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投稿指导 期刊服务 文秘服务 出版社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首页 > 精品范文 > 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

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精品(七篇)

时间:2023-05-23 16:22:51

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

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篇(1)

关键词:新常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04-0091-03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我国已进入各民族跨区域大流动的活跃期。据统计,目前内地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已超过3 000万人,其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约1 000万人,大部分为进城务工、学习[1]。与之相伴的是,城市民族关系呈现新的发展态势,城市民族工作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国家民委主任王正伟指出,民族工作的“新常态”就是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讲的“五个并存”,“这‘五个并存’,精辟概括了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阶段性特征,精确勾画了现阶段我国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把握了‘五个并存’的‘新常态’,也就把握了民族工作的‘大形势’。”[2]沈阳是一个多民族散杂居的特大城市,2014年沈阳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为28万人,覆盖全部55个民族成分,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和比例位于副省级城市前列。2013年,沈阳市被国家民委确定为第四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也是东北地区唯一入选城市。认真总结沈阳的经验做法,反思存在的主要困难与问题,研究解决之策,不仅对沈阳也对全国推进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具有积极的意义。

一、基本情况

除具备大多数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共性特征外,沈阳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还呈现以下特点(数据来源于沈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

第一,数量增长由迅速上升趋于稳定。2008―2010年沈阳市少数民族人口分别为64.7万人、66.6万人、70.5万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所占比例分别是8.9%、9.6%、11.8%。但2010年以后,数量由迅速上升的趋势逐渐趋于稳定。

第二,民族成分齐全。目前,沈阳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涵盖全部55个少数民族。其中,满族、蒙古族、朝鲜族、回族和锡伯族等5个世居少数民族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90%以上,其他民族合计占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9.26%。

第三,输出地域相对集中。沈阳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来源主要有三个部分:一是辽宁省内其他市县,约占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总数的78%;二是吉林、黑龙江、内蒙古三省区,约占14%;三是新疆、宁夏、青海等西北地区,约占8%左右。而来自安徽、福建、宁夏、浙江、江苏、广东、上海、陕西、江西、山西、海南等11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少数民族人口均不超过200人。

第四,年龄构成以青壮年为主。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以青壮年为主,处于就业黄金期。16~55周岁的占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78.87%,16周岁以下的占16.68%,55周岁以上约占4.45%。

第五,就业形式以灵活就业为主。根据沈阳市民委提供的数据,沈阳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固定职业就业人数、灵活就业人数、无业人数比例分别占13.5%、70.8%和15.7%。 他们主要从事民族土特产品销售、民族餐饮、商业娱乐等职业,就业形式较为单一,职业构成同质性较高,经济收入不稳定。

二、主要经验做法

(一)建立健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组织网络体系

1.加强组织领导机构建设。为提高试点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沈阳市印发了《关于成立沈阳市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联系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市民委等19个部门及各区县(市)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机构,负责试点工作的贯彻落实、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2.扎实推进社区民族工作。为切实发挥社区的基础性作用,一是在社区积极推进“七项制度建设”,努力做到“四个必访”。二是指导32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设立“民族之家”或“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接待站”“少数民族一家亲服务站”。对辖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实行动态管理,并在困难救助、法律援助、爱心助学、便民服务等方面提供贴心服务。

3.推动民族工作社会化、多元化。2014年,沈阳市以来自西北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为重点,推动成立兰州清真拉面协会。西塔街道主动加强与驻区商会、企业的联系,依托70多家商会会员企业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就I岗位。

(二)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体系

1.搭建全方位立体化服务平台。沈阳市建立了市、街道、社区三级服务网络平台。沈阳市联合市人社局、司法局、人才就业服务局,分别在劳动就业、法律援助、职业培训等办事窗口设立多个少数民族服务窗口,指导各区县(市)在政务服务大厅或相关职能部门设立以上窗口。2014年,编印出版汉语版《沈阳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手册》。

2.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从2006年起,沈阳市将每年9月确定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和评比表彰活动。制作发放1 000套“中华民族一家亲”宣传画,实现了对和平区92个社区、皇姑区68所中小学校的全覆盖。以花果山风景区、中华饮食博物馆为重点,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

3.围绕重点抓民生改善。为保障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良好秩序,严格执行《辽宁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规定,实行清真市场准入许可制度。为拓展少数民族就业岗位,沈阳市建立了15个市级少数民族就业基地,先后安置少数民族就业达万余人次。

(三)建立健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机制体系

1.建立流入地与流出地政府沟通协作机制。沈阳市民委先后赴内蒙古、四川、贵州等地开展调研,探索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并与新疆、四川、等地的部分市民委签订了《共同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合作协议书》。援疆项目100余个,投入资金近5亿元,援疆工作队被评为“全国第七批援疆工作先进集体”。

2.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收集机制。为全面掌握了解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状况,沈阳市委托高校完成《沈阳市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课题研究,了解掌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现状、趋势及需求。以20个试点社区为重点,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调查摸底工作作为六项重点推进工作之一。

3.建立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培养机制。民族工作的关键在人,为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素质,沈阳市坚持少数民族干部定期集中培训和实际锻炼制度,通过上挂下派、委以重任、参政议政等途径,不断加强少数民族干部的理论修养和政治素养。

4.建立城市民族工作考评机制。2014年初,沈阳市制定了各区县(市)民族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将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尤其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实现了“软约束”向“硬指标”的转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五个并存”既是民族工作的“新常态”的高度概括,也反映出当前做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还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

第一,部分体制机制障碍。现行户籍制度形成的城乡二元体制是造成社会排斥的主因。户籍制度及在其基础之上建立的城市各种制度,是包括少数民族人口在内的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社会的制度[3]。这些体制性的障碍使得具体工作部门在开展具体工作时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一是社会救助机制不健全。当前对流动人口的社会救助,从中央到地方均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由于经济基础、教育文化、就业能力等方面的先天劣势,极易陷入困境。二是户籍制度限制。当前,城乡二元结构的户籍制度是阻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实现社会融入的主要制度。三是信息互通和共享机制不健全。当前,有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主要通过当地公安部门提供,其一般只能提供人员数量等简单信息,对主要输出地、民族成分、家庭情况、就业情况等信息出于管理需要往往不予提供,这不仅增加了相关工作难度,也降低了工作效率。

第二,部分少数民族群众的多元化需求难以得到充分满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需求日益多元化,他们既有宗教生活、清真食品、回族墓地等方面的特殊需求,也有如住房、就业、子女教育等共性的社会服务需求。调研发现,目前沈阳市“清真不清”“假清真”等不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和的现象依然存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劳动就业、子女入学、社会保险尤其是住房保障等仍有相当部分人表示“不满意”或“亟待改善”。

第三,相关政策法规缺失。在各民族跨区域大流动、大融合的趋势下,我国城市民族工作相关法规政策相对滞后。从法律体系的层次结构看,缺少一个调整城市民族关系的基本法;从立法技术看,不少地方性法规中诸如“配备适当数量”“安排一定数量经费”等带有宣示性、号召性、原则性的软条款较多,缺少对法律后果、法律责任等强制性和可操作性的硬条款;在立法内容上,一些反映少数民族切身利益的基本权利,诸如社会保障权、公平就业权等尚没有做出明确规定。

四、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顶层制度设计

1.深化户籍管理等制度改革。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制度改革,逐步实现社会保障体制和户籍体制相互脱钩,使土地制度、土地流转和户籍身份脱钩。要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渐进性增加社会福利。

2.完善社会救助机制。修订完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并积极推动《社会救助法》的出台。该法在救助责任上应凸显国家责任、救助对象上重点关注农民、救助方式上应积极倡导造血手段、救助内容上强化常规措施、救助功能上推崇社会救助底线,在救助价值目标设定上应强调程序正义[4]。

3.构建信息采集共享机制。切实发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理顺公安、计生、民委、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关系,建立全市流动人口数据库,实行“一口采集,多口使用”的信息采集和共享机制。明确重要信息披露义务和保密责任,强化信息传播、使用、的纪律和责任。

4.完善流出地流入地协作机制。为抓好源头治理和预防治理,应继续巩固、深化、扩大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出地与流入地跨区域协作的领域、内容和机制。特别是针对人口流出较多和相对集中的地区,应积极探索签订区域协作协议、建立信息通报制、区域联系制、开展劳务合作,双语培训、实现信息共享,联动处理群体性跨省事件。

(二)创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载体

1.夯实社区工作基础。城市民族工作的基础在社区,难点也在社区。要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作用,切实把民族工作{入社区工作的总体目标责任之中;建立健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基础台账,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积极营造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区环境。

2.加强少数民族自组织建设。加强少数民族联谊会、促进会、行业协会、宗教团体等自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要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精英人才、宗教领袖的示范带头作用,树立民族人物和民族企业先进典型,未来应自觉将创建活动的触角延伸到新的经济组织和新群体中[5],积极吸纳一批德才兼备的人士参与少数民族事务管理和服务中。

3.发挥少数民族党团组织作用。应注重少数民族优秀代表人士培养工作,努力吸纳他们成为少数民族党员或参与少数民族党团组织建设中来。近年来,沈阳市西塔街道以民族党建为抓手,探索出“三四三”党建工作模式,坚持用民族干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坚持用民族语言讲解党的方针政策,坚持用民族文化诠释党的方针政策。

(三)全方位、深层次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做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关键要坚持务实求效,让各族群众都有获得感[5]。

1.完善公共服务。政府应按照轻重缓急,确保教育、社保、卫生医疗先行的原则,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等配套相应的文体娱乐设施,留足教育用地、规划卫生医疗网点等。对涉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特殊需求的公共服务,可以以政府购买、委托办理、合作开发等方式交由具备专业能力的市场主体、非营利组织和个人完成,政府主要提供政策法规支持和必要的监督管理。

2.着力改善民生。针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普遍关心的住房问题,应大力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以及其他形式的住房,结合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要求,综合考虑辖区分布、景观构造和设施布局。要通过政策倾斜提高民族学校、民族班办学水平和质量,鼓励引导民办学校特别是普惠制幼儿园、民办中小学发展,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难问题,使其享受“同质”教育。

(四)健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保障体系

1.强化思想认识保障。加强新时期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及“四个认同”等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各民族水融、唇齿相依、休戚相关、荣辱与共的理念;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把民族团结的砝码放在法律的天平上,正确区分“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与“民族问题”。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知法、守法、用法、尚法教育,为开展城市民族工作奠定强大思想基础。

2.提高物质人员保障。增加区县一级民族宗教机构、城市少数民族相对集中地以及治安形势较为复杂地区工作人员的数量编制和经费投入。对于流动人口较多的地区,在条件成熟时,可参照“嘉兴”模式,建立“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委员会”或“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局”。

3.完善政策法规保障。重点推进涉及进城务工经商少数民族群众的劳动关系保护、就业服务保障、社会保障以及子女义务教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围绕民族工作领域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组织调研,尽快修订《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或提出《条例(修订草案)》。

参考文献:

[1] 城市:让我们面临挑战――国家民委政策法规司城市民族工作情况回顾[J].中国民族,2012,(8):44-47.

[2] 奋力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7霉家民委主任王正伟[EB/OL].新华网,2014-12-30.

[3] 郑信哲.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市适应与融入[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1):20-25.

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篇(2)

当前,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图书馆服务还存在一些问题,难以提升图书馆的服务质量,也难以增强其工作效果。因此,相关部门必须要重视少数民族地区的图书馆服务管理工作,提升其服务质量。

一、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图书馆服务现状

第一,为少数民族科研提供服务。少数民族图书馆服务人员可以为科研工作服务,为其提供足够的科研信息,将文献资源建设工作作为重点内容,大力开展少数民族科研体系,例如:某少数民族地区图书馆编制了《中国蒙古文古籍总目》,可以提升服务工作质量,减少图书馆服务中存在的各?问题。

第二,网络信息化服务方式。少数民族地区图书馆已经开始建设网络信息服务系统,可以提升信息技术的应用价值。一方面,在图书检索中,可以利用网络信息系统搜索需要的图书,同时,图书馆可以利用网络信息系统为读者图书信息,以便于管理人员与读者的沟通。另一方面,少数民族地区图书馆开始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为读者提供网上参考与咨询服务,使读者可以在良好的网络环境中阅读各类书籍[1]。

第三,建设特色的服务模式。少数民族地区图书馆管理人员可以利用现代化技术建设特色的服务模式,为读者提供良好的服务,全面提升其工作质量,减少图书馆服务问题。

二、少数民族地区图书馆服务问题

目前,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图书馆在实际服务中,还存在一些服务问题,无法提升其工作质量,也不能达到预期的管理目的。

首先,网络咨询服务效率较低。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图书馆在工作中,已经开始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为读者提供服务,然而,一些信息在输入之后,不能显示出完整的背景资料或是信息,无法保证服务质量。同时,图书馆与相关导航建设部门的合作较少,不能提升科学建设工作质量,甚至会出现信息交叉重复的现象,难以提升服务效率[2]。

其次,缺乏足够的民族文章文献。目前,少数民族地区图书馆虽然提供了网上查询服务,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还不能为读者提供少数民族文字检索服务,读者只能通过中文或是英文检索,不能输入少数民族文字查找自己需要的文献。例如:在查询蒙古文文献的时候,图书馆还没有制作特色的蒙古文数据库,不能利用蒙古文输入的方式搜索文献,甚至影响整个图书馆的服务质量。同时,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图书馆在提供服务的时候,还没有开发相关检索系统,不能利用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提升图书馆服务质量。

三、少数民族地区图书馆服务措施

少数民族地区图书馆管理人员与服务人员必须树立正确的管理观念,根据图书馆服务要求,制定完善的改革方案,全面提升其工作质量。

1.树立正确的服务观念

相关管理部门需要树立正确的服务观念,将读者作为服务主体,根据读者的需求建设服务体系。首先,要培养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使其可以尊重读者行为,并为读者提供高质量服务。其次,相关管理人员需要制定完善的文献信息资源系统,利用先进技术对其进行加工处理,以便于从根本上提升图书馆服务效率。

四、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

少数民族地区图书馆需要重视数字化服务工作,利用现代化数字服务系统,开发利用数据资源,促进图书馆服务工作的网络化与数字化发展,提升其工作质量。首先,相关部门需要建设数字系统,促进少数民族图书馆的进步,拓宽其服务范围。其次,图书馆管理人员需要拓宽市场渠道,创造更多的商机,利用完善的管理制度约束服务行为。最后,管理人员需要重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发挥图书馆服务作用。

1.建设特色服务系统

少数民族地区图书馆需要建设特色的服务系统,拓宽特色服务渠道。首先,需要创新服务方式,加大少数民族文献资源的开发力度,明确服务目的,规划服务方案,提升其工作质量。其次,相关管理人员需要建设特色的馆藏系统,做好特色服务工作,为读者营造特殊的阅读环境与书籍。最后,管理部门需要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文献资源库,凸显出少数民族的特色,并利用先进的开发技术对其进行处理。例如:在云南省少数民族图书馆开发过程中,需要结合当地民族特色文化,搜索各类文化资源,并与科研工作人员相互合作,以便于建设特色服务系统。

2.建设高素质服务队伍

少数民族地区图书馆管理部门必须要建设高素质服务队伍,保证服务人员可以更好的参与到相关工作中。首先,需要聘用具备专业能力与服务经验的工作人员,使其在图书馆服务中,尊重读者的选择。其次,要阶段性的对服务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专业知识与技能,并树立正确的服务观念,提升图书馆服务质量。最后,要聘用兼职服务人员,满足读者的各类服务需求。

3.文献信息资源共享服务

少数民族地区图书馆相关管理人员必须要重视文献资源信息共享,为读者提供优质服务。一方面,需要建设完善的数据库,并创建特色的少数民族文字搜索机制,使读者在搜索文献的时候,可以输入少数民族文字获取自己需要的资源。另一方面,要积极建设软硬件系统,提升数字技术的应用质量,满足图书馆的薪资资源共享服务需求。

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篇(3)

州创建办: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5〕16号)《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的实施方案》(西发〔2016〕7号)《海西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巩固提升方案》(西办发〔2018〕16号)《海西州2019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点》(西创民领办〔2019〕6号),现将我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情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把创建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四个扎扎实实”推动“四个转变”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始终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服务宗旨,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进一步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创建方案推进创建工作。成立了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班子统一领导、党组书记牵头协调、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科室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以局党组为核心,定期召开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了《海西州民政系统2019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职责风格,将创建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为各族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民族团结创建氛围。我局始终把民族理论和政策教育纳入民政干部学习内容,定期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题讲座、知识竞赛、专项学习会等活动,撰写心得体会和学习笔记,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和“五个维护”的自觉性。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了民政干部职工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为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提供了动力和支持。结合建国70周年庆祝活动,充分利用“五四”“六一”“七一”等节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民政业务工作,以展板、横幅、宣传册、LED电子屏等形式,全面宣传展示建国以来我州民政系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巨大成就。截至目前,制作展板22块、学习专栏5块,大型宣传喷绘2幅,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营造了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将业务工作与创建工作紧密结合,以业务工作推进创建工作。把保障少数民族群众权益和基本生活作为创建工作的主抓手,始终把创建工作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切实保障各民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发展民族地区养老服务作,形成了以机构养老为主体、分散供养为补充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在少数民族乡镇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库等工作。把加强社会治理作为创建工作的主动力,积极探索民族地区社区管理服务新模式,着力推进城乡社区服务少数民族群众能力建设,为各族群众提供均等化社会服务。落实少数民族政策,加强婚姻收养登记服务,规范、完善婚姻登记信息,为少数民族群众的婚姻家庭提供优质服务。联合州创建办、州委宣传部、驻军部队、州老年大学等单位在固始汗文化街举办唱响“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军民共建文艺晚会,营造民族团结氛围。加大平安和谐进步和民族团结进步,进步创建工作先后与新疆巴州、青海玉树共同开展边境区域界线联合核查工作,签订了平安和谐进步,民族团结进步边界创建协议书,巩固了边界地区民族团结和谐共处的良好局面。通过民政工作与创建工作的有效衔接,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四)进一步将创建活动融入为民服务之中,以民政社会管理服务促进创建工作。制定出台了社区协商、社区减负、社区准入、联村并组四个规范性文件;依托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探索建立外来务工人员创建措施,定期组织干部赴外来务工人员较多、人口流动较频繁的工地、场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共同做好教育引导,解决实际困难,帮助务工人员积极融入当地生活。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支持少数民族群众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建立与困难户、孤老户、残疾人结对帮扶机制,以帮扶为结合点,积极宣传民族团结政策。全力帮扶城乡困难群众,与城乡居民共同浇灌“民族团结之花”。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融入为民服务之中的做法,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注入了活力。

(五)进一步发挥专项组作用,推动专项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根据州创建办《海西州2019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点》文件要求,制定印发《2019年度城镇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开拓社区民族工作新领域,探索社区民族新思路。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差异,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廊带建设,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和谐环境。结合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发挥社会组织专业性、行业性、学术性作用,指导和督促社会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以加强社会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指导城镇社区打造具有民族特色的“社区民族之家”,组建“社区少数民族志愿服务队”,积极主动为社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服务,做好对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经商人员、老年人、下岗职工和贫困人员等群众的社会救助、帮扶帮困、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子女入学、医疗卫生、民族联谊、法律援助、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切实解决实际困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在一年的创建工作中,我局始终将创建工作作为民政部门工作的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推动,在社区群众、社会组织中提高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知晓率,营造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了基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六)进一步以政策解读为抓手,创新民族团结进步方式方法。为了以民政民生政策解读落实促进民族团结,我局加强党和国家民族和民生政策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将民政民生政策翻印成小手册、口袋书,用民族语言文字广泛开展宣传,以党和国家的民族和民生政策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了加强民族民生政策宣传实效,我局在德令哈市奥运广场开展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和民生政策解读集中宣传活动,发放“社会救助政策解读”等宣传资料,使群众在了解民生政策的同时,通过政策宣传落实推进了民族团结。

二、取得的成效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开展以来,我们把创建工作与社区管理、社会服务、社会治理等各项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脱贫攻坚中基础作用得到发挥。为确保不落下一个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坚持把精准扶贫和民族团结进步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落实国家、省、州关于精准扶贫政策,发挥民政部门兜底线、保基本的作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实施细则》,扎实推进城乡低保一体化试点工作,率先在全省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300元标准,尤其是将不是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的困难群体纳入低保范围进行低保兜底的做法,在全省率先提前实现贫困人口清零的目标任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精准扶贫低保兜底标准和低保范围走在了全省前列。

(二)牧区灾害物资储备能力明显提升。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安全意识。我局高度重视救灾物资储备和救灾物资管理工作,将救灾物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进行日常管理工作模式,切实加强了对物资安全工作的管理和领导。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库安全规章制度,按照管理制度要求,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库区安全。以“查、控、防”为切入点,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增强安全防控能力。加强物资盘检,提升保障能力。按照相关要求,我局定期对仓库内的救灾物资进行全面盘点清查,确保储备物资性能良好,安全运行。

(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四年来,实施了社区服务、养老服务、社会福利、殡仪设施等民政项目5类34个,总投资近一亿元。建设社会福利中心7个、救灾物资储备库9个、殡仪馆4个、敬老院和日间照料中心10个以及儿童福利院2个等一批民族地区民政服务设施。尊重少数民族习俗,合理划分功能区,在殡仪馆专门设置藏式火化炉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在少数民族入住较多的福利院提供宗教活动场所,以民政民生项目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的水平不断提高。

(四)行政区划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开展省、州、县、乡级边界联检,排查影响民族团结的边界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与相邻省州、州内县与县签订平安边界创建协议书和民族团结进步边界创建协议书,共同建设平安边界和民族团结进步边界线。在尊重少数民族群众文化和历史的基础上,顺利完成了茫崖与冷湖合并设市工作,积极推进诺木洪地区设县、大柴旦行委恢复设市和格尔木唐古拉山镇升格前期工作,助力海西经济社会提速发展,新设市名称继续使用民族地名,体现民族区域自治的特点。积极做好与西藏、新疆,玉树州和州内11条县级边界联检工作,与干部群众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使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从州内推向周边地区。

(五)民族团结进步知识得到普及。为全面推动我局干部职工学习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积极性,确保民族团结进步知识在干部职工中知晓率达到100%,我局根据创建办转发《关于开展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知识有奖答题活动的通知》(青创民领办〔2019〕27号)组织开展了答题活动。全局32人参加测试,覆盖率达到100%。经测评打分,平均成绩达到90分以上。全局干部职工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认识到位,对民族团结方面的方针政策掌握全面。

(六)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亮点突出。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工作中,2016年海西州民政局被州委州政府评为“海西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先进单位”。我州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等民政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实现村(居)换届直接选举面达到100%,农村住房保险全覆盖。海西州慈善会被中华慈善总会授予第二届“中华慈善突出贡献奖”荣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州委、州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宣传贯彻精神,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扎扎实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进社区”工作。

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篇(4)

(一)民族地区公共管理学科发展的需要

公共管理学科的发展是与中国的改革实践及中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包括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教育模式等诸多问题紧密相连的,而民族地区高校的公共管理学科发展不仅需要解读和规范上述种种问题,还需要区域特色化分析能力,只有如此,民族地区的公共管理学科的产生和发展才能实现特色化路径的突破。因此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类学科发展要立足实际,民族地区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在专业特色的建设方面首先应合理定位,培养目标应突出以区域社会需求为导向的专业特色,树立“民族特色,服务地方,辐射周边”的办学理念。

(二)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环境特殊性的需要

少数民族地区和谐发展的要求不仅是加快发展经济文化,更要重视少数民族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应有的平等地位和权利,维护边疆地区的和谐与稳定。由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大量的社会事务中夹杂着民族习俗、宗教禁忌的因素,地区经济活动、社会交往及文化生活都带有强烈的民族、宗教特性。因此,少数民族地区公共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就是依法加强对少数民族的社会事务管理,调整和规范少数民族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从而,民族地区社会管理工作对公共管理人才提出了特殊的要求:对民族、宗教知识的扎实掌握;对民族、宗教政策把握的灵活性;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等。民族地区高校公共管理类人才培养应立足区域发展实际需求,培养出高素质,能够胜任新时期公共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公共管理人才,能够兼顾少数民族同胞的民族情感和发展经济的需要。

(三)解决公共管理类毕业生就业问题的需要

目前我国公共管理类专业毕业生总体就业形势不容乐观,而民族地区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状况使得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类毕业生面临着更为严峻的就业现状。民族地区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只有突出以区域社会需求为导向的专业特色,树立“民族特色,服务地方,辐射周边”的办学理念,以区域社会需求为导向,针对少数民族学生和少数民族公共管理事务的特殊性,调整教学方案,增加民族事务管理内容,将民族特色理论知识与先进的管理技术结合起来。通过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的改革调动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培养学生的民族使命感和责任心,增强学生服务地方、服务民族的学习动力,凸显少数民族地区公共管理人才培养的办学特色,增强地区性高校的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二、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类专业特色化发展路径

基于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特殊性及其对公共管理工作的特殊要求,少数民族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应该力求保障少数民族权利,促进民族团结。民族地区高校应从现实出发,致力于培养符合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少数民族管理特色的,能够适应复杂的管理环境的创新型公共管理人才。

(一)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机制,凸显民族特色

在人才培养机制上,民族地区高校应针对少数民族学生和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环境的特殊需求,以适应地区社会发展需求和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调整教学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完善培养过程的管理制度;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增设民族特色课程,如民俗学、民族发展史、国内外同源民族关系、边疆地区发展历史等教学内容,培养学生处理民族发展权利与经济、社会变迁中出现的新问题的判断、分析能力,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开设民族特色经济、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等专业方向,尝试拓展民族文化产业管理学科方向,发挥民族地区高校服务地方的特色优势。

(二)适应民族地区社会发展需要,强调实践教学

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类人才培养应从少数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环境的特殊性出发,案例教学应体现地方特色,培养学生处理民族地区公共事务的实践能力,正确认识民族矛盾及民族权利保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和谐因素,激发学生思考、创新能力。同时,通过观摩社区特别是少数民族聚居社区管理工作现场及少数民族的节日及宗教活动,培养学生观察能力,将所学公共管理知识同实际中的民族地区公共事务特殊性结合起来。在民族文化节日活动期间,可以组织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学生参与社会活动的策划、实施,培养学生的社会工作能力。将多种形式的人文教育和素质教育溶入到少数民族地区公共管理人才的日常培养当中。通过强化实践教学,摆脱传统公共管理专业“纸上谈兵”的教学弊端,通过实践活动的历练,使得民族地区高校的公共管理类专业学生真正成为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三)整合优质教学资源,拓展师生学习空间

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篇(5)

一、事关民生的民族宗教档案信息建设的重要意义

为有效化解民族矛盾、宗教房产纠纷等敏感性、复杂性等重难点问题的解决提供最大帮助,民族宗教领域的民生档案工作一方面要以维护民族和睦为主线,尊重少数民族的和风俗习惯,加大服务力度,依法保障他们的正当权益。另一方面要以促进宗教和顺为主线,深入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在档案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开发、利用过程中,做到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为各种宗教活动规范、有序做好服务工作。

对此,要进一步提高对民生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必须绷紧“民族宗教无小事”这根弦,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在具体工作中体现“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工作理念,真正做到察民情、了民意、贴民心,用真心、动真情、见真爱,使民族宗教档案形成过程的每一个细节,体现出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扎实做好民生档案的建立、管理和使用工作,充分发挥民族宗教领域民生档案的资源优势。

二、以“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为着力点,多渠道、科学合理地收集、整理和开发利用民族宗教领域民生档案信息

(一)把服务民生作为民族宗教档案工作基本方针,多渠道收集整理民生档案信息

要与时俱进,本着以改善和服务于民生为重点的民族宗教工作开展到哪里,民生档案工作就延伸到那里的原则,深入挖掘、不断整合现有涉及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民生档案信息资源,依法履行民生档案的收集、保管、移交、利用工作。

一要创新档案收集方式。针对民生档案管理兼职管理的现状,为保证民族宗教领域民生档案的收集完整,要采取收集多层次工作机制,即:实行各业务科室分头收集,档案管理人员集中整理的方式,使有归档价值的资料得以及时存档,不断拓宽档案收集面,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准确。

二要创新档案管理技术。充分发挥档案应用信息技术,拓展档案管理的发展空间,不断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档案管理,依靠数字化手段,加强文档信息库建设。力求做到归档文件随办随归,除密级件外全部实行档案管理数字化,并建立电子文档目录。从而基本实现档案管理网络化、电子化,确保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三要创新服务方式。抓住信息化建设契机,积极与有关部门特别是档案部门的配合,搭建起查阅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民生档案平台,并将查询终端拓展至广大群众。

(二)科学合理地收集、整理、开发利用事关民生的民族宗教档案信息资源

首先要创建适应新形势、科学合理的民生档案信息资源新模式。一方面坚持从“三个围绕”入手,全方位展开民生档案信息的收集整理、开发利用等工作。即:一是围绕领导收集、整理民生档案,为领导了解民情、开展决策服务。二是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发档案资源,为公众服务。三是围绕本单位中心任务提供档案,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服务。各级民族宗教部门在档案信息管理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及时、完整、准确、系统归档。

另一方面把涉及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业务工作纳入民生档案监管的重点。要收集、整理齐全如教堂、清真寺等各宗教活动活动场所的房产权属、改扩建图纸;各宗教团体机构沿革、核发登记手续及宗教教职人员审核备案登记;信教群众人员信息库;少数民族成份变更原始记录等涉及民族和宗教领域历史性、群众性、敏感性问题的依据。

三、建立健全有效的民生档案管理运行机制,推行必备软件、硬件设备支持,促进民族宗教民生档案信息服务惠及百姓

一是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规范有序的民生档案管理制,强化对涉及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等有关的文件材料的管理力度,依法及时收集与归档。另外档案部门要会同有关行业和部门,对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民生档案加强监管,完善指导、监督检查。通过执法检查,增强各级各有关部门的档案意识,确保民生档案的齐全完整、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

二是加大档案工作软件、硬件设施配备力度,逐步建立民生档案公共服务体系和档案开发利用体系。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宗教领域民生档案工作的管理,设立机关综合档案室、购置档案管理专用软件、计算机、专用档案柜和符合“九防”要求的档案库房。另一方面要坚持以人为本,转变重事轻人、重物轻人、重典型人物轻普通人物的传统观念和认识,重视所有涉及人的档案的价值,建立覆盖面向群众的民族宗教档案信息资源体系,为广大群众获取民生档案信息提供便利。除国家规定不宜开放的档案外,公民持有合法证明,可依法利用涉及自身权益的民生档案。

三是领导重视民生档案建设,不断激励民族宗教领域档案工作者的工作热情

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一方面要将民族宗教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工作日程。明确各责任科室的任务,分工落实,提出明确要求,确保民族宗教档案信息建设不断完善。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档案人才队伍建设,对他们的工作和生活要给予关心、支持和帮助。要尽力创造条件,为他们提供参加业务学习培训机会,鼓励岗位练兵、开展学术研讨、联合攻关等档案业务交流活动,以增强他们在具体工作中的三种意识,即档案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激励他们具备三心,即热心、细心、耐心;做到三勤,即脚勤、手勤、口勤。

四、采取措施,依法推进民族宗教领域民生档案信息建设

科学、合理地整理开发事关民生的民族宗教档案信息资源,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采取以下三项措施。一是分类指导,分级管理。注重民生档案建设的业务指导,以民生需求为导向,以丰富民生档案资源为手段,将民生档案业务指导作为民族宗教档案管理工作的重点,在专业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情况列为年度档案业务检查的重要内容,按照专业规范和档案业务要求双重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解决,确保民族宗教领域民生档案信息资源建设依法、规范、有序。

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篇(6)

我市是全省民族散杂区之一,少数民族数和少数民族人口数都逐年增加,现有回、蒙、满等52个少数民族,近1。5万人,我市的城市少数民族以回、满等为主。近年来,随着市场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来连务工和经商的少数民族越来越多,城市民族工作遇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必须大力推进民族工作社会化进程,把面广量大带有基础性的城市民族工作有机地融入到社区管理之中信托社区现有工作平台和社会管理功能,将其作为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一个重要抓手,加强城区少数民族事业服务管理,维护民族领域团结稳定,促进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共同发展

一、城市民族工作进社区

为了加强我市的少数民族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保障我市城市民族合法权益、促进适应城市少数民族需要的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市民宗局于2*年底制定了《开展少数民族工作进社区的意见》。首先建立健全组织,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建立社区民族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分管领导任组长,民宗助理为主要成员,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的各项工作,在社区建立社区少数民族联络小组,由各社区居委会的一名专职人员和本社区的少数民族代表组成,社区党支部书记为民族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再现联系少数民族群众,沟通信息反映民意,配合街道开展工作。其次是制定工作制度,共制定了十条工作制度,通过制度约束和指导社区城市民族工作正规有序地开展,确保了城市民族工作是整个城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地位;最后是明确任务:一是宣传和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二是了解掌握本地区民族工作对象的基本情况,加强与社区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沟通和联系。三是维护本地区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关心和帮助少数民族贫困家庭,为他们排忧解难,妥善处理可能引发的矛盾和问题。四是建立和健全社区民族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规范社区的民族工作机制。五是开展各种增进民族团结和发展的活动,为少数民族群众营造一个文明、和谐、温馨的生活环境。

二、做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随着我市的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外地人口大量涌入城市。他们给城市带来的问题除了如其他汉族流动人口所带来的社会治安等一般性问题外,还有最主要的是民族关系问题,这种关系不仅影响其所在家乡的民族与汉族的关系,而且影响着他们的整个民族对国家的认同感。这些矛盾都源于少数民族在语言、、风俗习惯等方面以及思想观念和法制意识的差异。这就给城市管理带来新要求,过去旧的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方式都受到挑战,城市管理过去多以行政命令为主,缺乏服务意识,这就要求政府部门要转变职能和观念,无论从工商、税务,还是计划生育、教育等方面,我们都根据城市民族的特点,切实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良好的服务,认真执行党的民族平等政策。同时给城市民族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过去城市民族工作的对象,主要是世居少数民族和解放后因工作调动学习等关系进入城市的少数民族公民,要保障他们的平等权益。现在要把流动的少数民族人口出纳入日常的工作对象之中,城市民族工作的领导要拓宽、更要及时调整民族政策。*市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作,把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看作是关系改革和稳定的大局,关系民族团结进步的大局的工作,列入城市重要工作之中。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正确对待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到城市经商、参与经济建设,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增加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社会进步、民族发展的标志。尊重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风俗习惯和,增强广大群众的“人人平等、民族平等”意识,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成为各族干部群众的共识。将寓管理于宣传教育之中,寓管理于经济建设之中,寓管理于文化联谊之中,寓管理于精神文明之中。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三、贯彻实施《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积极做好清真食品基本供应点工作

为了深入贯彻《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市民宗局、县区局、市伊协层层召开学习会,多层次开展培训工作,对广大民族宗教干部和穆斯林群众进行培训。到目前为止,共举办培训班60多次,受训人员1000余人;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通过专题讨论、图片展览、知识竞赛、文艺演出、街头咨询、演讲交流、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进一步扩大社会知晓面;多渠道开展服务工作,我局、新浦区民宗局组织部分清真企业主多次召开座谈会,就清真食品供应点设置等问题进行座谈,广泛征求穆斯林群众的意见,切实做好服务工作。

在《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的贯彻落实方面我们主要抓了以下两个方面:根据《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和省民委的要求,根据实际,目前各县、区在合理位置设立了15处清真食品基本供应点,基本满足了少数民族的生活需求;按照《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的规定,我们对全市200余处清真饮食点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一些违规行为,我们及时给予指出,并依据规定责其限期改正,通过检查,既促进了民族团结,又规范了清真饮食点的管理,有效解决了清真“不清”的问题。

四、为城市少数民族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一)充分发挥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我们指导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制定了全年的工作计划,于3月4日在市眼科医院组织召开了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全年工作计划,两次到海州工艺品厂和许赞友董事长商谈为城市少数民族办实事的具体事宜。

(二)*年,藏族女同胞若满来连经商,不幸在灌南身患重病,灌南县民宗局得知这一情况,立即将她送往县人民医院救治,多方协调,免除了若满的后顾之忧。在她病情稳定后,尊重她本人意愿,亲自护送她回到家乡继续治疗。这一举动得到了当地少数民族群众的交口称赞,并在若满的家乡引起了强烈反响。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在民族成份更改工作中,能够做到严格把关。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问题,与市教委协调,认真落实少数民族考生的优惠政策,今年以来,为60余名少数民族考生办理了高考加分手续。

(四)努力办好少数民族定点医院,切实解决少数民族的实际问题。为了加强城市少数民族工作,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方便、优惠的就医条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本着合理、互利的原则,我市于*年确定9所医院为少数民族定点医院。少数民族定点医院始终不忘党和政府所赋予的责任,对少数民族同胞,定点医院始终坚持“民族工作”无小事的工作方针,用心了解少数民族风俗民情,用心对待所服务的对象。市少数民族定点医院眼科医院于*年3月,在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为城市少数民族低保特困户建立了“帮扶”关系,为他们免费查体送药,并发放了保健小册,每半年还要为他们回访巡诊一次。医院每年为少数民族60岁老人进行了健康查体,建立了健康档案,并开展了定期回访工作。在爱心救助活动中,为市区约700户少数民族免费入户查体,在这一活动中发现一老人患白内障已有10多年时间,视力只有0.3并有痛疼感,医生当即给她做了视力仪检查,并约定好时间免费为其做了手术,同时附送药品,术后老人感动得泪流满面,说了一句肺腑之言:“共产党对少数民族群众真好”!

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篇(7)

本文从政府职能出发,以民族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为背景,首先对我国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行概述,其次对政府职能重新进行定位,并分析其在发挥政府职能时出现的问题并进行原因分析,最后提出构建民族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政府优化职能的措施。

关键词: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政府职能

一、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相关理论概述

(一)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工作就在于弘扬和传承民族文化、不断推进民族地区的进步和发展并满足民族地区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在少数民族地区,其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工作就是保护好民族文化,例如对于传统文字的传承工作、民族地区乡村部落的保护工作以及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的完善工作,这些都是构建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①

(三)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特殊性

少数民族的发展关系着整个国家的发展,构建少数民族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是关系到整个国家的繁荣和团结。关注少数民族的文化事业的繁荣有利于民族文化的传承,有利于少数民族群众素质的提高,更有利于加强各个民族之间的联系和友爱。因此,就现在我国的各个少数民族的发展状况来看,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十分必要的。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考虑到民族地区的特殊性问题。首先,地域问题。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大多是地域闭塞、交通不便,不利于文化的传播,这就会造成当地传统文化的流失。其次,经济问题。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落后,发展水平低。最后,民族地区公共文化的设施和基础都很薄弱,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这就需要政府的资金投入以及技术设施的支撑。所以说,在民族地区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定要注重研究其特殊性问题,以此构建全面系统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二、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政府职能定位

(一)法规政策职能

法律法规是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要在少数民族地区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必须加强相关的文化发展战略、完善相关的法律,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的法规政策职能,来保障公共文化体系构建的正确方向。首先,必须认真的研究和了解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现状,可采用SWOT分析方法,结合各方因素制定发展战略。其次,要建立规范的法律体系来规范和保障我国文化事业的良好运行。

(二)环境营造职能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对政府职能的转变提出了新的要求,营造积极地文化环境,这里的文化环境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文化环境。首先在有形环境方面,要打破旧有文化体制的限制,明确和辨析各方关系的职能和责任。另一方面在无形的文化环境方面,要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这关乎了精神文化建设,更关乎着经济和政治各个方面的问题。所以,在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政府要充分的发挥文化职能,更好的建设文化发展的平台。

(三)财政帮扶职能

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政府在财政和税收等方面的帮扶是其赴会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首先,政府的直接投资,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提供物质支持。其次,政府的财政补贴既可以解决公共部门在筹集资金上的问题,也形成了对公共文化部门的刺激。最后,相关完善的财政政策,可以帮助民族地区更好的发展文化,这也是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所以说,民族地区的文化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四)人才培育职能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过程中,需要吸纳大量的人才。科学有效的人才培训机制,可以为我国的文化建设提供人才,可以很好地保障我国的人力资源。所以,政府应通过健全人才培育机制,提供优质的培养服务,保证人力资源的质量。完善人才培育机制,首先要改善人才引进机制;其次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最后,健全人才管理机制。只有从引进到管理整个过程中都重视人才培养,才能促进文化事业的蓬勃发展。

三、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政府职能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政府职能发挥存在的问题

1.公共文化投入不足与人民的公共文化需求不相适应

在城乡和区域中出现了严重的文化投入的差距。在许多民族地区都是财政匮乏的状况,主要问题在于中央和上级财政部门划拨的情况。在民族地区,由于当地财力有限,投入不足,严重影响了少数民族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基础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由于缺乏运营资金,很多设施基本上都形同虚设。例如:电影院失去放映功能,成为了群众的集散地;文化广场只有虚壳,变成摆设。所以,在文化设施的投入中,要关注投入和使用的比率。

2.公共文化需求表达机制不健全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要基于人民群众的需求表达,而在许多民族地区,由于其文化需求具有特殊性,加之受其语言、地区的限制,很多少数民族的文化需求不能很好的表达出来。而且地方政府公共文化服务内容主要是按照中央和上级政府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开展,因此这种服务很难满足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需求。例如,在藏族地区除了每年数量很少的电影活动,平时很少有公益性演出。所以,在少数民族地区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充分的尊重少数民族的文化发展,提供与之相适应的文化产品。

3.公共文化管理及运行机制相对滞后

民族地区的公共文化事业的发展和规划是由相关部门进行管理实施的,而具体的群众文化活动则是由当地一般的基层机构负责实施的。在少数民族地区直接进行管理的大多是文化站。这些文化站属于事业单位,直接受制于上一级文化部门,在文化发展上,没有确切的规划地位,更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这就很难使自己的职责发挥出来,受到了一定的限制,这就容易使得乡镇文化站造成只能上的缺失和错位。因此,必须进行在制度上进行改革,使得管理更加规范和有效。

4.缺乏优秀文化、教育人才

民族地区有许多优秀的民族文化传统,而这些文化的发展和传承缺乏优秀的人才。许多民俗、歌舞和曲艺等文化有待于开发,以带动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发展。而少数民族地区地处闭塞,经济发展缓慢,大多数文化站在基层,条件艰苦,工作单调,使得很多专业性的人才不愿意去基层工作。例如: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从业人员严重不足。又如在甘肃藏族自治州的教育问题上,可见,在民族地区培养人才,不断长大师资队伍也是十分必要的。

(二)原因分析

1.政府职能定位不准确

政府本身职能定位模糊和不准确,严重影响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

我国政府长久以来受“全能政府”的影响,其职能在文化领域的各个方面都发挥着作用,这也就造成了其在文化建设方面,由于传统意识形态的考虑,做了很多本不属于自己该做的事,缩小了社会和公民的选择和创造空间,影响了言论自由,出现了很多政府大包大揽的情况,严重阻碍了公共文化事业的发展和进步。比如在民族地区制定政策法规的职能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这些就必然导致了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文化组织和生活的发展,影响文化的传播,也因此影响了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进程。

2.政府财政分配体系不匹配

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困难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我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财权和事权方面的不对等。中央政府在财政体制的制定中有绝对的主导权力,其拥有税收收入占税收总额的70%,而地方政府拥有的税收收入仅占税收总额的30%。而在事权方面,地方政府占70%左右,中央政府则占30%左右。这就是中央和地方的矛盾所在,也就是由于财权与事权的不对等。地方政府想要发展公共文化建设,却没有强大的财力支撑,造成了公共文化建设只能纸上谈兵,不能付诸实施。

3.文化和服务的观念淡化

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加大在经济建设方面的投入,而逐渐忽视了文化事业的发展,受这种传统观念的影响,在很多少数民族聚集的地方,一些领导人甚至不能正确的认识文化的发展和进步,他们认为文化是一种虚无缥缈的东西,和物质的增长相比实在难以衡量,不容易出成绩。因此就造成了公共文化事业的落后。另一方面,在传统观念的束缚下割裂了文化和经济的关系,没有看到文化领域中的产业化趋势,而单纯的只是发展文化产品。这就必然导致文化产业发展得缓慢。

4.旧有文化体制的阻碍

在计划经济发展时期,我国经济发展是传统的经济发展形式,随着经济不断的发展,旧有的文化体制严重阻碍了现在文化产业的发展。在传统的文化管理中,大多为行政手段,这就造成了法制化的缺失。这也是我国文化体制建设的一个明显的缺陷,具体主要是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机构的不完善等等。而在经济手段上,政府也没有按照经济规律运用经济杠杆来开展文化事业。缺少配套的财政手段,没有相应的政策措施,造成了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阻碍。

四、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政府职能优化的措施

(一)准确定位政府职能

政府只有进行准确的职能定位,正确履行文化职能以及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才能促进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事业的发展和繁荣,才能维护好少数民族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首先,在观念上政府应始终秉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要扩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服务范围,要了解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真正需要。其次,要加紧出台相关的法律政策,制定相应的文化服务指标体系,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上升到国家意志的层面,更好的衡量各级政府及各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现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二)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权和事权的关系范围

民族地区的文化事业的发展有其特殊性,因此要加强少数民族当地政府的职责。由于中央和地方在事权和财权方面的矛盾,使得地方政府的职能很难发挥,所以要适度调整二者在事权和财权方面的分配。可以根据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状况有针对性地调整地方政府税收的权力,比如调整所得税的比例,地方可以占大头。或者让地方政府取得的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不得挪作他用,以此保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资金的稳定性、持续性。

(三)鼓励和支持多方力量参与公共文化产品的提供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已经不再是唯一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主体。因此,我国政府应该将一些不涉及国家安全的公共文化产品让位于一些民间组织,形成更为成熟的市场主体,使其发挥市场本该有的调节作用,这就为政府转变其职能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所以,政府应该鼓励和支持企业、团体和公民等其他的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让其成为公共产品生产的重要力量。

(四)改革公共文化管理体制

在现有的公共管理文化体制出现弊端的情况下,要在优化政府结构、明确政府职能的基础上进行文化体制的改革和创新,必须按照改变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坚持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理念,逐步完善运行机制,减少运营成本,创新政府管理模式,整合社会资源,提高行政效率。而就目前而言我国政府首先要做的就是深化文化企事业单位内部改革,统筹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社会参与度。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使政府职能得到进一步完善。

五、结语

总之,在我国这样一个国家,想要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一项长期并且艰难的工作。在民族地区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政府的作用是不容小觑的,所以进一步明确政府的职能,在民族地区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发挥该有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我们首先必须从观念上进行足够的重视,再付诸于行动,找到科学的定位和方法,从而构建科学合理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此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并使我国的文化事业得到长远发展。

本文的出发点是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并分析政府在其中履行的职能,进而得出政府在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不足并分析原因,从而得出优化政府职能的措施。但是由于时间、数据资料等限制,本文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还请老师多多包涵,日后一定不断努力来深化研究。

注解:

①闫平.服务型政府的公共特征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J],理论学刊,2008(12):70-73

参考文献:

[1]田川流,何群.文化管理学概论[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6.

[2]吴爱明.沈荣华.王立平.服务型政府职能体系[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孙萍.文化管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4]郭鉴.地方文化产业经营[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

[5]刘吉发,岳红记、陈怀平.文化产业学[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5

[6]祁述裕.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7]吴爱明,沈荣华,王立平.服务型政府职能体系[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8]胡惠林.文化产业概论[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5

[9]勾学海.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研究状况述略[J],理论学刊,2008(9):72-75.

[10]闫平.服务型政府的公共特征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J],理论学刊,2008(12):70-73.

[11]张文礼.卢少波.甘肃省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状况调查分析[J],西北师大学,2011(7):75-77.

[12]孙健.西北民族地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完善[J],青海社会科学,2011(6):56-59.

[13]倪芬.文化产业发展中的政府职能定位[J],经济论坛,2010(8):96-98.

[14]韩雪风.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中的政府职责[J],探索,2009(5):26-29.

[15]李翔.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以甘南藏族自治州为例[D].西北师范大学.2012.

[16]俞晓敏.中国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研究[D].吉林大学,2008.

[17]刘筱.文化产业发展中的政府职能转变[D].湖南师范大学,2008.

[18]张哲.论我国公关文化服务体系的完善[D].吉林大学,2008.

[19]许倩.地方政府公共文化服务创新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10.

[20]张慧.改进我国公共文化服务的对策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