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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规划的作用精品(七篇)

时间:2023-06-02 15:26:54

社区规划的作用

社区规划的作用篇(1)

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必须坚持规划先行

(一)各县区要按照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域镇村体系规划、乡镇总体规划等紧密结合,与农田保护、生态涵养、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空间布局有机衔接,科学高标准编制新型农村社区规划。以乡镇为单位,未编制新型农村社区规划或者新型农村社区规划未经审批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

(二)各县区政府要把新型农村社区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规划经费筹集机制,建立健全市、县、乡规划组织体系和规划执法无缝隙、全覆盖的运行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引导和综合调控水平。2012年月底前,各县区优先完成开展试点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及详细规划和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费用由县区财政负担。

二、规划编制的原则

高标准、科学编制新型农村社区规划,要按照《市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标准(试行)》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立足当前,适度超前。以各行政村的人口与经济社会现状为立足点,综合考虑各行政村在引导发展、聚集发展、整体搬迁和限制发展等方面的不同要求,划定社区应兼顾可操作性和前瞻性。

2.坚持人口规模和地域范围适度。按照有利于农村居民就近就便得到服务,合理设置新型农村社区。

3.坚持公共服务资源有效配置。统筹民政、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及现有的村级办公服务设施,建设社区服务中心。

4.坚持以产业为基、就业为本。新型农村社区规划要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与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相结合,使新型农村社区成为农业、工业、服务业发展的有效载体。

5.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比较优势,选择各自的发展模式,尊重和保护地域特色和文化传统。

三、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

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包括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和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三个部分。

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是指在新型城镇化引领下进行的新型农村社区选址布点规划,主要包括新型农村社区的位置、人口规模、用地规模、建设引导等,也包括支撑新型农村社区发展的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应以县区管辖的行政范围为规划的地域范围,乡镇也可以在行政管辖的地域范围内编制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但应纳入乡镇总体规划同时编制。

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是指在新型农村社区规划范围内,对产业发展、产业布局及土地利用空间、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作出的安排。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应以行政村范围进行规划,若是多个行政村合并的,应以规划合并调整后的行政村范围为规划范围。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是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兼有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主要对规划范围内除生产用地外的住宅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绿化用地等四类进行详细安排布置。

新型农村社区规划标准按照《市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标准(试行)》执行。

四、规划编制的实施

(一)编制主体

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的编制,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

(二)审批主体

县区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批,新型农村社区的空间发展规划和详细规划由县区人民政府审批。规划审批前,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的技术评审,县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和详细规划的评审。

(三)编制单位

编制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的单位,应取得城乡规划乙级以上资质;编制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单位,必须取得城乡规划丙级以上资质。

(四)成果要求

严格按照《省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导则》进行编制。

(五)保障措施

1.成立市新型农村社区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新型农村社区规划编制的督促、指导、协调及考核奖惩工作。

2.提供优质规划服务。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一是加大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调研工作力度,认真了解农民最急需解决的问题,摸清农民实际需要,切实解决农村新型社区规划编制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二是制定新型农村社区住宅图集,指导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三是加大技术对口帮扶力度,开展“送规划下乡”活动,组织城乡规划管理和技术人员与一些村庄对口联系“结对子”,免费为农民提供农村住宅建筑设计方案。四是努力推进规划服务从城市向农村延伸,积极组织规划设计单位深入村镇和农民当中,为农民提供规划知识普及和咨询服务,增强农民的城乡规划意识,让农民关心规划、理解规划、支持规划,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当主人、唱主角,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社区规划的作用篇(2)

关键词:和谐社区;规划;设计

中图分类号:TU984.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422(2011)03-068-02

1 前言

居住社区无论是作为大自然中的聚居单元,还是作为城市中的空间单元,或者作为城市社会的基本单元,都不是一个完整的、独立的、封闭的系统,而是作为更大地域范围内、更高层次系统的一个子系统而存在,与自然、与城市、与社会有着错综复杂的联系。仅仅依托内部要素和内部结构,而忽视社区与外部环境之间的联系与相互作用,不可能正常地发挥社区的功能。规划设计人员必须全面关注社区的内外部结构构成,从多维的、立体的球形结构中,从社区与外部环境的关系中寻找依据,用以指导社区内各要素与结构关系的调配与组合,营造良好的、宜居的居住社区。

2 住区规划与社区规划的比较分析

近年来,城市规划学科开始介入社区发展规划,通过对社区人口构成、分布特征、土地利用与现状、建筑及环境质量、设施配套水平、道路交通状况和社区管理水平等的调查与分析,提出规划目标和实施步骤、策略。规划着重在功能优化组合与提升、土地使用调整、交通优化与改善、公共设施配套、绿化环境和空间形态等方面提出对策,同时兼顾社区管理和社区文化、社区进步等方面提出相关实施意见。

住区规划和社区规划不只是概念上不同,在规划编制主体、方法和成果上都有差异。住区规划以物质空间规划为核心,兼顾环境行为与社会心理因素,当前住宅市场运作背景下,委托方为开发商,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批,针对明确的地域范围,但并不指向明确的主体一社区居民,成果具有较强的直观性,以物质空间实体的质量为评价对象。社区规划相对较宽泛,不具有明确的强制性,着重关注社区组织、居民素质、社区工作等非物质因素,部分涉及社区设施配套和环境改善等物质因素。近年城市规划学科介入的社区规划加大了物质空间和设施环境方面的内容,但与市场化建设脱离的物质空间实施要求难以得到充分的保证。

3 从住区规划到社区规划的理念拓展

在构建和谐社区的过程中,城市规划设计人员是最重要的参与者之一。要构建和谐社区,规划设计人员首先必须从狭隘的住区规划理念中走出来,拓展视野,广泛关注与居住社区有关的各个领域,在全面审视当前住区建设存在问题的同时,全面把握和谐居住社区的内涵,实现理念的拓展。

3.1 从孤立的生活片断到连续的住居生活

当前的住区大多脱离城市的整体功能结构而孤立存在,住宅成了“睡眠的容器”、“自助式的家庭旅馆”,封闭的住区成为典型的“卧城”、“孤岛”,将本该在住区内解决的很多日常生活内容毫不负责地抛给城市,同时又无视城市的外部功能配套。在住区环境处理上,以安静的名义制造冷清,在行为研究与分析上,对居民生活与行为进行切片式的处理,忽视日常生活行为的完整性、连续性与复杂性。

居住社区最根本的目的是为解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而建,居住社区规划建设首先必须回归主体、回归生活,以完整的日常生活为线索,确定社区的功能体系,在此基础上进行功能分区、空间布局,让社区从单一的功能中走出来,先自上而下的分析生活、分析功能,再自下而上的创造功能、创造生活,有了便利性、连续性,才可能有舒适性、宜居性。

3.2 从单一的物质空间规划到物质空间社会文化统一体

虽然原有规划理论中明确了住区规划包括物质和非物质两个组成部分,但在广大规划设计人员的实践过程中,物质规划一直是住区规划的核心,大多对非物质层面的因素考虑较少,孤立地分析个体的普遍行为及其活动的场所,而非群体间的互动,造成住区规划“见物不见人”的普遍现象。另外,由于住宅演变成高门槛的市场消费品,住宅与住区的物质利益性被放大,使居民大多无法顾及本该有的精神、文化需求,进一步催生了住区规划过程中的物质片面性思维。社区的主体是居民,社区既是居民物质生活的栖息地,又是精神的家园。首先作为个体的人,对社区不只是有满足生理、健康等的物质需求,人的主观能动性决定了对社区还有心理健康和精神归宿的需求。其次,人不可能脱离社会而存在,人的社会属性决定了个体只有在与家庭之外的社会成员之间发生情感的交流与互动中才能实现全面发展。作为居民物质生活和社会活动场所的社区,必须具有物质与精神两种属性,这两种属性相互作用、对立统一,才能发挥完整的社区功能。所以,社会规划必须走出原本狭隘的物质空间领域,走向物质空间社会文化的统一体。

3.3 从封闭的内部结构到开放的球形结构

当前住区建设的土地通过市场行为提供,无论地块的区位、规模、形态与周边的城市地区和自然环境有着何种关系,都被一道围墙隔离,开发商自顾自地在封闭的围墙内打造各种形式与风格的住区,城市的统一管理显得软弱无力。规划设计人员在任务书之下,也仅仅局限于在封闭的地块内进行建筑、道路、绿化景观、设施等的组合与摆布,造成大量住区与周边环境格格不入。

4 和谐居住社区规划设计要点

4.1 结构形态

4.1.1 规模。综合社区不得跨越城市主干道,基层社区不得跨越城市次干道,并不得跨越较大的自然分隔带。社区规模同时要保证能够形成一定规模的社区中心和适宜的步行半径。综合社区以20000~50000人为宜,基层社区以5000~8000人为宜。

4.1.2 结构。采用综合社区一基层社区一基本居住单元(街坊)三级结构。基本居住单元(街坊)规模控制在100~150m,超过150m则失去良好的空间围合尺度,且不利于内部居民的相互熟悉与交往,低于100m给住宅围合布局带来难度,同时对城市道路交叉口的交通造成影响。基本居住单元(街坊)规模按100~150m控制,居住户数一般在150~300户之间,在有效的邻里交往范围内,便于邻里互助。社区以基本居住单元(街坊)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有利于私密性和安全防卫,基本居民单元以外的区域宜采用半开放或开放式管理,便于广泛的社会交往以及设施的共享。(图1)

4.1.3 密度。在保证足够的公共绿地、公共空间以及充分的日照、采光、通风条件的前提下,达到足够的密度及容积率,以保证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避免土地浪费。

4.1.4 边界。社区边界明确,并区分不同的外部环境采用不同的功能配置与空间处理。临城市快速道路布置绿化隔离带,不宜布置商业和公

共设施,避免设置出入口。临城市主干道以办公功能为主,避免设置出入口或做特殊处理。临城市次干道以商业、服务业和文化休闲设施为主。社区与社区之间的用地边界不宜形成封闭的消极空间,预留为街巷空间或公共步行绿化带。(图2)

4.2 道路交通

4.2.1 路网密度。城市次干道间距采用350~500m,采用高密度的支路系统,社区内支路间跟采用150~250m,支路划分的街区规模为120~150mx200~250m的长方形地块,城市中心高密度区可划分为边长100~150m的地块。

4.2.2 道路性质。城市快速道路和主干道以“大道”、“路”命名,城市次干道以“街”命名,城市支路及社区内道路以“巷”、“弄”、“胡同”命名,既标示出道路性质、等级与功能,又贴近传统街道文化和居民生活。

4.2.3 街道宽度。为了保证良好的街道空间尺度,促进社会交往、回归良好的街道生活,城市次干道道路宽度宜控制在25m以内,不得超过30m。城市支路和社区内道路宽度不小于8m,不大于15m,若大于15m,需设置绿化或休闲景观带。若交通负荷过大,则缩小道路间距,提高路网密度。

4.2.4 车速。城市次干道车速严格控制在40km/h以内,支路及社区内道路机动车行驶速度控制在30km/h以内,部分控制在15km/h。部分街道结合社区商业或公共绿带作为步行街或准步行街。限速街道落实限制车速的稳静化处理措施。

4.2.5 出入口。基层社区主出入口设在城市次干道上,并尽量靠近综合社区公共中心、公园和公交站点,基本居住单位(街坊)设两个出入口,分别靠近居民主导出行方向和社区中心。

4.2.6 步行道路。步行道路联系社区中心和各个基本居住单元(街坊),并与社区外的城市公共绿带和公园等形成较便捷的联系。

4.2.7 停车。综合社区中心建设专门的社会公共停车场,基层社区中心和商业街道配建适当数量的停车位。基本居住单元(街坊)内除少量采用地面停车外,尽量采用地下方式,大中城市停车位配套不少于户均1辆。

4.3 公共设施配套

居住社区公共设施配套应打破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机械的等级配置模式,在针对性的调查、分析基础上从社区发展规划层面进行综合调配,明确配套要求、规模、数量及位置,社区建设规划在发展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并采用开放式经营管理。既有利于形成真正贴近生活的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又有利于市场运营和资源有效利用,避免重复建设与浪费。(图3)

形成明确的社区中心,综合社区中心在城市次干道交叉口一侧成片布置,并形成公共步行区,避免在交叉口周围采用“四大金刚”的模式,影响城市交通的同时打破步行空间的连续性。基层社区中心宜在社区中心地段布置,并与社区公共绿地相结合。公共设施的布点综合考虑适宜的步行半径和便捷的步行网络。

4.3.1 商业。沿城市次干道和社区街道两侧布置,重点放在基层社区中心通向综合社区中心或城市公园的街道两侧布置。

4.3.2 布局。充分分析社区居民主导的出行轨迹和出行方向,各项公共设施在主导出行轨迹沿线布局,点线面结合,形成连续的公共生活空间,保证足够的活力,促进不同活动人群的广泛交往。

4.3.3 混合功能。在社区中心、社区街道、社区入口附近,适度保证功能的混合使用,以不同功能的混合使用强化居民生活的便利性和社会交往的广泛性。

4.4 住宅与建筑布局

4.4.1 住宅形式。提供多样化住宅,在基层社区内以基本居住单元(街坊)为单位配置不同的住房标准,以满足不同收入、不同阶层居民的购房需求和混合居住,促进不同阶层之间的互动、交往与互助。

4.4.2 适应性。保证住宅室内空间灵活可变,满足不同家庭生活空间的个性化需求,同时为家庭人日结构变化提供合并、分解、重组、改造的可能,部分地段住宅适应将来改变建筑功能性质的需要。

4.4.3 住宅建筑布局。以基本的居住单元(街坊)为单位,住宅尽量采用围合式布局,尽量减少高层板式住宅,避免点式高层住宅的板式拼接。

4.4.4 架空空间。靠近公共中心、社区公园、街坊公共绿地的地段,适当设置架空空间。

4.4.5 体量。建筑体量多样化,沿街住宅采用适宜的高宽比,创造丰富的建筑景观效果。

社区规划的作用篇(3)

关键词:农村社区规划发展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city and the continuous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the construction of rural community development is currently a very important social engineering,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existence of the rural community construction and planning and design problems, and how to scientifically develop rural community planning are discussed, for the current rural community planning some planning ideas.

Keywords: rural community development planning

中图分类号:G812.4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1引言

农村社区,既有别于传统的行政村,又不同于城市社区,它是由若干行政村合并在一起,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或者是由一个行政村建设而成,形成的新型社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既不能等同于村庄翻新,也不是简单的人口聚居,而是要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在农村营造一种新的社会生活形态,让农民享受到跟城里人一样的公共服务,过上像城里人那样的生活。它由节约土地,提高土地生产效率,实现集约化经营为主导,农民自愿为原则,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为目标,让农民主动到社区购房建房,交出原来的旧宅用于复耕。实现社区化之后,农民又不远离土地,又能集中享受城市化的生活环境。然而在农村社区规划过程中会遇到很多的问题,比如:不根据实际情况盲目的模仿大城市建设风格;过度注重表面,没有实用性;没有突出建设的重点,缺少切实可行的农村社区规划标准。再加上一些地方官员过度的追求政绩,最终导致在农村社区规划和发展走了一些弯路。所以,对农村社区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对规划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研究解决,已经成为了目前相关工作人员的主要任务。本文针对农村社区的规划问题进行了一些探索,并对规划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几点自己的看法。

2农村社区建设及规划存在的问题

2.1现状农村社区规划滞后

在我国乡村普遍存在重建设轻规划的状况,居住用地布局散乱,道路狭窄,交通不畅,导致低水平重复建设,资源浪费严重,环境恶化加速。例如珊溪镇李夏社区现状配套设施基本上属村级配套设施,规模小且不完善。社区内道路网不成系统,连贯性差,道路宽度普遍较小,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社区的公共绿地严重不足,内部缺乏公共活动空间。

2.2缺少科学完整的农村社区规划理论体系我国农村社区种类繁多,所处地理环境各异,现行《镇规划标准》很难适应全国众多农村社区建设的需要,农村社区只得应用城市规划理论体系和规划管理模式,使得农村社区建设套用大中城市建设模式现象非常普遍,有些农村社区规模较小,人口也不多,一般以居住用地为主,公共设施用地分类界限不是很清晰,很少有较大的商业设施及行政管理设施,这样公共设施用地就会达不到规划标准中的指标。2.3农村社区用地规模偏小,缺少发展空间,吸引和带动能力不强首先,文成县的农村社区大部分是在原乡政府所在地及地理位置较好的村庄设置,社区之间差别大,总体农村社区规模偏小,对资源的集聚能力小,不仅难以把周边的资源吸引过来,对镇域经济也无法起到辐射作用。其次,部分农村社区由于受到行政区划的制约,区域基础设施不能共享,造成资源浪费,农村社区各自为政,在同一经济区域争市场、争资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不配套,其结果是都形不成规模,造成很大的浪费,并阻碍了人口和其他资源的进一步集聚。

3农村社区规划原则

3.1科学发展原则

社区规划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引导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使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社区环境组成和谐的有机整体。

3.2区域协调发展原则

社区规划必须从区域角度出发,把握本区域功能定位和空间布局,注重与周边在功能拓展、道路联系、活动组织等方面衔接,为未来发展留有余地。

3.3因地制宜原则

社区规划必须立足现状,结合村庄空间肌理逐步展开,完善村庄公共配套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创造优美宜人的居住环境。

3.4集约高效原则

集约利用土地,高效率组织道路交通,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社区集约发展、和谐发展及科学发展。

3.5可操作性原则

强化规划设计与现状的衔接,重视村民参与规划的力度与深度,合理把握各功能设施的规模及建设指标,有利于建设实施。

3.6规划弹性原则

充分考虑市场经济的不确定因素和分期开发的需要,通过规划方法和控制手段的创新,在保障服务和基础设施的前提下,加强规划控制的弹性和适应性,强化用地使用功能的兼容性。

科学制定农村社区规划

4.1合理确定社区性质和发展规模

农村社区是指聚居在城镇以外的,以从事第一产业的人口为主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农村社区既包括农村居民的自然区域环境,也包括在这些辖区内进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活动的社会群体。在我国农村社区建设是当今农村工作的重点,联系文成县实际情况可以看到,绝大多数农村社区的经济发展比较落后,人们的生活水平较低。在农村社区规划编制上需要和本地的经济发展实际情况相适应,既要考虑到目前经济相对落后的实际情况,还必须具有一定的超前性。但是,要想进一步提高基层农民群众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在农村社区建设方面必须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形象工程量力而行。搞大呼隆和一刀切不但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和经济损失,还会影响到社区的发展,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对一些环境基础较好,经济条件达到一定要求的社区,应该注重发展,使其发挥龙头作用带领周边社区共同发展。

李夏社区规划依据珊溪镇“1+X”村镇规划理念,依托当地人居发展趋势特点环境优势,发展配套完善的新农村为本次规划的思路。规划设计的宗旨为“以人为本,和谐共生”。自然而安静的居住生活是人们的追求和向往,同时也成为了时尚品位的体现。规划充分利用现状水系特色塑造沿河绿化带、社区公园,积极引入绿化空间,融入日常生活是本次规划最显著的特色。

社区规划的作用篇(4)

关键词:城市;社区规划

中图分类号:TU-8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社区是城市社会最基本的组成单位,在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居民社会福利水平方面的作用日益显著。社区的重要性不断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心在社区,改善民生的依托在社区。目前,社区建设工作在各个城市中大力开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但是,社区建设中存在一些诸如缺少必要的场地、配套设施、活动空间等的问题,有些严重影响到了社区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社区建设的进程,本文从改善社区规划角度,研究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城市社区规划就是以社区为单位进行的规划,又称社区计划或社区设计,它是运用系统分析技术,决定最佳行动方案,以达到预定目标,解决社区共同问题,引导社区变迁的理性决策方法。社区规划可分为两个层面:①全社区的总规划。是将整个社区的经济、教育、卫生、福利、交通等方面综合起来拟订的发展计划。②各部门的规划,即社区各业务机构按社区总规划的分工拟订的具体工作方案。前一方式为集中式,后一方式为协调式。社区规划的总目标或长期目标是全面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促进社区发展,实现国家整体建设;分目标或短期目标是,根据社区当前需要,解决社区面临的各种问题,逐步改善社区的生活条件。

1 我国城市社区规划的现状

随着我国人居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重视自身的居住条件,这就决定了城市的规划要把社区规划作为一个重点来抓,我们通过对当前我国社区规划的研究不难发现现在我国的社区规划大致分为:城市扩展过程中的新区开发和对原有社区进行旧区改造。

1.1 新区开发过程中的社区规划

新区开发过程中的新建居住空间是当前我国社区设计的主要对象,它的建设模式主要是以市场主导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为主。多年以来,我国的社区规划一直沿用传统的“物质形体决定论”的社区规划理论。主要表现在

1.1.1 社区规划随意性。社区建设,规划先行。规划在建设中的地位极其重要,然而,在社区建设中,社区规划经常被改变,表现出了很强的随意性。

1.1.2 社区规划缺乏前瞻性。目前小区的车位紧张几乎成为每个社区的通病,这除了与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有关外,还有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在社区规划中缺乏前瞻性。特别是近几年来,由于私家车的普及率提高,社区内的车位已经不能满足车主的停车要求致使公众利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这一切都与在城市规划中缺乏前瞻性有关。

1.2 旧城改造中的社区规划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和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旧城改造成为了城市建设与房地产开发的重点。我国现在对于旧城的改造大多数是对其进行综合再开发模式,其规划主要是:

1.2.1 维护型社区规划。这种规划主要用于具有使用价值较高的社区,在维护住宅正常使用的前提下,通过改善社区的空间环境品质和公共设施来增加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1.2.2 整建型社区规划。对于旧区的住宅我们视其现状对其进行改建、扩建、部分拆除以及对公共设施进行升级完善或者对其住宅内部进行现代化的更新,来改善旧社区的居住环境,这样有利于保留原有社区的风貌特点,提高社区的特色价值。

1.2.3 重建型社区规划。重建型就是对已经没有保留价值的旧社区进行拆除清理后,重新规划设计,提高住宅的容积率、质量标准和居住舒适度并且完善社区的公共设施,使社区的生活功能得到提高。

2 我国社区规划的发展趋势

长期以来,我国的城市规划大多注重外观的美观性,强调对城市的科学与理性控制,力求城市物质效益最大化。因此社区规划便被提到越来越突出的位置。城市社区规划的发展对于克服现代的城市空间规划的局限、回归城市的人文价值有着重要的作用。

2.1 社区规划的指导原则

2.1.1 可持续发展的指导原则。可持续发展是人类发展的必然选择,实现经济社会文化人口等的协调发展是当代城市发展的主潮流。城市规划建设中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在所难免,但要采取科学合理的规划措施把这种消极影响降到最低,要把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贯彻到规划的各个层面上。

2.1.2 公平与共享原则。公平与共享原则是对社区主体之间存在与发展的界定。社区是一个整体,社区的功能是对于这个整体来说的,社区内的所有居民有权利享有社区的公共设施,而且公平的享有社区的空间环境资源,无论他的年龄、身体状况等他都有权利公平合理的享有社区的一切公共资源。

2.1.3 适居性原则。适居性是强调社区的整体环境对居民的生活与生产的适应与支持。社区是居民的居住场所,这就要求社区具有“可居住性”的品质,满足社区主体的多层次需求。同时由于社区居民的不固定性,这就要求社区具有相对固定与恒久的空间结构来适应居民的变化从而达到居民的居住。

2.2 社区规划的发展趋势

可以说社区规划作用越来越重要,已经成为城市建设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对于城市的快速发展,我们不难发现社区规划的发展趋势主要有:

2.2.1 生态社区规划模式。生态社区是以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为辅导,意在寻求自然、建筑、环境和人四者之间的和谐统一,即消耗最少的资源和能源,产生最少废弃物的社区。

2.2.2 复合社区规划模式。在我国大部分的城市中城市规划为确保居住的环境要求,往往会将工厂区域和生活居住区域相互隔离,以此保证居住区的空气质量,但这一过程却耗费了太多时间和大量资源。因此规划一种复合式的社区模式对于人们的生活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这种复合式的社区模式功能不是单一的而是混合的,就是规划为先进制造、研发和生产服务业的综合基地,与公共服务设施、生态型的居住小区错落分布,包括了工作、居住、娱乐等复合形态,人们在复合式的社区生活除了工作之余还能满足各类的精神需求。

2.2.3 健康社区的规划模式。创造支持性的健康空间与环境,是规划设计的关键。规划设计应推动支持性健康环境的相关方案,并制定系统的架构,在此基础上落实社区健康环境与空间建构的措施。在我们这个越来越注重居住条件的社会,我们也要建设新郊区主义的、强调“人性互动”、邻里人情味的空间低密度社区,达到自然、休憩、简洁的居住环境氛围的高品质社区、以实现舒适健康的居住生活。健康社区的规划模式强调空间结构与领域空间的结合,注重交往场所的营造,通过交往空间设置和交往活动组织,为居民提供交流、对话、共处的机会和场所,营造亲切和谐的人文氛围。

3 结束语

社区规划已经成为城市建设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在我们这个越来越强调建设“宜居城市”的社会背景下,我们要加强对社区建设的规划,使社区建设在科学合理的规划下发挥最大的社区功能。

参考文献:

[1] 郭永龙,武强.绿色社区的理念及其创建[J].环境保护,2011,(9).

[2] 丛澜,徐威.创建省级绿色社区的思路及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福建环境,2010,(5).

[3] 任远.转型期就业:城市社区就业状况与社会政策分析[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

[4] 王颖,杨贵庆.社会转型期的城市社区建设[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社区规划的作用篇(5)

关键词:社区城乡统筹中小城市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根据中央23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建设任务,着力提升社区建设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社区在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积极营造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 的良好社会环境,全国各地启动了大规模的、目标明确的社区建设,社区建设成为近年来蓬勃兴起的一个新课题。

1社区定义

1.1国外社区定义

社区概念的提出始于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他将社区与社会区别开来,认为社区是以情感纽带为联系的,相对封闭的,具有归属感、认同感、紧密的社会联系和互助系统,以及一定组织关系的地域性聚居群落。

1960年联合国在《社区发展与有关服务》的报告中把社区发展定义为一种过程,“通过这一过程,社区居民共同努力并与政府权威人士合作,以促进社区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并进一步协调和整合各社区,使它们成为全国人民生活的一部分,进而使社区发展成果为全国的繁荣和进步做出积极的贡献。”

1.2国内社区定义

1984年,费孝通先生对社区的表述为“社区是若干个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聚集在某一地域里形成的一个在生活上相互关联的大集体。”

2000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对中国的社区作了如下定义:“社区是居住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人们社会生活的共同体”。

1.3本研究社区定义

根据众多的研究成果得出,社区是指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有一定数量的人群,彼此有密切的社会交往和大致相同的生活方式,同时具有特定的文化。建立社区的目的是通过居民互助、与政府沟通而达到全社会共同进步。社区的发展目标是建立社会网络,实现居民自治、消除贫困、改善生活水平、转变政府职能。

基于以上结论中,社区的特点是密切的社会交往、生活上的相互关联以及互助系统等,本研究以人们的日常生活和交往行为圈子为划分依据,认为社区是由自然边界(如河道)、城市主干道围合的,有明确边界和标志性中心,内部以步行为主,具有教育、医疗、商业、文化、体育、休闲等多样化城市功能、能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以及交往等社会活动的聚居地域空间。

2社区类型的界定

目前国内社区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一、主要依据人口数量的多少,地域面积的大小等划分,而人口往往作为最重要的测量指标,分为巨型社区、大型社区、中型社区、小型社区和微型社区;二、主要依据社区在整个社会的分工合作格局中扮演着某种特殊的角色,强调主导功能地位,分为政治社区、经济社区、文化社区和区等类型;三、按照形成方式划分,分为自然社区与法定社区。

各地方社区划分主要集中在大城市的中心城区,划分标准不一,还有许多地方实行的多标准,综合划分。如划分为地缘性社区、小区型社区、功能型社区;分为地缘性社区、板块型社区,居住小区社区,单位型社区;分为工业社区或者文化社区等,再将它们与功能型社区并列就有点混乱。本次针对中小城市,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差异性和区镇管辖属性的不同,结合城乡统筹发展理念,城乡全覆盖、一体化管理角度提出中小城市社区划分分为城市社区和农村新社区,其中城市社区又分为城市生活社区和城市工业社区。针对概念界定如下表:

金坛市社区体系、行政村一览表

3 金坛市现状社区发展概况

3.1 社会发展概况

金坛市位于江苏省西南部,常州市西部,宁、沪、杭三角地带之中枢。全市辖7个镇(金城镇、薛埠镇、尧塘镇、直溪镇、朱林镇、指前镇、儒林镇)、一个省级经济开发区(金坛经济开发区),总用地面积976.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5.2万人。

3.2 金坛现状社区特征

3.2.1社区覆盖面不广

目前金坛社区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和镇区和集镇区,总共43个社区。其中市区18个社区,基本覆盖了中心城区城市居住生活用地扩展的区域。另外,现状金坛市域农村地区按照行政村体制管辖,共有156个行政村。

金坛市社区体系、行政村一览表

3.2.2社区划分边界相对合理

金坛市区现状18个社区范围都是以主要道路、河流等自然界线为边界,照顾习惯、方便管理的原则进行划分,相对合理;社区基本上还是按照村委会管辖的行政边界范围划分。

3.2.3社区人口和用地规模差异较大

单个社区的人口和用地规模差异较大,社区人口规模一般在7000―16000人,平均单个社区的人口规模大于10000人;社区用地规模一般在23―125公顷。

4 金坛市社区划分方法

4.1 金坛市社区划分原则

参考金坛市《关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建设有关问题的批复》文件相关内容,借鉴相关城市社区划分经验,提出金坛社区主要从自然因素和人文要素两个方面的划分原则。

社区区划原则一览表

4.2 金坛市各类社区划分标准

金坛市社区包含城市生活社区、城市工业社区和农村新社区三种类型,针对各种类型的社区特征有不同的社区划分标准。

4.2.1 城市生活社区

在城市社区人口密集的情况下,主要考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服务的均衡性,更适宜用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来控制。

人口规模:根据常州市《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乡社区建设的意见》(常发[2011]22号)提出城市社区规模2000-3000户(大约6000-10000人),借鉴上海嘉定区(区县)社区划分标准1-2万人社区,考虑社区规模宜强不宜弱,结合金坛市的现状社区特征,提出金坛市城市社区规模1―1.5万人为宜。

服务半径:江苏省相关文件分别提出“十分钟体育圈”、“十五分钟文化圈”、“十五分钟健康服务圈” 、“15分钟社保圈”等要求,中心城区按照步行交通方式、时速4.5公里/小时计算,服务半径约0.8公里左右为宜。

4.2.2 城市工业社区

工业社区的划分目的是为工作和生活在工业区内的职工管理和服务,主要配套包括:商业、文化施、卫生、行政管理等功能。城市工业区内居住人口相对分散且不均衡,因此更适宜用服务半径为主、用地规模为辅进行控制。

参考《新北区工业汇编》、《武进高新区工业园区规划》等规划,借鉴新加坡工业园区规划经验,以不超过20分钟步行距离进行设置,工业区综合便利中心服务半径1-1.5公里,用地规模3-7平方公里。

4.2.3 农村新社区

从金坛城市未来发展趋势与要求来说,一方面未来农村人口将不断向城镇集中,若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配建,其服务人口不足以支撑配套设施的良好运行;另一方面,大规模的村庄拆迁、撤并,对于农村地区的管理、体制方面有着较大的挑战,成本较高,同时不利于农村地区社会关系和文化特色的保留。因此,金坛农村人口相对分散的情况下,更适宜用服务半径为主、人口规模为辅进行控制。

《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建议稿)》:明确提出建设农村“十里文化圈”,覆盖城乡的“15分钟社保圈”、“15分钟健康服务圈”,农村地区采用自行车或电动车为主要交通方式,时速10-15公里/小时计算,服务半径约3公里左右。借鉴青岛市农村社区配建标准(服务半径在2-3公里),结合金坛人口密度特色,确定金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服务半径在2-3公里,服务人口约在3000-5000人,其中在东部地形平坦,人口密集地区,服务半径可取下限,服务人口取上限,在西部山地丘陵、人口密度较低地区,服务半径取上限,服务人口取下限

5 金坛市社区划分

依据《金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金坛2030年规划人口为7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60万人(中心城区45万人,镇区15万人),农村人口为15万人。

5.1中心城区社区

结合金坛中心城区现状社区特征,依据金坛社区划分方法和中心城区规划人口。将金坛中心城区规划划分为38个社区,其中城市生活社区34个,城市工业社区4个。

5.2镇和集镇社区

金坛市域现状25个社区,其中主镇区有6个社区,集镇区19个社区,规划考虑到主镇区和集镇的社区配套相对完善,薛埠镇区和尧塘镇区人口和用地进一步集聚,结合社区划分方法和金坛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镇区和集镇作为未来城乡生活空间的主要服务节点,因此,镇区、集镇区大约划分27个社区,其中城市生活社区26个,城市工业社区1个。

5.3农村新社区

金坛城镇现状156个行政村,规划按照城乡社区全覆盖理念、集聚集约发展思路,结合农村新社区划分方法,共构建农村新社区31个。

结语

社区规划的作用篇(6)

[关键词]:和谐社区规划 社区中心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城乡规划法自2008年1月份开始执行,在城乡一体化思路的指导下,社区建设已超越城市社区概念,村居统筹考虑,为社区规划空间的全面落实给予有力促进。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恰好处于快速跨越式发展的阶段,城乡统筹中所带来的困惑与问题更加凸显。在此背景下,和谐社区发展规划应以建设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区为目标,努力完善社区设施配套、改善社区环境、促进社区服务空间落实,扎实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规划内涵研究

快速城市化背景下的和谐社区构建

快速城市化促使建设面貌的变化:由散布的农村居民点转为积聚的住宅小区;促使人民生产和生活方式剧烈改变,由传统的农耕劳作转为从事现代化二三产;并促使政府管理体制由村镇、街道管理体制向社区管理体制转变等。在这个时期着手和谐社区发展规划,一方面是要应对变革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另一方面也要为未来的发展指明方向。

社区发展规划

我国社区发展规划实践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随着城市改革的深入以及经济发展的转型,城市社会问题及服务、管理体制中的问题日益暴露。1996年,中央领导针对这些问题指出:要大力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的作用。

近十年来,城市社区规划的类型主要包括:以街道(镇)、城区为地域单元的综合性行政区社区规划;以创建文明城市(社区)为重点目标的行政社区规划;全市的社区发展规划等。

社区规划通常分为两大类,一类主要从社会学角度,探索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改革,落实策略。另一种从空间规划角度,力图划分社区合理规模与完善配套服务设施,落实空间。

目前社区发展规划是一项实务型规划,更侧重于解决社会问题,是进行社会改良的一种手段和途径,需要空间与策略的双重落实。

和谐社区发展规划的内涵

和谐社区的六大要素:“生产发展,服务完善、管理民主、安定文明、和谐并进、全面小康”,通过社区与政府、企业、社会及居民的良性互动,使城乡社区自治机制充满活力,各要素之间协调发展。尽管城市化进程可以跨越式发展,但是社区的和谐发展却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涉及经济、社会、环境等诸多方面。因此和谐社区发展是内外兼修的过程,强调软件、硬件建设相辅相成。硬件因素包括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居民住宅等各类有形的建设,软件因素包括管理体制、社会结构等政策体制方面要素。

因此笔者认为和谐社区发展规划,需要在传统的城市规划的概念中融入社会学的观点,注重社区中各种软、硬因素的结合。从人本主义的角度,更加关注社区中人的行为、人与人之间及人与社区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同时,关注产权性质、建设主体和管理主体变化带来的影响,探讨怎样使入住居民与新建社区间的磨合过程相对缩短。

和谐社区发展规划的切入点

由于和谐社区发展涉及到诸多方面,因此需要抓住一个切入点,既能体现规划内涵,又可以贯穿和谐社区发展的整个过程。笔者认为该规划应以人为本,强调基层社区居民的利益;应以服务为主,促进公益性配套设施的完善;应以社区中心为切入点,以点带面,自下而上推进社区和谐发展。

和谐社区发展规划简述

现状概述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是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首批部级开发区,本次规划范围约169.6平方公里,现状常住人口约6.7万人。涉及开发区内两个街道一个镇,辖29个村居委会及若干新建居住小区。

通过现状与相关标准的对照,认为现状社区中心发展存在以下问题:

社区中心职能不确定

主要表现为社区中心功能不完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未能及时进行区划调整和人员部署。社区中心作为基层管理部门,居民自治水平仍比较低。尽管有一些基层自发组织的改造,但是缺乏统筹考虑,无法满足未来需求。

社区中心空间无法落实

现状部分社区中心用地与规划用地性质不符,未来伴随城市建设必然拆迁,因此现状必须严格控制建设。并且社区中心的服务范围不尽合理,一些新建小区甚至没有社区中心用地。

因此规划需要从政策与空间两方面落实社区中心建设。

社区中心职能设定

在自江苏省《城乡和谐社区建设评价总则》、《江苏省文明社区创建标准》、《省体育局关于实施江苏省城市社区体育健身设施工程的意见》等一系列标准的提前下,针对连云港市现状,结合连云港相关部门建设标准以及借鉴成功经验,得出连云港适宜的和谐社区社区中心建设标准

表1-连云港社区中心建设标准

社区规模 设置项目 建筑规模(m2) 设置要求

社区人口规模与

社区中心服务半径 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 社区服务站

劳动与社会保障站

社区警务室

党员活动室

纠纷调解室

社区居民学校 200~300 不小于1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其中服务大厅最低40平方米

农村居民点按照2000户左右规模设置

服务半径1~2公里

文化娱乐设施 社区阅览室

社区图书室

社区文娱室 200~300 不小于100平方米的活动场地,各室独立设置

城市小区按照1500户左右规模设施,城市社区200~250 体育设施 社区健身房

室外活动场地 100~200 可与绿地结合设置,用地中应保证不小于150平方米的全民健身点

医疗卫生设施 社区卫生服务站 150~300

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 残疾人康复室

优抚救助室

老年之家 100~300 各室独立设置

其他设施 社区公示栏

社区宣传栏

合计 750~1400

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自然条件和城乡特点,对社区中心设置内容实行分类指导,打造城乡特色的和谐社区

表2-连云港社区中心设置内容细分表

序号 设置项目 设置特征 设置内容

1 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 普通型 社区服务站、劳动与社会保障站、社区警务室、党员活动室、纠纷调解室、社区居民学校

农村型 增加职业培训辅导中心

2 文化娱乐设施 普通型 图书室、阅览室、文娱室

老年型 书画室、报刊室

时尚型 茶座、文化沙龙、书吧

3 体育设施 普通型 篮球、乒乓球

老年型 门球、室

时尚型 健身馆、网球、瑜伽等

4 医疗卫生设施 普通型 健康促进、卫生防病、妇幼保健、老年保健、慢性病防治和常见病诊疗

老年型 更注重老年保健与慢性病防治

5 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 普通型 残疾人康复室、优抚救助室、老年之家

老年型 更注重老年之家建设

结语

和谐社区规划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然而社区的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尤其像连云港正处在跨越式发展的阶段,面对城市与农村的双重特征,更需要从全局角度统筹考虑,通过政府-居民的双方努力,通过政策的扶持与空间的落实,促进和谐社区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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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规划的作用篇(7)

社区管理中的政府行为,是指政府对社区管理实施指导和调控的各种具体的行为和过程,它与政府在社区管理的整体职能有着直接的关联。根据我国《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街道是市或市辖区的派出机构,是我国城市中的最基层的行政组织。因此,本文“社区管理中的政府行为”特指街道及街道以上的政府机构的行为。由于我国几千年的封建传统和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社区是在政府的主导下,由政府力量加以推进而逐渐发展形成的,是一种非原生型的社区。当前我国社区管理刚步入轨道,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社区组织发育不成熟,研究和推动社区管理的非政府组织十分缺乏,社区服务的产业化发展刚刚起步,民间资金注入有限,也鲜有专业人员去实质性地参与和推动社区管理的发展。同时,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社会转型引发的城市问题,社区自身无法解决,故社区建设和管理还得靠政府的推动。政府推动的非原生型社区决定了我国政府尤其是和社区建设直接联系的基层政府,是社区管理的组织者和推动者,在社区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政府是首要的管理主体,具有法律赋予的管理职责,同时掌握着社区发展的主要政治和经济资源,所以相对于社区内其它组织来说最具有资格和能力主导社区建设的工作。主要体现在,政府制定社区管理的政策和规划,任命和指派社区管理人员,提供社区管理的经费和资源,下达社区管理的指令和任务,检查和考核社区管理的绩效。社区管理的决策权、计划权、组织权和控制权都集中于政府,政府的政策和态度往往被认为是社区管理的第一决定要素。当前我国社区管理仍需要政府的大力推动和支持,以整合社区资源,发挥社会功能。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因为他们掌握着国家和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政策,控制着社区发展赖以推进的物质资源。政府行为作用的发挥将决定社区建设的方向和成果、纵观国内外的社区管理实践,具体地说,社区管理中政府行为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

1、宏观规划

社区经济文化的有序运行,离不开政府的宏观规划,社区资源的合理开发和配置,也离不开科学的规划。这种规划必须由社区行政机构行使,只有政府才能站在全局的高度,从整体和长远的角度来制定社区发展战略,统筹考虑,综合安排,有效地发挥社区资源的整体效益,指导社区制定实现目标的措施和方法。

2、规范引导

政府可以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教育等手段,对社区中的各种组织行为和个体行为进行规范引导,使社区管理和建设能有序稳定地向前发展。在社区管理中,政府是最具权威性的组织,可以通过法律保障和规范社区居民自治活动,实现有序的政治参与。通过法制引导社区依法建立社区自治组织,指导社区依法制定自治规章制度,并依法履行自治组织的职能,做到社区管理的一切活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社区管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3、财力支撑

政府是国家公共资源的主要拥有者和调配者,社区建设和发展在物质和资金方面都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特别是由政府主导社区发展的国家,社区建设和发展的大部分经费都来自国家的财政拨款。近年来,由于国家大力倡导加快社区建设和发展,对加大社区物力和资金上的投入在政策上都做出了相关的规定和措施。运用国家财政资金投入社区建设,可以不断提高社区硬件建设水平,改善社区环境,促进社区的稳定发展。

4、组织协调

社区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牵动着政府、社会各个环节的利益关系。政府通过对各:业务部门的管理,指导各业务部门,从不同的侧面参与、支持来促进社区建设。如将总体规划分解到民政、教育、文化等各有关部门,并指导它们依据总体规划制定社区服务、教育发展、依法治区等具体规划,把社区建设真正落实到基层,做到条条有人抓,块块有人管。

5、动员参与

在社区管理中,政府不仅在宏观规划、规范引导、财力支撑、组织协调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在动员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管理方面也起着重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居民参与的热情是社区建设和发展的根本动力。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大对社区非政府非营利组织培育的力度,完善各种居民参与渠道,旨在提高居民对社区管理的参与意识和参与率。

二、我国社区管理中政府行为方面存在的问题

面对剧烈的社会变迁和城市管理的复杂化,由于传统文化、管理体制、法律制度等因素的影响,从总体上看,在全国各地的社区管理实践中,政府行为方面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这些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第一,政府的社区规划行为缺乏足够的科学性。社区规划是对社区建设与发展的整体部署与设计,包括社区发展的目标、社区的结构与功能的总体计划。社区规划是社区建设的龙头,也是影响社区建设成效的关键因素。科学合理的社区规划应反映社区建设未来发展的要求,反映居民生活的要求,反映经济发展对社区空间容量规模的要求。科学的社区规划是社区有效管理的基础,当前我国政府基本上都制定出了社区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的详细规划,但从总体上看,某些规划程度不同地存在与社区发展不相仂、调的问题,社区规划缺乏足够的科学性。其具体表现为:某些社区规划未达到一定的战略高度,某些社区规划未能充分考虑未来的发展趋势,未能充分考虑近期发展与未来发展趋势的吻合度和衔接度注重社区设施和社区形态的硬件建设,而忽视丈化、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等等。

第二,政府与社区关系的失衡。社区管理是政府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和社区自下而上的自治管理的有机结合。在社区管理中,政府作为执掌公共权力的代表,履行对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能,维护的是社区的公共利益。但是,政府部门作为社会利益群体的一部分,本身也有着自身独立的利益,所以政府部门利益和社区公共利益的关系既有一致性也有矛盾性。这种利益关系的一致性和矛盾性决定了政府和社区的关系是一种合作与监督的关系。在这种合作与监督的关系模式中,一方面,当政府和社区组织面对共同的社区问题时,为实现共同的社区利益必然会通力合作,政府要依赖社区组织推行其决策,实现其行政管理和服务的目的:而社区组织也需要借助政府的资助及授权,获得实质性管理的权能,以实现其自治管理的目的。另一方面,社区组织作为社区公共利益和自身利益的代表,有着利用手中权力维护自身利益的倾向,为防止这种倾向发生,政府就应承担对其监督的责任:而社区组织为了防止政府部门利用权力侵犯社区及社区居民利益时就要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由于传统行政理念的制约、管理体制的不完善、法制的不健全等因素的影响,政府和社区的合作与监督的关系异化为政府对社区的单向控制和单向监督的关系,政府部利益覆盖了社区的公共利益,社区的利益被侵犯,政府与社区的关系出现失衡现象。具体表现为:传统行政理念的制约导致的政府与社区关系的失衡,纵向控制的组织体制导致的政府与社区关系的失衡,以及法律滞后所导致的政府与社区关系的失衡等等。

第三,社区管理中政府行为方式的失当。在社区管理中存在着四大管理主体,即政府、企业、中介组织和居委会,这四人管理主体的强弱决定了社区管理的方向和方式,从目前来看,政府行政性的管理方式有着一定的合理性。因为在我国大部分城市社区中,企业和中介组织发育不良,居委会仍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政府组织力量最强大,所以实施行政性管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是有必要的。但从长远发展来看,这种管理方式不符合城市社区发展的要求,因为过于强调政府的作用会抑制其它管理主体的发育,这和社区自治目标的方向是相悖的。同时,用同一政策来衡量和管理形态迥异的各个社区,难以适应各种差异和变化了的局面,缺乏对各类型社区的分析而采用单一化的行政管理方式,一方面对以商品住宅区为主的新兴社区事务的过多介入,不利于社区自治组织的发展和其他管理主体的培育,弱化了社区的服务功能,使管理陷入混乱局面。加大管理成本;另一方面对“薄弱社区”管理不到位,对弱势群体关注不够,进一步强化了贫困人口的贫困地位,影响了社会的公平,引发了社区的各种矛盾和冲突,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社区阶层化和社区发展的差异化对政府在社区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使政府在社区的管理方式方式面临新的挑战。

三、优化我国社区管理政府行为的构想

1、优化我国社区管理中政府行为的理念和模式

政府在社区管理中要以构建“和谐社区”为指导理念,摒弃传统的行政垄断的作风,准确把握自身在社区管理中的角色定位,与居民一起共同构筑“人、自然、社区”和谐发展的社区,所谓“和谐社区”,是指基于法律框架和道德约束,以人为中心的人、自然与社区的协调统一。树立和谐社区理念,为创新我国社区管理中政府行为的运行模式提供了目标决策框架。基于和谐社区的理念,我们应当构造“以人为本、以可持续发展为中心、以服务为手段、以制度为保障、以道德为支撑”的政府行为运行模式。首先,和谐社区以人为中心,因为人既是社区发展的核心动力,也是社区发展的终极目的,在实现社区经济、社区政治、社区文化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逻辑关系中,社区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是手段,而人的发展是目的,所以政府必须从过去重经济的硬件管理而忽视以人为中心的软件管理移到以人为本的管理上来,把人的全面发展置于首位,着力推进人的发展的社会化、个性化和现代化。其次,和谐社区是人和自然的和谐,它主要是指尊重自然规律,爱护、保护居民赖以生存的环境,以及居民最大限度地合理利用社区资源,而不能过度地掠夺、破坏社区资源,这就要求政府改变过去以社区经济发展为中心的战略思维,坚持社区经济、社区资源、社区环境和社区人口的可持续发展,保护居民的生存空间,使居民能在有限的资源厂推进自身的全面发展。再次,和谐社区是利益协调的社区,构建和谐社区应当倡导和促进利益关系的一致性,就决定着政府与社区关系应当是一种服务与合作的信任关系,而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命令与服从的对抗关系。即强调政府行使职权的目的不再仅仅是为了“管理”,而是使政府能够更有效地为社区提供最好的服务。这就要求政府树立公共服务的意识,把手中的职权看作是为社区服务的职责,把社区组织和个人当作行政的主人或参与者。只有这样,才能在政府与社区之间建立一种和谐的新关系。第四,尽管和谐社区追求的是利益关系的一致性,但是利益关系的冲突与矛盾在现实中却总是不可避免的。在此种情况下,就需要法律和制度发挥其平衡利益冲突的功能,以协调政府部门利益与社区利益之间、社区与社区利益之间和社区内部各种组织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和谐社区只有在法律和制度的保障下,才能实现。第五,和谐社区的本质精神是互相帮助、互相照顾、奉献爱心。和谐社区的发展是社区居民归属感、认同感、责任感培育的过程,所以政府要加强社区道德建设,培育社区意识,以弘扬中华民族诚、信、善、爱的优秀传统美德为己任,有意识去创建社区居民精神寄托的平台。营造一个团结友爱、互助互利、民主和谐的氛围。构建“以人为本、以可持续发展为中心、以服务为手段、以制度为保障、以道德为支撑”的政府行为运行模式,是和谐社区的理念体现和发展要求。

2、优化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中政府行为的路径选择

第一、确保社区规划的科学性。制定科学的社区规划能减少社区发展进程的盲目性,使社区能在自觉自为中按预定的目标发展,从而可以降低社会发展成本,提高社区发展所需的资金和人力资源的社会效益。要制定科学的社区规划,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提升社区规划的战略高度

城市社区作为城市的基本单元,其发展是城市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社区要想获得长足的发展,必须树立社区规划的全局观,从整个城市发展的战略高度来制定本区的发展规划。具体来说,我们在制定城市社区规划时,必须以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主要依据,社区发展规划必须服从城市和地区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社区规划只有以全市的社会发展宏观规划为基础,自觉与全市的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保持一致,才能确保社区与整个城市的同步发展。

(2)确保社区规划的前瞻性

要确保社区规划的前瞻性,就要从政府和居民两个层面来防止社区规划中短视行为的发生,首先,政府要强化自身意识,要认识到社区发展的综合性很强,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多个方面,要把社区规划纳入宏观视野,推动社区建设必须着眼于经济和社会的长远发展,做好前瞻性的系统规划。其次,通过完善社区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机制,让社区组织和个人有机会参与对社区的规划,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政府当权者把短期规划当作他们追求政绩的垫脚石,避免损害广大社区居民长远利益行为的发生。

(3)确保社区规划的全面性

社区规划要充分考虑社区居民的各种需求,不仅要体现满足社区居民的物质需要还要满足居民的精神需要,要体现提高社区成员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质量和整体生活素质的目标。无论是新城区开发和旧城改造,都应将社区的各要素纳入规划之中。一方面要做好硬件设施的规划。硬件设施是社区精神赖以生存的物质载体,通过良好的硬件设施,来繁荣社区的文化生活,进而提升人的精神面貌。另一方面,要注重社区内的软件建设规划。社区的软件是指社区的文化传统、历史渊源、风俗习惯、合作精神、价值、信仰、情操、知识、公约及其他一切的社区规范与控制力量。

第二、再造政府与社区的关系。再造政府与社区的关系,就是要彻底改变过去二者之间存在的单向控制和单向监督的行政关系、形成政府与社区的合作与监督的双向互动的新关系。针对我国政府与社区关系失衡的问题,要再造政府与社区的新关系就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树立科学的社区观

要改变过去认为实现社区自治和政府管理相矛盾认识的误区,就要正确把握社区建设和政府的责任关系。中国特色的城市社区的形成是一种非原生型的社区,所以政府的行政推动和支持仍将是社区建设的重要资源。在当前我国社区建设基础力量薄弱的特定历史条件下,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带动作用,培育社区和发展社区。同时,社区的产生和发展有其内在的动力、内容和规律,它需要在一个尽可能宽松的环境中发育、发展、成熟,这一过程的实现同样需要来自政府的理解。

(2)建立政府与社区的横向互动网络

建立政府与社区的横向互动网络是满足社区多元化的需求,化解社区矛盾的基础。在这个网络中,政府组织主要功能是对全局性的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组织和管理;而局部性的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交由社区组织来组织和管理。这两个组织之间不是垂直式的控制关系,而是水平式的互动关系。

(3)完善法制,明确政府与社区组织各自的地位

和谐社区追求利益关系的一致性,而法律是平衡利益冲突的有力工具和保障。社区发展的法制化,是政府行政系统和社区自治系统正常运作的基础,也是协调政府部门利益和社区利益,实现社区稳定有序发展的保证。在这方面,首先要加快立法,进一步明确社区组织的自治性的内涵和外延以及政府的职责范围,从而使社区自治与政府行政管理有个合理的明确边界;其次,要加快制定指导性文件和部门操作性方案,明确政府与社区的权利关系;再次,完善法制监督机制。虽然我国已具备了一些有关社区组织方面的法律、法规,但还普遍存在内容过于抽象、空洞,规定不具体等问题,如果法律、法规不具体详尽,社区内各管理主体就不能进行对政府进行有效的监督,监督权威也无法保障。只有通过客观、具体的法律、法规,才能理清各监督主体的关系,使社区组织摆脱束缚,快速成长,增强对政府的监督力量。

第三、优化社区管理中的政府行为方式。

(1)立足社区区情,实行分类式管理

城市社区因形成原因不同、发展时期和发展条件不同,特别是所居住的居民的文化素质、社会地位、收入水平、居住状况和生活质量的差异,依据这种差异,可以划分为物业管理型、非物业管理型和混合管理型三种类型社区。物业管理型社区多为近年来房地产商开发的纯商品房社区,社区居民多数为中产以上社会阶层,受教育程度高,经济收入高。非物业管理型社区多为三、四十年代以来的居民住宅区,社区内基础设施差,居民受教育水平低,整体收入低,在现阶段是企业和中介组织难以进入的“盲区”。部分物业管理型社区为前两者社区的混合,即非物业管理型社区中有某一部分是被围隔起来的物业管理小区,多为开发商在旧有居住区或居住区边缘开发建设的小片居住区。构建和谐社区要求在社区管理中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所以政府应针对不同类型的社区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在政策倾斜、财力投入和人员安排等方面都应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