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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政策规划精品(七篇)

时间:2023-08-04 16:48:21

十四五政策规划

十四五政策规划篇(1)

 

下面的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下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欢迎阅读!

“十四五”规划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也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着力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承上启下的五年规划。为贯彻落实全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精神,高质量做好我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市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首要战略,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握时代特征,强化战略思维,统一规划体系,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为加快XX市振兴发展、着力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可靠的规划保障和科学的政策指引。

(二)编制原则

1.坚持上位要求与下位需求相衔接。要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要求,准确把握发展阶段特征,加强对未来五年甚至更长远的发展谋划,增强规划宏观性、战略性、指导性。同时,要立足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战略定位,突出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提出的目标和举措能够顺应发展趋势、引领发展方向。

2.坚持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协调。既要全面统筹经济社会各领域各方面,推动全市整体发展,又要适应所处发展阶段的特殊需求,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整合资源,集中攻关。

3.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要求,真正明晰并严格执行工作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又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明确破解难题的途径和方法,不断地解决前进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在不断克服困难、解决问题中向着既定目标迈进。

4.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既要发挥好政府部门编制规划的主导作用,又要坚持开门编制规划,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公众、专家学者、代表委员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提高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围绕建立全市“十四五”规划体系,协调组织和统筹推进市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县(市、区)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一)编制总体规划。即赣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重点明确全市“十四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发展重点和政策措施。总体规划是编制本级和下级各类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其它规划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二)编制专项规划。围绕细化和落实总体规划对特定领域提出的战略任务,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且需要政府发挥作用的市场失灵领域编制一批市级“十四五”专项规划,作为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市发改委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编制目录清单(待国家、省编制目录清单确定后研究提出),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在编或已出台的规划期到“十四五”末的专项规划,可作为“十四五”专项规划的组成部分。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在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基础上编制的行业规划,报市发改委备案。〔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市发改委综合协调〕

(三)编制区域规划。以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重点地区、跨行政区且经济社会活动联系紧密的连片区域以及承担重大战略任务的特定区域为对象,以贯彻实施重大区域战略、协调解决跨行政区重大问题为重点,编制若干区域规划。市发改委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县(市、区)政府研究提出编制目录清单,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市发改委牵头,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

(四)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以全市空间治理和空间结构优化为主要内容,细化落实市总体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聚焦空间开发强度管控和主要控制线落地,并以此为载体统筹协调各类空间管控手段。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发改委研究提出编制目录清单,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市自然资源局牵头,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

(五)编制县(市、区)规划。县(市、区)政府按照全市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组织编制本地“十四五”规划。县(市、区)规划依据市总体规划制定,既要加强与市总体规划和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又要结合各县(市、区)实际,突出当地特色。〔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市发改委协调指导〕

三、工作阶段和时间安排

参照国家和省的总体安排,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分为前期研究、形成纲要框架、起草和征求意见、论证报批四个阶段。

(一)前期研究阶段(2019年6月至2020年2月)

1.开展课题研究。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机构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关键性、深层次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集中攻关。全局性、综合性课题采取定向委托方式,交由有关研究机构承担;应用性、对策性课题采用公开遴选方式,选择有关研究机构开展课题研究。市有关部门可结合基本思路研究和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另行组织开展课题研究。(2019年7月启动,9月底提交中期成果,11月上旬前结题)

2.提出重大事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研究提出纳入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的重点内容,由市发改委汇总,并衔接好省发改委。(2019年7月中旬前市发改委将重点内容的初步考虑报省发改委;9月底前将重点内容最终稿报省发改委)

3.起草规划基本思路。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从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出发,就“十四五”时期重大目标、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等开展调研,研究提出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2019年11月上旬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汇总并与省里衔接后,研究提出我市“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2020年2月底前完成)

(二)形成纲要框架阶段(2020年3月至市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出台前)

1.开展建言献策。通过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或在市内主流新闻媒体开设活动专栏等方式开展建言献策活动,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建议。(2020年3月至2021年全市“两会”召开前)

2.研究论证重大工程项目。围绕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市政府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一批新时代重大标志性工程和重点民生项目。(2020年3月至8月底)

3.起草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框架。在规划基本思路的基础上,研究起草“十四五”规划纲要框架。(2020年4月至9月)

(三)起草和征求意见阶段(市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出台后至2020年12月)

1.起草纲要草案。根据市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对纲要框架进行完善充实,形成规划纲要草案。(2020年11月上旬前完成)

2.征求社会各阶层、各界别人士意见。广泛征求代表委员、民主党派、企业家和群众团体意见建议。(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3.修改完善。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并与国家和省规划纲要草案衔接后,对规划纲要进行修改完善。(2020年12月中旬前完成)

(四)论证报批阶段(2020年12月至2021年全市“两会”召开)

1.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召开市“十四五”规划咨询委员会会议,对规划纲要草案进行论证。(2020年12月中旬前完成)

2.报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审议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2021年全市“两会”召开前)

3.按照市委、市政府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经与省发改委衔接,提请市人大审议规划纲要草案。(2021年全市“两会”召开前)

市“十四五”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原则上与规划纲要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编制,2021年6月前全部出台。县(市、区)规划纲要编制要基本与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同步,2021年上半年前报同级人大审议后报市发改委备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由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起草小组。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统筹力量、形成合力,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各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协调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同时,具体承担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市直有关部门是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责任主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细化落实市总体规划对重点领域和空间治理发展战略、重点任务、重大举措等要求,切实强化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支撑作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作用。各县(市、区)政府是本地“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抓紧启动编制工作,做到上下联动、左右协同。

(三)组建专家队伍。由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邀请市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组成全市“十四五”规划咨询委员会,为规划编制提供咨询、论证等智力支持。要注重发挥在我市挂职干部的作用,为我市“十四五”重大项目、重大政策研究论证和争取,重大课题研究和规划编制等发挥积极作用。

十四五政策规划篇(2)

今天,县政府召开全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和落实国家、省、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精神,安排部署我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下面,我先就“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讲几点意见。请大家认真领会,下来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关于国家、省、市“十二五”规划编制有关精神

3月8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会上,廖炎秋常务副市长作了重要讲话,市发改委康强主任传达了全国、全省会议精神,部署了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强调了“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其意义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通过规划引导,积极适应国家发展环境新变化。百年罕见的金融危机,使世界经济孕育深刻转型,原有经济增长模式难以为继,全球主要国家的需求结构和供给结构面临深度调整;在世界政治格局中,不同利益集团重新分化组合,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话语权进一步增强;“后危机”时期引领全球经济的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信息技术、低碳经济等高新技术产业竞争更加激烈。同时,国际金融安全、能源安全、粮食安全以及气候变化等全球治理问题凸显。这些新变化、新特点,要求我们树立全球眼光,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与重塑国家竞争新优势结合起来,对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进行认真研究和规划,在新的国际分工中不断提升我国地位。二是通过规划引导,妥善应对国内发展新挑战。未来五年,我国将面临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深化体制改革、妥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等方面诸多压力。这些新情况、新问题,要求我们把充实完善应对当前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同长远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对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进行研究和规划。三是通过规划引导,全面加快小康社会建设进程。党的十七大在十六大的基础上,对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面对这些新要求,我们要紧密结合“十二五”期间的新变化,全方位规划提出更具针对性和阶段性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为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四是通过规划引导,全力推进“一化三基”和富民强省、强市战略。就我省和衡阳市来说,当前面临着国家实施中部崛起等战略机遇,承担着深入推进“一化三基”战略和“两型”社会建设等重要任务。这些机遇和任务,要求我们通过编制好“十二五”规划,为湖南领先中部崛起提供路线图,为推进“一化三基”、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提供行动纲领。

(二)明确了“十二五”规划编制重点。国家、省、市发改委要求规划编制要深入研究重大问题,强调在指导方针和重要原则上,要体现“统筹兼顾、创新驱动、绿色增长和共建共享”;在主要目标上,要重点突出“经济增长速度、经济结构调整、社会民生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等四大类指标的量化研究;在战略重点上,要着重研究八个方面的问题,即:如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如何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如何调整优化城乡结构,如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如何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如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如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如何推动形成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省里提出,全省“十二五”规划的编制要着重搞好发展动力、产业建设、本文来源于范文中心:/和谐社会建设、区域协调发展、“两型”社会建设、改革开放等6个方面的研究。

(三)提出了“十二五”规划编制要求。主要是五个方面:一是要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做到“高、新、深、实”,即把握全局、高屋建瓴;开拓进取、耳目一新;深谋远虑、体现全球战略思维;增强可操作性,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二是要加强协调、强化支撑。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原则,切实发挥好总体规划的统领作用。三是要规范程序、依法决策。严格遵循规划编制各个环节的要求,以程序的规范来保证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序推进。四是要民主参与、集思广益。通过开展建言献策、专家咨询论证等活动,提高规划编制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五是要加强领导、提供保障。各乡镇、各单位要组织得力的规划编制工作队伍,并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二、关于我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安排

根据省、市“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工作方法和步骤,县政府起草下发了《**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要求和各阶段的具体任务。

(一)关于规划编制的重点任务

全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重点任务包括:重大课题研究、思路提炼、文本编制三个环节。

课题研究。重点是解决“为什么”论述性的问题,侧重于摸清情况、认清形势、找准症结、突出重点、寻求对策,为规划思路提炼、文本编制奠定良好基础。重大课题研究和规划编制工作的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要紧扣“科学发展、科学跨越”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对“十二五”时期发展环境、思路目标、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城乡统筹、科教文卫、改革开放、人民生活和资源环境等方面进行研究,重点要突出综合交通、城镇发展、优势产业、商贸物流、节能减排、重大项目等领域。具体内容要把握指标测算、项目筛选、政策对接三个关键:指标测算,相关单位要根据所编规划的性质,会同统计部门研究提出一套全面、系统的规划指标体系,并对“十一五”期间指标完成情况和“十二五”期间指标安排情况进行摸底、测算、论证和说明。项目筛选,相关单位要对“十一五”期间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十二五”期间安排的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论证,形成“十二五”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库。同时,对需要纳入国家、省相关规划的重大项目,要及早向上级部门衔接汇报,避免出现遗漏。政策对接,各单位要认真对“十一五”期间相关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加强省市相关部门衔接联系,对“十二五”期间继续实施或可能新出台的政策进行梳理对接,形成“十二五”规划政策推进体系。

思路提炼。重点解决“怎么做”方向性问题,侧重于提出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基本方向、工作重点和战略布局。全县总体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都要在课题研究的基础上提炼出准确鲜明、符合时代、号召力强的规划思路。

文本编制。重点解决“做什么”实施性的问题,综合汲取课题研究和思路提炼的成果,侧重于对主要工作开展、重点项目建设及综合保障措施等进行安排部署。文本编制要用精炼的语言、慎密的思维、科学的论证,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思路、主要目标、战略任务和战略布局,阐述支柱产业、优势产业的主攻方向、目标和重点,标明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布局,提炼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等。

(二)关于规划编制进度安排。“十二五”总体规划编制大体分为动员准备、前期研究、纲要形成、报批四个阶段,各专项规划要与总体规划同步推进,其程序可适当简化。

1、动员准备。召开“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对各项具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采取指定、委托、招标等方式,落实课题研究和规划编制承办机构和承办人,并积极开展基础调查、信息搜集、项目论证等工作;聘请“十二五”规划决策机构和专家委员会,引导专家学者参与“十二五”规划编制。

2、前期研究(2010年3月-5月)。4月中旬,完成全部课题研究任务,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形成最终研究报告;4月底前,县直有关部门召开行业座谈会后,提出专项规划思路;5月底前,县发改局综合提出全县“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听取县人大和县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后,报县政府审定,由县政府报县委,县委研究提出《关于编制**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建议》。

3、纲要编制(2010年6月-11月)。8月底前,县发改局根据国家、省、市“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和县委《关于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建议》,完成全县“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文本起草,并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完成专项规划文本起草;2010年9月-11月,各规划编制单位组织开展征文、建言献策等活动,召开一系列座谈会、衔接会、论证会,基本完成“十二五”重大项目库建设,并在新闻媒体上开设专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文本草案。

4、规划报批(2010年11月-2011年初)。全县“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草案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后,提交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专项规划在总体规划批准后,进一步做好衔接工作,报县政府批准。经过批准后,统一向社会公开。同时,对全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三)关于规划编制中应注意的问题。具体来说,做到“四个结合”:内容上,要做到贯彻上情与体现县情相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既要充分体现国家有关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战略思想,反映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要求,推进经济转型,创新发展模式,又要紧密结合**实际,科学继承“十一五”期间好的经验和作法,提炼出指导性和号召力强的提法,充分体现**特色和时代特色。方法上,要做到定量分析与定性描述相结合。编制各类规划时,既要强化规划目标及指标研究,突出导向型、约束性,形成一套能检查、可评估量化指标;又要从突破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发展新兴经济入手,本文来源于范文中心:/对战略重点、政策导向、重大工程和项目、重大改革和政策进行深入研究和科学论证,真正做到“高、新、深、实”和图文并茂、形象生动。程序上,要做到依法决策与民主决策相结合。既要按照国家、省规划编制的相关程序规定进行,又要进一步完善专家咨询、公众参与、规划听证等制度,开门编好规划,使规划更能反映群众意愿。体系上,做到上下对接与平行协调相结合。在规划目标、生产力布局、投资安排和政策手段等方面,“十二五”规划要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下级规划要与上级规划相衔接,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之间要相互衔接,防止规划交叉重叠和撞车,形成一个上下衔接、左右协调、有机统一的规划体系。

三、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几点要求

“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覆盖范围广、涉及领域多、时间跨度长、工作任务重,必须聚全民之心、集全体之智、举全县之力,全力以赴,共同推进。各部门要在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努力编制出一部可操作性强、能解决实际问题、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高质量的“十二五”规划。

一要加强组织保障。各单位要加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凡有调研任务和专项规划编制任务的单位,必须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建专门的工作班子,安排充足的工作经费,切实做到组织领导、责任任务、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四”到位。尤其要选配知识结构好、业务能力强的骨干,组建规划编制队伍,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同时安排足够的工作经费,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财力保障,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二要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一定要认识到,“十二五”时期将是我县的一个黄金机遇期,这一时期将揭开我县全面建设大交通、突破发展大产业、财税实现大增长的崭新一页。所以,我们要更新规划编制理念,准确把握“十二五”规划编制的时代背景,准确把握国家宏观经济趋势,准确把握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发展战略,准确把握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增强中长期规划的战略性、前瞻性、政策性和操作性,严防规划与实际脱节、规划滞后于发展的问题。

三要突出项目支撑。据测算,**“十二五”期间经济增长要实现12%的目标,投资至少要保持25%以上的增速,五年内投资总规模将达到330亿元以上。这么大的投资必须要有项目作支撑,因此,全县“十二五”规划编制要以项目来定规模、定方向,各行业、各领域的规划发展都要落实到具体的投资项目上。同时,也要使规划编制过程,成为项目开发、策划、包装和推进的过程,努力争取**有更多的大项目、好项目纳入到国家和省里相关规划。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与规划文本相配套、与规划目标相适应、与争取支持相吻合的“十二五”重大项目库。

四要加快工作进度。现在已经是3月底了,离规划报批,不到10个月时间。全县上下要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紧推进“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今天的会议后,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尽快制定和实施具体工作方案,组建得力的工作班子,全面启动“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今年,县政府将“十二五”规划编制纳入到年度政府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县发改局要会同县委督查室,对各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和督查,以确保各项工作按进度要求落实到位。

五要形成工作合力。编制“十二五”规划,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全县相关部门的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县发改局的衔接,县发改局及相关部门要加强与省市发改委及相关部门的衔接,有的项目还要加强与国家发改委及相关部门的衔接,尽最大努力争取将我县规划的重大项目更[更多精彩文章来自“:/”]多地纳入到国家、省和市里的规划。各部门要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规划编制工作总体安排,明确各自职责,确保整个规划编制工作有力、有序进行,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十四五政策规划篇(3)

今年,是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第四个年头。按照惯例,中共中央将在明年召开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省委、省政府已经在研究“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水利部也已开展了《全国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前期研究工作。厅党组十分重视水利长远发展的研究,把研究提出我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思路报告作为今年重要的工作目标。召开这次会议的目的,主要是明确思路、统一认识、全面部署,正式启动我省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编制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意义

“十二五”规划是党的十七大召开后编制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全球金融危机不断深化以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新阶段背景下编制的规划。与以往五年规划比较,“十二五”规划编制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也面临更多的挑战与困难。国家出台了“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促民生”等一系列重大举措,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提出要“大规模增加政府投资、大范围实施调整振兴产业规划、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大幅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总体要求,<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在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提出,“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再创体制优势、推动科学发展”,这是“十二五”规划编制的所面临的大环境。要把握这些发展基础、动力等的变化,研究提出新的发展方向、发展思路、发展目标。

编制水利发展规划,研究解决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水利问题,是水利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十二五”时期,是全面提升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市场化、国际化水平的关键时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转折阶段,是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编制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对于明确“十二五”水利发展的思路、目标、任务和重点,加快水利的改革与发展,发挥水利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是我省水利各项事业发展和自身能力建设的基础规划依据,是我们争取省委、省政府对水利发展思路、目标、措施和各种保障条件进行肯定的最好载体,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编制“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二、明确思路、把握原则,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十一五”期间,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要求贯穿于“十一五”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全过程。经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我们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领会更加深刻。在“十二五”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要做到“五个更加注重”:

第一,更加注重人与自然和谐。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按照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根据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促进调整优化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妥善处理与防洪减灾、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第二,更加注重资源节约和保护。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之路,继续把水资源的有效保护和节约利用放在突出位置,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第三,更加注重以改革促发展。改革和创新水利发展与管理机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改革体制机制,克服水利发展中的体制,健全法制,依法治水,提高科学化、民主化程度,全面增强水利服务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第四,更加注重全面统筹协调。统筹考虑不同流域、区域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需求;统筹兼顾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防洪排涝等关系。

第五,更加注重量力而行、突出重点。根据公共财政状况和投资政策,合理确定水利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优化配置水利建设资金。坚持民生为先,结合新农村建设,优先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水利保障问题。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精心谋划好水利可持续发展的规划蓝图

解决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水问题,需要在水利发展现状评价的基础上,围绕涉及规划思路和事关全局的重大水利问题,按照科学的发展观要求,编制好水利发展规划。要下大力气做好基础调查、信息收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科学确定水利发展目标、总体布局、建设重点、改革措施和政策保障。

第一,要科学分析和正确把握形势。做好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必须要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要围绕我省“十二五”期间的发展总体目标准确把握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趋势,深入分析产业结构状况、城市化进展情况、农业和农村发展状况、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格局等,科学预测经济社会发展对防洪减灾、水资源供给、水环境改善、民生水利以及水利管理等方面的需求,客观分析和评价江河防洪形势、水资源供求状况、水环境变化趋势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民生水利的新要求,找出水利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准确把握水利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发展方向,确定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思路、目标和任务。

第二,要重视对重大水利问题的研究。在规划编制中,要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的前瞻研究,主要包括新时期水利发展方向及模式、水利发展目标、水利发展布局与重大工程问题研究、强化水利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水利改革与创新等方面。重大水利课题研究要保证研究成果的质量,提高成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更多的研究成果能够为规划编制所采用。

第三,要认真研究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目标。制定规划思路和规划目标是规划编制的重要前提。在开展调查研究和重大课题研究的基础上,要从宏观上、战略上提出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总体目标既要切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又要在“十一五”的基础上体现浙江水利特色,在规划目标上发展创新。在制订水利工作各个领域的具体目标时,既要充分考虑平稳较快发展的要求,又要做到量力而行,有所为有所不为。

第四,要合理安排规划布局和发展重点。搞好规划布局和确定发展重点是规划编制的核心内容。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统筹好城乡、区域水利发展,特别要注重解决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突出水利问题。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社会各界关注、人民群众要求迫切的突出问题,譬如沿海平原的洪涝灾害、杭嘉湖平原的圩区整治,要作为“十二五”期间要解决的问题,重点予以研究。

第五,要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实施对策和保障措施。对策和措施是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的重要支撑内容。对策措施既包括各类工程建设措施,也包括各项政策和管理措施。对策措施既要有针对性,又要有可操作性。要避免面面俱到、针对性不强、难以解决实际问题的弊端,从实际出发,把工作做深做实,力戒空话套话。一个好的发展规划,要深化到有论证充分的项目、有切实可行的措施、有可以求绩问效的问责目标。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标准完成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任务

第一,要深入学习,提高规划编制的水平。“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面临许多新的背景,有许多新的思路和新的要求。做好水利“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首先要加强学习,提高对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认识,提高对新的发展观和发展内涵的认识,提高对规划编制重要性的认识;要学习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决策,深刻理解我省的发展方向、发展方式和发展布局。厅领导和有关处室、单位要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加强对规划编制人员的培训,提高规划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保证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把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工作责任和组织保障。这次会议上,成立厅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规划编制工作。具体的规划编制工作由规划计划处负责归口管理,会同有关单位单位,组成规划编制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专项规划由厅有关处室、单位参与具体的组织指导工作。全省的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将在今后召开的全省水利规划工作会议上进行部署。

第三,广泛沟通,加强协调。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涉及不同地区、行业和部门,因此,必须加强信息沟通和相互协调配合。在规划编制中,要及时了解水利部和省发改委的有关工作要求,了解相关行业部门的对水利的要求和建议,了解各地水利发展的重点和需求。要做好水利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衔接,与相关行业规划的衔接,与已批准的相关水利规划相协调,特别要注重水利发展对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引导、对农业农村的服务、对资源环境的保障。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体系中各层次、各专项规划也要相互衔接,做到“上(上位规划)下(下位规划)统一,左右(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协调”。

第四,社会参与,集思广益。要重视规划编制过程中的社会参与和民主决策。要采取开放式的规划编制办法,把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编制作为对水利重大问题进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过程。厅里将组成由有关专家参加的规划专家咨询组,发挥专家在规划编制、论证、咨询、审查等方面的作用。

十四五政策规划篇(4)

市政府决定召开全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启动大会,主要目的是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精心谋划、精准发力,全力做好“十三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刚才,市发改委总经济师XX宣读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请大家认真按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市发改委先明主任就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作了安排,我完全赞同。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上来

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关系到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关系到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更关系到我市“加快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战略目标的稳步推进,意义重大。

(一)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是承接“十二五”发展良好态势的需要。“十二五”规划中,我们编制了总体规划和21个重点专项规划,完成24个重点调研课题,建立了1600余个项目的重点项目库。在“十二五”规划蓝图的引导下我市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了较好成绩,到“十二五”期末地区生产总值将跨越2000亿元的新台阶,预计达到2200亿元、年均增速超15%,为“十三五”奠定了坚实基础。在这样的背景下,坚持用继承的视角审视过去的办法措施,用客观的态度总结经验教训,用发展的眼光看待今后的形势走向,科学编制好“十三五”规划,确定未来五年发展的行动纲领,对保持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快速发展态势至关重要。

(二)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是抢抓发展机遇的需要。未来五年,将是我市加快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和优势凸显期。从国家层面看,“十三五”时期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将继续实施、国发2号文件项目化实物化也会加快落实,我市在资金和政策方面将会获得更多机遇。从省级层面看,作为XX经济社会发展的两翼之一,XX的发展对全省的发展举足轻重,省委、省政府对我市的扶持力度会进一步加强。从我市的发展基础来看,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市在产业发展、城镇建设、交通建设等方面都具备了一定的基础,进入了工业化中期阶段,具备了加速发展的条件。如集公路、铁路、民航、水运为一体的立体交通体系基本构建,县县通高速基本实现、XX机场建成通航、杭瑞高速打通了东西物流通道,多年来一直未破解的瓶颈问题基本破解;工业园区建设取得了历史性突破,标准厂房达到500万平方米左右,园区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为工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共建黔中、紧贴成渝、扶、承接沿海的开放格局日趋完善,我市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的环境将进一步优化。面对这些重大的发展机遇和良好的发展条件,我们必须紧紧抓住,要有大动作、大作为,在对接成渝、融入长江经济带、参与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合作方面有新突破,全力构建对外开放新局面、谋划发展新格局、建立转型新路径。如何把发展机遇转化为现实具体的抓手,首当其冲的就是认真做好“十三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尽可能地将影响重大的项目挤进国家、省里的规划盘子,在全省新一轮发展中当先锋、打头阵、走前列、作贡献。

(三)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是解决发展过程中突出问题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我市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发展速度创历史新高,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群众生活得到了极大的改善,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仍然存在经济总量小、人均水平低、产业结构不合理、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未来五年,如何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如何深化改革、如何承接产业转移、如何争取项目支持、如何应对“前面标兵越来越远,后面追兵越来越近”的形势,都需要在编制“十三五”规划时,经过深入研究,深层次分析,准确把握,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

二、牢牢把握经济新常态,突出重点抓关键

当前,全球经济仍处在深度调整中,发展的不确定性因素仍然较多;国内经济进入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面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的三期叠加期,国家调结构转方式力度进一步加大,经济增速下移至8%以内,甚至可能降至6%左右,从高速增长进入中高速增长阶段。这是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同时,欠发达、欠开发、欠开放是XX的基本特征、贫穷落后是XX的根本矛盾。因此,我们在编制“十三五”规划必须深刻认识这一新常态,顶住压力、保持定力、持续发力,准确把握规划定位、科学设定发展目标,使规划适应时代要求、发展规律和人民意愿。具体要求,就是要坚持六个原则、把握五个关键、统筹六个结合。

(一)坚持“六个原则”。一是坚持加快发展原则。加快发展、尽快缩小发展差距,在全省“增比进位突破”中创造新业绩,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是我市当前一个时期重大而紧迫的任务。规划编制中务必要坚持加快发展,不断做大经济总量,提高人均水平。当前我国经济进入从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这是我们编制“十三五”规划的大背景。我们必须在主动适应新常态中保持尽可能快的增速,这样才能实现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同样,各县(市、区)也要围绕全面小康目标,坚持加快发展主题不动摇,为确保XX在全省率先建成全面小康作出贡献。二是坚持转型升级原则。在确保较高发展速度的同时,要更加注重经济结构调整,提升经济质量和效益,推动经济发展从主要由二产带动向一二三产协调带动,从主要由投资拉动向投资、消费、出口协调拉动,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更多地依靠技术进步来提升产业升级。三是坚持统筹兼顾原则。注重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人与环境协调发展,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有机统一、良性互动。四是坚持民生优先原则。始终把改善民生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贯穿于规划的全过程,使发展成果更多的惠及人民群众。五是坚持改革创新原则。积极探索规划体制改革,在规划理念、思路、政策措施、编制方法等方面进一步改革创新,把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战略任务和空间布局整合在一个顶层规划中。六是坚持开放民主的原则。广开言路,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使规划编制成为一个汇聚民智、协调利益、形成共识的过程。

(二)精准把握“五个关键”。一是精准把握好发展定位。定位是规划的灵魂,是搞好规划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我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必须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战略决策,全神贯注抓园区、凝神聚气抓工业,抓好“五个千亿级”、“五个率先”等工作,不断夯实产业基础;抓好城镇化建设工作,奋力构建黔北城市群;抓好“四河四带”、洛安江流域建设,打造全省生态文明示范区;抓住开放开发新机遇,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合力打造黔中经济带,提升黔北经济带,在全省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率先实现现代化。同时,要认真研究“四大区域”、中心城区的发展空间、产业布局、功能优化等,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实现有序发展,合作发展。二是精准把握好发展目标。要客观分析未来五年的宏观发展环境,立足我市发展基础、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合理制定发展目标,确保规划目标客观实际,既具有积极性,能够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趋向,鼓舞全市干部群众经济社会建设的激情,又具有合理性,通过全市干部群众的努力,能够完成规划目标。我们制定的“十二五”规划目标,通过中期评估,绝大多数目标能超额完成,为我们“十三五”规划开好头、起好步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精准把握好产业布局。“十三五”规划编制必须融入《XX市市域空间布局规划》、《XX市四大区域生产力布局规划》、《XX市产业规划布局指导意见》等区域规划和行业规划的主要内容,在宏观层面上引导全市区域布局、产业布局和招商引资,解决同质化竞争、恶性竞争等问题,最大程度优化全市生产力布局。四是精准把握好项目化支撑。按照全市加快发展的具体要求,依据国发2号文件、国家产业政策、西部开发政策等,围绕产业升级、城镇建设、交通设施、民生改善、生态保护谋划一批高质量高标准的重大项目,做到政策项目化,项目落地化,使主要指标的实现有具体可行的支撑依据。五是精准把握好规划约束。约束性是规划的生命,是规划能够能否贯彻落实的前提条件。“十三五”规划编制必须进一步增强规划执行的保障措施,提高规划的权威性,使规划真正成为指导各级各部门经济社会建设的依据。规划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请大家高度重视规划的严肃性、强制性和连续性。

(三)统筹兼顾六个结合。一是与国家重大政策相结合。加强对国家重大决策、重大部署的学习研究,如长江经济带规划、国发2文件以及武陵山、乌蒙山、黔中经济区等3个国家层面战略规划区等重大规划政策,吃深吃透精神实质,并将精神实质融入到规划中,增强规划的权威性。二是与上相结合。要加强与国家、省“十三五”规划在指标、项目等方面的对接,重点是项目方面的对接,力争更多的项目能够进入国家、省的规划盘子,最大限度的争取国家、省对我市在资金和项目上的支持,联通“天线”。三是与下相结合。要加强与各县(市、区)规划的对接,围绕基础设施、城镇建设、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生态保护等方面认真对接,使规划更加符合基层实际,更加具有操作性和指导意义,接好“地气”。四是与区域发展相结合。要加强与《XX省主体功能区规划》、《XX市市域空间布局规划》、《XX市四大区域生产力布局规划》等规划的结合,确保各种规划在发展理念、目标方向、重大战略、重大布局和大政方针等方面整体协调一致。五是产业发展与社会事务相结合。在推动产业发展过程中,必须统筹考虑社会事务,使产业发展与社会事务相互促进,良性循环。六是规划纲要与专项规划相结合。要加强规划纲要与专项规划的统筹衔接,使规划纲要与各个专项规划融为一体,相互支撑,确保规划纲要的引领作用更加突出,专项规划对相关领域、相关行业的指导性更加具体。

三、加强领导,为“十三五”规划编制提供保障

十四五政策规划篇(5)

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适应国家发展环境的新变化和新要求。以富民强县为目标,编制“十二五”规划。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委提出的四抓三支撑”总体思路和“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区域发展战略。围绕发展与和谐两大主题,抓住特色农业、工业发展、旅游开发、科教兴县、改善民生五个重点,实现项目带动、交通建设、城镇发展三大突破,创新体制机制,加强资源整合,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准确把握全县发展的整体特征、阶段特点、开发潜力、比较优势、发展条件、环境支撑和制约因素,客观分析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任务、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从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来分析,从发展的基本趋势来判断,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把握,坚持与时俱进,科学发展,积极适应发展变化的形势,客观分析,深入研究,科学把握,继承中创新,创新中发展,不断完善发展思路。正确把握和处理好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内需与外需、投资与消费、中央与地方、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改革发展与稳定等重大关系,使发展中各个方面相互适应、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要积极转变发展方式,着力增强自主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体制机制,着重解决关系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明确“十二五”时期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发展思路、主要任务、战略重点和保障措施,使规划成为指导全县未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

二、十二五”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和分工

部门规划按照市直部门安排由县直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总体规划纲要、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编制分工如下。十二五”规划体系由总体规划纲要、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部门规划组成。按照体系组成。

一)开展重大问题研究。认真总结和评估全县规划实施工作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国家宏观政策趋势。以及今后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要按照体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思想。充分吸收和利用规划实施以来县内外的成功经验。针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以解决矛盾、完善思路、提出举措为出发点,认真深入研究关系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改善的一些全局性、战略性重大课题,重点对“十二五”时期的经济形势、发展环境、思路目标、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区域发展、人民生活、改革开放、资源环境、生态保护、灾后持续发展等重大问题开展前瞻性研究,理清长远发展思路。全县“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和重大问题研究,由县发改委商县直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前期研究工作。

二)编制总体规划纲要。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发展措施和年度规划的依据。要按照“十二五”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发挥比较优势、转变发展方式、增强区域优势为突破口。突出总体规划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超前性、实效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是总体性、纲领性的规划。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为主线。以优化资源配置、调整经济结构、改善人民生活为抓手。确立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发展战略目标、战略布局、战略任务、战略重点和战略措施。全县“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由县发改委牵头组织协调,抽调专职人员,聘请有资质的专家,邀请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参与,听取人大、政协等各方面的建议意见后编制。

三)编制专项规划。着力加强编制各个专项规划,紧紧围绕基础设施、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区域发展、能源利用、公共服务、市场体系、生态环境、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园区建设等重点。谋求长远。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该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要立足实际。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专项规划是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产业、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明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定位、开发方向、发展重点、战略措施等。县级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编制,由县发改委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商县直有关部门提出编制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组织编制。

以总体规划为方向。立足现实。关注民生。要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专项规划的编制必须以部门规划为基础。充分做好上下衔接。着眼长远。提出符合发展规划的具有支撑作用的重大项目。

四)编制部门规划。各部门经过与市直部门的充分衔接。开展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并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总体规划纲要,部门发展规划由各分管领导牵头。结合全县发展现状。独立完成部门规划的编制。部门发展规划要体现可操作性强、发展方向明确、预期目标清晰的特点。提出部门“十二五”发展规划项目。部门发展规划形成后,要报发改委备案,同时报送专项发展规划编制的牵头单位,做为专项发展规划编制的基础依据。

五)推进规划体制改革。改革规划管理体制。规范规划编制程序。使规划编制工作更好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具体工作由县发改委提出意见,要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创新规划编制方式。加强各类规划衔接。负责组织推进。

三、编制工作进度安排

全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分为四个阶段:根据市上对“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的进度要求。

第一阶段(前期研究阶段)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做好规划执行情况的分析、评估和总结工作。加强与国家、省上、市上规划思路、重大课题的衔接。扎实做好各项规划编制的前期研究工作。下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意见》安排部署规划基本思路及重大课题前期研究工作。科学确定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编制范围和领域。

第二阶段(基本思路研究阶段)制定全县“十二五”规划总体方案。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报县委、县政府审定。依据县委、县政府审定批准的全县“十二五”规划总体方案,研究确定全县“十二五”总体规划思路以及各个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基本思路。征求各部门、各单位、各阶层、各系统意见和建议。充分听取和吸收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加强与国家、省上、市上各项规划的衔接工作,开展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筛选确定工作。

第三阶段(纲要草案起草阶段)起草全县“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基本框架。就宏观管理目标、重点领域的发展战略、发展方向和对策措施等开展专题调研、咨询论证。报县政府审查。根据陇南市“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编制“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意见。完成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根据我县“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编制的基本思路。形成“十二五”规划纲要基本框架草案。

第四阶段(纲要起草完善阶段)广泛征求和吸纳社会各界对纲要草案的意见和建议。编制完成全县“十二五”规划纲要。提交县人大审议。就全县“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基本框架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县政府审查通过后报县委审定。

四、工作要求

全面总结经验。为编制“十二五”规划提供依据。同时。加强和改进“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各部门要对本部门的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找准存在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认真总结规划的编制工作经验。力争及早将全县各领域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国家和省上的规划中。

一)围绕战略目标。突出规划重点。要统揽全局。求真务实。超前思维,统筹兼顾。深入思考。科学谋划,周密部署,认真分析“十二五”及今后一个期间面临的重大战略性问题,对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等,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对策和措施;对一般的竞争性领域,制定政策导向,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形成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科学界定规划编制范围,重点突出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基础设施、重要资源、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各领域规划编制必须做深做实,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成为政府审核项目、安排投资的依据,为企业决策、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提供参考。

二)立足项目建设。加强研究论证。项目特别是重点项目是落实规划建设任务的重要载体。特别是需要国家、省上审批、平衡和协调。和一些由政府协调建设、不直接参与投资的支柱产业大型项目,实现规划目标的主要手段和重要支撑。要研究确定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可持续发展的重点项目。并由政府配置资源的工业、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生态、市政、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领域建设项目。及早开展项目前期研究及论证工作,为全面完成市级重点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提供保障。

三)强化调查研究。科学编制规划。加强调查研究。改进规划评估论证方法。使政府决策能更深更好地反映民情。规划编制过程中,增强规划编制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规划编制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要认真做好规划编制的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并采取座谈会、协调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特别要注意倾听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规划编制程序上,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评估制度等。

四)坚持统筹安排。加强衔接协调。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是保障规划科学性、有效性、可行性和操作性的必要前提。各部门、各系统要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要求。切实加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支柱产业、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开发以及关系全局的重点项目布局和主要对策措施等方面的衔接协调。防止规划部门化,加强部门之间、系统上下、行业内部的分工合作。确保全县“十二五”规划体系内总体规划纲要与重点专项规划、区域发展规划衔接。避免规划冲突,增强规划的全局性、指导性、一致性和协调性,形成规划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合力。要科学准确地测算全县“十二五”预期指标,做好“十二五”以后主要经济社会发展的展望和战略设想。加强本县规划和省、市及国家各类规划相衔接,充分体现国家和省上要求,使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重点项目建设获得国家及省、市上的大力支持,突出全县“十二五”规划体系编制的科学性、可行性、超前性和实效性。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成员单位由县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十四五政策规划篇(6)

第一条为规范国土资源部立法工作程序,加强立法协调,保证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结合国土资源部立法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土资源部起草法律、行政法规送审稿,开展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立法协调,制定、修改和废止部门规章的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国土资源部立法工作应当坚持改革创新,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结合,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与开门立法,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第四条政策法规司负责组织、协调国土资源部立法工作。

第二章规划和计划

第五条政策法规司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立法工作要求,结合国土资源管理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组织拟订国土资源部立法规划草案,报部务会议审定。

拟订立法规划草案时,应当听取部有关司(局、厅)的意见。

第六条政策法规司根据国土资源部立法规划,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的安排,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实际,在每年年底前组织拟订下一年度立法计划草案,报部长办公会议审定。

拟订立法计划草案时,应当听取部有关司(局、厅)的意见。部有关司(局、厅)应当提供拟列入立法计划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拟设立的重要制度、争议的焦点等相关材料。

第七条列入年度立法计划的立法项目分为出台类、论证类和研究类。

出台类项目是指经过研究论证,立法条件成熟,各方意见协调一致,在本年度已完成起草工作并能够在当年提请部务会议审议的立法项目。

论证类项目是指立法条件比较成熟,各方意见基本一致,但尚需进一步协调、论证,正在进行起草工作的立法项目。

研究类项目是指立法条件尚未成熟,基本制度尚需深入研究,需要进行储备的立法项目。

第八条列入年度立法计划的立法项目,由政策法规司根据部机关各司(局、厅)的职能分工,确定起草负责单位;立法项目内容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司(局、厅)的,由政策法规司确定一个司(局、厅)作为起草牵头单位,其他相关司(局、厅)参加。

第九条列入年度立法计划的立法项目按照出台类、论证类和研究类的顺序实行滚动管理。

没有形成条文的项目,原则上不列入出台类;已列入立法计划,但连续两年未启动起草工作的立法项目,原则上不再列入下一年度立法计划。

第十条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政策法规司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政策法规司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调整规划和计划的建议,报部长办公会议审定。

没有列入年度立法计划,但实践中又迫切需要出台的立法项目,由有关司(局、厅)向政策法规司提出调整计划的建议,政策法规司组织论证,报部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开展相关的立法工作。

第三章起草和审查

第十一条立法项目的起草司(局、厅)应当按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要求制定起草工作方案,确定专人或者成立工作小组从事起草工作,并及时向政策法规司通报起草中的有关情况。

第十二条起草司(局、厅)应当按照年度立法计划的要求如期完成起草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送审稿的起草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单位参加,也可以委托有关专家、单位起草。

第十三条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送审稿的内容应当包括制定的依据和宗旨、适用范围、调整对象、主要制度、法律责任、施行日期等。送审稿的每条内容均应有说明本条内容的提示语。

部门规章的名称为“规定”或者“办法”。对某一方面的行政管理关系作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称“规定”;对某一项行政管理关系作比较具体的规定,称“办法”。

第十四条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送审稿应当结构严谨、条理清晰、概念明确、文字简练、规范。

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送审稿应当分条文书写,冠以“第×条”字样,并可分为款、项。款不冠数字,空两字书写,项冠以(一)、(二)、(三)等数字。

草案内容繁杂或者条文较多的,可以分章、分节。必要时,可以有目录、注释、附录、索引等附加部分。

第十五条起草司(局、厅)形成征求意见稿后,应当征求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部有关司(局、厅)的意见,涉及国务院其他部门职责的,还应当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送审稿拟设定行政许可的,起草司(局、厅)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的形式听取意见。

采取听证会形式听取意见的,依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程序进行。听证结束后应当制作听证会纪要。

法律、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政策法规司审查时,应当附具听证会纪要或者论证会的相关材料。

第十七条起草司(局、厅)根据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听证会等情况,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形成送审稿。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当在送审稿报送政策法规司时,将不同意见一并提出并说明情况和理由。

报送的材料应当包括送审稿、起草说明、汇总的主要意见及采纳情况。起草说明应当包括立法目的和依据、起草过程、需要说明的问题。

送审稿报送政策法规司前,起草司(局、厅)应当报经主管部领导同意。

第十八条政策法规司对符合本规定要求的送审稿,应当及时审查。在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起草司(局、厅)修改:

(一)不符合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程序要求的;

(二)意见分歧大,主要制度需要作较大调整的;

(三)内容违反上位法的;

(四)条文内容不明确,适用性、可操作性差的。

起草司(局、厅)修改后再送政策法规司。

第十九条政策法规司应当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送审稿进行修改。对属于有重大分歧、影响较大、专业性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送审稿,政策法规司可以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充分论证。

第二十条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不宜公开的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送审稿应当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和中国国土资源法律网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政策法规司应当在研究采纳各方面提出修改意见的基础上,对送审稿进行修改,形成报部务会议审议的草案,提请部务会议审议。

在送审稿审查阶段,有关司(局、厅)对草案的内容不能协调一致的,由政策法规司报部领导裁定。

第二十二条法律、行政法规送审稿和部门规章草案应当经过部务会议审议。

部务会议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送审稿和部门规章草案时,由政策法规司负责人作起草说明。

法律、行政法规送审稿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政策法规司按照部务会议的决定进行修改,形成法律、行政法规送审稿草案,报部长签发后提请国务院审议。

第四章、修改和编纂

第二十三条部门规章草案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政策法规司起草国土资源部令,报部长签署,颁布部门规章。

与国务院其他部门联合颁布的部门规章,由各部门联合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部门规章应当在国土资源报、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和中国国土资源法律网予以公布。

部门规章的标准文本由政策法规司统一印制。

第二十四条政策法规司应当按照《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将部门规章报国务院备案。

第二十五条部门规章的修改,包括修订和修正。

对部门规章进行全面的修改,应当采取修订的形式。

部门规章因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修改的,应当采取修正的形式:

(一)基于政策或者事实的需要,有必要增减内容的;

(二)因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修正或者废止而应当做相应修正的;

(三)规定的主管机关或者执行机关发生变更的;

(四)同一事项在两个以上部门规章中规定且不相一致的;

(五)其他需要修改的情形。

部门规章修改的程序,参照本规定第三章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部门规章的编纂、汇编工作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汇编工作,由政策法规司负责。

第二十七条政策法规司负责部门规章实施的后评估工作,定期对部门规章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第二十八条部门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废止:

(一)规定的事项已经执行完毕,或者因情势变更,不必继续施行的;

(二)因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废止或者修正,没有立法依据的;

(三)同一事项已由新的部门规章规定并施行的。

第二十九条修改或者废止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通过,由部长签署国土资源部令予以公布。但因第二十八条第(三)项原因废止的除外。

第五章解释和翻译

第三十条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部门规章具体应用的请示,由政策法规司负责组织解释草案的起草工作,报部领导审定。

拟订解释草案时应当听取有关司(局、厅)的意见。

凡部门规章已经明确的内容,不予解释。

第三十一条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英文译本由科技与国际合作司牵头组织翻译,在行政法规后20日内,部门规章后30日内,将英文译本送审稿送政策法规司。

行政法规英文译本送审稿由政策法规司负责审查,经部长审定后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部门规章英文译本送审稿由政策法规司负责审查,经部长审定后正式对外。

科技与国际合作司可以委托专业翻译机构承担英文译本的翻译工作。

部门规章以中文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六章立法协调

第三十二条政策法规司、部有关司(局、厅)应当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做好国土资源部上报的法律、行政法规送审稿的审查工作。

在法律、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审查期间,政策法规司应当会同有关司(局、厅)认真准备关于送审稿的相关背景材料,包括国家相关规定、与相关法律的关系、征求意见协调情况、国外的相关立法情况等。

第三十三条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征求国土资源部意见的,由政策法规司会同有关司(局、厅)开展协调工作。

立法协调意见由政策法规司汇总后报部领导审定。

第三十四条部领导列席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的,政策法规司应当会同有关司(局、厅)收集以下材料,并及时送办公厅:

(一)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批示;

(二)该草案过去的办理情况及相关材料;

(三)国土资源部对该草案反馈的修改意见;

(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起草的法律、行政法规送审稿草案和部门规章草案,报国土资源部审议,由政策法规司负责组织协调、修改,报部务会议审议。

十四五政策规划篇(7)

关键词:区域政策;主体功能区

一、关于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考虑

(一)加快推进主体功能区的背景。一是我国目前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在四大区域差异很大。东部沿海地区既有非常高的可以与国际相媲美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同时也有和西部地区相差不多的较低的生产力水平。西部地区即使从整体来讲是国家相对落后的地区,但也有像成都、重庆、西安等较高生产力水平的城市。二是国家支持的重点产业或支柱产业在四个区域都同样存在,不局限于某一区域。三是四大区域发展都面临资源浪费、资源不足、环境容量有限和生态的破坏等危机,也都面临着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和国际竞争力较低等问题。以上三方面原因的存在促使我们制定了有区别的分类指导的区域政策,但很多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了变化。比如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农业是被放在第一位的,但中部和西部也都一样,也都是三农问题,最后导致了区域政策的导向变得很含糊。所以,这些都是为什么要加快推进主体功能区的重要背景。

(二)我国主体功能区与日本功能区的比较。首先,日本的功能区进行的比较早,分为五大功能区,分别是城市地区、农村地区、森林地区、园林地区和自然保护地区,划分的方式和我国现在的主体功能区的做法顺序是相反的,是先确定五大功能区,然后再确定每个功能区里面是以工业化为主还是以农业化为主,是以限制为主还是以禁止为主。其次,日本每个规划区(五个)是有交叉重叠的,五个规划区的面积总和相加有五十多万平方公里,远大于国土面积,超出的部分是因为农业、森林、园林等重合较多。日本的森林、农业和园林区内可以进行适度的开发。而自然保护区内则几乎没有其他辅助功能,是被完全被限制的,比如湿地、江河的源头、水源的保护区还有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都被列为了自然保护区。另外,日本有强有力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但我国如果要真正实现国发21号文件里面制定的目标,即引导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互协调,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差距不断缩小的区域协调发展的格局,在没有强大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或公共财政体系的支撑下是非常困难的。关键看能否有配套的政策来支持,配套政策主要指的是国家的财政政策,因为财政手段是重中之重。

通过和日本的比较,说明根据我国已有五十多年的发展经验和我国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主体功能区这条路必须义无反顾地走下去,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客观认识到这将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

二、对中国现行区域政策的总体评价

中国的区域政策与国际相比有其自身的特点,历史、辩证地看待这一特点,有利于全面理解和把握中国区域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明确主体功能区的政策体系。

第一,从严格意义上讲,我国并没有制定和实施专门的、系统的国家区域政策体系。但从我国的特点出发,中央调控区域经济发展的时候会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制定不同的区域发展战略,也相应地制定一些不同的区域规划,所以我国很多的区域政策都散见于不同的文本文件之中,比如分散在不同时期的发展战略、区域规划和重大区域发展任务之中。

第二,与国际比较,我国没有专门针对区域发展问题进行立法(少数民族区域自治法中涉及到的区域政策从理论上讲是具有法律意义的,但只属于比较特殊的区域发展法规)。但是,在全国存在着“准法规”的现象,比如由全国人大批准的“五年计划”或“五年规划”,也包括每年批准的年度计划,都涉及到了区域政策方面的问题。换句话说,在我国人大作为一个立法机构,对五年计划、年度计划的批复,带有准法规性质,这也是我们与西方国家不同的地方。中国的国体、政体和国外不一样,相应地我们法规的表现形式也不一样,掌握这一点有利于把握现在区域政策的法律地位问题。比如就当前来说,就可以把“十七大”报告和“十一五”规划里明确的部分作为一个准法规的依据,以此来推进主体功能区的工作。

第三,总体上讲,我国在国家层面上并没有设立统一的、专项负责制定和实施国家区域政策的职能部门。但是,与国家提出的重大区域发展任务相配套,也设置过专门的机构,也有政策制定部门,只不过是由分散在不同部门里的机构共同组成而已。如国家发改委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综合部门,专门设有国土司,但国土司只是作为一个部门存在,其他部门设立的也有类似机构,像财政、民政、农业等部门,但每个部门都有各自区域方面的考虑,并不完全统一。

以上三方面与国际相比独特性比较明显,这当然与我国本身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执政能力、包括思想认识水平等是紧密相关的,但通过这种国际比较,总体上可以认识到以下几点:

一是我国现在需要建立一个较完整的国家区域政策体系,这恰恰也是主体功能区要涉及到的问题。十七大报告中总书记讲得很清楚:“围绕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加快建立和完善国家区域政策体系”,这是过去从没提过的话题。

二是要加快推进立法。中国的区域发展,特别是主体功能区的发展问题,不是一两届政府的事情,是需要通过几代人的努力才有可能真正实现在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形成很清晰的主体功能区,使各地人口经济布局和自然环境都很协调。所以必须要有立法,只有立法才能保证主体功能区的划定以及相应政策的配套,也才能使大家无论在思想意识上还是在实际行动上,都能够支持国家的主体功能区政策,支持国家关于区域发展的根本性改革。

三是需要有一个统一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机构,因为类似政策如果出自不同部门,会影响国家的公信力。这些年来也经常是一个部门刚刚讲完一件事情,而另外的部门又针对同样的问题再发表另一套看法,致使政府运行的整体效率不能充分发挥。

三、关于中国区域发展战略及其政策的演化

(一)讨论此问题的目的。一是为了尊重历史选择,也就是需要承认在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执政水平下,国家的区域发展战略及其政策措施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为了找出内在不足,就是过去过于重视产业政策和强调总量平衡问题,而忽视了区域政策和结构调整问题。国家在进行宏观调控时,有时候会发生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情况,或者是中央制定的政策很好,但是在下面执行的时候就会走样。客观地说,走样不能完全怪地方,虽然中央政策是好的,但是没有兼顾到不同地区的差异性,所以可能会走样的。比如有些产品是需要有一定的合理运输半径的,对这些产品来说运输半径很重要,超过这个半径即使再大的规模化布局也都是没有意义的,如果只有在宝钢、鞍山这些地方生产钢铁,然后供应全国需求,即使做得再大再强,实际上也就没有太多的经济意义了。所以如果仅仅从总量虑产品是否过剩,大家很容易达成共识,如果不考虑结构问题,不考虑区域布局问题,很可能政策是好政策,但最后落实的时候就很难,当然这里面还有很多其他的因素。三是为了改善和创新,这就要提高对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认识,特别是提高对按照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完善区域政策的认识,在此基础上全面构建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区域政策体系。

(二)三个主要阶段的演变。各阶段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政策手段不同,产生的效果也不同。

第一阶段:1949~1978年。该阶段追求区域平衡发展。工作重点:一是尽快解决内陆地区的极端贫困现象,通过焕发农民的积极性;二是尽快改变国家生产力过于偏重沿海的布局,通过建立国防工业体系来改变生产力布局。通过中央集中统一的进行人财物的调配扭转了我国生产力过分偏重沿海地区的格局,使近代工业在很落后的地方都有了分布,同时区域(东中西部)发展差距处于缩小的过程。

第二阶段:1978~2000年。该阶段强调区域优先发展,效率优先。鼓励和支持东部沿海有条件的地区先发展起来,再逐渐延伸到沿江发展、沿边发展,总原则是想办法让所有有条件的地区先富起来。以市场化为导向,国家在不同时期采取了一些相应的办法,比如加强了财政手段,进行了几项大的扶贫任务。一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发展,另一方面实行农民工计划,支持中西部优先发展,要求沿海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对西部实施对口支援。国家的大量投资带来了超额利润,提升了东部沿海地区以及内陆大中城市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也使在主要依靠市场配置资源的地区发展得更快,而在其他难以主要依靠市场配置资源的地区则发展较慢,造成区域间的差距越来越明显。

第三阶段:2000年以后。该阶段的指导思想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逐步推进和形成四大经济区,即2000年开始的西部大开发,2002年的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2004年的中部崛起和现在的东部地区率先发展。这一阶段政策的特色化已经表现出来,它和四大战略区的推进紧密相关,开始针对不同区域进行分类指导,实施有差别性的政策。可以简单地归纳为:西部是增量投入型、东北是减少负担型、中部是两个比照、东部则是创新型。具体是西部大开发进行的是增量投入型的政策措施,主要靠增加投入,特别是中央投资、转移支付等;东北进行的是减少支出型或叫减轻负担型的政策体系,整个东北政策的主线是减轻发展负担,无论是充实社保资金试点、增值税转型、减少国有大中型企业历史经营债务还是沉陷矿区生态恢复等,实际上都是在减少当地发展的债务负担,这和西部战略政策的立足点有所不同。如果把西部和东北进行比较,东北的政策可能会更加受人欢迎,因为涉及到了企业层面。而西部的政策很多只是涉及到政府层面,政府项目占了大多数,企业和老百姓得到的实惠没有东北那么明显;中部的政策没有很多标新立异的地方,核心是两个比照,也就是老工业基地比照东北政策,贫困地区比照西部政策;东部沿海地区则有独特的政策体系,国家也给予了更多的创新权,使得他们在体制改革方面能够继续创新,率先发展。每一个特定区域和过去相比都取得了明显成效。西部地区的生态建设、基础设施改善和资源开发迈进了一大步;东北地区减少了企业发展历史上遗留的债务、包袱,无论是吉林、辽宁,还是黑龙江都有了很明显的变化,过去非常困难的老工业企业改革问题有了很大突破;中部、东部发展也都呈现出新气象。

(三)“九五”、“十五”及“十一五”政策演化。简要比较最近三个五年计划中涉及到的区域发展及政策,可以发现三个五年规划略有不同,但大的区别没有。只是“十一五”中围绕主体功能区提到的政策体系才开始具有革命性意义。

“九五”规划中专门有一章涉及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把区域经济发展方向划分为七大经济区,涉及的政策是“优先在中西部地区安排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十年前通过的规划和现在我们经常看到的政策一样;“理顺资源产品的价格”,这是我们还没有解决的事情,还正在理顺;还有“逐步增加对中西部的财政支持”,“提高国家政策性贷款用于中西部的比重,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各级政府要增加对扶贫开发的投入,搞好以工代赈,加强发达地区对贫困地区的支援,巩固和发展对口扶持”等内容。“十五”计划纲要在第八章提到“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地区协调发展”,比“九五”多了西部大开发这项战略。其中涉及到的政策是“国家实行重点支持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措施,增加对西部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和建设资金投入,在对外开放、土地资源、人员等方面采取优惠政策。加大对贫困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多方位增加资金投入,扩大以工代赈规模,对返贫地区的人口给予扶持”。在“十五”计划里感受到的还是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十一五”规划才开始有了变化。第五篇是关于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方面的说明,设了三章:第一章是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多了东北部分,其他方面则没什么变化;第二十章是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这个变化很大,就是对四大主体功能区的发展方向专门列了四节,然后又单列一节——实施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第二十一章是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这一章则和在“九五”、“十五”里对城镇发展的表述大体一致了。总之,“十一五”纲要最大的新意就在于单列的第二十章——实行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这是和主体功能区紧密配套的,也是以后要继续思索的问题。

四、主体功能区政策体系与现行区域政策的主要区别

主体功能区政策体系包括七大类,一是财政政策,建立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适应主体功能区要求的公共财政体制;二是投资政策,目前看,国家还有必要掌握部分中央投资,省里也要掌握一部分省财政投资,这样可以通过政府调控,使按主体功能区和按领域安排的投资政策,更好地进行结合;三是产业政策,实行按主体功能区定位进行分类管理的产业政策;四是土地政策;五是人口管理政策;六是环境保护政策;七是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七大类的政策将会共同构成符合中国特色的国家区域政策体系,这个政策体系和现行的针对不同区域确定的西部大开发政策、东北政策、中部政策和东部政策是不太一样的,尽管在他们里面都有所体现,但还是有其独特之处,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一)政策制定目的不同。现行政策主要是促进区域协调,也就是指四大经济区域的协调,这从理论上讲是对经济发展问题的侧重;新政策主要是推进人地和谐,即在一定区域里追求人口、自然环境和经济的空间均衡,不去考虑太大区域的均衡,比如像东北和西北如何均衡等,它着重落实到一个点上,设置的目的是追求在一个特定的主体功能区空间里的均衡,不考虑全国幅度的协调发展。

(二)政策实施对象的不同。现行政策主要是针对四大经济区域及所辖省级行政区,新政策主要是针对主体功能区及所辖的县级行政区,当然对于禁止开发区可以不受县级区域划分的影响。

(三)政策设计思路的不同。现行政策主要是市场行为与政府行为相结合,但在当前地方利益驱动和中央调控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在操作层面上往往相互混淆,使政策设计的初衷与政策实施的效果也相差甚大。新政策主要强调政府行为与市场行为的明显划分,这次思路的一个明显变化就是政府基本上只承担公共服务、公共产品和扶持弱势地区发展的公共责任。实际上对中央政府、省级政府而言,只要把在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的手段用好用足,其他市场导向性的东西就是市场的事情,即使设计的再多、写的再好也没有太多意义,因为市场力量会把很多事情改变的。主体功能区发展规划已经走向了一个不错的层面,现在的规划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要进行限制的,限制之外的就让市场本身去决定。

(四)政策操作层面的不同。现行政策主要是通过实施区域规划加上地方和中央的博弈来落实的。博弈是必须的,如果不进行博弈,那么规划里规定的有些内容是不能落实的,比如为了支持西部大开发,国家明文规定“国家项目在同等条件下,西部地区优先”,但是中央和地方没有博弈过程是做不到同等优先的,因为立项的条件是不等同的,就像在沿海建钢厂和在西部建钢厂是不可能一样的,所以必须加上博弈的过程才能实现。这种特点很难评论是好还是坏,这只是由我国目前的国情决定的,如果继续按照现行的调控思路去走,那就永远也摆脱不了中央和地方的博弈过程,政策实施的不稳定性和不规范性也就永远成为一个难题。新政策则有效避免了此类问题的再发生,通过分级划定主体功能区和分级明确责任权利的落实方式,可以明显提高政策的稳定性和规范性。

五、制定与主体功能区相衔接、相配套的区域政策体系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需要处理好与国家坚持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关系。这在国发21号文件中被明确提到,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理解,一是在坚持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基础上,进行前瞻性、全局性地谋划主体功能区的发展问题。因为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在十七大刚刚形成,最早的西部大开发才进行了七八年,振兴东北也不过四五年,中部从现在才开始全面推动,也就是说,区域总体发展战略的执行需要有一个过程,不能轻易地动摇;二是只有在坚持实施区域发展四大总体战略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主体功能区才真正能保证全国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也才能从根本上促进东北、西部、中部和东部地区的协调发展;三是在制定主体功能区的同时还要重点考虑中西部地区的特殊功能,比如社会稳定功能、生态环境保护功能、边疆安全功能、民族团结功能等。在十七大文件里,中央明确提到了三点原则:即重大项目布局要充分考虑中西部地区发展、加大对老少边穷地区发展的扶持力度、鼓励东部地区带动和帮助中西部地区发展。也就是说在坚持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基础上推进主体功能区的形成,同时制定和实施与此相关的区域政策的时候,都要依据中央提出的三个基本原则才能制定好与主体功能区相衔接、相配套的区域政策体系。

(二)需要将设计区域政策体系的重点落在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上。主体功能区政策导向的核心是:按照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目标为基准。为此,必须理解“基本公共服务”这六个字有三个层面的意思:第一个就是首先要确保一个地区所赡养的财政人口的基本工资、福利和支出,这是最基本的,如果这个不能保证,主体功能区政策就没法实施;第二是基本满足地方政府行使公共管理的最低行政管理成本,其中也包括一些特殊运行成本和运行成本较高的地区,比如在东北应该考虑到冬天的取暖成本,在少数民族地区要考虑双语(多语)管理成本,还要考虑在偏远地区的管理和公共支出成本等;第三是保证当地老百姓能够享受到最低基本公共服务,比如按全国人口计算,用于基础教育、公共卫生、保健、社会救助、民族文化等方面的费用,还要保证当地人口的基本口粮等,只有这些事情都解决了,政策措施才能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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