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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概念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20 16:19:17

体育概念论文

体育概念论文篇(1)

1.体育从二战以来有了很大的发展,一大批理论和成果涌现出来,但相对于其他的成熟的学科来说体育还很年轻,体育学还没有奠定真正的基础,也没自己固定的研究方法,主要还是借鉴其他成熟学科的方法来研究体育。这样我们会发现一个问题,就是借鉴其他学科来研究体育的人,最后成了他所借鉴学科的人。

2.体育的概念不清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由于体育概念划分得不明确,致使这个领域的一些下属学科的划分不清楚,有互相重叠的现象,学科与学科之间的界限不明确。第二,由于体育概念的不清楚,致使整个体育体系的建立有混乱。第三,由于体育概念的不清楚,致使我国体育与世界的接轨有障碍。

二、近25年来体育概念的发展状况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曾较大规模的对体育的概念研讨了3次,即第一阶段,20世纪70年代后期至20世纪80年代初,确立了体育是教育的组成部分。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确立了体育是文化的组成部分。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至今,确立了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在体育中具有高度的统一性。

第一阶段,20世纪70年代后期至20世纪80年代初,确立了体育是教育的组成部分。1980年,《成都体院学报》第一期发表了胡晓风先生“关于体育科学体系的若干问题”的文章,将体育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是教育的组成部分,确立、提高了体育的社会地位。最大的贡献在于肯定了“人”的价值。1982年6月,林笑峰先生在《体育和体育方法》中对体育的定义,对于当时的学校体育是有贡献的,这种定义把体育教学与运动训练分开,为体育教学在学校中争得了一席之地,对于后恢复学校体育在教育中的地位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有利于学校体育面向全体学生,并增强学生的体制,但把体育只当作体质教育,应该说是很不全面的。这种思想与同期日本有些学者的观点有相似之处。1983年,《体育科学》第二期发表了刘秉果先生“体育概念应如何确定”的文章,他在文章中从《现代汉语词典》和《新华词典》中引得体育条,也是把体育作为教育的组成部分。

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确立了体育是文化的组成部分。中国在这一阶段对体育概念的研究,从三本比较权威的著作中,即1986年3月第三次印刷的《中国大百科全书•体育》、1988年8月曹湘君先生的《体育概念论》和1988年3月第3次印刷的高等教育出版社《体育理论》中可以看到以下几个特点:1.在中国大体育概念已经确立,包括体育(狭义的)、竞技运动、身体锻炼和身体娱乐。尽管这种不合逻辑的划分遭到任海先生等人的批评,认为“这种不合逻辑的划分将竞技体育与学校体育和大众体育人为的割裂开来看,歪曲了它们之间的关系。”这种批评用今天的眼光看也是对的,但遗憾的是中国体育界至今没有找到一个能较好代替这种划分,并能让大家接受的新的划分方法。2.体育概念的内涵扩大。3.把体育作为文化的组成部分,进一步提高了对体育的认识水平,即体育在社会中的地位。

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期至今,确立了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在体育中具有高度的统一性。1995年,高等教育出版社的《体育概念》,对体育定义得相当全面,突出特点是:1.既肯定了人个体发展,又肯定了社会对人发展的社会需求,二者具有高度的统一性。2.注重人健康的生物观、心理观和社会观的统一。3.这个定义是以日本、美国、前苏联等学者在体育的:“育人机制”的基础上定义的。4.将体育归入教育、文化、社会现象之中。1999年,在《体育与科学》第2期,韩丹先生发表了“论中国体育:一分为三”的论文,较全面地对体育及进行了定义,并发表了一系列有关体育概念的文章。但对体育的定义不够准确,并且有用被定义概念解释想要定义概念的情况。

由于中国对国外有关文献研究的滞后性,国外对sport的定义仍基本延续了历史的定义方法。这从另一方面也表明国外以前对体育概念的研究较深入,因此,才具有如此好的稳定性。通过以上对我国体育概念的历史研究可以看出:1.体育的内涵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渐扩大。2.研究体育概念的视角逐渐扩大。但也不难看出研究中对体育的概念定义得过于笼统、宏观、不具体、针对性不强,经常用一个统一的概念概括了所有体育的组成部分,对社会体育,学校体育,竞技体育等方面的关系界定不够清楚,对体育的上位概念及最邻近的属概念界定含糊,对physicaleducation;physicalculture;sport;athletic等都翻译“体育”不够准确。

三、结论

对中国体育概念的历史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体育是文化、教育的组成部分。2.体育的内涵随社会的发展逐渐扩大。3.“人”成为体育的主体,成为具有社会性和个性的统一体。4.研究体育概念的视角逐渐扩大。5.注意到了体育与社会、政治、经济等方面的联系,同时也关注体育内部各组成部分之间的研究。

存在的不足之处是:1.研究不够深入,缺乏研究的思想基础,研究结论不够确定,反映体育的本质不够。2.对国外资料的理解不够精确,对physicaleducation、physicalculture、sport、athletic等都翻译成“体育”,不够准确,并且研究滞后。3.对国外的学习借鉴,多于自己独立的思考和创新。4.概念定义的过于宏观、笼统、不具体、针对性不强,经常用一个统一的概念概括所有体育的组成部分。5.对社会体育、学校体育、竞技体育等方面的关系界定不够清楚。6.对玩、游戏、休闲、娱乐、身体教育、sport、竞技、工作之间的关系研究不够深入。

四、建议

1.中外体育概念的研究应具有互补性。中国在学习借鉴国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要深入研究,不断创新,有独立的见解,为世界体育的发展作贡献。

2.中国对体育概念的研究应不断具体化,加强研究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3.中国对体育概念理解的内涵不断扩大,要界定组成部分及其之间的关系。并应该注意这种趋势,避免内涵扩大给体育造成的负面影响。

【摘要】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和思维的逻辑起点是概念。思考和思维最基本的单位是概念,人是通过一个一个概念来思考问题的,有时候可能是不自觉的,但是大脑肯定是经过这一个过程的。所以在研究每一个领域时必须首先要做的是弄清楚该问题的概念,体育当然也是如此。

【关键词】概念体育概念

参考文献:

体育概念论文篇(2)

【关键词】概念 体育概念

一、我国的体育领域概念的不清楚,造成了一些理论和思考的混乱

1.体育从二战以来有了很大的发展,一大批理论和成果涌现出来,但相对于其他的成熟的学科来说体育还很年轻,体育学还没有奠定真正的基础,也没自己固定的研究方法,主要还是借鉴其他成熟学科的方法来研究体育。这样我们会发现一个问题,就是借鉴其他学科来研究体育的人,最后成了他所借鉴学科的人。

2.体育的概念不清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由于体育概念划分得不明确,致使这个领域的一些下属学科的划分不清楚,有互相重叠的现象,学科与学科之间的界限不明确。第二,由于体育概念的不清楚,致使整个体育体系的建立有混乱。第三,由于体育概念的不清楚,致使我国体育与世界的接轨有障碍。

二、近25年来体育概念的发展状况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曾较大规模的对体育的概念研讨了3次,即第一阶段,20世纪70年代后期至20世纪80年代初,确立了体育是教育的组成部分。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确立了体育是文化的组成部分。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至今,确立了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在体育中具有高度的统一性。

第一阶段,20世纪70年代后期至20世纪80年代初,确立了体育是教育的组成部分。1980年,《成都体院学报》第一期发表了胡晓风先生“关于体育科学体系的若干问题”的文章,将体育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是教育的组成部分,确立、提高了体育的社会地位。最大的贡献在于肯定了“人”的价值。1982年6月,林笑峰先生在《体育和体育方法》中对体育的定义,对于当时的学校体育是有贡献的,这种定义把体育教学与运动训练分开,为体育教学在学校中争得了一席之地,对于文革后恢复学校体育在教育中的地位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有利于学校体育面向全体学生,并增强学生的体制,但把体育只当作体质教育,应该说是很不全面的。这种思想与同期日本有些学者的观点有相似之处。1983年,《体育科学》第二期发表了刘秉果先生“体育概念应如何确定”的文章,他在文章中从《现代汉语词典》和《新华词典》中引得体育条,也是把体育作为教育的组成部分。

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确立了体育是文化的组成部分。中国在这一阶段对体育概念的研究,从三本比较权威的著作中,即1986年3月第三次印刷的《中国大百科全书•体育》、1988年8月曹湘君先生的《体育概念论》和1988年3月第3次印刷的高等教育出版社《体育理论》中可以看到以下几个特点:1.在中国大体育概念已经确立,包括体育(狭义的)、竞技运动、身体锻炼和身体娱乐。尽管这种不合逻辑的划分遭到任海先生等人的批评,认为“这种不合逻辑的划分将竞技体育与学校体育和大众体育人为的割裂开来看,歪曲了它们之间的关系。”这种批评用今天的眼光看也是对的,但遗憾的是中国体育界至今没有找到一个能较好代替这种划分,并能让大家接受的新的划分方法。2.体育概念的内涵扩大。3.把体育作为文化的组成部分,进一步提高了对体育的认识水平,即体育在社会中的地位。

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期至今,确立了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在体育中具有高度的统一性。1995年,高等教育出版社的《体育概念》,对体育定义得相当全面,突出特点是:1.既肯定了人个体发展,又肯定了社会对人发展的社会需求,二者具有高度的统一性。2.注重人健康的生物观、心理观和社会观的统一。3.这个定义是以日本、美国、前苏联等学者在体育的:“育人机制”的基础上定义的。4.将体育归入教育、文化、社会现象之中。1999年,在《体育与科学》第2期,韩丹先生发表了“论中国体育:一分为三”的论文,较全面地对体育及进行了定义,并发表了一系列有关体育概念的文章。但对体育的定义不够准确,并且有用被定义概念解释想要定义概念的情况。

由于中国对国外有关文献研究的滞后性,国外对sport的定义仍基本延续了历史的定义方法。这从另一方面也表明国外以前对体育概念的研究较深入,因此,才具有如此好的稳定性。通过以上对我国体育概念的历史研究可以看出: 1.体育的内涵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渐扩大。2.研究体育概念的视角逐渐扩大。但也不难看出研究中对体育的概念定义得过于笼统、宏观、不具体、针对性不强,经常用一个统一的概念概括了所有体育的组成部分,对社会体育,学校体育,竞技体育等方面的关系界定不够清楚,对体育的上位概念及最邻近的属概念界定含糊,对physical education; physical culture; sport; athletic等都翻译“体育”不够准确。

三、结论

对中国体育概念的历史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体育是文化、教育的组成部分。2.体育的内涵随社会的发展逐渐扩大。3.“人”成为体育的主体,成为具有社会性和个性的统一体。4.研究体育概念的视角逐渐扩大。5.注意到了体育与社会、政治、经济等方面的联系,同时也关注体育内部各组成部分之间的研究。

存在的不足之处是:1.研究不够深入,缺乏研究的思想基础,研究结论不够确定,反映体育的本质不够。2.对国外资料的理解不够精确,对physical education、physical culture、sport、athletic等都翻译成“体育”,不够准确,并且研究滞后。3.对国外的学习借鉴,多于自己独立的思考和创新。4.概念定义的过于宏观、笼统、不具体、针对性不强,经常用一个统一的概念概括所有体育的组成部分。5.对社会体育、学校体育、竞技体育等方面的关系界定不够清楚。6.对玩、游戏、休闲、娱乐、身体教育、sport、竞技、工作之间的关系研究不够深入。

四、建议

1.中外体育概念的研究应具有互补性。中国在学习借鉴国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要深入研究,不断创新,有独立的见解,为世界体育的发展作贡献。

2.中国对体育概念的研究应不断具体化,加强研究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3.中国对体育概念理解的内涵不断扩大,要界定组成部分及其之间的关系。并应该注意这种趋势,避免内涵扩大给体育造成的负面影响。

参考文献:

体育概念论文篇(3)

【关键词】课程;教学;体育课程;体育教学

【中图分类号】G80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089(2014)20-0139-01

前言

体育课程与体育教学是从学校体育学中分化出来的理论学科,体育课程与体育教学又是课程与教学的下位概念,两者都统一于教育学这个大系统。课程与教学相互独立,它们属于不同学科范畴。同时,两者又有着内在的联系,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课程是教学的前提,课程理论必然要考虑与教学方法、教学内容相关的问题,没有课程理论作指导,教学活动就会陷入困境;教学是课程的表现形式,通过教学活动将课程理论转化成实践,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课程理论,从而引领新一轮课程变革。因此,弄清体育课程与体育教学的概念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不仅对体育教育的理论建设有价值,而且对体育教育实践也有重要意义。

1.体育课程与体育教学概念的研究

1.1研究体育课程与体育教学概念的必要性

体育是教育系统中的一个分支,教育学的发展为体育学科的理论建设奠定了最原始的基础。但令人遗憾的是体育学科研究尚不完善,体育课程与体育教学研究更是最近几年才开始的,起步较晚,而且关于体育课程与体育教学研究的专著和书籍并不是很多。我们要了解体育课程与体育教学的关系问题,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体育课程?什么是体育教学?要了解体育课程与体育教学的含义,我们必须要了解课程与教学的基本概念,弄清楚两者所研究的问题和范畴,这样才能够探究好什么是体育课程、什么是体育教学,而且在平时教学的实践中,体育课程是指导体育教学的前提。

1.2体育课程概念的界定

要想界定什么是体育课程,首先要知道什么是课程?我国教育学家胡德海认为:课程是依据一定社会的教育目标和学生年龄特征为一种载体而把作为观念形态的教学内容规范化、程序化和具体化。这是我们进行体育课程研究,指导体育教学的基础。

当前关于体育课程概念的研究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论,例如李艳翎对体育课程下的定义:体育课程是指为实现学校体育目标和学生自主发展目标所赋予的体育内容及其结构、进度和进程。这些观点为我们进一步研究体育课程概念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但是,这些概念中缺乏对体育课程概念界定的理由和依据。对于体育课程概念的界定,本人倾向于以下观点:体育课程是国家和学校为学生提供的,并在一定程度上为学生规定的,以及学生在不同的学段所要达到的体育文化和技能素养、实践能力和体质健康标准的总体规划或设计。这一概念的提出,进一步阐述了体育课程概念内涵的基本问题以及体育课程教育的组织形式和功能特点,基本明确了体育课程的范畴。

1.3体育教学概念的界定

中国古代殷商时期的甲骨文中分别出现“教”与“学”两个字。比较甲骨文中“教”、“学”两个字的构成,一般认为“教”字来源于“学”字。在西方,learn与teach是同一词源派生出来的,关系十分密切,美国教育学者史密斯曾说:teach自古以来就同learn结下了不解之缘。因此,从词源上讲,“教”与“学”从一开始就是一对相互依托的词语。

根据教与学的起源与发展历史,结合现代教学论的基本观点,本人将体育教学的概念概括为:体育教学是为实现体育教育目标,以体育课程所规定的内容为媒介,以特定的体育教学内容为依据,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而进行的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共同组成的一种活动,是学生在教师有目的、有计划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地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发展能力,增强体质,形成完善的个性品质和思想品德,促进个体身心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提高的过程。

2.学校体育课程论与体育教学论

2.1什么是学校体育课程论

依据前人的研究结果进行总结,张学忠等人提出:学校体育课程论是研究学校体育课程领域最基本的理论、实践、管理和相关学科关系等一系列问题的理论体系。这一理论体系的提出,为解决体育课程范畴领域诸多复杂的关系问题,以及处理体育课程内部和外部、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提供了理论依据。但学校体育课程论研究时间较短,仍然只是一种新兴理论体系,还没有发展成为一门学科,因此,学校体育课程理论体系建设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需要我们在进一步研究的过程中逐步补充和完善。

2.2什么是体育教学论

根据教育史料的考察,德国的拉特克第一个提出“教学论”概念,他的教学论主要研究怎样教的问题,他把新的教学技术称为“教学论”;后把这些理论用马克思主义加以理论化和系统化,形成了传统的教学论思想,对我国的教育有很大的影响。教学论发展到现在,有三种主流观点:(一)教学论是研究教学一般规律的学科;(二)教学论是研究教学一般规律的科学;(三)教学论是研究教学的一种理论。

3.体育课程与体育教学之间的关系

3.1课程与教学的关系

现代课程论的基本观点认为,课程与教学属于目的与手段、内容与途径的关系,课程与教学虽然相对独立,分别侧重于教育的不同方面,但是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的关系,课程内容直接规定教学内容,教学也不断对课程的实施进行反馈,指导课程理论发展不断完善。美国学者塞勒曾经用三个隐喻来说明这个问题的实质,对我们颇有启示。隐喻一:课程是一幢建筑的设计图纸,教学则是具体的施工。隐喻二:课程是一场球赛的方案,教学则是球赛进行的过程。隐喻三:课程可以被认为是一首乐谱,教学则是作品的演奏。体育课程与体育教学的关系正是如此,有一千个读者,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对于一份同样的课程方案,不同的教师对这个方案的理解会有偏差,教师的专业能力等诸因素也会有差异,因此在体育教学实施的过程中就会有所不同。而在教学的过程中也可以不断地对课程方案进行评价,使课程理论螺旋式地向前发展,以促进新一轮的课程改革做铺垫。

4.小结

综上所述,必须要处理好课程和教学的关系,更要处理好体育课程和体育教学的关系。课程论必然要考虑课程的实施问题,教学理论必然要考虑与教学方法相关的教学内容问题。只有正确处理好体育课程与体育教学的关系,体育教育事业才能健康地向前发展。只有处理好体育课程和体育教学的关系,体育课程才能更好地指导体育教学,使教师更好的指导教学实践。

参考文献

[1]胡德海,关于“课程”、“素质”两个概念的认识和界定问题[J],西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81

体育概念论文篇(4)

论文摘 要 模糊性是指事物范畴的非确定性和非明晰性,反映了事物“亦此亦彼”的矛盾关系。我国职业教育概念研究现状的模糊性指的是,我国职业教育概念研究没有科学的标准或体系以供参照,职业教育概念研究现状呈现多样化。在职业教育概念研究中,我们应该承认和理解其模糊性,并且由此得到启发。

一、我国职业教育概念研究现状的模糊性

近年来,有研究者建议把模糊性和精确性纳入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这些研究者认为,模糊性是绝对的、动态的,精确性是相对的、静止的;由模糊性到精确性再到模糊性,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是一个螺旋上升的过程。所以,绝对的精确性是没有的,只有相对的精确性和绝对的模糊性。在职业教育概念研究中,我们应该承认和理解其模糊性,并且由此得到启发。

“精确性和模糊性是标志事物的确定性和非确定性、明晰性和非明晰性的范畴,也是认识各种事物的‘非此即彼’和‘亦此亦彼’矛盾关系的反映。”因此,模糊性是指事物范畴的非确定性和非明晰性,反映了事物“亦此亦彼”的矛盾关系。反之,则是精确性。我国职业教育概念研究现状的模糊性指的是,我国职业教育概念研究没有科学的标准或体系以供参照,职业教育概念研究现状呈现多样化。

二、我国职业教育概念研究现状的模糊性的成因分析

人的思维反映客观世界,而语言表达反映人的思维,因此,职业教育概念研究现状的模糊性的成因可由三个方面造成,一是主体模糊,二是客体模糊,三是语言介质的模糊。

(一)主体模糊。主体的模糊是指“由认识主体的认识能力的局限所决定的对客体认识的模糊性”。因此,主体模糊是与主体的认识能力和思维能力相关的。从个体来说,个人的认识能力受时间和背景的限制,个人的认识总是带有一定的模糊性。从整个人类社会来说,人类的思维经历了由原始的整体、笼统的模糊思维,到十四世纪末十五世纪初开始的伴随着自然科学发展的精确思维,再到二十世纪以来,随着现代自然科学和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综合整体化的模糊思维的发展。从表面上看,人类思维的发展情况出现了模糊到精确再到模糊的反复,实际上却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发展过程,并且还会继续这样发展下去。模糊性是绝对的,而精确性是相对的。模糊性始终伴随着人类思维的发展。

由于自身和整个人类社会的思维发展的局限,再加上对西方先进理论的盲目崇拜,导致了我国职业教育概念研究现状的模糊性。

(二)客体模糊。客体模糊是指“由于客体的类属或形态缺乏明晰边界或精确划分,存在着亦此亦彼性、中介过渡性或事物出现的偶然性而产生的认识的模糊性”。在职业教育学概念研究中,客体模糊由两个原因造成。

其一,是职业教育学所属学科——人文社会科学的双主体性质。“自然科学的研究,是一个主体克服一个客体,是一个有生命的我和一个无生命的它,而不是一个‘你’。在这种主体面对纯粹客体的情况、不知道‘你’的场合里,就难以出现对话,就不可能有对话关系,这里要求的只是因果性的解释。如果进行对话,结论就无法做出来了。”“作为人文科学的文本,就大不相同,一旦进入人文科学的文本,这里马上就出现两个主体,一个是我,一个是你。人文科学必须对着文本说话,对着‘你’说话,所以人总是在表现自己,亦即说话,同时创造文本。文本中所表现的人文思维是双重主体性的。”由于自然科学的研究思维是单主体性的,所以自然科学是一种独白型的科学。再加上自然科学研究对象的可重复性,为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提供了可能,使得自然科学的结论具有可替代性和在某个阶段的唯一正确性。而人文社会科学的双主体性质,使人文社会科学成为一门对话型的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的不可重复性,也让人文社会科学对所研究的问题无法获得确定的答案,从而使人文社会科学的结论具有积累性。所以,人文社会科学无法像自然科学那样获得精确性。职业教育学作为一门人文社会科学,在其概念研究上出现的模糊性是可以不可避免的,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也体现了研究成果的丰富性。

其二,是我国职业教育概念本身的发展过程的特殊性。一切事物都处于运动变化中,而事物的运动变化会给人们正确地认识事物带来一定的困难。“职业教育概念在某一个历史时期存在着相对的稳定性,同时,伴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又具有一定的历史继承性和无限的发展性。”这就给职业教育概念研究带来一定的模糊性。随着时代的发展,职业教育概念的命名和定义也一直在发展,对职业教育概念的研究也就成为了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

在命名上,职业教育概念出现了多轨现象,不同的命名分别适用于不同的场域。1966年,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确定了“职业教育”这一术语的官方地位。但在学术界,“职业技术教育”概念依然被广泛使用,并且被默认为与“职业教育”概念等同。在石伟平所著的《比较职业技术教育》一书中,作者同时使用了“职业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这两个概念,并在不同段落间不加区分地进行互换。除了“职业技术教育”与“职业教育”并驾齐驱外,有研究者也从实践的角度发出呼吁要用“技术教育”代替“职业教育”。向其森认为,要发展职业教育就要重视“技术”的教育,“只要这些学校坚持以技术教育为核心,以技术价值为取向,组织教学,规划发展,进行管理,坚持自觉的技术精神、永恒的道德精神和敏锐的发展精神,一定会走向兴旺”。而在“职业教育”中,“我们太容易受‘职业’这一概念的诱惑,而忽略这一事物的本质”。

在职业教育概念的定义上,近年来比较流行的观点是带有“持续”一词的职业教育概念定义。比如,周勇认为“职业教育概念可以这样定义:职业教育是指在基础教育之上,持续提升学生职业素质的一类教育活动”。乐先莲认为“对职业教育的最基本理解应该是持续提升学生职业素质的教育活动(行动)”。不可否认的是,“持续”一词反映了职业教育的发展动态和对受教育者起到的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体现了以“终身教育”、“学习型社会”等先进理念为核心的时代特征。同时,作为职业教育的一种形式——职业培训在国际上的重视和广泛应用,使不少学者把“培训”一词纳入职业教育概念的定义中。比如,欧阳河认为“职业教育是培养技术型技能型人才的一类教育和培训服务”。这些职业教育概念的命名和定义一方面体现了时代的发展所赋予职业教育的新的含义,另一方面也体现了职业教育的“实然”与“应然”的落差给人们带来的困惑和思索。

(三)语言介质的模糊。“客观世界的事物是无穷无尽的,语言必须尽量用最少的单位表达最大限度的信息量,这是语言模糊性质存在的内在因素。”这导致语言容易产生歧义、概括等现象。“社会科学研究测量的对象和使用的工具都是语言。但限于语言自身的特性,社科研究的广度、信度和效度无疑都要受到影响。社科研究中主观性较强的调查问卷方法可以被当作这方面比较典型的一个例子。”因此,职业教育概念本身的表达介质和研究介质——语言决定了职业教育概念的研究带有模糊性。例如,在“职业教育”一词中的“职业”,“就是指人们在社会中所从事的为社会服务的并作为个人和家庭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或人们从事的某种专业”。同时,很多学者认为,职业教育的本质是技术性或技术技能性。但“职业教育”中“职业”一词的外延太宽泛,以致人们忽视了职业教育的本质。另外,在我国,职业教育还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温家宝总理于2005年11月的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说道:“职业教育是个统称,它既包括技术教育也包括技术培训,既包括职业教育也包括职业培训。”有部分学者注意到了这个问题,提出呼吁“我们在今后对职业教育本质的研究中,首先应当弄清我们所要研究的究竟是广义的职业教育,还是狭义的,弄清楚与职业教育相关联的外界范围和事物,以及是在什么意义上的关联”。所以,如果研究者没有在其著作上表明自己所说的“职业教育”是广义还是狭义,就会给读者带来困惑。

三、我国职业教育概念研究现状的模糊性的影响

我们在认清职业教育概念研究模糊性的成因的同时,一方面要对职业教育概念研究的模糊性表示理解,从而避免僵化孤立地看待问题和减少评判;另一方面也要认识到,职业教育概念研究的模糊性既使职业教育概念研究呈现多元化和丰富性,也使职业教育概念研究有可能成为一个无止境的文字辨析的游戏之中。很早开始,就有学者提出应该为众多的职业教育概念进行梳理。“近年来,我国的职教界在引进西方职业教育理论和观念方面做了大量的‘拿来’工作,对促进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我们也感到,可能是由于理论或理念输入得过于迅捷,而缺少梳理和规范工作的缘故,概念和观点混乱的问题比较严重。”因此,我们在理解和承认职业教育概念研究模糊性的积极影响的同时,也要认识到其消极影响,并尽可能把模糊性转化为相对的精确性。

由于相对的精确性只存在于历史的某个阶段中,所以,职业教育概念研究应该以职业教育基本事实和现象为逻辑起点。我们要重视对“职业教育”的现实存在的具体分析,要重视对“职业教育”一词的日常语言分析,要重视从职业教育的基层工作人员发出的呼吁和建议。

参考文献

[1]李汶璟.“客体模糊”与语言模糊现象的成因[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3).

[2]张明,谢星海.模糊性和精确性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J].聊城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8,(02).

[3]钱中文.人文学科方法论问题刍议[J].南京大学学报,2009,(03).

[4]陈拥贤.对职业教育概念的探讨[J].职教论坛,2004,(31).

体育概念论文篇(5)

1体育人口概念研究的回顾与思考 1.1体育人口概念研究的回顾 不同的学者对体育人口有不同的看法。日本管原礼认为体育人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体育人口是指以任何形态参与运动的人们的总称,那些直接从事运动的人自不待言,并且也包括新闻、无线电、电视等间接地将运动作为视听的人。狭义的体育人口是指直接参与运动的人数。刘德佩认为,体育人口是体育社会学研究使用的一个概念,借用这样一个概念可宏观描述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体育态势和体育发展水平,从这个意义上说“与体育存有某种相亲关系的人群称为体育人口。”黄俊伟认为,“所谓体育人口是依与体育这一社会文化理解之间是否存有相亲关系为划分特征,从社会人口划分出来的具有统计学意义的社会人群。徐隆瑞认为,所谓体育人口是指以增强体质为宗旨而又经常、直接参与的人的总称。通过新闻、无线电、电视或到玫场观赏体育的人不应该算为体育人口,对从事体育事业的有关人员要以其是否经常、直接参与运动来衡量是否是体育人口,如果经常、直接参与运动应当算体育人口,否则不能算体育人口。毛秀珠认为,衡量体育人口要从参加体育活动的目的出发,所谓目的就是为增强身体素质、为健康而参加体育活动。为此,将体育人口界定为是对有目的性的经常的用一定时间达到一定量度的参加体育活动的人的称谓。前苏联学者认为,体育人口是指从事业余体育活动的人数。台湾体育大辞典解译为,运动人口即某一地区或国家参与运动的人数。意大利BrunoRorsi一Mori认为,体育人口是实践体育活动的人口。卢元镇认为,体育人口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体育指标,它反映了人们对体育的参与程度和亲和程度,体育人口指经常从事身体锻炼、身体娱乐,进行专项训练,以及其他与体育事业有关的人在总人口中的数量和比重。 归纳国内外学者对体育人口概念的观点,体育人口概念有待商榷之处主要有两点,一是竞技体育人口(即从事专项训练的运动员)算不算体育人口;二是与体育事业有关的人群和观赏比赛聆听体育新闻的人群是否应当划为体育人口。体育人口概念是一个科学的概念,要准确定义体育人口,从本质上把握这一概念的科学性,必须从认识论的高度对体育人口作深入的分析与探析,明确体育人口的内涵与外延,否则定义体育人口概念时极易与一些相关的现象或事物混淆,使定义项与被定义项发生偏离,从而在理论乃至实践上造成误导。 1.2对体育人口概念的思考 体育人口,首先应是人口学的一个概念,体育人口终究是一种人口,而且是以体育为标志的人口。既然体育人口以体育为标志,那么,研究体育人口概念问题当然应该从体育的视角去理解它、认识它,同时也不俞忽视从人口学角度去认识它,对体育和人口概念的理解是定义体育人口概念的前提。 1.2.1人口学视野下的体育人口概念审视 “人口是指生活在一定社会生产方式、一定时间、一定地域,实现其生命活动并构成社会生活主体,具有一定数量的人所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社会群体”。人口学还认为,人口具有共同的标志。共同标志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地理标志,如可以按地理和经济活动的标准分为乡村人口和城市人口。另一类是特征标志,如按照人的社会属性可以划分未婚人口、已婚人口、学龄人口、就业人口、失业人口等。对任何一种人口都可以按不同的标志或标志组合进行划分,同时还可以看出无论何种类别的人口都必然具备以下3个要素:第1,按某种标志划分出的个人群体的规模,即人口规模;第2,按特征标志划分出个人群体的结构状况,即人口结构;第3,按地理标志划分出的个人群体的空间分布,即人口分布。人口的规模、人口的结构、人口的空间分布是组成任何一种类型人口的3个要素。体育人口能否成为人口学中的一种分人口,或者说亚人口,毫无疑问要取决于其规模、结构和分布。从人口构成要素来看,体育人口满足了构成要素的要求,因此,体育人口在人口学上作为一种亚人口是成立的,在体育社会学上作为一个科学的概念是没有异议的。 1.2.2体育概念视野下的体育人口概念审视 在人口学上明确了人口的概念、含义和划分标准以后,还应对体育概念间题有一个清楚或比较清楚的认识,这种认识将有助于我们对体育人口概念认识。 在我国虽然对体育概念的定义有不同的观点和看法,但体育应涵盖群众体育、学校体育、竞技运动是一种普遍的认识。通过对体育概念回顾可以看出,中外学者在体育人口定义上的第1个分歧,其实质是从广义的体育界定体育人口,还是从狭义的体育界定体育人日。体育人口概念的定义应当以广义的体育为理论依据,也就是说,体育人口概念的定义应当涵盖群众体育、学校体育、竞技运动三方面的人口,否则在逻辑上势必产生定义过窄的错误,在立论上势必陷入狭义体育的境地而不能自圆其说,这是定义体育人口概念时在逻辑上以及理论上必须注意的问题。 体育的本质是运动。综观国内外学者对体育人口概念的定义,虽然侧重点有所不同,但无一不重视身体活动(或身体运动)在体育中的重要作用。身体活动(或身体运动)是实现体育目的特有的手段和媒介,是体育特有的外显性特征,体育人口区别于其他人口就在于“身体活动”这一特征标志,抹去“身体活动”,体育人口与其他人口无异。这是定义体育人口概念必须要注意和把握的基本点。当我们把握了这基本点之后,再来看体育人口定义中有分歧的第2个问题,即与体育事业有关的人群和观看聆听体育新闻、比赛的人群是否应当划入体育人口之列的问题,就不难形成共识。与体育事业有关的人群,诸如体育管理、体育产业方面的人员,包括运动训练中的教练,是他们的职业活动与体育事业有关,职业与体育人口是不应混淆的两个概念,职业活动更多的具有他律性特征,即受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的约束和规范,而体育人口所进行的身体活动(包括健身与竞技运动)更多的具有自律性,即展开的身体活动是在自已的意识和意志驱使下进行的。当然,群众体育范畴与竞技体育、学校体育范畴的身体活动又有区别,这种区别就在于群众体育范畴的身体活动完全是自律的,竞技体育和学校体育范畴的身体活动现阶段在我国多少还含有他律性痕迹,这种他律性在竞技体育上最突出地表现为是要我练,在学校体育上表现为有一定强制性色彩。但是随着竞技体育的发展,体育人才市场的建立,运动员转会制的形成,竞技体育范畴身体活动的他律性将愈来愈淡出,最终将被自律性所代替。而从他律走向自律是学校体育教育所追求的目标之一,学校体育范畴身体活动的他律性也将愈来愈淡出。体育人口与体育事业有关的职业在概念上的不同,体育人口身体活动的自律性,与体育有关的职业活动的他律性决定了与体育事业有关的人不能划为体育人口。至于观看和聆听体育比赛和新闻的人,由于这些人群并无体育人口所具有的标志性特征一身体活动,将其划为体育人口显然定义过宽,这是定义体育人口概念时在逻辑上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p#分页标题#e# 当我们结束了对体育人口概念问题的理论思考,直面体育人口现实时,还应当看到,虽然体育人口应包含群众体育、学校体育、竞技体育等方面的人口,但体育人口的主体无疑是群众体育人口。群众体育人口之所以是主体是因为它具有时间和空间2个维度上的显著特征,在时间维上,以人口的年龄为时间特征,学校体育人口仅仅局限于在青少年这样一个空间区段,以创造优异成绩的竞技体育人口大体也囿于这一时间区段,而群众体育人口年龄跨度所表现出来的时间特征远比它们明显得多。在空间维上,竞技体育人口的分布自不必说,即使学校体育人口也仅偏隅于学校一方,而由不同职业、不同阶层组成的群众体育人口却有广裹的空间分布,为竞技体育人口和学校体育人口所不能比拟。因此,研究体育人口思维的视角如果不去触及群众体育人口,那么,了解体育人口势必会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认识体育人口势必会犯盲人摸象式的错误。 1.3对体育人口标志性特征一身体活动的再认识,体育范畴的身体活动与其他范畴诸如与经济范畴、艺术范畴出现的“身体活动”有何区别?这是研究体育人口概念不能不涉及的间题。加深对这一问题的理解,将有助于对体育人口概念的认识和界定体育人口的正确性。 活动是人自觉能动性的表现,人通过活动证明了自已的存有和价值。在西方语言中,如英文的Activity、德文的Akiiuitat也是指与人的生命运动相关的相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的表现。因此,离开人的自觉能动性,就没有人活动的概念和现象。人的活动又是有目的的活动,他的任何形式的活动都是在意识支配下的活动。活动的性质不同,指导活动的意识也不同。在经济意识支配下使用物质手段的活动是经济活动(包括生产劳动);在审美意识支配下使用艺术手段的活动是艺术创造活动,而在体育意识支配下使用体育手段的活动则是体育活动,即上述体育定义所说的身体活动。显而易见,身体活动是人旨在完善自身、充实自身、健全自身、发展自身的活动,而经济活动的直接目的是获取物质财富;艺术活动的直接目的是创造文化(狭义的文化),提高人的精神境界。在经济活动、艺术活动以及体育范畴之外的一切活动中,作为其活动主体的人虽然也会出现和体育范畴的身体活动相同的诸如行走、跑动、甚至跳跃等“身体活动”,但这一类“身体活动”实际上是人在经济活动中、艺术活动中的身体行动,是经济活动、艺术活动派生出来的,与人的经济活动、艺术活动中的行为有简单对应的逻辑关系,即有什么样的经济活动、艺术活动就会出现什么样的身体行动,它与体育苑畴的身体活动不能等量齐观。从身体活动主体一人来讲,体育范畴的身体活动是主体的对象物,是主体的目标指向。经济活动、艺术活动的主体虽然同样也是人,但此时,主体的对象物是经济活动、艺术活动,或者说主体的目标指向是经济活动、艺术活动,经济活动、艺术活动中人的“身体活动”只不过是主体与对象物之间的中介。总之,体育范畴的身体活动与因经济活动、艺术活动引起的人的行动之间界限径渭分明,这就是体育范畴的身体活动是体育意识支配下以完善自身、充实自身、健全自身、发展自身为目的的积极主动的活动,而因经济活动、艺术活动包括体育范畴之外的一切活动所引起的身体活动仅仅是主体的人与主体的对象物之间的中介。 2体育人口定义的逻辑学考察及其体育人口定义 2.1体育人口定义逻辑学考察 “定义是通过一个概念明确另一个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逻辑学认为,定义具有一定的结构,是由被定义项、定义项和定义联项组成的。被定义项是其内涵被明确的概念,即种概念;定义项是用来明确被定义项的概念,即属概念;定义联项是揭示定义项和被定义项之间逻辑联系的概念,通常为“是”、“就是”、“是指”等等。 逻辑学卜给概念下定义的公式是:种概念一属概念+种差。种差是区别同属而不同种事物的规定性,属概念的外延大于种概念,其内涵又少于种概念内涵。给一个种概念下定义,首先要找到种概念的属概念,然后要找到种概念所反映的事物与同属其他种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相区别的规定性,形成种差,以揭示种概念的内涵。 逻辑学的理论告诉我们,给概念下定义要遵守一定的逻辑规则,才能使定义明了准确,否则会犯逻辑的错误。这些规则是:(l)下定义必须用明确的概念。这条规则的具体要求是,其一下定义必须用概念,其二下定义的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必须是明确的。(2)下定义必须用全同概念。该规则的具体要求是定义项必须与被定义项是全同概念,否则在逻辑上会产生“定义过宽”和“定义过窄”的错误。(3)定义不得用被定义概念。定义的目的是通过定义概念去明确被定义概念。在定义中,被定义概念是需要被明确的概念,如果在定义概念中用到被定义概念,那么定义概念就成为不明确的概念,即成了“循环定义”。 2.2体育人口定义 通过讨一论,本文对体育人口的定义为:体育人口是指生活在一定时间、一定地域,以增进身心健康或提高运动成绩为目标,以身体活动为共同标志的个人所组成的社会群体。在定义中,“体育人口”是种概念。“社会群体”是体育人口的属概念,“以增进身心健康或提高运动成绩为目标,以身体活动为共同标志”是种差。在反映属概念与种概念的关系上,“社会群体”的外延大于“以增进身心健康或提高运动成绩为目标,以身体活动为共同标志的个人所组成的社会群体”的外延。而在其内涵上,体育人口这一种概念所指除了人口这一属概念内涵属性以外,还具有以增进身心健康或提高运动成绩为目标导向的身体活动这一内涵属性,种概念的内涵多于属概念内涵。在定义概念时,当一个被定义概念既有了它的归属,又有了它的种差,就满足了揭示其特有属性的要求。顺便指出,定义中因种差不同,可以区分出性质定义、发生定义、功用定义。显而易见,体育人口定义属于性质定义。#p#分页标题#e# 3结论 (l)体育人口符合人口学划分人口的规定,即人口规模、人口结构、人口空间分布和具有共同标志特征的规定,作为人口中的一种亚人口在理论上是成立的。(2)本文对体育人口概念的定义是:所谓体育人口是指生活在一定时间、一定地域,以增进身心健康或提高运动成绩为目标,以身体活动为共同标志的个人所组成的社会群体。

体育概念论文篇(6)

先说第一个问题。在一定范畴里,“语文素养”和“语文素质”都指称语文教育的一种结果形态和存在(即通过语文课程达到我们希望在学生身上形成的东西),两个概念概括同一个对象及其本质属性,二者相互通用。但如果对这种结果形态进一步作生成上的分析,就会发现,“语文素养”这一概念虽然不便拆开,可是由动词性的词素“养”,反映出学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持续的自主发展作用,对应了叶老“国文教学的目标,在养成阅读书籍的习惯,培植欣赏文学的能力,训练写作文字的技能”的“养成”思想。它的形成不是单纯“教”的结果,更不是一种终结状态,而是必须由学生自己借助语文课程将优秀的语言文化成果内化成生命个体的一部分(如同父母给的手足之于生命),内化的过程伴随语文教育过程不断地进行下去。显然,从概念的周全性看,“语文素养”要比“语文素质”概括得更准确,更能揭示学生语文素养(或素质)生成的主要原因。从概念的统一性上看,“素养”“素质”在教育学概念系统内既是普遍概念又是单纯概念,可以自由组合或限制,形成各自的上位概念和下位概念。但在系统内的组合或限制必须保持意义上的同一和清晰。从形式逻辑角度观察,“素质”是上位概念,加上“语文”一词形成一个下位概念“语文素质”,它们是属种关系。如果说“语文素质”这个概念尚讲得通的话,那么相应类比,其他学科也来个“化学素质”“物理素质”或“数学素质”“历史素质”等等似乎也应讲得通,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看来,“语文”“数学”等概念所代表的学科相对于整个素质教育系统是部分之于整体的关系,概念处理时就不能将它们变成外延上的种属关系。“语文素质”字面意义的通顺,很容易造成它与“素质”概念种属关系的误解,破坏“素质”概念一以贯之的统一性。用“语文素养”作一个单独概念揭示语文学科的独特内涵,表示只反映一个独一无二的对象,避开其他学科类比,可以保证概念关系的统一。如果再纵向考虑到整个义务教育阶段之上还有一个高中阶段的语文教育,笼统用“语文素质”称之,还面临一个窘境:它们在层次上有没有区别?如有区别,在“语文素质”概念内部怎么区别?显然也有必要引进一个“语文素养”概念。总之,“语文素养”与“语文素质”这两个概念非常接近,区分不区分好像关系不大,但仔细研究,前者更周全更严密,更接近事物的本质,有助于认识的深入。

再说第二个问题。如上文所说,我们将“语文素养”领会为语文课程实施中学生持续的语言文化内化过程和课程实施后在学生身上生成的某种结果的统一,这样理解的好处是过程和结果相整合,课程目标、实施、评价的侧重点都落在学生身上。但问题是“语文素养”的组成要素是什么、语文自身的内容要求怎么确定仍没有解决。结合语文课标来看,这是一个开放性的结构,既有不同时代普遍适用的核心内容和要求,又有鲜明的时代特征,随不同时代作不同的规定,具体到语文课标就是业已确定的五个方面: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话)、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这五个方面与传统的“听、说、读、写”相比,合并了“听说”,加进了“综合性学习”,表明语文素养是一种综合性形态要求。因此,我们就可以把“语文素养”理解为:在语文课程学习过程中,学生通过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话)、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内化优秀的汉语言文化成果,最终在自己身上实现一种新的价值或达到新的水平。这样的界定可以得到现代课程论基本原理的支撑,也可以反映语文课程的基本走势。

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注意普遍适用的基础。现代课程论发展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明确基础教育要为大众提供必需的语言、知识、价值观的课程,给每一个学生以发展的机会。所以非常强调课程对普通人的适用性。在经典课程理论家看来,课程设定首先要考虑的不是学生最终会把它作为大学阶段的主修专业,而是“这门学科对那些不会成为这个领域专家的年轻人的教育有什么贡献,对外行或一般公民有什么贡献”。美国20世纪90年代因提出“文化素养”观点而闻名的核心知识课程专家希尔斯(EDHirsch,Jr.)教授认为,学生们从学校获得的东西是人们具有的共同的“背景信息”,位于每个人拥有的日常知识水平之上,但位于一些专家学者拥有的高深水平之下,是“普通读者”所掌握的中间层次的文化知识。语文课标所规定的五个方面要求是一个现代中国人必需具备的,不具备就谈不上有发展机会。这意味着通过语文课程,学生要达到一定的对祖国语言文字认知、审美、感悟、运用的水平。

2注重连贯统整。语文课程的功能或任务是多重的,过去概括语文课程的功能用到了“知识”“能力”“思维”“语感”“运用”“思想教育”“非智力因素”等多种术语,但没有一个能将语文课程的功能统摄起来,原因就是它们从外部将课程的内在连贯和统整分离开来。在现代课程论里,学科有三要素,“即学科的基本概念体系,这个体系所体现的思考方式,这个思考方式背后的伦理道德观念。这是三位一体的”。任何割裂都是对课程内在连贯的损害。此次语文课标设计思路之一,就是根据知识和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维度设计,三个方面相互渗透,融为一体。也就是要求学生能化语文知识为智慧,化智慧为能力,化能力为德性。这需要有一个概念能将语文课程的内在连贯统整概括起来。“语文素养”恰好满足了语文课程发展的这种要求。它包括语文课程目标、内容组织、实施、评价等基本方面,即:基本事实(主要是语言文化的,如词汇的音形义、作家与作品等)、基本理论(概念、原理、法则,如语法、修辞、篇章)、基本方法(如学习语文的方法、品质)、基本运用(如语感、形象思维、抽象思维等),因而能反映语文课程连贯统整的基本趋势。总而言之,“语文素养”及其命题的提出可以启发我们以课程论的眼光重新审视语文课程的价值和功能,调整我们的语文教学策略。从长远看,它有可能是语文课程改革的理论支架之一。

〔1〕《叶圣陶语文教育论集》,教育科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19页。

〔2〕参见泰勒著、施良方译《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原理》,1992年版,第20页。

体育概念论文篇(7)

关键词:教育学;概念泛化;学科发展

众所周知,明晰的基本概念是学科理论体系大厦的基石,是一个学科成熟的标志。由于教育学科学化进程的受阻,教育学中的概念问题不仅没有解决,反而越来越突出。正如世界著名的教育学家W?布列钦卡(W.Brezinka)所说的那样:“没有准确的概念,明晰的思想和文字也就无从谈起。大凡寻求可以解决教育问题之科学理论的人,都不会容忍传统教育学中的概念混乱。”因此我们愿冒被斥为唯理性主义或唯科学主义的风险,还想对教育学界出现的愈演愈烈的概念泛化(概念的内涵越来越抽象,概念的外延越来越大)问题进行再探讨,以便为教育学的科学化(尽管有些学者认为这是虚妄的、不可能的)尽些微薄之力。下面拟从课程、教学、教育技术等概念界定的演化入手来分析这种趋势、危害及其形成的原因。

一、教育学中概念泛化的趋势

近年来,随着教育理论研究的深入,教育学中许多概念的定义有越来越宽泛的倾向,从下面几个概念界定的演化中可以看出这种趋势。

(一)课程

近年来,“课程”的概念几经演变,可以说已是面目全非了。课程原本是指“所有学科(教学科目)的总和”,含义清晰明了,世人皆知。但随着“研究”的深入,其含义却越来越模糊,越来越费解:“课程是一种为达到预期的教育结果而选择并不断重组文化的序列”;课程是指“学生在学校中获得的经验”;课程包括“显性课程”、“隐性课程”、“活动课程”、“研究性学习”等等。新的“课程”定义往往以更加宽泛的内容作为基础,力求建立既包含作为计划的课程开发管理,又包含教学过程;既包括学科课程也包括活动课程,甚至包括模仿教学与陶冶教学等在内的课程体系。更有学者认为“课程实质上就是实践形态的教育,课程研究就是实践的教育研究,课程改革就是全面的实践形态的教育改革。”这里的课程已不再是课程,而等同于教育了。

的确,课程的实施必然要牵涉整个教育工作,但是并不能因此我们就认为课程就是教育。正如陈桂生先生所言:“单从‘教学’的逻辑、‘德育’的逻辑着眼,也会牵涉到教育的全局;不过,如果各种教育概念泛化,整个教育的逻辑就混乱了。”也许有人会说,对某一问题的扩展研究反映了研究视野的开阔,或对某些问题认识的深化。但笔者认为,对某一问题的深化不一定需要通过概念的扩展来反映。比如所谓的隐性课程,本来属于校园文化、环境建设等方面的问题,为什么非纳入课程这一概念呢?研究性学习本来应属于教育方式、教学方法改革的问题,也没必要把它拉到课程这一概念里。让课程等同于教育,让教学包含在课程之中,除了标新立异、混乱思维外,还有什么好处呢?

(二)教育技术

教育技术相对而言算是一个新概念了。特别是对于我国来说,是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西方的视听教育传入我国之后才有的,我国当时称为“电化教育”。无论是西方的“视听教育”,还是我国的“电化教育”,在当时本是一个内涵基本清晰、外延也比较明确的概念。但近几十年来,随着对教育技术研究的深入,对它的认识也逐渐“丰富”起来,其外延也急剧膨胀。

美国教育传播与技术协会(AECT)1977年公布有关教育技术的定义是:“教育技术是一个复杂的、综合的过程,这一过程包含各种人、各种方法、各种思想、各种设备和组织机构,而这些人、方法、思想、设备和机构是在分析人类学习中的所有各方面问题以及为解决这些问题而进行的设计、实施、评价和管理的过程中所涉及到。”从这个定义就能感受到教育技术所包含内容的广泛性。被我国学者视为经典的AECT在1994年对教育技术的定义所包含的内容更为宽泛:“教育技术是关于学习过程和学习资源的设计、开发、利用、管理和评价的理论和实践。”有学者认为从AECT1994年的定义中可以抽取三个重要方面:学习资源、学习过程、系统方法,而这三个方面实际上涉及了教育、教学的全部内容。具体讲,“教育技术学涉及了教学目标、内容、策略、方案、过程设计等信息情报领域;涉及了教师、学生、教学管理人员、教学场所、设施,包括文字、图片、实物、模型、各种教学设备等人与物的部分,还涉及到教育教学方法、模式、情境、行为、技能、组合、排序等,以及诸种因素间的互相关系、相互作用等内容。”从这一段论述可以看出教育技术外延够广泛了。

国内亦有扩展教育技术概念的倾向。有人认为:“教育技术的内涵是设计、实施、评价教育全过程的系统科学方法,外延则是整个教育领域。”这一定义向我们展示的也是涉及到整个教育领域的教育技术,也就是说,目前国内外对教育技术的认识都是极为广泛的,其外延均触及整个教育领域。笔者认为,作为教育学的二级学科的教育技术,其定义的范围不宜过大,擅自让教育技术做了别人的工作,对于教育技术来说是难以胜任的,对教育学的其它学科来说也是不公平的。

(三)教学

对于“教学”的认识,近年来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教授”说。即认为教学是教师向学生教授知识的活动。2)“教学合并”说。认为教学既包括教,也包括学,这种说法在多部教育学著作中都有体现。3)“传授知识”说。这种观点认为教学就是传授知识或技能。持这种观点的部分学者把教学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认为狭义的教学主要是学校教学,广义的教学即教育。4)“学习”说。这种观点把学生视为教学活动的主体,认为教学本质上就是学生的认识活动。5)“相互联系”说。这种观点认为教学是以教学内容为中介,师生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过程。这里不仅强调了教学的双主体──教师和学生,而且强调了二者之间的合用、沟通、相互影响等。教学这五种说法之下又有10种以上的概念,所以对于“教学”的认识也是难有共识,研究者因个人价值观、知识背景、认识问题的方法、途径不同而看法各异,但普遍的趋势也是扩展概念的外延。更为宽泛的是,将教学等同于教育。

上面只是举了典型的几例,我们只要稍微留意一下就会发现这个问题的普遍性。如当前提出的“大教学论”、“大课程论”,甚至于我们的“大教育学”等都存在这样的问题。让所有与教育有关的概念都来做教育所做的事情,让教育做社会该做的事,从每一个被泛化的概念来看,它们的广义几乎都可以与“教育”相等。

二、概念泛化的危害性

诚然,事物是发展变化的,概念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对于学术问题每个学者因个人研究的角度不同、个人价值观不同,有不同的看法也是正常的。但是,对于学科的基本概念应该保持相对稳定性,应有统一认识。这样,才有利于学科的成熟、发展与交流。教育学中概念的歧义与泛化趋势带来很多不利的影响。具体说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模糊了概念间的区别,抓不住事物的本质

从上述对三个概念的分析中可以看出,过于宽泛地定义一个概念,导致的结果是概念的外延相互交叉,模糊了概念间的区别,把浅显的概念复杂化,把明确的概念模糊化,最终影响对事物本质的认识。例如,AECT1994把教育技术定义为“关于学习过程与学习资源的设计、开发、利用、管理和评价的理论和实践”,太宽泛,没有反映教育技术的本质特征,使人看后不知道教育技术到底是干什么的。

(二)不利于教育学科自身的发展

“任何一门学科的理论建设总是通过一个个基本概念的揭示来总结这门学科的科学认识成果,并在这些基本概念的基础上确定事物的本质、规定理论的范畴、反映事物的规律、做出相应的结论,从而建立理论体系的大厦的。”但如今,教育学中的基本概念由于定义问题,长期无法统一。这样,对教育学问题的讨论就缺乏共同的语言,你说你的,我说我的,无法进行交流与对话,引发了许多无谓的争论,阻碍了教育学科自身的发展。

另外,由于概念外延的扩大或者模糊不清,使得学科之间争夺地盘,打起架来,也会影响学科的发展。比如关于“教学论”与“教学设计”两门学科的研究对象是否相同、是否相互重复之争,就反映了概念泛化问题对学科发展所带来的危害。

(三)不利于发挥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理论是用来指导实践的,理论的正确性、严谨性将直接决定着实践的成功与否。如果理论本身模糊不清、缺乏严谨性,只会引导实践走向歧途。

教育学某些的模糊性已经导致了理论对实践的错误引导。近年来,由于教育技术究竟指的是什么的问题没有解决,教育技术实践应该重点做什么的问题也是举棋不定,导致这几年高校的教育技术机构分分合合,教育技术学专业的培养目标摇摆不定(偏“软”或偏“硬”,姓“电”或姓“教”等),给实际的教学和管理工作增加了不少困难。“课程”问题更是如此,近年来,对课程概念进行了广泛探讨,一些新的名词也如雨后春笋,如“发展性课程”、“理解性课程”、“隐性课程”等等。但在课程研究成果日益丰富的同时,我们也感到了由此而带来的负面效应。近年种种“课程”观的出现,使我们的教学改革应接不暇,使我们的教师无所适从。这样的情况只会造成理论与实践的脱节,理论指导实践就成了一句空话。

(四)助长了理论研究脱离实际的歪风

由于概念泛化问题导致了许多问题争论不休,研究者们不需联系实际、不需深入实际就可以找到很多”问题”进行“研究”,从而助长了理论研究脱离实际的歪风。

三、导致概念泛化的原因

造成概念泛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用“理念”代替“概念”是造成概念歧义和泛化的根本原因

上面分析的几个概念虽有成打的“定义”,其实,它们更多的是关于“课程”、“教育技术”、“教学”的理念,也就是作者对于这些问题的个人看法,是对这些问题“应然状态”的理解,而不是概念本身。比如,认识到活动的重要性,课程中就增加了活动课程;认识到校园文化、环境等的重要性,就出现了隐性课程;为强调教学要完成全面发展的任务,就将教学扩展为教育;为突出学生主体地位,就将教学混同于学习、甚至自学等等。我们认为,概念是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应具有相对稳定性,不应把概念的本质含义与其一般属性、与其所涉及的相关范畴、知识领域等相混淆。这样下的定义才能反映概念的本质特征。

(二)未按概念定义规则下定义是概念泛化的直接原因

对某一事物下定义,通常按照形式逻辑关于下定义的规则:被定义概念=种差+属概念。用这样的规则来定义概念时,首先要找到比被定义概念更广泛的概念,这个更广泛的概念就是“属概念”;然后找到种差,即被定义事物的本质特征,也就是该事物与其它事物的区别所在。考察我们教育学中诸多概念的定义,它们大多是不符合定义的逻辑规则的。以“教学”为例,教学首先应界定为一种“教育活动”,所以教育应该是它的属概念,或称上位概念。而它具体又是怎样的教育活动,则要找出它与其它教育活动之间的本质区别(即种差),这样就可以按逻辑规则给教学下确切的定义了,我们也不会再把“教学”泛化为“教育”了。

当然,对概念进行定义,除逻辑方法外,有时也用“规定性定义”或“描述性定义”。所谓“规定性定义”,是指作者个人的定义,该定义至少要求在同一著作中始终表达这种规定的含义。所谓“描述性定义”,它指的是通过对事物的外观进行客观的描述,从而说明被界定的事物的方法。这些定义的方式大多是以对该事物的个人之见为标准的(也就是前面所说的理念),作者本人的价值观会在概念定义上打上深刻的烙印。但即使是这样的定义方式,也应注意各种概念的区别与联系,也应注意各个概念的历史用法,即历史上形成的“语义场”,不能我行我素。

(三)教育学中各子学科的独立与争夺地盘,也是概念泛化的重要原因

教育学中的各子学科为谋求独立的学科地位,不得不把其它教育子学科的问题纳入自己的领域之中,而教育学对其子学科中的概念直接拿来使用,就导致了有关概念的泛化以及概念间的相互交叉。比如,课程这一概念的泛化就与此有关:“作为独立学科的‘课程理论’,不仅探讨同课程设置相关的各种问题,而且涉及课程的实施及其效果等问题。无形中把‘教学问题’、‘考试问题’乃至‘德育问题’等转化为‘课程问题’,形成‘实施的课程’、‘经验的课程’之类的概念,从而扩大了‘课程’概念的外延。”教育学直接把课程论中的课程概念拿来使用,就导致了课程这一概念的泛化。为避免该问题的出现,一方面要注意区分课程与课程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作为基本概念的课程,下定义时要强调它与其他相关概念的区别与联系,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课程论,强调的是其所设及的研究范围;另一方面,在引进子学科的概念时,应进行一些改造。

(四)学术研究中的浮躁风气,使人们习惯在概念上做文章

一些研究者,急于出成果,又不愿在具体问题的研究上下功夫,不愿深入实际进行实证研究,总是在“概念问题”、“本质问题”上做文章,从挖掘概念的“深层涵义”上进行“创新”,必然会使一些原本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原本明确的概念模糊化。

(五)反科学思潮的抬头,加剧了教育学中的概念泛化

在科学的“双刃剑”效应凸显,教育学等领域的科学化运动受阻的今天,反科学思潮正在抬头,甚至怀疑教育学是一门科学。似乎一提起科学性、客观性和精确性,就是唯科学主义,一提起实用性就是工具主义、功利主义;似乎越模糊、越抽象、越没用,就越符合潮流。过分强调多元化、多样化、本土化,必然导致相对主义的模糊性。若放任这种趋势,虽然教育学研究者们可以夸夸其谈,孤芳自赏,长久下去,会导致教育学的空疏和倒退,使教育学走向哲学化、诗性化;使教育学说起来好听,拿到实践中无法运用或没有用,最终影响教育学的发展。

总之,教育学中概念的泛化,模糊了概念之间、学科之间的界线,对于教育理论自身的发展是有害的,对于需要科学理论指导的实践来说也是不利的,必须引起足够重视。

注:

[1](德)沃尔夫冈?布列钦卡著.教育科学的基本概念:分析、批判和建议[M].胡劲松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1.

[2]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编辑部.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5.207.

[3]傅建民.“隐性课程”辨别[J].课程?教材?教法,2000,(8):57.

[4]转引自孙宏安.课程概念的一个阐释[J].教育研究,2000,(3):44.这种“经验说”是人本主义者所极力提介的课程定义。笔者认为,“学生在学校中获得的经验”应该是教育的结果,“这种经验有着明显的个性色彩,对不同的学生来说是不一样的”,如果这样来定义课程,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就无从谈起。

[5]黄甫全.大课程论初探──兼论课程论与教学论的关系[J].课程?教材?教法,2000,(5):3.

[6]陈桂生.“教育学视界”辨析[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117.

[7]转引自何克抗.当代教育技术的研究内容[J].中国电化教育,1996,(1):11.

[8]转引自陈昌生.教育技术概念与学科建设探讨[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1999,(1):68.

[9]陈昌生.教育技术概念与学科建设探讨[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1999,(1):68.

[10]冯秀琪.扩展电化教育概念的设想[J].中国电化教育,1994,(9):9.

[11]谢兰荣.试论“教育”概念的界定及其方法论问题[J].教育理论与实践,199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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