学校食堂建设和管理以及政策宣传上给予支持。政府督学要把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纳入督促检查工作重点,并按月上报督查报告;乡镇要帮助学校加强学校食堂卫生、食品安全等管理,部门要帮助查找、帮助解决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各学校作为政策的执行主体和工作的落实主体,应按照规范化、精细化的要求,把好六个关口,即:严把食品采购关、质量检查关、食品储存关、食品加工关、食品配送关和食品留样管理关,落实好每个环节责任人,切实保证食品安全;要建立三项资料,即实名制信息管理资料、食堂营养餐财务管理资料、营养餐管理责任制度资料。县营养办要抓好统筹,梳理分类,安排好计划启动、供餐准备、督促检查、规范操作、总结提高的各个阶段工作,确保工作有条不紊,有序推进。

二是抓好供餐机制建设,改善供餐条件。一要着力改善就餐条件。目前,我县农村中小学食宿条件有待改善,有的寄宿制学校食堂建设滞后,配套设施缺乏,就餐条件较差。要加快改善学生就餐条件,加大食堂建设和卫生管理的工作力度,确保食堂安全达标,符合卫生要求。需要新建、改建、扩建食堂的,要本着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建设。二要科学制订供餐方案。科学的供餐方案是组织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关键。各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供餐模式,学校有食堂的或者可以配备食堂的,实行食堂供餐;学校目前没有食堂的,可以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偏远山区的学校或教学点,由于规模小或其他原因,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可以在县教育局或当地政府的批准下实行个人或家庭托餐。三要规范统一供餐内容。营养餐一律供中餐,标准为两菜一蛋一汤。学校食堂的肉、蛋、米、油、菜等实行统一供应、统一配送,肉、蛋由畜牧局统一供应,大米、食用油由粮食局统一供应,蔬菜就近就地采购。今年要建好乡镇蔬菜示范基地,去年,我们要求每个乡镇要发展蔬菜示范基地100亩以上,品种要达10个以上,主要用于学校食堂和乡镇食堂,希望各乡镇尽快抓好落实。相关部门要与基地、与养殖大户建立稳定的食品供需关系,确保就近提供安全可靠、物美价廉的营养食品。学校的供餐要保质保量供应鸡蛋和肉类,不得向学生配发瓶(盒)装的牛奶、面包、蛋糕等方便食品,更不得给学生配发饮料和方便面等。严禁野生菌进学生食堂、上学生营养餐桌。教育局要指导学校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合学校实际的供餐模式和供餐内容,合理搭配膳食,保证每个学生每天营养餐达两菜一蛋一汤标准,让学生吃饱、吃好,做到合理搭配、营养均衡、质量保证。四要着力抓好资金管理。要加强对营养餐财政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详细的食品采购和进出库台账,严禁挤占挪用、偷工减料截留克扣行为发生。学校要设立学生营养餐公示栏,定期公布用餐学生名单、供餐内容、菜谱和饭菜价格等信息,让家长知道孩子每天吃什么、吃得怎么样。要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食品安全。目前,我县的营养餐食品采购渠道不统一、种类杂乱、价格不一,质量得不到保障,给营养餐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各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县农牧、质监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品原料生产、收购的监管,从食物链的源头上把好质量关;县教育局要制定中小学食堂供餐规范制度,明确数量、质量和操作标准。所有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都要建立严格的食品采购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过期食品、霉变腐烂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进入学校。教育、农牧、卫生、质监等部门要与学校、供餐单位和托餐的个人或家庭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确保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对监管缺失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要实行严肃的责任追究。要建立餐饮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学校的食堂餐饮人员,要有卫生健康证明,保证学生健康安全;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不定期地开展专项督查和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向县委、政府报告。

三、必须强化实施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针对性措施

刚才,县教育局对启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行了通报,从通报情况来看,我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还存在不少问题,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推动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更好实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已成立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以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乡镇、学校是营养改善和食堂管理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乡镇党政“一把手”要亲自安排、亲自检查、亲自过问。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对食堂管理、供餐服务企业、食品供应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为有力推进工作,县委、县政府还下发了《关于建立县级领导联系乡镇片区县直部门帮扶学校制度的通知》(印党办发〔2012〕79号)文件,请县四家班子、县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关心和帮助所联系乡镇和所帮扶学校,努力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文体广电和教育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义、政策和方式,让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时间,对学生进行营养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健康饮食习惯。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教育部门要建立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制度,及时掌握学生膳食搭配是否合理,是否满足营养需求,学生营养状况是否得到了明显改善,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学校每月要开展一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自检自查,纪委监察局、督查室、教育局要采用日常督促检查与专项督促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常态化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监督学校食堂工作计划篇(3)

一、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1.成立组织机构。成立由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社会事业发展局局长任副组长,党政办、监察局、财政局、经济发展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为成员的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办公室主任由社会事业发展局副局长担任,社会事业发展局学生营养改善管理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新区托管乡镇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日常事务和组织实施。

2.建立责任体系。新区管委会是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实施。

(1)社会事业发展局负责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日常工作,对食品配送及领取全程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学校卫生安全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卫生防疫、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对学生营养食谱和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

(2)监察局负责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进行监督审计。

(3)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拨付、监管及食品配送招投标监督工作。

(4)经济发展局负责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组织开展生产成本调查和食品价格监督检查。

(5)工商分局负责供餐服务企业主体资格的审查和管理。

(6)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及托餐家庭(个人)的食品生产流通环节进行安全监管,制定应急预案,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制定食品安全培训方案和教材,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中小学校长、食堂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供餐企业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规制度和行业规范培训。

(7)质监部门负责对供餐企业食品生产过程进行监管,查处食品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违规行为。

(8)各镇政府负责本镇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制订和组织实施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督查、指导和评估。

(9)各镇中心校对本镇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及时报告食品配送异常情况,统计核对当天、当月学校学生食品发放数量,建立专项资金账目并负责核算。

(10)各有关学校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要安排专人领取营养食品,妥善存放,每天按时、按标准发放到每一个学生手中,并做好实名登记工作,按月汇总上报。

3.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为进一步细化目标要求,靠实工作责任,确保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各镇政府和中心校要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保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供餐方式和流程

(一)供餐方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2012〕54号)文件明确规定:中央财政对试点贫困县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在校200天计算,每生补助600元。补助资金不得发给学生或学生家长个人,由学校按标准统一提供营养早餐、课间加餐或午餐。

根据《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方案》,全省可选用学校食堂供餐、企业供餐、家庭托餐三种供餐模式,结合新区目前学校食堂供餐条件尚不完全具备的情况,为了尽早为学生供应营养餐,启动阶段新区先采取通过各中心校招标确定企业统一配送、学校食堂(伙房)供餐模式,供餐内容为早餐或课间加餐。当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通过新建或改扩建能具备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条件时,新区托管乡镇学校将逐步采用食堂供餐方式。

(二)供餐流程

1.制定学生营养食谱:参照《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方案》中“营养配餐标准”,为便于操作,确保尽快实施,新区暂时确定为: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早餐供应:牛奶1袋(200毫升)、鸡蛋1个,烤花卷1个(100克);星期二、星期四早餐供应:伊利优酸乳1盒(190毫升),小烧锅1个(100克),苹果1个。当启动正常后,在供餐品种、营养成份、价格相当的情况下,适时予以调整,逐步完善营养配餐标准。

2.食品采购及配送接收。按照甘政办发〔2012〕27号文件中关于“鼓励学生营养食品原料采购本地化,建立食品生产供应基地”的精神,社会事业发展局负责牵头,通过镇中心校公开招标,确定供餐企业及采购品种、价格,并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及质量安全保证协议,由中标企业统一为新区托管镇学校供餐配送,各中心校在招标时必须发招标通知,竞标企业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经销证、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全国工业产品许可证、公司授权委托书、清真食品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配送食品车辆及用具必须保持卫生清洁,每次运输食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在运输装卸过程中要注意保持清洁,运输后进行清洗,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学校要确定专人接收供餐企业配送的食品,并按时、按量分发给学生。要认真做好配送食品的接收、保管、发放登记工作,建立食品收发台账。

3.存贮、加工食品。供餐企业和学校要建立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的食品储藏、储存场所,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安全管理,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严禁不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食品流向学生餐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严禁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提供。食品添加剂应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要求的范围、用量和方法使用,严禁超范围、超剂量滥用。不得向学生提供隔餐食品、腐烂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食品在烹饪后至学生食用前的间隔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不得向学生提供冷荤凉菜。

4.供餐。全体学生统一伙食费标准,由学校食堂(伙房)统一提供食品。学校校长或管理人员要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供餐企业和学校食堂(伙房)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5.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个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保存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信息记录。

三、建立管理系统

1.建立学生实名制管理系统。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要求,由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负责,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实行联网式电子化管理,项目包括:“学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生电子照片、家长姓名、家庭地址、联系电话、所在学校”等内容。校长对学生资格审查负全责,学生信息由班主任登记造册,校委会成员分工负责审核学生信息登记情况。

2.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制度。由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牵头,会同镇卫生院、中心校建立学生健康检测指标体系,对学生身高、胖瘦、贫血率等指标进行跟踪调查。建立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监测评估小组调查了解学生营养状况,为开展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3.建立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资金管理制度。新区财政局、社会事业发展局要制定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各镇中心校、各学校要建立独立帐户,严格帐目管理,独立核算,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将营养餐费用直接发给学生及家长个人,不得用于员工工资等人员经费的开支,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四、加快学校食堂(伙房)建设

1.农村学校食堂(伙房)现状和供餐能力

新区托管乡镇5所寄宿制学校,食堂仅能够对寄宿学生供餐。面向全体学生供应营养餐存在一定困难,需要进行扩容改造。其余43所学校没有食堂(伙房),需要新建或改造。

2.新建、改扩建食堂(伙房)建设规划

根据国家对学校食堂建设的标准,新区托管乡镇43所学校需要新建学生食堂,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需资金2200万元;5所寄宿制学校餐厅需要进行扩容改造,扩容改造面积600平方米,需资金120万元。以上共需投入资金2320万元。力争2012年内,通过争取中央、省、市专项资金支持和新区自筹,完成中小学食堂(伙房)新建和改扩建任务,以满足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需要。

监督学校食堂工作计划篇(4)

农村学校营养改善存在问题青少年时期是成长的关键时期,孩子们的骨骼正在形成,感官正在发育,身心正在成长。我国儿童营养状况远低于世界标准,特别是农村贫困地区儿童由于长期饮食缺乏营养造成的营养不良,最终会造成不可估量的劳动力损失和经济损失。国家站在未来发展的战略高度,于2011年底,作出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这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一项系统、长期的重大民生工程。我县作为先行试点的地区之一,前期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营养改善工作已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铺开,开局良好。为全面了解我县营养改善计划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情况、供餐模式和供餐内容。教育局组织人员赴各学校通过听取汇报、走访师生、实地查看等方式,深入了解各类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全县有学校、校点共277个,其中涉及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共272个,学生41778人(9个乡镇12所中学10007人,260所小学31771人)。272个校点中,有食堂及伙房的有193校(点),其中有食堂的39校,在建4校(寿山小河、悦乐青林、天星绿南、吉利龙坪),预计4月初可以投入使用,到时全县有食堂43校,有伙房150个校点。另外,有79个校点无食堂、伙房。自3月份在全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以来,乡镇政府及学校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均建立了以乡镇长及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及学校食堂安全责任制,配备了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了相关制度和应急预案。为把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真正办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阳光工程,让每一分补助吃进孩子嘴里,各乡镇及学校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向广大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宣传营养改善政策和营养科学知识,为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造了良好氛围。牛奶、鸡蛋、面包等主要食品原料,部分学校索取了供货企业的资质与票据。家庭托餐的学校均与学生家长签订了安全协议或责任书。

二、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的重要意义

教育事业是关乎未来的事业,教育工作的最终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这当中学生的体质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体质是生命活力、学习能力、工作能力、劳动能力的保障。一个人一旦失去了健康的体质,可以说也就失去了一切。

走访了解家庭就餐的学生,80%的学生一日三餐普遍是早餐马虎(甚至不吃),中餐凑合,晚餐暴吃一顿,这和我们一贯主张的早餐吃饱、中餐吃好、晚餐吃少的营养理论大相径庭。85%的学生挑食、厌食、偏食,很多学生养成了喜欢吃零食不喜欢吃主食、喜欢喝饮料不喜欢喝白开水的不良饮食习惯。作为老师和家长,也普遍缺乏营养知识,认为吃饱了或多吃点肉也就“营养”了,很少注意到各种营养素的合理搭配。据科学分析,长期由于饮食缺乏营养所造成的营养不良,将会使人均身高降低3~4厘米,智商降低10~15分,最终造成不可估量的劳动力损失和经济损失。全县学生的营养状况令人担忧。因此,学生营养改善绝不是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而是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

三、全县学生营养改善的具体措施和做法

一是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县政府和营养办强力推动下,全县各乡镇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均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乡镇都结合实际,建立个性化、专门的组织协调机构,积极探索教育民生工程实施的途径,较好地保障了本乡镇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二是建立制度,探索形成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统筹机制。全县各乡镇学校在组织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中,制度建设都摆在了先行环节,重点围绕本乡镇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学校食堂(伙房)建设和管理、托餐家庭(个人)准入和管理、实名制学籍信息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工作宣传、绩效评价、监督和责任追究等环节,制定了验收入库、储存保管、发放食用、责任追究等配套管理制度,强化统一管理和标准管理,形成了有章可循、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精心组织,紧抓落实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重点任务。各乡镇学校接到任务后,都立即启动相关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在辖区范围内逐校摸排,涉校方面,主要掌握学校类型、性质、分布、学生数、享受“一补”和寄宿生人数、学校食堂(伙房)现状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等情况;涉供方面,主要测算学校布局分布、补充资金投入、供餐管理人员配备等状况,为客观地确定下部转换供餐模式奠定必要的基础;四是加强监管,努力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安全运行。各乡镇学校在监管措施方面,注重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作用,确立实施的责任主体和执行环节的责任目标,注重采取重点监管和集中督查等方式,发现和化解可能存在的各种隐患和矛盾。

四、对全县学生营养改善的思考及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各校要结合本校工作实际,进一步研究制定和完善加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精细化管理的具体措施,将营养餐的验收、储藏、加工、分发、食用等各环节责任落实到个人;二是要大力改善就餐条件。有学校食堂的,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进行改造,逐步使学校食堂符合安全供餐要求。没有学校食堂的,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审查规范》的有关要求,着手加快建设,实行学校食堂营养餐“零利润”经营,确保营养与安全;三是要加大对农村学校食堂的指导、监督检查和培训的力度。严格按有关要求规范操作,确保供餐安全,确保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四是要进一步加强营养知识宣传。引导学生正确对待和食用营养餐,逐步探索制定明确饮用蛋奶有过敏现象学生的替代供餐方案,有针对性地根据季节变化调换供餐内容;五是要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管理。鉴于天气逐渐转热,食品安全形势愈加突出的实际,各乡镇、学校要把食品安全摆在首要位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进一步梳理食品安全分工和职责、制定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和食品安全有关方面的各项制度,切实抓好食品验收、储存、加工、配送、分餐等重点环节,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六是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执行力。各乡镇、学校要多措并举,不断完善工作方法,把各项具体工作做细做实,确保每个学生在校的每一天都能吃得好、吃得营养、吃得安全;七是要进一步加强跟踪督促。今后要定期或不定期,随时跟踪督查,确保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参考文献:

监督学校食堂工作计划篇(5)

力争通过几年努力,到“十一五”期末,实现学校食品安全保障以下目标:

----学校食堂符合《*省学校食堂食品卫生许可条件》或《*省乡村小学食堂卫生许可条件》,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学校食堂全部达到C级以上标准,其中:A级达到20%以上,B级达到40%以上;

----基本完成全省学校校内食品店的连锁超市(便利店)和放心店改造任务,并实现食品统一配送;

----学校食堂粮、油、豆制品、肉、蔬菜、水产品等大宗物品实施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全面实行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等制度;

----城镇管网通达地区的供水覆盖农村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质量明显提高且达到国家标准;

----校园周边食品经营秩序不断规范,日常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无证无照摊点基本消除;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普遍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普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面达100%。

各地要围绕上述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以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为载体,编制学校食品放心工程建设规划,落实今后一个时期学校食品安全保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促进学校食品安全总体水平的不断提升。

二、加强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构建食堂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各地要在大力推进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食堂的日常监管工作制度,狠抓责任落实,严把食堂“四关”。一是严把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建设设计关。凡是新建、改(扩)建的学校食堂,应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预防性卫生审查,按照国家有关食堂卫生设计规范要求,组织食堂建筑设计会审,促使食堂形成区域分离、功能分块、布局合理的食品操作流程,杜绝二次污染或交叉污染。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全省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39号)的要求,加快学校食宿工程建设步伐,保质保量完成学校食堂改造任务。二是严把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关。因地制宜开展学校食品定点配送工程。制定严格的准入条件和追溯制度,采用公开招标等方式,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程度,分类择优选择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单位,确保“优质、安全、价廉”的食品输入学校食堂。三是严把食品安全监管关。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严格食堂卫生许可证管理,加强对就餐环境、食品储藏、加工、餐具消毒、保洁等环节的卫生监管,定期抽检食堂销售的食品,强化重点时段高风险品种的监管,大力推行餐饮“五常法”管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可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检查和督察,促使食品留样、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加强食堂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个人卫生习惯。控制非本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投毒等突发事件发生。加强对爱心营养餐的监管,确保营养餐的安全、营养和卫生。四是严把食堂经营和财务管理关。按照“自主经营和托管经营等并存、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要求,从事学校食堂经营活动,防止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不负食品安全责任的承包经营行为。原则上不得由个人承包学校食堂。鼓励中小学校食堂由学校通过责任制等方式自主经营,积极探索托管经营等新型的学校食堂经营模式。实行托管经营的学校食堂,要面向社会公开选择卫生量化分级考评达到A级的餐饮服务公司(含饭店、酒店)经营。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食堂托管经营企业和自主经营的监督,制定严格的食堂经营利润控制指标和分成比例,核定饭菜销售成本,把好食堂经营的成本关、利润关和分配关,确保食堂饭菜质量和销售价格的稳定。

三、严格经营资格准入条件,规范校内食品店经营行为

各级经贸、工商部门应积极引导和支持连锁超市(便利店)、放心店向学校延伸,教育部门要利用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成果开展放心食品进校园活动。通过开设连锁超市(便利店)和培育统一配送的食品放心店等形式,对校园食品店进行全面升级改造。

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经营者准入条件,将信誉度高、管理规范、有相应配送能力的食品企业纳入准入范围,通过招标形式择优选择经营单位。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强校园食品店的监管,切实履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促使经营企业“按制度经营、按要求进货、按规范管理”。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网的作用,依靠教师和家长的力量,督促食品经营者自律,杜绝经营假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切实维护学生的健康安全和消费权益。

四、加强日常监管和综合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的食品消费环境

各级工商、卫生、城管等部门要按照分段监管、综合治理的思路,落实监管职责,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和卫生许可,探索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的手段和措施。进一步落实食品进货查验登记、索证索票、巡查检查、举报投诉等日常监督管理制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针对学校周边食品商店、饮食店和流动摊点多、经营不规范、安全隐患多等问题,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或综合治理工作,坚决取缔无证照食品店和饮食摊点。结合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新特点,积极探索保障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给学生一个清洁消费、放心消费的环境。

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整合监管力量、监管资源和监管信息,形成反应快捷、配合密切、齐抓共管的协同整治运行机制。要强化综合监督的职能,加大暗查暗访和督察督办的工作力度,确保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取得实效。

五、强化学校用水管理,提高饮用水安全水平

各地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凡能纳入城镇自来水管网的学校必须在20*年底前改用自来水;只能使用自备水源供水的学校,必须安装持续消毒设备或装置,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应申领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进入校园的桶装饮用水必须有“QS”质量安全标识,并由量化分级管理评审达“B”级以上的企业提供,禁止无证无照或证照、标识不全的桶装饮用水进入校园。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督促学校建立二次供水和自备水水质定期送检制度,所需检测费用列入当地财政预算。督促学校建立和落实供水设施(含桶装饮水机)和水井定期清洗消毒制度。对水质检测不合格的,学校必须及时整改。学校要加强对自备水源的保护,落实防污和消毒措施,加强自备水供水设施和管道的管理,确保水质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健全学生饮用水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和分工,加强监督检查和教育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意识和素质,确保饮用水安全。

六、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

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紧密结合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实际,充分发挥青少年联系家庭、学校和社会的纽带作用,以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饮食教育活动,使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步入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学校要统筹计划、因地制宜开展“八个一”活动:每学期举办一次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每学期安排一节食品安全教育课;每班每学期出一期食品安全黑板报;每个学生有一本食品安全科普读物;每学年组织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带回家”活动;每个学生就食品安全给亲友写一封信;每学年组织一次食品安全征文活动;学校食堂设立一块食品安全温馨提示牌。有条件的地区,可与消保委等部门合作,创办消费教育学校,逐步开展健康饮食和食育工作。通过上述活动,传授食品安全知识和营养知识,引导学生形成科学、安全、合理的饮食习惯,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七、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增强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能力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事故报告、教育培训等机制,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一是编制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学校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和操作手册。学校要制定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具体方案和操作流程。二是建立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各级教育部门要建立覆盖所有学校、报告责任主体(人)明确、相关部门协调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网络,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害。三是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工作。学校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和培训,提高实战能力,切实做到“心中有数、程序熟练、处置得当”。四是认真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大学校食品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编印常识手册,提高学生的应急自救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特别要注重提高学校和老师的应急及心理干预能力,及时消除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给学生造成的心理影响。

八、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保障的联防联控机制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完善政府主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学校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大力改善学校食品安全基础设施,加大欠发达地区农村学校的投入。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层层签订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评估体系,并根据工作要求开展专项督查。

学校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深入贯彻《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省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意见》等法规,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工作范围,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制度与措施,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序、有效。

监督学校食堂工作计划篇(6)

为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氛围的重要指示精神,养成爱惜粮食,践行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创建节约型学校。我校积极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整治行动。

一、存在问题

1、宿舍、水房或者教学区水资源浪费现象存在。

2、餐厅饭菜浪费现象存在。

3、晚间熄灯后不按时睡觉。

二、整改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食堂厉行节约工作小组,签约餐饮管理团队

为把“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 工作落到实处,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 专门召开食堂相关工作人员及带班领导会议,传达关于食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工作方案。 成立由校长为组长, 副校长为副组长, 食堂管理员及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食堂厉行节约工作小组, 食堂管理员具体负责落实厉行节约日常工作,班主任定期在班上对学生进行“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 的宣讲活动。 食堂与课堂相结合, 切实贯彻落实我校食堂厉行节约各项工作任务。

(二)校园内积极宣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在学校及时张贴了节约的宣传画,宣传标语,举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主题升旗仪式并要求班主任利用班会时间,开展以节约粮食为主题的班会活动,增强学生以节约为荣,浪费为耻的认识。同时学校制作电子屏标语滚动宣传、学生制作手抄报等形式提醒全校师生员工,节约是美德、节约是品质、节约是责任,节约更是我们的素质和境界。反对浪费,切实践行好好“光盘行动” 工作。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勤俭节约良好氛围。各级各类学校安排部署'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专项行动,多形式、多载体大力营造勤俭节约良好氛围,动员全体师生以老师带动学生、让学生影响家庭,推动节约的餐饮文化形成社会风气。通过手抄报、板报、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班会和学校公众号、校园网、班级微信群等新媒体向师生广泛宣传光盘行动的文明风尚。组织学校对校园及师生就餐场所文化氛围进行补充完善,在学校食堂等醒目位置做节约宣传标识,张贴悬挂反对铺张浪费、倡导节俭用餐的相关提示牌和标语,宣导节约精神。积极发挥学生会、班级作用,动员全体师生以老师带动学生、让学生影响家庭,推动节约的餐饮文化形成社会风气。利用'开学第一课“,认真宣传科学饮食新理念,自觉抵制铺张浪费,提倡绿色消费,人人自觉争做中华礼仪文化的宣传者、实践者、监督者,在全县教育系统营造勤俭节约的良好氛围。

(三)学校食堂管理逐步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

我校食堂食品属于教体局委托第三方配送。存储、加工都有严格的分工,生进熟出一条线, 每个环节都由专人把关。 每周食物均按量采购,以保障食物的新鲜度, 最大化的减少浪费程度。 食堂管理员定期会对食堂炊事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 增强炊事人员节约意识。 在食物方面。 食堂每周针对学生的人数, 烹饪适量的饭菜, 在打饭打菜方面, 食堂工作人员按高低班级每桌人数进行分餐,尽量让学生吃饱吃好,且不浪费。

(四) 营养改善计划管理

我校在营养改善计划方面,有相应的实施办法及细则,学校食堂管理员也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执行。我校实行食堂供餐模式。寄宿学生每天早中晚进行供餐,食堂管理员及炊事人员每天进行营养搭配,每餐俩荤菜,鸡蛋、肉类,新鲜蔬菜、馒头、包子、米饭,营养还是比较均衡的,同时能够避免因菜数过多造成的浪费。每周由营养餐管理员及炊事员做好食物采购计划,然后把计划报给采购按计划需求合理进行配送货物。

(五) 加强多方监督机制

我校食堂监督机制仍需要继续完善,带班领导,值周老师应加强对浪费行为的监督, 选出学生志愿者, 协助值周老师进行管理。同时利用好家校通,力求得到家长的重视和支持,形成家校联动,严格监督学校师生员工的浪费行为。通过多方努力, 争取将学校食堂的浪费现象减少到最低, 最大化的减少浪费。

监督学校食堂工作计划篇(7)

一、整治目标

深入开展对学校食堂的集中整顿,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持证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严格督促学校食堂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与培训、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整治,切实改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条件,使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基本建立,相关制度规范逐步完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止,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二、整治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以及托幼食堂

三、组织实施

为了加强我县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决定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法制办主任

副组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 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 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 * 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 县教育局安全保卫股股长

*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管理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0日之前完成)

1、县教育局、县食药监局、县卫生和计生局对辖区内学校食堂进行认真摸底动员,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成立食品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强化学校法人代表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其进一步掌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正确认识本次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开展排查,组织辖区范围内学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重点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情况、餐饮具消毒保洁情况、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制度执行情况,以及重点食品和关键食品加工环节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监督指导意见,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到位。

3、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成立应急组织机构,结合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食品安全应急措施,开展应急求援演练,建立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能及时控制、有效处置。

(二)监督执法阶段(9月11日-10月20日)。

1、针对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督促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并抄报主管教育部门,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2、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严格许可准入,严格审查学校食堂经营者资质,严禁学校将食堂承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人员经营,依法查处学校食堂无证经营行为。完善食品安全抽查和监测制度,全面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依法查处采购、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三)总结评估阶段(10月21日-10月30日)。

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鼓励先进,督促整顿工作不扎实、效果不显著的单位进行整改,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1、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2、为保障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卫生和计生、 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

(二)落实责任、加强协作

1、县卫生和计生局、教育局要按照相关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密切沟通配合,切实落实监管责任,着力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的问题,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松、不断、不乱。同时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职能,严肃查处学校食品安全事件,对未依法查处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县卫生和计生局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配合协作,互通信息。对管辖范围内学校食堂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学校食堂和幼儿园食堂特别是农村寄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畜禽肉类及其制品、食用油、调味品等原料采购、贮存和使用的监管,加强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治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中毒事件的,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三)加强宣传与信息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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