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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风险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4-20 18:02:15

融资风险论文

融资风险论文篇(1)

一、高校融资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教育部、财政部在其联合下发的教财[2004]18号文件中指出,高校融资过程中存在诸如对贷款风险认识不足、还贷责任意识不强、贷款论证不充分、贷款规模超出高校的经济承受能力、缺乏勤俭办学思想、不切实际地依靠贷款发展、盲目追求办学高标准等问题。

(一)片面追求奢华部分高校大搞政绩工程,如修建豪华公寓、宾馆式办公楼、大型喷泉等,盲目攀比,讲排场、比奢华,铺张浪费。中国青年报近期与腾讯网合作实施了一项有4618人参与的调查,调查显示,83.9%的被调查者认为现在不少大学的建设存在“面子工程”和“过度消费”问题;然而另一方面却存在忽视教学质量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经费捉襟见肘、学术研究投入不足,财务状况进一步恶化等问题。

(二)地方政府越位为追求所谓的“政绩”,某些地方政府热衷于追求单纯的经济增长,片面强调教育GDP,为当地高等教育发展下达硬性指标,把地方高校建设列为地方经济的重要增长点,甚至把城市管理和市场运作等手段运用到高校管理中,不惜借贷巨资开发高校园区和大学城,希望在短期内利用高等教育来拉动区域经济发展,期望借此拉动一座城市教育、科技等的综合发展。地方政府越位操作,助长了高校不切实际的贷款之风。

(三)贷款比重过大高校基建项目筹资渠道单一,对银行信贷资金过度依赖,贷款比重过大,超出了其身的承受能力。国家审计署2003年对杭州、南京、珠海和廊坊四市高校园区进行的审计表明,至2003年底,四市高校园区实际筹资257.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占了近六成(59.4%)。而南京中医药大学新校区和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已分别贷款7亿元和6.28亿元,分别占这两校筹资总额的93%和94%,债务负担沉重。

(四)偿债能力有限高校的偿债能力是有限的:高等教育产品是高效培养的社会劳动力,即使在国外也很少实行成本服务或将培养的人才公开出售,只是依靠学生的学费来补偿成本。我国高校现阶段收取的学费约占培养成本的四分之一,大多数高校以学费收入和国家财政拨款除维持正常运转,很少有节余。但提高收费标准涉及到国民的收入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涉及到社会的稳定与教育的公平性,已经受到公众质疑,期望通过收取学费归还贷款的想法脱离了基本国情,无法满足高校偿还巨额贷款的资金需求。

二、高校防范融资风险应遵循的原则

融资对高校财务状况的影响非常明显:一方面,贷款增加了高校的资金总量,扩大了高校固定资产积累,可以极大地改善办学条件,增强学校自身的发展能力;另一方面,融资也给高校带来了巨大的财务风险,潜藏着财务危机。高校对待财务风险务必要正确认识、高度重视、遵循原则、把握机遇、积极防范。

(一)树立风险意识,严格控制贷款规模高校长期以来依靠财政拨款,对财务管理不够重视,市场风险意识不强,对资金成本研究不多,对银行贷款资金的有偿性认识不足。确定贷款规模时,高校通常以满足建设需要为标准,对资金成本和还贷能力考虑甚少。要防范融资风险,高校必须树立风险意识,适度融资,严格控制发展规模,认真研究学校的财务状况和发展需要,确定科学、合理的融资规模。如果规模失当或过度,容易形成高额利息费用,势必影响高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制约高校的发展。

(二)树立发展意识,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融资关系到高校能否健康有序地发展,务必加以重视。要注重高校内涵建设,不讲“排场”,不搞政绩工程;把融资工作列入学校的发展计划,筹集的资金要列入学校预算;在日常工作中,要对融资项目进行科学性、可行性论证,对项目效益的前景进行充分的理解和把握。

(三)树立民主意识,坚持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高校融资项目回收周期长,经济效益表现不直接,科技成果产业化转化过程慢,因此,项目的选择和决策至关重要。一般而言,对重大融资项目要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和预测;应具备项目建议书、可行性论证报告、专家咨询书等背景性材料;要广泛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避免主观决策造成失误,保证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从而保证融资对高校发展的促进作用得以充分发挥,真正实现高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树立效益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效益性是融资应遵循的根本原则,也是融资的目的。高校应建立融资项目经济责任制,加强债务资金的管理,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要经常地、分项目地对债务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核,并对资金的使用效果作出正确评价;对效益好且对学校发展起重要作用的融资项目要给予支持,对效益差的项目坚决撤除,将财务风险降到最低限度,充分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五)树立研究意识,选择最佳融资方式高校应充分发挥自身的科研优势,组织财务管理和经济学方面的专家对融资结构、融资方式、资金成本和融资效果进行研究,集中攻关,进而选择科学、合理的融资规模、融资结构和融资方式。

(六)树立法律意识,杜绝违规操作要明确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的法人主体地位,本着对高等教育事业负责任的态度,增强法律意识,敢于承担还款责任,制定合理的还贷计划,严格遵循融资规定和程序,避免出现失职、渎职行为。

三、高校融资风险的应对策略

(一)多元化融资策略多元化发展性融资是高校防范贷款风险最有效的手段,除常用的以老校区土地置换方式获取新校区建设资金外,还可以选择如下融资形式:(1)校企联合。校企联合指利用高校的科技优势和企业的资金实力开展校企合作。具体有三种形式:一是企业提供资金委托高校培养人才和进行科研开发等,高校依靠自身教学与科研优势为企业相关服务;二是双方共同出资建造大学城,风险和利益共担;三是合作建设大学科技园区,依托高校科研、人才密集的优势,为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提供相关服务,以实现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促进高科技企业发展。随着国家科技创新战略的全面实施,该战略将成为高校重要的资金来源渠道。(2)BOT融资。BOT即建设——经营——移交的简称。具体实施步骤为:高校提供土地,与项目公司签订基础设施建设合同;由项目公司融资建设学生公寓、食堂等经营性设施;投资方通过经营收取使用费或服务费,回收投资;合同期满,高校收回设施所有权。(3)TOT融资。TOT是移交——经营——移交的简称。作为一种引入外资的方式,TOT目前主要是面对国外投资者,但实际上并不排除我国有实力的私营企业、金融机构、基金组织等参与投资。具体做法是:双方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把已经投产运行的基础设施项目移交给对方经营若干年,一次性融得一笔资金,用于建设新的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合作方再把该设施无偿移交给高校。在我国经济发展现阶段,积极采用BOT、TOT方式发展直接融资,对加快高等教育发展尤为必要。BOT、TOT融资方式为我国实力雄厚、潜力巨大的民间资本进入高教领域提供了契机,有利于充分利用国内资源,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4)债券融资。债券融资有两种形式:一是由政府出面发行国债性质的高等教育专项债券。高等教育是一种准公共产品,政府可以发行具有高度公益性的高等教育债券,在债券利率、税收方面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由政府财政担保。二是高校可凭借自身的声誉发行一定数量的大学债券,以缓解高校发展资金需求的“燃眉之急”。

(二)科技成果转化策略高校应利用科研优势,积极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将所得资金用于高校建设。第一,充分调动高校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大力培养学术、科研带头人,创造良好的科研氛围;第二,高校独资或合资组建科技成果转化公司,按公司化模式管理,按市场法则和经济规律办事,组织科技成果转化;第三,办好大学科技园,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如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开发基地和科技孵化基地,鼓励教师、科技人员和研究生应用科研成果与企业合作。

(三)助学贷款策略利用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解决学生欠费难题,增加高校收入。随着大学收费制度的改革,学费拖欠问题日益凸显。目前在各高校欠交学费现象普遍存在,在中西部一些地方性高校尤为严重,有的欠费率达30%。实施助学贷款策略,可以满足贫困学生的求学要求,能有效缓解高校经费紧张状况,另一方面,由于银行参与,分担了高校的还贷风险。如山东等省区实施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鼓励考入省内普通高校的贫困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采用信用贷款或担保贷款方式,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助学贷款,既降低了欠费率,又大大降低了还贷的风险。

(四)“公办民助”策略所谓公办,指学校管理运营等仍由公立高校负责,所谓民助,主要指民间资本参与学校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高等教育办学的积极性。这类模式的典型是建立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在投资建设方面要求必须由社会力量投入,执行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但在管理方面如师资、课程设置以及文凭发放上都要依托母体高校。这种模式有利于解决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的资金来源问题,借社会资本举办高等教育可以促进高教大发展。同时,由于公立高校在教学方面比较规范,也有利于帮助二级学院提升教学质量。从各国高校融资改革的实践看,尽管改革起点、力度和内容不尽相同,但依照高等教育产业特点实行法人治理,并将高校由单纯的政府投资转变为广泛吸收社会力量多渠道投资办学的发展模式,己成为世界各国高校融资体制发展的共同趋势。实践证明,世界许多国家实行“公办民助”或“民办公助”的高校获得了空前发展,有的还超过了公立高校的规模。

(五)校友捐助策略高校应该加强捐资助学的制度建设,调动广大校友以及其他捐助者的积极性,提高捐赠收入在高校资金来源结构中的比例。可以借鉴国外比较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如英国的减税政策、新加坡的募捐配套政策等。积极募捐已成为西方大学应对经费紧张挑战的重要策略之一,1994年,美国大学所接受的捐款总额为124亿美元,占高校总收入的7%;1996年,美国斯坦福大学接受了惠普公司的创始人之一惠莱特3亿多美元的个人捐款;新加坡于1991年成立了大学教育基金,由于政府实行一对一的捐资配套政策,5年时间共获得捐款资金6.2亿新元,为新加坡国立大学和南洋理工大学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此外,高校还可以实行中外合作办学策略。高校通过与境外高校或高等教育机构共同出资办学,引入国外资金以及先进办学理念和优质教育资源,发展高等教育事业。

参考文献:

[1]杨东平:《2005年:中国教育发展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

[2]武毅英、罗丹:《我国高教投资体制改革的模式探讨》,《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3期。

[3]王凯:《高等教育投融资渠道的多元化建设》,《中国成人教育》2005年第10期。

融资风险论文篇(2)

自上世纪90年代波特(M.Porter,1990)提出产业集群(IndustrialClusters)概念以来,集群理论发展非常迅速。结合理论与我国产业集群发展实践,本文所研究的产业集群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产业集聚:

(1)一定数量的企业在地理上的集聚(GeographicalConcentration),至于集聚原因,可以是硬件条件,例如外部规模经济,也可以是软件条件,例如制度环境或者社会资本等。

(2)以价值链为基础的专业化分工(Specialisation),不仅仅是同类企业的大量集聚。

(3)企业、政府、学术科研机构、金融组织和中介组织的多重参与,以及各个参与方之间的动态竞争与协作机制。

(4)作为具有(1)、(2)、(3)特征的集群应该具有长期存在的基础和发展前景。

(5)技术、市场和组织的创新。其驱动力来源于三个方面,首先,新企业的不断涌现和技术多样化;其次,集群内部创新网络的形成;第三,创新与生产、市场的密切联系。国内外经济发展的实践和理论研究均表明,产业集群是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模式之一。例如,意大利工业区发展的经验表明,产业集群的发展产生了大量积极的外部性,使得集群内中小企业在没有大企业那样的管理和资源支持的情况下,依然表现良好。而无论在产业集群的根植性、生产要素培育、创新能力塑造,还是可持续竞争优势的获得方面,外部金融(ExternalFinance,例如政府补助、企业财务杠杆的运用、金融体系)的支持是否存在且有效、集群及其内部企业能否获得必要的资金支持都是至关重要的。首先,简单的产业集聚要发展成为一个专业化和柔性化的区域生产网络,其企业家精神的培育需要金融体系的支持,在企业家精神驱动下展开的集群内部协作与竞争,有助于减弱产业集群发展的组织性风险(即集群结构过于稳定可能导致的创造力僵化);缺乏金融体系的支持往往导致集群内部中小企业的非正式融资行为,而非正式融资的短期性、规模和市场规范性均无法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第二,外部资金的引入,尤其是外商直接投资(FDI)的引入,对于保持集群的开放性、进而对集群的可持续增长有重要影响,有助于减弱集群的技术性风险(即专业化分工可能导致技术的不连续性,并进而引致集群的脆弱性)和网络性风险(即合作可能导致集群自我封闭、竞争压力减弱和创新能力下降),第三,协同融资服务体系的建立将推动产业集群向更高级的组织形式区域创新系统转化,网络节点之间互动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世界性问题。在理论中,金融中介理论和优序理论在解释中小企业融资难方面得到了广泛的应用。金融中介理论认为,中小企业融资的借款方与贷款方之间存在较为突出的信息不对称情况,借款方的事前逆向选择(不知道中小规模贷方投资项目的真实价值)和贷款方事后的道德风险(不能确定贷方要求的资金能否被有效地利用)都使得信贷机构对中小企业缺乏信心,导致了较高的风险溢价,较高的风险溢价又反过来吸引了更高风险的项目,最终,信贷机构借贷款项给中小企业的预期利润被人为降低。最后导致的结果是,在给定利率水平下,借款方往往采用信贷配给的方式,只对那些能够提供有效担保的项目进行融资。优序理论则认为,在多数情况下,中小企业只有一个管理者,他经常还是公司全部股份的拥有者。中小企业的运营并不以最优资本结构为目标,对于那些能够在最小程度上影响其运营的融资形式有明显的偏好。因此,中小企业融资首先会考虑企业拥有者的个人储蓄和内部产生的资源,其次才会考虑短期或长期的债务,最后也是最不愿意采用的融资方式就是会稀释股权的权益融资。目前,结合中国中小企业融资实践,可以发现,无论是在外部正式金融机构融资、政府政策性金融还是民间金融方面,中小企业融资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与问题。民间金融的非正式性和非规范性在客观上阻碍了其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政府的政策性金融由于有产业政策导向,也未必适合所有的中小企业。在外部正式金融机构方面,中小企业融资难则存在以下普遍的原因:

(1)信息不对称,获取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成本较高,财务报表和审计的不连贯性,缺乏第三方信息提供机构等等。

(2)贷款规模小,交易成本较高。

(3)受资本结构、市场波动和管理能力的限制,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较高。如不采取切实措施解决上述三个方面的问题,单独依靠政策性金融(例如补贴利率、指导性信贷、政府信用担保等)的传统手段来推动中小企业融资,由于没有抓住问题的症结所在,其推动作用既有限,也难以持续。因此,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看,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必须要解决两个关键问题:第一,中小企业在规模和资金等现实条件的限制下,如何通过产业组织形态的改变来获得融资优势;第二,当前存在的正式金融机构融资、政府政策性金融和民间金融三个外部融资渠道,如何通过有效的制度激励,增强三个渠道外部融资的协调性和互补性。从实证研究方面看,产业组织的变化有助于改变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相对于单一的中小企业而言,居于产业集群内的中小企业更容易获得外部金融的支持。一个发展成熟的产业集群往往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链、较为完善的组织形态和有效运行的内部交易网络,这些条件的具备使得金融机构和集群内部的中小企业都有足够的激励进行相互合作。从金融体系的角度看,产业组织形态的变化也会激励金融体系的创新活动。可能的原因在于,产业集群的根植性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从而降低了中小企业的信贷风险。国内的研究和实践也表明,集群的根植性所带来的企业合作、银企之间较为紧密的联系、企业之间的共性特征等因素,都有助于降低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风险和交易成本。从博弈论角度看,集群内部,企业与企业,企业与银行形成的三轮动态博弈也将为企业形成三个层次的信用增级,看促成放贷的同时降低了不良贷款率,形成良性循环。随着近些年来互联网金融和大数据应用的迅猛发展,集群式产业组织形态所形成的网络信息关系和关联数据流还造就了极为难得的协同环境,为集群内资本和信用的监测识别提供了天然的优势,也为进一步降低融资交易成本提供了技术上的可能。

二、中小企业集群融资风险分析

从我国目前的实践上看,产业集群内的中小企业还缺乏正式的外部直接融资渠道,金融机构贷款在企业资金来源中的比重较低,企业缺乏充足的抵押品和担保是集群内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影响因素。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之下,由于资金链断裂造成企业经营难以为继的情况比比皆是,中小企业集群融资风险凸现。本文认为,目前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重要风险性因素,制约了集群内中小企业与外部金融机构的互动,阻碍了金融机构利用创新的融资方式支持产业集群的发展。

1.周期性风险:产业集群生命周期风险与外部融资手段错配

产业集群是一个具有集聚、发展、成熟和衰退等几个阶段生命周期的经济地理现象。从最初的企业集聚到集群成熟,有较长的时间跨度。在这一期间内,企业集聚能否顺利转变为产业集群,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样的,金融机构所面对的融资群体,并非在一开始就具备成熟产业集群的特征。在这样的情况下,产业集群融资所面对的对象,也并非在一开始就是一个具有完善治理形式的集群,在更多的情况下是一个个独立的中小企业。一些基于完善集群设计的融资方式,也并不完全适应当前产业集群发展的需要。包括政府、企业和外部金融机构等集群治理的参与方,如果不对产业集群生命周期这一风险因素有较为切实的认识,由风险错判所带来的外部融资手段错配,很可能会成为阻碍产业集群发展的障碍。一般而言,以中小企业为主的产业集群,在集群发展的初期,从金融机构自身风险控制的角度考虑,以单个中小企业的实力,是难以获得金融机构支持的。这一期间集群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只能是两个来源,一是企业的自我投入或民间金融,二是政府的政策性金融。但当企业的自我投入有限、而民间金融又不能合法运作时,政府的政策性金融就要在集群发展的初期起决定性作用。政府的财政资金是有限的,其资源能力无法覆盖全部需求,这样,客观上就需要金融机构的进入,这种进入是以政府担保和补贴为前提的。显然,建立于政府信用和补贴基础之上的金融机构对集群的融资,是一种间接式的介入。尽管在事实上形成了集群发展的外部资金支持,但这种支持背后的激励机制是缺失扭曲的,从而也是不可持续的。因此,当中小企业集群发展到中期,集群组织形态和治理机制逐步完善之后,政策性金融必然要考虑退出,取而代之的应该是完全市场化的融资手段。分别从我国东西部地区的情况看,集群外部融资手段是否匹配将对能否成功规避集群风险产生重要影响。在东部地区,当前各类制造业集群已经非常成熟,以技术创新和持续经营为目标的集群根植性是当前探讨的主要问题。与此相应的,在外部金融支持方面,当前探讨的主要问题是基于市场机制的外部金融机构(正式与非正式)如何对集群内的中小企业进行有效融资。而在西部地区,随着东部地区产业转移速度的加快,西部地区产业集聚也随之提速。但从总体来看,西部地区产业集群还处于企业集聚的初步阶段。尽管企业集群已有一定规模,但集群特征并不明显,产业发展的方向也不明确。在这一阶段,在企业集聚区内的中小企业所需要的外部金融支持,除了企业的自有资金外,更为主要的是由政策性金融所带动的外部金融支持。外部金融机构对集群的融资,主要是在政府产业政策指导和政府信用的支撑下展开的。因此,对于东部地区而言,再继续强调政策性金融的作用对于产业集群的升级和发展是不利的;对于西部地区而言,至少在当前阶段,以市场化的中小企业融资模式来衡量集群融资效率则是不恰当的。

2.管理风险:产业集群治理结构模糊与信用体系缺失

集群作为现代工业产业组织形态,必须要有一个合法授权的机构,实现对集群的治理。治理的目的有二,其一,建立集群内部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促进专业化分工;其二,维护集群内部的竞争环境,保持集群的创新能力。集群内部的过度竞争,特别是恶性的价格竞争,会恶化集群内部的产业环境,具有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的优秀企业难以在集群内生存,最终的结果是淘汰好的企业,留下坏的企业。另一方面,集群内部无竞争,靠价格同盟维持集群在市场上的竞争地位,最终导致的将是集群专业化分工受阻,创新能力丧失。集群治理必须要防止这两种风险情况的出现,维持集群内部合作博弈的格局。就当前我国产业集群治理的发展情况看,大多数的集群没有一个多方参与的有效治理机构,集群的重大事项决策权和日常管理均授予政府委托的管理机构。这种模式的风险在于:其一,缺乏形成多方参与治理的激励。由政府委托机构进行集群治理,在利益共享方面难以实现多方共赢,难以形成合理的激励,促使外部金融机构积极参与集群治理。其二,企业信息系统缺乏,难以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产业集群之所以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有积极作用,在于外部金融机构可以通过针对集群(企业群体而非单独的企业个体)展开融资来降低对中小企业融资较高的交易成本和融资风险。但如果没有多方参与的集群治理机构,单独由政府一方掌控企业群体管理,由于受运作成本的限制,无法形成对集群内企业经营情况的适时动态跟踪,管理方所拥有的信息落后,使得集群作为一个整体难以成为外部金融机构的合格对象。其三,政企不分,融资风险承担主体错位。政府在集群发展风险方面承担了过多的责任,导致了大量的寻租行为。较为普遍的情况是,产业园区引入的企业在土地使用、税收、劳动力等多方面享受众多的政策优惠,企业实际投入集中在与生产相关的设备和厂房方面。因此,一旦集群发展受阻,企业可以通过转移资产迅速撤离,而留下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负债、失业问题等则主要由政府承担了。这样的风险分担机制远远超出了政府能承担的范围3.技术风险:产业集群低端技术锁定风险与产业政策调整无论是政策性金融还是基于市场机制的外部融资行为,产业集群本身的竞争优势和企业的赢利能力都是重要的依据。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国的中小企业集群所处的领域多为低技术、劳动密集型产业,且大多处于产业价值链的低端,通过利用劳动力资源优势、规模的快速扩张来赢得价格优势和形成竞争能力。在外部需求旺盛的情况下,这样的集群本身内涵的低技术风险被旺盛的需求因素所掩盖,可以在产业政策和技术水平保持稳定的情况下实现快速的扩张。相应地,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也在中小企业快速扩张、企业群体结构成熟的过程中得到解决。在国际金融危机和经济萧条的影响下,这一过去成功的中小企业发展模式客观上已难以再继续复制。一方面,外部不旺、劳动力供给萎缩,产业低端技术扩张的基础性条件不易具备;另一方面,政府产业政策在结构调整升级的指挥棒下,越来越倾向于高技术产业,以低端技术水平为主要特征的中小企业集群想获得政策性金融支持的机会也正在逐渐降低。在两个方面因素的作用下,通过承接产业转移发展起来的中小企业集群,面临如何适应内需的需要、通过摆脱低端技术锁定风险的新问题。因此,要想顺利摆脱低端技术锁定、增强集群的竞争优势,以市场机制为条件,产业集群的发展获得金融机构融资的支持是至关重要的。但如果产业集群本身无法摆脱中小企业所固有的高风险、高成本融资特征,集群要获得金融机构的支持也是难以做到的。在这方面,存在着较为明显的两难选择。

三、基于风险控制的西部中小企业集群融资模式选择

从当前解决集群内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思路上看,一般采用的方式包括:其一,以政府信用为基础、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其好处在于,集群环境可以缓解企业和担保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抵押物处置便利,可以较好地实现风险控制。同时,当前信用和担保体系建设的问题在于,担保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担保基金以及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与产业集群的规划发展结合不紧密,对产业集群的发展实际的支持力度不足。其二,根据不同的企业类型,选择不同的贷款方式,例如关系型融资、互助担保性贷款、信用评分型贷款、抵押担保贷款等等。其三,若干中小企业通过股权或协议建立“联盟“,通过合力减少信息不对称,降低融资成本,或者相互帮助获取资金,主要方式包括集合债券、担保融资、团体贷款等。从金融机构风险控制的角度看,各地实践中所采用的这些方法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金融机构的融资风险。但由于各地集群发展的实际情况不一样,所采取的针对性措施未必就适用于其他地方。因此,有必要在实践的基础上,从更为一般的系统性风险控制层次对中小企业集群融资模式进行归纳和总结。一个具有一般意义的中小企业集群融资模式(见示意图)应当从时间维度和结构维度两个层次来加以描述。从时间维度上,按照产业集群生命周期的阶段性特征,可以将集群融资分为初期阶段模式和成熟阶段模式两个层次。在不同的层次上,集群融资的对象、融资渠道、信用体系的来源和构成,都是不同的。

1.初期阶段模式

在初期阶段模式上,这一阶段由于中小企业集群尚处于初期的企业集聚阶段,在集群内部,还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多方参与治理主体,在市场方面,集群竞争优势也尚不明显,内外部的条件限制均使得集群还无法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进行融资活动。在这一阶段上,集群内部的中小企业个体是集群融资实际上的融资主体,集群周期性风险因素是导致外部金融机构融资风险的最主要因素。鉴于中小企业本身缺乏获得金融机构融资的实力与条件,信用风险过大,外部金融机构缺乏必要的激励去参与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在这一阶段上,采用完全市场化的融资渠道(无论是正式的还是非正式的)来促进融资,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就正式融资渠道而言,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中小企业较弱的实力和较差的信用条件都会使得金融机构“惜贷”,反过来,金融机构的惜贷和信贷配给又会使得中小企业进行逆向选择,由此形成的融资市场效率必定低下。就非正式融资渠道(例如民间金融)来说,尽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正式融资渠道的弱点,但其存续的合法性、经营的规范性以及较高的融资价格均对尚处于发展初期的中小企业不利。从风险控制的角度看,市场化的融资渠道无法达到效果的原因在于:由于交易制度和交易能力的限制,融资风险无法在交易的双方之间得到合理的配置。因此,要解决这一问题,初期阶段模式中必须要引入第三方,也就是政府,来对过大的融资风险进行分担。政府以政策性金融的手段进行适度介入对于融资风险的控制有如下影响。首先,通过补贴的手段激励外部金融机构参与对集群内中小企业融资,降低外部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交易成本,提高金融机构承担融资风险的能力。其次,通过政府担保、规范民间融资渠道等形式作用于融资市场,提高融资市场的规范性和稳定性,分担融资风险。第三,通过产业政策和相应的税收、市场等优惠政策作用于中小企业,加快中小企业自身的发展,以缩短发展周期,降低集群生命周期风险,提高中小企业承担融资风险的能力。如前文所言,在初期模式阶段中,由于集群多方治理结构的缺乏,外部金融机构对集群的融资是一种“间接”的介入和参与,其内在的激励在于政府的支持与信用。尽管初期阶段模式在集群发展初期的一个较短的时间期限内可以取得较好效果,但也会造成融资市场的定价机制扭曲、融资风险过多地由政府承担等一系列问题。因此,随着集群由初期发展阶段向成熟阶段转变,融资模式也必须要随之调整,以规避周期性风险以及融资手段错配问题。

2.成熟阶段模式

当集群的发展进入成熟阶段,集群的融资模式也必须调整为成熟阶段模式。这一阶段的集群融资,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集群融资的基础性机制是市场机制,政府的政策性金融必须要适时退出。政府对集群融资的参与仅限于对融资市场的管理和对集群治理的参与两个方面,不再全面介入集群内中小企业的融资活动。第二,以集群的多方治理结构形成为标志,集群融资的主体对象由初期阶段的中小企业转变为集群。第三,外部金融机构通过参与集群治理的方式来提高信息的对称性,通过依靠市场机制来确保对中小企业融资的盈利性。第四,外部金融机构需要考虑的导致融资风险的主要风险因素是集群管理风险和技术风险。从风险控制的角度看,成熟阶段的集群融资模式与初期阶段模式之所以不同,在于导致融资风险的因素转变。集群的管理风险和技术风险已经成为导致融资风险的主要因素。要应对管理风险因素,就需要构建一个包括企业、政府、社区和金融机构在内的多方参与集群治理结构;要应对技术风险因素,就需要集群能够对市场和技术的变化有灵敏的反应。对于中小企业集群融资而言,这意味着,一方面,外部金融结构不仅要通过融资市场与集群内的中小企业建立联系,更要通过参与集群治理的方式来更为动态和深入地把握集群内企业的经营情况;另一方面,中小企业群体必须改变过分依靠自身实力和政府来向金融机构融资的状况,应通过积极参与集群治理,以一个整体的形式,来建立与金融机构更为广泛和稳定的联系。因此,成熟的集群融资模式中有一个关键点,即构建多方参与的集群治理结构。培养有承担风险能力的市场交易主体,转变初期阶段模式中融资风险过多地由政府承担的情况,使得中小企业融资风险可以在集群这一产业组织框架下得到较为合理的分散与承担。

3.政策含义

融资风险论文篇(3)

1.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概念界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近十年来出现的对由政府出资在辖区内开展特定业务的一类国有企业的特殊称谓。国家各部委、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都有自己的界定。从广义上讲由地方政府出资在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建设、产业整合和公益设施建设领域开展业务并在本行政辖区经营的国资企业都应该算作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当前按照银监会等机构的分类标准,融资平台可分为大口径平台和小口径平台两个类型[1]。其中,大口径平台泛指前述企业,小口径平台指的是由地方政府出资在特定辖区内开展业务,且开展的业务主要是公益性项目或项目的主要偿还资金来源70%以上依靠财政收入的国资公司。文章所指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指的是大口径的融资平台。

2.从法律层面上来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发起主要由地方政府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尤其是经济发展中需要的基础产业的发展需要设立。第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出资者主要是政府。通常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或国有控股公司代为出资成立。第三,公司管理层通常是由政府任命相关人员担任。公司管理层根据政府的要求开展相关业务,并对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第四,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有较为浓重的政府干预行为在其中,业务开展的市场化程度不高。

3.从财务层面来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出资成立公司时非货币资金出资比例较高,主要出资方式包括:股权、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收费权和固定资产等非货币形式出资;二是资产规模较大,但流动性资产尤其是短期流动性资产较少;三是收入较大但应收账款的比例较高;四是资产负债率一般较高,应付账款和中短期融资比例较高;五是主要收入的最终来源是政府的土地出让收入和财政补助。

4.从业务层面来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具有以下特征第一,从事的业务是非市场化的特定业务。主要包括:土地一级开发、保障房建设、环境综合整治、交通设施、机场港口、基础设施以及部分公益设施建设。第二,在特定区域内开展业务,很少跨区经营。主要服务于当地的经济建设。第三,在交通设施、机场港口等领域代地方政府行使业主的权利。在土地一级开发、保障房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和基础设施方面较多采用BT方式进行投资建设。第四,开发项目的规模一般较大。通常项目本身短期经营收入较弱,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政府出让土地获得收入并返还用以平衡建设资金。

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当前存在的问题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当前尽管得到很大的发展,作为新凯恩斯主义的产物,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从一出现开始,就伴随着各种争议和问题成长。在地方政府融资已经成为各类型金融机构融资主要业务之一的当下,这些问题的出现对于金融机构做好融资平台的信用风险管理工作提出了很大的挑战。

1.法律主体资格不完整以及监管缺位问题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当前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法律主体资格不完整以及监管的缺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一般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财政部门代为履行出资成立。从产权关系上讲,这两个部门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股东,可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通过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等机构对公司的治理结构、经营管理进行设计和监督。但国资和财政部门都是地方政府的机构。这种委托关系是一种缺少监督的软约束关系。在很大程度上,造成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企业实际就是政府编外的行政部门,使其缺少经营和决策上的独立性。

2.法律法规缺失问题目前适用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法律主要是《公司法》、《担保法》、《预算法》和《物权法》。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就是按照《公司法》搭建的企业,应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进行运营。同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又完全有别于一般类型公司。因其股东是政府,从事的业务主要是提供各种类型的公共服务品以及与区域经济相关的重大发展项目建设。面对融资平台,是金融机构应将所处地政府财务状况一并评估并作为衡量其融资的依据[2]。

3.运营行政化问题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应按照一般类型公司的治理结构来进行建设。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也应比照相关规定进行组建和选聘。目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运营行政化现象较为突出。形式上是公司,本质上却是行政机构。这种方式,造成了投资、融资、管理和运营中的责权分离。管理公司却不能从公司发展中获得相关利益,期望获得的是行政上的提拔。更为严重的是,由于绩效考核的软约束,部分融资平台的经营管理者存在重视投资、轻视效率、忽略效益的现象。

4.出资不实问题大多数融资平台是政府通过整合股权、资产和部分货币出资成立的企业。但很多地方政府为做大平台的资产。采用了高评估股权、土地和房产等不实手段做大资本,以便后期获得银行的较高信用评级、较低负债率和较大融资金额。甚至有的公司资产中竟然包含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大楼,没有任何经营收入的市政工程设施、学校、医院、公园、幼儿园等公益设施。这些融资平台的总资产看起来很大,但资产的构成主要是长期股权投资(缺少分红),市政基础设施,价值较低的林权、海域使用权以及存在一定瑕疵的采矿权。这些貌似强大的融资平台,容易误导金融机构,造成金融机构对其过度融资。

5.高度依赖土地出让还款问题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来说,目前还款来源主要来自三方面:第一,公司的经营收入;第二,地方政府的财政补助;第三,地方政府土地出让后的返还部分。多数地方政府在融资平台实施特定项目的建设时,给予其土地的配套政策。这种模式过分偏重于土地的一次性转让用来支付项目建设的成本。由于土地的一次性转让有赖于房地产市场房产价格和居民的购买力,这种模式有着变相推高土地价格和房价的嫌疑。此外,不依赖投资项目的经营性收益作为还款来源,还会加重投融资平台管理人员忽视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忽略项目建成后管理的思想,不利于区域资源的优化配置。

6.运作缺少披露问题当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存在多头融资现象,这和其运作缺少披露有很大关系。就单个融资平台企业而言,人民银行的法人征信系统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已对其所融资金、担保金额以及违约情况进行了统一登记。但就区域而言,缺少一个统一的登记查询系统,表述辖区内所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状况。这就造成金融机构无法判断这个区域内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地方政府承担的债务以及或有债务。从产权关系上看,政府是辖区内所有融资平台的母公司。金融机构应该将政府视作一个集团公司进行统一授信,其下辖各个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应视作子公司,在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时占用地方政府的这个集团公司的整体授信。现在,无论是人民银行、财政部、发改委还是银监会都缺少这样的手段去控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总量。当前还有很多地方政府采用BT、BOT和PPP的方式实施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而这种模式使政府需要承担履行回购协议,此外金融机构以增资扩股方式对企业融资,表面上是股权投资,实际上股东(政府)也需要履行回购义务,显然这两种方式本质上构成了政府的债务。但事实上当前的征信系统里面并没有记载和登记。

7.风险隔离措施不够易引发金融风险问题由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运作的行政化现象严重,使单个融资平台不能够独立于政府之外开展业务,而自身缺少足够多的还款来源。当前大多数的地方政府都没有专门的机制设计来确保有能力覆盖融资平台出现的风险。一旦单个平台公司发生问题,那么企业的信用风险极易传递到政府形成系统风险。融资平台获取贷款时,往往都存在交叉违约条款。一旦一笔贷款出现违约事件,容易触发所有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签订的贷款合同出现违约,引起集中清偿的情况。在很多地区,对融资平台发放贷款较多的是区域内的商业银行,这些银行的资本金较小,风险拨备计提往往存在不足,一旦发生平台公司集中违约的情况,将造成商业银行的不良率急剧增加,引发区域内系统性的金融风险[3]。

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信用风险分析

框架鉴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运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我们需要正视这些问题,并在控制实质风险的大原则下,通过相关手段化解现有平台公司可能存在的信用风险,同时按照较为科学的分析框架,正确评估平台公司的新增融资。组织或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多少会涉及到融资活动。不同的资金提供方,对于组织或企业的信用风险考察的基本原则是相同的。但鉴于不同资金方的资金来源、资金成本、风控水平、收益要求和监管要求的不同,在实际的融资活动中,融资机构对于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的评估也存在较大的差异。总体来说,金融机构越大,监管要求越多,资金成本也就越低、融资期限也就越长,但对于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评估也就越严格,对信用风险也表现地最厌恶。也就是说,金融机构的规模与对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评估状况的严格程度成正比,与融资成本成反比。对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信用风险评估,笔者认为:一个较为完善的信用风险分析框架,应从分析对象、要素和时间三个维度来进行。第一维度是对象,可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融资对象的股东(辖区政府和上级政府);第二层次是融资主体,包括融资主体本身和融资项目两个方面;第三层次是融资主体的交易对手(上游服务、原材料、资金、技术等提供者;下游服务、产品的购买者或使用者)。第二维度是要素,即分析要素,包括九个方面:业务、组织、财务、制度、流程、系统、培训、VI和文化。第三个维度是时间,包括三个方面:过去历史业绩表现、现在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趋势。鉴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现阶段主要收入依靠政府的土地出让和财政收入,业务模式也以BT代建和代为行使业利投资建设经营为主,主要的上游交易对手为施工企业和建材提供商,下游终极交易对手为各类型房地产企业、工业企业以及使用基础设施的辖区内居民。在进行信用风险评估和管理时,有必要将上述因素一并代入,并综合考虑信用风险。

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信用风险分析

借助分析框架我们可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股东、融资主体、交易对手的视角对当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信用风险做一个定性的分析。从一个较为全面的视角了解当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存在的影响信用风险因素。

1.从股东的视角分析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股东一般来说是地方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其上级主管单位为当地人民政府。也就是说政府既为平台公司的出资人也同时是受益人。政府成立企业的目的为促进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发展,终极目标是实现区域内经济发展。融资平台财务报表上面反映出来的是,政府作为股东需要获得收益,当然也要承担出资风险。股东的实力尤其是当前的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城市、土地、产业的规划对未来融资主体的经营活动和收益的实现就至关重要。当前,不少融资平台融资时提供了隐形的政府担保及财政兜底[4]。尽管按照《预算法》和国家相关规定是无效的民事行为,但很多金融机构仍然将其作为所谓的融资安慰措施。实际上,金融机构应侧重考察的是政府当前财政收入状况尤其是一般预算内收入状况,并结合政府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考察政府性基金收入尤其是土地出让收入的状况。当前金融机构在考察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项目时,更多的是考虑到融资平台股东当期的财政状况,并未结合地方政府的经济发展规划、城市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来综合考察,这就造成了对于经济增长趋势较好的地方融资平台容易出现不能够得到有效的金融资源配给,而一些已经有大量的金融资源配给但发展空间已趋于饱和地方的融资平台过度融资。此外,作为土地出让收入和财政收入最终返还的决定者,政府政策的稳定性、合法性和合规性对融资机构在信用风险的评估和管理上也产生了重大影响。

2.从主体的视角分析从融资主体视角分析,主要侧重点是对其财务状况、项目状况和担保状况进行分析。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往往采用股权、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收费权、固定资产等非货币方式评估作价出资成立。这种出资方式人为操作的空间大,容易导致平台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扩大。财务报表的资产总额很大,所有者权益较高,但货币资金较少。企业的货币资金少,速动比率较低,短期偿债能力不足,且可被金融机构认可的抵押物较少,融资能力偏弱。在融资主体具体融资项目方面,一些项目可研报告为迎合金融机构的偏好,技术经济方案做了大量的美化和包装,财务内部收益率和项目的动态回收期都不能够正确反映项目真实的财务状况。金融机构应该采用专业机构独立做出项目评估,确保项目能在相关市场、资金、管理和技术约束的情况下按期完工并产生经济效益。对于主要依赖于土地出让收入或财政补助还款的平台公司,应着重考察其土地利用规划和上级政府建设用地指标的安排情况。同时对于财政补助资金来源的相关支持性文件和决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合规性做认真考察。

3.从时间维度的视角分析对于平台公司的股东,平台公司的主体和融资项目的业务、财务、法务以及担保措施和还款来源在分析的时候,应做到动态的分析,避免只看现在、不看历史和未来的状况。融资平台从事的项目往往都是建设周期长、见效慢,受政府和宏观经济表现影响较大的项目。从较长的时间维度去分析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建设项目,能够客观评估其信用风险,并合理制定融资期限和风控措施。当前,一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为争取贷款,向一些金融机构尤其是信托公司大量申请2年期以内的短期贷款。该类型的贷款和项目的回收期不能很好匹配,造成一些融资平台短期偿债压力大,容易导致违约情况发生。

五、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融资信用风险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一类较为特殊的国有企业。其特殊性在于在特定的辖区内,开展政府指定的基础领域项目。这些项目包括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和产业整合等。由于股东存在政府背景,不论怎么从法理上进行说明论证,都不能免除事实上政府最终存在隐性担保的嫌疑。同时,短期的偿债资金主要来自于土地出让和财政收入的现状是客观存在的。这也是在当前财政体制经济体制下的一个客观事实。多年以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通过隐性政府信用和区域内政策支持优势,将土地、资金、技术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进行了重新整合和优化配置,促进了辖区内经济发展。当前存量融资较大,融资平台短期还款压力较大,后续资金需求也较多。在承认客观事实的情况下,做好信用风险管理,这不但需要地方政府、融资主体、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从制度、组织、监督各个方面进行梳理、规范和调整;也需要通过制定规则,明确参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来有效约束各方的行为,实现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具体建议如下:

1.完善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相关的制度承认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特殊性,我们就有必要建立特殊的制度,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发起、设立,运营、监督、清算和破产等民事行为。各地政府已经成立和拟成立的融资平台林林总总,有的是历史形成的事实,有的是为了逃避现在对融资平台的分类和监管。我们应在相关法律法规监督下,建立管理机制,对地方政府成立平台公司的种类和数量进行明确,并进行独立于地方政府的报批管理,同对现有的融资平台进行清理,对新设平台按规定进行申报[5]。

2.完善信息披露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机制有利于全面掌握地方政府的负债情况,有助于融资机构作出客观的信用风险评估,并做好信用风险管理。鉴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土地出让的返还部分以及财政补助。为防止过度融资,财政部、住建部、国土资源部和人民银行应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地方政府财务状况、土地和资产查询系统,方便融资机构了解地方政府真实财务状况和土地利用状况。

3.完善征信监督机制做好征信监督机制建设,有利于全面了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负债状况。随着我国金融深化速度的加快,多元化、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已经初具规模。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已经不仅仅只向银行进行融资,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子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和私募基金公司等也成为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合作对象[6]。同时,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融资租赁业务和私募基金投资等业务也越来越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所接受。这些业务以债权业务为主,也有部分股权回购业务,但本质都为债权业务。此外融资平台公司对外也大量采用BT模式开展业务并承担回购义务,本质上也是一种融资行为。当前应建立覆盖面更为广泛的征信系统。将上述不同行业企业的债权业务纳入征信系统中,防止出现制度漏洞,增大融资机构的信用风险评估和管理难度。

4.加强金融机构针对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的统一管理当前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会管辖的银行、信托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保险资产公司、证券公司和基金子公司都能够对融资平台提供债权或股权的融资,但不同的监管对象对于融资平台的融资标准差异是很大的,也给融资平台公司提供了政策性套利的空间,这不利于金融机构对于融资平台信用风险的管控。建议银、保、证三会应当统一制定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标准,并对平台公司建立名单制进行分类管理,减少政策盲点,防止平台公司信用风险管理出现政策漏洞。

融资风险论文篇(4)

在推行资本管制改革开放的同时,我国应该结合有关的国情,积极的创造有关的条件,推进资本项目的开放进程。

(一)制定的财政和货币政策

健康的财政政策对资本项目的开放有积极的意义,通过以往的经验表明资本管制措施一旦降低或减少,在我国存在高财政赤字的情况下,短时间内就会造成资金快速的流出或流入,对国家财政的稳定性造成很大影响。同时因为补偿的方式不同,财政赤字也会造成不同的结果。如果通过债券发行来缓解财政赤字,那么会引起市场上利率上调,并且很有可能超过国际水平,造成货币下降,这样会造成货币供应的加大,从而引发通货膨胀并降低利率。在这样的背景下,对资本的放松管理则会引起短期资本大规模的流出,造成货币贬值,对社会的经济发展造成影响。因此,在开放资本项目的同时,我国一定要防止资本出现过度的流动,否则会引发严重的金融风险。

(二)贸易自由化和经常项目的开放需要注意的问题

资本项目的开放也增加国际收支均衡管理的难度,对资本管制放松管制后,会在短期内出现资本大量的流入,会大量的积累国际收支顺差,从而造成汇率上升,造成出口竞争力下降从而形成项目恶化。因此,国家首先实行贸易自由化及对经常项目线性开放,在一定程度上对国际收支的平衡起到缓解作用。因为根据以往的经验,在发展中国家,开放经常性项目和贸易自由化后,在短时间内会增加贸易的逆差,要保持这种逆差不能低于经济发展的水平,才能有助于实现国际收支的总体平衡。

(三)需要建立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

要健康的进行资本项目的开放离不开完善金融监管体系的约束。因此,在实施全面的金融资本开放项目之前,要制定好健全的金融监管体系。要认识到金融监管同资本项目开放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因为,资本开放市场需要有在一个稳定、积极的市场进行,缺乏金融监管的市场会增加金融风险和金融动荡的发生,这样必然会对市场的稳定性造成影响,对金融自由化的进程也难以避免的造成中断,可能会不得以再次进行严格管制。在金融自由化程度高度发达的欧美国家,对金融的监管十分重视,从这个方面也体现了金融自由化和监管方面的相互作用力。根据我国经济的实际发展情况,有不少条件尚未充分具备,虽然近年来我国实行的一系列积极的财政政策对经济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然而也不可避免的造成巨大的财政赤字。在货币政策方面也缺乏间接的市场调控工具,对货币政策的实施形成一定制约。在汇率的监管方面存在漏洞,造成违规操作事项时有发生,由此可见,我国尚不具备令资本项目自由化的充分条件。

(四)合理的对汇率进行安排

根据蒙代尔的“三元悖论”介绍,在资本可以自由流动的情况下,对汇率进行合理的安排可以令本国货币具有独立性,并且可以有效降低外部市场动荡带来的不利影响。在资本大量流动的情况下,汇率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调节作用,对资本的流出起到抑制作用。这样不仅可以有效防止资本的非正常流动,也可降低利用利差套利的概率。因为在资本管制放开后,资本的流动需要依赖利率进行调节,如果继续实行环境的利率管制,则容易造成资金价格的信号缺乏真实性。若人为管制低于国际水平管制,则容易造成资本外逃,反之,则会造成短期资本的过度流入。

二、资本项目开放可能引发的风险

(一)金融体系可能存在的风险

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其银行体系尚不完全,资本在短时间内频繁的流入或流出都可能成为金融危机的诱因。也容易造成过度借贷的问题。资本市场的开放会对市场造成如下影响:①容易增加市场的波动性,②会增强国内外市场之间的相互联系,使本国资产容易受到其他国家资本市场的传染,若缺乏健全的金融体系,在金融监管机制发展尚不成熟的中国,资本项目开放会对我国造成很大的冲击。

(二)降低我国货币货币政策的独立性

根据有关的文献表明,若资本市场在保持固定汇率不变的情况下进行自由的流通,必然会对货币政策的有效性造成影响,如政府想要降低通货膨胀发生的概率,通过提高利率来平抑市场需求,就容易造成资本大量的流入,为保证汇率的稳定性,从而采取一定的措施对外汇市场进行一定的干预,造成国际储备大量的吨积,这样造成本位币的投放也随之增加,造成利率降低到国际利率水平,因此对货币的有效性也会大大削弱。

(三)增加我国资本外逃发生的风险概率

由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同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存在一定的特殊性:①中国的物价政策一直属于稳中有升,名义上的利率较低,但国内资产拥有较高的估值,而通过开放资本项目造成资本过度流入的经济体特征通常有高膨胀,高利率及产品价格低廉的特征。②中国有大量的FDI,雄厚的外汇储备和超大的国际债权。由于中国经济体具有的特殊特征。在中国开放资本项目后,面临的最大问题应该是资本外逃。尤其是在项目开放后,逃避管制的成本也会降低、渠道也会多元化,在短期内容易造成资本大量的外逃。

(四)汇率升值容易引发的风险

随着资本项目的开放,大量的资本流入市场,针对这一情况,我国为保持汇率的稳定性,会采取一定的措施对外资流入进行干预,在这种情况下,容易引发本位币供应量加大和通货膨胀概率加大,令我国的资源从贸易部门转化为非贸易部门,给经常项目造成危机,令名义汇率得不到维持,从而造成资本流出,引发货币危机。

三、避免风险发生的对策

(一)要维持宏观经济的稳定性

不稳定的宏观经济容易造成资本出现大规模的流动性投机。为避免资本出现负面流动的概率,必须维持市场宏观经济的稳定性。需要采用如下策略:①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避免财政过度扩张产生大量的赤字,从而造成利率上升,对经济的稳定造成影响。②采用灵活的货币政策,减少银行对货币市场的干预,减低资产价格波动性,给投资者提供更加理性的决策思想。③保持经常项目之间存在顺差,因为经常项目同资本项目的关系密切,对资本流动的影响较大,保持经营项目的顺差对可以提高我国增加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为资本项目开放提供宽松的环境。

(二)对国内的金融进行改革

全面的资本账户开放必需建立在国内金融市场自由化的条件下。因为过于死板的利率体系对国际收支和资本的形成容易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政府可以通过调整利率水平减少债券的发行成本,对社会资源的配置也会形成一定影响,造成资本出现大量的波动。因此,在我国想要全面开放资本账户,必须要发展好各类货币市场的工具,建立高效健全的公开市场操作机制。

(三)灵活的运用人民币汇率

恰当的汇率制度是货币安全兑换的保证,根据以往的亚洲金融危机的经验表明,汇率制度的僵化是造成金融危机的主要诱因,对市场汇率进行不合理的干预,对本币的错误判断都会造成市场机制作用失灵。因此,要在基本市场下进行本币的自由兑换,必需对市场的有关制度进行一定的改革,为了避免过度强调汇率的稳定性导致货币政策丧失独立性,有弹性的对汇率进行安排是一种明智的做法。

(四)增加国际上的合作

如今金融危机也逐渐表示出明显的国际性,也凸显金融合作的重要性。由在不少的国家因为具有类似的需求和目标,实行区域性合作能有效的实现各自的需求和目标。其次建立好防范金融危机的预警机制,协调各地区的金融政策。如建立宏观信息交流、政策协调、货币互换等政策。

四、结束语

融资风险论文篇(5)

【论文关键词】国际贸易 融资风险 防范 【论文摘要】在经济全球化、银行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当今,国际贸易融资已被广泛地应用。然而,由于世界金融危机日益加深,国际贸易结算融资在银行融资业务中的比重不断上升,融资风险也逐渐增大。文章通过分析国际贸易融资的各种风险,提出了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 一、引言 国际贸易融资,是指银行围绕贸易商的资金需求与资金流动规律,并结合国际结算的各个环节,为满足贸易商资金需求的各种服务的总和。目前,商业银行从事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主要类型包括:减免保证金进口开证、进口押汇、提货担保,信托收据、进口代收垫款,出口打包贷款、出口押汇、出口托收融资、国际保理、福费廷业务融资、进出口保函等。但随着世界金融危机的进一步的加深和贸易融资业务的扩大,融资风险也逐渐显露。文章在对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及其成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国际贸易融资的风险防范提出若干对策与建议。 二、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的风险分析 (一)操作风险 商业银行发展信用证业务及其他融资业务时,未对其操作实行严格的管理,或未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就会出现许多制度不严、监察不力、管理不够等操作失当现象,从而造成资金损失,形成操作风险。银行内部操作风险主要表现为:一是贷款审查不严,二是缺乏信贷监控系统。三是缺乏贷款自身保障机制。 (二)金融诈骗风险 出口方及时收汇的前提是在出运货物后必须在有效时间内完成票据提示或提供符合要求的单据,而犯罪分子却常常在国际贸易结算过程中利用假票据、假银行信用证骗取银行资金进行金融诈骗,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利用假信用证欺诈;(2)利用假票据欺诈;(3)利用软条款信用证欺诈。 (三)内部管理失控风险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管理需要建立完备的管理体系,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对整个业务操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监控管理,并协调银行相关部门之间及各分行之间的协同配合。而目前我国银行在外汇业务的处理程序方面较为落后,不同的分支行之间、不同的部门之间业务互相独立运行,缺乏统一协调的管理,缺少网络资源共享,缺乏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没有各项业务比较明细的统计资料,以至无法达到共享资源、监控风险、相互制约的目的。具体来说:首先是对客户和市场了解程度不深,风险预警不及时,风险控制能力差。其次是一些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进出口业务比例严重失衡,融资业务缺乏风险补偿保障。某些行开证和收汇保障不足;同时,部分开证保证金收取比例过低,甚至对一般素质客户免收保证金开证,有的行打包放款额度占信用证金额比例不断提高,个别的甚至高达100,并且缺乏有效担保,仅凭一纸信用证就放款,加剧了融资业务的风险。第三是一些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内部考核有失偏颇,基层银行面临的国际结算业务量年末考核压力过大,而对国际贸易融资资产质量监控不严。 (四)进出口企业资信风险 我国进出口企业总体效益不佳,普遍多头开户、结算、贷款和融资押汇,其资信状况不甚理想。但是,迫于资金需求,常常铤而走险,利用进出口押汇、打包贷款等国际贸易融资手段,套取银行资金后或挪作他用,或将出口单证提交其他外汇指定银行议付,致使贷款资金体外循环,银行贸易融资虽然在名义上保留有追索权,但实际上与银行信贷部门实行依法收息一样难度很大,收效甚微。 三、防范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风险的对策 针对国际贸易融资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商业银行必须尽快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及时采取减少或降低融资风险程度的对策,在积极为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的同时,不断提高识别融资风险能力和防范风险的管理能力。 (一)建立科学的贸易融资风险管理体系 第一,银行内部组织机构的合理设置是保证贸易融资业务顺利进行,抵御各种风险的载体。建立科学的贸易融资风险管理体系,明确部门和重要岗位职责,真正做到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相互约束。 第二,根据我国商业银行外汇业务管理的现实情况,要想构建上述贸易融资风险管理体系,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打破“行中行”的管理体制,实现本外币业务的共同发展,应从横向、纵向两个层次进行。其次完善统一授权授信制度是建立科学管理体制的关键。同时商业银行还应统一对客户授信。寻找设立符合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标准的客户群体,并且要建立各级授信审批审查委员会,成立信用审批中心和贸易融资服务中心,最后要建立高度集中的信用证业务经营模式。 (二)审查进出口企业的资信状况 首先要审查进出口双方贸易的真实性,应深入调查借款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落实信用证项下贸易的真实性,是防范贷款风险的基础。其次,要严格审查客户的资信,主要应审查:一是客户在银行的授信及业务记录和信用标准。二是客户的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及发展前景。三是审查客户的管理水平、尤其是主要领导人的管理水平,道德品质及业务素质;审查主要业务人员的业务能力。 (三)完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 首先,做好融资前的贷前调查,建立贷前风险分析制度,严格审查和核定融资授信额度,控制操作风险。其次,加强贷时审查和管理,建立风险监控制度。 (四)提高商业银行融资业务管理人员素质 提高贸易融资管理人员的素质,增强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已成为当务之急。首先要严把进人关,引进高水平高素质的人才。其次要抓好岗位培训,必须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外汇政策和外汇业务管理的培训,以提高业务经办人员和管理层的业务素质、思想素质和政策水平,减少操作失误和违规行为。三是开办新的贸易结算融资业务品种前,应本着稳健经营、管理在先的原则。四是强化风险意识,对高风险的国际结算项下融资持谨慎态度,不断提高员工识伪、防伪能力。 四、结论 随着经济国际化与金融危机程度的加深,迫使我们必须认真面对和正视风险,尽管商业银行开展贸易融资风险较大,但只要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贸易融资风险防范体系和运作机制,规范各项业务操作,就能够把贸易融资风险控制到最低水平,从而提升商业银行的综合竞争力

融资风险论文篇(6)

1.融资渠道与资本结构不尽合理不合理的融资渠道与资本结构,可能导致企业偿付能力的降低,或企业利润未能到达所有者预期,从而影响企业信用等级,加重企业财务风险,降低企业市场价值。尤其是中小型企业,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成本相对较高,可以充分利用政府扶持、项目基金等方式,扩大融资来源渠道,降低财务风险,提高企业自身竞争力。因此,企业要根据自身规模大小、所处行业类型、融资成本等因素选择适合企业自身的融资渠道与资本结构比例,合理利用财务杠杆,实现收益最大化。

2.对外投资与利润分配缺乏理性企业对外投资就是企业在其本身经营的主要业务以外,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方式,或者以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境内外的其他单位进行投资,以期在未来获得投资收益的经济行为。在市场经济特别是发展横向经济联合的条件下,企业对外投资已成为企业财务活动的重要内容。对外投资时,由于对投资风险的认识不足,较多存在着投机性和盲目性,财务风险较高,经常造成巨大的投资损失。利润分配政策不合理,会影响到企业资本结构、企业对内与对外投资比例等方面,都会间接造成财务风险提高。因此,利润分配政策直接影响到企业未来发展与所有者对企业价值的预期,同时也对证券市场投机机会的产生有较大影响。进而得出,企业对外投资策略、利润分配政策与证券市场投机性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

3.对内投资与生产决策缺少科学性对内投资是指把资金投向企业内部,形成各项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投资,主要指固定资产投资。生产决策是指在生产领域中,对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以及如何生产等几个方面的问题做出的决策,具体包括剩余生产能力如何运用、亏损产品如何处理、产品是否进一步加工和生产批量的确定等。企业在固定资产投资决策与生产决策过程中,因为缺乏对投资项目可行性、产品市场占有率与新产品替代率等方面的系统缜密的分析与研究,导致决策失误,出现不能按期收回投资、企业总体利润率降低等现象,大大加大了企业的财务风险。

4.流动资产周转率低、占用资金成本较高流动资产的配置和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应收账款和存货通常占据流动资产的绝大部分,流动资产过多,会增加企业的财务风险,而影响企业的利润,相反流动资产不足,则其资金周转不灵,会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目前大多数企业应收账款、存货等资产项目周转率较低,大量占用资本金,并且现金折扣的设置与选择、经济库存等在企业实际财务工作中运用较少,流动资产的安全性与流动性受到严重影响,增加了企业财务风险。

二、加强财务管理、规避财务风险的途径

1.扩大融资渠道、完善资本结构筹集资金渠道主要包括所有者投资和借入资金。就借入资金而言,企业在获得财务杠杆效应同时,加大了收益的不确定性,还可能丧失偿债能力。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经营资金都是依赖于银行贷款,融资带来的财务风险较高。所以,企业要完善资本结构,适度借入资金的比例,增加资金和资本的积累,增资减债。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吸纳职工入股,积极创造优惠条件面向外界募集资金,发行股票或债转股,进一步扩充企业现有资本总量,从而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

2.强化资金投资管理、合理制定利润分配政策企业资金的使用应从受益和风险两个方面进行合理分析、评估,尽可能地把资金投入低风险高收益的项目上。强化资金投资管理,科学地运用企业的资金,降低资金闲置成本,提高资金收益率,减少投资损失的发生,进而降低财务风险。让每一笔资金都尽可能的为企业产生超额价值,这也是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之一。合理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就是要确定利润分配与留存的比例,要依据企业未来发展目标来合理权衡,例如企业处于高速发展阶段时,生产、运营、销售的快速发展,就需要占用较多资金或购置相应资产,需要留存较多的利润,此时股息分配要相对较低,股票价值就可能受到影响,财务风险由此增加。此外还要选择合理的利润分配方式,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方式的选择,促进证券市场的良好发展。

3.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全面预算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主要从固定资产初始购入项目可行性分析、对外投资、折产为股、折旧方法的选择、减值准备的计提、出售闲置固定资产等方面充分考虑。从而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降低固定资产的资金占用成本,提高企业对内投资的效益水平。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的核心在于对企业的生产运作提前计划和安排,提前制定预期目标,并根据企业内部现有资源按既定目标进行生产、考核、控制、分配。从而,有效实现企业的发展战略,降低财务风险。

融资风险论文篇(7)

任何事情都是有利有弊的,融资融券交易在放大资金的同时也在放大风险。这种业务将助长投机行为,加剧价格波动,并增加整个资本市场风险。而通过借贷关系联系在一起的银行、证券公司也逃脱不了被投资者连带损失的命运。

(一)信用交易对新股发行的介入的不对称性

因为根据一般规定,新股在发行上市半年是不允许融券的,即便最短也有三个月的融券卖空禁止期。而同时,对新股发行承销、购券的信用融资在上市以前就存在。这种不对称的信用交易在保证新股发行成功中,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一种不对称的信用交易支持下,市场定价将有利于发行者,而因为有了这种不对称信用交易的运用,发行者和承销商也会在利益驱动下,更为积极地采用市场定价的方式发行新股。从而提高发行价格,降低二级市场的获利空间。

(二)保证金交易的风险

抵押品一般是投资者本身账户的证券资产,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形式。通常抵押资产的价值下降时,投资者的其他证券资产价值也是同时下降的。所以“补充维持保证金要求”发生时,投资者的补偿能力可能受到制约而出现债务危机。

而且,股票市场的波动带来资产价值的变化和投资者财富的大起大落,杠杆效应自动放大这种巨大波动的幅度。当投资者选择保证金交易方式时,其证券组合变成高风险资产。当股市走低时,杠杆作用对一个高风险的证券组合产生“补充维持保证金要求”的概率比对一个低风险的证券组合的负面的放大效应要大得多,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

当“补充维持保证金要求”的情况发生时,由于维持保证金低于最低要求,投资者被要求存放更多的现金或者证券资产进入“保证金账户”。经纪公司在股票下跌时强行卖掉投资者的股票,投资者就失去了在市场回升时重新盈利补偿损失的机会,经纪公司的强行平仓会造成投资者的巨大损失。更有甚者,经纪公司可能并不等待投资者运作补偿资金,甚至不必发出“补充维持保证金要求”,也不给任何通报,就卖出投资者部分或全部的证券资产,以偿还贷款。也就是说,在市场不景气时,保证金交易的投资者不仅损失资本,甚至失去对自己资产的控制。

二、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控制

基于融资融券本质上是“证券信用交易”,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四种。所以风险控制也应从信用控制的角度出发,重点考察业务关联各方在信用方面可能产生的风险。

(一)交易制度的风险控制

1在制度设计上的风险控制。重新启动信用交易时,在制度设计上要格外注重风险控制机制的设计。首先,应该创造良好的信用交易的大环境,特别要重视培养信用环境;其次,在信用交易的制度设计上更注重风险防范和控制,切忌仅仅单一地强调资金入市的思路。

2信用交易模式选择的风险控制。国际比较研究表明,证券信用交易具有双重性,因不同国家及地区证券市场完善程度的差异,对证券市场发展具有不同的影响,中国不宜采用证券金融公司主导的集中信用模式作为过渡型制度模式,而是应吸收市场化模式和专业化模式的优点,在把市场化信用交易模式作为总体目标的前提下,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许可证制度作为过渡模式,严格规定股票信用交易主体的市场准入条件,只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创新类证券公司才有资格申请从事融资融券业务,同时要建立信用交易资信评估制度,使证券公司增强风险意识,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机制,谨慎选择客户,防范违约风险和操作风险,有效承担信用交易中介功能。

(二)交易主体的风险控制

1投资者风险控制。为了保护券商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之前,券商应当与投资者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合同中需明确规定券商及投资者的权力与义务。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融资融券业务流程、交易的风险与收益以及交易的杠杆效应。当投资者提交的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低于证券交易所规定比例时,投资者必须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补上规定比例部分的担保物。采用二级账户体系利于明确融资融券业务中的法律关系,也利于转融通中对抵押资产的运用,但要杜绝挪用客户资产问题。为了防止普通投资者特别是刚刚入市者过度被套,造成社会动荡,相关部门可出台一些硬性措施制止一部分人从事融资融券业务。

2券商风险控制。融资融券交易有较强的杠杆效应,能在短时期内大规模增加交易额度,券商可以获取更多的交易费用,但是由于投资者水平难以辨别,使得券商风险加大。所以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时,券商要对投资者的资金实力、资产来源、信用状况及过去的交易记录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建立第一道有效的防火墙。

3金融机构风险控制。金融机构在审查借款券商的抵押证券时,应着重审查用于抵押的证券是否具有进行融资融券交易的资格以及借款人资信状况。应对其价值进行评估,并将评估过程标准化。作为贷前审批的重要依据。在对证券评估时可对该证券的流通股本、股东人数、交易规模、波动性、净资产、净收益、公司的发展前景等指标作出明确的规定。金融机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开展此类业务的实施细则,并在取得监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券商通过质押证券获取商业银行贷款必须签订贷款合同,贷款合同应明确券商与商业银行的权利、义务、风险、收益及风险防范措施等事项。同时,实施细则不仅要规定质押贷款业务的流程,还应建立银监会、证监会许可的硬性规定。

(三)交易标的物的风险控制

1抵押证券的信用管理。不同证券的质量和价格波动性差异很大,将直接影响到信用交易的风险水平,因此并不是所有的证券都适合作融资融券交易,而应对其资格进行认定,并将认定标准成文化,作为贷前审批的重要依据。比如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就明确提出对重要指数股票和未纳人指数的股票应采用不同的质押折算系数。应着重审查用于抵押的证券是否具有进行融资融券交易的资格以及借款人资信状况。

2信用额度管理。(1)市场整体信用额度的管理。包括对融资保证金比率和融券保证金比率的动态管理两个方面。证券公司在融入资金购买证券时,必须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并把购得证券交给商业银行做抵押,当证券价格下跌导致保证金比率低于保证金比利时时,商业银行将停止向该证券公司继续融资。(2)单只证券信用额度管理。为防止股票被过度融资融券而导致风险增加,应限制单只股票的信用交易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规定当一只股票的融资融券额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一定比例时,交易所应停止融资买进或融券卖出,当比率下降时再恢复交易;当融券额已超过融资额时,也应停止融券交易,直到恢复平衡后再重新开始交易。(3)投资者信用额度管理。规定最低保证金,设定投资者进入证券信用交易的门槛,只允许具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及资信能力的投资者开设信用账户从事证券信用交易,并根据投资者的资信状况设立不同等级的交易限额。建议以一个季度为期限选择股票信用交易合约。还要以融资买进的全部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抵押;同样,在融券时,应按规定的比率向证券公司缴纳一定的保证金,要以融券卖出的全部价款作为担保品进行抵押,以预防可能的未来风险。此外,应建立信用交易的资信评估制度,资信评估机构将把信用账户分为不同风险等级,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信用交易主体的资信等级。这是准确评价交易主体的资信状况,授予证券公司信用交易业务的资格和对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的重要依据,以此实现证券信用交易风险的动态控制。

3标的证券资格认定。允许融资融券的股票应该是质地比较好的中大型股票,盘子很小的股票被剔除,亏损的ST股票被剔除,涨幅太大或者换手率太高、已经有风险的股票也被剔除。对股东人数的规定实际上是剔除有庄股嫌疑的股票,因为庄股一般股东人数很少,也应被排除在外。

(四)证券信用交易的监管

考虑到证券信用交易制度的建立及其效用的有效发挥是以市场预期机制的形成为前提的,没有一个合理和有效的预期机制,做空机制可能对市场的正常运行起破坏作用或紊乱作用要形成有效的预期机制,必须从整体上推进中国证券市场制度的创新,制定与新《证券法》相配套的证券信用交易实时控制规则和业务操作规范文件,使制度约束成为市场运行的常量而非变量。此外,由于市场波动与保证金比例呈同方向变化,保证金比率在证券信用交易中具有杠杆效应,对保证金比例的调控应成为中国证券信用交易监管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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