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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个人年度工作总结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14 15:12:58

林业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林业个人年度工作总结篇(1)

为更加科学准确地反映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情况,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对林产业发展的指导、促进作用,按照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林业产业统计调研工作的通知》(云林计财〔20xx〕46号)文件要求,我局对以来的林业产业统计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林业产业建设及发展情况

(一)林业经济发展迅速,产业结构渐趋合理。至全县完成林业总产值分别为1.45、2.96、2.59、3.07亿元,结构比分别为99:0:1,47:0:53,63:10:27,52:16:32。总体来看,二、三产业比重逐年上升,产业结构变化较大。但结构仍然不尽合理,一产业比重大,二、三产业比重小。今后林业发展应当在抓实一产业基础上,重点发展二、三产业,提高其产业比重。

(二)产业发展势头迅猛,龙头带动力逐渐增强。多年来,我县高度重视林业产业建设,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发展要求,积极建设100万亩生态公益林、100万亩速生商品林、30万亩优质核桃、30万亩油茶、1000万株绿化苗木“五大基地”,着力打造木本油料、木材加工、生态旅游、苗木花卉“四大产业”。 至累计造林58万亩,全县建成公益林95.4万亩,商品林基地146.5万亩,商品林中:用材林面积114.8万亩。经济林10.5万亩,薪炭林面积20.8万亩,竹林面积0.4亩。

同时,通过龙头带动,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快速,形成了以华海木业为龙头的加工业基本形成(仅华海木业年销售收入就达5000余万元),以双禾生态产业有限公司、海晏科技园为代表的绿化苗木培育业逐步壮大,经营面积3375亩,年产绿化苗木和生产性苗木2500余万株。以为例,全县木材加工及人造板产业企业总数37个,从业人数6240人,总资产8230万元,年实现总产值7809.9万元,年销售收入7385.2万元;特色经济林产业企业总数2个,从业人数216人,总资产170万元,培育核桃2万亩;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企业总数8个,从业人数137人,总资产460万元,总产值560万元,销售收入485万元。以菌子山自然保护区为主开发的森林生态旅游业,年旅游人次达到35万人次 , 产值达到9859万元。

(三)林业投入增加,发展后劲提高。林业投入主要由四个方面组成,即各级政府投入、企业自有资金投入、贷款投入和林农投劳折资。经统计,各级政府累计投入2178万元(不含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投入),至分别为165、365、624、1024万元;企业自有资金投入1.6亿元,主要是引进龙头企业,对原料林基地和林产品加工方面的投入;贷款投入375万元,主要由林业企业、造林大户及林农通过金融借款,对林业基地建设方面的投入。从投入看,各级政府对林业产业建设高度重视,经费投入逐年增加,林业产业建设得到快速健康发展。

二、机构设置及统计制度执行情况

(一)健全和完善统计机构。林业是一项基础产业,公益事业,事关农民增收致富、事关农村经济发展,详实准确掌握林业产业发展情况、生态建设,科学分析经济效益,是谋划林业发展的基石,因此统计工作重要性日益显得突出。为搞好林业统计工作,县林业局在财务室、营林股各设置了兼职统计人员,负责严格按照统计制度对全县的林业建设进行全面、准确统计。

(二)加强统计制度执行力。林业局始终把加强林业统计能力建设,规范林业统计制度,提高林业统计工作水平纳入林业工作的重要日程。认真贯彻《云南省林业产业统计报表制度》等林业统计的有关规定,积极搞好与县统计部门和有关业务单位的沟通和衔接,在提高林业统计数据的统一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的同时,注意抓好对统计数据的综合分析,用好用活统计资料,为林业发展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充分发挥林业统计工作在促进林农增收的支持作用。

三、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

(一)工作量大、面广,难度增加。当前,随着国家高度重视林产业发展,经济主体日趋多元化,投资方式的多样化,经济结构的复杂化,城乡间收入的差异化,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的快速发展,统计调查对象不仅数量成倍增加,而且变动频繁,统计工作量逐年增加,难度加大。

建议:加强统计管理,改革统计方法,科学合理制定统计报表制度,达到既便捷,又实用,更科学。

(二)机构不健全,统计人员缺乏。近年来,林业工作繁杂,任务艰巨,而我局从事林业统计工作仅有兼职的2位同志,由于统计人员的频繁调整,水平不一,人员较少,加之培训教育跟不上,统计口径的理解差异大,不能适应统计工作需要。

建议:规范设置专门林业统计机构,划定编制数额,专业化发展统计事业。

林业个人年度工作总结篇(2)

关键词:规模效率 DEA分析 Panel-Data模型

中图分类号:F31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4)08-022-04

新中国成立以来,东北国有林区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大小兴安岭、长白山森林维系着东北地区的生态平衡,影响着华北平原的生态安全。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东北国有林区仍然是我国重要的木材生产战略基地和中国半壁江山的重要生态屏障。但是,随着“天保”工程的实施,东北国有林区木材生产规模逐步缩小,锯材生产能力显著下降,人造板工业总量不足全国的5%,不足东部一个省份的产量,显然区域的资源优势并没有转变为经济优势。形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较低的林业产业规模效率难辞其咎,而林业产业规模效率的提升从产业组织角度分析离不开目前东北国有林区过度竞争的市场结构和落后的市场行为。

《林业产业政策要点》(2007)指出“积极支持东北、内蒙古加快现有林产品生产企业重组整合,鼓励发展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精深加工龙头企业。”《林业产业振兴规划2010-2012》(2009)指出“鼓励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凸显区域林业产业的引领作用;支持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因此,东北国有林区应在政策利好的形势下,加快林业产业的改革,通过规模效率的提升优化林业企业间的竞争与合作关系,解决困扰林业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将区域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

一、文献综述

规模效率是指各种投入要素等比例增加时,对产出变动的影响程度。在产业组织理论中,规模效率作为企业生产效率的衡量是评价产业市场绩效的重要指标。Luis Diaz-Balteiro等(2006)利用DEA方法测算了西班牙木材产业的生产效率。Richard Moloney等(2009)利用投入产出分析研究了爱尔兰营林业和木材工业的生产效率。刘璨和于法稳(2006)的对东北国有林区林业产业规模效率分析的为:国有林区经营林地面积小的企业,存在报酬递增规律;经营林地面积大的企业,存在报酬递减规律;而经营一定规模的企业,其规模报酬不变。张春霞等从木材供给生产目标出发,采用DEA方法对产出导向下的杉木生产的经营规模效率进行测算。结果表明:福建省林农经营规模效率存在资金投入和劳动投入冗余、林地产出不足等问题,并提出要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合理配置生产要素投入比例,提高林农经营管理水平等建议。曾云钦等以林农的经营形式为切入点,通过对福建省三大林区的调查,运用DEA方法测算与分析了自留山经营、家庭承包经营、股份合作经营等三种形式的私有林规模经营效率,得出了总体规模效率有待提高、股份合作经营规模效率相对较高、生产要素配置不太合理等结论。

总体看,近年来有关国内外林业产业规模效率以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文献数量较多,质量较高,但是因所用研究的角度、方法和数据等方面的原因,结果差异性较大。在研究方法上林业产业的规模效率倾向于采用DEA分析方法,影响因素分析多采用回归分析,但是在研究角度上却存在较大差异,未见有研究者从产业组织角度研究林业产业规模效率的提升。本文正是以产业组织理论为切入点,通过DEA规模效率分析和panel data影响因素分析,研究市场结构、市场行为、产权因素、外部性因素和政府干预等因素对林业产业规模效率的影响。

二、规模效率分析

(一)规模效率评价模型

利用DEA方法构建规模效率评价模型可以有两种选择:规模报酬不变模型(CRS)和规模报酬可变模型(VRS)。1984年Banker、Charnes和Cooper在CRS模型的基础上,提出了规模可变的VRS模型,根据该模型生产单元的规模效率可表示为CRS模型的技术效率与VRS模型的纯技术效率的比值。1996年Coelli对VRS模型进行了修正,从而可以判断出被考察的决策单元处于规模报酬递增、规模报酬递减或规模报酬不变状态。在大量的研究中,研究者倾向于选择投入导向的模型,其原因在于满足市场的特定需求,而对于林业产业来讲供给约束问题比较突出,因此本文的VRS模型是基于投入角度的。

(二)数据来源与变量设定

数据期间为2003年-2009年,截面单位是东北四个国有林区所辖的83个森工企业,数据来自《中国林业统计年鉴》和《中国统计年鉴》。林业生产的特点和现有统计资料情况,选择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森工固定资产投资和营林固定资产投资之和)、流动资产年平均余额作为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投入或占用的指标,选择工资总额作为劳动投入指标,选择成本费用总额作为生产物耗的价值指标,产出指标为工业增加值。数据以2000为基期,分别以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职工工资总额指数与木材和纸浆类生产资料价格指数对投入指标进行了可比性处理,对产出指标的可比性处理利用孙巍(2010)提出的方法通过森林工业产品出厂价格指数与木材和纸浆类生产资料价格指数综合计算得到。

(三)计算结果与分析

1.时间变化趋势。运行Deap2.1软件,选择投入导向的VRS模型,得到了2003年到2009年83个林业企业的规模效率值。根据计算结果,从2003年到2009年,东北国有林区林业企业规模效率平均值从2003年0.6453增加到2009年0.7204,规模效率平均值呈现U型变化趋势,即先降低再增加然后趋于相对平稳。东北国有林区林业企业规模效率7年平均值为0.6238,意味着林业企业生产未达到最优经济规模,现有规模仅达到了最优规模的62.38%,还有近40%的差距。从相对数上分析,2003年到2009年规模效率值增加了11.95%,与前一年相比各年平均变化分别为-47.15%、-11.91%、159.95%、3.38%、-4.07%、-7.14.%,平均变化为15.58%。规模效率从2003年到2005年呈现出较快的下降趋势,2006年相比2005年呈现出较大幅度的增长,2007年到2009年规模效率波动相对较小,7年间规模效率变化比较显著的年份是2004年和2006年。其主要原因是木材产量的波动,东北国有林区的木材产量2005年为10333376立方米,2006年为14307526立方米,2006年比2005年增加了38.46%。木材供给能力的增加,提高了林业企业产出的效率。

2.个体差异。由表1可知,各年规模效率值的变异系数和标准差都较大,因此各年林业企业的个体差异较显著。2003年、2006年、2007年、2008年和2009年的规模效率值主要集中在0.5~0.9之间,各年集中在该区间林业企业所占的比重分别为62%、78%、80%、75%、60%;2004年和2005年规模效率值主要集中在0~0.5之间,林业企业所占比重分别为77%和85%。其主要原因可归结于营林和森工规定资产投资规模的变化,营林和森工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2004年和2005年处于较低点,投资规模的减少阻碍了规模效率的提高。

规模效率值最高值为1,各年有6%、3%、2%、12%、11%、12%、15%的林业企业位于生产前沿上,年平均为8%,这些林业企业每年主要集中在:根河、金河、满归、白石山、白河、穆棱、海林、桦南、清河、双丰、铁力、桃山、南岔、美溪、乌马河、上甘岭、五营、红星、新青、汤旺河、苇河和塔河。各年规模效率最低值与平均值的差距分别为0.5125、0.2751、0.2756、0.6238、0.4477、0.6338、0.4924,可以说林业企业规模效率之间的差异是较大的,这些林业企业主要集中在大兴沟、绰源、湾沟和八家子。

将林业企业按规模效率年平均值进行排序,如表2所示。在排名前40位的林业企业中:有1个隶属于内蒙古国有林区,占整个林区林业企业的5%;有3个隶属于吉林国有林区,占整个林区林业企业的17%;有29个隶属于黑龙江国有林区,占整个林区林业企业的74%;有7个隶属于大兴安岭国有林区,占整个林区林业企业的78%。

3.区域差异。从表3可以看出,各林区规模效率年平均值变异系数较高,各林区内部的林业企业差异较大;而由表1,2003年~2009年各年的规模效率平均值变异系数也较高,因此林区之间差异较显著。东北国有林区规模效率平均值由高到低分别为大兴安岭林区、吉林林区、内蒙古国有林区和黑龙江林区。而从各林区规模效率变化率来分析,四个林区的年均变化率分别为53.91%、38.37%、32.65%和6.45%。

三、影响因素分析

(一)模型设定

根据哈佛学派的产业组织理论,市场绩效由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共同决定。而规模效率是衡量产业市场绩效的重要代表指标之一,因此按照哈佛学派的产业组织理论,规模效率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市场结构因素和市场行为因素。进一步分析,根据产业组织理论市场结构因素主要包括市场集中度、市场进入壁垒和退出壁垒等,市场行为因素主要包括纵向一体化行为和价格行为等。另外,由于西方传统产业组织理论是以私有产权和自由竞争为假设前提的,一般不考虑产权和政府干预因素,但考虑到我国现实的国情,产权因素和政府因素应引入到模型中来。同时,考虑到本文研究的林业产业的规模效率问题,同样不能忽略林业是具有较强公益性质的产业,因此外部性因素亦是重要的解释变量。除此之外,产业市场绩效的决定离不开产业的作用环境,因此产业的供给因素和需求因素是必须考虑的基础因素。

综上,本文构建了东北国有林区林业产业规模效率影响因素分析的panel data模型,模型采用双对数形式,可直接用于弹性分析,模型如下所示:

seit=β0+β1lnconit+β2lnfbit+β3lnqbit+β4lnviit+β5lnfpit

+β6lnsuit+β7lndeit+β8lnexit+β9lnreintit+β10lnceintit+uit

其中被解释变量为林业企业的规模效率,解释变量分别代表市场集中度、市场进入壁垒、退出壁垒、纵向一体化程度、产权、供给、需求、外部性、地方政府干预和中央政府干预10个因素。

(二)变量说明

模型分析的数据期间为2003年-2009年,截面单位是东北四个国有林区所辖的83个国有森工企业。各指标数据分别用不同的价格指数以2000年为基期进行了可比性处理,数据来自《中国林业统计年鉴》和《中国统计年鉴》。被解释变量林业企业的规模效率的数据为前文VRS模型的求解结果,解释变量指标说明如下:

市场集中度(con):东北国有林区林业产业市场集中度为进行营林、采运和加工生产或销售的企业的规模分布,是市场结构最重要的衡量指标,本文采用CR4指标进行描述,具体表示为林区内营林、采运和加工产值之和最大的前四家企业与林区内全部企业产值之和的比值。

市场进入壁垒(fb):市场进入壁垒主要包括规模经济壁垒、绝对成本优势壁垒、必要资本壁垒和产品差异化壁垒和策略壁垒等。但目前东北国有林区林业产业技术水平普遍偏低、产品差异化程度较低和市场营销手段落后,可以选择的只能有必要资本壁垒,考虑到竞争性主要体现在加工业,因此用森工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作为进入壁垒的解释变量。

市场退出壁垒(qb):一般用固定资产(近似代表企业的沉没成本)、下岗人数等度量企业退出壁垒,本文采用天保工程累计安置下岗人数表示。

纵向一体化行为(vi):度量纵向一体化的尺度可表述为某阶段企业间对投入的购买量与在该阶段投入的价值总量,该指标越大说明下游企业对上游企业的投入越多,即后向一体化的程度越高。基于该思想,本文构建纵向一体化意愿值,即木材价格与林产品价格指数的比值,该指标反映的是营林生产与林产品加工之间的关系,该指标越大反映营林生产对加工业的纵向控制越强,加工业对营林生产的依赖性越强。木材价格越高,由于可以节省交易成本加工业投资营林生产的意愿就越大,纵向一体化的可能性就越强。由于该指标用价格和价格指数来衡量,因此,该指标同时也能够反映出林业企业的价格调整行为。

产权因素(fp):作为市场行为中重要的非价格行为手段,产权调整行为的度量指标一般选择国有经济产值占总产值比重、国有经济产值与非国有经济产值比重或国有经济单位数占总单位数的比值来反映。就目前东北国有林区的经济单位组成来看,只有加工业逐步的引入了非国有经济,因此,产权行为变量为工业总产值国有产权比重,该指标更能体现出森工企业产权调整行为的结果,而营林生产和采运生产的产权调整行为不显著。

外部性因素(ex):林业的外部性主要体现在公益林生产上,因此可以用营林投资占总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表示。

其它因素:森林资源蓄积量、工业销售产值、机关人数占各森工集团的比重和天然林保护工程中央财政投资,分别考察林业的供给能力(su)、林业市场的需求规模(de)、地方政府行为(reint)和中央政府政策效应(ceint)。

以上变量,根据产业组织理论、模型设定分析和变量设定分析市场集中度、市场进入壁垒、退出壁垒、供给、需求对规模效率的预期符号应为正向,产权因素和地方政府干预的预期符号应为负向,其余变量纵向一体化程度、外部性以及中央政府干预的预期符号可正可负。

(三)结果分析

通过panel data模型的设定性检验,将模型设定为固定效应模型。在模型的平稳性检验、协整性检验和多重共线性检验的基础上,得到如下回归结果:

市场集中度(cn):CR4指标对规模效率的回归系数为0.9526,相伴概率为0.0000,表示在99%的概率下,市场集中度对林业产业的规律效率有显著的正向作用,即市场集中度增加1%,规律效率将增加0.9526%。

市场进入壁垒(fb):森工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对规模效率的回归系数为0.0917,相伴概率为0.0003,表示在99%的概率下,市场进入壁垒对林业产业的规律效率有显著的正向作用,即森工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加1%,规律效率将增加0.0917%。

产权因素(pr):工业总产值国有产权比重对规模效率的回归系数为-0.1793,相伴概率为0.0000,表示在99%的概率下,产权因素对林业产业的规律效率有显著的负向作用,即工业总产值国有产权比重减少1%,规律效率将增加0.1793%。

外部性因素(ex):营林投资占总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对规模效率的回归系数为0.2273,相伴概率为0.0063,表示在99%的概率下,外部性因素对林业产业的规律效率有显著的正向作用,即营林投资占总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增加1%,规律效率将增加0.2273%。

地方政府行为(rerit):机关人数占各森工集团的比重对规模效率的回归系数为-0.1838,相伴概率为0.0000,表示在99%的概率下,地方政府行为对林业产业的规律效率有显著的负向作用,即机关人数占各森工集团的比重减少1%,规律效率将增加0.1838%。

其它因素:截距项为-4.1113,相伴概率为0.0000,表示除市场集中度、市场进入壁垒、产权、外部性和地方政府干预五个因素以外,其它因素主要包括市场进退出壁垒、纵向一体化程度、产业供给与需求以及中央政府干预这五个因素总体上对林业产业的规模效率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另外,根据固定效应panel data模型的回归结果,2003年-2009年,截距项的估计值分别为0.1104、-0.6121、-0.8825、0.3285、0.4687、0.4230和0.1640,表示在2004年和2005年市场进退出壁垒、纵向一体化程度、产业供给与需求以及中央政府干预这五个因素总体上对林业产业的规模效率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而在其余年份2003(下转第26页)(上接第24页)年、2006年、2007年、2008年和2009年这五个因素总体上的影响为正,并且2006年-2008年这五个因素对规模效率的影响有显著提高的趋势。

四、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综上,通过投入角度的DEA模型分析,总体上东北国有林区林业企业7年间规模效率的平均值为0.6238,未达到最优经济规模;通过东北国有林区林业产业规模效率固定效应panle data影响因素分析模型,市场集中度、市场进入壁垒、产权因素、外部性因素和地方政府行为对林业产业规模效率的提升有显著的影响,其中市场集中度、市场进入壁垒和外部性因素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产权因素和地方政府行为的影响为负,五个因素的重要性排序为市场集中度、外部性、地方政府干预行为、产权因素和市场进入壁垒;市场退出壁垒、纵向一体化行为、供给因素、需求因素和中央政府的干预行为五个变量对产业规模效率提升的独立作用不显著,但是总体五个变量的联合作用对规模效率的提升有显著的负向作用。

(二)建议

1.鼓励发展以大企业为核心的紧密型企业集团,逐步提高市场集中程度。第一,在不同林区,政府应重点扶持2-3家林业大型企业,在财政政策、税收政策、信贷政策等方面使重点扶持企业的资源优先得到保证,从而产生较强的带动和辐射作用。第二,通过行政手段强行兼并、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鼓励林业企业兼并重组。应逐步建立林业企业产权交易市场,加强对被兼并林业企业资产的科学评估与核定,并妥善做好被兼并林业企业的职工安置工作。

2.加大营林生产的投资,保证林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对营林生产者资格的审查、制定合理营林生产补偿方案、对营林生产者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知识培训以及对营林生产者进行监督等方式,保证营林投资的高效率。

3.以森林资源产权和企业产权调整为基础,促进企业自组织行为优化。以森林资源产权优化的主要思路是以林业分类经营思想为基础,剥离现行林业局内部的营林生产,将现有的营林生产部门和地方林业局合并并建立统一的森林资源管理局。林业企业产权调整应采取国有股逐步退出的方式,建立“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4.推行林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提高林业企业市场进入门槛。根据林产品属性和林产品市场特点,逐步建立和完善林产品市场进入环节、市场交易环节和退出市场环节三个环节的市场准入制度以及林产品认证制度、市场巡检制度、标识信息制度、退出制度和追溯制度的五项制度的市场准入机制。

[本文由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专项基金项目(DL13CC09)和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研究规划扶持共建项目(11E137)共同资助。]

参考文献:

[1] Luis Diaz-Balteiro,A.Casimiro Herruzo, Margarita Martinez,Jacinto González-Pachón.An analysis of productive efficiency and innovation activity using DEA:An application to Spain's wood-based industry[J].Forest Policy and Economics,2006 (7)

[2] áine NíDhubháin,Marie-Christine Fléchard, Richard Moloney,Deirdre O'Connor.Assessing the value of forestry to the Irish economy-An input output approach[J].Forest Policy and Economics,2009 (1)

[3] 刘璨,于法稳.东北国有林区企业效率测算与分析-DEA方法[J].产业经济评论,2006(5)

[4] 曾云钦,张春霞,许佳贤.不同经营形式下的私有林经营规模效率研究-以福建为例[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6)

[5] 张春霞,许佳贤,黄森慰等.基于木材供给生产目标下林农经营规模效率研究-以福建省杉木用材林为例[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4)

[6] 陈向华.东北国有林区林业产业组织优化研究[D].东北林业大学,2011

林业个人年度工作总结篇(3)

护林员岗位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一

本人自招聘为玉门市重点公益林南山站护林员以来,在各位领导和同事的帮助指导下,严格按照站上的工作安排和要求,以公益林的巡护防火为重点,立足本职岗位,采用边学习边实践的方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在就我在工作以来的思想、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个简要汇报。

一、工作谨慎负责,认真履行护林员的职责

进入南山站后,按照领导的安排我负责赤金麻黄滩的管护工作,接到任务后我就迅速了解熟悉自己的管护区域和管护对象。严格按照要求展开了巡护防火工作。因为管护区域离我家较近,每天早晨我都能按时骑上摩托车去巡护,从不因其它事影响工作。在平时的日常巡护工作中,按照自己的岗位职责本着认认真真做事,老老实实做人的原则,自觉遵守纪律,坚持每月巡护22天以上,在巡护中发现放牧人员能够及时劝阻离开,发现围栏及界桩破坏现象,能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按照安排与同事一起维修。

二、加强日常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作为一名新招聘的护林员,我热爱自己的工作,始终把学习作为获得新知、掌握方法、提高能力、解决问题的一条重要途径和方法,切实做到用知识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工作中认真学习公益林管理办法及护林员巡护日志制度、防火值班制度、宣传教育制度等。并主动向站上的领导同志请教管护方式方法,通过请教学习使我进一步加深了对护林员工作的理解,可以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

三、做好管护区域的调查摸底和护林防火宣传工作

根据自己管护区域坟墓比较多的特点,为了更好地管好这片公益林,我于六月底对赤金丁字路以南铁路以北做了一次坟墓摸底调查,经调查我管护的区域内共有坟墓座,其中西麻黄滩有座,东麻黄滩有座。结合区域内坟墓多的特点,今年在管护中特别注重护林防火,并在平常的巡护中向进入林区的人员宣传防火的知识和重要性,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尤其是今年秋季干旱少雨,林区的枯枝落叶、杂草堆积较多,属高火险时段,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针对防火工作十分严峻的形势,我在巡护中碰到进入林区人员首先检查是否带有火种火源。但是由于当地有传统习俗在清明、七月十五、十月初一祭祖焚烧纸钱,所以这几天我就提高警惕,在管护区严防死守。确保了一旦发生火情能够早发现、早汇报、早扑救。

四、在较好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今年在南山站工作期间,我除了做好自己的巡护防火工作,写好巡护日志、认真值班之外,还协助站长完成了记录会议记录,修理门锁,整理打扫办公室等工作。

总之,半年来,我在各位领导的带领下,在各位同事的帮助指导下,完成了各项工作。借此总结之际对半年来帮助关心我工作的领导和同事表示衷心的感谢。但我也深知自己的工作与单位的要求、领导同事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工作中还有不尽人意的地方,这些都是自己知识不多,经验不足的表现。因此,如果明年本人能够续聘,我将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不断丰富自己,积累经验,做一名单位放心、领导同事满意的护林员。

护林员岗位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二

20xx年以来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荆紫关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镇护林员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部分情况总结如下:

一、实行百分考核制,规范化管理护林员队伍。

为落实护林员职责,镇林站对护林员实行百分考核制度。考核主要内容涉及林区内护林制度建设、护林队伍建设、林政管理情况、护林防火工作、护林其他工作任务等方面。本次考评制度办法,采取平日考评与年内总体考评同步进行,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办法进行,规范化的管理了护林员队伍。由于措施得力、方法得当,我镇护林员在20xx年度年终民主考评中均达到90分以上,符合《护林员考评制度》的标准。

二、因地制宜,合理进行人员配置。

根据荆紫关镇特殊的地理位置,按护林员的管护区域划分为两个联防区,并按十一人一组的办法,对人员进行统一调用和管理。第一责任区由史国强等十一人负责林区一切事务,第二责任区由陈奇涛等十一人负责。

三、责任到人,连片造林。

20xx年度我站及早进行造林规划,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在金家沟村和汉王坪村向全体护林员下达2300余亩新造林任务,划分责任到人,确保造林成效。由于措施得力,护林员2300余亩的新造林工程顺利通过省、县林业主管部门验收。

四、各尽其责,认真落实护林、防火工作。

在护林、防火方面,我镇护林员严格按照县林业局护林员《管理办法》规定,认真落实各项职责。在辖区的各个交通要道,林区的村庄内刷写标语(包括林政管理、防火措施等),由镇林站在防火期前组织人员进行检查。护林员认真巡山,确保每月出勤达到25天以上,实事求是书写巡护日志,在巡山过程中发现任何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立即制止,并分层次上报。林站配备护林防火宣传车全年不间断在林区进行护林防火宣传。规定护林员在护林防火工作中不分区域、不分时间,出现问题做到最短时间赶到事发现场,使损失降到最低。

五、人人参与,协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利完成。

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全体护林员在林站经过统一培训,积极配合林改工作人员进行勘界勾图,确保确权到户,并配合工作人员消除在林改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使我镇的林改工作顺利完成。

六、及时测报,降低病、虫危害。

在病虫害防治方面,各个护林员能够做到随时随地发现异常情况后立即上报,由县森防部门进行鉴定。待确定后,严格按照县森防部门制定的防治措施进行防治。

尽管20xx年度我镇在护林员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县局领导的要求还相差很远,因此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还需要再接再厉,使我镇护林员队伍更加的规范化,确保我镇护林防火工作更上一层楼!

护林员岗位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三

上半年来,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乡党委、乡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县局工作要求,按照乡林业站安排部署,我村部级公益林管护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公益林管护区,未发生森林火灾,森林病灾害,得到了有效的监测和防治,未发生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动物,未发生乱砍林地的现象,森林安全得到了有效的维护,现将半年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作为一名护林员,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意识。同时,作为一名护林员,我不断加强学习国家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县重点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管理办法,提高自身的工作素质。

二、尽心尽责、主动学习完成本职工作,在日常工作方面,每月按时巡山,在本责任管护公益林区,还根据实际情况和*、*、*三个村的同事采用一人、二人组、三人组和四人组等不同方式巡山护林,每月巡山有26天,认真填写巡山记录和工作日记,按时参加乡政府召开的例会,汇报本月的巡山护林情况,下村宣传公益林的法律法规政策。协助林业工作站开展管辖区的公益林资源管理和防止破坏公益林区的行为。管好本人的责任区及周边的林木及野外用火。所以本人管理的责任公益林区和周边林区没有发生过森林火灾事件。对本公益林责任区各种危害公益林资源的行为,都做到第一知情者并及时向林业工作站领导汇报,半年来,本责任区小班没有发生毁林,侵占林地、森林病灾害、森林火灾等情况。

除了较好地完成我本人的职责工作外。我还积极配合林业站等领导和同事完成县林业局、乡党委、乡政府等上级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例如,乡政府安排上山禁毒踏查、计划生育突击工作,等等。

在20xx年的下半年工作中,我将尽心尽力,完成本职工作,特别是做好公益林责任区的巡山护林工作,确保森林林地及野生动物不受破坏,促进我乡生态公益林发展得到重点保护,做一个合格的森林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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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个人年度工作总结篇(4)

黑龙江省国有森工林区曾经有过辉煌的历史,为国家的工业化建设做出过巨大的贡献。但是,随着国有森工林区资源的过度消耗,20世纪90年代以后,黑龙江省国有森工林区出现了资源危机和经济危困,至今林区“两危”的困境也没有从根本上摆脱。曾经支撑黑龙江国有森工林区发展的人力资源优势也因为“两危”的直接影响导致了严重的匮乏。当前,黑龙江省国有森工林区要想与全国各个行业一样同步进入小康社会,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实现社会主义新林区的跨越式发展就必须在林区人力资源的开发管理上加大投入力度,从整体上提高林区人力资源的开发水平,使其真正成为国有林区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力量。

1黑龙江省国有森工林区人力资源现状本文研究的黑龙江省国有森工林区包括4个林管局,分别是松花江林管局、牡丹江林管局、合江林管局和伊春林管局,及其下辖的40个林业局、627个林场以及林产工业、林机修造、建筑施工和公检法司、科研院所、文教卫生、森林调查等单位。40个林业局跨黑龙江省10个地市、37个县(市)分布。黑龙江省国有森工林区是全国最大的重点国有林区和森林工业基地,经营总面积1009.08万hm2,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2%;有林地面积846万hm2,占全国国有林面积的11.7%;森林覆盖率83.9%。据统计,2010年森工林区总人口155.8万,职工36.9万,离退休人员24.8万。黑龙江省国有森工林区人力资源主要是指从事森林营造,森林抚育、管护、监督,森林采伐与更新,林产品生产、加工制造,以及从事林区教育、科学研究、林业和林区各项事务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并具有体力劳动能力和智力劳动能力的人口总和.

1.1黑龙江省国有森工林区人力资源数量状况分析黑龙江省国有森工林区人力资源数量是研究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工作的第一步。本文将从人力资源总量、人力资源年龄结构和人力资源性别结构三个方面分析森工林区人力资源数量情况。

1.1.1人力资源总量近五年黑龙江省国有森工林区人力资源总量如图1所示。其中,在册职工人数、在岗职工人数和从业人员年末人数自2006年起逐年减少,2010年略有回升,且近五年间,年末实有离退休人数逐年增加。2010年,黑龙江省国有森工林区在册职工总计369757人,在岗职工总计262094人,其中长期职工为237332人,占在岗职工总人数的90.5%,临时职工24762,占在岗职工总人数的9.4%。

1.1.2人力资源年龄结构据统计,2010年黑龙江省国有森工林区在册职工369757人中,30岁以下人员(含30岁)为44074人,31~40岁人员是125348人,41~50岁人员是146648人,51岁以上(含51岁)人员是53687人,人数比例如图2所示。人力资源队伍老龄化现象严重,30岁以下(含30岁)职工人数最少,仅占在册职工人数的12%。

1.1.3人力资源性别结构黑龙江省国有森工林区人力资源性别结构长期男多女少,男女比例不协调。据统计,2006~2010年黑龙江省国有森工林区在岗女性职工人数分别为79250人、70066人、68555人、65447人和67123人,占在岗职工中的人数比例分别为28.43%、27.34%、28.49%、27.90%和25.61%,女性职工人数比例均不足在岗职工总人数的1/3。国有森工林区人力资源性别结构极其不平衡。1.2黑龙江省国有森工林区人力资源的质量1.2.1学历结构黑龙江省国有森工林区人力资源队伍学历结构不合理,高学历人力资源匮乏。如2010年在册职工人数共计369757人,其中大学及大学以上学历人员人数为21171人,大专学历人数为72243人,中专及中专学历以下人员人数为282106人。较2009年数据相比,大学及大学以上学历人员人数和大专学历人员人数有所增加,中专及中专学历以下人员人数减少1763人。

1.2.2专业技术水平黑龙江省国有森工林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短缺,林业生产工作者及管理者整体专业技术水平同样偏低。据2010年数据显示,专业技术人员总人数为78604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人数为11449人,中级技术职称人员人数为34484人,初级技术职称人员人数为32671人。初级和中级技术职称人员人数较上一年有所减少,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人数增加了2280人。

1.2.3培训情况黑龙江省森工国有林区现有干部51420人,其中党政干部5545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18258人,专业技术27617人。近五年,国有森工林区举办各类培训班439期,培训干部共计74093人,其中党政干部145期,共26346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160余期,共19568人;专业技术人员90余期,共17857人;后备干部400余人。国有森工林区现有工人10万人左右,培训过61253人次。黑龙江省森工总局集中开展的大规模培训工作多采取脱产集中学习和回单位在岗自学、专题讲座和专题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在加大管理层和林区工人培训力度的同时,也注重林业教育工作者的培训情况,如2010年,黑龙江林业高级技工学校通过多种渠道培训了30名一线教师,解决了林业教育工作者知识更新的问题。

1.3黑龙江省国有森工林区劳动力流动状况从黑龙江省森工总局政策法规处得到的调研数据可知,2007~2009年每年年末职工总人数均比年初职工人数有所减少,而2010年年末较年初职工人数增加了1187人。新增加和调入的人员主要是由从农村招收要是由离退休、开除、除名、辞退、终止解除合同、死亡等构成。从统计资料上看,2007~2010年录用的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占新增加和调入人数的比例分别是33.05%、19.64%、34.22%和21.85%,但是大中专毕业生离职数占调入数的132%;另外,2010年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调离12人,调入仅有7人。通过对比,高学历、高级专业技术人力资源流出明显大于流入,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流失严重(见表1)。

2黑龙江省国有森工林区人力资源存在的问题

2.1人力资源数量丰富,但人力资本存量较低随着木材采伐任务的调减,国有森工林区在岗职工的数量明显富余。黑龙江省国有森工林区2010年总计在册职工369757人,其中长期职工210800人,临时职工23722人,下岗待安置职工人数23920人,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人员95821人。今年,随着天保二期工程的实施,黑龙江省国有森工林区人力资源富余的事实将更加凸显,大量富余劳动力需要转岗、安置,这给国有森工林区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人力资本存量较低是黑龙江省国有森工林区人力资源长期遗留的问题。这里提出的人力资本是相对于物力资本概念提出来的,是指劳动者受到教育、培训、实践经验、迁移、保健等方面的投资而获得的知识和技能的积累,亦称“非物力资本”。由于这种知识和技能可能为其所有者带来工资等收益,因而形成了一种特定的资本即人力资本。而森工林区人力资源整体文化背景、专业技能水平参差不齐,素质偏低。因基层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有限,许多林业科研成果很难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即使有再多的尖端科研成果,如果没有林区职工相应的教育、培训、素质背景做基础,这些成果都很难转化为高效的生产率和较高的产值。森工林区仅有的高素质、高技能、高文化的人才,80%以上不在森工林区生产第一线工作,多集中于科研机构。拥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劳动力数量有限,且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员工比例不协调,人才分布存在地区性差异。另外,许多森工林区中层以上管理者缺乏经营管理知识和技能。管理层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创新才能、风险意识、战略规划意识都不能适应当前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2.2不注重人力资本投资,尤其是教育培训环节薄弱黑龙江省国有森工林区职工对教育人力资本投资、在职职业与技术培训人力资本投资、健康人力资本投资以及迁移与职业流动人力资本投资意识淡薄,员工没有明确的投资—收益概念。林区职工往往片面地从付出资金的多少来衡量人力资本投资成本的问题,这一瓶颈大大增加了人力资本投资的难度。在人力资本投资过程中,虽然森工总局加大了对教育和培训的力度,但教育培训仍然是人力资源开发的薄弱环节,培训未形成完善的体系。以苇河林业局为例,近五年招收的员工大部分只有初、高中学历,且毕业后直接上岗,没有任何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过程;在桦南林业局,新入职的员工多以“师傅带徒弟”的方式接受简单且重复的培训,师傅大多是高中及以下学历、45~55岁、资历较老的员工。近年来,随着领导者管理素质的不断提升,部分森工林区已经开始注重员工培训工作,《森工林区就业工作“十二五”规划的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也明确提出“要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并加大人力资本投资。但一些森工林区职工技能培训流于形式,只是为了完成上级安排的任务。这期间难免会出现培训缺乏自主性,培训方式单一,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培训时间过短、无长久计划,培训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2.3人才外流现象严重,无法协调人才的“留”与“流”分析近几年黑龙江省国有森工林区人力资源流动数据可知,人力资源的核心部分人才资源流失严重。例如2007~2009年,黑龙江省国有森工林区人力资源流出人数均超过8000人。在分析森工林区人力资源外流现象时,由于体制因素的影响,笔者将离开本单位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力资源也纳入考察范围。仅2010年,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人员的数量已达到83872人,占当年在册职工人数的22.7%,且流失的人员中,高学历和高技能水平的人才资源居多。大部分原因在于森工林区自身的特殊性和处于弱势产业的现状,以及森工林区整体经济欠发达,职工收入过低,福利待遇得不到保障,生活环境不如大中城市,加之部分林区人才为了实现自我价值,人才外流现象在森工林区很普遍,这一事实已严重制约了森工林区的快速发展。黑龙江省国有森工林区人力资源不仅外流现象严重,而且无法吸引人才到森工林区工作。例如高薪、高福利、完善的个人发展空间、良好的工作环境等激励因素和保健因素无法得到保证,致使近年来森工林区新增加和调入的人力资源中缺乏高学历、高技能型人才,新增加和调入的年轻职工多数为无工作经验的中专和技工校毕业生。目前,黑龙江省国有森工林区正大力发展林产工业、替代产业、加强森林培育、节约消耗工作,而人才正是保证这些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留不住”人才与人才“净流出”正逐步侵蚀着森工林区的人才队伍,这是整个森工林区人力资源开发工作不容忽视的致命性因素。

3解决黑龙江省国有森工林区人力资源开发的对策

3.1抓好转岗就业安置工作,优化森工林区人力资源结构随着2011年天保二期工程的实施,为了更好地优化人力资源结构,提高人力资本存量,首先应该做好森工林区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安置工作。黑龙江省森工林区“十一五”期间,全省新增就业17.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2.7万人,实现劳动力转移就业9.1万人。在依托林区建设“四大体系”(林业生态、林业产业、生态文化、林区社会体系)的同时,重点发展木材生产、营林事业、林产工业、多种经营、森林旅游产业,使这些产业成为吸纳林区下岗职工转岗就业的主要渠道。与此同时,应鼓励林区下岗职工依托林区资源优势,采取有效措施,以“庭院经济”为突破口,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在解决好富余劳动力的基础上,逐步优化人力资源结构,这样才能为更好地建设新林区、完成林区“十二五”规划要求。

林业个人年度工作总结篇(5)

退耕还林(草)工程隐含了如下要求:在改善生态环境的基础上顺应市场经济规律,加快农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步伐,提高土地利用率,建设稳产高产农业,发展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安塞县通过实施退耕还林(草)工程,将生态建设与农村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发展商品型生态农业,支持发展菜、果、畜等优势产业,逐步调整农林牧产业结构比例,增加农业综合效益,农村经济发展活力增强,促进了农业生态经济系统的全面发展。从农业产值结构(图3)分析,退耕还林(草)工程实施以前,种植业和畜牧业是安塞县农村经济的两大支柱产业,1998年其产值分别占农业总产值的69.08%和26.33%。由于林草资源的强制性保护,种植业和牧业产值分别由1998年的2.29@104万元和8.722@103万元降低到2001年的2.124@104万元和3.76@103万元,2001年种植业和牧业产值分别占农业总产值的64.12%和11.35%。由此可知,退耕初期种植业和草畜业规模都显著缩小。随着退耕还林(草)工程的推进,粮食作物种植面积显著减少,农民在政府引导下转而以种植蔬菜、水果等经济作物为主,扩大了林果业、棚栽业等高科技含量产业的规模,农作物种植结构发生明显改变,经济作物种植面不断增加。全县水果产量由1998年的2.99@107kg增加到2009年的6.63@107kg,2009年的果业产值为1.214@104万元,是1998年果业产值的3倍。温室大棚数量由退耕前的不足1000座,发展到2009年的3.084@104座;2009年全县大棚蔬菜总产量1.527@108kg,实现总产值2.06亿元,棚均收入6666元,蔬菜产值占农业产值的比重一直呈增长趋势(图4),由1998年的3.6%发展到2009年的43.0%。棚栽业、林果业等的快速发展,不仅增加了农业产值,还带动了工副业如运输业、仓储业、服务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2009年的工副业贡献率较1998年增长了14.0%,产业态势明显好转。但是,目前安塞县农产品大多以未加工的初级产品的形式直接出售,农产品加工业未得到有效发展,农产品后续产业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退耕还林(草)工程实施以来,安塞县农业正逐步由传统的以粮食生产为主的生产结构向以植树造林种草为主,强调生态、经济双重效益的生产结构转变。随着农林牧产业结构的调整,安塞县商品型生态农业产业的布局也表现出一定的规律。目前,形成了三种农业产业布局模式[13,18-20]:¹以种植大棚蔬菜、瓜类等经济作物为主,并结合城镇需求发展工副业和服务业的/农)副0型)))主要位于城镇或交通主干道周边区域;º充分利用林草资源发展养殖业和林果业的/果)农、草)牧0型)))距城镇或交通主干道较远,区位优势不明显;»农用地一般以梯田和山坡地为主或全部为山坡地,主要利用有限的耕地资源种植粮食作物,开发山地林草资源发展林草畜牧业的/林、草)牧)农0型)))远离城镇或交通主干道,其区位处于劣势。据调查,退耕还林(草)工程实施以前,由于种植业规模大,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相对较少,如今大规模的退耕还林(草)使耕地面积减少,农业劳动强度降低,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劳动力比重越来越低,由1998年的85.83%减少到2009年的64.45%(表1),部分农民从繁重的农业生产劳动中解脱出来,加快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的转移,扩大了农民增收的途径和渠道,加上退耕补助的发放,农村人均收入有了较大增长,2009年农民人均收入4646元,是1998年的3.1倍(表1)。退耕还林(草)工程,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在短期内显著地促进了劳动力就业结构的变化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加速了商品型生态农业建设速度,农村经济增长对农业的依赖程度逐渐降低[21],农村水利、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全面推进了农村社会发展。2009年安塞县农村城镇化率为24.90%,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83万元,农村社会保障得到加强,其覆盖率达到21.40%,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通过以上分析,退耕还林(草)工程的顺利推进对于安塞县商品型生态农业的快速发展表现出了明显的正效应,农业资源承载力明显增大,为其后续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农业产业内部结构有进一步优化升级的空间。但由于相关政策对资源开发利用的限制和强制作用,造成了农业资源的闲置和浪费,相关产业发展缓慢,产业链建设相对滞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商品型生态农业发展速度。以草畜业为例,由于退耕还林(草)政策要求封山绿化、禁止放牧,畜牧业规模缩小,原有草畜产业劳动力大量转移,畜牧业产值比重明显下降(图3),出现了牧草资源大量闲置和浪费的现象。据近年来的农户问卷调查资料,在保证草地资源不退化而又不大量浪费的前提下进行舍饲养殖,2005年以来平均每年每公顷人工草地可承载15只羊或3头大家畜(牛、马、驴、骡),天然牧草地可承载5只羊或1头大家畜(牛、马、驴、骡)。根据当年实有牧草地面积和大牲畜与羊的实际数量之比,计算出草地理论最适载畜量(表2),可以得出,2005年实际畜牧量占理论最适承载量的比例最大(42.96%),2008年仅占理论最适承载量的19.36%,因此,安塞县利用草地资源扩大畜牧养殖业规模的空间很大。由于封山禁牧绝对化,人工草地以外的林草资源基本得不到开发利用,舍饲养殖前期成本投入较大等因素,影响了农民的积极性,导致畜牧业规模较退耕前大幅下降,林草资源后续产业链建设缓慢,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商品型生态农业的快速发展。

安塞县自1999年实施退耕还林政策以来,紧紧围绕棚栽、草畜、林果三大主导产业,制定了多项扶持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调动农民群众发展主导产业,其商品型生态农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发展进步,对退耕还林(草)工程的顺利推进和实施效果的巩固,起着积极的响应作用。商品型生态农业的发展能有效促进退耕还林(草)工程的顺利推进,是退耕还林(草)成果巩固的有力保障。根据2010年7月安塞县农户问卷调查资料(此次农户调查共涉及安塞县南中北3个区位12个乡镇的51个行政村,共获得调查问卷435份),约90%的退耕农户反映,一旦政府停止补贴,现有基本口粮田产出的粮食难以维持生计,可见,退耕农户对退耕补助到期后的长远生计和经济收益保障问题最为关注,如果退耕农民长期找不到新的收入增长点,那么,林草地复垦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因此,退耕成果的巩固与可持续性问题归根到底是退耕农民是否会复耕的问题,而农村经济收入是否增长、农民经济状况是否得到了改善成为退耕还林(草)成果巩固的关键[21-22]。商品型生态农业的发展,通过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积极培育新的替代产业,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民增收对耕地的依赖性减小,从长远上解决了退耕农户的生计与经济收益问题,防止了退耕地复垦现象,保障了退耕还林(草)工程的顺利进行,有效巩固了退耕还林(草)成效。而且,随着商品型生态农业的发展,产业链网结构得以延伸,产生了新型生态农业生产模式,从另一个角度巩固了退耕还林(草)成果。例如,随着退耕还林(草)政策的逐年推进,安塞县畜牧业规模明显缩小,而蔬菜大棚的规模不断扩张,现有农家肥已远远不能满足大棚蔬菜的需要,肥料短缺已经成为制约棚栽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与其需求相适应,商品型生态农业山地生态循环模式发展起来,通过在山顶舍饲养殖来解决山腰蔬菜大棚肥料短缺的问题,并配套沼气设施,实现了沼渣还田、沼液施肥、沼气照明做饭的生态循环,不仅解决了蔬菜大棚肥料短缺的问题,还解决了农民的薪柴问题,防止了农民上山砍柴伐薪的现象,有效巩固了退耕还林(草)工程的实施效果。另外,退耕还林(草)过程中,安塞县按照商品型生态农业的理念,始终坚持巩固退耕还林(草)成果与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相结合,生态改善与农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起促进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通过加大基本口粮田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强农村能源建设,推进生态移民,全面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调整退耕还林(草)规划,继续安排荒山造林计划,对开发建设项目等占用的退耕还林地采取异地恢复造林措施,发展大棚蔬菜等后续产业等来保证退耕还林(草)工程的顺利推进和成果的有效巩固。

林业个人年度工作总结篇(6)

    1黑龙江省国有森工林区森林资源动态变化的统

    计分析1.1森林资源总量的动态变化根据黑龙江省森工林区连续清查数据,从表1可以直观地看出这30年来森工林区森林资源变动的总体情况。1976—2005年,林区森林面积由717.5万hm2增加到806.37万hm2,增加了12.39%;森林蓄积量大体呈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按照可比口径,森林覆盖率由60.89%提高到80.20%,增加了19.31个百分点..2各类林地面积动态变化由图1可看出林区各类土地的变化情况,林地总面积整体呈下降趋势,其中有林地面积先下降后上升,无林地面积先增后减,疏林地面积大体逐步下降。1.3各龄组结构面积蓄积变化由于第一、二次森林资源清查中,森林仅分为幼龄林、中龄林及成熟林;第三次清查至今加入了近熟林和过熟林。对龄组结构面积蓄积的变化主要分析第二次复查至第七次复查结果,通过图2、图3可看出1986—2005年中龄林的面积和蓄积都占绝对比重,近熟林面积逐步增加,成过熟林面积比重较小,说明当前可采资源比较紧缺,龄组结构不尽合理.1.4林种结构面积蓄积变化由图4、图5可见,1976—2003年用材林面积蓄积占绝对优势,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变化幅度不大,但2003—2005年清查间隔期内,防护林、特用林比重增加,用材林比重减小。其中,防护林比重上升约60个百分点,特用林比重上升了5个百分点,用材林比重下降了约65个百分点。防护林、特用林、用材林面积之比由2003年清查的6∶1∶93变为2005年清查的65∶7∶28。防护林、特用林、用材林蓄积之比由2003年清查的6∶2∶92变为2005年清查的65∶7∶28。蓄积与面积变化趋势相一致,森林各林种面积、蓄积变化较大,主要源于内部结构的调整。

    2森林资源变化的原因概述

    2.1人口因素国内外学者普遍认为人口压力与森林资源存在直接关系。人口压力对活立木蓄积具有显着的负向影响,而对有林地面积的影响并不显着。这说明,单位耕地承载的农业人口越多,活立木蓄积量越低,即人口压力大的地区,森林资源蓄积会下降。这一结果也验证了人口压力是导致森林资源退化的主要根源这一观点。FAO曾经总结了696篇有关研究热带森林采伐变化趋势的文献,这些研究估计:至20世纪90年代,热带森林采伐变化率在12~52之间,差别较大。经测算,森林面积变化率与人口密度、人口增长率、农村人口比例呈负相关关系,相关系数分别是0.04、0.26、0.38。

    2.2经济发展水平美国着名经济学家库兹涅茨(Kuznets)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这样一个假说,即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收入差距先扩大再缩小。这一收入不平均和人均收入之间的倒U型关系,被称之为库兹涅茨曲线。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验表明,资源下降通常与低收入水平有直接关系。另外,有人同样认为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也在有限的程度上与森林砍伐率是相关的。

    2.3林区产权和管理制度曲维思等指出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集体林权制度经过多次改革,有的三五年一次,政策反复且不稳定,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民造林投入的预期收益,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森林乱砍滥伐的现象。

    2.4教育和科技发展水平林业生产中的营林生产是一种自然再生产和社会再生产交错在一起的生物性物质生产。人口素质直接影响到林业的发展,而民众的素质取决于一个国家或地区民众受教育的程度,与社会环境(特别是科学教育环境)有直接关系。科学技术的进步,能大大提高森林资源利用的效率,也能提高森林经营管护的水平,从而提高森林资源的数量和质量。

    2.5森林火灾及森林病虫害森林火灾及森林病虫害作为生态因子存在于森林生态系统中,并对森林环境产生多种影响。森林火灾会改变森林生存的环境条件,密切关系到森林的生长发育和兴衰存亡。而森林病虫害则会直接影响林木的正常生长发育。

    2.6林业政策林业政策是人类调整人与森林关系的一种手段。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林业发展的外部

    坏境也在发生变化,对林业的组织机构、产业机构、政策体系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在分析森林资源的变动过程中,应当量化相关政策的冲击和影响,从人为干预方面反映森林资源变动的状况,使得研究较全面。

    3模型构建

    3.1数据来源黑龙江省森工林区森林资源清查体系始建于1976年,此后1981年、1986年、1990年、1995年、2000年分别进行了五次复查。2003年为配合天然林保护工程评估又对森工林区增加了一次复查,即第六次复查。2005年的清查为第七次复查。本文使用的数据主要来源于黑龙江省森工国有林区森林资源一类清查汇编,以及黑龙江省森工总局提供的黑龙江省森林工业综合统计资料汇编中的数据资料,并以中国林业统计年鉴、黑龙江统计年鉴作为一些补充数据。

    3.2指标的选取综合上述国内外学者对影响森林资源变化的因素研究,本文在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基础之上,遵循设计指标过程中的科学性原则、代表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实际指导原则以及可度量原则选取相关指标。具体包括: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衡量人口因素的区域人口总数、衡量自然因子的有林地面积、受灾森林面积,以及衡量政策因素的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由于政策因素具有特殊性,本文引入两个虚拟变量对其进行分析,即政策实施前各年份的数值用0表示,政策实施当年及实施以后各年份的数值用1表示。另外,本文还将前人未考虑的营林生产因素也纳入指标体系,具体考虑造林抚育面积对森林资源消长变化的影响。其中造林抚育面积包括更新造林面积、幼林抚育实际作业面积、成林抚育面积以及育苗面积。为了全面反映森林资源消长变化与上述影响因素间的关系,本文选取了直接反映森林资源状况的三个主要指标:森林面积、森林蓄积和森林覆盖率。

    3.3模型建立利用SPSS(StatisticalProductandServiceSolutions)统计分析软件,采用表2中各指标,以及如下的回归计量模型,进行森林资源消长变动影响因素定量分析。由于森林资源清查数据的特殊性,一般为5年进行一次,本文搜集了1976—2005年间一次清查数据和七次复查数据,为避免数据量较少而带来分析结论出现较大偏差的可能,在对森林面积、森林蓄积和森林覆盖率3个因变量进行分析时,只选取了大量学者认为对东北森林资源影响较明显的6个指标进行定量分析。得到以下3个回归模型:其中,β表示相关系数,μi表示误差值,i=1,2,…,8。

    4结果与分析

    综合模型结果,得到森林面积、森林蓄积和森林覆盖率的影响程度以及影响方向(见表3—表5)。由表3的检验结果可以看出,在选择的6个变量中,有林地面积、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受灾森林面积、造林抚育面积、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对森工林区森林面积存在显着影响(在10%显着水平上)。只有受灾森林面积与森林面积呈负相关关系,表明受灾森林面积越大导致森林面积减少越明显。由表4的检验结果可以看出,在选择的6个变量中,有林地面积、区域人口总数、营林投资、受森林面积、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对森工林区森林蓄积存在显着影响(在10%显着水平上)。其中,区域人口总数和受灾森林面积与森林蓄积存在负相关关系,表明区域人口数量越多对森林蓄积的增长负面影响越大,受灾森林面积的增加对森林蓄积的增长起到阻碍作用。由表5的检验结果可以看出,在选择的6个变量中,营林投资、造林抚育面积和退耕还林工程与森林覆盖率存在显着影响(在10%显着水平上),且与森林覆盖率呈正相关关系。有林地面积、区域人口总数和天然林保护工程对森林覆盖率的变化不存在显着影响。

林业个人年度工作总结篇(7)

周局长的主题报告,全面贯穿了这次会议的主要精神。报告结合我国林业建设和林业法制工作的实际,深刻地总结了新中国林业法制建设的实践历程、主要成就和经验,客观求实地分析了当前依法治林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高屋建瓴地提出了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林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主要目标、任务和措施,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工作,实现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周局长主题报告的核心内容是:实现“四个拓展”,建立“四个体系”,强化“一个机构”。实现“四个拓展”,即努力实现立法由注重强化行政权力向注重维护经营者权益拓展、执法由多头分散向综合集中拓展、监督由注重事后追究向注重事前防范拓展、普法由内向型向外向型拓展;建立“四个体系”,即到2010年,基本建成完备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规范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高效的林业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和健全的林业普法体系;强化“一个机构”,即切实加强对依法治林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依法治林作为整个林业工作中的一项战略任务,高度重视法制机构建设,使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资金投入同依法治林工作任务相适应。“四个拓展”和“四个体系”指明了今后一个时期依法治林的工作任务和奋斗目标,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四个拓展”是工作方向、工作过程、工作重点和工作举措,“四个体系”是奋斗目标、是主要任务、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工作的具体结果。

实现“四个拓展”,建立“四个体系”,必须要有坚强的组织保障。国家林业局党组将依法治林作为盛世兴林的重要方略和林业的两件大事之一,深入研究,精心部署,这不仅是国家林业局的大事,也是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大事,至关全局。因此,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按照周局长报告的要求,切实把依法治林作为整个林业工作的一项战略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当前,突出的是要解决各级林业法制工作机构的建立健全问题。目前在省一级,完全建立相对独立的政策法规工作机构的,包括森工集团在内,也只有18家;以政策法规为主,兼宣传职能的有3家;其他的,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内,还有15家没有建立相对独立的政策法规工作机构。这种状况,不适应当前抓好林业两件大事的需要,与新时期加快林业发展的要求差距较大。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法制工作机构是具有独特工作性质的不可缺少的重要机构。召开这次专门会议,机会非常难得,我们要十分珍惜,牢牢地把握住机遇。大家回去后,要趁热打铁,认真向主管领导汇报,加大工作力度,抓紧落实法制工作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等各项保障措施,进一步改善工作条件,真正做到林业法制工作机构建设与新时期加快林业发展的要求相适应。

贯彻好周局长的报告,落实好会议精神,要求我们从思想观念到工作实践,都要实现新的转变、新的开拓和新的进取,在更高的水平上开创新的工作局面。近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具体工作:

一要抓紧起草《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实施纲要》配套文件。

提交这次会议讨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实施纲要(讨论稿)》是一个重要文件。会议期间,各地代表对文件的内容进行了热烈讨论,特别是今天下午,我们又专门组织各省区市政策法规处和负责法制工作的同志进行了深入研讨,大家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设性修改意见。会后,我们要认真研究梳理,尽快修改充实后正式下发。各省区市林业法制工作机构要抓紧开展调查研究,拟定出符合本地实际情况、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贯彻实施纲要的意见,并在适当的时候,召开省区市的依法治林工作会议,具体部署实施工作。这项工作要力争在明年3月底前完成,具体情况和形成的文件材料等,要及时报国家林业局。

二要进一步抓紧森林法的修改研究和起草工作。

最近几年内,林业立法任务相当繁重。我们正在研究和探讨怎样抓住立法重点,提高立法质量,“开门立法”,改进立法工作的方法和思路。委托起草森林法修改建议稿就是我们改进林业立法工作的一次创新和尝试。

研究森林法的修改思路和框架,是贯彻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战略的一项重要具体措施,是今年下半年和明年林业法制工作的重中之重。从去年开始,我们在《中国绿色时报》开辟了修改森林法大家谈专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森林法的修改意见,今年我们与中国法学会联合召开了林业法制建设研讨会,还委托了广东、黑龙江、四川省等9个地方起草森林法修改建议稿,要求8月底完成。这项任务自通知下达至今已4个多月,有的已经完成了建议稿和论证材料的起草工作。没有完成任务的,要抓紧工作,最迟要在9月底以前完成。其他地方林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我们将在适当的时候召开专门会议听取各地的意见。为切实做好森林法修改的下一步工作,我们将在适当时候抽调部分省区市林业法制工作机构的同志,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共同研究和起草森林法修改稿,力争在明年内上报国务院。另外,各地法制工作机构还要大力配合我们做好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法、湿地保护条例、义务植树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制定工作。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部门规章不得设定行政许可,但地方政府规章可以依法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各地应当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限,围绕新时期林业发展急需的地方性林业法规规章,积极探索设立符合林业实际情况的行政许可事项,为促进更高层次的林业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创造条件。

三要着力抓好实施林业行政许可的管理工作。

按照《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国发[2003]23号)关于行政许可管理工作“需要有一个熟悉法律和行政管理又相对比较超脱的机构具体办理”的要求,国家林业局已经批准设立了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办公室。各地也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加强对实施林业行政许可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另外,我局已经制定了《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办法》;起草了《林业行政许可听证管理办法》,经这次会议讨论修改后即正式下发。各地要抓紧完善实施行政许可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承办许可事项的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过错责任,做好许可文书印制、信息统计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决定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扎扎实实的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具体工作,体现林业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新形象。

四要全面开展林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强调要实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这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的重要制度,是行政执法工作状况、水平和绩效的重要评价机制,是检验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正确行使法定职权、是否全面履行法定义务的有效措施,也是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要认真负责,把建立评议考核制度作为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措施和手段,积极组织开展林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各项工作。要在今年底前将这项工作全面推开,为此,我局起草的《林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将在会后下发,各地要严格贯彻执行。

五要做好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经验总结工作。

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林业四项改革之一,也是近期要做好的林业法制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内部设立独立的林业行政管理、林业行政执法、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进一步理顺林业行政管理体制,形成相互制约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林的必然要求。周局长报告中提出要在总结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将这项改革工作逐步在全国推开。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适合本地的综合行政执法模式,积极推进改革。各试点单位所在省林业主管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要着眼大局,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推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决心。根据前段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要做好试点工作的信息沟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制定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考核验收标准。各试点单位所在省林业主管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帮助试点单位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执法主体资格不够规范、日常管理工作没有完全与行政处罚相剥离、在办理林业行政案件过程中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认真落实试点方案,把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引向深入。

六要做好林业“四五”普法收尾总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