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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环境义务;宪法化;模式选择;路径设计
一、宪法关于环境保护规定的基本分析
自20世纪60—70年代以来,各国宪法为了回和解决生态危机,从整体表现出了生态化的发展趋势,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环境基本国策;二是环境基本权利;三是环境基本义务。环境基本国策由于其自身的效力问题,多年来一直饱受学界的诟病;环境基本权利由于其自身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理论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至今关于环境权的概念、主体、内容等基础性的问题尚未达成基本的共识,这成为了环境权宪法化乃至司法化的最主要的障碍。因此,笔者认为,相比之下,采用“环境基本义务”的模式,也许是当前宪法回应生态危机、维护环境安全最有效的手段,而且这也与我国环境立法的传统模式相吻合。
就目前我国的环境立法体系而言,无论是为了实施以环境保护为目的的国际公约,还是为了履行对人类的环境职责或对国际条约的义务而建立的国内立法,都是通过确认义务和督促履行义务来实现保护环境的目的的。我们认为这种“义务本位”的倾向并没有错,而我们需要改进的是:怎样弥补应当设置而没有设置的义务空白;怎样把义务分配得更加合理;怎样确保法定环境义务能实际履行。总之,对影响环境的所有主体普遍设定义务,并要求他们履行义务是实现对环境有效保护的惟一出路,而现在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把环境义务的堤防牢固地建立起来。具体到宪法层面上,就是通过宪法明确规定所有的义务主体都负有保护生态环境的宪法义务。
我国宪法关于保护环境的规定集中体现在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森林。”该条款可以被理解为包含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国家有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的义务。二是国家有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义务。三是国家有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义务。四是国家有采取措施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森林资源的义务。
从该条文中可以看出,我国现行宪法对环境保护的规定在主体上主要局限于“国家”,强调国家在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安全方面的作用,而对“国家“以外的其他主体并未作出相应的规定。如上所述,对影响环境的所有主体普遍设定义务是实现对环境有效保护的主要出路,而这里的“所有主体”一般而言,包括国家、自然人和各种组织。这些组织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医院等等。为了表述上的方便,采用《环境保护法》第六条的做法,将这些组织统称为“单位”,也就是说环境义务的主体主要包括三大类,即国家、自然人和单位。所以说,现行宪法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明显忽视了“自然人”和“单位”这两个重要的环境义务的主体。从更为有效地保护环境和维护生态安全的目的出发,笔者认为在以后的修宪中宪法应该以明示的方式全面确认所有义务主体都负有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
二、环境义务宪法化的模式比较
世界环境义务立法基于各国的不同文化理念和法律传统,产生了多种多样的设计方式。综观各国宪法中环境义务的条款,大致可以归为如下几种设计方式:
一是义务型。一些国家的宪法中在规定环境义务的时候,采取了单一义务型的设计模式,即仅仅是规定了公民保护环境的义务,而没有规定公民的环境权利和政府保护环境的义务。如俄罗斯宪法规定:“每个人都有保护自然环境、爱护自然财富的义务。”作出类似规定的还有塞尔维亚、摩尔多瓦、阿塞拜疆、哈萨克斯坦、乌克兰等。这些国家的宪法大多是新近颁布的,代表了世界宪法发展的基本趋势。
二是权义结合型。不少国家在规定保护环境的义务时采取了这种方式,就是在宪法中既规定了公民享有良好适宜的环境权,同时也规定他们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如格鲁吉亚宪法规定:“每个人都有权生活在有益于健康的环境,有权利用自然和文化环境。每个人都应保护自然和文化环境。”作出类似规定的还有黑山、莫桑比克、西班牙、保加利亚、葡萄牙等。
三是义责结合型。以这种方式确定公民有保护环境的义务时,同时也强调了国家负有环境保护的责任。如立陶宛宪法规定:“国家和每个人都必须保护生态环境免遭有害的影响”。作出类似规定的还有巴拿马、古巴、叙利亚、越南等。
四是权义责结合型。这种模式既规定了公民享有健康适宜环境的权利,同时也明确了公民有保护环境的义务且国家有维护生态安全的责任。如韩国宪法规定:“全体国民均享有在健康、舒适环境中生活的权利。国家和国民应努力保护环境。”作出类似规定的还有土耳其、秘鲁、克罗地亚、马其顿、斯洛伐克等。
以上四种模式是世界各国宪法中关于环境义务入宪条款的具体设计类型。考虑到环境权由于自身的缺陷和局限引起的理论上的非议和实践中的争议,笔者认为将其宪法化并不能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因此,在环境义务的入宪模式上,也就不采用出现环境权的组合类型,也就是说,“权义结合型”与“权义责结合型”并不是环境义务入宪在选择上的理想模型。比较“义务型”和“义责结合型”两种模式可以看出,“义责结合型”的模式在义务主体的规范上更具体也更全面。事实上如果不考虑主体的因素,“义责结合型”与“义务型”的差异并不大,它只是“义务型”的一种特殊的模式。“义责结合型”中的“责”指的是“国家的环境职责”,狭义一点的理解是“政府的环境职责”,而政府的环境职责是指法律规定的政府在保护环境方面的义务,也称政府第一性环境义务。所以说,“义责结合型”其本质仍是“义务型”,这也与本文的主题“环境义务”的宪法化相吻合。
之所以将“义责结合型”与“义务型”作为两种类型分别介绍,主要是与“环境义务”入宪的立法建议有关。根据笔者的统计,世界各国关于保护环境的义务条款的规定,从宪法文本的结构上看,主要规定在“经济制度”和“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两大部分。当然,由于各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宪法文本的结构布局的不同以及立宪者的措词爱好的差异,在称呼上也会有所不同。例如,同样是关于“经济制度”的规定,有的国家宪法在大标题上用“根本经济基础”,如阿富汗;有的国家用“经济和财务”,如伊朗伊斯兰宪法;有的国家用“国民经济和劳动”,如立陶宛等。而同样是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有的国家用“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如格鲁吉亚等;有的国家宪法在这一章的章名直接用“人和公民”,如哈萨克斯坦;有的国家用“人和公民的权利与自由”,如俄罗斯。当然,更多的国家是将“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分章或分节规定,从而将保护环境的义务规定在“基本义务”的项下,如泰国、乌兹别克斯坦、印度等。这里,为了表述上的习惯和方便,采用我国宪法的章节名称将世界各国宪法中不同章节名称里的有关“环境保护义务”内容的规定主要归结到“经济制度”和“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称呼项下。
根据笔者的统计和比较,发现“义责结合型”的义务条款基本上都出现在章节名称为“经济制度”的内容中。如越南宪法在第二章“经济制度”中规定了“国家机关、武装部队单位、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一切个人”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立陶宛宪法在第三章“国民经济与劳动”中也作了类似的规定。此外,叙利亚、巴拿马、古巴、危地马拉等国也都将环境义务的条款规定在与“经济制度”有关的章节中;而“义务型”模式中关于“义务条款”的规定都出现在类似于“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章节中。如吉尔吉斯坦宪法在第二章“公民”的第三节“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中规定了“爱护周围环境、自然资源和历史文物是每个公民的神圣义务。”乌兹别克斯坦宪法在第二部分“人和公民的基本权利、自由和义务”中的第十二章“公民的义务”里规定了“公民必须保护自然环境”的义务。此外,哈萨克斯坦、斯里兰卡、印度、爱沙尼亚等国都在类似的章节对公民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作了相应的规定。
三、我国环境义务宪法化的模式选择
通过对“义责结合型”与“义务型”条款在各国宪法中的分布规律的归纳与比较,笔者发现“义责结合型”的义务条款之所以主要集中在类似于“经济制度”这样的章节之下,是因为它们的义务主体包括“国家”,而当宪法规定国家负有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时,将这样的条款规定在类似于“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章节项下显然是不适宜的。结合上文对我国宪法中关于环境保护条款的规定,笔者认为现行宪法第二十六条主要是明确了国家负有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而该条规定在第一章“总纲”之中。我国宪法第一章是关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等的规定,由于各制度没有独立成节,所以,从宏观上看,与大多数国家将类似条文规定在“经济制度”的项下并不矛盾。这样,粗略看来,我国关于环境保护条款的规定似乎与“义责结合型”的入宪模式一致,其实不然。我国宪法中关于“环境义务”的规定明显遗漏了“国家”以外的其他义务主体。因此,可以说,我国宪法关于环境保护义务的规定既不属于“义责结合型”,也不属于“义务型”,当然也就更谈不上属于已经被我们排除了的“权义结合型”和“权义责结合型”。
在这种情况下,完善我国宪法的环境义务条款就面临着两种模式的选择即“义责结合型”与“义务型”。因为是“环境义务”入宪,所以一般的观点可能会认为采用“义务型”的模式,将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放在“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章节中更为适宜。但考虑到我国宪法文本的实际,笔者认为这种做法并不可取。
首先,在采用“义务型”模式的国家宪法中对环境权主体的表述一般采用“每个人”、“所有人”或“任何人”,很少有用“每个公民”的字样。如塔吉克斯坦宪法规定:“保护自然环境、历史与文化遗产是每个人的义务。”秘鲁宪法规定:“所有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贝宁宪法规定“任何人都有义务维护环境”。这也与它们的章节名称有关,一般是规定在“人和公民的权利、自由和基本义务”、“人民的义务”、“人和公民的权利和自由”项下,而我国宪法中关于这一主体的描述如果也采用“每个人”、“所有人”、“任何人”这样的字样,显然与章名“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不相称。
其次,即使不考虑章名的问题,在第二章最后一条后面增加一条规定:“每个人都有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义务。”从措辞上看也不一致。因为现行宪法第五十二条到五十六条虽然分别规定了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但是每个条文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启文,陡然增加这么一条以“每个人”开头的法条,从法条的整体结构上看,显得不和谐。
一、增强忧患意识,树立正确的旅游环境观
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一文中指出:“要彻底改变以牺牲环境、破坏资源为代价的粗放型增长方式,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不能以眼前发展损害长远利益,不能用局部发展损害全面利益,要在全社会营造爱护环境、保护环境、建设环境的良好风气,增强全民族的环境保护意识。”环境是旅游业发展的自然资源,旅游业离开了优美的环境便无法发展,旅游开发与环境保护利用应该相辅相成。所以,我们在发展旅游业时,要立足长远,克服短期行为,在环境承载力的范围内健康发展。要树立对旅游资源的忧患意识,要清醒地看到人类目前面临的环境问题已十分严重,大气污染,森林植被面积减少,水土流失、荒漠化日趋扩大;淡水资源危机,江河湖海污染日趋严重;有毒化学品污染有增无减;生物多样化日益减少等等。大自然允许我们失误的区间已所剩无几,回旋余地已十分有限,要以如履薄冰的心态,积极、谨慎地做好旅游环境资源的保护工作,坚持在保护的前提下开发利用的方针。
二、加强法制、法规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保护人文和风景旅游资源
旅游资源的开发,必须增强法制意识。虽然我国《旅游法》尚未出台,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公路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旅游开发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要严格贯彻执行。比如,任何旅游景点的开发,必须要先修路,路的设计应考虑旅游资源的保护;路渣极其他建设垃圾的处理,必须按《公路法》的要求,符合环境标准。特别是对旅游资源的保护工作,在空气、水源、噪声等多项技术标准中,对旅游景区、景点的环境保护指标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旅游法规和规划,科学开发,依法管理,严禁“三无”(即无规划、无计划、无设计),“三乱”(指乱分地、乱寻址、乱建造)建设。另外,各地要根据实际需要,出台旅游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地方法规。完善保障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高效运作的综合决策和协调管理机制,建立支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组织保证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以政府为主导,协调各个方面的利益,形成共同参与,相互合作的组织保障体系和良好伙伴关系。
【论文摘要】中学化学教材中,涉及环保知识的内容很多,怎样才能把这些内容的教学与环境保护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教学中渗透环保教育既能丰富课堂教学内容,活跃课堂气氛,又能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还可以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拓宽学生环保视野。在化学课教学中,对学生适当地进行环境保护教育,是每个化学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
1.加强环保知识宣传
教师要教育、引导学生从我做起,从身边的一点一滴做起,如:提倡使用布袋,不使用非降解塑料餐盒,不燃放烟花爆竹,使用节约型水具,多用肥皂少用洗涤剂等。在生活上穿棉质衣服,多吃素食,住小户型房屋,少开车,少用一次性筷子等减少二氧化碳地排放量。
在教学中,组织学生观看一些人类破坏环境的图片,如工厂的烟囱冒黑烟,工厂的污水排入河流,河流上浮满垃圾,土地板结断裂等。告诉学生人们赖以生存的空气、水和土地正遭受着严重的破坏,给人类带来了许多灾难。我们还可以借助网络,让学生自己上网搜集人类破坏环境的图片,文字资料等,学生对自己寻找到的资料往往更加相信,印象更加深刻。教师还可以结合图片、录像等分发一些资料让学生从这些触目惊心的资料中产生这样的意识——保护环境刻不容缓。在教学中教师应该使学生认识到:保护环境,应该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在教学中应该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和培养他们关注社会环境的情感。如:美国多诺拉因二氧化硫及其氧化物,与大气粉尘结合,使大气产生严重污染,造成5911人暴病。
2.结合教材内容,培养学生环保意识
在学习九年级化学教材第二单元“我们周围的空气”时,“保护空气”一节中说到“随着工业的发展,排放到空气中的有害气体和灰尘对空气造成了污染。被污染的空气会严重损害人体健康,影响农作物生长,破坏生态平衡。同时,九年级化学课本(上册)第30页左图以发人深省的幽默漫画为主线索,引出了”温室效应、臭氧的困境、酸雨、汽车尾气等多个专题的学习。
在九年级化学教材(上册)第三单元自然界的水“课题4爱护水资源”的学习中,对中国水资源特点、全球水资源概况与分布、水污染、水的自净等多个方面多种角度对有关“水”的知识进行深入探究。又如:草原的开垦、森林的砍伐,使植被遭到破坏,造成水土流失。越来越多的有机物排放到水中,这些有机物易使水“营养化”,使水中的藻类和水生植物生长茂盛,从而过分消耗水中的溶解氧,造成水中缺氧,使水中鱼类等因缺氧死亡。
九年级化学教材(上册)第62页对水的污染及防制已作了明确的阐述:“水体污染,不仅影响工农业、渔业生产,破坏水生生态系统,还会直接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必须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治理水污染,保护和改善水质。”如,工业废水经过处理达标后再排放,农业上提倡使用农家肥,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生活污水也应该逐步实现集中处理后再排放。 转贴于
3.结合化学实验进行环保教育
在教学实验室药品的使用后应将药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能乱丢乱倒乱放,也不能放回原试剂瓶中时,一部分学生对此无法理解,我们可以把学生用过的药品取一小部分溶于水,看到水变色后,他们认为这已经不能用于另外的实验了,水已经被污染了;这时要求学生总结,经过讨论之后的结论是:“使用过的药品要回收利用或经过处理后才能排放”,从而到达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九年级化学主要涉及的环境问题:①认识“三废”(废水、废气和废渣)处理的必要性以及处理的一般原则。②了解典型的大气、水、土壤污染物的来源及危害。③认识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对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④初步形成正确、合理地使用化学物质的意识,认识化学在环境监测与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又如,在硫粉与氧气在点燃的条件下发生反应生成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这种气体叫二氧化硫。二氧化硫的性质会形成“酸雨”,“酸雨”可以使工业机械锈蚀;可以使河流、湖泊招受污染,可以使土壤酸化;消除措施:①采用低硫的煤,②开辟新能源,如太阳能的开发利用。③对工业废气进行综合处理,提高回收利用率,化害为益。为此,中学化学教育应该把环境保护的知识贯穿于始终,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保护环境,美化地球。
4.在课外活动中加强环保教育
课堂教学固然是进行环保教育的重要一环。但课外活的形式多种多样,丰富多彩,所以还应在课外活动中进行环保教育。我们可以组织学生通过参观考察和社会调查(如参观火电厂、水泥厂,调查周边的水环境等),使学生了解周围环境污染原因及对策,在进行环境保护教育的同时,也增强和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总之,环境保护教育,从小抓起,从我做起,使每一位社会成员都树立起强烈的环境意识,人人爱护环境,保护环境、防止环境污染,才能创建一个美好的劳动生活环境,才能拥有一个充满生机的地球。
参考文献
[1] 《学校环境教育》,远方出版社,北京环境教育学会理事韩静编著(共20册)
[2] 《农业生态与环境保护》,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张季中主编
关键词:旅游,保护环境
自然环境是人类栖息之地,也是人类生活的物质之源,又是人们的游赏对象。古往今来的旅游者,都将观光赏景视作一种休养生息、调节生活、消除疲劳的乐事。因此,有不少的旅游者,为了能充分地享受大自然的美。他们不辞穷苦,爬山涉水、寻幽探胜,留连于清溪碧流之间、忘返于奇山异峰之中、逗留于滨海沙滩之畔、漫步于林荫绿地之下,而沉浸在优美的意境里,滋生一种超尘拔谷的情怀,自由邀翔的灵性,去尽情地领受大自然赐给人类的美,以陶冶情操、愉悦心情、启迪睿知,得到享受。因此,保护好优美的自然环境和旅游资源,是发展旅游业的先决条件。尤其在当前,随着历史的进步,时代的前进,经济建设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更加激起人们的旅游兴趣。在新的旅游热潮的情况下,我们更应重视搞好环境保护工作。现就发展旅游与保护环境的关系,谈几点初浅的看法。
一、只有环境美,才有旅游价值
大自然是美的源泉,无论是山川的自然风光,还是田园的秀丽景色,或是滨海的波涛浪花,都是美好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论文参考网。优美的环境,既可使人们留连忘返,沉浸在美的意境里,也可使人们得到陶冶情操,激发热情,充满活力。“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就是形象地说明了大自然的美对人们的精神感应作用。因此,人们通过游览风景区,欣赏自然风光,瞻仰名胜古迹,赞叹能工巧匠的高超艺术,享受大自然的美,而获得精神生活上的满足。
当然,由于旅游者的种类、年龄、性别、职业、阅历、性格及思想意识、文化素养、宗教信仰、审美水平、具体环境等的不同,对美的要求也有很大的差异,正如孔夫子所说“智者乐山,仁者乐水”那样。科技论文。如有一些旅游者在游览名胜古迹时,常常会对一些古代建筑、文物古迹,以及与文化传说有联系的风物,感到特别的兴趣。对这些人文景致的欣赏,实际上包括了对古代人们改造自然,创造美好生活的赞美。旅游者在优美的自然环境中进行游览,既增长知识,又获得美的享受。这种知识的获得和美的欣赏,往往是联系一起的,从而进一步增添了游览的兴味。科技论文。但是,大自然的美,都与绿色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为绿色是生命之色,绿色的环境能引起人们愉快的精神状态,并使人们得到良好的休息,而保持旺盛的精力;绿色还有净化空气,改变自然环境的作用,因而,只有环境美,才具有旅游价值。所以,我们这一代人不仅负有保护和利用好现有的环境,为开发、建设更多、更好的旅游区,发展旅游业的任务;而且更负有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更多、更好的生存、生活环境,以创造更多的旅游财富的责任。
二、开发与保护并重,才能确保环境美
要加快发展旅游业,必须一方面在修葺原有旅游景点的同时,开辟新的旅游景点;另方面在合理地开发新的旅游资源时,应注意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切忌对旅游环境进行建设性的破坏和破坏性的建设。
首先,要依照法律来保护环境。建设旅游风景区、开发旅游资源时,要充分利用现行的许多法规条例,以确保风景旅游区的环境免受污染的破坏。如利用“森林法”,既可制止对森林的乱砍滥伐,防止水土流失,又可直接保护自然环境,保护风景旅游区的旅游资源;又如利用“水污防治法”,对保护江、河、湖、海水体免受污染的危害,对维护旅游用水环境等,都有重大意义。因此,我们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对风景旅游区的环境加强管理;以保护旅游资源,为发展旅游业创造条件。
其次,要树立防重于治的新观念。保护旅游风景区环境的目的,是为了促使风景区的自然生态系统向良性循环转化,为人类的休养生息,创造越来越好的条件。因此,必须贯彻树立防重于治的思想,做到防患于未然。要避免重走资本主义世界“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无论是山林、水体、风景名胜,只要是已辟为旅游区,或计划要开发为新的旅游区,都应事先就其环境保护方面,制定规划,采取措施,按其重要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分级保护。论文参考网。不能等到问题成了堆,再来补救、治理,而处于被动局面。
为了让更多的游客都能饱览我国奇妙绝伦而绰约丰姿的旅游资源,我们必须在从事旅游业工作中,注意旅游风景区环境的保护和管理,特别在当前仍有很多人尚未充分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时,把保护风景区环境作为发展旅游事业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就显得更为重要。
1、要应用美学观点,搞好旅游风景区的环境规划
一个良好的旅游风景区,必须是风光秀丽,环境未受破坏和污染,能满足旅游者观赏和行动的心理活动环境。论文参考网。科技论文。因此,必须应用美学的观点搞好环境规划。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园林、建筑、地质、地理、生态、气象、环保、文物、历史、经济、管理、旅游和美学等多种学科协同配合,对风景区环境进行综合考察、评价、预测合理的旅游规模等,从而提出旅游风景区的环境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最佳方案。这个最佳方案,一定要从美学的观点出发,按规划的要求,提出严格禁止在风景区范围内大兴土木,建工厂企业;严格控制在风景区兴建各种楼、堂、馆、所和旅游饭店,使风景区环境免受不必要的污染。并提出在必要地段,实行封山育林,确保风景区生态平衡,以努力把风景区建设成为一个有益于人类健康,构成为一个适合于康乐消费的舒适、优美的旅游环境,以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2、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游客保护环境的自觉性
发展旅游业,虽可以给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很多的效益。但也产生一些旅游污染等消极因素。如当游人到一些风景名胜区去,有的人对那些维妙维肖、栩栩如生的象形俏物,都喜欢自觉或不自觉地用手抚弄、拍打,一不小心就会碰伤景物;有的人看到风景区内的花草树木长得逗人喜爱,便信手攀折、摘取而独自欣赏,甚至有的人为了爬山省力,就随意拆树砍竹以充当拐杖之用;有的人不仅在风景区到处乱扔果皮杂物,甚至随地大小便;有的人还在风景区的显眼之处,随意刻上“×××到此一游”的标志,惜以“留芳百世”等不文明行为。
对上述这些不文明的人为破坏、污染风景区环境前景物、植被和环境卫生等,均会降低风景区的旅游价值。因此,为了创造舒适优美的旅游环境,一方面要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游客自觉地爱护风景区旅游资源、保护风景区旅游环境;另一方面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风景区旅游环境的保护措施。
3、要研究环境容量,保证旅游资源得以永续利用
众所周知,旅游风景区的环境,对于污染物的净化能力,以及对于旅游人群的承接能力,都有一定的限度。因此,一旦游客人数过于拥挤,人流疏散不开,必然会产生践踏风景区的绿化地、花圃、园林,甚至也往往会造成对旅游设施、荷塘水榭、花草树木、亭台楼阁的破坏。同时,游人过多伴之而来的,是抛撤的垃圾狼籍满地,噪声超过标准等。可见,人流超过了环境的正常允许限度,就必然会产生对旅游环境的污染和破坏,而且也包藏着危及旅游者的人身安全的隐患。因此,为了顺利地发展我国的旅游业,必须加强对旅游环境容量的研究,根据每个风景区的具体情况,提出可容纳游客的最大限量指标,来控制门票的出售量,以确保风景区环境的良性循环。同时要设法维持旅游区道路的通畅,以便及时疏散人群,降低对环境的压力。并做好旅游指导工作,使游客的不规律的活动,变为比较易于控制的行动,以缓和旅游人群对旅游热点的冲击。
总之,为了让更多的海内外游客都能饱览我国风景旖旎的自然环境和奇妙绝伦、丰姿绰约的旅游资源,必须保护好我国的旅游资源——自然环境不受污染,璀璨文化不受破坏,这是发展旅游业的基础。所以,在开发我国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业的同时,必须注意抓好环境的保护工作。
雾霾治理论文范文 论文题目:
《自然辨证法》 课程结业论文 治理雾霾----转嫁污染 ?可持续治理? 学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班级学号_____**____________ 任课教师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7年 11月 23 日
当国家变得更富裕时,它对环境的污染是更多了,还是更少了? 短期来看很明显,污染与财富相伴而来:工业化国家排放的一切都更多。不过后来,发达国家开始限制污染排放。伦敦不再遭受大雾困扰,欧盟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了80%以上。同一时期,美国大气铅含量下降了98%。随着一个国家变得越来越富裕,其排放量会先升后降,因为变富裕的公民会要求他们选出的政府以及他们购买产品的公司采取行动,让空气变得更清洁。有些证据表明这种情况属实,但很难对这些证据加以诠释。一种乐观的看法是,无论经济增长与否,国家都会减少污染,因为它们可以使用其他地区开发的清洁技术。如果这是真的话,中国或许能够比我们预期的更快实现空气清洁。
但就目前而看,较富裕国家并未真正减少污染,它们只是将污染转移到了国外禁止在国内建设污染工厂,同时从国外的污染工厂采购商品。即是转嫁污染。
我们治理雾霾的难度要比当年英国大得多,由于这几年的极不均衡发展,北京、上海已经接近发达国家水平,而在北京周边的河北,则还很穷。所以北京人民希望获得清洁的空气,河北人民就得饿肚子。钢铁厂全部关闭的话,河北的经济肯定会衰退,另外,农村也是以小农经济为主,你可以禁止他烧秸秆,但却无法完全避免,没有几个农民用的起环保设备。面对吃饭和呼吸的选择时候,他们会率先考虑短期的利益,而不去考虑远景,这是自然人的理性选择。在这个阶段,除了刮风,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那有人说了!强制关停耗能工厂,
污染工厂行不行呢?行!但你得给他找个其他的活,他不炼钢可以,你得让他有事干,有饭吃。但在如今经济下行的背景下,产能严重过剩,各个行业都不景气。如果在这样的背景下,强行堵住产业工人的饭碗,第一会造成强烈的社会动荡,第二这些产业从地上转向地下,造成的污染不会比现在小。届时付出的代价会更大。
中国雾霾成因有季节性变化,在春季,远程沙尘输送、局地扬尘、城市酸性气体和空气中较多的水分也会方便霾的形成。在夏季,高温、高辐射气候加上高湿天气会促进污染物的光化学反映和吸湿性增长。在秋季,白天强烈辐射和高温会加速光化学气粒转化,而早晚低温和高湿在稳定的天气系统中容易导致霾污染事件。在冬季,北方的采暖加上稳定的大气边界层结构和较低的混合层高度很容易导致雾霾现象。
根治雾霾污染需政治智慧。正像联产承包、分产到户解决了我国改革开放初期的农业发展问题,经济特区解决了改革开放初期的工业商业发展问题,一国两制解决了香港和澳门问题一样,根治大气需要在国家管理体制上要有所创新,有所突破。
必须实施区域联防联控。京津冀地区同处一个气候带,形成一个大的污染团,根治大气污染需要区域联防联控。这需要突破现有以行政单位各自为政的管理制度。欧共体协同治理酸雨和大气污染,美国南加州联防联控遏制光化学大气污染都是成功的范例。可以考虑成立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委员会,将该区域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试点特区。
防治雾霾要加强法治。仅靠政府部门、工厂企业和居民团体自觉自律维护大气环境显然不够,要逐步制定落实相应的法律规章,依法治污才有可能长治久安。具体来说,要强化电厂脱硫脱销的监控,避免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不彻底现象。同时应建立第三方数据检测,加强管理油品质量。
区域源控制应以产业结构布局和调整为重。产业结构调整方面,加大第三产业比例,降低高能耗第二产业比例。产业结构布局方面,尽量将高污染企业迁至区域的下风场地区或高海拔地区,这有利于一次污染物的扩散和沉降。同时加强环保监管措施,控制新排放源的加入。
要发展经济,又要保护环境,这二者是否冲突,我们能能否兼顾呢?可以说,在资源有限的前提下,人类生存环境的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至少在短期存在着矛盾。人类必须对如何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分配资源的问题作出取舍:在其中任何一方面增加资源的投入,在短期,必然会减少另一方面资源的投入。对资金短缺的发展中国家中国,这一矛盾尤其尖锐。但是从长期看,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并不一定是矛盾的。环境的改善可能有助于经济的发展,而经济的发展则能为环境保护提供资金和技术。
客观地讲,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是彼此依托、互相推动的。一方面21世纪所提倡的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将环境作为经济成本的一个部分,因而环境保护成为了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途径。经济发展速度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依赖于自然资源的
丰富程度和持续生产能力[3],因而保护和改善环境提供了经济稳定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和条件。另一方面,我们今天所说的环境保护,不只是单单的保护,或者是消极的防治,而是在保护的前提下,对环境进行合理的开发和利用。要求人类倒退文明来保存自然的原始是荒谬可笑的。今天的环保不但不能要求经济停滞不前,还恰恰需要经济持续的力量为环保提供物质上、技术上的条件。由此看来,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是相辅相成、唇齿相依,是完全可以并行不悖的。发展经济必须保护环境是发展经济的本质要求。发展经济是为了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在我国发展经济是为了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保护环境包括保护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和自然环境。在城市存在发展经济尤其是发展工业对居民生活产生不良影响的情况,在农村更是存在破坏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的问题。发展经济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而发展过程中因破坏环境影响人民生活,违背了发展经济的本意。
发展经济必须保护环境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我们生活的环境,我们的子孙后代也要在这里生活。我们发展经济破坏了环境,有些破坏是无法弥补的,是对子孙后代的犯罪。现在世界各国都已高度重视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研究,大力发展绿色工业,无公害产业。我国是具有悠久历史和文明的大国,在发展经济过程中更应该重视环境保护,为子孙后代留下美好的生活空间。
发展经济必须保护环境是自然规律的要求。经济发展过程中,如果自然环境受到了严重损害,那么我们将受到自然的严厉惩罚。重大
论文关键词 环境 环境利益 环境权
一、人与环境
环境一般是指围绕某一中心事物的外部空间、条件或状况。在生态学中,环境是指以整个生物界(包括人类、其他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为中心、为主体的环境,围绕生物界的并构成生存必要条件的外部空间和无生命物质(如大气、水、土壤、阳光及其他无生命物等)是生物的生存环境,也称为“生境”。在环境科学中,环境是指围绕着人群的空间及其中可以直接或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的总体。生态学中的环境以整个生物界为中心,环境科学中的环境以人类为中心。环境法中的环境应以“人类”为中心还是以“整个生物界”为中心?学术上没有一致的答案。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为了研究的方便,本文使用我国环境保护法中关于“环境”的概念,认为环境是以人或人类为中心的自然因素总体,人与环境的关系,实乃人与自然的关系。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伴随人和人类始终的一种客观存在的关系。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依靠自然界而生活。人为了生存与发展,必须认识自然、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甚至征服自然。人类社会发展史就是人类以一定的生产方式认识自然、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征服自然,从而获得尽可能丰富的生活资源的历史。在人类早期,人与动物没有根本的区别,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没有根本的区别。人出于生存的本能和需要,按照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生物进化和生态规律生活。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自然物与自然物之间的关系全部受自然生态规律的控制或调整。人这种对自然的依赖性及由此形成的原始的和谐的秩序,达尔文概括为“适者生存,物竞天择”。在人类社会进入“人类文明时期”后,特别是经过第一次资产阶级工业革命,人类社会进入现代社会后,生产力获得突飞猛进的空前发展,人类树立了对自然界的绝对权威并占据了主宰地位。人与自然的关系主要表现为征服与被征服、统治与被统治、管理与被管理、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人类以“万物之主宰”的绝对优势对自然界无节制的利用、征服、掠夺与破坏,导致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
二、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
环境问题的症结在于经济利益与环境利益的冲突。经济利益对环境利益的强势挤压产生了环境问题。为洞见环境法与环境权的本质,有必要对自然、环境给人们带来的利益加以辨析。何谓利益?利益就是好处,就是能够满足或实现人们的需要、愿望、要求的东西。自然界对于人类来说太重要了,人类的生存、繁衍与发展离不开自然界的“哺育”,自然界是人类的“母亲”。自然界能够满足人类多种多样的需要,其中最重要的当然是生产、生活的需要。因此,自然界首先或主要是给人们带来生产、生活利益。生产是人们依靠自然界创造物质财富的活动和过程,通过生产,自然界给人们带来物质利益或经济利益。同时,自然界提供自然人生活(生命存活)的基本条件、审美满足(如优美的风景)与生态平衡,这就是自然界带给人类的环境利益。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存在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首先,环境利益是经济利益实现的前提条件。自然环境是人类追求经济利益的载体,如果没有自然环境为人类生产活动提供必需的能源和原材料,人类将无法最终实现其经济利益。其次,追求经济利益的生产活动必然导致程度或轻或重的环境污染,损害人们或人类的环境利益。再次,如果由追求经济利益导致的环境污染不能有效解决,会对人体健康、生命安全和人的物质财富造成危害,导致经济利益与环境利益皆不可得、甚至为负。
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环境利益就是环境带来的利益。环境带来的利益应该包括经济利益与纯粹的环境利益(以下称环境利益)。自然界带来的利益是环境利益还是经济利益需要辩证的分析。阳光、空气等环境因素可以为家庭与企业谋取经济利益而无偿利用。阳光、空气等环境因素也可以仅供人们基于生命形式而享受。前者属于环境带来的经济利益,后者属于环境利益。森林、矿藏、水流等可物权化的自然资源可以有偿或无偿地投入到生产活动中去,创造物质财富,给人类以直接的经济利益。森林、矿藏、水流等自然资源也有维护生态平衡、审美愉悦等环境利益。自然界容纳着人为造成的环境污染,承载着自然界自身变迁所引致的各种破坏,并且依靠其自身的力量不断重新塑造环境,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等作用过程,把有害于人类的环境逐渐转变为对人类无害的环境。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环境自净能力。环境自净能力是一种重要的环境利益,但环境自净能力也可以用之于生产而带来经济利益。同时,人类生产生活所产生的各种污染超越了环境自净能力的承载限度则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环境问题。环境法所要保护的利益是环境利益,环境法要求经济利益的实现不能损害环境利益。
三、环境利益与环境权
环境法怎样保护环境利益?为了保护环境利益,环境法怎样约束人们追求经济利益的行为?环境法约束人们追求经济利益的行为的正当性何在?这些问题的解答依赖于环境权理论的成熟以及环境权在立法、执法与司法上受到重视。环境利益只有上升为环境权才能够得到法律的切实保护。因此,环境权是环境法的一个核心问题。
为了更为深刻地洞察环境权的概念与属性,我们需要对权利概念加以必要分析。何谓权利?这是让学者们深感困惑的一个难题。即使在法理学领域,权利也是一个受人尊重而又模糊不清的概念。康德在谈及权利的定义时就感叹说,问一位法学家什么是权利就像问一位逻辑学家什么是真理那样会让他感到为难。尽管如此,学者们还是对权利的概念与本质进行了不懈的探讨,形成权利本质的诸多理论。张文显在《法学基本范畴研究》一书中介绍了目前国内外最具有代表性和主导性的八种权利概念与本质学说,即资格说、主张说、自由说、利益说、法力说、可能说、规范说、选择说。在中国学界,学者们大多从要素的角度来揭示权利的本质,认为权利由多种要素构成。如夏勇在《人权概念起源》一书中把权利归结为五大要素:利益、主张、资格、权能、自由,认为以这五个要素中任何一种要素为原点,以其它要素为内容,给权利下一个定义,都不为错。程燎原、王人博在《权利及其救济》一书中把权利最重要的要素归纳为自由意志、利益、行为自由,认为权利是由自由意志支配的,以某种利益为目的的一定的行为自由。笔者认为权利的本质在于人们的利益,所谓权利就是某种规范体系所保护或保障的主体的利益,所谓法律权利就是法律所保护或保障的主体的利益。人们的自由、意志、行为、主张、选择等权利要素只有指向利益、以利益为目的才可能纳入权利之中或上升为权利。
论文关键词:印染废水,深度处理,回用
苏州某印染企业排放的废水约5000m3/d,主要包括浆料浓水、浆料清洗水、印染浓水、印染清洗水。废水具有有机污染物含量高、色度深等特点,属于难处理的工业废水。该废水经过曝气调节池 混凝沉淀池 水解酸化池 接触氧化池 沉淀池 混凝沉淀池处理后,达到了国家排放标准,但排水中仍含有大量难降解处理的大分子有机物环境保护论文,污染物浓度和色度较高,不能够满足生产用水的要求中国学术期刊网。
为响应国家提出的节约水资源、保护环境、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号召,并降低企业生产用水成本,企业兴建了一套处理规模为5000m3/d的中水回用工程,实现废水的资源利用。
1、工艺流程及特点
针对该废水的水质特点,在试验的基础上,本公司确定了以砂滤、臭氧、曝气生物滤池为主的组合工艺对其进行深度处理和回用。工艺流程见图1。
图1 废水回用处理工艺
Fig.1.Technology diagram of wastewater reuse
污水站处理后的废水直接流入回用调节池,由提升泵入石英砂过滤器以去除前段处理工序残留的微小絮凝体,然后自流流入臭氧氧化池,最后经曝气生物滤池(BAF)处理后回用。臭氧氧化池利用臭氧氧化废水中残余的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机物环境保护论文,将其转化为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从而显著提高了印染废水的可生化性[1],
2、主要构筑物设计及运行参数
2.1 回用调节池和回用水池
回用调节池和回用水池共壁合建,半地下室,钢砼结构,有效容积均为200m3。
2.2 砂滤器
采用4台外形尺寸为φ3000mm×4000mm的砂滤器,滤料采用0.5~1mm的均质石英砂中国学术期刊网。设计滤速为V=8m/h,反冲洗周期为24h。反冲强度为10~12 L/(m2s),反冲洗历时10~15min。冲洗方式为先采用空气冲洗,然后气水联合冲洗环境保护论文,最后用水反冲洗,
2.3 臭氧氧化池
臭氧氧化池为钢砼结构,设2座。为了提高臭氧的溶解效率,将臭氧池设计成多格串联式,接触时间为30min。臭氧发生器为青岛国林实业有限公司生产,单台臭氧产量为600g/h,臭氧通过设在池底的刚玉微孔曝气器分散成微小气泡后进入废水中,臭氧投加量控制在(12±2)mg/L。在臭氧池后加设停留槽,减少残留的臭氧对后续BAF的生物处理效果的影响中国学术期刊网。
2.4 BAF
BAF为钢砼结构,共设8座环境保护论文,并联运行,COD容积负荷约1.0kg/(m3d),下降式运行,流速为2.0m/h,填料层高度为2m,接触时间为30min,采用水槽堰板均匀布水,底部出水。填料采用比表面积大、表面粗糙、易挂膜的陶粒填料。
BAF池能耗低、氧转移率高、抗击负荷能力强,且使用寿命长。在BAF池底装有人工反冲装置,反冲的出水回到原污水处理站调节池。
2.5主要设备
(1)砂滤器4台环境保护论文,规格为φ3000mm×4000mm;
(2)砂滤器提升泵;KL(W)80-160,6台(4用2备),流量为50m3/h,扬程为32m,功率为7.50kw;
(3)臭氧发生装置:空气源,CF-G-2-600型,2台,臭氧产量为600g/h;
(4)BAF曝气风机:BK5006型,3台(2用1备),风量为7.07m3/min环境保护论文,水柱为6m,功率为11.3kw;
(5)BAF反洗风机:BK6008型,2台(1用1备),风量为15.1m3/min,水柱为6m,功率为22.6kw;
(6)BAF反洗水泵:KL(W)125-200B,2台(1用1备),功率为22 kw;
3、工艺运行
该回用系统于2008年5月开始调试运行,调试约1个月后,对COD的去除率趋于稳定环境保护论文,业主方化验室对出水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连续监测验收,经检验出水各项指标均达到了设计要求,并开始进行部分回用于车间生产用于冷却循环水和漂洗水,提高了水的重复利用率。同时顺利通过了业主方组织的专家组验收中国学术期刊网。
4、经济效益分析
整个深度处理规模为5000m3/d,占地约1000m2,总投资为750万元,吨水运行成本为1.4元, 经过1年多的稳定运行,平均每天回用水量约为1800m3。
该公司将河水处理后回用于车间生产的用水成本为0.9元/m3,达标排污费0.26元/m3,两项合计约1.16元/m3环境保护论文,每年约节省费用1800×1.16×300=62.64万元,经济效益十分可观。
5、结论
针对苏州某印染厂印染废水的特点,以该企业污水站排水为对象,采用采用砂滤、臭氧氧化、BAF等工艺进行深度处理,出水达到企业生产用水要求,取得了较好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过1年多的运行,系统运行稳定,维护管理方便,运行效果良好,得到了环保部门的支持和推广。
参考文献
[1]郭召海,刘文保,沈骏,等.臭氧/生物滤池组合工艺深度处理印染废水[J].中国给水排水,2009,25(13):3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