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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经历自述精品(七篇)

时间:2023-08-02 16:17:51

社会实践经历自述

社会实践经历自述篇(1)

关键词:保罗・利科;马克思;叙述;实践;历史意识

中图分类号:B565

保罗・利科(Paul Ricoeur,1913―2005)是法国当代著名哲学家,“反思解释学”的创始人。他并非马克思主义者,却明言马克思让他感到亲切和尊敬。[1]95在阅读马克思与利科的理论文本时我们发现,马克思关于叙述―实践―历史意识的思考并没有引起学界的重视,多数“马克思主义文论”类教材与论著也未抓住“叙述”这个贯穿理论与实践、历史与虚构叙述、语义实践与现实世界的“总体性”问题;与此同时,马克思对保罗・利科叙述理论(不同于叙述学中狭义的文本性概念,利科广义的“叙述”概念是将叙述视为一种人类实践活动)的影响也被忽视了,论者多强调海德格尔对利科现象学方法的启示而将利科推向了马克思的反面。①事实恰恰相反:马克思是保罗・利科诸多著作中一个隐含的对话者,利科在倾听马克思“叙述”的同时作出了回应。

一、理论――实践中的叙述

马克思虽然没有直接对叙述问题进行某种规定性描述,但叙述(广义)作为一项人类活动,可以在马克思的理论――实践系统中找到其所属位置。《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提醒我们可以从主体方面把叙述视为人的一种对象性活动,即实践去理解:“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观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2]54所谓对象性(Vergegenst?ndlichen)是作为社会的人存在的必要条件,在人改造对象世界的生产实践(即劳动)中,人才能真正成人,“劳动的对象是人的类生活的对象化:人不仅像在意识中那样在精神上使自己二重化,而且能动地、现实地使自己二重化,从而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3]58在青年马克思那里,人之所以高于动物就在于人把自身看作普遍和自由的类存在物,人能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的和自己意识的对象。“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界,人证明自己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人的生产是全面的;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而人甚至不受肉体需要的影响也进行生产,并且只有不受这种需要的影响才进行真正的生产……人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3]57人的一切生产实践正是起源于这种对象性活动,人建立起一个对象性世界才能能动地进行生产实践,使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为物质――精神产品。虽然马克思并没有事无巨细地谈论人的叙述活动,但马克思的“对象性”概念对我们理解叙述活动至关重要。基于马克思对人的感觉和精神生产实践的重视,我们不应仅仅从物质生产实践方面去理解对象性的活动,如汉娜・阿伦特认为“通过对象化,一个新的东西产生出来了,但是从过程的角度看,被转换的对象只是物质材料,而不是物。”[4]100这种观点无疑忽视了马克思对生产实践的总体把握: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精神生产实践都是生产的特殊方式,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叙述作为人的精神生产活动,它的对象是纷繁复杂的历史事件、人物(历史叙述)以及根源于社会历史现实的想象成分(虚构叙述),将这些对象进行编织、编排,使其“叙述化”,生产并传递某种历史意识,这本身就是一种创造性的语义实践,体现了主体对自身和历史的理解和判断,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同时也是人实现其可能性的过程。

“叙述”在理论――实践的二元系统中不宜作非此即彼式的区分,叙述的产品即叙述文本,对于叙述问题的思考即叙述哲学本身也是一种意识的产物,即一种理论,这种理论不应成为纯粹的、固定不变的知识,而应具备实践品格,也就是说叙述是理论――实践的统一体。

理论与实践的统一一般被理解为理论源于实践又服务于实践,但在葛兰西、卢卡奇、柯尔施、阿尔都塞、萨特、雷蒙德・威廉斯等西方马克思主义大将那里,指的是理论不仅反映了实践,它本身就是实践的一个部分。所谓追求总体性,就是追求理论与实践的统一,两者的统一构成一个最基本的活生生的总体,即现实。[5]118萨特在《辩证理性批判》(1960)指出,马克思主义的停滞不前在于这种哲学希望改变世界,即希望实践,于是产生一种分裂:“把理论仍到一边,把实践扔到另一边……理论和实践分离的结果,是把实践变成一种无原则的经验论,把理论变成一种纯粹的、固定不变的知识。”[6]22阿尔都塞则认为理论是实践的一种特殊形式,属于一定的人类社会中“社会实践”的复杂统一体,包括意识形态的理论实践和科学的理论实践,在《列宁与哲学》中他更直接表明:“马克思主义不是一种实践哲学,而是一种哲学实践。”[7]142

与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将理论纳入实践范畴,将其同一化的观点不同,保罗・利科在其主编的《哲学主要趋向》中主张理论和实践的统一不是直接的同一:“承认理论对于实践所起的指导作用,乃是马克思主义对于这两者结合的解释的主要特征之一……两者的统一具有一种中介性,马克思主义既不赞成功利主义、实用主义的实践观,也不赞成对于理论的美学化解释。”[8]458这里利科倾向于强调理论(哲学)对于实践的超越性。正如黑格尔所说,理论(哲学)如同密涅瓦的猫头鹰,只在事实的黄昏之后出现,但理论虽然晚于上一轮实践而生,却通过人这个主体的中介,构成联系过去和未来(下一轮)实践的纽带。叙述哲学作为对人的叙述活动的沉思实际上也构成了对人的生活实践的介入,因此思考叙述具备的潜在的可能性(即实践之维)成为保罗・利科叙述哲学的中心。叙述在利科那里不仅是理论――实践的中介,更被他视为现代人获得全面发展和解放的必要条件,这与萨特以“主观性”填补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理论的尝试颇有相似之处。萨特希望以人的存在的基本结构即“主观性”(意识的“意向性”和“超越性”,不断指向外界、超越外界,即“计划”)作为实践的出发点,他的“实践”就是总体化运动,即“计划”及其结果,个人作为实践的主体是自由的自我设计者和自我创造者,个人实践在萨特看来体现了最纯粹的辩证法,与之相对的社会实践则是反辩证法的“惰性实践”。自发的叙述活动正是萨特所谓个人实践的形式之一,叙述是主体的意向性活动,主体通过给予叙述对象(事件、情节)一定的形式,完成意义的生成过程,也就是说叙述活动是人自己创造历史及其意义的过程。通过叙述,人自己才能成为萨特笔下的“赋予意义者”,社会环境提供的只是意义的可能性领域,人可以选择一种意义或其他意义,通过“计划”自己规定自己,在利科看来,自发的叙述实践完美地体现了这种“计划”。

二、叙述的历史意识

叙述活动可分为两种形式:历史叙述和虚构叙述。这种二元区分在利科看来是过于绝对的,掩盖了两者的共同之处,此外虚构叙述(以文学叙述为主体)是否能起到连接理论――实践的中介作用,它在叙述活动中扮演何种角色,利科都给出了明确的观点,其中马克思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马克思对于人的历史意识的洞悉,对于历史事件及人物的发生、发展、重复的理解(如《导言》、《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决定了他叙述历史的方式,也就是说马克思具备一种关于历史叙述方法的观点,马克思常以这种历史哲学评价叙述文本,其批判对象既有历史叙述也有虚构叙述(如历史文献、叙述诗、小说、戏剧等)。

马克思指出:“历史的全部运动,既是它的现实的产生活动――它的经验存在的诞生活动,――同时,对它的思维者的意识来说,又是它的被理解和被认识到的生成运动。”[3]81历史在这里不仅是生产活动及其产品的发展史,更是能被人对象化的对象。人对某种历史必然性的理解构成了人的历史意识,而真正的历史意识就在于能够洞悉历史发展的趋势和根本动力,即以主体的人作为前提的现实历史。[3]97人的实践活动都应体现出这种真正的历史意识,所以马克思强调历史叙述、虚构叙述都应表现出历史必然性,对历史必然性的强调并不是要求叙述去还原历史的绝对真实,用对历史的线性描述体现某种“历史哲学”,而是说应尽力去洞悉不以个体心理意识为方向的历史的真正动力。马克思对历史事件的重复现象的理解、对资产阶级革命动力的论述,以及对《济金根》、《小拿破仑》、《改变》、《鲁滨孙漂流记》等作品的批评都反应了他对叙述中历史意识的重视。马克思1859年致裴・拉萨尔的信实际上是从历史意识的角度批评《济金根》的:马克思肯定了该作品的情节结构和美学效应,但指出拉萨尔对他自己的叙述对象,即历史事件、人物及其悲剧性的认识是有偏差的,济金根以骑士的身份发动叛乱失败的悲剧没有洞悉历史的必然趋势,却存在以贵族代表取代农民和城市革命分子力量的危险。马克思写道:“革命中的这些贵族代表――在他们的统一和自由的口号后面一直还隐藏着旧日的皇权和强权的梦想――不应当像在你的剧本中那样占去全部注意力,农民和城市革命分子的代表(特别是农民的代表)倒是应当构成十分重要的积极的背景。这样,你就能够在更高得多的程度上用最朴素的形式恰恰把最现代的思想表现出来。”[9]554要求戏剧作品把握“最现代的思想”就是要求虚构叙述作品能够把握人物在特定历史时期体现出的阶级意识(济金根的阶级意识无疑是虚假意识),洞悉革命阶级赢得主导权的必然趋势。马克思在《导言》中认为批评家对鲁滨逊故事的解读(过度文明的反动和要回到被误解了的自然生活中去)是在用美学的幻想宣扬超历史、阶级的理念,而关键在于进行生产的个人从不是孤立的,鲁滨逊的故事只是“对于十六世纪以来就作了准备、而在十八世纪大踏步走向成熟的市民社会的预感”[10]5。这里马克思从叙述的角度对文学批评提出了要求:洞悉虚构叙述中的历史意识,提防美学假象。

马克思以唯物史观对叙述文本的批判性分析引发了利科对历史叙述和虚构叙述关系的深入考察。利科将马克思视为洞悉历史叙述与虚构叙述共通性的先驱。在《记忆,历史,遗忘》一书中,利科指出马克思“以隐喻的修辞形式将‘历史想象’(动词形式即情节编排、情节化)引入讨论,从而区分了历史编撰学和历史哲学,确定了历史再现的修辞属性。”[11]251也就是说利科认为马克思洞悉了历史叙述与虚构叙述的共同性,即它们都借助于同样的叙述结构在描述和重新描述我们自身的历史状况。利科认为历史扎根于我们看故事的能力,而叙述艺术正反映在读者企图全面理解连续事件的过程之中,也就是说我们通过叙述艺术理解历史,从而理解我们自身:“创造历史与叙述历史之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换言之,叙述文体所属的生活形式是我们的历史状况本身……历史性(人类的历史状况)是与叙述这一语言游戏相关系的生活形式。”[12]300可见在利科看来,叙述虽然只是一种语义实践,却能积极参与到现实世界,甚至起到创造历史的功能。叙述是联系历史和现时的纽带,历史叙述与虚构叙述交汇于人类当下历史状况这一点上:历史叙述是我们为了理解过去而对真实历史事件的编排,即使其成为连贯和有意义的整体;虚构叙述也是人类行为世界的肖像般的提炼,虚构事件相较于真实事件甚至可能更集中地体现出历史真实,“历史让我们看到了不同的事物,让我们看到潜在的事情,而虚构通过让我们看到不真实的事情而看到现实的实质。”[12]308这就是利科对马克思关于叙述的辩证法的深度阐释。

此外,利科对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必然性”也有自己的理解。他认为把历史必然性当作一种上级命令加在群众真实的历史活动上,这与马克思对历史的理解是风马牛不相及的;所谓的“历史必然性”就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客观条件在社会生活中所起的决定作用只能达到这样一种程度,即它们在人类活动中显示出来,并卷入和自我实现于人类活动之中。反过来,当这种人类活动达到了客观化了的程度时,它又反过来创造客观条件,而且它本身在社会发展中也起一种决定作用。”[8]286也就是说客观现实是人的实践活动的产物,它对历史的决定作用是有限的,真正体现历史必然性和推动历史发展的是作为主体的人:“创造和发展生产力的是人,而不是神;在这个基础上形成的历史必然性是人的活生生的、客观化的和被客观化的活动的统一性。”[8]285人本身的创造能力被他视为最重要的生产力,这种创造历史的力量依赖于个体对自身潜力的实现和发展。利科甚至将个体的自发性实践看作现代人获得自由、和谐生活的土壤,而叙述活动联系着叙述主体与阅读主体,他们对叙述活动的积极参与可以对日常生活产生切实影响,从而具备释放主体可能性的潜能。在利科看来,叙述为深陷“铁笼”的现代人提供了希望。

三、叙述的界限

可以看出利科给予了叙述极大的信任。在他看来,叙述的语义实践揭示了世界的可能性,以抵御现代世界的操控性;叙述体现了行为的具体可能性,体现了行动的可能方式,体现了可能的世界。通过叙述的历史和想象创造的意义和秩序,我们才能发现我们个人能做什么,集体能做什么,叙述创造并呈现所有活着的方式,成为必要的乌托邦。利科把叙述看成了现代人解放的赌注,深层原因在于他对叙述的价值生成功能的信任。

不同于萨特的阅读现象学,利科同样从阅读行为出发,达到了对叙事的价值生成功能的深刻把握。他从言与行的关系的辨析中,试图突破休谟问题。在《叙事与时间》卷二《虚构叙事中的时间塑形》(1984)中,利科认为小说的虚构叙事有助于行动概念的充实。他将亚里士多德的模仿论扩充至文学活动的三个阶段,第三阶段摹仿活动Ⅲ被称为“再塑形”,指在阅读过程中,读者与作品展开对话,积极主动地参与构筑情节的活动,是文本世界与读者世界的交叉。这里,虚构叙事拥有了发现和改造实际行动世界的能力,“再塑形”就是作者言说与读者行动的互动:“说仍然是做,哪怕说躲进无言的思想未讲出的话语中,而小说家却毫不迟疑地讲述这个思想。”[13]289这种阅读理论使得虚构叙事有了真实性,“依照艺术作品具有的侦查和改变人类行为的能力,彻底重新表述真实问题”[13]295。这样,文本虚构世界和读者生活世界通过叙事得以连接。在《作为他人的自我》(2002)中,利科更将这一思考扩展到广义的叙述行为中。言表现为伦理规范(格言),行就是伦理实践,一方面叙事行为作为言说行为和实践活动同时触及了格言和行的观念;其次,叙事理论处于行为理论与道德理论的结合点上,于是叙述成为规范与描述的自然转换,“叙述为思想经验打开了一个想象的空间,在其中道德判断以假设的方式实现着自身”[14]644。利科又提出了“叙述身份”的概念,认为人类的一切叙述活动都指向主体的身份认同:自我、群体的身份是叙述出的身份,借助叙述,主体才能形成自我理解,建构起个体身份及群体身份,身份认同问题才能免于陷入相对主义与虚无主义的泥潭。这也正是叙述作品的价值所在:“叙述作品是自我理解中不可化约的维度。如果说虚构在生活中才能完全,生活通过我们所讲述的故事才能理解,那么套用苏格拉底的名言,一种经过检验的生活即被叙述的生活。”[15]30这使叙述过程成为一个伦理历程,由此带来的秩序感和连续性成为现实世界的价值基础。

马克思则提醒我们不要忘记了提出可能性和实现可能性之间的界限。利科笔下的叙述实际上是个体的人的自发性实践,这与马克思笔下作为历史主体的人有本质的差别。青年马克思笔下的人不仅仅是特殊的个体,同时也是“总体”:“观念的总体,被思考和被感知的社会的自为的主体存在,正如他在现实中既作为对社会存在的直观和现实享受而存在,又作为人的生命表现的总体而存在一样。”[3]84总体的人以全面的方式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通过自己的对象性关系,即通过自己同对象的关系而对对象的占有,对人的现实的占有。”[3]85这里人的存在即社会的存在,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人在社会中的地位和阶层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对象性关系,也就是说由经济基础决定的阶级本身就是人的基本属性之一。而利科笔下的叙述主体即现代人只是在现代世界中用言语和故事反抗绝望,却不知自身叙述的结局为何。马克思的哲学在根本上是一种辩证的哲学实践,他对理论(哲学)本身始终采取一种怀疑和警惕的态度,“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的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因此,这种对立的解决绝对不只是认识的任务,而是现实生活的任务,而哲学未能解决这个任务,正是因为哲学把这仅仅看作理论的任务。”[3]88“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2]57如果一味强调某种理论的真理性,而不去理解人在作为整体的社会中的现实的历史地位,即由经济基础决定的阶级属性,进而抓住能洞悉社会历史总的发展趋势的历史意识,就无法使理论(哲学)介入历史现实,无法实现个体自发实践的历史意义,所以也无法真正构成实践。

利科虽然同意马克思解释世界与改变世界相一致的观点,但他将希望放在了个体自发的叙述活动上,把叙述这种语义活动看作连接理论――实践、文本世界――生活世界的中介。这主要在于利科对语言的重视。利科的叙述哲学是其解释学的一种应用。解释学即释义学,“意义”是其主要论题。伽达默尔受海德格尔启发,从“存在”的解读看待“意义”,“意义”的真理性就是“意义”的“存在”。从“存在”看“意义”,“意义”就不是虚悬的理念,“意义”体现于“事件”之中。这是伽达默尔、利科解释学的共通之处,但伽达默尔强调事件的直接性,从活生生的事件本身看意义,利科却在事件与意义中加入了一个中间项:语言,事件通过语言获得意义。在题为《你们要做双重读者》(1999)的讲演中,利科承认语言会含有暴力,但更强调语言是惟一能自我批评的人类功能,因为任何批评都是通过语言进行的,所以怎样最大限度地提高语言的能力是一个政治问题:“语言,不仅仅作为感知的主体之间的一种交流,而且还用来表达人们感知的东西。”[16]40叙述活动作为一种语义实践凸显了人的主体性,人在其中承担的是语言主体和伦理主体的角色,所以利科将叙述提到了近乎革命的高度。问题在于在不改变社会经济基础及其结构的前提下,个体自发的叙述实践能否对社会存在及现代人的日常生活产生切实的影响,叙述活动本身能否摆脱虚假意识的控制,甚至对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进行颠覆性反抗,这都是利科叙述哲学的可疑之处。可以说利科对现代世界中叙述的作用及其局限没有采取辩证的态度,只有时刻保持对叙述(个体的或宏大的)的警惕,洞悉叙述的意识形态属性才能真正把握叙述潜在的实践意义。我们在对叙述实践报以希望的同时应铭记马克思真正的历史意识的重视和对虚假意识的批判。

赫伯特・施皮格伯格在《现象学运动》中指出利科主张的实际上是一种肯定的哲学:“中心主题是和谐,人与自己,与他的身体,与世界的和谐。”[17]805利科的叙述哲学在某种程度上正是一种乐观的希望哲学,但如果缺少马克思的批判维度,即卢卡奇所谓的批判主义(Kritizismus)、历史的批判,这种乐观只会成空洞的许诺。

注释:

①如凯文杰・范胡则的《保罗・利科哲学中的圣经叙述》(1990),此外国外研究利科涉及其叙述理论的代表性著作有David.M.Kaplan的Ricoeur's Critical Theory(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2003),其中第二章“叙述”仍是在利科自己的体系中寻找叙述理论的关键词和脉络,没有认识到马克思对利科的深刻影响。与此同时,论及马克思与保罗・利科联系的著作则将注意力放在保罗・利科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批判性思考,如John Wall的Moral Creativity:Paul Ricoeur and the Poetics of Possibility(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5)。

参考文献:

[1]Paul Ricoeur. Critique and Conviction.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8.

[2](德)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M]//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版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3](德)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4](美)汉娜・阿伦特.人的境况[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

[5]陈学明,王凤才.西方马克思主义前沿问题二十讲[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

[6](法)萨特.辩证理性批判(上卷)[M].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98.

[7](法)阿尔都塞.哲学与政治――阿尔都塞读本[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11.

[8](法)保罗・利科.哲学主要趋向[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

[9](德)马克思.马克思致裴・拉萨尔[A]//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版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10](德)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M]//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版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11]Paul Ricoeur. Memory, History, Forgetting.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2004.

[12](法)保罗・利科.解释学与人文科学[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

[13](法)保罗・利科.虚构叙事中的时间塑形[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

[14]万俊人主编.20世纪西方伦理学经典(Ⅳ)[C].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15]Paul Ricoeur. Life in quest of Narrative. On Paul Ricoeur: Narrative and Interpretation.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1991.

[16]杜小真编.利科北大讲演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社会实践经历自述篇(2)

[关键词] 瓦托夫斯基 科学 历史认识论

一、历史认识论的几个观点

首先,实证主义的理性观念把理性看作是一成不变的,而瓦托夫斯基则认为理性本身具有历史,理性按其本性是非纯粹的。他提交给第十六届世界哲学大会的论文《科学是当代的理性吗?―历史认识论和非纯粹理性批判》中指出,没有一种先天的先验论的和一开始就永远确定的基础,相反,人类的理性是一种历史成就,它植根于我们的语言的使用中,植根于我们的社会实践的形式中,这就是历史认识论观点。

其次,历史认识论认为,只是就是用模型来再现实在的那种有认识,有自我创造力的活动。它本身是历史的演变的,我们所要研究的就是这种知识是如何变化的。我们的表象改变着我们理解和观察世界的方法,而这种表象又相应的随着再现我们认识的理解的社会和文化实践而发展着。即是说不仅是我们的认识的东西(客观对象)是历史地变化的,而且认识模式本身也是历史地可变的。进一步可以说,我们的认识模式的变化与我们的社会和历史实践的形式密切联系着。

最后,作为获得知识实践的科学便是认识人的实践的理论模式,科学同时又是通过知识的获得来为社会的人们需要和目的服务的。要正确地描述科学的特性,就必须把科学如实地看作是认识着的人类活动和实践,必须强调科学作为获得知识的活动,作为寻求知识的实践,认识论研究必须建立在这种活动的特性上。

二、瓦托夫斯基关于在科学中理性与历史认识论关系的分析

瓦托夫斯基在《模型》一书中指出,人类在原始时期生产工具和武器,进而生产出语言、社会组织、生产技艺等等,与此同时人类也生产了表象或描述方式。这些人工产品不仅有使用价值,而且也代表了使用它们的活动方式,代表它们自身生产的方式。因此,长矛和大刀的制造并不只是为了捕猎和追杀的目的,同时既体现了它们的制作方式,又体现了猎取和宰杀动物的活动方式。这种基于生产和物种繁衍的外部描述,是想象、思维、有意识的反应活动等等内在描述的先决条件,而这些反应活动具有人类认识的进化特征。这就是说人类在基本生产实践、社会实践和语言实践中既产生自己的描述方式,也产生出科学和艺术这些高度发展的描述方式,即科学理论和艺术作品等等。历史认识论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说明人类认识实践是怎样发生的,知识又是怎样成长的。

瓦托夫斯基分析了人们认识客观事物的理性模型的形成和演变。以近代科学特征并在伽利略和牛顿的工作中得到最好体现的理性模型是历史的产物。17世纪的科学革命,是以这样的本体论和认识论信念作依据的,即自然界本具有数学结构而实现的。在这种本体论和认识论基础上,人们构思出一系列关于世界的模型,伽利略说:“自然界这本书是使用数学语言写成的”,正是表达了这种本体论信念并且也提示出一种怎样正确阅读自然界这本书的方法,即认识论的信念。

瓦托夫斯基认为,这种数学的理性形式只能被理解为一种特殊的理性形式,它是在当时的特定条件下发生发展的。这种理性形式开始时把天体归结为几何形象和几何关系,后来用于数学计算、分析和证明这种理解方式被用来理解地球上发生的现象,预示这种理解方式就变成了科学的理性模型。这种数学理性模型不但被运用于自然科学领域,也被运用到社会科学领域,把理性的几何代数学能够使跟人造的秩序和关系的模型结合起来,天体和自然界的规律被看作类似于社会生活、人类活动以及人类思想本身的规律。

这种理性形式就是一个特定的数学模式。这种理性形式在于把认识者对被认识者的关系看作一个思考着的主体和一个外部客体之间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主体并不作用于客体,也不以任何方式改变客体,而是简单的思维中反应客体本身的数学性质和关系。这是一种宏观模式,它长时间来支配着人们的思想。这是一种客观主义的认识论,其中知识是通过被动的观察和通过对自然的与社会的客观数学结构在形式上的重建而获得的。

实际的自然科学内容并不符合这种理性形式。所以从实际的科学出发,我们必须放弃逻辑经验主义那种数学的或逻辑结构的理性模式。瓦托夫斯基强调,科学理性的变化不仅是在科学内和科学思想史内的一种变化,而且也是跟社会变革密切相关的一种变化。

三、瓦托夫斯基是用马克思主义历史观来阐述理性的历史性的变化

瓦托夫斯基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科学哲学家的代表人物之一,是坚定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他认为科学是历史的产物。

人类历史十分庞杂,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人类历史的矛盾及发展来自于两个矛盾,也可以称为两种关系―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直以来,人类在这两大基本关系中谋生,发展,不断的对大自然、对人性进行分析利用。这种实践活动是科学技术的产生与发展的动力,并在两种关系中衍生出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

历史创造科学;科学理性,科技活动对历史发展有着巨大的反作用,马克思强调“劳动生产力是随着科学和技术的不断进步而不断发展的。”科技极大的提高了我们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深刻地改变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在很大程度上参与了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变革。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科技活动是人在自然界中谋生发展的高级形态的历史活动,是具有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历史活动。

综上所述,瓦托夫斯基认为科学理性的形式是历史地变化的,理性本身也非纯粹的,用历史的眼光看,三次科技革命的诞生也可以说明人类对于科学技术的认识和利用正在发生着变化,具体说来就是从不经意到经意、从零散到系统、从局部到整体、从低级到高级的历史演变。到现在,科技活动作为人类历史上的伟大创造,已经广泛社会化。科学技术已经成为变革社会、推动社会历史进程发展的重要力量。

参考文献:

[1][美] M. W.瓦托夫斯基著,范岱年等译.科学思想的概念基础―科学哲学导论[M] .北京:求实出版社,1982.

社会实践经历自述篇(3)

[关键词]方志;传统方志;泛地方志概念;新方志学;学科构建;理论工具

9年前,笔者提出“泛地方志概念”[1],指出:“地方志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在新时期需要用哲学社会科学的观点来看待它,研究它。从社会属性上对地方志重新进行认识,明确其研究记述自然、社会及其发展规律的社会文化知识体系的本质,以适应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推动地方志事业的发展。”今天,重新思考新时期现代化、信息化条件下方志的社会属性,思考构建以自然、社会客观存在为认知记述对象的现代社会科学意义上的新方志学学科体系,从哲学社会科学理论高度开拓方志的认知领域,重视方志对自然和社会认识过程及成果,提高方志活力及其社会文化知识品位,增强方志社会服务功能,对于促进地方志事业发展具有更加现实的重要意义。

一、传统方志概念

方志名称:在方志的发展过程中,有10多种文献、著述、著作与其有关,例如书、经、录、记、图经、传、略、乘、谱、考、集、编、薄、典、览、志等[2]。可以说,这些名称一度曾是方志的一类或是方志的别称。

“方志不是地方志的简称”,约在20世纪30年代后,有人开始将古代的“地志”、“方志”的称谓合并才有了“地方志”的名称,但在实际使用中,通用的仍是“方志”的原概念[3]。

方志的性质:历史上,人们曾将地方志书称作地理书、地情书、历史书、资料书、百科全书等等。

宋代以前,方志大都被列入舆地图经门类,视作地理专书。自宋代以后,就不断有人提出方志为史的见解,但并未从理论上作进一步的说明。章学诚继承前说,提出“志属信史”、“方志乃一方全史”等主张,从理论上作了系统的说明。

《方志百科全书》称:“方志,又称地方志、志书、志,是记述某一地方古今各个方面或某一方面情况的资料性文献。”[4]

《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二、泛地方志概念

笔者提出的泛地方志,是指研究记述自然、社会及其发展规律的社会文化知识体系。

按照泛地方志概念,地方志书的定义——是全面系统地研究记述一定区域内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的客观性著述。

泛地方志概念的定义域:在这里,“方志”是一个大概念,其既包括“方志”、“地方志”,也包括“国家志”、“一统志”、“总志”,还包括类志书性质的其他著述著作等。用“方”来指代方志研究记述的主体及对象。所谓“方”,大指国家、民族、省市县区,小指企业、村组、家庭,也有一事、一人、一个组织的意义。方志姓“方”,还有因为它不“越界而书”具有特定记述范围的意义。方志名“志”,因为其质为“志”。之所谓“志”,志者性也,即一地之情、一地之性也。起码“志”有两层含义,一是指文化观念形态的志书著作作品;一是指研究记述形态的社会意识活动或社会修志工作(社会修志事业)。

就是说,“方志”的概念,一是指国家、社会组织、社会个人等主体对其所处的客观世界、现实社会乃至主观意识形态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的研究记述活动(工作、事业);一是指这种研究记述的精神生产实践创造出来的观念产品——客观认知的著述志书等文化产品及由其所构成的社会文化知识体系。

综上所述,就是宽泛意义上的完整的“方志”、“地方志”,笔者称其为泛地方志概念。

三、传统方志概念的局限

传统方志,是指以收集整理记载一地之历史认知成果为主的志书。其主要特征,一是收集编纂现有认知成果;二是收集辑录对历史认知的成果。

旧方志的志书,著述性不够,系统性不足,表象性往往大于实质性。其基本的编纂理念和原则是“忠于事实”、“言必有据”、“考证据典”、“述而不作”、“秉笔直书”、“生不立传”等等,往往拘泥于事实现象,就事记事,难免有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等问题。

因为方志是对自然和社会的认知成果,所以,方志便有了山经、水经、图经、地理书、物侯书、风俗记、人物传、国志、地志、专志等等种类。大约在萌芽期、早期乃至定型期甚至成熟期的方志,都是以记述人们对自然、社会乃至一切可以认知领域事物的意识成果为己任的。其基本特征是事以类分、直书记载、忠于史实。之所以说传统方志为“旧志”的原因,相对来看,主要是指这种方志记述活动的被动性和滞后性,并不特指时间意义上的新与旧。

传统方志观念认为方志属于历史范畴,是历史性的地方志。实际上,方志记述的对象是自然、社会等等的一切客观存在,其社会属性、客观属性、意识属性等等大大超出了历史及历史学的范畴和意义。

传统方志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其对方志属性的认识上。关于方志的属性,历史上有各种各样的说法和理解。过去的方志大家们都是从地方志自身特性来定义的,今天的学者使用逻辑学种属分类定义的方法,依然没有跳出就方志定义方志的圈子。比如,研究人的属性,如果从人的自身特性出发,就“人”来定义“人”,以与其他动物的区别为标准,可以定义说:“人是高级动物”、“人会劳动创造”、“人会使用工具”、“人类有自己的语言”等等;如果从种属分类,人可以分为“男人”、“女人”,“大人”、“小人”,“好人”、“坏人”、“中国人”、“外国人”、“白人”、“黑人”等等;如果按照细胞、基因来分,人与人之间、与其他动物甚至物质之间的特性差异,就会无穷无尽。而马克思说:“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便一下子照亮了人类的整个历史。

方志在研究记述自然和社会存在中求实创新,使自己更加切近现实和客观事实,不断创造出反映历史和现实的不拘一格的社会文化产品,方能保持旺盛的生命活力。据此要求来看,今天如果要说传统的方志理论、实践有局限的话,其表现在志书方面,片面强调“资料性”和“文献”式的“规范化”,强化“一本书主义”,人为设置了体裁樊篱;在学科方面,单纯“研究方志的产生和发展、性质和类别、特征和功能、编纂理论,以及整理和利用”,形成一个比较封闭的方志内部循环研究系统,是一个走不出去的迷魂阵;在编纂方面,把“现实”变成数字的堆砌和实例的总和,离开对“客观性现实”和“思想性历史”规律的把握;在工作方面,注重“过去”、看重历史、依赖资料,清规戒律、凝固范式、即此非彼,行政修志、摊派修志、关门修志,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产生不被重视、几十年修不出一部志书等被现实边缘化的问题和倾向。

对新时期地方志的社会属性没有深刻正确的认知,抱守传统的方志理念,便会丢弃《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的方志“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本质使命,在方志是“资料”、是“文献”、还是“著述”等外在形式问题上打转转,迷失方志研究记述的真正对象和标的,将方志目标囿于“一本书”上;将方志工作局限在志书编纂上;将方志领域开拓维系在“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上;将修志体制机制桎梏在“党委领导、政府主持”的“官职”、“官责”上;将编纂力量单纯依靠在方志专家身上。如此等等,这是新时期限制地方志事业不容忽视的一个关键问题。

四、方志的社会属性及提出泛地方志概念的依据

方志有历史性、社会性和实践性。历史上,人们对方志的历史性认识得比较到位。方志的实践性更多地体现在其社会性之中。方志的社会属性,就是方志在整个社会及社会学中表现出来的质的规定性。方志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更要从它的社会属性来定性。

依照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方法,用哲学社会科学的观点,从社会属性来认识地方志,给它一个宽泛的新概念,是进入二十一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适应知识经济、信息社会及地方志事业发展的需要,对于认识历史,研究现实,开拓未来具有重要的意义。

方志是历史和现实的一面镜子。其哲学依据——社会意识是社会客观存在的反映。

从方志的本源来看,方志作为研究记述自然、社会及其发展规律的观念形态,所记述的人、事、物必须是客观存在的,是客观事物的真实反映。方志的起源同一切人文与社会科学的起源是一样的、同源的。方志的源头是人们认识事物、认识社会的一切知行活动。人们对社会生产劳动实践活动、生活经历的理性认知或意识思维成果,都是人文社会学的源头,当然也是方志的源头。而人们认知活动的对象是自然和社会的客观存在,所以,方志是用意识的形式对一地之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照相”写真。

方志的社会本质是人们对自然演变、社会发展认识和实践过程及规律的归纳反映。

客观性,是方志的第一属性、根本属性。新方志崇尚资料性、科学性、思想性等等,都是由客观性衍生出来的。方志的所有其他属性皆由此派生而来。

从方志的类型来看,方志是一个综合的自然社会文化知识体系,是对特定地域内古今自然状貌、社会实践及认识的概括记述。

方志通过不同的内容和形式,记述一定地方的历史及现状,有研究性、学术性、综合性的意义。

首先,方志的记述,涉及到人们可以认识的所有领域。它既研究反映现状、研究反映历史,又研究反映理论和社会形态;既研究反映经济基础,又研究反映上层建筑,其特点是可以分门别类地纵向反映历史演变的连续性,又可以横向反映各个类目之间的有机关联,纵不断线,横不缺项,沿着事物发展的历史脉络,通过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相统一的记述著述,形成综合的社会文化知识体系,用客观真实的事实,把现实事物的运动规律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上反映出来。

其次,方志的记述,涉及到人们研究的各个知识学科。一方面它把各学科的研究知识提炼汇总起来;另一方面它把各有关学科的知识综合起来,再用于在其他具体学科、具体领域的研究及实践。

总之,方志既是资料书、地情书,又是教科书、工具书;既是反映客观存在的社会历史文化著述,更是一个综合的社会文化知识体系。

从方志的功能和作用来看,方志是一座宝藏。方志是从人类社会一切知行活动中精炼萃取的精神成果。方志把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及社会的历史过程的实际状况作为研究记述对象,不仅给社会、给后人提供经过提炼的金子一般的文献资料,而且,它自身更具强烈的厚德载物、经世致用的功能及作用。大家公认,方志有“存史、资治、教化”三大功能。通过方志的功能更能看清其社会属性的本质。

方志的本质功能和作用在于其认知功能、意识功能和传媒功能,归纳起来就是服务现实的构建社会文化知识体系的功能。有“认知”才可“存史”,有“意识”才可“资治”,有“传媒”才可以“教化”,这便是方志作为社会存在而延绵不绝的内在依据,也是方志的神圣使命。

新方志作为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反映客观的主观意识形态属性非常鲜明,加之新方志记述的是刚刚发生或正在发生的社会状况,其必将更加自觉地突出文化认知和文化传播功能。就是说,新方志是意识形态高层次的文化认知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软实力高层次上的文化事业建设,新方志内在具有文化知识意义上的质量价值标准要求及其高度自觉的倾向性。

从一定意义上讲,修志也就是在修史。从史与志的区别和联系来看,志是史的一种类型,史和志都是文化现象,同根同源,它们的社会属性是一样的,同属于社会科学范畴。史要揭示社会、自然发展的历史规律,志一样也要反映社会现象和自然的演变规律。但志相对而言有更突出的广泛性,史取材于志,志包容着史,志是对史的表现形式的继承和拓展,史是对志的提炼、总结和升华。

今天的历史学,只能是一门整合的社会科学。方志同样也只能是一门整合的社会科学。在中国古代,人们对史学概念的解说所达到的最高认识水平是:史学是一门关于如何认识、叙述或编纂过去的事件的专门性、技艺性的学问。据瞿林东先生的研究,大体说来,中国古代“史”的含义经历了史官、史书、史事、史学的发展过程。后来它有了编纂学、文献学的内容;至清代乾嘉时期,人们又赋予了史学以历史叙述技巧和历史认识方法等内容。瞿林东说:“关于人类社会历史的认识、记载与撰述的综合活动,这便是史学。”[5]蒋大椿定义“历史学乃是作为研究主体的历史学家通过一定的思维认识方式、手段与历史客体发生互动作用的历史研究这种精神生产实践及其创造出来的产品,即历史知识。”[6]吴泽说:“史学是研究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及其规律的学问。”[7]可见,人们对历史、史学的认识是不断深化的。因为,历史、史学的内涵在不断地扩展和延伸。同样,方志、方志学的内涵也在不断地扩展和延伸,人们的认识也在相应地提升。

有人认为,历史学的研究对象是,世界民族、国家的历史现象、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等等,以及由它们所构成的历史运动事实和过程。方志研究的对象比历史学研究的对象更为宽泛,涵盖了人们可以认知的一切客观、主观的现实存在领域及事物的历史与现状,所以,方志的整合性同样非常地突出。

方志与历史学一样,其存在的根本依据是其客观真实性。卢基阿努斯在《论撰史》[8]中讲过:“历史家的首要任务是如实叙述。”“历史必须努力尽它的本分,那就是写出真实。”“历史只有一个任务或目的,那就是实用,而实用只有一个根源,那就是真实。”所以,在泛地方志概念中突出强调了体现方志社会本质属性的“客观性”著述的特征。这样的话,既然历史学可以确立,那么方志及方志学同样也就能够确立。

五、方志的基本规律

通过以上诸条对方志本源、方志类型、方志功能与作用、方志与百科知识和与历史学关系的研究探讨,可以得出了“两个概念”(即泛地方志概念、新地方志书概念)、两个规律(即方志演变基本规律、志书生产原理及生产规律),从而发掘泛地方志概念的巨大理论价值和意义。

方志演变基本规律:方志由多样性起源,逐渐发展成为一种相对成熟的模式,这是方志发展的第一个阶段,实现了由点到面的汇流、集纳过程;继而应该进入第二个阶段——打破第一阶段成熟固定的陈规,由程式化发展到更高层次的多样化。由此发展,方志逐步成为系统的社会文化知识体系,成为帮助分析问题、研究问题的知识工具,成为社会化修志的先导指南,使方志发展实现由面到点的新扩展,形成立体、多维的发展空间及丰富多彩的表现形式。经过上述汇流、扩展两个阶段,方志在发展上实现一次质的飞跃,在实践上由必然王国奔向自由王国。

方志演变基本规律,是由方志反映自然、社会客观存在的社会属性决定的;是方志作为研究认知工具的本能体现。

志书的生产原理及生产规律:志书可以是历史著作,也可以是人文著作,还可以是经济著作、科学著作等等。甚至可以将一切类型的记载、反映地方特色的社会知识、自然知识的文化产品及其信息材料等等,都纳入地方志的内涵之中,然后创造出多种多样的体裁体例,通过多种载体进行记载和传播,增强其为历史及现实服务的功用。这就是志书的基本生产原理。

志书的生产历来都不是自发的,而是社会的、历史的和实用的。方志成熟的主要标志之一,就是社会修志、为社会修志、为后世修志。依据社会存在、按照社会需要修志,是志书生产的基本规律。

志书生产原理及生产规律,是由方志研究记述的客观存在对象的丰富性、多样性、生动性等决定的。“生活之树常青。”如何反映鲜活的生活,不可拘泥于固定的体例、规范和模式。否则,就会陷入主观主义、经验主义、唯心主义的泥潭,就会僵化方志、窒息方志的生命。

六、新方志及其内涵

方志作为一种社会文化存在已经有数千年的历史。作为社会客观存在,其具有特殊生命力和重要历史地位。所谓“新方志”,是在新时期对传统方志的开拓创新和继承发扬。新方志主要特征是,切近现实、与时俱进地认知方志所要记述反映的对象,用有意识的高度自觉来给现实存在“照相”、“画像”,形成积极主动地反映现实与历史的文化形态的知识产品,服务社会,服务当代和后世。

提出“泛地方志概念”和“新地方志”概念,是现代化、信息化、知识化社会形成和发展的需要及必然结果,是方志服务社会的客观要求及必然选择。

新方志,首先是指新编地方志,即新编的社会主义地方志,特别是指第二轮修志的尾声及以后将要形成的地方志。也就是所谓的“新时期”的地方志。

相对于传统方志概念,将泛地方志概念下的方志,称之为“新方志”。同样,将据此构建的方志学,称作“新方志学”。

新方志,狭义上是指研究记述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进程、规律及成果的文化形态的著述著作;广义上是指这种文化形态的著述形成体裁体例格式规范等等不拘一格体的新方志志书,构成系统的社会文化知识体系的社会文化活动、工作及事业。

新方志的时代背景,是指当前我国形成或正在形成的信息化、知识化、市场化、经济化、工业化、城市化等现代化大趋势;加快文化强国、文化强省建设的社会文明进程;文化融入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成为核心软实力的崭新时期。

新方志的时代特征是,与当前的现代化同步地研究记述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进程、规律及成果,形成不拘一格的新志书。相对而言,传统方志的基本载体是志书;新方志的基本载体是志书及其派生的各种相关著作著述。

新方志与传统方志两者在本质上没有什么差别,都是对客观现实的一种意识形态化的反映。但新方志有别于传统方志的根本点,就在于新方志内涵的哲学社会科学属性的增长和强化。新方志不断超越历史学的范畴逐步成为涉猎百科的新的知识体系。

狭义新方志概念与《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的地方志书的概念在研究记述对象上是一致的,但也有其他一些明显的不同之处。一是狭义新方志概念定义的是“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的定义;《条例》定义的是“地方志书”,不能包括“地方志”的概念。二是狭义新方志概念认为“地方志书”是著述著作;《条例》认定“地方志书”是一种资料性“文献”。三是狭义新方志概念认为地方志及地方志书本质是“客观性”的著述;《条例》认定地方志书是一种“资料性”文献。比较而言,可见新方志定义更具哲学社会科学意义的规定性。

广义新方志概念的基本内涵,一是说明“方志”是研究认知性的记述活动;二是“方志”研究记述的对象是“自然、社会及其发展规律”;三是“方志”属于“社会文化”范畴,是对客观存在的认知活动及结果的归纳总结;四是“方志”自成“社会文化知识体系”,具有认知追求客观真实与记述汇聚百科知识的主动品质。

按照泛地方志概念的要求,新方志鲜明的研究和认知属性,使方志具有了认识事物的哲学社会科学方法论、工具性的作用和意义,大大增强了方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大提升了方志在人文与社会科学中的地位,乃至在整个学科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七、方志学研究状况

我国以方志为研究对象的方志学,如果从清代的章学诚算起,也有近300年的历史。新编地方志30年间全国修志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产生了大量的理论成果,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方志学理论。广大方志学者在认真总结多年修志经验的基础上,深入探讨修志的规律,努力将修志经验提炼到理论的高度,用来指导修志实践不断向前发展,成为修志工作的一项内容。

建立方志学的必要性。理论上的成熟是事业上坚定的基础,理论上与时俱进是行动上锐意进取的前提。当前,发展新时期的方志事业,迫切需要加强方志学研究。方志实践需要扩大到新的领域,没有学科理论的支持就显得十分窘迫。

方志学的定义。2010年4月,中指组召开的方志学学科建设规划会议认为:“方志学是研究方志领域矛盾运动的科学,主要包括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两大方面,具体有方志的性质、功能、编纂、应用、管理,以及与编纂、应用对象相关的自然社会现象的对应研究等。”

方志学的领属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13745-2009)》将方志学(代码770.7050)作为三级学科列入了一级学科历史学(770)的二级学科专门史(770.70)之下。2012年10月召开的第二届中国地方志学术年会制订方志学学科建设规划,提出在目标上可以设想将方志学列入历史学科下面的二级学科。可见,将方志归入历史学大类仍然是一个主流见解及声音。

方志学研究的困境。当前,方志学研究相对于方志编纂的实践,总体上仍显得比较薄弱、比较滞后[9],面临许多需要突破和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尽管方志理论的文章和专著几乎涉及到了修志的各个方面,但是,存在总体着眼点不高,多数文章是修志者的心得和体会,或者是经验和做法,可以直接提供给别人借鉴,却没有升华到理论的高度等不足。这是由于没有一致的理论研究方向和标准要求,没有明确的方志学总体规划目标要求的结果。

尽管《地方志工作条例》将推动方志理论研究列为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职责,但重实践、轻理论研究的问题普遍存在。许多地方志机构没有具体的落实措施,甚至没当成一回事儿。目前,做文章、搞理论研究似乎只是一些个人的“兴趣爱好”。

最大的问题在于至今没有理清构建方志学的思路和建立方志学科的目标途径。以致于在研究方志学问题中,出现将所有的理论问题甚至实践问题都想归入方志学之中的思维误区。

方志的涵盖面极广,实践性较强,方志学科应该处于高层次的指导地位,给修志实践提供哲学社会科学高度的指导思想和研究认识工具,在方法论和认识论层面上发挥作用。指望建立一个什么样的方志学科,可以包容所有的修志体例、结构、范式、方法、标准以及所谓方志编纂学、审定学、管理学、文献学、版本学、目录学、校勘学、辨伪学、辑佚学、避讳学、出版学、应用学等等,那是天方夜谭。

方志的根本任务是出修志成果,这是中心,而绝不是出全各种各样的专用修志理论工具。务虚是为了务实。脱离务实的务虚方志学活动热闹非凡,却只会在历史的天空搞出玄而又玄的漫天迷雾。凭着现有的方志队伍,完成所谓方志学科如此庞大的、永无止境的务虚研究工程,可以说连起步的力量和可能都没有。

八、方志学科构建原则及前景

基本原则。一门学科的科学性的一般判断根据主要有两点:一是“研究的对象必须是客观实在的东西,因为只要客观实在的东西,才可能有它内在的发展规律”;二是它“必须是旨在探讨对象发展规律的认识活动”[10]。据此意思,构建方志学必须把握两个层面的基本原则:一是始终明确当代新方志学,主要是研究新中国成立后一地自然、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及其规律的科学;二是始终将探讨方志认知活动的着力点放在认知方志记述对象发展规律的基础上。

参考原则。学科是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11]。人类的活动产生经验,经验的积累和消化形成认识,认识通过思考、归纳、理解、抽象而上升为成知识,知识在经过运用并得到验证后进一步发展到科学层面上形成知识体系,处于不断发展和演进的知识体系根据某些共性特征进行划分而成学科[12]。《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13745-2009》主要依据学科的研究对象,学科的本质属性或特征,学科的研究方法,学科的派生来源,学科研究的目的与目标等五方面进行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13745-2009》的有关规定对于构建方志学科具有原则性的参考价值。

科学性原则。从一般意义上来理解,“科学”是在不同程度上正确反映事物的规律和特性。如果方志、方志学、方志学科,仍然只是将自身作为研究对象,自己研究自己,而不去研究自己记述的自然、社会客观现实,那就失去了科学性,那就是钻进故纸堆“自珍自艾”的烦琐哲学,由此建立的方志学既不现实,也不可能,更无必要。

遵循客观原则。理论是实践的总结。意识反映客观,客观决定意识。正确的认识来源于社会实践,认识符合客观事实及其规律,就成了经验,继而上升到理论的层次,就成了定律、定理、真理。确立方志学科的科学性,其实就是不断地探索方志记述对象的发展规律,并且用以指导修志及方志理论学科的建设。这是其越来越符合方志反映记述对象规律的过程;是一边探索、一边符合现实社会存在的客观规律的过程;也是方志理论、学科内部各种要素及其配置不断合理化的过程。真正的理论并不深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所谓真理,其实就是事实、就是生活,精灵古怪的“真理”就隐藏在事实、生活的细节之中。

科学理论指导原则。理论来源于实践,但又高于实践。正确的方志理论,本质上说来源于实践。但是,理论也可以来自理论,包括对旧方志学说的扬弃和借鉴引进其他学科的理论和方法。方志学尤其可以借鉴其他学科理论成果,因为方志学本身与各种学科都有一定的联系或交叉、借鉴关系,更应该重视它的兼有其他理论土壤的营养和作用。

如何对方志的认识对象进行“观察”、“研究”和“把握”呢?主要有经验、认识、知识、理论、学科五种基本方式,五种方式都可以面对现实。所以,没必要将所有问题都一股脑地归入“学科”之中。

新编社会主义地方志,始终强调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这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事实。可以说,我们的新编地方志是一个由此科学理论孕育催生的新方志,也是一个由此科学理论指导而不断发展壮大的新方志。马列主义科学理论是我们新方志的生命的有机组成部分。重视马列主义科学理论指导是我们编修新方志的一条基本经验。当然,待到我们的科学的方志学真正建立起来的时候,会将马列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更好地坚持下去。那时,方志事业有了更强大的、更自觉的精神生命,一定会更加生机勃勃。

以科学理论指导就是要求我们加强理论的修养,坚持理论自觉,善于理论创新、升华和运用。科学的理论,就是对规律的正确反映和阐明。因此,它能增强我们工作的预见性、驾驭性、主动性、原则性、精准性,从而提高科学化水平。这里有两个必须始终坚持的核心思想:一是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这是我们党思想路线的精髓;二是要坚持科学发展观,这是十确立的指导思想,要贯彻到方志建设的各个方面。

科学制度保障原则。邓小平说: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科学化的重要内容就是制度化、规范化的过程。科学制度的保障实际上是一个制度化的过程。所以,在修志及理论学科建设实践中,要善于总结、提炼、规范,把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成功的实践经验转化为制度形式,并随着形势发展进一步调整、改进、完善做出修改,不断形成新的制度性规范,不断促进制度建设体系化、科学化。

科学方法推进原则。理论与实践之间的“桥梁”是方法。方法问题非常重要。方法是解决问题的钥匙,方法是完成任务的途径。曾把方法比作“桥”和“船”。好的方法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成效。只有反映和遵循了客观规律的方法才会是科学的。对于方志工作及其学科建设来讲,要有针对性地设计抓手、平台和载体,通过合适的方式和路径,使国家意志、制度政策、学科要求、工作部署真正落地,就应讲究方法的科学性。科学方法,形式上是主观的,内容上是客观的。在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中,以正确的世界观、方法论作指导,尤为重要。

综上所述,方志学及方志学科建设,应该在遵循一般学科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学术原则的基础上,将学科理论分为基础理论、制度理论、方法理论等不同层次,高度重视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以这种“三位一体”的创新,保障和实现理论的创新及理论的应用。

依据方志学科的研究对象,学科的本质属性,学科的研究方法,学科的派生来源,学科研究的目的与目标等标准,新方志学科应该定位为人文社会科学的一级综合学科。

主要原因是,新方志学具有研究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现实状况的职能,其研究记述的领域范畴不仅可以涵盖人文与社会科学学科,而且涉及人们可以认知的一切领域。新方志学主要与人文与社会科学中的哲学、历史学、社会学、图书馆学、情报学、文献学、档案学等同级学科相近或交叉;在应用学科意义上,新方志学的范畴更加广阔。

具体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方志学科属于人文与社会学科;二是方志学科属于历史学科,但是新方志超越历史,研究认知现实,具有宏观定性调查统计的社会职能、职责或意义;三是新方志使用的理性认知思维工具,具有哲学认识论的作用;四是方志涉猎百科知识,既汇总记述各种、各类知识成果,又使用这些知识去认知相应的自然、社会、行业、事物,兼具横跨专业领域的意义;五是方志学科研究的目的是给方志以客观真实的内容及一个切合实际的记述体例形式,具有极强的实践性、科学性和现实必要性。

九、认知方志学的基本构架

笔者将前文论述的新方志学定名为“认知方志学”。如果将传统方志学命名为“记述方志学”以突出其记述性的话,则在新方志概念的基础上建立“认知方志学”,重点突出新方志的认识现实、服务现实、开拓未来的特质属性,以保证志书更强的记述性、客观性和科学性。

传统方志的编纂,常常以收集资料作为认识事物的主要方法和手段,然后再依据资料确定篇目结构及内容取舍,被动性较强。资料全不全、对不对,是一个困扰、伴随修志始终的大问题。

新方志编纂,提倡用哲学社会科学及历史学等等学科的科学理论与方法指导认识志书的记述对象,首先是洞明历史,把握历史规律及事物规律,主动性地保证资料的真实和完整,保证志书的质量和文化品质。

认知方志学的学科构架。属于人文与社会科学的一级学科,由新方志和新方志史两个二级学科组成。

学科具有“学问”、“理论”、“知识”、“知识体系”等多种层次。方志本来就是一个学问。新方志构成知识体系,兼备学科的科学属性,它自然就是一个完整学科。

新方志在学科理论方面,包括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两大部分。基础理论具体有方志的性质、功能、编纂等;应用理论具体有应用、管理、制度、规范、标准、方法、经验、典型等。

所谓新方志史,就是以方志研究记述客观存在的认识活动及其成果作为研究对象的历史学问。之所以称其“新”,是因为新方志史不仅研究方志活动的历史规律,更是注重通过对方志及其成果的记述,真实反映方志记述对象的历史与现状、变化与规律,支持方志学贴近实际、结合实际,保持旺盛的繁荣发展活力。

至于当前方志学研究中学者们提出的所谓方志编纂学、审定学、管理学、文献学、版本学、目录学、校勘学、辨伪学、辑佚学、避讳学、出版学、应用学等以及方志批评、方志资源开发利用等,都可作为新方志的内涵理论、制度、方法等层面的内容加以处理和完善,便可使它们化虚为实,发挥作用。其实,此类理论问题更多的是借鉴使用别的学科知识的问题。理论是个工具,通用工具是最佳选择,实在不行时方去配置专用工具。这是一个方法论问题,也是一个技术和成本问题。

认知方志学构架的哲学和历史学依据。方志就是方志史。因为方志本来就是历史性的认知活动及其社会文化知识体系;同时,方志史本来就是认识活动的历史。由古往今来的方志所构成的方志史,就是认知性的历史。新方志史完全可以包含传统方志学的任务和内容。所以,认知方志学将其学科构架仅分为“方志”和“方志史”两个部分(二级学科)。

既然说“方志就是方志史”,那学科构架还要“方志史”干什么?方志和方志史之间的关系是,方志是方志史的根脉,方志史为方志提供“阶梯”和“支撑点”。方志就像一支征战四方的雄师,方志史就是它的粮草和大本营;方志就像一个耕耘农田的农夫,方志史就是他的粮仓和家园。有了这样的格局,方志才有依据,才能经得起历史性的追问和时代性的诘难。

认知方志学的实践依据。新编地方志没有建立完整的方志学科,照样完成了巨大的修志文化工程。新编地方志的科学性直接来源于社会实践。首轮、第二轮志书都是由熟悉情况的亲历者、亲为者参与编纂完成的,是社会化修志、众手成书的结果。当然,方志专家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们编纂《汶川特大地震陕西抗震救灾志》,一边抗震,一边修志,同步进行。结构志书没有什么深奥理论,只是按照灾害灾情—抢险救灾—社会赈济—灾后恢复重建的实际进程,收集编辑了500万字的资料长编,编写了260万字的初稿,几经修改最终完成106万字的志书,做到了精品要求。实践证明,生活才是教科书,实践才是真老师。以科学世界观、方法论为指导的认知方志学,将认知活动、认知实践、认知要求等作为修志的“开山巨斧”,可以在客观存在中找到无比鲜活、恰当有用的方志学理论,这就是生活的辩证法,这就是修志的实事求是。

十、确立新地方志概念及新地方志学的意义

建立新方志、新方志学概念及体系,看似务虚,实在务实。这是一个“实学”问题。

新方志、新方志学概念及体系是具有内在有机联系的一个系统理论,是一个为用、有用的知识体系。泛地方志概念将方志的外延扩大到了人们可以认知的所有客观事物范围,给地方志事业以无限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强大的生命力;新方志定义界定志书文化产品生产及管理事业的任务及功能,符合客观存在的发展规律的特质要求,保证了修志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将方志落到了社会生活、社会文化及社会科学的实处;认知方志学从理论工具方向入手,在泛地方志概念下,将方志及理论研究的内涵收缩到了可控、可用的程度,将学科构建成方志和方志史两个部分,增强了可操作性和实践性,对今后的修志具有普适性的价值和意义。

新方志学适用于新编地方志进入第二轮结尾和持续发展的新时期。这一时期的主要特征是,信息化、科技化、现代化、经济化、政治化、民主化等等。新方志学适用于古老的方志向现代方志过渡时期。这一时期,“一本书主义”被打破,方志的发展从成熟走向再生;从体例、形式上发生多样化的变革;从方法手段上主要依靠信息化;成果载体形式上提倡不拘一格丰富多彩。

新方志及新方志学可以加深对地方社会存在的认知水平;提升方志的学术水平,将其从记述行为扩展到研究领域,提高方志的价值和作为能力;丰富志书的成果形式,壮大修志队伍和阵营;促进方志成果的开发利用,传承文明发挥更大的作用;开放方志的组织管理领域和组织机构形式,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修志工作。

结论。理论创新是对已有丰富理论资源的活化和相应理论困难的突破。所谓泛地方志概念、新方志、新方志学的提出,都是在传统方志、方志学的基础上和“襁褓”中诞生的。好比说,传统方志、方志学是一个老人经营着自己的家园;新方志、新方志学是他长大的孩子要去征战、去认识和收获关于自然和社会存在的一切知识财富。马克思说:“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方志时代的区分,同样道理,“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相信方志就这样简单一跃,便会迎来它全新、广阔、壮美的新时代。

参考文献:

[1]史天社.试论新时期地方志的社会属性——“泛地方志”概念的提出与思考.理论导刊,2004(4).

[2][3]王辉.什么是方志.中国地方志,2012(10).

[4]瞿林东.中国史学史纲.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

[5]蒋大椿.当代中国史学思潮与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发展.历史研究,2001(4).

[6]吴泽.史学概论.安徽教育出版社,1985.

[7]琉善.论撰史.章安祺,编.缪灵珠美学译文集(第1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

[8]朱佳木.关于加强当前方志学研究的几个问题.中国地方志,2012(12).

[9]李振宏.历史学的理论与方法:34.

社会实践经历自述篇(4)

摘要:马克思主义是关于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的科学,它是彻底的科学性和鲜明的实践性的统一。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无产阶级历史使命学说,及其继承者与本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使命,不仅指导了当时的社会历史发展,而且对我们正确认识当今世界的新情况,解决当今世界的新问题,指导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都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理论;历史使命;无产阶级

马克思主义作为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三个组成部分的有机统一,包含有极为丰富而深刻的内容,担负着理论与实践的多方面的使命。但是,就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的思想体系而言,它的全部内容归根到底都是为了说明和指导无产阶级完成自己肩负的历史责任。学术界普遍认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是关于无产阶级革命的科学。它的最高宗旨就是揭示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指导无产阶级资本主义,建立共产主义社会,实现人类的彻底解放。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主义就是无产阶级实现其历史使命的条件的学说。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始者对无产阶级历史使命的论述

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恩格斯亲自参加工人运动,进行调查研究,在斗争实践中发现了无产阶级的伟大力量,在这个基础上建立了无产阶级历史使命学说。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9世纪40年代创立了无产阶级历史使命学说,并付诸了实践。

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对无产阶级历史使命的学说作了完整地系统地阐述。《共产党宣言》中论述了无产阶级的产生,发展及其特点,明确指出,无产阶级在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不但人数在不断增多,而且它的力量及其反抗情绪也在不断增长。《共产党宣言》还运用对比的方法分析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其它阶级,指出那些站在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中间的小工业家,小商人和农民,都具有摇摆不定的二重性,它们是不能将革命进行到底的,只有无产阶级才能担负起资本主义,消灭阶级的任务。所以,《宣言》向全世界宣告:“资产阶级不仅锻造了置自身于死地的武器;它还产生了将要运用这种武器的人——现代的工人,即无产者,”因此无产阶级担负的历史使命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最后消灭阶级。马克思恩格斯的无产阶级历史使命学说是建立在对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分析和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对立这个基础之上的。

马克思恩格斯从分析阶级斗争入手,从而发现人类社会的历史的生产发展史。物质资料的生产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人们从事政治和精神活动的前提。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具体表现为生产的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必然导致经济危机,而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必然造成资本主义统治的薄弱环节从而引发无产阶级起来资本主义,创建社会主义。马克思恩格斯不仅提出了无产阶级历史使命原理,而且付诸了实践,他们帮助改组正义者同盟为共产主义者同盟,号召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他们亲自创建了第一国际,第二国际把世界各国无产阶级组织起来,从而为无产阶级历史使命而战斗。巴黎公社革命实践告诉我们,无产阶级能够而且必须自己解放自己,但无产阶级历史使命的实践是曲折的发展过程。

二、列宁对无产阶级历史使命的论述

在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的时代,列宁继承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无产阶级历史使命学说。一是列宁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的无产阶级历史使命学说,认为要坚持更发达的阶级斗争,才能实现夺取政权的历史使命。列宁指出,阶级斗争“这就是一部分人反对另一部分人的斗争、无权的、被压迫的和劳动的群众反对特权的压迫者和寄生虫的斗争,雇佣工人或无产者反对私有主或资产阶级的斗争。”[1]二是列宁论述了通过党在工人群众中灌输马克思主义,使工人运动从自发阶段走向自觉阶段,从而担负起无产阶级历史使命。列宁在《怎么办》一文中指出:“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列宁在《俄国社会民主主义者的任务》一文中指出:马克思主义者“要参加工人阶级的一切自发斗争,参加工人为工作时间,工资,劳动条件等等问题而和资本家发生的一切冲突。二是列宁论述了无产阶级是革命性最强的阶级,只有他们才能完成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列宁说:“在恩格斯以前有很多人描写过无产阶级的痛苦,并且一再提到必须帮助无产阶级。恩格斯第一个指出,无产阶级不只是一个受苦的阶级,正是它所处的那种低贱的经济地位,无可遏止地推动它前进,迫使它去争取本身的最终解放。而战斗中的无产阶级是能够自己帮助自己的。”三是列宁论述了无产阶级历史使命是国际性的,必须加强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团结。如果不就内容而就形式来说,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首先是一国范围内的斗争,一国的无产阶级把本国革命事业办好,这本身是对国际无产阶级的伟大贡献。但是只要国际资产阶级存在,就不能最后完成无产阶级所担负的历史使命。四是列宁实践了无产阶级历史使命学说,是对科学社会主义创造性贡献。列宁依据帝国主义战争的历史背景根据帝国主义时代经济政治发展不平衡的规律和“一国胜利理论”牢记无产阶级历史使命,进行了成功的实践,俄国无产阶级革命夺取了政权,取得了十月革命的伟大胜利。在列宁理论指导下,俄国不仅完成了进行革命夺取政权的历史使命,而且在取得政权后,对于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进行了艰难的探索。俄国取得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巨大成就,丰富发展了无产阶级历史使命学说。

三、中国的马克思者对无产阶级历史使命的论述

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对无产阶级历史使命学说的与时俱进和创造性性运用,一生中,进行了大胆的探索。1948年,表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即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在《论人民民主》指出:“经过人民共和国到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到达阶级的消灭和世界的大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从夺取国家政权为直接目标,开辟了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道路,首先建立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最后夺取全国政权。在一个人口众多的东方大国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找到通向社会主义的人民共和国之路,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历史使命学说在中国创造性运用的结果。

20世纪70年代,在世界科技革命风起云涌和政治经济形势急剧变化的情况下,邓小平对无产阶级历史使命学说的坚持继承和发展主要表现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之后一定要致力于发展社会生产力。邓小平坚持并发展了马列主义经典作家这些思想,把发展生产力看成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夺取政权建成社会主义是无产阶级从政治上获得解放而大力发展生产力使人民富裕、幸福,是使无产阶级从经济上获得解放。这是对无产阶级历史使命原理的深化和发展,是在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时代,实践无产阶级历史使命原理。但不是通过阶级斗争的方法,而是通过经济的方法,运用经济规律和经济杠杆。邓小平1985年指出:“马克思主义的最高目的就是要实现共产主义,而共产主义是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基础上的。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级,是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的首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力,逐步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社会主义的任务很多,但根本一条就是发展生产力,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体现出优于资本主义,为实现共产主义创造物质基础。由此说来,大力发展生产力努力完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任务,是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创造物质基础的需要。

对无产阶级历史使命学说的坚持和发展主要表现在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条件下,在剧变社会主义遭受重大挫折的背景下,坚持马克思主义,首先要坚持社会主义,巩固社会主义阵地,而要坚持社会主义,巩固社会主义阵地,核心是要建设好中国共产党,只有把中国共产党建设成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而又与时俱进的无产阶级的先锋队组织,才能完成建立社会主义,最终完成建设共产主义的伟大历史使命。为此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党在十六届一中全会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始终不渝地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高举“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始终不渝地走邓小平同志开辟的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坚持并发展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肩负起自己的崇高使命,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坚持发展了无产阶级历史使命学说。表现在: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二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完成好中国共产党的执政使命。在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国内外条件下,我们党要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必须大力加强执政能力建设。

马克思主义是一个开放的发展的科学的理论体系,它必将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地增添新的时代内容。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使命从长期来说是埋葬资本主义、建设社会主义、实现共产主义,解放全人类,但就历史各阶段、各时期而言会有不同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作为生活在当代的马克思主义的追随者,我们必须时刻洞察世界的风云变幻、把握时代脉搏、掌握资本主义发展的最新动态,解决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地发展马克思主义,践行马克思主义的圣神而庄严的历史使命。

注释:

[1]《列宁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P433.

参考文献:

[1]卢肖文.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2]田克勤.思想概论[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3]傅治平.伟大的历史使命,创新的理论成果[J].琼州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

[4]冯超英.浅论马克思对无产阶级历史使命的最初论证[J].内蒙古大学学报,2002年第35期.

社会实践经历自述篇(5)

关键词:民事诉讼档案社会事实

黄宗智关于表达与实践的区分,尽管在关于清代司法的研究中由表达与实践的背离得出结论——清代司法具有保护产权的性质,但这一区分对于解读民事诉讼档案仍然有相当重要的方法论意义,民事诉讼中的法律事实部分更多的是一种表达,而表达也是一种现实,与所谓的客观性现实存在着一定的背离。黄宗智在关于中国革命中的农村阶级斗争的研究中,揭示了表达与实践的不一致性,正是二者的不一致性强烈地影响了共产党的选择和行动[2]。这里所说的阶级斗争的表达与实践的背离,本身也成为农村阶级斗争实践的组成部分,比如共产党以阶级斗争话语在过程中进行政治动员,即已成为不可分割的部分[3]。因此,表达性现实与客观性现实的界分只是相对的,而民事诉讼档案所呈现的表达与实践之间的背离则更为突出,这也是黄宗智对民事诉讼档案珍爱有加的原因。他认为:“比起其他的材料,法律文件更能阐明习惯性实践和官方意识形态二者的逻辑,以及二者之间关系的逻辑,它们本身尤其便于寻找一些隐含的原则和遵循的逻辑……法律档案记录为我显示了表象的重要性,但是它也提醒我注意真实的证据和虚假的证据、真相和虚构之间的关键性差异。”[4](p269)尽管存在着当事人基于自己的权利主张(准确地说,是“利益主张”)而提供虚假证据的情况,但即使双方当事人的主张

都有理,且能提供真实证据,也仍然会存在表达与实践的背离,那是因为关于公平和正义的想像不可避免地融人当事人的话语中,以此为基础的法律事实的建构自然表现了相当程度的表达的不确定性。

基于对司法实践与民间习俗关系逻辑的问题意识.黄宗智更多的是关注法律档案中显示的表达与实践的背离,实际上是法律事实与社会事实之间的差异。我的问题意识的侧重点是在地方性秩序场境中揭示民事诉讼的多元化实践面相,因此我会更倾向于将民事诉讼档案中法官和当事人关于法律事实的表达也视为法律实践的一部分,无疑会在相对化的意义上消弭法律事实与社会事实的差异,尽管这种差异是存在的。

做表达与实践的区分,仍然是一个理论的逻辑,可能会妨碍对充满模糊感和权宜性的实践逻辑的理解。就我所接触的宅基地纠纷的民事诉讼案卷看,庭审记录和法官庭外调查所反映的当事人和证人对于事实的表达,已经很难做法律事实与社会事实的二元界分了。与其如此,倒不如将其视为法律实践的连续性整体,以在社会事实的多维视野中透察其内在的逻辑。我阅读案卷的一个感触是,当事人和证人的话语表达实际上也深刻地反映了地方性秩序的主要侧面,他们的声音在我的研究文本中必须占有一席之地,而不是“把他们打发去度假”或作为自己建构结构式概念的“人质”。这就不仅是档案资料的解读问题,而是在方法论层面上如何运用资料的问题了。这里,可以进一步厘清两个问题,一是民事诉讼当事人作为地方社会成员的表达和社会记忆本身就构成关于地方社会的想像,因而也成为地方性秩序场境的组成部分;二是可以通过由以往的“分析文本”转向“叙事文本”,尽力发现隐藏在社会事实深处的当地人的社会主体性,

民事诉讼档案中当事人的表达有诸多相互抵牾之处,我们也无法以法官的角色去做法律事实的剪裁,以公平的判决分清是非,更何况在实际的纠纷中根本无法分清谁是谁非。因此.研究者的任务不在厘清是非,而在于透过当事人的表达来揭示地方社会秩序的逻辑。陈春声对乡村故事与传说的史料解读视角.对我解决这一问题有相当大的启发:“在是否更接近事实真相的意义上争论口述资料和本地人记述的学术价值,是没有价值的。研究者的责任不在于指出传说中的事实的对错,而是要通过对百姓的历史记忆的解读,了解这些记忆所反映的现实的社会关系是如何在很长的历史过程中积淀和形成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口述资料和本地人的记述,可能更深刻地反映了乡村历史的事实和内在脉络。”[5](p31-32)也不妨将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表达看做是一种带有口述史资料性质的历史记忆,特别是在老宅基地纠纷中,当事人往往以“痛说革命家史”的方式来“说事”,以图实现自己的利益主张。就此而论,此类资料确也反映了利益分配机制层面的部分事实,而民间故事、传说则附会了更多的理想、信仰意识。但作为口述史的不同形式,上述资料的意义则是相通的,不能简单地以研究者的逻辑考证其对错,而须将其放到充满“当地感”的地方社会历史场境中去揭示其所象征的意义世界,即是“把当事人的行为归位到他们的生活史中,再把他们的行为归位到他们所属的那个社会场景下的历史中。个人生活的叙述,是相互关联的一组叙述的一部分,它被镶嵌在个人从中获得身份的那些群体的故事中。因此,我可能不会像苏力那样就一两个案件进行法律社会学分析,而是将案件及当事人的表述置于当地社会的历史脉络中加以把握,这离不开田野调查中所获得的那种对地方社会历史的体验。

口述史方法还可以帮助研究者实现由以往的分析文本转向叙事文本,以发现久已湮没的当地民众的社会主体性。在现代性的分析性文本中,我们所看到的只是作者话语霸权式的理论逻辑的推演,而民众的声音则听不到了。口述史并不是简单的资料搜集方法,其颇具革命性和颠覆性的意义在于,通过有意识地记录下人民大众自己的表达,让老百姓自己讲述自己的故事,在历史的磁带上留下自己的声音。“口述史正是用人民自己的语言把历史交还给了人民。它在展现过去的同时,也帮助人民自己动手去构建自己的未来”[6](p327),进而充分凸显人民大众的社会主体性。这里所说的社会主体性可能有两重含义:其一是在文化人类学方法论层面上.主位与客位的关系原则、参与式观察的文化相对主义立场要求研究者对当地民众保持相当程度的“理解之同情”;其二,在此基础上,也必须承认在地方社会生存的人们才是地方社会历史的主人,当然这和群众史观尚有相当大的理论距离,兹不祥论。

近年来兴起的新文化史方法,对此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周锡瑞比较了社会史与新文化史研究,以为社会史“在其更接近社会科学形态上的一个特点是关注塑造和限制人类行为的社会制度,却倾向于否认个体行动者的力量,而新的文化史的引人之处在于它给予了历史行动者以声音和主体性,因此帮助他们成为历史过程的动

因,不光是历史过程的人质”[7]。当然,就我的阅读经验,还很难说新文化史范式从根本上否定或替代了社会史范式,但在具体的实证研究中,我们确实也可以融二者之所长。黄宗智结合诉讼档案的史料价值深有体会地说:“诉讼档案,它同时包含了有关表达与实践的资料、有关结构与抉择的资料,它要求我们同时从文化史和社会经济史的角度来考虑法律制度。”[8]地方民众的社会主体性不是抽象的理论原则,而是在地方性秩序场境和他们的日常生活实践中得以自然的流动.研究者的任务只是尽力发现并以叙事文本的方式尽量呈现其内在的逻辑。在此,既不是结构决定论,也不是话语决定论,而是打破二元疆界,展现地方社会法律实践的多元而又模糊的面相。[作者简介]张佩国(1966—),男,山东成武人,上海大学文学院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历史学博士,主要从事中国社会史和法律人类学研究。

参考文献:

[1]苏力.纠缠于事实与法律之间[A].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2]黄宗智.中国革命中的农村阶级斗争——从到时期的表达性现实与客观性现[A].中国乡村研究:第二辑[C].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3]张佩国.山东老区与农民日常生活[J).二十一世纪,2003,(4).

[4]黄宗智.学术理论与中国近现代史研究——四个陷阱和一个问题[A].贺照田.学术思想评论:第五辑[M].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99.

[5]陈春声.乡村的故事与国家的礼史——以樟林为例兼论传统乡村社会研究的方法问题[A].中国乡村研究:第二辑[C].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6][英]P·汤普逊.过去的声音——口述史[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

社会实践经历自述篇(6)

历史的求实

写社会主义500年历史不好写,写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历史更难写。难在求实。刘少奇同志在深陷历史冤案、蒙受奇耻大辱之时,既无奈又充满信心地说:“好在历史是由人民写的。”刘少奇同志相信什么?相信人民是创造历史的主人,是千秋功罪的最后评判者,公道正义自在人民心中;相信历史终究会冲破迷雾,显露她的真实面目,并开辟人间正义的大路。一切事件,一切历史人物,最后都要接受历史实践的检验、历史规律的裁判。写史,也就有特殊的要求,即必须求真、求实;写史,也就有特殊责任,拨开历史迷尘,揭示历史规律。一个严肃的学者,一个严肃的政党,必须严肃地对待自己的历史,而不能像某个时期那样,根据某些人的政治需要随意篡改、歪曲、捏造历史。

因此,写历史就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就是要摆脱一切偏见、一切既定认识和路径依赖,以及既得利益的束缚,目的就是实现实事求是,按照历史本来面目展现历史。这既需要作者的理论勇气,也需要作者的求实能力和水平。作为一本严谨的学术著作,《社会主义在中国1919~1965》首先就严格遵循了“求实”这一治史的根本原则。该书采取章回文学体裁,不仅仅具有文学形式意义,实际上也具有借此方法尽量还原历史事实真相的形式意义。这种形式不仅表现在开头的“话说”和结尾的“下回分解”这种纯形式表达,而且贯穿在内容表述的始终。其特征是利于史实性的表述,这既增加了本书的可读性,又增强表述内容的事实性,而非虚构。这正是本书在形式上的最大特点,也是读者在阅读时需要把握的一个原则,即不要因该书的章回表述方式而怀疑其所表述事件的真实性。

因此,该书的一项最具价值的大量工作,是对中国共产党成立至1965年“”前夕的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重大思想观点进行了相对全面、客观、中肯的考察和分析。可以说,书中表述的各种事件、事实及作者的评述,都是经过作者严密、严格考证的。特别是对一些在政界、学术界看法有分歧、或曾经在特定历史条件下被歪曲的人事、史事和观点等进行了真实性的历史还原。例如,从第一回到第五回,讲的是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到“八七”会议,这是党的初创时期。作者对这一时期党的活动一反过去某些人的片面、教条、偏激、非白即黑的处理办法,尽量回归历史的真相、历史的真实。包括早期的中共领导人对中国革命面临的各种重大问题是如何认识、选择并作出决策的,特别是里边的“主角”不会“黑”“白”分明,没有谁一贯正确,没有谁一贯错误,也并不是如过去一些教科书和宣传书籍所说的那样,始终贯穿着两条路线的你死我活的斗争,而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党作为一个政治集团的学习、探索、实践过程,从中逐步认识中国国情,把握规律,才能作出正确的决策。从该书中,读者看的历史主角都是可理解的真实的人。如对陈独秀早期活动的阐述,他的是非功过,作者都作了尽量客观真实的反映,并且对党内和学术界长期以来对陈独秀“右倾机会主义”、“投降主义错误”的指责,作出了有说服力的、实事求是的评价,还原了历史真面目。使读者看到一个处于婴儿、儿童期的党如何蹒跚学步,在异常艰难、困苦、复杂的环境下逐渐成长为真实的党,一个真实、可信的革命者形象,而不是天然正确的真理化身。又如新中国成立后,党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经历过这段历史的人很多仍健在,看着这段历史的陈述,既感觉亲切,又有拨开历史迷雾,看到历史真相之喜悦。这于今天我们继续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仍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

无疑,作者为了尽量真实地还原历史,不仅需要有勇气,而且做了大量扎实的对历史文献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细致的思考阅读及研判工作。作者不仅“读万卷书”,而且还“行万里路”,亲身到全国十数个省的革命老区和重大历史事件的发生地,实地察看、收集资料、访问请教当地的老前辈和专家学者,对前人著述和历史资料独立思考,读出新意,从而为写作该书奠定了厚实的基础。因此,这本书的第一大贡献就是努力还原历史的真相,恢复历史的公信力。其学术意义、政治意义都是重大的。

能否实事求是地对待历史,不仅是一个学风和治学态度的问题,也是一个政党的政治品格问题、生命力问题。特别是对于当前进一步推动党坚持、弘扬马克思主义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更是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如果不能实事求是,那将是党最大的敌人,也是最大祸根。只要我们能够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永远和人民群众在一起,永远为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奋斗,永远遵循历史规律行动,党就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这也是我阅读《社会主义在中国1919~1965》后一个最重要的感想。

探索的求是

该书的另一个特点或贡献在于,在如实还原历史事实、揭示历史逻辑的基础上,从理论上思辨,努力探索历史规律,总结历史的基本经验。作者在各章回中对重要历史人物和重大历史事件,均作了画龙点睛的评说。这种评述,不仅表达了作者对历史事件和人物的看法,更是对历史规律和历史经验的启迪和概括。这对于如何实事求是认识历史,如何从历史中正确认识客观规律,总结汲取经验教训,都是极有意义的。例如,从第十四回到二十三回,叙述的是社会主义在中国由理想到现实的艰难曲折的探索过程。社会主义在一个贫穷落后的中国发生、发展,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实践。在这样一个与马克思、恩格斯当年设想大不相同的国度里,如何走向和建设社会主义,难免要经历艰辛曲折的探索过程,难免要付出沉重的代价。对此,作者在书中作出了客观中肯的叙述和精辟深刻的评说。亲历这一历史时期的人读之,必然会感悟良多。我们至少可以悟出三个重要的经验教训:一是一个政党、一个领导人,不能仅仅靠激情和理想,必须一刻也不能离开马克思主义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什么时候背离了这条思想路线,什么时候就脱离实际,违背规律犯重大失误。如“”、“”、“反右倾机会主义”、“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等等,今天回头看是如此狂热荒唐,完全违背客观规律、违反科学常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国家重建的伟大成就,让个别领导人头脑发热,逐渐形成脱离实际、违背规律的思路,作出了一系列错误的决策,招致刚刚起步探索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就遭受了重大挫折。二是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作风,同时必须从制度上给予保障。从50年代中后期开始出现的决策失误,直到祸国殃民的“”的爆发,皆因党和国家的民主集中制被严重破坏,民主精神和作风的丧失,使党失去了纠正错误的机会和可能。三是中国共产党人,特别是领导者,必须高度重视政治品质的修养。必须要立党为公,必须要公道正派、光明磊落,必须要民主宽厚、谦虚谨慎,必须要有勇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而不文过饰非的政治品格。良好的党风必须要以各级党的领导人良好的政治品格滋养。

作者在第十八至二十二回的历史叙述,读了令人扼腕叹息,感触良多。无疑,前无古人的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发展,必然是一个艰难的历史探索过程,失误挫折免不了,但怎样才能减少失误、减少代价,更快地找到建设社会主义之路呢?《社会主义在中国1919~1965》给了我们很多启迪,读者用心阅读,当会有所收益。值得强调的是,作者每一回标题的两句话,都是对历史感悟的点睛之作,具有很强的警句意义。

不懈的追求

作者在书中虽然叙述的是已经发生的历史,但是可以通过叙述的逻辑和求实的评述看出作者对社会主义在中国发展的环境条件、进程规律及其命运的积极探索,特别是作者要把社会主义的发展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和人类科学真理与中国国情和实践结合之上,更是表达了作者的赤子之心和拳拳真情,读来颇为感人,正所谓书如其人。

以史炼志,总结经验,揭示规律,发掘价值,坚定理想,这是研究、学习历史的一大功能。毋庸讳言,时下一些共产党人在回顾我们的社会主义运动史,回顾我们党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教训时,特别是面对时代巨变的冲击,产生了对社会主义理想和信念的怀疑、动摇、甚至背弃。这是对人类本质与历史规律的浅薄,对人类文明终极关怀崇高追求的毁贬。无视滚滚向前的时代潮流和生气勃勃的改革实践,固守传统教条,站在古老的岸边哀号,这是历史的悲哀。但在滚滚向前的历史潮流中随波逐流,迷失方向,丢却信仰,则是更大的悲哀。我们透过《社会主义在中国1919~1965》,可以清晰看到和深切感受到作者在历史沉思和感悟中对社会主义信念的忠诚与升华,对人类共同美好理想的执著不懈的追求。这一切给读者予心志锤炼、思想启迪和精神感染。

社会实践经历自述篇(7)

从理论上看,任何价值和价值观念都具有其特定的主体性,这是价值的本质特性。因此在谈论价值和价值观念时,一定要明白它是“谁的”;是谁的价值和价值观念体系,就要用谁的社会存在和社会实践来说明。

这样的一个基本理论和方法,首先要求对主体有明确的定位。同时,更要求对这一主体有具体的、历史的、全面的理解。

具有深刻变革意义的新价值观表现,30年来我们已经积累了很多

一般说来,任何价值观念,都一定是其主体头脑中“应然”系统的主观表达,这是不成问题的;但是,任何“应然”都必须以一定的“实然”为根据,才能构成真实有效的价值观念,否则就是一套空想甚至幻觉。这里的“实然”,简单地说,就是指主体及其价值体系发生发展的客观历史,就是其实践的过程和经验。因此,要讲社会主义的价值体系及其核心如何,就要以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及其社会运动发生发展的历史和经验为根据,说明它所追求、所要实现的目标是什么,在理论和实践中所收获的主要成绩和教训是什么,等等。要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体系及其核心如何,就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历史和经验、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理论和实践上的主要成果和教训为根据,说明它所追求、所要实现的目标应该是什么,它所体现的标准是什么、如何体现,等等。

反之,如果撇开了从空想社会主义到科学社会主义再到现实社会主义的整个历史进程,撇开了其中一以贯之的价值诉求和历史经验,而是仅仅以现在的一时感想和愿望为根据,那么这种表述必然会脱离社会主义的“实然”面貌,讲出来的东西多半与社会主义无关。例如现在有一些人,很热衷于将“仁爱”、“和合”、“诚信”之类所谓传统美德,列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素。其用心可谓良苦,善则善矣。然而,它们究竟在何种意义上与社会主义相关,甚至可以成为社会主义的核心理念,却很难从逻辑上和实践中找到合理的根据,越加让人不知道什么是社会主义。

同样,在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体系及其核心时,如果撇开了我国改革开放前后的对比和相关经验教训,而是单凭现时的某种愿望去构造一套“美好”的话语,那么这种表述也必然会脱离当代中国的实际,模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真实面目。

这里以荣辱观为例。荣辱观属于价值观的一个要素或具体表现,虽然它不会是任何价值观念体系的核心,但是当邓小平总结出“社会主义要以共同富裕为荣,以共同贫穷为耻”的时候,他是触及了社会主义核心(本质)理念及其变革的关键之点的。“以共同富裕为荣,以共同贫穷为耻”这一新荣辱观的建立,对于催生新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念体系,对于掀开中国历史巨变的一页,可以说确实起到了重大突破性的作用。实际上,像这样具有深刻变革意义的新价值观表现,30年来我们已经积累了很多,并且正在继续探索和积累着。例如关于计划与市场、自由与秩序、民主与民生、公平与正义、人治与法治等等,各个领域的新观念、新经验层出不穷。在力图表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体系及其核心观念时,如果不以这样的历史和实践为根据,撇开了这些切实有效的积累,而去凭空“提炼”出一些与之不搭界、甚至不相符的东西,那么即使投入再多的人力物力,挖空了心思,也难以得到切实有力的准确表达,只能是闭门造车,欲速而不达,甚至产生南辕北辙的效果。

社会主义的价值体系,应该是一切为了人民的价值体系

作为核心价值和价值观的表述,弄清它的前提是“对于谁的价值”和“谁的价值观”,并给予明确的表达,是起码的要求,也往往是最大的难点。因为这种表述的澄明,有赖于在实践中探索和创造的进程。

一个以利益关系为基础的社会价值体系和作为其反映的价值观念体系,必有它自己的核心(利益和观念);当某个价值体系的主体并非单一群体,而是由多个群体复合而成的时候,其中也会有某一群体成为其核心(主体)。而“体系的核心”与“主体的核心”、“价值体系的核心”与“核心主体的价值”之间,是既有关联又不可混淆的。例如:资本主义价值体系的核心是“自由”,而其核心主体――资本家阶级的核心价值则是“利润”。弄清这两者的现实关系,对于认清资本主义价值体系的来龙去脉,特别是它的本质和核心来说,至关重要。事实上,从资本家对利润的追求,到资本主义社会价值体系的形成和稳定,正是资本主义几百年历史中的精华和主线。

在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制度主体的无疑应该是全体人民。因此社会主义的价值体系,就应该是一切为了人民的价值体系。那么,在一切为了人民的价值体系中,什么是最重要的、居于核心地位的,像种子能够生长出大树一样具有起始性、根源性、导向性和普适性的价值和价值观念呢?这是“价值体系的核心”问题;而作为主体的人民,是由多个民族、阶级、阶层和政党等所构成的。其中,中国共产党作为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又可以看作是“主体的核心”。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究竟表达谁的和什么样的价值内容,就必须在两个问题上作出明确的选择和规定:

一是党与人民的关系,党怎样按照自己的宗旨,通过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表述,表达出人民的需要和意志,担负起与人民共为一体的历史性承诺?

二是社会主义“一切为了人民”的价值体系,究竟包含哪些基本的内容和原则,它们依怎样的结构和秩序形成了完整体系,从而证明和显现其中“核心”的面貌和意义?

这两个问题,可以称作是我们当下核心价值研究中的“硬问题”。它们意味着,对社会主义的主体及其价值体系的理解和贯彻,必须走向深化和具体化,不再停留于抽象的想象和空洞的口号。如果对这两个问题回答不自觉、不明确、不一致、不彻底,则意味着相应的理论和实践尚未成熟,至少也是对它们的认识和总结尚不到位。

关于表述的导向,是要推进还是要疏离人类的共同文明?无论社会主义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其价值和价值观念体系都一定具有人类历史的共性与自身个性的双重特征。我们在理解和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及其核心的时候,当然首先要体现并保持其应有的个性,坚持走自己的正确道路;但不能忘记,一定要将这种个性置于人类共同文明的背景之下,并自觉地追求与人类文明进步方向一致的先进性,才能体现我们个性的优越性。否则就会造成个性与共性之间的分离甚至对立,忽视甚至抹煞了中华民族对人类共同文明的权利、责任和贡献,走向“自我另类化、边缘化”。这正是那些敌视或惧怕我们的人所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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