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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流通市场精品(七篇)

时间:2023-06-29 16:42:48

药品流通市场

药品流通市场篇(1)

【摘要】 目的 探索市场失灵对我国药品流通市场的影响及相应对策,为优化我国药品市场的流通管理提出建议。方法 结合当前药品流通市场的特点通过市场失灵理论对药品流通市场进行分析。结果与结论 建议建立药品流通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同时政府进行适当的价格调控并加大以预防为主的资金投入,促进我国药品流通市场的安全稳定发展。

【关键词】 药品流通;市场失灵

[abstract]objective to explore the influence to drug distribution in china which from market failure an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 in order to optimize the drug distribution.methods based on the characteristics of drug distribution market to analyze drug distribution in china by the theory of market failure.results and conclusion establish a marke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system to make sure the transparent and open about the pharmaceutical circulation and the government take some proper price controls and intensify capital investment on the prevention at the same time,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drug distribution with safety and stability.

[key words] drug distribution;market failure

市场失灵理论是西方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西方发达国家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及确定政府职能的范围和内容提供了理论依据。其现已形成了较为丰富、完整的理论体系,体系中科学和合理之处对我国当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政府职能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我国药品流通市场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其发展必然伴随着一系列市场机制自身无法解决的内生性的困扰。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市场在药品流通过程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市场机制并非完美,其固有的缺陷决定了药品流通中会有市场失灵现象的产生。

1 市场失灵理论

西方经济学认为,在完全竞争条件下,市场经济能够在自发运行过程中仅依靠自身力量的调节使社会上现有的各种资源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达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状态。但是自由放任基础之上的市场竞争机制,并非在任何领域、任何状态下都能够充分展开;在一些领域或场合,市场机制即使能够充分发挥,也无法达到符合整个社会要求的资源配置结果。这些问题就是市场经济自身所无法克服的固有的缺陷或不足,西方经济理论将它们统称为“市场失灵”。

1.1 市场失灵

市场失灵意指维持合乎需要的活动或停止不合需要的活动,其价格--市场制度偏离理想化状态,致使市场对资源的配置出现低效率[1]。

1.2 市场失灵理论的主要内容

(1)垄断,当一个市场由一个或少数几个买者或卖者控制时,就会形成垄断。垄断会造成市场的低效。 (2)信息不对称,也称不完全信息。信息不对称是指交易的双方之间,其中有一方掌握了另一方所没掌握的关于交易方面的信息,也就是说交易的一方相对于另一方来说具有信息优势,这样就会造成交易困难[2]。信息不对称会带来逆向选择[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是指由于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和市场价格下降产生的劣质品驱逐优质品,进而出现市场交易产品平均质量下降的现象。]和道德风险[道德风险是80年代西方经济学家提出的一个经济哲学范畴的概念,即“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的同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的问题。(3)公共产品,公共产品是与私人产品相对应的。意指一个人对某些物品或劳务的消费并未减少其他人同样消费或享受利益。(4)外部性,也称溢出效应[3]。这种效应是在有关各方不发生交换的意义上,价格体系受到的影响是外来的,存在没有经济报偿的交易。外部性可分为外部正效应和外部负效应。

2 我国药品流通领域的“市场失灵”

西方经济学中,完全竞争市场是一种有配置效率的市场类型。其须符合六个条件,即:(1)有众多的生产者和消费者;(2)企业生产的产品具有同质性;(3)生产者进出市场不受社会力量限制;(4)市场交易活动自由、公开;(5)市场信息通畅准确;(6)各种资源能够充分流动[4]。然而完全竞争市场在现实市场中很难成立,它起到的是借鉴的作用,大多数的市场都处于不完全竞争状态。我国药品流通市场也是不完全竞争市场,其发展必然会伴随着一些市场失灵的现象的产生。

2.1 “市场失灵”在我国药品流通领域的一些具体表现

2.1.1 药品消费过程呈现信息不对称

经济信息不完全会导致低水平的重复建设,资源配置扭曲,造成大量的资源浪费,交易成本高昂,经济效率低下等现象。医疗卫生服务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决定了它消费过程中信息的不对称。消费者在药品的消费过程中须通过专业人员为其选择药品,自身的选择权受到了限制甚至丧失。与此同时医生对高回扣药品的偏好,刺激了开大处方,却偏离了治疗的本意,造成了医疗资源的浪费,患者承担了不必要的费用。同时也是药品生产企业高定价和药品流通企业不正当行为产生的诱因[5]。

2.1.2 部分可作为公共产品的药品,其消费水平相对滞后

从本质上讲生产公共产品与市场机制的作用是矛盾的。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使得它的生产者不会主动生产公共产品,但公共产品是全社会成员所必须消费的产品,它的满足状况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福利水平。例如2009年4月6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努力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将基本医疗制度作为公共产品,正是我国国家福利水平提高的体现。但是公共产品的生产或消费一旦滞后,会与社会成员与经济发展需要之间形成尖锐的矛盾。在药品流通过程中,对于预防疾病和医治传染病方面的药品消费是非竞争性的和非排他性的,而以我国当前的医疗保障体系水平和药品价格水平让社会上每个人都为自己购买预防疾病的药品或医治传染病的药品,不仅效率极低,有时甚至不可能[6]。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如看病贵、药价高、城乡和区域医疗药品资源配置不均衡等,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部分药品的消费作为公共产品消费,其滞后状态与社会成员和经济发展需要之间的矛盾。

2.1.3 违法药品广告会造成严重的外部负效应

外部负效应是指某一主体在生产和消费活动的过程中,对其他主体造成的损害。外部负效应实际上是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的成本外部化,但生产或消费单位为追求更多利润或利差,会放任外部负效应的产生与漫延。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的《药品广告审查标准》自2007年5月1日公布施行以来,对于监督与规范我国的医药广告及整个广告市场起到了良好作用。然而,细察当前我国的医药广告审查、及经营状况,仍有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7]。根据2009年8月的国食药监稽[2009]421号文件--《2009年第1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汇总》,2009年1~6月,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17797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832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12684次。纵观近几年,虽然违法药品广告汇总总体呈下降趋势,但是违法药品广告对社会及公众的严重负面影响不容忽视。一方面,无论是“未经审批擅自广告”,还是“伪造、冒用药品广告批准文号”,以及“使用过期失效的广告批准文号或已经依法撤销的广告批准文号”,其药品的质量对公众身体健康造成很大潜在威胁;另一方面,患者受违法药品广告的误导将治疗希望寄予不合格药品,不但会造成经济损失,而且有可能因延误治疗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2.2 “市场失灵”在我国药品流通领域形成的几点主要原因

2.2.1 药品流通过程的特殊性

由于药品本身的特殊性,在药品消费过程中公众丧失了部分对药品的选择权。与通常的消费相比,医疗消费是供方主导的消费,消费者由于医疗信息的缺乏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基本处于被动和盲目的状态,而医方因此发挥着完全主导作用。医生的处方决定了药品的种类和数量,同时具有控制和诱导消费的作用。

2.2.2 医疗卫生事业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市场机制在药品流通领域形成过程中会产生一些局限

由于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作为医疗卫生所需求的产品,通常采取公共采购的形式,其生产和流通很大程度上要受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药品作为关系人民生命安全与健康的特殊商品,在生产与流通中价格形成机制要接受国家严格监控。我国现行价格政策是实行国家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主要形式。这就决定了它是一个竞争不充分的市场,必然会导致“市场失灵”的现象的出现[8]。

2.2.3 现行医疗体制对药品流通市场的影响

由于国家对医疗机构的财政补偿还不到位,而提高医疗服务的价格又面临一定压力,导致了医疗机构用经营药品的收入来补偿经费的缺口,在以往很长一段时间内形成了“以药养医” 的医疗补偿机制,这在客观上为药价虚高现象提供了内在的驱动力[9]。由于利益驱动产生的医生对于高价药品的偏好不仅增加了药品流通的成本,而且会滋生败德行为的产生,从而破坏药品流通市场价格机制的正常形成。

2.3 相应的对策

(1)为确保药品流通过程的透明和公开,建立药品流通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并在同时加强对医疗行为和医疗信息披露的管制[10]。政府的主要职能在于解决市场失灵和促进社会公平,信息披露制度是促进政府与民众之间通畅的意见表达机制、广大民众参与社会治理机制建设的必不可少的环节。持续信息公开制度,一方面有利于消费者进一步深入了解医药生产销售企业和医疗服务机构,逐步打破长久以来药品消费过程中的供方主导局面;另一方面也可为政府提供更多的信息以便采取更多措施逐渐减少药品流通市场的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实现药品流通市场的透明与规范。(2)在相对充分竞争的市场机制下政府进行价格调控,应该可作为今后一个时期药品价格改革需要解决的问题[11]。我国自20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实行的药品价格管制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药品价格上涨产生的压力,减轻了社会医药费负担,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但是药品价格偏高的问题始终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一直存在。药品价格管理改革的方向可转向改革医疗机构现有补偿机制。在合理确定医药分业的程度、范围和推进医药分业改革的基础上,让医院、诊所和零售药店充分进行竞争,切实解决造成药品价格不断出现问题的体制上的原因。(3)预防为主,加大投入。目前,多数传染病和慢性病都具有系统的预防策略(全人群策略、重点人群策略)和有效的预防措施(计划免疫、行为干预等),因此,应进一步强化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卫生工作的重点切实放在公共卫生领域。在市场经济中,政府通过税收向社会提供包括公共卫生服务在内的公共物品是政府的职责之一。政府对于引起正外部性的生产者应给予补贴,使正外部性内在化,外部收益就成为生产者收益的一部分,使私人收益增加到与社会收益相等,从而促进生产者增加有正外部性的生产活动。因此,加大对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投入和合理补偿是增加供给、优化资源的重要策略[12]。

3 结论

对于我国药品流通市场中反映出的市场失灵现象,首先,建立药品流通市场信息披露制度。这有助于解决当前药品的价格和信息不对称的状况,利用价格公示制度还可以加强价格透明度,此外还有助于医疗机构执行的药品价格尽快与市场流通的药品价格基本一致。其次,政府可以通过法规政策等手段加强引导宣传,积极监管切实做好药品价格改革工作。最后,国家可以适当加大对以预防为主的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提高国家整体福利水平。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改革之势势不可挡,政府和各方社会组织只有通过不断创新思维和加强合作才能使广大公众的利益得到切实的保障。

【参考文献】

1 郎代光,周安军.当代国外学者论市场经济.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16.

2 刘先雨.市场失灵综述.科技信息,2007,(13):152.

3 刘辉.市场失灵理论及其发展.当代经济研究,1999,(8):39-43.

4 王冰.完全竞争市场及对其评论.武汉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14(2):19-22.

5 赵燕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若干政策分析-论政府在当前药品流通管理中的作用.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存,2007-01-24。

6 孟庆才.中国医药产业转型期市场失灵分析.中国实用医药,2007,2(21):125-126.

7 王泽华,吕太平,赵艳.医药广告负效应探析及防治.经济论坛,2007,(23):64-65.

8 徐金水.论药品流通领域的“市场失灵”及其治理.卫生经济研究,2006,(4):16-17.

9 胡银环,金新政.药价虚高的制度分析.中国药事,2006,20(6):342-344.

10 郑大喜.试论医疗服务市场失灵、信息披露及其管制.中国卫生质量管理,2003,4:30-32.

11 王集会,于培民,丛爱文.试论市场失灵与国家药品价格调控.齐鲁药事,2004,23(10):53-55.

12 李栋,许琨,王兴涌.公共卫生服务的市场失灵和政府调节.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3,4:207-213.

13 蔡宇平.论西方市场失灵理论的局限性.财政研究,2000,(8):49-53.

14 钟国伟.公共卫生体制改革的选择.卫生经济研究,2005,1:6-8.

药品流通市场篇(2)

关键词 药品市场 前景

1 我国药品市场上的管理制度

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但是药三分毒,药品能治病救人,保护健康,用药不当,反则会导致恐怖的毒副作用,对人体有很大伤害与生命安危。药品有严格特殊的专用与限制性,药品的管理制度是我国政府管理在药品生产的运用,药品的使用流程环节系列是我国行政管理与监督部门,从而保证消费者利益与健康。

管理制的法律与法规

国家、国务院发改委、医药卫生部、各药品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有关药品管理制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以下几点:

1.1综合规范药品管理制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

1.2分环节具体规范药品管制的法律法规,如《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1.3分散在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药品管制的法律法规条文,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

2 管理机构及职责

中央药品管理制机构主要包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发改委、国务院、中医药管理局等,国家医药食品监督管理局承担并对药品的生产、研究、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的职能。国家、国务院承担着制度有关药品的管理制度的法律法规,卫生部的职责是主要研究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制定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并监督。

药品的管理在药品生产开发和流通的过程中包括市场准入管理制,质量管理制,价格管理制,流通秩序管理制。

2.1市场准入是指新企业进入特定产业(或市场)。

2.2质量管理药品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所以必须加强对药品的质量管理。

2.3价格管制,观我国药品市场竞争性对药品的价格不能全以市场进行调整,必须对药品价格实行国家政府管理制,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4流通秩序管制,我国的药品一般都由厂家、商再到医院最后到消费者。

3 我国药品市场混乱剖析

制造伪劣假冒不止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打击查处多起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反应了我国药品监管部门在深入的打击制列品的专项斗争,但还存在着一些不法分子制造假劣药品和无证经营等如“齐二药”、“上海华源”等厂家,未按国家要求生产,导致事故反复发生。

4 完善我国药品市场政策

4.1完善的药品市场信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是实现依法行政公平公正执法建立晚上的信用法律法规,制订了信用信息公开保护法律法规用法律法规形式杜绝欺诈惩罚不良动机的投机商。

4.2药品流通完善在确保药品流通安全性的情况下,必须提高药品市场透明度,推进药品标准规范化,大力发展医药连锁营销方式保证安全用药,保证药品的质量,减轻消费者负担,维护正常的药品流通。

参考文献:

1 何静,药品市场的政府监管与有效市场的建立集团经济研究2006(15)

2 徐惠,刍议农村药品市场监管的现状与对策江苏药学与临床研究2006(1)

药品流通市场篇(3)

广东省是我国医药行业发展的重点区域,产值、产量和利税均名列全国前i名,中药、化学药制剂、生物制药更是全国领先。2008年《珠i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中明确提出“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产业”,重点发展物流业。当前我围正深化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广东省政府为加快推进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正在推行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和统一配送的制度,药品流通领域的市场格局将发生重大变化,以现代医药流通为基础的医药物流的发展将为我国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有力的支持,专业的医药物流服务市场发展前景十分广阔。据统计,我国现有医药流通企业1.6万多家,医药流通业规模比较庞大,市场竞争激烈。广东省医药物流企业绝大多数从原来的医药批发企业转型而来,规模小,医药物流市场的竞争还仅仅从药品的运输或仓储开始,广东省暂时还没有出现可以根据客户要求提供供应链物流服务的优势发展企业,而以资本为推动力的专业医药物流第三方企业的并购重组却越演越烈。作为我困重要的医药大省,广东省医药流通发展较为迅速。统计显示,截至2008铜腓省药品批发企业多达3091家,药品零售企业3604家,由于药晶本身具有特殊性,药品物流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广东省医药物流业还没有在全省具有明显垄断优势的企业,也没有物流网络特别发达的医药物流企业。到目前为止,获得广东省药监局批文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大致仅有:九州通、广州医药、国药控股(广州)、清平和创美等几家企、Ik。

2广东医药物流存在的问题

(1)药晶编码和药品监管码不兼容,并且受传统医药物流模式的影响,医药生产企业、商业批发企业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药品编码系统。药6&编码具有申请方便,数字少,制作成本低的优点,在药品流通企业广泛应用,但由于药品编码尚未实现标准化,药品的生产、分销、物流、医疗单位分别制定了自己的物流编码,只能在各自的系统内使用,相互之间并不能兼容,电子计算机无法联网,物流效率低,不能做到药品跟踪。自2006年一2010年,国家药监局就陆续对品和第一类、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和第二类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全品种电子监管,电子监管网将覆盖70%一80%的上市药物。通过药品监管码,每一个药晶都要强制要求赋予一个惟一的数字条形码,保证一物一码,对药品的生产、运输、流通直到进入医疗机构进行全程监控。药品监管码和商品编码到时将会同时出现在不同类型的药品包装上,由于药品编码和药品监管码不兼容,企业同时要申报两个编码,既增加了运营成本,也带来管理上的不便,尤其监管码的实施将使企业面临更多的信息成本。

(2)专业医药物流服务需求剧增,急需政府有关部门抓紧出台新的医药物流企业管理制度,并加强业务监管。随着国家新医改政策的引导,药66流通以政府为主导,实现统一招标、统一价格、统一配送,新医改要求30%的基层医疗机构开始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2010年8月广东省物价局出台的《关于对药品价格实行“三控”管理的通知》,又规定了医院和药店的加价率,这螳政策的目的都是缩短医药的流通环节,抑制层层加价,降低药品价格。而目前许多药品生产制造企业实施多级分销,从事分销的二、三级分销批发企业也提供物流服务,由于配送的规模和覆盖范嗣有限,在市场竞争中1处于弱势,只能改变市场策略,寻找尚未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的市场或者出于降低成本的需要将被迫投入资金改善物流业务,或走向物流服务外包。医院通过和专业医药物流企业的紧密合作,可以大量降低库存,也不需要建很大的仓库,甚至m现零库存,从而为医院降低了管理成本。因此医药流通、医疗机构对专业的第三方物流服务需求将激增。医药物流服务市场的需求增加必将吸引更多的企业进入这一领域,意味着整个医药物流行业的竞争将进一步自热化,大量的医药行业外物流企业和专业的医药物流企业同时展开医药配送权的争夺,每个第三方物流企业规模不同,服务对象不同,服务项目也不尽相同,如何健康发展广东省医药物流体系,规范广东省医药流通物流氽业的管理,急需政府有关部门抓紧出台医药物流企业管理制度,加强医药物流业务监管。

(3)尚未建立全省医药流通信息平台和物流监管平台,医药产业链信息断裂,无法实现产业链的无缝连接。目前,广东省多家大型第三方医药物流企业已投入巨额资金建成多个现代物流中心,这螳物流中心占地面积大,多数拥有先进的物流设备和独直的信息系统,但这并不代表企业拥有先进的现代物流能力。传统的药品分销因为分销级数的增加而导致牛鞭效应,信息失真,现在许多医药企业都要进行在线销售系统的开发和建设,造成大量重复投资,业务分散、低效率,药品流通供应链无法全面有效整合。一72一因为广东省还没有统一的医药公共平台,没有真正从医药供应链管理出发,将医药制造企业、医药分销企业、物流企业、医院、药店、政府监管部门、银行金融等单位在线整合,企业之间、企业和客户之间信息资源不能共享,实现现代医药电子商务物流的无缝链接。目前第三方医药物流中心的业务还停留在简单的企业内部进货、存储、分销配送等单一服务项目,急切需要整合成大规模的业务,提高企业的运作利润。现有80%的药物都是通过医院作为终端销售点,由于缺失第=三方医药结算平台,医院和药品分销企业的合作常因货款结算期限而导致离析,医药流通电子商务信息平台的缺失,使药品的流通安全溯源管理也有较大困难,不利于保障药物的安全使用。

(4)医药物流标准还未建立。很多中小流通企业都把第三方物流当作新的发展方向,以期利用自身与一些医院良好的合作关系,开展配送业务。然而药品本身的特殊性,决定了对于运输和保存等环节都有特定的要求,但直到现在医药流通领域的行业标准迟迟还未定出,国家新修订的《药品经营管理规范》只是首次规定‘r医药流通行业硬件、软件的标准,对第三方物流的管理规范、具体的物流服务操作标准、药品的包装标准等方而则没有统一,一些中小型第i方物流企业由于自身条件和管理水平限制,同时出于降低成本的考虑,单纯提供运储技术服务,药品的分销物流安全不能充分保证,从而给广大消费者带来健康安全隐患,近两年频频出现的疫苗安全问题就是典型案例。

(5)我国现有的第二三方医药物流企业发展不成熟。缺乏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为促进市场集中度,培育大型医药统一配送企业,现有的国家政策是通过从第三方医药物流企业的硬件条件、一次配送政策等方面来严格限制,企图淘汰一批竞争力弱的第三方物流企业,逐步形成以大流通配送企业为主导的寡头垄断。这种产业政策导致以资本为推动力的大型医药物流第i方企业在伞国大力建设物流中心,并购重组越演越烈,在短暂时期内,可能形成了所需要的寡头型市场结构的模式,但因为前期市场竞争不充分,大、中、小型医药物流市场竞争的不公平性,使中小型物流企业失去继续扩大市场和提高物流服务水平的能力,而寡头型企业借助现有政策和资本优势不断圈地,但服务能力并没有通过竞争而提升,其应对各种市场变化的能力将面临严峻的挑战。

3广东医药物流运营模式的发展趋势

(1)以资本为推动力的专业医药物流第i方企业的并购重组将越演越烈。新医改要求大力整顿医药生产流通秩序,发展药晶现代物流,整合社会资源,建设集约化、规范化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必将引起医药生产和流通市场集中度的改变,跨地区联合、兼并市(县)级医药批发企业越演越烈。建立以中心城市和重点城市为重心的区域性批发连锁网络,以资本为推动力的专业医药物流第三方企业的并购重组将是未来医药物流产业的发展趋势,将进一步加快广东省药品流通领域提高产业集中度。(2)寡头垄断将成为广东医药流通市场结构的基本形态。2008年全国医药商业额近4700亿元,广东省占近1/4。前三强的国药控股、广州医药、九州通销售额接近360亿元,大约占到30%市场份额,规模小、管理差的药品流通企业必将被淘汰。市场将逐步形成以大流通配送企业为主导的寡头垄断。按照主流产业组织理论的观点,市场结构决定企业行为并进而决定市场运行绩效。在寡头型市场上,少数几个大企业之间易于采取策略性博弈行为,协调各自的行动,从而达到具有相对稳定性的动态平衡状态。同时,在寡头垄断的市场上,较高的规模水平和沉淀成本,使企业退出市场时面临巨大的退出成本压力。再者,大企业显著的品牌效应和在广大客户心目中形成的较高的信任度和忠诚度,以及广泛而高效的经销网络和较多的先进技术支配权等优势,都使寡头垄断市场成为一种具有现实可能性且呈现出稳定性的市场结构,同时还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率。4广东医药流通物流发展的建议(1)为加强对药品的管理,相关政府部门应尽快采取措施,在全国或全省推广统一的药品代码的应用,既能提高物流效率,又兼顾药品监管。在全国或全省推广统一的药品代码,避免了药品信息的重复处理,将极大地提高物流运营效率。监管码一物一码,但由于监管码要求企业及时对药品信息进行处理上报,企业面临信息成本的增加,同时监管码要印在药品的最小包装上,药晶拆零业务的信息处理量将大增,为促进监管码的应用,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在初始阶段,对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企业监管码的应用和信息技术设备的配套等方面采取适当鼓励措施,降低企业新编码的使用成本,从而推动其使用。

(2)加快推进医药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标准认定和物流操作标准的推出。鉴于广东省第三方医药物流业的迅速发展,建议商务主管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联手加快推进医药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标准认定、物流服务操作标准的推出,既使已有的全省医药物流第三方企业有法可依,又为潜在的医药行业外有实力的物流企业进入医药物流服务业进行规范,使全省医药物流业走上健康发展之路。

药品流通市场篇(4)

【关键词】药品价格管理 创新 药品流通企业

现阶段我国药品流通企业数量众多,但规模较小、发展良莠不齐,并且相当多的企业缺乏现代化管理技术和基础设备的支持,没有形成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经营,无法实现规模经济。同时,由于物流手段原始,运营效率低,造成了整个行业运营成本上升,药品流通业的利润率不断下降。为了创新我国药品价格管理的产业环境,这些药品流通企业必须改革,建立现代化的药品流通模式,使其继续生存和持续发展。

一、建立现代化药品流通企业模式所具备的条件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以及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有利于改革药品流通企业的政策,对现有药品流通企业的改革势在必行,对于现代化药品流通企业的建立我国已具备以下条件。

1、医药产业不断发展的客观需要

我国医药产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初具规模,目前药品价格居高不下已经成为医药产业再度腾飞的最大“绊脚石”,如何解决医药价格虚高问题也已成为当今的热门话题。针对药品价格虚高,政府已经先后19次对药品进行集中降价,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集中配送、举办非营利医院、制药企业和平价药房等众多办法,但是药品价格一直居高不下。药品价格虚高问题与药品流通密切相关,建立现代化药品流通企业是解决药品虚高问题的必然趋势,也是我国医药产业不断发展的客观需要。

2、相关产业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

第一,药品流通业本质上是物流业,但由于药品的特殊性,使药品流通业不仅具有一般物流的属性,还具备药品行业的特殊属性。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物流业已初具规模,现代化药品流通企业模式的建立从很大程度上是依赖现代化物流业而存在的,建立现代化药品流通企业可以借鉴现代化物流企业的经验。例如,依托成功的现代化物流企业发展药品流通业务。

第二,药品流通业作为药品营销中的一个环节,与众多相关产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药品流通业的发展和改革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受到相关产业的影响。随着中国近年来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加入WTO后国家对相关产业的战略调整,我国很多产业的实力都得到大幅提升,尤其是与药品流通业相关的信息技术产业和交通运输业。这些相关行业的快速发展为企业改革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例如交通运输业的提升,为药品流通企业实现快速准时送达的目标提供保障;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为企业实现流通管理信息化和建立电子商务平台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持和网络环境。

3、国家政策法规对改革的支持

近两年,国家制定的有利于药品流通企业改革的政策有:(1)国家出台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规范药品流通企业的经营行为;(2)国家强制要求药品流通企业必须通过GSP认证;(3)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禁止药品销售地方保护的法规文件;(4)《医药行业“十五”规划》中明确指出在未来几年内培育5至10个面向国内外市场、多元化经营、年销售额达到50亿元以上的特大型医药流通企业集团,建立40个左右面向国内市场或国内区域性市场、年销售额达到20亿以上的大型医药流通企业集团;(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5年5月正式提出促进药品现代物流发展的意见,鼓励药品流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来组建大型的药品物流中心,以期与外资物流企业抗衡。

这些政策为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提供了保障和支持,有利于规范药品流通领域,淘汰不符合药品经营条件的药品流通企业,打破地区保护主义,促进药品流通的跨地区经营,应对外资对我国药品行业的冲击。

4、良好的融资环境

药品流通企业的现代化改革必然离不开资金的支持,资金的来源通常分为以下两类。

(1)企业经营过程中积攒的资金。大型的制药企业发展前景良好且利润率高,自身已具备雄厚的改革资本,小型制药企业可以通过组建“企业联盟”的形式,积少成多,从而对企业进行现代化改革。

(2)药品流通企业向企业外部进行的融资。随着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药品行业已成为国家的重要产业,得到了国家的大力支持。例如筹建大型药品物流中心就获得国家的贴息贷款,因此药品流通企业可以向国家申请贷款获得改革所需的资金。再者,随着中国药品市场的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海外资金伺机而动,具有关权威市场估算,境外有大约有600亿美元在中国医疗投资市场外徘徊。此外,国内一些大型企业也看好药品行业,准备通过资本运作(兼并、重组或联合)进入这一前景诱人的行业。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目前药品流通企业拥有良好的融资环境,可以保障企业改革的顺利推进。

二、建立现代化药品流通企业的步骤

构建科学、高效、新型的药品流通模式,必须大力推进医疗体制改革,消除一系列体制,为医药流通企业创造合理的生存空间,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合理设计我国药品现代流通目标模式和分步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医疗卫生体制、药品流通体制、医疗保险制度三项改革。具体而言,应该先确定药品流通企业的发展方向,再确定建立现代化药品流通企业的路径。

1、确定药品流通企业的发展方向

为建立现代化药品流通企业,必须先确定发展方向,目前药品业的规模经济和管理现代化、信息化已成为大势所趋,贴牌生产也将渐渐进入医药行业,还有现代化物流技术的运用也必将融入现代化药品流通企业的建立,包括以下几个发展方向。

(1)物流信息化。信息流承载着药品流通中的各种重要信息,是对药品流通进行有效管理的基础。因此信息化是药品流通企业能否成功扩张、能否提高效率和降低管理成本的关键因素,而且物流信息处理已经成为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作为联系药品流通业上下游的纽带,药品流通企业比其他企业更需要建立现代物流,实现物流信息化。此外,有迹象表明,为了更好地发挥政府的监管职能,国家计划在药品招标采购中推行网上公开招标模式。因此,药品流通企业应利用国家规范药品流通领域的契机,加快企业的物流信息化,实现由传统的人工仓储向自动化物流的转型。通过现代化的自动存储、自动拣选和功能齐全的计算机仓储管理系统,将大大降低差错率和物流成本,提高劳动效率和利润率。

(2)管理现代化。随着我国药品市场的不断整合和规范,在淘汰了相当一批效益低下、管理落后、运作原始的药品流通企业后,经过GSP认证达标的系统改造,药品流通企业的管理体制将日趋完善,管理能力逐步提高,特别是一些大型药品流通企业通过体制改革,逐步朝着企业集团化、管理现代化的方向发展。集约化管理、规范化经营是药品流通企业发展的必经之路,管理效能的提高最终会使药品流通企业经营利润提高,有力地支持企业的生产和发展。为此,所有药品流通企业必须不断吸引、培养和提升专业的管理人才,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能。

(3)企业规模化发展。我国的药品流通企业必须实行强强联合,进行企业间的兼并、重组和联合,实现企业发展的规模化,从而降低物流成本,增加利润空间,维持企业的生存和持续发展,尤其是在外资物流企业利用资金和管理优势进入中国市场的情况下。

(4)销售合理化。随着政府各项降价措施的实施,在限定出厂和零售价的情况下,药品流通企业的利润必将受到影响,为了提高利润、合理化药品销售网络,由原来的几级分销变为直接向销售终端供货,如组建连锁药店,也是现代化药品流通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此外,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推行,根据“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将实现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目标。这意味着,未来5年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推行将可能带来每年大约450亿元的药品销售市场。目前我国农村药品流通尚处于流通业的初级阶段,药品的分销层次繁多,销售网络冗繁,与大中型城市药品流通现状相比,有许多地方需要完善和提高,但这对于拥有完善分销网络的大型药品流通企业来说,是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因此,药品流通企业应加快完善网络建设,扩大网络覆盖面,逐步实现向终端市场直接销售的目标,同时抓住农村药品市场快速发展的契机,扩充业务覆盖范围。

(5)贴牌生产。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可以接受委托生产药品,这对于药品流通业来说是一个新的发展契机。有实力的流通企业可以通过药品委托生产来发展自有品牌,通过后向一体化有望获取新的赢利点。一些上规模的连锁药店可以仿效沃尔玛、屈臣氏连锁超市等迅速推出自有品牌。对于这一政策的出台,药品流通企业应积极地探寻新的商业模式,寻求与药品生产企业的战略合作,建立自己的品牌。这样不仅可以提升企业的知名度,而且可以通过后向一体化获取新的利润增长点。

2、建立现代化药品流通企业的路径

确立药品流通企业的发展方向之后,就需要国家、社会和企业采取必要措施来确保现代化药品流通企业的建立,具体路径如下。

(1)严抓药品的审批。严抓医药企业和药品的审批就是防止药品注册审批中的作假,是从源头上控制医药业的低水平重复,为医药行业注入新鲜血液的源头。这个过程要以监督为中心,突出对药品研究、生产、销售、使用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保证申报新药、仿制药品的科学性、真实性,注重对新药研究原始试验资料和档案的真实、科学、规范性的监管;加强对药品研制单位的监督管理,加大对申报新药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罚力度。如:第一,建立一个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全独立的评审中心,这个评审中心一定要重视社会监督的作用;第二,改革专家委员会的产生办法和药品技术审评模式,实行透明、公开的审批体制;第三,加强对于药品审批部门官员的监督,制定严格的内部审批监督管理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度;第四,确保法律实际实施效果,立法以预防为主,打击并重,治理与整顿并举,从源头上遏制药价虚高、从业腐败等现象的发生。

(2)规范药品定价制度。规范药品定价制度要求政府完善药品价格管理制度,提高定价的科学性、合理性。政府必须要严把药品价格初审关,协调好各方的利益关系,严格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倾向,不留价格水分、压缩价格空间,从源头上控制药品虚高价格的产生,增加老百姓对药品的知情权,有效地抑制药品市场中的无序竞争。如:第一,出台药品商品名称管理法规,规范药品名称,对部分常用药品进行统一合理定价;第二,实行最高零售价格限制,形成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价格控制的倒逼机制,缩小流通环节特别是隐易者的价格空间;第三,跟踪和利用药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成交价,及时校正政府定价;第四,对原创药和仿制药、品牌药和非品牌药,应实施差别对待的定价办法;第五,采取让政府定价与市场形成价格相结合,在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负担的同时,兼顾生产企业和分销企业的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形式的比重;第六,建立职能完备的药品价格监督管理机构,实现药品定价部门与新药审批部门的一体化管理,将价格定价部门、质量成本监控部门与市场准入、运行规程制定与管理机构合并,让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经销单位以及广大群众了解药品价格政策,规范行为,接受监督;第七,完善药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密切关注药品市场价格行情变化;第八,改进药品价格监测方法,扩大监测内容,既监测市场零售价格,又监测流通环节实际成交价格,及时上报药品价格动态;第九,建立和完善药品价格信息披露制度,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零售单位和群众提供全面、快捷的价格信息服务;第十,在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导下,建立由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专业性消费者协会代表等共同参与的价格听证制度,形成相互制衡的约束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

(3)为药品流通提速并加强监督力度。面对我国药品流通的分销层次繁多、销售网络冗繁的现状,在药品流通过程中需要做到:第一,引导流通企业进行差异化竞争、品牌竞争,培育企业做大做强,提高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和控制率;第二,规范药品流通的市场中介组织,通过配套改革,建立“药厂―物流配送中心―零售终端”的药品流通模式,大力减少流通环节,为药品流通降费增效提供条件;第三,以大型药品制造和流通企业为轴心,构建快速高效的物流配送体系;第四,在药品采购方面,成立区域型(类似云南宣威的模式)专门的药品集中采购组织,接受多家医疗机构的委托,形成较大的药品采购订单,再与药品生产商或批发商谈判,在获得比医疗机构分散采购更低的药品价格的同时,把医疗机构从繁琐的采购事务中解放出来,降低医疗机构的运行成本;第五,大力规范药品的广告宣传,尽量详细地向公众展示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在生产、经营和制定药价等方面的全部过程,增强舆论监督,提高各个流通环节的自律和信用,减少药品流通中的信息不对称。

由此可建立现代化药品流通企业路径,如表1所示。

三、建立现代化药品流通企业的系统动力模型

建立现代化药品流通企业需要以下四大条件(医药产业不断发展的客观需要;相关产业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国家政策法规对改革的支持;良好的融资环境)为动力,以物流信息化、管理现代化、企业规模化发展、销售合理化、贴牌生产为方向,以三大路径具体措施为主体,最终实现药品流通企业的现代化改造。可以得出建立现代化药品流通企业的系统动力模型,如图1所示。

【参考文献】

药品流通市场篇(5)

关键词:药品市场 流通 信用体系

一、药品市场相关基本概念解析

(一)药品的定义及特点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和发展的决定》强调指出,药品是防病治病保护人民健康的特殊商品,必须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价格、广告、适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药品虽然具有商品的一般属性,但是事关国家发展大计和人民生命健康,又极具特殊性。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的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具体而言,药品的特殊性表现在:

第一,社会公共性。人类的生物秉赋一直在促使人类尽可能的增进健康、延长生命以保证人类的繁衍。药品因其特殊功效而倍受重视。在现代社会,享有健康的权利和生命的权利已经成为受法律保护的基本人权。因此,药品关系到整个人类社会的繁衍和发展。药品的社会公共性是建立全民医疗保健和医疗保险制度的依据。

第二,作用的两重性。药品可以防病治病,康复保健,然而“是药三分毒”,任何药品又有不同程度的毒副作用。所以管理有方、用之得当,药品就能治病救人,保护健康。反之,则会堕落成可怖的毒药,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三,质量的单一性。药品的物理、化学、生物药剂学、安全性、有效性、稳定性、均一性等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只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药品,才能保证疗效。低于或高于规定的质量标准都可能降低甚至失去药品的疗效或者加剧药品的毒、副作用。因此,进入流通渠道的药品,只允许有合格品,绝对不允许有次品或等外品。

第四,鉴定的专业性。药品质量的优劣、真伪,一般消费者难以识别。必须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和专门机构,依据法定的标准,运用科学的方法和合乎要求的仪器设备,才能做出鉴定。

第五,适用的局限性。由于缺乏治病防病所需的专业医学和药学知识,人们多数情况下只能在执业医师和执业药师的指导下,甚至还要在医护人员的监护下,才能合理用药,达到防病治病、保护健康的目的。若滥用药物则容易造成中毒或产生药源性疾病。

(二)我国药品的流通模式

与国外的成熟的药品市场相比,我国药品流通环节较多,交易层次较多是非常明显的。改革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药品按国家计划生产,统购统销,价格实行国家统一控制,分级管理。改革开放后,我国医药行业部分实行市场经济,但药品定价由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按医保用药、非医保用药,处方药或非处方药以及精神类专用药的不同分别采用国家定价、国家指导最高零售价以及市场价等方式实施。厂家在药品出厂后以出厂价将药给各地区总经销、代理、市级、县级批发商,经销商再以直接联系或招标的模式向医院销售。药品从出厂到最终消费者手里,在国外成熟市场一般为2—3个,在我国往往有6—7个环节。仅批发环节一般就有地区总经销、市级批发商和县级批发商,此外,厂家往往要设立办事处,与各级批发商及医院或零售药店打交道。通常,各级批发商和厂家办事处都可直接对医院和零售药店进行销售。

二、我国药品市场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药业产值年均增长率在16.6%左右,医药制药业总体规模在国民经济36个行业中排在18位—20位,属于中等水平。2001年,我国医药工业总值为2770亿元,占我国GDP的2.9%;2002年,我国医药工业总值为3300亿元,占我国GDP的3.2%左右,医药行业整体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同时我国的医药行业脱胎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由于我国药品生产流通的不透明性,加上药品市场的高额利润,受经济利益的驱使,我国药品市场发展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屡禁不止

自1998年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后,对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五不放过”原则,开展一系列专项打假行动。1998年至2002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查处制售假劣药品案件28万多起,涉案总值18亿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3088个,这一方面反映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一直在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专项斗争,但另一方面也更加暴露出不法分子生产假药、劣药的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制售假劣药的行为更加猖獗。假劣药品的危害决非普通日用消费品可以比拟,它使患者最宝贵的生命健康受到严重威胁。同时,它对市场秩序的破坏和正规医药企业的影响也是不言而喻的。

(二)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长期存在

在一些外来人口密集地,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的小巷中,依然活跃着不少无证药店,一些社会药房超范围销售的现象依然存在。有关资料显示,1998-2002年5年间,全国共取缔非法药品集贸市场116个、无证经营4万多户。此外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的行为仍屡禁不止。

(三)药品虚假广告铺天盖地

夸大药品疗效被许多药品生产企业与经营企业奉为营销宝典。近年来,违法药品广告频繁见诸报端。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SFDA)的监测结果显示:2001年9月1日至15日,全国31个省会城市晚报上发布的1318条药品广告中,就有957条违规,占72.61%;2002年7月15日至30日,1589条药品广告中,违规广告竟高达1357条,占85.40%;2003年药品广告的违法比例为84%;在2004年6月至8月对全国98份报纸刊登的7315次药品广告进行监测,结果发现其中有6980次存在问题,违法率高达95%。而在2004年10月26日SFDA公布的2004年第四期《违法药品广告汇总》中出现违法广告5次以上的企业名单中,94家企业“榜上有名”,其中不乏国内的知名企业

(四)药品购销不规范,商业贿赂严重,回扣风行

一提到药品回扣,人们通常都会联想到医药代表。打开电脑检索,和医药代表有关的消息也多以负面为主,不是“黑幕”就是“暴利”。我国第一批“医药代表”于1988年出现在中美施贵宝公司。这些医药代表的职责当时并不是直接推销药品,而主要是做学术推广。之后又有一些医生、药剂师、医学院教师开始加盟外资制药公司,成为最早的专业医药代表。客观地说,中国的第一批医药代表无论是基本素质还是专业基础都是十分优秀的。但是,随着医药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许多国内制药企业纷纷仿效合资企业的做法,大肆招揽医药代表,使很多不具备专业知识的人也加入到这一行列。有些企业甚至鼓励医药代表采取不正当的推销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一时间形形色色的医药代表活跃于中国医药市场,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现在,药厂和医院行贿受贿行为已是公开的秘密,造成药价高启,以江西一家制药厂生产的一种名为清宁菊注射液的药品为例,供货价是每支1.5元,但到患者手中最便宜是25元,甚至更高,药品的价格翻了十几倍。

(五)零售药店和生产企业管理不规范 有统计数据显示,80%以上的购药者会向药店销售人员咨询,其中大多数最后会采纳其意见选药。由此可见,药店销售人员的业务素质直接关系到购药者的最后医治效果,也直接关系到药店的经营状况。然而现在药店销售人员70%以上没有经过正规的医药知识培训,严重缺少执业药师。不少药店的销售人员为了“厂家提成”而不负责任地向顾客推荐价格不菲的药品,并且部分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不严,进货渠道庞杂,进货验收敷衍,购销记录不全,导致药品质量问题时有发生,药店经营面临着诚信挑战。

此外,一些企业在取得GMP、GSP认证后,为节约成本、迅速获利而想尽各种办法。类似降低生产条件、不严格执行管理规范等无法直接依据规范或规章进行处罚的行为时有发生。

三、规范我国药品市场的对策

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保障的商品,我国药品市场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必然是影响到老百姓切身利益、关乎人身安全的大事。这些问题的解决,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意义重大。

(一)通过多种形式强化企业的信用观念和信用意识

药品市场信用体系的建立固然需要法律体系和必要的制度安排,但是信用的基础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社会主体之间的信任和诚信的理念维系,靠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道德规范来维系。英美等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企业较强的信用意识促进了其信用体系的发展。为此要以信用教育为基础,以信用宣传为手段,以信用应用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强化企业的信用观念和信用意识。一方面通过信用道德的宣传和教育,使企业认识到,信用是一把“双刃剑”,没有信用的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寸步难行,全无立足之地;另一方面开展诚信规范职业教育,提高医药行业整体道德水平,培养一大批明理诚信的医药从业工作者,大力加强医药职业教育,全面推行并坚持医药职业资格考试和从业准入制度,全面提高医药从业人员诚信和职业服务质量标准。

(二)建立完善的药品市场信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

完善的药品市场信用法律法规,是实现依法行政和公平、公正执法,促进药品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制保证。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大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信用法律法规体系。一方面制定了一系列信用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保护等的法律法规,用以创造一个信用信息开放和公平享有、使用信息的环境。另一方面也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设置了惩罚机制以杜绝商业欺诈和不良动机的投机行为。通过相关法律的制定,使遵守以法律形式确立的市场规则的企业能够得到保护和发展,而将有“坑蒙拐骗”等不讲信用行为的失信企业从市场中铲除出去,并在一定时期内,阻止他们再度进入市场。我国的药品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一定要强调立法先行,才能保证信用体系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政府监管

加强政府监管一方面要完善药品定价机制,控制药价虚高现象。虚高定价是厂商、销售商及地方保护主义作怪的结果,治疗这一症结首先要完善价格管理体制。针对目前药品定价、核价中的不科学、不合理的现状,可以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成立由药学专家、经济学专家、临床专家等组成的药品定价委员会,专门负责国家药品价格的制定。医疗服务具有技术垄断性、消费被动性以及价格弹性小等特点,因此,制定药品价格应遵循以成本为依据,保障基本医疗需求,同时反映各种医疗服务的价值为原则。在此原则的指导下,对广大患者的常用药、抢救用药等主要和重要药品,可通过召开听证会、电子交易平台等措施公开听取各方意见和进行招标采购,逐步建立以合理成本为基础的核定价格的办法,增强药品定价管理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其它药品价格可由市场调节,从而进一步降低不合理的药品价格,还利于民;另一方面要政府要加大对药品市场中违规操作的处罚力度,依法对药品市场中虚假广告、无证经营,药品销售中商业贿赂情况进行查处。

(四)完善药品流通方式

根据药品的特殊性,借鉴国外药品流通的经验,我国药品流通模式应该有传统的分级销售向现代化的物流模式转变。 在确保药品流通全过程安全性的前提下,提高药品市场的集中度和透明度,推进药品分销企业的规模化、信息化、标准化和现代化,加快对药品流通全过程的流程再造,构建以信息化引领的药品现代物流体系,大力发展医药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营销方式,建立高效的药品市场监管体制和行业中介组织,促进他律和自律的有效结合,实现药品流通高效率、高效益和低成本。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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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李海金.浅谈药品市场开展第三方物流的可行性[J].中国药事,2004,(11).

[11]杨立人,邱仲琴. 药品市场价格研究[J].价格与市场,2004,(6).

药品流通市场篇(6)

2011年是中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元年,医药物流发展仍然是希望最大的领域之一。随着去年中国医药市场规模突破7000亿元,中国开始朝着医药冷链物流领域发力,然而建设的情况却只能说差强人意。

“中国医药物流冷链的建设现状相差悬殊,这就好比江南在雪花飞舞,北国却阳光和煦。”全国医药技术市场协会副秘书长张凌辉用了如此形象的比喻。2月底,由IQPC(国际质量与竞争力中心)举办的中国生物医药冷链峰会在北京举行。

有关“如何在中国构建完整的医药冷链体系”的议题,在微寒的春天掀起了一阵波澜。

比起研究现代物流如何促进医药流通,对于更多国内圈内人而言,这也许是更具悬念也更值得探讨的问题:医药冷链的正规化建设,究竟还有多大的体制障碍和产业机遇?中国医药冷链物流踏上漫漫的求索路,何时才能破茧幻蝶?

喜忧参半商业模式待探讨

医药物流领域,冷链问题最值得业内人士关注和忧心。因为作为医药物流和冷链物流相结合的一个新兴产业,医药冷链物流既要满足医药制品的高质量要求,又要满足冷藏品的特殊温度要求。实现中国医药冷链的标准化和正规化,仍然是未来一段时间的重要课题。

根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的统计显示,去年我国医药市场规模为7000亿元,中国是跃升发展最快的新兴医药市场之一,并且有望在2013年之前成为全球第三大医药市场。

但是,当下中国医药冷链流通的现状只能说是喜忧参半。一方面“喜”来源于与日俱增的冷链需求,在“2011中国生物医药冷链峰会”上,多位业内人士认为,国家对医药冷链的重视已经提上了重要的议程。

“目前我国真正从事医药流通的企业不到10000家,大部企业经营的冷藏药品种类在150~200个,流通量很大。随着很多药品的分类也在不断变化,几年前的普通药品,现在很多也被列为冷藏品。”张凌辉说。

众所周知,药品对于生命的价值远远高于食品,根据张凌辉在会上的预测,“全球医药生物市场技术发展迅速,中国受AIDS、SARS、各类流感等病情影响,温度敏感性药品占药品总量的比例越来越高,今后药品的年增长速度预计将会超过15%,而随着甲流等传染性疾病的增长,对疫苗等冷藏药品的需求会越来越大。”

另一方面,“忧”又表现在目前医药流通行业仍呈现多、小、散、低的局面的掣肘。“无可否认的是,在医药流通市场,还有大约30万家医药零售企业和门店,和超过50万个农村各类医药网点,这些都是各自经营,并没有纳入大型医药集团的管理范围。”

“这便是整体我国医药生产和流通企业的状况,”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冷链物流分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刘卫战也坦承,“作为保障消费者生命安全的药品,冷链物流发展之路只能说是处于初级探索阶段。”

虽然例如GSP等国际准则已被确立,但由于各国的当地法规、通关程序和现有基础设施的限制,我国医药冷链物流的建设仅仅处于起步阶段。而这些没有资质运营冷链医药业务的中小企业,仍然是一个庞大的军团。

需要强调的是,我国的医药商业企业从数量上看绝大多数是以配送第三终端网点为主,这些企业冷藏药品经营品种数虽然大多数不超过120种,但是配送的网点却往往数千家。

张凌辉对这些资质不一的流通企业经营医药冷链配送表示极端的担忧。“即便能保证冷藏药品的进出库监控,也难保能够做好药品的在途与退货管理。”

“这些小企业,直接造成了目前医药流通市场的混乱。”会上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药制造企业负责人说:“这些小企业实际上没有通过国家资质审核,就私自运营药品流通业务,诸如生物制剂等对温度要求极为严格的药品,极有可能在物流过程中失去温度控制。”

尽管中国即将迎来医药十二五规划的元年,但新版GSP由于多方监管意见不合仍悬而未决,医药分级标准等流通规范也迟迟不能出台,令人望而却步的成本问题,更让众多企业不敢贸然提出建设“全过程、全追溯、全封闭和实现实时追溯”的药品冷链要求。

成本之痛高昂投资无能为力

“企业生产、流通缺乏冷链的总体根源就在于成本投入过高。目前,我国从事医药物流快配的企业,利润不到1%。大规模的增添冷链设备并不现实,故仍停留在数十个保温箱、一两辆冷藏车的规模下运作。”张凌辉直指当下医药流通企业进行冷链建设的痛楚。

目前,中国90%以上的医药流通企业都是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在4亿元以下,无力建设现代物流中心,更谈不上投资现代化的信息化设备和自动拣选设备。许多企业的冷藏设施仍然停留在数十个保温箱、一两辆冷藏车阶段。

信息流是保证药品冷链安全、监管到位的关键,企业要建立基础编码体系、信息采集和追溯;也要解决末端运输、配送环节的重点。但是对医药冷链进行信息化建设,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成本负担。

“国药、上药引领了医药冷链的潮流,包括华东医药在内,信息化建设做得是首屈一指的。” 张凌辉说,“民营医药巨头九州通的成功,是因为背后拥有300多人的物流技术研发团队作为支撑,而一些中小企业,则对于这种高昂的投资无能为力。”

从信息化手段来说,大多数医药商业公司的企业信息化门户建设和ERP系统都建设得比较好,但WMS和TMS管理还是欠缺。“目前国内应用了WMS企业的公司不超过100家,而上了TMS系统的企业不超过20家。” 张凌辉表示。

这是全国医药技术市场协会统计得出的数据,2011年,全国有计划对现代医药冷藏物流有所投入的企业统计有82家,相对于10000家流通企业来说,只是1%的概念。

张凌辉告诉记者,一个销售额为4亿元的快配型企业,仓库大概有60~80个人,而且要天天加班,作业强度非常大。“这也意味着成本高,效益低,采用信息化投入的欲望也就不强烈。”

“2006年我在一家医药公司做物流经理,当时对药品的冷链物流管理,实际上就是泡沫箱里面放几个冰袋,而当时全国这种现象很普遍。” 张凌辉继而分析,“一个好的保温箱要上千元,实力弱小的企业没有能力投入这些资本。而且物流部门大部分是成本中心,没有实现向利润中心的转化。”

出于对商业机密泄漏的担心和第三方物流专业化程度不足的忧虑,一些实力较强的医药龙头企业都牢牢抓住生物制品物流之门,而不选择第三方物流合作。事实上,成本问题正是第三方医药物流企业最大的痛,这导致他们无法和企业的经营规模和市场网络布局相适应。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传感技术应用事业部总经理王铀也同样认为:“目前我们有一套医药冷链追溯系统,投资要1000万元,除了国药、上药等集团,没有几个企业能够投资。即便是普通的信息化追溯系统,医药物流企业也很难承担。”

“近年来,血液制品、疫苗质量事故频发,根源在于缺乏冷链药品监管措施。总体来说,要能够提高医药流通企业信息化水平,既要降低成本,又要规范经营,这是一对矛盾。”张凌辉感叹。

他同时坦承,有关药品冷链管理法律法规也极不完善。目前只有浙江省在2008年出台《药品冷链物流管理技术与规范》,而国家层面操作规范未出台。尽管中国医药冷链市场已经蓄势待发,未来,市场监管方、医药流通企业和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物流企业能否携手,厘清行业的迷雾?

整肃重组 路漫漫其修远兮

我国药品冷链管理的法规不完善,造成了医药冷链物流生产、流通的管理真空,又直接导致了我国血液制品、疫苗制品事故频发。可以预期的是,市场监管走向整肃重组,将是未来医药冷链发展的必然方向。

根据中国《药品管理法》26号令,“对有温度要求的药品的运输,应根据季节温度变化和运程采取必要的保温或冷藏措施”。但是,在中国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很多药品虽然都是流水化生产,能够严格控制温度,谈何容易?

“医药流通过程从上游到下游的可控性越来越差。” 张凌辉列举了一个例子,“我国做六味地黄丸比较好的企业有北京同仁堂和河南张仲景。但在2009年底,我国生产六味地黄丸的企业有804家,这两家企业可以做到良好的温湿度管理,但其他800多家企业不一定都能规范管理;1万多家流通企业、几十万个零售网点几乎都在经营六味地黄丸,更不一定都能做到规范管理。”

目前,许多跨国医药公司正在中国设立分部和制造工厂。对温度敏感型医药产品和临床标本而言,拥有一条可靠的温控供应链可谓至关重要。这折射了当下药品冷链管理有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那便是缺少规范化监督。

以药品的分级制度为例。GSP把医药流通企业分为两个级别,而商务部确定拥有分级医药流通企业的权限后,把药品流通企业分为五级。张凌辉说:“现实中药品质量监管权属于药监局,药品制造归工信部。那这两个部门,是把医药流通企业分为两级,还是分为五级?”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国家鼓励大型企业兼并重组,企业数量会逐步减少,资源向少数大企业集中,相当一批小企业将在5~10年内被淘汰出局。这是市场的必然规律。

“向精益化管理才能提升中国医药冷链物流水平” 张凌辉呼吁,“要想让医药流通业更加规范,必须要对当前医药流通行业散、小、乱、弱的局面进行清理,唯一的手段就是依靠市场的兼并重组。”

业内专家指出,前一段时间吵得火热的新版GSP、医药分级标准等系列流通规范,迟迟不能出台。原因在于不同管理部门的矛盾,也有专家起草组里专家的意见不统一。

“虽然我国的药品冷链现状相对较为落后,但是相比前两年来说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随着消费者意识的提高和相关法规的完善,医药冷链物流会慢慢完善。而冷藏药品的相关管理法规,将会在今年下半年出台。”

医药流通企业的兼并重组不仅减少中小企业数量,同时会影响大企业的市场格局。“目前国内的频频重组,已经改变了九州通在我国医药流通市场上的名次。”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发副总陶冶说。

只有把企业不断做大,才能建立全国的网络布局,才能有实力进行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的投入。这也肃整了依赖于医疗机构的关系,实行“高进、高出、高回扣”的方式经营的医药商业公司的不良之风。

在实现医药冷链标准化和正规化的过程中,中国遇到不少阻力和挑战。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冷链物流分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刘卫战认为,做大医药冷链需要合理的商业体系做支撑。

药品流通市场篇(7)

一、药品市场相关基本概念解析

(一)药品的定义及特点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和发展的决定》强调指出,药品是防病治病保护人民健康的特殊商品,必须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价格、、适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药品虽然具有商品的一般属性,但是事关国家发展大计和人民生命健康,又极具特殊性。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的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具体而言,药品的特殊性表现在:

第一,社会公共性。人类的生物秉赋一直在促使人类尽可能的增进健康、延长生命以保证人类的繁衍。药品因其特殊功效而倍受重视。在现代社会,享有健康的权利和生命的权利已经成为受法律保护的基本人权。因此,药品关系到整个人类社会的繁衍和发展。药品的社会公共性是建立全民医疗保健和医疗保险制度的依据。

第二,作用的两重性。药品可以防病治病,康复保健,然而“是药三分毒”,任何药品又有不同程度的毒副作用。所以管理有方、用之得当,药品就能治病救人,保护健康。反之,则会堕落成可怖的毒药,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三,质量的单一性。药品的物理、化学、生物药剂学、安全性、有效性、稳定性、均一性等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只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药品,才能保证疗效。低于或高于规定的质量标准都可能降低甚至失去药品的疗效或者加剧药品的毒、副作用。因此,进入流通渠道的药品,只允许有合格品,绝对不允许有次品或等外品。

第四,鉴定的专业性。药品质量的优劣、真伪,一般消费者难以识别。必须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和专门机构,依据法定的标准,运用科学的方法和合乎要求的仪器设备,才能做出鉴定。

第五,适用的局限性。由于缺乏治病防病所需的专业医学和药学知识,人们多数情况下只能在执业医师和执业药师的指导下,甚至还要在医护人员的监护下,才能合理用药,达到防病治病、保护健康的目的。若滥用药物则容易造成中毒或产生药源性疾病。

(二)我国药品的流通模式

与国外的成熟的药品市场相比,我国药品流通环节较多,交易层次较多是非常明显的。改革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药品按国家计划生产,统购统销,价格实行国家统一控制,分级管理。改革开放后,我国医药行业部分实行市场经济,但药品定价由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按医保用药、非医保用药,处方药或非处方药以及精神类专用药的不同分别采用国家定价、国家指导最高零售价以及市场价等方式实施。厂家在药品出厂后以出厂价将药给各地区总经销、代理、市级、县级批发商,经销商再以直接联系或招标的模式向医院销售。药品从出厂到最终消费者手里,在国外成熟市场一般为2—3个,在我国往往有6—7个环节。仅批发环节一般就有地区总经销、市级批发商和县级批发商,此外,厂家往往要设立办事处,与各级批发商及医院或零售药店打交道。通常,各级批发商和厂家办事处都可直接对医院和零售药店进行销售。

二、我国药品市场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药业产值年均增长率在16.6%左右,医药制药业总体规模在国民经济36个行业中排在18位—20位,属于中等水平。2001年,我国医药工业总值为2770亿元,占我国GDP的2.9%;2002年,我国医药工业总值为3300亿元,占我国GDP的3.2%左右,医药行业整体呈提供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同时我国的医药行业脱胎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由于我国药品生产流通的不透明性,加上药品市场的高额利润,受经济利益的驱使,我国药品市场发展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屡禁不止

自1998年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后,对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五不放过”原则,开展一系列专项打假行动。1998年至2002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查处制售假劣药品案件28万多起,涉案总值18亿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3088个,这一方面反映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一直在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专项斗争,但另一方面也更加暴露出不法分子生产假药、劣药的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制售假劣药的行为更加猖獗。假劣药品的危害决非普通日用消费品可以比拟,它使患者最宝贵的生命健康受到严重威胁。同时,它对市场秩序的破坏和正规医药企业的影响也是不言而喻的。

(二)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长期存在

在一些外来人口密集地,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的小巷中,依然活跃着不少无证药店,一些社会药房超范围销售的现象依然存在。有关资料显示,1998-2002年5年间,全国共取缔非法药品集贸市场116个、无证经营4万多户。此

外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的行为仍屡禁不止。

(三)药品虚假广告铺天盖地

夸大药品疗效被许多药品生产企业与经营企业奉为营销宝典。近年来,违法药品广告频繁见诸报端。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SFDA)的监测结果显示:2001年9月1日至15日,全国31个省会城市晚报上发布的1318条药品广告中,就有957条违规,占72.61%;2002年7月15日至30日,1589条药品广告中,违规广告竟高达1357条,占85.40%;2003年药品广告的违法比例为84%;在2004年6月至8月对全国98份报纸刊登的7315次药品广告进行监测,结果发现其中有6980次存在问题,违法率高达95%。而在2004年10月26日SFDA公布的2004年第四期《违法药品广告汇总》中出现违法广告5次以上的企业名单中,94家企业“榜上有名”,其中不乏国内的知名企业。

(四)药品购销不规范,商业贿赂严重,回扣风行

一提到药品回扣,人们通常都会联想到医药代表。打开电脑检供索,和医药代表有关的消息也多以负面为主,不是“黑幕”就是“暴利”。我国第一批“医药代表”于1988年出现在中美施贵宝公司。这些医药代表的职责当时并不是直接推销药品,而主要是做学术推广。之后又有一些医生、药剂师、医学院教师开始加盟外资制药公司,成为最早的专业医药代表。客观地说,中国的第一批医药代表无论是基本素质还是专业基础都是十分优秀的。但是,随着医药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许多国内制药企业纷纷仿效合资企业的做法,大肆招揽医药代表,使很多不具备专业知识的人也加入到这一行列。有些企业甚至鼓励医药代表采取不正当的推销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一时间形形色色的医药代表活跃于中国医药市场,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现在,药厂和医院行贿受贿行为已是公开的秘密,造成药价高启,以江西一家制药厂生产的一种名为清宁菊注射液的药品为例,供货价是每支1.5元,但到患者手中最便宜是25元,甚至更高,药品的价格翻了十几倍。

(五)零售药店和生产企业管理不规范

有统计数据显示,80%以上的购药者会向药店销售人员咨询,其中大多数最后会采纳其意见选药。由此可见,药店销售人员的业务素质直接关系到购药者的最后医治效果,也直接关系到药店的经营状况。然而现在药店销售人员70%以上没有经过正规的医药知识培训,严重缺少执业药师。不少药店的销售人员为了“厂家提成”而不负责任地向顾客推荐价格不菲的药品,并且部分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不严,进货渠道庞杂,进货验收敷衍,购销记录不全,导致药品质量问题时有发生,药店经营面临着诚信挑战。

此外,一些企业在取得GMP、GSP认证后,为节约成本、迅速获利而想尽各种办法。类似降低生产条件、不严格执行管理规范等无法直接依据规范或规章进行处罚的行为时有发生。

三、规范我国药品市场的对策

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保障的商品,我国药品市场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必然是影响到老百姓切身利益、关乎人身安全的大事。这些问题的解决,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意义重大。

(一)通过多种形式强化企业的信用观念和信用意识

药品市场信用体系的建立固然需要法律体系和必要的制度安排,但是信用的基础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社会主体之间的信任和诚信的理念维系,靠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道德规范来维系。英美等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企业较强的信用意识促进了其信用体系的发展。为此要以信用教育为基础,以信用宣传为手段,以信用应用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强化企业的信用观念和信用意识。一方面通过信用道德的宣传和教育,使企业认识到,信用是一把“双刃剑”,没有信用的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寸步难行,全无立足之地;另一方面开展诚信规范职业教育,提高医药行业整体道德水平,培养一大批明理诚信的医药从业工作者,大力加强医药职业教育,全面推行并坚持医药职业资格考试和从业准入制度,全面提高医药从业人员诚信和职业服务质量标准。

(二)建立完善的药品市场信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

完善的药品市场信用法律法规,是实现依法行政和公平、公正执法,促进药品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制保证。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大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信用法律法规体系。一方面制定了一系列信用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保护等的法律法规,用以创造一个信用信息开放和公平享有、使用信息的环境。另一方面也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设置了惩罚机制以杜绝商业欺诈和不良动机的投机行为。通过相关法律的制定,使遵守以法律形式确立的市场规则的企业能够得到保护和发展,而将有“坑蒙拐骗”等不讲信用行为的失信企业从市场中铲除出去,并在一定时期内,阻止他们再度进入市场。我国的药品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一定要强调立法先行,才能保证信用体系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政府监管

加强政府监管一方面要完善药品定价机制,控制药价虚高现象。虚高定价是厂商、销售商及地方保护主义作怪的结果,治疗这一症结首先要完善价格管理体制。针对目前药品定价、核价中的不科学、不合理的现状,可以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成立由药学专家、经济学专家、临床专家等组成的药品定价委员会,专门负责国家药品价格的制定。医疗服务具有技术垄断性、消费被动性以及价格弹性小等特点,因此,制定药品价格应遵循以成本为依据,保障基本医疗需求,同时反映各种医疗服务的价值为原则。在此原则的指导下,对广大患者的常用药、抢救用药等主要和重要药品,可通过召开听证会、电子交易平台等措施公开听取各方意见和进行招标采购,逐步建立以合理成本为基础的核定价格的办法,增强药品定价管理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其它药品价格可由市场调节,从而进一步降低不合理的药品价格,还利于民;另一方面要政府要加大对药品市场中违规操作的处罚力度,依法对药品市场中虚假广告、无证经营,药品销售中商业贿赂情况进行查处。

(四)完善药品流通方式

根据药品的特殊性,借鉴国外药品流通的经验,我国药品流通模式应该有传统的分级销售向现代化的物流模式转变。 在确保药品流通全过程安全性的前提下,提高药品市场的集中度和透明度,推进药品分销企业的规模化、信息化、标准化和现代化,加快对药品流通全过程的流程再造,构建以信息化引领的药品现代物流体系,大力发展医药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营销方式,建立高效的药品市场监管体制和行业中介组织,促进他律和自律的有效结合,实现药品流通高效率、高效益和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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