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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学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17 18:04:57

社会保障学论文

社会保障学论文篇(1)

关键词:大学生;社会保障;医疗;生活;就业

社会保障是一种悠久的社会福利制度,但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在我国发展还相对较晚,发展尚不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尚存在诸多问题,其中大学生社会保障就是诸多问题中的一个尚未涉及的真空地带。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其生活、医疗及就业等方面的问题影响甚大,构建大学生社会保障体系以缓解上述问题,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和探究的问题。

一、大学生社会保障现状

(一)医疗保障现状

我国现有高校公费医疗制度从1953年开始实施,根据各地形势和学校具体情况,一般由政府承担80%,其余20%由学校和学生共同承担。随着大学生人数的不断增加及重大疾病的增加,公费医疗费用已不能满足大学生需要,几个大、重病学生就可能会花光一个年级甚至整个学校学生的医疗经费,高校公费医疗费用严重不足。曾有部分高校投入大量的人、财、物力自办医院,然而,庞大的开支又带来了高校的财政压力。还有部分高校将学生公费医疗指标加上学校补贴的一部分钱,作为保费,进行商业投保,学生根据学校与保险公司双方协商好的规定享受医疗保险。但由于免赔额的限制,平常花费几元或几十元医治小病的费用无法报销,大、重病又无力保障,从而造成了小病费用累加成较高消费额却无法报销的现象,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医疗保障。

(二)基本生活保障现状

关于大学生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理论界一直未有定论。目前有些省市,大学生毕业找不到工作,可以领取一定数额的失业救济金,但这只是一种权宜之计,没有法律的规定。当前,在校大学生的生活保障,主要来源由家庭提供,同时也存在助学金、奖学金和银行的助学贷款等辅助方式,还有极少一部分受到社会上有经济实力的个人、企业单位、社会机构等的资助,但这部分力量非常的小,受到资助的大学生范围也非常狭小,部分特困生甚至要通过长期打工兼职来保证基本生活。同时,学校的助学经费有限,解决面窄,而银行助学贷款和社会助学捐款具有商业和慈善性质,存在较多的条件限制以及还款纠纷等经济利益问题,贫困大学生受惠面十分有限。

(三)就业保障现状

从1997年开始,我国实行大学生就业双向选择,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家分配政策彻底废除,随之带来了大学生就业难问题,而最近几年严峻的整体就业形势,使“天之骄子”也面临着失业的困境。针对这种情况,国家从1999年6月7日开始扩大公务员招收比例,这可以说是针对大学生就业保障的一项政策,但数量毕竟是有限的。面对日益严峻的大学生就业形势,国家出台一些指导性意见,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工作,在税费等方面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给予优惠,在公务员考试制度外设立了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专项贷款,还提出了“特设岗位”这一就业政策,大学生可以通过考试争取到一些特别设置的岗位,参加就业,但这些政策都没有形成规范的法律法规,实施起来缺乏力度。

二、建立大学生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性

(一)缓解当前我国失业压力

当前我国整体就业形势比较严峻,主要原因是我国当前正处在体制转轨时期,以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存在的隐性失业问题都暴露了出来,下岗职工、新增劳动力、农民工进城等造成我国每年的劳动供求缺口达到1500万左右,失业问题非常严重,再加上大学生的扩招,每年有400多万大学生进入社会,加剧了当前的就业形势,带来了更为严重的失业问题。构建大学生社会保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当前我国失业的严峻形势,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全面小康社会的构建。

(二)减少人力资本的浪费

国家培养一个大学生,人力资本投资是非常巨大的,据有关人士统计,一个学生从小学到大学毕业,花费大约在22万左右,这部分投资不论对于国家,还是对于家庭,都是一个不小的开支,大学生失业造成了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使人力资本投资失去应有的收益,给国家、个人和家庭带来很大的损失和不良的社会效果。如果长期下去,将降低人们对教育的良好心理预期和对教育事业的公信力,不利于国家教育事业的长效发展,不利于社会的长久稳定和各项事业的全面推进。

(三)完善大学生就业信息平台

失业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只要市场经济继续发展存在,失业问题就不可避免,问题是出现了失业问题后,如何进行积极引导以降低失业问题带来的负面影响。当前大学生失业,并不是意味着大学生已经供过于求,而主要原因是由于大学生就业信息平台的不完善和就业渠道的不畅造成的。构建大学生社会保障有利于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信息交流,疏通大学生就业的渠道,为大学生就业、尤其是到基层就业开辟新的信息平台,顺利实现大学生的尽快就业,为缓解大学生失业压力起到应有的作用。三、关于构建大学生社会保障体系的设想

(一)关于医疗保障的构建

建立国家专项支持、商业保险和救助基金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的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以国家专项支持为主、商业保险为辅、救助基金为补充的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第一,高校医院应该根据学生入学体检记录测算校内大学生健康水平,从大学生社会保障资金中划分专门的医疗保障基金,并积极向社区医院、医疗门诊转变,防止学校医疗资源的闲置。第二,建议或规定每个大学生至少购买一份商业保险,如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费用主要由个人承担,防止因个别大、重病学生占用大部分学生的医疗资金。第三,要积极吸引社会力量的爱心捐助,对大、重疾病和意外伤亡等需要救助的大学生实施捐款帮助。第四,高校应根据自身条件,合理地参与银行的理财产品项目以保证医疗基金的保值增值,防止资金闲置。

(二)关于就业保障的构建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应建立就业信息交流平台和大学生资源库,实现就业信息和人才信息的共享。高校针对贫困大学生和有就业障碍的大学生设立专门服务窗口,提供免费的就业政策咨询、岗位信息提供、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社会保障机构对毕业后三个月仍无法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为其办理失业登记,发放为期五个月的失业救助金并免费提供相应服务。街道办事处或市政企业向辖区内已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上门政策咨询服务,发放就业服务联系卡,建立定期联系和服务制度,积极帮助他们就业,并将家庭困难的毕业生纳入重点帮扶范围。国家还应继续支持大学生自主就业和创业,街道办事处对灵活就业或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为其提供档籍托管、社会保险持续等方面的服务。

(三)关于基本生活保障的构建

一是各高校应该根据学校所在城市、地区的经济水平,测算出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制定相对统一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把助学贷款制度作为解决高校贫困生基本生活保障的根本途径和主要方式,政府不仅要给予政策支持,还应调动银行的积极性和发挥监督工作的有效性。二是高校要积极引进企业单位,以委托培养的方式帮助它们培养人才,而企业则为需求对象提供生活保障。三是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解决高校贫困生问题,争取社会多方热情支持,动员社会团体或个人积极捐资助学来扩充保障基金。四是争取建立一种有偿服务机制,贫困大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基本生活保障服务顺利完成学业,就业后再把资金返还到基金里面,保障基金的循环利用和滚动发展。

(四)关于多种筹资渠道的构建

要保证大学生社会保障体系稳健地为大学生服务,稳定的资金来源是前提。首先是国家财政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大学生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其次是通过资本市场筹集资金。大学生是我国人力资源的主体,而各种企事业单位是占用大学生人力资源的主体,它们有责任为大学生社会保障工作提供一定的资助,如果仅把上市所得的5%用于社会保障,可筹集数量可观的资金。再次是从社会上筹集资金,可以通过增加彩票发行、社会募捐等途径筹集一部分资金来用于大学生社会保障。最后是高校要合理调整支出结构,从每年预算中划出一部分作为大学生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并防止高校违规挪用国家拨付的大学生社会保障资金,等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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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学论文篇(2)

关于农村医疗保障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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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医疗保障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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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学论文篇(3)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地方政府;财政责任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8-0132-03

随着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发展,国内学者对农村社会保障建设中政府的责任研究越来越深入,从所查阅文献可以看出,论及“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论文达到了1 500多篇,论及“农村社会保障的政府责任”的有119篇,专门论述“农村社会保障的政府财政责任”的有30篇。财政支持是开展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的必要条件,深入探讨农村社会保障的地方政府财政责任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试图对近年来的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以对该选题的研究进展有一个更准确的把握。

一、关于政府履行社会保障财政责任理论依据的研究

(一)基于公共产品理论

公共产品理论是学者们论述政府履行社会保障财政责任最基本的理论依据。陶知翔(2007)[1]认为农村社会保障属于准公共产品,由市场配置必然存在失灵,指出由政府发挥资金支持的主导作用具有必然性。农村社会保障包括农村社会救济、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三项基本内容,每项内容受益范围和指向对象、属性各不相同,因此一些学者如庹国柱等(2009)[2]选择进行分类界定,认为政府财政支持农村社会保障的广度和深度应以项目属性为依据。总体来看,学者们对农村社会救济和农村社会福利的公共产品属性其态度是一致的,但是对农村社会保险的属性界定却存在争议。马雁军(2007)[3]认为纯公共产品特性是农村养老保险的本质属性,但在政府现有财力的约束的特点条件下产生了其准公共产品特性。仇晓洁(2012)[4]将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养老保险归为准公共产品,所以农村社会保障就整体来说是准公共产品,政府应在这些准公共产品的供给中承担责任。

(二)基于公共财政理论

鉴于农村社会保障的公共产品性质,公共财政范畴继而成为政府履行农村社会保障财政责任的另一支撑点。其一视角是从公共财政的各种职能探讨其与社会保障的关系。杨术(2007)认为,社会保障活动是一种满足公共需要的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公共财政正是政府提供资金以满足公共需要来定位的,社会保障是公共财政资源配置职能和收入分配职能的体现,因而公共财政应是社会保障资金的重要来源。而且社会保障和公共财政的作用主体都是国家,其目的都是为了弥补市场缺陷[5]。

(三)基于福利经济学与福利国家理论

以新、旧福利经济学为基础的福利国家理论,主要探讨社会福利对政治经济产生的影响。米什拉(2003)认为社会福利机构在增强公民参与政治进程的能力和保护人们权利方面起作用;威尔斯基和蒂特马斯认为,社会财富和资源的再分配是社会保障制度和政策的本质,所以不管是哪种福利模式都试图致力于对资源的调节,实现宏观经济的平衡发展。国内学者主要探索的是福利经济学与福利国家理论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启示,包括对福利模式的借鉴与创新(王思斌,2009;邓智平,2012)[6] [7],以福利国家为借鉴明确社会保障的政府责任边界(钟洪亮,2012)[8],对福利国家社会保障财务模式的借鉴(詹伟哉等,2000)[9],等等。但是对福利经济学与福利国家理论的相关基础理论的研究,国内学者涉及不多。

二、对农村社会保障中地方政府财政责任定位的研究

(一)对农村社会保障中地方政府财政责任界定的研究

学者主要通过分析社会保障的公共产品属性和公共财政行政性质与职能、两者之间的关系以及公共财政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将农村社会保障财政支持的基本内涵界定为:农村社会保障财政责任是指在公共财政框架下,政府为农村社会保障所进行的资金投入、资金配置和资金管理等安排(毕红霞,2011)[10]。从查阅的文献来看,学者们在探讨农村社会保障的政府财政责任时,并没有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责任进行精确的划分。

(二)对农村社会保障中地方政府财政责任定位的研究

一是关于农村社会保障地方政府资

金筹集责任的研究,主要是分别针对农村社会保障项目的不同层次,确定资金的承担者。(1)大多数学者认为,农村社会救助制度是处于最低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项目,且由于农村社会救助制度按属地进行管理,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所以地方政府应承担主要的资金筹集责任,中央政府给予适当补助(陈少晖,2008;谢东梅,2009)[11] [12]。(2)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因其资金需求量大以及政府财力有限,必须依靠社会共济、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原则来筹资,由个人(家庭)、集体、各级政府共同出资(杨翠迎,2007)[13]。(3)农村社会福利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最高层次,对必须建立的福利制度,所需资金应由国家或集体提供。

二是关于地方政府对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与运营责任的研究。首先涉及的是将财政支持资金用于法定范围内的农村社会保障对象,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主要包括待遇支付条件和支付标准。从待遇支付条件来看,主要是探讨如何对保障对象进行确定(童星等,2011)[14]。在待遇支付标准方面,地方政府根据辖区内的实际,如何依据科学方法确立支付标准,包括农村低保标准、新农合的大病医疗补偿标准和门诊费用补偿标准以及新农保的最低基础养老金的水平、个人缴费水平和档次(王枝茂,2007;李冬妍,2011)[15] [16]。其次是对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统筹管理与保值增值,以降低资金被截留被挪用的风险。童星等认为,应坚持进入资本市场的理念,完善其委托代理制度,同时在实现省级统筹基金的归集、管理和投资渠道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发行省级特种社保债券和中央政府特种债券的试点。 三是关于地方政府履行对农村社保资金的监管责任的研究。学者建议,主要是建立行政监督系统,以日常监督方式为主,即将农村社会保障事务纳入一般工作范畴,并按照本部门的工作程序、工作手段行使监督权。除了民政部门行使监督外,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监察部门都要对农村社会保障资金进行监督。

(三)关于农村社会保障中地方政府履行财政责任的效应研究

随着国家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越来越多的学者在肯定财政支持给农村社会保障带来深刻变化的基础上,运用实证研究方法,辅以数据说明,对财政支持农村社会保障的效应进行研究,证实了社会保障对农村居民消费行为有引致效应,能够促进农村居民消费(余官胜等,2011;尹华北等,2011;段景辉等,2011) [17] [18] [19]。

三、农村社会保障中地方政府履行财政责任现存的问题及原因的相关探讨

(一)对地方政府履行农村社会保障财政责任现存问题的探析

政府履行农村社会保障中财政责任现存的问题一直是学者们关注的焦点。现存的主要问题有:第一,政府投入少,保障水平低;第二,各主体责任不明确, 分工不明晰。这既包括政府、企业和家庭的责任不明晰,还包括政府各部门之间责任分工不明确。第三,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有待理顺,管理水平亟须提高,缺乏完善的监督体系。第四,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我国农民对农村社会保障缺乏必要的了解,社会保障意识淡薄,对社会保险的参与不积极(孙亦军,2007)[20] 。

(二)对地方政府履行农村社会保障财政责任现存问题的原因分析

于淑文等(2009)[21]认为,我国农村经济总体水平落后,即便同一省的不同地区,经济发展也是不平衡的,这给地方政府在对农村社保的投入与政策制定方面带来了困难。李沫等(2011)[22] 认为“分税制”的财税体系划分了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权,但社会保障事权的下放并没有带来财权的下移,造成地方政府由于财力有限使社会保障难以实现收支平衡。现有的激励机制在调动地方政府履行农村社会保障财政责任积极性方面具有局限性。刘军强(2009)[23]认为,地方政府是具有自身利益的行为主体,农村社会保障建设水平对地方政府的政绩需求缺乏吸引力。金海和等(2010)[24]认为现有法律法规对农村社会保障的相关内容做了规范和要求,但从总体上来看,对社会保障的立法仍处于落后状态,从而造成农村社会保障领域发生纠纷时无法可依,同时现行法律体系对地方政府履行农村社会保障责任缺乏约束力。

四、地方政府如何更好履行相关财政责任的制度安排与政策建议

(一)资金筹措责任的政策建议

许多学者认为广开筹资渠道可以扩充资金的来源。渠道之一便是开征农村社

保障税,郭海清(2008)[25]对此进行了可行性论证,其次是创新农地制度。张守玉等(2007)[26]等提出以土地股份换保障的农村社会保障发展模式,佟茹等(2011)[27]提出重新分配土地出让金,允许从农民土地补偿款中优先支付其应承担的社保资金。学者们还提出变现国有资产、发行社会保障长期债券(黄玉荣等,2003)发行养老保险彩票、开征遗产税和赠予税等途径。

(二)资金监督管理与保值增值的建议

农村社会保障资金关系到参保农民的切身利益,必须通过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其安全。学者们认为,第一是要建立和健全一个多主体参与的监督体系,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监督的技术性与专业性(赵红彦,2009)[28],重视财务监督、风险监督和资质监督。第二要加强信息公开化建设,提高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收支的透明度,使农民有知情权(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2003)。

发达国家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纷纷将社会保障基金投向金融和资本市场,因此国外学者对社保基金的投资运营有较多的研究。blake(1999) [29]指出,为了在有效边界组合中选择一个最恰当的组合,基金有必要将资产转换为风险较低的债券。博迪和帕普(bodie,lselie.e.papke,1992) [30]指出,养老金基金的投资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资本市场上各种创新产品的出现,如不附息债券、担保投资契约。在投资组合中,一般认为,养老基金应该持有国内政府债券。近年,我国许多学者也开始关注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运营。由于信托投资公司是唯一可以同时涉足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产业市场的三通式特殊金融机构,其投资渠道广泛、低风险、高收益的特点有利于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由于指数化投资具有非系统风险低、管理成本低等优点,章鸽武(2005) [31]建议我国社保基金投资于基于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基础上的指数基金,进行指数化投资。

五、简要评述

综观国内外学者既往的研究成果发现,学术界对于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建设中的财政责任,提出了充分的理论依据与现实依据,同时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责任分工进行了初步的探析。现有研究的局限性主要表现为:多数学者对该问题的探讨以定性研究为主,定量研究较少;由于偏重于从不同理论和不同角度对问题进行揭示与发现,其研究结果对政策层面的实用价值总体不够高;较少以地方政府为研究对象,对地方政府财政责任的定位研究不深入。因此,如何合理而清晰地界定农村社会保障中地方政府的财政责任,精确划分各级地方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中的财权与事权的边界,精算农村社会保障中各级地方财政应投入的具体规模,以及探讨地方政府如何更好地进行社保基金的统筹管理、监督运营、保值增值等,都是值得进一步探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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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学论文篇(4)

关键词:社会保障学;课程;本科专业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36-0027-02

一、引言

社会保障作为一项正式制度发展不过一百多年的时间,但是发展的速度非常的快。究其原因,社会保障关系到每个国民的切身利益,已经成为现代社会重要的保障机制和社会和谐发展的促进机制[1]。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好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一个国家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发展和稳定,从这个意义上讲,高校从事《社会保障学》课程教学研究显得非常重要。从现有各类有关社会保障教学论文的文献来看,主要是从《社会保障学》课程的构成体系内容和教学方法两个角度来论述的,还没有从高校各个专业《社会保障学》课程教学的特性来论述的文献。基于对前期文献的回顾,以及本人多年的《社会保障学》课程教学经验和理解,本文从高校各类本科专业特性出发,来分析各类专业《社会保障学》课程教学的重点和异同,以期对高校各类本科专业的《社会保障学》课程教学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二、《社会保障学》课程体系及其各类本科专业开设状况

社会保障是国家通过立法,采取强制手段对国民收人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形成社会消费基金,对基本生活发生困难的社会成员给予物质帮助,以保证社会安定的一系列有组织的措施、制度和事业[2]。随着社会保障在社会运行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愈见显现,《社会保障学》课程知识逐渐成为现代人知识结构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社会保障学是研究社会保障本质关系及其运动规律的科学,即研究以国家(社会)为主体对国民收人进行分配和再分配,以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要的特殊分配关系及其发展规律性[3]。就从现有的《社会保障学》教材来看,比较有代表性的教材是教育部推荐(面向21世纪)的教材、各个大学知名教授的编著教材及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的权威教材,其中:一是中国人民大学郑功成主编的《社会保障学》,该书是“高等学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核心课程系列教材”的研究成果,由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另一种教材是中国人民大学孙光德、董克用主编的《社会保障概论》,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2006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张琪教授编著的《社会保障概论》,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年李珍教授编写的《社会保障理论》,该书是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由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2010年,赵曼编著了《社会保障学》教材,该书是国家级精品课程教材,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这些教材在编写方面,基本上都遵循了社会保障学科的本质属性,也呈现出不同的地方。从这些教材的编写体系方面来看,《社会保障学》教材基本包括基础篇和制度篇两块内容,见表1。

目前我国的大学几乎都开设《社会保障学》,不仅把它作为社会学、社会工作、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劳动经济、公共经济、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的主干课程或专业基础课。金融学、财政学、经济学、法学等专业还把该课程纳入专业的选修课程,有些高校甚至而且把《社会保障学》纳入面向全体学生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通过教育部最新颁布专业目录,开设《社会保障学》课程可以概况为以下几大类专业,见表2。

三、高校各类本科专业《社会保障学》课程教学体系的异同分析

我国高校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开设《社会保障学》课程的,最早出现于国内几所比较知名的大学。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和高等教育改革的推进,国内高校纷纷开设《社会保障学》课程。与此同时,也带来《社会保障学》课程开设的困惑,这个困惑就是《社会保障学》教材与专业知识体系的差异性该如何解决。从表1中,我们知道现在我国出版的《社会保障学》教材体系内容表现出一致性,没有本质的差别。而从表2中,我们又知道很多不同的专业都需要社会保障学方面的知识,以完善各自专业的知识体系。专业的不同,导致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都存在较大的差别。《社会保障学》课程是公共管理类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尤其是劳动与社会保障本科专业,但是不同的公共管理类二级专业《社会保障学》课程安排应该有所区别。除了劳动与社会保障本科专业外,行政管理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城市管理专业都把社会保障作为一种通识性课程安排的,后续没有相衔接的课程。但是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则有《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和《外国社会保障制度概况》等后续课程,其中的《社会保障学》的有些内容与《外国社会保障制度概况》、《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社会保险》重复内容太多,各个老师的授课内容的重复性给学生带来很多的疑惑。因此,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社会保障学》课程应该更加注重社会保障理念和制度的介绍,加以案例的剖析。而其他公共管理二级专业则应比较全面的介绍社会保障制度和实践,也应突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与实践。

《社会保障学》课程也是社会学类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社会保障学》课程知识对社会学专业和社会工作专业具有重要的作用。社会学是一个理论性较强的专业,因此,该专业的《社会保障学》课程应突出理论性,阐述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学和社会政策意义。社会工作专业是一个比较突出实践专业,社会工作的对象就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因此该专业的《社会保障学》课程应该详细介绍社会救助部分的内容,也要详细介绍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内容。《社会保障学》课程是经济学类专业的专业选修课程,经济学、财政学、税务学、金融学和保险学专业都开设《社会保障学》课程。在这几个专业中,相对而言,财政学、税务学、保险学专业更加需要《社会保障学》课程的支撑。因为,社会保障是国家财政支出的一部分,而商业保险也是一个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因此,这几个专业应该分别更加详细的介绍社会保障与财政、税务和保险的关系。经济学专业《社会保障学》课程应该更加从经济学角度分析社会保障的影响,金融学专业《社会保障学》课程则应该突出社会保障制度与金融体系的密切联系。

相对而言,工商管理类专业和法学类专业的《社会保障学》课程知识的地位不是那么重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社会保障学》课程知识应该侧重从企业的角度出发,说明企业社会保险缴费的重要性及其实践,企业员工福利计划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法学专业《社会保障学》课程知识应该侧重社会保障法的发展历程、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社会保障政策的法制性。

四、总结

总之,《社会保障学》课程教学的改革和创新是一个系统的、动态的的过程,高校不同的本科专业《社会保障学》课程教学应该有所侧重,在专业的动态发展中而有所变革,不能千遍一律。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改革发展和完善,对现有的社会保障学知识教学带来了新挑战,为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我国《社会保障学》课程教学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娜仁图雅.《社会保障学》课程建设的实践与改革[J].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综合版),2008,(1):29~31.

[2]张琪.社会保障概论[M].北京:中国劳动与社会保障出版社,2009.

社会保障学论文篇(5)

[摘 要] 文章认为地方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实践教学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地位重要,构建“三位一体”的实践教学体系模式,从宏观教学规划和微观教学方案的实施,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科类群“三大模块”提供有效可行的实践教学支持体系。以此为依据开展的实践教学成为专业建设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有利于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

[关键词]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实践教学 课程设计 实习见习 社会调查

一、地方院校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目标定位

地方院校主要是指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院校,与培养精英人才为主的高等院校相对而言。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飞速发展,精英型大学教育转向大众化的大学教育,为地方院校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随着毕业生人数大量增加,他们成为社会劳动者的主体力量,成为广泛参与社会生活、参与社会基层工作的应用型人才。他们往往在社会基层从事各种基础性工作,直接面向社会大众因而深深融入民众之中,他们必将代表社会群体的整体素质,从而体现民族整体素质与特征,而应用型人才的整体素质的提升和与社会实践的融合,展现着技术进步的时代特征。因此,构建适合社会保障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践体系模式的创新十分重要。

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地方高等院校,人才培养方向和培养目标发生了重大变化。地方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具体的培养目标应体现地方院校人才培养特征,应该是培养既有学科综合、文理并蓄、视野开阔、理论基础宽厚,专业特色鲜明,富有科学精神、富有人文素养、富有创新意识的应用型人才,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等学科基础理论,掌握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社会工作等专业理论知识,有较强的运用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运用现代技术手段进行调查分析和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的能力。

而上述目标的实现和学生各种能力的培养除了构建理论教学完成课程体系和完成专业理论和基础理论知识的教学之外,还必须加大社会实践的力度,构建实践教学体系,突出实践教学在整个教学方案中的比例和分量,才能真正实现上述目标。为此,在进行教学计划的制定与人才培养方案的设置中,应突出体现了实践性教学,成了具有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

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研究现状与实践现状

目前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研究从两个大的方面展开,一方面是从实践教学本身出发,结合本专业教学内容对实践教学进行归类,加强实践教学的管理;另一方面是以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为出发点,结合学科特点对实践教学进行描述,构建学科建设基础上的实践教学体系。为了便于区分,我们把第一种研究成为狭义上的研究,第二种研究成为广义上的研究。

1.在狭义研究上,一些研究者根据实践教学的特点将本专业的实践教学划分为基础实验、专业实验和综合实验三种类型。陈淑君中对本专业的实践教学进行分类化管理,构建“分类化”实践教学课程体系,(1)基本实验课程。这类课程的理论性较强,实践教学的目的是对课程内容的原理和方法进行验证实验,以加深对教学内容的理解。(2)专业技能实验课程。这类课程与现实对接紧密,实践性较强,需要通过现实操作或模拟操作来完成教学任务。熟练掌握管理流程 、管理方法和技巧。(3)综合性实验课程。但是对这三个方面内涵的描述尤其是对基础实验和专业实验的界定有很大差异。夏艳玲认为基础实践包括计算机文化基础、Internet应用基础、高级语言程序设计等能对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及掌握常用工具软件的使用等课程。而李艳荣则认为专业认知实践教育、专业文献综述训练、形势与政策教育、军训与国防教育等课程。

另一些研究者根据课内课外的标准,将实践教学划分为课内实践教学和课外实践教学两种类型。如杜毅把本专业的实践教学划分为(1)是融入课堂的实践教学,包括讨论式教学、观摩式教学等;(2)是课堂外的实践教学,包括到劳动与社会保障机构、社区基层组织以及公共福利部门进行实地参观和实习,或组织学生深入农村进行与劳动与社会保障相关的社会调查等。周慧文将高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内容体系分为课堂实践教学、校园实践教学、社会实践教学三个层次。课堂教学包括模拟仿真实验,课程实训等。校园实践教学,是指有教学计划,对学生有明确要求的校园实践活动。专业社会实践教学的主要形式有:课程实习、暑期社会实践、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蒋蔷则将实践课程分为(1)模拟实习课程。包括建立模拟社会保险服务大厅该大厅是一个面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和社会保险业务电子化建设的集开发、研究、实验、培训于一体的实验基地。建立模拟法庭,组织本专业学生进行劳动争议、保险案例裁决,培养他们独立判断的能力。模拟实习企事业员工福利管理。(2)集中实践课程。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开展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的集中实践课程。

2.广义上的研究,也就是从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建设目标定位的角度来对实践教学进行定位与规划。

实践教学是专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教学的开展离不开对专业建设的科学定位。即有什么样的专业建设目标,就有什么样的实践教学。比如,褚福灵(2003)认为首先应照本专业的特点和实际要求对实践教学进行定位,设计成劳动管理职位和社会保障管理职位两大类别,相应地实践教学划分为(1)劳动管理职位模拟实习,包括:劳动力计划与招聘职位模拟实习、劳动关系管理职位模拟实习、劳动组织职位模拟实习、工资福利管理职位模拟实习、劳动力培训职位模拟实习、绩效考评职位模拟实习、劳动人事软件操作职位模拟实习等模块。(2)社会保障职位模拟实习――包括:养老保险业务职位模拟实习、医疗保险业务职位模拟实习、失业保险业务职位模拟实习、工伤与生育保险业务职位模拟实习、社会保障会计职位模拟实习、社会保障软件操作职位模拟实习等模块。(3)集中实践课程包括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两个主要部分。毕业实习即社会实践,将学生安排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或者相关岗位顶岗值班,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毕业论文是学生毕业实习的成果总结,也是衡量高校毕业生理论和技能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学生在实习过程中,要以毕业论文或社会调查的形式,就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某一方面的现象进行理论探讨和实际运作设计。

李贺平[8]等把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划分为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劳动经济与劳动关系、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与实务三大部分组成,因此,在教学实践设计及实施中应根据各自的特点展开。 就劳动经济与劳动关系课程而言,通过课程实习应使学生了解劳动力市场的运作、劳动力市场政策, 劳动关系运行的规律和特点;人力资源管理课程实习应涵盖人力资源的规划与招聘, 人员素质测评与选拔、培训、工作绩效考核与奖惩、工作分析等内容, 培养学生熟悉管理环节,进行人力资源诊断;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课程实习应着眼于研究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关系, 劳动就业, 劳动合同、工资、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残疾人权益保障等内容, 使学生了解现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状况, 存在的问题和立法完善方向, 劳动监察管理的要领等等;社会保障理论课程实习,主要研究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社会保障关系、社会保障的基本框架、主要类型及其发展变迁、社会保障的理论流派等方面,了解我国不同群体的社会保障状况,熟悉现行社会保障政策等等;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课程实验, 进行社会保障基金的征缴,拨付,保值增殖模拟实验, 财务核算及其信息系统维护、开发等。

3、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教学实际开展的现状

应该说现在各个高校已经普遍重视实践教学,能够按照教学的具体要求管理实践教学,这对于完成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目标,提高学生素质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实践教学自身的特点如实习中学生的分散性,考核中有些项目很难量化,主要以定性为主,加上长期形成的重理论教学,轻视实践教学的思维,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的实际开展还存在很多不足,表现在:

(1)对实践教学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许多教师重视理论教学,而轻视实践操作技能的提高。

(2)实践教学的组织管理问题。实践教学的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不明确,组织管理跟不上,实训教学的质量难以保证。

(3)实践教学的考核问题。没有建立规范的实践教学的考核办法,对实践教学的要求远没有对理论教学要求的严格。

(4)实践基地建设问题。由于实践设备和场地不足,使得目前实践教学条件难于满足实践教学的需求。

(5)实验教学安排存在随意性。首先是实验内容安排的随意性,其次是实验教学时间安排的随意性。

(6)经费投入不足。院校中尤其是新成立的地方院校普遍存在实验室设备少,一些模拟实验无法开展。实践教学一般都要外出,由于经费不足,难以调动师生的积极性。

由于各方面的因素,特别是在劳动与社会保障类实践教学过程中,难以做到以学生为主体,学生操作能力训练效果不佳,甚至有些关键的实践项目仅停留在“认识状态”,而没有上升到真正意义上的“应用掌握”。

三、地方院校实践教学体系模式选择

地方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内容,包括地方院校根据其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特点和社会实践的需要,搞好专业规划和专业发展战略。在制定专业教学计划时,制定实践教学方案;在教学过程中,实施实践教学,教学实践过程结束后,评价实践效果。

1、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线,构建“三位一体”实践教学体系模式

实践教学体系的结构: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线,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的实践教学体系整体构成有三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体现在日常教学过程中,包括学生各种能力的提高的必须实践环节;社会保障专业课程的课程实践内容,体现在教学过程中技能的训练上;如学生基本的政务礼仪训练,主要掌握政务礼仪的基本技能和交往技巧;其他必须的各种能力,如写作能力、演讲能力、管理能力等,主要通过开设相关专业基础课程,加强实践训练完成。

第二部分是集中实践,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在不同的学期和不同的课程中进行安排。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主要是:

(1)课程大作业与学年论文:主干课程如社会学、社会统计学、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实务、社会工作实务等安排课程大作业;安排学年论文,帮助学生提高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写作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学生将来写好毕业论文打好基础;

(2)见习、实习:根据学生的学习进程,分别安排认识实习、毕业实习;认识实习安排主要参观社会保险办理流程、社会保险实务,了解有关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现状,了解民政部门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等工作状态,见习主要目的是树立学生的专业意识,专业思想。培养学生的爱心、责任心、同情心,提升学生的整体素质。

毕业实习主要安排在第8学期进行,是专业教育与专业实践的最后环节,一般安排9周时间。

(3)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是对学生学习效果的检验,也是学生创新意识和综合能力的体现,安排在第8学期进行。

第三部分,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活动,主要集中在寒暑期进行专业课程实习和社会调查研究。

以上实践教学的三大部分,构成一个有机整体,缺一不可。在宏观的层面整体体现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的发展模式。形成以劳动与社会保障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线,以“三位一体”实践教学体系为模式的地方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新机制。

针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特色,根据地方院校师资力量和社会实践基地的选择,可以形成实践内容三大模块专业方向:人力资源模块;社会保险模块;社会工作模块。三大模块实习集群的形成,为学生全面掌握劳动与社会保障的社会实践知识打下坚实基础。

“三位一体”的教学体系模式的建立,为确保了学生的科学素养、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得到协调培养和发展奠定基础。

2、建立劳动与社会保障实践教学新活动评价体系

对实践教学的效果进行综合评价,是实践教学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完整教学体系的有机整体。因此,需要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形成评价机制。适合地方院校、特色鲜明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应用型人才实践教学评价新体系。应分别建立与“三位一体”实践教学体系相适应的评价体系指标和评价办法。包括课程设计评价体系;实习、见习评价体系;社会调查评价体系。

评价体系包括:评价等级设置,一般设置五个等级;评价标准根据五大等级要求分别制定,评价过程严格集体评价程序,评价教师签名等。根据各类实践教学性质的不同,设置的评价标准也不大相同。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单独规定(参照河南城建学院关于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的相关规定,制定出适合本专业的具体要求。)(成绩评价参考附件资料,各种实习任务书,课程设计任务书、毕业实习、论文任务书)

要实现“三位一体”实践教学新模式,形成良好的实践教学模式运行机制,必须有相应的配套条件,为实现实践教学新模式建立良好的必备基础。需要根据专业发展规划和专业培养目标,制定实践教学大纲,加强实践教材建设,教材建设主要通过征订著名院校的实践教学教材,自编实践教学使用教材。

实验室建设,文科实验室建设主要应体现现代社会对于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发展的新要求和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目标的实现,培养学生实践技能操作能力的需要。现场仿真环境建设,如建设社会保险中心模拟现场;专业实验室群建设,特色实验室建设。

实习基地建设,主要满足三大模块方向建设目标的实现,不同课程社会实践的需要和综合实习的需要。人力资源、劳动关系方向,主要面向企事业单位,职业介绍中心;社会保险方向主要选择,社会保险中心,社区、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民政部门、住房建设部门、住房公积金、慈善部门和各级各类工会等等;社会工作方向主要选择的实习单位应该有社区、国家其他各类基层组织、福利机构、救助机构、妇联等社会公益性组织、慈善组织、为残疾人工作提供服务的场所等等

发展和完善劳动与社会保障实践教学体系,要加强与全国同类型院校的经验交流,不断实现和提高实践教学有效性。地方院校要扬长避短、发挥优势,建立适合地方院校的劳动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性教学体系。吸取兄弟院校成功经验,与各级各类院校进行经验交流,不断在实践中完善劳动与社会保障应用型人才实践教学新体系。

四、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实践教学的方式与作用

构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新体系,主要目的是提高实践教学的有效性。因此,社会实践教学环节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1、以提高思想意识和个体素质为主的实践教学环节

这种以提高思想认识为主的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形式包括组织大学生在教师的带领下和指导下,根据课程教育和以上实践教学体系设计中素质教育的相关基本要求,有针对性地参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就业职业介绍中心” “社会保险中心”;民政部门的“爱心超市”“儿童福利院”“老人福利院”等,深入社区, 参观社区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重心下移后的工作情况。了解其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参观具有标本意义的村镇或者社区,调查国情民情乡情,跟踪调查毕业生就业状况等,考察我国社会保障政策的贯彻实施情况和老百姓的满意度等。从而提升学生的爱心、同情心和责任感,根据教学要求,在学生回校后写出心得体会。

2、以专业知识服务社会的实践教学环节

这种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包括大学生在专业教师的带领下,根据提高学生能力和教育教学需要,有组织地让大学生参与服务当地社会保障、社会工作、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如,学生参与社区社会保险材料的整理、建档;参与民政部门的相关工作;社会保险中心的相关工作。在整个活动和实践中,不仅提高了学生实际工作的能力,而且宣传了学校及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提升了学校和专业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学生在寒暑期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对我国社会保障政策还进行了广泛的宣传,促进了社会的认知等。

3、以培养学生专业能力为主的社会实践教学环节

该类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形式包括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课程设计;到与劳动与社会保障相关部门的工作岗位见习和实习;或协助劳动与社会保障有关部门或协助地方政府、社区等部门开展劳动与社会宝宝长的相关工作;或紧紧围绕专业课程相关的教学内容开展系列社会调查研究等,在教师的带领下进行科学创新研究。

需要说明的是,作为社会实践教学环节实施的基本方式,作为大学生在实践过程中经历的研究创新体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社会实践教学环节的创新性调查研究在目的方式等方面又与一般意义上的研究性学习有很大不同。从目的来看,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实践教学环节的调查研究性创新活动不仅注重知识的把握与运用能力的培养,还特别注重知识的内化与外化,所谓内化是掌握所学习的理论知识,使之成为自己已有知识的有机组成部分,所谓外化是把已经掌握的劳动与社会保障的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在实践活动中综合运用;从方式来看,该社会实践教学环节的创新性研究依托实践,倡导以社会实践为主导,从而推动学生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与专业素养。

4、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社会实践教学环节的主要作用

在构建社会实践教学体系过程中,进行的实践教学环节与传统的实践教学环节具有相一致的作用。通过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性教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使本专业实践教学活动环节更加科学与完善,成为教学环节不可分割组成部分。并通过具有地方院校特色的实践性教学体系的实施,促进本专业学生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相结合,丰富本专业教学资源的支持系统,增强学生专业发展竞争力。

通过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性教学体系的改革与实施,增加实践教学环节,有利于更加科学的培养学生基本实践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从事本行业的职业素质、职业素养和能力,使学生能够更好的理论联系实际,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掌握,从而开阔眼界,增强应用能力,在实践中对理论知识进行修正、拓展和创新。实践教学体系中学生能力培养,主要突出4个方面:一是实践能力。实践能力可通过单项能力、模块能力、综合能力和扩展能力的顺序分阶段逐步提高。二是职业素质。实践教学体系不是单纯培养实践技能,而应以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素养为目标,注重学生职业道德、奉献精神、团队精神的培养。三是创新能力。通过实践性教学体系的实施,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这是应用型人才的必然选择。四是具备较强的书面和口头表达、人际沟通能力。

在实践教学教学环节中,有利于利于培养大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和个性心理品质,培养学生的社会情感和情感实践观念,关注社会问题,关心弱势群体,富有爱心、同情心、责任感,为社会培养具有高素质、富有人文情怀的应用型人才。

障专业的特殊性就是与弱势群体交往多,通过践教学环节的目的是把知识转化为信念,培养大学生一定的道德觉悟,大学生通过自己的亲身体验,构建一种自主探究事物规律的方式和方法,而后对事物会形成一定的看法和价值观。这样大学生就能在实践活动中创设一个有利于沟通、交流和合作的学习情境,能互相交流认识,体验情感,分享彼此的成果,从而养成合作、分享、积极进取的良好个性心理品质。在接触的人群中形成对特定人群的情感和人文关怀。

五、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社会实践教学环节的基本特点

具体来说,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社会实践教学体系具有以下特点:

1、作用的独特性

社会实践教学环节是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教学过程,作为一种独立形态的教学过程,超越具有严密的知识体系的学科界限,强调以学生的经验、社会实际、社会需要为核心,以主题的形式对教学资源进行整合,有效地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探究精神、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它要求大学生参与实际活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积极探索、主动体验,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实践教学环节则强调学生参与现实生活,在亲身体验和身体力行中加深对所学理论的理解和把握,并逐步实现从专业理论认识到行为的转化。它在保证大学生获得系统基础知识及提高大学生认识水平方面,发挥着主导作用,对于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对于丰富大学生的精神生活、扩展大学生的知识视野和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价值。

2、功效的特殊性

社会实践教学环节与传统的理论教学环节平行存在,自成体系,在教学体系中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在育人功能上,它们相互配合,共同发挥着各自的作用。传统的理论教学环节是实施社会实践教学环节的必要基础,社会实践教学环节反过来又促进传统的理论课课堂教学环节的发展。社会实践教学环节与传统的理论课课堂理论教学环节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二者共同构成完备的教学体系。从这个层面讲,社会实践教学环节对于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探究精神、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有效弥补了传统的课堂理论教学环节发挥不了的特殊功效。

3、方式的综合性

社会实践教学环节是一种功能型综合教学过程。这里所说的功能型综合教学过程,主要是与结构型综合教学过程相区别,它是指把知识看成是促进综合经验增长的一种资源,注重学习主体在探究活动和与环境的交互作用中,灵活地理解与运用知识。它不像结构型综合教学过程那样强调教学过程领域内知识结构的重组,而是要打破纯粹的理论教学环节的结构。在实践教学环节的价值目标追求上,它并不仅仅是要求大学生具备较高的理论素养,更重要的是要求大学生能根据现实需求把各种知识有机地综合在一起,灵活地运用在具体的问题情境之中,以大学生的需求、社会生活为基础,强调发展学生的素质能力、实践能力、探究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它紧密结合生活实践,集教育性、科学性、知识性和时代性于一体,融观察、实践、学习于一炉,展开多方面的联系,高效地解决实际问题。

需要指出的是,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社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是系统性的综合实践。整个实践教学过程体系是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任何一部分都不能游离其外。社会实践教学体系的系统性不仅指适应实践教学过程的组织形式的系统性,而且还包含适应大学生身心发展的系统性,即体现为社会实践教学环节适应学生身心发展,由简单到复杂、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规律。

参考文献:

1、陈淑君.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管理改革的探讨 .商场现代化.2010(6).总第614期

2、夏艳玲,劳动保障专业实验教学的思考与探索.劳动保障世界.

3、李燕荣等.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教育教学研究.2009(10)

4、杜毅. 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机制的构建.三峡高教研究.2010.

5、周慧文.高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内容体系研究.商场现代化.2009(10)

6、蒋蔷.普通本科教育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课程设置.科教文汇.2009(7)

社会保障学论文篇(6)

[关键词]社会保障;预算;经常性预算;建设性预算;公共财政

建国后很长时期内,中国一直编制单式国家预算,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通过几个支出项目表现出来。1992年开始编制复式预算,国家预算被分为经常性预算和建设性预算两部分,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在经常性预算中反映。随着改革的日益深化,特别是我国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框架的初步形成,人们逐渐认识到为全面反映社会保障资金收支情况,还应编制社会保障预算,以便政府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收支规模、结构的变动情况有一个总体的把握。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建立政府公共预算和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并可根据需要建立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以此为契机,理论界和实际部门积极展开了包括社会保障预算在内的整个复式预算制度改革的全面研究。在迄今为止的10多年间,社会保障预算的研究逐步深入、逐步细化,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回顾中国社会保障预算研究的历程,可把它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社会保障预算的国外借鉴及中国的初步探讨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集中在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本阶段在介绍、借鉴国外社会保障预算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应建立中国社会保障预算并对社会保障预算的地位、作用或意义进行了简要分析。此间只是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时论及建立社会保障预算,并未有专门的论述。

王玉先在《外国社会保障制度概况》(工人出版社,1989)一书中谈到苏联国家社会保险的财务制度和管理时,介绍了苏联的社会保险预算。“苏联国家社会保险预算虽然是国家预算的组成部分,但它具有独立性,是严格按照专项用途使用的,其形成和开支的方式是独特的。社会保障预算的收入基础,是企业、机关和组织保险费。”“社会保险预算最大项的开支是不工作的保证金领取者的保证金。”“苏联社会保险预算是国家预算的一部分,由苏联最高苏维埃会议和共和国最高苏维埃会议批准。但是,国家政权机关只管批准收入总额和支出总额。工会机关对预算经费作进一步分配。工会负责执行预算。全苏工会中央理事会审核和批准全苏的社会保险预算,领导全国的社会保险事业,研究对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服务,颁布有关社会保险法规的细则和解释。全苏工会中央理事会拥有立法动议权,可以把一些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草案提交苏联苏维埃审定。”

徐放鸣、路和平等在《社会保障初论》(中国财经出版社,1990)一书中,将社会保障预算在国家预算中的地位和作用概括为:“社会保障预算是国家财政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宏观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搞好社会保障预算,可以对政府推行社会政策、合理分配社会财力、处理好社会保障基金分配中的各种经济关系起到重要作用。”

随后,向东、康天才等在《社会保障经济学》(中国经济出版社,1993)一书中,先分析了将社会保障预算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的重要意义,认为它不仅关系到社会保障基金的合理分配,而且关系到财政本身职能的完善。而后又介绍了社会保障预算有两种主要方式,即一是将社会保障预算与政府的行政预算结为一体,二是将社会保障预算与政府的行政预算分开作为专项预算并分析了各自的长处和不足,最后还提出搞好社会保障预算必须重视社会保险税问题。

第二阶段:社会保障预算研究的专门论述和全面展开阶段。

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改进和规范复式预算制度。建立政府公共预算和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并可以根据需要建立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细则》对此也作了明确规定。由于党和政府对社会保障预算问题的重视,掀起了全国范围的社会保障预算研究的热潮。有关研究文献骤增,研究的层面更宽更细,内容更为系统。

本阶段的研究成果主要是有关社会保障预算的概念、背景因素、理论依据、建立的必要性、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目标(总体目标和近期目标)及模式选择(或方案设计)、框架体系的设计、运作条件(或配套措施)等问题的研究。代表性的成果主要有:肖忠清的《建立社会保障预算,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1994)和《建立我国统一的社会保障预算的具体设想》(1995),王荣山的《论建立社会保障预算》(1995),财政部社会保障司课题组的《关于建立社会保障预算的初步设想》(1996),九江市浔阳区财政局课题组的《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社会保障预算》(1996),耿纪谦的《建立社会保障预算体系初探》(1996),涂晓今、谢夜香的《略论社会保障预算的编制》(1996),杨良初等的《关于加强社会保障财政管理的若干思考》(1997),冯子标、靳共元的《建立我国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势在必行》(1997),桂馨的《浅议当前我国社会保障预算体系的建立》(1997),叶振鹏、杨良初等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新论》(中国文史出版社,1997),朱柏铭的《建立我国社会保障预算的构想》(1998),等的《财政管理学》(经济管理出版社,1998)等。

第三阶段:社会保障预算在公共财政框架下的建构及其进一步深化研究阶段。

以1998年提出建立公共财政为分水岭,此后至今构成了社会保障预算研究的第三个阶段。该阶段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四个较为明显的特征:

第一,研究了在公共财政框架下社会保障预算如何建立的问题。夏远湘在《论建立公共财政下的社会保障预算》(2000)一文中,分析了公共财政条件下建立社会保障预算的必要性,提出了我国建立公共财政下社会保障预算的基本设想,具体包括建立社会保障预算的四个基本原则即全面性原则、专款专用原则、公平原则、效率原则,社会保障预算的两个组成部分———社会保障预算收入和社会保障预算支出的构成要素等。

尹薇在《浅析公共财政与社会保障预算的关系》(2006)中,论述了公共财政与社会保障预算相互促进的关系。张献房在《建立公共财政下的社会保障预算》(2006)中,阐述了公共财政下建立社会保障预算的必要性、基本原则(全面性原则、专款专用原则、公平和效率原则)及主要构想。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林兴禧的《建立公共财政下的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制度》(2006),该文较为系统地论述了建立公共财政下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制度的一些问题,如社会保障基金预算编制的原则、建立社会保障基金预算的总体目标、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模式选择、编制社会保障基金预算面临的问题与对策等。

第二,进一步探讨和研究了地方社会保障预算建立的问题。李宝民、张跃进的《关于建立我省地方社会保障预算的思考》(1999)和杨玉娥等的《建立县(市)级社会保障预算的初步设想》(2000),论述了建立地方社会保障预算的必要性,分别提出了建立省级地方社会保障预算和县(市)级地方社会保障预算的基本构想,如预算科目的设置,预算编制的原则、基本内容、基本方法以及预算的组织管理等。而林治芬、段君明等的《辽宁省社会保障预算的目标模式与操作设计》(2003)和魏和宁的《吕梁建立社保预算的实践与思考》(1999),则分别结合辽宁省和吕梁地区试编社会保障预算的实际,指出了试编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就如何构建地方社会保障预算制度框架提出了建议和操作设计。

第三,社会保障预算国际比较研究的力度加大。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社会保障预算研究的视野不断拓宽,如何学习和借鉴世界其他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社会保障预算制度的成功经验,成为中国理论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其代表性的研究成果主要有《国际社会保障预算的分析与借鉴》(林治芬,2000)、《美国社会保障预算同联邦预算的关系》(林治芬、于晓梅,2004)、《英国社会保障预算对我国的启示》(高文敏,2005)等。

第四,社会保障预算的研究更加深化和系统化。该阶段是在前两个阶段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又将社会保障预算的研究向纵深推进了一步,进而又提出了社会保障预算实施的可能性,社会保障预算的总体目标和近期目标;编制社会保障预算要考虑的因素;社会保障预算收支的具体内容(社会保障预算收支分类方法及收支体系的具体设计);社会保障预算的执行、调整和监管;社会保障预算与国家预算、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与财政投融资预算的关系及衔接等问题。其代表性的研究成果主要有:贾康的《建立中国基本社会保障体系的大思路》(2006),周顺明的《试论建立社会保障预算》(1999)、《积极试编,探索新路,全面建立社会保障预算体系》(2000)和《建立健全社会保障预算体系》(2001),丛树海的《社会保障预算化管理的探讨》(1999),林治芬的《社会保障预算:目标模式与操作设计》(2000),包丽萍、张晓红的《建立我国社会保障预算的设想》(1999),刘晓莲、许杰的《建立社会保障预算体系,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1999),孙丽霞的《关于构建社会保障预算的建议》(2000)和《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预算》(2000),徐玉明的《关于构建社会保障预算收支体系的设想》(2000),冯瑞、王杏云的《建立社会保障预算的探讨》(2001),刘峻的《论社会保障预算管理》(2002),王琪、焦秋云的《对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几点看法》(2003),陈立的《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社会保障预算体制》(2005),杨晓波的《对我国建立社会保障预算的思考》(2006),亢永刚的《建立健全社会保障预算体系的思考》(2006)等论文。

此外,在该阶段还公开出版了一些专著,如曾海水的《社会保障预算概论》(经济管理出版社,2000),周顺明的《社会保障预算》(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林治芬、高文敏的《社会保障预算管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等。

总之,中国社会保障预算研究经历了由浅入深、由简要分析到系统论述的历程,其中既有国外社会保障预算的经验借鉴,也有中国社会保障预算的提出和探讨;既提出了建立中国社会保障预算的条件和基本构想,也探讨和研究了地方社会保障预算建立的问题,还分析了公共财政框架下如何建立社会保障预算的问题。这些研究对下一步中国社会保障预算制度的研究、探索和创建都是大有裨益的。

[参考文献]

[1]贾康建立中国基本社会保障体系的大思路[J]审计与理财,2006,(5)

[2]财政部社会保障司课题组关于建立社会保障预算的初步设想[J]经济研究参考,1996,(69)

[3]朱柏铭建立我国社会保障预算的构想[J]财政研究,1998,(2)

[4]王荣山论建立社会保障预算[J]财经问题研究,1995,(9)

[5],刘溶沧财政管理学[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1998

[6]项怀诚中国财政管理[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

[7]林治芬,高文敏社会保障预算管理[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社会保障学论文篇(7)

关键词:城市社区;社区教育;弱势群体;保障机制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12 (2012) 18-0060-02

一、城市社区弱势群体教育保障机制的发展状况及存在问题

(一)城市社区弱势群体教育保障机制的发展状况

人类社区教育一般以1849年创办于北欧的“民众中学”为始端,已经历了一个半世纪的历程。在欧美、日本等一些发达国家,社区教育已成为与正规学校教育并重共存的现代文明的主要传播渠道,并已构成现代社区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比较成功的社区教育一般都伴随着比较完整的社区教育保障机制。如美国类似于社会学院的社区学院,加拿大通称的社区学院和日本的公民馆,三个国家社区教育的共同特点是国家的大力支持。

随着经济危机和社区教育自身发展等一些问题出现,欧美、日本等一些发达国家的社区教育为应对新状况做出了一些新的调整:如通过立法继续增强政府对社区教育的影响力,通过政府积极有效的干预保障社区教育活动的顺利进行。总之,国外社区教育运行体系不断变化和拓展,充分体现了社区教育实用性、适应性、灵活性等特点和为社区服务的宗旨,在社区教育方面严格注意“全员性”理念的保障,而保障“全员性”的重点和难点也就在弱势群体教育保障机制建设方面。

相对于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社区教育发展,我国的社区教育明显滞后,起步于80年代初期,是在国家实行改革开放后,总结原有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社区教育的经验,从国内不同地域的实际出发,通过试点逐步发展起来。我国社区教育发展已经有一定规模,并呈良好的发展态势,而且成果较多,为进一步社区教育保障机制研究奠定了基础。

我国社区教育保障机制研究方面也取得了较大成就,刘奉良等在《关于社区教育保障机制研究》中总结提出建立社区教育保障机制的具体措施:广泛宣传,提高民众对社区教育认识的整体水平;规范管理,发挥政府在社区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如完善法规、整合资源、资金保障等;建设基地,构筑社区教育平台,如农科教结合、劳动就业培训、“夕阳红”、卫生保健、体育训练等基地;组建队伍,培养社区教育的骨干教师;构建网络,突显社区教育课程设置的灵活性,如开设应用性课程、人文性课程和工具性课程等。

(二)城市社区弱势群体教育保障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社区教育保障机制发展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一些问题,李平在《国内社区教育研究综述》中提出我国社区教育和社区保障机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含三个方面,即理论性研究不够充分,实证性研究不够深入,理论研究和实践结合不够紧密。总结而言,我国社区教育和社区保障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基本可以归结为理论研究和教育实践两个方面:

1.理论研究方面。相对于国外社区教育方面的理论研究,国内理论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社区教育保障机制理论性研究不够充分,对社区教育的理论研究不够重视;缺乏将实践上升到理论高度的意识,对国外的社区教育理论,介绍引进较多,吸收转化较少,对如何借鉴国外经验,结合国情较好地利用国外社区教育理论指导国内改革实践,办出自己的特色,研究较少”。

2.社区教育实践方面。当前社区教育实践中缺乏先进理论指导,基本理论引用方面也较差,很多社区教育面临的问题是社区教育的内容干瘪,教育时间过短、具有临时性等不足,各参与主体要么同时到场,要么集体退场的现象严重。

综上所述,我国的社区教育保障机制在前人学者的艰苦努力下,实现了从无到有,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我们需要走的路还很远,当前相关研究和实践仍然处于探讨阶段,理论过于空和大,实践又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过于零碎。

二、城市社区弱势群体教育保障机制存在问题的原因

“全员、全程、全面”教育是社区教育的主要理念,也是我国社区教育发展的宗旨。社区教育没有年龄、性别、职业、身份和层次的区别和限制,对社区内所有居民一视同仁;社区教育更多关注底层群体、弱势群体,满足他们受教育的愿望和需求,并且帮助这些人群提高文化、科学和综合素质。城市社区弱势群体教育既有别于一般社区教育,又是社区教育框架内的一部分,保障城市社区弱势群体教育是完成我国社区教育目标的关键,是在社区教育基础上需要更进一步努力的部分,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

(一)城市社区弱势群体教育保障机制建设各参与主体的角色和作用不够明确

构建城市社区弱势群体教育保障机制需要多个主体的共同参与,在城市社区弱势群体教育保障机制构建中主要有如下七个主体:政府、学校、社区组织、社区弱势群体学员、媒体、社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弱势群体家庭。

政府在城市社区弱势群体教育过程中占主导地位,承担着多个角色,比如政策法规制定者、社会资源整合者、倡导者、支持者和监督者等一系列角色,政府作为主体的参与量大小决定着社区教育的成败;学校主要承担着师资力量提供者和支持者的角色;社区组织承担着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除了配合和落实政府政策法规,还要组织和协调社区内资源,协调各主体间关系,承担的角色最多,如协调者、倡导者、组织者、执行者、实际资料的调查者等等;社区弱势群体学员是教育行动的参与者和受益者,也是有受教育渴望的需求者和自身受教育权的争取者;媒体作为社会重要的宣传机构,承担着宣传者的角色,并对提高城市社区弱势群体教育的社会认可度具有重要作用;社区教育主管部门作为支持者和管理者,对于教育保障有着重要作用,而且还是社区教育学历的授予者;弱势群体家庭是在一般社区教育研究中被忽视的重要支持者,经常决定着弱势群体学员参与教育的机会多寡,也是教育资源的重要提供者。由于个参与主体的目前配合不足,尤其是除政府外的其他主体,没能够对自己的作用明确定位,导致在社区教育中,主体角色混乱、定位不准,从而影响了城市社区弱势群体的教育保障机制的建设。

(二)城市社区弱势群体教育的教育资源过于分散

当前造成城市社区弱势群体教育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教育资源过于分散,这种分散将本来就不足的资源浪费或者重复利用了,主要体现在城市社区弱势群体教育机构建设中。城市社区弱势群体教育机构建设主要包括社区教育实体建设和教育体系建构两个方面。首先,社区教育实体的建设主要包括教育场所、师资以及教学配套设施等,解决这一问题主要靠政府介入,包括资金提供、场地划批等,社区组织要充分挖掘社区内可利用资源,两者互相配合才能很好的完成这一建设任务。目前政府提供的一些包括资金等资源由于过于分散而没有起到预想效果。

其次,社区教育教育体系的建构包括社区教育学校内部教育管理网络和外部教育管理网络建立。社区教育学校内部教育管理网络包括行政、教学及教辅等管理网络的建设;社区教育学校外部教育管理网络建设主要考虑建立怎样的层级管理关系最有利于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比如刘凡在《构建城市社区教育体系》中设想了构建社区教育体系的多种途径,很值得借鉴。但是除政府外的其他社区教育主体也没有在教育体系建设方面群策群力,处于各自为战的局面,导致管理、师资等力量的分散,影响了社区教育保障机制的建设。

另外,城市社区弱势群体教育的教学的内容和教学手段单一,社区教育文化品位的不高,社区教育课程的开发投入不足等也造成当前弱势群体社区教育保障机制差。

三、保持城市社区弱势群体教育保障机制长效性的途径

(一)整合社区教育资源,建立各主体间配合的长效机制

鉴于国内外社区教育发展的状况,社区教育对政府的依赖性较强。政府应继续积极发挥主导者的角色,引导整合社区教育资源。但是在社区教育保障机制建设方面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积极建立各主体间配合的长效机制。能否充分发挥各主体的作用,保障城市社区弱势群体教育长效性,是衡量我国社区教育开展成败的关键。

1.政府应在维持城市社区弱势群体教育机制长效性中起到关键作用,为维持城市社区弱势群体教育机制长效性提供充分资金保障和管理保障。

首先,资金保障关乎到城市社区弱势群体教育的存亡,因此,建立稳定持续的资金供给是保障城市社区弱势群体教育的前提。其次,管理是社区教育活动顺利进行的关键,只有管理得当才能有效运用资金、吸引师资力量和保障学员的数量和质量,是实现城市社区弱势群体教育目标的保障。

2.学校、社区组织和媒体等主体充分发挥其辅助作用,为社区弱势群体教育争取尽可能多的资源,尤其是社区教育的师资力量。充足的师资力量可以保障学员的教育质量,提高社区教育理论研究,开发新课程,吸引更多的弱势群体学员参与学习,并能够满足他们受教育的需要,也是实现城市社区弱势群体教育目标的保障。

(二)丰富城市社区弱势群体教育的教学的内容和教学手段,提高社区教育的有效性

1.城市社区弱势群体教育内容的设定是实现社区教育和弱势群体教育目标的重要支撑,这个问题还关乎到弱势群体学员参与学习的积极性。主要是采取怎样课程设置、教育期的长短等问题。因此,社区教育需采取因人、因时而异灵活设置与弱势群体需求相匹配的教学内容,并合理规划学习期限。

2.采取何种教学方式也是影响城市社区弱势群体教育目标实现的重要因素,根据社区的实际状况与其他单位或者学校联合办学等形式,同时采取多样化教育方式,根据老人、儿童和残疾人身体健康状况和家庭经济状况等,采取与之相应的教育手段满足弱势群体受教育需求是比较可行的教育方式。比如针对行动不便的弱势群体学员,可以采取家教方式,还可以利用先进的教学手段如录像和网络学习等方式。

(三)充分调动弱势群体参与社区教育的主动性,保障社区教育学员的数量

学员的数量可以显示学员参与度和社会认可度;保证学员的学习质量是城市社区弱势群体教育的根本目标,保障学员数量和学习质量是城市社区弱势群体教育的重中之重。

弱势群体通常社会地位较低、生存状况较差,经济上存在困难或处于边缘化、受到社会排斥的散落的人。受到各种条件限制,他们很难有受教育的机会,作为社区教育保障机制的收益者,也是社区教育的主体,弱势群体学员学习愿望和学习需要应充分调动。尤其是弱势群体家庭的支持力度,直接关系到弱势群体参与社区教育的可能性。因而,充分调动弱势群体参与社区教育,重在帮助弱势群体学员和弱势群体学员家庭排除认识上的障碍和实际面临的经济等障碍。

四、结语

我国地区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各地区社区教育发展状况也存在差异,内地城市的社区教育研究和发展明显落后于沿海一些发达城市,走出城市社区弱势群体教育发展地方特色是今后研究的重点所在。城市社区弱势群体教育保障机制研究的难点主要在宏观理论和实践研究方面。一方面国内在社区教育宏观理论研究方面比较薄弱,在基础理论薄弱的情况下研究城市弱势群体教育保障机制比较困难。另外城市社区的分布状况稍显复杂,受经济发展、民族文化风俗影响,弱势群体社区教育保障机制的研究具有一定复杂性。

参考文献:

[1]李平.国内社区教育研究综述[J].辽宁教育研究,2004,11.

[2]梁艳萍,黄大乾.发达国家社区教育比较研究[J].中国成人教育,2009,15.

[3]陈永华.试论当前我国社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J].继续教育研究,2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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