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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13 11:17:38

人口与计划生育

人口与计划生育篇(1)

英文名称:Population and Family Planning

主管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

出版周期:月刊

出版地址:北京市

种:中文

本:大16开

国际刊号:1004-8197

国内刊号:11-3148/C

邮发代号:

发行范围:国内外统一发行

创刊时间:1993

期刊收录:

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2004)

中文核心期刊(2000)

中文核心期刊(1996)

期刊荣誉:

联系方式

人口与计划生育篇(2)

一、指标任务

1、计划生育率达100%,无早婚、早育和非政策性多孩生育;

2、晚婚率100%;

3、晚育率100%;

4、当年一孩出生放环率达100%;

5、独子子女领证率达100%;

6、全面和重点对象(包括男村民家属)环透、孕检率达100%;

7、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书2017年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书2017年。

二、双方责任

1、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和人口理论学习,按照各个时期的任务活动,达到人人皆知,常抓不懈。

2、甲方监督和检查乙方是否按照婚育政策落实执行。

3、对乙方婚育指标的执行结果进行考核验收和奖罚。

4、乙方根据婚育指标的各项内容,履行甲方的拟定要求。

5、发生违反计划生育事例,乙方要及时写出书面检查报告甲方、并抄报有关部门备查追求责任

三、考核和奖励

为落实上述目标和责任,甲方对乙方主要指标任务情况进行如下考核并实行奖罚。

1、在年内达到上述各项指标任务要求,甲方给予乙方责任人奖励500元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书2017年百科。

2、所辖育龄妇女,发生违反指标其中一例,除按区、镇有关规定处罚外,扣罚乙方责任人500元。

3、乙方对计划生育各项措施实绩,不得有任何隐瞒虚报,凡一旦发现,其后果自负,责任人处以罚款200元,

四、本责任书有效期限,自甲、乙代表签订之日起到奖励兑现止。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人口与计划生育篇(3)

2007年洼堤镇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局,贯彻执行“一法三规一条例”,坚持“三不变”,落实“三为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按照计生工作“二十字方针”开展工作,结合本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际,现将2007年计划生育情况总结如下:

一、2007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执行情况:

到2007年9月末,洼堤镇共有19309口人,育龄妇女5889人,已婚育龄妇女4347人,独生子女领证285人,流入123人,已婚育龄妇女34人,验证34人。出生人,死亡人。出生率‰,自然增长率‰,避孕节育率%,完成了市级下达的指标任务。

二、落实党政领导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为了切实加强对计生工作的领导,我们始终坚持以各级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为核心的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年初,我镇召开了计生工作专题会议,与各村(居)和五个相关部门签订了人口与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了目标明确,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全镇上下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管理体系。计生办按照评估办法对全镇各村居、相关部门实行半年和季度抽样考核检查,通过考核强化目标的落实,使计生工作稳步达标。

三、强化宣传教育力度,宣传形式多样,效果显著

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充分体现宣传教育,科学管理,优质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我们认真学习中央《决定》精神,写心得体会2篇。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注重社会宣传效果,营造全社会人人都关心计生工作,支持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氛围,利用节假日重大节日进行重点宣传,计生干部平时入户面对面宣传。在男性健康日宣传男性生殖保健常识,12月1日宣传《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颁布实施纪念,发放小册子孙800份,在同日宣传艾滋病预防常识,发放小册子650份,免费发放药具2种,安全套300只,并在两校制定专题墙报2期,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此外利用人口学校和会员之家这一宣传阵地,对重点已婚育龄人群进行了一法三规一条例、生殖保健知识等内容的系统培训4次,对育龄群众起到了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制作永久性标语2处,各村居主干道刷写墙体标语64条,广泛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新生育观念,通过宣传增强了广大育龄群众计划生育意识,提高了实行计划生育自觉性。

四、严格校准,育龄子女个数信息准确。

按照育龄育妇女个人信息卡管理标准,所有卡帐册均按时完成打印工作,日常做到了内容变更及时,信息准确无误,档案规范整洁。工作人员各项讲解透彻,使村居计生员牢固掌握整理信息卡的内容、标准和要求,根据个案信息与微机管理人员统一管理,通过建立已婚育龄妇女数据库,把已婚育龄妇女的婚情,孕情,产情,节育情况,保健情况等全部纳入微机管理,从而更好的掌握本地人口发展情况。

五、依法行政、程序合法、社会抚养费征缴到位

我计生办现有执法人员3人,均获得执法资格。在坚持宣传“一法三规一条例”的同时,不断加强法制建设,不断的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的执法水平。工作中我们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个目标,规范公民的生育行为,坚决遏制不符合政策生育现象,改变出生婴儿性别比不正常的现象。我们既带着感情作群众工作,又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严格按法律程序执行,按要求书写询问笔录、完善还款计划等各项法律文书,并逐人装订归档。2007年我镇征收共立案14人,结案10人,部分征收4人,共上缴社会抚养费元。我们做到了执法人员懂法,处置问题依法,解决问题合法。

六、完善利益导向机制,积极推进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

07年镇委、镇政府针对独生子女、双女结扎户、三结合户下发了利益导向机制文件,重点在资金、春播贷款、承包土地方面给予优惠。全镇共有双女结扎31户,三结合户53户,独生子女领证达到人,独生子女奖励费全部发放到位。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制定村民自治活动,签订计生协议合同360份。开展关爱女孩活动,关爱女孩34人,五年级评金花奖奖励500元1人,救助贫困女孩子1人,投入资金500元。开展生育关怀活动,为外出打工人员及留守人员进行维权常识宣传。

我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坚持不漏抱一人,不错抱一人的原则,做到摸底周密细致,审核把关严禁认真,调查登记信息准确。严格按程序上报,到本年享受奖励扶助达到11人。

七、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本年度组织技术人员逐村组免费为全镇育龄妇女开展查环、查孕、查病三查工作,先后为5148名,妇女做了b超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疾病及时给予指导治疗,并将检查的结果建入个人妇女健康卡,共建卡2005人,将重点人群服务内容详细记入《服务证》中,共发《服务证》510人,免费发放药具3种。b超三查工作的开展既方便了群众,又保障了育龄妇女的身体健康。

八、改善办公条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2007年10月计生办搬入新办公楼,办公条件得到改善,按标准建设计生服务室,新建成的计划生育站能更好的服务于当地的广大的育龄群众,并为明年开展优质服务站创建工作打下基础。按照思想好、作风好、懂业务、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要求,努力造就一支适应新时期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队伍的标准。全镇共6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均配齐专职计生工作人员,基层网络人员42人,镇委、镇政府保证计生工作人员待遇的落实,增加了专职人员对计生工作的热忠情绪,使他们都能承担起各自的工作任务,通过村居领导的重视,计生专干及我们共同的努力,才保证本年度计生工作任务的完成。

存在的问题:

1、常住人口搬迁变动大,人口分离现象严重。

2、非婚生育严重,没有处罚标准,控制非符合政策生育难度大

3、地处两盟交界,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大,任务重。

4、因生活困难,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

2008年计生工作计划

我们要将人口工作与经济、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统一起来,按照《决定》精神的要求,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2008年应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第一。我们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同时,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第一”的意识,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创建优质服务活动。各地要按照“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要求,广泛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服务活动,积极实施“三大工程”,为育龄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在服务中,加大扶持力度,解决群众后顾之忧。

第二,坚持理论研究、长远规划。计生干部要认真研究我镇人口发展规律,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思想。要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深化和拓展工作领域,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

第三,坚持宣传教育、更新观念。要把“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继续引向深入,大力宣传和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的科学知识。特别要做好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要性、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的宣传,以克服各级干部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麻痹思想。充分利用各种大众传媒,出台一批能够反映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具有地区特点的宣传精品,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进一步培育新时期新的生育文化。

人口与计划生育篇(4)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为重点,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平台,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主线,以群众性宣传活动为载体,以转变群众生育观念为落脚点,进一步宣传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大力宣传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坚持计划生育工作方针,为提高我镇2011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和质量开好头、起好步。

二、主要内容与安排:

1、各村要在政府的统一安排布置下,因地制宜,精心设计活动方案,结合本村本单位的实际,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协调联动,做到人员落实、时间落实、工作落实。

2、做好再生育全程服务宣传工作。要按照“以人为本、生育关怀”的要求,对在地震中遇难、伤残的独生子女家庭、学生家长特别实施心理关怀、政策关怀、生育关怀、互助关怀的全程服务。为每位再生育对象,进行震后心理疏导,宣传再生育政策,讲解优生优育知识、婴幼儿早教知识,实施免费孕前健康检查和孕期保健服务,发放叶酸、福施福等生育保健品,把再生育服务对象当亲人、当朋友,

为全镇再生育全程服务营造良好氛围。

3、坚持和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运用多种媒介和方式普及社会主义生育文化及其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系列科学知识;宣传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科学文明的婚育观念,提高群众素质和生活质量,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要求;要抓好生育文化大院和“中心户”建设;着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决育龄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联系本地实际,针对工作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抓好计划生育基础工作。

4、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防止人口出生性别比失调的活动。要进一步倡导关爱女孩、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男到女家落户、女子成才、巾国建功等新风尚。动员号召广大干部群众在新的一年继续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5、结合独生子女、五保老人、贫困户、军烈军属慰问活动,对独生子女家庭和新婚夫妇进行一次普遍的走访与慰问,及时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走访中,要突出走访重点户和困难户,对他们的合理要求和困难要给予及时解决和帮助。

人口与计划生育篇(5)

一、人口计划责任制指标

出生率‰

自然增长率‰  政策生育率%

禅城区

11.00

6.30

95.00

南海区

11.10

6.40

95.00

顺德区

11.10

6.40

95.00

高明区

11.15

6.45

94.00

三水区

11.00    6.30

95.00

出生人口性别比比上年度明显下降并趋向正常。

其它指标的考核按照《广东省“十一五”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进行考评。

二、工作要求

(一)继续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农村人口计生工作,不断探索建立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和完善各项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配套政策和措施。

(二)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按照党政一把手对人口计生工作“亲自抓、负总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一把手”责任制和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落实“一票否决权”。不断完善和落实职责明确、操作性强的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按照省的要求和我市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各级党政领导、部门挂钩帮扶基层人口计生工作的措施,促进基层人口计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三)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积极开展省“镇(街道)无政策外多孩出生、村(居)委会无政策外出生”活动,加强孕前型管理,抓好查环查孕和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严格控制政策外出生和政策外多孩出生,为我市建设现代制造基地、产业服务中心、岭南文化名城、美丽富裕家园创造一个良好的人口环境。

(四)坚持以人为本,完善“依法行政、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建立完善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计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计生利益导向和优质服务方面加大创新力度,着力构建多层次的利益导向机制和优质服务机制。积极建立社会抚养费征收新机制,通过司法程序加大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力度,努力提高征收率,开创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新局面。

(五)积极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加大人口计生宣传力度。坚持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的改革与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新路子。运用市场化、信息化的手段,提高宣传教育的档次和品位,将新型生育文化宣传融入到平安和谐社区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中。加强村级生育文化宣传环境建设及新闻媒体计生专题栏目建设,大力宣传计生法律法规知识和计划生育科普知识,增强计生宣传教育的时代性。加强各级计生协会组织建设。

(六)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规范(试行)》和《佛山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的属地化、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统筹考虑常住人口的协调发展。加强与流出地的沟通协调,推进计划生育区域协作。加强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生综合治理新机制,不断提升我市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水平。

(七)加大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力度。认真贯彻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实行计划生育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通知》和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佛山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单位及其职责>的通知》的要求,落实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大对出生人口性别比整治、社会抚养费合法强制征收及住宅小区计生管理的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社会氛围。

(八)坚持以人为本,实施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加强全市计生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和服务机构能力建设,重点加强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和提高技术服务人员素质,更好地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三查一服务”和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等。进一步抓好全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产前医学检查和出生缺陷干预工程,促进出生人口素质的提高。

(九)加强信息网络的完善与应用,全面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依托省、市政务专网平台,完成覆盖全市各区、镇(街道)、村(居)委四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技术服务部门的网络互联。加快与流管等部门信息平台的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人口与计划生育篇(6)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去把握,全县上下必须始终绷紧计划生育工作这根弦,保持清醒头脑,深刻认识新形势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和人均观念,坚决克服麻痹松懈的思想和无所作为的倾向。认真落实“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上新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㈠全方位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人口计生工作的保障体系。要紧紧抓住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经费投入、队伍建设等关键要素,切实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必须始终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摆上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把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作为加快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重要举措,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正确认识×××的人口问题,切实负起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职责,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和经济建设等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奖惩,认真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关键性措施的落实,解决好关键性问题。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负总责,认真落实“十个亲自抓”制度,确保抓计划生育工作的思路认识、经费投入和责任落实“三到位”。

二要健全责任机制。按照《×××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办法》规定,层层落实计生工作责任制,加强责任目标考核管理。进一步落实计生工作领导责任机制、计生责任离任审计制度、干部职工协助落实直系亲属计生政策的责任机制等,对工作落实不力、乡村计生工作水平滑坡或弄虚作假、瞒报漏报问题严重的相关责任人要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从严问责,严肃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三要完善经费投入机制。为保障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县乡两级财政要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确保计生事业投入经费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增长的幅度,做到“三个确保”:确保计划生育工作正常运转,确保各种奖励优惠的兑现,确保免费为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提供基本技术服务项目规定的落实。要继续把县乡两级计生工作人员工资列入财政预算,实行全额拨款,并及时兑现县乡计生工作人员的岗位津贴。

四要加强计生队伍建设。对全县计生干部队伍要高看一等、厚爱一层,在今后机构改革中要稳定各级计生工作机构,不断充实计生队伍,并在学习上全力支持、在经济上予以保障、在政治上多加关心,努力形成行政管理队伍、技术服务队伍和群众工作队伍“三位一体”的体系,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要进一步完善全县计生干部的考核考评、推荐培养和选拔任用工作,对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计生干部,要优先评优、优先提拔,以激励计生干部做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正确用人导向。要紧紧抓住村级计生管理员工资由财政定补的契机,加强这支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村级计生管理员队伍素质。近期县乡两级要抓紧组织岗前培训,使其尽快进入角色,适应岗位需要。同时要建立能上能下的机制,加强跟踪管理,严格考核,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坚决予以解聘。

㈡有重点推进综合治理,促进当前突出问题的有效解决。对当前存在的后进乡村点多面广、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不下等难点问题,要按照“循序渐进、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采取有效措施,实施综合治理,确保有效突破。

一要向纵深推进后进乡村集中整治,把后进乡村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好。近期要继续组织县乡村力量,着力抓好后进乡村出生人口底子清理、双查双补和长效节育措施拖欠清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大龄未婚男女青年婚育状况核实、法定奖励兑现等6项重点工作,按照“对象就是任务,彻底把计生底子搞清;偿清旧欠,不欠新帐,彻底把计生政策一碗水端平;按要求征收社会抚养费,彻底把计生的环境净化”的要求,做到底子要一个不漏全部搞清,外逃对象要一个不少全部追回,节育措施要一例不拖全部落实,政策外怀孕要一例不剩及时补救到位,大龄未婚青年要一个不少全部见面,社会抚养费要按要求一分不欠全部征收,双查对象要一个不差全部到位,切实解决后进乡村长期遗留的突出问题,夯实工作基础。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要继续抓好所挂包村的集中整治工作,直至全面完成任务。从明年起,县委将实行单项挂包后进村工作责任制,将全县所有处级领导和科局单位全部安排长年挂包计生后进村,协助抓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直至后进村实现转化。同时,要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要把能否肩负计划生育工作重担作为衡量村干部是否称职的重要标准,把后进村的两委干部配齐配强,努力把村级组织建设成为与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政令畅通、能够大胆负责、敢于拼搏的坚强战斗集体,切实解决目前一些村两委干部存在的计生工作不愿抓、不敢抓、不会抓的问题。对那些工作不负责任、不讲原则、有令不行,甚至与党委、政府“抬杠”的两委干部要坚决撤换。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干部奖惩机制,促使他们对计生工作做到敢抓善管。考虑到基层党政领导干部挂村经常调换,导致为逃避责任而瞒报、漏报的现象发生,县委将要求各乡(镇)挂村领导包村一定3年或5年,非特殊情况不得调整,以杜绝挂村领导的短期行为。

二要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切实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一是堵源头。一方面要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深入宣传“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的婚育观念,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爱护女孩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就是要加强孕情全程跟踪管理和服务,提高“双查”到位率。二是重管理。组织卫生、药监、计生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规范B超仪的管理使用,规范持生育证育妇终止妊娠手术,规范终止妊娠类药品市场管理,同时要加强医技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计生法规教育,确保执业行为规范。三是严打击。县里必须成立出生性别比失调专项打击常设机构。近期由县卫生局牵头,对持证中途终止妊娠、死婴、非法抱养、偷取环等案件,从县纪检、监察、公安、计生、药监等部门抽调人员力量,常年深入开展非定点分娩、死婴死胎、偷取环等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杜绝非法接生,严厉查处人为的死婴死胎、中途终止妊娠和偷取环案件。

三要持久开展“三清三补”,切实解决人口出生率偏低的问题。一是把清初婚、补发证工作贯穿于计生工作的全过程。对各乡镇已达婚育年龄的青年,要全面掌握他们的婚育状况,及时把初婚育妇纳入经常性管理的范畴,动员他们及时申领生育服务证。对婚后已孕、未持证的对象,要及时补发生育服务证。在育龄群众申领一孩和二孩生育服务证时,都要与其前签订协议书,将持证对象在申领生育服务证后接受“双查”、申报出生、落实节育措施等内容写进协议条款,促进持证对象自觉履行义务。二是把清出生、挤水份工作贯穿于计生工作的全过程。在日常工作中,要注重落实好孕情全程跟踪管理责任,及时掌握出生人口的数量、孩次、性别,防止人头漏统和性别错报;要认真核对公安、卫生等部门的相关资料,防止帐内漏报;要认真收集流动人口,特别是长期外逃计生对象的出生情况,防止漏统。三是把清“双查”、追外逃工作贯穿于计生工作的全过程。对每轮“双查”拖欠的对象,要通过各种有效措施,促其到位接受“双查”;对外逃对象,要及时设法追回补落实相应措施,从而根除政策外生育隐患。

四要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解决“征收难”问题。一是严格标准征收。对应征对象要严格按照征收标准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二是依法强制征收。对有能力缴纳社会抚养费而长期拒缴的对象,要选择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户,依法实施强制征收,推动社会抚养费征收的顺利开展。同时要加强对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严禁挪用、坐支社会抚养费。

五要落实经常抓的工作机制,遏制抢生、超生势头。一是通过落实责任严管。要进一步强化乡村干部的责任,切实把计划生育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广大乡村干部身上,加强各自所负责的村和片区的计划生育管理。要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协助落实直系亲属计生政策的责任,敦促其直系亲属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二是通过落实“双查”和节育措施严控。对已生一男或二女的对象,要列入重点管理范围,严格落实节育措施和“双查”。三是通过打击非法抱养严堵。由公安部门严厉打击贩卖婴儿的违法犯罪行为,对被拐卖的婴儿要依法实施解救。

㈢多层次开展宣传教育,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新风。要围绕“婚育新风进万家”这个主题,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加强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人口意识和文明、进步、科学的婚育观念,营造有利于人口与计生工作顺利开展的良好氛围。

一要突出宣传形式的多样性。通过组织计划生育知识竞赛活动、演讲比赛、文艺汇演等形式,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以增强人们的人口意识和人均观念。要继续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电视专题栏目,及时宣传报道计划生育工作典型事例。同时,在“三下乡”和入户访视过程中,要通过宣传画、书报、展板、录音磁带、电影、VCD宣传片等,经常深入到乡村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加快群众婚育观念转变。

二要突出宣传内容的广泛性。既要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又要宣传新型婚育观念,引导群众破除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等陈旧的传统观念,树立尊重妇女的良好风尚;又要通过县电视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电视专题栏目,及时宣传报道计划生育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引导广大育龄群众自觉转变婚育观念;还要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各类奖励优惠政策,特别是今年全面推行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等,引导广大群众增强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三要突出宣传对象的层次性。在抓好广大群众宣传教育的同时,还要面向各级各部门广大党员、干部,广泛深入地开展人口形势教育、计生政策法规教育,以及计生工作方式方法和各级出台的考核奖励办法的教育,从而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新时期人口与计生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增强抓紧抓好当前人口与计生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自觉履行抓好人口与计生工作的职责。群众:

㈣多渠道实施帮扶服务,提高广大育龄群众的满意程度。要坚持以人为本,多渠道、宽领域地实施帮扶服务,解决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提高广大育龄群众的满意程度,形成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正确导向,激发他们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一要全面落实奖励优惠政策。要建立以法定奖励为主导的奖励优惠政策体系,真正使广大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长期得实惠。今后要坚持按省《条例》规定,不折不扣地予以兑现法定奖励费;要积极宣传和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使广大计生家庭看到希望。在农村低保过程中,要继续向农村二女扎户倾斜,做到应保尽保,并确保每月补助标准高于其他低保户。要积极督促各部门兑现各自出台的政策,对“计生三户”在生产生活、子女就学等各方面实行优先优惠政策。

二要积极开展帮扶活动。县乡计生部门要依托专项帮扶资金,深入开展“三结合”和“幸福工程”帮扶活动,扶助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扎户发展生产,帮助他们脱贫致富,培育和树立“少生快富”典型。要组织县计生、妇联、民政等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牵手母女”行动和“关爱女孩”行动,联合实施致富帮扶工程、落实女孩成才工程、建立安居工程、积极帮扶女子成才和培育少生快富女能人典型,逐步全社会形成关爱女孩、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的婚育观念。

三要全面开展优质服务。在技术服务上,要按照创建“优质先进县”标准要求,进一步加强县服务站、乡镇服务所、村服务室建设,大力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在知情的基础上,指导已生育子女的育龄群众选择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方法,免费为育龄夫妇提供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县计生服务站组织医技人员,坚持每月一次到一个乡镇或村开展查病、治病服务,乡镇计生服务所每年对已婚育妇进行一次以上的妇科病普查,对落实节育的育妇及时进行术后随访。在维权服务上,针对随意侵犯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和部分家庭歧视生育女孩的妇女、溺弃女婴等现象,计生、妇联、政法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查处侵犯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合法权益的行为。在综合服务上,要扎实开展“三送”和“三下乡”活动。组织计生技术人员开展经常性的送医、送药、送健康等温馨服务,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满意程度。

㈤多形式开展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为推动基层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上抓落实、见成效,把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实处,今后要把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作为我县计生工作一个重要“抓手”。一要通过领导督查来推动。要把督查计生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县、乡领导下乡进村调研的一项主要内容,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做到问题早发现、对策早明确、成效早显现。对存在问题突出的乡(镇),县计生领导小组将及时召开现场办公会,帮助摆问题、找对策、理思路,督促有关乡(镇)抓好整改。二要通过召开部门协调会来推动。县、乡两级计生领导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相关部门人口问题综合治理协调会,听取工作汇报,通报工作情况,协调解决问题,推动齐抓共管职责落实。三要通过加强检查来推动。县乡计生部门要根据各阶段工作部署,组织精干业务人员深入各乡(镇)、村进行专项检查,查找业务工作上的不足和差距。四要通过召开季度例会来推动。坚持实行乡(镇)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并调阅乡村两级有关业务资料,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点评、指导。

通过平时督促检查,对存在问题较突出的乡村,要及时启动预警机制,予以单项预警告或黄牌警告,限期抓好整改。通过半年或年终责任目标考核,对责任不落实的相关责任人严格按照省《考核奖惩办法》和县《责任考核追究管理规定》,及时兑现处罚措施。

人口与计划生育篇(7)

关键词: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理念 创新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了我国近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达到这一目标,必须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而要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又必须抓紧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由于宣传教育在整个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始终处于首要地位,其改革创新就显得尤为重要。“思想是行为的先导。”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改革创新首先是理念的创新。为此,本文拟就宣传教育的理念创新作一初步的探讨,以求与大连共勉。

宣传教育理念的创新涉及诸多方面,我以为,在宣传教育理念创新方面,至少要确立如下几种新的理念:

一、宣传教育的核心理念

最近,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新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主要指导方针。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发展,宣传教育的理念要创新,其核心就是要确立这科学发展观。确立了这一全新的理念,方能在宣传教育工作实践中创新内容、形式等,从而可推动社会主义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建设,最终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依法宣传教育的理念

依法宣传教育是依法行政的内容之一。过去,在计划生育系统,一提到依法行政,人们往往认为只有政策法规部门才涉及依法行政的问题,而宣传教育部门似乎与依法行政关系不大。事实上,这正是宣传教育理念需要创新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生法》)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以法的形式将宣传教育确定下来,使之有了法定的重要地位,这在我国是史无前例的。宣传教育不再是停留在计划生育工作经验的层面上,而是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是依法必须进行的。正是基于这一新的理念,近几年来,大连市甘井子区计生委的领导加大了对宣传教育的投入,每年用于宣传教育的经费总要占到当年整个事业经费的23%以上,使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颇有成效。这就是一个有力的佐证。

依法宣传教育,除了以上所说的宣传教育在《人口与计生法》中具有法定地位外,还有一层含义,就是宣传教育必须依法进行,宣传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以此规范人们的生育行为,同时,为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而营造舆论氛围。这也是宣传教育理念创新的又一个重要方面。

三、按需宣传教育的理念

按需宣传教育,指的是按照群众的需求进行宣传教育。以往,我们的宣传教育工作者习惯于向群众一味地灌输思想,“以我为主”,是“我要宣传教育”,这种脱离群众实际的宣传教育,达不到宣传教育的目的。现在,我们要在宣传教育理念上创新,就必须确立按需宣传教育的理念。概括地说,这一新理念就是要变“我要宣传教育”为“要我宣传教育”。不要以为这里仅仅是将“我”与“要”的词序颠倒了一下,而实际上,这一变动,使两种宣传教育有了本质的区别:“我要宣传教育”,是“以我为主”,或者说是“以我为本”;而“要我宣传教育”,则是“以群众为主”,或者说是“以群众为本”。我们必须确立按需宣传教育的理念,把“群众欢迎不欢迎、满意不满意” 作为评估宣传教育效果的重要指标,作为衡量宣传教育工作者成绩的最终标准。

按需宣传教育,在宣传教育的内容、形式等方面,必须切合群众的实际,满足群众的需求。近几年来,大连市甘井子区计生委每年年初都要下发宣传教育专题调查表,或者组织有关人员下基层调查研究,就宣传教育的内容、形式等征求群众与基层计划生育干部的意见,使宣传教育更具针对性,也更有实效。如2004年年初,大连市甘井子区计生委的同志在基层调研时发现,全区实行计划生育后由于子女死亡或残废的特困家庭将近8300户。这些家庭当年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如今却因子女死亡或残废而贫困,理应受到社会的救助。于是,区计生委领导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汇报,宣传教育工作者在全市进行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教育,营造了强烈的舆论氛围,区、街道两级政府将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救助工程列为为民办实事之一。到2005年底,全区已为351户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办理了养老保险,这些家庭的成员年龄达到60岁后,便可以每人每月领取90元的养老金。

四、宣传教育也是服务的理念

以往,在计划生育系统,在人们的观念中,服务等同于技术服务,因此,提及服务,就将技术服务放在首位,甚至视之为服务的惟一内容。因此,在技术服务方面舍得投入,加大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建设,建立健全育龄群众避孕节育与生殖保健档案,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群众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应该说,为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方面的优质服务是完全必要的,但认为服务等同于技术服务,而将宣传教育等排斥在服务之外,则是一种需要更新的理念。我们必须确立宣传教育也是服务的新理念。

宣传教育管理是计划生育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计划生育管理又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便是服务原则。宣传教育,作为一种管理,必须充分体现行政管理的服务性的本质。因此,宣传教育理念创新的又一个重要方面就在于确立宣传教育也是服务的理念。宣传教育工作者只有确立了这一新理念,方能自觉地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宣传教育的优质服务,方能取得宣传教育的显著效果。

五、宣传教育虚实结合的理念

宣传教育的虚实结合,至少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宣传教育必须既务虚又务实,做到虚实结合。最近,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关爱女孩”行动,以人为本,从人们群众最关心的具体问题抓起,从建立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发展利益导向机制出发,将宣传新的生育观念融入为群众办实事之中,便是宣传教育虚实结合的一个典范。

二是宣传教育也有硬指标。过去,人们总是将宣传教育视为“软任务”,认为宣传教育没有硬指标,也不能直接产生效益。宣传教育的长远效益突出地表现在人们婚育观念的根本转变上。况且,新的时期,新的形势,给宣传教育带来了新的变化,新的要求,宣传教育已不全是“软任务”,而有了“硬指标”。如计生干部、育龄群众的知识普及率、接受率,便是宣传教育的“硬指标”;又如大连市甘井子区计与大连人民广播电办的“婚育之声”专题节目,每周播出一期;与大连电视办的“人口你我他”专题节目,每月播出一期。这些专栏专题节目,对宣传教育工作者来说,都是“硬指标”,必须按时保质出版(播出)。由于宣传干部与新闻单位采编人员的共同努力,大连市甘井子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题节目办得有声有色,受到群众的欢迎,并多次在辽宁省的有关评比中获奖。这就颇能说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