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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的地位和作用精品(七篇)

时间:2023-06-29 16:42:40

德育的地位和作用

德育的地位和作用篇(1)

关键词:中国梦;高职语文教学;德育功能;隐性德育

中国梦的实现与高职教学改革,特别是与高职语文教学改革的关系十分密切。用中国梦指导高职语文教学实现其重要的德育功能,进而通过“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更好地促进高职学生的健康成长,更好地培养“德艺双馨”的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更好地鼓励当代大学生“走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1]”,更好地促进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可持续健康发展。

1中国梦为高职语文教学指出了新的改革方向

中国梦不但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富强梦、世界梦、和平梦,而且是中华文化全面振兴的幸福梦、文化梦、道德梦。中国梦不但指明了国家建设的方向,指明了人民追求的方向,而且指明了行动发展的方向,指明了个人拼博的方向。同样,中国梦也指明了高职语文教学改革的方向:用中国梦指导高职语文教学实现其重要的德育功能,进而通过“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提升高职学生的人文素养,引导他们“讲仁爱、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让他们在实现自身梦想的同时,坚持“走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培养“德艺双馨”的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作为人文素质教育类的基础课,高职语文教学的主要任务是在培养学生听、说、读、写四种基本能力与提高学生的人格修养和文化素养的同时,与职业特点结合起来,进而突出职业教育的特色,突出创新能力的培养。作为高职的语文教师,应该心怀“铁肩担道义”的精神,把中国梦的思想与理念贯彻到高职语文教学改革中去,把中国梦变成每个学生心中的梦,把中国梦落实到学生的行为习惯中去。基于中国梦视域以及党和国家“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教育方针,高职语文课必须把德育教育渗透到日常的教育教学改革中去,必须把每个学生个人梦想的教育渗透到中国梦教育中去,而且这一定会成为全民族追求与实现中国梦时期的一个重要的改革方向。

2高职语文课程具有天然的隐性德育功能

隐性的德育功能是指“对学生的知识、情感、信念、意志、行为和价值观等方面会起潜移默化作用”,具有一定隐蔽性的教育功能。高职语文课程本身就具有天然的隐性德育功能,中国梦视域下突出高职语文的德育功能是完全可行的。高职语文教学中,对于知识积累、认知欣赏、审美教育、素质提升、能力培养等主要是通过对文学作品中经典名篇的解读、分析、探讨、学习与欣赏中实现的,其隐性德育的导向功能、启发功能、育人功能也都是在这些过程中得以实现的。通过对大量优秀作品的阅读、探讨、学习与赏析,学生不但可以拓宽自己的思维空间、提高自己的人生境界,而且作品中的内容、思想、观点、价值判断与行为方式等都会对学生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对学生心灵的净化、思想的升华也是最有效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但要善于抓住学生感兴趣的内容,而且要善于联系社会、生活、工作的实际,并在此基础上最大限度地让学生对这些优秀文学经典的内容、思想、观点、价值判断与行为方式等具有德育功能的成份产生认同。

3中国梦视域下高职语文德育功能的实现路径

3.1教材是实现高职语文德育功能的最好载体

语文这门学科不但具有天然的人文特征,而且具有天然的求真、向善、向美的感召力。在编写高职语文教材的时候,不但要充分考虑到高职院校的实际,而且要特别注重高职学生的特点,在突出人文性、工具性与高职性的同时,更加侧重考虑选进教材的那些经典篇目的道德力量。同时,还特别针对高职院校应用性、实践性等方面的实际要求,注重教学内容的实用性,体现教学方法的启发性,为高职院校应用型、技术型、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奠定厚重的人文素养基础。所以,自主开发编写的教材,在编写体例上完全打破了以往按文学史,或者按文体编写的格局,综合设计了“大学•大师•创新”、“友情•爱情•梦想”、“经典•仁爱•智慧”、“人文•丰碑•艺术”、“自由•品格•财富”、“眼光•境界•人生”和“写作实训•语文实践”等七大专题。这些专题均涵盖了读、写、听、说等各种基础技能的训练,并且做到了各有侧重,各具特色,把高职语文所要传授给学生的最为关键的内容均作了缜密的安排。选文方面的原则是力求选择反映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人类共同美德、涵盖古今中外的经典名篇,体现了高尚理想、人格力量和积极进取的精神内容和时代风貌,体现了各种不同的写作风格。

3.2教师是实现高职语文德育功能的执行长官

德育教育是语文教育不可分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实现语文德育功能首席执行官的教师应有这样的意识与高度,挖掘语文学科潜移默化的、渗透式的道德教育、情感教育,严格遵循语文学科本身所固有的特性。在备课的时候,力争做到有效地设计各个教学环节,并充分利用各种语文教学资源。无论是作者简介、作品讲授,还是文学欣赏、读写训练等任何一个具体的教学环节,都应该充分运用灵活的方法、生动的形式,使思想道德教育方面的内容在整个语文教学过程中得到全面渗透,让学生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优秀经典中的通过教师最朴实的语言诠释过的带有德育力量的思想与观念。在此同时,教师还要善于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兴趣、激情与活力,从而让学生在积极、主动、自觉、自愿的状态下实现思想的升华。如果要让高职语文的德育渗透功能得以充分的发挥,一个教师的高尚情操与人格魅力也是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孔子曰:“子师以正,孰敢不正”,教师的高尚情操与人格魅力、语文教师身上“德技双馨”的素质要求就显得特别重要,正所谓“大音希声,大象无形”,教师高尚的情操与人格的魅力对学生的品格教育虽然是无声、无形的,但这却是一种“大道”,教师人格楷模与道德楷模的力量都是不可忽视的德育渗透因素。

3.3传统文化是实现高职语文德育功能的厚重根基

无论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富强梦、世界梦、和平梦,还是中华文化全面振兴的幸福梦、文化梦、道德梦,如果失去了传统文化的滋养,那都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只有深入挖掘蕴涵于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宝贵精神、光辉思想、可贵品格等并应用于高职语文教学中,才能夯实高职学生的文化根基,才能全面激活这股实现“中国梦”至为重要的力量。传统文化当中不但蕴涵着“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些积极入世的立身哲学,而且蕴涵着“讲仁爱、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这些非常可贵的处世准则。数千年的教育实践证明,传统文化对一个人高尚品质的形成、健全人格的塑造,可以产生非常巨大的影响。自从提出中国梦以来,并明确提出“各级各类学校要增加中国传统文化的学习比重;要积极运用传统的节日仪式等弘扬传统文化;让13亿人的每一分子都成为传播中华美德、中华文化的主体。”传统文化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传统文化在立德树人方面的教育作用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各级各类学校还要特别强调语文课堂应该充分体现传统文化的回归,充分利用优秀、博大、深厚的传统文化在立志、修身、爱国、仁孝、勤俭、诚信等多方面塑造学生的道德观、价值观、人生观以及世界观。中国梦视域下要实现高职语文德育功能当然要侧重中华民族光辉灿烂、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侧重传统文化的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撷取传统文化中的人文性、思想性,从而实现对学生的熏陶和感染,往往能够收到“润物无声”的德育效果。传统文化的回归,传统美德的重塑,让新时期的高职德育与高职语文德育都拥有了新的内涵,特别是中国梦视域下,高职语文德育功能的实现不但拥有了厚重的根基,而且出现了现代的元素,即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结合,传统美德与现代道德结合,这样更有利于共同构建现代高职学生良好完备的道德观,也更有利于中国梦的实现。

3.4校园文化是实现高职语文德育功能的肥沃土壤

只有充分重视校园文化中的价值观念、大学精神、行为准则、校风、教风、学风以及校园文化设施等因素,并与高职语文教学密切结合起来,校园文化才能成为高职语文德育功能实现的沃土。在中国梦视域下,语文教师如果要塑造学生纯美的灵魂,就要十分重视校园文化这片沃土的开发,特别是重视价值观念与大学精神的解读。正如民盟主席蒋树声所说:“大学精神应该是一个大学的灵魂,大学精神难以言述,但是无处不在,到处可以看到,包括人文精神、科学精神、创新精神、批判精神以及好的学风、优良传统,综合起来存在一种大学精神”。现代大学的德育理念的根本价值取向就是爱国精神、批判精神、创新精神、人文精神、科学精神、自由精神等精神的全面确立,并通过这些精神影响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这些精神当中,最具锋芒的部分是批判精神,因为批判精神不但是对“德育主体的精神彰显”,而且是“德育中的不可或缺的理性风格与探究工具”,不过,批判绝对不是吹毛求疵,其支撑点就是爱国精神,所进行的批判都是出于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的热爱,其目的是为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科学精神,并最终让学生找到解决问题的科学方法。在中国梦视域下,高职语文教师在重视价值观念与大学精神解读的同时,还应该时刻注意结合校园文化的相关活动,依照全校师生员工共同遵守的价值观念与大学精神,有意识、有步骤地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到校园文化活动中去,从而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等方面的能力。

3.5活动拓展是实现高职语文德育功能的实践路径

第一,高职语文教师在课堂内外都必须加强学生们在听、说、读、写等方面综合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全面培养学生阅读、理解、赏析、运用汉语言文字的能力。基于这种指导思想,笔者所在课题组编写教材的时候根据项目导向的思路设计了专门的“写作实训”,每个项目都设计有项目说明、项目要求、基础知识、基本功要求、写作技能、模拟场景和实训任务等操作性很强的内容,教学过程中可以让学生带着项目任务进行有效的实践与训练。除此之外,还特别编排了“故事会”、“赋诗填词”、“书香校园”、“即席演讲”、“书法技能”等合适在课堂中开展的系列的语文实践和训练内容,不但充分突出了高职院校能力本位和“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改革要求,而且可以全方位地让学生在课堂教学中得到常态化的训练与实践,教师可以更方便、更有效地在学生的课堂实践与训练中有针对地融入中国梦及德育的因素。第二,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好课内的实践活动,全面发动学生积极参加校内的各种实践活动。例如,在大学一年级时,结合大学精神及时进行行为规范方面的教育,结合语文课和各种语文活动,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全校性的经典诵读大赛、汉字听写大赛、演讲比赛等。在大学二年级时,全面发动学生积极参加全院性的主持人大赛、校园歌手大赛等活动,深度整合课堂教学这个主渠道之外的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提高的各种有意义的活动和项目,全面实施大学生综合素质拓展与培养计划,让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社会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各种技能技术能力都得到大幅度的提升,从而促进和帮助每一个学生在德、智、体方面全面发展,全面成长,全面成才。第三,陶行知说:“社会即学校”,“生活即教育”。应将德育实践纳入语文课堂教学,创设有效、广阔的德育环境,密切结合社会大课堂、生活大课堂,实行与时俱进、兼容并包的教学模式。一方面是通过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调查或实践活动,到革命纪念馆参观访问,深入当地社区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让学生在社会调查、参观访问、实践活动中得到思想上与人格上的升华;另一方面是培养高职学生在平时做一个生活的有心人,经常性地关注身边人和身边事,把高尚的人和事写下来,记下来,并在班上进行交流。特别要善于借助高职学生到工厂,到企事业单位去实训、见习或实习的机会,要求他们写好实训、见习或实习的方案、计划、调查报告或实践报告等。这样做不但把语文课堂与社会实践结合起来了,而且把语文课堂与日常生活真正融合起来了。通过丰富的社会活动,关注的不仅仅是学生的切身利益与前途命运,还与当前的社会、当前的生活息息相关,语文德育渗透功能不但在课堂教学实践中得到充分的发挥,而且在校园实践与社会实践中也得到了很好的拓展,中国梦视域下的语文德育功能不但因此充满了时代气息,而且把素质培养、能力训练落到了实处,适应了新时代对高职院校提出的培养“德艺双馨”的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要求。综上所述,在中国梦视域下把高职语文德育功能的实现作为教学改革的一个新方向,是时代的要求,是高职语文教学改革必须把握的一个重要方向。

作者:郭孔生 单位: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肖群忠.仁义信和民本大同———中华核心价值“新六德”论[J].道德与文明,2014(5):11-15.

[2]郭孔生.论隐性课程的涵义、特征和建设思路[J].辽宁教育,2012(11):21-23.

德育的地位和作用篇(2)

现代化的学校德育工作要求学校能够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整合和研究出一个符合中学实际情况的、科学的、有意义的德育管理系统,通过德育管理系统的运行,以期有助于解决目前中学德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改变传统的德育管理模式,做到“全员参与德育管理,管理达到精细化”的特点,从而实现德育管理的现代化。因此,当德育管理结合信息技术的应用后,将实现德育信息管理和查阅的现代化;构建“校师生”三位一体化的管理监督体系;建立完善的评价机制,实现阶段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的有效结合;实施高效的监控手段和到位的管理环节;校园的德育宣传活动得以及时落实。

二、个案研究

从2010年起,笔者就较为系统地开始“德育管理系统”的研究和开发,并应用至今,在笔者的工作单位浙江省温岭中学进行实践研究,取得了很好的应用效果。以后将作更深层次、更全面地研究和应用。系统的主页面“今日德育”显示如图1所示:通过“管理登录”菜单登录系统后,显示的默认页面“德育管理”如图2所示:系统可以根据不同学校的不同特色进行设计和开发,比如浙江省温岭中学的日常德育管理项目、奖罚原则和德育分等,如表1所示:由于浙江省温岭中学日常德育分奖罚中,只用到扣分,所以上表中没有体现奖分。德育情况的具体检查和录入德育管理系统工作,都有相应的管理部门和人员来落实和执行。以上的德育管理项目在德育管理系统中可以灵活设置、添加、删除和修改。

三、日常德育工作实现信息化管理后的效果

(一)信息技术在德育管理中的应用,明显提高了德育管理效率

1.德育分的高效查询

通过德育管理系统,可以指定时间,快速地查询到学生个人、班级、各年级段的和全校的各种德育分情况。

2.德育分的自动统计

系统实现了常用数据的自动处理和统计,可以按“日详细情况、按任意时间段汇总或指定项目导出德育详细情况报表”,并且以事先设定的格式自动排版显示或打印。

3.德育历史记录的查询

可以指定任意时间段,查询学生个人和各个班级的德育“历史记录”情况,利用积累的数据,德育管理层可以通过客观的比较和分析,从而采取各种有效的德育教育手段。

4.德育新闻的信息化

通过德育管理系统有关德育表扬的新闻。通过榜样的作用,来正确引导学生向榜样学习,以提高个人的道德素养。5.德育信息的快捷查询通过对用户信息的查询,可以快捷地查询到每个班级和每位学生的基本情况、德育情况和评价,以便德育管理者很快地掌握被管理者的德育基本情况。

(二)通过德育管理系统的高效运行,改善了德育教育效果

通过德育管理系统的具体应用,证明了德育管理系统具有很好的应用价值。依据系统存储的信息,形成德育电子档案,充分地利用系统的电子档案和评价功能,德育管理层可以采取及时有效的德育教育手段和措施,在无形中提高全体学生的德育水平和素质。

(三)健全了德育考核评价体系,并改阶段性评价为过程评价

德育管理层可以随时对学生的德育信息和评价进行“添加、删除、修改和查询”等操作,通过积累下来的德育情况和评价信息,分析每一个班级和每一位学生,可以对他们进行客观的、科学的评价,这个评价可以不受时间的限制,随时进行。通过指定任意时间段,可以查询该时间段的所有评价,经过分析和比较,再动态地评价班级、学生个人的德育情况,实现过程性评价。

四、展望未来

德育是一个很大的课题,研究永无止境,这需要在日常工作中全身心地投入,付出毕生的精力。因此,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继续努力:

1.更加认真地钻研德育有关的基础理论、德育教育和德育管理的相关理论,进行比较分析;对学科领域内的学术动态进行全面研究;对一些他人完成的同类研究,都进行进一步的学习和分析。

德育的地位和作用篇(3)

大学生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力量,其思想道德方面的素质在当代大学生应当具备的各种素质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高校德育就承担着培养大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的重要任务,高校德育活动所要达到的目的就是要造就大批具有良好德性的大学生。然而,对于这样的德育活动,人们很少去关注其绩效,很少去思考德育的结果与其所要实现的目标之间的重合程度,更加没有人从生态位的视角去考察高校德育的绩效问题。这便是一个观念问题。教育观念是教育活动的根本指导思想,转变观念是提高德育绩效的前提。当下高校必须提升理念,改变观念,以生态位理念为视角,树立高校德育的整体大局观;以绩效理论为指导,树立高校德育绩效的可持续发展观;结合“与时俱进”的理念,树立高校德育“以人为本”的评价观。

二、结合高校德育要素的生态位对其进行优化配置

高校德育是一个由多个要素构成的生态系统,它存在着自身的系统结构,其德育理论、德育主体、德育受教者、德育内容、德育方式、德育目标和德育反馈七大构成要素在此生态系统中都占据着各自的时间、空间和功能位置。高校德育的绩效是这七大要素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共同发生作用的结果。要提升高校德育的绩效,就必须优化高校德育过程的诸要素,在分析其各自所处的生态位的基础之上,使各结构要素合理归位,各尽其能,进而实现高校德育绩效的最优化。具体而言,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建立合理、明确的高校德育目标;第二,重视高校德育理论研究;第三,建设高素质且与德育对象相匹配的德育工作队伍;第四,充分发挥大学生接受德育的主观能动性;第五,结合时代与地域特点丰富高校德育内容;第六,倡导高校德育工作方法的创新;第七,加强科学的高校德育反馈。

三、建立科学、生态、合理的高校德育制度

资源是人类在社会生产、生活实践中发现和创造的,并以其效用满足人类社会生存发展所需要的各种生产和生活资料及要素。在高校德育过程中,同样需要各种资源的储备与消耗,如物质资源、人力资源、环境资源、声誉资源等。如前所述,这些资源是维护和发展高校德育所必需的基本条件,也是高校德育生态竞争的客体,对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具有重要的作用。各种德育资源的配置状况,决定了高校德育的绩效水平。而要使德育资源达到优化配置,实现各资源要素之间的最优组合,就必须依赖于科学、生态、合理的德育制度安排。人性是有缺陷的。人的恣意、自私等缺陷又是富有弹性的。因此,仅仅通过道德说教予以规训、改造是不够的,还必须通过法律、规范、条例等制度化的理性力量最大限度地予以刚性的遏制。制度自身具有其一定的特点,如普遍性、稳定性、强制性、明确性等。这些特点能有效弥补高校德育的不足,有利于高校德育绩效的提升。建立科学、生态、合理的高校德育制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第一,建立健全德育运行机制;第二,构建德育生态竞争机制;第三,重视奖惩激励机制;第四,建立多方位的综合导向机制;第五,构架坚实的德育保障机制;第六,建立科学的德育评价机制。

四、适应并营造适合高校德育健康发展的生态环境

德育的地位和作用篇(4)

【关键词】中学;德育教育;任务;问题;路径

【中图分类号】G410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2095-3089(2012)13-0087-01

引言: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曾经说过:“一个学校能否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合格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的劳动者,关键在教师。”教育的目标是“德才兼备、以德为主”。这表明德育教育在整个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重要地位。随着我国科技进步和社会快速发展,人们的思想、道德和价值观念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中学生正处于世界观和人生价值观形成的重要阶段,引导他们接受健康良好的思想品德教育,坚持正确的人生观和方向,通过学校德育教育使他们逐步形成完善的人格至关重要。

1中学德育教育的重要地位

从近代教育学产生之日起,强调道德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就与教育学家们对教育的内在价值属性紧密联系在一起。康德在他的《教育论》中曾经指出,教育是以人类个体的未完成状态为起点,通过养护、管教、教导等环节,最终发展青少年的向善倾向,使之成为道德的存在为目的。赫尔巴特更是明确指出:教育的惟一工作与全部工作可以总结在这一个概念之中—道德。无论是古今中外的先贤大儒还是今天的教育名家,道德教育普遍被认为是人类的最高目的,因此也是教育的最高目的,全世界的教育家们都一致肯定教育的内在价值,因而都承认道德教育在全部教育中的核心地位。正因为这一点,面对全球范围内的挑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着重强调“我们有足够的理由重新强调教育的道德和文化因素”。

2中学德育教育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2.1培养学生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和奠定正确人生观、世界观基础。 在社会主义教育理论中,许多教育学家对道德教育的基础性质予以明确肯定,巴班斯基主编的《教育学》在谈到劳动教育时就曾指出:“共产主义的起点是对劳动者的尊重和承认他的劳动的伟大价值。人必须从青少年起就从自己的经验中深刻的认识到,由于参加社会的生产劳动,他才获得满足自己需要的道德上的权利。培养学生远大的共产主义道德品质,就是要培养学生具有共产主义道德观念,使学生理解和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树立远大共产主义理想,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道德情操。在人生观、世界观的教育培养上,要教育学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在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自觉地改造主观世界,培养辩证唯物主义观点,为年轻一代形成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打下坚实的基础。

2.2培养学生具备道德评价能力。 培养学生道德评价能力,就是要培养学生用正确的道德准则进行判断。学校的德育教育必须使受教育者初步具有识别和抵制不正确道德观念侵蚀的能力,使他( 她) 们在复杂的社会现象中能独立分辨是非、美丑、善恶, 使他( 她) 们健康成长, 做一个有道德、有觉悟、有理想的人。

2.3培养学生具备自我教育能力。 培养学生自我教育的能力,就是培养和提高学生在道德规范的指导下,自我认识,自我激励,自我控制,自我改正的能力。这种能力使一个人能自觉地提高自我思想品德修养的目标和方法。学生思想品德的形成和发展是通过德育教育和自我教育实现的,学校的德育教育应教育学生用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准则对自己思想和行为作出正确的评价和调控, 形成自我教育的能力和习惯, 有了自我教育的能力,才能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3中学德育教育当前主要存在的问题

3.1德育教育没有摆在突出的位置。 部分学校领导和教师存在认识不足, 将德育、体育、美育、劳动等与教学、智育分创和对立起来,错误认为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中心,在对学生的教育、要求和评价上, 只强调和注意其学业成绩、考试分数和名次升降,而忽略其它。即使也有领导觉得德育重要, 但因为应试教育还大有市场且具有短期效益, 种种原因致使许多常规性的德育工作不能落实,一些好的思路和想法也无法尝试和实施, 最终只能使德育工作停留在口头上,反映在文件上,不能付诸实施。

3.2德育教育缺乏创新,不能与时俱进。 当前很多学校在德育教育上缺乏创新,在内容上表现为:将学校德育内容狭义理解为思想政治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内容或陈旧,不能解释当前复杂多变的社会现象,脱离实际,实用主义色彩浓厚,许多解释显得牵强附会,苍白无力,难以服人。在形式上表现为:部分德育教师不注意联系当前的现实,手段单一,不灵活多样,忽视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渠道狭窄、形式单调、方法简单,没有针对性, 因而也就没有多大的实效性。

3.3德育师资队伍薄弱、评价机制滞后。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是德育工作的主阵地,部分学校领导却不重视德育师资力量的培养。很多学校教师数量不足,却存在着德育老师能不增加尽量不增加的错误思想。德育教师由于常感到不像其他专业那样受到学校的重视,因此存在一定的转专业、转部门的现象。

4中学德育教育有效的路径选择

4.1明确德育教育在教育中的重要地位。 要充分认识德育在学校教育中的首要地位。“思想道德素质是最重要的素质”。中学阶段在一个人的成长中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因此,学校必须本着为学生一生负责的态度,真正确立德育在学校工作中的核心地位。

4.2改革德育模式与方法,增强德育教学实效。 德育教学模式和方法要随时代的发展做调整和创新,传统的德育教育模式和教学方法忽视了德育教育的特殊性,大多停留在书本、课堂和口头上,灌输是德育教育的主要形式,强调“管”和“灌”,而疏于“放”和“导”,导致德育教学效果不尽人意。在中学德育教育实践中,要善于将理论教育与德育实践有机结合起来,老师可以利用情景教学法有目的地设计模拟或创设具有一定情绪的场景,将包办替代的家长式改为自理、自教式,以多样化、现代化的方法促进德育效果的达成。

4.3加强德育师资队伍建设,注重德育教育方法。 建设一支业务精湛的师资队伍,是提高德育实效的保障。与此同时,德育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师生间的平等,互相尊重、互相学习,教师不再单纯是教材知识的讲解者,而应该成为学生学习的帮助者、组织者、合作者,建立既是良师,又是益友的新型师生关系,平等地参与到学生的学习活动中,根据学生个体间的差异,多注意他们的闪光点,以赞赏、鼓励为主,保持愉快的心情,培养学生乐观的人生态度和积极的处事原则。

总而言之,学校德育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环节,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只有牢固树立“德育为先,各育并举”的教育观念, 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科学地运用德育教育方法, 青少年德育教育工作才会收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参考文献

德育的地位和作用篇(5)

关于如何在道德教育活动中对道德教育活动参与者的关系予以定位的问题,学界出现了几种观点,归纳而言,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一是主体—客体关系说,认为在道德教育中,从事道德教育的人和机构即为道德教育的主体,与此相对应,道德教育活动所指向的对象即为道德教育的客体,两者形成主客体关系。二是主体—主体关系说,亦为双主体说。认为在道德教育活动中凡是具有主动教育功能的组织和个人均可被看作是道德教育的主体。道德教育中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是主体。三是多重主体关系说,认为应该从社会生活实践中去探讨道德教育的主客体问题,提出国家是本体性主体,教育者是实践性主体,教育对象是自我教育主体。从对以往观点的梳理中,我们可以发现,目前学界对这一问题的认识虽取得了一定成果,但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我们认为,把握道德教育主客体关系时需注重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对道德教育活动中教育者主体地位的特殊性应予以足够的重视。无论是主体—客体说还是双主体说或多重主体说,对教育者在道德教育活动中居于主体地位的观点是一致的,都承认从事道德教育活动的教育者是道德教育的主体,但对这一主体与人的其他主体形式的不同点却没有给予充分的认识。实际上,道德教育主体的特殊性就在于,在道德教育活动中既有形式上的主体地位,又有客体性的某些特征。主要在于与人的其他社会实践活动中的主体相比,道德教育主体所受的来自于非自身因素的制约,无论从种类还是从程度上都要大的多。从种类上讲,社会和道德教育客体都会从道德教育的内容、目标、方式和手段等诸多方面对道德教育主体予以制约和审视。从程度上讲,道德教育主体的活动必须为社会所支配,看似由道德教育主体实施的道德教育活动,要想取得理想效果必须根据客体的要求调整自身从而获得客体的配合。这样看来,道德教育主体是具有客体属性的,以往人们在研究道德教育主客体关系时,对道德教育主体的这种“客体性”特征认识的不够充分。

第二,如何确立受教育者在道德教育活动中的地位问题应予以全面的认识。学界对道德教育主客体间关系的认识出现分歧的焦点,就在于受教育者能否成为道德教育的主体,实质上是对受教育者的地位和作用定位的问题。道德教育是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参与其中的主客体都是人,这就使道德教育的主客体具有不同于一般社会实践活动中的主客体的特点。具体而言,道德教育中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因此,如何认识道德教育中受教育者的主观能动性就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把受教育者仅仅作为一个受动者,只是处于配合与接受的地位,还是使其如同教育者一样都具有一定的主体性,道德教育参与者之间的关系是为主体与主体间的关系,还是认为受教育者是唯一的主体。厘清这一问题是解决道德教育有效性的重要一环。

第三,对道德教育活动参与者的定位应进行动态的把握。道德教育的过程是一种由多因素、多环节构成的复杂的、动态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必然应存有不同的阶段。这样就不能将道德教育仅仅看作是一种静态的研究对象,对其中的主客体问题也应进行动态的认识和把握。需要以道德教育活动的动态结构为背景,将主客体关系问题置于道德教育活动的不同的阶段,系统加以考察和分析,才有可能对道德教育中复杂而生动的主客体关系进行正确的把握。

二、道德教育主客体关系确立的依据

对道德教育主客体的关系进行科学定位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具体来说,需要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在对道德教育主客体间关系进行定位时,应将主体与客体从哲学视角予以理解。关于主客体的关系,一直是哲学研究的重要问题。什么是主客体?从广义上来说,只要是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或相互作用都存在一个主客体的关系问题。在当下,我们更多地是从人的活动视角认识主客体关系的。主体就是认识世界、改造世界之实践活动中的具有能动性主动性的人,活动的指向对象就是客体。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指出,“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这两者形成统一体”[1](P88),主体与客体是在实践中实现统一的。因而所谓客体,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中既不是唯心主义所想象的那种思维的产物,也不是旧唯物主义所设想的那种单纯的客观外界,而是主体通过实践所作用的对象。当然,在人的不同活动形式中,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会呈现出不同情况。在道德教育活动中,主体与客体的界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表现为:一是在道德教育活动中,作为主体的教育者、主体在实践中所指向的对象即客体———受教育者都是人。当我们把人作为客体来探讨时,主客体关系就不再表现为主客体之间传统的一般性关系,即人与自然的关系了,而表现为人与人的关系。道德教育中的主客体关系之所以具有特殊性,就在于其所建立的基础是:人———这一在漫长的自然发展史中达到生物进化最高程度的生命体,具有着不同于其他自然物的一个本质性特征,即人是具有意识和自我意识的存在物,人所从事的活动是有意识的活动。这种“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2](P46),使人的活动成为一种有意识有目的的积极能动的活动。这就决定了道德教育活动中的主客体关系与人类其他实践活动中的主客体关系有着不同的特点。二是从所处的地位上看,道德教育活动中主客体双方尽管在形式上呈现出施动与受动的表象,但这与人进行自然实践活动中主客体的地位有本质区别。人与自然的关系中,虽然自然对人的作用有着一定的反作用,有时甚至起到决定作用,但是在与人的关系中,自然不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主体。“人不仅能够”作为拥有主体意识的人,“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3](P97),而且随着人对自身权利意识的觉醒和平等观念的深化,道德教育活动中主客体双方合理地位的确立,正是基于对双方人格和权利的平等性予以承认的基础之上。事实上,作为道德教育对象的客体是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和能动性的,其无论是在法律层面还是在心理层面上与教育者即主体都是平等的。这就决定了确立受教育者的地位时,应积极寻求其与道德教育主体地位的平等性,以此弥补对主客体间统一性关系研究不足的缺陷。三是从作用上来说,道德教育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关系与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同,不再是单向度的施动与被动,而必然地呈现出互动的态势。在道德教育活动中,教育者为履行自身的职责当然会对受教育者传授道德知识,实施道德影响;而受教育者在这一过程中也并不是无所作为的,他会在接受教育的同时在一定条件下启发、教育教育者。特别是在当前网络技术发达、信息开放性日益增强的时期,教育者与受教育者获取信息的条件日益相近、机会日益均等,教育的过程更应当向主客体教学相长、相互转化的方向发展。正是由于这一原因,道德教育活动中的主体与客体具有了鲜明的特点,其彼此之间的关系亦与一般意义中主客体关系有所不同。

第二,在对道德教育主客体关系进行定位时,需要注意主体与主体性两个概念之间的不同。主体与主体性是两个具有一定联系却又分属不同性质的概念,在以往我们探讨道德教育主客体的关系时,似乎在有意无意间忽略了道德教育主体与主体性之间的区别,而放大了两者的联系甚至将两者机械地等同。实际上,我们在关注主体与主体性之间联系的同时,在理论与实践中必须将两者间的区别厘清。主体是与客体相对的哲学范畴,而主体性则与客体性相对,分别是主体与客体在相互发生作用时表现出来的属性。有的观点认为,主体与主体性、客体与客体性是一一对应的固定搭配,任何形式的交叉都是不被认可的。在道德教育活动中主体一方具有主体性特征这毋庸置疑,但既然道德教育活动与人类从事的其他实践活动相比具有特殊性,作为道德教育活动的客体一方是否同样具有主体性呢?回答是肯定的。事实上,道德教育客体同样具有主体性是存在客观必然性的。道德教育的过程是一个主客体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和制约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作为道德教育的客体———受教育者既是社会的“人”,又是独立的个体的人。也就是说,作为受教育对象的人既有在道德教育活动中接受认识和改造的义务,同时也具有实现自身独立及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主体性角色的权利。我们必须明确的是,在道德教育活动中,由于受教育者首先是在社会生活中具有着主体意识的人,“人”所具有的与生俱来的主体性,并不会因为其在道德教育活动中所处的客体地位而消失,也绝不应该被我们所忽视。道德教育中居于客置的受教育者,在道德教育实施的过程中从形式上看处于受动地位,具有客体的一般属性,即客观性和对象性。但“人”是具有主观意志和意识的,这就决定了“人”作为道德教育的客体,会彰显出与其他实践活动的客体相比所具有的独特的主体性,即人的自觉能动性。人的这种自觉能动性具体表现为:人所具有的自我意识、自我实践以及自我反省与评价的能力。“人”这一客体会以实践理性的方式在道德教育活动中有意无意地作用于主体,使得道德教育主体的活动,甚至是整个道德教育的过程都受到一定的影响。同时,道德教育客体之主体性的存在还具有实践上的可能性。道德教育中作为客体的受教育者,无论是在个人经历、知识结构还是在接受能力等方面,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这就要求道德教育主体应不断调整道德教育的内容和方式方法,使教育过程更加接近于客观现实,使教育形式更加易于接受。同时作为道德教育客体的“人”,无论是在生理发育还是在心理成熟上都有自身的客观规律,因而道德教育主体要想达到道德教育的目的,就必须根据道德教育客体的发展规律来调整道德教育的方向和节奏。可以说,道德教育客体所具有的这一特性,使其能够在道德教育的过程中对主体施加影响,进而对整个道德教育的目标、内容、操作和效果等各个方面加以制约。在此意义上,道德教育客体所具有的主体性,使其可以以影子主体的身份参与到道德教育活动中去。需要指出的是,道德教育客体所表现出的主体性特征,与作为主体的教育者在道德教育活动中所表现出的主导性、支配性的特征有所不同,但这只是主体性表现方式的差异而却没有实质性的不同。还需要指出的是,道德教育活动中作为客体的受教育者所具有的主体性,并不是要否定或取代教育者的主体地位,只是由其作为人所具有的内在属性所决定。当然,处于客体地位时,其主体性无论如何彰显,其最终仍然是道德教育客体的主体性。“受教育者所具有的主体性并不能否定在教育活动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地位与作用上主体与客体的基本关系”[4],这是由道德教育的自身特性所决定的。

第三,在对道德教育主客体关系进行定位时,需要把握好客体和客体性的联系与区别。道德教育活动与人的其他实践活动相比所具有的特殊性,即道德教育的主客体都是人,使道德教育的客体具有了主体性特征。实际上,道德教育活动的特殊性不仅反映在其客体有着主体性,还表现为道德教育活动的主体同样具有着特殊性。因为人作为道德教育的客体绝不可能只会消极被动地接受,在道德教育活动中,往往每一方既是道德教育的主体又是客体,或者说既是客体又是主体。因而在道德教育过程中主体与客体都分别既具有自觉能动性又有一定的消极被动性,这是道德教育的主体客体性存在的基本依据。在道德教育活动中,客体是指道德教育活动所施加的对象,而客体性却可以为道德教育主客体所同时拥有。道德教育主体客体性存在的必然性在于:从道德教育主体自身来看,道德教育主体是一种角色主体。道德教育中教育者的主体地位,与通常意义的主体相比具有自己的显著特点。首先,在道德教育活动中,作为道德教育主体的教育者,要受到来自于社会的制约、客体的影响和自我的反省。比如:道德教育的内容是否符合社会道德规范的要求;道德教育的方式方法是否为道德教育客体所接受,等等。从这个角度上讲,道德教育主体的地位、教育方式、实施措施及效果的评估反馈,都使主体处于一种受审视的处境,与其他类型的主体相比已经具有了客体的某些属性,是一种具有“客体性”的主体。其次,从增强道德教育的实效性方面来看,对于如何提高道德教育的有效性,传统的道德教育理念认为完全应由教育者来负责。在这种理念指导下,许多的教育者容易进入闭门造车,根据传统的模式、经验来进行道德教育活动的误区。但实践证明,不以道德教育客体的实际情况为基础,盲目进行的道德教育活动,通常会导致道德教育主客体间关系的不和谐,从而直接影响道德教育的实效性。就此,在道德教育实践中,主体就需要不断反思自己的教育行为是否尊重了道德教育的规律,是否能够尊重并依据道德教育客体的特性,是否关注了主客体的和谐关系,是否能够促进道德教育目标的实现,等等。这就使道德教育的主体不仅具有了主体性,同时还有着客体的属性。因而,道德教育活动中的主客体关系应是相互的、双向的,绝不应该是单向度的。客体也具有主体的属性,而主体也兼有客体的特性,两者的关系会根据道德教育活动所发展到的阶段呈现出不同的状态。道德教育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具有主客体二重性,二者的地位在某种条件下是可能出现转换的,而且是必须要实现转化的。但要看到道德教育主体的客体性与客体本身的客体性之间、主体的主体性与客体的主体性之间并不是完全相同的。我们所强调的是要对主客体双方所具有的主、客体二重性予以重视和尊重,并不是要混淆主客体的界限,搞相对主体与相对客体说。

第四,在对道德教育主客体关系进行定位时,需要按照道德教育过程中不同阶段所呈现出的特点予以细化。道德教育作为人类重要的实践和认识活动,是一个充满矛盾运动的复杂过程,这一过程是由多因素、多环节构成的,具有复杂性和动态性的特点。在这一复杂的过程中存在不同的阶段,包含有各种矛盾,道德教育主客体间的矛盾就是其中之一。道德教育的复杂性决定了在道德教育活动中主客体间绝不可能是一种单一的、凝固的、线性的关系。具体而言,道德教育活动可以分为知识传授阶段、品德内化阶段、行为外化阶段和反思与重新教育阶段。道德教育活动的知识传授阶段就是教育者根据社会的要求将与道德有关的知识传授给受教育者的过程。仅就这一个独立的教育阶段而言,教育者的施教活动肯定是居于矛盾的主要方面,居于支配地位;受教育者的受教活动是矛盾的次要方面,居于从属地位。在这一阶段中,教育者主动认识和改造受教育者,处于主体地位,充分地体现了其主体性;而受教育者则是教育者认识和改造的对象,处于客体地位,清楚地体现着其客体性。当道德教育活动的知识传授阶段完成后,这一活动会进入受教育者运用所学道德知识实现自身品德运动的道德教育内化阶段。在这一阶段中,他们开始具备了将道德认知转化为道德实践的能力,受教育者明显地成为了该阶段的主要方面,居于支配地位,这时的受教育者就充分显示出了其自身所具有的主体性。道德教育内化阶段完成后则需要进入道德教育活动的第三个阶段,即道德教育的行为外化阶段。在这一阶段,道德教育活动进入到知行阶段,受教育者用行动不断地深化知识以达到知行互动,最终实现知行统一。受教育者个体的思想品德认识最终转化为个体的思想品德行为。可见,在这一过程中受教育者继续充分彰显着他们的主体性。在道德教育活动的品德内化与行为外化阶段中,教育者则要根据受教育者自身的情况(年龄、经历、性格等),对其给予有针对性的辅导并创造条件帮助其进行道德践行。教育者作用的发挥在这两个阶段会受到种种条件的限制从而居于次要方面,呈现出一定的客体性。道德教育外化阶段的完成并不意味着道德教育活动的终结,因为在外化阶段之后必须要有一个对整个道德教育过程进行反思和重新教育的阶段,这个阶段将把受教育者的道德实践所产生的效果进行反馈和评估从而进行再教育。在这一阶段,受教育者尽管也会进行自我反思与评价,但对其良好道德习惯的形成具有关键的指导作用,并通过总结经验以便开始更有针对性的再教育过程的则是教育者。因此,在这一阶段,教育者的主体性与受教育者的客体性又分别成为了各自的主要属性。

三、道德教育主客体和谐关系建构的原则

道德教育目标的实现,依赖于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和谐关系的确立,然而,这一良好关系的建构又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其中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和谐原则。亦即道德教育活动中的双方———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不是一种对立的关系,其地位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二者都彰显出主客体二重特性。只有不断正确地协调二者的关系,才能达到道德教育的效果。以往我们对道德教育主客体的定位及其主客体所具有属性的认识虽然是明确的,但更多地是把教育者作为道德教育的主体,受教育者则是客体。在此指导下,道德教育基本成为了一种单一的绝对对象化了的“主体———客体”两极模式。施教者渐渐形成了自己高高在上的教育定位,将自己变成了道德的说教者,认为只靠自身一己之力和作为主体的主导性作用,完全可以完成道德教育活动所要实现的既定目标。作为道德教育客体的受教育者一方,由于其所处的客体地位,使得其本身固有的主体性长期被忽视,因而在道德教育过程中只能居于服从者的地位,最终导致完整人格的缺失和个性的扭曲。这会使教育对象对教育者逐渐形成一种认知偏见和思维定势:“专业道德教育者不过是一帮照本宣科的抽象理论演绎者。”[5]在这种模式下,道德教育主客体双方的关系不可能实现融洽与和谐,当然不利于道德教育目标的实现。在现代道德教育理念指导下,道德教育主客体的关系应该是一种相互理解的和谐性关系。在这种关系下,道德教育活动的参与方能以平等的身份走进彼此的生命世界中进行生命与生命的交流与对话,使双方的情感形成交集。在平等的基础上通过丰富的道德教育内容,现代的道德教育手段,和优化的道德教育环境等,彼此分享生命体验和各自的实践经验,从而使受教育者和教育者彼此实现丰富各自的精神世界、完善彼此道德人格的德育目标。按照和谐性原则进行的道德教育活动,其实效性必然是值得肯定的。

第二,平等原则。在道德教育活动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身份、地位尽管有或这或那的差异,但他们的主客体关系却有着一定的平等性。在其主客体关系的形成、实现等方面没有什么特权,以及高低贵贱之分。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可以平等的身份,获得自己应有的主客体权利和地位,当然,也包括应履行的义务。受传统道德教育观念的影响,在以往的道德教育实践中,施教者与受教育者形成了类似于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施教者代表社会、国家居高临下的对受教育者进行道德说教,受教育者只有被动接受,两者之间地位的巨大差距造成了在沟通上的隔阂,最终导致在实践中出现了施教者侃侃而谈无人听,受教育者满腹困惑无处讲的尴尬局面。事实上,我们在认识道德教育活动中主客体双方的地位问题时,首先需要承认的是参与道德教育活动的双方是具有平等性的“人”,双方具有同样的权利与义务。这种平等性不能因为在道德教育活动中所承担的主要任务的不同而被忽略。可以说,主客体间平等地位的确立是形成双方和谐性关系的前提,而平等的话语权则是确立主客体双方平等地位的基础。现代道德教育与传统理念的根本性区别在于,它是一种主体性教育,其根本目的旨在通过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培养所有人的主体性。具体到道德教育活动中,这种主体性则特别地体现在对受教育者主体性的充分关注和尊重上。道德教育活动不应仅仅是施教者布道的讲台,更应成为受教育者与施教者对话的平台,两个具有平等人格的“人”应享有平等的话语权,以实现充分的交流与互动,并据此建立更有利于发挥其各自特性的新型主客体关系。

德育的地位和作用篇(6)

关键词:民族地区高校大学生;职业道德教育;实效性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5—0210—02

职业道德教育是党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的工作,也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民族地区高校培养的是促进民族地区繁荣进步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民族地区高校深入开展大学生职业道德教育是一项重大、长远而又紧迫的战略任务。

一、加强民族地区高校大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必要性

(一)加强民族地区高校大学生职业道德教育是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民族地区高校职业道德教育事关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民族地区高校应该结合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的需求合理定位,坚持民族特色,切实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素质劳动者,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强民族地区高校大学生职业道德教育是促进民族地区高校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的必然要求

当前民族地区高校正转变到以内涵发展为基本特征的科学发展轨道上来,坚持“为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服务”的特色办学宗旨,结合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的需求合理定位,坚持民族特色,努力创办高水平的特色型大学。对民族地区高校来说,如何顺应时代的发展,培养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素质劳动者,事关高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学校科学、和谐发展的战略目标的实现。

(三)加强民族地区高校大学生职业道德教育是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和发展的必然要求

青年大学生是民族的希望、国家的未来,他们的素质和能力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事业的传承与发展,更关系到青年大学生自身的成长和发展。调查显示民族地区高校大学生在充分肯定职业道德重要性的同时,对将来要从事的行业的职业道德了解不多,学生知晓的基本为职业道德的共性要求。在与用人单位访谈中,就证实了这一点,用人单位表示目前大部分学生对职业道德的了解多为共性的内容,而对将要从事的职业岗位的职业道德了解甚少,甚至完全不清楚所从事岗位特殊的职业道德要求。因此,民族地区高校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习惯,是大学生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顺利实现人生价值的必然要求。

二、加强民族地区高校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思路与举措

(一)提高民族地区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教师是学生最信赖的人,也是学生经常模仿的对象,教师的职业理想、职业态度、职业义务、职业技能、职业纪律、职业良心、职业荣誉和职业作风等对学生起着非常重要的示范作用,关系到职业道德教育的质量,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为此,民族地区高校要建立健全教师道德规章制度,只有进行科学的教师道德管理,搞好师德建设,提高教育、教学管理

人员的师德修养,教师的道德水平提高了,才能更好地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而教师的

立业、敬业、勤业、创业和乐业精神,正是师德高尚的重要表现,能对学生起到耳濡目染的表率作用和潜移默化的深远影响。

(二)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提高学生职业道德认知水平

对大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首先要激发大学生的职业道德需求,应该转变传统职业道德教育的相对保守的教育方法,尊重大学生的主体性,把职业道德教育过程看作教育者和大学生不断互动的过程,只有通过这种平等交流的互动过程才能真正激发大学生内在的职业道德需求,指导学生找准自己的职业位置,立足根本,引导学生认识到工作无高低贵贱之分,行行出人才的职业意识,引导学生把个人需要和自身价值实现同社会需要及“敬业、奉献”联系起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崇高职业理想。通过这样的主体性教育,使大学生不再把各种职业道德知识仅仅当作一般的需要了解的知识理论,而把它们当作自身的行为准则,用来规范自己的职场行为,这样的职业道德教育才是真正成功的教育。

(三)以职场要求为导向,实施企业化职业道德教育

职业道德不仅是一种规范性知识,更是一种实践能力,只有当撞击到具体的实践问题时,才能真正彰显其意义。职业道德的养成和职业道德教育目标,只有在职业道德规范指导下,在环境的熏陶和职业道德的实践中才能得以实现。要让学生走向社会,参加社会实践,更好地了解社会对自己的要求。只有不断融入社会,把自己的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到实践中去领悟、体会和感受职业道德,让学生在职业实践中提高对职业道德的认同,增强道德选择能力,从而形成社会所期待的职业道德品质。因此,民族地区高校职业道德教育的重点应该放在学生生活和学习的实践中来进行。高校和用人单位在职业道德教育上进行合作,搭建校企互动的职业道德教育平台,将行业规范和企业要求与职业道德教育结合起来,在校企合作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的过程中,高校的优势在于可以进行职业道德规范的理论教育,包括职业价值观、职业理想规划等,企业则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实习实践过程中渗透职业规范教育,如企业的规章制度、企业文化等,从而使职业道德教育走向具体化。可见,实施企业化职业道德教育,是提高职业道德教育实效性的有效手段,也是用人单位选拔毕业生的重要途径。

德育的地位和作用篇(7)

关键词:职业院校 职业道德教育 思政课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5(a)-0202-02

笔者采用问卷调查和访谈的形式,对银川市用人单位进行了调查和走访,结合目前银川市职业院校学生的特点,对银川市职业院校学生职业道德现状进行了多角度的探索,从而对今后如何发挥思政课在培养学生职业道德教育方面实效性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

1 职业院校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职业院校毕业生职业道德素养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整个社会的文明水平。由于当前学生职业价值观存在着许多误区,因此,对学生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1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的必要性

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无论在什么社会制度下,无论处于何种时代,加强职业道德教育都是必要的。

(1)为毕业生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当前就业难已成为社会问题,职业院校学生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立足,除了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技能外,其职业道德修养则成为用人单位最为关注的品质,通过本次调查也可以体现出上述观点(见图1)。

从图1中可以看出,当前职业院校学生基本道德修养还是有的,且得到用人单位认可,但是图表也反映出一部分用人单位对学生道德修养的不满意。众所周知,只有职业道德水平高的从业人员才能产生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因此,职业教育要把学生职业技能和个性发展、人格完善有机的结合起来,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将来从事各个行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2)契合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目标。

职业教育培养的是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技术性人才,不仅要具备胜任职业岗位所需要的知识、能力与专业技能,还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素养。因此,只有重视学生道德习惯的养成教育,强调职业意识与职业道德,才能培养出合格的高级技术人才和劳动者,实现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

(3)促进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劳动力质量不适应职业岗位要求的矛盾日益突出,劳动力结构呈现出“两头大、中间小”的特征,中间层次的人才,特别是具有高级技术技能的人才严重匮乏,这就决定了职业教育的可持续性。因而,在职业教育整个的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职业教育的根本任务,高度重视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1.2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的紧迫性

为了准确把握当前银川市职业院校学生道德素质的现状,笔者对银川市用人单位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220份,收回208份,有效率94.55%,样本具有代表性。经过对调查数据的汇总分析,对银川市用人单位对职业院校学生的职业道德素质的评价有了较为清楚的了解。

(1)职业选择方面:倾向于自我发展和物质报酬。

一方面,注重自我的发展,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但是追求社会价值观念不强。在调查中,发现学生注重自己能力的锻炼和发挥,但在对社会价值贡献方面比较淡薄。另一方面,工作追求稳定、安全。对收入和福利考虑的也较多,这说明他们在追求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也比较注重经济利益的实现。

(2)职业理想方面:存在思想困惑或错误认识。

由于当前社会环境的影响,用人单位认为,当前学生在职业理想方面思想混乱,尤其对理想和金钱的关系认识不清,把理想建立在钱与利的基础上,这种想法是很危险的。

(3)职业态度方面:过于强调个人利益,敬业精神严重缺失。

在职业态度方面,学生受市场经济带来的多元价值观影响很大,缺乏“爱岗敬业”的精神,不能很好的适应工作岗位、不肯吃苦耐劳,动辄就不辞而别等不良现象(见表1)。

此次调查所显示出来的职业院校学生的职业道德素质令人担忧,这些都充分说明了加强职业院校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2 当前银川市职业院校职业道德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职业院校职业道德教育工作者面对社会转型时期带来的严峻挑战,积极探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效果不尽人意,需要做更详细的计划和调整。职业院校德育教育应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并找到解决措施。

(1)职业道德教育地位偏低、观念滞后。

在我区高职院校中,普遍存在这这样的现象:重视学生技术能力的培养和忽视了学生的德育教育。与此同时,还有不少教育者认为职业道德教育只是简单的知识的传授,只要让学生了解一些规范和标准,就到达了教学目的,这种落后教育观念,直接影响了职业道德教育实效性。

(2)职业道德教育内容陈旧。

近年来,职业院校积极适应社会发展、学生需要,陆续进行了课程改革,使得职业道德教育内容、形式发生了较大改观,教学效果显著,但在一些具体方面还存在不足,需进一步完善。比如说:职业道德教育岗位针对性不够,现行职业院校所用的职业道德教材多是通用性教材,专业性不强,针对性不强,没有很好的结合各个行业的特点,体现岗位特色。

(3)师资力量薄弱。

目前,职业院校德育课的重任落在思政课教学中,而专任思政教师队伍力量薄弱,且思政课教师参加企业实践机会少,对相关行业职业道德理解不够深入,使得教育过程中,只能从书本到书本,停留在道听途说层面。另外,由于师资力量欠缺,当前职业院校大都会外聘兼职教师,其素质良莠不齐,育人观念不强。

(4)评价方式过于简单化。

当前职业院校职业道德教育的评价方式较为简单,对学生进行评价以试卷考试或撰写论文为主,即以书面形式考核学生的道德认知来评定其科目的成绩。在考核上采用考分制,这种简单而粗陋的方式,并不能真实地反应学生的职业道德水平,也不利于他们道德意识的发展和道德修养的提高。

3 发挥思政课在培养学生职业道德修养方面实效性的对策和建议

当前,培养既具有专业技能,又具有职业道德的高素质人才是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任务,而这一任务又具体落实到思政课教学过程中,通过本次调查和访谈也可以看出,用人单位普遍认为,在思政课教学中渗透道德教育可以为毕业生在今后能否解决所遇见的道德问题打下一定基础(见图2)。

因此,如何发挥思政课在培养学生职业道德修养方面的实效性,就成为职业教育过程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下面,笔者就结合前人已有的研究成果,以及银川市职业院校学生的特点,结合本次调查,试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

(1)提高职业道德教育的地位,加大教育投入。

目前,困扰职业院校职业道德教育问题的,首先是学校对职业道德教育地位不够重视,这直接影响了职业道德教育的实行。只有职业院校真正意识到职业道德教育是人才培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为其提供条件,将职业道德教育作为重要的德育目标,统一部署,贯彻落实,并按时监督检查。

(2)更新职业道德教育观念。

在今后教学中,必须转变观念,强调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作为思政课教师:首先,要拓宽职业道德教育的内涵。把职业道德教育当成是一种价值观念的教育和品质的培养。其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学生为本的德育理念,强化学生的主体地位。

(3)创新职业道德教育内容,增强教育实效性。

通过本次调查和走访,笔者发现用人单位普遍认为现阶段思政课教学过程中应包含的道德教育内容有如下几方面(见表2)。

因此,在思政课教学过程中:首先,要不断的更新教育内容,将最新的职业道德观念补充到教学过程中。其次,教育内容要具有现实性。在教学过程中,要针对学生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务实的、针对性强的教育,丰富教育内容。最后,教育内容要具有岗位针对性。在教学中,要把内容与行业、企业、职业岗位的需求有机地结合起来,有效地提高思政课的德育作用。

(4)教育方式要灵活,拓宽教育途径。

通过本次调查和走访,用人单位普遍认为现阶段职业院校都采取了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在顶岗实习过程中,通过熏陶感染的作用,再辅以思政课教学,是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的主要方式(见表3)。

因此,作为思政课教师应努力发挥思政课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另外,职业院校还应重视实习、实训环节职业道德规范教育,使学生亲身体验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检测自己能否成为合格的职业人。

(5)加强师资队伍素质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教师的道德形象直接影响着学生道德修养的形成和发展,教师具有示范和导向的作用。思政课教师要以人格魅力感染学生,充分利用自身特殊的职业身份,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院校要不断加强教师的岗位培训,加强教师与企业之间的联系,加强以职业道德教育为主的科研工作,提高教师的科研能力和理论水平,并逐步培养出职业道德教育的学科带头人。

(6)健全职业道德教育的评价机制,科学评价教学效果。

职业教育必须根据自身的特点积极探索出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职业道德教育机制及考评机制,由党、政、工、团等各方面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综合施教;建立考核激励机制,采用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进行个体的考评和整体的评估,力求做到客观、公正,全面了解和衡量职业院校学生职业道德状况和思政课道德教育的实效性。

综上所述,职业道德是同人们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道德准则和规范。积极探索职业院校开展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原则、途径与方法,对提高整个社会的职业道德水平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同时也是教育工作者的重要职责,值得我们每一个思政课教师认真研究和探讨的!

参考文献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